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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合集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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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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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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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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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集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仅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我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一样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一样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

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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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战狼2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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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战2》这部电影大家都应该熟悉吧!

《战狼2》主要讲述了一位虽然脱下军装,却依然是一腔热血的战士——冷锋在非洲的遭遇。

冷锋原本是战狼中队的一名战士,却因为自己的冲动而被开除军籍。冷锋本是要找杀害龙小云的凶手来到了非洲,但是却突然被卷入一场非洲国家的叛乱。

残忍的红巾军和雇佣兵联合起来,打破了非洲的和平。震耳欲聋的炸弹声和极其危险的传染病一直流向非洲,使冷锋严重地感染了传染病,但仍然坚持了下来。看到这里,我想到了那一次:我正在做一道数学题,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就把那道题扔下了不管了,直到现在,那道题我还不会做。看看人家冷锋,在战争中都那么顽强,那种持之以恒、无艰不催、知难而进得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冷锋拿起枪,向敌人以及向全世界人民发出倡议: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上所讲:当你在海外遇到危险,请不要放弃,记住在你身后有个强大的祖国。听了这两句话,我的心怦然一震,顺间明白了一个道理:“每当我们遇到危险,都不要放弃。”

激战完之后不久,全部幸存下来的非洲人民,欢呼起来:“胜利了!胜利了!”

《战狼2》所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作为中国人民应有的一腔爱国热血!让我们每一个都拥有这一腔热血,为伟大的中国梦实现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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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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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去电影院观看了《战2》,这部电影不仅仅带给我视觉上的冲击,也给了我心灵上无比的震撼,那种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让我感到作为中国人的骄傲。

这部影片讲述了解放军部队名叫冷锋的战士,因一次意外事件,他不得已脱下了自己最爱的军装。为了给战友龙小云报仇,又来到了非洲,可不料遭到了非洲反武装红巾军的袭击,他带领着手无寸肌的中国华侨来到中国大使馆,获得了能够逃生的机会。但是为了营救援非小组医疗队的陈博士,还有离港口比较远的华资工厂的数百名中国工人,他肩负起军人的使命,孤身一人重回战场展开救援工作的故事。

在这短短的两小时电影场景内,我永远不会忘记,主人公闯入战乱区域,为同胞而战斗;我永远不会忘记,他带领着同胞和难民挥舞着国旗,冲向港口的情景;我也永远不会忘记片中的经典台词“一日为战狼,终身为战狼”“犯我中华者,多远必诛”。影片中无数震撼镜头,展现了强大民族的凝聚力,中国真正崛起了!现也终于理解了周恩来的那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今天的中国做到了,她是如此强大,谁也无法侵犯。

《战狼2》中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还有那些挣扎在水深火热中的难民,战争、贫穷、瘟疫无时无刻地在缠绕着他们,明天和意外永远不知道哪个会先到来,和平对他们来说是如此地奢侈。

最后,我们要始终记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的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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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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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伟大的作家,根据远古的传说写出了一本《荆棘鸟》。

这本书的引子讲的是传说远古时期,有一只与,它一生只唱一次歌。他永远不知疲劳,永远的飞行,寻找那一棵荆棘树。

也许有人会问:"一本书怎么可以给我快乐呢?我要回答你的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我瑛那金庸笔下武侠英雄小说时,我们可以感受到,那一个个英雄侠客的爱恨情仇,英勇无畏,爱憎分明,当我们读那《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那过程曲折,令人感动的儿女情长。

读王维的《人间闲话》中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又好像隔着时空与古人对话。“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和“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古之成大事者所具备的三种境界。

古语有云:“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不“是你受不了痛苦,而是你不愿去忍受痛苦,所以你小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而东西南北风!”

