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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通用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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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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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mother:

节日好!上班上得辛苦吗?今天心情好吗?不用说,一定好。

鸦雀无声的家里,爷爷端着一杯热茶。

记得我出生在古老的乡下。我刚生下来,你们就吓了一大跳,是因为我头上有一个非常奇特的角,长在右边头上,很难看。但如今,已经慢慢地扁下去了,你不用担心了!想起当年,你们多担心我呀!都以为那个是......

如今,我长大了,自己会管好自己了。要迈进人生的第一条道路。你经常嘱咐我学习要自觉,作业要在家是做。我现在知道该怎麽做了。该早早地把作业做完,玩的时候,就可以放心地玩了。我会好好学习的,您放心。

“将来”我会是......

十年后,我已是小小的老板了,我会一步步地往宽阔的大路走。向美国发展,向加拿大投资,成为一个国家的首富。这不会是虚幻的哦!

mother,我想你别经常生气,笑口常开,多休息。少吃肥肉,记住“陈老师的一句话:饭前一碗汤,美丽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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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每个人的梦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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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梦,近而写不出梦幻般的文字。

一个夏季,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过了。

曾经,在未入春时,就翘首企盼,充满活力,期待着夏季的到来——因为夏天,能穿漂亮的裙子;夏天,能去溪边抓螃蟹;夏天,能听到知了的叫声;夏天,……

不是何时,丢失了这么多,没有了昔日的天真与可爱,唯一只觉得,这个夏季好热。或许,是不再有梦,也或许是不再年轻。所有的想象,都被现实一一击碎,它的坚持,让我明白,不能再做儿时的梦。

很难再保留住以往的那份纯真,有那么多,那么简单的感觉,都被渐渐遗忘。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这样一个习惯,每日,放学回家的路上,都会捡一块特别的石头带回家收藏起来,摆在书架上,看着每一块形状各异的石头,就很开心。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谁把我收藏的宝贝给丢掉了。就如,丢弃了我一份很简单的快乐。

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找回来的,何况是我这样特别怀旧的人。每当有被遗落的事物,都会有些许的难过与失落,难以忘怀。总在某个地点,某个时刻,就会有淡淡的记忆,清晰的想起,如今。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每时每刻的经历都不尽相同,然,又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每个人都同样的开朗快乐?那么,一样也没有理由让每个人都落寞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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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写战狼的观后感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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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主要讲了非洲红巾军叛乱,首领却被欧洲雇佣军杀害,我国的特种战部队的冷锋为了给妻子复仇,也为了非洲华侨的.生命安全,与红巾军血战血拼的事件。其中有许多令人深思的片段,让我印象深刻:由于非洲的战乱,非洲的普通百姓家破人亡,国不成国,家不成家。对他们来说,像我们这样幸福美满的家庭,是他们一辈子所追求,所向往的。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强国,哪有美满的家?这让我有了深深的自豪,自豪自己是一个中国人。

当雇佣军首领不听从红巾军首领的命令,甚至杀了他,并肆意残杀普通群众,鄙视中国人和黑人时,一把火燃起了我的愤怒“你也不看看现在。”对啊!就像冷锋说的那样,中国已经从落后走向了进步,谁也不能轻易触碰我们的底线,今天的中国已经今非昔比,已不再是那个低头弯腰的中国了。当冷锋在废墟下用手机拍下了雇佣军和红巾军对非洲普通工人和小孩的残杀证据,当海军指挥官看到冷锋传来的证据时,军舰上所有的人都沉默了,男军官热泪盈眶,女军官泪流满面,大家都被激怒了,当上层的指令一发布,一颗颗威力巨大的导弹飞向了战地,让红巾军和雇佣军损失惨重,原来的几乎不能扭转的局面在这一刻翻盘了,这让我热血沸腾,感受到了祖国强大的军事实力。这让我无比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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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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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同两个姐姐去了电影院,看了《喜羊羊与灰太之虎虎生威》,电影画面优美,人物个性鲜明,真是让我记忆犹新。

进入电影院,我们捧着爆米花,开始看了起来。故事讲述了灰太狼过情人节(2。14)为了给红太狼一锅羊而来到了羊村,可不料碰到了虎年会长——虎威太岁来到了羊村,打算把青青草原改造成游乐场,并让青青草原的居民在游乐场做苦工。为了不让草原上的居民们再受苦,不让世界变成沙漠,喜羊羊与原来的死对头灰太狼联手,找到了村长所说的图腾,图腾遇水便显出了图片,图片连接了世界上所有的动物,从“羊”到“狼”,从“狼”到“恐鸟”,最后连接到了单细胞,指明了世界万物是一体的事实,最终喜羊羊与灰太狼终于夺回了自己的家园,从虎威太岁、阿豹和怀有阴谋的恐鸟中拯救了大家。

