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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通用19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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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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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雪渐融冰渐逝的时日,田野上的白正在逐渐的减少,河里的冰也在日渐的变薄,温暖正在逐步地走近小城的冬,升起的太阳正散着柔柔的温暖。

春天已经不远了,阳台上的春天也正悄然地走近。牡丹花的枝干顶头已长出紫红的芽苞,这盆去年春全家一起出游时从牡丹花海的山上买回的牡丹还没有开放过,想必今年应该美丽绽放了吧?还有那盆山林野地里随处可见的山野兰花的根部也已冒出了花骨苞。一盆盆的绿植都蓄满了对春天的等待,仰着头恣意地生长着。去年三月买回不断剪枝也不断开放并美了我三季心情的那盆粉红玫瑰的叶依然绿意葱葱,正美美的等待着春的到来!曾因为一直不开放而被我置于角落冷落了一年多,在历经春秋几个季节的磨砺之后而终于于去年春美丽绽放并美了很久的桃红杜鹃,如果不是因为我们暑假出游拜托照看的邻居没有照看好而干枯死去的它,现在又该快要绽放美丽了。这一刻突然又怀念起那盆美了我一春心情的美丽的桃红杜鹃了,还有紫盈盈清新迷人的瓜叶菊、大红并诱人而尽显婀娜多姿风采的芹叶牡丹,都好令我怀念。

还是赏赏开着一束黄莹莹花朵的这盆黄玫瑰吧:开放快一个月了并熬过了三九四九的这束娇艳傲美的黄玫瑰依然傲娇地屹立在枝头,虽已略显沧桑却也风韵犹存的它,在一片绿植中依然美丽着阳台的风景。最先开放的那几束早因花朵枯萎而被剪去,仅剩这支最后开放的花朵竟然熬过了最冷的时节。当然阳台的窗户时常是关着的,比室外要温暖,而且只要是晴天照射进阳台的阳光总让它沐浴在阳光下晒着温暖的太阳。

阳光越来越温暖地升起,冷寂的田野在温暖阳光的滋润下显示着安宁静好。雪野的白已在日渐减少,被雪覆盖住的泥土也已默默地从雪被下裸露出斑斑点点的身躯。田野依然透着一层静谧的美。

我和阳台的花草们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舒适地享受着冬日暖阳带来的美好。一首《爱尔兰画眉》那舒缓轻柔的曲调弥漫在安静阳台的周围空气中,美醉了心!

生活其实很美,如果你能静下心来真正的去体会它。

自从去朋友开办的小饭桌做辅导班老师以来,每天都过得快乐而充实,为原本略显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一份充实的美。爱和孩子打交道的我每天看着逐步进步的孩子们总是感到满心的欢喜,被孩子们喜爱的我也总是欢喜地度过着每一天。比起每天被电话骚扰和手机不离手做微商的那短暂的两个月不知要快乐多少倍。做老师原本就是我最渴望的职业,可是曾经年轻时的我却被阴差阳错地分配到车间做了一名机械技工,成了一介武夫。看着做了老师的同学,曾经的我真的羡慕极了。

阳光暖暖地照着,我和花草们都美美地静思着过往。

春天着实是个美好的季节,暖风习习,春雨无声无息地滋润着大地,春的每一天都是新的。徜徉于无尽的春色中,漫步于崭新的世界里,心都被暖得融化了。去年的春美了我的眼也美了我的心,感谢那个逝去了的春天。

夏天的炎热虽有些令人讨厌,但炽热也是一种不同的体验。那伴着凉风或伴着明月徜徉于花草间的小路上听蛙叫虫鸣的夜晚,何不惬意过我欢喜的心情?

秋的美便是另一种喜欢了。云淡天高,月朗星明,晚霞妩媚多姿,秋风送爽的恣意,别提有多令人快乐了!桂花飘香,枫叶红艳,银杏金黄爽怡的美又何不让人快意?秋雨秋韵的意境不也是不一般的让人难忘吗?

冬呢?自然又别有一翻滋味了。它的冷瑟与萧凉时常会牵起你对春夏秋的怀念与畅想。围着火炉温暖的回忆,一家人吃火锅的温馨,于窗前或野外静享飘雪的美,还有堆雪人的乐趣。再有便是坐在温暖的冬日里的这份安适与怡然,怎不让人爽怡?静等春来的这份美好而怡情的美不也别有一番情趣吗?

大自然送给人间的四季都是那般的美丽,它们各有风情,各自风骚地轮回着,总能让你在不断地期盼不断地等待中迎来你想要的美丽。我想,只有四季的美才是人间最容易得到的美丽心情的礼物,谁都可以实现的美丽等待。

眼看春天就要来了,在冬渐逝的日子里,再好好享受下冬日暖阳的惬意,陶醉于冬的美好又是多么温暖而爽心的事。刚刚逝去的那场飘雪的美也还记忆犹新,生活其实真的很美好。

阳光正好,暖暖的,我与花草们醉心于暖暖的日头里,惬意地听着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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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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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我们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我们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今后,我要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读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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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战狼2观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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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开学典礼,学校让我们全校师生观看《战Ⅱ》这部电影,这是一部爱国题材的电影,其中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南军区特种作战旅战狼中队---冷锋,他坚决要完成本次的撤侨计划,本次任务没有支援,没有坦克、飞机……也没有武器,只有他一个人。

当他从陈博士的研究所里逃出来时,不幸翻车,右手手背不小心沾了拉曼拉患者的血液,于是那个女医生用了陈博士到死也未尝试的实验---那就是将帕莎的血液注入到冷锋的体内,因为帕莎的血液中自带抗体,但那时候女医生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最终上帝还是站在他们这边。

“一朝是战狼,终身是战狼,脱下军装,职责犹在”,这就是中国军人,冲上去被打死很容易,但是背负着使命和内疚继续活下去很难。而战狼做到了,战友爱人牺牲,他没有沉沦,而是选择做孤胆英雄,找到凶手,都没能让他放弃活下去,放弃战斗,因为他是战狼,他有想要和必须保护的人!