是的人生就需要坚忍不拔之毅力,努力向上。去体验书中的“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真正意义。

品一杯香茗,读一本好书,让我们与书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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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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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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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写战狼2的观后感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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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部走的是比较标准的中国军旅片的路子,但反而比这一部好看,我个人觉得跟反派设定的好有直接关系,开篇倪大红的表演实在是好,有大毒枭的那种气质,同时上一部集中体现的就应是成长的过程,但是主角光环很强大,这是一个缺陷,直接影响了故事性,对于外国雇佣军的描述缺少一种连贯性,冷锋一个人的碾压根本无法体现出任何整体优势性,片名既然叫《战》,那么就应体现出的,是这个战狼中队的整体性,以及冷锋如何去融入战狼,而不是突出其个人,那还不如叫什么冷锋传奇得了,这个毛病在2里面更明显,而且更突出,无论是各种剧情安排,都是为了突出冷锋,这个路子玩了一遍就很令人厌烦了,变本加厉就是无耻了,也许是吴京思考的点就是政治正确,或者是小时候看《英雄儿女》看多了有些迷恋英雄个人主义,反正这一部有些太刻意的在政治宣传和个人主义上做文章,刻意到我都不能注意剧情了,但这种片子,绝对是能够被政府宣传部门拿来当好片子用的,也是会令政府部门满意度高涨的片子,但是很可惜,我觉得这种片子在深度和故事性上,都是负分滚粗的那一种。

上面说了个大框,这一段写写细节问题,我觉得中国的战争片,就是主旋律片子,根本玩不出各种花样来,从政治环境来看连弱化警察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就别提军队了,但是就是环境恶劣,也就应尽最大可能与强权抗争,做到尽可能真实化,合理化,不能一搞就是一部歌功颂德的主旋律,而且商业化电影也是这样,那真是自寻死路了。这一部中,开头冷锋在海中先是把船顶晃动,船上还有至少4个人,这种状况下其还能把人晃下来,然后在海中如同在陆地上一样简单搏斗,将4个人绑了一串,然后上船之后未经任何休息一枪狙中远方敌人,这一段如果是观影新手肯定觉得很燃,但是我觉得很傻,很不合理,甚至有些侮辱了我的智商。首先水下无镜,还是海水,眼睛能挺多久?就算经过训练,多说也就是1分半左右就能疼痛到不能视物。

这个不说就说闭气时间,冷锋也是反人类了,剧烈动作下氧气会急剧消耗,冷锋潜水搏斗时间绝对超过了4分钟,而且还能在水下把人直接用反关节技弄骨折,这只能让我想起主角光环而不能想起其它,这一段不涉及政治,完全能够更现实一些的拍,让片子起码有些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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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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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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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散文欣赏:不想,就不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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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学的时候,我把老师当堂提问的造句作业,当成现在孩子的趣味脑筋急转弯来做,第一时间抢先造出精彩的句子。常常能得到老师的夸奖,同学的羡慕赞赏,快乐的心情如同打翻了的蜜罐,甜滋滋的。

最近,我发现,这一段时间,我没少用“不想......就不......”来造句。年龄大的女同事,面临职称考试,抱怨说:“年龄大了,刚看过的知识内容,就忘了,记不住啊!我真不想考了。”那语气,仿佛有人掂着棍棒在后面追赶。其实,她说的那个所谓的职称,也就是装装虚荣的门面,比别人多一个本本。只是她不知道删繁就简地硬撑着要画蛇添足,苦逼自己。我立即帮她抽刀断定:“不想考,就不考了。”她高兴地一脸轻松,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也许原本人家就已决定好了的,只是差烧这一把火了吧!还有一年轻女同事,喜欢文字,经常写些散文,也试图给报社投稿,她见到我就叹息:“石沉大海啊!”我说:“要多投稿,不沉几次,就浮不出水面。”她说:“不想写了。”这不是她的真心话,她那么地执着热情。在医院里,她是我唯一的同道,我怎能甘心她沉沦泥陷。于是就说:“不想写了,就不写了。放一放,再写,好酒需要久酿。”她颔首赞同,绷紧的意志力得到了暂时的缓解,也许,要不了多久,就会轻装上阵,我就又重新获得了一个文笔“战友”。

人们在追求成功的时候,都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武装成了圣斗士的模样。在一路狂奔的情况下,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有血有肉有骨架有灵魂的人,跑着跑着,把灵魂甩远了,只剩了一副空架子,累得大喘气地低着头,站在半道上,自怨自艾。所以,当你感觉累的时候,一定要检查检查自己背负的行囊,是否多了个没用的石头;当你感觉疲惫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停下来,歇一歇,等把这口气喘上来后,再高兴地继续呼吸新鲜的空气,在通往成功的路上,为自己加入更好的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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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的说明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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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星空,永远悬挂着一颗并不明亮的星星——天星,它是的最爱,当然,这缘于它的主人——狼。狼,凶残的字眼吗?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人类真是大错特错。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最刺心刺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尾巴,构成了狼。狼,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锥子般的目光嗖嗖飞来,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的一下全部站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寒气,杀气,直摄人心。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猾、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悟性,统统等于零。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令人心寒。它是会团结的,更是孤独的。再有,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就算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而去,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宗旨。

