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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通用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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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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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林清玄先生写的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清欢》,甚是有感:

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

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

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首词是苏轼与朋友去郊外游玩,喝着雪沫乳花的小酒,吃着竹笋、蓼菜、茼蒿等等,然后赞叹着:“人间有味是清欢。”

有人读诗词不解其意:“这有何好?无非是吃吃野菜、喝喝酒嘛。”说此话之人,必定是没有体会过“清欢”之人。

清欢,到底是何物呢?!解释起来很难,清欢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清淡的欢愉,但体会起来,确实很难呢!

活在当下,体会清欢难,寻清欢则更难。

当你从一把茼蒿、一盘新笋中品出胜过山珍海味的滋味来;当你从路边一块石头中看出比钻石更珍贵的品质来;当你在林中漫步感到了聆听鸟鸣比提着鸟笼向人展示更令人愉悦来;当你从一壶乌龙茶中体会到比喧闹的晚宴更清净的感觉来……这些都是清欢。

可惜,这样的时候实在是少极了,更多的是人世间的混沌、杂乱。

在一天的劳动后,我们想安静的散个步,可路边的烟尘滚滚,到处是“嘀嘀”的喇叭声,闪光灯刺到你睁不开眼,哎,只能回家。

那就去山上,去海边吧!那里远离城市。

爸爸年轻时去过崂山,爬到山顶,四处无人,如此近之望云,到了云雾缭绕的仙人修炼之地,自然是兴奋不已。下边是海,海边是白色的,远些为清,再远些是幽深的紫,最后是蔚蓝,一海四色,默默惊艳。

现在去了,只有伤心,身边围满推销的人。“照相、照相,15元5张,现拍现取!”一排排小贩,向你出售手链、玩具……哎,只好走开 。

人间时事无常,能在世间找到清欢,能品出“人间有味”的人物,必是第一流人物!

在《林清玄的散文集》中我把头脑放进了智慧之水里,体会过黄玫瑰的心、野狗的心、探寻“肤”的感受、白莲花的浑然天成,还有幸福的滋味……

煌煌104千言,阅历、智慧、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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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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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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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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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窗前,风吹着我的头发,细调皮地落在了我的脸上。伸出手淋湿了,我才缓过神来。不知咋的,身体突然一颤,唤起了我的思绪……

小路上

中午时,我提着袋子上学。边走边欣赏路边的风景,尽管下着点小雨,但它们仍然显得那么生机勃勃。我并没有拿伞,觉得这点儿小雨难不到我什么。可能是心里有点自负了,于是上帝也给了我一个下马威。突然下起了大雨,就像特意针对我而下的,我被气得慢走着。看着身旁的同学都撑着花伞,唯独我最特别,我有点自责了。我又想起了袋子里的书,特别是那本日记本,于是便抱着它们狂跑。雨越下越大,我真想钻进一位同学的伞里躲躲,可这样很没有礼貌,我快如风似的跑着;雨水早已打湿了我全身。我的脚步慢了下来,认真想想,这也是让自己清醒清醒吧。回忆起开学时给自己定的目标,真是羞愧。

桃花旁

如霞的桃花是我去看望外婆的途中见到的两棵桃花树。下了车,我便迫不及待的举着伞来到它们面前。雨“嗒嗒”地落在了伞上,我真希望雨滴小声点,别把桃花妹妹们给惊醒了。我轻轻地走着,枝叶似乎看见了我,也叫醒了它的仙女——桃花,娇艳地笑着,让我着迷。我微笑着,因为这是我看见过最美的桃花树!我多么想要摘一枝带回去欣赏

,可那种行为是可耻的。为了满足自己自私的想法,破坏了景物,又使其他路人欣赏不到它们的美艳。世上的这类人多如牛毛,难道就不知道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吗?

桃花如同粉衣仙女一般站在枝头上,为大自然增添一份美丽。我轻轻地到退出了这地方,为它们祝福。

公园中

一位友约我出去玩,问我我家人在不在,我说不在,她兴奋的将我拉出来,带我来到了一个公园里。这里很少有人来,我们在细雨中跳着、跳着,“呵呵”的笑着。累了就在小路上

今天我没有烦恼,把爸妈的话抛在脑后,不去理睬面前的困难,将所有的压力统统推开,轻轻松松的多么自在啊!像鸟儿一样自由飞翔,这是我们都渴望的。

一个汽车的声响把我从另一个世界拉回。

雨还在下着,如丝、如娟、如雾、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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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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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想说,不想当王的狼不是好狼。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沈石溪的《狼王梦》。

成为狼王是每一匹狼梦寐以求的事,母狼紫岚也不例外,她生下了五匹小狼,其中一匹在瑟瑟寒风的残酷欺凌中冻死,生存就是这么残酷,弱者就会被淘汰。紫岚养大了四匹狼,三匹公狼,一匹母狼,其中三匹公狼都惨遭不幸而亡。紫岚也拖着一条断腿与金雕同归于尽。而小母狼媚媚生下了两匹公狼,希望这两匹中的一匹能成为狼王。

在狼的世界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每一匹狼在狼群里都有一个位子,每当捕到食物时,地位由高到低,依次进食。在配偶时,只有优秀的大公狼才能和美丽的母狼配偶。公狼的优秀与否,会影响到它们的狼宝宝的优劣,能决定狼宝宝未来是优秀的大公狼,还是劣等的草狼。所以书中紫岚为了不让媚媚和草狼吊吊配偶,把吊吊杀害了。

