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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经典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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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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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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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桑葚红透时许你一抹阳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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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清浅,正是桑葚红透时,携一份温暖,许你一抹阳光

光阴未老,我的等待,恰逢这一季的相遇、相惜与相守。

——写给我心上温暖的你

今夜无眠,执笔,为你写诗。独品一杯卡布奇诺,只为将我们的回忆随那朴然的咖啡香淡淡释放。轻闭双眸,深深凝思,我穿越千山万水,只为与你共拥那一尾纯粹的青春。

倘若,一年前的我们,未曾浅浅遇、深深藏,那么在这桑葚红透时,我该拥着谁的温暖默然安睡?倘若,逐梦途中的我们,未曾执子之手、与子比心,那么途中的微凉,谁替我温热?倘若,寂静时光中的我们未曾惺惺相惜,那么红尘深处的相守该为谁?你为我构筑了一尾叫做美丽的青春,我用柔情的文字记录属于我们的美好。

如果今生没有爱秀的那一场遇见,我不会和你同床共枕;如果未曾静静倾听你的过往,我不会发现,原来我们共属于那千年的文都;如果我们不曾是校友,那我们便不会踏上同样的归途列车;如果没有公元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的再次邂逅,我便不会与你编织起后来的每一个故事;如果没有追梦途中的眼泪成殇,我便不会因一份恻隐之心而将你深深疼惜;如果你不曾相伴在那些无眠的夜晚,此生,我也不会将你眷念、将你守候。

我们的故事,有着太多的意外,而每次的意外,都将我们心的距离渐渐拉进。心的声音,或浅或淡,但却因懂得,而分外珍贵。与你相守的时光里,你的微笑,灿烂了我的雨空;你的温婉,疼惜了我的心房;你的纯净,拂拭着我心灵的尘埃。我泅渡而来,在水一方,倾听着你的心音。

你说,你想成为我笔下那个撑着油纸伞、打江南雨巷走过的墨香女子。

我说,你的一席长发早已散落在我笔下的故事里,待有一天,你的才子为你绾起那三千青丝。

你说,你想做一个精致的素雅女子,不骄不躁,恬然静谧便好。

我说,精致优雅的女子,从修心做起,捧卷古书,轻品香茗,静倚古藤,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

你说,你愿常着一席白裙,等待花开时节,书写一段青襟白裙的恋歌。

我说,白裙素雅,自会有懂它的青襟在前方,只需静默淡然,且遇且相安。

还记得那年,时光静好,你却眼泪成殇,而我,竟是那眼泪的原因。你洒落的每一滴泪,都开在我的心扉,让我疼惜。我知道,只因在乎,所以感伤。谢谢你的在乎,让我看见了你内心的海洋。自此之后,我疼惜你的每一滴眼泪,不舍你失去晴空万里的快乐。所以,你总说,我是否对你太过于宽容。可在我底心,却深深明白,你是个善良的女子,单纯又简单,或许有时还冒着几丝傻气,所以,你的善良值得我去宽容。

还记得,那些执手漫步的夜晚,悠长的街道,是我们在倾心交谈。那年的我们,诉说着各自的秘密,倾听着彼此的心声。我知道,如今我们,同处在最美的年华。你说,你希望不负年华不负君。于是,我双手合十,为你默祝,我希望你在最美的年华能与那个前世回眸五百次的他开出一段尘世的花。如今,我窃自暗喜,因为,你已被他深深牵挂、深深眷恋。他已为你穿越千山万水,停泊在你如花的梦境中。他会陪你看尽人间的细水长流,走遍岁月的浅吟低唱。从此,他会为你照亮那些无眠的夜、会拭去你心灵的丝丝尘埃、会为你点亮每条回家的路。从此的从此,我可以手握他的那份眷念,安然淡去,继续独舞在我的灵魂中,我会携着尘世的这份温暖,坐看云起。

晴空的世界,云朵愿独舞出她绝美的舞姿。

云朵的孤寂,却因晴空的温暖相拥而褪去。

如果晴空知道云朵的心事,那请晴空为云朵呵护好这一路花开花落的美丽、珍藏好此生用心勾勒出的温暖。桑葚红时,许你一抹清浅阳光,温暖你的那一方烟雨楼,与你共醉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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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生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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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电影开头,应对地头蛇的强拆,普通百姓毫无办法。而《战1》中牺牲的战友俞飞,恰恰就是那里的人。而此时开发商罔顾烈士的灵堂,罔顾灵堂前阻拦强拆的一家失去主心骨的老小,仍旧强拆。被冷锋(吴京饰)一顿暴打阻止后,还要威胁“弄死”这一家老小。冷锋忍无可忍,一脚踢死了奸商,因此入狱。

个人认为这一情节颇有深意。从后面的情节来看,冷锋并未在牢里呆很长时间,说明从上到下,对冷锋此举都是支持的,而后以探寻龙小云(余男饰,冷锋女朋友)去了非洲,从而引发了后面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会认为冷锋无罪。

其次是电影结尾,冷锋以臂为杆,撑着国旗,带领车队安然透过交战区,回到中国军队开辟的安全地带。此时此刻没有什么能比一个强大、负责的祖国更加令人心安!

我有时心里也在想,会不会有一天,只要是中国人,就没有哪个人会小视咱们,只要亮出咱们的五星红旗,就没有哪个武装敢于将枪口指向咱们。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期望等到咱们90后成为领导人的时候,也就是建国100周年的时候,这句话能够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最燃的部分要数咱们的052D中华神盾导弹驱逐舰发射导弹的那一段了。在没有听完上级命令之前,少将(丁海峰饰,老版《水浒传》武松扮演者)就下达了开火命令。(没有找到电影的截图,看官请见谅)

电影里面还有一些小细节,何建国,工厂里面的保卫科长,自我介绍时说道:“原西南军区14军某侦察连连长。”侦察连是之前的叫法,之后改称特种部队。14军是当年在边境与越南军队交过手的,当初的侦察连连长但是枪林弹雨里面淬炼出来的真正的军人,在此向达康书记,哦,不,就应是老兵何建国致敬!

此外谈一些个人看法。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越往前发展,需要消耗的资源就越多,而目前地球资源有限,人类尚不具有开发宇宙资源的潜力,因此将来关于资源的争夺会愈演愈烈。除了马不停蹄、夜以继日地发展自身,咱们也不能让更多的国家再来分享本已不多的资源。点到即止。

最后,尽管目前咱们有这样那样的不完善,甚至是诸多丑恶面,但是,请相信,种花家必须会在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下,重回世界之巅!让电影结尾护照上面闪耀着金光的字永远铭刻在我们心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遇到危险时,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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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议蟋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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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平静。似有一万个声音在争鸣!遥相呼应,不绝于耳!那美妙的弦乐堪比天籁,以夜空为幕,地做大厅,每一个演奏者都隐蔽起来,让人只闻其声,不见其影,让人似乎置身于一个神秘,美妙的仙境里,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这清纯悦耳的弦琴声……

朋友,你肯定以为我在梦游吧?不是的,不信的话,就请你今晚也走出房间,来到室外,亲身聆听那绝妙的仙乐,感知一下大自然带给你的那份欣喜吧!

