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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经典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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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1000

蒲松龄狼扩写700字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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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个村子里住着一位屠户,他每天都去小镇里的集市上卖肉。

那天,当影子开始慢慢拉长时,太阳已经没在西边低矮的树梢下时,屠户踏上了回家的路。

周围一片寂静,屠户忽然感觉自己身后有东西一直跟着自己。他转过身去,定睛一看心想:“妈呀,我身后竟然跟着这么大的两头,真是太可怕了,我应该用什么东西把它们砸跑呢?”于是屠户便随手拿起一块担子中的骨头朝它们砸去,可是,骨头怎么能把它们砸跑呢?屠户恍然大悟,“哦,原来是闻着肉味来的呀,那这些骨头都给你!”

暮色中,第一颗星星出现在天空中,路面开始变得模糊。

本以为把骨头全部喂给了狼,它们就会善罢甘休,但是就在屠户低头向前逃的时候,在前方的路和后方的路上都出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屠户的心在瘦弱的胸腔中怦怦的跳动,一前一后的两双眼睛把他吓得满头大汗,浑身发抖。

忽然,他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拼了命的往卖场里跑。他靠着柴草便大口喘气,喘气的同时,将担子连忙卸下扔到一边,把刀拿到手后,屠户顿时感到自己有救了。

两头狼看见屠户手里有了刀,暗叫不好,它们心想:“唉,真是我一时疏忽,才让他拿上了刀,这下,想吃它可难喽!”这时,另一只狼悄悄的和它说:“这样,我去他后面的柴草下挖个洞,然后趁其不备把他咬死。你呢,就负责吸引他的注意。”说完,便假装径直离开,绕道屠户后面打洞去了。

那只狼听了它说的话,就在屠户面前像狗似的蹲坐着,不一会儿便悠闲得闭上了眼。突然,屠户举起刀“咔”的一声,干脆利落地砍下了狼头。正当屠户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在后发现了另一只狼的下半身,他瞬间恍然大悟,蹑手蹑脚地走到狼的身后,挥刀砍断了狼的下半身,只听“啊呜——”一声惨叫,这只狼被当场毙命。

屠户手刃两只狼后,心里十分爽快,便拾起担子,挑着两只狼回了家。回到家后家里人都纷纷问他:“发生什么事儿了,怎么现在才回来?”他淡淡地指着担子答道:“那不,打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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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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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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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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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对此,我无法理解母爱有多么的伟大,无私,可是自从看了沈石溪写作的《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书的主人公主要讲了紫岚生了四个狼宝宝,它为了完成丈夫黑桑要做狼王的遗愿,而为此让自己的孩子去继承这样的梦想,可是天不随愿,公狼宝宝一个个的死去,最后它只能守护着自己的女儿所生的宝宝而勇敢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想想,一只狼能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更何况室人类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是也像紫岚一样一直守护着我嘛?她为了我能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失去了很多很多,不管走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熬了多少个夜晚,她总会一直陪伴我左右。

记得有一次,我的腿被玻璃划破了,鲜血一直往外流。于是妈妈一看,赶紧拿了一块布把我的伤口包住,背起我就送到医院。我知道,妈妈一直有腰疼的毛病,可是为了我却强忍着疼痛,到了医院妈妈还一直鼓励我,说;没事,缝针的时候只要你不看就一点也不疼,可是当妈妈看到医生清理伤口的时候,肉划的往外翻时,我悄悄地注意到妈妈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从中我能体会到妈妈对我的爱,就像紫岚一样它用一生的生命守护着狼外孙,为此所以说母爱室伟大的,无私的,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母爱,爱护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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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续写8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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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掉两只凶恶的后,屠户继续向回家的路上走去,走着走着屠户听见了嗷嗷嗷的狼叫声,并立马卸下担子拿起屠刀慢慢上前,发现狼的叫声是从旁边的树洞里传出来的便走了过去,只见屠户从树洞里,抱出一只小狼崽,屠户回到家后给小狼崽做了一个小窝,喂了点水和食物就睡觉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屠户发现自己家里养的鸡、鸭、鹅,在慢慢地减少,有时候地上还会有少许的血迹,屠户没有太在意,可是却发现家里的家禽越来越少,这时她才注意到不好肯定是有小偷,屠户晚上,偷偷地在养家禽的地方等着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来偷家禽,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只小狼。

第二天屠户告诉了自己的妻子,他妻子说:“这只小狼这么小就有这么大的野心,太可恶,长大了那还得了。”屠户和妻子商议了一下,决定好好调教小狼,可是狼哪有那么好调教的。家禽还在减少,因此屠户想到了一个办法,把它关起来,他听话就给食物,他不听话就不给食物,就这样狼好像知道自己做错了,不该偷吃,当狼认识到规则后,便开始变得非常乖巧,屠户家的家禽再也没有减少过。

过了几年小狼渐渐长大了,变成了一只成年狼,在人类的调教下狼的野性也渐渐减少变得越来越温顺,有一天一个猎人经过,看见了狼以为是只野兽,差点杀死了它,屠户很心疼,把它伤口治疗好后决定送它回大自然大森林。狼跟着屠户到了森林,他告诉狼,这以后就是你的家了,好好照顾自己你走吧!说完屠户头也不回的走了,而他的眼泪却慢慢的流了下来。

第二天,屠户一开门,发现狼回来了,屠户很开心,但也很难过,给了它一点食物和水让它吃饱喝足。狼吃完后,屠户拿起棍子恶狠狠的说:“快回去找你的兄弟姐妹,这里不属于你,不要再回来了,再回来我就打断你的腿。”狼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去,眼中充满了泪光和不解,并长叫一声离去。

每当屠户路过那片森林总是隐隐约约听到嗷嗷嗷的狼叫声,仿佛在向他诉说着主人,我想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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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羊撕名牌大战作文1000字

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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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撕名牌大战(上)

