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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品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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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欣赏:不想,就不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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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学的时候,我把老师当堂提问的造句作业,当成现在孩子的趣味脑筋急转弯来做,第一时间抢先造出精彩的句子。常常能得到老师的夸奖,同学的羡慕赞赏,快乐的心情如同打翻了的蜜罐,甜滋滋的。

最近,我发现,这一段时间,我没少用“不想......就不......”来造句。年龄大的女同事,面临职称考试,抱怨说:“年龄大了,刚看过的知识内容,就忘了,记不住啊!我真不想考了。”那语气,仿佛有人掂着棍棒在后面追赶。其实,她说的那个所谓的职称,也就是装装虚荣的门面,比别人多一个本本。只是她不知道删繁就简地硬撑着要画蛇添足,苦逼自己。我立即帮她抽刀断定:“不想考,就不考了。”她高兴地一脸轻松,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也许原本人家就已决定好了的,只是差烧这一把火了吧!还有一年轻女同事,喜欢文字,经常写些散文,也试图给报社投稿,她见到我就叹息:“石沉大海啊!”我说:“要多投稿,不沉几次,就浮不出水面。”她说:“不想写了。”这不是她的真心话,她那么地执着热情。在医院里,她是我唯一的同道,我怎能甘心她沉沦泥陷。于是就说:“不想写了,就不写了。放一放,再写,好酒需要久酿。”她颔首赞同,绷紧的意志力得到了暂时的缓解,也许,要不了多久,就会轻装上阵,我就又重新获得了一个文笔“战友”。

人们在追求成功的时候,都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武装成了圣斗士的模样。在一路狂奔的情况下,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有血有肉有骨架有灵魂的人,跑着跑着,把灵魂甩远了,只剩了一副空架子,累得大喘气地低着头,站在半道上,自怨自艾。所以,当你感觉累的时候,一定要检查检查自己背负的行囊,是否多了个没用的石头;当你感觉疲惫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停下来,歇一歇,等把这口气喘上来后,再高兴地继续呼吸新鲜的空气,在通往成功的路上,为自己加入更好的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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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老狼和鸡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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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到了,很多动物都冬眠了,没有冬眠的那些也窝在家里,极少出门。已经饿了好几天了。这不现在他正饿得哇哇大叫。

实在是饿得不行了,老狼打算出门碰碰运气,他边走边盘算着有哪些动物在附近。突然,他看见有一只从他眼前一闪而过,他一下子飞奔了起来。那只鸡没料到大冬天的还有狼出没,吓得连滚带爬的往前逃,两只翅膀快速地扇动着,恨不得让自己飞起来。鸡跑得越来越快,老狼呢,因为饿得慌,跑得越来越慢了。忽然,那只鸡看见了一个农夫在田野上堆土堆,便一个刹车绕到了土堆后面。老狼饿得头昏眼花,跑得气喘吁吁,一时不留神就“轰”的一声撞在了土堆上。农夫见了,一耙打死了老狼。

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任何时候不能掉以轻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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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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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种爱,但最最伟大和无私的是母爱!每位妈妈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奉献一切!

在我眼里,我妈妈就是最爱我的人,

也是我最爱的人。大部份时间,她对我都很宠爱。当然,有时也会“恨铁不成钢”,在我不听话的时候批评我,甚至打骂我。每当这时,我都会觉得妈妈不够爱我。但在反省之后,总能更深刻体会到什么叫“爱之深,母责之切“!

从我上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都是妈妈管我的学习。刚开始,为了让我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她不管上班多累,都会抽时间陪我做作业;为了让我提高口算能力,她给我收集很多题,每天和我比赛,让我在短时间内得到很大的进;为了让我学习奥数,她和我一起研究题目。

除了学习上的陪伴,妈妈也是我最好的玩伴。她会陪我一起做游戏,一起运动,每个暑假都会带我出去旅游。我们看过大海,爬过高山,观看过各种动物,也到过很多游乐场,总是让我的生活更多姿多彩!

妈妈还会用讲故事的方式让我明白一些道理,我记忆最深的是了个母爱的故事。一对很穷的母子,母亲年迈并生病了。儿子养不母亲,就想把她背上高山丢了。一天,他对妈妈说,要背她上山去看看,在途中休息时,他发现母亲一路上撒黄豆,于是非常生气,但当他知道原因后又非常的内疚!原来母亲一直都知道他的想法,而撒黄豆是为了让儿子一个人下山时不会迷路!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母爱啊!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想到的都是自己的孩子!

妈妈也会陪我一起看书《王梦》就是其中一本,书中,狼妈妈也是对孩子充满了爱,为了孩子牺牲很多,最后还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母爱是伟大的,我也要以更多的爱回报我最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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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翡翠森林——狼与羊》观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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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咩和野卡滋因有缘而成为了一对好朋友,因为卡滋是狼,所以一见到羊咩就想吃了它。这件事让两个族群发现了,便想用此机会问清对方的秘密。可它们都没忍心这么问,就决定逃跑。它们被狼群紧追不放,有几次还差一点丧了命。它们逃到了雪山,经历了种种困难后,终于来到了翡翠森林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被狼与羊的友情而深深打动了。

对于狼来说,它的本性就是凶狠、残酷,狼都要吃动物,要吃羊,可卡滋却没有吃了羊咩。它饥饿的时候要忍住不吃羊咩,这违背了狼的本性。当狼群知道它们是朋友,用驱逐杀死卡滋的办法让它骗羊咩,可它没那么做,它选择了友情。

对于羊来说,它克服了对于狼的恐惧,非常信任卡滋,背叛了羊群,本想骗了卡滋,可它也没忍心这么做。虽然不这么做,整个羊群都可能死亡,但它还是选择了友情。

这部电影让我懂得:我们要学会选择,忠于自己的选择,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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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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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反派主人公。是一只被公认的大坏蛋……观众总是把光环给了喜羊羊,把冷言冷语给了灰太狼,可是在我的眼里,那可就不一样了,我常常为灰太狼叫冤,我甚至觉的,灰太狼机智、勇敢﹑也算是个大英雄。

众所周知,狼抓羊,是为了填饱肚子,狼是食肉动物,要是让灰太狼不对肥美温顺的不感兴趣,那岂不违反了自然规律,还叫什么弱肉强食?况且,他饿了没事,他还有老婆,孩子。他咋能让自己的老婆孩子挨饿,他是个好丈夫,好爸爸,所以他抓羊,是合情合理的。况且假如没有了灰太狼,小羊们的体重会迅速的.增加,也会失去警觉性,从而变的好吃懒做……

发明大王灰太狼,他为了一家能过上好日子,千方百计的想攻破羊村的围栏,一次又一次的苦心研发出威力强大的武器,这种刻苦钻研一心向上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每当他抓到羊后他总会想到和家人共同分享,从不自私自利,这样认真负责为家人奉献自己的劳动成果多么值得表扬!为了家人的温饱,他没日没夜的研发试验,孤军赴战的勇气多么值得敬佩!

