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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品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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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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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许许多多沈石溪的文章。我特别喜欢里面的一篇叫做《王梦》的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童话故事作恶多端的“大灰狼”,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

《狼王梦》是着名动物小说家,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孩子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事与愿违,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为了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了。母狼紫岚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掩饰着自己,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而实际上,又有哪一个母亲想让孩子受到伤害呢?可是为了让孩子变得更有力量,她又不得不严格要求孩子,使它们早日体会到: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利者很少很少,若不能拥有过人的绝技,是无法在这片领域立足的!

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领悟到了生存的艰难,体验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些都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弱肉强食与无情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可能拥有的一笔珍贵的“财富”。现在,父母都精心呵护孩子,怕孩子受到委屈和伤害,许多孩子都被培育成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长大后这些“温室花朵”怎么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展现自己的才能呢?

爸爸妈妈,请让我们拥有一方自由的天空吧。我们要做那丛林中自由奔跑的野狼!我们要做那蓝天下自由翱翔的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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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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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1953生,笔名秦情,林漓、林大悲等。读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而他的散文又带着些禅学的味道,看破俗世。

《无关风月》的布袋莲。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顽强。放羊的中年汉子的羊虽然将榕树叶和布袋莲吃得一干二净。可来年的春天,这生命意然又新生了!我喜欢:“当然,伤口的旧痕是不可能完全复合的,被吃掉的布袋莲也不可能重生,不能复合不表示不能痊愈,不能重生不表示不能新生,任何情感与岁月的挫败,总有可以排解的办法吧!逝去的岁月一去不复返,哭泣的时间,一日又可能悄悄溜走。为丢失的哭泣,不如珍惜眼前的。

时间,人类最热门的话题。《一只鸟又飞走了》以一个孩子的戏话,感悟时间的可贵。令我感概万分的是:“我每次想到时间宝贵,就会想起这件往事,生命里的每一秒都是一只宝贵的鸟,它不断地张开翅膀飞去,仿佛天上鹭鸶成行。”时间像鸟儿为谁停留,独属于谁。

《更恒久的价值》时代,一个创新的时代,更多的青年去追求时尚,不再珍惜过去的更朴实的东西,就这样被我们遗忘在角落。这世界虽然浮华短暂,但只要我们愿意坚持一些更恒久的价值,就会发现还是有许多事物愈久愈醇,愈陈愈香。如果我们细细发现,老人有许多旧东西是不愿意丢掉的,每一件物品中可能藏着故事或是还可以用,就算堆得满房子是,也不肯丢掉一件。

《喜悦的香》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挫折,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含笑,一种春天开的花,含苞花最香。它的花期很长,为人带来笑意。如果我们遇到了挫折,请像含笑一样,微笑面对。正如“愿我们也可以像含笑花,一年四季都带着微笑面对世界。”

林清玄一个用一生看人生,俗世的男子。他看破人生,感悟人生。

林清玄,禅学与散文的顶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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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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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庄严的心,能在这混沌的世界,保持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题记

初读《林清散文集》,我感受到林清玄清澈灵动的话语,犹如一道清泉,在这浮华人世里涤荡心灵,开启心智。应对世事纷乱,人心迷惘,林清玄以自身体验和思考,将佛理修化作完美的情绪,在无言中冥合真谛。

翻开书页,阅读着细腻的文字,包含着作者纯善的心,用寥寥几笔勾勒出人们内心的柔软。每篇文章不长,但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滋润着我干涸的心田,那几行文字令我平和安宁,心如止水。

在这一行行质朴的文字里,我悟出了丰富的人生哲理:读了《飞蛾与蝙蝠》,我感到我们有时有撞树的盲点与扑火的执着,总是要经过很多次的碰撞与燃烧,才能睁开眼睛,小心谨慎,但也不应嘲笑它的举动,不轻视它向往光明的精神;读了《活珍珠》,我感到人要像珍珠一样养成重塑伤口的本领,转化生命的创伤,使自己变成美丽的珍珠,包容人生的伤痛,焕发生命的光彩;读了《不南飞的大雁》,我感到在成长的道路上应当撒些荆棘,不要把一切优越条件都给我们,这样才能敢于面对困难和挫折,成为生活的强者;读了《吉祥鸟》,我感到这个世界上事物的价值是因人而异的,如果改变了我们的偏见,事物的价值就改变了,那象征凶事的,不吉祥的不是乌鸦,而是我们的心。

读完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纯善的心,描绘的不是普通的清澈的心,而是在尘世扎根,出淤泥而不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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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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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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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文章寒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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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舍是我在乡村的住所,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有20多年了。

寒舍是在拆除的老屋旧宅基地上建造的,方方正正,没有错落有致的复杂结构,像一块被放大无数倍的积木。由于建房时经济的紧张,房子做得面积不大,上下二层只有百余平方米,现在显得十分狭小、局促。但刚建成时在小小的村子里还是有几份模样的,让第一次住进砖混结构楼房的我心中升出无比的自豪感。起初,一家人居住寒舍中并不感到窄小、局促,略略紧凑的房子还营造出一份其乐融融的温馨氛围。

