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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选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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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飘舞,情系清秋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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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落叶飘零的秋,几分萧瑟寒凉涌在心头,片片飞舞的秋叶,好似在诉说着一种离愁。曾经的美丽,青葱的年华,就这样被飞逝的时光无情的掠走。秋天是个诗情画意的季节,也许不该这样悲楚,但满目的残红告诉我们,时光如水,岁月如流,更多的美丽风景,都将是瞬息即逝的烟花,我们无力去保留,谁也无法守住一成不变的温柔,无情的岁月不停地改变着我们,曾经奢望的天长地久,被无情的掩埋在落叶堆积的路口,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很多愁。

回望走过的路,那些一起长大的伙伴,已有了各自的追求,有的驻留在原地,有的选择了漂流,年少时代那份纯真的稚嫩,也不再与我们牵手,只有偶尔的相遇,谈起我们回望的时代,又想起那些年幼稚的欢笑,我们却突然有了无声的泪流,原来岁月苍老了我们的容颜,却没有改变心底的那份纯真,端起酒杯,千言万语溶入于酒,很喜欢就这样一醉方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怀旧。

生活的琐碎改变了我们很多,为生活操劳,为生存奔波,可不论如何改变,心中总会为当初的那份情感而挚热,也会为现在的情感淡薄而失落,一路走来,总是有更多的拾起,但真正能够放下的并不多,因为无法做到超越自己,做到不食人间烟火,那些印刻在灵魂深处的情感,总是无意间就被翻起,每一次翻阅,都是一种孤独,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脆弱。

人生就是一个奔跑的过程,不管如何努力,还是不停的被超越,在与时间的对峙中,我们都是失败者,最终都会被遗弃在无人问津的角落,就像一片落叶,飘零的那一刻,就走出了不属于自己的季节,岁月如歌,唱过了人生悲喜的交响乐,那一段旧韵就与自己无关了,偶尔的翻唱起一首老歌,突然泪流满面了,原来那段走过的岁月,蕴含着太多的不舍,突然发现自己,一直在乎的那么多!

年复一年,看落叶飘过,相同的景色,却有着不一样的感受,走过风雨旅程,总是感触太多,很多美好的风景,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就匆匆而过了,回首,只有模糊的背影。尘世的薄凉,莫过于太多的悲欢离合,经历了缘起缘灭,更懂得挽留不住的是人情,看多了花开花谢,明白了抓不住的是岁月。突然发现自己就是那一片落叶,却找不到恨秋的理由!

踏上人生路,就注定了要承受很多,有时候会被迷雾阻隔,看不清未来的方向,也会被现实冲击的七零八落而心存疑惑,但生存的规则,不会给予我们找到懦弱的借口,不断的承受中抹平了狂躁的锋芒,却坚毅了我们的性格,当跨越了荆棘坎坷,脚下踩着的是自信,肩头背起的是懂得,打破承受的底线,往往看到的是更清晰的脉络,突然发现,承受原来也是一种丰实的收获!

有些人需要放在心里,用灵魂去交流,空虚的时候我们都需要一个心灵上的知己,有些路却要有个人陪着一起走,相互的搀扶,才是真正的风雨同舟。生活的枯燥,会淡去了彼此间火热的情调,有时候也会感觉到孤独,一种莫名的寂寥,原来岁月带给我们的,不只是成熟后的缄默,还有一份情感的失落,突然发现,我们一直都渴望一种温柔!

总是心存感激,感激每一道路过身边的风景,是你,让我渲染了生命的色彩;感激每一个走近身边的人,是你,给了我一个微笑的理由;红尘路,每个人都在奔跑,虽不能成为彼此的守候,那一份感动也会在记忆中,偶尔的涟漪起一波激流,生命中总会有那一抹暖香,芬芳在流年的过往中,突然发现,自己不是一无所有,还有惊艳的回眸!

荒凉的秋,给我们带来了些许感伤,却给予我们更多的启迪,使我们更懂得了什么叫珍惜,什么是拥有,时光一错而过,不要说谁留下的遗憾太多,很多都是自己没有好好把握,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旅途中多一份珍重,就多一分收获,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多付出一份微笑,自己就拥有一份快乐,落叶飘舞,情系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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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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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段年少而又青涩的时光,但是当我们处于读书奋斗时,却对此又爱又恨,不仅面对高考升学压力,还要战胜叛逆倔强的情绪。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是七堇年的作品,它书写了作者在青春时的读书时光。那时的我们为了一根莫须有的高考指挥棒,忍受着巨大的学业压力,迎头应付应试教育的残酷,我们每个人在学习的路上迎接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互相学习生活带给我们的挑战。我们不是大人,所以在那些多愁善感的年纪里我们表现的既可笑又可爱,可我们仍然是我们,在现实生活粗糙而暴躁下,我们的内心还是会有一丝敏感与稚嫩保留。也许,这可能就是最初的我们。

七堇年在书中曾这样描绘她的青春。大概是这样的:最后记起的只是教室顶上刺目的日光灯,自己以一种盲目、消极的状态照顾着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个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床,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我想也许是青春促使我们不停地匆匆向前,所以青春是珍贵的。这样生活是一种心酸的冷幽默,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很遥远的梦想,为此我们从烦躁变得冷静,甚至不像从前的自己,可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正在慢慢成长,人不能总是活在从前。人总是要成长去思考远方的路如何继续走下去。这是藏在每一个青春少年心里秘密的孤独,这样的苍白也是我们青春的颜色。

