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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彩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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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依旧夕阳已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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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叶绿了黄,黄了落,后又萌出了些绿意。蕾开了花,花谢了地,又露出了些骨朵儿。物物生生不息,在时间的飞逝征程中,她是茅尖的湛蓝,不褪去她的色彩,在年轮的圈圈点点中,她是永不老去的巍巍青山。而永恒的,就是一盘皓月,亘古不变的朗照着这地。?

‘秦时明月汉时关’照过古今的关关卡卡,这土那地。照过的斯人,却在蓦然回首中,消逝得无影无踪。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望尽过江的点点白帆,在那遥远未知的渡口起航,在褚崖间退去两岸青山,两排绿竹。撑那么一杆长篙,在萋萋青草中漫溯,满载一船离别的伤感?,在时间的长河中漂流。而白帆点点,哪一帆才是故人的兰舟。

时光逝矣,草木零落,美人迟暮,哪一个抵过了时间的车轮?山盟海誓,曾经说的海枯石烂,在实践的长河里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在时间的车轮滚滚中被碾落,归于尘土。‘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谎言是甜蜜的,但甜蜜中有了慢性的毒素,让人有了期望,然后在这个无期的盼望中等待誓言的实现,最后自己一个人在孤单中老去。而那些坚信的,都望穿秋水般变成了望夫石,异或孟姜女般哭倒长城,泪尽而死。

在永恒的不过是银辉,在清风夜唳的黑夜里守护心灵月亮的树,而这千古以来最让人欣喜,最让人心忧的情,只不过是天地之间的一瞬。但我忘不了,有些花一生只开一次,落了,便是一地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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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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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第三节课,刘老师说下午学校安排我们看电影《战2》,然后给我们讲了一些电影流行词,“钢丝”就是超级粉丝;“小鲜肉”就是年轻好看的明星,同学们觉得新奇有趣,忍不住哄堂大笑。我很期待下午早点来临。

《战狼2》主要讲述了中国军人冷锋无意中被卷入非洲国家内部叛乱战争中,他虽然身在国外,但仍然牢记军人的使命――保卫国家、保卫人民,最终带领被困同胞和难民逃出沦陷区的故事。

回忆起电影片段,我觉得冷锋机智、神勇,但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同处一个地球,各国人民却有着不同的生活。影片中,由于战乱,非洲人民非常贫穷,缺衣少食。冷锋驾驶的车辆翻了,非洲难民潮水般涌来抢夺食品,冷锋将车里带的所有食物:罐头、饼干、薯片、可乐等等一一分给饥民们,他们拿着食物漠然地离开,看到这,我心里很难受。我不由地想到自己,我每天都有可口的饭菜,在学校还有营养早餐,有爸爸妈妈和婆婆的疼爱,还有同学老师的关心,天天都享受着幸福生活的甜蜜,可还觉得不如愿,我决心以后再也不挑食,再也不乱发脾气了。还有电影中好多非洲人都得了拉曼拉病毒,且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使贫穷的非洲人民生活更加艰难困苦。现如今,我们的生活祥和富足、健康稳定,我要珍惜这样的生活。

看完影片,我心里很激动,我的祖国越来越强大!祖国养育了我们,保护着我们,我想自豪地大喊:“我是中国人,我爱强大的祖国!”

教师点评:三年级的孩子,能通过影片内容联系生活实际,对比自己的生活,发出感慨“我是中国人,我爱强大的祖国”是难能可贵的。在写作时,小作者能突显自己的心情变化:“期待”“难受”“激动”“自豪”,是值得赞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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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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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汪曾祺散文》,处处流露出一个有趣的老人对生活无限的热爱和这个世界的唯美动人。汪曾祺老人是以讲故事的亲切口吻来叙述的,语言生动通俗。这一个个有趣的小事,真正打动了我内心。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文章字里行间都体现了自己对家乡深切的思念和热爱。这本散文集有一大部分都是关于汪老的家乡。高邮是水乡,在南方。那里有许多有历史的建筑、有趣的习俗和独特的吃食。随意但又严谨的语气,平易但又高雅的语言,还有那深沉,充满了爱意的眼神将一个游子对故乡的怀念之情传递了出来。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在一篇美食杂谈里说的两句话:“我很想喝一碗咸菜慈姑汤,我想念家乡的雪。”短短一句话,道出了多少回忆与思念,让我产生了共鸣。咸菜汤本不好喝,可如果增加一味故乡情,它就变了副模样。这不禁让想起我的故乡……

小时候,我和姥姥住在陕西农村老家。后来,来北京上幼儿园了,我就不能经常回去了。近年疫情严重,我已有两年多没回去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举家团圆的春节里,我越发的思念那个村子,包括那些曾经被我嫌弃的种种……印象中,我那时候经常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姥姥用大柴火锅做饭,饭香诱人,但添柴口的热气常会把我赶跑。呛得我连连咳嗽,也就不敢靠近了。那时,我特别不喜欢这种灶,现在想起却是那样温暖。此刻,我竟有点想念那个烧火的老灶。那是家乡的感觉啊……

除了家乡,这本书中还描述了许多有趣的人和地方。它们都是那样充满爱与阳光,洋溢着甜和笑。最打动我的还是汪老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与敬重。

如果每天都能像汪老一样,用散发着爱与希望的,发现美的一双眼睛去看世界,享受生活。我相信,我们的人生将会变得更有意义,会洋溢着幸福,也向别人,传递一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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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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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王梦》这本长篇动物小说。我曾经对狼的认识是:狼是贪婪的、自私的,所有的狼跟狐狸一样是狡猾的,跟受伤的大象一样是不顾死活的。但是这本书却给我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她们有梦想、有坚持、有伟大的爱。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模样漂亮的母狼,它终其一生,呕心呖血,为了孩子们能够登上狼王宝座而不停地奋斗。紫岚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五头小狼,但是不幸的是其中一头小狼在暴雨之夜夭折了。紫岚没有因为失去孩子而精神萎靡,她还是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剩下的四个孩子。她有梦想,她觉得自己的长子黑仔长得很像自己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便把登上狼王宝座的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所以她有点偏爱长子,每次打猎回来,她都把上好的肉给他吃。她用激将法使黑仔的狼格本性暴发,重塑王者品格。但是,因为紫岚早早让还没有长大的黒仔跨出石穴,蹅进充满危险的丛林,引来金雕抓走了自己几个月以来精心培养的“超狼”,紫岚的努力白费了。