在狼的世界里,处处有着生存的危机。首先,人会伤害狼;其次,别的动物会伤害狼;再次,狼会伤害狼。而且狼还会饿死、冻死……狼会遇到很多的危险,我们人类却没有那么多。可是狼却能坚强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是为什么?我想,主要是狼有强健的体魄,有群体的力量,并且狼群中地位分明,生活井然有序。最重要的是,狼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让它们的意志变得更加顽强。是压力磨练了它们的意志,是冰天雪地打磨它们的铮铮狼骨,是炎炎烈日让它们的血更加滚烫。狼正是将生活的压力变成了动力,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对于我们现在的学生来说,生存的压力几乎没有,目前我们唯一的压力,只是学习的压力。有些同学就像温室里的花朵,非常依赖父母,学习不努力,而且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些同学还未具备生活的自理能力,导致离开父母就不能生存。我想,我们应该勇敢地去面对学习的压力,读好书,做好人,努力学习各项知识和技能,长大后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主动适应社会的竞争,勇于挑战,用勤劳的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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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暇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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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泡杯香气扑鼻的花茶,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捧着自己心爱的书,静静的感受生活的美好。

很想在一个微风习习的清晨,简单的梳洗之后,踩着自己喜欢的单车,去享受一天浪漫的旅程。

有时候很喜欢一个个人静静的感觉,是否我的性格使然,是否我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从不奢求太多,从不留恋太多,很简单,很简单的活着。

有时候却也总是那么的耐不住寂寞,很想找个人陪自己度过闲暇时光,却更多的是把空闲的时间,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了属于自己的文字里。就这样,就这样的守候着。

喜欢淡然的感觉,喜欢遗失的美好,喜欢那无处安放的青春,喜欢傻傻的笑着,喜欢重复听着某首会让自己很动情的一首歌。

我是幸福的,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享受着爸妈的疼爱,幸福的我是一个90后的独生女。幸福的享受着全家人的关心。大大咧咧的花着钱,要求着爸妈为我买这买那,从不在乎他们的感受,办不到的总是会跟他们撒娇,最后他们只有无可奈何的满足我一切的要求。从不想太多,就那么傻的活着,突然间,好想他们了,马上就是端午节了,好想踏上回家的列车,

好想回家看看那日夜为我奔波的父母。好想跟他们一起吃端午节的粽子。

想了那么多,却发现自己做的是那么的差,感觉很对不起爸妈。很想在某个时刻,静静的和他们待在一起,或给爸爸捶捶后背,洗去一天的疲惫,或跟妈妈拉拉家常,在厨房帮帮妈妈的忙。好想在某一天,我会有能力带着爸妈出去浪漫的旅行。

记得大爹对我说过:“一个女孩子一定要学会做饭。”想想自己的回答挺搞笑的,我以后才不要下厨房,我以后找个会做饭的老公就是了,或者以后你们要是去我那玩,我都把你们带到餐馆里去吃。最后还是妈妈无可奈何的说,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养不养的活还把我们带去餐馆里吃,以后要是我们去,你买菜,我们自己做就是了。我知道爸妈是心疼我。

活了十九年了,马上暑假来了就奔20了,却发现自己还是下不了厨房。每次都下定决心跟妈说,晚上我来做饭吧,可是每次到做饭时间了,妈都说,还是她自己来,要我一边玩去。好怀恋妈妈做的饭菜,妈做的饭菜是天下最好吃的。

记得去年过年,看着爸妈忙着做生意,中午我决定下厨房,记得当时炒了一盘香肠,一盘青椒炒瘦肉,感觉菜味太淡,所幸每份菜里放了三勺子盐,当时自我感觉品尝良好,去殊不知中午他们回来时家里饮水机里一桶水以喝了只剩大半桶了。妈说,你以后还是别做饭了,就在家里玩了我们回来中午做给你吃。

每次我回去的时候都是爸妈生意最忙的时候,每次回家都只能一个人静静的呆着,也许就这样我喜欢了安静,总想帮妈妈的忙,所以就帮妈妈洗了衣服,最初每天都起得很早洗衣服,却发现自己好懒,洗着洗着,早上就爬不起来了,还记得妈妈说,你给我们洗一次衣服每天给你5元,慢慢的我要求到每天洗下衣服给我10元,可惜,这样的时光我还是坚持不了多久,每天爸妈算账的时候照样找他们要钱,却一天什么都不干。我知道爸妈拿我没有办法,所以那成了我所认为的理所当然。

现在都已经大二了,却感觉自己还是那么的不懂事,还是那么刻薄的要求着爸妈为我做这做那,现在此时此刻好想她们哦。

爸爸说,我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他愿意用一切去换取我的幸福。我不想他们在为我担心。不想他们在时时刻刻为我牵挂。每个星期我都会跟家里打电话,有时因为没有我的电话,妈妈也会打过来。但是我知道了我要按时给他们电话,因为他们在家里牵挂着我。

最害怕的就是回家后的晚上,爸爸要跟我谈心,爸爸平常很少跟我说话,因为他对我说过:作为一个父亲,他知道什么该跟女儿说,什么不该说;他知道什么是为女儿好,什么不是为女儿好。他最喜欢问我每学期有什么所得,在学校怎么样?可是感觉每次那个时候都是我最内疚的时刻。我不想让内疚再继续。

暑假来了,我要开始新的人生征程了,在一起快要两年的室友,也许在明年某个时刻都要各奔东西了。

对自己好点,人的一辈子就那么短暂;对身边的人好点,下辈子我们不一定还会在相遇;对父母好点,这辈子是他们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最幸福的生活,给了我温暖的爱。

我要开始规划我的生活了,我要拟定以后的职业生涯了,我要开始努力的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了,心若在,梦就在。我要给爸妈我所能给的幸福的生活,我要好好的孝顺她们,好想自己早点出去工作,好想自己有能力挣钱。我要用我自己挣得钱给他们买衣服。我要带他们出去浪漫的旅行。我要让她们为有我这个女儿而骄傲。

爸妈,在此时此刻,我想你们了,很想很想!