中午,我吃完了午饭,打开电视,惬意地躺在沙发上,看着《奔跑吧,兄弟》,不知不觉中,我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加油!加油!快撕下他的名牌……”“快快,赶紧跑啊!”一阵阵此起彼落的呐喊声把我吸引了过去。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是狼族和羊族正在撕名牌大战,我闻声走到观众———暖羊羊身旁,一打听才知晓,因为灰太狼和懒羊羊不慎到了人类世界时,看到电视上正在播放着《奔跑吧,兄弟》,发现荧幕上的这种游戏特别好玩,所以一回到青青草原,便模仿起了电视上的动作,让大家伙都知道这个游戏的规则。过了一个月左右后,由懒羊羊带队的羊羊队,已经把撕名牌练得炉火纯青,给灰太狼的战队送去了一份战书,说三天之后,在青青草原运动场上比试比试。三天之期终于到了,只见运动场上杀气腾腾,火药味弥漫在各个角落。灰太狼战队贴着庞大的名牌,气势汹汹地走到了场上,战友是:灰太狼,夜太狼,蕉太狼,巫师狼,红太狼,香太狼。懒羊羊也毫不逊色,他的队友是:喜羊羊,沸羊羊,奔羊羊,美羊羊,羚羊公主。

裁判潇洒哥一声令下,双方人员整装待发,虎视眈眈地瞪着对方,在运动场上不停地绕着圈。突然,心急的沸羊羊不等队长喜羊羊的指令,像一只凶猛的老虎扑向笨重的蕉太狼身后,企图撕掉他身上的名牌。蕉太狼吃着香蕉,没怎么注意到。当沸羊羊的手伸向蕉太狼的背部时,狼族大喊:“蕉太狼,小心背后!”蕉太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速度吃完香蕉,立刻转过头,把香蕉皮往后一抛,把正准备撕掉蕉太狼名牌的沸羊羊绊了一跤。羊羊队因为沸羊羊的一次失误,而“军心大乱”,狼族则洋洋得意。正当红太狼自豪地夸奖着老公灰太狼时,这一切都被机智的喜羊羊看在眼里,他趁红太狼不注意,慢慢地挪到她的背后,喜羊羊伸出手,紧紧地抓住红太狼的名牌,谁料到这一切竟会被香太狼看见,香太狼心里暗想:“我正好趁这个大好的机会嘲笑红太狼。”“红太狼OUT……”一声措不及防的铃声使狼族大为失色。红太狼刚刚还洋洋自得的模样如今成了一副落魄的样子;香太狼面容惋惜,估计心里正暗爽着呢;灰太狼面对青青草原的所有观众,羞愧得抬不起头来;夜太狼跃跃欲试,发誓要撕了羊羊队所有人的名牌,为队友报仇……狼族队一个个愤怒的表情使羊羊队“军心大振”。

喜羊羊把红太狼的名牌撕了后,比赛进入了白热化状态。香太狼恶狠狠地盯着美丽的美羊羊,不仅是美羊羊的美貌让香太狼嫉妒,香太狼更想证明自己;灰太狼弯着腰,对喜洋洋瞟了一眼,想找准机会偷袭他,为红太狼一雪前耻;沸羊羊与夜太狼互相对视着;蕉太狼和懒羊羊这两个大贪吃鬼,把比赛扔到一旁,席地而坐,友好地共享美味的香蕉。“加油加油!”一阵高过一阵的加油声,传遍了整个青青草原。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灰太狼正准备从后方偷袭正瞄准巫师狼的喜羊羊时,一旁的美羊羊看见这个场景,她心急如焚,不想羊羊队的一员大将就这样牺牲,她连忙挣脱了香太狼的猛攻,轻声跑过来相助。灰太狼一步一步向喜羊羊靠近,紧随其后的美羊羊也准备找一个好时机“干”了灰太狼。正当灰太狼抓到喜羊羊名牌时,喜羊羊反应过来,转过身来,逃脱了灰太狼的攻击,立马倒在地上,用脚勾住灰太狼的脚,把灰太狼也摔在地上。说时迟,那时快,美羊羊当灰太狼和喜羊羊在地上难分胜负时,从背后飞快地撕下了灰太狼的名牌,而这时的灰太狼却无法反抗,一脸迷茫,还不知发生了何事。在场的观众无一不惊叹美羊羊是一位女汉子。

比赛还在继续,预知后事如何,请收看下一集。

狼羊撕名牌大战(下)

上集说到羊羊队用智谋淘汰狼族的两名得力大将———灰太狼与红太狼。狼族原本放松紧惕的态度,现在变得愤愤不平;羊羊队也不骄傲,随时准备迎战。场上僵持了一会儿,突然,夜太狼扑向正和蕉太狼吃香蕉的懒羊羊,被巫师狼抓住的喜羊羊和沸羊羊紧张地看着这一幕,大声地对懒羊羊喊叫:“小心后面,懒羊羊!”夜太狼马上就要靠近懒羊羊了,观众席上鸦雀无声,正在这时,奔羊羊如一阵风般赶到懒羊羊面前,誓死保护懒羊羊的名牌。

“美羊羊,OUT!”一阵突如其来的铃声使羊羊队大惊失色,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何事。回到刚才那一幕吧。夜太狼扑向懒羊羊的时候,香太狼借准时机,从后面偷袭看着懒羊羊的美羊羊,因为观众只看见了懒羊羊,没发现后面正进行着异常激烈的撕名牌大战。香太狼触碰到名牌的那一瞬间,被反应机灵的美羊羊发现了,美羊羊迅速转过身来,但香太狼还是狠狠地抓住美羊羊的名牌不放,美羊羊完全不顾“女神”形象,把两只脚紧紧地搭在香太狼腿上,死也不放下。“姜还是老的辣”,香太狼把美羊羊摔在地上,再把她的背抬起来,撕掉了美羊羊的名牌。

趁夜太狼正傻乎乎地琢磨美羊羊为什么会淘汰时,“捡漏王”懒羊羊连忙翻过身来,“哗啦”一下就撕掉了夜太狼的名牌。一命换一命,刚进行没几分钟,各方就用自己的方法OUT了对方的大将,狼族略显下风,不知道局势会不会反转呢?狼族已经只剩香太狼与笨呼呼的蕉太狼了。正在这时,笨笨的蕉太狼起身,以离弦之箭的速度奔到羚羊公主背后,还没等羚羊公主反应过来,蕉太狼就“秒撕”了羚羊公主。狼族的观众一看夺冠有戏,就大声欢呼雀跃起来。

最后经过蕉太狼和香太狼的努力,又撕了懒羊羊和沸羊羊,但冠军依然是羊羊队,狼族虽败犹胜。经过这次狼羊撕名牌大战后,狼族与羊族的关系也亲密了不少。

全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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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愁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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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段时间一直在苦恼,为事业、为将来……

所庆幸的是,我遇上了一个人,他很照顾我,也很爱我,但是我还是选择离开了……

点解?!