看完了电影,我感触十分深刻。从电影中的画面表示,当时所有的一切都是沙漠,只剩下了青青草原一片绿洲,而喜羊羊他们所拯救的就是这个。电影的这个环境背景让我联想到了地球以后的情景,以后的地球也会这样吗?电影是在提醒我们要保护环境啊!再看电影的剧情,我看到了喜羊羊和灰太狼的努力,他们拼命找到图腾,是想要保卫家园,拯救大家啊!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还有电影中的图腾,它确实是一个宝物!它把图片连接在一起,寓意大自然万物都是一家人,都是一个祖先,我们应该互相友好相处,不去伤害他人,和谐地生活在一起,这更让我深一层了解了这个世界,是篇电影!

另外,电影不但寓意深刻,而且结合了许多流行元素,例如虎威太岁的幽默话语:“我给你们两个选择。一、听我讲道理,二、我给你们讲道理。”还有在金字塔中喜羊羊与灰太狼以玛丽小游戏为样式的一段影片,让大人小孩看了都想笑。另外,这篇电影的主题曲也很有趣是周笔畅唱的,让我回味无穷!

看完了《喜羊羊与灰太狼2》,我真受益匪浅,让我们也同喜羊羊他们一样保护环境、保卫家园、与所有人友好相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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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国女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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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女王》这本书,它讲了一个叫紫葡萄的母狼嫁给了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并生了五只小狼。在日曲卡雪山的冬天找食物很难,狼群面临着饥荒,那五只小狼中有一只小狼饿晕了,狼王盔盔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女倒下,于是便冒险从一只孟加拉虎口中夺取食物,可是失败了,狼王盔盔被孟加拉虎咬死了,而为了阻止狼群里的公狼为了争夺狼王的无尚荣耀而引起的群内战争,从而导致整个狼群崩溃、解散,狼群中的一个年迈的老母狼自动向紫葡萄臣服,紧接着,许多狼也跟着进行仪式,最后有一只公狼因为不同意让紫葡萄当狼王而被逐出狼群,之后,紫葡萄在狼群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带领狼群去攻击野牦牛,可是她的决策失误了,不仅没有吃上牦牛肉,还让大公狼小嚏死于野牦牛蹄下,第二次紫葡萄带领狼群到可怕的北斗沼泽抓捕小野猪,可是大公狼黑三为了帮大家抓捕小野猪落入了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在那之后,当狼群要去吃它们储藏起来的猪肉,大公狼歪歪勃想闯入狼群,结果他没有向新狼王表示臣服就没法进入狼群,在晚上,狼王独自一人出来饮水时,歪歪勃向狼王表示绝对服从,于是它回到了狼群。在第二年春天,帕雅丁狼群意外围住了宿敌宛莫沙狼群的王后和一些小狼,紫葡萄网开一面放走了它们。在那之后不久,紫葡萄的狼王权威收到了挑衅,歪歪勃甘心上演苦肉计重塑了狼王权威。第二年冬天,那只曾经把盔盔咬死的孟加拉虎又来了,紫葡萄带领狼群战斗,眼看着大公狼一个又一个死去,狼群就要被灭掉,宛莫沙狼群出手帮助它们,把孟加拉虎赶跑了,最后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胜任狼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的震惊了,我心目中狼的形象完全被颠覆了,原来狼在人们心中是十恶不赦的,但看完这本书后,让我觉得狼这种动物变得像狗一样,有一种鲜为人知的性格。狼是群居动物,狼群有着极为严格的等级制度,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狼王,狼追捕猎物都是靠集体的力量。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锁定猎物,实施跟踪,观察,找准时机,迅速发动进攻,狼群都密切分工合作:身强力壮的大公狼自然是进攻的主力,几只狼合作,轮流追赶,直到拖垮猎物,最后狼群蜂拥而上,分食食物。

我觉得它们的狼心并不坏,遇到危险都会奋不顾身地去救同伴,而且它们遇到困难不退缩,会勇敢地面对,所以我们以后遇到危险和困难也不能退缩,要像它们一样勇敢地去面对。

一般所有群体都是以雄性为王的,而本书中的狼王是雌性的,狼王紫葡萄从有狼不服她到两个狼群合起来,她都是狼王。这里就不难说明雌性不但有雄性的勇敢、拼搏,还有雌性的智慧,和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它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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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亲是月光下的那只贝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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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倾心地写着:父亲月光下的那只贝壳,母亲是最美的月亮,女儿是愁愁的海沙。

