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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品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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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我又想起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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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我又想你了。一个人坐在电脑边,你像秋风,摇落我思念的愁绪。

我轻轻的敲打着键盘,敲打着思念的文字。

只是因为一个熟悉的头像,我就想起了你。其实,我心里知道,那并不是你。

或许,你早已把我相忘于江湖。而我,却还在原地,惆怅,彷徨。

缘分,如烟。我们之间的缘分,早已灰飞烟灭。

而我,不知道为何,总是不经意的想起你,好像,你在我的光阴里,一直看着我,向着我笑。

当我伸出我的双手,想拥抱你的时候,你却像空气一样,让我无法触摸。

我只能把深深的思念,种在心里,渴望开出诗一样的花来,温暖我流年的记忆。

今夜,我又想你了。每当想你的时候,我都会写一段文字,以寄托我对你的思念。

我们就像天上的两颗星星,看是很近,却永远没有交汇的轨迹。

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命运,让我们在今生的时光里邂逅,虽然,相逢的时光很短暂,却足以温暖我的梦。

是你,让我的文字有了生动的主题。

不是每一棵开花的树都能结果,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今生,能认识你,就是我最幸福的事情。

因为,思念,是一束温暖的花。

它开在我心里,温馨而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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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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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寻找家,我的家没有花,我的花却在这山谷等着我。

——题记

于是我披着星星戴着月亮去了山谷,流水匆匆汇过我脚下,夜莺的歌声在树梢掠过。又是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你现在也是不是正在回想着感恩的那些事,感谢着世界赋予你的鸟语花香。

溪水欢快的流着,给人一丝感慨,一份触动。小溪不停的流向大海。目的是回报,那我们呢。

窗外浮着薄薄青烟似地雾,用手一划,立即清澈如水。暮光燃烧了太阳,推着我浪迹天涯,一回头,红色薄雾里的影子变得苍老,露出老态。

踏上云彩挥舞着丰满的翅膀,青色的天空流露对生的信仰,墨色浓雾里的影子如同枯朽的老树。我看见岁月的车轮碾过你的额头,如同碾在我心上一般疼痛。

小小道外的石桥路口,黄色灯光轻轻照在你的睫毛上,村头得圆月不落,青瓦房里的绿蓑衣都长满了时光的老茧,你在床上小憩,手里仍旧拿着儿时我的小衫……

我在城市的这头,幻作一缕柔柔的黄色灯光,偷偷地,透过窗。院子里的老井,湿漉漉的井绳,吱呀作响的木门,常常刺痛我深夜的梦,突然,四下一片寂静的漆黑,屋里,我张开眼,照亮一小片的夜。你还在劳作……

要我拿什么感谢你,要我用什么回报你,要我怎样,您才会高兴?您才会放下手里的时间,去看看黄花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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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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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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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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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再次翻开那本陈列在书柜中不显眼的书,已经布满许多灰尘。捧在手上,我的心里漾起丝丝纯厚的母爱。《王梦》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汗之梦,一场无私奉献的母爱之旅。

“梦”中描述着一只丧偶的母狼——紫岚在被大白狗的追逐下绝境分娩,生出了五只小狼崽,因为种种遭遇,紫岚的孩子都没有生存下来,只剩下一只小母狼“媚媚”,紫岚为了不让这最后的希望死于金雕之口,她奋不顾身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跛了脚,掉了牙,甚至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是伟大的母爱让紫岚有这坚定不移的信念,我深深感受到母爱的无私。

古往今来,有许多关于母爱的真实事迹。2008年汶川发生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地震,地震后再废墟中发现这样一位母亲。她的身体已被坚硬的物体压得变形,但双手扔撑着地面呈跪拜状,用自己瘦弱的身躯撑起一点空隙,保护着一个三四个月大的宝宝。因为有母亲的身体遮挡这个孩子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写到这我不禁热泪盈眶。

不论是书中的紫岚,还是汶川牺牲自己保护孩子的母亲,都值得我们敬佩。通过这些故事,我们都应该要好好孝顺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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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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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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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烟花散尽是何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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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风吹回来了,一片落叶便知整个秋天,飘向睫毛时化成泪,融入掌心时是感念,怀着一颗澄澈明媚之心,往事记诉我如水的情怀……

