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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汇总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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暇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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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泡杯香气扑鼻的花茶,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捧着自己心爱的书,静静的感受生活的美好。

很想在一个微风习习的清晨,简单的梳洗之后,踩着自己喜欢的单车,去享受一天浪漫的旅程。

有时候很喜欢一个个人静静的感觉,是否我的性格使然,是否我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从不奢求太多,从不留恋太多,很简单,很简单的活着。

有时候却也总是那么的耐不住寂寞,很想找个人陪自己度过闲暇时光,却更多的是把空闲的时间,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了属于自己的文字里。就这样,就这样的守候着。

喜欢淡然的感觉,喜欢遗失的美好,喜欢那无处安放的青春,喜欢傻傻的笑着,喜欢重复听着某首会让自己很动情的一首歌。

我是幸福的,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享受着爸妈的疼爱,幸福的我是一个90后的独生女。幸福的享受着全家人的关心。大大咧咧的花着钱,要求着爸妈为我买这买那,从不在乎他们的感受,办不到的总是会跟他们撒娇,最后他们只有无可奈何的满足我一切的要求。从不想太多,就那么傻的活着,突然间,好想他们了,马上就是端午节了,好想踏上回家的列车,

好想回家看看那日夜为我奔波的父母。好想跟他们一起吃端午节的粽子。

想了那么多,却发现自己做的是那么的差,感觉很对不起爸妈。很想在某个时刻,静静的和他们待在一起,或给爸爸捶捶后背,洗去一天的疲惫,或跟妈妈拉拉家常,在厨房帮帮妈妈的忙。好想在某一天,我会有能力带着爸妈出去浪漫的旅行。

记得大爹对我说过:“一个女孩子一定要学会做饭。”想想自己的回答挺搞笑的,我以后才不要下厨房,我以后找个会做饭的老公就是了,或者以后你们要是去我那玩,我都把你们带到餐馆里去吃。最后还是妈妈无可奈何的说,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养不养的活还把我们带去餐馆里吃,以后要是我们去,你买菜,我们自己做就是了。我知道爸妈是心疼我。

活了十九年了,马上暑假来了就奔20了,却发现自己还是下不了厨房。每次都下定决心跟妈说,晚上我来做饭吧,可是每次到做饭时间了,妈都说,还是她自己来,要我一边玩去。好怀恋妈妈做的饭菜,妈做的饭菜是天下最好吃的。

记得去年过年,看着爸妈忙着做生意,中午我决定下厨房,记得当时炒了一盘香肠,一盘青椒炒瘦肉,感觉菜味太淡,所幸每份菜里放了三勺子盐,当时自我感觉品尝良好,去殊不知中午他们回来时家里饮水机里一桶水以喝了只剩大半桶了。妈说,你以后还是别做饭了,就在家里玩了我们回来中午做给你吃。

每次我回去的时候都是爸妈生意最忙的时候,每次回家都只能一个人静静的呆着,也许就这样我喜欢了安静,总想帮妈妈的忙,所以就帮妈妈洗了衣服,最初每天都起得很早洗衣服,却发现自己好懒,洗着洗着,早上就爬不起来了,还记得妈妈说,你给我们洗一次衣服每天给你5元,慢慢的我要求到每天洗下衣服给我10元,可惜,这样的时光我还是坚持不了多久,每天爸妈算账的时候照样找他们要钱,却一天什么都不干。我知道爸妈拿我没有办法,所以那成了我所认为的理所当然。

现在都已经大二了,却感觉自己还是那么的不懂事,还是那么刻薄的要求着爸妈为我做这做那,现在此时此刻好想她们哦。

爸爸说,我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他愿意用一切去换取我的幸福。我不想他们在为我担心。不想他们在时时刻刻为我牵挂。每个星期我都会跟家里打电话,有时因为没有我的电话,妈妈也会打过来。但是我知道了我要按时给他们电话,因为他们在家里牵挂着我。

最害怕的就是回家后的晚上,爸爸要跟我谈心,爸爸平常很少跟我说话,因为他对我说过:作为一个父亲,他知道什么该跟女儿说,什么不该说;他知道什么是为女儿好,什么不是为女儿好。他最喜欢问我每学期有什么所得,在学校怎么样?可是感觉每次那个时候都是我最内疚的时刻。我不想让内疚再继续。

暑假来了,我要开始新的人生征程了,在一起快要两年的室友,也许在明年某个时刻都要各奔东西了。

对自己好点,人的一辈子就那么短暂;对身边的人好点,下辈子我们不一定还会在相遇;对父母好点,这辈子是他们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最幸福的生活,给了我温暖的爱。

我要开始规划我的生活了,我要拟定以后的职业生涯了,我要开始努力的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了,心若在,梦就在。我要给爸妈我所能给的幸福的生活,我要好好的孝顺她们,好想自己早点出去工作,好想自己有能力挣钱。我要用我自己挣得钱给他们买衣服。我要带他们出去浪漫的旅行。我要让她们为有我这个女儿而骄傲。

爸妈,在此时此刻,我想你们了,很想很想!

很想一直听着陈红的《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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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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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空虚的村庄零零散散,散落在四周。只有几座已经破旧的不能再破旧的房屋,勉强撑起了腰。屋顶长了青苔,布满了可怕的蜘蛛网,没有热闹的赶集声,没有人们的喧闹声……什么,都没有。袅袅的薄烟在那落到山头的太阳前闪过,消失了。只留下一片淡淡的,寂寞的晚霞,将村庄照亮。清淡的光交织上树梢,苍老的树垂下了头。枯黄,发焦的叶子使人心碎,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只有几只乌鸦站在树梢,眺望远方,悲伤地鸣叫着,四周都回荡着齐唱的悲歌。

突如其来的一阵阵鸟鸣在天空中响起,大雁伸展着长如蒲扇的双翅,快速地在天空中掠过。几丝暖意涌上心头。暖了村,暖了树,还暖了霞。清风袭来,一抖,树枝颤动,“沙沙——沙沙——”叶上的露珠滴落,发出“叮咚”声,似钢琴的音键中传出音符。