狼,是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三十六计,计计使得比人棒。当然,除了美人计。狼是最有智慧的,它们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袭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

狼,望月长啸,载着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目光出击,携手便无往不利,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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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林清玄散文精选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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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台湾散文林清玄先生的《林清玄散文精选》,他的语言有时波澜不惊而妙趣横生,有时阅历深刻而深入浅出,散发出无尽的魅力,让人去细细品味和感受。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是《清欢》,它出自苏轼的词“人间有味是清欢。”这篇散文包含了林清玄对人生的感悟,他在里面写道:“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生活的一种热爱。”它的境界很高,它不同于李白那样的自我放逐或者尽情欢乐,也不同于杜甫的悲痛心事,更不同于文天祥的壮怀激烈。想要做到“清欢”是很难的,尤其是生活在现在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像嘈杂的咖啡厅,或者浓油赤酱的饭馆,还有拥挤的景区,别说清欢了,连欢也不剩了。在这个时代,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舌要清欢,找不到葱茸莴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与其去拥挤,嘈杂的地方,不如静静地坐下来,泡一壶淡淡的香茗,心也会随着那香醇,变得豁然开朗,这就是“人间有味是清欢。”

在元丰七年岁暮,苏轼罢了汝州职,回宜兴修养。当时,苏轼与泗州刘倩叔同游南山,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细雨斜风天气微寒,淡淡的烟雾和稀疏的杨柳使初晴后的沙滩更加妩媚了。洛涧入淮后水势一片茫茫。苏轼与刘倩叔坐下来野餐。乳色鲜白的好茶伴着新鲜如翡翠般的春蔬,味道的确不错。但苏轼觉得人间真正有滋味的还是清淡的欢愉了,因为试吃野菜这种平凡的清欢,才使人间更有滋味。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尝试着做到“清欢”,文中提及盛大士说“凡人多熟一份事故,即多一份机智,多一份机智,则少一份高雅。”清欢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的一种热爱,我们也要在现在喧嚣嘈杂的社会里去维护这种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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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情牵梦萦,你别吻我的孤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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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第二次洪来了,古镇磁器又要被淹没半条街;朝天门码又将变孤岛。或许受某种莫名绪的影响,我的心再次跌落到低谷。一种无法释然的心态像夏蒸腾的汽,润、燥的往涌。独守在蓝窗帘下,悄悄驱赶着挥不去的郁积,只想对你说:你别吻我的孤独

没有遇见你之前是一种孤独;遇见你又是另一种孤独。解不开的心结,无异是一种伤害。

我想知道未来的路径,有没有三角梅的红艳;我还想知道,当我在七月晚里倦了的时候,能否嗅到茉莉的芬芳?听见你呢喃的说着似懂非懂的承诺,牵强于狂之下的理由。你潇洒的挺拔,只是冲着这个季节葱郁的子,一到冬季你就萎靡不振了。

缘在手中,变得可放、可握。

黄昏的暖投在窗台,玫瑰的光晕渐渐抚去炎。突然想去嘉陵江边走一走,看一看滔滔洪,洗涤困惑了半晌的心。让感岔开一条路,思索下一步没有碑文的里程。

紫的光晕在眼前浮现,漫步小径,泥土呼吸的息扑面而来。豇豆在斜斜的竹杆垂吊着委婉;空心菜在坡地疯狂的吐着绿意;菊花放肆地开在空地旁,招摇白白的花冠。红砖砌的矮墙,是滨江路的屏风;站在矮墙的藤蔓下,可仰视高楼窗户夕的掠影。

光烫印之后的黄昏,在半空中织就着缕缕多彩的丝线,不可触摸,又令留连。我可能会就此留入梦中,但你别吻我的孤独。

悄悄的哼唱起一首歌,一首黄昏和江的歌子,把你的模样当作音符浮现,在空中飘飘飞飞。你不在时,我踱步小径,牵着你;还是但愿你别吻我的孤独。

嘉陵江,洪退去了不少,稍感欣慰。排的柳树齐齐的剪着女似的刘海,崭露出绰约的风姿;长堤夕缀在沙砾泛着莹莹的光。我知道,我没有征服自然的力量,/只会投入欣赏的眸光,打量这曾经熟悉经过洗后又陌生的景物。望着山川、江流,我然觉得担承好重,沉重到一江滔滔之谁来托起?