也就是有这样的中国军人,中国才能成就如此强大!

在冷锋他们车队前进的道路上碰见的交战区,冷锋率领大家把枪都扔掉,他把祖国的国旗套在自己的胳膊上,站在车上高高举起国旗,把交战区的敌人都给吓坏了,纷纷把枪放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

不要放弃!

请记住,

在你身后,

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当你拥有一个如此强大、伟大的国家,就一定是China。

是的,曾经中国是一条睡龙,被欺负被辱侵,连年的战火,百姓生灵涂炭。而如今在共产党人的领导下,我们强大了,我们自豪了!

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们伟大的祖国。

这部电影,充分激发出我的爱国情怀,我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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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吃狼奶的羊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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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的羊?看到这个题目你或许会疑惑,羊怎么可能吃狼奶呢?然而,就是这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在作者沈石溪的笔下却变得那么理所当然。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乌云飞不幸丧子,由于种种原因,乌云飞养育了偶遇的丧失母亲的小羊羔,并起名为“流火云”。但不幸被狼群发现,乌云飞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恼羞成怒的狼首咬死,最后被狼群分尸。在逃亡的过程中,流火云结识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两只羊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后来,流火云成为了羊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用自己从小在狼群中长大所得来的知识来保卫羊群,勇敢的与狼群抗衡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的妒忌心理作祟,趁流火云与狼群对抗时将它推下了蛤蟆岩。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流火云的身体虽然被分尸,但头颅还保存完好,不知怎么的就被带到神羊峰上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母爱是伟大的”,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的第一个感想。狼天生就是羊的天敌,按理说乌云飞在遇到自己最爱吃的小羊羔面前是可以一口吃了它的,但因为乌云飞丧失爱子,出于母爱,它决心养育这只失去母亲的小羊羔。其实,在狼群要吃了这只小羊羔时,它是可以完全不理睬的,对于它来说,能不吃小羊羔已经是尽了一只狼妈妈的爱了,可是乌云飞并没有这么做,直至后来,它宁愿自己冒着必死的风险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可见它是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

一只吃狼奶的羊,它即拥有了狼的基因,也有着羊的基因,它身体里淌着羊的血,却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从小受到了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又有着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这样的羊,绝对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善良、向往和平、追求公平,它用自己的正义与善良赢得了信任、友谊与尊重,虽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虽然,最终英雄羊以悲惨的结局告终,但它那追求正义与和平的精神犹如一盏明灯,打破宁静的黑暗,绽放璀璨的光辉,照耀着我们一片光明的路程。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习,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虽然结局有些悲壮,最终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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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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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吴京自导自演的《战2》火爆上映了,爸爸也带我去看了,我被深深的振奋了。影片主要讲吴京饰演的冷锋在非洲某国寻找女友的过程中,卷入了这个国家的叛乱,因为在撤侨过程中,中国军队无法进入交战区营救侨民,而作为曾经特种兵的冷锋接受了中国大使的命令,返回交战区,历经万难帮助受困的中国人和非洲工人成功脱险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的是这部电影,为中国的崛起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

这让我不禁想到那扇门,圆明园的那扇快被侵略者烧没的大门。它,诉说着多么悲惨,多么耻辱的历史,多么不堪入目的故事。原本应该金碧辉煌的殿堂所立之处,应是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所立之处,竟是只有了一片废墟……而门,则只有那孤零零的两根柱子,上面精细雕琢的花纹,让人觉得更添了一份凄凉与沧桑,令人更觉惋惜。想挽留,想抓住,想其保留……而这一些都成了泡影。如果不是当时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未能将这门后头的大好风光与景致遗留到现在。可现在我们的一切已不是昔日,我们已变得强大,变得昌盛!

电影中舰长命令发射导弹命中坏人以及他们的坦克,使人质得到营救的场景;冷锋手擎着鲜艳的五星红旗通过交战区域,交战双方相互停止射击的场景等等,这些都让我振奋,让我热泪盈眶。那扇屈辱的门,在霎时被推倒,看着那鲜艳的五星红旗,一股自豪感悠然而起,那曾经的屈辱被光荣、繁荣所抹去。

通过《战狼2》让我看到了中国人的热血精神,而我们是未来的希望,让我们继续努力发扬这种精神,继续开启祖国复兴的大门,努力学习,扛起民族崛起的大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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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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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著名散文林清玄先生的《林清玄散文精选》,他的语言有时波澜不惊而妙趣横生,有时阅历深刻而深入浅出,散发出无尽的魅力,让人去细细品味和感受。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是《清欢》,它出自苏轼的词“人间有味是清欢。”这篇散文包含了林清玄对人生的感悟,他在里面写道:“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生活的一种热爱。”它的境界很高,它不同于李白那样的自我放逐或者尽情欢乐,也不同于杜甫的悲痛心事,更不同于文天祥的壮怀激烈。想要做到“清欢”是很难的,尤其是生活在现在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像嘈杂的咖啡厅,或者浓油赤酱的饭馆,还有拥挤的景区,别说清欢了,连欢也不剩了。在这个时代,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舌要清欢,找不到葱茸莴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作文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与其去拥挤,嘈杂的地方,不如静静地坐下来,泡一壶淡淡的香茗,心也会随着那香醇,变得豁然开朗,这就是“人间有味是清欢。”