白天里蝉的嘶鸣终于消弭,劳碌了一天的耳朵总算是得到休息了。就在此时,一个个藏匿在暗处的小蟋蟀们提着弦琴上场了,一首首清新悦耳的轻弹漫唱,缓和了一天里烦躁的心绪,在这舒缓微妙的弦乐里,人的心情得到了净化,灵魂得到了升华,枕着这缓缓流淌的乐曲,人们好像陶醉在母亲的摇篮曲里,甜甜的,美美的,进入了那香醇的梦乡里。

“蓬蒿门巷绝经过,清夜何人与晤歌? 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正得雨声多。”这是陆游与蟋蟀的知遇之诗,我没有诗人的才情,却有一腔欣喜,一份浓浓的乡情荡漾在胸中,让我的灵魂在美妙的合唱声中升腾至遥远的故乡,回到那一方熟悉的青草地,那永远温暖我的农家灶台。青涩的时光里,是那声声清越的弦乐陪伴我度过了欢快的少年时光,纵然没有了茅草屋,泥灶台,但是,那美妙的弹唱声却永远的定格在我大脑里的一隅,提醒我生命里那纯美的爱情,浓厚的亲情,甘霖一般的友情,都在混沌的嘈杂声中脱颖而出,涤荡着我的灵魂。

纵览历史长河,这小小的蟋蟀,竟然也翻云作雨,在人类的一幕幕悲喜剧中,担当着一个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争雄恐负东君意,

决胜宁辞一介身。

鼓翼有声如唱凯,

洗钳重搦似生嗔。

大哉天地生群物,

羡尔区区志不移。

人类利用了蟋蟀好斗的天性,把这小小的蟋蟀玩弄于股掌之上。有人为之倾家荡产,有人为之呕心沥血,更有穷苦的百姓为之赔上性命。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就有一个《促织》的故事,真的是把蟋蟀这个小小的精灵捧到了舞台的正中央,演绎了一场场人间的悲喜剧。不知道是人玩蟋蟀,还是蟋蟀玩人!

“斗蟋蟀这项活动,近年似有兴起的趋势,大概是人们的日子开始好起来了,总需要搞点娱乐活动。听说一些大城市,象杭州、天津等地都成立了蟋蟀协会,上海出现了万人蟋蟀市场,盛况空前。实际上,斗蟋蟀已不再仅仅是一项娱乐活动,作为民族的传统文化,它还能增进与外界、甚至与世界各国的联系。美国一家电视台在它《看东方》节目中,就曾把斗蟋蟀作为中国一个传统文化形式向全世界播放。斗蟋蟀如果搞得好,搞得有影响,也许会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对经济发展带来一点促进作用呢!”

这段文字,是我在网上得知的,朋友,也许你和我一样,平平淡淡的过着自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小小的蟋蟀是我们生活里的一道点缀,一抹彩虹,一首悦耳的乐曲,一个美好的回忆,乃至一个一生相随的挚友。谁又知道,蟋蟀,是什么?那一个个隐匿起来的音乐家,又将在如今的中国上演什么样的华章?

他是一个使者,促进友谊和进步,还是一个恶魔,操纵着人间的喜怒哀乐?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贫民百姓,因为有了党的教育,我了解了历史,知道古代一系列的动物之斗,都被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视为玩乐,满足他们残忍的心性,乃至到“斗人”。就是古代的奴隶主让奴隶之间生死决斗,以奴隶的死亡为娱乐,为那血腥的场面而兴奋!或许我天性残缺,没有生长那种野性的基因,我不能看见杀戮,不能看见流血,不能看见死亡,不能看见眼泪,所以,我肯定永远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草民,像一只只隐蔽在缝隙里的蟋蟀一样,每日里为自己的生命弹奏着乐章。我真怕有人把我送上争斗场,成为一个决定别人命运的玩物!

“咕咕咕咕”,“呜呜呜呜”,“嗡嗡嗡嗡”,一丛丛草芥间,蟋蟀们犹在弹唱,他们在说什么?你知道吗?朋友,我似乎懂得了一点点。那是爱的呼唤,那是情的氤氲,那是天堂里遗落的一粒爱的音乐种子。

珍惜生命吧,珍惜一切美好的事物吧!别再把杀戮上演在小小的蟋蟀身上,我相信,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文明在刷新,美好和谐的生存环境属于地球上的所有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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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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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村长召集所有羊羊们来参观村长最新发明的优点强化机。

喜羊羊说:“我先来。”

随后机器说:“您的优点是跑得快,您将会跑得更快!”

接着沸羊羊、美羊羊都试了一遍,到懒羊羊试的时候,机器坏了。村长说:“那不是机器坏了,而是你没有优点!”于是美羊羊嘲笑懒羊羊说:“以后你可得跟在我后面,要不然灰太可会把你抓走的,嘻嘻嘻嘻!”

有一次,灰太狼开着摩托车抓喜羊羊。但是喜羊羊被优点强化机强化过,所以跑得很快。灰太狼说:“这快的.也太离谱了吧!”于是加大马力,但是也追不上,喜羊羊搬来一块大石头,灰太狼踩不过来刹车,于是“砰”的一声,灰太狼的摩托车被撞碎了。

之后,灰太狼又碰上了懒羊羊,他们两个人都很害怕。懒羊羊说:“别吃我呀!我可是什么优点都没有的呀!”灰太狼想了想,于是逼问懒羊羊。“喜羊羊他们为什么变得这么厉害?”懒洋洋因为害怕,所以如实地说了。

一天晚上,喜羊羊在村长实验室里发现了有人在村长的优点强化机里。机器说:“您的优点是耐力强,您的耐力会更强!”于是,灰太狼出来了。喜羊羊他们与灰太狼又开始了一场恶战。

喜羊羊沸羊羊都出场了,但是灰太狼的耐力实在是太强了,所以都未见成效。

于是村长说:“看来只好出动秘密武器了!”

