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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实用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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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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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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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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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可以说全文就是通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

应该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

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可以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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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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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王梦》,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了黑桑想当狼王和紫兰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惜黑桑在傍晚时陪同黑猪丧失了生命。后来,紫岚生了四只可爱的狼仔,分别是叫作:黑仔、蓝魂、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梦想,把希望寄托在了黑仔身上,黑仔过于勇敢,在有一晚上时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智商又一次的把梦想寄托在了蓝魂身上,他过于自信,结果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他有一次的把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结果不幸被狼吃了。为了一定要完成黑桑的遗愿,他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身上,想要媚媚的狼仔完成他的梦想。不久后,妹妹和卡鲁鲁生了五只狼崽,紫岚为了保住狼崽同金雕坠入悬崖,可惜他看不到狼仔们成为狼王了。

读完这本书后,不仅让我学习到了母爱,还让我学习到了道理。它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心中有理想,有决心,不管遇到多大挫折,多大困难,都应勇敢的面对,去实现梦想。正如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只要你肯努力,肯付出,上帝一定不会让你白费的,总有一天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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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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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么回事,这几天羊村里的小羊总是发脾气,这不喜羊羊和沸羊羊吵了起来,只是因为喜羊羊把足球踢进了沸羊羊的球门,沸羊羊却说这个球不算,所以就吵了起来。

可是他们不知道羊村门口灰太狼正在用声波望远镜看着里面的情况。(声波望远镜:即可以看见远方景色,又可以听见远方的声音。)他突然想到可以造一个怪物机器,于是他急忙溜回家,刚进家门就让红太狼的平底锅砸了个大包o(>﹏

怪物不见了,机器把灰太狼炸回了狼堡,“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报仇的!”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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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妈妈和小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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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妈妈生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就在小狼一岁的时候,小狼的爸爸就去世了。后来狼妈妈为了让小狼有一条出路,就让小狼去学本领。

第一天,狼妈妈拿着十只喜雀最爱吃的虫子,给喜雀小姐当学费。

第二天,喜鹊小姐开始教小狼发音。喜鹊小姐发音发的悦耳嘹亮,而小狼唱的却非常难听,就像噪音一样。

第三天,狼妈妈又拿着几只小虫子给公鸡,让公鸡教它的小狼早上打鸣。

第四天,公鸡教小狼打鸣,公鸡打鸣打的非常响亮。而小狼打得非常低沉。

第五天,公鸡抱着小狼来到狼妈妈家,给狼妈妈说小狼不听话。

狼妈妈知道了要教训小狼,刚准备教训的时候,小狼就跑了很远很远。

公鸡说:“狼妈妈,小狼原来是跑步健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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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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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经典作品。紫岚,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在大白狗的追击下,成功生下五个孩子。其中最后一个孩子生命脆弱,禁不住暴风雨的袭击,不幸去世。只剩下三男一女四个孩子。第一个孩子名字叫黑仔,第二个蓝魂儿,第三个双毛,第四个媚媚。紫岚和人一样,为了完成死去丈夫黑桑的遗愿,让孩子成为新的一代狼王,并且怀揣着这个梦想历经坎坷,创造了惊天动地壮举,让每一位读者为之惋惜,为之惊叹。

紫岚从黑仔身上看到了黑桑气魄,于是开始培养黑仔,可不幸被金雕给叼走了。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了,等长到膘肥体壮,引领大家战胜了大黑熊,不幸被捕兽夹给夹住了。最后又培养双毛了,可双毛非常胆怯,紫岚想尽办法,却激怒了双毛,开始竟争王位了,狼王与双毛竟争了,明明双毛占了上风,却被狼王的怒哄给吓到了,结果被杀了。媚媚是女孩,不用竞争,反而与原来喜欢紫岚的大公狼相爱了,紫岚渐渐老去……

一代母狼紫岚尽心竭力培养孩子成长,她的爱子情怀,无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妈妈们为了我们,朝着“望子成龙”的梦想努力,也许,我们不知道妈妈为我付出了多少,但我们知道那是爱。也许是寒冷,也许是无情,冷漠,那一定是为了你好!给阴暗的你带来阳光,除去内心的阴影。

母爱力量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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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玩狼人杀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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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小孩围圆坐,手拿卡牌来耍。”这个游戏名叫人杀。六个小孩围成圆形,有的手上拿狼人,有的手上拿皮卡,有的手上拿预言师,有的……有人要问了,它们的功能是什么?等等,请听我慢慢道来:狼人可以用来杀人;女巫可以救人,也可以害人;皮卡可以保护自己,不让别人来伤害自己;预言师可以问主持人其中一人的身份……

游戏开始了。我们一人有一个眼罩,戴在眼睛上不能拿开。只有主持人叫到你的名牌时,才可以将眼罩取下来。这一局我拿到的是女巫,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只能根据各种线索来进行猜测。

“天黑请闭眼。”主持人用温柔又不失坚定的语调说道,“狼人请睁眼。今晚,你要杀谁?”