很想一直听着陈红的《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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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们彼此遗忘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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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流转,时光飞折,记忆中留下太多的痕迹或喜或悲或伤或痛,随着时间的流折都慢慢淡忘了。

曾经那些人在我的生命里留下很深刻的烙印,那时的自己根本不理解过客的含义,便肆无忌惮的挥霍着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那时候也根本不曾想到有一天我们会匆匆忙忙的各自天涯。

岁月真的是一把无情的刻刀,当年轮一圈一圈的回转时它便一刀一刀的在我们的生命里刻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沧桑的流年,吞没了我们曾经赋予彼此的绰号,那时候讨厌的称号,现在想想却为那时候天真的我们感到开心。无情的岁月,冲淡了我们曾经的美好年华,可傻傻的我们只是侧耳聆听着沦陷在红尘里的欢声笑语,却浑然不觉这一切已经远去。这一去便是十年,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好好珍惜一下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给彼此多留下点叮嘱,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多提醒一下,江湖险恶,照顾好自己,不让自己受伤。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告诉你,不管到了那里,不管有多难,都要替我好好的爱自己。

如今,夜深人静时想起那些年华,曾清晰的画面现在已经被风化的没有了形状、原本以为那样的年华会一直持续,直到我们老去,但是一切都偶然或必然的淡出了我们彼此的视线。现在我们各自继续着各自的生活但是生活里已经没有了彼此的身影。我们彼此遗忘着,痛心疾首。

曾经我们每天在彼此的生活里来来去去,是那样的必然,那样的理所当然,所以你的来你的去都不曾放在心上。现在才意识到,曾经在生命里存在过的人都是那样的无法取代。 我们的青春期姗姗而来,悻悻而去。

现在能做的只有好好珍惜眼前的人,只是我不知道谁还会是我的下一个过客,,在我的生命了留下温情留下烂漫,留下温暖时,便在一个街角处,匆匆离去,连句告别的话也没来的急说。被动的自己只好默默安慰自己没有谁是应该留下。

我只是请求如果还会有谁要选择离开,把你的脚步放轻些,不要在我的心头那片柔软的沙滩上留下凌乱的脚印,不然你走后我不知道该如何细数如何摊平。

此时此刻静静的吊念,就算曾经的记忆模糊了,就算曾经的不够坚持的心触摸不到了,我们现在也要为彼此努力着活的更好。只有这样,就算岁月的长河让我们彼此遗忘了,也不会那么的牵肠挂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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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狼王梦有感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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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很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也可能因它燃烧起熊熊斗志,为它终身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题记

紫岚一直有个梦想——让孩子成为狼王,她用血的洗礼培养了自己的狼崽,铸造了它们嗜血的野性,虽然,她的梦想一次又一次化为泡影,但她从末放弃,为梦想不止一次努力。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

当我第一次拉小提琴,拿起那不听指挥的弓,我就知道,我不是音乐天才,我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很快,我就遇到了困难,我发现别人奏出可是涓涓细流的向前向前,最终汇入大海,我的却如常常断流的小河,坎坎坷坷。

于是,我开始努力尝试,我试着把曲子分成几小部分,一部分一部分的去练,把每小部分都练熟,最后连贯起来,就是一曲完整的歌。我努力地练,一段一段乐声融在空气里,一次一次忍着酸疼,一遍一遍执着地练。日复一日,我的小溪,断断续续居然也流入一片汪洋。

那一次次的努力尝试,连起一个个音符,把汗水变微笑。

可是后来,同学说我是连贯,曲调却毫无变化。甚至还有人嘲笑我,说我根本不懂拉小提琴。我难过,困惑,我的琴声好像少了一点重要的东西。直到看着岑老师拉琴时忧伤,欣喜,自我陶醉的表情,我突然懂得了什么。

拉琴,关键在于用心,把自己融入在曲中,还有多练。

我再次努力尝试,去表现作者的情感,如欣喜大笑就拉出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豪放;如果悠然就拉出“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卷明朝卖杏花”的闲适;……让心与作者的心贴近,去品味每个音符的情感。

就这样,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达到那阳光灿烂的远方。那时,那时,一路上的荆棘代成花朵。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我坚信,终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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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清秋怀感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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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展转,一滑,又是一年的秋天。

我喜欢这秋天的清淡,雅而不俗,就象我此时的心情闲淡清雅。

清晨,轻启窗户,让微微的秋风拂过脸抚上身,吐出昔日心中沉积的郁闷,吸一口今秋清新的空气心旷神怡,闲看蓝天白云飘飘,静听清溪流水潺潺,置身于柔美的时光里,欣赏唯美绝伦的清秋时光。

秋天的风轻柔而淡凉,轻轻的吹拍在树枝上,将树叶舞弄得纷纷扬扬,而此时的阳光早已驱散了夏的炎热,把秋的门窗打开,将牵牛花轻轻的铺在田间地头。一朵朵鲜嫩的牵牛花团着一簇,围着一群,沿着绿蔓静静地盛开,那清嫩的花朵就象一张张孩子们的笑脸纯真而清甜,紫色的牵牛花浸染着初秋的时光。