秘密武器机械羊虽然很厉害,但是因为灰太狼耐力强,所以灰太狼把机械羊的能量都吸走了,自己变大了,把机械羊打跑了。然后自己的身体才开始慢慢地缩小。

正在大家危机紧迫的重要时刻,懒羊羊突然从灰太狼身后撞过来,把灰太狼撞飞了。

最后灰太狼还是那句话:“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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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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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实验室中)灰太狼:“哈哈!我是天才的灰太狼大王!我是天才!啦啦啦啦啦!哈哈哈哈……”“邦(平底锅打灰太狼的声音)!”红太狼:“不去抓羊,在这傻笑干嘛?吵得我睡不着觉!”灰太狼:“老婆,我用上次抓到的懒羊羊毛制作了一种懒洋洋病菌,只要……”红太狼:“呼呼,呼噜,呼……(睡着了)”灰太狼:“遭啦!老婆感染细菌了,哦,还是蛮有效的嘛!我先去抓羊了。”

(羊村上空)灰太狼:“哈!用滑翔伞传播病菌,我实在太聪明了!我撒,我撒,我撒撒撒!嘻嘻,你们不变成懒鬼才怪呢?哈哈哈哈哈哈!”下面的喜羊羊:“大家快看!灰太狼在天上又不知要搞什么鬼呢?”沸羊羊:“让我用箭把他射下来!啊,啊,好困,我突然想睡觉了!”美羊羊:“好困啊!哈欠!”暖洋洋:“我也是啊!”懒羊羊:“ZZZZZZ(睡着了)”喜羊羊:“大家……大家,我也不行了,晚安啊!”(一片呼噜声)灰太狼:“哈哈,让我把你们统统装进袋子里……”

(狼堡内)灰太狼:“老婆!老婆!我抓到好多羊啦!老婆!”红太狼:“呼噜噜,呼噜,呃,哦,我也懒得吃羊了,你先烧吧!呼噜,呼……”(这时众羊都醒了)灰太狼:“啊!可恶的懒洋洋,都怪你的基因,啊!我老婆要饿死了!”懒羊羊:“我也懒得说话,但是……有没有鲜草蛋糕、草香肠、青草拉面、香草薯片、美味草饼干……”众羊:“我们好饿,饿!饿!饿!我要蛋糕!我要蛋糕!呜呜呜呜呜~~”灰太狼:“烦死了!烦死了!啊啊啊!”灰太狼“扑通”一声倒下了。刚好碰到了旁边的药水,药水泼在众羊的身上,大家都好了,立刻逃回了羊村。而灰太狼的口袋里,飘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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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与被爱,都不及相爱幸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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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瓣最落一地,不是伤心难过最美的时光凋零的时刻,而是让所有寒风凛冽吹散累积如堆的灰尘,重生的希望沿着风的方向随处可生,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有过太多的忧虑,一生下来注定被爱遗漏,但手里还掌握着爱的权利,丝丝的薄雾捉摸不透远方的千变万化,为了好好活着等待一朵花的枯萎。

没有人能一直活在过去,尽管曾经多美,到了现实都会被割破,女孩爱慕的对象,乃是大学军训时训练自己比他大六岁的教官,她可以把一切不良的因素伪装起来,因为她已经决定让自己开朗的活在这一刻,不再想上一秒和下一秒,她的突出让教官印象深刻,在众多面孔中脱颖而出,短短的六天训练,即将告别教官的时候,她的心里微微颤动,原来这个男子早已住在她的心里,她不恋旧更加了解自己的不舍有多麽的冲动,她很勇敢尝试所以人眼里不可能发生的事。

她没发现她喜欢了这位并不英俊的教官,她想这位教官在每一天的每一秒里,尽管她每天都和他聊天,当所有神经膨胀的爆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的时候,她口里道出了她心里想法,可他并没有立马答应她,他是位军人不想牺牲别人的幸福来成全他的自私,顾虑着,犹豫着。但她终于说服了他,他们在一起了,每天关在蜜糖罐里的女孩会很幸福,但她还是在忧虑他是否喜欢自己,用尽所有的拐弯的词语也无法得到自己的答案,她在怀疑他是否在玩玩她,但总有一天,他说了那些关于他和他前女友的事,每个人都说,初恋对一个人的爱情观的影响深不可测,她理解他并问清楚了他是否喜欢她,她得到的答案是他从军训第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她。

一朵花的衰败,必定迎接着重生的欣喜,所有迎接阳光的事物都会看不见背影的孤独,他们相爱,亦有另一篇新的扉页续写他们的最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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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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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爱看 《喜羊羊与灰太》,几乎每天晚上都要看一小时!那么你看过吗?没看过我就讲给你们听吧!让你们和我一起去分享快乐。

一天早上,灰太狼起床去抓羊,他看到今天是美羊羊看大门,就装成一位羊大姐说:“小妹妹,我是你们村长的二姐小妹的姐姐的表弟的妹妹的姐姐,我远道而来,送给你一个蝴蝶结吧!”美羊羊接过来高兴地说:“真好看!真好看哈!”美羊羊马上吧蝴蝶结放到了头上,她去找喜羊羊了。喜羊羊一看情不自禁地说:“美羊羊就是漂亮!”话音刚落,美羊羊就飞了起来,飞到灰太狼家里去了!在灰太狼家里,灰太狼高兴大叫:“这回终于可以吃到肥羊了!可惜红太狼出去了,要是和红太狼一起吃羊多好哇,那样红太狼一定会夸赞我的!”喜羊羊一看情况不妙,马上吧灰太狼骗了出来,笑着说:“咱们到河边去玩好吗?”灰太狼接受邀请十分高兴,心想这下又有一只肥羊到手了。到了河边,喜羊羊趁灰太狼不注意一下把他推下河,食人鱼看到灰太狼掉进水里,可高兴了,马上露出大牙,喜羊羊看到这一切心满意足地去救美羊羊了。灰太狼气得大叫:“我一定会回来的!我一定要报仇!”

怎么样,有趣吗?如果你还想听的话就来找我吧!我会一一讲给你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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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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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一只来自远方的狼我带着不同于这个时代的气息来到这个世界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徘徊我不知道我来自何方,又将去往何方我只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远方的狼

我是一只狼,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戴着温柔的面具快乐的生活在这个繁华的都市我不知道我脱去这身温顺的躯壳,我还剩下什么我只是一只狼,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我是一只狼,一只孤独的狼我用犀利的眼神淡漠地看着这个城市我用尖利的长牙咬着我内心的伤痛我不知道在这迷幻的黑色之中,我究竟是什么我只是一只狼,一只孤独的狼

我是一只狼,一只归途的狼这个时代不属于我,我亦不属于这个世界我知道我将要离开,回到我来的地方,那个属于我的世界我只是一只狼,一只即将远去的狼

“嗷。”伴随着这响声,一只狼投身于悬崖之下人们说:“这只是一只狼。”是的只是,一只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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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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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只,为了生存,我必须捕猎。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给我戴上血腥、凶狠、残暴、贪婪的帽子。

傍晚,西山的余晖染红了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山坡,也染红了我的眼睛。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我用瘦弱的腿,支撑着病躯,我得去觅食,我得活下去。连日的大雪覆盖了一切,捕猎变得越来越难了,陷阱却越来越多,我的兄弟姐妹很多因误入猎人的陷阱而殒命。外面变得越来越危险,但我却不得不去冒险,我的孩子已经饿的不行了,我没得选择。我是一只狼,我必须捕猎才能活下去。