每次在他屡战屡败时,红太狼不是打就是骂,但是他从不还手,他敢作敢当,毫无怨言的接受着家人精神打击,他反而屡败屡战,越战越猛,这种坚持不懈不轻易服输的精神是多么可贵,他从没有向困难低头,任劳任怨把男子汉的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每次我都看得叹为观止,为红太狼对灰太狼的打击打抱不平……

也许像我这样支持灰太狼的还大有人在,就像《要嫁就嫁灰太狼》这首歌曲的歌词﹕(要嫁就嫁灰太狼,这样的男人是榜样)一样,那就是专门写灰太狼好的是优秀的。从《喜羊羊与灰太狼》里我觉得,所有的事物都有正反两面,我们不能只看正面,不看反面,我们要正反一起看才能看请事物的真像……由此可见灰太狼并不坏,至少我认为灰太狼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去学习。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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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国女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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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一种冷酷,无情,凶残的动物。可自从我看了沈石溪作家写的《狼国女王》后,它已引人心弦的女王传奇,雄浑博大的母爱史诗,彻底改变了我对浪的看法。

小说讲述了: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天,肆虐的暴风雪连续下了四天四夜,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帕雅丁狼群因为饥饿,不得不“虎口夺食”,可没有成功,反之却让帕雅丁狼群失去了狼王。狼王一死,争抢狼王宝座的大战已拉开了帷幕,为了不让帕雅丁狼群灭亡,老母狼“朵朵菊”帮助雌狼“紫葡萄”登上王位,之后,“紫葡萄”带领狼群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的磨练。

“紫葡萄”在还未登上王位之前,曾宁可自己被撕碎咬死,也要守护狼王“盔盔”的遗体,不让其他狼来啃食它的遗体,我从心底暗暗的敬佩“紫葡萄”的忠贞与勇气,再从它不顾危险从高高的悬崖上跳下去猎杀幼鹿,使帕雅丁狼群绝境逢生的举动,更是深刻的映在了我的脑海中。

虽然,它当上了狼王,但它的臣民并不是十分敬重和信赖它,可它还是一次次用生命当赌注,在寒冷的冬天为狼群获取食物,在老公狼“黑三”陷入泥潭时,用尾巴救它上岸,而不惜尾巴被咬伤,在与宛莫沙狼群的战斗中毫不退缩,并在面临如何处置宛莫沙狼群的“红耳圈”和它的四个小狼时,用仁慈与宽容和爱的心灵,放走了它们,使帕雅丁狼群和宛莫沙狼群这两个不共戴天的狼群变成了两个友好共处的狼群。

直到最后,“紫葡萄”在与断牙血瘤虎战斗时,它的臣民们伤的伤,死的死,就快当它绝望时,宛莫沙狼群伸出援助之“爪”,帮助帕雅丁狼群共同战胜断牙血瘤虎,经过一夜,终于获得了胜利,最终,两群狼合并为一个大狼群。并还是由“紫葡萄”担任狼王。群狼长嗥,向山川大地,日月星空,宇宙苍穹庄严地宣告:新狼群诞生了!新狼王产生了!新的一章开始了!

“紫葡萄”为了自己的臣民,做出了伟大的举动,它还具有很强的责任感,惊人的毅力,并富有同情心与爱心,在关键时候,永不退缩,勇敢的面对困难,这些恐怕是连我们有些人类都没有具有的,从这本书中我更体会到了许多的爱,有母子之爱,亲情之爱,臣民之爱,这些爱都是令人所深深的感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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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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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说道:“灰太使用了一种可怕的武器,羊羊幸勉度过。”因为灰太狼经常来骚扰羊村,所以村长发明了一种全天候监控器,它可以随意监控灰太狼,尽在眼前。

“好啊,那快带我们去吧”沸羊羊喊道。村长就把他们带到了河边,命令他们用眼睛看着对面。“然后呢?”“然后……没了”美羊羊无精打采的说:“这就是村长说的全天候监视器吗?等于站岗啊。”“村长也是为了大家好啊。要不我们把桥剪断灰太狼就过不来了。”“是吗?”突然一个黑影,扑了过来,是灰太狼!!幸亏喜羊羊机灵用铁棍把灰太狼“彭”的一声打回了狼堡。灰太狼破墙而过。红太狼就说:“羊呢?”“老婆,我差一点点就成功了,都是那一只喜羊羊害的。不过我带回来了一样好东西。”“什么,水果。你这只蠢狼,想要它来打发我,找死!”

红太狼来一个咔叉锅法,把灰太狼狠狠的k了一顿。“早知道那时我不嫁给你这破贵族,嫁给小白狼多好啊!”这时,灰太狼翻开他的太太太太……爷爷的记载。森林里有一种控制别人思维的果子,别人吃了以后就会听从你的指挥,都自己无效。不过想要这样的效果,先在果子里面出入记载着自己信息的芯片,再样别人吃下它,你想要他干吗都行。可有个缺点,就是不能让芯片吐出来。

看完后就高兴地说:“老婆快来看啊!要是我们把这种水果要来就好了。”“怎么了。”她看了一下书上说的。就说:“是这个吗?”红太狼拿出灰太狼拿回来的果子,灰太狼看了一下,是呀!我们可以用它来抓羊啊!哈哈哈!”说完灰太狼夫妇向羊村露出邪恶的微笑。于是,他就作了一个计划第二天实行。第二天来了,灰太狼就扮成一个卖梨的大嫂来到铁门外,对看门的沸羊羊说:“小朋友,看了那么久的门是不是很渴呢,那就买一个梨吧。”沸羊羊为了检查梨子是否安全就说:“那你先吃一个看看。”