秋天不仅因牵牛花的点缀而美丽,秋天里的云朵将秋天装扮得更加纯清。

秋季的云朵洁白得象要映出蓝天来似的,静静地飘在天空中,抬头望去,就象是山顶上盛开的雪莲一样美丽。我喜欢看秋天里的云朵,秋天的云朵纯洁轻柔,自由自在地飘浮在无边无际的天空,这让我又有种望而不可及的伤感。

秋天的云是淡雅清静的样子,她没有春天里的云朵美艳娇媚,也没有夏日里的云片轻浮随意,更不似冬季里的乌云厚黑暗淡。秋天里的云朵看见了就情不自禁地喜欢,就默默地记在心上。喜欢她清甜的样子,记下她雅而不俗的淡定……

总是在秋天有许多遇见,遇见傲桀不驯的菊花,给人一种豪爽的感觉;遇上香气诱人的桂花,给人一种和善可亲的感觉;遇见红于烈火的枫叶,她浸染一个秋季,把秋景映得更加绚丽多彩,所以秋里的时光并不冷漠,反给人一种清爽舒适的感觉,洋淌在柔和的时光里,感受着她给我带来的亲切与美好。

清秋,看桂花香飘十里,听金菊怒放有铮。

进了秋,总感觉秋的时光与众不同,她不与春花竟妍,也不与夏荷比廉,更不与冬梅逞强,她只是在清静的时光中流淌,也不因冰霜的侵凌而消沉,她依然神采奕奕,取心向阳。

秋天的水清彻明静如镜,微微的秋风轻巧地拂过,水面撩拨起一层涟漪,在皎洁的月光下俏皮地眨着眼。秋,依然活泼充满青春的活力。

悠悠的白云衬着蓝天,清爽的秋风裹着桂香,托起了一个明朗的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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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只要你肯去等一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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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在巨大的问号面前体验着自我。我们都不愿回避两种意识的较量与妥协,无论是曾经还是未来。

每个人都要经历懵懂、好奇、疑问、豁然醒悟、坦然面对的漫长体验过程,每个人在认识中不断总结、精心优选、努力经营、创造性地选择、尽可能完美展现自己的天赋。个性存在于天赋之中,而天赋仿佛是生命中仅供自己相恋的情人,一生面对自己微笑的鲜花。

我们应该懂得等一等意味着库存多大空间、蕴涵多少未知、孕育多少可能;应该知道时时变化的逻辑性、推陈出新的必然性、海纳百川的包容性、物极必反的自然规律;应该学会用别人的优点检验自己的缺点,理解、尊重别人,不要用自己的优点对照别人的缺点;应该把视线放平,认识每个人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中只是沧海一粟,渺小如尘。

生活不可能过早地告诉你,答案很可能就存在你的背后,让你自己去寻找;生活或许已经提醒了你,只是你并没有彻底醒悟;生活可能故意和你开玩笑,让你经历千难万险最终又回到原点;生活或许就是一个浩瀚的未知领域,脆弱和短暂的无常,显示生命不可能预示其未来,凭着感觉存活于世。

只要你本能地等,耐心地体会,生活中诸多谜团会自然解惑。不要急着一口吃胖,要深刻意识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从不同角度看待生活内存的潜规则,会从中得到不一样的意外收获。或许我们都有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奇遇,更有过等待的结果不在此时而在彼时的预示,或许你奔波一生没有得到任何提醒,只有看到儿女会庆幸发笑,或许你善良勤劳积德了一生没有看到回报,只等到坦然清静眷恋的结果、无遗憾、无牵挂。

不要急,生活会眷恋每一位有爱心的人、会重视每一位有信仰的人、会钟情于每一位有理想的人、会善待每一位一如既往勤劳善良的人。因为积极态度是一种向上的力量,是良性循环的一种法则,人人遵从就会展现一种社会时尚。要相信,社会的发展是按照人性化的理念运作,唯有人才是进化的唯一选择。

不要过早地下结论。我们往往有见景生情、文过饰非、欲盖弥彰、急于求成的习惯,看到某种现象仿佛看到某种结论,好像某种预示必然要遇多种期待相逢,一窥概貌;往往让自己的思维无辜强加、四处堆积、故意扩大、捕风捉影、虚化无形,远离真实。要知道,在唯物辩证法的词典里,任何结论都是愚蠢的、幼稚的、浅薄的、不完整的。

等一等,不要急于离开!这里有你想要的、期待的的东西。不妨你悉心体会一下身边的期待:如果你是一位农民,你就知道种子需要适应的温度才可孕育生命,发育的过程就是你耐心等待的过程,急不仅没有用,反而会破坏你应享受的情绪;如果你是一位母亲,应该知道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孕育情怀,会暗暗回味等待是多么值得赞许和欣赏,里边包含了多少鲜为人知的美丽期盼;如果你准备献身科学事业,不要因为看不到成绩、经常处于失败而泄气;如果你准备去爱一个人,不要因为追不到、得不到而责备自己或对方,请你忍耐一下、等一等,说不定就在你转身的那一瞬奇迹就出现了,只因你错过了回眸的那一眼。