灵犀的隐忍,或许是乞求愫的暗合。仰望竖琴式的大桥,落半悬在桥顶,钢索镀一抹金。谁会在玫瑰云渐退的时分弹响琴弦?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是云霞的唇边,还给你脸颊一咂亮。

还是让云霞袅袅变淡吧,随轻风散尽,让我独自品味着孤独和怜,给自己一个理由:太晚,让我独自回家,与梦相伴。你别吻我的孤独,让我在梦醒后,捕捉你没有方位的影。

静静的坐在长廊的石阶,静静的观江涨。乔木林淹没在中,露出树冠的枝叶,在赤中呜咽;在石阶下打着,哗哗作响,裹着沙砾席卷而去。几只指拇大的小鸟快活的飞落在中的树枝,翘着尾巴,机灵的环顾四周,偶尔发出几声鸣。须臾,抖动花翅飞攒进绿雾一般的柳树丛里去了。

缘分如丝缠绵,有如淡淡的余晖将我包裹,无力割舍,然后安然带入梦中。遇见你是一种孤独,你别在梦中吻我的孤独,唤醒一地月光,在如洗的月光之下,丢一声惋惜。我不知道你是否是我梦中的港湾?让我恬静的停泊。

淡淡的,何须溶在一江奔腾的洪之中,又何须寄予虚幻的晚霞。此时,云霞缓缓的变了浅褐,太渐低,像一个硕大的红球挂在竖琴桥的弦,浮光掠影里,江面变得坦平而深邃,给如茶一般酽酽的印象。

如茶,相思如茶。让我一个在梦中乐活。你别来扰我的一枕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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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花开一期叶已落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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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也见不到他了,他背着你远走他乡,过起了你不再是他生命里重要的人的生活,把重重的家抛给了

你,对你如人间蒸发似的不管不问,让你在每个深夜辗转反侧地回忆又回忆你们的点滴。那不泯的记忆让那历历往事如抽丝般的过滤。

22年前,你和他相识在长大后才扎根的这个北方小城,缘起老乡格外关照对方,慢慢的,开始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热恋,轰轰烈烈的爱情让你们用七年之久开始了婚姻,有人说婚姻是七年之痒,可你们用婚姻告别了七年的初恋,这样的感情是何种外力才能掰开的呀!

裸婚的你们用省吃俭用丰富着你们的幸福甜蜜,每天在小感动中心满意足的朝夕相处着,那时,你真的很幸福,常常暗自想:谢谢你,老公,我的今生有你来做主!那时,你以为你守住了他,就等于守住了自己的一片艳阳天。他主外,你主内,自力更生买了属于你们自己的房,自己又一手带女儿,日子清贫着,却也幸福着。

日子如流水带走了你十年的青春,你和他平淡地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你在满足中享受着婚姻的幸福,他却在奔波中有了更大的想法,弃去工作,告别平静,他瞒着你去外地做生意,说要赚更多的钱让你幸福,你懵懵懂懂的以为他会对你不离不弃。

你在家静守孩子和父亲,一日一月一年,电话少多了,再后来他真的消失了,不再有任何音信,整整三年无片言只语,你不能出去找他,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身在何处,你还得照顾体弱的孩子、瘫痪了的父亲,如果你从这个家里也走了,他们爷俩会失去依靠,你成了家里的一片天,无法摆脱的责任让你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照顾自己和这个家,每天操持着家务,还要应对着外界的重重压力,他欠下的债人家找你要。

你还呀还,可还了这个小债,那头又来找你对账,一头两头许多头的债让你害怕了,这么多年,他竟然背着你弄了这么大的动静,而你浑然不知,你一味相信的爱情给了你一个晴天霹雳,你快崩溃了,可你仍然幻想着他哪天一定会回到你身边,和你共同面对他的危机,信念一点点的淡化,无数次的祈祷在现实面前没有一丝的改变,你开始了绝望,不再期盼,只想着让自己的生命快点走到尽头,卸下包袱轻松的与世长辞。