灰太狼就吃了一个,见没事。因为前面我们说过控制果对自己没用。沸羊羊见了就赶紧买了一个……不久后控制果从沸羊羊的手上掉了下来,看来控制果生效了。灰太狼高兴极了赶紧命令沸羊羊去把小羊们全抓回来。不久,沸羊羊在羊村里到处破坏。使得许多的小羊无家可归,最终所有小羊都被抓了。一会儿,一大堆小羊都堆在灰太狼的面前(包括喜羊羊)。灰太狼就把他们全都打包回家了。回到了狼堡,灰太狼来到大厅。大喊:“老婆我回来了!我还带回来了小羊!”“是吗太好了,可是我视力下降,连走路都困难了。你赶快煮一只小羊给我养身子~”听了这话,灰太狼就挑了最可恶的喜羊羊和最肥的懒羊羊准备下锅。这时,懒羊羊边哭边说:“喜羊羊快想想办法,我可不想被吃掉。”“好吧让我想想!有了。”

喜羊羊就决定用肥臭草让沸羊羊吐出芯片。“啊!”从这声惨叫中你肯定感觉到肥臭草很臭了吧。沸羊羊臭得吐出了芯片。暖羊羊趁机把笼子打开和别的小羊逃跑了。过了许久,红太狼不耐烦了,下来说:这只蠢狼,怎么还不得。”红太狼一看到眼前的情景立即热血沸腾。原来,小羊都跑了。而灰太狼还倒在地上。就这样灰太狼被红太狼用平底锅打飞了。

“我一定会回来的!可恶的喜羊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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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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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7年,我,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去攻打东北方的大患乌桓。经过激烈的战斗,我军终于凯旋归来。今天,我的大军路过碣石山,我决定带几个随从前去欣赏美景。

我们登上碣石山,上面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一颗颗大树矗立在云雾间,像一个个巨人观望远方的边际。百花丛中,蝴蝶在花丛里飞舞,蜜蜂在花丛中嬉戏,一片生机勃勃。我吩咐随从拿来洒,准备一边欣赏一边喝酒。我眺望远方,只见沧海辽阔无比,一阵清风拂过背面,水面立刻泛起了一道道波纹。浪涛打击礁石,轰然作响;岛屿挺立中央,斗志昂扬。这是多么壮观的景象!想想以前,秦始皇、汉武帝都曾来过这里,居高临下,如今,我曹操也站在这里,想到中原地区已被平定,北伐乌桓也已取得胜利,我此时此刻万分激动!啊,这沧海宽阔无比,太阳、月亮都从这里升起,星星,亮光都从这里诞生!而现在,我也希望各路豪杰,英雄都来投奔我,住我一臂之力,好让我统一全国,实现梦想。

我心情越来越激动,边带着酒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观沧海》一诗: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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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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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冰心散文》这本书,我发现,读冰心奶奶的散文可以吸取智慧、陶冶情操、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冰心奶奶写的那优美的语句时而让我忧伤;时而让我欢乐。每当那起此书时,我都好似在语句的仙境中遨游一般,这时我被那密密麻麻富有生机的文字所陶醉……

《冰心散文》中有许多有趣或动人的故事,比如:,《小桔灯》、《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三寄小读者》、《我的故乡》、《我的童年》、《梦》、《笑》、《霞》……《冰心散文》这本书有很多看似不同其实相同的故事,冰心奶奶用一、二、三种不同人称,来写她身边的事情。

“寄小读者”的三篇散文中她写给小朋友的信中以日记的口吻寄来了的信。

能让我们增长知识的书怎能不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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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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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过:“母爱就像一个太阳,只有一个,无论我们身在何处,无论我们做了什么,都会发光照亮我们!”而我看来,母爱正如清澈的水一般,总是那么清澈见底,没有任何隐瞒,目的只有一个:为了儿女!——序言

书,人类智慧与真情的结晶。它记载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讲述着人类文明进步的精神。

惬意的中午,阳光斜射进狭窄的小屋。透过斑斑点点的杂乱树叶缝隙,我懒洋洋地抬起了头,腿上依然斜放着一本书,思绪早已随着书中的故事浮想联翩。

书的封面上赫然写着《王梦》。在我的心中,狼是一种贪婪的动物,是罪恶的象征。所以,我带着一种不认真的态度来看这本书。

当我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可能从一开始就错了,从一开始认为狼是罪恶象征的那一刻,我就错了。在这本书中,我分明看到的是狼内心的点点波动,与人都是那么相似,在心头肉一个个死去时,紫岚也是绝望,不抱有什么希望了。它认为自己完不成公狼黑桑的遗愿了。正是如此,紫岚到死也没有看到有着黑桑血脉的公狼,登上狼王的宝座,可以说紫岚是死不瞑目的了。但紫岚的死,似乎又有另一番值得我们敬佩的地方,那是一种爱,是母性的爱,为了儿孙的成长,而放弃了自己的性命,在紫岚身上,我想我看到的更是那种至死不渝的爱啊!

正是这份爱,让紫岚不再害怕死亡,使它勇敢的与老雕搏斗;正是这份爱,让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从而比起同龄的母狼来,衰老的早;正是这份爱,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

同时,狼的生命中还有着叫做勇敢、顽强的东西。什么是勇敢?勇敢是紫岚那日夜不停的疯狂寻找食物;是那为了让媚媚不再与草狼吊吊相遇与吊吊作斗争;勇敢是紫岚在大白狗面前产下五只小狼崽……那,什么是顽强?顽强是紫岚在生命垂危的那一刻都要与敌人同归于尽,是同老雕一齐从高空中坠落时,那双被惊吓却依然坚定的眼;是为了黑桑的遗愿一直在拼搏。这时,我想我看到的更是那狼身上独有的特点:勇敢与顽强。狼身上的勇敢与顽强,不同于其他猛兽,狼身上的是发自内心为了心中一丝丝的爱,从而表现出的。不是刻意的,不是故作姿态而是从内心深处,急于表现出的。

当我看到紫岚刚生下的狼崽,在风雨中被紫岚拼劲性命护送回山洞,却仍有一只被大风大雨杀死时,紫岚的内心波动,以及当紫岚到柏树下找到那只狼崽,看到它正以寻找母亲的怀抱的姿势死去时,紫岚的心灵已经破碎,看着紫岚的喃喃自语道:宝贝,妈妈来了,求宝贝快点醒来的场景,是多么让人心痛啊!那一句句乞求的话,那支言破碎的都是痛。那是母性的唤发,让它对自己的狼崽产生了歉意。那只小狼,刚生下来,没有拥入过母亲温暖的怀抱,没有吸吮过母亲甜甜的乳汁,就这样离开了母亲。这只小狼甚至没有见过母亲的正面就这样被洪水剥夺了生命,没有感受到春风吹过大地的清凉,就早早离世了!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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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记忆中的梧桐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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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长河中,难忘,难忘那五彩缤纷充满万花筒般的孩提时代,充满着生趣,充满着理想,充满着梦想,充满着希望------