我们大概都有过这样的过亲身经历,偶尔会出现“有意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阴”的意外收获,那不是自己的运气嘉许,而是等待期盼的结果。这种结果是自己站在不同角度的悉心品尝,是站在不同高度的深刻领悟,是一种想象出现多种可能的神奇表现。我们能感觉到静有静的演变过程,或许此生无缘见到;我们能看到快有快的运动规律,经常误导或否定我们思维怀疑的对象,我们好像一直在疑惑的路上潜行。

只要你肯等,用你智慧的双眼观察发现,你就会得到自己所需。我们是在进化,慢慢体味方知滋味,我们不停地活动,方知反复就是熟能生巧、不断升华的过程。不过如果你是急性子,什么都要急着去办,什么都按自己的愿望解决,什么都凭自己的意志改变,或许你得到的相当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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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是狼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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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种非常高贵、优秀的动物——

我们智慧,机敏,意志顽强,生存能力极强。我们记忆力十分出色,相隔很久的事情也不会忘记。

我们的嗅觉异常灵敏,不仅能闻到很远的气味而且能分辨气细的细微不同。

我们体态轻盈,身手矫健,窜、腾、跳、跃,无所不能,我们的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我们虽然是食肉动物,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当我们做了妈妈时,不但要让宝宝吃饱喝足,还会把它的毛添得闪闪发亮,有时为了防止外来的侵害,会不辞辛苦的一次次叼着自己的宝宝,把它们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有人伤害了宝宝,我们就会和它决一死战。我们的家族等级分明,王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我们对王决对服从,俯首称臣。

我们在捕获猎物之后,组织严密,各有分工,有的负责追击,有的负责拦截,有的负责左右包抄,我们还会运用诱敌上钩,分片包围,等战略战术,人们称我们是“天才的军事家”。

我们适应环境的能力极强,即使在寒冷的北极,也能看到我们神出鬼没的身影。

我们象征着力量,象征着不屈。我们生来就是用强者的姿态去征服一切的。我们是靠自己的积极进取,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

爱我们吧,我们值得人类尊敬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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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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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爸爸推荐我读《图腾》这本书。没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目中对狼没有好感,我一直认为狼是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因为我经常听到诋毁它的很多故事,比如:狼和小羊、三只小猪等等。然而,阅读《狼图腾》时,随着故事情节深入,我不知不觉中明白了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无知,多么愚昧,现在我终于喜欢起狼来,为什么呢?

首先,狼是智慧的。本书中,狼围剿黄羊时,如果我是头狼定会全部包围住,但这样头羊便会带领强壮的公羊突围,到头来,只能捉到少半的羊。可狼群捉羊,却给羊留了个口子,让羊逃生,谁料,羊自以为安全的通道,却会让它们陷入一个大雪窝,而狼也会借助这个天然“冰箱"储存食物,真是聪明至极。其次,狼是勇敢的。狼群袭击军马时,一匹头狼不怕军马的踩踏,奋不顾身地与军马们同归于尽;与猎狗搏斗时,它们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死,也依然挺拔,在草原上它们是真真正正的王者,它们主宰着大草原。

最后,狼是团结的。它们是怎么越过高高的围栏,袭击羊圈中的羊群的?没错,它们就是一只狼踩着另一只狼,叠狼塔,依靠团结协作才吃到羊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排山倒海,勇不可挡。草原蒙古兵很多打仗的策略和方法都是从狼那里学来的,他们就靠狼的智慧,大破宋金,横扫欧洲。

现在,我已被狼的智慧、狼的勇敢、狼的团结所折服。有机会,我要去蒙古大草原领略一下草原的风光,拜访智慧的化身、勇敢的强者——草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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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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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之黑龙出世

早在一千年前,传说四大种族——羊族、赛尔族、摩尔族和恶狼族分别都有一块晶石,只要谁能将四块晶石合体,就能召唤出沉睡的黑龙,成为青青草原上的霸主。

一天。红太狼在地下室里捡到一本书,她疑惑地问:“灰太狼,这是什么东西?”“我来了,老婆。”灰太狼慢吞吞地走过来,接过书翻看起来。看着看着,他的眼睛突然一亮:“这是一本秘籍。它上面说有四块晶石,要是我们得到这四块晶石,整个青青草原就都是我们的啦,哈哈哈……”红太狼也眉飞色舞起来,音调也高了八度:“那……还不赶快去偷!”灰太狼眼珠一转,说:“好,我先去羊村。”

灰太狼大蹑手蹑脚地来到了羊村。喜羊羊眼尖,第一个发现了他。喜羊羊大声呼喊:“大家快跑啊!灰太狼来了!”暖羊羊边跑边说:“喜羊羊,快去实验室找村长。”喜羊羊撒开腿,箭一般跑到实验室。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村……村长,灰……灰太狼来了,听说是来偷……偷晶……晶石的`。”村长眉头紧皱,着急起来:“难道他也知道这个秘密?快去通知赛尔族和摩尔族。”“哦,知道了。”喜羊羊一路飞奔,不一会儿便来到了赛尔族大营。

喜羊羊将灰太狼要偷晶石的事告诉了雷伊大将军,并请将军转告摩尔族。雷伊对此事不屑一顾,心想:不就是一块晶石吗?有什么好担心的?他没把这事告诉摩尔族。

喜羊羊回到实验室,可是晶石已被灰太狼偷去了。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灰太狼已经集齐了四块晶石,并召唤出了黑龙。这黑龙四肢强壮有力,口中还能喷出熊熊烈火。但它并不听灰太狼的使唤,几天下来,把几个家族搅得天翻地覆。

