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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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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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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读过林清玄的《桃花心木》,那时就被林清玄的清新淡雅的文风,深厚的底蕴,以及对人生、对世界的参悟深深地吸引了。最近,我又特地购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本书是从林清玄这位多产的作家数百万字的作品中,选出的二十余万字的散文精华,令人百看不厌。过后,许多片段泊在记忆中,不时地熠熠闪光。对这本书,我更是爱不释手,常放于枕边,睡前不时拿来欣赏。

林清玄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金银花,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散文是唯美的,淡淡地道来,慢慢地述说,绝少雕饰,犹如“清水出芙蓉”;而他的故事也是很平民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这些是文章,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

我通过林清玄的散文,知道了文如其人,没有高雅的品味和水晶般纯净的心,怎能写出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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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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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回到了原来的青青草原。

一天早上,灰太在家里一直睡到了10:00,红太狼怎么叫,怎么打,他也不醒,红太狼吓坏了,急忙给120打电话:“喂喂喂,120吗,这里有一只病狼,快来!”她刚把电话放下,救护车就把她拉上了救护车,不管她怎么叫。“哈哈,老婆终于走了。”灰太狼一骨碌爬起来,“这下我可以好好看看太太太太太太太爷爷的这本‘泡泡与羊肉’啦!”他急忙跑到实验室去,按照书上的制作方法也做了一个“泡泡与羊肉”,然后弄上包装纸,上面写上“青草牌果汁,让人百喝不厌”,然后躲到了石头后面。灰太狼想:“只要那些笨羊们一喝我的泡泡羊肉,就会昏倒,那样的话……哈哈哈!”

沸羊羊跟美羊羊一起去采集植物标本,灰太狼把“饮料”推进了羊村,美羊羊和沸羊羊喝了一口感到甜丝丝的,就叫喜羊羊他们来喝,灰太狼数着:“3!2!1!倒!”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和暖羊羊都昏倒了,灰太狼把他们带回了狼堡,可他万万没想到,贪吃的懒羊羊把泡泡与羊肉带了10多瓶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老婆,我回来了。”灰太狼一边说一边踢开门。“你这只蠢狼,还有脸回来!”“啊啊!老婆别打,我带了羊肉回来啊!”红太狼一看,高兴极了。灰太狼说:“老婆,在我们开荤之前来喝点滋补的饮料吧。”“都依你的。”红太狼说。喜羊羊看见懒羊羊手中的泡泡与羊肉,有了办法,他把手咬破了,在瓶子上调皮地写到:美味滋补养颜汤,是开荤前的必备饮品(也可以做儿童饮料)。喜羊羊把瓶子扔到地上,然后说:“哎呀,我的饮料!”灰太狼走过来,看了看瓶子,说:“喜羊羊,你这个还有多少,都给我拿出来,本大王最后一个吃你。”喜羊羊把藏在懒羊羊身后的饮料都拿了出来:“灰太狼先生,我们就这么多了。”灰太狼一把拿过所有的饮料,启开管子和红太狼“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一下子和了7、8瓶。

“灰太狼夫妇再见啦。”他们一边说一边逃出了狼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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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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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王梦》这篇小说后,我对主人公的行为感到生气,同时又怜悯她。主人公是一匹母狼,叫紫岚,让我很生气,她为了把黑仔培养成狼王,偏心黑仔,伤害了其他的孩子,尤其是伤了双毛的自尊心。

在黑仔和蓝魂儿死后,又开始培养双毛,可这时双毛已经变得非常胆小,它用了三年时间培养双毛,结果还是把自己最后一个儿子也害死了———被别的狼吃掉了。双毛真的好可怜,有这样一个愚蠢的母亲。在双毛,蓝魂儿、黑仔都死后,紫岚只剩下媚媚这一个女儿了。紫岚发现媚媚交了一个男朋友,她居然狠心把媚媚的情郎杀死了,还把尸体放在山坡上,以示警告媚媚,媚媚非常伤心,整天不吃不喝来来抵抗自己的母亲。

最后,媚媚找到了以前爱过紫岚的黄黄,为了报复自己的母亲,媚媚居然嫁给了黄黄,生下了小狼崽,还把紫岚赶出家门,紫岚从此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一次她看到了杀死黑仔的金雕正要去抓媚媚的小狼崽,紫岚好不犹豫的扑上金雕,与金雕同归入尽了。此时的她,真的又让人觉得好可怜!

紫岚不爱自己的孩子吗?一定是爱的。但是她的爱中有太多自己的意愿,所以导致一个个狼崽失去生命。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一些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才成器,就让孩子成天补习,上各种兴趣班,孩子们一点自己的娱乐时间都没有,结果小孩总是与自己父母争吵,甚至离家出走,一不小心可能遇到人贩子,被拐卖了,结局很惨!

现在的社会也总能听到或看到孩子们学习过累,压力繁重,被父母抹去了欢声笑语和天性中的活泼可爱,被学习填充了快乐。真心希望天下父母能给孩子们一些娱乐的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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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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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我读了王老师推荐的一些好书,其中,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王梦》带给我的冲击力最大。

书中的母狼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完成公狼黑桑的遗愿。但是,自然界残酷的生存法则使得她的希望一次次被扑灭。最初,在分娩时受到猎犬的袭击,使得她不能在洞穴里安稳地分娩,导致一只小狼仔夭折了。于是她将自己的爱集中在长子身上,可惜有一次她出门去捕食时,长子出洞玩耍,不幸被金雕叼走了。

可她并没有因此放弃,又继续开始培养次子,但在一个冬季狼群合群时,小狼踩到捕兽夹,也不能存活下来。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三子双毛身上,就在双毛快要咬死狼王时,意外发生了,由于经验不足,被狡猾的狼王欺骗,狼王乘机反攻咬死了双毛。

虽然她已经没有儿子了,但是信念的仍支持着她,她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女儿的孩子身上。为了让自己的子孙后代有一块安全的土地,成功当上狼王,她最后靠着信念的力量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本书,带给我的冲击力可不是一般的大。一头狼凭借着“当上狼王”的这个信念,遇到挫折从不气馁,越挫越勇,为了这个信念,甚至不惜以生命换取“未来狼王”的生存空间,这种勇气和力量真令人钦佩。我想:连一头狼都能有如此强大的信念,更何况我们人呢?人只要有目标,就会有信念;有了信念,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走向成功!