秋天的夜,繁华如梦,万千姿态,夜幕下的人们远离了白天的喧嚣和噪杂,淡淡的月色,花香,稻香,伴着星光,尽情地享受着夜所带来的温馨、沉醉和惬意。

秋天的雨,寂寥感伤。视线所及,黄叶落零,斜斜的敲打着窗,如丝丝无声的轻语穿透着心扉。造物弄人,思念成空,寂寥的时光只能化作一缕轻烟随雨逝去……无数花瓣随风而落,将没有绽放的烂漫沦陷在泥泞里。

薄雾中,仿佛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子“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丁香清幽,烟雨深深,不知这冷雨飘了多久?这彷徨的人走了多久?结着愁的丁香一样的女子,一把油纸伞,一条石板路,一支苦丁香、悠长的小巷,如似的细雨,轻轻的叹息,丁香般的惆怅,握伞的手没能留住那份凄迷的心境。

往事如烟,窗外、窗内一样的心境,再也寻不到温暖的景致,迎着袭来的风,思绪在飘荡,脑海里的记忆是那样清晰,如千丝万缕散落的雨丝……思念的人在远方。我们一起走过了风雨,经历了坎坷,携手并肩共奏生命快乐的音符,同刻岁月浪漫的痕迹。季节有轮回,疼痛也有轮回。那轮回的疼痛穿过季节,从相思河畔趟过牵挂的彼岸,激起心潮层层涟漪,缠缠绕绕连绵不断……

似乎永远是这样,许多错过和过错,都将成为往事,一个无法预知的未来怎样支撑一个人的生命,没有走过的路,没有人能说出是怎样的风景。那些发生过的欢乐、忧伤、寂寞、哀愁、泪水,会贯穿我的生命,也会在我心灵的弦上缓缓滑过,抚出一首悠扬的歌。

人生路坎坷,人生雨潇潇,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喜欢写字,一个喜欢倾听自然的声音,喜欢沉醉于文字中曼妙的心灵独语,或舒或缓,或高或低,或喜或忧。始终生活在以自己为圆心的平常女子,感情永远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友情、亲情、爱情环绕着我,我因此而感激,因此而幸福……我确信我是幸运的,幸福着平淡,幸福着隐伤,幸福着岁月里点滴的感触……喜欢安静的我总是在自己的世界里诉说浪漫情怀,在别人眼里是那么的优秀,其实,生活并没有恩赐我很多,与同龄人相比,我承受了别人不曾有过的痛。所幸的是,我心最柔软处,总能保持一种湿度,一种对生活的感激。

我自知生性浪漫,拥有太多的幻想、梦想甚至痴想。在今天的伤过、痛过、哭过之后,才明白生命再平凡不过,明白了再留恋的梦游也有醒来的时候。生活教会了我很多,付出的永远是自己留给自己的痕迹,爱在生活中成长,也会留在心中。我们永远无法控制生命的长度,却可以用爱增加它的宽度和高度。

没有一个人永远保持快乐,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美满。一路走来,才发现自己仍不够洒脱,总是感怀一些情节,总是牵绊一些细节,偶尔在落花飞扬的季节,陷入有泪的心绪。在烟花散尽,万千困顿之后,写字会成为我最好的一种生活方式,抚摸内心,总会有一点文字留给自己,那里记录一段岁月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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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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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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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狼的作文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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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阴险狡诈、十分贪婪;有人说狼勇敢聪明、团结忠诚。而我却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狼既有它善良的一面,也有它险恶的一面。

世界对狼是不公平的,有很多含有“狼”的成语和故事,大部分都含有贬的成分,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小红帽》、《东郭先生和狼》等,并且蒲松龄的《狼》中也写了狼的狡猾与阴险,给人灌输了一种狼缺点无穷而优点却非常之少的观念,让人听到狼这个字眼,只觉得内心恐惧,也就出现了人类大量猎杀狼的现象。

但是,狼真的是一丁点的优点都没有吗?读过毕淑敏的《母狼的智慧》之后,我从根本意义上改变了想法,因为狼是聪明的,它能够用自己的智慧来解决实际问题,单凭这一点,就可以否认“狼没有优点的观点”,并且狼还充满了伟大的母性的爱,能够用自己的一死来换回孩子的生,想必大家都听说过“狼孩”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更能体现出狼伟大的母性光辉了。