接着,她又陪养次子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也成长得很快,变成了一只强壮的大公狼。每次蓝魂儿都是猎食的领头人,在前面猛扑猛咬,处处带头。在猎食狗熊时,她能够做到成年大公狼也难以做到的引熊出洞,创出了奇迹。然而,紫岚太大意,没有教给蓝魂儿如何避开猎人的陷阱方法,在他猎食山羊时,不小心跌进猎人的陷阱,魂断捕兽夹。

紫岚一度心灰意冷,然而,她终究还是不肯向命运低头,她很坚强,又开始训练第三个儿子,也是她最后的希望--双毛。为了重塑双毛王者品格,她假戏真做,付出自己的健康。她为了激发双毛优秀的狼格,自己也摔断了腿,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使自己提前衰老了。可是双毛却在与狼王决斗中的最后一刻不敌狼王,被狼王和狼群活活咬死。

最后只剩下女儿媚媚,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继承王位。紫岚面对一次次竹蓝打水一场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紫岚不去计较媚媚把她赶出石洞的不敬,不去计较媚媚抢走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在媚媚生产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未曾见面的狼孙们,为了媚媚和卡鲁鲁的幸福,紫岚选择了咬死当年抓走黒仔的金雕,与其同归于尽。

为了孩子们,紫岚怀抱梦想、用她的坚持、全部的母爱耗尽了自己的一生。正是《狼王梦》这样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她们所以凶残、贪婪、自私、狡猾,那是因为她们为了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的生存之道。通过《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紫岚伟大的母爱、博大的胸怀,也看到了她的坚持,看到了她为了梦想不求回报、无私地为孩子们的奉献付出,直至最后用自己的生命谱写赞歌。我由衷地赞叹她们,她们不仅是智慧的精灵,更是大自然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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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心灵的花香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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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晓月清风

幽静的山林绿树葱茏,花草遍地,阳光透过缝隙照射在绿叶丛中,那些还滴着清露的叶子愈加翠绿,光亮如洗,耳畔不时传来一串串婉转清脆的鸟鸣。 我们欢快地穿行在山林里,攀爬于一条条羊肠小道, 看那些不知名的花草,形形色色,郁郁葱葱,或红或绿的叶子,还有那些诱人的玛瑙似的小红果,小青果,总给人一次次小小的惊喜。

攀援至峰顶,已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站在峰上向下望去,远山含黛,烟霞缭绕,定睛再看,丛林里到处都晃动着着不同颜色服装的人影。 这座山,有多个山峰,每个峰顶都有一座寺庙,因而唤名“翠峰寺”,而每个山峰都是一样峻秀,无疑,这里是当地人休闲度假,心灵栖息的好去处。

站在顶峰,清风徐徐吹来,周身凉爽,不觉心旷神怡,此刻,心灵如刚被清扫过一般,抛却了尘世的纷扰,安然纯净,不染纤尘。

平日,忙碌于纷繁的尘世,整日奔波劳顿,许久不去接近山水自然,久而久之就像笼子里的倦鸟,只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挣扎,呼吸着有限的氧气,昨日一放假,今儿个就携亲唤友,驱车来到这座山脚下,从戴上旅行帽、背上背包的那刻起,忽而又觉得走在了朝拜的路上。

孩子们更是像刚出笼的小鸟,一路蹦蹦跳跳,叽叽喳喳,清幽的山林里传遍了她们的叫声。到了山顶,自然少不了一场野餐盛宴。

不多时,天空就黑云翻滚,飘来大滴的雨,人们都急匆匆沿着石阶向山下奔去,我却是不急不忙,不用撑伞,难得有这样一个美妙的机会,在清新凉快的山林里淋几滴雨何尝不是一种浪漫和惬意?索性摘掉帽子,雨,落在额头,清凉可人,极是舒服。不紧不慢,走走停停,看看这里,望望那边,虽不是初次来这里,却还是有不尽的欢喜。

雨中穿梭在丛林曲折的小径,不一会又是艳阳高照,红色的岩石被映照得像是一团团燃烧着的火焰。不知不觉就出了山门,来到山下盘山公路,忽然,哪个孩子一声惊喜的尖叫,发现路旁两边的野花更是众多而漂亮,眼前,一朵朵玲珑的乳白色花朵,宛如一只只白色精灵,显现着灵气,让人不甚喜爱。这是一种山野小白菊,我一株株折下她,新鲜的花朵在鼻翼边飘过一股股浓郁的香味,不禁想到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还有那种深紫色毛茸茸的花,一串串,似小松鼠的尾巴,花朵极小而又繁多,有些已经盛开,小小的深紫色花瓣内是极致的白色,未开的成一个极小的圆珠,似珍珠一般;看,还有那种,浅绿色的四角花瓣,上面有一种亮晶晶,粘乎乎的液体,惹得蜜蜂成群结队嗡嗡叫个不停;看,还有那种……

各色花儿在山风中影影绰绰,让人目不暇接,索性采下最喜欢的来,不大会就采得一大束黄、白、紫三色花,高雅,素净。真是 “花不知名分外娇” ,手捧花束,一股野花香漫过嗅觉,正陶醉其中,一个孩子玩笑,说我还有少女情怀,其实不论豆蔻年华的少女,亦或是两鬓斑白的老翁,人们都是自然的孩子,唯有在自然的怀抱里,才现出最真的本性。你看孩子们,更是看了这朵看那朵,在草丛里奔走相告,兴奋不已。不禁想起晚唐诗人方干的《春日》诗句:此时野客因花醉,醉卧花间应不知。

诗人方干在《山中即事》中还写道:“野花多异色,幽鸟少凡声”,“多异色”三个字道尽了“野花”的奥妙。 欧阳修的“野花诗”云:“野花向客开如笑,芳草留人意自闲”。野花,给人美丽,欢愉,又陶性怡情。

野芳无名,唯其无名,才令人心中荡起莫名的涟漪。“一路野花清养目,半沟流水静怡神,心中“自在”,野花才能养目、怡神。 ”唐代诗人许浑《沧浪峡》:“一声溪鸟暗云散,万片野花流水香”“万片野花”的景象足以拓宽胸襟。野花,又给人智慧的启迪,带给人们生命原味的体验。