我在语文第一单元学习时,心思不集中,很浮躁,以致每一次作业都在倒数几名,考试也考得很差。卷子上的分数刺痛了我的神经,我暗暗下决心要学好第二单元,于是我静下心来,按老师的要求每次作业都认真完成,结果这个部分的考试比前一次提高了不少。学习没有捷径,只有通过努力和积累。现在,我已经能做到好好预习、练习、复习,我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要尽可能把写业的速度提高,只要我每天能超过一个同学,坚持不懈,那么我相信自己的语文积累的成果一定会超过前面两个单元的。我相信信念的力量。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用母狼紫岚的故事告诉我们:信念的力量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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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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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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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林清玄散文有感7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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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修行的缘故,林清玄先生的文章都带着浅浅的禅意,带着独有的东方韵味,字里行间所蕴含的智慧与哲理,总能帮遭遇挫折的我们开启另一扇风光独好的窗户,从而心怀希望。

小学时读过的《与时间赛跑》、《桃花心木》,篇幅短小却能从中窥见生活的甘辛,时间的珍贵。而林先生的《少年游》则是让我领悟到了他对于生命的洒脱和释然。

“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诗经中深浅分明的景象,让踌躇满志的少年痴痴仰望着那仿佛停留过神鸟的高岗,将自己幻化为一株梧桐面向朝阳。纵使这个轮廓模糊不清的梦境随着天明而逝,但年少时期的我们,又何尝不曾神游于自己的世界之中呢?;小时候喜欢在下雨天淋雨,不听妈妈叮嘱带伞,独自享受它的回忆,到长大后才明白妈妈对他的爱,却再也回不到稚子时期,无法避开溪畔的水花;而或是幻想自己也手执宝剑,在漆黑的夜里,在半轮弦月下,舞出朵朵剑花。

若是生命中能有这般传奇历程,自然是精彩绝伦。但随着不断长大,我们竟不愿舍去自己年少的蓬勃豪情,满腔热血;甚至不愿面对充满未知坎坷的明天。但作者又说,“由于翻过的页中有太多的叹息才害怕,由于后来的篇章里显示着精彩的未知才惊喜。知道自己所走的路是一条不馁的路,微小的感触已然难以遮掩它们的不足道。”因此,只有我们勇于承担,勇于面对挫折,才能在充满烦恼的人生中成就感恩和喜悦,才有权利享受人生途中的精彩,才能在将来的一天庆幸自己没有白活。就像文中所说的——“或然我这一去会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或然每一次秋季会暖暖地滑进来,或然我甚至去追寻一群北雁。我的每一个足音却都相信;只要有风有雨,我们曾经一起拥有的不仅是回忆,而是延续;只要有声音的地方,你的声音将恒常响在耳际。”

阅读林清玄的散文,就如一步步跨过文字的万里高山,其间的乐趣与所看到的风景,都会融入内心与血脉,使人心境澄明,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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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林间小道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0字

全文共 5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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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小道

漫步在林间小道,润如心扉的淡淡花香,小鸟们在林间的树枝欢愉的跳动着,小草在微风中左右摇摆着向路人招手。

看那棵参天大树,那魁梧的树干,茂盛的树叶,向路人展示着它那悠久的岁月,树上的皮有部分已掉落,但没有因此失去它应有的坚韧意志,随着岁月的变迁,依旧挥洒着它的挺拔英姿。

淡淡的微风徐徐吹过,穿过林间,拂动着它那看似柔弱而坚韧的树枝,抚平它那点点的岁月痕迹,它微笑的摆动着。

微风带着片片的花香,一路上都能闻到。

走在林间小道上,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其实都一样,有的人生就像那棵大树,有着坚韧的意志,为了生存而努力着,为了展示人生的魅力而坚强;有的人生就像这棵小草,看似柔弱但是最坚强的,在无论多恶劣的条件下都能生存,都能融入全体中。

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只要你能坚持,就会有成功的一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成果的一天。

林间小道上行人越来越多了,人们有说有笑的走来走去,但是没有人去伤害这些花花草草,因为这些看似弱小的植物,却是我们人类的生命源泉。

我走出了林间小道,回头望望,再闻闻这大自然的清香,相信明天会更好。

每一个人

在每一个婴儿刚出生时,在风吹佛着大地时,我们开始走向自已的人生,这是一次没有轨迹的人生,是一条走向不归之路的人生,里面的酸、甜、苦、辣自有自已能够体会,而自已就像一个靶子,任由里面的酸、甜、苦、辣折磨自已,宰割自已。但这是一个永久性的问题,因为没有人的人生是完美的,总有让自已不快乐事情,但伤心过后就是彩虹、就是太阳

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只知道如何去做自已比较喜欢做的事,而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当我们回过往事时,已然后悔不已,每一个心里都有着一个美好的梦想,希望梦想实现。然而命运总是去捉弄人,当你要实现时,路上遇到了各种过去从末有过困难,自已不知如何去面对,甚至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在这里我想我给自已信心、决心,努力去完成自已的梦想,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让失败走向黑暗,让光明走向美好的明天。

每一个人都有自已的故事,但每一个故事都要突破自已的心。为了让自已的生活的更精彩,在自已不愿的情况下,去寻找新的突破点,让自已从困惑中解脱。为了明天,我们努力的让自已的故事变得更完美、更动心、更动人。但这一切都需要自已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完成。

I do not want you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醒来睡前都会翻看手机是否有你的消息、未接来电;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想看到你,听到你的声音;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会看下曾经点点滴滴的回忆;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看着我们一起拍摄的照片傻笑;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习惯醒来有你在我身旁;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次旅行走带着你给我的信物;

I do not want you,I really do not want you, I just I do not think about at a time when you think of you

做真正的智者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用“聪明”和“愚蠢”来评判别人的为人处事成功与否。聪明人,智者,愚蠢人,愚者,做事的差距也就显而 易见,成功了也就聪明,失败了也就愚蠢,这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古人有云:不以成败论英雄,若是用一件事情的成败来衡量谁聪明谁愚蠢,这似乎有点草率。