在寒舍只住了十余年时间,我就搬进了小城,寒舍从此变得空落、寂静。但闲暇之时,我会到寒舍小住,它成了我想念乡村时就能迅速融入其中的桥梁。刚进小城,城市涌动的人流、车流,鳞次栉比的房子,琳琅满目的商品,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着实让农村走出的我感到十分的新鲜、迷醉。但久而久之,就看出了城市的喧嚣声太强,房子太高,空间太狭窄,人们太吝啬自己的情感,以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等等不足,比不上农村的天地广阔,环境幽静,人心坦城、真挚。于是,心中就强烈怀念起乡村的日子。每到双休日或节假日便回到寒舍中体验乡村生活。尽管寒舍在时光的流逝中变得苍老了、陈旧了、外墙有的地方斑斑驳驳不太中看了,同旁边的新崛起的别墅似的住房相比更是相形见绌了,但在我的心目中它还是那样安祥、温馨、亲切,洋溢着家的味道,有着母亲般的宽厚,踏进其中就感到心里踏实,有归宿感。

在寒舍小住,我也不会闲着,在小院栽上些花卉,并时不时进行管理,培育宜人的绿色和花香萦绕在寒舍周围;对室内隔不了多久就打扫一次,保持其干净;对破旧的家具隔三差五的进行擦试,使之不染灰尘,让寒舍像一位衣着朴素的人,但看上去干净、整洁、熨帖,这样有人到寒舍小坐也不显邋遢。

只要我在寒舍小住,晚间左邻右舍见我堂屋的灯大亮着,他们就会走来和我唠嗑。三五人坐在一起,寒舍就不会寂寞,话闸一打开,满屋子里就热闹起来。乡邻们不会同我唠嗑像美国将要走向衰落,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世间风云变幻那样的国际形势,但乡音俚语中满是今昔生活时比的满足,对乡村人们命运变化的慨叹,做人处事的简朴道理,听来亲切、真实、中肯。那些话题游走在人生艰辛跋涉的岁月里,荡漾在做人善为本的体会中,穿梭在对未来生活的憧憬间,让思想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灵的煽动起来,去触摸往昔痛楚而快乐的生活,领悟善恶到头终有报的道理,心灵仿佛受到一次洗礼。和他们在一起,就能感受到农民身上的质朴、厚道、纯净的品德。

寒舍没有空调,冬日生一盆炭火,乡邻围坐在一起取暖、闲谈,儿时众人集聚烤火的热闹场面就会浮现出来。此刻,仿佛时光倒流了几十年,回到了没有浮华和奢望的年代;夏日里,乡村蚊子多得“聚蚊成雷”,但在乡村中长大的人早已习惯,坐在院子里的竹床和小凳子上,摇着小扇,摆开“龙门阵”,就什么都不顾及了,谈笑声溢荡小院,能看到快乐飞飏。

寒舍最宜月夜,偶尔没有乡邻来唠嗑的夜晚,我喜欢一个人在月下独享静谧,一轮满月从东方冉冉升起,把远山、旷野、小村染得一片焦黄的恬静,或一轮皎洁明月挂在中天的万里朗照,抑或一轮弯月在淡云中穿行洒下的一片朦胧,都能滤去沉淀心中已久的喧嚣和烦闷,留下久违的遐思和超脱萦回心间。若在菊月赏月,独坐院落,身临黄菊,拈一缕月色,掬一捧菊香洒于清茶中,就会品出淡淡的凄静和思念,心灵就会在亦真亦幻的情景中独品人生。

寒舍虽显寒碜,但我却敝帚自珍,从内心珍爱。它是我几十年前辛勤汗水的凝结,是我心情抑郁时情感的寄托,是我寻觅往昔生活的“源泉”。我人生的风筝不管飞得多高多远,只要一线牵着寒舍,心中就会感到踏实、安帖、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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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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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群共有十二只,在森林里,它们算是活得最愉快的狼群,东闯闯,西窜窜,一路上总有不少的收获;它们也是最勇敢的狼群,在冒险时遇到大象攻击它们,它们都不怕;它们是最团结的狼群,怎么走也走不散,有只狼异常了,它们也会二十四小时去给它服务。

夺取阵地

狼王(达尔。坦多西斯)是狼群中奉献最多的狼。之所以它可以当狼王,是因为它不仅强壮,而且它擅于掌管大权。那天,安静的早上发出一种声音:“喂,大伙,快起来,今天咱们干些什么?”这是狼王达尔在说话。所有的狼都起来了,听到这声音一只狼很帅很酷的(基多。里本毛利)开口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抢夺一个属于我们的地盘,这样我们就可以固定一个晚上睡觉的地方。”“我支持,这想法很不错,到时候,说不定是个避险的好地方呢!”一只很有推理方案的狼(苏亚。非尔普伊)说。于是,它们决定明天一大早,去抢一个老虎的地盘。

第二天,它们毫发无损的抢到一个老虎的地盘。

大战老虎

抢到后,它们还存着一个严重的问题。苏亚说:“地盘抢到了,万一那老虎攻击我们怎么办?”“这个问题”。达尔说,“那我们只好先去把它杀死。”“怎么杀?”基多问。

这个问题难住了狼群,苏亚思考了一会儿,“先从东、南、西三个面派出三个兄弟,老虎如果反击,三个兄弟就包围它,然后大家上来一起剿灭。老虎如果朝北面跑,到了山顶,它会拐弯,那时候所有兄弟都去堵住前路,三个兄弟堵住后路,老虎就死路一条了。”苏亚说。

它们开始攻击老虎,像苏亚说得那样,所有的狼堵住前路,达尔和两只狼堵住后路,可万万没想到,老虎选择把堵住后路的狼杀掉,趁老虎在后方博斗,前方的狼冲过去包围老虎,把它杀掉,不幸的是,达尔和那两只狼死了。