林间小路早已被着厚厚的积雪覆盖,只有通过一串串的脚印才能辨清路的方向,我费力地抬起头,我知道脚印的一头连着集市,一头连着村庄。我拿不定主意,该往往哪走。这时,我似乎闻到一股肉香,我使劲地嗅了嗅,确实是肉的香气。我循着气味飘来的方向望去,一个人正摇摇晃晃地朝这边走来,肩上挑着一副担子。我赶紧躲进路边的灌木丛,蹲下了身子,静观其变那个人越来越近,近到我看清楚了,他挑的竹筐里有好多骨头,近到我能闻到他身上浓浓的酒味。饥肠辘辘的我,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那个人果真被我吓得屁滚尿流,丢下担子跑了,我并没有去追他,得到这些骨头我就很满足。当我吃饱后,叼着一块最大且肉最多的骨头准备离开时,一声枪响,我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击倒在地,我感到腹部一热,我意识到我中枪了,我想站起来,却发现我的双腿根本不听使唤,我看到,血从我的身体里喷涌而出,染红了身边的雪。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我似乎听到猎犬的狂吠声和人的笑声,我想到我的孩子不禁悲从心来

我知道,我的肉会成为猎人今晚桌上的美食,我的皮毛会在集市上售卖,我的孩子会在这个冬天死去。我想不明白的是,猎人打猎是为了生存,我们捕猎怎么就成了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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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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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仔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可是,黑仔在独自觅食的时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心血付诸东流。她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有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兽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双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子孙们不会再被可怕的金雕所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独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比如说紫岚的母爱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维持家庭,晚上还要来辅导我们并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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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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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挫折和感受的离散乃是人生的必然,这本书让我再挫折中学习智慧;在离散中学习成长。在书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和道理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其中在卷一:天真的心这里面的“挑水肥的人”,让我记忆最深。这是说他们乡间有一种专门挑水肥的人,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小孩子贪甜恶咸,喜香怨臭,所以每个人一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捏着鼻子往反方向跑,有一次他和爸爸同行,见到了挑水肥的人,又不能跑,所以把鼻子捏住,过去之后,他爸爸说了他,他以后,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深呼吸,在憋住气。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体会了,那个挑水肥的人是多么伟大呀!他为了“我们”,忍耐着臭气,再帮我们用这些水肥给农作物洒上。而我们还见到就跑了,那是多么的打击别人的自尊心呀!再加上他们也是人呀,“我们”应该对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要好,他在家中是人的儿子,也是他儿子的爸爸,我们大家应该尊重人、疼惜人。这样可以让别人心里舒服,也让我们有一种庄严之感。

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吃饭桌边,围满了,见到旁边奶奶没有上桌吃饭,我就在想:我是一个小孩,可以到边上吃。于是我就说:“奶奶你还没吃饭呀,上桌去吃吧!”奶奶就说我是个好孩子,就坐上去了。我下来后果真有一种庄严之感。感觉很自豪似得。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有体会——吹冷气的狗。

这是讲在夏天,银行门前蹲着五只狗。我立刻感到迷惑。每只狗脸上都入出了幸福的表情,原来是因为银行门很大,进出人很多,只要有人,门就会开,里面冷气出来了,吹在野狗身上。

野狗的内心里,,也有着对幸福的向往。+这些狗虽然知道追求幸福,但是它没办法在自己家里装空调。而我们可以在家里装空调,所以我们真幸运呀!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本书真是对我大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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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行成双叙事文_3100字

全文共 3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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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风夹杂着天的怨泪,散布在天地间,如策马奔腾,如长空利剑,恶狠狠地抽击着大地。雪白的天地间,只有风在啸,雪在飘。苍白的世界没有一丝生气。

他与她相互依偎 在暖暖的爱窝中。他时时伸出淡红色的舌轻轻舔着她被冻得有着僵硬的鼻尖,对他进行温暖的安慰,有时时站起,走到窝边,远眺那苍茫的世界,双眼充满着迷惘。他嚎叫一声,转身又回到她的身边。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她又冷又饿,他也是。她萎靡地躺着,半睁着眼看着他。她想安慰他,告诉他:自己还能坚持住,等暴风雪过去再出去觅食。可暴风雪已坚持了三天,丝毫未有减弱的迹象。风的精灵在外面广阔的世界肆意奔跑着,洁白的雪作为它的嫁衣,它高兴地不得了。“咕——咕——咕”她的肚子又想起了悲鸣,她尽力去遏制不使肚子发出声音,可惜又失败了。他听到声音,变了脸色,他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她额上光洁的毛发,并告诉她:这就出去为她找食物。他的内心十分过意不去,作为丈夫不能好好呵护自己的妻子。他迈出了门口,对着天空大声嚎叫了几声,散发着自己的怨气。声音顷刻被厉风吹散了,未传向远方,而消失于苍白。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他眯着眼,冒着风雪,忍着寒风,他四处寻找,希望能找到一只雪狐,不,一只雪兔也行,只要能为她暂时果腹,他不祈求别的。风雪依旧无情,抽打着他的躯体,不一会,光亮的毛发被冰雪覆盖,像一身奇瑰的铠甲,给他总添了几分雄姿。他没有在意,一直寻找,脑海中还不是幻化出她弱小的身影。她一直在等他,他要快一点。

许久,一直雪兔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锐利的目光死死地盯住它。他如箭离弦、冲向它。未带雪兔做出反应,他已到了身前,将它捉住。他脸上露出了欢笑,他高傲的叫着,他希望她能听到。叼起兔子,踏着洁白的雪地,那是胜利的道路,他要回去,把它送给她,尽管他依旧很饿。

凛冽的寒风,他以不懈,弥天的雪,他已无视。他飞奔着,雪地上踏下一个个深深的脚印,他不停留,心早已飞回她的身边。

她双眼一直盯着雪地,看着那纷纷扬扬的雪花,看着那属于风和雪的天地。她一直担心他,担心他会在这苍白的天地失去方向,找不到回来的路:她担心他会遇到什么危险:担心他会找不到食物就不会回来,知道饿死。不,她不希望这样,与其死在窝里,不如留在他的身边,她愿与他死在一起。不,她告诉自己她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他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因为上帝始终是眷顾他的。

风雨中,一个矫健、凶猛的身影慢慢变得清楚了,她看到了,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发出一声长长的嗥叫。他听到了,放下兔子,回应着她。

她舍不得,不忍心独自吃下一只雪兔,她知道他一直未食,

一人独食她做不到。她在坚持,他也在坚持。雪兔在他与她之间不停移动。他不停安慰她:我不饿,我还能捕到食物。她不信,忍着泪,扭头不理他,她必须让他吃。他无奈。时间分分秒秒在他与她之间静静流过,风雪在此刻也安静下来了,默默注视着。他忍不住了,看见她消瘦的身躯,泪水浸满了双眼,他紧紧的闭上不让他们流下来,低下头,撕咬下一块肉,夹杂着种种情绪,滑落胃中,他叫喊着她。她看见他终于吃了,眼中闪过一道光彩,艰难的移动步伐,走向他身边,含着笑的眼泪吃下了剩余的大半块肉,他也笑了。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雪为之落寞,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静静地,无声无息地下着。皎洁的月亮不忍心,出来了,安抚着雪。不再凄冷、而是微凉。