很多人长者都希望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这孩子真聪明。可是人家孩子跟自己也不熟呀,这聪明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于是乎,第一印象就成了雷打不动的评判标准,长相漂亮的孩子也就成了人们口中的聪明孩子,自然而然,那些长的不怎么起眼的孩子也就成了笨小孩。不过这样的标准往往有失灵的时候,在学校里,成绩优异的往往不一定是那些长相漂亮的孩子。就算那些品学兼优又漂亮的孩子,家长也有不满意的时候。每当这样的孩子连一道家长自认为非常简单的题都做不出来的时候,家长往往会这样说:这孩子真笨。我倒是想问问:此时此刻的聪明孩子,到底是聪明了还是笨了?我们也曾在公众场合听到过类似这样的话:大家都是明白人。这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说的直观一点那就是:大家都是聪明人。可问题是,人究竟把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上才能算得上聪明人,聪明和愚蠢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我们都希望别人对自己赞美,赞美自己年轻,赞美自己富裕,赞美自己聪明。每当听到这样的赞美,我们都会心花怒放。谁也不希望别人说自己傻不啦叽,整天跟烂泥扶不上墙似的,这样自己会很难过,久而久之,容易产生自卑感。所以我们都渴望聪明,渴望别人夸赞我们聪明,不过在我看来,聪不聪明只有一个评判标准:那就是一定要用自己的智商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福利。聪明的反面那就是笨,我认为,有时笨反而还能成大事。如果说笨是一门艺术,那么装笨则是一们学问。走在大街上常常会看到这样一幕场景,女朋友拉着男朋友的手说:人家好象很喜欢吃必胜客哦。听完这样的话,你不会觉得这女孩笨吧,连自己喜欢吃什么都弄不清楚。这女孩就算平时再笨,那这会儿一定不笨,就算这会儿笨,那也是装出来的,她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自己很喜欢吃必胜客,就看男孩请不请自己吃,毕竟一顿必胜客得花不少钱呢,而男孩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都会慷慨解囊,这样一来,女孩装笨的效果就达到了。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太快,很多人都不跟自己客气,在给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不忘记说自己聪明,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所以,真笨的人越来越多,装笨的人越来越少,装聪明的越来越多,真聪明的越来越少。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你不认识的人站在你面前目中无人的说:我那么聪明,天底下能比过我的又有几人?你听到这样的话,是不是很想强烈的鄙视他,说的更严重点,恨不能立马上去抽他一个嘴巴,接着再踹上两脚,完了再指着他的鼻子说: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聪明人!当然我们只是假设而已,就算真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我们也不能动手打人,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人,没必要因为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与陌生人结下梁子。再说了,就算要教育别人,那我们也不能自己夸自己是聪明人呀,你此言一出,自己就成了被别人鄙视的人,会有更多的别人对你的说法嗤之以鼻:你说自己很聪明,凭什么呀,你有什么真凭实据呀?

要做一个真正的智者,得先做一个真正的愚者,哪怕这个“愚”是装出来的。这个社会千姿百态,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了解你,而自己又渴望立足社会赢得别人的尊重,那么你就得学会装笨。只要对自己有信心,那么旁人一时半会的评头论足可以根本不用去理会。因为别人不理解你,而自己却非常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争取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就叫装笨,这就叫以不变应万变。

我们公司老板看上去很赏识我,时不时找我谈论人生理想,可是我都三缄其口,不愿意把自己的奋斗目标告诉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说白了吧,我不信任他。我自己心里很清楚,他之所以比较欣赏我是因为我在公司为人处事个人形象他都还挺满意,而且在他的观念中平日里我也很少说话,也许正式因为这样的原因吧,所以每次我要离职之前他都会同我来一番长篇大论,这让我觉得很不适应。我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不希望别人太多的干涉,更重要的是,他给我感觉是很没有诚意,为什么每次都是直到我离职之前才同我聊这些诸如加工资长福利之类的话题呢?我心里很清楚,他若是真想重用我,完全可以在我上班期间给我加发额外的福利,让我看到他的诚意。每次聊天完毕,他对我的聊天内容评价不是很高,说真的,这就是我要的效果。作为老板,他是一个商人,所有的商人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经营宗旨:那就是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最小的投资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他之所以对我比较赏识,那是因为我于他还有利用价值,这点我很清楚。老板赏识员工跟男人赏识女人差不多,时间久了,发现你没有他期望中的那么好,那他一定能随便找个理由让你out。所以我要学会在这样的职场中实现自我增值。不要等到自己江郎才尽时才觉得别人的处事风格比较犀利,届时就来不及了,人,一定要学会hold住自己的命运。

我的老板曾经同我聊过这样的话题,他说:你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其实我很想反问他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人与人做到交心掏心掏肺这个份儿上真的很难,哪怕夫妻之间都很难,也不是不存在掏心掏肺,那得看对谁掏心掏肺。因为掏心掏肺说出来的话质量一定比平时侃大山的话质量要高的多,而且吧,人无千日好,朋友之间一旦反目,那真有可能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的,这样一来,掏心掏肺的话无疑就成了自掘坟墓的利器,与其到时再追悔莫及还不如当初的时候不掏心掏肺,就算要交心那也一定要在聊天内容中有所保留,这是对自己最起码的尊重。退一万步讲,朋友就是要伤害你,那他也一定不能把你伤到体无完肤。

我特别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老板与我非亲非故的,为什么会帮助我?不过我挺谢谢他,看的出来,他也许真的很欣赏我。有一次,公司经理对我说:你知道吗,那么多员工,老板其实最喜欢你。听完这话,我当时很淡定,淡定的超出经理的想象。经理本以为我会惊讶,最好是合不拢嘴的那种,然后再反问道: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最后再跳上几跳,那就更好了。可是我只是浅浅的回应道:这点我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我当时想说的是:虽然我在公司不甚言语,可是并不代表我什么都看不出来,更不代表我不聪明,更重要的是,欣赏我的人,当下我的这位老板还不是第一位,而且我也没看出来,他有多么器重我,所以我用不着感恩戴德高兴到不行。

