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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通用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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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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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段时间一直在苦恼,为事业、为将来……

所庆幸的是,我遇上了一个人,他很照顾我,也很爱我,但是我还是选择离开了……

点解?!

我真的不知道,或许是我太过自私,不想等~或许是感情来得太过美好,我感觉不真实~~又或许,我太缺乏安全感,想过回一个人的生活……

越生活,我越发觉自己好悲观,似乎世界对于我都是灰白的……即使我每天都在笑,每天都在呱呱叫,但是每每回到房间,我就不高兴,我总是想哭了……

我也不知道哭什么……我本有个好男朋友,也有份稳定的工作,我只需做的就是好好过日子,等到该组织家庭的时候嫁出去就好了……但我偏偏要破坏这一切,偏要让爱我的人黯然离开,偏要让关心我的人受伤离开,偏要埋怨生活,偏要把所有人赶出去,自己筑起座围城,把自己锁在里面,什么事也不做,什么人也不见…

有时我在想,我自己是不是有点忧郁症,或许吧?!要不为什么偏要全世界都对我笑的时候,我还躲在墙角哭……我曾经说过,我活三十岁就够了,因为我害怕当青春不再的时候,我会成为一个老太婆跟几只猫猫生活一起,然后孤独地埋怨,埋怨……我曾经说过,我不苛求找到合适的人一起,到了适婚年龄,我嫁了相亲对象就好了,因为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快乐不快乐的……

感情上,我想跟你说:“亲爱的你,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我对你要求太高。当我不高兴时,我想你留在身边陪我,而不是因为我的语气不好而责怪我;当我想有人陪时,我想你就在身旁,但鉴于目前情况,一般你都做不到,而且你也不是超人,有时我只能无助地自己想办法;当你说需要安慰时,我不是不想站在你身旁鼓励你,只是我连自己的情绪都没管好,我着实没心思猜测你的感受。我知你不曾怪我,但我自知做得不够,根本没做到女朋友的本分,所以我选择先离开了,只为了不妨碍你,更为了给自己一点思考的空间,想想到底自己该怎样……或许你愿意陪我渡过难关,但这样你会好辛苦,因为我总在伤害你,无论行为上还是言语上……”

工作上,我在一个快乐的部门,做着固定的工作,每天准时上下班……在很多亲戚朋友看来,即使收入不高也不失为一份适合女孩子的工作……但我却不是这样想,我想靠自己争取生活更好,想找机会证明自己,这或许是每个毕业生的想法……但当我工作一年后,我觉得我没有做到自己期望的,那种挫败感好受伤……或许只是我一直以为自己有多大能耐而已……刚进高力时,我还在想大不了离开高力另起炉灶,但过了一年后,我发现原来自己一文不值,或许离开高力后就没什么更好的工作单位要我这个废人了……于是,忧心又起,失落又至……

生活上,我总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于是乎我对生活似乎没了激情……最近,我在休息之外,有了绣十字绣、做模型的兴趣……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自己幼稚,后来,我才想到,其实是因为我对目前生活不满,于是,当我做模型时,我可以做个更好的家,更好的店,这样我可以假装自己有个更好的工作,过更好的生活……当我绣十字绣的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是在心里数着格子……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被我伤害过的人,希望你能明白,我不是自私,不是在戏弄你,只是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不知道我的愁绪如何消除……希望你能明白,我只是想静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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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匹狼的自述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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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住在国际森林公园里的一匹。和自己的狼群住在一起。

我在这里的生活很幸福。在群体里我是优秀的大公狼,每次都在普通狼前面吃饭,狼们的生活也很好,因为小溪对面的一群肥硕的鹿,它们就是我们的肉食仓库。

今天的捕猎行动开始了,我们一眼就看上了一匹大花鹿。我和狼王冲到了最前面,大花鹿仓忙逃窜。一会儿,我们就追到了大花鹿,我负责咬住鹿腿,狼王负责咬断鹿的脖子,一下就把大花鹿咬死了。在鹿的惊叫声中,狼们共进了晚餐,吃着美味的鹿肉,我想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几声人的谩骂。

我想,这毕竟是狼的天性,是谁也改不掉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谩骂越来越多,我的疑惑与不解也越来越多。

一天晚上,我被几声枪响吵醒了,我急忙叫醒了狼群,大批大批的军队朝狼群袭来,森林燃起了熊熊大火,我们马上排好阵形,准备背水一战。

人们拿起枪……

狼们在枪林弹雨中穿梭……

太阳升起来了,人和狼纷纷倒地,我舒了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夕阳,染得大地一片鲜红。

我死后,因鹿大量繁殖,总统只得专门请一群狼,去消灭鹿。

我在天国看着,想着,我到底有罪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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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饮酒其五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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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当代大诗人陶渊明早早地起了床,提起锄头扛在肩上,向自家田地里走去。

我辛勤地在田里耕作,任凭汗水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田地里。直到正午,我才回到家中时,夫人早已把饭菜端在桌子上。这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只可以品尝那仅有素菜的美食,却也可以品尝那自酿的菊花酒。

下午,当我躺在院门外的椅子上欣赏远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但,一个心远地自偏的人,何需理会那杂乱的声音?我看着天上嵌着的几朵白云,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其中,一旁是飞翔的鸟儿,一旁是那缓缓移动的云彩。我的心,仿佛也跟随着云彩随风飘荡。

片刻之后,我来到幽静的菊园中,看着那满园菊花,采摘着那丛菊花,不正是一件惬意之事吗?我捧起一簇菊花,嗅着那一丝淡淡的幽香。无意中,抬头望见了那高耸入云的南山,正巍巍地立于天地之间。

邻居家的年轻人曾经问我:“陶公,为何您身处如此喧闹的环境里,还如此的逍遥自在呢?”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样,那只能是因为我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这样,就自然深感幽静深远、逍遥自在。反之,如果终日被凡尘俗事所困惑,又怎会有如此感觉呢?