在元丰七年岁暮,苏轼罢了汝州职,回宜兴修养。当时,苏轼与泗州刘倩叔同游南山,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细雨斜风天气微寒,淡淡的烟雾和稀疏的杨柳使初晴后的沙滩更加妩媚了。洛涧入淮后水势一片茫茫。苏轼与刘倩叔坐下来野餐。乳色鲜白的好茶伴着新鲜如翡翠般的春蔬,味道的确不错。但苏轼觉得人间真正有滋味的还是清淡的欢愉了,因为试吃野菜这种平凡的清欢,才使人间更有滋味。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尝试着做到“清欢”,文中提及盛大士说“凡人多熟一份事故,即多一份机智,多一份机智,则少一份高雅。”清欢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的一种热爱,我们也要在现在喧嚣嘈杂的社会里去维护这种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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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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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的人眼睛中,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因为狼有些人也受过伤,严重的话可能死去。但是狼也分好和坏,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凶残的,狼之间也有感情如友情、爱情、母爱。想到狼我就想到《狼王梦》这本书。

有一匹母狼叫做紫 岚 ,它 爱上了一匹公狼叫作黑桑。它们策划着想坐上狼王的位子上,但是后来在竟争里不幸去世了,紫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然后在危险中生下了五匹健康的小狼。

第一匹狼崽在寒冷的天气下被冻死了。第二匹狼崽黑仔对世界的好奇心死于金雕的嘴下。第三匹狼崽蓝魂儿倒是英武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下。第四匹狼崽在小时候受哥哥们的压迫留下了心里自卑的阴影占了下风,死于众狼口中。紫岗为了把这四匹狼崽培育成“超狼”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它总是擦肩而过,紫岗不顾一切生命保护了媚媚和它腹中的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为它的经历敢动,它把一生都放在了梦想上,不但没有成功还令自己的孩子死去。但也是出于对孩子的母爱吧!媚媚的孩子是否能成为狼王 ? 好期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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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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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集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仅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我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一样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一样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

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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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学生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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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电影开头,应对地头蛇的强拆,普通百姓毫无办法。而《战1》中牺牲的战友俞飞,恰恰就是那里的人。而此时开发商罔顾烈士的灵堂,罔顾灵堂前阻拦强拆的一家失去主心骨的老小,仍旧强拆。被冷锋(吴京饰)一顿暴打阻止后,还要威胁“弄死”这一家老小。冷锋忍无可忍,一脚踢死了奸商,因此入狱。

个人认为这一情节颇有深意。从后面的情节来看,冷锋并未在牢里呆很长时间,说明从上到下,对冷锋此举都是支持的,而后以探寻龙小云(余男饰,冷锋女朋友)去了非洲,从而引发了后面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会认为冷锋无罪。

其次是电影结尾,冷锋以臂为杆,撑着国旗,带领车队安然透过交战区,回到中国军队开辟的安全地带。此时此刻没有什么能比一个强大、负责的祖国更加令人心安!

我有时心里也在想,会不会有一天,只要是中国人,就没有哪个人会小视咱们,只要亮出咱们的五星红旗,就没有哪个武装敢于将枪口指向咱们。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期望等到咱们90后成为领导人的时候,也就是建国100周年的时候,这句话能够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最燃的部分要数咱们的052D中华神盾导弹驱逐舰发射导弹的那一段了。在没有听完上级命令之前,少将(丁海峰饰,老版《水浒传》武松扮演者)就下达了开火命令。(没有找到电影的截图,看官请见谅)

电影里面还有一些小细节,何建国,工厂里面的保卫科长,自我介绍时说道:“原西南军区14军某侦察连连长。”侦察连是之前的叫法,之后改称特种部队。14军是当年在边境与越南军队交过手的,当初的侦察连连长但是枪林弹雨里面淬炼出来的真正的军人,在此向达康书记,哦,不,就应是老兵何建国致敬!

此外谈一些个人看法。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越往前发展,需要消耗的资源就越多,而目前地球资源有限,人类尚不具有开发宇宙资源的潜力,因此将来关于资源的争夺会愈演愈烈。除了马不停蹄、夜以继日地发展自身,咱们也不能让更多的国家再来分享本已不多的资源。点到即止。

最后,尽管目前咱们有这样那样的不完善,甚至是诸多丑恶面,但是,请相信,种花家必须会在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下,重回世界之巅!让电影结尾护照上面闪耀着金光的字永远铭刻在我们心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遇到危险时,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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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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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吹过,银杏树向我微微点头,一片银杏叶旋转着缓缓下落,在我眼前翩翩起舞,我下意识地托住了它,微微一笑,又让它随风而去。