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比较注重细节的人,老板每次同我聊人生聊理想,都在人声喧哗的场所进行,我虽然嘴上不说,但这本身就让我从心理产生一种强烈的抵触情绪。把自己的理想公开化,这让我着实受不了,这就好比用饭碗喝红酒,穿西服配球鞋,怎么都感觉不搭。红酒一定要用高脚杯,西服一定要配皮鞋,这是最基本的礼仪常识,违背了就显得不伦不类。以前我在别的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也很器重我,他曾先后三次把我叫到咖啡厅聊天,虽然聊天最后的效果都不怎么明显,但是说真的,我挺喜欢那样的聊天场合的,相对密闭,是个谈事儿的好地方。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知道自己的优势和缺点,也有自己明确的努力方向,虽然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是不需要对别人大晒自己的理想,何必呢,自己做到心里有数就可以了。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我都可以一笑了之。也许有一天,你会面带愧色的对我说:原来智者就是这样练成的,到那时,我的智慧也就熬出头了。

正能量,我的梦

梦想是个很抽象名词,它可以很远,也可以很近,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梦吧,我的梦想在哪呢,它的的确确的存在着,在我心里,

生活太现实,就像老男孩里唱的“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未来在哪里平凡,谁能给我答案”

难道梦想真的只能被藏在心里,只能是一个梦吗?我们一次次的努力着,可又一次次的被生活打击着,

感觉梦想渐行渐远,可是我们又不愿放弃,一次次的爬起,

因为我们始终相信只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总有一天,一定会有属于我们的小小成就……

我靠谱,你随意

晚上夜聊,大家兴致很高。说谁谁谁又分手了,谁谁谁居然还在一起,谁谁谁结婚了,谁谁的同学孩子请满月酒,谁谁谁问谁谁谁现在的女朋友是谁,大家都摇头,表示说情况很不明了,大家都不知道。谁都没有问工作的事情,谁都没有问考研的事情,大家兴致很高,因为我们从头到尾,只聊感情。

我们看电视上的帅哥,杂志上的模特,我们说我们要找一个什么样子的男人,陪自己走一辈子。小时候说自己的白马王子要骑着一匹神马来到自己面前求婚,结果现在漫天飘着的,只有浮云。暧了无数的昧,恋了无数的爱,以为自己在找那个人,结果在过程当中,连自己都丢了。

没有男朋友的,看起来最悲催,但实际上却很幸福,因为还有做梦的权利;有男朋友的,大家都以为很幸福,但是谁又敢那么笃定地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不是还在心里盘算,眼前这个人,究竟适合不适合自己;暧昧的最揪心,走不近,跑不远,两个人一起玩一场益智的太极,以为对方不知道鹿死谁手,结果两人都不知道,究竟谁是鹿。当然,有很多暧昧的除外。

这个世界有很多理论,唯独没有一本权威的书,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情,怎样才是健康的婚姻。每次流星划过天空,就听见“我要男人”的呼喊划过半空之中。藏在心里的愿望,还是要通过呼喊,来向流星表达想要实现的迫切之情。

到了这个年纪,我们也不能不迫切。

小学时候还没有概念,看见男生女生觉得没有差别,大家手牵手过马路,是老师的要求。

上了初中,大家都开始发育,心里的小芽儿也开始冒头,我们被男生揪头发,乱捉弄,身边朋友们起哄,原本可能纠缠的小藤蔓,也在大家的围观当中烟消云散了。

终于上了高中,我们都已经成熟,但是高考制度更成熟。写满高考的沉重乌云凝聚在头上,挥之不去,两个人的空间里,我们呼吸着对方排出的二氧化碳,但最终还是都背过了身,因为越努力走近,越是喘不过气。

我们到了大学,看着这个终于允许爱情光明正大的地方,欣喜不已,耳边却听到父母说,不要恋爱哟,万一你们以后不在一个地方工作。

就这样,我们到了该结婚,却连恋爱应该是怎样都不知道的年纪。各种各样的相亲活动,势如破竹地插入到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爱情总是有各种外在原因,让那个就站在你面前的人,变成镜中月,水中花。但真正让爱情变得虚幻的,却是那个站在面前的人。

“你靠谱么?”每次有人站在面前的时候,这是无数次想要问的问题。

你心里觉得不靠谱的,或者在他的心里,头点得像鸡啄米;你觉得靠谱的,指不定人家眼里是你,心,早都不知道已经跑到了哪里去。

什么才是靠谱?我突然想起教堂结婚的誓词来: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说白了,所谓靠谱,就是我们可以跟他结婚那一个人。换句话说,“你靠谱么?”翻译过来就是“你会娶我么?”这个…太直白了。

想,思念

我想你

在最寂静的夜

透过点点光晕

看见你微笑的侧脸

我想你

在最晴朗的天

透过朵朵云

思念你明亮的眸

我想你

在最快乐的清晨

透过清新的空气

幻想你对我的思念

我想你

在最孤单的午后

透过欲坠的夕阳

想想你对我的爱恋

到现在才发现

我的心已经被你填的满满

我的眼再也看不见他人的亮点

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在想念

我的情绪随你起伏变幻

爱你

让我如此眷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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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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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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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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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公园附近的甜爱路,是一条静谧的小街、甜美的小街。小街两边的墙上多是画,多是诗。那些诗歌都是爱情诗,有普希金的,有拜伦的,也有我国古代白居易的……爱的小街自然有很多言说爱情的,细细品味,字字句句像涓涓山泉滋润着人的心田。

近日,我拐进了这条小街,正好看到一位女孩举着照相机对着墙上拍照。墙上是什么画、什么诗歌引起了她的兴趣,值得她拍下来?她对着墙就那么近,近在咫尺。

走近一看,怔住了。墙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女孩苗条,亭亭玉立,举着相机那么专注,那么用心,倒像一幅画,一首诗。

她的相机一会儿进一会儿退,墙上空空如也,难道……

猛然间,我看到了,她在拍树影,她在拍树影的特写。

漂亮,格外地漂亮!