月洒海滩的一天,那只贝壳慢慢地爬到海边,他忧伤的看着天上的星星,告诉星星:很想时间可以停留十年,想再用十年,卿卿地陪着月亮和海沙。他害怕生命的终结,害怕月亮从此的孤苦伶仃。但贝壳载不动岁月的年轮 ,注定与生命擦肩而过。

那天,贝壳没有了坚强,没有了活下去的勇气,那时的他知道自己马上要回到大海的怀抱。他一声不响,闷闷地躺在海沙上,任凭沉沉的海风吹打。海沙痛苦地把贝壳围在中央,努力地祈求命运之神,但是,无论怎么虔诚,无论怎么呼喊,都无法换回贝壳的生命。

夜悄悄

微风奕奕

海潮依依

贝壳呆在凉凉的海滩上

感受远行的孤独

知道自己要永远地离开

这片属于他的海滩

月亮哭了

星星的心也碎了

漫天飘着

美丽的星星雨

月光下的那只贝壳

慢慢地爬回了大海

从此

愁愁的海沙

用千年守望贝壳的轮回

凄凄的月亮

用光的倩影伴贝壳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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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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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爸爸妈妈带我去电影院看了一部最近很火的电影—《战2》。看完之后,我感触颇丰。

《战狼2》讲述的是脱下军装的冷锋为寻找龙小云的消息来到非洲,被卷入了当地的一场叛乱之中,本来能够安全撤离的他无法忘记军人的职责,又迎接挑战展开救援的故事。该电影展现出的一种青春朝气、蓬勃向上、军人血性、爱国情怀深深地感染了我。《战狼2》的故事情节,表达了一种“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的爱国情怀和不畏牺牲、勇往直前的英雄主义精神。同时也从侧面衬托了我国当代军人的血性和担当!影片的主人公冷锋有勇气和超凡的本领。他为了自己逝去的战友小飞的家人而打死了强行拆迁的黑社会势力,被开除了军籍,这体现出了他的嫉恶如仇;他在重重炮火和硝烟中与欧美雇佣兵斗智斗勇,这体现出了他的英勇和果敢。在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青少年学习的地方。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影片中的这句话。“军人之所以被尊重,不是因为军人这两个字,而是因为他们肩上的责任。脱去军装,职责犹在,仍然受尊重。”这句话体现出了中国当代军人的责任和担当。他们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他们从无畏惧,绝不屈服,英勇战斗!

这部电影中的其他的角色我也很喜欢。比如说那个援非小组的女医生。她救死扶伤,用她的双手拯救了冷锋和一些非洲难民的性命。她还十分勇敢,她不顾自己的性命,一直保护着那个非洲孩子。还有一个老板的儿子,通过这场战争,他磨砺了坚强的意志,与冷锋并肩作战。还有一个退伍侦察连连长,他也十分英勇,他和冷锋两人在枪林弹雨中穿梭,他是冷锋的好战友。

片末导弹空袭那段,悲凉的音乐,恰当的慢动作,流泪的众人,观众的情绪被一点点一点点地调动起来,当丁海峰饰演的那个舰队总指挥喊出那句“开火”后,我们观众的情绪被彻底释放了出来。这一段播放时,前一秒电影院空气还是凝结一片,后一秒掌声雷动。

《战狼2》是中国大陆迄今为止最成功的动作片,没有之一;《战狼2》是这几年第一部正片比预告片好看的电影,没有之一;《战狼2》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最精彩的军旅题材的电影,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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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深情与无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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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表亲和、平易近人、不拘小节。我很容易与人成为朋友,却难以成为好朋友。我热情却无情。我不惧离别或者说我只怕过两次。与你在一起时,我是倾注了全部热情的,我说过的我喜欢你,亲爱的我好爱你等等。那些都是真的。但是当离别到来,亲爱的,我真的没有不舍,离别后也绝少有思念。

我不止如此对你,我亲爱的,我对自己亦是如此。我如何对你,就会如何对待自己。我可以放下我的爱情,当我了解到他真的不需要我,我放下爱,放下恨,放下隐匿的不甘与虚荣。没有不舍。这是我的无情,但这一切都出自对他的尊重与接纳,这便是我的深情。我是个适合孤独的人,这是上天的惩罚,也是奖励。