下的山来,沿峡谷里一条溪水顺流徒步一段很长的路,向“南山莊园”前行,两旁山上蚂蚱一个气地叫,隐隐约约还会看见红色的山丹丹和不知名的花。大自然真是最好的理疗师,健身怡情,养气疗心。

以最休闲的状态坐在南山莊园亭台里木质椅子上,看水榭楼亭,湖光山色,一池碧水倒映着蓬绒垂柳,柳摇影动,水光潋滟。桌旁背包上那束野花依然散发着一股清幽而特别的气味,三色花相互映衬,相得益彰。 这一束野味为这顿山野饭菜增添了别样的味道,生命也在这淡淡花香里返璞归真,回到了最初的纯真。

闻香观花,品味到淡淡的香味,那应该是生活最真的味道,应是心灵需要的“野味”,跋涉在漫漫红尘的人们,谁不渴望回归心灵纯朴的家园?原来,淡淡的生活很纯,淡淡的花儿很鲜,淡淡的天空很高。不禁,思绪随山野之风飘得很远:人生,不经意间,度过了沧桑,看尽红尘繁华,时光一去不再复返,曾经那些倾注了真心和热情的日子,最终也只是那么闪亮的一瞬,在生命中留下的只是一幕幕回忆,在希望与失望中我们得到的是成熟的蜕变,所谓时光越老,人心越淡,日子其实很简单,心静如水,平淡是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而尘世中的我们,总是在滚滚红尘的车轮碾过,才更加渴望采菊东篱的超然,才能感受到灵魂超脱的清淡和坦然。

人生,梦总不够漫长,情总让人受伤,唯天地,山水,无限地包容你落下的泪,陪伴你绽放的笑颜,容纳你所有的世事沧桑;而这一束野花的清香,足以让你醒悟心灵真正的需要,那是心灵的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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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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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轻轻推开门,门前那棵老梧桐树下,枯黄的落叶如一层金色的地毯,铺在地上,踩上去软绵绵的。于是我知道,秋天来了。

是的,秋天来了,草地上干枯的小草,大树下金黄的落叶,以及那天空中飞过的雁群便是的证明。我披上外套,向路上走去。一阵秋风吹过,我不由裹紧了外套,路旁那棵不知名的树上,几片枯叶缓缓飘落下来,它们在空中旋转,飞舞,那是它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伸手捉住了其中一片落叶,那干枯的叶脉如此分明,这叶片多像老人饱经风霜的手啊!于是,我伤感起来,因为这薄叶让我想起了风烛残年的老人,让我联想到生离死别的痛苦,更让我领会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哀。我憎恨这萧瑟凄凉的秋。

不知不觉已走到田野中,这儿确是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田野里,一排排成熟的水稻组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风中夹杂着稻香,滤过我的心田,把我刚才的惆怅与伤感全都吹散了。稻田里割稻的人们个个忙得大汗淋漓,但他们脸上却都洋溢着无法掩饰的喜悦。是啊,辛苦的耕耘没有白费,烈日下的汗水,辛勤的劳作终于换来了累累的果实,谁能不为之喜悦呢?我仿佛瞬间明白了:没有秋,哪来丰收的喜悦?没有秋,拿来春的温暖?没有秋,哪来四季的变换?那秋叶的枯落,不也正体现了一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豪情吗?秋,它是个可爱的季节,值得人们赞美的季节。我热爱这硕果累累的秋。

漫步着回到家,四处竟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才发现桂花已悄悄绽放了。那小小的花朵,好似一张张甜美的笑脸。好香!我贪婪地嗅了几口,花香顿时在我口鼻中漫延开来。渐渐浸润了我的心扉。我陶醉在这花香中,也沉浸在这美好的秋日里。这纯纯花语属于秋季,这幽幽花香属于秋季。秋,竟是如此美丽!

金秋十月,桂花飘香;金秋十月,收获希望。我爱这丰收的季节,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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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后一片杏叶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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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刮得更猛,催得更急了!

一片金黄的杏叶——确切地说,还有最后一片金黄的杏叶,在挺拔瘦劲的梢头迎风狂舞,随时将像先前的叶子一样被狂风一一卷去。

蒙蒙暗云涌,猎猎晚风遒,天色黯淡如昏。是时候了!枝桠遒健的银杏树,轻轻叹了口气,她知道急风过后便会是一场悄无声息的大雪,她要赶在风停之前将这最后一片叶子由风儿捎去。她静静地凝视着这摇曳翻飞的最后一片叶子,她觉得,那就是她自己的心……

这棵银杏怕有上百年了吧?每一个路过的人,都会这样寻思,都会不自觉地走近,用手摸一摸褐色的树皮。这棵银杏树就在村口的弯道上,不远处是一条缓缓流淌的小河,每一天银杏都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倒影,再远处是黑黝黝的一年四季难得有空闲的广袤土地。

她至今依然清晰地记得,很多很多年以前,一位打渔的孤独老汉将她栽在了小河边。老汉有一条破旧的小船,小河边搭着他小小的破茅屋。卖鱼归来,老汉照例会打上一壶酒,一个人对着飒飒翻飞的银杏自斟自酌,又一边喃喃自语。她渐渐长高了,她看到老汉打渔的次数越来越少了,看到他喝酒的时候也越来越少了。她记得秋叶飘零满地黄叶堆积的一天,那条破旧的小船顺水漂去,再也没有回来……

她盯着这最后一片叶子,她觉得自己的心狠狠地被刺了一下。

银杏长得更高了,更加地枝繁叶茂了,村里人用长长的石凳围了一圈,他们都喜欢在树下小憩片刻。他们常常聊起孤独老汉怎么只栽了一棵银杏,至少也得栽上两棵呀?她依稀记得,她和许多伙伴一起破土而出,一起绽芽抽节,一起快乐谈笑,翠绿的杏林间总会不时发出嘻闹的沙沙声。随风而来的,总传递着一股热烈懵懂的信息,这让她有些不安又充满着期待。她知晓,一定是那棵离她不远的俊逸疏朗的青涩银杏,每天传来柔柔的目光和絮絮的轻语。

……又何必再怨恨那孤独的老人呢?银杏长得更加高大了,她将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每一片绿叶都舒展得分外精神。她将自己的心意隐藏在每一片扇形的小叶上,一定会有读懂她的树(人)。她要借着风的帮助,将每一片深情飞向远方。