如今,我已进入这银杏之森——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银杏是省奔中的校树,省奔中不仅处处种有银杏,而且建筑样式、布局也如银杏一般,走在这样的校园内,不禁让我潜移默化之间感受着银杏的沉稳、朴实,也接受着这些精神的熏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的长高、长大需吸收天地之精华,并保持向上的斗志,树人的培养也离不开老师的教诲,自身的努力,以及优良的校风、学风等。每天早晨,走过高三学长的教室,朗朗书声声声悦耳,从他们身旁经过,他们目不转睛,差劲在书海之中,他们用读书声传递着“锐意进取”的校风和“专心致志”的学风,让优良之风吹醒校园。课堂上,老师循循善诱,善待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走向成功,一个微笑,便活泼了课堂氛围,推动了课堂进程。这些正能量都在一点点地改变着我,“不待扬鞭自奋蹄”,为了追上他们的步伐,我还需加倍努力,珍惜年华,自强不息。

如今的我,只是银杏之森中的一个小小的芽儿,新的三年,充满了未知、新鲜,与无限的可能,让我欣喜又好奇。但正如初中三年转瞬即逝,高中三年也会很快过去,回首往昔,才发觉时光宝贵,新的生活,更要加倍珍惜,抓住云烟一般的年华,三年后,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今天我以学校为荣,三年后学校以我为荣。未来,长路漫漫,走过之后,才感到长路的飘渺,有志者,事竟成,当下的苦,会成就我未来的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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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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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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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超越灵魂的歌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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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已经不再很虔诚的看待文学了。因为今天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太匮乏了。我更易于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文字写作就形同于那些工匠,他活着的全部意义也只是为了完成某种需要而去付出自己。

作家,就是这样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眩目的称号和人的精神信仰所需抵达的某种目标。

作家,是一种平凡意义上的活着。

有些人为了浪漫和潇洒去营造自己的作家之梦,就像一个期待在秋天里收获的农民在春天里将一颗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果子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一样,那样注定了要付出代价也注定了要活得沉重。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他只是借助文字在表达自己,他只是想写出他眼中看到的一种真实而证明自己的觉醒,他没有想到去发表,没想到去赚稿费,也没有想到要因此而改变他自己,他只是无意识完成了一个作家活着的过程。

曹雪芹痛苦一生,清贫了一生。曹雪芹解释了什么是作家。

但现代人的浮躁让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作家这一原来痛苦的职业已经从本质上蜕变而慢慢成了不少人轻取人生的手段。

所以,我们今天不说再也读不到《红楼梦》,就连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作品也很少见到了。我们读到的多是风花雪月、搔首弄姿、故作高深的或者叫情调或者叫调侃或者叫智慧的东西。

我们从书里读出生活的“轻”来,因为我们今天的作家自己早已游离于平凡活着的本身。他们进入了一种感觉的非理性状态而且习惯了那种状态下去活着。

因此,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读不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感觉到作家已超然于凡人之上。作家是一个新的智慧阶层。

作家活得贵族了,也就意味着作家本身的意义已经消忘了。就像你要记住什么往往忘记了什么,你要获得的什么恰恰意味着失去了什么一样。

我曾经也一度陷入一种对文字痴迷的意识里,这让我感到迷茫,以至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差点不再动笔。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孤单,甚至在艳阳高照的上午,坐在阳光融融的窗台前,突然会有冷的感觉,很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很茕茕子立的样子。

有些时候,人的孤独并不一定是事情上的失意或者是生活上的不圆满,甚至是恰恰相反,当一切来得太容易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索然无味。

无疑的,我从小倾慕文学,渴慕能做一个编辑,而这一切到今天也没有实现,却发现自己活得很疲惫很茫然,我给朋友写过很多文章让别人快乐起来,但我有些时候却无能力带自己走出心境上的下雨天,这一点让我很真切的感到文字的沧白无力和凡俗。我从来没有因为对文学的喜好和厌倦而否定文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海阔天空,我看见了许多人对文学孜孜不倦默默无闻的耕耘着,看到了许多人对文学心生敬意继而对写手十分羡慕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对文学的那份痴心,永远只有自己最懂。

我想,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你看重什么,你疏忽什么,甚至鄙视什么,这应该是你最清楚不过了。

父亲最原始的愿望是希望我做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对我说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牢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换来的一点资本,就这样被我舍弃了。换来的代价是我赢得了我自己,我想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面去,无疑人生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自由。

一个人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可走的时候,往往会激发你在某个方面的的进取斗志,但一切并不一定能证明内心的安适和对命运有充足的把握,要知道真正地成为一个文客是多么的难,这不能把选择当作养家糊口等同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为人生付出的太多也真的不值得了,那活着的意义也太渺小了。

我只满足于身心自由,心境宽广的生活方式,我看重网络中层出不穷出现的好文章,知道艺无止境,我惶恐于现实,甚至有危机四伏地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走进考场,却明显不敌如云高手的孩子面对父母深深的期望一样。但我清楚一点,我会追求下去,只要有价值的我便义无反顾走下去,何况,一条曲折的路上会比一马平川的路上有更多的风景。

这个年代,一个人要是放弃了责任心会活得很轻松很惬意的。如果我易满足,我想我会活得很好,但我却做不到,生活中有一种现象,纵使你拥有了你想拥有的东西,有些时候你也不排斥对自己的不欣赏,我知道我每写一篇作文,都要告诉自己要用自己的真情和倾注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但发现总是满足不了自己,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写出让自己怦然心动、击节赞叹的文字了,这让我痛苦孤独甚至鄙视自己的无能。