我真的不知道,或许是我太过自私,不想等~或许是感情来得太过美好,我感觉不真实~~又或许,我太缺乏安全感,想过回一个人的生活……

越生活,我越发觉自己好悲观,似乎世界对于我都是灰白的……即使我每天都在笑,每天都在呱呱叫,但是每每回到房间,我就不高兴,我总是想哭了……

我也不知道哭什么……我本有个好男朋友,也有份稳定的工作,我只需做的就是好好过日子,等到该组织家庭的时候嫁出去就好了……但我偏偏要破坏这一切,偏要让爱我的人黯然离开,偏要让关心我的人受伤离开,偏要埋怨生活,偏要把所有人赶出去,自己筑起座围城,把自己锁在里面,什么事也不做,什么人也不见…

有时我在想,我自己是不是有点忧郁症,或许吧?!要不为什么偏要全世界都对我笑的时候,我还躲在墙角哭……我曾经说过,我活三十岁就够了,因为我害怕当青春不再的时候,我会成为一个老太婆跟几只猫猫生活一起,然后孤独地埋怨,埋怨……我曾经说过,我不苛求找到合适的人一起,到了适婚年龄,我嫁了相亲对象就好了,因为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快乐不快乐的……

感情上,我想跟你说:“亲爱的你,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我对你要求太高。当我不高兴时,我想你留在身边陪我,而不是因为我的语气不好而责怪我;当我想有人陪时,我想你就在身旁,但鉴于目前情况,一般你都做不到,而且你也不是超人,有时我只能无助地自己想办法;当你说需要安慰时,我不是不想站在你身旁鼓励你,只是我连自己的情绪都没管好,我着实没心思猜测你的感受。我知你不曾怪我,但我自知做得不够,根本没做到女朋友的本分,所以我选择先离开了,只为了不妨碍你,更为了给自己一点思考的空间,想想到底自己该怎样……或许你愿意陪我渡过难关,但这样你会好辛苦,因为我总在伤害你,无论行为上还是言语上……”

工作上,我在一个快乐的部门,做着固定的工作,每天准时上下班……在很多亲戚朋友看来,即使收入不高也不失为一份适合女孩子的工作……但我却不是这样想,我想靠自己争取生活更好,想找机会证明自己,这或许是每个毕业生的想法……但当我工作一年后,我觉得我没有做到自己期望的,那种挫败感好受伤……或许只是我一直以为自己有多大能耐而已……刚进高力时,我还在想大不了离开高力另起炉灶,但过了一年后,我发现原来自己一文不值,或许离开高力后就没什么更好的工作单位要我这个废人了……于是,忧心又起,失落又至……

生活上,我总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于是乎我对生活似乎没了激情……最近,我在休息之外,有了绣十字绣、做模型的兴趣……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自己幼稚,后来,我才想到,其实是因为我对目前生活不满,于是,当我做模型时,我可以做个更好的家,更好的店,这样我可以假装自己有个更好的工作,过更好的生活……当我绣十字绣的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是在心里数着格子……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被我伤害过的人,希望你能明白,我不是自私,不是在戏弄你,只是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不知道我的愁绪如何消除……希望你能明白,我只是想静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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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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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如此稍纵即逝,世事又岂能尽如人意。似乎一切我都懂得,似乎一切于我来说又是如此费解。终归还是涉世未深吧。

珍惜,我不晓得我到底是明白还是不明白。洒脱,我不清楚我到底是在意还是无所谓。终归还是输给这个社会吧。

都说,没那么简单。我似乎明白,一切都不只是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假装。假装不在意,不在意别人对你的意见,不在意别人对你所谓尊严的所谓侮辱,不在意他人有意无意对你言语上的恶伤,不在意只言片语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在意一切,只为一点自我觉得值得的事情一再坚持。或许,放开,会收获很多。至少不需要在面对。

我本是乐观的,正如我每天的笑。可是,累的时候,我好想不顾一切的放纵自己。可是,似乎,没有我的空间和自由!难道,我不属于这个时空?哦,好吧,我是火星人,说着火星人听不懂,地球人不明白的水星语。我离太阳很近,所以我有一腔热血,或者说,一腔热水!

突然,就那么突然的身心疲惫,好想回家,找妈妈。累的时候,妈妈会给我很多无形的力量。我总说,我会为了我妈好好活着,活得好好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也有妈妈,妈妈是不是也会累?妈妈对妈妈的妈妈是不是有着无限的眷恋呢?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而我们却是自私的!自私到欲“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这世上,真心待己的人,寥寥无几——父母、兄弟还有那预备过上一生的另一半。可是,谁又真的会陪谁一生?不然,离婚率升高又说明着什么?难不成在过家家,闹着玩吗?开玩笑!!

我是在很认真的生活!所以,我会放松的好好的活着!

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但终究,在这世上,活着,才是好的。那是一个慰藉,一个借口,一种美德!只要活着,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去爱人,去被爱!只有活着,才能不让那些爱你的人伤心!

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这里,太深沉了,不想了。这一生,开心就好!这一生,不错过就好!这一生,不后悔便好!这一生,有一个依靠的人相伴一生就好!