综上所述,都表现了我的一个观点:狼同所有的动物一样,是优、缺点都拥有的动物。

我看狼有人说,狼阴险狡诈、十分贪婪;有人说狼勇敢聪明、团结忠诚。而我却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狼既有它善良的一面,也有它险恶的一面。世界对狼是不公平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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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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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可是你知道吗?其实狼也有爱,特别是母狼,它们拥有母性的光辉,懂得爱子。虽然它们有野心,但至少不是冷血动物,我们不应该憎恨它们,它们也有爱和生存的权利。

《狼王梦》这本书就是很好的证明,这本书代表着爱,代表着生存,代表着野心和理想。书中主要讲了有一头狼叫紫岚,生下公狼黑桑的狼崽,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将生出的狼崽培育成为狼王,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自己的狼儿。可是厄运降临在紫岚的狼儿身上,不知是不是老天爷在捣鬼,紫岚的狼儿一个接一个命丧黄泉,先是大狼儿黑仔被金雕叼走,又是二狼儿蓝魂儿被捕兽夹抓住,后来小狼儿双毛也在狼王争夺中惨死,这使紫岚陷入悲痛。在绝望时,它想起了媚媚,想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为了让狼孙避免死亡,它与害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自然界严酷无情,为了生存,你必须磨练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在自然界不讲人情,想要存活就要靠你自己,父母无法帮你那么多,到最后只有靠自己。不仅是有狼的动物界,人类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光靠父母是不行的,他们的生活是用双手换来的,依赖是懦弱的,美好的生活由自己来争取。

《狼王梦》这本书值得我们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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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文章寒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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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舍是我在乡村的住所,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有20多年了。

寒舍是在拆除的老屋旧宅基地上建造的,方方正正,没有错落有致的复杂结构,像一块被放大无数倍的积木。由于建房时经济的紧张,房子做得面积不大,上下二层只有百余平方米,现在显得十分狭小、局促。但刚建成时在小小的村子里还是有几份模样的,让第一次住进砖混结构楼房的我心中升出无比的自豪感。起初,一家人居住寒舍中并不感到窄小、局促,略略紧凑的房子还营造出一份其乐融融的温馨氛围。

在寒舍只住了十余年时间,我就搬进了小城,寒舍从此变得空落、寂静。但闲暇之时,我会到寒舍小住,它成了我想念乡村时就能迅速融入其中的桥梁。刚进小城,城市涌动的人流、车流,鳞次栉比的房子,琳琅满目的商品,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着实让农村走出的我感到十分的新鲜、迷醉。但久而久之,就看出了城市的喧嚣声太强,房子太高,空间太狭窄,人们太吝啬自己的情感,以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等等不足,比不上农村的天地广阔,环境幽静,人心坦城、真挚。于是,心中就强烈怀念起乡村的日子。每到双休日或节假日便回到寒舍中体验乡村生活。尽管寒舍在时光的流逝中变得苍老了、陈旧了、外墙有的地方斑斑驳驳不太中看了,同旁边的新崛起的别墅似的住房相比更是相形见绌了,但在我的心目中它还是那样安祥、温馨、亲切,洋溢着家的味道,有着母亲般的宽厚,踏进其中就感到心里踏实,有归宿感。

在寒舍小住,我也不会闲着,在小院栽上些花卉,并时不时进行管理,培育宜人的绿色和花香萦绕在寒舍周围;对室内隔不了多久就打扫一次,保持其干净;对破旧的家具隔三差五的进行擦试,使之不染灰尘,让寒舍像一位衣着朴素的人,但看上去干净、整洁、熨帖,这样有人到寒舍小坐也不显邋遢。