灰太狼吃了很多苦头,他把晶石还给了其他几个家族。现在只有大家联手打败黑龙,青青草原才得安宁。

第二天,四大家族重又聚首,商量怎样打败黑龙。赛尔族的普尼说:“只要把千年火山口打开,把晶石扔下去,然后许一个愿,黑龙便会消失。”喜羊羊听了,自告奋勇担下了这个重任。他揣着四块晶石,日夜兼程地赶路,爬雪山,过沼泽,经过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登上了千年火山顶。喜羊羊狠狠地把晶石扔了下去。然后又拿出纸和笔,写上:愿沉睡的黑龙永世不得超生。接着,喜羊羊很快离开了火山。

过了一会儿,只听“轰隆隆”一阵巨响,天昏地暗,一条黑影被一阵飓风卷进了火山口中。霎时间,天亮了起来,青青草原上又恢复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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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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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寒冷的早上,红太叫灰太狼立刻去捉羊,叫他捉不到羊就不用回狼堡。

灰太狼来到羊村大门外,想尽一切办法但还是进不去。灰太狼垂头丧气地回了狼堡,它看到红太狼留下的一张离婚协议书,便放声大哭起来。灰太狼坚决地下了决心说:“喜羊羊,我吃不到你,我烦也要烦死你。”于是灰太狼就到羊村大门前大声喊叫。到了晚上村长叫所有的羊来开会,大家一致认同去狼堡住。大家从后面偷偷摸摸地来到了狼堡。喜羊羊发现了那张红太狼给灰太狼的离婚协议书,羊羊们就决定要帮助灰太狼。

第二天早上,喜羊羊来到灰太狼面前,对它说:“我可以帮你,让红太狼回来。”灰太狼高兴地说:“什么办法?”喜羊羊说:“你先写一封信给红太狼。说明天可以吃我。不一会儿,红太狼果然回来了,灰太狼眼睛泪汪汪地跑了过去,激动地把红太狼抱住了。“老婆!你可回来了。”红太狼却说:“老公,我的羊呢?”灰太狼骄傲地说:“别担心,羊明天会自动送上门来。”红太狼听了愤怒极了,拿起平底锅把灰太狼打出了狼堡,灰太狼愤恨地说:“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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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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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如牛毛的蒙蒙细雨静静的飘着,一条窄窄的石子儿路旁,一片片桃李盛开着。粗壮的树枝上,娇艳的浅粉色桃花放佛一位披着薄裙的少女倚在鲜亮的绿叶上,密密层层的又如同一片轻盈的彩云。一位戴着乌纱帽、身着青色长袍,手里摇着一把绸面折扇的人信步走来,他就是我-宋代著名书法家黄庭坚。

此时正值清明节,一群群神情悲戚的人呜咽着悲痛地走过。他们手里拿着香烛、饭菜和一袋袋纸钱,他们是去就祭祀亲人的。他们如此地忧伤,全然顾不得欣赏原野上的美景。原野上芳草萋萋,凡有荒芜之处,便有一堆堆尖尖的黄土埋葬逝者。逝者长眠于地下,含笑九泉,但使活人感到无比难过。柳树细嫩的柔枝刚刚萌芽,在雨中轻轻摆动着,仿佛也要为逝者悼念。

活着,人们的人生也就大不相同。古时候,有个齐国人天天到墓地里去偷吃别人祭祀祖先的饭菜,吃得满嘴流油,满面红光地回到家里,而向自己的妻妾子女炫耀是某个上官贵人请他吃喝,吃了许多佳肴,主人如何盛情招待他。他的人生充满了欺骗和谎言,猥琐低下,令人不齿。而春秋战国时期有谋有略的介子推,虽然帮助晋文公建国、治国,却隐居山林,将别人求之不得的高官厚禄置之脑后,全然不顾。晋文公硬要他做官,他神定气闲。最后,晋文公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下令烧山,逼迫介子推出来做官。介子推和他的老母亲宁死不屈,在烈焰中抱树死在绵山中,他的高尚气节不仅令人敬佩,更使我们反省:自己是否能像介子推一样保持自己的气节、高尚的品质?

可是人生短短几十年,岂能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相匹敌?不论是愚是贤,是穷是富,是官是民,过了几十年,无人知晓你是谁了。到最后,所有人都终究落得黄土一堆。远远望去,隆起的土坡上长满了丛丛青翠的杂草,随风摇曳。

我心情沉重地回到家里,摆上文房四宝,提笔写下了千古绝句: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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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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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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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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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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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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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女生,但是,我也向往小的生活。

我希望我住在一个粉色的狼堡里,而且是两层小楼的,有光线充足的阳台。我的房间很大,我有一个粉色蕾丝的床和一个白色蕾丝的蚊帐,地上还铺着绿色的假草地毯,有许多毛绒玩具,还有一个绿藤子秋千。狼堡里有花园,花园里种植着成千上万种鲜花,而且个个都是价格高贵的品种。

你们知道吗?灰太狼和红太狼是我的表叔、表婶,小灰灰是我的表弟。其实,你们都知道,我表叔、表婶他们一动不动就吵架,而且就是为了“羊”的事。但是小灰灰不知么想,他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善解人意、淘气、善良。虽然我很势力,但是我跟表弟一样都没有要吃羊,我把羊看作成的好朋友,其实,我和美羊羊、暖羊羊是的朋友。有时美羊羊教我织毛衣、围巾,有时暖羊羊教我打排球、踢足球。

可是今天竟然是表叔和表婶的结婚纪念日,说让我送给他们礼物,还让我领着小灰灰。我心想;羊是不能送给他们的,那就给表叔买一套西装,给表婶买一件裙子吧!

