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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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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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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梧桐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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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长河中,难忘,难忘那五彩缤纷充满万花筒般的孩提时代,充满着生趣,充满着理想,充满着梦想,充满着希望------

但最难忘,最刻骨铭心,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故乡那充满生命力的高大、挺拔的梧桐树

我很小的时候,就迷上了故乡的那棵古老的梧桐树。那棵梧桐树好高好大,几个人环抱着才能抱得过来。光阴似箭,而我小时有大部分的时间是在那棵梧桐树下度过。

明媚的春天刚刚来临,温柔的阳光普照着,梧桐树撇下春寒料鞘,舒展着翠绿欲滴的枝叶,抖动着腰枝,在微风中摇身矫情地舞蹈着。那全身的活力宣示了它无比的强大。而我不迷恋它的强大,却特喜欢它那象手掌般大的梧桐叶。还可放在头顶上做帽子戴,不至于晒太阳。那时的我就很知足。那个季节,我和湾里的小朋友在梧桐树下拣子、跳绳、踢键子、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听叔叔讲鬼的惊险故事------玩得不亦乐乎。那时我们童真无邪,那时我们和同年的伙伴无话不谈,那时我们思想透亮单纯,那时我们也盼望着快快长大,好让大人说话自己也有插话的权力------然而时至今日,当我们有发言权,我们才恍然大悟,我们什么都懂了,我们却什么都不想说,喜欢沉默,这就是人,小时和长大了就不一样。才慨叹人生糊涂难得,难得糊涂!

常忆,常忆那些个热闹的夏天,那美丽的夜晚在梧桐树下乘凉,母亲亲手为我摇着古老的小蒲扇,一阵阵清凉的风吹进心田,然后听叔叔讲鬼的故事:那鬼青口撩牙,红脸,蓝眼睛,伸着长长的舌头,手爪好长好尖,能从窗口伸进房里抓小孩,我当时那个怕哟,听到猫叫就慌了,连忙扑到母亲怀里,反正不敢一个人睡,也经常做着恶梦------那些个夏天好漫长,也趣味盈然,经常听故事,也喜欢听故事,当时是又怕又爱,听到最后就沉沉的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梦中尽是女鬼优美的故事。

那个夏天,我亲眼见到了豺狼把我家喂的猪吃的只剩下猪头和猪肠子,血淋淋的,母亲哭得伤心的那个劲,肝肠寸断。而我只缥缈的记得那豺狼的眼睛是蓝色的能放光,老远看见人来了就跑了。看见母亲哭得伤心,我也哭了,母亲见我哭,怕吓着我,就抱着我回家了。听说母亲一晚都伤心得没睡。还好那个夏天鬼倒没来抓我,母亲安慰说是因为我很乖。我信了,因为我真的很听话。

很快夏天过去了,那五彩斑斓的梦也不再有了。突然感觉到了秋的凉意,秋天真的来了,梧桐树叶也黄了,一片片的飘落下来,一地的梧桐叶在秋风中旋转着,舞蹈着,诉说着------它们不平常的经历和故事。我在风中追逐着那蝴蝶般的梧桐叶,梧桐籽竟掉了下来,一个个欢蹦乱跳的砸在我的头上。我小心的拾起来,默默的注视着那梧桐籽。肚子饿得呱呱叫------真的好想好想能吃点什么,可我不能说,因为每天都没吃饱,不过母亲也没吃饱,如果我说我饿母亲又会流泪,所以就默不作声。看到梧桐籽竟有一种悸动,什么都没想就塞了一个到嘴里,没想挺甜!于是拼命的将梧桐籽拣起放在衣兜里。偷偷拿回家,然后不敢告诉母亲就偷偷的把队里分的油放了一点在锅里,把梧桐籽倒进锅里炒,只到熟了,再放上一点盐,熟了就吃。哇噻!又香又好吃,吃了居然也没死,心里可乐了。没想母亲知道了,便挨了一顿打,说是毒死了咋办。不过我从此倒希望我家能种上一棵梧桐树,可这个愿望总也没实现。澳,我梦中的梧桐树啊!你再也没有成长过。

寒冷彻骨的冬天终于来了,我们一家也在饥饿中艰难的度着日子。那时我无比的幼稚,竟飞奔着来到梧桐树下发呆,也梦想树下要能掉下好多梧桐籽该有多好,一家人也许能暂时充饥,可那又怎么样呢?嗨!------