只要我在寒舍小住,晚间左邻右舍见我堂屋的灯大亮着,他们就会走来和我唠嗑。三五人坐在一起,寒舍就不会寂寞,话闸一打开,满屋子里就热闹起来。乡邻们不会同我唠嗑像美国将要走向衰落,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世间风云变幻那样的国际形势,但乡音俚语中满是今昔生活时比的满足,对乡村人们命运变化的慨叹,做人处事的简朴道理,听来亲切、真实、中肯。那些话题游走在人生艰辛跋涉的岁月里,荡漾在做人善为本的体会中,穿梭在对未来生活的憧憬间,让思想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灵的煽动起来,去触摸往昔痛楚而快乐的生活,领悟善恶到头终有报的道理,心灵仿佛受到一次洗礼。和他们在一起,就能感受到农民身上的质朴、厚道、纯净的品德。

寒舍没有空调,冬日生一盆炭火,乡邻围坐在一起取暖、闲谈,儿时众人集聚烤火的热闹场面就会浮现出来。此刻,仿佛时光倒流了几十年,回到了没有浮华和奢望的年代;夏日里,乡村蚊子多得“聚蚊成雷”,但在乡村中长大的人早已习惯,坐在院子里的竹床和小凳子上,摇着小扇,摆开“龙门阵”,就什么都不顾及了,谈笑声溢荡小院,能看到快乐飞飏。

寒舍最宜月夜,偶尔没有乡邻来唠嗑的夜晚,我喜欢一个人在月下独享静谧,一轮满月从东方冉冉升起,把远山、旷野、小村染得一片焦黄的恬静,或一轮皎洁明月挂在中天的万里朗照,抑或一轮弯月在淡云中穿行洒下的一片朦胧,都能滤去沉淀心中已久的喧嚣和烦闷,留下久违的遐思和超脱萦回心间。若在菊月赏月,独坐院落,身临黄菊,拈一缕月色,掬一捧菊香洒于清茶中,就会品出淡淡的凄静和思念,心灵就会在亦真亦幻的情景中独品人生。

寒舍虽显寒碜,但我却敝帚自珍,从内心珍爱。它是我几十年前辛勤汗水的凝结,是我心情抑郁时情感的寄托,是我寻觅往昔生活的“源泉”。我人生的风筝不管飞得多高多远,只要一线牵着寒舍,心中就会感到踏实、安帖、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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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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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里面,我认识了许多勇敢的狼,黑仔,蓝魂,双毛等,黑仔再未成年下出去捕猎。

但是在没有母狼的看护下,独自的一人出去捕猎,是非常危险的。

后来天空上出现了一只金雕,黑仔还在捕捉一只草兔时,金雕以非常快的速度抓住了黑仔,黑仔拼命的挣扎,用还没有完全长成狼牙的牙齿啃咬着金雕的毛,最后黑仔被金雕给杀掉,变成了金雕的食物。

母狼已经回来时已经晚了,满地的血迹,还是热乎乎的,那只母狼彻底的崩溃了。

接着蓝魂替代了黑仔的地位,那时已经秋天了,虽然不到的猎物很少,但是母狼还是把猎物的心脏,肺部等等最好吃的东西留给蓝魂。

冬天蓝魂已经是个非常健康,速度非常快,也非常聪明,力量也很大。

冬天时,狼群已经无法捕捉到许多的猎物了,最后狼王带着狼群去攻打熊。

熊的力气很大,他一巴掌能把狼拍成肉泥,压在狼的身上就压成了一块饼。

狼王刚进去就很快的退了出来,但是蓝魂扒着树枝飞进了熊窝。

只听轰咚一声,蓝魂又飞了出来,是这样的。

蓝魂跳到熊的身上,用接任的牙齿咬住熊鼻子,在熊举手一瞬间,蓝魂。利用他的掌力飞出去了。

接着熊发火了,一直狂追狼群熊追着追着就累了,他开始抱住树干,使劲的一打,树被打成两截,许多狼都被吓到了,但是熊一直打树,最后,他精疲力尽,倒在地上死掉了。

狼群一拥而上,把熊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了白骨,蓝魂分到了熊心半个。

春天本以为快到了,可是又下起了鹅毛大雪,让狼群无法再次捕捉猎物。

都彻底的失望了,劳魂看到了一只羊挂在树上,一拥而上,结果发现是猎人布置的陷阱。

母狼也发现了,但是太晚了,蓝魂最终死掉。

在这里我知道了,狼群不是依靠力量,是力量和团结和智慧,独自一人去捕猎有可能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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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战狼2观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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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部震撼人心的电影。这是一部充满战争、叛乱、病毒无处不在,残忍与美并存的电影。《战2》动作场面恢弘,从水下激战到冷兵器近身格斗,到最后的坦克大战,用扣人心弦都不足以形容场面激烈!而最让人热泪盈眶的是一群铁血军人,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了保家卫国的责任,维护祖国人民生命的使命。