当然,我们不可能为了高考而麻木的像机器人一样,在书中七堇年喜欢在深夜看书、做题、数星星。有时候诗意兴起,吟几句小诗倒也忘了青春匆匆的烦恼。她那种自我调节的小资本情调在没有空隙的青春里着实使人羡慕。我们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对生活怀有一颗文艺之心,向往自由而又生机的生活。我们考大学也是为了摆脱束缚向往自由的体现。我们也可以在难熬的时光里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也许这样可以使我们浮躁的心变得舒缓些,青春在这样下又变得独特起来。

由于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们必须更加坚强面对现实生活的残酷性。就像在青春时光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幅情景:常常我们努力的很久,深夜刷题背书,每天三点一线来回跑。可是考试的名次排名上却不见得增涨。我们对此失望,怀疑自我甚至想要放弃,可是生活还在继续,就像高晓松说过的,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如果你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定的决心,那么请你不论自己是否走上一条成功之路都不要放弃。至少最后不要对生活失望,我们必须有尊严地活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这句话是七堇年写作时给许许多多青少年的一句话,当然我也感触很深。

似水流年,如梦光阴。青春看似漫长却又那么短暂,有人打过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青春就像一卷卫生纸,看着挺多的,用着用着也就不够了。在如此短暂的青春里,我们怀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决的心,在青春里,我们不需要张扬自己,只要安安静静地做好自己的事,必须要脆弱敏感,只要坚强地面对。七堇年在这本书的扉页写到,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及时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好像青春就是这样子的。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们每个人都不要眷念温暖的被窝,去享受舒适的生活。青春时光每个人都需要去奋斗的,在青春的道路上肆意挥洒汗水冲向最遥远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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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翡翠森林——狼与羊》观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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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咩和野卡滋因有缘而成为了一对好朋友,因为卡滋是狼,所以一见到羊咩就想吃了它。这件事让两个族群发现了,便想用此机会问清对方的秘密。可它们都没忍心这么问,就决定逃跑。它们被狼群紧追不放,有几次还差一点丧了命。它们逃到了雪山,经历了种种困难后,终于来到了翡翠森林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被狼与羊的友情而深深打动了。

对于狼来说,它的本性就是凶狠、残酷,狼都要吃动物,要吃羊,可卡滋却没有吃了羊咩。它饥饿的时候要忍住不吃羊咩,这违背了狼的本性。当狼群知道它们是朋友,用驱逐杀死卡滋的办法让它骗羊咩,可它没那么做,它选择了友情。

对于羊来说,它克服了对于狼的恐惧,非常信任卡滋,背叛了羊群,本想骗了卡滋,可它也没忍心这么做。虽然不这么做,整个羊群都可能死亡,但它还是选择了友情。

这部电影让我懂得:我们要学会选择,忠于自己的选择,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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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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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八百多年前著名的诗人辛弃疾,为了给我的好友陈亮鼓励,我大笔一挥,写下了《破阵子》。

在前一天,我喝醉了酒,夜里,我酒醒了,用针将油灯挑亮,抚摸着我朝夕相处的宝剑,心里燃烧着蓬勃的雄心。之后,我又睡了过去,在梦中,我听见了初晨时每个军营接连响起了雄壮的号角声,一声接着一声,显得绵长、悠扬……到了吃饭时间,所有的将士们都围在军旗下,互相打闹、交谈,吃着大块大块被烤熟的牛肉。听着由诸多乐器弹奏出来的那雄壮、悲凉的军歌,心中不禁一番惆怅。

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战场杀敌了。我方排好阵势,每位将军的脸上都充满了严肃,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就可能因为此次战争而一去不返,连一个正常的坟墓都没有,十分悲惨,战斗开始了,骏马在战场上飞快地奔驰,堪比三国时代的宝马的卢、弓箭齐齐地射出,宛如死神之镰刀伴随着“刷刷”声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将士的性命。所有的刀剑碰撞在一起,发出滋滋令人牙酸的令人从骨子里发冷的恐怖声音。

我们终于获胜了,斗志昂扬地回到军营,本想为当时的君王打回敌人的老巢,胜一场漂漂亮亮的仗,让生前和死亡之后的人都来赞扬我,为我赢得美名声,但我一觉醒来,对铜镜一照,却发现自己早已白发苍苍,再也不能上场杀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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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孤狼与群羊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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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的假装合群会把自己从孤变为群羊,无论线上线下我们都该学会为狼。

白落梅在《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中写道:“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因此,大家都随波逐流,将地上走出了一条路。起初这条路通顺便捷,可走的人多了,路反而变得窄了。

这时候,有人逆流而行,道阻且长,一路上免不了头破血流,但最终却获得了成功。相较之下,这样的人是孤独落单的狼。他不似群羊生活在膏腴之地,他往往遭受狂风怒雨,弱肉强食。久而久之,狼身上磨砺出的气势便能先胜人一筹。狼的眼神犀利干脆,极具魄力;羊的眼神空洞呆滞,毫无生气。想来也是,孤狼之身驰骋黑夜,群羊蜗居温暖。所以这种差异在时间的积淀下慢慢呈现。