冬竟是那么的寒冷,那么的萧瑟,那么的严酷,又那么的不尽人情。那个冬天,冬将那个会讲故事的叔也带走了,叔叔的追悼会就在那梧桐树下举行!更增添了几分凄凉!我突然很想念我那个可敬的叔叔。是啊,当夏天再次来临的时候谁会再来梧桐树下给我们讲那优美动人的女鬼的爱情故事呢------唉!叔叔呀,你就安息吧!或许你走了,你再也不会挨饿了,从此在那另外一个世界里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儿时的梧桐树啊!你可否依然还在,还有我那儿时的伙伴和乡亲们,你们可否还好?我深深的想念着你们,你们可否也如同我思念你们一样思念着我呢?哦,故乡的梧桐树啊------我生命中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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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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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红太感冒了。她不停地打喷嚏、流鼻涕,需要很多的.纸巾。灰太狼很着急。

突然,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于是,灰太狼造了一台纸巾机,这台机器可以把树木变成纸巾。他兴冲冲地跑到森林里,把树木一棵棵地砍下来,放进纸巾机。在站岗的沸羊羊看见树木少了很多,就立刻报告村长。村长带着羊羊们到森林里去找原因了。看见灰太狼在砍树,连忙制止,说:“灰太狼,你不能砍树!”灰太狼阴阳怪气地说:“小肥羊,别碍事!我不抓你们已经很好了。”小羊们没办法,只好回羊村。

没想到龙卷风带着龙卷风宝宝来了。它们把羊村的铁门撞破了,霸占了羊羊们的家。喜羊羊和村长去狼堡。喜羊羊骗灰太狼说:“灰太狼先生,村长来帮您把机器改造一下,让这台机器能造出更多的纸巾。”灰太狼不信,就在灰太狼与喜羊羊交谈的时。慢羊羊把造纸机改装成了造树木机,纸巾变回了树木,灰太狼与红太狼也不例外,羊羊们把树木种回了原来的地方,赶走了龙卷风,羊村又恢复了平静。

这时灰太狼嚎叫着:“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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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国女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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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女王》,它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沈石溪。

这本书让我最难忘的片段是:狼王盔盔死后,小狼崽过于幼小,一时无法继承王位,于是,狼后继承王位,但是有许多小狼不服它,从而打压它们,可是它跨过了许多困难,最终统领了狼国。

看完这一幕,你一定会发问:为什么它当时不放弃呢?可我想说:“不,它绝不会放弃,因为它如果放弃就表示着向命运低头了。一个统领者一定要有不放弃,不向困难低头的品质。”

在我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说在我们班里有位同学,她学习很好,包括其他方面都还不错,但就唯独体育不好,在体育达标测试老得不了A,尤其是跑步,对这件事她很自责,这次又快到了体育达标测试了,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得A,不拖我们的成绩,于是在上自习课时,一向爱学习的她竟然逃课了,但她并不是去玩,而是去操场上跑步了。我从窗角偷偷的看到了她,即使她已经筋疲力尽了,可她仍然不放弃,只见她那豆大的汗珠滴在操场上,经过她那不懈的努力,最终跨过了困难,取得了A。

在生活中,我们都不能被困难打倒,应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应该战胜困难,跨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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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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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宝

,是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存在,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是一个自古就以奸诈狡猾形象存在的存在,但在一望无际的蒙古草原上,却是蒙古人的信仰。

一名知青,一次下乡插队,造就了一次奇妙的相遇,一场民族间的碰撞。《狼图腾》是由几十个关于狼的故事一气呵成的。天性桀骜不驯的狼,竟然被陈阵与众不同的“养”了起来,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内心其实挺纠结的,一边是坚持己见反对养小狼的蒙古族人们,一边是坚持留下小狼,相信会有奇迹发生的陈阵。或许我会支持陈阵多一点,毕竟这个想法从未有过,也从未有人实现过。正因如此,所以会成功也不一定呢。而天性崇拜狼的蒙古族人们,则认为狼,这个从战场里拼杀出来的种族,这个高傲残暴的如同地狱里的修罗一样的种族,这个被他(她)们敬仰,被他们当做高贵的图腾的种族,是不允许,不允许他们卑躬屈膝的对人类示好,不允许他们被人类俯视,不允许他们放下自己的傲骨!只因为他们骨子里就烙印上的浑然天成的高傲的尊严!尽管那只是一头刚出生的、懵懂的小狼!蒙古草原上的狼,宁可战死,也不能被人当宠物般圈养!这就是自古以来狼族的规则,同时,也是蒙古人的信仰。