我适合无留恋的告别,我同样能以无限的热情去拥抱重新相遇的你。曾经我惊骇于我的无情,我刻意去改变过。在一段被珍惜的关系中,我感恩,无以为报,可我真的可以没有你。我强迫自己哭泣,告诉妈妈我想她,其实我只是伪装自己安慰她,这就是我无情中的深情。我刻意做过很多类似的事,可我却真的拥有自由的心。你可以说我冷漠,因为确实如此,可是,你不能否认我的真诚。这样的我,是真的我,无限的深情与无情的结合体。

我是个适合流浪的人,因为我无限的洒脱与热情。我决定遵从我的心,或许我难以有至交好友,但是我早写下,知己只能是自己,所以不为孤独而自怜。如果我的存在有什么使命的话,我认为应该就是成为淡淡的微笑。成为所有与我相遇的人记忆中淡淡的微笑。我不渴求自己难忘,因为我知道过度的深情便是一把刀,我想成为淡淡的香,而非深深的伤。我爱着很多人,可我也不爱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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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后一匹狼续写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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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聿飞

见到了皮,雪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她变得不爱说话,脸上自始至终没有一丝的笑容。她每天都坐在门前的石头上面,朝着小狼以前居住的地方静静地发呆。

几天后,爷爷领着雪儿来到狼山,来到没有人敢来的山林深处。忽然,雪儿发现,在小溪旁边的大石头上面站着一个少年,正是她日思夜想的小哥哥,小哥哥正在冲着她微笑。雪儿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飞快地奔向小哥哥,紧紧地抱住了小哥哥,嘴里不停地低声喊着:“小哥哥,小哥哥……”

原来,爷爷并没有打死小狼,爷爷怎么可能让自己最疼爱的雪儿伤心难过呢?爷爷想到自己杀了那么多的狼,小狼的父母也死在自己的手中,小狼已经是最后一匹狼了,所以他饶恕了小狼。至于那张狼皮,是以前的狼皮,而狼心只不过是打猎时,打到的豺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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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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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出自朱自清的散文

学了《春》之后让我对春又增加了一种说不出的喜爱文章一开始就用一组排比句把春天来到大地,带来的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展现无余。而结尾,又用三句连续的比喻句分别写出了春天崭新、美丽和充满活力这三个特点,完美地结束了全文。让人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使人又不禁捧起书再读几遍。

《春》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比喻、拟人、排比,又用了很多的优美词语,并且用到恰处,有一种锦上添花的美感。把这两者都结合起来,那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十分吸引人的,但如果像朱自清一样,把这两者发挥到极点,那么,就不只是吸引人了,而是给人一种无限享受,不由自主地爱上这篇文章。

就像《春》,这篇文章的题材可以说是很普通,就是我们经常在写的春天,可是,他就写得比别人更胜一筹,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那两大点。《春》让我得到了享受,还使我明白了一个写作之路上的闪光点,那就是要在平时多注意积累一些优美的好词佳句,有时候也要多去外面观察观察事物,积累一些写作素材。

《春》里面有许多句子是脱口而出的语言,既如口语,读起来很顺口,朴素中透着活力。就如同陈孝全和刘泰隆所说的一样:凭借丰富的想象力,使描写对象飞腾而起,于奇思妙想中,创造了气象万千风格个别的画面,把读者引入如诗似画的境界,获得无穷的美的享受。我爱《春》,更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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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续写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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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媚知道,它要想完成紫岚和黑桑的心愿,就必须将它的两只公崽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要想把它的两只小公狼崽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就必须对它们施以严格的训练,要想对它们施以严格的训练,就必须狠下心肠让它们明白:“在狼族的群集里,不可以心软不可以手下留情,更不可以手足同情;要勇敢贪婪的去争去抢。要么做统治者、要么被别人统治。

于是,媚媚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卡鲁鲁,卡鲁鲁非常赞同。于是,媚媚强迫两只小狼崽在吃奶时第一个扑上去互相争夺;相互撕咬,如果哪一只等别人吃饱了再吃,媚媚就会对它又厮又咬直咬得它狼毛飞旋耳朵出血为止,让它明白狼群的竞争就是这么残酷!