傍晚,夕阳西下,可我仍然沉浸在菊花的幽香中难以自拔。正当这时,那成群的倦鸟沐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南山的怀抱中。而我,依然在怡然自乐中沉醉,沉醉于这幽香的菊;沉醉于这醇香的酒;更沉醉于心灵深处的平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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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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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满是匪夷所思。

觉得它枯燥无味,浑然不知它在讲什么。于是,丢在一边,令它置于尘埃之中。

闲暇之余,随手一翻,竟打破了我对这本书的定义——我竟径直看了两三个小时。

林清玄先生在借世间万物述禅之道,佛之念。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他的字在纸面上开出了人生的花。他常出门去散步,去感受自然,他,是自然的歌颂者。

他,告诉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禅道。“对压伤了的芦苇,不要折断;对点残了的蜡烛,不要吹灭。”“要为重活的高兴;不要为死去的悲伤。”

生活,亦是禅道。与我产生共鸣的,是一篇名为《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文章。

文章很短,只有一面。这篇文章借童年生活的趣事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婉惜与对童年的怀念。可是,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如:“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般。古人,今人都在感叹时间之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在吃饭时,从嘴中溜走了,时间,在写作业时,从笔尖溜走了,当我们睁开眼与太阳再见时,时间又从遮挽的手腕边溜走了。日日夜夜,亦复如是。

时间,亦是如此无情。

我下定决心,要与时间赛跑。

是的,正如林清玄先生所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是的,光阴仍是似箭,箭箭穿心。”

“是的,日月依然如梭,梭梭滴血。”

我躺在时间的流里,这般念着。

一分钟很短,但是,一分钟比五十九秒还长,比一秒钟更长得多,所以要珍惜每一分钟。

有的人一分钟当千百世用,有的人一分钟当一阵灰尘,一吹即逝。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寸时光,就是一寸命光。每一眨眼,生命也就转瞬即逝了。因此,让我们注意当下,珍惜短暂的生命吧!

《林清玄散文集》蕴含哲理,令我回味无穷。他的题目新颖而充满悬念,总有一股神力,将我拉进一个神奇而美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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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琴音梦境的小溪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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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朗明洁的夜晚,我却无法将心安放平静,夜色下偌大的院落,灯光显得那样微不足道,细微的亮光在微风的衬托下闪烁着丝丝光点,我不由得想起那条小溪河,好久没有去那里散步了,不知现在会是怎样的景色;今天突然有种想去看看的感觉,于是悄悄起身走出家门,避开喧哗的街道,沿着那熟悉弯曲的小路向溪河走去.......

这是一条通往溪河的小路,弯曲宁静,是一条适合散步的好路径,没有车辆,没有路灯,借着月光的亮色,游玩、乘凉,会有别样的感觉,有一种娴熟优雅的静美感,心情有了淡淡的凉爽。

路上行人很少,以前那个胆小的我今天好像有了胆量,一种兴奋在心底升起,哦,那是自由的感觉,没有人打扰,没有喧哗;其实,我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我喜欢热闹,喜欢和大家一起说笑,也喜欢冷静,喜欢一个人独处遐想;像现在这样一个人独享着月光的抚摸,自由的释放着心灵的畅想,月朗而纯净。

皓洁的月光,静静地停息在溪水两岸,摇摆的枝影,亲和着小溪的脉络,一株倒影落入水面,起伏颠簸,像蜻蜓戏水,跳跃穿过,偶尔传来几声虫儿的啼鸣声,打破了夜的宁静,伴着溪水流过的声音,如和炫的琴音奏响了夜色的黎明。

溪水两岸翠绿的柏杨,在微风吹拂下,摇摆着妩媚的身姿,葱绿色的叶片舞动拍打,传来哗哗作响的鸣声,像是招手来往得行人,前方有几双靓影,像是对对恋人尽情的分享着夏日夜晚的舒爽;怕打扰,我渐渐的慢下脚步,拉开了距离。

小溪河,在我的心底一直保存着一份纯美,一份清澈的小溪河,依旧流淌着清透的底色,孜孜不倦远远流长,看着潺潺的溪水,心中一股暖流穿过,那最初的模样至今在我的脑海里保留着、珍藏着,它的清澈和纯美、也伴随我走进童年的快乐。

在童年的记忆里,幽静而美丽的小溪河,溪水清澈甘甜,每年过春节的时候大家才会到小溪里去挑水喝,因那水又清又甜,平时因没时间去那里挑水,只有过年的时候,无论大家多忙都会把珍贵的溪水挑回家,也许是对溪水有着别有的眷恋和特有的情感,大家很珍惜这纯美的甘甜,也把溪水看做珍贵的年礼陪伴新年的庆典。

小溪河,我心底最美的流淌,溪河弯弯,碧水荡波,缓缓长流,流水声像一曲优美的音乐荡涤着心灵,劲舞着快乐,欢快、清澈愉悦,清清的泉水从山顶流下,透过丛林穿过山涧,清澈透底,四季流淌,水底清晰的石子,明亮圆滑,各种花样的奇石经多年的荡涤,变得惊艳诱人,河水缓缓流淌,游动的小鱼时而穿过河底,时而浮上水面,欢快的跳跃着;有似仙山意境的幻觉,依恋透澈。

溪水拍两岸,水声哗然穿过丛林,刺穿寂静的夜空,走进心灵的河岸,观望,悠远,小溪发出优美的潺潺水声,似乎在歌颂着生命的源泉和爱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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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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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快!《喜羊羊与灰太》来啦!别挡道,别挡道。”我飞奔到客厅的大彩电前,迅速打开电视机,调到《喜羊羊与灰太狼》的频道,目不转睛地盯住电视机的荧屏,生怕错过0.00……01秒的.精彩瞬间,妈妈笑着对我说:“你呀,现在就只看着《喜羊羊与灰太狼》,真是个痴迷的小调皮!”我一边瞅着荧屏,一边满不在乎的吐着小舌头。