刚出生的小狼,与平常的小狗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渐渐地,时间长了,这种差别便如影随形的一点一滴显现出来了。

陈阵收养小狼,是冒蒙古人之大不韪而做出的决定。虽然最后也获得了蒙古人的同意,但同意却并不代表真正意义上的认可。因此小狼想要存活下来是极其困难的,尤其是小狼越长越大,它体内的狼族本性,它高贵的血统也逐渐被激发。日复一日的狼嗥,让所有人都提心吊胆,却更加激发了小狼体内的野性和狼性,激发了小狼想回归狼族的本性。可这注定是奢望,只依靠陈阵喂食的小狼,早已失去了捕食的本性和逃命的本领。这样的小狼太渺小,也太让陈阵放不下心。

等到小狼长大,这便更加可望而不可及了。疾病之痛和相思之苦,反反复复地侵袭着小狼,终于,陈阵做出了一个让人心痛,却对小狼来说是最好的办法——让小狼像一位狼族战士那样,尊严地死去!看到这一幕,我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此刻竟开始怨恨陈阵,如果当初小狼没有被陈阵收养,或许小狼的生活要比现在幸福的多,那怕战死在草原上呢?我闭上眼,泪水缓缓流下,更多的是对小狼的心疼。或许,还有内疚。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相辅相成,一直持续得很好,可是人类的出现,却打破了这种平衡。最后,蒙古草原的大结局,是满目苍夷。人类本性的丑恶被完全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令人心惊,却又无可奈何。草原曾经的霸主——狼,几乎再也没有出现过。

现在的我们,是否该反思自己究竟干了多少这种破坏自然,令世间生灵涂炭的事?难道,一己私欲,真的如此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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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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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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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狼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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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眼中是执着、冷静、孤傲、威风凛凛的。在森林里,狼群总是会在晚上,对着月亮嚎叫。这并不是仇恨,而是一种对月亮的虔诚。

狼,是月亮的儿子,它们的叫声能使大地颤抖,连老虎、狮子都会避让三分,不敢靠近它们。

但是,我在动物园里见到的狼,却完全不一样。

那天,我去动物园玩。走的时候我们看见了狼。我满怀激动地跑去看狼,只见工作人员正在喂食。

那个工作人员扔起了一块肉,我本以为狼会不理不睬,等肉掉到地上后抢着吃。但没想到一群狼像狗一样,蹲在地上,张这嘴巴,吐着舌头,一脸讨好的样子。就这样让工作人员喂,吃饱了,便走到一边懒洋洋地晒太阳去了,或是去睡觉。

我惊呆了,狼的那份自尊心呢?狼的弱肉强食的规矩呢?去哪儿了?

有一只狼还算比较有野性和野心,时不时地去抢别的狼的食物,但每次都会被工作人员敲一下脑门。不过那只狼竟然也不会反击一下,任凭工作人员敲脑门,顶多也就躲闪一下,像狗被主人训斥一般。

我失望极了,狼那威风凛凛,孤傲的性格跑哪儿去了?只留下了温顺和屈服,看不到一丝斗志昂扬的影子。

还有一只狼像沙皮狗一样趴在地上,晒着太阳,不知是睡觉还是在乞讨,简直像一个垂死的老人。狼是那么的讨厌太阳,现在怎么还晒起了太阳?

那些狼已经丢失了狼的本性,就成了披着狼皮的狗了。任何的动物一定要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中,才能保持它们原本的强大技能。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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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谷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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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的孩子这一章中男孩那日苏和爷爷扎布在辽阔的草原上相依为命,他们有三只牧羊犬巴努盖、丹克、白雪。寒冷冬日的夜晚,饥饿的狼群一又一次偷袭他们的营地,为保护羊群,巴努盖咆哮着,将狼死死地压在身下,撕裂它的喉管……反复激战中,巴努盖被狼挖去了双眼。失去双眼的巴努盖跌跌撞撞地循着狼的气味又一次冲过去,一口咬住一头狼不松口,任由其他狼在自己的身上撕扯蹂躏。在扎布放了一枪后,只剩牧羊犬巴努盖与一头颈骨断裂的狼,瘫躺在雪地上。扎布把巴努盖大块伤口缝好后就睡着了。巴努盖醒了一步一步地挪到毡包门口,卧到毡包东南一个舒缓的雪坡上,就那样冻硬了。那日苏跟着扛着巴努盖的扎布到山顶,扎布把巴努盖放下,离开了……