人烟寒橘柚,秋色老梧桐。夏去秋来,艳丽的骄阳将一片金色撒向银杏,片片团扇闪动着令人眩晕的鳞鳞金光。这样的时节,她看到一对满头银发的村里老人常常依偎而来。男的戴着厚厚的棉帽,拄着拐杖,女的扎着暗红的围巾,扶着男的手臂一路慢慢挪移着。他们总在黄昏时分准时出现,默默地坐上一会儿,缓缓起身蹒跚而去。

她又忆起一对旅行的年轻恋人路过这里,绕着她疯狂追跑,又手拉手想抱住她。姑娘说,别的银杏树似乎都落了叶,怎么这棵还这样满树金黄?小伙仰起头,满树是纯粹的金色,沉思了一会说,他(她)似乎在等待什么吧?姑娘看了下他,狡黠地问,那个他是你还是我呢?还未等小伙回答,却呵呵地笑开了,说,你瞧,你仔细瞧,那叶片像是一颗心吧?

银杏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心隐隐地温暖地痛着。是的,她让那年轻的帅小伙说中了。她的确在等待着,她不会让这满树的金黄像萧萧秋叶般无声坠落,她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每年这样的时节,还有一个人总是会出现在她眼前。他支起架子,捏着画笔,在洁白的画纸上涂抹出一片美丽凝绝的金色。她看见他微秃的脑门,像清清的河水泛着莹莹的波光。村里人静静围过来看画家作画,显出敬仰的样子,只有孩子们一会儿钻到画架下,一会又在石凳上跳上跳下追逐着。村里人都觉得画家画得好,她却从画上看到了自己的孤独和落寞。多少年来,她把这些都隐藏得很深,惟有这位画家看到了枝繁叶茂下的孤独,看到了金光辉煌下的落寞。

寒风呼啸,一阵猛过一阵。是的,是时候了!银杏深情地望了一眼这最后一片金黄的杏叶,那上面有隐藏得深深的孤独和落寞。她,终于松开了刺向苍穹高举的手!

那小小的黄叶,在风中急急地打了几个转,像一只振翅而飞的黄鹄冲入黯淡的浓云,向远方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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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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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现代散文家、诗人、民主战士。他的散文风格主要以朴素、简单和充满真情实感的风格。在他的散文集里,我读到了不少精美的作品。像阿河、荷塘月色、背影……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背影了。背影非常感人,讲述的是朱自清和他父亲的故事。当时朱自清祖母死了,他父亲要去南京谋事,他要去北京读书。他们便首次同行。在火车站,爸爸帮他看行李,忙这忙那儿,交代给脚夫付小费,很不容易上了车,他还给了朱自清一件非常好看的非常华贵的大衣,让他铺在坐垫上。并且吩咐茶社等人对我做好照顾。车要开走了,爸爸说给他买橘子。买橘子的门店和他们隔了一道月台,爸爸便翻上月台。爸爸的身体有的肥胖,只如此努力了,抬起来试图翻过去。作者就抓住了这个背影来描写,当时朱自清的眼泪就流下来了。他抓住了这个背影,这个背影里包含了爸爸对他深深的爱。朱自清通过充满真情的文笔来凸显出爸爸最好的爱。他的文笔非常不错,每一个字没一个多余的,都是精髓。感情好恰到好处。背影这篇文章,不知感动了多少读者。

还有朱自清散文集中第一篇就是匆匆,匆匆写得非常美。其中有一句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聪明的你告诉我,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吧。那是哪个?又藏在什么地方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吧。目前又到了哪儿呢?

这部分名句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手法。和时间对话,有人偷了他们,他们自己逃走了。每一个描写都被人印象深刻。还有一句: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什么样的匆匆呢。这句话点题了,来去匆匆代表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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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三散文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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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散文精逊中显得更为突出。虽然他写得是散文,但其中却蕴藏了诗的神韵。20世纪30年代,郁达夫在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散文成就时,这样评价朱自清:“朱自清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学之美,要算他了。”由此可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其实朱自清的散文又何止如此简单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之所以很高,从思想资料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如果你细看朱先生的散文,很易发现他写的只是一些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棒出来给读者看。像《背影》所写的只但是是父亲为朱自清送别,但是却透过了一些细节的描述,突出了父亲的爱。因为离去不知何时能与他相见才挂念他的背影。

据说这篇《背影》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就在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道:“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一个人的死,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可见朱自清把自己的感情无一破漏地表现给读者,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像《憎》则表现了当时腐-败的旧中国,揭露了十分丑恶的任命嘴脸;其实在《背影》中曾提到“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真是白托”也显露当时人民的丑恶嘴脸。

透过此等名篇又能够显出朱先生的文章结合时代背景,是真实存在的。而关于写景状物一类,像《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等,则将描述的景物,真切的表现出来,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写什么景物,作者追求“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

从艺术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第一,散文中写出了情致。朱自清能在散文领域取得成功,构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像《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久久不忘,这就在于写出了情致。

朱自清的老朋友叶圣陶先生就曾夸其作品不论叙述、描述,还是议论、抒情,都能到恰到好处,十分难得。第二,语言的清秀隽永。朱自清散文能有长久的生命力,语言好是一个重要条件。

他散文的语言,被他同时代作家们交头称赞,有人用“秀丽”,有人用“清秀”,也有人用“清幽”。都离不开一个“清”字,之后朱德熙用清秀隽永概括他的语言,十分恰当。

其实朱自清散文的语言,是由书面化渐渐转变为口语化的。这使文篇通俗易懂,善于表达思想感情。对于此等散文,望洋兴叹之不余,我也跃跃欲试,更原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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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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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里面,我认识了许多勇敢的狼,黑仔,蓝魂,双毛等,黑仔再未成年下出去捕猎。

但是在没有母狼的看护下,独自的一人出去捕猎,是非常危险的。

后来天空上出现了一只金雕,黑仔还在捕捉一只草兔时,金雕以非常快的速度抓住了黑仔,黑仔拼命的挣扎,用还没有完全长成狼牙的牙齿啃咬着金雕的毛,最后黑仔被金雕给杀掉,变成了金雕的食物。