人是矛盾的生物,时喜孤独时喜热闹。有人就成了披着羊皮的狼,虽然内心坚持着狼子野心,但表面却是逆来顺受的软柿子。以为自己是特殊的一个,定不会被“群”化,实则早已败絮其中。做一只孤狼没什么不好,不过就是形影单只看上去寥落了些罢了。无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被“群”化。他们戴上了面具,再想揭下来谈何容易?除非伤筋动骨扒皮。于是,他们以丑为美,身为异类却以异类的眼光看待那些将自己“真理”化的人。他们害怕自己一败涂地,提前入“群”寻求心理安慰。穷途末路的可怜虫!你又怎懂狼内心的广袤平野?他们孑然一身在暗夜中厮杀,即使之抢来残羹冷炙依旧不忘前行。群羊能成就什么?不过是被人圈养,连食物都要依靠别人的傀儡而已。

综上所述,我更爱孤狼,我也希望人能成为孤狼。弱者结伴成群羊,强者只身成孤狼。《肖申克的救赎》中说道:“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那就是体制化。”很多时候,困住我们自己的,并不是这个世界人为的那些体制,条条框框,世俗的价值观,而是我们自己。所以,请你不要放弃,而是满怀希望,勇于突破体制的高墙。即使青史不愿垂怜你一段笔墨;生活不曾给予你希望。

“我只身前行,却仿佛带着百万雄兵。”孤独没有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的是因为你害怕孤独。

愿你成为孤狼,沙场厮杀,分得麾下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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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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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轻轻推开门,门前那棵老梧桐树下,枯黄的落叶如一层金色的地毯,铺在地上,踩上去软绵绵的。于是我知道,秋天来了。

是的,秋天来了,草地上干枯的小草,大树下金黄的落叶,以及那天空中飞过的雁群便是的证明。我披上外套,向路上走去。一阵秋风吹过,我不由裹紧了外套,路旁那棵不知名的树上,几片枯叶缓缓飘落下来,它们在空中旋转,飞舞,那是它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伸手捉住了其中一片落叶,那干枯的叶脉如此分明,这叶片多像老人饱经风霜的手啊!于是,我伤感起来,因为这薄叶让我想起了风烛残年的老人,让我联想到生离死别的痛苦,更让我领会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哀。我憎恨这萧瑟凄凉的秋。

不知不觉已走到田野中,这儿确是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田野里,一排排成熟的水稻组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风中夹杂着稻香,滤过我的心田,把我刚才的惆怅与伤感全都吹散了。稻田里割稻的人们个个忙得大汗淋漓,但他们脸上却都洋溢着无法掩饰的喜悦。是啊,辛苦的耕耘没有白费,烈日下的汗水,辛勤的劳作终于换来了累累的果实,谁能不为之喜悦呢?我仿佛瞬间明白了:没有秋,哪来丰收的喜悦?没有秋,拿来春的温暖?没有秋,哪来四季的变换?那秋叶的枯落,不也正体现了一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豪情吗?秋,它是个可爱的季节,值得人们赞美的季节。我热爱这硕果累累的秋。

漫步着回到家,四处竟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才发现桂花已悄悄绽放了。那小小的花朵,好似一张张甜美的笑脸。好香!我贪婪地嗅了几口,花香顿时在我口鼻中漫延开来。渐渐浸润了我的心扉。我陶醉在这花香中,也沉浸在这美好的秋日里。这纯纯花语属于秋季,这幽幽花香属于秋季。秋,竟是如此美丽!

金秋十月,桂花飘香;金秋十月,收获希望。我爱这丰收的季节,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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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过森林公园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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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连绵细雨, 难得又见晴朗。天空蓝得澄澈,阳光亮的通透,路上没有一丝儿的风,街上车来人往,鸣笛声声。纵横交错的马路,形态各异的高楼,五色缤纷的招牌和激荡人心的广告,满眼灿烂弄得人眼花缭乱。

同学邀约到森林公园的湖畔居小聚,因距离不是太远,索性散步晃悠而去。泗阳虽属小县城,经过近年的不懈努力,县城已向外延伸了一二十里,四周的几个乡镇已被吞没,外型美观环境秀雅的小区,与景色怡人的公园逐渐走入市民的生活,那里的居民达观的变为城镇户口。现在,全国大部分的城市仍在毫无顾忌地延伸,迫使很多村庄在无可奈何中消亡。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清楚是为了农村环境改善还是为了拆迁开发重建,对环境改善来说,要义在乎保存居民舒适度与可宜居性。

长城是最具有历史文化堆积的遗迹之一,如果把它完全铲平,重造一条崭新的长城,未免显得过于滑稽可笑。历代王朝的版图不见了,烽火硝烟不见了,民族的郁忿不见了,历史的兴衰不见了,用昨夜的故事,去收拾前夜的残梦。得到的结果只能是自欺其人的敷衍与无聊,更不是和谐可居的民心所向,最多闹成当今房地产业的欣欣向荣。结果,诺大一个城市被拆的伤痕累累,鲜血淋淋,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在变,变快得让你赶不上节奏。政府机关成了城市拓展的航标。机关大楼建到哪,城市就拓展到哪,医院,学校,商贸、住宅随即就跟到哪,小商小贩们也趋之若鹜,举旗猛进。