这也是画,这也是诗歌啊。

旁边是一棵高大挺拔的水杉。水杉的主干上,和人一样高的地方有几根嫩枝几片嫩叶,细细小小的。夕阳映照过来,把嫩枝嫩叶投射到白墙上,那影子也是细细小小的。

好镜头,好特写。那树影就是一幅好画,一首好诗。

我不禁惊叹于女孩的发现了。

水杉的细枝细叶,虽没有风,但也在摇,仿佛在和那女孩嬉戏。女孩则屏着呼吸,抓住它顽皮的瞬间,“咔”一声,将它定格了。

有谁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有谁会注意到那堵空无一物的白墙,有谁能在纷乱无序的环境中抓住这一点——然而她抓住了。

罗丹曾经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在司空见惯的生活中能发现美,她就是大师。

回望,夕阳红红的,细叶翠翠的。女孩收拾起照相机走了,走得窈窕,走得轻盈。忽然,我想写一首诗,写一首曲子,来赞美这女孩,赞美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但又何必矫揉造作呢?那墙上的树影就是赞美女孩最好的诗,最好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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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蔚蓝的天空下飘荡的白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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氤氲的蓝天下,

飘荡着一朵孤独的白云

我问她要去哪儿?

她冲我微笑着,并没有回答。

我又再次问道,

她冲我微笑着,依然没有回答。

我问她是不是要去远方?

她说整个蓝天都属于她!

我朝她挥了挥手,

目别在那夏日树影的婆娑下。

我问自己,何为婆娑?

这不禁让我想起——《问佛》(仓央嘉措诗集名篇):

我问佛∶世间为何有那麽多遗憾?

佛曰∶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即遗憾,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不会体会快乐!

我在想,什么是白云的快乐?

是那畅游天际的逍遥自在,

还是那碧海蓝天下的云淡风轻?

或许我的猜测都是错的,

只有白云才会知道,

什么是自己的快乐!

而我的快乐,或者说是众生的快乐,

永远只有体会快乐的人才会明白。

苍茫人海,漈譕扶摇。

屠休百里,天道沧桑。

千言万语,最难说破。

人间情真,何为明白?

白云走了,

去追寻属于她的那片蓝天,

独留一片素影在我的心间。

或许……

有一天我也该远离故土,

去追寻自己梦中的那片蓝天!

天空是遥远的,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

天空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摇曳在蓝天下的背影,

唤醒了多少忘穿流年?

多少穷尽一生的白头,

迷失在温柔富贵乡中!

天空是纯净的,

至少对于我来说,

天空是那么的清澈明亮!

风花在雪月里的孤独,

沉醉了多少快乐忧伤?

多少无尽岁月的悲哀,

书写在恩义情仇之中!

白云走了,

去那蔚蓝的天空下,

寻找自己梦中的天堂!

参杂着忧伤和快乐的心情,

随着天空的辽阔而遥远。

再见,那片云,

但愿我们再见的时候,

彼此都寻到了自己心中的那片蔚蓝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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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梦回几度谢幕繁华成云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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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来得及道别,就已离去。想重新寻回,却早已无迹可寻。——题记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佳同。

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你说,我们是蒲公英,等到时机成熟,我们便毫无预兆得随着风飘落到世界各地。再也寻不回彼此。

你说,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永远,有的,只是,你永远猜不透的变化。

你说,你想很简单的生活着,用自己的能力去保护你在乎的人,不需要太多的奢侈的华丽来伪装自己。

你说,你累了。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公平存在。你妥协了,你选择了放弃。

细数流年,岁月何其老去,那些追梦路上的故事,似乎永远都在回忆中停泊。时常;在一首旧曲悠扬中追思些许,即使在等待的日子里,依旧彷徨着太多无奈的心事,人生路上最美的风景,永远消失在离开的身后,太多的错过,注定成为一种难言的悲伤,亦如这落纸的文字,总有那么些字眼,让人感觉如此的心痛不已。

人生是一场没有尽头的旅行。 我们都曾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要与全世界背离。 你们是否都还记得吗?

梦中梦,梦境早已背离了现实,心中早已明了,却一直痴迷于此。痴人说梦,梦人泣泪。

倦鸟就此散,余花怎不乱?浮生蝼蚁,几缕尘心。动之间,爱恨两边。雪花盛开的季节我能否遇到你?在我还是年少的时节,在我还浪漫的时节,在我还相信爱情的时节?我曾在那个名为爱情的站台上停留过,不带任何情绪,只为看看那个站台上的天空,为什么那么清冽。坍塌的雪的庭院里,传来倦鸟经过的温暖,才明白,时光里的低眸,叫错过。

往事如风,记忆又掀起了时光的纱帘,在洁白的信笺上,与文字几经伤感的对话,指尖流露而出的,永远是往昔的惦念,惦念那段消逝的岁月,在风景的身后,飘渺着梦里的清音。的确如此;这样走走停停的日子里,似乎真的将自己沦陷了太多,寂寞中的城池,

分手,告别。只为下一次的遇见。我们都会很幸福。是吗?

梦想那么假,我们那么傻,是谁还坚信在云的那边也能听到风的故事?回忆的旧当铺里,你荒芜了谁的阵脚,谁的泪烫湿了骑士的铁骑,谁是谁的扑朔迷离,谁与谁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不期而遇?此时日光微澜,谁与共少年?

时光静好,只是轮回了这一颗沧桑的心,那些曾美好的过去,在步履踉跄的光阴中,终究斑驳成了记忆的伤痕,我们回不去了,流逝的时光,打湿过眼角压抑不住的泪,曾经遥远了所有,曾经的那些人和事,永恒的烙印在记忆的掌纹里,我始终相信,这一些沉淀而出的情感,最后都是时光迁流的云烟

习惯了沉默,不再似以前那样聒噪不安。只因懂得,并非每人都懂得你所有,可以理解包容你的一切。

似水流年,浮世清欢,所有的故事都早已沉浸在岁月的变迁里,故事里的人,曾经的幸福,也都不过只是一晃而过的风景,或许我们都太过执着,太过牵挂,放不下那些已经流逝的岁月,以至于才会让自己一度的在回忆里挣扎,也许在记忆的碎梦里,只要重拾那颗破碎的心,才不会让悲伤蔓延,婉转牵绊,曾经在无数的执念里,写满了多少碎碎念的牵挂,而如今那些苍白无力的纸醉金迷都在流年荒芜的画卷里,一笑而过。一段岁月,一段无言,一份悲伤轮回了多少个春秋夏冬。等待了多少岁月,无眠了多少个夜,泪湿了多少回忆。才明白原来,缘来,远去,缘去。岁月终究离散了曾经牵着的手,成为故事的坟墓。心底的悲伤。