这部电影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情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遇险难、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这行字出现在大荧幕时,传递给我的是一种叫做民族自豪感的东西在升腾,在发酵。而最让我感动的画面是一群铁血军人维护祖国人民生命流血牺牲。

当冷锋用手臂挥舞着五星红旗一路前行时。当这些军人们义无反顾拼命时,内心震撼无以言表。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好汉。而这强大的国力和军人本色才是我们有安稳生活的基石。

在这部电影中,我最敬佩冷锋的精神。作为一名已经失去军人身份的人来说,冷锋完全可以立即从非洲逃回祖国,远离战争,但他并没有。他选择了继续战斗,因为还有近百名中国人还在非洲遭遇战争;还有无数无辜的非洲人在生死边缘上徘徊。因为他是中国人,他的身上还有狼性,还游流淌着中国人的血液。此时,让我想到曹植说的一句话: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冷锋就是这样一位优秀的钢铁战士。

《战狼2》所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作为中国人应有的一腔爱国热血!让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一股热血,为伟大的中国梦的实现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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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苍狼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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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苍是邪恶的,那是因为它没有公鹿俊美;没有黑豹敏捷;没有老虎威猛;没有狮子强壮。但我依然喜欢苍狼。喜欢它哪里呢?答案是它们的团结精神。

狼的脸稍有一点点长,因此有人称之王为“月亮湾”,它还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虽然不可以和鹰的眼睛媲美,但在陆地物种中却是犀利的。还有那几颗锋利的牙齿是无人能敌的,人类几乎一碰到那几颗牙就一命呜呼了。在公狼的腹部上会长满健壮的肌肉,给苍狼增添了几分健美。狼的前脚趾有三根,后脚趾有四根。而那锋利得可怕的狼爪子就藏在脚尖的毛绒里。每匹狼的身后都长有又大又粗的尾巴,在狼成功狩猎之后就会高傲地扬起尾巴,但不是狗对主人讨好似的摇尾巴。其实狼的尾巴不仅可以表达心情,还可以用来保持平衡。

狼是很团结的。冬天的时候,就会聚集在一起组成狼群,它们捉到猎物的时候,会把猎物的内脏献给狼王,然后再让小狼和老狼先享用。它们捕捉猎物的时候很团结。兔子跑得相当快,而狼却不用费多少力就可以抓到兔子。这是因为狼一旦发现了兔子后,会召唤其他狼,要别的狼在前面埋伏,共同协助捕捉猎物。

狼的精神品质使我想到了军人。军人们就是因为团结才战胜了种种困境,保卫了国土。

我喜欢苍狼的霸气,更喜欢狼团结的精神,不管到哪里这种团结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它可以战胜种种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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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和小羊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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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小羊口渴了,他非常想喝水,于是他找到一条小溪,低下头来喝了一口水,抬起头来赞叹道:“这水可真甘甜啊。”说完又低下头来喝水。

这时,一只大灰看见他了,一心想要吃掉他。大灰狼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一个妙计。他走近小羊,扯着嗓子,装作很愤怒的样子说:“该死的小羊,你把我的水弄脏了,谁叫你喝水啦?”

小羊吓了一大跳,后来她镇静下来,抬起头说:“我在下游,你在上游。我怎么能弄脏弄脏你的水呢?”

这一下,可把大灰狼怔住了。他心想,这羊可真机灵,我得找点借口吧。于是,她张开口,露出锋利的牙齿说:“五年前,你还说我坏话了呢!”

小羊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吓得四肢都软了,支支吾吾地说:“五年前?我……我还没出生呢!”