但最难忘,最刻骨铭心,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故乡那充满生命力的高大、挺拔的梧桐树

我很小的时候,就迷上了故乡的那棵古老的梧桐树。那棵梧桐树好高好大,几个人环抱着才能抱得过来。光阴似箭,而我小时有大部分的时间是在那棵梧桐树下度过。

明媚的春天刚刚来临,温柔的阳光普照着,梧桐树撇下春寒料鞘,舒展着翠绿欲滴的枝叶,抖动着腰枝,在微风中摇身矫情地舞蹈着。那全身的活力宣示了它无比的强大。而我不迷恋它的强大,却特喜欢它那象手掌般大的梧桐叶。还可放在头顶上做帽子戴,不至于晒太阳。那时的我就很知足。那个季节,我和湾里的小朋友在梧桐树下拣子、跳绳、踢键子、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听叔叔讲鬼的惊险故事------玩得不亦乐乎。那时我们童真无邪,那时我们和同年的伙伴无话不谈,那时我们思想透亮单纯,那时我们也盼望着快快长大,好让大人说话自己也有插话的权力------然而时至今日,当我们有发言权,我们才恍然大悟,我们什么都懂了,我们却什么都不想说,喜欢沉默,这就是人,小时和长大了就不一样。才慨叹人生糊涂难得,难得糊涂!

常忆,常忆那些个热闹的夏天,那美丽的夜晚在梧桐树下乘凉,母亲亲手为我摇着古老的小蒲扇,一阵阵清凉的风吹进心田,然后听叔叔讲鬼的故事:那鬼青口撩牙,红脸,蓝眼睛,伸着长长的舌头,手爪好长好尖,能从窗口伸进房里抓小孩,我当时那个怕哟,听到猫叫就慌了,连忙扑到母亲怀里,反正不敢一个人睡,也经常做着恶梦------那些个夏天好漫长,也趣味盈然,经常听故事,也喜欢听故事,当时是又怕又爱,听到最后就沉沉的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梦中尽是女鬼优美的故事。

那个夏天,我亲眼见到了豺狼把我家喂的猪吃的只剩下猪头和猪肠子,血淋淋的,母亲哭得伤心的那个劲,肝肠寸断。而我只缥缈的记得那豺狼的眼睛是蓝色的能放光,老远看见人来了就跑了。看见母亲哭得伤心,我也哭了,母亲见我哭,怕吓着我,就抱着我回家了。听说母亲一晚都伤心得没睡。还好那个夏天鬼倒没来抓我,母亲安慰说是因为我很乖。我信了,因为我真的很听话。

很快夏天过去了,那五彩斑斓的梦也不再有了。突然感觉到了秋的凉意,秋天真的来了,梧桐树叶也黄了,一片片的飘落下来,一地的梧桐叶在秋风中旋转着,舞蹈着,诉说着------它们不平常的经历和故事。我在风中追逐着那蝴蝶般的梧桐叶,梧桐籽竟掉了下来,一个个欢蹦乱跳的砸在我的头上。我小心的拾起来,默默的注视着那梧桐籽。肚子饿得呱呱叫------真的好想好想能吃点什么,可我不能说,因为每天都没吃饱,不过母亲也没吃饱,如果我说我饿母亲又会流泪,所以就默不作声。看到梧桐籽竟有一种悸动,什么都没想就塞了一个到嘴里,没想挺甜!于是拼命的将梧桐籽拣起放在衣兜里。偷偷拿回家,然后不敢告诉母亲就偷偷的把队里分的油放了一点在锅里,把梧桐籽倒进锅里炒,只到熟了,再放上一点盐,熟了就吃。哇噻!又香又好吃,吃了居然也没死,心里可乐了。没想母亲知道了,便挨了一顿打,说是毒死了咋办。不过我从此倒希望我家能种上一棵梧桐树,可这个愿望总也没实现。澳,我梦中的梧桐树啊!你再也没有成长过。

寒冷彻骨的冬天终于来了,我们一家也在饥饿中艰难的度着日子。那时我无比的幼稚,竟飞奔着来到梧桐树下发呆,也梦想树下要能掉下好多梧桐籽该有多好,一家人也许能暂时充饥,可那又怎么样呢?嗨!------

冬竟是那么的寒冷,那么的萧瑟,那么的严酷,又那么的不尽人情。那个冬天,冬将那个会讲故事的叔也带走了,叔叔的追悼会就在那梧桐树下举行!更增添了几分凄凉!我突然很想念我那个可敬的叔叔。是啊,当夏天再次来临的时候谁会再来梧桐树下给我们讲那优美动人的女鬼的爱情故事呢------唉!叔叔呀,你就安息吧!或许你走了,你再也不会挨饿了,从此在那另外一个世界里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儿时的梧桐树啊!你可否依然还在,还有我那儿时的伙伴和乡亲们,你们可否还好?我深深的想念着你们,你们可否也如同我思念你们一样思念着我呢?哦,故乡的梧桐树啊------我生命中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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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狼王梦有感400字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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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书了。因为它教会了我什么是坚持!

《狼王梦》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为此她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可她的狼儿一个接着一个死去,她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能让狼孙顺利出生,紫岚与雕同归于尽。

母狼紫岚让我看到了她坚持不懈的品质,尽管她的狼儿一个接一个死去,但她也没有对命运屈服,仍为自己的梦想——让后代当上狼王而努力。

紫岚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过自己的梦想——考上班级前五名。但一直没有实现,当我看了《狼王梦》之后,更加努力地学习,为自己的目标努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前不久,第二单元的语文考试,我不仅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还取得了全班第三的好成绩。我下一个目标就是——取得班级第一名的成绩。

为自己心中的梦想努力,这是《狼王梦》告诉我的道理。不论经历多少的困难,我都会朝着我心中的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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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狼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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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种非常高贵、优秀的动物——

我们智慧,机敏,意志顽强,生存能力极强。我们记忆力十分出色,相隔很久的事情也不会忘记。

我们的嗅觉异常灵敏,不仅能闻到很远的气味而且能分辨气细的细微不同。

我们体态轻盈,身手矫健,窜、腾、跳、跃,无所不能,我们的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我们虽然是食肉动物,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当我们做了妈妈时,不但要让宝宝吃饱喝足,还会把它的毛添得闪闪发亮,有时为了防止外来的侵害,会不辞辛苦的一次次叼着自己的宝宝,把它们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有人伤害了宝宝,我们就会和它决一死战。我们的家族等级分明,王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我们对王决对服从,俯首称臣。