“他。”有一个声音说道。我感受到有人抬手臂时衣服划破空气的声音!

“狼人请闭眼。”主持人又下了指令。

他是谁?他点到的人是不是我?这时我的心一直在急速地跳着,猜测着狼人会不会点到自己。我的心里仿佛吊了十五桶水——七上八下的。

“女巫,请睁眼。”主持人的声音再次传来,“你要用良药还是毒药?”

终于轮到我了!

“解药,用在我自己身上。”我心里默默念着,朝主持人打了个手势。

“天亮了,昨晚是个平安夜。”主持人说。

呼!第一轮终于结束了。接下去的几轮应该更加刺激,我估计得一直提心惊胆战的,害怕有人来杀我呢!

虽然很刺激,不过这个游戏真的很好玩,你不来试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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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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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时蛀书是我的最大爱好。什么小说散文,什么寓言童话我都爱不释手。而我最爱读的还是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写的作品。他的作品以明朗而优美的语言、深沉的笔触,深深地感动了我,每一篇小说都能给我带来不同的感悟,《王梦》亦是如此。

初读《狼王梦》,我非常讨厌紫岚,觉得她既残酷又自私。为了完成丈夫想成为狼王的遗愿,紫岚一意孤行地操纵着孩子们的命运,最后不但害了3个孩子还赔上了自己的性命。或许,它认为这是一种“好”,可这种所谓的“好”孩子们接受吗?

再读《狼王梦》,反复体会故事背后的深意。渐渐地,我对母狼紫岚的态度,由最初的讨厌转而接受,到最后变成理解和感动。身为母亲,紫岚是残忍的,在必要时它可以毫不留情地吃掉自己的孩子;任凭爱子在搏杀中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但同时紫岚又是伟大的,为了维护“狼”的尊严,不让孩子死后遭受折磨和屈辱,决绝地咬断孩子的喉管;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毕生的幸福;甚至在生命的尾声,为了保护狼孙,选择与金雕同归于尽。

起初,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是她对孩子的爱。紫岚深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是狼族的生存法则。想要孩子们在狼族里站稳脚跟,就必须把他们训练得更加强大,甚至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这个梦,紫岚耗尽一生。虽然它只是一头狼,却用一生诠释了无私、执着、伟大、坚定、仁慈的母爱。正因为有着对孩子深深的爱,它才会做出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顿时飘向了几个月前的某一晚……

那天晚上,家中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果然,几分钟后妈妈大力推开门快速走到我面前,阴沉着脸对我说“姜宇嫣,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请你考虑清楚再回答我!这件事到底是不是你主动要求的?”我怯怯地抬起头,偷偷地快速看了一眼妈妈,又慌忙把头低了下去,强装镇定用略微发颤的声音说:“是……是我。”“啪!”清脆的声音响起,我的脸顿时像火烧一样,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第二个耳光又打在了我的脸上,第三个、第四个……我如梦初醒般嚎啕大哭起来“妈妈妈妈,不是我,不是我要求的,真的不是我!”外婆闻声赶紧跑过来,一边推开妈妈一边拉过我把我搂在怀里,冲着妈妈喊:“你疯啦,有事情不会好好说啊,打她干什么,你看看可可(我的小名)的脸,都肿了!”说完心疼地摸着我的脸,紧紧地抱着我。妈妈却像没有听见一样,“走过来跪下!”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发那么大的火,捂着滚烫的脸,走过去,跪下了……“姜宇嫣,帮朋友没有错,但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做究竟是帮她还是害她?真的为朋友好,是没有原则的为她承担责任,还是真诚地帮助她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呢?”听见这话,我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望着妈妈。“倘若日后朋友闯了大祸,你还挺身而出,非但救不了朋友,连你自己也将身陷囹圄!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好好想想妈妈的话,社会的残酷程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与其以后让现实狠狠地教训你,不如今天妈妈一次就让你长记性。”妈妈的话声声入耳,我的心仿佛被人抓在手里,肆意揉捏着。那种感觉无法用任何语言来形容。

不知跪了多久,经过外婆的多次求情,妈妈总算答应让我起来。可我哪还有力气起来啊,双腿又麻又痛不说,还一直发抖。经过一番折腾,我蹒跚着好不容易爬上了床,在抽泣中睡着了。恍惚间听见有人在哭,接着似乎有热水滴在我脸上,速度还越来越快。我微睁双眼---是妈妈!她轻轻摸着我的脸,喃喃自语地说:“可可对不起,是妈妈下手太重了。妈妈知道你是善良的孩子,但是……”妈妈哭得越来越厉害,我的鼻子也酸酸的,此时此刻我真正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这一切皆是因为妈妈对我那深厚无比的爱啊!闭上眼睛,感觉妈妈用热毛巾敷我的膝盖,接着妈妈小心翼翼地把脸贴在我的脸上,唯恐碰疼了我。妈妈的脸湿湿的,凉凉的,我原本火辣辣的脸颊似乎舒服多了……