可连这个心愿都无法了却,责任让你微笑着把泪水往肚子里流,你渐渐明白了,是自己太把他当回事了,以至于失去了你自己,今天的痛苦是往日的讨债,谁的生命都不能交付给另一个生命支配,今天的你只能尽力做好妈妈和女儿,给他们依靠和安全感,你的开了一期,他的叶已落,从此各奔东西,互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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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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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点钟,我早早的躺在床上,,心里想着刚才看的喜羊羊与灰太,虽然有些稚嫩,但我很喜欢看。想着想着,我便进入了梦乡……

早上醒来,我惊呆了,这是哪?此时我正在一片草原上,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好美啊!不对,我应该在家里的呀,怎么到这里来了,我要回家。我来到一条小河,洗了把脸,却无意间看到小河里的面孔,我什么时候戴了帽子啊!?还是羊羊的,我拼命的撕扯,想摘掉这顶帽子,却感觉到了疼痛,我急忙看了看下身,啊!是羊毛,难道我穿越了?还是羊羊世界!天哪,那么小河上面应该有座桥,然后桥的对面是羊村。我怀着期待而又紧张的心情抬头,是桥!我狐疑的走上桥,看到了羊村的‘‘招牌’’,天哪!先进去看看才是王者!

我来到羊村门口,第一眼便看到了在站岗的懒羊羊,他在睡觉……于是,我大喊了一声“开门!”懒羊羊揉揉眼睛,走过来,说“你谁?”

“我是……我是美羊羊的姐姐,我叫粉羊羊,快开门,你们羊村就这样对待贵客的吗?”

懒羊羊看了看我,“你确定你不是狼?”

“当然,没准你放我进去,美羊羊还赏你蛋糕呢!”

懒羊羊听了,急忙打开羊村门,放我进去,然后又按了警报,一时间所有的羊全在这里了。

懒羊羊急忙解释“他是美羊羊的姐姐,叫粉羊羊。”

“我姐姐?我确实有个姐姐,不过……”美羊羊若有所思的答道。

“好吧,既然是美羊羊的姐姐,就请进来吧。”慢羊羊村长说。

“起床啦,不然上学要迟到了!”门外传来妈妈的喊声,我从睡梦中醒来,原来是梦啊,要是我真在羊村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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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晚霞归暮处风烟断黄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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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蹉跎,时光流逝,在不经意间时间把太多东西改变了,来不及回首来不及细品,这匆匆般的来来去去。感念着记忆中的旧时光,轻飘飘地划过了我们的指尖,留下一串串的碎碎念。青春年华里的过往,如美好的故事,却有了极为忧伤的怀念。

不知不觉,清秋至深,落叶飘零着枯黄的姿态,摇曳着悲伤的浅唱,在阵阵秋风中,一片片飘落在大地。漫长的时光就这样春去秋来,轮回辗转的又经过我的身旁。睹物思人,难免再一次触景伤情,黄昏静思,感叹又是一段似水流年,只是、岁月老了故事,时光淡了人心。

静坐窗前,目送晚霞,似乎,这样的生活节奏,在每一天得川流不息中总会让身心疲惫,乏味不堪。世界如同一张网把我们深陷其中,不管如何去挣扎都摆脱不了生活,千般不如意又语何其说?是的,的确如此、唯多得就只有如何去接受和承受。

品味人生,苦其自知。早已过惯了每一天的生活,有时候,更渴求心有一片栖地,用来静静地品味,安逸的与自己独处,即使孤单和寂寞,也比枯燥无味要好的很多,更不会轻捏几丝往昔的旧事,而之回忆。或许,面对一贯单调的生活,人往往在寂寞或无聊时,拿着过往的回忆,用来充实自己灵魂。

走过时光的细水长流,走过情感的低谷岁月,无论我怎么样去承受内心深处的那种挣扎,能所摧残的依旧是一个人时的寂寞,彷徨的徘徊着,在忧伤和快乐的边缘,渐渐的忘记,许多的过往和故事该去如何续写,这一支断笔再也无法在我的指间,触动我内心书写悲伤的快意。

黄昏是一个人的安静,跟随着平静的内心,思绪不那么烦乱了。站在窗前呆呆的看着渐落的夕阳,又一次映红了眼前的这一片江南,小镇里的人来人往打扮出繁华后的岁月静好,而我却显得这样孤单,莫名的想念,从心中繁衍到我的眼眸里,此刻、即便心再寂寞,孤单且是无助。