母狼已经回来时已经晚了,满地的血迹,还是热乎乎的,那只母狼彻底的崩溃了。

接着蓝魂替代了黑仔的地位,那时已经秋天了,虽然不到的猎物很少,但是母狼还是把猎物的心脏,肺部等等最好吃的东西留给蓝魂。

冬天蓝魂已经是个非常健康,速度非常快,也非常聪明,力量也很大。

冬天时,狼群已经无法捕捉到许多的猎物了,最后狼王带着狼群去攻打熊。

熊的力气很大,他一巴掌能把狼拍成肉泥,压在狼的身上就压成了一块饼。

狼王刚进去就很快的退了出来,但是蓝魂扒着树枝飞进了熊窝。

只听轰咚一声,蓝魂又飞了出来,是这样的。

蓝魂跳到熊的身上,用接任的牙齿咬住熊鼻子,在熊举手一瞬间,蓝魂。利用他的掌力飞出去了。

接着熊发火了,一直狂追狼群熊追着追着就累了,他开始抱住树干,使劲的一打,树被打成两截,许多狼都被吓到了,但是熊一直打树,最后,他精疲力尽,倒在地上死掉了。

狼群一拥而上,把熊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了白骨,蓝魂分到了熊心半个。

春天本以为快到了,可是又下起了鹅毛大雪,让狼群无法再次捕捉猎物。

都彻底的失望了,劳魂看到了一只羊挂在树上,一拥而上,结果发现是猎人布置的陷阱。

母狼也发现了,但是太晚了,蓝魂最终死掉。

在这里我知道了,狼群不是依靠力量,是力量和团结和智慧,独自一人去捕猎有可能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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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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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阅读此书,我了解了这个时代关于狼图腾的知识。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

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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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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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许许多多沈石溪的文章。我特别喜欢里面的一篇叫做《王梦》的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童话故事作恶多端的“大灰狼”,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

《狼王梦》是着名动物小说家,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孩子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事与愿违,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为了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了。母狼紫岚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掩饰着自己,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而实际上,又有哪一个母亲想让孩子受到伤害呢?可是为了让孩子变得更有力量,她又不得不严格要求孩子,使它们早日体会到: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利者很少很少,若不能拥有过人的绝技,是无法在这片领域立足的!

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领悟到了生存的艰难,体验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些都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弱肉强食与无情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可能拥有的一笔珍贵的“财富”。现在,父母都精心呵护孩子,怕孩子受到委屈和伤害,许多孩子都被培育成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长大后这些“温室花朵”怎么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展现自己的才能呢?

爸爸妈妈,请让我们拥有一方自由的天空吧。我们要做那丛林中自由奔跑的野狼!我们要做那蓝天下自由翱翔的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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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狼王梦有感400字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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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书了。因为它教会了我什么是坚持!

《狼王梦》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为此她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可她的狼儿一个接着一个死去,她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能让狼孙顺利出生,紫岚与雕同归于尽。

母狼紫岚让我看到了她坚持不懈的品质,尽管她的狼儿一个接一个死去,但她也没有对命运屈服,仍为自己的梦想——让后代当上狼王而努力。

紫岚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过自己的梦想——考上班级前五名。但一直没有实现,当我看了《狼王梦》之后,更加努力地学习,为自己的目标努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前不久,第二单元的语文考试,我不仅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还取得了全班第三的好成绩。我下一个目标就是——取得班级第一名的成绩。

为自己心中的梦想努力,这是《狼王梦》告诉我的道理。不论经历多少的困难,我都会朝着我心中的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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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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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我,宋代的大词人辛弃疾。夜晚,秋风凉凉。今夜我喝醉喝至子时。

我手拿一盏精美却有些暗淡的明灯看着我那已经有些破旧的宝剑,我的思想回到了以前。那用牛角吹出的号角声响彻云霄,仿佛一场能使人闻风丧胆的大战即将开始。军人们在军旗下面分吃着烤熟的牛乳,就好像占领敌军的领土指日可待。雄壮而又豪迈的军歌整齐地从军将口中发出。

相传刘备有一匹绝世好马名叫的卢,能瞬间飞跃湍急的河流。而我们的军剑宛如晴天霹雳,划破天际,让我军士气高涨。我们的军队犹如长龙一般冲向敌军,我们为首的大将军用手中大刀来劈斩敌人,不一会儿,对手们一个个都在他那浸透鲜血的“斩首大刀”下倒下,他们那无助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

我们的大军胜利了,那一阵阵欢呼声在军队中连绵起伏,在我耳中是如此地动听,让着我们收复的失地我满心欢喜,就在这时,天气刹那间变得阴晴不定,雷鸣声划破天际,临在我们的上空,不一会儿,大雨便倾盆而下。突然,一道雷电劈到了我的头上,我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之时,连个人影都没有发现,环顾四周,我发现我躺在床上,起身下床,我的铜镜映衬着我那苍老的面庞。我的内心充满了悲凉。这原来是一场梦,我有心报国却没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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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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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起来能很快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读了朱自清的这篇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教学生读文章、写文章就是要教育他们怎么做人,学习语文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这些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学生懂得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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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和兔子的故事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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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只大兔子它生下了一窝小白兔,可爱极了,随着时间岁月的流逝,长成了雪白的大兔子,其中有一只兔子十分乖巧懂事,特别善良,在那一带附近的森林中的小动物都有感触,因为它们也受到过小兔子的帮助,所以小兔子在小动物中特别受欢迎。只是它也有看自己的烦恼,因为从小的时候兔妈妈就告诉小兔子们不可以离开这座森林,外面有吃兔子的大灰。因为小兔子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大灰狼,所以兔妈妈便向小兔子们描述了大灰狼的样子,让小兔子们一定要记住。

可是小兔子从小在森林里长大,接触的也只有森林里的动物。长大之后就对外面的世界特别向往。想要去外面看一看。可是她妈妈说外边有大灰狼特别危险,不会让他们离开。所以小兔子就运行在森林里待着,直到有一天。兔妈妈因为有事要外出远门,带上了其余的小兔子,没有带我们乖巧懂事的小白兔,因为它很让妈妈放心,所以跟小兔子准备了好多食物,让小兔子们呆在家里。边收拾好出远门去了。小兔子心想妈妈出门了,我就可以出去玩啦,离开这座森林,在妈妈回来之前到家就可以了。在妈妈走后,小兔子也急忙出门了。