他重新站起,抖擞全身灰白光亮的狼毛,比雄狮还要凶猛,比猛虎还要威武,他的目光锐利而坚韧,如一柄刺向长空的利剑,闪电般划过寂寞的夜空。他是一位英勇的战神,伫立在白色的荒原之上,主宰着它。他疾驰出穴,奔向远方,冲上高丘。仰头,对月长嗥,声音凄凉悠长,冲荡在天地间。他内心的忧伤在此刻释放。她依旧在熟睡。

他又要开始了他的觅食之旅,他要尽快,希望能在她醒来之前为她寻找到足够的食物。夜幕吞没了他的身影,月光为他做了完美的掩饰,一位老练的猎手又展开了精心的捕猎计划。

可惜,幼小的动物仿佛接到了危险通知,深深的藏起来了,他寻了好久,未果。他着急,他伤心,他有些不知所措。踏着无痕的白雪

他的视线模糊,但在此时,静夜下的森林边缘发出了丝丝的杂音,他听到了,头脑获得短暂的清醒,他小心翼翼地靠过去。夜幕下的森林,黑洞洞的,恐怖的气氛笼罩着整片森林,无风,唯有雪,满树的雪,满地的雪。尽管这样,明亮的月光始终无法驱尽黑暗。刚下完雪,无一丝痕迹,整个森林仿佛一个偌大的陷阱,等待着他的进入。他一步一步的靠近,越来越近,动作也越来越慢。能听到的只有他的呼吸声和雪被脚踩下去的细小的咯吱声。他灰白的身影与月下的白雪融为一体,他是一位杀手,蓄势待发。

丛林越来越响,突然,冲出一只野猪,粗大的身体、厚实的皮肤、凶猛的獠牙,是一只成年健壮的野猪。他有所震惊、有所犹豫。若在平时,他敢放手一搏,可现在他体力不支,如何搏斗?他的获胜几率太小太小,仿佛老天爷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想吃但不能。他依旧在犹豫,但面前又出现了她的身躯,她在受罪,他不忍心。

野猪慢慢向他走来,毫无防备。他如箭离弦,一道银光冲向野猪,狠狠地咬向它的脖子。可惜,不足十分之二的力气,连给予野猪重创的的机会都没有,留下的仅仅是一道小小的血沟。野猪顿时怒了,摇摆着脖子晃开他。他如一块垃圾被远远的甩出去,砸出一个深深地雪坑,幸亏有雪被的保护,没有受到重伤,但他却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饥饿侵袭他的身体,如一只只血吸虫布满了他的躯体,抽取着他的力气。他处境危急。

他与野猪相互怒目而视,在洁白的地上留下的是杂乱的脚印。他很愤怒,他很不甘心,狼的高傲血统容不得践踏。它冲向他,用那长长的獠牙撞击他,他想躲过,可动作太慢,身体一侧留下长长的血痕,鲜红的血液浸染了他的半只躯体,他不示弱,用锋利的前爪在它的头部留下五道深深血沟。他与它进行残酷的肉体搏斗,血与肉散落一地,分不清楚是它的还是他的。他喘着粗气,看着同样受伤的对方,眼中布满血丝,赤红,浑身布满鲜血,艳红。在冰冷的天气下,凝结成寸寸血红冰块,如同披着战甲,是一只来自地狱的魔神。它在僵持,它知道他快不行了。是的,他快了,一霎那,他倒下了,倒在自己身下的血泊中,眼睛半似半睁,他希望能看到她。野猪发出凶猛的攻击。

她恰好在此时找到了他。她动作华丽优美,如一名女神,却又不失凶气,她带着愤怒,举起锐利的前爪,如利剑,带着疾风般的速度,拍向野猪的脑袋,他暂时获救了。

她来到他的身旁,轻轻舔着他身上的血疖,呼唤着他。他半睡半醒。但知道她来了,很高兴,他艰难地想支撑起身体,一半,又摔倒了。她让他休息,他让她小心。

怒气如奔腾的江水,在她的体内流淌。她举起头对月长啸。月不忍再看,胆怯怯地藏到了云后。黑暗又布满天地间。无情的雪慢慢飘下来,飘下的是月的泪。她向野猪发起主动进攻,带着愤怒,用无比锋利的前爪,一次次重击它。它再次发怒,粗壮的后肢在雪地上留下可怕的脚印,催动着身体,风一般的速度。她未躲过,优美的身体留下两个深深血洞,血顷刻涌出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他看见了,心痛,迸出最后的力气,冲向野猪,咬向它的脖颈,他与它一同冲进一块洁白的雪地,巨大的冲击力使雪堆得老高,然后盖在他身上。他、它、她一动不动。时间在流逝,胆怯的月亮从云后露出头来,颤微微地看着。她缓慢摇动身体站起来,看到他躺在那一动不动,她冲他大叫,开始他无动于衷,后来,他仿佛听到生的呼唤,慢慢睁开眼,看向她。他晃悠悠地站起,轻轻抖落身上的积雪,松下口中的食物,踏出前脚踩在野猪头颅上,放生长啸,向天地显示他的英勇。她笑了,眼中夹杂着泪水笑了。是痛之泪!是爱之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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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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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朱自清,他的散文也十分地有名。但在他的散文中最著名的要数《背影》和《荷塘月色》了。

《背影》这篇散文描述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画面。主要内容是:“我”的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我”回到了徐州,在父亲家见到满院狼籍的东西,又想起了祖母,“我”留泪了,父亲教育我:“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然后就去办丧事去了。

办完丧事后,“我”的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去南京后,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了,但因他仍然不放心,最后终于还是说服了“我”送我去念书。

我们到了车站后,“我”买票,他就帮着看行李。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他又去谈价格,谈完后便送“我”上车。又叮嘱“我”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我”让他走,他说;“我去给你买些橘子,别动!”他带着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胖胖的,蹒跚地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抱着几个朱红的橘子往这里走,走到了铁路那里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起,然后再抱着走了过来,一股脑的将它们放在了“我”的大衣上,然后就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然后就渐渐消失在人群中。

如果说《背影》的语音质朴,那《荷塘月色》的语言就非常清丽了。

《荷塘月色》里主要讲的是“我”在院子里乘凉,想到荷塘去看看,于是就去了。到了荷塘,荷叶,荷花让“我”感到荷塘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让“我”想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和《西州曲》。这样想着,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到家了。

这篇散文里最美的一段在第四段:区区折折的荷塘上,弥漫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这些场景让我想起了叶圣陶写的《荷花》里的第二段: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荷花多美丽呀!我又想起了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比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朱自清散文》真好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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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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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的文章,能使我浮躁的心即刻间安定下来,因为他的文章有一种独特的韵味,虽然每篇文章都比较短小,但是却散发出无穷的魅力,含有深长的意味,使我一拿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去体会这个心思细密的人写出的有血有肉的文章。