寻找归途的晚霞,有着些许的匆匆忙忙,我知道,天幕的背后,是黑夜的来临,是时间又一次划过我的指尖。它总是这般悄无声息,流逝的让人不以为然。一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留下太多的叹息,让人不知不觉的陷入一片茫然中,读取光阴荏苒,那些不断苍老的片段,沉思又一次在落寞的荒芜中,就这样感慨万千。

生命路上,多少来来去去,转眼便都成了过客。红尘过往中,缘去缘来的遇见,在离别时,多了泪水。曾学着珍惜时间中仅有的一点缘分,可终究还是珍惜不了。或许,上天在我选择初识时就已经安排了最终的结局,要走的我怎么去挽留,都是要离开我的世界,要留的我不需要去挽留,都会一直在。

在感情的世界里,难免会让一个人的心经受一场岁月成熟的洗礼,漫长的时光足以教会一个人不懂爱的人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眼前人。其实;能见证真情的莫过于长短岁月,因为;有些看不透的东西会随着时光流逝,逐渐的看透。有些不懂得人事经历了才明白,物是人非后,剩下的只是满纸荒芜。

人生是修行,修心便是修心。走过一段路,总会错过了一段的风景,遇见过一些人,于是、读懂一些事。成长不乏经历,成熟要看阅历。有时候,正如那些悄无声息,悄悄闯进自己世界里的人,转眼即瞬消失的再也不见后,留下了一颗对往昔怀念的心,装满着许许多多的回忆,然、所有的一些回忆,又成了一段经年过后的往事。

晚霞归暮处,风烟断黄昏,这个黄昏,令我想起了很多,也让我想开了很多,对于眼前这个美丽多变的世界,我们都需要在思考中去前行,走一段又一段大不相同的心旅,记住着遗忘着。诸事如此,时光又是无情,沉淀出的要遗忘,遗忘后的还在不断怀念。这漫长似水年华,一变又一变演绎着故事,一次又一次苍老着人心。

生命是一门极为复杂的功课,有些内容需要去领悟,有些内容需要自己亲自去翻开,去阅读其中的真谛,体会出冷暖自知。时光是一本心经,一本记满了过去与未来的心经,很多时候、我们无需去诵读,这一本心经永远沉寂在心的某个角落,看了过所有的繁华,听了过所有的曲终。

再美的晚霞,始终要归暮,风烟送走了黄昏,星辰迎来了黑夜。这如多少物是都会在人非后,呈现出我们不愿看见的模样,时光是永恒的主题,不管多少来来去去,改变不了的,都将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中轮回,千帆过境依旧春去秋来。长路漫漫中,生命的故事续了又续,而、最无奈的只有最后的结局,写前尘又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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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怀念外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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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天气渐渐转暖,估摸着该给女儿换季了,想着有一件新织的毛衣还没穿,也不知搁在哪里了,就翻箱倒柜地搜寻了一番,终于还是找到了。橘红色的毛线,柔柔的,小小的花骨朵儿缀满前胸后背,女儿眼里满是欢喜,一把抢过去就套在了身上给我看,我觉得大小肥瘦正合适,也打算让她第二天去幼儿园时穿上臭美臭美,谁知仔细一瞧却发现上面没有订扣子。“哎呀,这可怎么办?要是换一件女儿肯定要闹情绪了。”想到这里,我安排好女儿,飞快地跑到楼下,乘着夜色去给女儿的新毛衣买扣子,没想到转了几家商店,都没有卖的,甚至有家店主还将我当成了文盲——“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扣子卖?”为了女儿第二天一早能穿上心爱的毛衣,我甚至来不及生气!

终于在一家老人开的小店找到了,我匆匆付完钱拿了扣子赶回房间,拿出针线,想在睡前给订好,谁知订了四颗扣子,花了大约半个小时不说,扣起来还歪歪扭扭的,一点也不平整。“算了,拆掉重新订吧。”我毫不气馁,一个个地拆,又一个个地缝,眼看就剩下最后一个了,女儿却不乐意了,“妈妈,我要睡觉,我要睡觉……”我瞅了一眼时间,呀,快零点了!或许是心急,或许是女儿的干扰,那针竟不小心刺破了手指,我只好先放下手中的活,想把女儿哄睡着了再做,女儿终于睡熟了,我走到窗前轻轻地拉上窗帘,将遥远的星空和皎洁的月光隔在了窗外。

明亮如昼的灯光下,看着女儿圆嘟嘟的脸蛋,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再次拿起手中的针线,耳边却莫名地传来了外婆的声音:“狗娃,技不压身啊,等以后有了孩子就知道了。”难道是刚才窗前朝向浩瀚星空的一次回望,使外婆有所感知穿越了时空?还是清明时节追忆亲人的思绪悄悄飘进了终日喧嚣的心田?