撤散狼群

没有了狼王达尔,这群狼很不安宁。苏亚说:“狼王没了,要不要再选狼王?”可没有哪个愿意,基多说:“实在不行,就把狼群撤散。”看到这些狼都不适合。它们也不愿意,最后只好撤散狼群。

从此,再也看不到在历史上有着辉煌的狼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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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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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命运的只有一个词:奋斗。——题记

每当读起《平凡的世界》总觉它有一种直触人心的力量,我想这正是因为同是十六、七岁的我们看到少平、少安等朴实勤奋的年轻人时,内心深处的震动,他们都为了各自的追求付出生命的气力去奋斗、去拥抱这个平凡的世界。

“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都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我们无法掌握自己生活在哪,却可以掌握自己怎样活着,而不断奋斗的生活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少平、少安、兰香以至于孙玉厚老汉,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不断奋斗着。

少安因为家庭原因,十二岁就退学回家务工,他是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已是家里的顶梁柱,里里外外都担着不少重任。起早贪黑、任劳任怨。或许他并不理解什么是“奋斗”,但他只知道在家里他要供养弟弟、妹妹上学,尽一个大哥的义务。在外,他要为众人谋福,尽一个大队长的职责。公社解散后,在发家致富的思想下,他又办起了烧砖窑,看着自己的小工厂如火如荼的运行,我想他深刻体味了奋斗后的喜悦。

少平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更是清楚为梦想执著奋斗的生活才是丰富充实的。他在给兰香的信中写道“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在这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心中充满着对外面大世界的向往,不去闯荡一番,不拥有一段奋斗的经历,青春是不完美的,生命似乎也无法精彩。他勇敢的开始书写自己追求梦想的奋斗史。揽活的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他毫不愉懒,卖力工作,很快便得到工头的认可。当上了班长,带头做最苦最累的活儿,乐此不疲,这便是奋斗的魅力。它让人仿佛有了出不完的力气,再苦再累,人的精神却是焕发的。

兰香更是通过奋斗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她是个老实听话,懂得为家庭分忧的好孩子,家里出事时,她也不多说话,不声不响地去喂了猪,还拾了几娄柴禾。在学校,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懂得唯有奋斗考上大学才能改变自己的处境,改变整个家庭多年来贫困艰苦的局面。皇天不负有心人,她如愿考上全国重点的北方工业大学,这是何等的惊喜啊!

奋斗在日新月异的当代,更是不可动摇的主旋律。但是当人人都喊出“奋斗”的口号时,

又有多少人做到日复一日地坚持呢?人总是有惰性,所谓不平凡者,总是能够克服人性中的弱点,战胜懒惰,后退,为着自己的追求而坚持奋斗。

活在当下,不论结果如何,我只要把今天过的精彩,过的充实。当日后回忆起自己的青春时,我可以光荣地称之为“峥嵘岁月”。只为自己可以自豪地说出:“我奋斗了,并且我始终坚持着。”

奋斗吧,在平凡的世界中奔跑,做一个执著坚守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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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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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初读《听听那冷雨》,不禁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腾跃联想的言语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征。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

文章开始,就对雨作纵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腾跃联想,写道:······即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不断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心坎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杰出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逢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堪称情丝和雨丝交错。余光中用诗样的言语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新诗神韵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

喜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欢古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古代诗人汗颜。言语是思维的载体,言语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异样,思维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维完美融入言语,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维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居然摘不下一句,由于每一句话都这么美。

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层层,犬牙交错而成。这也答应以协助咱们对中国文字和古代文学的体现力添加一点决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畛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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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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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下着。雨点打在我手中的伞上,伞柄还残存着手心的余温,我握着,感到暖暖的。那个身影是那么瘦削,渐渐消失在了远处。我脸上湿湿的,已分不清是雨是泪。雨很凉,但我的心是暖的。

今天是个雨天,我的心里就像天上一样,布满了浓阴。今天发了成绩,我考得毫不夸张来说,很差。再加上这个阴郁的雨天我又偏偏没带雨具,我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对于平常都自己回家的我来说,此时只能待在门卫室祈祷雨停。看着别人都说说笑笑地打着伞放学回家了,我更加焦躁:这雨何时才停?

冷风夹杂着凉雨,砸在地面上,砸在水洼里,击打出一片片水花。我一边搓着手,一边看着这浩浩荡荡的雨势,在心里叹了口气。风夹杂着雨丝斜斜地落在我身上,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刚要往里走一走,突然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老师!一回头,正迎上那和蔼的面孔。我的老师个子不高,很瘦。撑着雨伞站在凉雨中,让她显得更加清瘦。老师递过来一把伞--她的手也是那么细弱。“正好多出来一把伞,快回家吧,别让父母等急了。”老师的声音是那么亲切,让我在凄冷的秋雨中寻得了一丝动人的温暖。“谢谢老师!”我微微颤抖的手接过了那把伞。泪水不知怎么了,忽的糊住了我的双眼,老师的身影在我眼里逐渐模糊了。“我先走了,路上自己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在一刹那间,我清晰的看见了老师黑发丛中的几根银丝。老师穿的外套仿佛太大了些,显得那么晃荡。

我竟从没觉到老师是那么瘦!

看着老师远去的瘦削的身影,握着那把暖暖的伞,我的心里说不出是开心还是难过。老师,若我迷失了方向,您就是一盏明灯,为我照亮黑暗,指明前进的道路;若我进入了严冬,您就是一束阳光,为我融化积雪,带来无限的温暖;若我陷入了阴霾,您就是一缕春风,为我拂去阴郁,呈现光明的前程。老师,您头上的白发和瘦削的身影便是日夜操劳的最好见证!