老狼伸出利爪,张牙舞爪地说:“我不管,反正不是你,就是你妈妈!”说完就恶狠狠地向小羊扑去。

机灵的小羊往旁边一闪,大灰狼来不及刹住脚,就掉进了河里,狼不会游泳,于是就淹死了。

狼被淹死了,羊全身发抖地说:“幸好我机灵,要不然就被它吃掉了,还是回去吧。”说完,他就一溜烟的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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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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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散文,能够点醒几代人,让读过的人明白了血浓于水的父爱之情;一篇散文,让我们永远记住了清华园的朦胧、忧伤之美;一篇散文,让我们仅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春天的萌发和勃勃生机。

这些散文的作者便是朱自清。他的散文被称为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在他的带领下,中国的散文开创了前程似锦的未来。

朱自清先生的语言如同珍珠落入我的心盘,我记忆最深的是《轮雅俗共赏》。在这篇文章中,朱自清表露了自己对中国文化发展史的见解,分析了雅和俗的特质,指出中国文学史的发展经历了俗到雅,在到雅俗共赏的变化。文章纵向梳理了文学的发展过程;以史带论,史论结合。全文捡平实,但又充满了趣味性。

朱自清在北平生活了多年,对北平人的语言和说话方法都很熟悉,这一篇《人话》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篇文章仅选取了北平话中的“人话”一次铺开介绍了北平人讲究规矩的特点。在介绍人话时,还不忘和讲理一词作比较,虽然意思相近,但前者明显在表达上更鲜明。

朱自清在晚年患了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购买三袋面粉。一家十二口人吃的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在这种情况下,朱自清还是抵抗住了面粉的诱惑,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美援“面粉”宣告书上签了名,并说“宁可在贫困中死去,也不接收这耻辱的面粉”

他珍珠般的语言中又不失自己的爱国心。字里行间又能看出他对帝国主义者的愤慨。《动乱时刻》深深打动了我,我明白帝国主义可恶的同时,还明白了当时生命的低贱。一个小孩子只值七毛钱,这行字就如针一般扎入了我的眼睛。朱自清先生不顾自己安危,用自己的民魂抨击了旧社会。这见义勇为的精神实在让人敬佩。那些颓废者,投靠帝国主义的颓废者,是多么可恶,令人咬牙切齿,他们的生命才是最低贱的!

就因为有了这些英勇无畏,不向反动派低头的作家、政治家。我们的未来才会充满希望,现在生活才会那么美好。他们是七月的星火,是民族的救星,唤醒了沉睡的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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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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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美丽的东西千千万万,却没有一样比年轻更为美丽;世界上珍贵的东西数不胜数,却没有一样比青春更为宝贵。我们身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是多么值得骄傲多么让人羡慕啊!而我们若只是挥霍光阴,只是享受,不去奋斗拼搏,那我们真的算拥有青春吗?像我们这样一个处于青春最美丽的年轻一代,我们有着自己的梦想和激情,我们渴望拥有美丽而健康的未来,因此我们在“马不停蹄”的奔跑着。人的一生当中青春是珍贵的,赋予我们的是一段年轻的时光,这段时光是人生最美的最奢侈的时光,我们可以放下一切尽情地追求梦想,我们应该为这样一个最需要奋斗的时光里挥洒出自己的汗水,让奋斗成为我们青春的旋律。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这可以说明,奋斗是极其重要的,只有不断奋斗,幸福才会扣响我们每个家庭的门扉。新时代的我们,要做时代的弄潮儿,新时代的青年,要以丹心为志、要以奋斗为基!

奋斗从古至今都是我们统一的行动,我们鼓舞着自己奋斗,同时,我们也是这么做的,因为我们知道,只有不断奋斗,才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才能取得辉煌灿烂的成就。《三国演义》中刘备即使出生卑微,但他依然胸有大志,并为实现自己的大志不断的奋斗,虽在白帝城含泪托孤,但他的名声却早已传遍千家万户,纵使未能兴复汉室,可他一生以德养民,使百姓全都十分信服他,也算是名垂青史了,倘若刘备不为自己的目标所奋斗,那么他只能一生做一个碌碌无为的织席卖鞋的平民老百姓了。以此观之,奋斗虽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地达到自己的目标,但如果不去奋斗,那么自己的目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光是奋斗但没有一个固定的奋斗目标也不行,像现在的一些青少年那样,今天想着这个,奋斗了几天又想着自己要变成那样,就又向着另一个目标奋斗,就这样一直半途而废三心二意,最后一事无成。关羽自桃园结义后,便一直跟随刘备,忠心耿耿,虽然曾被曹操俘虏被迫受降,但他始终忘不了当年在桃园的誓言,曹操对他的恩情如山,可他一打听到刘备的去处,便马不停蹄地去见刘备,即使一路上困难重重,但他过五关斩六将,突破重重阻挡,终再次找到刘备,并尽心尽力地为兴复汉室征战四方,直到被吕蒙设计擒住,他仍宁死不降,最终被东吴所杀。关羽的一生是光辉灿烂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不断地奋斗,更是因为他有一个明确的、一个专一的目标,那就是帮助刘备兴复汉室。目标,是必须要有的,但目标不能更换的过于频繁,先有一个明确的、合理的、专一的目标,再为之不断地奋斗,终有一天,目标就会实现。