这不就是伟大的母爱?不论动物还是人类,天底下的母爱都是一样的。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而又伟大的爱去对待它的孩子们,尽管这份爱中交织着偏执和残忍。妈妈虽然打我,但我能理解她的良苦用心。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和我的痛相比,妈妈承受的痛是我的十倍、百倍,甚至更多。

母爱是清风、暖阳,如甘露、沃土,似拐杖、灯塔……。母爱的深,母爱的浓,母爱的醇,母爱的久,足以令其他任何一种情感都黯然失色。母爱绝无仅有,不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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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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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被妈妈硬拖着来到了电影院,说什么要让我感受一下那些爱国主义者的艰辛,还要我学一下他们。我的心是叫那个不愿意啊!可妈妈就是妈妈,没等我说完就把我拽进了《战2》的电影场。我不情愿地坐下,开始观看起这部光听名字就够可怕了的电影。

什……什么?我之前的想法错了!看完了这场电影,我惊讶极了,在心里狠狠打击了一开始的想法。开始对这部电影产生了敬佩之情。这是怎么了?听我慢慢道来吧!

这部电影讲述了主人公冷锋为报仇雪恨和一位军人、一个国家的尊严而引起一波波战争,还勇往直前、毫不畏惧、全力以赴,最后,不仅取得了人民的信任、取得了胜利,还如愿以偿的报仇雪恨了,但自己却受了重伤。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首先,他因为杀人脱下了军服。但他还是坚守着一个做军人的责任:保护祖国、为祖国争光!然后,他来到了非洲,还在那儿认了个干儿子。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支专门搞破坏的军队来到了这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眼看着军队就要了杀到这边了,冷锋赶紧抱着干儿子逃难。后来,冷锋招架不住了,带着干儿子逃去了中国大使馆。不过,他只让干儿子去中国-----??一个安全的地方。而冷锋要去完成一个任务??把还留在非洲的同伴接回来。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任务啊!但,他成功了!这是他付出千辛万苦才完成的啊!后来,他把杀掉他未婚妻的那个人给杀了,总算报仇血恨了。

我看完了,心里有说不出的羞愧,拿自己和他比比,根本不值一提,又懒又笨又不听话,还整天惹家里人生气。唉!

我又想了想,又觉得他是一个十分爱国的人,自己……唉!代表国旗的红领巾对我来说就是爱咋地咋地,根本不放在眼里,印有国微的硬币随处乱放,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玩具……呀,说漏嘴了!唉,算了算了!

我希望大家看到我这篇文章后能像冷锋一样爱国,而不是像我这样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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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的启示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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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和弟弟吵了一架。妈妈很生气,对我说:“你和弟弟不应该每天吵架,你应该和弟弟团结一心,好好相处。要不要看看动物们身上所展现的团结一致带来的伟大成功和永不灭亡?正好趁着周末,让你看一看这部电影。”

“这部电影是关于的,名叫《狼图腾》。里面深刻的体现了狼的精神——团结、勇敢、睿智。”妈妈顿了顿说。

“妈妈,您知道的,我最讨厌狼了。在我眼里,狼残忍、可怕。即使到了动物园里,我都懒得看他们一眼。我还是喜那些温顺的食草动物,为什么偏偏看狼的电影呢?”

“看完,你就知道了。”

听了妈妈的话,我有些好奇。真的难以想象,凶猛的野兽会有令人类称赞的优点。

我便怀着好奇的心情观看《狼图腾》。我看着看着入了神:主人公陈阵来到了内蒙古草原,与那里的牧民们一起生活着。他亲眼目睹了贪婪的人们把狼储存的食物偷走。为了报复人们,狼群发动了两次大规模残酷的战役。在这两次进攻中,每一匹狼都有属于自己的职责。而且,交战快结束时,尽管大部分的狼都牺牲了,余下的还是在狼王的指挥下进攻,而不是仓惶的逃走。其实,蒙古族的牧民们既恨着狼——吃他们的马和牛;又爱着狼——适当的捕食食草动物,使生态更平衡。狼的精神使它们继续生活在这片大草原乃至整个世界上,永不灭绝。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是多么无知。狼在社会上是一直被别人误解的。人们都认为狼凶残、可怕,可是狼又那么团结,在侦察狼遇到危险时一定不会往狼群的方向逃,而是往狼群的反方向跑,以保证群体的安全。这不得不让我们对狼的精神素然起敬。这种群体关系的表现,就是团队。

狼的故事让我想起前两周发生的一件事。那天,我们班进行一单元测试。考完试后,吕老师告诉我们成绩不太理想。可能是因为新学期刚刚开始,同学们还都很浮躁,所以考了个年级倒数。吕老师不但没有批评我们,而且鼓励我们,其实我们有许多优点。作文在全校名列前;语文课总是上的很好……但是,为什么我们没有考好呢?我们笨吗?不笨!是因为我们没有在乎这次考试,好像大家都忘记了要团结了,把集体荣誉扔在了脑后。对,我们还没发挥出我们的潜能。一周多过去了,第二单元的学习也结束了,迎来了测试。这次考试似乎让同学们看到了发挥的机会,每个人都卯足了劲儿,都想让四年七班的集体光环再次闪出耀眼的光芒。吕老师判完试卷后,告诉我们,四年七班的平均分是年级第一!看,团结的力量多么大!

