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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合集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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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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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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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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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女王》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了帕雅丁狼群,齐心协力,大战狼群;看见了它们跟死神“接吻”;看到了它们一起外出捕食,遇到了种种困难;看见了与它们仇敌——断牙血瘤虎决一死战,可是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

一次虎口抢食,狼王盔盔丧身虎口,紫葡萄被迫当上了狼王,几个月后,由于紫葡萄出师不利,失去了一只大公狼,紫葡萄和它的狼群几次捕食,差一点全军覆没,更有一次,与要死狼王盔盔的老虎相遇,双方打了起来,最后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紫葡萄谱写了一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

紫葡萄是一只勇敢的母狼。又一次,帕雅丁狼群已经连着几天没吃东西了,各各瘦的皮包骨头。忽然,狼群看见山崖下有有一只梅花鹿,狼群正在议论谁跳崖捕捉梅花鹿时,狼群中跃出一匹狼,它毫不犹豫地扑向崖下的幼鹿,众狼定睛一看,原来是紫葡萄,一会儿的工夫,幼鹿已被杀死,狼群饱餐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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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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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多年以前,我,也就是宋代大诗人苏轼的学生黄庭坚在清明节那天,我的老师苏轼先生约我去郊外踏青。

来到郊外,我发现了生机勃勃的世界。淅淅沥沥的春雨下着,轰轰烈烈的雷声响着,我撑着油伞在泥泞的小径上走着,一路上芳草萋萋,桃花李花在春雨的召唤下争奇斗艳地盛开了。可这花的中间,又似乎是荒无人烟的野田,似乎这有是死者的灵魂。看着那片黄土丘,我似乎看到了死去的人们长眠的样子,又让我们活着的人们心里不由而生一种难过之情。

天地间冬眠的动物醒了,春雨在这儿下着,草木高兴地吮吸着春雨带来的甘霖,人生各不相同。

古代一个齐人天天到墓地偷吃别人祭奠亲人的饭菜,吃饱了回到家,还对妻子炫耀说有个当大官的朋友请他吃饭,给他吃了什么什么好吃的,主人如何如何款待他,这种人毫无人格尊严。

而春秋战国时期的介子推就大不相同——他帮助晋文公建国后,不要高官厚禄,宁可隐居山中。晋文公请他出山做官,下令烧三面的山,留一面不烧,可介子推仍然不动摇,宁可抱柳树烧死,也不愿做官。

“哎,无论是聪明还是愚笨,无论是死的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死后不都被埋在这小小的黄土丘中?”我连声感叹道,“是呀!”先生说,“我希望你也能做一个像介子推一样的人,虽然被埋在黄土丘下,但你也得死的有价值。”先生继续说。“遵命!”我回答。

回到家中,我文思泉涌,希望通过这首诗表达出我想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想法,奋笔疾书(和王勃一样):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垅自生愁。

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

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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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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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沉迷于形形色色的网络游戏,往返于空虚迷茫的空洞之中。但是,是苍鹰就应搏击长空,笑傲苍穹;是海洋就应抨斥礁石,启明晨曦。青春的旋律,高低迭起,抑扬顿挫,有时候你会被刺得遍体鳞伤。无知,暴躁,迷茫会如巫婆一样和你死缠烂打,但是你一定要目标明确。不管是学习上的积极进取,还是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抑或是步入社会的实践之初,都要高瞻远瞩,学会纵观全局,摆正心态,调整战略政策,达到你的期望值。绝不要认为你会在坦途上收获你所要的"庄稼",因为各种挑战,困难和挫折会扑面而来,千万不要藏着捏着,你要学会勇敢面对。

鲁迅先生说:"伟大的成绩和辛酸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有一份劳动就有一份收获;日积月累,从小到多,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年轻的我们应该有百折不饶的坚韧性格,只要坚持不懈,幼小的竹笋终能顶翻压在头顶的石头。我们要有勇气同梦想握手,梦想是生命的灵魂,是心灵的灯塔,是成功的向导。一位哲人说过,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一直活在走向梦想的道路上,哪怕脚下的台阶是金子做成的,也不应该有半点停留。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告诫我们,"人并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奋斗就是希望,命运全在搏击。我们要使自己更快地成长起来,而不是永远地依靠父母的血汗与社会的给予来生存,成熟地挺直腰杆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凡事都要尽心尽力,并坚信现在的付出就是将来的收获。