开心吗?开心吧?!我应该是很开心才对!可,为什么……

我爱我的妈妈!开始工作前,我对爸爸有成见,很深很深,现在,好些了!现在我可以说,我爱我的爸妈!从小哥哥就是我的榜样,可是我学跑偏了!当时觉得对不起所有人!可是,我成长了!后来哥哥有了嫂子,再后来他们有了我可爱的小侄子!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我很开心!看着他们,很开心!我爱这一家人!我的嫂子,更是一个好人!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那是不是说,我们家很好呢?呵呵除了,没有大富大贵,我觉得还不错!我们,奋斗中的一家人!我感到骄傲!我相信,哥哥会给嫂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那是我从小仰慕的哥哥。因为,我们是很好的一家人!

家,好想家!家,哪里才是我的家!我的!家!

从小就没有安全感的我,很厌恶吵架。厌恶至极!非常厌恶!最近打电话回家,情况似乎还不错!记得妈妈说过,老伴老伴就是一个伴!所以我放手了,不再去管上一代人的琐碎。顺其自然!

最近,变动来了,变动近了。所以,我有受影响了。

开心一些吧。

听着越长大越孤单,突然好孤单,好无助!虽然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的梦想,我的坚持,但是却突然好无助,好孤单。

喜欢上一首歌,勿忘心安!那就心安吧!人心本就很拥挤!我只想找到属于我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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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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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之黑龙出世

早在一千年前,传说四大种族——羊族、赛尔族、摩尔族和恶狼族分别都有一块晶石,只要谁能将四块晶石合体,就能召唤出沉睡的黑龙,成为青青草原上的霸主。

一天。红太狼在地下室里捡到一本书,她疑惑地问:“灰太狼,这是什么东西?”“我来了,老婆。”灰太狼慢吞吞地走过来,接过书翻看起来。看着看着,他的眼睛突然一亮:“这是一本秘籍。它上面说有四块晶石,要是我们得到这四块晶石,整个青青草原就都是我们的啦,哈哈哈……”红太狼也眉飞色舞起来,音调也高了八度:“那……还不赶快去偷!”灰太狼眼珠一转,说:“好,我先去羊村。”

灰太狼大蹑手蹑脚地来到了羊村。喜羊羊眼尖,第一个发现了他。喜羊羊大声呼喊:“大家快跑啊!灰太狼来了!”暖羊羊边跑边说:“喜羊羊,快去实验室找村长。”喜羊羊撒开腿,箭一般跑到实验室。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村……村长,灰……灰太狼来了,听说是来偷……偷晶……晶石的`。”村长眉头紧皱,着急起来:“难道他也知道这个秘密?快去通知赛尔族和摩尔族。”“哦,知道了。”喜羊羊一路飞奔,不一会儿便来到了赛尔族大营。

喜羊羊将灰太狼要偷晶石的事告诉了雷伊大将军,并请将军转告摩尔族。雷伊对此事不屑一顾,心想:不就是一块晶石吗?有什么好担心的?他没把这事告诉摩尔族。

喜羊羊回到实验室,可是晶石已被灰太狼偷去了。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灰太狼已经集齐了四块晶石,并召唤出了黑龙。这黑龙四肢强壮有力,口中还能喷出熊熊烈火。但它并不听灰太狼的使唤,几天下来,把几个家族搅得天翻地覆。

灰太狼吃了很多苦头,他把晶石还给了其他几个家族。现在只有大家联手打败黑龙,青青草原才得安宁。

第二天,四大家族重又聚首,商量怎样打败黑龙。赛尔族的普尼说:“只要把千年火山口打开,把晶石扔下去,然后许一个愿,黑龙便会消失。”喜羊羊听了,自告奋勇担下了这个重任。他揣着四块晶石,日夜兼程地赶路,爬雪山,过沼泽,经过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登上了千年火山顶。喜羊羊狠狠地把晶石扔了下去。然后又拿出纸和笔,写上:愿沉睡的黑龙永世不得超生。接着,喜羊羊很快离开了火山。

过了一会儿,只听“轰隆隆”一阵巨响,天昏地暗,一条黑影被一阵飓风卷进了火山口中。霎时间,天亮了起来,青青草原上又恢复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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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只要你肯去等一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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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在巨大的问号面前体验着自我。我们都不愿回避两种意识的较量与妥协,无论是曾经还是未来。

每个人都要经历懵懂、好奇、疑问、豁然醒悟、坦然面对的漫长体验过程,每个人在认识中不断总结、精心优选、努力经营、创造性地选择、尽可能完美展现自己的天赋。个性存在于天赋之中,而天赋仿佛是生命中仅供自己相恋的情人,一生面对自己微笑的鲜花。

我们应该懂得等一等意味着库存多大空间、蕴涵多少未知、孕育多少可能;应该知道时时变化的逻辑性、推陈出新的必然性、海纳百川的包容性、物极必反的自然规律;应该学会用别人的优点检验自己的缺点,理解、尊重别人,不要用自己的优点对照别人的缺点;应该把视线放平,认识每个人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中只是沧海一粟,渺小如尘。

生活不可能过早地告诉你,答案很可能就存在你的背后,让你自己去寻找;生活或许已经提醒了你,只是你并没有彻底醒悟;生活可能故意和你开玩笑,让你经历千难万险最终又回到原点;生活或许就是一个浩瀚的未知领域,脆弱和短暂的无常,显示生命不可能预示其未来,凭着感觉存活于世。

只要你本能地等,耐心地体会,生活中诸多谜团会自然解惑。不要急着一口吃胖,要深刻意识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从不同角度看待生活内存的潜规则,会从中得到不一样的意外收获。或许我们都有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奇遇,更有过等待的结果不在此时而在彼时的预示,或许你奔波一生没有得到任何提醒,只有看到儿女会庆幸发笑,或许你善良勤劳积德了一生没有看到回报,只等到坦然清静眷恋的结果、无遗憾、无牵挂。