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用意:弟弟还小,如果我能和他团结,他才会听我的话。学习亦如此,生活亦如此。希望狼性团结的精神在人性中得以更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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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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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快!《喜羊羊与灰太》来啦!别挡道,别挡道。”我飞奔到客厅的大彩电前,迅速打开电视机,调到《喜羊羊与灰太狼》的频道,目不转睛地盯住电视机的荧屏,生怕错过0.00……01秒的.精彩瞬间,妈妈笑着对我说:“你呀,现在就只看着《喜羊羊与灰太狼》,真是个痴迷的小调皮!”我一边瞅着荧屏,一边满不在乎的吐着小舌头。

大家可能不知道吧,我痴迷《喜羊羊与灰太狼》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了,比如说吧,只要有某个台正在演《喜羊羊与灰太狼》,我就会丢下手中的一切事情,不惜一切的想办法看到它,也正是这样,常常引起妈妈的唠叨:“好了好了,你就别看了,多用点时间去看书吧,你的知识面这么窄,不多看点书行吗……”沾得我满身都是唾沫星子,可我还是当做耳边吹来的风,一点也没有放在心里,直到妈妈怒气冲天时,我才缓慢的关掉电视机(顺便瞟一眼)然后就脚底抹油——溜了,关上房门,拿出在书店里偷偷借的两本《喜羊羊与灰太狼》,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谁知妈妈神不知鬼不觉的“飘”到我屋里,看见我正“嘻嘻哈哈”看着一本《喜羊羊与灰太狼》,气就不打一处来:“你怎么又在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了,我不是让你看我给你买的作文书吗,你拿来多看几遍吧,上面别人的作文写的这么好,你都不知道拿来借鉴一下……”像我妈这么说,给她十年都说不完,我急忙打断妈妈的话,说:“那些书上面的文章我已经看了N多边了,再说了,我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也是放松大脑的……”“有你这样放松大脑的吗……”

就这样,我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妈妈的唾沫),直到今天,我还是哼着《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依旧坐在电视机旁,看着《喜羊羊与灰太狼》,还不是的想着:我会永远守护在《喜羊羊与灰太狼》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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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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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名叫紫岚的母,它快要分娩。

它的小狼崽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生完了五只小狼崽。但来了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最后一只小狼崽死了。

它想起自己的丈夫—黑桑。黑桑为了当狼王,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紫岚决定,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它给狼崽都取了名字:长子称它黑仔;次子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称它双毛;唯一的母狼就叫它媚媚。

一只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玩耍的黑仔。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然而,蓝魂儿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拖着蓝魂儿的尸体,逃回了深洞。

现在,只能轮到双毛来实现狼王梦了。当紫岚扫视了一遍双毛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还过于瘦弱。最难容忍的是,它从不跟别的狼抗争。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了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缺陷彻底扫除。

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它联合媚媚,使双毛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在盛夏的一个中午,紫岚和媚媚终于把双毛的本性爆发出来了。但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它悲喜交加,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突变。

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洛戛一开始就力不从心。但它不甘心死于双毛的手里,发出一声声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神情。于是,洛戛将双毛咬死了。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它发现媚媚恋爱了,又有了希望。可以让子孙做狼王。紫岚发现配偶是没出息的吊吊,还胆小怕事。紫岚狠心杀死了吊吊。

媚媚同一匹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孤独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一天,紫岚想去看看媚媚,发现媚媚也即将要分娩了。金雕又想来叼狼崽,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时,媚媚的五只狼崽出生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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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兄狼弟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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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兄狼弟》这是一本获奖的动物小说,字面情节也很感动。

文中主要讲一只名叫小青的猎犬生了一个儿子叫闪电,可就在闪电出生的一个星期,迷惑不解的事发生了,就在小青和它的主人――克雷老汉打猎回到家,却发现了一只母狼,准备叼着闪电逃走,幸好克雷老汉往天上开了一枪,吓得母狼惊慌失措,可它依旧叼着闪电逃,小青只好和母狼对战,不幸最终牺牲了。