大家可能不知道吧,我痴迷《喜羊羊与灰太狼》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了,比如说吧,只要有某个台正在演《喜羊羊与灰太狼》,我就会丢下手中的一切事情,不惜一切的想办法看到它,也正是这样,常常引起妈妈的唠叨:“好了好了,你就别看了,多用点时间去看书吧,你的知识面这么窄,不多看点书行吗……”沾得我满身都是唾沫星子,可我还是当做耳边吹来的风,一点也没有放在心里,直到妈妈怒气冲天时,我才缓慢的关掉电视机(顺便瞟一眼)然后就脚底抹油——溜了,关上房门,拿出在书店里偷偷借的两本《喜羊羊与灰太狼》,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谁知妈妈神不知鬼不觉的“飘”到我屋里,看见我正“嘻嘻哈哈”看着一本《喜羊羊与灰太狼》,气就不打一处来:“你怎么又在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了,我不是让你看我给你买的作文书吗,你拿来多看几遍吧,上面别人的作文写的这么好,你都不知道拿来借鉴一下……”像我妈这么说,给她十年都说不完,我急忙打断妈妈的话,说:“那些书上面的文章我已经看了N多边了,再说了,我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也是放松大脑的……”“有你这样放松大脑的吗……”

就这样,我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妈妈的唾沫),直到今天,我还是哼着《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依旧坐在电视机旁,看着《喜羊羊与灰太狼》,还不是的想着:我会永远守护在《喜羊羊与灰太狼》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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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妈妈和小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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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妈妈生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就在小狼一岁的时候,小狼的爸爸就去世了。后来狼妈妈为了让小狼有一条出路,就让小狼去学本领。

第一天,狼妈妈拿着十只喜雀最爱吃的虫子,给喜雀小姐当学费。

第二天,喜鹊小姐开始教小狼发音。喜鹊小姐发音发的悦耳嘹亮,而小狼唱的却非常难听,就像噪音一样。

第三天,狼妈妈又拿着几只小虫子给公鸡,让公鸡教它的小狼早上打鸣。

第四天,公鸡教小狼打鸣,公鸡打鸣打的非常响亮。而小狼打得非常低沉。

第五天,公鸡抱着小狼来到狼妈妈家,给狼妈妈说小狼不听话。

狼妈妈知道了要教训小狼,刚准备教训的时候,小狼就跑了很远很远。

公鸡说:“狼妈妈,小狼原来是跑步健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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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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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红太回娘家去了,灰太狼心里暗暗叫好:太好了!今天终于可以大玩一场了。

“我可以猛看电视、猛吃东西、猛晒太阳……哇,真爽哇!”灰太狼说。

灰太狼晒太阳的时候,红太狼 因为忘带手提包又回来了。还没进家门就看见灰太狼在晒太阳,红太狼拿起平底锅就打灰太狼。

灰太狼的头上便起了一个大包。

灰太狼觉的很委屈,说:“我知道你让我去抓羊,可是那狡猾羊羊们在羊村的周围设置了陷阱和炸弹,没有办法进去?”

“ 那我送你一程。”说完红太狼便把灰太狼打到羊村里。

“啊”灰太狼一声惨叫,便飞到了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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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林清玄散文有感7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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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修行的缘故,林清玄先生的文章都带着浅浅的禅意,带着独有的东方韵味,字里行间所蕴含的智慧与哲理,总能帮遭遇挫折的我们开启另一扇风光独好的窗户,从而心怀希望。

小学时读过的《与时间赛跑》、《桃花心木》,篇幅短小却能从中窥见生活的甘辛,时间的珍贵。而林先生的《少年游》则是让我领悟到了他对于生命的洒脱和释然。

“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诗经中深浅分明的景象,让踌躇满志的少年痴痴仰望着那仿佛停留过神鸟的高岗,将自己幻化为一株梧桐面向朝阳。纵使这个轮廓模糊不清的梦境随着天明而逝,但年少时期的我们,又何尝不曾神游于自己的世界之中呢?;小时候喜欢在下雨天淋雨,不听妈妈叮嘱带伞,独自享受它的回忆,到长大后才明白妈妈对他的爱,却再也回不到稚子时期,无法避开溪畔的水花;而或是幻想自己也手执宝剑,在漆黑的夜里,在半轮弦月下,舞出朵朵剑花。

若是生命中能有这般传奇历程,自然是精彩绝伦。但随着不断长大,我们竟不愿舍去自己年少的蓬勃豪情,满腔热血;甚至不愿面对充满未知坎坷的明天。但作者又说,“由于翻过的页中有太多的叹息才害怕,由于后来的篇章里显示着精彩的未知才惊喜。知道自己所走的路是一条不馁的路,微小的感触已然难以遮掩它们的不足道。”因此,只有我们勇于承担,勇于面对挫折,才能在充满烦恼的人生中成就感恩和喜悦,才有权利享受人生途中的精彩,才能在将来的一天庆幸自己没有白活。就像文中所说的——“或然我这一去会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或然每一次秋季会暖暖地滑进来,或然我甚至去追寻一群北雁。我的每一个足音却都相信;只要有风有雨,我们曾经一起拥有的不仅是回忆,而是延续;只要有声音的地方,你的声音将恒常响在耳际。”

阅读林清玄的散文,就如一步步跨过文字的万里高山,其间的乐趣与所看到的风景,都会融入内心与血脉,使人心境澄明,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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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紫藤花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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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树枝吐绿了,柔润,舒展。儿们赶趟似的竞相开放,拥挤,热闹。可园子里的紫藤花架上还是一片沉寂,没有一丝生机,似乎连鸟儿都不愿意光顾它。

我走近那架老藤。它扭着灰褐色的身躯攀爬在花架上,苍老而粗粝。它的枝干没有一寸肌肤是完好无损的,被凌厉的寒冬侵蚀得黯淡,皲裂,有的几乎要剥落掉。花架顶上错综的枝条是它的蓬头垢发,风一吹,更显得干枯凌乱。