离泗阳大闸西二三里,昔日乱坑荒寂的小河沟,现在以一轴清雅的绿色画卷向我们徐徐展开,园内的森林面积并不太大,但保留着大片的野生树木,弥足珍贵,如果不是有条人工铺就的小路,还真的以为进入了森林一样,小路很幽静。路两旁是高大的银杏,翁翁郁郁的,几乎望不到头,据说,花草林荫中还经常能看到野鸡飞鸟,扑楞楞地飞进飞出,平添几分意趣。

离聚会时间还有半小时, 顺着湖畔居旁的林间小道漫无目标地闲逛,可却无心欣赏两旁草木花香,等人却是百般聊奈的,没走多久,已到森林公园终点站。终究好像醒过神来,觉得如此快捷地游走一遍森林公园,实在有点对不起自已。昔日古人游览,条件十分艰苦,只凭着两条腿,爬山涉溪、攀藤跳沟。当时的山水,道路依稀,食物匾乏,文人学子都不强壮,为了感受对世俗理义的超拔与摈弃,亲身去体会山水人文的精神与构建, 一天天在山上苦熬苦捱。

现在很多时候,人们会因事务的琐繁而行色匆匆,无瑕顾及山水意境的深度,忘却草木林荫的感受,这一路的林茂花香,我们走得太急,错过风景也错过自己。清澈的思绪与抒情的感怀时刻撞击得你此起彼伏,心潮澎拜。油然记起李白,苏东坡......

是的,凡是他们之中的杰出人物,不会相信现在的人类可以随时盛气凌人地君临山水,为此他们绝不会以轻傲浮滑的态度来面对天地造化,故总是以极度的虔诚、极度的劳累把自己的生命与山水熔铸在一起,读他们的山水诗常常可以感到一种生命脉流的搏动,彰显中国文学力量的博大与宏广。

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知道得确实是太少。无数的未知包围着我们,才使人生保留进发的动力。如果有一天,世界上的一切都能明确解释了,这个世界也就变得十分无聊。人生,就会成为一种简单的轨迹,一种沉闷的重复。

旧城拆建的同时,新城也在倏然崛起。在老的习惯与新的事物的交替中,整体拆迁让一个个新的居民小区变得好气派,泗阳将会有更多森林公园,生态公园。古老的村庄街道逐渐成为历史,全新矗立的高楼与草木林荫的公园走进居民的生活。昔往的情情事事,如今成了美好的记忆,或忧伤,或欢悦。经历已成为自己丰富生活的鉴证,或历历在目,或依稀影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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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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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住着一群天真可爱的羊和恶毒的。羊群里有:喜羊羊、沸羊羊、美羊羊、慢羊羊、懒洋洋、暖洋洋、刀羊。狼群里有:灰太狼、红太狼、还有七大恶狼。

有一天,红太狼让灰太狼去捉羊,那时候懒洋洋在羊村外睡大觉,灰太狼在懒洋洋周围部下精致巧妙的陷阱。懒洋洋不小心中了灰太狼的陷阱,背灰太狼捉住。灰太狼把懒洋洋放进了一只袋子里。灰太狼把懒洋洋背回了狼堡,灰太狼高傲的推开了门,对屋里的老婆说:“老婆今天我们来吃涮羊肉吧!”红太狼一看到有小肥羊就高兴的不得了说:“好的我马上来。”它们正准备吃懒洋洋的时候喜羊羊想到了救懒洋洋的办法。就是引蛇出洞,喜羊羊先把灰太狼和红太狼的引到喜羊羊那边,然后,叫:沸羊羊、美羊羊、暖洋洋把懒羊羊救出。这才叫:引蛇出洞。后来,灰太狼夫妇被喜羊羊捉住,把灰太狼夫妇当炮火飞上了辽阔的蓝天。灰太狼说:“我一定会回来的”。喜羊羊,我回来觉不会饶过你的。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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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欢歌笑语情无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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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了,宝贝女儿回来了!

一家人欢天喜地,一声声的问候,一双双滚烫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心灵的窗户——眼睛传递着彼此关爱的深情,……多少心里话,多少真情在涌动,千言万语汇成感情的激流,撞击着彼此的心扉,……亲人团聚一堂,浓郁的亲情凝聚成欢歌笑语,弥漫与厅堂中……

分手虽然仅仅两个月,仿佛多么旷久,天天期盼相聚,今朝终于如愿以偿,手挽手,心连心,四目相对,情感交融,无声胜似有声……和睦家庭,亲情无限的真实写照。

女儿回来了,团聚了,一家人沉浸在幸福快乐中,整个家庭的亲情氛围是那么的温馨,令人愉悦,令人赞叹不已。这才是和睦家庭凝聚力的核心动力。人生追求什么,难道不是这样和谐的幸福生活?不是这样的亲情交融,热血沸腾的天伦之乐的幸福生活场景吗?