我们在捕获猎物之后,组织严密,各有分工,有的负责追击,有的负责拦截,有的负责左右包抄,我们还会运用诱敌上钩,分片包围,等战略战术,人们称我们是“天才的军事家”。

我们适应环境的能力极强,即使在寒冷的北极,也能看到我们神出鬼没的身影。

我们象征着力量,象征着不屈。我们生来就是用强者的姿态去征服一切的。我们是靠自己的积极进取,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

爱我们吧,我们值得人类尊敬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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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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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向来是我的最爱,而读琦君的散文集,我就像是游倦了姹紫嫣红的花圃,徜徉于红叶满眼的秋山,一游,便难以自拔。

文中的母亲,首先感动了我,有着最巧的一双手,会包各式各样的粽子,会酿春酒,会做桂花卤,会做玉兰酥,普普通通的东西经过她的手,总能变出美味可口的佳肴。她的心灵手巧被邻居们津津乐道。在琦君的心里,她更是世上最善良的人。她用一颗爱心怜悯穷人,尽她所能帮助他人。她还有一颗最宽容的心,即使是曾经拐她钱的叔叔,在看到他一副落魄的模样,她也不计前嫌,慷慨解难。即便是这样一位善良的母亲,也逃脱不了旧时代的枷锁,包办的婚姻,得到的是丈夫半生的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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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与小羊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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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浩宇

有一天,一只小羊在河边喝水,有一只正在找食物,它看到一只小羊在河边喝水,就把身上弄的脏脏的,然后就跳到河里,河水也就变脏了,小羊一见水脏了就不敢喝了,狼忽然跳了上来说:“我在洗澡,干吗要把水弄脏!”小羊可怜地说:“我没有啊?狼狼见小羊不承认就说:“那你为什么要在这里喝水?不知道这条河是本大王我的吗?”小羊说:“我不知道。”狼见小羊那么直执,就说:“我是非常孝敬我父母的,我听它们说你还骂过它们,你记不记得一年有这回事吗?小羊委屈地说:“去年我还没有出生啊,怎么会骂您的父母?”狼这时候恶狠狠地说:“反正不管,来到了本大王的地盘,就得进我的肚子!”

小羊害怕起来,大象看到了这一幕,上来保护小羊,大狼见了就灰溜溜地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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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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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三天没有吃到新鲜的肉了。已经是冬天了。四下白雪茫茫,找不到任何一只较大的猎物,它们已经向暖和的地方迁移或冬眠了。偶尔有几只灰色野兔在雪地里奔跳。它们的动作轻快而敏捷,我抓不住。

我眼前晃动着羊的身影,那些撕咬起来带劲的大羊和香嫩可口的小羊,都是那么诱人。我的口中分泌出贪婪的液体,我的双眼因饥饿而变得墨绿,闪着荧荧的光:要活下去,就必须偷羊。

我来到羊圈旁,来来回回地踱步,在雪地里留下一圈圈细长地脚印:我在寻找适合地高度。终于,我选中了一块羊圈旁地大石,用爪子扒拉掉上面掉积雪,跃上去,企图借石头的高度跳入羊圈内。积雪化成的水在石头上,很滑,我一次又一次摔倒在雪地上。疼痛一次又一次地袭击着我,甚至有一次我重重跌下来,以为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摔碎了,我支撑着站起来,吃几口冰凉的雪水,再接着来。在最后一次我终于擦着被人削得尖尖的篱笆跃进去了,然后狠狠地跌落在地上,动弹不得,因为这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气力。我无力地瘫倒在地上。

这是我第一次冒险偷人类的羊,如果不是饿极了,我决不会这么做,因为同人类作对是很可怕的。我在潜意识里尽量避开心底的那幅画面,我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可我已无暇顾及。一瞬间,我看见了洁白可爱的小羊,健壮有力的公羊和母羊。它们离我如此的近,和那好闻的羊膻味一起。那些羊看见我,像见了魔鬼从天而降,惊诧和错愕从它们本应平静温柔的栗色眼睛里流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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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国女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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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女王》这本书,它讲了一个叫紫葡萄的母狼嫁给了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并生了五只小狼。在日曲卡雪山的冬天找食物很难,狼群面临着饥荒,那五只小狼中有一只小狼饿晕了,狼王盔盔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女倒下,于是便冒险从一只孟加拉虎口中夺取食物,可是失败了,狼王盔盔被孟加拉虎咬死了,而为了阻止狼群里的公狼为了争夺狼王的无尚荣耀而引起的群内战争,从而导致整个狼群崩溃、解散,狼群中的一个年迈的老母狼自动向紫葡萄臣服,紧接着,许多狼也跟着进行仪式,最后有一只公狼因为不同意让紫葡萄当狼王而被逐出狼群,之后,紫葡萄在狼群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带领狼群去攻击野牦牛,可是她的决策失误了,不仅没有吃上牦牛肉,还让大公狼小嚏死于野牦牛蹄下,第二次紫葡萄带领狼群到可怕的北斗沼泽抓捕小野猪,可是大公狼黑三为了帮大家抓捕小野猪落入了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在那之后,当狼群要去吃它们储藏起来的猪肉,大公狼歪歪勃想闯入狼群,结果他没有向新狼王表示臣服就没法进入狼群,在晚上,狼王独自一人出来饮水时,歪歪勃向狼王表示绝对服从,于是它回到了狼群。在第二年春天,帕雅丁狼群意外围住了宿敌宛莫沙狼群的王后和一些小狼,紫葡萄网开一面放走了它们。在那之后不久,紫葡萄的狼王权威收到了挑衅,歪歪勃甘心上演苦肉计重塑了狼王权威。第二年冬天,那只曾经把盔盔咬死的孟加拉虎又来了,紫葡萄带领狼群战斗,眼看着大公狼一个又一个死去,狼群就要被灭掉,宛莫沙狼群出手帮助它们,把孟加拉虎赶跑了,最后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胜任狼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的震惊了,我心目中狼的形象完全被颠覆了,原来狼在人们心中是十恶不赦的,但看完这本书后,让我觉得狼这种动物变得像狗一样,有一种鲜为人知的性格。狼是群居动物,狼群有着极为严格的等级制度,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狼王,狼追捕猎物都是靠集体的力量。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锁定猎物,实施跟踪,观察,找准时机,迅速发动进攻,狼群都密切分工合作:身强力壮的大公狼自然是进攻的主力,几只狼合作,轮流追赶,直到拖垮猎物,最后狼群蜂拥而上,分食食物。