整整一个冬天几乎没有雪。好不容易盼来了春天,可它也十分吝啬雨水,土地饥渴得张大了嘴巴,难受地喘着气。紫藤就生长在这样的园子里。

它不会是死了吧,我总是这样猜测着。我用手掐了下它的枝尖,“咔吧”一下就断了,干黄,粗糙,里面没有一点水分,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每次我路过园子的时候,就会向它投去怜惜的一瞥,不忍心多看一眼。

春光易逝,花落无声。轰轰烈烈开过后,花儿们渐渐地凋谢了各自的容颜,一抹抹灿黄,一片片绯红,一瓣瓣雪白都湮没在春天的匆匆脚步声里。

当我又一次经过紫藤花架时,不由得怔住了。看,是谁在它身体上画出几片绿叶?挂了一串又一串的“绒毛虫”?那几片叶子里淌着怎样的绿啊,明媚得逼人眼,温润得沁人心脾。每片叶子分成五小片,像花一样绽放在枝头,像手一样抚摸着母亲苍老温暖的身体。一串串的“绒毛虫”,是春风写在紫藤花架上的诗行?是包裹着美丽生命的魔法布?用不了几天,那“绒毛虫”里便会毕毕剥剥地飞出一群紫色的蝴蝶来。

不几日,紫藤架上的“绒毛虫”越来越多。起初,从“绒毛虫”里钻出的是一串紫色的花蕾,形状像豆花,似弯弯的月亮。两三天后,花蕾便伸展了羽翼,化成翩跹的紫蝶。这时候你再看吧,紫藤架上叶子更多更绿了,花已密集成了一串串,一团团,一簇簇,远远望去,似翠绿的浪花中升腾起淡紫色的云霞,典雅而清丽。微风过处,清香四溢。

这时的花架已经完全被花和叶子覆盖了,几缕阳光调皮地从枝叶间挤进来,跳跃在花瓣上,演奏出一首明丽的春日乐曲。我站在花架下,聆听着花开的声音。是的,花开是有声音的。时而如管弦,发出丝丝的细碎声;时而似泉水,流泻出叮咚的清脆声,时而如瀑布,爆发出訇訇的宣响。每一小朵花都有一张笑脸,仰望着蓝天;每一小朵花都有一个嘴巴,甜甜地微笑,每一小朵花都有一双翅膀,在风中飞翔。不仅是单朵的花,每一串花,每一团花也如此,都呈现出一种飞翔的姿态,飞翔在属于它们自己的天空中。紫藤的美,便是美在它的姿态上。它恬静优雅,从容内敛;它美而不媚,秀而不娇;它昂扬而不张扬,灿烂而不浮华;它不与百花争宠,不与同类比艳。正是因了这份特质,它才更有韵致,更具风情。

土壤依然干旱,枝干依然枯老。紫藤没有生长在花柳繁华地,也没有生长在温柔富贵乡。就是这样一片贫瘠的土地,在仲春时节,竟孕育出蓬蓬勃勃的满树花香,满眼碧绿。我抚摸着它粗粝的枝干,那里面沉积着多少生活的磨难和艰辛,又承载着多少憧憬与梦想。每一次春天的萌动,都要走过冰冻尘封的冬日;每一朵花开,都会伴随着成长的疼痛,需要奋力剥开生命的躯壳。它们懂得这些,所以,才会把苦难当作养料,把考验当成磨砺,将梦想开成精致的花朵。

时至暮春,紫藤花已谢。花架上浓密的叶子,呈送给人们一片清凉的绿荫。我捡拾起零落在地上枯萎的花朵,它早已失去了往日的丰姿。令我惊奇的是,它依然展开翅膀,呈现出凌空飞翔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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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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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个星期中,我看了一本关于母爱的书——《王梦 》。

书里讲了一个只名叫紫岚的母狼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她生了四条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 “ 超狼 ” 。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

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女儿而与狡猾可怕的金雕搏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 2008。5。12 汶川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 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 啊!上面有条短信!” 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 写的什么?快念念!” 那位搜救队员念道:“ 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其实,母爱是世界上做真挚的情感,母爱就如水一般,母亲就如源一样,无论你奔腾到哪里,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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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伊阙之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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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是肆无忌惮的。星期五晚上就想着,明天一定睡一个无法无天的觉,直到睡的烦了再起来。可结果总不是你理想中的那样,要么失眠到天亮,要么被电话叫醒。

这不,电话的铃声硬是打破了美梦,毫不留情。脑子里一片迷雾,总希望是闹铃响了,于是吃力的睁开眼睛看看,失望的是屏幕上没有显示“再睡10分钟”,而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在上面跳动着,是兄长。不敢怠慢,赶紧接通,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说了一句:“我快到你门口了,抓紧起来,一起出去玩”,电话就挂了。

啊?这是什么节奏啊,快起!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好衣服;牙刷吞在口中,视乎没有挤上牙膏,不管了;湿毛巾往脸上一蒙,擦两把,搞定。终于出门了,和老哥会合,车上顾不上讲话,向着目标飞奔而去。

此行打算翻越几座小山,找一下冬日里大汗淋漓的感觉。很快,到了预定的出发点,登山开始了。不孤单,同行的人很多,络绎不绝的行进在山路上。“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更何况兄弟在一起更加觉得尽兴。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没有疲惫,一路上谈笑风生,激扬诗词、感慨万千,不觉中,二分之一的路程已经被甩在身后。

风和日丽东风止,蓝天白云伸手及。登上山顶放眼望去,这座山虽然没有那种险峻、没有那种巍峨、没有那种苍翠,但是总有高瞻远瞩的视野、总有一览山下的豪情。继续前行,一路放歌,山路在不经意间就走完了。和老哥在一起玩的时间似乎比平时要快,可能是兄弟无间吧,总之彼此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所以才忽略了时间。

下山正是晌午,找个饭馆开吃,没有满汉全席盛,却有兄弟话桑麻。清茶加上几个小菜,就着米香,实实在在的舒坦。饭后,一起小走一段,谈谈将来,说说曾今。每一个话题都是兄弟的话题,从不参杂其他。

今后若离别,何日再相逢?“桃花潭水深千尺,兄弟情谊才词穷”!把酒言欢,你调我侃的时间越来越少,各奔东西的日子渐渐靠近,是矛盾、是怀念、是不舍!