小兔子第一次见到了外面的世界。草长莺飞,硕果累累,连着空气都是清新的。与森林里的世界完全不同。小兔子开心极了,一边哼着歌一边向着远方走去。突然小兔子掉进了一个陷阱里面。这应该是猎人用来捕捉动物的陷阱吧。小兔子呼喊着,希望有小动物来救她。可是叫了许久都没有小动物来救它,陷阱太深了,小兔子爬不上去。只能呆在陷阱里面。过了好久,突然从上面有个阴影倒映下来。看见了陷阱里面的小白兔。原来这是一只小灰狼。小白兔看见终于有小动物了,可是他看见她的外表是它从没有见过的动物。可是没有关系,只要能救它出去就可以了。小灰狼找了一根树藤扔向陷阱里面。小兔子就抓住树藤。小灰狼把另一方拴在了树干上,自己则又把树藤使劲的往上拉,终于把小兔子救出来了。可是小兔子的脚受伤了。小灰狼便扶着小兔子去到了自己的家中。

小灰狼从后门悄悄的看了看,妈妈不在家。就把小兔子移到了自己的房间,便给小兔受伤的脚裹上了布条,包扎了一下。小兔子十分感激小灰狼。小灰狼真的是一只特别善良的狼,他不同于他的爸爸妈妈。他和小兔子一样,从小就特别善良。可是作为狼他不能够拥有这种善良。

从此以后小兔子就在小灰狼家养伤,并和小灰狼成为了特别要好的朋友,小兔子每天都藏在小灰狼的房间里。因为如果被小灰狼的爸爸妈妈看到的话,会被他吃掉。只是此时的小兔子并不知道,就是自己妈妈口中的大灰狼。

直到半个月之后,小兔子的伤也好了。有一天他从门缝中看见了狼爸爸和狼妈妈嘴里在吃着什么。小兔子定睛一看。才依稀辨出了他们的口中是只小鸟。可是转念一想,森林里的动物都不会伤害自己的伙伴呀。又仔细看了看他们的外形。和妈妈口中说的大灰狼很像。难道这就是大灰狼吗?就自己的也是大灰狼。此时此刻小兔子的心中十分不安,想要逃离这里。突然小灰狼回来了,小兔子就问他是不是狼,小灰狼此时此刻无法辩驳,因为他就是狼。这是怎样也无法改变的事实。小兔子看到小灰狼默认了,也猜到了他就是狼,眼中透露着伤心。可是转念一想,小灰狼救过自己的命。在这半个月的相处中,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即使他是狼,也是一只善良的狼。

如果自己就因为它是狼就忘记了小灰狼对自己的救命之恩的话。那自己岂不是成无情无义的动物了?这样一想,小兔子心中瞬间就好多了。小灰狼说,你快回家吧,不然的话要是被我爸妈发现了的话就走不了了。趁着狼爸狼妈出去猎食物的时候。小灰狼把小兔子送到了森林的入口,两只小动物挥着泪告别。即使再不舍也要离别,你我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但是以后我会想你的。

看着小兔子,走向森林深处。小灰狼也慢慢的走回家了,在夕阳的照射下,小灰狼的背影显得格外孤独。因为小兔子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她唯一的朋友。与小兔子相处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朋友的珍贵和美好。或许以后再也见不到,只要有这一段回忆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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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生感悟散文:时光的匆匆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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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时间的匆匆,怪不得光阴的短暂,万物都有轮回,世事都有复始。

如今,我觉得,人活着,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会迷失自我,去闯,别让自己留下遗憾,不要总是害怕,要相信自己,人活着就是为了走一场,去体验,何必太在意别人的说法,要知道,就算失败也不要留下遗憾,因为人生就是为了体验生活,所以,朋友,请不要逃避什么,勇于面对人生的每一个考验,因为那是上帝给你的财富,不要太在意物质享受,因为终有一天你会腻了。而精神享受才是一个人应该追求的!

弹指间世纪过半,如今的母亲已是步履蹒跚耄耋之年,白发也早已染上了我们的双鬓,为人父母自然有对儿女的疼爱,儿女又怎能忘却对父母的挂牵。人到中年,承担着生活的重负,战战兢兢哪敢有片刻的偷闲?

也曾难忘风华少年,心中充满了幻想和浪漫。追逐在喧闹的校园,汲取在知识的殿堂。

阳光下,张开臂膀迎着春风,到处是沐浴着幸福的笑脸;夜幕下,徜徉在高高的白杨树间,仰望着苍穹,数着天上的星星,理想早已挂在了弯弯的月亮之上。田野里有我们劳动的身影,辛劳并没有泯灭我们的欢笑;沟渠边留下了我们的戏耍和快乐。情窦初开的年轮,朦胧的双眼惊诧地打量着这个世界,原来世界是如此的多情、如此的美丽,懵懂中不敢去多看一眼花一样的伙伴儿,一个羞涩的眼神,都会让心砰砰地跳个不完,原本亲密的伙伴,却变成了陌生。

世事的疾风骤雨打湿了衣裳,寒冷的冰雪打湿了人的心灵,滚烫的热血在冷却中降温。世间不光是铺满鲜花,也有满目的冰雪寒霜。无情的摔打中,我们的筋骨更健。

置身在生活的世界里,人生就如同一叶小舟,游曳在茫茫的大海之中。风平浪静时,我们顺畅悠闲地游荡,心随大海在舒展,敞开了胸怀,吸纳着浩瀚的百川,惬意、满足、成功、胜利挂满了笑脸。狂风巨浪汹涌时,我们在拼尽了全身的力量,努力掌握着人生的航向。风浪的一次次吞噬,我们又一次次冲上了浪尖,前进一步是那样的艰难。

翻阅着人生的日历,历史写满了苦辣酸甜,品味着人生的滋味,不免发出一声感叹,不要去追求浮华与光艳,人生的真理只是藏于平淡之间。抱着一颗感恩的心,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心中永远记住那句禅语:感谢上苍我所拥有的,感谢上苍我所没有的。只要自觉心安,东西南北都好,时光会为我们焕发青春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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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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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提起就让人胆颤的动物。以前在我的眼里,它也充当着可恶,凶恶,让人憎恨的角色。可是,自从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对狼的看法大大改观。