过了四年,克雷老汉的部落突然对被狼群袭击,闪电硬着头皮站了出来和头狼大战实力,经过几个回合,不可思议的是,头狼竟被闪电打败了,最终头狼的位置被闪电夺走了,族长公鸭知道闪电那么厉害想除掉闪电,便杀掉了他的的主人――克雷老汉,闪电一心为了了替主人报仇,连老婆和孩子也被公鸭杀掉,闪电悲痛欲绝的冲向公鸭,咬伤他的腿,还把他弄进陷阱,最后人们把他救了上来送回家,公感觉闪电还会找上门来,便请来了鼎鼎有名的猎人(七爷)和闪电迎来了一场场战斗。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要有闪电这般的毅力,这样你才能完完整整把一件事做好,把一个个难题消灭,勇敢和毅力在生活上是王者,在学习上是刻苦,不管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得懂得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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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今夜,我又想起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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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我又想你了。一个人坐在电脑边,你像秋风,摇落我思念的愁绪。

我轻轻的敲打着键盘,敲打着思念的文字。

只是因为一个熟悉的头像,我就想起了你。其实,我心里知道,那并不是你。

或许,你早已把我相忘于江湖。而我,却还在原地,惆怅,彷徨。

缘分,如烟。我们之间的缘分,早已灰飞烟灭。

而我,不知道为何,总是不经意的想起你,好像,你在我的光阴里,一直看着我,向着我笑。

当我伸出我的双手,想拥抱你的时候,你却像空气一样,让我无法触摸。

我只能把深深的思念,种在心里,渴望开出诗一样的花来,温暖我流年的记忆。

今夜,我又想你了。每当想你的时候,我都会写一段文字,以寄托我对你的思念。

我们就像天上的两颗星星,看是很近,却永远没有交汇的轨迹。

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命运,让我们在今生的时光里邂逅,虽然,相逢的时光很短暂,却足以温暖我的梦。

是你,让我的文字有了生动的主题。

不是每一棵开花的树都能结果,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今生,能认识你,就是我最幸福的事情。

因为,思念,是一束温暖的花。

它开在我心里,温馨而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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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战狼的观后感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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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这是影片《战》里吴京所扮演的冷锋所说的一句话,这句话是多么鼓舞人心。它让想当兵的人热血沸腾;会让正在当兵或当过兵的人骄傲自豪;会让反对当兵或不想当兵的人后悔莫及……

《战狼》这部电影的主要内容是狙击手冷锋为救队友,杀了毒枭而违抗军令。正当他要被开除队伍时,却意外得到战狼中队队长的赏识,加入了战狼部队。他与队友相互配合,最终把入侵者和毒枭赶出了中国。

这部电影有许多地方让人振奋,可最让我记忆犹新的那句话”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句话体现出了中国人的尊严和气势,更表现出了中国人爱国爱民的情怀。当时波兰有十分之九的领土落到了沙皇俄国手里。肖邦在国外常为同胞募捐演出,为贵族演出。他还严词拒绝沙俄授予他“俄国皇帝陛下首席钢琴家”的职位。他坚信波兰不会亡。为了祖国和生计,白天,他忙于奔波;晚上,他创作曲子。因为过度劳累,使他旧病复发。弥留之际,肖邦还对姐姐路德维卡说:“我死后,请把我的心脏带回去,我要长眠在祖国的地下。”

这样的爱国情怀让我想到了被誉为“中国导弹之父”的钱学森。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在外留学的钱学森由衷地为祖国感到高兴。他想回到祖国,用自己的专长为祖国服务。但那时在美国留学的中国科学家想回国不易,再加上钱学森的专长又与国防有关,想回去简直是难上加难。可他从来都没放弃过这个念头。1950年,钱学森争取回归祖国,而当时美国海军次长金布尔声称:“钱学森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的兵力,我宁可把他击毙在美国,也不能让他离开。”钱学森由此受到美国政府迫害遭到软禁,失去了自由。1955年10月,在周恩来总理的努力下,钱学森终于回归了祖国的怀抱。回国后,他为中国火箭和导弹技术的提出了极为重要的实施方案,对中国火箭,导弹和航天事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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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消失的空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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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视孔明灯高高地升起,橘黄的灯光摇曳不止,弱不禁风的样子好像一阵微风就可以将它熄灭。它越升越高,灯光越来越暗,渐渐的,只能隐隐看见一个半明亮的小点,是那样微弱和无助。在烟花鞭炮的浓浓烟雾中,它被迫隐匿行迹,像一艘船驶向海雾弥漫的汪洋,没有灯塔,没有日月星辰。汪洋悄无声息地吞没小船,接下来便是永久的死寂。只能想象,孔明灯在烟雾中娇小可怜的身体,一寸寸斜飞向天空的迷惘和踟蹰。目不转睛地盯着漆黑的夜空,夜空吞噬一只只孔明灯,像饕餮的庞然大嘴,不停地咀嚼承载希望和祝福的孔明灯,并可恶地反刍其尸体。孔明灯为何不驶向更高的太空,永远不要坠落大地?是太空太冷吗?就如苏轼所说:“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但是,太空代表更广阔更自由的天地。那里没有人世间的烦恼愁绪,没有人情冷暖;那里是一片圣土,像伊甸园,环境怡人,气氛和谐;那里是自由和快乐的代名词,是希望和祝福的福祉。或许正是因为那里集中一切美好并趋向为完美,才使孔明灯觉得不可思议和难以相信吧,因为凡尘俗世每天不断地上演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的苦情剧。