不要急,生活会眷恋每一位有爱心的人、会重视每一位有信仰的人、会钟情于每一位有理想的人、会善待每一位一如既往勤劳善良的人。因为积极态度是一种向上的力量,是良性循环的一种法则,人人遵从就会展现一种社会时尚。要相信,社会的发展是按照人性化的理念运作,唯有人才是进化的唯一选择。

不要过早地下结论。我们往往有见景生情、文过饰非、欲盖弥彰、急于求成的习惯,看到某种现象仿佛看到某种结论,好像某种预示必然要遇多种期待相逢,一窥概貌;往往让自己的思维无辜强加、四处堆积、故意扩大、捕风捉影、虚化无形,远离真实。要知道,在唯物辩证法的词典里,任何结论都是愚蠢的、幼稚的、浅薄的、不完整的。

等一等,不要急于离开!这里有你想要的、期待的的东西。不妨你悉心体会一下身边的期待:如果你是一位农民,你就知道种子需要适应的温度才可孕育生命,发育的过程就是你耐心等待的过程,急不仅没有用,反而会破坏你应享受的情绪;如果你是一位母亲,应该知道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孕育情怀,会暗暗回味等待是多么值得赞许和欣赏,里边包含了多少鲜为人知的美丽期盼;如果你准备献身科学事业,不要因为看不到成绩、经常处于失败而泄气;如果你准备去爱一个人,不要因为追不到、得不到而责备自己或对方,请你忍耐一下、等一等,说不定就在你转身的那一瞬奇迹就出现了,只因你错过了回眸的那一眼。

我们大概都有过这样的过亲身经历,偶尔会出现“有意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阴”的意外收获,那不是自己的运气嘉许,而是等待期盼的结果。这种结果是自己站在不同角度的悉心品尝,是站在不同高度的深刻领悟,是一种想象出现多种可能的神奇表现。我们能感觉到静有静的演变过程,或许此生无缘见到;我们能看到快有快的运动规律,经常误导或否定我们思维怀疑的对象,我们好像一直在疑惑的路上潜行。

只要你肯等,用你智慧的双眼观察发现,你就会得到自己所需。我们是在进化,慢慢体味方知滋味,我们不停地活动,方知反复就是熟能生巧、不断升华的过程。不过如果你是急性子,什么都要急着去办,什么都按自己的愿望解决,什么都凭自己的意志改变,或许你得到的相当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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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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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毫无顾虑的一个懒觉,醒来已经是八点多,阳光透过窗帘,隐隐约约的暖色光线,如一盏桔黄色的灯,均匀的铺满了卧室的空间。下得床来拉开窗帘,光线由暗转明,耀眼的阳光,内心一喜,今日又是一个有着暖阳的冬日

静静的躺在床上,假寐着。几声麻雀叫声从窗外传来,撼动着内心,睁开眼来,随声看去,窗沿下居然有一个小小的鸟窝,几只小麻雀正在叽叽喳喳的私语,看着这一幕,内心的喜悦不断的扩大,扩大……感觉得到窗外的生机盎然,我也是生着的,我也应该盎然,不是吗?这样想着的时候,觉得活力在体内苏醒,于是,起身着装梳洗。

下楼吃早餐去。

走在街上,必竟是冬日了,随处可见的枯瘦落叶,飘飘洒洒,萧然的寂廖,因了绿色越来越少,孤枝越来越多。阳光虽然温暖,但清冷的风仍然让人觉得寒意袭来。劲间的围巾,身后的长发,起舞着。小鸟儿舍了枯枝,飞身栖息地面,大约觅食,有人走过,便潇洒的飞身而去,双翅扑打有力。让我不禁羡慕,虽冷而不惧,活得自然有精神。

不远处又栖一只小鸟,轻轻的俯下身去,想要与它互动玩耍,怎料那小鸟儿极其精灵,不待我靠近,轻鸣一声,飞离地面而去……

不禁轻笑出声,觉得有趣得紧。

走进一家嵊州米粉店,点了一碗嵊州正宗柞粉丝,小店老板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柞粉丝送了过来,拿起筷子,兴味盎然的开动,温度被吸取,全身暖和和的,舒服得紧。付了钱,心情洋溢着舒畅,步子变得轻快,哼着小调,嘴角也扬起了笑。

寒冬暖阳的和煕温柔,远比盛夏骄阳的热情如火更让人感激与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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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烟雨红尘步步莲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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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清水洗心,只为与你相逢时的清纯。彼时,心如一张素纸,画山便是山,画水便是水。远在远方,依然不能阻挡我凝望你的方向。我想知道,近水遥山,谁是那五百年前问佛的人?

你要来,你一定要来,如果不,相思时,谁陪我千回百转?弄字时,谁伴我红袖添香?

你的脚步,击碎晶莹的晨露,我安静微笑着,默默等待,看你跋山涉水而来。只因为,我的心中,唯有一个你。

那一月,我素手染妙尘,只为与你相识时的美好。润一抹娇羞,浅浅地微笑,我相信,一定很美。就这样等待,你不来,我不敢老去。果然,你很懂我。你如约而来,看我拈花微笑。你的脚步,水滴般在心间流转,你可知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的出现?喜悦着,因为,我们终于没有错过。岁月老了,情还在,那么青葱,那么鲜活。

那一年,我深禅浅唱,只为与你相爱时的淡然。贴着你的温暖,我的世界妙不可言,没有人会怀疑,爱是最美的誓言。无论多么平淡,无论多么简单,能够朝朝暮暮、长长久久,谁都会喜欢。

那一世,我步步莲花,只为与你相守时的幸福。无论多么久,多么漫长。告诉你,我不来,你不准老去。告诉我,山长水远,谁还会像我一样把你爱怜?没有人,再没有人。心,一直在这里,不曾离开。看见吗?岁月在,我在,你也在,只为相守的幸福。

花虽落,风住尘香。多少年的磨砺,我把心修成了一朵莲,心似莲开,不为相见,只为与你求得这一份情缘。前世,今生,来世,轮回里你的一回眸,刹那芳华摇落,铺满一地落英。烟雨红尘中,步步莲花,是生命里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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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记忆中的梧桐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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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长河中,难忘,难忘那五彩缤纷充满万花筒般的孩提时代,充满着生趣,充满着理想,充满着梦想,充满着希望------