《狼王梦》的作者是沈石溪,为了写出受人欢迎的动物小说,一直朝梦想而努力,却因为“_”而到了西双版纳,但他一直在坚持,最终写出了许多很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也让他成为中国动物小说。文中,紫岚不惜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与大金雕玉石俱焚。在这个荡气回肠、惊天动地的狼的精神世界中,紫岚因梦想而生,因梦想而死,它为梦想而坚强。在我们这个人的世界里,也要像故事中的紫岚一样,为梦想而奋斗。

举世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制作出性能更好的炸药,付出了很多:失去了自己的亲弟弟,失去了自己父亲的双腿……但是诺贝尔没有放弃,继续追随梦想,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年轻时曾立志将来做美国的一名参议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曾当过收入微薄的小职员……

其实,我们身边这样的人才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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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七绝·官亭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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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官亭

序:安徽省怀远县唐集镇山前村一处地名叫官亭,众人不解其名来由,问于余。余当年曾工作于斯,对此有过一些研究:发现这一地名与另一处古地名“魏阳城”有关联。这个“官亭”即是“魏阳城”的官亭,古有“十里官亭”之说,魏阳城与官亭当时相距约十里(秦汉时期的一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四百米,甚至更少一些)。

流行名号人人喊,

大众难知地几龄。

过往要员经宝处,

送迎重客历官亭。

九山俱是侯王地,

十里皆为霸主庭。

鼎盛前朝车马累,

誉留孤影对残青。

注:九山:指平阿山的九座山峰。

这一站奈何桥,下一站黄泉路

有谁会为谁誓言今生,有谁和谁一生相伴,我漠然地看着世界的苍茫,诺言今生只不过淡眼云烟。在这来来往往的世界,谁逃脱得了孟婆汤的轮回,谁会为谁奈何桥前守候一生。无言语着淡看着世间,独自踏上无尽的黄泉路,黑暗中回荡着我那沧桑的脚步声…

夜诉心里话,我也想家

夜深,静坐。

是在梦里,还是在心底?

如此真实,却又如此迷茫。

我又做梦了……

当人们在一次的决定新的一年

工作一个多月,我新的生活继续踏着新的梦想前行。夜的对面如此繁华,依稀感见窗内嘻嘻热闹的欢言。我底下头沉思着,却想起儿时父亲教我的那首《静夜思》,此刻,举头望无月,唉“底头思故乡”呐。我为什么,为什么留在客乡?我为那微薄的工钱,咽泪吞声也甘愿。

家是一个巢,溢满了温馨和厚爱,离家的时候,心情犹如行李一样沉重,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涌上了心头,我一步三回头,想在这暮然回首之际寻找一种真情。

远离故乡的偏僻与宁静,来到繁华喧闹的城市,想家的心情耐不住寂寞,于是三番两次想回家。

我独自走在这繁华而喧闹城市的大街上,看到每天上下班拥挤的人群,每天排着长队看不到边际的车辆,载满了整座城市,而我也必须在这样的地方等待我每天需要乘坐的公交车,在这瞬间又不知道我是否能上去这辆车,幻想着如果有一天能无阻碍的到家那就是十分开心的了。

然而,每当你抬头看看慰蓝的天空,不由的让我更想起告别已久的家乡,因为天是一样的天,人却不是一样的人,在那里有我童年的回忆,那里有我儿时的伙伴,在那里有每天担心和关爱我的白发父母亲,也有鼓励支持我的兄弟姐妹,在那里我才能感觉到温暖和依慰,想我的爸爸妈妈,看见他们年迈的步伐;看看他们沧白的头发,看看他们每天思念女儿的眼神,看看他们不停的为生活而奔波,我的心在流泪,我的心在痛……这时我多想回到从前,回到我的家乡。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落叶归根”

我现在最想唱的两首歌就是:

父亲

想想你的背影

我感受了坚韧

抚摸你的双手

我摸到了艰辛

不知不觉你鬓角露了白发

不声不响你眼角上添了皱纹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人间的甘甜有十分

您只尝了三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听听你的叮瞩

我接过了自信

凝望你的目光

我看到了爱心

有老有小你手里捧着笑声

再苦再累你脸上挂着温馨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你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你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母亲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

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

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他)给你包

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

啊,这个人就是娘

啊,这个人就是妈

这个人给了我生命

给我一个家

啊,不管你走多远

无论你在干啥

到什么时候也离不开

咱的妈

你身在(那)他乡住有人在牵挂

你回到(那)家里边有人沏热茶

你躺在(那)病床上有人(他)掉眼泪

你露出(那)笑容时有人乐开花

啊,不管你多富有

无论你官多大

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忘咱的妈

回乡偶语

风雨漂泊任逍遥,日月相伴度春秋。不觉已逝三两载,万般情愫让人愁。手捧青稞酒一杯,游子心酸泪涟漪。遥观东方明月夜,低头轻摇难入眠。

痴痴的忧郁

我不过是个踏过青草踢过露珠的路人,

偶尔也会瞥一眼远空的鸿雁

我也不过是在这样的空虚里走来走去,

看看你们游荡的灵魂在寂寞中的无聊

我只是在走远,

走出一个无聊而烦躁的圈子,去默看你们的琐事

看看远处的心情,听听远方的声音

想象远处跶跶的马蹄是否踏碎了一地的红尘,是否等待也寄予了一潭思念的春水

我只不过是很悲潦的思考着很多,思考很多的悲潦

于是,一度的凄凉就在不经意间洒落了一地,幻成漫天的忧伤

我想逃,却逃不脱那天网般的无奈,无奈于无奈

莫不在忽隙中钻进了文字,变成了一个一切的流浪儿,狼狈的穿梭在凡尘

抖抖紧握的半两文字,却如流沙般的握不住,一丝丝的眼睁睁看着流落

流落成一座荒芜的坟墓……

-左斜

此生有憾,还为谁美

错过了花季,错过了机会,错过了选择,一切已成定局,无法改变,后悔已是多余。

曾经因为傲慢,也因为自信,自信不错的容貌。便不屑一顾地,毫不在意的任由追求者一个个离开,从不曾仔细审视过,自认为好的还在后面,还有够我选择的,也因此走眼了我的“真命天子”,也许这就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过。最后,在寥寥无几的叩访者中随便选择一个定了终生,就这样,和人生开了如此大的一个玩笑。

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没有真正爱过,没有触电的感觉,不痛不痒的走到今天,甚至好像没有丈夫的感觉,只不过与一个合作者一起生活罢了,真没意思。

我像一个跳独脚舞的人一样,没有舞伴,没有人欣赏,心无依靠,孤独、落寞伴随着我。

曾经一段时间,懒于梳妆,衣着随便,不知为谁妆,为谁美,彷徨中迷失了自我。

没有我爱的人,没有爱我的人。

我还等吗?我的“真命天子”。就是等来了又何妨,他不是与我从零开始的,现在他的、我的生活中多了许多份子,即使遇见,还能怎样!