云雾如纱,如海,如诗,如画,深深地映在心头。将山迷漫,扶出淡青,画出雄伟,凝出色彩。流水潺潺,将山托出。山映水,水绿;水映山,山动。鱼儿跳跃,“啪——啪——”甩尾巴,机灵地一转身,向太阳游去。湖旁芦苇弯腰,水泛起层层涟漪,波漾荡垂,在阳光下金光闪闪,清可见底。雾罩草,草……白了,白得如雪,如冰。将身一斜,“沙”,一声,弹奏出无字的歌谣。枫叶,如火,似果,铺成一条红路。一脚,发出悦耳的声音,引得路边一朵朵菊花竞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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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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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最喜欢的季节又带着几分孤单的气息。我蜷缩在日记的天空下,嘴里哼着莫名的思念,伴着淡淡的风声。。。 日记里的岁月一样走过,然而,它只可以是一个人的专属,一个人的秘密。得到了别人的秘密,会失去快乐。这里安静没有喧闹,累了,坐下歇歇脚;倦了,躺下闭闭眼。不能告诉你我的秘密,因为我要你:开开心心这一生! 忧伤在天空里跌过,日记里有了墨迹。后来,寂寞也到了;再就是:低落、冷清、孤寂、绝望……越来越多的足迹添在了日记,天空变冷了,本以为心不会再一次为你搁浅。。。

橘黄的弯月孤零零的悬挂着,安静的世界。因为喜欢上你,种种原因见不到你,我会疼,我会疯。这句话语一直在我耳旁萦绕,我想大声对你说:我喜欢你!天地痴心谁能明白我。如果有一天岁月踟蹰了,时间静止了,我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里,那样即使喝下奈何桥旁边的那碗孟婆汤,来生,寻着你的味道我也能找到你。

淡淡的流星划过笔下的天空,许愿树下掬一束微风,我的掌心叙述着等待。飘摇的思念风化了古老的誓言,一笔点下千年沧桑。 此页,我想你! 悄无声息地,一片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然后的两片、三片…… 下雪了,日记里的天空。随着雪花不断飘下,身外竟下起了大雪。涂下的墨迹,在雪花中慢慢褪去。

心,与天空一起哭泣。沉默中想你,冷的没有痕迹。一朵一朵的六角形冰花撒落在日记,我的世界冰天雪地! 找不到躲避的地方,我站在那里,不知该做什么,不知该如何安置自己?每一朵雪花都噙着一段难忘的往事,我失去了一切缩脚的能力,连挣扎的勇气都没有泛起。我浅笑,谁知一眨眼竟落下了晶莹的泪滴,冻结成冰!

下雪的天空,风刮得很紧。这个白茫茫的地方,我寻觅不到你的身影!这里涂满了冷清、萧瑟、凄凉……一个人在雪地里漂移,把所有的心事叠成单一的色彩,一语我爱你!不要担心,这属于我的秘密,你不会知道。一步一步朝着前方走去,默默挨着自己,想你,竟然没有击倒自己。

一声叹息徒然响起,雪地里,我垂头而立,雪丝沾满衣角,一副精疲力尽、身心俱毁的模样。两情相悦,总在不经意间。思念的话语诉说给了谁?蛰伏在过往,开成一瓣紫色的花朵模样,散漫自个儿的清香,蜷倚虚幻的臂弯里,再拟一次红,回味尘梦!反正,总有一个人的天空,弥满寥廓的忧伤。 下一页,静静地握笔。我微微仰着自己的下颌,凝眸前方,似乎是轻轻叹了一口气,我回首藏起思念,然后,朝雪花深处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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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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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他们把小婷婷带到羊村来。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他。懒羊羊插嘴说:“那你把小婷婷给我吧,我有办法处理。”喜羊羊顺手就给了他。

懒羊羊抱着他跑回家,用面粉把小婷婷的脸全部都摸白。再压扁一下。一个完美的小婷婷出来了。他自言自语地说:“重新给小婷婷取个名字吧。”他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

就跑到喜羊羊家问他。喜羊羊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他又跑到沸羊羊家问他。沸羊羊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他又跑到美羊羊家去问,美羊羊说:“叫蛋蛋吧。鸡蛋的脸是白色的,他的脸也是白色的。”

懒羊羊说:“叫蛋蛋不错,我就叫他蛋蛋了。”

蛋蛋一天跟着懒羊羊好吃懒做。懒羊羊只有一些零食,不能给蛋蛋吃。蛋蛋就呜呜的大哭起来了。懒羊羊只好把零食给他吃了。

懒羊羊只能一天天饿肚子。他每天去暖羊羊家要吃的,暖羊羊一天天的跟懒羊羊一样没有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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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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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攻宿敌——宛莫沙群,关键时刻,紫葡萄动了母性的柔情,冒着王位被篡夺的危险,给对手留了一条生路。最终,宛莫沙狼群与帕雅丁狼群合并,紫葡萄被选举为连任狼王,与杀死盔盔的老虎展开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爱与宽容,紫葡萄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这是一份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一份多么无私的爱!我想紫葡萄一定能够胜任的。对于动物以及人类来说,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即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绝对会有一定的优势。