“天下无不散宴席”,这句话过时了。这个时代改变了这个世界,世界小了,这不是离别时的安慰,要记得常联系,报平安。

不知经过了多少次这样的情景,默默无语两眼泪。知道了珍贵,才不敢懈怠、才不敢敷衍。山常在,望兄来;石不烂,共登台;松柏四季绿不改。

傍晚降临了,站在楼顶,望着天的西边。、夕阳烧红的云彩隐约可见,留下的痕迹形成了一片美丽的风景,让人陶醉,让人赞美。华灯初上先阑珊,前路悠悠定光明,相信我们都会好好的,能好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再相见时不要为彼此落泪。

“相见时难别亦难”,挥一挥衣袖,珍重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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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2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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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北方土,飘泊在丛林与高山之间。我常常神出鬼没,令人猝不及防。猎人从来都抓不到我,因为我的身影时隐时现。我浪迹天涯,上过刀山下过火海,天南地北我都去过。我曾经是一个血腥的斗士,为了食物和家园斗争。无数的生命曾倒在我的脚下。大自然是我的朋友,森林是我的家人。我用过利爪打跑过敌人,也用耸人的嗥叫,吓跑过侵犯家园的敌人。

我是一只北方土狼,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的爹曾经是一只狼王,但是在一次公狼的挑战中,一向胜利的他,终于失败了。在狼族中,失败的狼王会被一拥而上的狼群吃掉。除非他逃出追捕。那次爹逃出了追捕,但因气力不足,倒在了地上,被一群豺狗吃掉了。我的娘是一只弱小的母狼,自从那次爹失败后,它被赶出了狼群,逃到了一个没有狼群的地方,在痛苦中生下了我们,这地方没有大型食肉动物。所以这很容易捕猎。不久,我们便长大了。娘教我们捕猎的技巧。每次我都蹲在鼠洞旁边静心等待,伏击老鼠,然后叼着猎物回家,妈妈一边用肚子轻抚我的脸,一边给我讲父亲的故事。

一个宁静地下午,我正追逐着一只野兔,就在我要扑到它身上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响,紧接着传来了一阵凄凉的惨叫,我惊呆了,迅速往家里跑。娘已焦急地等待着我们,娘告诉我们,我的三哥死在一种可怕的东西手里面,那种可怕的动物叫作,,他们手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叫作枪,会要了我的命。明天我们就要搬家,搬到一个没有人住的地方。夜晚万籁俱寂,娘先走出洞,然后是大哥,我们接连跳出洞。“呯”的一声,射中了娘的肚子,血喷了一地,接着又一枪,打穿了娘的脑壳,娘倒在血泊之中,我看见了娘的眼睛紧盯着爹逝去的地方,留下了一滴泪水,我悲哀地嗥叫了一声。然后我们四散奔逃,大姐和二哥被猎狗抓住了,大哥身中数枪身亡,我窜进了一片树林,在矮木从里我停了下来,钻进了树叶中。还没等我喘口气,一只猎狗就发现了我,我也又开始逃亡,前面突然冲出一条猎狗,我毫不客气的把利齿刺进了他的鼻头,他惨叫了几声夹着尾巴逃走了。我逃啊逃,一连翻过了七个山头,身后不断地传来了枪声。在那次劫难中,我的亲人全部离我而去。我发誓一定要报仇。

冰雪化尽的时候,我成了一只孤狼。我无依无靠,只能在夜晚对着月亮倾诉我的痛苦。我想起了娘、爹,还有哥哥姐姐们……我捕食的时侯,总是避着猎狗,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恨不得冲上去撕烂了猎狗,即便我与他们同归于尽。

十天后的一个夜晚,飘起了鹅毛大雪,我站在山尖上仰天长嗥,山那头却突然传来一阵响声。记忆里小时候,娘给我讲故事。说带光亮和响声的东西叫鞭炮,人类过年会放鞭炮,那是我们的丧钟,人类要开始大屠杀了。

可怕的一天终于来到了。天还没亮,猎人就出来了。枪法准的猎人守在山头伏击,差的猎人会把猎物往山头那赶。全村最出色的猎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他的房间里挂满了狐狸皮,土豹皮,黑熊爪……二十岁时,他杀死了一头黑熊,村长把熊胆挂在猎人的胸前,敲着锣庆贺。村长让猎人选一位妻子,猎人选了全村最漂亮、歌声最动听的尼卡作妻子。尼卡和两只猎狗是猎人的.亲人,枪、猎刀和酒囊是猎人的朋友。