谢谢您,老师!是您在我最阴郁的时候,像一轮太阳,为我照亮前方。是您让我有了对学习、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让我能转挫折为动力,能勇敢面对困难。即使这一句“谢谢您”太过于微小,无法回报您含辛茹苦的培育之恩,可是老师,您可知道这一句“谢谢您”包含了您一个学生对您的无限感激与深情!

老师,谢谢您对我的关心与爱护,谢谢您的鼓励与教诲,谢谢您的严厉与批评。

也谢谢您在那个雨天,递给我的那把还留有您手心余温的伞。

因为是它,让我感到很温暖、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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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狼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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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是一只英勇的狼。在主人心中,我是他的得力干将;在狼群之中我也是狼中豪杰。

在深山里,我已经与这只豺僵持了近十分钟了,这只母豺,皮肤棕黄,而且刚分娩不久。我耐住性子等待了许久,终于她露出了破绽,我一个箭步飞奔上去,死死地咬住她的脖颈,不管她如何呻吟,我就是不放口。她死了,我将她和她的孩子们——我的战利品共同带回了村庄。

回到村庄,周围全是雄性的羡慕与雌性的欣赏,回到家中,主人更是对我赞美有加,而且还让我美美的饱餐了一顿。那段日子,别提有多风光了。

可惜好景不长,今天下午,一位雌性深深迷住了我,它的皮毛是深紫色的,身材苗条,体态轻盈,如此完美的身材比例,又有哪个雄性不觉得好看呢?前面正好有只北美棕熊,我立刻发出了嚎叫声,没错,我打败这只北美棕熊,从而夺得她的芳心。

刚开始,进展十分顺利。就在最后,我准备至他于死地时,狼王突然扑了过来,我扑了一个空。不!狼王杀死了本该属于我的猎物,就连我心爱的狼都十分爱慕的看着他,他夺走了我的一切!我气愤的冲向了他,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左耳就掉在地上了。狼王怎么能被如此的挑衅,他立刻朝我扑来,我被他咬掉了鼻子。我十分气愤,扑上前去,与他扭打在一起,与他打起来,我比较吃力,比较他是狼王,体格健壮,而我却比他消瘦一圈,最终,我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我倒下了,狼王他战胜我了。

就在我将要死去时,我心爱的狼朝我走了过来,她在我仅剩的右耳边轻轻地留下了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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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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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看了一本名叫《王梦》的小说。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紫岚有四个孩子,老大黑仔,老二蓝魂,老三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紫岚很期望这三只小公狼中有一只成为狼王,他要训练的就是黑仔,因为黑仔很像他的父亲黑桑,黑桑的梦想就是成为狼王。

紫岚要帮黑桑完成这个梦想,所以从这三只小狼中选择了黑仔。一天到了喂奶的时候,黑仔冲上来就要喝奶,紫岚看见黑仔喝奶的样貌像狗一样温柔,就一下子把他给蹬开了,黑仔惨叫一声,身上留下了一串鲜血。紫岚告诉黑仔:“狼的本质就是残忍。”黑仔呜咽了一下,又用像冰雪一样的眼光看着紫岚。这是蓝魂却喝起了奶,黑仔冲上去与蓝魂在地上斗成了一团,因为黑仔比较壮,所以力气大,一下子就把黑仔打到了角落。紫岚看到后十分高兴,以为她认为这是狼王的眼神,这是狼王的性格。

有一次,黑仔追一只兔子,跑到了一里多远的地方才咬死了它。但这时一只金雕飞了过来,黑仔不明白金雕是它的天敌,他的本领还不足以对付这只金雕,所以直到金雕的身影盖在了他的身上,他才感到不妙,可是已经晚了,金雕一下就把它抓住了,虽然他还在拼命的反抗,可是已经无济于事了。紫岚回来看见了这一幕心都碎了,于是他又把目光陆续转向了蓝魂和双毛。虽然蓝魂和双毛最终也都很出色,可是也都因为种种原因遭到了不幸。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狼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狼的母亲期望自我的孩子成为第一,就像我们的妈妈也期望我们是最优秀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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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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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号的夜晚,天空下起了小雨,刚被家人批评了一顿的我,心情无比落寞。

暗暗对自己说:没关系,没关系。

小时候只要一受委屈,就会去睡觉,总是觉得,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在另一个世界,没有冷眼,没有心碎。

身体渐渐沉重了起来,终于“碰”地一声倒在床上。灭了灯,把头完全盖在被子,昏昏沉沉,似睡非睡的,像浮在水面上忽起忽落。

不知过了多久,张开朦胧的睡眼,只觉得四周一片漆黑。脸已被熏得滚烫,腿基本上已经麻木了,不知道之前是睡着还是没睡着。原本雪白的墙被院中的月光映得发青,想要天亮的样子。窗外滴滴咚咚下着小雨,是否也在诉说着我的悲哀?