短暂的人生旅行,几十年的光景,这样的幸福快乐的生活,值得崇尚,值得赞扬,更应该珍惜这宝贵的时光。这幸福快乐的生活是我们生命的组成部分,绽放着靓丽人生的光芒。当今世界,竞争激烈,每个人都很忙,日夜兼程,废寝忘食的忙碌生计,为理想的目标拼搏,一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不多,总是离多聚少,作为父母的十分注重家人团聚的宝贵时光。美好的时光,快乐的生活永远不会忘记,铭记于心中……

在这样的幸福时光里,让人想起那首经典歌曲“常回家看看”。歌词写的多么好啊,的确说出了老年人心里话——代表老人全部心意。老人不求什么,只求儿女平平安安,有时间常回家看看;只求儿女家家团团圆圆,幸福快乐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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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爸爸,爸爸》散文赏析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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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

此刻窗外雷声隆隆,阴云密布,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雨季开始了。这在南方是很平常的事。可是你知道我最怕雷雨天气的。当我拿着笔在很认真地学习时,听到外面小雨轻盈曼舞的声音,我想起了你,突然想起了你。

我想起小时候你、我还有哥哥一起下棋的时候,你总会输给我们。那时我和哥哥很得意,还嘲笑你真没出息,连小孩子也赢不了。特别是新年,每次你输了就给我们派小红包,我和哥哥偷偷地在小商场买了好多烟花,每当夜幕降临,我们俩兄妹就在屋后的小草地放烟花。我知道你一直躲在屋后看着我们,可是你从不打扰。后来我也知道,其实你是下棋高手,当年你只不过是哄我们这群小屁孩开心而已。

可是,今天的我不能陪你下棋了,女儿连一个温习童年回忆的机会也没有了。

爸爸。

从小我就爱看书。读一年级时把家里的小学生作文选都看完了。那时姐姐在上初中,你给她买了好几本《中学生满分作文》、《中学生写作素材》等等这些书。小小的我看到这些厚厚的书还真有点羡慕,所以偷偷地从姐姐的书包里翻出来,崭新的书页,新颖的封面,我突然有种被骗了的感觉,我的小学生作文选全是破损了又补,补了又读,你还跟我说这是我们家的宝藏。试问天下间有什么宝藏像危楼一样,我连爬带滚冒着生命危险进去研究每一块雕刻着不一样文字的砖,哪知道会不会一不小心我就葬送在这个窄小的小学生文学世界里啊!从那天开始我不再愿意翻那些丑陋的小书本,捧着这些中学生作文看多有意思啊,最起码里面十个字有九个字是我还不懂的。我把研究文字这项工作称为“猜猜大冒险”,遇到不懂的就猜意思,实在还不懂就。

后来读四年级,我开始看《红楼梦》,原版,那时班里的同学还在看白话文的《西游记》,当我沉浸在这动人而凄美的爱情故事里不可自拔时,你却嘲笑我这是“打肿脸充胖子”。

可是,爸爸,那本《红楼梦》我真的看懂了,尽管内容文字全是文言文,只是今天再回头细看这本书,发现现在的读后感跟过去的早已很不一样了。

爸爸。

你说,喜欢文字的女生心思细腻。可是那么喜欢文字的我还真看不出自己的心思细腻。他们说我是才女,这些年确实写了不少东西。只是遗憾的是,你再也看不到我努力为你而写的文字了。我还怀念当年你捧着我写的诗满脸笑容,胡子微颤着说:多么抒情的诗!或者皱着眉头,轻轻摇头说:多么糟糕的文章!这是你写的吗?

爸爸。

我多想回到那年,我们全家人在家门口照全家福的时候。那天你早早就起床,用力地从那支肚子干瘪的中华牙膏把牙膏挤出来,把你亮白的牙齿刷了一遍又一遍。当你一本正经问我:是不是像雪那么白?我学着你皱眉的样子,很认真地告诉你:这有点像我小作文里写的“泛黄的书页”那样黄。那是我们家第一次拍全家福,也是最后一次。我永远记得,那天我们全家人的牙齿都那么白,像心灵那样的纯洁。

他们告诉我,时间是最好的治疗药。可是,四年了,我还没有看到自己的伤口痊愈。

爸爸,对不起。

每当我看到那些父女温馨的场面,眼泪就会夺眶而出。我多希望你还可以陪我一起吃顿饭,还可以让我听听你的声音,还可以参加我的家长会、颁奖典礼、成人礼……有时候我会想,一辈子那么漫长,没有你我该怎么办?或许很多人会说我娇气,会说我大小姐脾气,但我真宁愿这样,也不愿意接受今天是这样的结局。

看着我和妈妈上个月照的合影,多希望爸爸也在我们身旁。

我望着窗外,风轻扬,雨轻落,就这样,画面开始慢慢模糊……

——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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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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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暖阳是珍贵的,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景,给四季以最为精彩的点缀。如丝春雨,滋润万物复苏,发芽生长;炎热的夏夜,凉风习习,狂风暴雨,一下子舒适了夏的闷热。秋天的美景,不仅尽收眼底,而且触动了人的味觉,枫叶红、菊花黄、桂花香,山野情趣萦绕游人陶醉;蟹肥鱼鲜,水果飘香,色香味美聚全。

冬日的暖阳,难得一见,偶尔的阳光明媚,使人精神清爽,一改冬日阴冷灰暗的天气,于是马上就有好的景观,行人见面互致问候,“今天太阳多好。”老太太晾出了衣被,老爷子太阳底下围起牌摊,小媳妇搬出晾晒的酱缸,公园里多了摩肩接踵的人群,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小时候冬天在农村上学,教室里经常有老师让学生踏步取暖的举动,一下课,学生马上去“晒暖暖”。

参加工作后的早些年,宿舍的冷,经常围着走廊的煤炉转。

冬日的暖阳,对农家衣衫单薄的孩子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享受。

深冬的季节,天气寒冷,冬日的暖阳弥足珍贵。有谚语道:“头九暖,二九冻破脸,三九冻了锅里的饭......九九八十一,老汉顺墙立(晒太阳)......”