果然那天,好多猎人进了山林,一个猎人发现了我,十多只豺狗追赶我,我的肩、嘴、腿全部受了重伤。瘫倒在地上,狼群发现了了我。把我叼了回去。所有的狼一起攻击那些豺狗,他们受到了重创。十周以后,我的伤痊愈了,于是我又退出狼群。春天到了。所有的动物都出来了。有獐子,狍子、鹿、野兔、山鸡……遍地都是,我的食物又充足了。老猎人也出来了。一天晚上,我正在捕捉一只很大的野驴。第一次,我咬住了野驴的尾巴,结果被野驴的蹄子重重地踢了出去,然后我又站起来,找机会撕破了野驴的肚皮,让它眼睁睁地看自已是怎样被我吃掉的。还没等我吃到肉,一粒子弹射中了我的右腿,我踉跄着跌倒在地上,又没命地跑,感觉眼前一片漆黑,跌跌撞撞的跑,蒙眬中感觉自己翻过了五座山头,然后筋疲力尽倒在了一块石头上,醒来以后我发现有一只狼在舔着我的伤口,我想站起来,可是浑身酸疼,我们狼是噬血动物,无论遇到什么血,都会使我们疯狂。但是这只狼很安静,静静地偎依在我的身边。后来我才知道它叫卷卷。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身上有黑色的斑纹,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唯独它的尾巴和别的狼有区别,它的尾巴是向下卷曲的,她是一只很漂亮的母狼。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北风怒嚎的时候,我带着卷卷回到狼群,我昂着头从所有的狼面前走过然后冲着狼群嗥叫了三声。这是向狼王挑战的信号。在狼族中,挑战是公平的,所有的公狼都可以向狼王挑战。在一对一的战争中,其他狼漠然地观战,任何不公平行为,母狼会一起制止。失败的挑战者只有死路一条。一旦挑战成功,狼王也要死掉,除非他能及时逃脱。狼王冷冷的的看着我,他可能后悔几个月前没有杀死我。所有的狼围成半圆,毫无表情地等待着一场决斗,只有卷卷不安地摇着尾巴,树叶簌簌地响着,决斗开始了。老狼的动作很简单,总想切断我的喉咙,可我比他还敏捷,总能跳到另一边,然后从背后攻击他,重复了几次后,老狼的脸、脖子、后腿都受到轻伤,待他筋疲力尽的时候,我用肩撞倒了他,趁机咬断了他的喉咙。狼群一拥而上,狼王转眼成为了一堆白骨。我报了仇,但并不想当狼王,我带着卷卷离开了。

过了几个月,卷卷生下了三个崽子,由我来教它们捕猎的技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个残阳如血的晚上,我在家门口闻到冲满了血腥的味道,树丛里冲满着杀气,我小心翼翼的奔跑,"砰"的一声,卷卷倒在了我的面前,不!不不!我撕心烈肺地嗥叫,我叼着卷卷跑回了家,我们的崽子不见了,远处传来猎狗的叫声,我铭记住卷卷的那滴眼泪。眼泪转化成怒火,我失去理智地往山下冲去,还没等猎狗吠叫,我就咬断了它的喉咙,我过五关,斩六将,杀死了所有的猎狗,我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眼睛释放出怒火,我要报仇!强烈的欲望促使我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勇士,又让我成为了一个血腥的斗士,我跳进了羊群,切断了所有羊的喉咙,我要看到猎人失去羊群痛苦的样子,但是我恐怕再也不能看到那一幕了。我向绑着崽子的绳子冲了过去,咬断了绳子,把崽子们释放了。我完全知道,猎人的枪口早已对着我,随时会随时会开枪,我疯狂地破坏猎人的东西,终于我累得筋疲力尽,蹲坐在石头上,对着枪口,我再也不会害怕、恐惧。因为我早已做好属于我该做的事,面对死,我已死而无憾,我要去陪伴卷卷,和她一起唱歌。我想起了爹和娘还有哥哥和姐姐们,卷卷和崽子们,还有我杀死的无数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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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独特的狼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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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一天,一匹母又生下一个狼崽,这匹小狼从小就有雄心壮志,有一个成为狼王的梦想,虽然她是兄弟姐妹们中最小的一匹母狼。她的母亲就教导她要勇敢一些,才能战胜老狼王,但也要头脑灵活一些,足智多谋嘛。

几个月后,那匹小母狼长大了,她是所有母狼中最勇敢最聪明的,她决心要向老狼王发起挑战。正好那天两个猎人进了丛林,他们俩准备比谁能战胜猎人。

比赛开始了,所有的狼都一声不吭,仔细地观看比赛,心里很紧张,到底是老狼王稳坐王位,还是王位遭遇换人?勇敢的母狼信心十足,斗志昂扬地向猎人奔去,其实猎人已做好准备,带上了枪和装备。老狼王看到猎人手里的枪,一下子呆若木鸡,不知如何应付,甚至想逃走;母狼与他截然不同,她好像知道猎人心里很害怕,手在发抖,于是奋力一扑,猎人倒下了,紧接着母狼疯狂地撕咬,直到猎人已不再呼吸。

老狼王以为自己败了,“嗷”“嗷”地叫起来,却不知子弹会在下一秒穿过他的前腿,“嘣”一声,随着枪声,老狼王倒下了。母狼得知了,风一样地跑去老狼王身边,把他叼起来,接着跑去另一个猎人那里,把老狼王放下很快地咬断了猎人的喉咙。最后母狼搀着老狼王得意扬扬地回到了属于狼王的独一无二的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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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描写狼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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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嚎,一头凶猛的母狼从小路边的河沟里冲出向羊群,发出了猛烈的攻击。它一下子冲入羊群,一口气咬断了好几只羊的脖子。羊群也瞬间四散奔逃散开,对于它们来说,母狼那双凶神恶煞的眼睛、锋利的牙齿和丰满的肌肉,似乎就是死亡的宣判,虽然眼睁睁地看着同伴失去生命,却无法营救。

这头母狼今天收获颇丰,一共捕了两只羔羊和一只母羊,那双贪婪的狼眼严密地审视着自己的战利品,但他似乎并不怎么兴奋。稍事休息,便拖着羊往家走去了。

夕阳将母狼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三只拖着的羊的尸身让他疲惫不堪,蹒跚的脚步显示出他最近一直营养不良——没错,他最近先是失去丈夫,继而又产下四只小狼。这些小狼现已断奶,开始吃肉,而且食量一天天增大,这让本已十分虚弱的母狼压力倍增。

忽然,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上方逼近,狡猾的金雕一路俯冲下来,他已经窥视母狼许久了。它打算先吓跑那只母狼,然后再享用战利品。母狼也发现了金雕,这是小狼们的口粮,它怎么舍得放弃?它只得拖着猎物继续跑。但是这样跑不快呀!很快,金雕的爪子向它伸来,看来它只能奋力一搏了。