回到家里,表婶左看右看。

“静太狼,你怎么这样,你简直比灰太狼还愚蠢!”红太狼表婶生气地说。

“表婶,做狼不能这样,做狼要善良,喜羊羊他们是善良的。”我认真地说。

“我说静太狼,你是狼吗?狼吃羊是自然的。”红太狼有理地说。

如我的真诚打动了表婶,红太狼终于答应永都不吃羊了。如果吃羊的话就请小灰灰来制服他们。

如果我是一只小狼该多好呀,我要改变森林里所有的人、动物,让他们变得善良,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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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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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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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毕淑敏散文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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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无惧于任何事物,任何人。”这是法国人彭沙尔对爱这个猜不出、摸不透的字的理解,而毕淑敏也自她的散文静静地诉说着她心中对爱的理解。

毕淑敏的散文短小却又使人觉得鲜美,她的散文就好比一场爱的盛宴仔细品读她的散文,时而波涛汹涌,震撼心灵;时而溪流娟娟,滋润心田。静静回味她的散文,新鲜却富有高深的哲理性,她将一个女人细腻的情感描写的淋漓尽致,且不夹带小女人的惺惺作态,显得大气非凡。

毕淑敏她是一名医生,通常医生都被我理解为淡漠的,原以为她的散文也应该是冰冷的。读过后,我才知道我的一切原以为都被我自己给否定了,所有的自认为都是错误的。在翻过一页一页纸张的瞬间,会感应到她笔下字里行间渗透出的暖暖温馨,她是一个内心丰富且又柔软的作家。读她的散文,会让人有一种很清新的感觉,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像是一棵植物刚长出嫩芽的感觉,很柔软。她的散文题目是简简单单的,文字是简简短短的,但正是这简单、简短,将原本简单却又不简单的爱描述的无与伦比,这是一种无可比拟的风景,是生命的核心,同时也是生命存在的意义。

在毕淑敏的笔下,爱仿佛是大海,是经由千百条小河流水汇合而成的,包括了家庭之爱、恋人之爱、对生命的爱、对幼小儿童的爱由小变大,由少变多。虽然爱的内容不同,表达方式不同,却殊途同归,凝结成天界没有而人间特有的最美好的结晶,闪耀着无与伦比的光芒

在这个物欲飞速膨胀却缺乏爱的时代,在森林、草原被高楼大厦取而代之的空间,爱可以说是世界级的保护资产,可又有多少人意识到呢?包括我的爸爸妈妈吗?很显然那是不可能的。只有她,只有毕淑敏这个从医的女人,她用爱装饰自己,用爱教育后人,让排山倒海的爱使生活更具激情,让生活更加的浪漫。

爱别人,也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我们不仅要爱自己,更要爱别人,或许还可以爱别人的别人。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是无惧与任何事物、任何人的。爱就像是一条娟娟的细流,滋滋地流淌在我们的心头;爱也像是一朵静待盛开的花骨朵儿,静静地等待有心人来将它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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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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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读过林清玄的《桃花心木》,那时就被林清玄的清新淡雅的文风,深厚的底蕴,以及对人生、对世界的参悟深深地吸引了。最近,我又特地购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本书是从林清玄这位多产的作家数百万字的作品中,选出的二十余万字的散文精华,令人百看不厌。过后,许多片段泊在记忆中,不时地熠熠闪光。对这本书,我更是爱不释手,常放于枕边,睡前不时拿来欣赏。

林清玄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金银花,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散文是唯美的,淡淡地道来,慢慢地述说,绝少雕饰,犹如“清水出芙蓉”;而他的故事也是很平民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这些是文章,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

我通过林清玄的散文,知道了文如其人,没有高雅的品味和水晶般纯净的心,怎能写出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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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秋的礼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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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告诉我们秋天到了的不是日历牌,而是红枫和银杏树的叶子,是那满山的绿叶、黄叶与红叶组成的七彩斑斓的彩色画卷。

我居住的小区附近,是泉山森林公园,其山上有一大片银杏树,在银杏树长势茂密的沟沟坎坎里,夹杂着几十棵红红的枫树,两种树的叶子都是扁扁的,银杏叶像一把把展开的小扇子,红枫叶倒像是一只只美丽的红蝴蝶,两种树叶的纹理都很清晰,就如同人的血管一样,特别是对着太阳一看纹理粗细搭配,错落有致,煞是好看且特有风景。

我上中学时,在老家也有银杏树,我经常拣几片黄黄的叶子,把它夹在课本里当书签,自己觉得身价瞬间就能提高好几个档次,因为情调、儒雅、博学、诗情画意等词汇,总是与一些花草树叶缠绵在一起,在那几年里,我发现一些女同学,其中包括一些漂亮而又矜持的女同学都会高看了我一眼,一到秋天,她们就跟我要黄黄的银杏叶夹在课本里,我也愿意到银杏树下捡几片好看的叶子送给她们。

在今年秋天的一个秋风乍起、雨丝连绵的下午,我踏进了森林公园里那片银杏与红枫混杂的树林,真没想到,我会在那个瞬间被这片美丽的景色惊呆了,那一刻,我确信自己走进入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如梦幻般的仙境,充满着诗情画意,走进了一个火红与金黄两色密不可分又交织缠绵的童话世界。