春天到了,扎布让那日苏去讨要小狗。那日苏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小狗,扎布给它取名巴努盖,和他们带去山顶那条死去的老狗一样的名字。一天夜晚巴努盖拖着勒勒车的木轮咬死了一头没有尾巴巨大的猫——猞猁。有一次,扎布陷进泥沼地,巴努盖一点一点地把扎布拽上来,因为在泥沼地里待了一夜,扎布着了凉,吃的越来越少。有一次,扎布在骑着黄马追赶黄羊时逝世了,他垂身低头地端坐着,仿佛只是睡着了。

塔拉的.家在“我”的隔壁。冬天狼进了村子,三头巨犬跳出院墙保护羊群,有一天,巴努盖与狼撕咬受了无法修复的重伤,死掉了。那日苏把白雪生的两只白色小狗送给了“我”,“两只是为了不让他们孤独,那日苏是这样说的”。某一天,有两个司机要求买那日苏的牧羊犬,他没有同意,其中一个便在撞坏塔那院子的铁门后开走了。那日苏骑上黑马追赶,不料卡车翻了,把黑马肚子里的油化了,肺炸了。那日苏在湖边刷洗黄马,回头看到了上次的那个司机,“那日苏竟然冲着那司机微笑,嘴角轻佻地挑起,像是挑衅般地邀请。”他骑上没有备鞍的黄马,和车赛跑,冲到了断面,因为没有马鞍,马跟着人一起摔了下去,黄马的两条前腿折断了,缩在马腹下的那日苏像是摔晕了。“我”带着那日苏送我的两只狗——阿尔斯楞和查干,去了火车站阿尔斯楞和查干没能上火车,直到火车开动了,他们还在奔跑,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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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威尼派格狼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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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地合上《威尼派格》这本书,可脑子里面还想着这只神奇的、与众不同的狼。它深深地打动了我,刻在我脑子里,永远也试不去。

我知道:西顿这这本书就是让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但我还是被书里面的狼给感动的泪流满面。

话说保罗那个可恶的酒鬼打死了小狼一家,只留了一只小狼。他把这只可怜的小狼抵押给了一家酒馆,成了众人的洋相。人们带着猎狗们打它、捉弄它,有时小狼被狗儿们咬的奄奄一息,读到这儿时我真想跳进书里,抢走保罗的猎枪,杀死那群猎狗。可就是这样狼还是一天天变的强壮起来——宽大的嘴、锋利的牙齿、露着神情的大眼睛、粗壮的脖子、发达的四肢、广阔的胸肌、灵活的身体以及强壮的尾巴,显示出了它天生的凶猛。这时候,已经没有狗敢捉弄它,更没有狗敢去咬它。

就在我以为这是最好结局的时候,这头神奇的狼却还是死在了人类的枪口下,看到这里我不能自已,我恨我不能保护着这只神奇的狼,让我忍不住去思考——我们应该如何去对待大自然,如何去对待哪些离我们越来越远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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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的说明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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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星空,永远悬挂着一颗并不明亮的星星——天星,它是的最爱,当然,这缘于它的主人——狼。狼,凶残的字眼吗?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人类真是大错特错。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最刺心刺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尾巴,构成了狼。狼,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锥子般的目光嗖嗖飞来,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的一下全部站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寒气,杀气,直摄人心。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猾、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悟性,统统等于零。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令人心寒。它是会团结的,更是孤独的。再有,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就算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而去,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宗旨。

狼,是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三十六计,计计使得比人棒。当然,除了美人计。狼是最有智慧的,它们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袭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

狼,望月长啸,载着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目光出击,携手便无往不利,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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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转身,一辈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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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转身,或许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你我不再相见。

昨天突然接到小时候的一个伙伴电话,那个小时候天真活泼浪漫的女孩子,在前几天去世了。我听了之后,猛然一惊,为何?

“不堪工作的压力,自杀了!”

“工作的压力?怎么可能?”