它先故意让金雕的爪子抓进自己背上,任凭鲜血横流,然后拉着金雕一路向荆棘丛的方向跑,但是金雕也不傻。它也任凭母狼向荆棘丛跑,直到母狼跑进荆棘,金雕突然猛地向上拉起。望着身下母狼满身是血的模样,金雕心中十分得意。但它很快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四周都是树,它怎么飞出去呢?母狼对着金雕凶残的一笑,拉着他向树上撞去。

金雕气极了,低下头对着母狼的一只眼睛猛啄下去,希望通过疼痛制服母狼。但一切都无济于事,很快它便一头撞到树上,翅膀卷起一地的落叶,然后重重地摔了下去……

母狼趁机滚到旁边的河水里,清凉的河水抚摸着它的伤口,这才让它感觉好些了。但它嘴里只剩一只羊了,其它羊都已经在搏斗中丢了。

带着一路血迹,它回到家。当它将羔羊扔到小狼们面前,它们高兴得嗷嗷直叫,一窝蜂扑了上去,撕咬着吃起来。他们旁边的母狼目光慈祥地看着这一切,渐渐的,他的眼睛逐渐暗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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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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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途总是伴随成功与失败,而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是少不了父母的呵护。

王梦》写的是母狼对小狼身上寄托着的希望,希望自己的孩子完成父狼想当狼王的梦,母狼紫岚在风雨生下5只小狼后运回山洞,可却遗忘了一只小狼,再运回来已经冻僵了,紫岚无法承受巨大的打击,但面对四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只好啃食冻僵的小狼,可是当时黑仔刚出洞时却遭到不怀好意的金雕的杀害,当蓝魂儿长成完美的公狼时,却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上,紫岚想要塑造双毛的王者品性,可是最后双毛还是死在了自卑心理上,紫岚为媚媚寻找完美配偶,却发现媚媚心仪的是自己曾经爱慕的卡鲁鲁,当紫岚心灰意冷回到洞中,却惨遭驱逐,但紫岚要为自己的孩子在做最后一件事与周围一只想要袭击媚媚的金雕周旋,最终同归于。

父母是我们成长中最大的依靠但有一些人却无视父母的爱,认为探秘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有一些人把自己的父母当成“奴隶”,但是我们和曾想过,父母不求回报的爱是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啊!我们的父母都一样,只是爱我们的方式不同罢了,难道父母不值得我们感恩吗?我们有一些人,对待父母态度之恶劣,如果父母责罚会闹情绪令父母生气都是和感恩相悖的。

有一些父母 ,过度溺爱,造成孩子依赖,脾气暴躁,未能独立,父母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但对孩子的爱的方式要正确对待,我希望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要尽早明白,尽早尽孝,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不要总让父母伤神啊。

《狼王梦》写出了动物之间的无私,伟大的爱,人生之路坎坷不平,不正是因为我们有了爱,才能更加自信的向前走吗?我们迈着坚定的步伐,踏上人生之路,让我们走向未来,走向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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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绵绵秋雨是情流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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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梦醒,细雨轻轻敲打我的窗,雨滴沿窗慢慢滑落,道道轨迹汇成串串文字,镌刻出心底里纷乱的浓浓思绪。情,一滴一滴地入侵;念,一丝一丝地浮起。

一层秋雨一层凉,在这细雨纷飞的日子,有你,这秋绵长不冷,时光深处的馨香依旧婉约如初;你在,时光深处的暖,自唇边柔柔滑过,婉约成涓涓柔情绽放于心间,香暖四溢。

时光随着细雨淡淡流走,回眸,在清浅的时光里相遇,携纯洁的心一路相伴,心田里开出绚丽的花摇曳芳菲,醉了蜂蝶,美了桑田。依偎着宁静的夜,轻轻融入你的温馨的空间里,静静地聆听,聆听你那湾或喜或忧的心语,用心体会,用情安暖,用爱慰籍。

采一缕秋雨为墨,画一幅水墨长卷:夏的莲亭亭玉立,秋的燕结伴南飞,冬的梅傲骨冰雪。

绵绵秋雨,是谁的一抹清愁泛滥了感伤中的清幽呀,就让这一抹清愁嫣然在秋的念里,将细碎的心语,凝结成旖旎的篇章,沾满淡淡的莲香,让语燕悄悄带去,洒满有你的城池。你在,便是美丽馥郁。

淅淅沥沥的细雨,于窗外缠缠绵绵地飘落,浓浓的情丝在心湖涟漪般荡开,携着桂香,挽着落红,细数生命中的过往,多少缘来缘去从熟悉变为陌生,一个转身便杳无音讯;多少秘密埋藏心中说不出口,成为一生难以割舍的痛;多少思念成河潺潺流淌,终抵不过岁月流逝无痕!

寂寥的雨日,总是令人思绪泛滥,那些记忆深处的美好与温暖,沿着长长的心路,在朦胧烟雨里弥漫,湿润了心灵深处的感动,总是禁不住潸然泪下。一幕幕一幅幅温馨的片段在脑海重演,甜蜜嫣然,温馨了内心深处绵绵的不舍。此时,惟愿相依相偎,静听雨的呢喃,雨的爱恋。

绵绵秋雨,是情在心海里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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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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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汪曾祺散文》之前,汪曾祺这个名字,我是知道的,但仅知道他是个作家。估计是在《读者》《小说选刊》等杂志上读到过他的文章,至于写了些什么,不是很有印象了。

2015年寒假,我读完了《汪曾祺》散文,通过他的文字,对汪老有了一个较全面、较细致的了解。

汪老出生于江苏高邮城镇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和艺术的熏陶。在艺术上给予汪老启蒙和熏陶的,是他的“绝顶聪明”的父亲:是画家,会摆弄、改良各种乐器,会养蟋蟀、金铃子,养花,会给孩子们制作各种精巧美观的玩具;在学业和为人处事上给予汪老深远影响的,也是他的兄弟般的父亲:关心学业但不强求,培养爱好但不强迫,汪老小时候的绘画、书法、作文,均受到父亲的影响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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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浅秋的思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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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又失眠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以为我的失眠症已经快被治愈了。哪知却又因你的离去而旧疾复发,辗转在“床”上,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睡着,又时寐时醒直至天亮;反正都睡不着了,躺在床上也是浪费时间,不如起来找点事情做,洗漱、收拾屋子、整理衣物,准备这几天出门远行用的东西。