孔明灯燃尽气血,心脏停止跳动,从万人瞩目的高空,把写于灯上的祝福重重砸向人间。多么大的笑话!我目睹灯火残留的它坠落的轨迹,像一个温柔的流星,轻盈地,稳稳地,落在地面上、树梢上和屋顶上,或者池塘里、江河中。它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然后等待自然的风吹雨淋、日曝霜打和人们的蹂躏摧残、遗弃丢掷。我喜欢孔明灯的另一个名字——天灯,总感觉每次细细吟咏便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像电流一样流窜全身。天灯,以“天”为名,多么郑重和严肃,同时又博大和宽容。当初这样命名的人,一定穷愁潦倒,饱受世人讥诮挖苦,尝尽人间的冷眼毒舌,把自己的种种不幸都写在天灯上,希望得到自由摆脱烦恼。他不想让灯降落大地,心底的暗示驱使他为灯取名“天灯”。处于崩溃边缘的他,无比坚定内心幼稚的想法——只要灯不落下,烦恼就会远离我。他或许成功了。因为“天灯”一词,随着人世轮转依旧保留至今。

一盏盏的孔明灯,升起,降落,升起,不断重复雷同的祝福,不断编织善良的谎言,不断慰藉漫长愁苦和扑朔迷离的人生。我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生一堆火,听爆竹噼里啪啦的声音,看姹紫嫣红五颜六色稍纵即逝的烟花,偶尔也目送一盏孔明灯的从出生到死亡的人生旅程。我满足于此时此刻的孤独和寂寞。火苗有时窜出火炉,吱吱地舔着茶壶。有时忘了添柴,温暖的空气像无水的鱼,冷冰冰的鱼鳞贴近肌肤。于是立刻添一块柴,浓烟从炉子里疯狂地向外涌,等一会儿,像约定好似的,一齐燃起熊熊大火。这时,我是很高兴的,像获得重生般,像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春节所带给自己的温暖。茶壶的水沸腾了,咕噜咕噜的翻滚声厚重稳妥,像男低音雄厚粗哑的嗓子。沸水顶着壶盖,另一种嘹亮清脆的声音响起,很像冲锋的号角声。守着火炉,享受独有的年味,孤独和寂寞越发有了实际的寄托,感觉自己也不是那么可怜。

落下几滴雨,打在头上,冰凉的感觉像一盆冷水,从头到脚浇灌一身。春节下雨,总是显得不合时宜,不管是晚上还是白天。雨滴砸在屋檐上,噼啪噼啪地作响,更添几分冷清。我暂住在小城里。楼顶的一间陋室,是我的栖身之地。父亲回来,仿照农村的建筑风格,搭了一间小柴房,存储捡来的干柴和一些杂物。我坐在柴房下,紧靠着火炉,徐徐的温暖合拢我。夜已经很深了。农村的家,此时应该在飘雪吧。回忆小时候早早起床,妈妈做饭的炊烟飘过窗户充盈卧室,我循着这种熟悉的味道,翻身将脸贴紧玻璃。啊,窗外是朦胧可见的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还在不停地飘落。小城是没有雪的。我不可能像小时候,早上起来推开门一看,整个世界一片洁白。没有,小城是没有雪的,只有冷冷的雨,有意无意地稀稀疏疏地落。身处异乡,童话的谎言也经不起推敲,童年的记忆已经隔了久远的时间距离,不再真实。

越来越冷了,燃烧的火抵不过冷气的侵袭。孔明灯很少了,很久才出现一盏,孤零零地,向高空飘去。不过,一盏灯火给我感激不尽的温暖。我便做一个忠诚的观众,目送它的离开。我总是对着各种各样的天灯许愿,这些愿望无一不是坠落于地。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孔明灯了,也没有烟花和爆竹的声音,整个世界突然安静,安静得有几分死寂。