有些时候人活着的意义会非常的渺小,学生会为了几门功课而活,演员为塑造自己的角色而活,进入恋爱的人会为了爱情而活,编辑为了自己经营的刊物而活…

我不想奢求未来,我只知道只为当下而活。正因为我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我多怕自己的不完美,我不想粉释我的痛苦,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淡,我只想在我的文字里行间记下一真实却平淡的经历,喜欢告诉朋友一些不深刻但却是自己悟出来的道理,纵使一生只钟爱一个人,也不排斥去写两人世界上浪漫文字。我知道我身上有很多作茧自缚的因素,一切都缘于我心里看重做人的那份真实和责任。

在一些平淡的日子里,我的心情像一只不识归途的白色小鸟飞在沙漠的上空,那份忧郁的氛围往往让我找到一种平实的感觉。

周末的晚上,也常常一个人去看场电影,选择在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着,在影片放映着的那一小段时光,任剧场里的恬噪不绝于耳,我却习惯了双眼盯着苍白的银幕,心里想起一些算不上伤感的往事,还有相距或远或近的朋友。那时,我早已忘记了自己是来看电影的,仿佛已变成了一颗微尘,多么微不足道却又分明存在着,那一刻,自己感到多么从容地接受生命变得平淡的事实。

每个月我还是会从邮递员那里接过两份杂志《花溪》和《南风》,也不是最满意于这两本杂志,仅仅是提醒着我自己还有许多人与你一样默默地写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会写得如此的美伦美奂。

黄昏的时候喜欢挑一张不错的CD唱片独自品味,感受一种生命的遥远和亲切,在那些欢快的节奏里,我想起了自己从前高兴的时候,喜欢学着电影里的模式跑出去让大雨浇上一场释放激情,结果发现除了换来一场重感冒外,原来一点也不诗意。

而听到一些忧伤的音乐,却让我想起以前失意的事情,便喜欢去乡间小路上散步,却最终被农家穿出来的大黄狗吓得落慌而逃,这才知道生活与书本上写的多大的差距,这种思考让我一步一步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

是的,我习惯于这样远离浮华去接近生活的真实本色,这样我才活在了自己真实的世界里,而且一切事情都尽心尽力的去做,这样我也就不在乎得失和别人的看法了。

这些日子里,作家汪曾祺的一本40万字的自选集放在枕边看了好几遍,读着他的小说,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的,他只是诉说着他自己活着的平淡和生活的凡俗,但我们分明看出了他的深邃和智慧。我们看不出他借小说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我们什么都觉悟到了。

因为作家不只要拥有出众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且,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活得平淡和凡俗,他真是一个淡泊而有境界的人。

我想我书架上的书可以暂且搁起来不读,但生活的这本书却一定要好好的读了--以一颗平和的心去咀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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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TOsomeone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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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大批要好的兄弟姐妹们要结婚了

祝福之余 也回想起当年的疯狂

她喜欢他 他喜欢她

如今要嫁的不是他,要娶的不是她

不知道婚礼上戴上戒指的一瞬还会不会想起他,记起她

而参加婚礼的他和她会不会难过

或许会

或许不会

在我看来

多么可惜

她未必是不喜欢他的

只是没有发觉自己喜欢罢了

他未必是不在意她的

只是没有发觉自己在意罢了

他曾说过

累了

追不动了

也等不动了

于是选择了别人

之前和她是道别过的

替他难过

也替她难过

人总是经历过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才会珍惜那个在对的时间遇到的对的人吧

遇到,珍惜

说你们呢

54,206,401,215,

还有把蕾姐的梅子酒喝光的几坨

想起来一篇文章

一个朋友说,追了她很久的那个男孩今天结婚了。

我说,你想怎样啊,喜欢了你五年你都无动于衷。

她说她去参加了婚礼,新娘很漂亮。

新郎也很帅。

好像第一次觉得他原来也是蛮有魅力的。

怎么当初没发觉呢。

她说原本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爱上过他。

但是在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的那一刻,她的心疼了一下。

她说,最难过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

而是那个爱了你很多年的人转身离去。

当你看见那个说爱你一辈子说等你一辈子的人,

给另一个女孩的无名指带上戒指的时候,

你能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

今天的主角不是你。

不管她是不是灰姑娘,今天的公主都不是你。

他是个飞行员,在全封闭训练的时候为了能给她打电话。

他要走很远的路去附近的公用电话亭。

冬天飘着雪很冷。

她还不耐烦的说干嘛没事总给我打电话。

她不知道他在这边已经冻得不行了,

他只是想听听她的声音。

现在她想起这些来脸上还是会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然后定过神来看看着眼前的这对新人。

新郎依旧是他,但是他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

早已不是为她所说。

有多少人能够承诺爱一个人一辈子又付诸行动了呢。

当努力了好多年依然没有结果的时候。

谁还会一直等你呢。

终于明白,

我们都能勇敢的面对你爱的人不爱你,

但是谁都无力面对当一个爱你很久的人转身离去。

那种骄傲那种幸福荡然无存。

请珍惜你身边默默爱你的人。

或许,有一天当他真的离开了。

你会发现,离不开彼此的,

是你,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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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死如窗毋须忧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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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呆得久了,对生死这原本遥远的问题,仿佛一下来得那么迫近。尤其是住在外科,耳闻的是痛苦呻吟,伤心哀嚎;时时刻刻目睹的是鲜血淋漓,皮开肉绽,断臂少腿,病人走马灯似的一轮又一轮。挂着红色十字的医院成了人生的天堂与地狱的终极站。拥有鲜活生命时未曾明白和珍惜,及至躺在病床上,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只道是:生亦何欢,死亦何惧,生生死死之间恍若洞开、闭合的门窗。