不知不觉外面已经阳光灿烂,耀眼的阳光照得我头昏,精神不振,突觉倦困乏力,就又躺下睡去了,这次很快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一觉睡到差不多正午12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在白天睡懒觉,也许是因为觉得白天有阳光,没有黑暗,更能给我安全感吧,可以安然入睡,不怕醒来时面对的是黑暗。

一时贪晌 ,竟忘了今天的行程是去NN,匆忙起来拎起早已准备好的包包出门。

国庆,举国同庆,此时街上已热闹非凡,熙熙攘攘,X喜欢热闹,我要去接他,带他去玩,可是,事不如人愿,最终,还是不欢而散,回到那里,还是那样的场景,没有丝毫变化,唯一变化的只有我的心情……

再回到喧哗的街上时已是正当午,我身心疲惫,全身酸软乏力,就近找了一家餐馆坐下来休息,顺便把午饭也解决了。拿出沉静了一上午的手机,上了,刚好看到你的留言,你也贪晌至正午,难道你昨夜也无眠?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回复你的留言,只想此刻我不该打扰你,也不该让自己的坏情绪影响到你。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同学的留言,好几条,都是关心祝福之类的,问的最多的是今天国庆了,要去哪里玩。我随口说了:“NN”。同学问我去NN做什么,需不需要要司机,他可以送我。被同学这一问,我突然迷茫了,是啊,我要去NN做什么?一定要今天去吗?今天是国庆,很热闹,人山人海,更别说NN了。你喜清净,我也同样是的,走在喧哗的街上我倍感落寞,与欢庆的气氛太格格不入,我还是找个清净的地方享受独处吧。同学还不懈地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要回老家吗?我去接你?同学聚会,我们等你?”我一一谢绝了,我说我喜清净,习惯独来独往,随心随性,不善计划,你们不必把我计划在内,有事我会电话给你们。同学说:“这习惯不好!要改!以后去哪里叫上我,我保护你陪你!”听完这话,我冒汗了……,这话太熟悉了,曾经有多少个人多少次跟我说过这样的话,可结果呢?结果我还是觉得今天自己这样的状态最好,不是我喜欢独行,是没有志同道合的同行者,我宁可独行,那种灵魂的孤单有几人能懂?此刻,我想你了,你若在,会怎样?

NN,不去了。吃完饭,回到家听音乐、上淘宝、看《伏藏师》,宅了一天。

晚上,坐在电脑前等你的信息,得知你从一个城市又跑到了另一个城市。你的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大,我怎么追都追不上你的步伐,我喜爱旅行,想走遍天涯海角,但我最想走进的是你的心……

今晚你说你不开心,我不知如何安慰你,只知不能让你再为我担心,就故作轻快地告诉你:“我很好,所以,你也要好好的”。其实,我不好,我太想你了……

你能看见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落在键盘上的泪,相思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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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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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树上的叶子正在枯黄,而我的心中凄凉极了。

晚上,我与战士们喝酒,谈笑风生。夜晚,我在醉酒之中,挑着一盏油灯,回到了自己的寒舍。我坐在床上,张望着四周,看见了一把闪闪发光的宝剑,我端详着它,想起了我曾经在战场上奋勇杀敌,而这把宝剑陪伴着我,如今它已经沾满了鲜血。我不禁睡着了。梦醒时,只听见一声声号角声传入了我的耳中,原来是扎在一起连接的军营吹响了号角。夜晚,风一阵阵地刮着,在温暖的军营中,刚刚凯旋而归的战士们领着大块烤熟的牛肉,狼吞虎咽地吃着。各种乐器在旁边演奏起了边塞雄壮的军歌,妓女们在舞台上翩翩起舞,逗得台下的战士们乐的不可开交。秋高气爽,万物收获,战场上正在检阅军队。

战场上,战士们的战马像刘备的的卢一样飞驰在战场上。一个个英勇无畏的战士们冲到敌人身前,只见闪烁着寒光的箭飞出去,弓弦像震雷一样惊响。一个敌人被飞箭刺中了要害。军队顿时振奋人心,奋勇杀敌,这场战斗总算胜利了。心中本想着要帮皇帝完成恢复中原的一统大业,谁知皇帝却在那里天天吃好喝好,完全没有一丝紧张感。我想赢得生前死后的美名声。

可再看看镜中的自己,早已满头白发。心中虽有报效祖国的心,却不能完成自己的心愿。面对现实吧,面对现实吧!

最后,我提起笔,写下了这首千古流传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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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每个人的梦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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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梦,近而写不出梦幻般的文字。

一个夏季,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过了。

曾经,在未入春时,就翘首企盼,充满活力,期待着夏季的到来——因为夏天,能穿漂亮的裙子;夏天,能去溪边抓螃蟹;夏天,能听到知了的叫声;夏天,……

不是何时,丢失了这么多,没有了昔日的天真与可爱,唯一只觉得,这个夏季好热。或许,是不再有梦,也或许是不再年轻。所有的想象,都被现实一一击碎,它的坚持,让我明白,不能再做儿时的梦。

很难再保留住以往的那份纯真,有那么多,那么简单的感觉,都被渐渐遗忘。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这样一个习惯,每日,放学回家的路上,都会捡一块特别的石头带回家收藏起来,摆在书架上,看着每一块形状各异的石头,就很开心。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谁把我收藏的宝贝给丢掉了。就如,丢弃了我一份很简单的快乐。

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找回来的,何况是我这样特别怀旧的人。每当有被遗落的事物,都会有些许的难过与失落,难以忘怀。总在某个地点,某个时刻,就会有淡淡的记忆,清晰的想起,如今。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每时每刻的经历都不尽相同,然,又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每个人都同样的开朗快乐?那么,一样也没有理由让每个人都落寞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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