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包容以及爱心,它们融合在一起,难道不会更加坚不可摧吗?难道会被所谓的强者打败吗?在生活中,我们不要惧怕强者,拥有了美好的品质以及无私的爱 ,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学会包容,学会关爱,让我们一起用爱来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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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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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王梦》中,我经历了一场关于梦想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次情节的发展,都那么扣人心弦,描绘得栩栩如生,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地在一边观看,有时甚至害怕地闭上眼睛,不敢继续看。我也常常为故事中主人公的命运冒出一身冷汗。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黒桑的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产下四公一母的狼崽,其中一只公崽发烧死了,紫岚便付出巨大的努力把剩下的狼崽养大,而另外三只公狼却分别被金雕抓走,被捕兽夹夹住,被饥饿的狼群所吞食。悲伤欲绝的紫岚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却被自己的女儿赶出了家门,它在家门口游荡着,后来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在人们眼里是邪恶、狠毒的代言词,但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狼是一个理性、智慧、爱家的动物。紫岚是一只血统高贵的狼,同时又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她失去了性命,失去了爱情;紫岚身上有一种超人的母爱,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顽强的意志力。"绝境分娩"让我体会到紫岚的英勇与坚强,"魂断捕兽夹"让我感受到紫岚无情但令人刻骨铭心的母爱。"血洒碧空"让我再一次被紫岚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孩子的伟大母爱震撼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的伟大在于心甘情愿地奉献,在于不计后果地付出。虽然母亲的付出是不期待回报的,但是我们不会像狼一样,不懂得感恩。我们人类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所以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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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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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冰心散文》这本书,我发现,读冰心奶奶的散文可以吸取智慧、陶冶情操、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冰心奶奶写的那优美的语句时而让我忧伤;时而让我欢乐。每当那起此书时,我都好似在语句的仙境中遨游一般,这时我被那密密麻麻富有生机的文字所陶醉……

《冰心散文》中有许多有趣或动人的故事,比如:,《小桔灯》、《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三寄小读者》、《我的故乡》、《我的童年》、《梦》、《笑》、《霞》……《冰心散文》这本书有很多看似不同其实相同的故事,冰心奶奶用一、二、三种不同人称,来写她身边的事情。

“寄小读者”的三篇散文中她写给小朋友的信中以日记的口吻寄来了的信。

能让我们增长知识的书怎能不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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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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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听林清玄的名字以为是一位女士,但实际却是一位先生。初读《林清玄散文》后又觉得他是一位“女性”,每篇散文笔风婉转而细腻,柔美而智慧,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作者。读完《林清选散文》后觉得他是一位邻家“大哥”,普普通通的故事或生活经历娓娓道来,从未有说教的口吻,揭示的道理,总是让人虚心地接受,甚至有些共鸣。“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大概指的就是这样的吧。

在《林清玄散文》中我最深为感触的是一篇名为《枯萎的桃花心木》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过多的优美景物描写,也不似长篇大论的感悟,只是作者对乡下老家一位种树人种桃花心木方法的描写,揭示的却是发人省心的人生道理:独立自主,才能有所成就。

“如果我每天都来浇水,每天都定时浇一定的量,树苗就会养成依赖的心,根就会浮在地表上,无法探入地底,一旦我停止浇水,树苗就会枯萎得更多”,桃花心木需要面对不确定的环境,依靠本身的能力找到水源,深深扎根地下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抵抗狂风暴雨。我们更需要一种独立自主的心,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我们的本性。如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

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而深化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在生活中,我们总依靠父母,无论在做什么事,总是喜欢选择诉说,向父母说明困难,而不去自己动手解决。学习空间里,老师不停地督促,帮助我们批改作业、纠正错误。他们不就像辛勤的种树人吗?朴实无华的老师,往往日夜操劳,而我们也总依赖着他,让他总有操不完的心。桃花心木还在成长,而我们也渐渐长大。勤劳的“种树人”不能永远栽培着我们,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我们应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独自面对生命法则的不固定、不完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生命个体的优雅自在和无穷生机。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贡献自己一份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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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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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草树木,悲欢离合,一切寻常的小事构成了生活绚丽多彩的画卷。汪曾祺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和细腻的感受让他的散文散发别样的魅力,它清新,有趣,吸引着我读下去。其中我最喜欢《寻常茶话》这一篇。

茶,是深受北京人喜爱的一种饮品,在我的家中亦是如此,所以我才对《寻常茶话》这篇文章产生了一些共鸣。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写了关于茶的很多奇事小事,其中他说到他祖父好喝龙井,这恰好和我姥姥的喝茶习惯爱好一样。姥姥退休前是教师,平时为了缓解嗓子不适,就爱喝茶,而且还就爱喝龙井茶,一年四季都喝,这习惯已经伴随了姥姥一生。姥姥会在每天早上沏上一杯龙井茶,喝到中午换一次茶叶,再喝到晚上。因为我经常去姥姥家,所以自然也喝惯了龙井,而且龙井好坏,一“品”便知。姥姥烧水、挑茶、洗茶、沏茶这个过程,我更是看会了学到了,如今,我也开始了“喝茶之旅”,也成了“品茶大师”。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还说到了老北京爱喝花茶,恰巧我姥爷就是这样一位喝了一辈子花茶的老北京人。自打姥爷参加工作以来,便每天早上一碗花茶喝到晚上,姥爷喝茶很淡,每次只放一点茶叶,但他只认准“张一元”的茶叶,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汪曾祺在一次“西湖品茶”中得知好茶需好水,水好,茶才香。我姥姥泡茶的水也从来不用自来水,都是用买来的矿泉水泡茶,因为她也坚信好水出好茶。汪曾祺散文中的语言是那么的灵动,自然和亲切,以至于每一个小故事都让人读起来是那么的有趣。

在汪曾祺的散文中,我们不仅能学到他对文字巧妙的运用,更能从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他是一个乐观,开朗,热爱生活生灵,心灵细腻,善于发现生活美好的人,这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喜爱。我们应该像他一样过好每一天,留心每一件生活中发生的趣事,这样你的生活方可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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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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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失利后的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无意间看到了一群金灿灿的“向日葵”,它们正在享受着那温柔的阳光的散射,看起来就像无忧无虑的小孩。

骤然,一阵暴雨来临,我连忙躲进别人的店铺里,不过还是被雨淋了一身湿。我苦笑,那些向日葵应该像我一样被淋湿了吧,不,应该还被雨水打得弯腰了吧。可当我回头看时,就被眼前这一幕给震惊住了。那是一群向日葵正与狂风暴雨作斗争,它们被狂风吹的腰都弯了,被雨压得都快贴到地面了,可是他们仍然很坚强的挺直起腰来,然而又被折磨得弯弯曲曲,可是它们仍在坚持……