其中,我最记忆犹新的一篇文章就是《让树转变的方法》。这篇文章以一个小有事引出了林清玄的一系列的感悟。主要写了林清玄的孩子做了一实验——让一棵树转弯曲。这是靠树的向上、向光性做的,把树倒吊着,它便会转个弯长上去,由此,林清玄便奉劝大家、我们人类不能不如一棵树,不能被外在环境击倒,失去自己原本的样子,要学习那棵树一样不会堕落。

这棵树被作者的孩子倒吊着,就好比是我们人类生活在逆境当中,而这棵树因为向上、向光性又顽强地长了上去,可我们人类呢?有些经得住风雨的人可能会和树一样也不积极向上的心态在逆境中激发出自己的潜能,不会堕落,成为胜利者。然而有些人却不会适应环境,自暴自弃,随着环境一起堕落,最终,成为了失败者,这方面,他们甚至不如一棵树。

显而易见,我们要当那些在逆境中也不会堕落,反而活得精彩的人。其实,人们有时都会有失败的时候,我们也不免因此而灰心丧气,对生活、对自己不抱希望,但是我们就要有超凡脱俗的精神,经历了失败过后,也培养了我们自己的人格、风骨,再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容易被外界环境所击垮了,就像树一样,无论绕几个弯,也要坚强地长上去,向上、有光的地方长,这才时我们所要做的,不与堕落妥协,以坚毅、刚强、乐观的心一直生活下去。

林清玄的文章就好像一条条鞭子,无时无刻不拍打着我,使我走向正确的道路,并把他所表达的一个个实在且有效的人生哲理铭记在心,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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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2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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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北方土,飘泊在丛林与高山之间。我常常神出鬼没,令人猝不及防。猎人从来都抓不到我,因为我的身影时隐时现。我浪迹天涯,上过刀山下过火海,天南地北我都去过。我曾经是一个血腥的斗士,为了食物和家园斗争。无数的生命曾倒在我的脚下。大自然是我的朋友,森林是我的家人。我用过利爪打跑过敌人,也用耸人的嗥叫,吓跑过侵犯家园的敌人。

我是一只北方土狼,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的爹曾经是一只狼王,但是在一次公狼的挑战中,一向胜利的他,终于失败了。在狼族中,失败的狼王会被一拥而上的狼群吃掉。除非他逃出追捕。那次爹逃出了追捕,但因气力不足,倒在了地上,被一群豺狗吃掉了。我的娘是一只弱小的母狼,自从那次爹失败后,它被赶出了狼群,逃到了一个没有狼群的地方,在痛苦中生下了我们,这地方没有大型食肉动物。所以这很容易捕猎。不久,我们便长大了。娘教我们捕猎的技巧。每次我都蹲在鼠洞旁边静心等待,伏击老鼠,然后叼着猎物回家,妈妈一边用肚子轻抚我的脸,一边给我讲父亲的故事。

一个宁静地下午,我正追逐着一只野兔,就在我要扑到它身上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响,紧接着传来了一阵凄凉的惨叫,我惊呆了,迅速往家里跑。娘已焦急地等待着我们,娘告诉我们,我的三哥死在一种可怕的东西手里面,那种可怕的动物叫作,,他们手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叫作枪,会要了我的命。明天我们就要搬家,搬到一个没有人住的地方。夜晚万籁俱寂,娘先走出洞,然后是大哥,我们接连跳出洞。“呯”的一声,射中了娘的肚子,血喷了一地,接着又一枪,打穿了娘的脑壳,娘倒在血泊之中,我看见了娘的眼睛紧盯着爹逝去的地方,留下了一滴泪水,我悲哀地嗥叫了一声。然后我们四散奔逃,大姐和二哥被猎狗抓住了,大哥身中数枪身亡,我窜进了一片树林,在矮木从里我停了下来,钻进了树叶中。还没等我喘口气,一只猎狗就发现了我,我也又开始逃亡,前面突然冲出一条猎狗,我毫不客气的把利齿刺进了他的鼻头,他惨叫了几声夹着尾巴逃走了。我逃啊逃,一连翻过了七个山头,身后不断地传来了枪声。在那次劫难中,我的亲人全部离我而去。我发誓一定要报仇。

冰雪化尽的时候,我成了一只孤狼。我无依无靠,只能在夜晚对着月亮倾诉我的痛苦。我想起了娘、爹,还有哥哥姐姐们……我捕食的时侯,总是避着猎狗,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恨不得冲上去撕烂了猎狗,即便我与他们同归于尽。

十天后的一个夜晚,飘起了鹅毛大雪,我站在山尖上仰天长嗥,山那头却突然传来一阵响声。记忆里小时候,娘给我讲故事。说带光亮和响声的东西叫鞭炮,人类过年会放鞭炮,那是我们的丧钟,人类要开始大屠杀了。

可怕的一天终于来到了。天还没亮,猎人就出来了。枪法准的猎人守在山头伏击,差的猎人会把猎物往山头那赶。全村最出色的猎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他的房间里挂满了狐狸皮,土豹皮,黑熊爪……二十岁时,他杀死了一头黑熊,村长把熊胆挂在猎人的胸前,敲着锣庆贺。村长让猎人选一位妻子,猎人选了全村最漂亮、歌声最动听的尼卡作妻子。尼卡和两只猎狗是猎人的.亲人,枪、猎刀和酒囊是猎人的朋友。

果然那天,好多猎人进了山林,一个猎人发现了我,十多只豺狗追赶我,我的肩、嘴、腿全部受了重伤。瘫倒在地上,狼群发现了了我。把我叼了回去。所有的狼一起攻击那些豺狗,他们受到了重创。十周以后,我的伤痊愈了,于是我又退出狼群。春天到了。所有的动物都出来了。有獐子,狍子、鹿、野兔、山鸡……遍地都是,我的食物又充足了。老猎人也出来了。一天晚上,我正在捕捉一只很大的野驴。第一次,我咬住了野驴的尾巴,结果被野驴的蹄子重重地踢了出去,然后我又站起来,找机会撕破了野驴的肚皮,让它眼睁睁地看自已是怎样被我吃掉的。还没等我吃到肉,一粒子弹射中了我的右腿,我踉跄着跌倒在地上,又没命地跑,感觉眼前一片漆黑,跌跌撞撞的跑,蒙眬中感觉自己翻过了五座山头,然后筋疲力尽倒在了一块石头上,醒来以后我发现有一只狼在舔着我的伤口,我想站起来,可是浑身酸疼,我们狼是噬血动物,无论遇到什么血,都会使我们疯狂。但是这只狼很安静,静静地偎依在我的身边。后来我才知道它叫卷卷。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身上有黑色的斑纹,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唯独它的尾巴和别的狼有区别,它的尾巴是向下卷曲的,她是一只很漂亮的母狼。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北风怒嚎的时候,我带着卷卷回到狼群,我昂着头从所有的狼面前走过然后冲着狼群嗥叫了三声。这是向狼王挑战的信号。在狼族中,挑战是公平的,所有的公狼都可以向狼王挑战。在一对一的战争中,其他狼漠然地观战,任何不公平行为,母狼会一起制止。失败的挑战者只有死路一条。一旦挑战成功,狼王也要死掉,除非他能及时逃脱。狼王冷冷的的看着我,他可能后悔几个月前没有杀死我。所有的狼围成半圆,毫无表情地等待着一场决斗,只有卷卷不安地摇着尾巴,树叶簌簌地响着,决斗开始了。老狼的动作很简单,总想切断我的喉咙,可我比他还敏捷,总能跳到另一边,然后从背后攻击他,重复了几次后,老狼的脸、脖子、后腿都受到轻伤,待他筋疲力尽的时候,我用肩撞倒了他,趁机咬断了他的喉咙。狼群一拥而上,狼王转眼成为了一堆白骨。我报了仇,但并不想当狼王,我带着卷卷离开了。