如果纷飞的雪花、晶莹的冰雕是冬的主题,那么冬日的暖阳一定是冬的插曲,她给寒冷的冬天平添一丝暖意。

如果冬日阴沉沉的天,使人情绪低落,那么偶尔的冬日暖阳,无意之中调节了人的心态,蓝天白云全收眼底;

如果春夏秋冬四季如歌,雪和冰是冬的高潮,冬日的暖阳融化了雪和冰,那么春天会远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偶遇冬日的暖阳,我的心里顿生一股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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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羊和狼童话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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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惬意的午后,一只骨瘦如柴的饿红着眼寻找食物。它皮毛暗淡稀疏,一只尾巴无力的耷拉着,一条狰狞的,血淋淋的伤口横扫一半狼脸,显然是因为它太老了,被野生牛角划着了。

它一步一步无力地走着,寻找容易捕捉猎物。一阵微风吹过,伤口痛得使它哀嚎一声。

“哎,坐下休息会儿吧。”老狼在一棵小树旁坐下,俯下身去喝一旁小水坑中浑浊不堪的泥水。就在这时,它看见一间木屋,最令人兴奋的是木屋旁的羊圈,一只只胖美的羊儿成群结队地吃着多汁的嫩草。

老狼在下风口缓缓移动,羊骚味儿越来越重,让老狼直流口水。老狼看准一只小羊,千钧一发之际,扑了上去。还没等小羊喊“救命”,已一命呜呼。

老狼很久没尝到羊肉的肥美,没闻过羊血儿的腥味儿了。它大吃特吃,可算真正的“狼吞虎咽”了。不一会儿,地上的洋尸体渣都不剩了,它还不满足,接二连三地咬死了一只只的绵羊。羊群发现了老狼,一齐恐惧地“咩——咩”叫起,羊圈里,羊群四处乱窜。这可被午睡的木屋主人发现了,拿起猎枪,要将老狼打死。老狼看见平民,转身要跑,但是,羊肉撑得它跑不起来,连羊圈也跳不过去。

“砰——”一枪,老狼双目圆睁,倒在血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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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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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是我在上小学三年级课本中的一句话当时我还不以为然直到,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小学必读的书《王梦》,这一天我坐在凳子上静静的读着我越往下读我的感触越深,记得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想要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的一次失败,他相继失去了自己的四个狼崽,他在绝望之中,正能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公孙身上,但是为了公孙安全,母狼紫岚合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让我真正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

当我读到母狼紫岚去偷羊为自己腹中的孩子长得强壮,身体健康,紫岚的聪明,勇敢,对自己孩子爱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而在现实生活我和紫岚的品质真是相差甚远,就拿那一次左手、就拿那次做数学题来说吧!我正在做着做着,遇到了一个难题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扭头左问问右问问可是没有人跟我说,我急得要命,在那里拍桌子,就是没有人跟我讲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应该好好读读题,静下心来认真仔细的琢磨一下。

所以,以后我不会再向困难低头了,我要向母狼紫岚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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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每个人的梦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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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梦,近而写不出梦幻般的文字。

一个夏季,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过了。

曾经,在未入春时,就翘首企盼,充满活力,期待着夏季的到来——因为夏天,能穿漂亮的裙子;夏天,能去溪边抓螃蟹;夏天,能听到知了的叫声;夏天,……

不是何时,丢失了这么多,没有了昔日的天真与可爱,唯一只觉得,这个夏季好热。或许,是不再有梦,也或许是不再年轻。所有的想象,都被现实一一击碎,它的坚持,让我明白,不能再做儿时的梦。

很难再保留住以往的那份纯真,有那么多,那么简单的感觉,都被渐渐遗忘。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这样一个习惯,每日,放学回家的路上,都会捡一块特别的石头带回家收藏起来,摆在书架上,看着每一块形状各异的石头,就很开心。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谁把我收藏的宝贝给丢掉了。就如,丢弃了我一份很简单的快乐。

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找回来的,何况是我这样特别怀旧的人。每当有被遗落的事物,都会有些许的难过与失落,难以忘怀。总在某个地点,某个时刻,就会有淡淡的记忆,清晰的想起,如今。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每时每刻的经历都不尽相同,然,又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每个人都同样的开朗快乐?那么,一样也没有理由让每个人都落寞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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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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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过我们班主任对一件事做了评论,我把他记录下来了:

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奔跑速度极快的猎豹,他在追赶野兔时,如果在追了100米的情况下,他就会放弃掉这只野兔;但如果这是一只野鹿的话,他就会穷追不舍,直到他追到这只鹿而已,而且就算旁边有其它的鹿离它很近的,触手所及,它也不会去抓这只鹿,而只会抓那只他所追的鹿。为何?