直到暴雨过境后,太阳从云层中跃出来,照射着大地。此时,向日葵已被摧残的不像样,已经弯下它那纤细的腰,不能挺直起来。但是它们似乎很坚强,瞧,它们还活着。它们又沐浴在阳光中,继续享受温暖的日光。那脸上似是充满了笑意,自信,好像在说:风雨风雨不怕,意志顽强最重要,战胜风雨,不难不难!看到这,我心里不由得难过起来,连向日葵都勇于面对并克服困难了,我这个高级的动物居然就被一次“考试失利”打败!真是自愧不如啊。

从此,我便把向日葵记在心里,种在心里,把它那顽强,不服输的精神种在心中,发芽长大。我相信,日后有向日葵的陪伴,生活将是一片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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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的说明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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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星空,永远悬挂着一颗并不明亮的星星——天星,它是的最爱,当然,这缘于它的主人——狼。狼,凶残的字眼吗?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人类真是大错特错。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最刺心刺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尾巴,构成了狼。狼,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锥子般的目光嗖嗖飞来,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的一下全部站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寒气,杀气,直摄人心。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猾、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悟性,统统等于零。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令人心寒。它是会团结的,更是孤独的。再有,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就算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而去,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宗旨。

狼,是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三十六计,计计使得比人棒。当然,除了美人计。狼是最有智慧的,它们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袭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

狼,望月长啸,载着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目光出击,携手便无往不利,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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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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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一直以为是一种凶残冷血的动物,可自从看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一方面我觉得狼虽然凶残,但是为了自己的子女它会付出所有的一切,另一方面是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还有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体捕食,变得互相团结。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胸怀大志,她的丈夫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想要取代狼王洛戛宝座的狼,可是他在就要当上狼王的时候,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

黑桑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可他的紫岚肚子里留下了狼种,紫岚生下了五只幼狼,她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想要将其中一个孩子培养成下一代狼王。可是命运并没有眷顾它,一只狼宝宝被洞外的寒风夺去了生命,黑毛被金雕吃掉了,蓝魂儿被猎人抓走了,双毛在和狼王比赛的时候被狼王杀死了。上天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的孩子从她身边夺走,她的希望也一次又一次地破灭,最后就只剩下它的女儿。虽然很伤心但它并没有放弃,他甚至为了保护它的下一代不惜和金雕同归于尽。

就这样,从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就因为为了培养它的孩子们,它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再婚,因而耗尽了自己的美好青春甚至生命。

看了紫岚的经历,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每次有什么好吃的,她最先想到的就是留给我,她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而每当我一有事,她又会第一个站出来问这问那,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她竭尽全力培养着我,为了我的美好生活,为了让我过得幸福,她每天都在努力地付出,无论付出多少艰辛也在所不惜,或许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母爱的无价,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他们都是有感情的,特别是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狼王梦》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还让我懂得了亲情的无价和母爱的伟大。我喜欢看《狼王梦》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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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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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富诗意的名词。多少作家的灵感统统迸发在雨天,多少名篇佳作通通创作在雨季,多少生命的萌芽、多少情感的陶冶都似清流般蔓延在雨帘之下。听雨声,就像是在听一首祝福歌,祝福每一段生活,祝福每一个生命。

就像季羡林老先生所说的“雨下,宇宙间平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雨呀,就像三月的风呢,那么温柔,有垂柳软絮的轻盈。这是季羡林老先生眼中的雨,但是宇宙中真的会下雨吗?我们不知道,只感觉下起雨来,整个世界都染上一抹温情,配上斜斜密密的雨滴声,仿佛在演奏世间最盛大的抒情曲目。

每当清晨,伴雨醒来,仿佛生命开端就被诗意所熏陶;每当午后,伴雨闲暇,远眺窗外,才真正体悟到“人生还有诗和远方”;每当夜里,伴雨声梦去,就像是夜里都有母亲的陪伴。有了细雨,就像为生活添上温柔一笔,勾勒出生活最美好的模样。

古往今来,世间有“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温情柔美,自然也有“白雨跳珠乱入船”的热情酣畅。雨或如婉转溪流,或如惊涛骇浪。听温柔雨,听出安心的祝福,听出每一个生灵的细滋慢长;听激昂雨,听出生命的淋漓,听出每一个轰轰烈烈的曾经。曾经有那么多小故事发生在雨下,记忆里的感动是大雨冲不走的,是岁月抹不掉的,是铭刻于心的。曾经雨洒落在我们身上,仿佛能互相传递深情厚谊;现在雨飘落在我的身上,人生之路孑然一身,又有谁能体会雨下的内心澎湃与不安呢?都是曾经,都是雨衔来的,也是雨送走的,到头来不过一场空,都只存在在记忆里。

听雨,真的听得出一个生命吗?听得出所有的曾经吗?

狂风暴雨大作之时,一定是生命的喧嚣,叫嚣着所有的不安与痛苦。

凄风苦雨零落之时,一定是曾经的悲惨故事重又被记忆起,如此的可歌可泣。

和风细雨悠悠之时,一定是生命的萌芽,孕育着新的希望与力量。

听雨,听出生命,听出人生,听出每一段故事、每一个祝福。

季羡林老先生说的没错,宇宙里也是会下雨的吧。那里有星球的奥秘,有宇宙嬗递的故事,有流星划过的轨迹,有一条承载着数万颗星星的银河。每颗星都代表一个故事,故事开始在第一滴雨落下的时候。

雨停,心静,生命的故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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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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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寻找家,我的家没有花,我的花却在这山谷等着我。

——题记

于是我披着星星戴着月亮去了山谷,流水匆匆汇过我脚下,夜莺的歌声在树梢掠过。又是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你现在也是不是正在回想着感恩的那些事,感谢着世界赋予你的鸟语花香。