身体就像断了,没力气,终于,只能闭上眼睛。“咚,咚”是谁上楼了?从脚步声可以依稀辨出是妈妈,她看见我了,拉住了我的胳膊把我拖起来,我站在一边,眼皮却像有千斤重似的,怎么也抬不起来。

我走了出去,冰冷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随即被蒸腾了。眼前的景色有些可怕:那灰冷的天空,微动的树影,惨白的院墙,连灯光都带着凄凉的味道,他们似乎像野兽一般,疯狂地,吼叫着向我扑来。忽然一静,像林中的啼鸟忽然看见一只老鹰。我怔住了,不愿胆怯,却也不想看见这一切。天空上,几颗星星在闪耀着他们的光环,却显得更清冷。

风带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一切都不知怎么办似的,连路旁的树儿也惊疑不定的等待着什么,枝上连只鸟儿都没有。

后来我便睡了,早晨起来,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天空上也没有一块乌云,洗过了天空与洗过了一切,像有黑暗里刚生出一个新的。不知为何,心情已好了很多,白云也笑着看我。

现在我正在坐在这里,静静地写着,没有任何干扰,只有笔尖磨出的沙沙声——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拿起画笔,挑选颜色,为自己画个天堂,然后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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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灵狼传奇观后感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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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电影,有惊心动魄的鬼片、感慨万千的爱情片、还有看了忍俊不禁的动画片。但是我最喜欢看那次的《灵传奇》,这部电影让我记忆犹新。

在以前的时候,白狼们曾是村庄的守护者,但由于灵狼安吉他爸爸吃了人,魔法师把他们变成了人类。土狼就袭击村庄,把村庄里的人关进了笼子,但萨瓦没有被捉到。他和安吉一起去找魔法师,最后打败了土狼,救了村庄。

当白狼和猴子打仗时,我觉得非常精彩。萨瓦冲在最前面,挥舞着剑,一路冲刺,猴子们也不甘示弱,努力打。不过最后猴子们输了,白狼们还把三头猴给抓走了。还有最后安吉和萨瓦离开的时候,让我想起了我的朋友,我平时和她一起进步,一起写作业,但开始暑假,我和她不得不分开了。

通过这个电影,让我想起了我以前。该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努力学习,想得第一,我每天都刻苦学习,写了好多卷子。到了期末考试,我认真、冷静、轻松地完成了考试,最终得了第一。

电影结束了,我明白了善良最终战胜邪恶,只要信念坚定,就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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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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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女王》这本书,我心中满是感慨。在大多数人心中,狼是一种很坏的动物:狡诈、阴险,我原本也这样想。但《狼国女王》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在狼群这样一个大家庭里,充满了爱:长辈对晚辈的爱,母亲对孩子的爱等等,让人深感温暖。本书的主人公母狼紫葡萄,用爱创造了奇迹。

紫葡萄的丈夫是狼王盔盔。一年冬天,盔盔为了拯救濒临饿死的狼崽,不顾生命危险与老虎抢夺食物,最终牺牲。母狼紫葡萄不顾一切地防止饥饿狼群啃食她丈夫盔盔的尸体,无奈地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

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野牦牛蹄下。深入沼泽猎杀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母狼羊踢踢为保护自己的孩子,被老虎咬成重伤,紫葡萄在羊踢踢濒临死亡时发了誓,永远把那几只狼崽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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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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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瑟瑟。

小村里杳无人烟,历经苍桑的木门被风吹着,发出了“吱嘎,吱嘎”的声响。没有人烟,没有牛马,也没有生机。

日,落了。鲜红的颜色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却是无尽的黑暗。一天又过去了。

残留的晚霞抛洒在水面上。血红的映在房子上,却分明地,在淡去……

灰色的轻烟升起。如雾,如云,如梦。只有那么薄,那么薄,飘到很远。院里,有一颗古木,层次分明,秋风吹过,几片黄叶飞落,古木显得更加苍老了。摸着树干,感受它受尽的苍桑,“呼呼---”秋风吹过古木上最后一片叶子在梢头摇晃着,晃着……晃着……似落非落。心里的凄凉不由得又增加了几分。

“嘎,嘎”抬眼望去,几只乌鸦站在枝头上,向这个地方叫着,哭诉着,诉说着无尽的悲凉。下面正是那最后一片树叶。乌鸦振动着树枝,终于,树叶抵不住摇晃,飞落下来,飘走了。目送它远去,寒意涌上心头。

忽然,一个影子从水面上掠过,勇敢地扑上去,乌鸦一惊,飞去了。它才满意地飞落到地面上。我这才看清,哟!是只大雁哩!它的来到,使这个地方显得有生气了。

我眺望远方,远处青云围绕着青山,青山似乎顶着天穹。云雾绕在山顶,如梦,似霞,似云。青的,碧的,绿的。闭上眼,静静感受这朦胧的寂静。河面闪着波光,绿的耀眼。波光粼粼,好看极了。近处,草满山遍野,莹白的,露水粘在了叶尖儿上,闪着莹光。枫叶铺满了小园,红的,引得花朵也竞相开放,散发着清香,在太阳底下闪着耀眼的金光。

秋,也不再萧瑟。因为,这也是一个绚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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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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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一个听起来很是遥远的地方,或在百里之外,或有千里之遥,纵然相隔万里,对于思念那只是一样的距离,于空间于心里。

他乡终归是他乡,纵使相似或相同的面孔再多,也是别人的家乡。即使你的朋友再多,也替代不了你所拥有的亲情,你所经历的一切。归来,返璞是一种幸福,归真是一份真实。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是一种对家的眷恋,对故土的牵挂。

他乡的风采与迷人,他乡的多姿与繁华无论多么让人赏心悦目,只不过都是一种亲历的表演,你融不进去,他于你只是一种礼节性的亲近。不论,久违的家乡在经历春夏秋冬之后是何种的风光,不论远离了故土的感觉如何惬意,总是少了主人的感觉。

离开家的日子太久,思念与牵挂全愈加绵长,别总是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能坚持,我能忍受,该还原的是时候还须把心中久久的积淀作个可心可意地舒缓,让内心释放新的空间,把远离的情怀再次更新。