错过了,就永远错过,没有那个千年约会,永远无法相交、相识、相知,缘分已经擦肩而过!

只有独自梳理自己,随波逐流,荒芜一生罢了!

种在心里的花儿开了

等待的花儿开了,开在暖暖的心流里,开在夏季的午后。此花非自然届的花,而是种植在我内心的不朽之花。这朵花就是我们的爱情之花。

夜幕的傍晚,他发来短信,说明天将会有重大的惊喜。猜疑中,我想到了惊喜的礼物,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那一刻仿佛自己从未有过的平静,没有欢喜,没有雀跃。

从我们相恋的那天,注定了我们的爱情之花绽放。但绽放的芬芳需要我们彼此的精心呵护,需要我们彼此的虚心灌注。因为他身份的固定,我们别无选择。曾经,我也有想过放弃,想过逃避,想过从此不再联系。但内心永远欺负不了自己的行为,明明之中,我总是想起,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我们共同走过的风风雨雨。

分离的长久,没有隔断我们的感情,没有中断我们的心,更没有终结了我们的爱情之花。大雨过后定有阳光,长久的等待,他明儿就要回来。

坐在电脑前敲击文字,仿佛火车的汽笛声就在耳边,他随着火车向我渐渐地走来。

因为工作的关系,不能和他在车站的人群里寻找彼此的身影,不能在车站彼此相拥,不能给彼此的热吻。这一次的相聚也预示着分离,来了,又要去。不管未来如何,先珍惜他回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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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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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沉闷的喘息,伴随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地砸在跑道上,汗水顺着脸颊滑落。回头看向空荡荡的操场,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体育老师站在遥远的终点无奈地看着我。心里苦笑着:“这副身体真该找机会好好锻炼一下了。”

那天傍晚,如同洒落了一滴墨汁般的,整片天空上的白云都被黑色浸染,乌黑的云向着大地压了下来,伴着“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雨点如同一串散落的珍珠洒了下来。仔细一看,这雨点中仿佛混着杂质,那是雪,雪在雨中融化,随着雨点一起洒在地上,冷风一吹就结成了一层冰。

放学后,刚刚走到楼下要骑车去补习班。看着这片全副武装的大地,一阵无语。大地那层钻石一般透明的“铠甲”在太阳的照耀下闪烁着冷冽的光泽。看来只能走着去了。

刚开始走的时候感觉还不错。清新的空气,一片银色的景象……可是,刚刚走过一小段路后,脚踝就开始变得酸疼起来。“这怎么行?路还远着呢!这不就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吗?坚持下去!”心中忽然有一个声音对我说。于是,我咬着牙,忍着疼痛,加快步伐跑了起来。

等晚上回到家,已经筋疲力尽,倒头就睡。次日清晨,刚醒过来,还没等睁开眼睛。疼痛就先挤进了大脑。全身的关节都像是没有润滑油的机器,每一次活动都是两块骨头间生硬、痛苦的摩擦。我知道,现在到了最难的时候,如果放弃,之前忍受的痛苦就都白费了。于是,我僵硬地爬了起来,再次踏上了坚持的路。因为疼痛,我每一个动作都显得滑稽而笨拙,但是我必须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呼,呼”呼吸中添加了节奏,脚步也变得轻盈。回头看看被我落下的几个同学,终于在体育老师惊喜的目光中我冲过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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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性之旅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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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可是没有一个地方将我的心挽留,直到我踏上蒙古大草原的那一瞬。

我有幸被赠与了高尚的哈达,我有幸饱览了草原的辽阔,我有幸品尝了奶茶的香醇。但唯有一点使我感到不幸,我并未看到的身影。

草原的辽阔大概是我所见之广中最怡人的了,大海虽广可是也会波涛汹涌,不及草原的一马平川;沙漠虽广可是也会尘沙飞扬,不如草原的一望无际。若一定要给这三者一个名词,我会把波澜给大海,多变给沙漠,自由给草原。

热心的蒙古小伙带我们一同去牧羊,感受他们每天最基本的生活,我骑在马背上看着绵羊簇拥在一团吃草,好像是碧绿的草原上覆盖了层层积雪。当我正被羊群吸引时,一只野兔从身旁飞快蹿过,我挺惊奇就指给了蒙古朋友看。他看上去有些无奈,说:“在我像你这么大时,根本没这么多野兔,若不是这几十年狼都被……唉!”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我也大概明白了他是在惋惜狼的日渐稀少。这也不禁让我想起曾经读过的《狼图腾》。书中写到,狼其实并不凶恶,它本是捕兔食鼠的动物,唯有万般无奈之下才会袭击人和牲畜。狼群也是一个令人敬佩的集体,自古被蒙古民族尊为图腾。狼之间的友爱亲情,狼的狡黠智慧,狼的团结负责也一直以来对蒙古族有所教诲,以致至今我仍然能在蒙古小伙身上看到狼对自由的渴望。

蒙古小伙谈起狼时,眼中闪烁着敬畏的光芒,他说自己的祖先不信佛祖不信上帝不信真主,他们的信仰是狼。他们的民族有狼旗、狼烟,还会举行祭祀狼的仪式,他们也对汉人将狼与阴险凶恶划等号而深恶痛绝。

他告诉我,小时候跟随父亲外出狩猎时真切地看到过狼几次,狼其实怕光怕火亦怕人,可是它们从不畏惧死亡和痛苦。蒙古人身上也有这般狼性,所以才有成吉思汗率铁骑横扫亚欧,威震八方。

我身临蒙古草原,心中所念却非草原,而是狼群,我欲眼望穿却看不见狼的踪影,但依稀可见蒙古人身上还残存些许狼性。

未见到狼群虽然不幸,但幸运的是在造访中明白了狼性。草原送给我最好的礼物,名为狼性,意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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