“唉,在公司做财务室时,少做了一笔,上百万啊!整天害怕、担心,不堪压力就自杀了!”

电话挂断后,我惊愕了好一会,呆呆的站在窗前,看着不远处路上来去匆匆的车辆,人生不也是如此来去匆匆,长也不过百年。连孔子也会感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其实就是两场盛宴间的距离,欢喜相迎,悲伤而送。很多时候,我们一转身间,就是一辈子的光阴。那些曾经说过的“生死不相离”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在这一个转身间遗忘;那些曾经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的”,真的会在一转身之间,再也不会往来了。

时光如同沙漏,细细地流淌着,坐在书桌前,有几束阳光照射在手里,轻轻地想伸手握住,就这样看着阳光,静静地洒在手里,自以为抓住了时光,心里不仅有丝丝暗喜。时光一点一滴的从手中划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全部消失。恍然间懂得,时光如沙,任你如何挽留,都会毫不留下,你攥得越紧,流的越快。

一转身,一辈子!你来时,花初开;你转身,花已落。那个在你耳边千叮咛万嘱咐的母亲昨天还是满头黑丝,面如桃花;一转身,已经却是满头的银发,皱纹布满了脸。那个昨天还能让你骑在肩上奔跑自如的父亲昨天还是虎背熊腰,笑容满面;一转身,已经是弯要成了九十度的驼背,白发苍苍。

一转身,情感就会出现断点;一转身,或许就是一个世纪。昨天还在参加嘻嘻哈哈的红火婚礼,今天却是不胜哀嚎悲伤的素服葬礼。人生无常,没有永恒。

张爱玲说,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有些事一直没有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做了。有些话埋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了,却说不出口。有些爱一直没有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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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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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来自北美洲的野,我天性残暴,在人类眼里是可怕,凶残的象征,我是只浑身白色,,有点黑点,脸上,身上都有着被猎人打伤的.伤痕,尾巴上被猎人有火烧了半截。

一次,我连续两天没吃东西,准备去找羊吃,可是牧羊人又放我的天敌——牧羊犬来咬我,我当时认为我是世上最倒霉的狼,我开始怨天忧狼,我开始埋怨我的母亲,我开始讨厌这个世界,为什么我是狼,为什么我不能作上等的人,我为什么偏要来这个世界,我越想越烦,还相寻死,可是,一件事让我打断了这天真、无知的想法……

那天,我终于自己寻找食物,母亲带着我在深山中猎食,可是一猎人发现了我的妈妈,一枪打死了妈妈,我马上多了起来,猎人把母亲带回了家,我跟了上去,来到猎人家,看到猎人可怕的行为……

他将我母亲的皮拔了下来,便把皮拿去泡在水中,割开母亲的肚皮,把内脏拿了出来……我看不下去了,一下子跳上窗,一口咬死猎人。我心痛不已,我才知道我自前的想法多么可笑。

从那以后,我没有亲人,没有了当初的温暖,一日三餐吃不饱,冬天,自个儿在雪堆中孤单行走。

想到这,我不禁流下泪来,我才知道我活着是多么的幸福,我更不应该去寻死。

“呜——,呜——”我悲伤得叫着,这一切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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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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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那仿佛是春天哪。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的是那无边的寒冷,然而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没有漫漫的白雪、飕飕的冷风,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的天伦之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

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相信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被感染。“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平淡的小事,是一种非常平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很多文人都写不出这种感人的意境。“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这句话是全文最打动我的地方:即使自己的妻子已死了四年,但他的希望并未消失。

“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我想这就是他最真切的感受吧。朴素洁净的文字,暖人心灵的细节,略带写忧伤的情怀——这篇短短的散文凭借着这些细节让读者感动让心间充盈真情的暖流。朱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我很喜欢轻声细读他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品味那些辛酸往事。一切的底蕴只是淡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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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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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林清玄先生写的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清欢》,甚是有感:

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

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

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首词是苏轼与朋友去郊外游玩,喝着雪沫乳花的小酒,吃着竹笋、蓼菜、茼蒿等等,然后赞叹着:“人间有味是清欢。”

有人读诗词不解其意:“这有何好?无非是吃吃野菜、喝喝酒嘛。”说此话之人,必定是没有体会过“清欢”之人。

清欢,到底是何物呢?!解释起来很难,清欢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清淡的欢愉,但体会起来,确实很难呢!