但最难忘,最刻骨铭心,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故乡那充满生命力的高大、挺拔的梧桐树

我很小的时候,就迷上了故乡的那棵古老的梧桐树。那棵梧桐树好高好大,几个人环抱着才能抱得过来。光阴似箭,而我小时有大部分的时间是在那棵梧桐树下度过。

明媚的春天刚刚来临,温柔的阳光普照着,梧桐树撇下春寒料鞘,舒展着翠绿欲滴的枝叶,抖动着腰枝,在微风中摇身矫情地舞蹈着。那全身的活力宣示了它无比的强大。而我不迷恋它的强大,却特喜欢它那象手掌般大的梧桐叶。还可放在头顶上做帽子戴,不至于晒太阳。那时的我就很知足。那个季节,我和湾里的小朋友在梧桐树下拣子、跳绳、踢键子、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听叔叔讲鬼的惊险故事------玩得不亦乐乎。那时我们童真无邪,那时我们和同年的伙伴无话不谈,那时我们思想透亮单纯,那时我们也盼望着快快长大,好让大人说话自己也有插话的权力------然而时至今日,当我们有发言权,我们才恍然大悟,我们什么都懂了,我们却什么都不想说,喜欢沉默,这就是人,小时和长大了就不一样。才慨叹人生糊涂难得,难得糊涂!

常忆,常忆那些个热闹的夏天,那美丽的夜晚在梧桐树下乘凉,母亲亲手为我摇着古老的小蒲扇,一阵阵清凉的风吹进心田,然后听叔叔讲鬼的故事:那鬼青口撩牙,红脸,蓝眼睛,伸着长长的舌头,手爪好长好尖,能从窗口伸进房里抓小孩,我当时那个怕哟,听到猫叫就慌了,连忙扑到母亲怀里,反正不敢一个人睡,也经常做着恶梦------那些个夏天好漫长,也趣味盈然,经常听故事,也喜欢听故事,当时是又怕又爱,听到最后就沉沉的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梦中尽是女鬼优美的故事。

那个夏天,我亲眼见到了豺狼把我家喂的猪吃的只剩下猪头和猪肠子,血淋淋的,母亲哭得伤心的那个劲,肝肠寸断。而我只缥缈的记得那豺狼的眼睛是蓝色的能放光,老远看见人来了就跑了。看见母亲哭得伤心,我也哭了,母亲见我哭,怕吓着我,就抱着我回家了。听说母亲一晚都伤心得没睡。还好那个夏天鬼倒没来抓我,母亲安慰说是因为我很乖。我信了,因为我真的很听话。

很快夏天过去了,那五彩斑斓的梦也不再有了。突然感觉到了秋的凉意,秋天真的来了,梧桐树叶也黄了,一片片的飘落下来,一地的梧桐叶在秋风中旋转着,舞蹈着,诉说着------它们不平常的经历和故事。我在风中追逐着那蝴蝶般的梧桐叶,梧桐籽竟掉了下来,一个个欢蹦乱跳的砸在我的头上。我小心的拾起来,默默的注视着那梧桐籽。肚子饿得呱呱叫------真的好想好想能吃点什么,可我不能说,因为每天都没吃饱,不过母亲也没吃饱,如果我说我饿母亲又会流泪,所以就默不作声。看到梧桐籽竟有一种悸动,什么都没想就塞了一个到嘴里,没想挺甜!于是拼命的将梧桐籽拣起放在衣兜里。偷偷拿回家,然后不敢告诉母亲就偷偷的把队里分的油放了一点在锅里,把梧桐籽倒进锅里炒,只到熟了,再放上一点盐,熟了就吃。哇噻!又香又好吃,吃了居然也没死,心里可乐了。没想母亲知道了,便挨了一顿打,说是毒死了咋办。不过我从此倒希望我家能种上一棵梧桐树,可这个愿望总也没实现。澳,我梦中的梧桐树啊!你再也没有成长过。

寒冷彻骨的冬天终于来了,我们一家也在饥饿中艰难的度着日子。那时我无比的幼稚,竟飞奔着来到梧桐树下发呆,也梦想树下要能掉下好多梧桐籽该有多好,一家人也许能暂时充饥,可那又怎么样呢?嗨!------

冬竟是那么的寒冷,那么的萧瑟,那么的严酷,又那么的不尽人情。那个冬天,冬将那个会讲故事的叔也带走了,叔叔的追悼会就在那梧桐树下举行!更增添了几分凄凉!我突然很想念我那个可敬的叔叔。是啊,当夏天再次来临的时候谁会再来梧桐树下给我们讲那优美动人的女鬼的爱情故事呢------唉!叔叔呀,你就安息吧!或许你走了,你再也不会挨饿了,从此在那另外一个世界里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儿时的梧桐树啊!你可否依然还在,还有我那儿时的伙伴和乡亲们,你们可否还好?我深深的想念着你们,你们可否也如同我思念你们一样思念着我呢?哦,故乡的梧桐树啊------我生命中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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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的自述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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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只。我知道大家都讨厌我们,但是谁理解我们呢,我想不多。

在历史上有许多贬义词形容我们,比如狼心狗肺,豺狼虎豹等等。你看老虎同是肉食性动物,可他却有褒义词:虎虎生威。可我们从没有,说我们太残忍。谁让我们是肉食性动物呢,大自然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只有强者才能存活下来。

人类朋友说我喜欢追捕羊,可生态链接就是狼吃羊,狼屎滋润青草。可是大家也知道,如果人类再追杀我们,那羊就会大量繁殖,就会吃掉森林里所有可以吃到的绿色食物,什么草,树,果子都会大量地消失,然后再威胁人类。就算那时再派出我们也迟了,也只可以挽回一丁点损失。而且我们同伴的品种有的都已经绝迹了,如袋狼,因曾经捕杀过羊,被人类灭绝。