过了几个月,卷卷生下了三个崽子,由我来教它们捕猎的技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个残阳如血的晚上,我在家门口闻到冲满了血腥的味道,树丛里冲满着杀气,我小心翼翼的奔跑,"砰"的一声,卷卷倒在了我的面前,不!不不!我撕心烈肺地嗥叫,我叼着卷卷跑回了家,我们的崽子不见了,远处传来猎狗的叫声,我铭记住卷卷的那滴眼泪。眼泪转化成怒火,我失去理智地往山下冲去,还没等猎狗吠叫,我就咬断了它的喉咙,我过五关,斩六将,杀死了所有的猎狗,我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眼睛释放出怒火,我要报仇!强烈的欲望促使我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勇士,又让我成为了一个血腥的斗士,我跳进了羊群,切断了所有羊的喉咙,我要看到猎人失去羊群痛苦的样子,但是我恐怕再也不能看到那一幕了。我向绑着崽子的绳子冲了过去,咬断了绳子,把崽子们释放了。我完全知道,猎人的枪口早已对着我,随时会随时会开枪,我疯狂地破坏猎人的东西,终于我累得筋疲力尽,蹲坐在石头上,对着枪口,我再也不会害怕、恐惧。因为我早已做好属于我该做的事,面对死,我已死而无憾,我要去陪伴卷卷,和她一起唱歌。我想起了爹和娘还有哥哥和姐姐们,卷卷和崽子们,还有我杀死的无数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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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国女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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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女王》,它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沈石溪。

这本书让我最难忘的片段是:狼王盔盔死后,小狼崽过于幼小,一时无法继承王位,于是,狼后继承王位,但是有许多小狼不服它,从而打压它们,可是它跨过了许多困难,最终统领了狼国。

看完这一幕,你一定会发问:为什么它当时不放弃呢?可我想说:“不,它绝不会放弃,因为它如果放弃就表示着向命运低头了。一个统领者一定要有不放弃,不向困难低头的品质。”

在我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说在我们班里有位同学,她学习很好,包括其他方面都还不错,但就唯独体育不好,在体育达标测试老得不了A,尤其是跑步,对这件事她很自责,这次又快到了体育达标测试了,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得A,不拖我们的成绩,于是在上自习课时,一向爱学习的她竟然逃课了,但她并不是去玩,而是去操场上跑步了。我从窗角偷偷的看到了她,即使她已经筋疲力尽了,可她仍然不放弃,只见她那豆大的汗珠滴在操场上,经过她那不懈的努力,最终跨过了困难,取得了A。

在生活中,我们都不能被困难打倒,应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应该战胜困难,跨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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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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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紫葡萄之所以那么勇敢是因为:一它是为了自己膝下的孩子,因为它不想让它活活饿死,要让它快乐地成长,成为称霸一方的王;另外,它是为了整个帕雅丁狼群,如果整个帕雅丁狼群只剩下几只狼存活着,那它膝下的几个孩子也不能熬过这寒冷的冬天,也会被死神收走。那自己会多么伤心和痛苦,它能原谅自己的过错吗?

还有,它也是为了自己,如果自己没有吃到食物,就没有充足的乳汁,如果它走了,它的几个孩子肯定也会随它而去,紫葡萄在酒泉之下也不能安息。正因为如此,紫葡萄觉得跳崖捕幼鹿,没准还能给自己的孩子充足的乳汁。我想,当紫葡萄的孩子在吸乳汁,应该能感觉到乳汁里包含的深深的母爱。

父母的爱是伟大的,当我们碰到困难时,父母会尽其所能地帮助我们克服困难,决不推辞。我们应该孝敬父母,从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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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国女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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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沈石溪,那可是我崇拜的偶像,他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笔下的动物充满灵性,有喜怒哀乐,既体现出动物的情感世界,也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善良与丑恶。今年暑假,我读的这本书叫《女王》。

就像他说的一样,我们的主人公--紫葡萄英姿飒爽,威风凛凛。虽然是只狼,但她却有老虎般的力量,狮子般的勇敢。

她,有勇有谋,面对狼群里强壮的公狼对她的挑衅,她能够先默不作声地忍让,然后找准时机进行反击,由最厉害的大公狼歪歪脖出演苦肉计,让她重塑狼王权威……那天,狼群在觅食,它们找到了一条娃娃鱼。按道理,应该是狼王紫葡萄先吃。当她找到位置安静坐下准备品尝时,歪歪脖突然冲过来,猛地一低头,用两个尖尖的牙刺入娃娃鱼的胸膛,然后一甩头,迈开前腿,带着食物像风一样地跑走了。此时,群狼眼里的女王看上去是被激怒了,她腾地跳起向歪歪脖追去。追上歪歪脖后,她又抓又咬,毫不留情,歪歪脖被她撕咬得招架不住,只得跪地求饶。从此以后,女王紫葡萄再也没受到挑衅。当然,女狼王的传奇绝不仅止这一个故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女狼王紫葡萄有值得我们思考学习的价值。她有责任心,对狼群负有完全的责任感。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在北斗沼泽大公狼黑三身陷沼泽之时,是紫葡萄拼了命把它救上来;在面对仇家狼群时,是紫葡萄放手留给他们一条生路,这才有最后两支狼群联手决战断牙血瘤虎的故事。正是她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带领整个狼群克服了重重困难,成就了她的王者之风,拥有了群狼的信任与支持。

我还认为,女狼王紫葡萄的伟大还在于她是一位母亲。母爱,是发自她内心的一股无坚不催的强大力量。为了她的孩子们,她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让孩子们挨饿。她对孩子的爱,是无可替代的。当她成为狼群首领时,她显然就成了群狼的母亲。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在困难时冲在第一线;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懂得宽容与忍耐;也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成为了真正的狼国女王!