扣子总算是订好了,对外婆的追忆却绵延不断。关了灯,躺在床上,眼前尽是外婆的身影。还记得那一年,我上寄宿制初中,周末回到家中,因为父母忙于农活,古稀之年的外婆忙出忙进,又是抱柴,又是挖菜,又是擀面,又是洗衣,又是喂猪……看着她迈着“三寸金莲”跑来跑去,姐姐和我有些不忍心,“婆,我们帮你吧!”“快走,快走,快去读书识字去,我能行!”外婆每次听说我们要帮她干活时,总是带着严厉的口气,把我们哄走。在她的眼里,孩子们读书认字才是正事,其他就有点不务正业了。等星期天下午快回学校了,外婆总会乘着父母不在的间隙,偷偷在我手里塞些她积攒的零钱,一角的、五角的、一块的——全都是皱皱巴巴,沾满汗渍和泥土的,同时不忘嘱咐一声: “拿着买饭,买书,可别乱花呀!”

那时的我,嘴上什么也不说,我知道这钱来之不易,这里面包含着外婆的一片期待,只在心里盘算着将来怎么报答外婆。苦读十九载,终于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拿工资了,想起该是报答外婆的时候,她却已经枯瘦如柴、神志不清了,我站在她的面前,她却叫着舅舅或姨妈的名字——这样的日子没维持多久,她就离开我们,一个人孤独地走了。在她的葬礼上,表弟代表我们孙辈致了答谢词,他的一句“狗娃,回来了!……”惹得我泪如雨下,因为,因为这是外婆对我们孙辈的唯一称呼。可是,如今,斯人已去,还有谁会唤我一声“狗娃”呢?

夜已深,人已散,风已起,窗外的世界正趋于平静,而我的思绪却在暗夜中纷飞,我亲爱的外婆,你在另一个世界,可曾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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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友不如狗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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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的品味有很多,单说狼的精神是高大的。如果一支军队像群狼一样团结互助,那么这个战队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这充分的体现了狼行天下吃肉,行天下吃屎。

但是谈到狼的个人品性时却不为大家看好,狼是喂不熟的,即使你对它再好,到最后换来的只是它冲你反咬一口,让你尝到心如刀绞的滋味和忘恩负义的感觉。相比之下狗就十分忠诚,永远陪伴守护你,知道感恩,与你共进退。

通过这些,我不是说狼到底有多么可恶,多么有心机,而是说狼根本不如吃屎的狗。它的智商低下,一味的接受主人的好处却感受不到主人对它的好,狼的智商真的没有狗的智商高是有科学依据的。所以,说它有心机都是抬举它,其实它是真的智商低。所以我们在去与狼交朋友,到头来受伤的永远是自己,交往需谨慎,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朋友,还不如在家养一条围着你叫的狗,起码能哄你开心,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最后我希望天下狼友,要是哪一天有了良知,愿你们知道这世界上有狗的存在而感到羞愧与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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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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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灰太又在搞发明了,这这次他发明了什么?是隐身衣还是原子弹? “老婆,快来看,我发明的‘无敌黄金甲’成功了!”灰太狼高兴的叫喊到,喜羊羊与灰太狼600字作文。 “又发明了什么怪东西,快去抓羊!我三天前才吃了一只蟑螂,快饿死了!我要吃羊~~~~!!”红太狼吼道。 “等等,别这么急嘛!我先介绍一下它的功能。这件衣服刀枪不入,连原子弹都不怕,穿了他还可以变大......” “老娘我就要饿死了,快去抓羊!我要吃烤羊肉!”红太狼说完,把灰太狼打出狼堡。 “哎哟好痛啊!”灰太狼看了看,自己已经到羊村铁门外了。这时,暖羊羊看见了灰太狼,连忙向他发射子弹。 “叮叮当当”子弹打在灰太狼身上,溅出了火花。“嘻嘻,真舒服!”灰太狼高兴的叫喊道,顿时,便变大了。喜羊羊见了急忙向村长报信,并让暖羊羊来守住羊村铁门。村长给了喜羊羊一瓶药水,说:“这是一瓶变大药水,喝了可以变大5分钟。”喜羊羊赶紧喝了一口,“轰轰轰”喜羊羊变成了巨人,开始向灰太狼攻击。“乒砰”喜羊羊的攻击对灰太狼完全无效。“嘻嘻,你今天别想打败我!”灰太狼说道。“可恶~~~~!“喜羊羊想了一会儿,向灰太狼的头打去:“虽然你的身子是铁做的,可你的头是肉做的吧!”“哎哟!”灰太狼被打飞了,他又说道:“可恶的喜羊羊我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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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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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皓天