平安也罢,圣诞也罢,那只是别人家的节日。只有在这个冬月的结尾,在这一复元始的当口,自己的节日已经公认,在这难得的冬日的暖阳高照的时刻,何不把心中的敬仰,深深的怀念尽抒,人民的节日是自己的节日,四十年过去了,心中的太阳依然照耀着神州……

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不论何种文明都有其积极向上的一面,总有其值得借鉴的地方,于人类于进步都有可取之处。自力更生是一种勇气,是一种自信,更是一种面对封闭的坚强与坚韧的体现。走过了那些可歌可泣的岁月,走过暴风骤雨与艰难险阻,走出了一个强大的家乡,走出了一个民族的自信,走出了一个国家的尊严重。

自立,需要自信,自信,需要自强。自强不排斥别人的文明,自强不是抵制他人的成果。三人行心有我师,虚心好学是一种态度,吸纳接受是一种包容。学以致用的目的是提高不是为了摆设,更不是将自已所传承的文明与文化否定。吸纳接受消化是一种客观科学的态度,是对各种文明与先进文化正确的态度。正确的接受与提升才能更持久地把自己的文明与文化传承。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又一次想起这句话,似乎有了更一步,更亲切的理解。我们是龙的传人,在世界的东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想每人个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你的不用说我也会理解,那长久于内心的情怀,那其同生长的地方,我们从小聆听那亲切的教诲,红领巾飘扬在稚嫩的胸口,团徽闪耀在胸前,那神圣的引领我们一路阳光,一路高歌,走在光明的道路上。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条路是一条光明的路,和谐,文明。这条路是一条绿色的路,生态,协调。这条路是一条宽阔的路,包容,共融。这是一条路发展的路,创新,开放。这条路是一条漫长的路,需要坚定信心,不忘初心。这条路是一条漫长的路,走过去你会体验其间的风光,你会感受成长与发展的荣耀。

这条路,我们走过。这条路,我们正在走过。这条路,还在脚下逶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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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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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主要讲的是:紫岚一生的狼王梦。希望孩子们中能出现像他们的父亲黑桑一样强壮体魄、聪慧头脑和出众胆略的狼,战胜众狼,登上狼王宝座的梦想。

紫岚生下了五小狼,其中一只死了,剩下四只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三只公狼,媚媚是母狼。

素质紫岚先是希望黑仔能实现梦想。强忍母子温情,两次用巴掌扇向黑仔,培养黑仔狼的残忍和野蛮。可是后来黑仔出去玩的时候被雕叼走了;紫岚又把梦想放在蓝魂儿身上,她训练蓝魂儿自己去拼杀抢夺食物的生存能力。蓝魂儿每次捕猎都在狼群的第一个,有一次冬天狼群连一只兔子都没找到,好否容易才找到一块牛肉,蓝魂儿刚走一步就被铁夹夹住了;紫岚继而又把梦想放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自卑心,紫岚训练了好长时间才把双毛变成一只霸气的大公狼,可是,在争夺王位得时候,双毛又有了自卑心,结果被咬死了;紫岚最后把梦想放在媚媚的孩子身上,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孩子,跟老雕一起同归于尽了

我非常佩服紫岚对梦想坚持不懈地追求,直到死亡,依旧抱着美好的狼王梦。面对一次次地挫败,忍受巨大的失狼子之痛,梦想依然!她的坚定、勇敢、智慧、自傲、严格等品质深深地震憾了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各种困难与考验,我要拥有梦想,学习紫岚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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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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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在家看电视,喜羊羊要跟灰太比赛跑步。如果小羊输了,就要被吃掉。如果狼输了,就要和小羊好。

喜羊羊和灰太狼要到羊村比赛,5点钟开始。沸羊羊看了看自己的肌肉,信心十足地想:“这次跑步我一定赢”!灰太狼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我吃了加速丸,一定能得第一!红太狼在楼上说:“灰太狼,快点,别磨磨曾曾的”。比赛开始了,喜羊羊他们在准备,村长刚说:“预备!”,喜羊羊就跑了,灰太狼大叫说:“喜羊羊,出局!”在跑的时候,沸羊羊跑得像箭一样,大家都叫着说:“沸羊羊,加油!”比赛后村长说:“沸羊羊第一名,灰太狼第二名,美羊羊第三名。”回到羊村,村长严肃地说:“喜羊羊,你犯了什么错误?”喜羊羊无话可说,急得汗都出来了。来到狼堡,红太狼火冒三丈,大骂:“你又被小羊红耍了吗?”说着拿起三层平底锅,把灰太狼打飞了。小灰灰说:“爸爸又飞了。”

其实小羊们老早就知道这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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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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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一本让我百读不厌的书,每一回读完,我都会思考许久。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母狼牺牲了自己,把小狼仔拉扯大的故事。最大的一只是雄性的狼仔,名叫黑仔,第二只名叫蓝魂儿,第三只叫双毛,它们都是雄性的。最后一只是雌性的,名为媚媚。黑仔被金雕猎杀,蓝魂儿死于捕兽夹,双毛天性自卑,死于狼王爪下。它们一个个英勇无敌,却都死于非命。唯一的媚媚霸占巢穴,六亲不认。母狼紫岚为了让后代成为真正的狼王,它与金雕同归于尽,用生命撑起了一片安宁的天空。这本书里生动的语言和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打动了我,使一向对狼有偏见的我思想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我没想到,狼也有母爱,而且爱得比海深!我没想到,狼也有梦想,想得如此执着!