个中原因是因为豹如果追了超过100米再抓到一只野兔的话,那么他所得到的能量还远远满足不了他所消耗的能量,但是如果抓到一只野鹿的话,它可以吃好几天,所以它就会穷追不舍。他不抓旁边的鹿是因为其它的鹿还没开始跑,没消耗能量,如果去抓旁边的鹿不仅不会抓不到,还会连原来的都抓不到。而继续抓目标鹿的话,就是在消耗相同能量的情况下抓到鹿。

从这么一件事中我们就可以体味到做一件事就要物有所值,其实学习也是一样的,许多同学觉得学的并不轻松。其实他们只要学学这些猎豹,就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把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永不言弃的学下去,那么将会得到许多的东西,觉得这是值得的。而对于一些要话很多时间却得不到什么好效果的东西就早早的放弃,省下时间去学那些有用的东西,那么这将会是学有所成。

我相信大家会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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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是一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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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一只游荡在校园里的狼,本来狼是不应该混进学校的,但我还是进去了,不是我一遍中,也不因为我另类,新潮,这一切都是阴差阳错而已。

可校园里是不需要狼的,那里只要温顺的绵羊或再添几条狗,不得以,我披了件羊皮,乔装打扮成一只服服帖帖的小羊羔,可是我还是习惯独来独往,于是,在学习语言中,一如既往的我行我素,游离在羊群之外,与校园大环境实在格格不入,作为狼,这很正常,但现在是羊了,幸好羊儿们说:“这是说只不合群的羊”。

我是一只狼,具有天生的叛逆性,可是现在披着伪装,不能够露出狼的真面目,于是只得把自己套进规矩的盒子中,悄悄隐没在羊群里。

在羊群的背后是我孤单的身影,没有人知道我在想什么?更没人清楚我想要什么,陪伴我的只有慷慨的阳光愧于我的影子。认识我的羊说,他真是只孤僻的羊。

我是一只狼一只可怜的狼,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抛去白天所有的伪装,甜甜白白的牙梳理光亮的毛发,而后对,白惨惨的月光嚎叫,站在镜子前,我看到一双深藏寂寞饱含着忧伤而又显得无可奈何的眼睛,静夜中我细细咀嚼满腹的愁绪,无人与我作伴,孤狼从来不会有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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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二三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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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在阳光下写字,钢笔,蓝色墨水,我喜欢的心情。

2014,美丽的相思,而似乎是有很多故事的。

我遇见的人也都是一生一世的唯一吧,就像2014,也只一世。

我记得元旦没有假日,我们是一起过去的年末和年初。

我记得那时候脚背发炎,走路有些瘸瘸拐拐。某一天迟到的清晨,我遇见ZYC,他扶我进学校的。我记得他有说老姚太神经质的。

我记得上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和DD半路折回教室,被班主任撞见。我记得那天铁门没有上锁,DD还是和我同路了。我记得我们说了七天后再见。

我记得过年前一天,他们分开。我记得我陪他聊天通宵。那天我们的所有的话比一个学期的还要多。我记得寒假的七天像极了高二国庆的七天。我记得我边在阳光里写作业边和他聊天。我记得开学后他给我的糖。

我记得后来的晚自习,我总是和HR一起走的。我记得开学第一周因为物理在班长面前哭。我记得自己难受的样子和班长坐我身边的样子。我记得没有带伞的雨天,DD和HR的伞。我记得因为陪我淋雨,班长感冒了。我记得后来班长给我的牛奶,手工饼干,鸡蛋,还有,最爱的,周国平。

我记得清晨的教室,总是HR,SGY,我,SSP。

我记得上课你们一直做数学,SGY,HR。我记得化学你们一直很好,HR,DD。我记得我无比纠结的物理。

我记得黑板上的英语作业,我记得DD和我一起站在黑板前,我记得DD煞费苦心的英文作业。

我记得晚饭,酸豆角泡面,永恒纠结的同桌,ZKX。

我记得懒得跑下去的时候,总是SGY会买来晚饭。我记得CC她说她羡慕。

我记得ZF每次借完作业,都会买来吃的,放进我课桌。

我记得做不完的数学题,他每周会给我的试卷,后来的蓝莓味果冻,后来的笔记本,后来我唯一给他的信,自行车,A4纸,我记得后来好几次的三班,我记得短信,黑夜里他转身的背影,我记得那次争吵,当然,我是下风的。

我记得周六的晚上,和DD聊不完的天,他的偶然出现,我还收藏的纸条。

我记得课上,我和DD传的小纸条。

我记得天气转暖的某天,在楼梯前,ZYC给我的那个包满蜡的橘子,我记得见证他的消瘦。

我记得一号,二号考场。我记得好多熟悉的脸庞 ,记得一个考场时他敲我的肩。我记得考完语文的午后,ZKX搞怪的作文理解。

我记得班主任若干次的谈话,DD的窃喜。我记得那些烦人的周记,班主任总是没有骂过我的。

我记得后来的高考复习,我因为冷披了DD的黄色外套。和DD一起在讲台数高考说明,他搞怪的发卷方式,我哭笑不得的样子。

我记得我和他的流言。

我记得班主任盯着我们下晚自习的去向。

我记得那天DD和我讲他的口味。

我记得我数学课做英语被找,班主任说得我哭了又笑了,后来数学老师慈祥的脸。

我记得高考前JS的纠结。

我记得高考前和BH打的那个漫长的电话。

我记得程弟的祝福视频。

我记得我和他去卖旧书,周阳。我记得他满地的书,我记得他对书爱惜的模样,我记得他给我的笔记,试卷,随笔,我记得那天的雨水和我们一起吃的酸菜鱼。

我记得后来的预备党员,我,他,HR。

我记得24号晚,他说的很多话,HR的很长的短信,SGY的电话,我记得第二天一起吃的牛肉面,DD,我,他,我记得填志愿,帮他查录取,他帮我查。

我记得高考请客,同学聚会,夏天的长发,裙裾飞扬。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后来他们接二连三的离开。