溪水欢快的流着,给人一丝感慨,一份触动。小溪不停的流向大海。目的是回报,那我们呢。

窗外浮着薄薄青烟似地雾,用手一划,立即清澈如水。暮光燃烧了太阳,推着我浪迹天涯,一回头,红色薄雾里的影子变得苍老,露出老态。

踏上云彩挥舞着丰满的翅膀,青色的天空流露对生的信仰,墨色浓雾里的影子如同枯朽的老树。我看见岁月的车轮碾过你的额头,如同碾在我心上一般疼痛。

小小道外的石桥路口,黄色灯光轻轻照在你的睫毛上,村头得圆月不落,青瓦房里的绿蓑衣都长满了时光的老茧,你在床上小憩,手里仍旧拿着儿时我的小衫……

我在城市的这头,幻作一缕柔柔的黄色灯光,偷偷地,透过窗。院子里的老井,湿漉漉的井绳,吱呀作响的木门,常常刺痛我深夜的梦,突然,四下一片寂静的漆黑,屋里,我张开眼,照亮一小片的夜。你还在劳作……

要我拿什么感谢你,要我用什么回报你,要我怎样,您才会高兴?您才会放下手里的时间,去看看黄花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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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欣赏:不想,就不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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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学的时候,我把老师当堂提问的造句作业,当成现在孩子的趣味脑筋急转弯来做,第一时间抢先造出精彩的句子。常常能得到老师的夸奖,同学的羡慕赞赏,快乐的心情如同打翻了的蜜罐,甜滋滋的。

最近,我发现,这一段时间,我没少用“不想......就不......”来造句。年龄大的女同事,面临职称考试,抱怨说:“年龄大了,刚看过的知识内容,就忘了,记不住啊!我真不想考了。”那语气,仿佛有人掂着棍棒在后面追赶。其实,她说的那个所谓的职称,也就是装装虚荣的门面,比别人多一个本本。只是她不知道删繁就简地硬撑着要画蛇添足,苦逼自己。我立即帮她抽刀断定:“不想考,就不考了。”她高兴地一脸轻松,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也许原本人家就已决定好了的,只是差烧这一把火了吧!还有一年轻女同事,喜欢文字,经常写些散文,也试图给报社投稿,她见到我就叹息:“石沉大海啊!”我说:“要多投稿,不沉几次,就浮不出水面。”她说:“不想写了。”这不是她的真心话,她那么地执着热情。在医院里,她是我唯一的同道,我怎能甘心她沉沦泥陷。于是就说:“不想写了,就不写了。放一放,再写,好酒需要久酿。”她颔首赞同,绷紧的意志力得到了暂时的缓解,也许,要不了多久,就会轻装上阵,我就又重新获得了一个文笔“战友”。

人们在追求成功的时候,都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武装成了圣斗士的模样。在一路狂奔的情况下,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有血有肉有骨架有灵魂的人,跑着跑着,把灵魂甩远了,只剩了一副空架子,累得大喘气地低着头,站在半道上,自怨自艾。所以,当你感觉累的时候,一定要检查检查自己背负的行囊,是否多了个没用的石头;当你感觉疲惫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停下来,歇一歇,等把这口气喘上来后,再高兴地继续呼吸新鲜的空气,在通往成功的路上,为自己加入更好的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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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林间小道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0字

全文共 5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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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小道

漫步在林间小道,润如心扉的淡淡花香,小鸟们在林间的树枝欢愉的跳动着,小草在微风中左右摇摆着向路人招手。

看那棵参天大树,那魁梧的树干,茂盛的树叶,向路人展示着它那悠久的岁月,树上的皮有部分已掉落,但没有因此失去它应有的坚韧意志,随着岁月的变迁,依旧挥洒着它的挺拔英姿。

淡淡的微风徐徐吹过,穿过林间,拂动着它那看似柔弱而坚韧的树枝,抚平它那点点的岁月痕迹,它微笑的摆动着。

微风带着片片的花香,一路上都能闻到。

走在林间小道上,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其实都一样,有的人生就像那棵大树,有着坚韧的意志,为了生存而努力着,为了展示人生的魅力而坚强;有的人生就像这棵小草,看似柔弱但是最坚强的,在无论多恶劣的条件下都能生存,都能融入全体中。

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只要你能坚持,就会有成功的一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成果的一天。

林间小道上行人越来越多了,人们有说有笑的走来走去,但是没有人去伤害这些花花草草,因为这些看似弱小的植物,却是我们人类的生命源泉。

我走出了林间小道,回头望望,再闻闻这大自然的清香,相信明天会更好。

每一个人

在每一个婴儿刚出生时,在风吹佛着大地时,我们开始走向自已的人生,这是一次没有轨迹的人生,是一条走向不归之路的人生,里面的酸、甜、苦、辣自有自已能够体会,而自已就像一个靶子,任由里面的酸、甜、苦、辣折磨自已,宰割自已。但这是一个永久性的问题,因为没有人的人生是完美的,总有让自已不快乐事情,但伤心过后就是彩虹、就是太阳

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只知道如何去做自已比较喜欢做的事,而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当我们回过往事时,已然后悔不已,每一个心里都有着一个美好的梦想,希望梦想实现。然而命运总是去捉弄人,当你要实现时,路上遇到了各种过去从末有过困难,自已不知如何去面对,甚至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在这里我想我给自已信心、决心,努力去完成自已的梦想,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让失败走向黑暗,让光明走向美好的明天。

每一个人都有自已的故事,但每一个故事都要突破自已的心。为了让自已的生活的更精彩,在自已不愿的情况下,去寻找新的突破点,让自已从困惑中解脱。为了明天,我们努力的让自已的故事变得更完美、更动心、更动人。但这一切都需要自已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完成。

I do not want you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醒来睡前都会翻看手机是否有你的消息、未接来电;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想看到你,听到你的声音;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会看下曾经点点滴滴的回忆;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看着我们一起拍摄的照片傻笑;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习惯醒来有你在我身旁;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次旅行走带着你给我的信物;