宁静的空洞里,心就像一扇关不上的窗子,不知在空缺什么?何时起,不敢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总在追求一份来自外界的安逸,让时光浅淡,叠影平凡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岁月如同流水,静静地流逝,时间的歌谣,放肆的在忧伤里卖唱,总在念念不忘的记忆里,勾画了过往的回忆,是想念的思情还是漂泊的淡然?任何思绪来不及觅想时,日子已经过半,烦恼的枷锁勒紧了更新的节奏,潜藏在寂寞的天空下,仰头,看着奔跑的云儿,渴望一双飞翔的羽翼。其实,我们是风,都是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我们是风,只能是孤独的,偶尔有一些人陪着你飞,但他们终会停下,只留你自己一个人继续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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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梦醒魂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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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纱飘逸,万般柔情;时光轻盈,几世无奈。酌一盏清茗,与岁月对饮;清吟一曲柳浪闻莺,慨叹往昔如梦。

——题记

临江仙涯寻旧梦,幽径漫歌绕云烟。孤灯一盏,冷月一轮,梦里我穿越墨香书卷,芳草蝶衣,静立于清明灵台,聆听那来自遥远的天籁,风清雅,人欲醉,冷泪垂眸,烛影遥红,回首前尘旧梦。

尘世苍茫,现实喧嚣纷扰,一生风雨飘摇,颠沛流离,漂泊的心,伴着残风冷月的凄凉,已不知该航渡在何处?忙忙碌碌的生活中,岂能容得下白云溪水、竹韵荷风?一目十行的至高境界,浅尝辄止的至理名言,成了人们心中的阅读习惯。夜未央,望着那月如水色的夜空,心湖泛起的微波,溅起碧海涟漪,不禁流下了神伤之泪,为了那千年古韵无可奈何地遗落。

幕帘垂柳,画桥烟雨,青灯月下,静静地阅读,恰若那从唐风宋雨走来的烟雨女子,如水清颜,风姿绰约,眉宇是一片迷茫,你依旧婉约迷离,终是解不开的愁。月下独酌,只盼与你共斟一杯万年情,葬我今世无欢,跋山涉水只愿随你到天涯海角游荡名川大山,于风雨沧桑的红尘里做着一帘幽梦。

梦终究要醒,昨日美妙不过黄粱一梦。刹那,眼中寒光一闪,如一尾划破惊涛的银鱼,刺亮了面前的迷雾,无数的碎片在脑中翻飞,却镌刻成永恒芬芳的记忆。心碎了,魂伤了,此刻只想倾尽我一生的柔情,化一只彩蝶,入了那诗笺水墨,不问世事,灯下静读,评阅千载……

怅然而立,眉宇间是一片悠然旷远,心似流云飘忽不定,身似磐石沉寂难移。默默的回望,身边的朋友乃至亲人,在追赶当今主流和致力于功名利禄的热潮中,谁还愿意心甘情愿地去深深了解书中背后的深沉涵义?回想起自已曾经日夜挑灯苦读诗书,不过仅为了一朝功名,而今站在风口浪尖、名利欲世的浪潮中,任凭流年乱世、寂寞如烟,往昔依旧覆水难收,未来依旧流水浮沉。

清影无尘,兰草幽淡,百代浮沉皆有定数,尘世沧桑仍在迭变。

春水凝碧,斜影仙姿,欲醉斜阳帘帷静。深阅读带来的超凡脱俗之美,搁浅在了飞花似梦的一帘烟雨里,消匿在了幽兰馥郁的柔丽清香中。那青灯下的古卷,于早春二月化作一缕青烟随风而去,化作寂寂流年矣。幻想在旷古的墨卷里,弹一曲江南清韵,唱一阕平仄清绝,细品其味,无奈已品不出旷世的风韵古意。

一曲终了,梦醒弦绝,悲歌启韵。如此欲世烟火、功名利禄的时代,书中的清香早已散了一地零碎的芬芳,怀着伤魂亘古的怅茫,伴着清幽的月色,扬袖长飘,翩然走向现实生活。斜倚雕花橱窗,古道西风静静目送,烛影摇红渐行渐远渐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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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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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被妈妈硬拖着来到了电影院,说什么要让我感受一下那些爱国主义者的艰辛,还要我学一下他们。我的心是叫那个不愿意啊!可妈妈就是妈妈,没等我说完就把我拽进了《战2》的电影场。我不情愿地坐下,开始观看起这部光听名字就够可怕了的电影。

什……什么?我之前的想法错了!看完了这场电影,我惊讶极了,在心里狠狠打击了一开始的想法。开始对这部电影产生了敬佩之情。这是怎么了?听我慢慢道来吧!

这部电影讲述了主人公冷锋为报仇雪恨和一位军人、一个国家的尊严而引起一波波战争,还勇往直前、毫不畏惧、全力以赴,最后,不仅取得了人民的信任、取得了胜利,还如愿以偿的报仇雪恨了,但自己却受了重伤。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首先,他因为杀人脱下了军服。但他还是坚守着一个做军人的责任:保护祖国、为祖国争光!然后,他来到了非洲,还在那儿认了个干儿子。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支专门搞破坏的军队来到了这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眼看着军队就要了杀到这边了,冷锋赶紧抱着干儿子逃难。后来,冷锋招架不住了,带着干儿子逃去了中国大使馆。不过,他只让干儿子去中国-----??一个安全的地方。而冷锋要去完成一个任务??把还留在非洲的同伴接回来。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任务啊!但,他成功了!这是他付出千辛万苦才完成的啊!后来,他把杀掉他未婚妻的那个人给杀了,总算报仇血恨了。

我看完了,心里有说不出的羞愧,拿自己和他比比,根本不值一提,又懒又笨又不听话,还整天惹家里人生气。唉!

我又想了想,又觉得他是一个十分爱国的人,自己……唉!代表国旗的红领巾对我来说就是爱咋地咋地,根本不放在眼里,印有国微的硬币随处乱放,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玩具……呀,说漏嘴了!唉,算了算了!