在人们眼中,狼是邪恶的化身,是死神的使者。有人说,“狠字加一点变成狼,所以狼就是最为狠心的动物”。而读完这本书后,我是这样认为的:“狼等于犬加良,优良的犬既为狼!”还有人说:“狼是恶棍,专吃肉!”根据这一说法,我认为人比狼可恨一万倍。你们想:人吃过牛、马、鸡、鸭、羊……虽然狼也吃,但有人吃的动物多吗?不仅如此,人还把羊、虎、豹、狐狸等动物脱皮,制作衣服、裤子、提包等等。人们还乱砍滥伐,森林快被毁尽了,动物一个个死于人类的枪口下,到底谁残忍?又有人会说:“狼天性好斗,不像狗性情温顺,死得活该。”我忍不住要抗议:“狼有尊严,从不吃施舍的食物。它之所以好斗,是因为只有成为强者才能生活下去,不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淘汰。狗在我眼里太懒惰了,它们专门吃人施舍的东西,为人做事不就是为了讨口饭吃么?卖个乖,食物就到了。”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动物。

然而,狼也快灭绝了。我想说:人类,才是这自然界最凶残的动物。亲爱的大人们,一起读读这本书吧,不要一错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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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100字

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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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题记

关于母亲,总想为她写点文字,可每次提起笔,总是不知道如何下笔。

儿时,母亲在城里工作,而我跟随爷爷、奶奶在乡下生活,很少见到母亲,所以母亲在记忆里只是一道模糊的想象。每逢过年的时候,母亲总会准时的回来,不论风雪,不论暴雨,母亲总是披星戴月的赶回老家,与我们一起过年。

那时候, 最期盼的便是过年。因为,母亲每次回来,不论早晚,不论阴晴,都会给我带来喜欢的书籍,给我带回帅气的衣服。在那个青葱年少的时代,母亲的回家,总能带给我欣喜,带给我快乐与期待。爷爷、奶奶也是和我一样期待母亲回家,刚到阴历的十二月份的时候,便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数日子,等候母亲回来,也每每是那个时候,爷爷、奶奶的脸上挂满笑容,张罗着母亲爱吃的食物,准备着过年的货物。

那时,母亲还很年轻,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一身清瘦苗条的装扮,就像巴黎圣母院里的慈母,美丽而动人,慈爱而平易近人。即使一年之内仅与我们团聚一次,也让我倍感温馨,记得当我拿着成绩单和一张张奖状递给母亲时,她总是笑的很灿烂,并且鼓励、教导我,让我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最好的成绩。

每次过完年,母亲便会坐上新年的第一趟班车赶回城里,继续忙碌。奶奶都会牵着我,站在母亲离去的站台,久久不忍离开。奶奶常常念叨,说母亲自己省衣缩食,每次过年回来却买回那么多礼物,让她多注意身体,不要挂念我们,可母亲总是笑着摇头,说她一切都好,只要看到我和爷爷、奶奶能够平平安安的,便是安好。

母亲说,我是她的希望。很多她没实现的理想,很多她曾经未能完成的梦想,希望我可以实现,那时候,我虽是懵懵懂懂的听着,一脸朦胧的看着她痴醉的沉思,但心中还是暖暖的,默默告诉自己,我是母亲的希望,不可以让她失望。

母亲,爱读书。每次回家过年,短短的几天时间,她却经常书不离手,她说书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不仅能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更是自己的良师益友,很多想不通的事情、参不透的世情,读书,总能找到一些解决的办法。或许,也就是从那时起,自己就被母亲熏陶,酷爱读书,童年的时光,记忆里总有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各种各样的书籍伴随我左右,也就从那时起,就与文字结缘,与书籍结缘。

童年总在不经意间便已走远,青春的时光接踵而至。那时候的母亲,似乎更加辛苦,听奶奶讲,母亲经常早起晚睡,忙工作、忙生意,一个人操着一家人的心,奶奶常说苦了母亲,而母亲每次打来电话,都是笑语盈盈地跟我们聊天,总免不了关心我的学习,关注我的生活。

那时候,母亲每次过年也回来,只是她的脸庞、手指,我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皱纹、看到了茧子,虽然她依旧是那么爽朗,那么乐观地跟我聊天,给我讲述城里的各种趣事,给我讲述各种生活的智慧,我,总是静静地听着,细细地想着。

母亲,一直都很关心我的学习,尤其是初中、高中那几年。至今犹忆,那时候母亲的电话打得很勤,有时候很晚的时间还打来电话,问长问短地关心着我的一切,奶奶总会乐呵呵地告诉她,我很听话,学习也很棒,让她放心,母亲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记得,那时候是冬天,北方的天气,冬季总是格外寒冷,有时学习到很晚,睡不着的时候,总是喜欢望着窗外的月光,傻傻地发呆,想象很多关于母亲、关于城市生活的故事。

那时过年回来,母亲给我带回来的书更多了,不是童年的那种《十万个为什么》、《脑筋急转弯》、《格林童话》,彼时带回来的,都是些带有深度的名著了,比如《纳兰词》、《人间词话》、《四大名著》等等,母亲说,希望我多看书,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男孩,可以没有显赫的家庭,没有俊俏的脸庞,但是不能没有知识,不能没有内涵素养,不能没有文化深度。轻轻地翻开母亲送我的书,总是有种难以言喻的欣喜感,走进一个个文字编织的世界,总会流连忘返,乐而不疲。