我觉得它们的狼心并不坏,遇到危险都会奋不顾身地去救同伴,而且它们遇到困难不退缩,会勇敢地面对,所以我们以后遇到危险和困难也不能退缩,要像它们一样勇敢地去面对。

一般所有群体都是以雄性为王的,而本书中的狼王是雌性的,狼王紫葡萄从有狼不服她到两个狼群合起来,她都是狼王。这里就不难说明雌性不但有雄性的勇敢、拼搏,还有雌性的智慧,和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它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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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青草儿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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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每个人都闻过。草香,恐怕不是每个人都品味过。其实,各种草香的味道更浓,更爽。

我酷爱草香,喜欢走在漫天蔽野的草丛里,听虫鸣,看蝶舞,深呼吸,这个时候,感觉自己也化作一片绿茵,映染那一片天蓝云白的天空。

喜欢坐在草地上,看风吹草地见牛羊,情不自禁地回忆起,儿时和小伙伴在草地上追逐,嬉戏,那无忧无虑时光,恰如那流淌的绿,活泼鲜灵。

喜欢听草的声音,那是特殊音符的交响乐,恢竑壮观,气贯长虹,不畏狂风暴雨,默默无闻间,透出生命坚强的暗语。

青草香,一种淡然素雅和宁致清怡的味道。当我们轻轻触碰嫩绿的叶片,手上便留下浓郁的、沁人心脾的香味。这种味道刺激神经很舒服,很甜,很超然。

我童年是在农村度过的。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小的时候,每天放学回家以后,带上一个玉米面大饼子,就要挎个篮子去地里,或者割羊草,或者去园田地里拔草,充当家里劳动力的一个补充。

儿时的草香在小竹篮里闻到的,在壕沟旁、荒地格上,草甸子中,我们这些孩子和牛儿、羊儿享受着草地给予的欢乐。一群群的牛羊,他们埋头“唰、唰、唰”地舔着青草,缓缓地咀嚼着,良久地甩一下尾巴,慢悠悠地迈出一个步伐,打一个响鼻:意思是:这草,好香!偶尔,飞来一两只蝴蝶,翩跹起舞,抑或静静地栖息在草尖上,望着它们憨吃。有时飞来一只喜鹊,久久停在羊脊上,把羊脊背当作免费的摇篮。有时飞来一只麻雀落在牛背上,不飞也不叫,安全舒适的歇歇脚。 我们摘上了满满的一篮子青青绿绿的草,逶迤地走在乡间的田埂上,不自觉地哼唱起断章的童谣……

稍大了一点,我们参加集体劳动,早上,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青青的草上挂满露珠,湿了我们的布鞋,凉爽爽的,青香香的味道,伴着晨霞漫在田野里。在歇气的时候,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躺在草地上,口衔一根青草仰望天空。那松软草地是舒坦的眠床,一根青草就是一支悠悠的短笛,苍穹是垂于天地间的一幅纤尘不染的图画。青年的心没有尘埃,看白云飘飘,幻想的翅膀飞出心灵,陪着白云飘飞,多少秘密对着苍穹宇宙倾诉,苍穹回答着无穷的暗语……

在乡下,农民离开了草,一天也生活不了,草和水一样,是生命的之本。

我在草甸上抓过蝈蝈,逮过蚂蚱,灌过“大眼贼”,放过牛羊,吹过柳笛。

我也在湿地里的塔头上割过乌拉草,捞过鱼虾,趟水扛过苫房草,抓过野鸭,捡过野鸡蛋。

我也披过用草编织的蓑衣挡过风雨,我也在抗洪中睡在江边草地上……

草香,伴我长了乳牙,戴上红领巾,在团旗下举手,在镰刀斧头宣誓,如今,黑发见白,还闻不够那草的芬芳,喜欢在草的周围躺佯。

草,普普通通的植物,田地之中有她的娇容,江河湖畔有她的倩影,山坡谷地有她的美姿,道路两旁有她的芳踪……从昆仑山的一棵草,到公园里芳草萋萋,街心花园绿草茵茵,住宅小区里青草油油,草的分布无处不在,“天下谁人不识君”啊!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却往往喜欢花的绚丽,忽视了草的之美。诸位,有见过送花的,没有见过送草的吧?其实草之美,草之香,毋容置疑。山清水秀,凝绿含碧,自然界美丽的绿色除了树之外,就来源于草。青草聚集形成的大草原,其壮美不知使几多人倾倒!“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多么雄浑壮观的画面啊!鲜花虽然美丽,岂不知草本花更艳丽,更香。如果没有草,鲜花世界将失去半壁江山,花之美就会大打折扣。草不但美化了自然界,而且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它养育了“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的孺子牛,养育了伯乐相中的千里马。

亲爱的朋友,写到这里,我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你,想到我,想到了他,想到了我们的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们“没有树高,没有花香,从不寂寞从不烦恼……”祖国的大花园有我们才分外娇。

世界上有了草香,岁月才多了一份美。一个在草香的熏陶中长大的人,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是一个汲取山川湖海天地之气之人,是一个接地气具有灵性的人。

在现在比较浮躁的年代里,我们在忧愁或者烦闷的时候,到自然中去走走,自然里的草香会以它的鲜活之气、清新之气悄悄涤荡诸多杂念。让我们更加热爱生活,增加正能量,追求美好,迎接一个个日出,看朝霞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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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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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挫折和感受的离散乃是人生的必然,这本书让我再挫折中学习智慧;在离散中学习成长。在书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和道理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其中在卷一:天真的心这里面的“挑水肥的人”,让我记忆最深。这是说他们乡间有一种专门挑水肥的人,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小孩子贪甜恶咸,喜香怨臭,所以每个人一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捏着鼻子往反方向跑,有一次他和爸爸同行,见到了挑水肥的人,又不能跑,所以把鼻子捏住,过去之后,他爸爸说了他,他以后,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深呼吸,在憋住气。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体会了,那个挑水肥的人是多么伟大呀!他为了“我们”,忍耐着臭气,再帮我们用这些水肥给农作物洒上。而我们还见到就跑了,那是多么的打击别人的自尊心呀!再加上他们也是人呀,“我们”应该对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要好,他在家中是人的儿子,也是他儿子的爸爸,我们大家应该尊重人、疼惜人。这样可以让别人心里舒服,也让我们有一种庄严之感。