活在当下,体会清欢难,寻清欢则更难。

当你从一把茼蒿、一盘新笋中品出胜过山珍海味的滋味来;当你从路边一块石头中看出比钻石更珍贵的品质来;当你在林中漫步感到了聆听鸟鸣比提着鸟笼向人展示更令人愉悦来;当你从一壶乌龙茶中体会到比喧闹的晚宴更清净的感觉来……这些都是清欢。

可惜,这样的时候实在是少极了,更多的是人世间的混沌、杂乱。

在一天的劳动后,我们想安静的散个步,可路边的烟尘滚滚,到处是“嘀嘀”的喇叭声,闪光灯刺到你睁不开眼,哎,只能回家。

那就去山上,去海边吧!那里远离城市。

爸爸年轻时去过崂山,爬到山顶,四处无人,如此近之望云,到了云雾缭绕的仙人修炼之地,自然是兴奋不已。下边是海,海边是白色的,远些为清,再远些是幽深的紫,最后是蔚蓝,一海四色,默默惊艳。

现在去了,只有伤心,身边围满推销的人。“照相、照相,15元5张,现拍现取!”一排排小贩,向你出售手链、玩具……哎,只好走开 。

人间时事无常,能在世间找到清欢,能品出“人间有味”的人物,必是第一流人物!

在《林清玄的散文集》中我把头脑放进了智慧之水里,体会过黄玫瑰的心、野狗的心、探寻“肤”的感受、白莲花的浑然天成,还有幸福的滋味……

煌煌104千言,阅历、智慧、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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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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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修以为善者,常好雅作时兴,亦以为众人之悦也,虽无常知,仍自乐也。自独好于夜路,虽无人与共,仍有星色之衬也,携独月,揽众星,亦群之乐也。自好独意于外,望而不为景之景,或落叶,或风动,或草盛,或行人,或圆日当月,或星暖只云,亦有发呆之时,断残折景亦有赏心动情之念。又自常叹,又自悲苦,愿寻一知音,可得无三人。但仍一人往来,无知心之友,无共事之人。又自常作孤寂之文,悲凉之章,叹独咏,诵独卷,亦自己悲凉,又何人能叹?

自有自意之时,自乐之刻,好似童真未泯,孤游自娱,天地之景使为玩物。非我不厚之也,乃我不忍之也,但不可不如此,令之只如此。虽是也,仍有闲心未果,又常作散文杂章以记童闲,亦最乐时未比童真也。虽无一人能共,可有万物之全;虽无暇事可观,可有自乐而叹。一切皆景,一切为情,情景相依,天人合一。又有几人能知,亦自知也。

愿不为此也,但常有所想。想之而获意乱,不忍之。孤自行之往来,叹世间人事,作世间之物,咏世间之情,一人亦有乐,何必苦求同?已足以,虽常不相见,但也有常想念。以知者而念者,一生足矣,何求多者?贪心未果,修而不足,亦自乐而修之,何况有之为伴,乃仅一人,一生亦自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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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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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风和日丽、晴空万里,阿姨决定带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去温州看《喜羊羊与灰太之牛气冲天》电影,一路上我们很兴奋,感觉太爽了!来到电影院,我们买了电影票和爆米花就匆匆忙忙地入场了。

一会儿,电影就开始放映了,主要的情节是这样的:

很久以前,狼的祖先武大狼率领着三千万大军进攻羊村。经过双方你死我活的激战,最后武大狼死了,羊村赢了。

过了许多年,武大狼的第四十八代子孙灰太狼又来到青青草原进行复仇,又一场残酷、血腥的战争开始了。

生活在羊村的喜羊羊、沸羊羊等等在村长的率领下做好了顽强抵抗的准备。“蜗牛兄弟,你怎么流血了,血还是白的?”喜羊羊问。“啊?”村长说,“怎么可能,这现象可像三百年前的大瘟疫啊!”