断奶后、媚媚捕到猎物会和卡鲁鲁吃掉大部分,然后留一小部分给两只狼崽争夺,抢食、这就大大激发了狼崽们喜爱抢夺的天性。媚媚看着狼崽们强暴地抢夺食物的场景,与卡鲁鲁相互对望的那一刻彼此都欣慰的笑了。

等狼崽长到一岁,媚媚就捕来草兔、树蛙等小动物,让狼崽们追捕以提高狼崽们的捕食能力。其中,大狼崽似乎更强一些。于是,媚媚重点培养大狼崽“黑米”。大狼崽在各项训练中表现得都十分突出。因此,媚媚便把“狼王梦”寄托在了“黑米”身上。

转眼间,冬天到了。按狼族的习俗,狼群们要聚集在一起共同捕食。等媚媚一家赶到时,已经有二三十个家庭到达那里了。而狼王洛戛正神气的主持着认亲仪式;它的旁边站着最亲密的朋友古古……家族认亲仪式一直进行到了天黑才结束。

在狼群的第二天,黑米看见一只小兔仔,黑米悄悄的靠近小兔仔,敏捷的一口准确无误的咬断了它的喉管,媚媚站在不远处默默的看着这一幕,心满意足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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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月光下的肚肚狼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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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肚肚》是讲述了一只不同寻常的狼的其妙变身故事,下面我就来给你讲讲。

一只名叫肚肚狼的狼,是一个小乞丐,他的一个朋友发现了他的秘密,这个秘密就是肚肚狼在月圆之夜会变身成一个英俊的王子,并且,如果一次变身超过24小时就会永远成为一个王子,就再也变不回来了。他们变身之前,先要到市政府大楼对一对表,对完之后,就去孤山,孤山是离城最近第一座小山,肚肚狼第一次变身时,时间是18分钟、第二次变身时,时间是18分钟、第三次还是18分钟,玉碎先生对此有些遗憾,第三次变身后、肚肚狼拿出了一个神秘的铺满,之后肚肚狼专心开始攒钱,在赚钱的同时,肚肚狼碰上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名字叫小红鞋有一次小红鞋把他的早饭钱给了肚肚狼,肚肚狼知道后,狠狠地打了自己一拳,打了自己的伤口上了,昏了过去。

第四个月圆之夜,肚肚狼的变身时间延长了6分钟,玉碎先生确信,肚肚狼的变身时间和神秘的铺满有关,这次的变身,秘密差点让小红鞋知道,肚肚狼才知道小红鞋得了白血病,肚肚狼为找到小红鞋,一共找了十三家医院,肚肚狼在这之后要想去学唱歌,学会第一首歌之后,肚肚狼就唱给小红鞋听,所有听歌的人都感动的哭了。之后,肚肚狼要把他的黑宝石给卖掉,给小红鞋治病。

肚肚狼在这之后成为了一个签约歌手,但失败了,演出的失败,黑宝石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而且变身时间整整一个小时。

肚肚狼的最后一次变身不知有没有成功,没有变身,肚肚狼亲自唱的。

我喜欢《月光下的肚肚狼》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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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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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前后,便到了梅之夕。过了那些个潮湿的日子,阳光又开始肆虐。可不,只有那高柳鸣蝉相伴,四周安静得出奇,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似的。

来了,立秋来了。燥热的空气中似乎吹来了一丝丝凉爽的气息。密密层层的树叶儿在静止了好多天后也开始飒飒作响,如同麦浪般一点儿一点儿的波动,在阳光下依旧是那样闪闪的,只不过少了仲夏的那一份冲击人们眼球的新绿。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浓郁的,深沉的绿。而且,还夹杂着几片泛黄的叶片。

抬起头,蓦地发现,云跑得真快。大朵大朵的,厚厚的,洁白的云,让人有一种想到上面打个滚儿的欲望。可是,它们又是这样的急,好似在追赶着什么。云,是最虚无的存在。

低头的一瞬间,一滴,两滴,三滴……一切的一切,都融合在这个方块字——雨中。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干涸的甚至有些龟裂的大地,如饥似渴的享受着这饕餮的盛宴。雨水滴落在树叶上。叶片下垂着,向老人微驼着的背,战战巍巍的。风一来,还有节奏地荡漾,包括那树叶顶着的一洼雨水。我莫名地想到了“春风吹皱了一池湖水(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但这是秋天,不是吗?又是一滴,又是一滴,水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接踵而至。

那片单薄的叶子好似再也受不了这生命的负重,如同猫一般,慵懒地弯下了腰,顺服地等待着雨水的自由落体。好像是慢动作,雨水下落,从我的眼前,透过雨滴,好似看到了整个世界——晶莹剔透,冰清玉洁的世界。还未来得及回神的一瞬间,它便坠入了水塘。未了,还未忘记溅起朵朵水花,那是给它的喝彩。这一切,好似一颗流星昏头昏脑地来到了这个蓝色的水球。我继续走着。

这简简单单的沥青路,再普通不过了。为了躲着雨,我沿路边走着。脑海中。却浮现了那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青石,黛瓦,白墙。在路的尽头,是否有一个撑着油纸伞,丁香般的姑娘?我看去——一栋楼房,高高的,好似插入的天空的心脏。这一切好似一个大大的玩笑。雨的诗情画意,加上楼的高不可攀,更让人觉得这一切的虚无,海市蜃楼?