人类说我们没有良心,在冬天只要死了一匹狼,说我们狼群就会吃掉那匹死狼。可大家想想,冬天狼群捕不到食物,难道让我们饿死吗?所以我们从不会因小失大。

大家说我们狡猾,其实那是聪明。不聪明点,怎样捕杀猎物,怎样存活下去,难道任命运宰割吗?所以我们必须聪明。

请大家多多理解我们,同我们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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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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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女王》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了帕雅丁狼群,齐心协力,大战狼群;看见了它们跟死神“接吻”;看到了它们一起外出捕食,遇到了种种困难;看见了与它们仇敌——断牙血瘤虎决一死战,可是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

一次虎口抢食,狼王盔盔丧身虎口,紫葡萄被迫当上了狼王,几个月后,由于紫葡萄出师不利,失去了一只大公狼,紫葡萄和它的狼群几次捕食,差一点全军覆没,更有一次,与要死狼王盔盔的老虎相遇,双方打了起来,最后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紫葡萄谱写了一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

紫葡萄是一只勇敢的母狼。又一次,帕雅丁狼群已经连着几天没吃东西了,各各瘦的皮包骨头。忽然,狼群看见山崖下有有一只梅花鹿,狼群正在议论谁跳崖捕捉梅花鹿时,狼群中跃出一匹狼,它毫不犹豫地扑向崖下的幼鹿,众狼定睛一看,原来是紫葡萄,一会儿的工夫,幼鹿已被杀死,狼群饱餐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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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与小羊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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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浩宇

有一天,一只小羊在河边喝水,有一只正在找食物,它看到一只小羊在河边喝水,就把身上弄的脏脏的,然后就跳到河里,河水也就变脏了,小羊一见水脏了就不敢喝了,狼忽然跳了上来说:“我在洗澡,干吗要把水弄脏!”小羊可怜地说:“我没有啊?狼狼见小羊不承认就说:“那你为什么要在这里喝水?不知道这条河是本大王我的吗?”小羊说:“我不知道。”狼见小羊那么直执,就说:“我是非常孝敬我父母的,我听它们说你还骂过它们,你记不记得一年有这回事吗?小羊委屈地说:“去年我还没有出生啊,怎么会骂您的父母?”狼这时候恶狠狠地说:“反正不管,来到了本大王的地盘,就得进我的肚子!”

小羊害怕起来,大象看到了这一幕,上来保护小羊,大狼见了就灰溜溜地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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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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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书架上那花花绿绿的封面,我开始犹豫了。”选哪本好呢?“忽地,我眼前一亮:大片大片的荷叶,碧绿碧绿的,再配上两朵含苞欲放的荷花,显得清新淡雅。”荷花?我喜欢!就这本了!“

林清散文集》。”林清玄?好名字!想必文章也不错吧!“《心田上的百合花》”夷?真奇怪百合花怎么不是长在土里的,而是长在心田上的?这怎么种得了花呢?“我小声的嘀咕着,于是带着好奇心,开始了阅读之旅。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当我读完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轻轻地合上了书。文章说的是一株百合花和一片的野草在一起生长,饱受野草和蜂蝶的鄙夷,而百合却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最终百合花绽开了美丽的的花朵,并把种子撒向大地,多年后漫山遍野都是野百合,引来了人们的观赏。

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又令人感动故事。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具体的记叙、细腻的描写,层层衬托,塑造了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作者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林清玄相信”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的体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读着林清玄优美的语句,和他一起追求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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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国女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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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女王》这本书,它讲了一个叫紫葡萄的母狼嫁给了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并生了五只小狼。在日曲卡雪山的冬天找食物很难,狼群面临着饥荒,那五只小狼中有一只小狼饿晕了,狼王盔盔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女倒下,于是便冒险从一只孟加拉虎口中夺取食物,可是失败了,狼王盔盔被孟加拉虎咬死了,而为了阻止狼群里的公狼为了争夺狼王的无尚荣耀而引起的群内战争,从而导致整个狼群崩溃、解散,狼群中的一个年迈的老母狼自动向紫葡萄臣服,紧接着,许多狼也跟着进行仪式,最后有一只公狼因为不同意让紫葡萄当狼王而被逐出狼群,之后,紫葡萄在狼群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带领狼群去攻击野牦牛,可是她的决策失误了,不仅没有吃上牦牛肉,还让大公狼小嚏死于野牦牛蹄下,第二次紫葡萄带领狼群到可怕的北斗沼泽抓捕小野猪,可是大公狼黑三为了帮大家抓捕小野猪落入了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在那之后,当狼群要去吃它们储藏起来的猪肉,大公狼歪歪勃想闯入狼群,结果他没有向新狼王表示臣服就没法进入狼群,在晚上,狼王独自一人出来饮水时,歪歪勃向狼王表示绝对服从,于是它回到了狼群。在第二年春天,帕雅丁狼群意外围住了宿敌宛莫沙狼群的王后和一些小狼,紫葡萄网开一面放走了它们。在那之后不久,紫葡萄的狼王权威收到了挑衅,歪歪勃甘心上演苦肉计重塑了狼王权威。第二年冬天,那只曾经把盔盔咬死的孟加拉虎又来了,紫葡萄带领狼群战斗,眼看着大公狼一个又一个死去,狼群就要被灭掉,宛莫沙狼群出手帮助它们,把孟加拉虎赶跑了,最后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胜任狼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的震惊了,我心目中狼的形象完全被颠覆了,原来狼在人们心中是十恶不赦的,但看完这本书后,让我觉得狼这种动物变得像狗一样,有一种鲜为人知的性格。狼是群居动物,狼群有着极为严格的等级制度,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狼王,狼追捕猎物都是靠集体的力量。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锁定猎物,实施跟踪,观察,找准时机,迅速发动进攻,狼群都密切分工合作:身强力壮的大公狼自然是进攻的主力,几只狼合作,轮流追赶,直到拖垮猎物,最后狼群蜂拥而上,分食食物。