我不得不承认一些已定的事实。父亲和母亲未在家,此时我独处一间陋室,思想是格外敏感,敏感得带着丝丝的脆弱。想象,在这样的环境中,像一只精神抖擞的猫头鹰,把现实、记忆和环境不断地掺杂在一起,一些光怪陆离的思维无声无息地幻想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知道,若是此刻正逢一场洋洋洒洒的大雪,母亲正在火炉旁生火做饭,父亲在隔壁继续白天未完的家具打磨,忙着粉刷和上漆,我也不会以为这就是曾经令我亲近怀念的家。这不是一个完整的家,无论用多么先进的技术还原那时的场景,像许鞍华执导的电影《黄金时代》,我也不可能体会萧红被嫌弃的一生中所碾压出来的对生命的热爱与追求,因为我不是萧红,这个时代不是民国时代。总是少了些什么,才让我仍然觉得想象的画面永远是那么突兀,色调不协调,环境和人物不一致,甚至连我自己,也变了模样。

诚然如此,不可否认,妹妹离世已有两年了。兄妹之情,亦不亚于血浓于水的母子之情。正豆蔻年华,妹妹突然离世,于我的打击犹如晴天霹雳。哪怕已是两年后,每到春节,我还是惴惴不安,内心忐忑。我所知道的,是悲惨的命运对活着的人无情的摧残和压迫。春节,已经变成一个沉甸甸的词,将我们一家人的脊梁压成骆驼的驼峰。是少了妹妹吧!每个春节,盛饭拿筷子的时候,总会不免唏嘘几声,因为如今再也不能盛四碗饭拿四双筷子了。

孤独和寂寞的时候,以想象为酒,时间总会过得很快。孔明灯不见踪影,烟花和爆竹的声音消失殆尽。炉子的火,已经熄了,唯有几星火石在苟延残喘地闪烁,忽闪忽灭,做无力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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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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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的喧嚣正弥漫着城市的上空,渴望温暖而害怕寒冷的我挣脱种种束缚;将无处安置的心放逐天籁,抬头仰望,洒一地温暖。

冬日的阳光,总让人格外的珍惜,久违的融融温暖滋润心头,万物享受着阳光的博爱恩赐,一切是那么的自然。暖阳高悬,碧空晴朗,心境随着阳光宽阔起来,舒展着的心情,自然和谐。冬天里的阳光,温柔和关怀,不让人感到寒冷,如沐春风的清爽,整个人也变得充实,或是精神起来。

冬日里的那抹暖阳,是我最留恋的风景。它或许是一个鼓励的眼神 ,或许是一句温暖的话语,或许是彼此的一种分担,或许是这个冬季最值得你珍惜的一枚风景,也或是一直在你记忆里久久挥不去的那个人。冬日里,那抹暖阳,不索取你什么,就想静静地分享这份暖意,这份静馨!

你说,你就是我冬日里的一抹暖阳,只要有你,就不再寒冷。

相信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真爱一个人,心里总有一部分为她而留。真爱如信仰,一颗心需要去温暖一颗心,坦诚相待,这样才可以幸福。做一个淡淡的女子,不浮不躁,不争不抢,不去计较浮华之事,不是不追求,只是不去强求,不要轰轰烈烈,只求安安心心。

理想中的爱情是陌上花开缓缓归的情深;是纳兰词中笔墨纸砚的缱绻情怀,若没有顺知浅笑是深颦的爱意,何以悟出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道理;是步步惊心中那个月白长袍、温柔浅笑、周身又透着寂寥凄清的八爷,以随风潜入夜的姿态默默走进若曦的精神世界,无需多言,默默守候,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都陪着,不离不弃。

岁月的沧桑,坎坷的人生,让我们懂得情的深重,风风雨雨,理让人懂得彼此的珍惜。

一种无言的默契,不曾忘怀,一缕情缘等到心痛,一份情缘将一生铭刻,守候,那些多错过的岁月,问或不问,都要不用解释太多,深情的日子,总在那春花秋月的流年中。

请许我,盛放成一朵花,灼灼其华,只为你,哪怕是开到荼蘼,我也情愿,拼尽一生的力气,绽放我的美丽。不需要去惊扰你,只想就这样安静的默默念着你,爱你在心里,将你住进我的文字里。没有忧伤,没有哀怨,只要有你在的每一天,都是时光赐予我最明媚的安暖。

初冬的午后,我用花语寄深情,打包浓情蜜意,托清风送去我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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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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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南通,我们就一定会想起。狼山位于南通市南郊,拥有“八小佛山”之一的美称。狼山的文化历史非常悠久,所以它还有一个美誉“南通第一山”。这个周末,我就与爸爸妈妈一起去了狼山。

刚进大门,就见几颗高大挺拔酷似士兵的树立在门旁,直入眼底的是一处小小的水流,它顺着山的轮廓流入底下的水池。向右看是一个个缆车,为了锻炼身体,我们选择爬山。

往里走,一路的美景让我赞叹。“哇,终于看到楼梯了。”我说道。对于爬过泰山的我来说,这狼山简直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刚开始我就迫不及待的快速地上楼梯,没爬多少,我就累得气喘吁吁。我后悔的说:“早知道就不爬这么快了。”之后我便匀速爬后面的楼梯。