I do not want you,I really do not want you, I just I do not think about at a time when you think of you

做真正的智者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用“聪明”和“愚蠢”来评判别人的为人处事成功与否。聪明人,智者,愚蠢人,愚者,做事的差距也就显而 易见,成功了也就聪明,失败了也就愚蠢,这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古人有云:不以成败论英雄,若是用一件事情的成败来衡量谁聪明谁愚蠢,这似乎有点草率。

很多人长者都希望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这孩子真聪明。可是人家孩子跟自己也不熟呀,这聪明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于是乎,第一印象就成了雷打不动的评判标准,长相漂亮的孩子也就成了人们口中的聪明孩子,自然而然,那些长的不怎么起眼的孩子也就成了笨小孩。不过这样的标准往往有失灵的时候,在学校里,成绩优异的往往不一定是那些长相漂亮的孩子。就算那些品学兼优又漂亮的孩子,家长也有不满意的时候。每当这样的孩子连一道家长自认为非常简单的题都做不出来的时候,家长往往会这样说:这孩子真笨。我倒是想问问:此时此刻的聪明孩子,到底是聪明了还是笨了?我们也曾在公众场合听到过类似这样的话:大家都是明白人。这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说的直观一点那就是:大家都是聪明人。可问题是,人究竟把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上才能算得上聪明人,聪明和愚蠢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我们都希望别人对自己赞美,赞美自己年轻,赞美自己富裕,赞美自己聪明。每当听到这样的赞美,我们都会心花怒放。谁也不希望别人说自己傻不啦叽,整天跟烂泥扶不上墙似的,这样自己会很难过,久而久之,容易产生自卑感。所以我们都渴望聪明,渴望别人夸赞我们聪明,不过在我看来,聪不聪明只有一个评判标准:那就是一定要用自己的智商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福利。聪明的反面那就是笨,我认为,有时笨反而还能成大事。如果说笨是一门艺术,那么装笨则是一们学问。走在大街上常常会看到这样一幕场景,女朋友拉着男朋友的手说:人家好象很喜欢吃必胜客哦。听完这样的话,你不会觉得这女孩笨吧,连自己喜欢吃什么都弄不清楚。这女孩就算平时再笨,那这会儿一定不笨,就算这会儿笨,那也是装出来的,她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自己很喜欢吃必胜客,就看男孩请不请自己吃,毕竟一顿必胜客得花不少钱呢,而男孩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都会慷慨解囊,这样一来,女孩装笨的效果就达到了。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太快,很多人都不跟自己客气,在给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不忘记说自己聪明,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所以,真笨的人越来越多,装笨的人越来越少,装聪明的越来越多,真聪明的越来越少。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你不认识的人站在你面前目中无人的说:我那么聪明,天底下能比过我的又有几人?你听到这样的话,是不是很想强烈的鄙视他,说的更严重点,恨不能立马上去抽他一个嘴巴,接着再踹上两脚,完了再指着他的鼻子说: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聪明人!当然我们只是假设而已,就算真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我们也不能动手打人,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人,没必要因为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与陌生人结下梁子。再说了,就算要教育别人,那我们也不能自己夸自己是聪明人呀,你此言一出,自己就成了被别人鄙视的人,会有更多的别人对你的说法嗤之以鼻:你说自己很聪明,凭什么呀,你有什么真凭实据呀?

要做一个真正的智者,得先做一个真正的愚者,哪怕这个“愚”是装出来的。这个社会千姿百态,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了解你,而自己又渴望立足社会赢得别人的尊重,那么你就得学会装笨。只要对自己有信心,那么旁人一时半会的评头论足可以根本不用去理会。因为别人不理解你,而自己却非常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争取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就叫装笨,这就叫以不变应万变。

我们公司老板看上去很赏识我,时不时找我谈论人生理想,可是我都三缄其口,不愿意把自己的奋斗目标告诉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说白了吧,我不信任他。我自己心里很清楚,他之所以比较欣赏我是因为我在公司为人处事个人形象他都还挺满意,而且在他的观念中平日里我也很少说话,也许正式因为这样的原因吧,所以每次我要离职之前他都会同我来一番长篇大论,这让我觉得很不适应。我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不希望别人太多的干涉,更重要的是,他给我感觉是很没有诚意,为什么每次都是直到我离职之前才同我聊这些诸如加工资长福利之类的话题呢?我心里很清楚,他若是真想重用我,完全可以在我上班期间给我加发额外的福利,让我看到他的诚意。每次聊天完毕,他对我的聊天内容评价不是很高,说真的,这就是我要的效果。作为老板,他是一个商人,所有的商人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经营宗旨:那就是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最小的投资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他之所以对我比较赏识,那是因为我于他还有利用价值,这点我很清楚。老板赏识员工跟男人赏识女人差不多,时间久了,发现你没有他期望中的那么好,那他一定能随便找个理由让你out。所以我要学会在这样的职场中实现自我增值。不要等到自己江郎才尽时才觉得别人的处事风格比较犀利,届时就来不及了,人,一定要学会hold住自己的命运。

我的老板曾经同我聊过这样的话题,他说:你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其实我很想反问他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人与人做到交心掏心掏肺这个份儿上真的很难,哪怕夫妻之间都很难,也不是不存在掏心掏肺,那得看对谁掏心掏肺。因为掏心掏肺说出来的话质量一定比平时侃大山的话质量要高的多,而且吧,人无千日好,朋友之间一旦反目,那真有可能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的,这样一来,掏心掏肺的话无疑就成了自掘坟墓的利器,与其到时再追悔莫及还不如当初的时候不掏心掏肺,就算要交心那也一定要在聊天内容中有所保留,这是对自己最起码的尊重。退一万步讲,朋友就是要伤害你,那他也一定不能把你伤到体无完肤。