我希望大家看到我这篇文章后能像冷锋一样爱国,而不是像我这样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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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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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花丛中的一只蜜蜂,因为有你的勤劳,花才显得特别鲜艳;你是高山上的一棵松柏,因为有你的挺拔,山才显得特别巍峨;你是大海里的一朵浪花,因为有你的衬托,海才显得特别宽广……因为有你,生活充满欢乐;因为有你,人生更有意义。

你常说,我是你一手抱大的。所以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事,你都会原谅我,并把责任全推到自己身上,而我却不知你的心,一遍又一遍地犯错,直到现在,我才懂了你的心。

记得:小学周末或放假时,妈妈总叫我早起,但我总是起不来,你便护着我说:“小孩子上了一个星期的课累了,让她多睡会儿吧。”但在上课天的早晨,你会准时叫我起床,并催着我洗脸,吃早饭,然后送我到校门口,这时你会千关照万关照,我却每次都不耐烦地说:“知道,知道。”然后转身走进校门,连一个“再见”都没与你说。

我还记得:小学时,妈妈叫我一个人睡一个房间,但我那时很胆小,每天晚上都怕的睡不好,你见状,便与妈妈说:“别让一个小女孩这么小就一个人睡,瞧她这几天,睡得一点都不好。”可妈妈却坚决地拒绝了。之后,你便天天晚上偷偷陪我来睡,知道凌晨为止。

外婆,因为有你,我少了不少打骂;因为有你我不在害怕;因为有你我可以按时到校,因为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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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吃狼奶的羊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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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最长的书,大概有三、四百页,这本书就是《吃奶的羊》。

主人公:流火云。母亲被狼群杀害,从小是狼妈妈给它喂奶,所以它从小身强力壮。长大后更是如此,强壮得像熊一样。它还把旧头羊打败,但旧头羊很不甘心。

在一次狼羊大战中,羊群以实力教狼怎样做动物,全场MVP是头羊流火云。旧头羊等狼群都走后,来了一个“偷屁股”的招式,给流火云一个出其不意。滚火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狼群猛回头,像一群饿狗跑向流火云。流火云吸引火力,掩护羊群逃跑。羊群顺利逃脱,而流火云被像饿狗般的狼吃得只剩下一个完好无损的头。这件事过后,所有羊包括老羊,都不再理睬现在的旧头羊。旧头羊试图讨好老羊,老羊还是爱搭不理。这下把旧头羊惹火了,它架起羊角,直接给老羊来了个重创,但老羊还是对他爱搭不理。

过了几天后,羊群集合去祭拜它们心目中永远的头羊“流火云”。

这本书让我很感动。我喜欢见义勇为、援手助人、活泼开朗的流火云,不喜欢争强好胜、阴险小人的旧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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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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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漫步在中,走在回家的路上。目光随意地落在街上的某一个角落。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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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过落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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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了,落了叶;云过了,落了雪;秋阳过了,落了绯霞;人过了,落了往念。

近来养了个不好的习惯,文字总在开头,而忘了结尾,也不知是何时开始的。于是总喜欢去想,至于刻意的想些什么,也许就如昨夜月明时,而未得见。至而开始了心有惶恐,担心在一个时候周而复始,也许到了现在,注定了于未来。

以往看了许多,也到了而今,走走停停,还是会偶尔留下痕迹。那时候出现过许许多多的人,曾作朋友,曾作兄弟,曾作同学,曾作路人。有时候想来,似乎是不大再有深刻面容了。

那一片片叶,相遇在如玉深绿,而未到了共赴秋雨,也就早下。其实偶尔叙点情,是不怎么惹人欢喜的。人本随性,也少有见世事正美。至于过落,本就在人心仓促的感知。或是年月去了,在一山越过一山,不知前山景,而于眼中飞花。

以往落过很多笔记,或是少而不知梦于何时,或是执迷而忘了身旁事事,或是走在一地而不明生于何处。至于起程后的一切风景,有的已淡如风去,有的回望早已依稀。尽管如此,也还是能找寻些许的痕迹。

于是便习惯时隔几日记点东西,人健忘的本质是存在的,所以至今还能读到那些时日的思绪。或许读上去已不如那时的沾沾自喜,也只作陌生的人去看一人。至于最终会笑了,还是有些许感受,其实内心明白也就明白,不必去过于深纠。人到了一个地步,本就会对以往指指点点,好坏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至少不会有相同的念头。

事到而今,翻阅些许的记忆,依稀是有着那么一些人的。他们似乎出现在某个时段,随后也就烟消云散了。也许此刻还会想的起丁点,不过时间往后推移,就不知是否还能叫得出名字了。不乐于说记忆深刻,因为值得的总会一直陪伴在行走的路上,这些真挚不是时间数着年月就能抹去的。

一个人,就喜欢无缘无故的胡乱思索。好的,坏的,都会去偷偷沾惹一些。直到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年纪,特定的心境,他才会愿意认真的想象一个结果。也许就那么胡乱的泯灭下去,也许转过身选择了另一个开始,谁人又能说清。

如今的我已不再那般对所有都饱含深情,每当我走在路上,周旁的人是挺多的。我不能选择停下,正如那更换的面容。如今对于以往是感到难能可贵,却不知道今后对于现在是何种想法了。

有时候看那竹叶沙响,似乎无论风怎么过了,它颜色未有变换,又似乎还是春雨滋芽,它早已片片枯黄。如果是昨夜的淅淅沥沥,那今夜应有玉月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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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狼小狼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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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小小狼》让我回忆不已。