正呆呆地看着那楼房,殊不知,雨却停了,天又明了,太阳又自诩霸王了。一切的梦,又如同空中多余的水分子,倏忽间没了。我看了看四周,没有那么多梦和幻。我笑了笑。

可是,这难道不好吗?城市的节奏太快,一分一秒都要精确的计算。雨来了,天空也要休息了。就给我这几分钟,让我也好好地在自我的世界漫游,让我也闭上双眼,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屋檐上滴下的一滴在我的耳边悄悄地说道。

我睁开了双眼,看了看四周。雨过了,什么都没变。唯有那些树叶,油亮亮的,散发的柔顺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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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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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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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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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使用天鹅绒织成的绒花,是大海语言凝成的精华;我是雨的化身,是水的灵魂。

我同风一起共舞在天空,与鸟儿一起游戏在天边,与晚霞一起共饮在天际。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轻松的漫游在广阔的天穹中。

我喜欢与伙伴一起在天空自由组合,变幻出各种各样奇异的形状;我也喜欢在天空中模仿动物的样子,当小孩子笑着,跳着,指着我,喊着我模仿的动物的名字时,看着他们纯洁的笑容,我脸上也会弯出幸福的弧度;当我看见一对有缘人在一起时,我也会尽力变化出心形形状,代表维纳斯赠予他们美丽的祝福。

在春天,我将会化成一根根锃亮钢针,穿破冰封了一个冬季的河流,让他们奔腾,让他们歌唱,让他们飞舞;我将会化成甘露,去抚摸那将要枯死的草儿,亲吻那垂死的小花,让他们复苏,让她们绽放,让他们看到成长的希望。

我要换醒大自然沉睡的双眼,我要让春天在大自然中挥洒青春。

我要歌颂大自然!赞美大自然!拥抱大自然!

直到,直到在天空中化尽我最后一丝精气,然后慢慢消失在空气中……

这是我软绵绵的爱,毛茸茸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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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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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母亲节,很多小冤家都送给妈妈礼品,我也没有破例。我见很多的孩子都买花,因而,我那不安本分的思惟发生了:干吗要以及其余人同样,我的礼品必定要别开生面,对于了——我从小到年夜的照片。

我走到我的房间,正要从抽屉里拿,往外一看,爸爸手拿鲜花,走了进来。我一想:不合错误劲,爸爸拿花干什吗?莫非他有外遇!我拿出照片后,随着爸爸。

我随着爸爸离开了公园,我内心想:好呀,本来你以及你的外遇者商定好了呀,看我不妥场捉奸!

进了公园,我发明妈妈以及奶奶也正在那边,内心又一想:欠好,妈妈要瞥见了,非患上以及爸爸闹仳离不成,那我可就成孤儿了,怎样办......没想到,爸爸竟朝妈妈以及奶奶那边走去,莫非要供认过错?

爸爸离开奶奶眼前,举起花,“妈,您辛劳了,我爱你!”我才理解?理睬,本来没有是爸爸有外遇,而是他也要戴德母亲,我羞愧极了,惭愧的走了进去,拿出我那从小到年夜的相片送给妈妈,下面提早写了妈妈我爱你,

我又欠好意义患上对于妈妈说:“妈妈,我爱您!”妈妈显露了悲哀绚烂的愁容。而后我又对于爸爸说:“对于没有起,爸爸,本来你是来给奶奶送花儿的,我觉得你是有外遇。”“甚么?哈哈哈呵呵呵......”咱们百口人脸上都弥漫着悲哀的愁容!

同窗们,母爱是忘我而又巨大的,她们就像烛炬,甘心熄灭本人,换来咱们的黑暗;她们就像花匠,庇护着咱们,灌溉着故国的花朵。咱们要戴德母亲,爱护保重母爱。不但是明天,让咱们永久记着戴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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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个阶段80%死在了前两个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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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生下来就会吃饭走路吗?什么不是学过来的。”这句话一般都是老师对学生所说的话。而且这个学生还不知道无从下手,简称无知。我们之所以会无知,那是我们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所造成的。从心里就想着我无法成功,也无法做到。那么是不是抛弃无知之后,就能学到知识,就能成才了呢?其实那也不是,这中间一共历经三个阶段:无知,自大,求知欲。