开窗听雨,清风扑面。新鲜的泥土气息糅合着花草的芳香,令人心驰神往,人生宛若舒展的卷轴,风光旖旎,美不胜收。

闭窗思量,静中驰骋,思绪千载,与灯畅谈,和墙私语,动静之间,人生恰似浓缩的咖啡,苦乐相随,悠悠荡荡,荣辱得失,了然于心。

是呀,生死两茫茫,毋须忧与伤。尽管生命因了年纪的增长变得异常沉重,人到中年,犹如舟中听雨,纠结如乱麻。精神率先垂死,心灵的安宁和富足都依赖于物质的多寡与优劣。实在可悲,可叹!

其实,生死如窗,开合自若,全宜我心飞翔。只要我们时常持有一颗从容的心,怀有一种感动的情愫,在奔跑的人生路上,我们总会理清乱麻,总会让烦燥茫然的心灵得到透彻的清凉与慰藉。这种清凉与横流的物欲丝毫无关,只与我们曾经鲜活、明亮,如今混沌却又不甘沉沦而挣扎的灵魂息息相连。如果我们能做到这点,卑微的灵魂就会无愧于生。

在开闭窗户的时空里,我们若能常思己过,就能知晓自己是在何时何地失去了青年时代的理想追求;就能看清自己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思想的驱动下,开始名利的追逐,以至于使物质累积的心灵负重得没有了生机,社会再大的震荡也激起不了心中的涟漪。这已不是社会的无力,而是我们作为人的悲哀。如果我们真能想明白这点,疲惫的灵魂也就会无畏于死了。

禅师寒山有诗曰:“万物俱泯灭,方见本来人。”无数王侯将相、名人雅士、达官贵人,到头来都宫阙万间,终成尘土。人既是这般脆弱,那么生前追逐的财富、名利,又何尝不是浮云片片呢?所以开窗听风,闭窗听雨,风雨人生,坦然、淡然面对,才是本来人的本来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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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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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里那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在心中不由得佩服这位有着野心、梦想,为求一子成为王的母亲——紫岚。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为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浪费大量的青春,葬送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了宝贵的生命,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冲淡了它对狼王宝座的渴望,最后它走了,只留下了无限的遗憾和永久的梦。紫岚它的丈夫黑桑因被野猪的獠牙戳穿脑壳而失去狼王宝座,因此紫岚便把希望寄托在它的儿子身上,它做看重一只名叫黑仔的狼崽,果然黑仔没让紫岚失望,才半岁就已经有半只成年公狼一般大小,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黑仔因贪玩再捉金背小松鼠时,被天空上的金雕抓走,而丧失性命。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第二第三只狼崽身上,可命运之神总与它擦肩而过,相反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狼崽身上,但愿它那美好的梦能实现!

我们要向这匹母狼学习,学习它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和追求梦想那永不放弃的勇气。就像莱特兄弟的飞翔梦,最后不是创造出了飞机,像拿破仑凭借内在希望之星的引导,不是成为了真正的法国皇帝。我们也一样有梦想就要追求,可能追梦的路是坎坷的,但是,只要有一个可能,我们就要全力以赴的去实现它。而作家沈石溪为了要把这个想法扩大,就把这种想法套在了凶猛的狼身上。这匹母狼愿意为自己的梦想放弃一切,难道我们就不能吗?

再回头看看,这匹母狼的爱是不是很伟大!它希望自己的儿女在狼的世界中能成为一代之王,所以它把慈祥的一面深深的藏在了心底,把残冷的一面展现了出来去教育自己的儿女。我们的母亲也一样,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在这个社会中有用。就拿我们自己的母亲来说吧:我们的父母,在你嬉戏时,是不是来劝你来学习呢?可你有没有接受父母的劝告呢?是的,我们往往不懂父母的用心良苦——从不接受父母的劝告。我们应该懂得父母的一片用心,考出最好的成绩,让父母感到欣慰,感到自己的心血没有白白浪费。

狼王梦,这场梦,令人赞叹不已,这个梦,我曾无数次看到这匹母狼,曾为儿女的意外,留下属于母亲的悲泪,属于母亲的遗憾,可它没有为一匹死去的小狼而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继续坚持,这本书就是要让我们懂得有梦想就要追求,不管追梦的路有多坎坷,也要去实现它!但是,请相信母爱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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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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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我最喜欢的书就是他写的《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一生,它的丈夫便是狼王,可为了生存,只得狮口夺食,最后葬身雪中,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毅然决定独自抚养儿女,可哪有么容易呢?它一生的心血都放在培养狼王的梦想上,然而,儿子们全都为了它的梦而死,仅剩的女儿也抛弃了它。

初读时,我恨它,它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在它们很小的时候,便让小狼崽们为了母乳争抢厮打,它在狼崽吃奶时用狼爪用力推开,偏心的让大儿子吃,我仿佛可以看到小狼踉跄跌倒,疑惑地望着妈妈,似乎在说:“为什么?”我不由愤愤道:“天下哪有这样的母亲!”