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吃饭桌边,围满了,见到旁边奶奶没有上桌吃饭,我就在想:我是一个小孩,可以到边上吃。于是我就说:“奶奶你还没吃饭呀,上桌去吃吧!”奶奶就说我是个好孩子,就坐上去了。我下来后果真有一种庄严之感。感觉很自豪似得。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有体会——吹冷气的狗。

这是讲在夏天,银行门前蹲着五只狗。我立刻感到迷惑。每只狗脸上都入出了幸福的表情,原来是因为银行门很大,进出人很多,只要有人,门就会开,里面冷气出来了,吹在野狗身上。

野狗的内心里,,也有着对幸福的向往。+这些狗虽然知道追求幸福,但是它没办法在自己家里装空调。而我们可以在家里装空调,所以我们真幸运呀!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本书真是对我大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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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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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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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黑暗传来的声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600字

全文共 4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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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卑微生命发出由衷的赞叹,是我们的良知不曾丧失的标志,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

从月牙湖畔散步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走在长长的巷子里,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数着头顶稀疏的星星,我觉得格外轻松。突然,一个轻微的声响进入了我的耳朵,接着,它迅速地进入了我的心田。黑暗中发出的这声音,像一阵微风掠过我的耳帘,它是那么熟悉,但是,却又那么容易让人忽略。谁还会对一阵风的吹拂敏感呢?

我轻轻地放慢了脚步,朝身子的左右看了看。黑暗中,我没有看到什么。但是,这声音还在断断续续地传来。它让我不能平静,不能听而不闻,不能置之不理。我朝声音发出的地方再仔细地看了一眼。这时候,我看到了一幅模模糊糊的景象。

一个女人正坐在巷子北面的墙边整理物什。从女人端坐的姿势看起来,她大约一米五几。她的身材纤细、瘦弱。她的前面,摆放的是一个大口袋,可能是一个麻袋。袋子里装着的,可能是她白天从外面捡拾来的杂物。她现在正在把这些杂物进行整理。她似乎是努力把自己的动静放到最低,很怕惊动了别人。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女人一边整理着杂物,一边想些什么呢?我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在黑暗中发出的劳作的声音,深深打动了我。这是我见到的最真实、最纯朴的劳动——最底层、最贫苦的人为了生存所做出的劳作。喧嚣的城市之夜,到处灯火辉煌、酒色逸香,让我们对生命本身仅存的敬意荡然无存。可是,黑暗中的这个女人,她的双手发出的轻微声响,却再一次唤醒了我麻木的灵魂。

敬畏黑暗,是因为黑暗更能够折射光芒。夜晚把世界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丑恶,是世俗,是罪愆,是深渊;另一部分是美好,是自性,是拯救,是期望。

黑暗中,我听到了她内心发出的幸福的声音。这个声音,是生命歌吟发出的乐章,是世界最初的声音,也是世界最后的声音。如果这样的声音,再也没有人能从这个黑暗的世界上敏锐地捕捉到,那么我可以断定两件可怕的事情将会发生:要么世界将会失去我们,要么我们将会失去世界。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时间指示凌晨四点。天还黑着,但是,不倦的鸟儿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一只黄鹂来到了我的窗口,轻轻地展开了自己的喉咙。听着她婉转的歌唱,我轻轻地笑了……

烟雨,缘

撑着伞,你远远的走来,我远远的走去,同一个目的,却是不同的方向。

目的的尽头,我们最终还是无奈错过;交点的错位,我们依然难免擦肩而过;走在前面的等待,仍旧落空,你只是跟在后面,慢慢地走,一直落后。移光中,你身上淡淡的蓝色,却让我的眼睛难受。我不敢转过头,我怕你会读出我眼中的失望,触动你心中的冷漠。

终于我找到了一个“不经意”的理由,回望、微笑、期待。然而你不敢与我对视的目光后面飘出那淡淡的平静,将我的笑容僵在半空,慢慢支离破碎。

看着你走进那迷蒙的走廊,消失在我视线的尽头,我才明白流星美丽的弧线也是会有终点,一如落日,绚丽血红。

当一切已无可挽回,或许一切都该结束的时候,候车室内便空空如是,过程的列车就到了终点,结果最终来临,旅程结束,请各位旅客下车……

烟雨迷蒙,一股淡淡的咸味,湿热游移,紧紧缠绕,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我缓缓抬头,凝望迷茫的天空,轻轻地问:雨又下了么?

你的到来恰逢花开

着花纸伞,轻轻地、轻轻地走过那条樱花小路,风带着花香,像一壶古酿,醉倒了我,在蝴蝶泉边醉倒了我……

你来了,在梦里,在梦里像一个童话,一个公主王子般的童话……是上天刻意的安排,是缘分美丽的注定,还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雨下得纷飞,樱下得纷飞,没有人能告诉我,没有人能回答我……

——题记

年少的青春,青葱的岁月,有太多美好有太多回忆,亦有太多感伤。时光总是在反反复复、错错落落中飘去,来不及感叹,来不及追忆。在时光的流年里,一直无法忘记那有你的夏天,那樱花盛开的季节。

春天的时候我们总喜欢在课间去学校的花园闲逛,我们会去看含苞待放的蓓蕾,会去摘五彩斑斓的花朵,把摘下的花瓣放在自己喜欢的书里,当做书签,你说这是一种回忆,当你再次打开这本书,看到这片花时,心里自然就会想起这美好片段。翻开一本厚厚的传记里面有一片小小的樱花花瓣,那么渺小却又很和谐很耀眼。

如你当初所说的,我又想起了曾经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樱花盛放的季节,你总喜欢拉上我一起去看“花谢花飞花满天”,很美,粉色的樱花吹散一地,吹遍漫天,花瓣落在我们的发丝上,落在我们的衣袖里,纷纷扬扬,飘飘落落,我们总是静静地站着,等到“落花吹遍地,情沾满衣裳”时,我们总会相视一笑,这笑包含了我们的梦想,包含了我们的幻想,那一刻我是如此痴迷,我忘了自己更忘了这个世界,你就像个仙子,美得叫人惊心动魄,你就像那镶在镜子里的风景,精致的生怕将他打碎……

有时我会恶作剧一般的往你头发上插几朵小花,当你知道的时候,脸上总是会无意的露出一丝绯红,我喜欢看你害羞的样子,我喜欢看你简单而单纯的样子,樱花,代表纯洁,就像你一样,就像我们一样。