我觉得它们的狼心并不坏,遇到危险都会奋不顾身地去救同伴,而且它们遇到困难不退缩,会勇敢地面对,所以我们以后遇到危险和困难也不能退缩,要像它们一样勇敢地去面对。

一般所有群体都是以雄性为王的,而本书中的狼王是雌性的,狼王紫葡萄从有狼不服她到两个狼群合起来,她都是狼王。这里就不难说明雌性不但有雄性的勇敢、拼搏,还有雌性的智慧,和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它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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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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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名叫生命生命的课文,这篇文章是作家杏林子写的。

在“我”写作的时候,有一只飞蛾一直在骚扰我,趁它停下时被我抓住了,但飞蛾拼命的挣扎,飞蛾的那种求生欲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香瓜子掉进了墙缝中,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情况下,可香瓜子茁壮生长,即使它活了没几天。可见它的生命力多么顽强。“我”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当我读到这,我的心深受感动。

生命虽然短暂,有限,但你如果能好好利用,就不会白白流失,生命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好好的使用,就可以活的光彩有力。生命,才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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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秋天的散文600字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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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睛为何一直在笑?弯弯的,像一条小月牙,轻轻的,融化我们坚硬的心。你的衣襟为何一直在摇?青青的,中间还带着一丝不易看透的璀璨,缓缓的,飘向那不知名的远方。

“笑”

带着你的期许,漾着丝丝笑意,向着我们快步走来。看到你的人们无不向你致敬,你总是笑而不语,只洒下些许赠与我们的见面礼。你的馈赠总会让我们惊喜不已,一眨眼,你却已不见踪迹,只留下几个美好的足迹。你在高处抬眼望去,望着望着,忽然,你笑了,笑得那么轻柔,笑得那么甜美,那是因为你看见,在你的乐园里,我们正在愉快的游戏。

“眼睛”

是什么容纳下山川湖泊?是什么容纳下日晕红霞?是什么瞻仰着林间飞鸟?是什么弥望着柳树枝丫?是你的眼睛,你望着山间的湖泊,轻闭双眼,便使原先寂静的湖泊开出朵朵涌出五颜六色鱼儿的水花;你又向着天际缓缓张开双眼,天边顿时又抹过几道红霞。你任凭红霞笼罩着人间,任凭我们沐浴在霞光之下,不知不觉中,你望向天际的双眼又增添了几分来之不易的光彩。

“衣襟”

你的衣襟为何如此美丽?哦,那是因为它轻笼着大地,那儿的带子为何是金黄的?哦,或许那是田野吧?那儿的佩带为何是墨绿的?哦,或许那是草地吧?那儿的丝绸为何五光十色?哦,那是因为那个盛开着朵朵菊花。你向着多姿多彩的菊花吹了口气,它们便随着你舞动起来,婀娜的舞姿,清秀的面容,在风中显得更加美丽,更加无瑕。你轻吟着:“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远方”

秋!为何你的步伐如此急切?你不语,含笑再望向我们,风中片片杏叶拂过,你摆动双手,为我们送上整个深秋的最后一件礼物——枫叶!你把一整个深秋中,我们的一举一动记录在片片枫叶里,洒向你所留恋的人间。“秋!秋!”在我们的声声呼唤中,你渐渐化成了一道残影。残影随着秋天的最后一阵风儿,飘向了远方:“再会,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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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假如我是一只狼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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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一只王,我会把我的部落发展得繁荣昌盛,带领部落南征北战,成为一个大区域的狼王。

一开始,我部落里的狼很少,只有十只。我先让我部落里最优秀的公狼和最优秀的母狼生仔,自己带着剩余的七只狼去打猎。

我不喜欢攻击追捕小型动物,我喜欢猎捕羚羊、马……我每次猎捕,基本上都能猎捕到动物,所以,尽管这次只有八只狼,我也一定会捕到动物。今天,我们的运气非常好,还没走很远,便看见了一群羚羊。我决定兵分两路来进攻,给他们个措手不及。我喊了三个很强壮的公狼,去前方埋伏,再令四个公狼去前方打草惊蛇。一切准备就绪,我们四只狼刚刚埋伏好便听见一阵惊天动地的声音,我们的机会来了。我喝令一声,我和三只公狼各扑倒一直羚羊,被我们捕到的羚羊不停地挣扎,有一只公狼甚至还从羊背上摔了下来,幸好没大碍。我们这三只狼中,我刚制服羚羊,另外那两只狼几乎同时制服羚羊,我们满载而归。

在这几年里,狼群的只数从十只加到了四十只。还有五只是一群狼投奔我的部落。最后,我带着我的狼群征服附近的狼群,成为一方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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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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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沈石溪的作品。狼母紫岚梦想自己的狼崽可以成为今后的狼王。长子黑仔与父亲最像,紫岚太急于求成了,黑仔很小就让它出洞去,希望早日成为狼王,在一次玩耍途中,黑仔不幸被金雕抓走了。

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蓝魂儿在狼群聚集时就与比自己大三个月的黄犊抢食。在今后的捕食中,蓝魂儿更是大出风头,亲手捕杀比自己大好几倍的黑熊。可惜,天妒英才,在一次捕猎中,蓝魂儿中了猎人的捕兽夹,腰被夹断了。

紫岚只好把全部的心血放在最后的一只雄狼——双毛身上。在一次喝水中,紫岚和媚媚喝完了水后,故意把水搅浑并撒尿。这激怒了双毛,把它从软弱变得坚强。双毛有了当狼王的野心以后,决定除掉现任的狼王洛戛。可是,在打斗过程中,双毛被洛戛撕下一块皮肉,闻到血腥味的饥饿的狼群,立刻扑上去把双毛吃了。

紫岚的梦想彻底落空了,这三只狼崽耗光了她所有的心血,她原指望其中一只成为狼王,现在她绝望了。在一天,它选择了与一只老雕同归于尽——媚媚已经怀孕了,她不想要狼孙受伤了。

《狼王梦》中,被表现最深沉的是母子之爱,而无间的真情和温柔却扭曲地表现为无奈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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