可渐渐的,我理解它,它满可以抛弃几个“拖油瓶”,另觅新欢。以她的身段和外貌,本可以过着像以前狼王夫人那么恣意的生活。可是,它却选择了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独自抚养嗷嗷待哺的孩子。

我想它在推开狼崽时,心里疼的吧,可是它不得不这么做。在狼群中那种性情温顺的狼,只能做下等狼。捕猎时,吃的是其他公狼咬剩下的,甚至会受到其它公狼的欺侮。

在它几个儿子死后,女儿也抛弃了它,甚至抢了它的窝,可他却为了保护狼孙葬身鹰腹。

掩卷沉思。面上平静,心中却波涛汹涌。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世界总是能反映出人类社会。也许,你想象不到动物中也存在勾心斗角,也存在阿谀奉承,也存在人类社会中所讴歌的伟大的母爱。

狼在人们心中总是反面角色,可我却从这本书得来了不同的认识。

这只母狼为了几个孩子能长得像其他狼崽那样高大,为了它们能成为狼群中的王者,日夜奔波。以至于原本柔顺光亮的狼毛变得像枯草一般,以至于原本玲珑的身段走了样,甚至瘸了一条腿,原本姣好的面容变得可怖,因为它的一只眼瞎了,他对孩子严格要求,狠心的外皮下是怎样一颗炽热的心,是怎样一种母爱?

命运的捉弄不能使它屈服,面对丈夫、儿子接二连三的出意外,它不低头。在书中的它也许是失败的,因为它到死也没有培养出一匹狼王。

可它在我的心中却是成功的,每每想起它,总是感叹它的命运多舛,感叹它的坚韧顽强。

我的心中一直有这样一匹狼在向着希望奔驰,即使路上荆棘丛生,即使伤得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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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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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闲着没事,于是在书柜里翻出了一本我早就想看得书,叫《王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在其伴侣死后,艰苦奋斗,一直想让她的子孙成为狼王,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完成心愿,直到为了子孙付出生命。这只母狼的命运坎坷,遭到了天敌的攻击,子女的背叛,最后还为子女付出了生命。这只母狼虽然经历这些事,却从未放弃自己的梦。这种坚持的品质是很好的,我们要向这只母狼学习。

古今中外,发生过许多这样的故事,如果不是梦想,母狼早就因丧子之痛而丧生了。司马迁是西汉著名的史学家,《史记》就出自他手。可大家知道这名著背后的故事吗?为了创作史记,他忍受宫刑,为了梦想他活了下去。最终完成了这本史无前例的史学巨著——《史记》。作者沈石溪从动物的角度来说明发生在人们身上的道理,为了梦想而去拼搏,努力甚至牺牲。我们将来的时间将要去做这些事情,加油,我的梦想将要实现!

在我们生活中也发生过许多这样的事:我有一个梦想要成为历史学家,为了这一个梦想我可是付出了许多努力呢。我从小就喜欢看历史书,虽然我的记性不怎么样,当经过我的日夜研读,我已经掌握了很多历史知识,看过了许多历史古迹,现在虽然不再有人为了梦想而牺牲,但我们仍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

古今中外,还有不少关于这样的事例。他们要么是伟人,要么是高尚的人。我们要努力完成自己的每一个梦想,不要放弃,坚持就能结束这些风雨。

梦想,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东西,《狼王梦》作者沈石溪也是这样的人,他立志要成为动物学家,才有今天的成果。所以《狼王梦》,大家一定要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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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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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这部动画片风靡全国。我对这部动画片的人物提出一些意见。

喜羊羊,聪明帅气,跑得又快,是村长的好帮手。可是,他又有缺点,性子过急,十分顽皮。总之,我对他的评价是不错的。美羊羊,温柔漂亮,活泼可爱。虽然她很优秀,但她常常为了减肥而节食,很容易造成营养不良。按理来说会天天打针才对。还有,小孩子是不能用化妆品的,很容易造成皮肤过敏。懒羊羊,大智若愚,天天睡大觉,十分贪吃,还胆小,一点优点都没有,一有危险就钻到别人的身后,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大懒虫。沸羊羊,力气大,号称羊村第一勇士,居然害怕一只小小的蟑螂,他还十分好色,遇见美羊羊,干什么事都行,是典型的早恋。暖羊羊,心地善良,性情温顺,可是她很容易被骗。慢羊羊,知识渊博,能发明许多东西,可他是一个慢性子,还小心眼。灰太狼,幽默可爱,意志坚定,新好男人,他而又有缺点,卑鄙无耻,说话不算数,又是一大坏蛋。红太狼,长得难看,还天天做着吃羊肉的美梦,不仅如此,她自己不去抓,还拿着平底锅逼着灰太狼去抓羊。

喜羊羊与灰太狼这部动画片告诉我们,人无完人,物无完物,希望这部动画片越演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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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石莲雨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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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的梅雨锋面徘徊,高雄总算摆脱了长期的干旱印象,终于下起了大雨来。雨势虽然疾缓不一,但是由于两、三天连绵不断,却也因而使得部分的低洼地区,出现了积水现象。

当然,这次的梅锋大雨,最高兴的应该就是那些公园的树木了。雨水洗涤了树上的灰尘,润泽了周遭的大地,让这些原本有点枯黄色泽的树叶,似乎在一夕之间都换上了鲜嫩绿装,展露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