仔细看去,这成片的红枫与银杏树如同是一个个披着火红与金黄薄纱的美丽仙女,半空中随风飘落的片片树叶就像仙女们放飞的红、黄蝴蝶,地上堆积着厚厚的火红、金黄的落叶,就像一幅温暧的两色毡毯,我顿时想起刘禹锡在《秋词》中那脍炙人口的诗句:“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秋天到了,秋风、秋雨、秋叶以及昨夜的露水与凉风,让我感受到了秋天真的走近了我们。

站在山顶放眼望去,瑟瑟秋风蹂躏了野草,滴滴秋雨凋谢了百花,片片落叶放飞了浓墨重彩的秋色,那一片杏黄,一片枫红,异常夸张地渲染和放大了整座森林公园后面那座大山,漫山遍野都是秋的萧瑟与神秘。

真地想不到,在山顶的一棵红枫树下,竟有人在吟诗。那吟诗声高低错落有致,跌宕起伏,虽然我没有看清其貌,但我听出那是位男性,因为他那富有男人魅力的磁性嗓音,让我感受到了他一定是一位既张扬又稳重、既幸福又沧桑,而且应该还是个极有故事的男人。

狂热的汪国真时代早已过去多年,虽然现在也有一些小资男人与女人偶尔会写上几笔抒发一下情怀,但不管男人和女人,现在写诗吟诗的人确实不多了。

我站在一棵离他既近又僻静的老银杏树下,及其认真的听着,那诗句随着秋风忽远忽近地刮进了我的耳畔。

诗曰:

落叶是秋天最美得语言

将一抹诗意传递在季节的眉间

用淡淡的笔墨芬芳着流年

在一纸清欢里独自聆听寂寞的呢喃

掬一袭如水的温婉

抚慰一地落叶的幽怨

我带一朵火红的期盼

送到你在远方站立的窗前

诗写的很美,经他的口中流出的每个字符,都有着非常迷人的韵味和感染力。

听着那朗朗上口与高低错落的朗诵,看着这叠嶂的山峦与秋色,我突然感到,这满山交织栽种的红枫与银杏树和它们的叶子真是太美了,美得使人炫目,美得使人陶醉,美得令人流连忘返。它们由春天的抽芽、发叶,到夏天的墨绿,再到秋天的发红发黄,飘飘洒洒的落地,循环往复,乐此不疲。我想树叶原本是不想离开树干的,但一夜秋风起,万树落叶飘,大概是风太有磁性和吸引力了,风来了,叶就想挣脱树的羁绊,顽皮地随风一起嘻戏起舞,风走了,可叶离开母体之后,再也无法回到那为自己提供营养的怀抱,无奈只有被风抛弃之后暗自神伤、悠悠落地、静静安眠,最后潮湿腐烂,回馈与滋润了大树母亲。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把那秋天落叶与树的关系刻划到了极致。

我爱秋天,因为秋天不冷不热,令人舒适惬意,神清气爽。秋风、秋雨、秋叶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三角组合。秋风吹起秋叶时秋叶在飘,秋叶伴随秋雨时秋雨在飞,没有风,叶不会飘,没有风,雨不会飞,没有雨,大地不会湿润,没有雨,万物不可重生。没有那秋风秋雨中飞舞的黄叶红叶,风会显得无聊,雨会觉得寂寞,只有把秋风秋雨秋叶完美的收进一个镜头,才是真正精彩纷呈的秋的世界。像我今天这样,能在瑟瑟秋风中冒着丝丝秋雨,在银杏红枫树林里伴随着飘舞的落叶行走,那惬意、那愉悦、那情调,岂能是神仙可与我相比。

有人认为秋天是伤感的季节,是无奈的季节,是万念惧恢的季节,是沮丧落魄的季节。因为秋天收获后就很难再看到绿的树、绿的草、绿色的世界,出现在你眼里的满是百草的凋零、万木的萧条,还有那脑人的漫长冬季。

但我喜欢秋天,我天生就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秋的情结,在秋那黄黄的天际下,阳光也变得温柔,月光也变的暧昧,花也从夏眠里醒来,虽然离冬天不远了,但她们还是在尽情地向这个世界展现她们最后的妩媚与娇羞。

我喜欢秋天的风,秋风刚来时悄无声息,就跟夏天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就不辞而别一样,吹到脸上身上柔柔的、爽爽的,有时它也会雄浑恣肆地耍些脾气,也会肆无忌惮地抓起地上的秋叶抛到空中,使它再飘飘撒撒地落到地上。但这一切来得自然、来得从容。我们忘不了是它吹散了日头的骄横拔扈,也吹走了炎热,吹走了酷暑,吹走了人们压仰了一个夏季的浮躁与烦闷。

我喜欢秋天的雨,秋雨来时是那样小心、那样缠绵、那样富有诗意,那雨丝软软的、凉凉的、特有人情味,因为在夏季闷热难耐的时候,是秋雨为我们带来了凉爽、舒适和惬意。

我喜欢秋天树上的红叶黄叶,喜欢看那轻轻的、悠悠的、不带一丝声响而又漫天飞舞的落叶。秋叶就是这样低调,它从抽芽、放绿、发黄、飞舞、落地,周而复始地踏着那无怨无悔、永不疲倦的节拍。

在秋的季节里,让我们走到秋的野外,看着秋的色彩,拥抱秋的斑斓,伴着南飞的大雁,嗅着金桂花的芳香,感受那煞是好看的红枫树与银杏树的红叶、黄叶、绿叶组成的五彩缤纷的唯美图画,感受这丝丝凉意和秋的浓重气息,感受大自然恩赐人类的这一特有的景致、风韵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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