好在那时候学习很好,每年都是班级前三名,所以在学习这一块,没有给母亲造成心理负担,因为她的儿子,学习很棒。青春时期,母亲多了很多关注、唠叨,但是却一直默默地支持着我、鼓励着我,让我从一个无知少年,完成了向着少年才俊的蜕变。母亲常说,我是她的骄傲,是她每次累倒之时的一杯热茶,总能给她勇气和力量,总能激励她不断努力,给我创造更好的生活;殊不知,在我心里,母亲更是我的骄傲,更是我温暖的港湾和坚强的依靠,因为我要更加勤奋、更加优秀,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

如愿以偿,我考上了心中理想的大学。大学时代,由于我在省会城市上学,距离母亲工作的地方很远,见面的机会更加少之又少,虽然有手机了,可以打电话,但是母亲心疼长途话费,每次打电话都捡重要的说,我还没来得及送上一声问候、一句祝福,母亲便挂了电话,其实,我知道,电话那头的母亲,定会久久地立在那里,握着电话,不曾合上。

大学,一个洋溢青春与泼洒梦想的时代,于我,更是一生中最美的年华。没有了繁重的功课与考试,没有了老师的羁绊与约束,放开手脚,开始了一段追梦的旅程。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聆听各种名师的讲座、参加各种征文大赛……一次次,我都接受着挑战,一次次用勤奋与汗水,创造着属于自己的奇迹。

母亲,每次都会在我心情低落时打来电话,不用我告诉她什么,她总能在电话里听出我生活的喜怒哀乐,总能默默鼓励我,安慰我,让我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高飞,其他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她会尽一切可能满足我的追梦之旅,让我不用有丝毫的顾忌。大学时代,那个虚荣的时代,当我这个从小县城走出来的学子,一次次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母亲看到照片后,总是笑着给我送来生活补给。

母亲说,让我尽情的飞翔,向着梦想努力前行,不要有任何的困扰与后顾之忧,她会一如既往的做我最坚强的后盾。每每想起那些话,至今仍然倍感欣慰,仍被母亲那份沉郁的爱,醉的一塌糊涂。其实,我也知道,那几年母亲的生意不景气、工作也不顺利,她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努力创造财富,成为我最坚挺的后盾,她的故作从容的坚强,她的汗水与泪水,从不给我看到,因为她希望自己的儿子,在梦想的天空,自由飞翔。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母亲用自己的双手,给我撑出天空的高度。

后来,我大学毕业,顺利地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而母亲,当我再次回望母亲,她的鬓角已经夹杂白发,她用十多年默默奉献,成就我现在的无忧生活,用生命的花开浇灌出我这支学海的花朵。每次给她打电话,母亲依旧很爽朗地告诉我,她一切都好,让我不用挂记,让我努力工作,好好生活。

那天,在微信上无意间看到母亲的照片,记忆里那个年轻美丽的母亲,已经不再芳华焕发,而是一种无以言传的沧桑感。我知道,母亲老了,母亲累了,她需要休息了。母亲在距离我千里之外的老家,依旧在工作,而我在千里之外上班,心里虽是时常想念她,却不能在她身边照顾她,一种莫名的无助感、心酸感涌上心头。

曾经,我是母亲的希望与骄傲,而今,母亲是我心底最沉的一缕牵挂。

回想过往,母亲从不曾给我洗衣叠被,不曾对我千叮万嘱,不曾让我回报多少,而她,总是用最无声、最温暖的臂膀,给我撑出一片高飞的天空。母亲,她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是在她的怀抱里,我曾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那份平凡而不平淡的爱,温馨而伟大的爱,那份不求回报的、无私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我一生的温暖,一世的牵挂。写在母亲节前夕,谨以此文祝福我的母亲,健康快乐,也祝天下有心人,都能懂得自己的母亲,那一份绵绵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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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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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的作者是姜戎,三十多年前,他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十一年。在草原上,姜戎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毂,也与狼缠绵过。蒙古狼带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谜雾,径直来到了迹团的中心。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作者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些片段详细地写出了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宾至如归和不屈不挠;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艰难的成长过程。

《狼图腾》的主人公是陈阵,陈阵也是一名从北京来的知青,一起来的还有杨克、张继原等人,他们三人是同一个宿舍的,杨克和陈阵是羊倌,张继原是马倌。草原人崇拜的是腾格里,有一次陈阵从狼窝里抱出了七只狼崽,把五只摔死了,剩下两只各由陈阵和道尔寄养。陈阵看到了小狼的成长过程,小狼在进食的时候翻脸不认人,还从小狼身上看到了草原狼宁死不屈的精神,小狼在搬家的时候怎么也不肯走,结果喉咙里弄出了一道很大的伤口。过了不久,许多特等射手把草原狼的头狼和巨狼杀得所剩无几,草原狼们逃出了边境,又被边境另一边的狼打得落荒而逃。当白狼王在急切地寻找和收拢被打散的残兵时,小狼听到了呼嗥,小狼听到了狼嗥声,唤起了小狼的全部希望、冲动、反抗和求战欲,变得很疯狂,让喉咙里的伤,伤上加伤,血从喉咙里吐得不止。毕利格老人给小狼止住了血,让陈阵杀死苟延残喘的小狼,满足了小狼战死的愿望,陈阵就用铁钎杀死了小狼。

陈阵养的小狼让我懂得了草原狼宁死不屈的精神,我仿佛看到了狼图腾,看到了小狼不屈的灵魂。在内蒙古草原上出土的玉龙是狼头龙身的,我知道了龙可能是由狼演变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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