这是一本关于蒙古小狼的奇书。全书由几十个世人难以猜度的神秘的“狼故事”一气呵成,精灵一般的草原小狼随时随处都能从书中呼啸而出。

本书由作者历时三十余载精心创作而成。作者在蒙古额仑草原长时期地与狼共舞,曾与心爱的小狼结下了生死之情。在书中,狼的自由独立、狼的强悍卓越、狼超常的智慧和才能、狼不屈不挠高贵的灵魂、狼坚不可摧的团队意识、狼的亲情和友情、狼和草原万物的关第……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作者是满怀着深深的忏悔之情来叙述小狼、呼喊小狼、赞美小狼的,从此,小狼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这本书让我最深刻的是讲述了北京知青陈阵从对草原狼着迷,到自己想亲自掏狼崽养,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和努力,终于掏到了一条小狼崽,之后便开始了艰难的养狼之路的故事。为了防止小狼逃跑,陈阵用铁链将小狼拴住。看着烈日炎炎之下的小狼,陈阵不知怎样为它遮阳,它却自己根据地理位置挖了一个地洞,多聪明的小狼啊!夜半狼嚎,小狼模仿嚎叫,却惹怒了狼王,差点惹来杀身之祸。小狼可真够淘气的。做梦都想狗朋友来玩的小狼发现,原来狗朋友是冲着艾草烟才来到了自己的地盘,自尊心很强的小狼一气之下把狗朋友都轰了出去……最终小狼的性格决定了它的命运,它因为冲动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小狼的智慧、尊严、独立、坚忍。我要像小狼学习它的品质,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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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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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主要讲的是:紫岚一生的狼王梦。希望孩子们中能出现像他们的父亲黑桑一样强壮体魄、聪慧头脑和出众胆略的狼,战胜众狼,登上狼王宝座的梦想。

紫岚生下了五小狼,其中一只死了,剩下四只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三只公狼,媚媚是母狼。

素质紫岚先是希望黑仔能实现梦想。强忍母子温情,两次用巴掌扇向黑仔,培养黑仔狼的残忍和野蛮。可是后来黑仔出去玩的时候被雕叼走了;紫岚又把梦想放在蓝魂儿身上,她训练蓝魂儿自己去拼杀抢夺食物的生存能力。蓝魂儿每次捕猎都在狼群的第一个,有一次冬天狼群连一只兔子都没找到,好否容易才找到一块牛肉,蓝魂儿刚走一步就被铁夹夹住了;紫岚继而又把梦想放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自卑心,紫岚训练了好长时间才把双毛变成一只霸气的大公狼,可是,在争夺王位得时候,双毛又有了自卑心,结果被咬死了;紫岚最后把梦想放在媚媚的孩子身上,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孩子,跟老雕一起同归于尽了

我非常佩服紫岚对梦想坚持不懈地追求,直到死亡,依旧抱着美好的狼王梦。面对一次次地挫败,忍受巨大的失狼子之痛,梦想依然!她的坚定、勇敢、智慧、自傲、严格等品质深深地震憾了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各种困难与考验,我要拥有梦想,学习紫岚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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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披着羊皮的狼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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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只阴险的

草原霸主——狮子命令狼:“你狼太占我们的食物资源了,所以我任命你为后勤部,为我捕食食物。”狼被吓得不敢说话,只好照狮子的办。

每次狼捕到食物都要先献给狮子濡滑鲜嫩可口的内脏和上等的肉,自己只能吃下等的肉渣。一直到有一天,狼终于忍不住了,但是他对狮子也无可奈何,于是他想出了一个绝妙之计。

一天,他在自己家装睡,狮子大王肚子饿的直贴肚皮,只好找上门,“老狼,今天的食物呢?”“对不起,大王,我生病了,今天不能给你捕食了,但我知道哪里有食物。”“哪里?”狮子听了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那在距离我家30千米,有群羊,我都是在那里抓羊的。”狮子听了,心急如焚“快带我去!”“没问题!”狼阴险的笑了笑,“这狮子真笨,我生病了,还能走30千米吗?”

不一会儿,狼便领着狮子到了人看管的羊圈,狮子连忙扑了上去,狼趁机宰杀了一只大肥羊,把身上的血腥味洗掉,披着羊皮趁着混乱进入了羊圈,“啪——”随着一声枪响,狮子便倒在了血泊之中,放牧人过来,一看,开心的赞叹:“啧啧,虽然死了一只羊,但得到了一张色泽鲜美的狮子皮,也是不错滴。”

放牧人转身就走,这时狼假扮成羊,与羊亲近,渐渐羊把他当成了自己要好的同伴,狼博取了羊的信任,一场腥风血雨即将刮起。

第二天早上,放牧人哼着歌,“咦,不对,一,二,三……怎么少了一只?难道我数错了?再数一遍,一,二,三……真少了。”放牧人左思右想,“难道,昨天,有肉食动物来过。对,一定是这样,今晚加紧防守。”

晚上,放牧人巡视着,狼一看想:这还怎么下手,哦,有办法了。狼一直往另一只羊身上靠,放牧人因为注意力一直在外面,所以毫无察觉,狼不轻易间地想:人类还真是愚蠢的动物。

放牧人一看又少了一只,勃然大怒,“到底是谁干的,分明没有动物过来怎么还少!”放牧人慢慢冷静下来,想:这样的话,说明问题出在里面。他当时看了一眼狼,狼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牧羊人径直走向狼,狼顿时做好扑咬的动作,牧羊人感到危机感,拿起了枪慢慢走去,突然一个停顿,“怎么可能他是狼,是我想多了吧。”

晚上,狼知道现在自己已经暴露了便把羊圈里的羊趁着放牧人睡觉一只只运回去,但是他正运第一只羊,“别动!”狼顿时一惊,下意识的回过头,放牧人把枪已经对准它的脑门,这时狼才知道,他在和一个人,站在世界食物链顶端的动物,狼在死之前在悔恨,为什么自己会动歪脑筋,但这已经晚了,“啪——”随着一声枪响,狼便暴毙在羊圈里,眼睛还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后悔自己的行为。

从此,草原恢复了宁静,也少了一匹无恶不作的狼,与一只愚蠢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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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妈妈和小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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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妈妈生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就在小狼一岁的时候,小狼的爸爸就去世了。后来狼妈妈为了让小狼有一条出路,就让小狼去学本领。

第一天,狼妈妈拿着十只喜雀最爱吃的虫子,给喜雀小姐当学费。

第二天,喜鹊小姐开始教小狼发音。喜鹊小姐发音发的悦耳嘹亮,而小狼唱的却非常难听,就像噪音一样。

第三天,狼妈妈又拿着几只小虫子给公鸡,让公鸡教它的小狼早上打鸣。

第四天,公鸡教小狼打鸣,公鸡打鸣打的非常响亮。而小狼打得非常低沉。

第五天,公鸡抱着小狼来到狼妈妈家,给狼妈妈说小狼不听话。

狼妈妈知道了要教训小狼,刚准备教训的时候,小狼就跑了很远很远。

公鸡说:“狼妈妈,小狼原来是跑步健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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