隔日雨霁,虽然浓密的乌云暂时不见,但是天空仍然尚未放晴。趁着雨歇的空档,赶紧登上楼顶,查看排水的情况。目光扫过菜圃区域,却意外地发现,在一堆准备掩埋于土中的果皮下方,竟然露出了不少已被剪下、丢弃的石莲,褐色、金黄、淡绿色泽杂陈。一看就知道,这又是我家夫人的杰作,因为她平常会将一些生长状况较为不佳的叶片,予以修剪或拔除。

粗略检视这些被抛弃的石莲,发现其中有很多都是叶片肥胖、生机蓬勃的,显然并不适合将之丢弃。于是我不顾沾衣欲湿的绵绵雨丝,立即蹲下身子,将其妥善加以分类整理。取其株体健硕可供再行植栽者,重新加以辟地栽植培育,期望它们能在这一波梅雨的滋润下,很快地生根发芽,再度展露其原有的生机与规模。

事实上,石莲的生命力很强,其发展成株的方式,除了上述整株扦插植入土中,以待其发展出成另一株独立完整的石莲之外,石莲本身也会从叶片脱落处,长出新的石莲新株。因此,整株的石莲,就会变得“花”团锦簇,生机蓬勃。

当石莲新绿、株体丰满之际,宜及时将部分下端叶片,摘下食用或培育新苗,此举看似平凡,却也充满智慧。因为石莲必得等到叶片枯萎脱落之后,方能在其原来的叶柄处,长出新芽、繁衍新株。如不适时将叶片摘除,则其原有的生机,必然会受到严重阻碍与斲伤。

由于石莲属于落地生根植物,因此肥厚的叶片,也能从脱离母株的叶柄端,借着叶片本身的养分和水分,另行长出新根嫩芽,独力发展成为一株新的石莲。当然,如果有外在水分的协助,则其发展会快一些。只是不论独自或有外力协助,其成长的速度,显然都不若前面两种繁殖的方式,来得快速有效。

以叶片培育新株的方法,并非将叶柄部分埋入土中,反而是将叶片埋在土里,而仅露出叶柄缺口的一小部分,因为这缺口的部分,是未来长出新根和嫩芽的地方。因此,这种栽培的模式,显然与一般的扦插繁殖概念,有着很大的差异性。

当新株长成之后,原本支持着幼苗发展的肥厚叶片,便会主动功成身退逐渐腐烂,它不仅不成为新株的累赘,反而化作石莲成长的养分。“落花并非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大自然可真是母爱处处,绝非仅是人类或动物才有。

这些被抛弃在楼顶菜圃区的石莲,系在梅雨锋面来临的前几天被剪下的。剪下它们的理由非常单纯,乃是源于其外表干瘪、了无生机,为了增加其他株体的发展空间,因此决定将它们予以剪除。站在植栽有效培育的观点而言,这样的想法,其实一点都没有错。

只是我们似乎忘了一件重要的事,它们是植物,没有像人一样,有着一双能够自由活动的双足与双手,让它们可以躲避阳光、可以自找水源,可以有能力自行选择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基本上,它们是被人类所栽种,生来就被定型在那里,它们唯一的生存之道,就是适应目前所处的环境,而不论这个环境,究竟是有多么的恶劣!

很庆幸地,这场及时的梅雨救了它们。在经过一天一夜大雨的洗礼之后,原本干瘪的身躯,竟然因为吸收了充足的雨水,而在一夕之间变得丰满、剔透,前后可说是判若两样。看到这种景象,我终于明白,原来当初它们所出现的那种困厄干瘪的生机,竟然是由于我们对它们缺乏补充足够水分的疏失所造成。幸好上苍有眼,无私的雨水润泽了它们,也才有这份因缘,让我们亲身体会与思考,那种大自然“生命乐章”的真谛。

面对自然生态,其实我们所知有限。所知有限无妨,但要学会谦卑。以敏锐的眼光、细腻的思维,在自认无知的胸怀中,体察周遭的世界,藉以了悟宇宙变易之道,善体自然恒常法则。终究,钟鼎有时尽,山林无绝期。建构愿景未来,切忌急功近利;思维绚丽人生,且容细火慢炖!

探索生命,石莲展新机;启示人生,梅雨雨霁后。石莲无限,大地有缘,取景石莲生生不息的智慧,人生将可绵绵发展无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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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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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对此,我无法理解母爱有多么的伟大,无私,可是自从看了沈石溪写作的《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书的主人公主要讲了紫岚生了四个狼宝宝,它为了完成丈夫黑桑要做狼王的遗愿,而为此让自己的孩子去继承这样的梦想,可是天不随愿,公狼宝宝一个个的死去,最后它只能守护着自己的女儿所生的宝宝而勇敢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想想,一只狼能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更何况室人类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是也像紫岚一样一直守护着我嘛?她为了我能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失去了很多很多,不管走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熬了多少个夜晚,她总会一直陪伴我左右。

记得有一次,我的腿被玻璃划破了,鲜血一直往外流。于是妈妈一看,赶紧拿了一块布把我的伤口包住,背起我就送到医院。我知道,妈妈一直有腰疼的毛病,可是为了我却强忍着疼痛,到了医院妈妈还一直鼓励我,说;没事,缝针的时候只要你不看就一点也不疼,可是当妈妈看到医生清理伤口的时候,肉划的往外翻时,我悄悄地注意到妈妈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从中我能体会到妈妈对我的爱,就像紫岚一样它用一生的生命守护着狼外孙,为此所以说母爱室伟大的,无私的,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母爱,爱护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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