我特别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老板与我非亲非故的,为什么会帮助我?不过我挺谢谢他,看的出来,他也许真的很欣赏我。有一次,公司经理对我说:你知道吗,那么多员工,老板其实最喜欢你。听完这话,我当时很淡定,淡定的超出经理的想象。经理本以为我会惊讶,最好是合不拢嘴的那种,然后再反问道: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最后再跳上几跳,那就更好了。可是我只是浅浅的回应道:这点我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我当时想说的是:虽然我在公司不甚言语,可是并不代表我什么都看不出来,更不代表我不聪明,更重要的是,欣赏我的人,当下我的这位老板还不是第一位,而且我也没看出来,他有多么器重我,所以我用不着感恩戴德高兴到不行。

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比较注重细节的人,老板每次同我聊人生聊理想,都在人声喧哗的场所进行,我虽然嘴上不说,但这本身就让我从心理产生一种强烈的抵触情绪。把自己的理想公开化,这让我着实受不了,这就好比用饭碗喝红酒,穿西服配球鞋,怎么都感觉不搭。红酒一定要用高脚杯,西服一定要配皮鞋,这是最基本的礼仪常识,违背了就显得不伦不类。以前我在别的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也很器重我,他曾先后三次把我叫到咖啡厅聊天,虽然聊天最后的效果都不怎么明显,但是说真的,我挺喜欢那样的聊天场合的,相对密闭,是个谈事儿的好地方。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知道自己的优势和缺点,也有自己明确的努力方向,虽然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是不需要对别人大晒自己的理想,何必呢,自己做到心里有数就可以了。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我都可以一笑了之。也许有一天,你会面带愧色的对我说:原来智者就是这样练成的,到那时,我的智慧也就熬出头了。

正能量,我的梦

梦想是个很抽象名词,它可以很远,也可以很近,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梦吧,我的梦想在哪呢,它的的确确的存在着,在我心里,

生活太现实,就像老男孩里唱的“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未来在哪里平凡,谁能给我答案”

难道梦想真的只能被藏在心里,只能是一个梦吗?我们一次次的努力着,可又一次次的被生活打击着,

感觉梦想渐行渐远,可是我们又不愿放弃,一次次的爬起,

因为我们始终相信只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总有一天,一定会有属于我们的小小成就……

我靠谱,你随意

晚上夜聊,大家兴致很高。说谁谁谁又分手了,谁谁谁居然还在一起,谁谁谁结婚了,谁谁的同学孩子请满月酒,谁谁谁问谁谁谁现在的女朋友是谁,大家都摇头,表示说情况很不明了,大家都不知道。谁都没有问工作的事情,谁都没有问考研的事情,大家兴致很高,因为我们从头到尾,只聊感情。

我们看电视上的帅哥,杂志上的模特,我们说我们要找一个什么样子的男人,陪自己走一辈子。小时候说自己的白马王子要骑着一匹神马来到自己面前求婚,结果现在漫天飘着的,只有浮云。暧了无数的昧,恋了无数的爱,以为自己在找那个人,结果在过程当中,连自己都丢了。

没有男朋友的,看起来最悲催,但实际上却很幸福,因为还有做梦的权利;有男朋友的,大家都以为很幸福,但是谁又敢那么笃定地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不是还在心里盘算,眼前这个人,究竟适合不适合自己;暧昧的最揪心,走不近,跑不远,两个人一起玩一场益智的太极,以为对方不知道鹿死谁手,结果两人都不知道,究竟谁是鹿。当然,有很多暧昧的除外。

这个世界有很多理论,唯独没有一本权威的书,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情,怎样才是健康的婚姻。每次流星划过天空,就听见“我要男人”的呼喊划过半空之中。藏在心里的愿望,还是要通过呼喊,来向流星表达想要实现的迫切之情。

到了这个年纪,我们也不能不迫切。

小学时候还没有概念,看见男生女生觉得没有差别,大家手牵手过马路,是老师的要求。

上了初中,大家都开始发育,心里的小芽儿也开始冒头,我们被男生揪头发,乱捉弄,身边朋友们起哄,原本可能纠缠的小藤蔓,也在大家的围观当中烟消云散了。

终于上了高中,我们都已经成熟,但是高考制度更成熟。写满高考的沉重乌云凝聚在头上,挥之不去,两个人的空间里,我们呼吸着对方排出的二氧化碳,但最终还是都背过了身,因为越努力走近,越是喘不过气。

我们到了大学,看着这个终于允许爱情光明正大的地方,欣喜不已,耳边却听到父母说,不要恋爱哟,万一你们以后不在一个地方工作。

就这样,我们到了该结婚,却连恋爱应该是怎样都不知道的年纪。各种各样的相亲活动,势如破竹地插入到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爱情总是有各种外在原因,让那个就站在你面前的人,变成镜中月,水中花。但真正让爱情变得虚幻的,却是那个站在面前的人。

“你靠谱么?”每次有人站在面前的时候,这是无数次想要问的问题。

你心里觉得不靠谱的,或者在他的心里,头点得像鸡啄米;你觉得靠谱的,指不定人家眼里是你,心,早都不知道已经跑到了哪里去。

什么才是靠谱?我突然想起教堂结婚的誓词来: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说白了,所谓靠谱,就是我们可以跟他结婚那一个人。换句话说,“你靠谱么?”翻译过来就是“你会娶我么?”这个…太直白了。

想,思念

我想你

在最寂静的夜

透过点点光晕

看见你微笑的侧脸

我想你

在最晴朗的天

透过朵朵云

思念你明亮的眸

我想你

在最快乐的清晨

透过清新的空气

幻想你对我的思念

我想你

在最孤单的午后

透过欲坠的夕阳

想想你对我的爱恋

到现在才发现

我的心已经被你填的满满

我的眼再也看不见他人的亮点

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在想念

我的情绪随你起伏变幻

爱你

让我如此眷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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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写狼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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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界生存着种类各不相同的生物,继而细分,又有动物与植物,而有一种动物,他们的身躯强壮有力,它们就是