这时,灰太狼正在悄悄潜入羊村,忽然一道光芒在眼前一闪而过,他连忙追上去,可是不知怎么的就不见了。原来村长为了救蜗牛,想进入蜗牛体内,可是喜羊羊它们已经进去了,这时灰太狼突然出现,所以就赶忙也把村长吸入蜗牛体内了。进入蜗牛体内之后,喜羊羊它们遇见了“黑牛”、“白牛”、“黄牛”,发现“黄牛”是蜗牛体内的细菌,准备消灭“黄牛”。由于“黄牛”军队太强大了,喜羊羊它们寡不敌众,最后和“黑牛”、“白牛”齐心协力打败了“黄牛”。

看完电影,在回家的路上,阿姨问我们:“电影中哪儿最感人?”我抢着说:“是喜羊羊为了救他人,先人后己,自己却被困在被能量水淹没一半的能量控制场里。”胡倾成接过话茬说:“我记住一句最感人的话,那就是:宽恕你的敌人也是一种勇敢的表现。”“你们说得都不错!”阿姨笑着点点头。

同学们,读了我的文章,你是不是有点心动了,你是不是也想亲自去看一看这部电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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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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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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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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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把刚买来的《朱自清散文集》大致看了一遍。有许多文章都是一知半解,但读来读去才发现,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篇早已学过的《背影》。

一次普普通通的送行,让儿子改变了对父亲两个字的认识,更表现出那份伟大的父爱。

文中“我”虽然已经不小,也不是第一次出远门了,但并不放心的父亲还是执意要为我送行。到了车站,安排好了一切,还要嘱咐再三。父亲的一举一动让我不能理解,“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但接下来的一幕让“我”明白了父亲的伟大,让我感受到了深深的自责。这也就是文章中最令人感动和难忘的一幕,“登月台,买橘子”,父亲“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接着“他用双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是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的流下来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一个个简单的动作轻易的就能做到。但对于身材肥胖,腿脚蹒跚的“父亲”来说,这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但他还是做到了,是对孩子的那份爱便成了他源源不绝的动力。

这一幕,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这一幕,也同样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读者。

联系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父母有何常不是如此。即使儿女已从昔日的一棵小草长成了一颗苍天大树,但在他们的心目中,儿女永远是一棵长不大的小草,永远需要照顾。但无知的我们总是不能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总是嫌他们唠叨。殊不知,那一局局的唠叨是有点点滴滴的关爱凝聚而成的啊!

其实,在我们生活之中的“背影”还有许多,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地去发现。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地去感受,你会发现。其实,生活中的每一个点滴,每一次感动都能会集成一张张美丽的“背影”。

让我们用心去发掘那一张张“背影”用感恩的心去铭记他们,去报答他们!

所以,感恩的心,从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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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描写月亮的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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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圆是画月缺是诗

不知过去了多少个光阴与朝夕之后,中秋佳节再次来临。徜徉在奥森的龙形水系旁,看着眼前的人间繁华,心中不尽感慨万分,抬手望月,想起曾听过的一句话:月圆是画,月缺是诗。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在五光十色的世界里,我们都为自己而忙碌追求极致与美好,可能是一生奋斗的目标。月,圆了,家人团聚一堂,共庆佳节。仕途顺利了,平步青云的节节高升,这些在我们看来是十分向往与憧憬的画面与场景。宛如巧夺天工的匠人所打磨出的石雕,与技艺精湛的艺术家们所做的画卷般美好,令人陶醉其中。

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事,都由我们自己掌握。皓月当空,也未见得是一轮白玉盘,在这个世上,世事万物都有正负两极,美好的一面,总会就我们所渴望的,但“月缺”,也不一定是我们所想象中那样令人厌弃。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宋代词人苏轼的这一句词,道出千百年亘古不变的一条真理。

其实转念一想,“月缺是诗”,也是美好的。千百年以来,因为分离或缺憾,才诞生出了诸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等流传千古的文学佳话。

“月缺是诗”,不尽是世态炎凉后感情凝聚而成的诗句话语,还是一种淡泊的心境。

“花开花落两由之。”曾听过一句话:圣者,常人肯安心者矣。在生活中,安心,无非是给忙碌后的自己留下一点空白。在简单而又不失唯美的空白中,是“人生天地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的”静叹。又或是“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耕耘”的闲情,还是瓦尔登湖畔的守候与乞力马扎罗的遥望。

诗人,不一定要留下七绝或五律。如果在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中诗意般的栖居,谁又能说你不是诗人呢?