上学的时候,我看了一本关于的小说《狼王》,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我被狼的惊天动地的精神所感动。

这本书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经步入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现在想吃掉自己的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感受到了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就像文中所说的母狼紫岚,为了她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母狼也付出了许多。

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我们应该向紫岚一样去按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要勇于克服困难,坚忍不拔。这样我们就一定会成功。许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为了我们报了许多的补习班,儿女们经常抱怨,可我们仔细想一想我们的父母做法不都是为了我们好嘛!我们不要抱怨,好好学习,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的期望。

我们一定好好学习,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的期望。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很多的道理,所以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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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秋天的散文600字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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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睛为何一直在笑?弯弯的,像一条小月牙,轻轻的,融化我们坚硬的心。你的衣襟为何一直在摇?青青的,中间还带着一丝不易看透的璀璨,缓缓的,飘向那不知名的远方。

“笑”

带着你的期许,漾着丝丝笑意,向着我们快步走来。看到你的人们无不向你致敬,你总是笑而不语,只洒下些许赠与我们的见面礼。你的馈赠总会让我们惊喜不已,一眨眼,你却已不见踪迹,只留下几个美好的足迹。你在高处抬眼望去,望着望着,忽然,你笑了,笑得那么轻柔,笑得那么甜美,那是因为你看见,在你的乐园里,我们正在愉快的游戏。

“眼睛”

是什么容纳下山川湖泊?是什么容纳下日晕红霞?是什么瞻仰着林间飞鸟?是什么弥望着柳树枝丫?是你的眼睛,你望着山间的湖泊,轻闭双眼,便使原先寂静的湖泊开出朵朵涌出五颜六色鱼儿的水花;你又向着天际缓缓张开双眼,天边顿时又抹过几道红霞。你任凭红霞笼罩着人间,任凭我们沐浴在霞光之下,不知不觉中,你望向天际的双眼又增添了几分来之不易的光彩。

“衣襟”

你的衣襟为何如此美丽?哦,那是因为它轻笼着大地,那儿的带子为何是金黄的?哦,或许那是田野吧?那儿的佩带为何是墨绿的?哦,或许那是草地吧?那儿的丝绸为何五光十色?哦,那是因为那个盛开着朵朵菊花。你向着多姿多彩的菊花吹了口气,它们便随着你舞动起来,婀娜的舞姿,清秀的面容,在风中显得更加美丽,更加无瑕。你轻吟着:“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远方”

秋!为何你的步伐如此急切?你不语,含笑再望向我们,风中片片杏叶拂过,你摆动双手,为我们送上整个深秋的最后一件礼物——枫叶!你把一整个深秋中,我们的一举一动记录在片片枫叶里,洒向你所留恋的人间。“秋!秋!”在我们的声声呼唤中,你渐渐化成了一道残影。残影随着秋天的最后一阵风儿,飘向了远方:“再会,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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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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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漫漫寒假中,我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王梦》。读后,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这本小说,主要向我们讲述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仔由于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紫岚她一直有一个愿望,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老孙身上。孙的安全,他与一只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一起同归于尽了。

读完了《狼王梦》这本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被母狼紫岚身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所打动。紫岚它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它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紫岚它在一次次失败后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在一次次失败后,继续站起来,继续去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尝试。紫岚它在每一次失败后,它的一只心爱的狼崽也将会离开,它的心里会是多么的痛苦,难过,自责啊!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选择继续坚持下去。

这时,我想到了我自己,我有没有在困难面前坚持下去呢?答案是:没有。记得我小时候学习过舞蹈,后来因为学习舞蹈很辛苦,我便放弃了。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我很感动。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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