当今的中国,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生活在这个新时代,我们是幸运的,同时也是责任重大的,因为,中国梦需要我们去实现,中国力量需要我们去添砖加瓦。

“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的活力。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奋斗是青春永恒的底色,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我们要同携手,共奋斗,让我们的青春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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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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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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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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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朱自清,他的散文也十分地有名。但在他的散文中最著名的要数《背影》和《荷塘月色》了。

《背影》这篇散文描述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画面。主要内容是:“我”的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我”回到了徐州,在父亲家见到满院狼籍的东西,又想起了祖母,“我”留泪了,父亲教育我:“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然后就去办丧事去了。

办完丧事后,“我”的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去南京后,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了,但因他仍然不放心,最后终于还是说服了“我”送我去念书。

我们到了车站后,“我”买票,他就帮着看行李。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他又去谈价格,谈完后便送“我”上车。又叮嘱“我”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我”让他走,他说;“我去给你买些橘子,别动!”他带着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胖胖的,蹒跚地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抱着几个朱红的橘子往这里走,走到了铁路那里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起,然后再抱着走了过来,一股脑的将它们放在了“我”的大衣上,然后就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然后就渐渐消失在人群中。

如果说《背影》的语音质朴,那《荷塘月色》的语言就非常清丽了。

《荷塘月色》里主要讲的是“我”在院子里乘凉,想到荷塘去看看,于是就去了。到了荷塘,荷叶,荷花让“我”感到荷塘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让“我”想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和《西州曲》。这样想着,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到家了。

这篇散文里最美的一段在第四段:区区折折的荷塘上,弥漫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这些场景让我想起了叶圣陶写的《荷花》里的第二段: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荷花多美丽呀!我又想起了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比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朱自清散文》真好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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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崇拜的灰太狼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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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崇拜现实生活中的人,有人崇拜影视作品里的人,有人崇拜文学作品里的人……可我却崇拜动画里的反派人物——大灰

你一定会问我:你怎么会喜欢一个所有人都讨厌的角色呢?其实是灰太狼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我。

灰太狼刚开始来到青青草原时,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一到羊村,就满怀激情地准备捉羊,还没等做好充分的准备,便被喜羊羊炸回了狼堡,可它怀着永不放弃的精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溜回了羊村。一路上,它迈着小碎步哼着歌儿,不经意间碰见了懒羊羊。它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仿佛已经闻到了飘香的羊味,正当它在畅想美味佳肴的时候,懒羊羊一不小心却触发了机关,于是灰太狼哭着喊着跑回了家。第三次,灰太狼发现羊村的铁门没关好,它眼前一亮:只要进了羊村,它梦寐以求的时刻——肥美的羊肉就到嘴了!可一山更比一山高,小羊们挖了个陷阱,灰太狼被引诱掉入了陷阱里,接着又被机关拳套打回了家。第四次被铁门电飞,第五次被包包大人抓住,第六次……不知不觉,已经3000多次了,可灰太狼还是乐此不疲地去完成抓羊任务。它努力地想让自己的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难道灰太狼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灰太狼的故事还在上演着,我将陪伴着它完成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最后,我想送给灰太狼一句成功的秘诀:以恒心为良友,以经验为参谋,以小心为兄弟,永远保持着最初那颗奋斗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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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怡然小镇为题目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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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然小镇