有些时候,生命需要蛰居于隐藏。在其之中,是蓄势与准备,为了未来,群星闪耀的未来。

平静的天,柔和的月光下,我悄悄的行走在水旁栈道,在喧嚣的都市中,流出自己的空白与诗意。

俯首是秋,仰首是春,月圆是画,月缺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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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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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我有办法了!”随后,对着旁人大叫:“大家好啊!我们是羊羊特工对!你们能帮我们打败灰太吗?”大家纷涌而至,把灰太狼打的落花流水,那场面,惨不忍睹!

喜羊羊他们乘乱跑出了人群,暖洋洋说:“我们这样太显眼了,总得想个办法啊!”

“是啊!得想个办法……”懒羊羊说完,又睡着了。

“呵呵,不如我们去服装店打扮一番吧!”美羊羊说。

大家纷纷进入了服装店,打扮的像一些小孩,谁也认不出来了。

“不光是乔装打扮,我们还得有这个时代的钱币!”喜羊羊说。于是,它用机器指点,卖了一些羊村里带来的东西,得到了一些钱。

它们乘坐汽车,来到了美丽的草原。

“哇!好多美味的青草呀!”懒羊羊的口水流了3000尺,跑到了草原上,大吃特吃起了青草。

“大家发动吧,吃饱后,收集足够的粮食,带着在路上慢慢吃。”喜羊羊说。

喜羊羊的办法妙极了,羊羊们也找到了足够的食物。那么,接下来,它们又会遇到什么惊险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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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后一匹狼续写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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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碗心汤,雪儿心如刀绞,泪如雨下。她挣扎着跳下床,小心地拿起狼皮,披在自己的身上,摇摇晃晃地走出家门。

也不知走了多久,雪儿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荒凉的山谷:黑草丛生,枯树成片,有几只乌鸦在树梢哀嚎。雪儿一个激灵,向后退了一步。只听“咔”的一声,她似乎踩到了什么。她回头一看,天啊!是头盖骨。雪儿想跑,但她的脚似乎被藤蔓给缠住了,怎么也拔不出来。那藤蔓顺着她的身体慢慢地向上爬,缠住她的腿,她的手,她的脖子……

“小哥哥-——救——”雪儿的双手在空中抓着什么,嘴张的大大的,身子却软绵绵地倒下了。

朦胧中,一道光把狼皮从她身上扯下来。狼皮飞了起来,慢慢地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孩。啊!这是她的小哥哥。小哥哥没有死!迷迷糊糊中,雪儿看见小哥哥轻轻地把藤蔓拉开,抱起她,慢慢地往前走……雪儿紧紧地抓着小哥哥的胳膊,生怕小哥哥离开。

当老爹找到雪儿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黄昏。就在打死狼的那个山洼里,他的雪儿静静地躺在狼皮上,手紧紧地抓着狼皮的一角,嘴角挂着微笑。

老爹老泪纵横,这一刻他才明白,自己杀死的是狼,而伤害的是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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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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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他善于把自己等真情实感,用平易的叙述表达出来,他的笔致简约,亲切,让人读来有一种娓娓动人的风采。他的作品风格很朴素却又缜密;清携沉郁,以语言洗练文笔秀丽著称。

我很喜欢看一些诗集或是散文集,因为这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值得认真读它的人细细品位,它的味道,它的感情,它的色彩,都是妙不可言的,都是美丽高贵的。我记得我第一次看完《朱自清散文集》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放回书架,而是又一次的打开了它。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在清华大学教书时写的一篇文章,是一篇抒情散文。他在这篇文章里的文字、语言的运用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对荷塘的月色的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读起来更是有一番韵味,闭了眼,仿佛这情这景就浮现在你眼前了。

不知为何,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不论是在描写什么,叙事也好,抒情也好,写人也好,写景也好……都有一种清风拂过脸颊的感觉。不见华美辞藻,也没有造作娇揉。而单单只用了明净简单的语言,细腻的笔触,也许是一段优美至极的语言,也许只是短短几句话,却能将要所描绘述说的事情朴素而又生动形象的语言表现在读者的眼前,让人身临其境,不论是梅雨潭的景色,还是清华园的月色,都在他的笔下刻画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读他的散文的原因之一吧,朱自清的文章总是一篇有一篇的韵味,使读者总有继续阅读下去的欲望,即使你看完了这篇文章,也总有想要从头再一次的细细品位一番的念头。

这本书从最初开始的清丽婉转,到中间的质朴永,再到最后结束的深邃,没有一处不显示着他风格的独特,也没有一处不表现着他别样的人格魅力和对于人生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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