来到了半山腰,这里有一块开阔的平地,平地中间有一座亭子,这座亭子有八个角,每个角都微微翘起,由于这里向南眺望是一望无际的长江,所以被称为“望江亭”。

我们在望江亭休息了一会儿后,向山顶进发。经过了四十五分钟的山路,我们终于来到了狼山山顶——大观台,听朋友说:这里原名位大观音台,因为四望无际,因此改名为大观台。站在上面,向下望去,汽车、树木、楼房……就如芝麻般大,仿佛伸手就能拿起它们,任意摆放。依伴狼山的其余四座山——军山、剑山、黄泥山、马鞍山,它们就像五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一起谈话。

狼山虽没有泰山那么高大,没有华山的雄伟,可它是南通的象征。王安石游狼山写下“遨游半是江湖里,始觉今朝眼界开”这样的诗句,我觉得更加突出狼山的美丽、壮观、流连忘返。

我们久久的坐在大观台上,欣赏这美丽的风景,只觉得已融入这景色中。

走下狼山,我们原路返回,绿树仍然挺拔,我们也仍然回味这一座山——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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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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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毕业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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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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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朝天际飞去的时候,天就笑了。

我从墓地回来,就成了诗。

在秋枫满地的地方数着地上的残骸,老树干低着头看着死去的孩子,用尽了力气想伸展开苍朽无力的身躯,从树枝里渗出了眼泪,我想用声嘶力竭的呐喊打破秋天沉寂的思绪,老树却大笑起来,其实,我明白它的苦痛。

从第一片落叶到最后一片,直到它们都腐败在大地的躯体里,幸福也许就会再来了。

我一不小心踩着了知了的声音,才知这里还有活物,我就想起了你,我的思念是蚂蚁排起的长长的队伍,时刻都为筑起坚固的巢穴面要准备远行,而不会像大雁那样为了躲避寒冷而匆匆逃开,因为这里是属于我的,或者我是属于这里的。

来自秋末的虫蚁赶在冬天来之前蚀去了老树,雨水灌注了老树的身体,像老树的思想,就那么似有似无地溢出来了,我还是在树柱旁守着爱,我不期盼着幸福,老树受不了知了声的挑衅和虫蚁善良的爱,终也倒下了,倒也成了让我不相信幸福的理由了,其实,有人告诉我,春天来的时候,我就到尽头了。

雨又下起来,老树又开始流泪,我不知道大雁飞去之后还存不存在,但它们终于不会回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这是结束,还是开始,老树的泪渐渐装满了我的身体,我如果有天承载不了,请看着我深蓝的眼睛,看着我的泪水和微笑的天空,大概你就感到我的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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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银杏的抒情散文8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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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自我记事起,我的窗外便有你,现在也有你,但未来我不知道。你伴我长大,像一位朋友,我不能也不愿去想象失去一位朋友的滋味。

银杏,你与你身旁的老屋伴了我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你每一个模样,我都记得。

春天,我看着你光秃秃的枝干一点点,一点点地吐露新芽,悉悉落落的新叶慢慢地爬满树梢,生机勃勃的样子,让人看得满心欢喜。

盛夏,你在烈日下撑开自己的绿伞,你的叶子并没有因为炎了的炙烤而萎靡不振,反而变得更绿更清新了。阳光照在你身上,有粼粼光斑,这样的你,显得十分精神。

秋天,你的银杏叶褪去了充满生机的绿色,换上了略显轻松的黄色。微风轻轻吹,它就悠悠然飘落,好似飞舞的黄色蝴蝶,老屋门前的那条小路被你一片又一片的落叶遮盖,地上到处都是金黄的小扇子,并不萧瑟,也没有寂寞的样子。

寒冬,你的树枝上吊着几片叶子,摇摇欲坠,又露出了光秃秃的枝干。但是你那傲然于天地间的模样,让我心生敬佩。你毫不掩饰自己的荒芜之姿,粗壮的枝干在寒风中不为所动,不畏严寒,不惧探索的目光,犹如淡然,孤傲的君子。

银杏,你每一个样子,我都喜欢。但是现在,你身旁的那栋老屋一夕之间就坍塌了,成了一片废墟。我的窗外,再也不会,有你们并立时卓然的身姿,再也不会有鸟儿停在你与老屋身上为我唱歌,再也不会有风吹银杏叶落满屋的风景。窗外风在吹,我知道你在风中鸣咽,仅管从前风大时你也会鸣咽,但我听得出来,那时的你是欢快的,此刻的你,同我一样,心中蓄满了悲伤。

银杏,我的记忆里处处都有你的影子,你落下的每一片叶子上都记着我的模样。你的落叶便是我已逝的时光,如果有一天,你枝干的每一处都变成了我流走的时光,那么你就从我的身边走过了,你会是我记忆里的最珍贵的。

银杏,当我同老屋说再见时,我便知道,有朝一日,我也要同你说再见,于是,我便想为你,为我们记录下曾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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