三月来一直对小镇充满好奇,总想一个人去那个魂牵梦萦的小镇,静静的感受那片泥土的气息,捕捉 成长的丝缕痕迹,蔚为快哉也。恰逢十一长假闲来无事,便有此次之行。

初日下午懒散的漫步于民宅小巷走马观花,村落依势自成,顺山势绵延数里。信马由缰沿着九曲十八弯的宅间小路转圈圈,不知小路通向何方,只知延往北山脚下。最喜莫过于此,没有目的地,只有脚下的路和沿途的风景。头顶上湛蓝的天空偶有各异白云闲适飘过,呼吸着亲切的田间空气,无边的自然碧绿以及收获之秋的金黄扑入眼帘,怎一个静谧使然也。秋风送爽偶步急,数钟头便至山脚。小路两旁成片的桔子树上青桔高挂,累累硕果迎着黄昏残阳,伴着微风尽情摇摆,那是属于她的安静怡然;成片的葡萄园已将一季的积累作为奖励奉献给了劳作的人们,葡叶略显枯黄,风中沙沙作响点缀着秋的色彩,直待秋霜化作春泥周而复始,这是属于她的安静怡然;几十头牛悠闲地在山脚草甸啃食青草,偶尔嬉戏即被牧牛人咧咧吆喝唬的合群便了,几十头山羊在牧羊人的催赶下别了山头,咩咩叫嚷着蹦向归家的路,这是属于她们的安静怡然……夜幕渐深,凉意初露,小闹一整天的小镇恢复平静,加上时而停电,小镇更显漆黑,复归于本貌,多少有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韵味。站在街角吹着晚风,三三两两的星星点缀着小镇的夜晚,静谧安然而自怡。若不是偶尔疾驰而过的人造机器(轰鸣的卡车,呜呜的摩托,哒哒的拖拉机)带起的尘土和喧嚣提醒着机械业已成为小镇的一部分,偶还真觉得已时空穿越回到那个帝力何有与我哉的时代了呢,这是属于小镇的安静怡然吧。翌日清早漫步于老街,依然是九曲八弯的打转,略显遗老建构的民宅密集扎堆,横七竖八的小巷阡陌交通连接着密密的宅院,一个见惯了条条大道的北人走这种弯弯曲曲确是一种苦难,还好并无目的,姑且迈开八字信马由缰由他去了倒也安然,这算是属于我的安静怡然吧。艳阳当头,激动而忐忑的觅食。吃的是久闻未得一见的海稍鱼,孤寡的偶原以为有一种鱼学名叫海稍鱼呢,原来不过是普通的鱼,讲究在于做法和蘸水而已,真可谓水土养人,这都是小镇的安静怡然吧。

突然而来匆匆便去,见着了激动却又紧张的树,因为 慕名而来小镇,因为小镇安静怡然愈发仰慕 。偶尚不过是小镇的匆匆过客,浮于表面未曾把握其内在,只知 成长在小镇之南,未曾捕捉到 成长的点滴痕迹。偶真诚虔心而为,期冀来日复得归于小镇,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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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狼王梦有感45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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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在为想而奋斗,也一样。

每只狼都有一个遥不可及并辉煌的梦:狼王梦。

紫岚是一只母狼,她注定无法成为狼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儿子们身上,希望他们中有谁成为狼王。她努力培养黑仔,结果黑仔在石洞前被金雕叼走了;苦心培育的蓝魂儿虽然勇敢,但在一次捕猎中,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一狠心,将蓝魂儿咬死了;双毛幼时十分瘦弱,而且自卑,被紫岚培养自信,也有了大公狼健壮的样子,但他在与洛戛争王位时,突然又变自卑了,结果被咬死了。

紫岚十分伤心,因为她只有个女儿了,她便把希望寄托在了她女儿的孩子——她的狼孙们身上。虽然她的女儿不接受她,但是当她看到一只金雕飞向她正在生产的女儿的洞穴时,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保护她的孩子们。

紫岚为了黑仔的悲剧,不再在狼孙身上重演,选择和金雕奋力一搏,同归于尽!临死前,她还幻想着她的狼孙们能够成为狼王。紫岚的勇敢和执着令人尊敬。

世界上每分每秒都有人或动物在奋斗,为梦想而奋斗,我们也要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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