我记得收到的他的信,HR的礼物,DD的。

我记得后来某一段和他的纠结,后来的断了联系。

我记得国庆晚上的火车,DD的电话,XJ的同行。

我记得DD,班长给我的感动。

我记得和周可欣在南通街头笑闹。

我记得我的改变,身边的改变,许多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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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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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落日携着一抹黯淡的云霞,悄然无声地向西山走去,几座简陋的小茅屋错落在河边,无声,也无生气。一缕轻烟不知何时升了起来,在夕阳的余晖中落寞孤单地变淡、变淡。“我”顺着枯树粗糙的枝干往上看,萧瑟的秋风中,枝头上一只披着黑羽的鸟——乌鸦,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远方,一片叶子悬在它脚下的枝上,在风中摇摇欲坠,一丝寒意爬上鼻尖。

秋,静得叫人发慌。

“咔——”一声低沉的叫声愈来愈近,一片影子投在了地上——是雁。“我”目送它在远方消失,脑海中不断唤起它扑棱棱羽翼,捎来的一点生气。

青翠的山川,被最后一抹光映得如翡翠般,碧绿的水则泛着鲜艳的波光。心中顿时豁然开朗——

秋,并不仅仅是孤寂的,而丰富的色彩才是它的代言词。

再细看履边似穿着水晶的草(结霜了),地上不起眼却每一片都精致无比的枫叶与傲着冷风绽开笑颜的菊花。每一个都是秋的精灵,每一个都富有秋的色彩。秋霜的白,枫叶的红,菊花的黄,还有那山的青,水的绿,都丰富多彩。

秋,美得令人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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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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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书,我读着读着便深深地喜欢上沈石溪的作品。于是妈妈又给我买了他的好多书。假期我终于有大量的时间多读书,于是我又重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讲道: 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和我们人类没什么两样。

这本书我都读了好几遍,但假期我还是再读了一遍。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紫岚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所感动。为那伟大的母爱所打动。读完这本书。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我还要更加喜欢我的父母,因为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是一样的: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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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续写8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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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掉两只凶恶的后,屠户继续向回家的路上走去,走着走着屠户听见了嗷嗷嗷的狼叫声,并立马卸下担子拿起屠刀慢慢上前,发现狼的叫声是从旁边的树洞里传出来的便走了过去,只见屠户从树洞里,抱出一只小狼崽,屠户回到家后给小狼崽做了一个小窝,喂了点水和食物就睡觉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屠户发现自己家里养的鸡、鸭、鹅,在慢慢地减少,有时候地上还会有少许的血迹,屠户没有太在意,可是却发现家里的家禽越来越少,这时她才注意到不好肯定是有小偷,屠户晚上,偷偷地在养家禽的地方等着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来偷家禽,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只小狼。

第二天屠户告诉了自己的妻子,他妻子说:“这只小狼这么小就有这么大的野心,太可恶,长大了那还得了。”屠户和妻子商议了一下,决定好好调教小狼,可是狼哪有那么好调教的。家禽还在减少,因此屠户想到了一个办法,把它关起来,他听话就给食物,他不听话就不给食物,就这样狼好像知道自己做错了,不该偷吃,当狼认识到规则后,便开始变得非常乖巧,屠户家的家禽再也没有减少过。

过了几年小狼渐渐长大了,变成了一只成年狼,在人类的调教下狼的野性也渐渐减少变得越来越温顺,有一天一个猎人经过,看见了狼以为是只野兽,差点杀死了它,屠户很心疼,把它伤口治疗好后决定送它回大自然大森林。狼跟着屠户到了森林,他告诉狼,这以后就是你的家了,好好照顾自己你走吧!说完屠户头也不回的走了,而他的眼泪却慢慢的流了下来。

第二天,屠户一开门,发现狼回来了,屠户很开心,但也很难过,给了它一点食物和水让它吃饱喝足。狼吃完后,屠户拿起棍子恶狠狠的说:“快回去找你的兄弟姐妹,这里不属于你,不要再回来了,再回来我就打断你的腿。”狼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去,眼中充满了泪光和不解,并长叫一声离去。

每当屠户路过那片森林总是隐隐约约听到嗷嗷嗷的狼叫声,仿佛在向他诉说着主人,我想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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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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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拥有一段时间是在路上的。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就可以被称为在路上。

每次坐在车上,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或者陌生,或者熟悉的风景,总会思绪万分。

想着刚刚离开的地方,刚刚告别的人,在看看身旁相伴的人,和自己将要去的地方,总感觉人生就是一段又一段的旅程,或者身体,或者心理。而很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路上的。

下午的阳光很好,透过车窗照在身上暖暖的。似乎,融化了离别的感伤和到达目的地的雀跃。一路上车子走走停停,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在想,到底,谁是归来,而谁又是离开的哪一个。

大概,漫漫人生路,我们都是走在路上的过客。

车窗外,没有什么好看的风景。冬季虽然结束,春季还没真正的到来,到处依旧是一片凄凉的景象。车上好多人都在昏昏入睡,醒着的人在玩着手机。有时想下,手机也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打发在路上的枯燥。

突然间想听一首歌,在路上的人,都应该有一首歌相伴,那样才不会孤单吗?

可是,包里没有带耳机。我的歌,只能在心底轻唱。

一路走一路停,可是也终将会到达目的地。

愿在路上的我们,都可以有一段美好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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