每次看见樱花就会想起你,现在樱花的花期早已过去,枝头只剩下苍翠的绿叶而不再有花的影子。就如同现在,这里只剩下我独自一人而再也看不见你的身影。看着这熟悉的景象,莫叹一声“昔城以无旧少年”。我的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我怕我今后我的世界里将不再会有你的身影,我怕连接我们的丝线已到了尽头,我们的缘分将止步于那个夏天。从此天涯海角,孤单守望。

临风窗下,听着你最爱的《虐心》,正如这名字一样,我的心疼痛万分,我的泪如泉涌。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三月的春风,去呵护你清秀的脸庞,去抚摸你眉间的秀发。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六月的云烟,去朦胧你长长的睫毛,去滋润你干枯的心田。雨下的纷飞,樱花下的纷飞……淡淡的烟雨里,连樱花也漠然了,片片的樱花萧条的从眼前划过划过你的睫毛,也划伤我的心……小心的弥漫着、弥漫着,数不尽心中无尽的怅惘好伤感,好伤感……我把梦悄悄的、悄悄的遗忘在身后,荒原古道上,一路散尽樱花泪。——后记

作者锦瑟流年的文集

醒 君

使之来使之去盈利属我异,

且勿不兴唱腔甩调违我意;

令尊矢颜丢色勿责君无义,

局会唯我怒时心田无一依。

作者快乐如风的文集

回忆乌镇邂逅的浪漫爱情

这个关于浪漫的故事得从一个地方说起,当年黄磊自编自导了一步电视剧名字叫做“似水年华”,而拍摄这部电视剧的地方就变成了神圣浪漫邂逅的圣地,这个地方叫做-乌镇。电视剧播出不久后,我独自一个人去了乌镇,想过去过乌镇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沿着河道行走的路上会有一个凸字形的长廊,那长廊白色的墙面因为年代的关系已经变成灰色。有游客在上面写着各种各样的话,有求爱的、表白的、山盟海誓的等等应有尽有。当时我突发奇想也在墙面上写下了几个字,而且默默的记住了这几个字在墙面上所处的一个位置。

回来之后不久认识一个女孩,一个跟我一样喜欢乌镇、很欢黄磊、很喜欢那部电视剧的女孩。从那后我们相约说一定要一起去一趟乌镇看我在墙面上写的那四个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约定到了我们分手也还没有兑现过。过了几年后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接到她的一个电话,电话当中很吵杂,她说她在看刘若英的演唱会-《原来你也在这里》,她让我在电话中听完了整首歌,当时我很感动,因为我从来没有告诉她我当年在乌镇那面墙上写了那几个字就是“原来你也在这里”,这代表着她后来去过乌镇并且找到了我写的那一句话,虽然跟她去的已经不是我,但是这样的互动还是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有一年我和几个朋友再次去到乌镇,我发现在那墙面上我写的七个字后面被加上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和四个数字。这四个数字是那个女孩电话的后四位数。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们花了这么多年做了一件这样浪漫的事情……

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们的友情呢

有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许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情希望到永久,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在心底深深保留。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一起踏过的岁月,如过往的云烟,消逝而不见,而我们之间的回忆,却如刻在三生石上,任凭风吹雨打,消了它的颜色,褪了它的光华,却永远无法消散它的痕迹。

有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群人,一次考试,就这么散了……我听着我们最后一起唱的"朋友别哭",记忆如潮水一般,漫过心间,回想起我们一起在课间嬉戏打闹,回想起我们一起开着无关轻重的玩笑,回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两行清泪不觉已淌在脸颊。

还记得我们说过彼此之间要常联系,可谁有能想到离开后,就再也没有音讯。时间是一堵隐形的墙,我们天涯各一方,彼此之间被这堵墙生生隔开。我们相距那么远,可总感觉又挨得那么近。

早已物是人非,儿时的两位玩伴辞我们而去,离开了人世,在远方的天国注视着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没有过多的疼痛,只是莫名的害怕起来,害怕失去。

前几天,有好友打来电话,我们相谈甚欢,各自谈论着现在的生活,但是到最后竟然都沉默起来。以前拼命的想离开,现在又想一起回去,可又能怎样呢,时间在推移,我们终究是回不去了。

我们就如在沙滩上捡着贝壳的孩童,捡起些什么,丢下些什么,最后捡起丢下的那些,也不尽可能。

如今,以前的朋友都各奔前程去了,我们之间的那些似乎正被时间所宰割,一刀一刀,刻骨的疼痛。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即便是风吹雨打也永远不会消散。

聚聚散散,分分合合,相别总在仲夏,命运的列车让我们相识又让我们分开,直至音讯全无。而我总被那么一根线所牵扯,此时此刻,想念你,不带们。无论相隔多远,我的祝福会一直都在,朋友珍重。

作者浮世的文集

让友谊的芬芳飘满我的心田

友谊,是感情的流露;友谊,是心灵的抚慰;友谊,是内心的需要。有份真挚的友谊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在学习上、生活上我们不能没有友谊的浇灌,让生活的花朵绽放出光彩。

在学习上,我们遇到困难和压力是在所难免的,这个时候在你身边的是谁呢?是朋友、是朋友来陪你共度难关和解决学习上的难题,是朋友来伸出援手雪中送炭。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家庭的压力和社会上的人情世故,或许当我们感到无聊和悲伤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朋友,朋友无处不在,是我们人生道路中的一个知音。

朋友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

有一次,我因为学习太累、太忙而在中午放学时走不开,也不想去吃饭了,一直忙、一直忙,教室里空无一人,只剩下自己形单影只,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自己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心想:算了,反正也不会怎样,继续忙吧!不一会儿,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盒饭,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一下子,我愣住了,望着她,喜极而泣。嘴里想吐出一些话,却怎么也抖不出来。然后她说:‘你这傻瓜,忙得连自己的身子都不顾,这饭不是我故意买给你的,是我不小心买多了一盒而已,丢了又浪费,就拿来给你了,快吃吧!别饿了’说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那感觉……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如果没有朋友的同在,自己在人生历程中也没什么多姿多彩的回忆。我很珍惜自己的每一份友谊,我知道,友谊的花朵永远都向我们绽开的。

友谊似阳光,光芒四射;友谊似春风,温柔体贴;友谊还犹如一颗参天大树,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遮日乘凉。

友谊是心和心的交流,付出真心,将收获美好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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