如果说现在有一个人对你说,你很无知。那请问你抱着一个怎么样的想法去面对这个人呢?是学习,是接受,还是谩骂对方?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谩骂对方。无知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一个过程,包括你我他,都会有这样的一个阶段。简单来说就是从白痴开始的,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没有人一生下来就会吃饭,会走路,会思考,会学习,会进步。

所以我们都会经过这个无知的阶段,我之所以说抛弃无知,并不是说大家现在什么都不懂,现在什么都不会,你不是还会死皮赖脸吗?中国古语说的好,360行行行出状元,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每个行业最开始都是无知的,无知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而恰恰相反,一张白纸好画,还是一张灰纸好画呢?在任何事物面前我们都是无知的,在这个阶段我们会经历无所谓(反正跟我没关系),恐惧(以后的工作怎么办,我什么都不会)等。

抛弃无知也就意味着有了学习的精神,那么接下来国人的通病就会出现了,那就是自大。

就像我说的,当你抛弃无知,习得一门技能的时候,总会有人夸奖你。这个时候你是不是就飘飘然了呢?这就是我所说的自大。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我学习了很多网络上的知识,我也自大过。班级里的同学都会向我请教各种问题,可是当我毕业之后才发现,我根本就不会写代码,也不会做设计。

自大的时候是很轻松的,这就是为什么会有沉淀的一个过程了。这个时候自大的人往往会迷失自己,在无知的时候选择的是事不关己,在自大的时候却选择了攀比。自大是最难也是最可怕的一个过程,就跟我们十五六岁时候一样,叛逆的青春期,那个时候谁也管不了我们,认为我们就是天下第一,其实根本就不是那样。

掩埋自大,如果你看到这篇文章,那也算是缘分,至少你很清楚,在你无知之后,学习一个月之后,选择的是沉淀而不是自大。那就很容易走出这一困境,来到第三重境界:求知欲。

何为求知欲,“我今年70岁了,我还在每天学习!”这句话是一位企业家对我说的,也拿来这里应该对90後的你来说,这算是求知欲了吧。进入求知欲阶段的你和我,都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求知欲是永无止境的,我们会不断的遇到困难,然后不断的寻求突破。

刚才我说过,无知,自大,求知欲是一条线上的。那么这个求知欲也是伴随着你当初的无知产生的。除了学习之外,外界的一切干扰对你来说都是没有必要的。好比我在13年成立教育公司的时候,不吸烟,不看动漫,不外出,一股脑子只是为了打造一个好的平台。

无知等于零,自大等于一,求知欲等于九十九。抛弃无知那就等于你抛弃了零,掩埋自大,那就等于掩埋了一,走向求知欲,那么就等于学无止境了。

很多人在无知的时候选择的是谩骂对方,在自大的时候选择的是为我独尊,而这两个阶段往往会害死百分之八十的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人才会走向求知欲,并越来越强。请问你在哪个阶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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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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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最喜欢的季节又带着几分孤单的气息。我蜷缩在日记的天空下,嘴里哼着莫名的思念,伴着淡淡的风声。。。 日记里的岁月一样走过,然而,它只可以是一个人的专属,一个人的秘密。得到了别人的秘密,会失去快乐。这里安静没有喧闹,累了,坐下歇歇脚;倦了,躺下闭闭眼。不能告诉你我的秘密,因为我要你:开开心心这一生! 忧伤在天空里跌过,日记里有了墨迹。后来,寂寞也到了;再就是:低落、冷清、孤寂、绝望……越来越多的足迹添在了日记,天空变冷了,本以为心不会再一次为你搁浅。。。

橘黄的弯月孤零零的悬挂着,安静的世界。因为喜欢上你,种种原因见不到你,我会疼,我会疯。这句话语一直在我耳旁萦绕,我想大声对你说:我喜欢你!天地痴心谁能明白我。如果有一天岁月踟蹰了,时间静止了,我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里,那样即使喝下奈何桥旁边的那碗孟婆汤,来生,寻着你的味道我也能找到你。

淡淡的流星划过笔下的天空,许愿树下掬一束微风,我的掌心叙述着等待。飘摇的思念风化了古老的誓言,一笔点下千年沧桑。 此页,我想你! 悄无声息地,一片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然后的两片、三片…… 下雪了,日记里的天空。随着雪花不断飘下,身外竟下起了大雪。涂下的墨迹,在雪花中慢慢褪去。

心,与天空一起哭泣。沉默中想你,冷的没有痕迹。一朵一朵的六角形冰花撒落在日记,我的世界冰天雪地! 找不到躲避的地方,我站在那里,不知该做什么,不知该如何安置自己?每一朵雪花都噙着一段难忘的往事,我失去了一切缩脚的能力,连挣扎的勇气都没有泛起。我浅笑,谁知一眨眼竟落下了晶莹的泪滴,冻结成冰!