“环境能影响动物”这话说得不错,分布在不同地理位置的狼因当地的气候不同而有不同的生活习性,我国北方的狼的毛皮长而浓密,大多习惯群居;我国南方的狼的毛皮短而稀疏,大多习惯独居。但他们的皮毛都是非常美丽的。

狼是食肉动物,因此长期与猎物追逐让它们练就了极快的速度,尖利的爪子和高度的警惕性。它们的四肢有力,这能帮助它们在捕食猎物时能一击必中,用尖利的前爪扯开猎物颈部的血管,使其保证在极短的时间丧命。

狼素以狡猾凶狠著称,因为它们有时会偷吃人们饲养的家禽、家畜,而使出的“偷”招让人防不胜防。因此人们对狼总是避之不及。事实上狼在维持生物圈平衡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上几次大规模清杀狼的行动也给生物圈带来一定影响,因为狼的数量减少,那么兔子,鹿等食草动物的数量就会急剧增加,从而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狼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它强大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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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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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那一抹绿色军大衣和机器轰鸣声组成的剪影。

那时的小镇街道上布满沙尘,少得可怜的大货车飞扬跋扈地从同样自命不凡的柏油路上经过,沙尘就簇成一道墙。清一色的自行车、摩托车成了田间小路上的主旋律。

那一阵子,爸爸总带我到一个自立门户的兴趣班里去学电子琴。幼小的我那时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勉强挪动了电子琴,爸爸决定骑自行车送我时,把电子琴夹在腋下,我的手不要命般地紧抠着坐垫,手指头也悄悄变红,路途却异常平稳。那时的我总想不明白:微风拂过爸爸的脸颊,豆大的晶莹汗珠却为何悄然落下。

家住的院子里突然就多了摩托车的鸣声,好似婴儿一出生就带给这个世界的哇哇大哭声,摩托车带着它低沉的轰鸣走进了我家,这是一辆颜色橙黄的摩托车,红色的底子把它衬得更加夺目。

一家三口挤在一辆摩托车上,机器轰鸣声的响起,暗示着一段旅程的开始,走亲戚、回老家、去县城,坐在摩托车冷冷的背上,岁月流过。大地的脸上,小镇子的每个角落,近乎都沉积着这辆摩托车车轮的痕迹。爸爸穿的总是一件颜色发黑的绿军大衣,下摆自由服帖地随风飘荡,妈妈紧紧搂住我,我则套着大人的旧大衣,深色的衣服常常没过我的膝盖。在“栏杆”中,我可以稳稳地睡一觉。有时候,妈妈不愿外出,我就仅仅地抱住“军大衣”,抱住我所能依赖的全部。

几天前的晚上,我正坐在汽车中和爸爸一起走回家的路,透过后视镜,眉头紧锁的爸爸紧盯着前方,不时向后视镜中一瞥,嘴角不知不觉中扬了上去。

在汽车的轰鸣声中,我闭上了双眼,脑海里浮现出那一抹绿色的军大衣,陪我驶进一条条巷道,驶过一载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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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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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选择战死,也不会选择饿死!

《狼王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一只有着梦想与野心,为求一子能成为狼王的母狼紫岚的故事。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场景,每一幕悲喜交加的画面,让我情不自禁地佩服这只为了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而挥洒了大把青春、葬送了美好爱情、甚至放弃了宝贵生命的母狼紫岚。

《魂断捕兽夹》这一章令我牵肠挂肚,紫岚与蓝魂儿感人的母子之情,让我的心一阵悲怆一阵感伤。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个永恒不变的丛林法则,让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仍隐藏在心中。她的努力虽然一次次地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继续勇往直前。《追梦赤子心》里也有一句歌词令人震撼:“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她这为梦想而不顾一切的努力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也让我不禁想起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不仅在狼的社会是这样,在人的社会也是这样。就像我曾经有过的钢琴梦,那时我有多喜欢钢琴,几乎就差和钢琴一起睡觉了。但有一次,老师说我没有天赋,同伴说我简直乱弹,他们的话语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所以我忍痛放弃了。可现在我却深深地明白了,逐梦路上一定不可避免会遇到嘲笑与坎坷,我们一定要执著于梦想,如今我是后悔莫及了。倘若当初没有放弃,那我现在也一定能弹得一手好琴吧。两个不同的结果,无非是在梦想面前选择放弃抑或是至死不渝的追求。只有在失败、挫折的打击下仍不绝望,将梦想继续遥寄于渺茫,越挫越勇,直至梦想实现,相信命运不会让每一个懒惰之人得到宠幸,不会让每一个有心人白努力。

一本《狼王梦》,令我思绪万千,掩卷沉思,我仿佛明白了许多……

逐梦路上,不可避免伴随着嘲笑与讥讽,马云是这样奋斗过来的,马化腾也是这样拼搏过来的……只要我们执著追梦,并付诸努力,不定什么时候,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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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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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春天就是一个起点,只要你起跑很完美,未来就无限美好。“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多么有诗意的一篇散文啊!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草长莺飞、的季节,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被作者出神入化的写作手法所迷住,好像被带到了世外桃源一样。嫩嫩的、绿绿的的小草布满了田野里,孩子们在无忧无虑地玩耍着。桃树、杏树、梨树都开满了花赶趟儿。千姿百态的花儿散落在草地上,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风像母亲一样抚摸你,还夹杂着泥土、青草、花儿的气息。雨是春天最寻常的,像牛毛、像花针,唤醒万物……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可以使人精神焕发。春天是一个开始,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笑着,走着,抓住春天这一时机,继续向新一阶段前进,只要肯努力,成功就是你的!

以前的挫败和失落都被春风吹走,向你迎面走来的是,以前的一切早已成为历史。春天就是一条起跑线,努努力,加加油,你的起跑一定会很完美!我们的祖国也要像春天一样,犹如东方一条盘旋的巨龙,总有一天会“振翅高飞”!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春天就像未开垦的,只要你在春天辛勤耕耘,就一定能收获硕果累累的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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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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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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