这真的是一部荡气回肠的小说,一部女狼王的传奇。大家有兴趣可以认真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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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今夜,我又想起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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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我又想你了。一个人坐在电脑边,你像秋风,摇落我思念的愁绪。

我轻轻的敲打着键盘,敲打着思念的文字。

只是因为一个熟悉的头像,我就想起了你。其实,我心里知道,那并不是你。

或许,你早已把我相忘于江湖。而我,却还在原地,惆怅,彷徨。

缘分,如烟。我们之间的缘分,早已灰飞烟灭。

而我,不知道为何,总是不经意的想起你,好像,你在我的光阴里,一直看着我,向着我笑。

当我伸出我的双手,想拥抱你的时候,你却像空气一样,让我无法触摸。

我只能把深深的思念,种在心里,渴望开出诗一样的花来,温暖我流年的记忆。

今夜,我又想你了。每当想你的时候,我都会写一段文字,以寄托我对你的思念。

我们就像天上的两颗星星,看是很近,却永远没有交汇的轨迹。

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命运,让我们在今生的时光里邂逅,虽然,相逢的时光很短暂,却足以温暖我的梦。

是你,让我的文字有了生动的主题。

不是每一棵开花的树都能结果,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今生,能认识你,就是我最幸福的事情。

因为,思念,是一束温暖的花。

它开在我心里,温馨而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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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紫陌红尘_蝴蝶为花醉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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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夜凉如水,独处一隅,静听一首首伤感的钢琴曲,让一颗怀念之心久久激荡,激荡——题记

在这个夏日里,纷扰太多,已经多日未曾动笔,文字似乎也把伤感淡忘,意境的沉思,唯有缠绵的咖啡追随,总是喜欢恋上忧伤文笔,让心情随着咖啡的香味如此感性着,也能让文字的魅力,带着这些感性,让每一刻总不能释怀的心绪,刻痕在心底,很深很深的早已无法抹去。试问自己,这是不是一种嗜好?却怎么也给不了自己一个合理的答案。

青春的羽翼,划破伤痛的记忆,昨日的泪水,激起心中的涟漪。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

每个人都会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不愿触及的回忆变成深深浅浅的伤口,被掩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只有在最清净的时候拿出来审视,然后痛得流泪,你却不能去触碰,哪怕是不经意的也不可以,因为那些伤口会疼,疼到窒息。

蜷缩在屋里的墙角,举目透过窗外,望向星光夜空,能见眨巴眨巴的星星,星光昏淡,残月如钩,夜长夜慢夜凄凉,独看独笑独思量,望着窗外梳理着自己的心结,此刻简约恬静的风景,一曲清幽,万千思绪,轻声叹,凉音冷意入耳畔,回想当年思绪乱。

丝丝凉意,点点新绿,六月的风泛着清愁。总喜欢在一阙阙诗词中泛舟,任凭那字字句句惊艳流年,醉在文字的烟波里,也许想念会变的很浅,浅的不知薄雾浓云愁永昼,浅的卷帘不知绿肥红瘦。躲在黯然神伤的角落,戴上耳麦,倾听忧伤的音乐,那份孤傲的旋律,在深夜里醒着,心莫名的痛,有种被撕裂的感觉,予短暂时光中,那张刻满忧伤倦意的脸,心领神会的做一次叹息的回眸。

孤傲的行走,疾苦得撕心裂肺。我会是最美的蝴蝶吗?凡尘中最后的香,何时才能弥漫?我在等待,飞翔的蝴蝶,那些逝去的过往,何时,才能过去?我的那些悲伤,是否可以随着花香流逝在灯火流萤之处?

谁,指伤弦断,为谁弹梦三千?谁,落笔烟雨,为谁画一世相思?潮起潮落月缺月又圆,几世轮回,谁还记得谁的容颜?三千青丝为谁舞,一页素笺为谁诉?执笔,满笺牵念,你是我今生走不出的刻骨情殇,你是我心中深深的烙印,是我永远无法触及的伤痛。

蝴蝶,一朵华美盛世的花,谁为伊人憔悴?看尽一世沧桑,繁华落满一地。忧伤,倾诉一世的悲,为你弹奏优美的乐章。那些不能张扬的情感,被风吹落成一地的相思,松散成一丝一缕,再也堆积不到一起。那颗依旧为你澎湃的心,不再相信,可以温暖你,也不再守候你,没有你,那些的思念,那些的忧怨,那些徘徊在心底难尽的情意,那些的那些,都渐渐被搁置成空白了,无处躲藏的只是我越来越苍白、越来越单薄的思念。

那些激荡在流年中的花蕊,会怒放,却也会凋零。当瘦弱的蚕破茧成蝶的那一刻,只看见了,那漫天飞舞的伤,眼角依稀的泪滴,闪耀着刺眼的光芒。

浅浅的月影摇曳着窗外菜园子里那一片茂密的草莓叶子,那一棵棵带露的叶子,翠绿的如翡翠般的招摇。一切如歌,一切如梦,还有着不舍,更有着离愁和别绪。我伤感的心,随着露珠滴落而疼,苦涩的泪滴,随着微风的音符而止。

浅浅的低吟,是归巢的蝶儿在夜空中飞舞时的痕迹。凝望远处的湖面,只剩下一抹殷红在不住的滚动。那是鲜血的色彩,在寂静墨色的夜空下融合,妖娆而妩媚。

笛音回,蝶儿追,蝶恋花娇媚,红花魅,清风醉,谁会回首望芳菲?滴滴残红相思泪,淡淡的心绪里溢满浓浓的难过,渲染了似水流年。用笔墨记录下的泛白光阴,在迷离流连的来回间,最终也被冲逝殆尽。真正能留下的,唯有倾尽思绪所铸就的诗篇,深深浅浅,长黑白短是一种刻骨的疼痛。

蝶儿,你已经成功了,或许伤痛和疲惫在你身上留下一些痕迹,但是,我相信重新飞翔的你可以从温暖的阳光中获得更多的光芒与完美的爱。

重拾记忆抒写感触与心境,只是,不想在走过的岁月中守望如歌,所谓忧愁,是庸人自扰的执着。生命里一再摇曳遥不可及的梦。只能选择用最华丽的姿势去遗忘。明白有些梦境都是虚幻的,无论如何用心呵护,也总摸不到轮廓。如烟花一现,任浪漫瞬间流淌,无声的痕迹消散在尘世的无奈中。

午夜离歌回荡,落笔成殇,夜伴星冷月,紫陌红尘中,谁愿生死换相依?铅华尽褪,燃不尽的流年。谁曾从谁的记忆里走过,留下了笑靥,谁曾在谁的花季里停留,温暖了想念,谁又从谁的雨季里消失,泛滥了眼泪。或许,有时候,不要那么执着地追求远方的彩霞,因为她可能并不属于你,蝴蝶为花醉,花却随风飞,确也着实令人心伤。

素笺细笔,清丽的渲染,缭乱的思路,沧桑的印迹,你在我的笔尖走过。泛黄的书页,遗留风尘,为你深藏了一世的伤口,一如以前。又一次打开回想,轻轻呼喊,那一段传世的相遇。总有一天学会不再忧伤,因为已经像蝴蝶一样,完成了既定的相聚。飘香的墨迹,沾染了我眷恋的笔尖,微触我的手指,只是守候下一次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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