下雪的天空,风刮得很紧。这个白茫茫的地方,我寻觅不到你的身影!这里涂满了冷清、萧瑟、凄凉……一个人在雪地里漂移,把所有的心事叠成单一的色彩,一语我爱你!不要担心,这属于我的秘密,你不会知道。一步一步朝着前方走去,默默挨着自己,想你,竟然没有击倒自己。

一声叹息徒然响起,雪地里,我垂头而立,雪丝沾满衣角,一副精疲力尽、身心俱毁的模样。两情相悦,总在不经意间。思念的话语诉说给了谁?蛰伏在过往,开成一瓣紫色的花朵模样,散漫自个儿的清香,蜷倚虚幻的臂弯里,再拟一次红,回味尘梦!反正,总有一个人的天空,弥满寥廓的忧伤。 下一页,静静地握笔。我微微仰着自己的下颌,凝眸前方,似乎是轻轻叹了一口气,我回首藏起思念,然后,朝雪花深处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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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你,就一辈子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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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近很多人认为最幸福的时候是和自己喜欢的女孩携手一起走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没有烦恼,没有无奈,……,内心没有一丝的琐事。是啊,幸福那一刻谁都希望永远暂听,因为那一刻将会绘成一幅美妙的画,一幅美妙无比的画,一幅无法媲美的画,令人羡慕的画,将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我也一样,找到那个喜欢的人,和她携手一起走过发季雨季,走过春夏秋冬,走一辈子的路。

那一天,很美,就算是风吹雨打,我们仅仅相依,一辈子不放手。那一天,很美,走过春天走过夏天,走过秋天,迈入冬季,我们仅仅依靠。很享受走一条路,树叶为我挥舞,落叶为我送来季节的问候,很美。我也很享受当我们仅仅依靠走进电影院,坐在座位的最后一排,放一部爱情电影,歌颂爱情的纯真和美好,我们紧紧挽着彼此的手,她靠在我的身上,直到电影的结束,人群散尽后,我们手挽手走出电影院。

爱情很美好,既然爱上了,就认真的待他,即使不是爱的轰轰烈烈,我们也要让她感受到幸福的味道,拿出一个男人的资格去爱她,爱她,就一辈子吧,爱她,就应该懂得付出,爱她,就包容她,爱她,就担当责任,爱她,握着她的手,让她不再孤单。

你一颗心去对它,他会回报你幸福的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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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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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述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完美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搞笑——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我,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情绪。”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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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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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只,为了生存,我必须捕猎。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给我戴上血腥、凶狠、残暴、贪婪的帽子。

傍晚,西山的余晖染红了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山坡,也染红了我的眼睛。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我用瘦弱的腿,支撑着病躯,我得去觅食,我得活下去。连日的大雪覆盖了一切,捕猎变得越来越难了,陷阱却越来越多,我的兄弟姐妹很多因误入猎人的陷阱而殒命。外面变得越来越危险,但我却不得不去冒险,我的孩子已经饿的不行了,我没得选择。我是一只狼,我必须捕猎才能活下去。

林间小路早已被着厚厚的积雪覆盖,只有通过一串串的脚印才能辨清路的方向,我费力地抬起头,我知道脚印的一头连着集市,一头连着村庄。我拿不定主意,该往往哪走。这时,我似乎闻到一股肉香,我使劲地嗅了嗅,确实是肉的香气。我循着气味飘来的方向望去,一个人正摇摇晃晃地朝这边走来,肩上挑着一副担子。我赶紧躲进路边的灌木丛,蹲下了身子,静观其变那个人越来越近,近到我看清楚了,他挑的竹筐里有好多骨头,近到我能闻到他身上浓浓的酒味。饥肠辘辘的我,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那个人果真被我吓得屁滚尿流,丢下担子跑了,我并没有去追他,得到这些骨头我就很满足。当我吃饱后,叼着一块最大且肉最多的骨头准备离开时,一声枪响,我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击倒在地,我感到腹部一热,我意识到我中枪了,我想站起来,却发现我的双腿根本不听使唤,我看到,血从我的身体里喷涌而出,染红了身边的雪。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我似乎听到猎犬的狂吠声和人的笑声,我想到我的孩子不禁悲从心来

我知道,我的肉会成为猎人今晚桌上的美食,我的皮毛会在集市上售卖,我的孩子会在这个冬天死去。我想不明白的是,猎人打猎是为了生存,我们捕猎怎么就成了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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