要理想不要幻想,要激情不要矫情。励志与成长不会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它取决于你将以怎样的姿态来使你变得强大,变得与众不同,更加富有内涵。你投入一种热情,一种跳跃,一种澎湃,一种呐喊,一种拼搏,一种毅力,一种坚韧的态度在其中,你将慢慢沉浸在这种励志与成长的吸引之中,因为那里面有意志,有信念,有希望。励志是靠一种精神造就的,人就活这么一次,理应活得飞扬跋扈。

青春,志气腾飞的时节,怀揣梦想与激情,努力拼搏地黄金时段,我们就应该奋斗。我们应该学习保尔的"钢铁精神",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能够驾驭你的生命,能够成就你的辉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你可以用奋斗来储蓄知识,储蓄友情;你可以用奋斗创写不可能的故事。但是实践出真知,励志与成长更要靠实践。青春,励志往其中注入鲜活的血液,使其变得轻舞飞扬。当你有一天站在某个高度,回首往事时,这些励志与成长的不能淡忘的故事都沉淤为一份凝重,美丽,隽永的珍宝,永不消逝,永远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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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秋的礼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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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告诉我们秋天到了的不是日历牌,而是红枫和银杏树的叶子,是那满山的绿叶、黄叶与红叶组成的七彩斑斓的彩色画卷。

我居住的小区附近,是泉山森林公园,其山上有一大片银杏树,在银杏树长势茂密的沟沟坎坎里,夹杂着几十棵红红的枫树,两种树的叶子都是扁扁的,银杏叶像一把把展开的小扇子,红枫叶倒像是一只只美丽的红蝴蝶,两种树叶的纹理都很清晰,就如同人的血管一样,特别是对着太阳一看纹理粗细搭配,错落有致,煞是好看且特有风景。

我上中学时,在老家也有银杏树,我经常拣几片黄黄的叶子,把它夹在课本里当书签,自己觉得身价瞬间就能提高好几个档次,因为情调、儒雅、博学、诗情画意等词汇,总是与一些花草树叶缠绵在一起,在那几年里,我发现一些女同学,其中包括一些漂亮而又矜持的女同学都会高看了我一眼,一到秋天,她们就跟我要黄黄的银杏叶夹在课本里,我也愿意到银杏树下捡几片好看的叶子送给她们。

在今年秋天的一个秋风乍起、雨丝连绵的下午,我踏进了森林公园里那片银杏与红枫混杂的树林,真没想到,我会在那个瞬间被这片美丽的景色惊呆了,那一刻,我确信自己走进入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如梦幻般的仙境,充满着诗情画意,走进了一个火红与金黄两色密不可分又交织缠绵的童话世界。

仔细看去,这成片的红枫与银杏树如同是一个个披着火红与金黄薄纱的美丽仙女,半空中随风飘落的片片树叶就像仙女们放飞的红、黄蝴蝶,地上堆积着厚厚的火红、金黄的落叶,就像一幅温暧的两色毡毯,我顿时想起刘禹锡在《秋词》中那脍炙人口的诗句:“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秋天到了,秋风、秋雨、秋叶以及昨夜的露水与凉风,让我感受到了秋天真的走近了我们。

站在山顶放眼望去,瑟瑟秋风蹂躏了野草,滴滴秋雨凋谢了百花,片片落叶放飞了浓墨重彩的秋色,那一片杏黄,一片枫红,异常夸张地渲染和放大了整座森林公园后面那座大山,漫山遍野都是秋的萧瑟与神秘。

真地想不到,在山顶的一棵红枫树下,竟有人在吟诗。那吟诗声高低错落有致,跌宕起伏,虽然我没有看清其貌,但我听出那是位男性,因为他那富有男人魅力的磁性嗓音,让我感受到了他一定是一位既张扬又稳重、既幸福又沧桑,而且应该还是个极有故事的男人。

狂热的汪国真时代早已过去多年,虽然现在也有一些小资男人与女人偶尔会写上几笔抒发一下情怀,但不管男人和女人,现在写诗吟诗的人确实不多了。

我站在一棵离他既近又僻静的老银杏树下,及其认真的听着,那诗句随着秋风忽远忽近地刮进了我的耳畔。

诗曰:

落叶是秋天最美得语言

将一抹诗意传递在季节的眉间

用淡淡的笔墨芬芳着流年

在一纸清欢里独自聆听寂寞的呢喃

掬一袭如水的温婉

抚慰一地落叶的幽怨

我带一朵火红的期盼

送到你在远方站立的窗前

诗写的很美,经他的口中流出的每个字符,都有着非常迷人的韵味和感染力。

听着那朗朗上口与高低错落的朗诵,看着这叠嶂的山峦与秋色,我突然感到,这满山交织栽种的红枫与银杏树和它们的叶子真是太美了,美得使人炫目,美得使人陶醉,美得令人流连忘返。它们由春天的抽芽、发叶,到夏天的墨绿,再到秋天的发红发黄,飘飘洒洒的落地,循环往复,乐此不疲。我想树叶原本是不想离开树干的,但一夜秋风起,万树落叶飘,大概是风太有磁性和吸引力了,风来了,叶就想挣脱树的羁绊,顽皮地随风一起嘻戏起舞,风走了,可叶离开母体之后,再也无法回到那为自己提供营养的怀抱,无奈只有被风抛弃之后暗自神伤、悠悠落地、静静安眠,最后潮湿腐烂,回馈与滋润了大树母亲。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把那秋天落叶与树的关系刻划到了极致。

我爱秋天,因为秋天不冷不热,令人舒适惬意,神清气爽。秋风、秋雨、秋叶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三角组合。秋风吹起秋叶时秋叶在飘,秋叶伴随秋雨时秋雨在飞,没有风,叶不会飘,没有风,雨不会飞,没有雨,大地不会湿润,没有雨,万物不可重生。没有那秋风秋雨中飞舞的黄叶红叶,风会显得无聊,雨会觉得寂寞,只有把秋风秋雨秋叶完美的收进一个镜头,才是真正精彩纷呈的秋的世界。像我今天这样,能在瑟瑟秋风中冒着丝丝秋雨,在银杏红枫树林里伴随着飘舞的落叶行走,那惬意、那愉悦、那情调,岂能是神仙可与我相比。

有人认为秋天是伤感的季节,是无奈的季节,是万念惧恢的季节,是沮丧落魄的季节。因为秋天收获后就很难再看到绿的树、绿的草、绿色的世界,出现在你眼里的满是百草的凋零、万木的萧条,还有那脑人的漫长冬季。

但我喜欢秋天,我天生就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秋的情结,在秋那黄黄的天际下,阳光也变得温柔,月光也变的暧昧,花也从夏眠里醒来,虽然离冬天不远了,但她们还是在尽情地向这个世界展现她们最后的妩媚与娇羞。

我喜欢秋天的风,秋风刚来时悄无声息,就跟夏天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就不辞而别一样,吹到脸上身上柔柔的、爽爽的,有时它也会雄浑恣肆地耍些脾气,也会肆无忌惮地抓起地上的秋叶抛到空中,使它再飘飘撒撒地落到地上。但这一切来得自然、来得从容。我们忘不了是它吹散了日头的骄横拔扈,也吹走了炎热,吹走了酷暑,吹走了人们压仰了一个夏季的浮躁与烦闷。

我喜欢秋天的雨,秋雨来时是那样小心、那样缠绵、那样富有诗意,那雨丝软软的、凉凉的、特有人情味,因为在夏季闷热难耐的时候,是秋雨为我们带来了凉爽、舒适和惬意。

我喜欢秋天树上的红叶黄叶,喜欢看那轻轻的、悠悠的、不带一丝声响而又漫天飞舞的落叶。秋叶就是这样低调,它从抽芽、放绿、发黄、飞舞、落地,周而复始地踏着那无怨无悔、永不疲倦的节拍。

在秋的季节里,让我们走到秋的野外,看着秋的色彩,拥抱秋的斑斓,伴着南飞的大雁,嗅着金桂花的芳香,感受那煞是好看的红枫树与银杏树的红叶、黄叶、绿叶组成的五彩缤纷的唯美图画,感受这丝丝凉意和秋的浓重气息,感受大自然恩赐人类的这一特有的景致、风韵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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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落叶飘舞,情系清秋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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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落叶飘零的秋,几分萧瑟寒凉涌在心头,片片飞舞的秋叶,好似在诉说着一种离愁。曾经的美丽,青葱的年华,就这样被飞逝的时光无情的掠走。秋天是个诗情画意的季节,也许不该这样悲楚,但满目的残红告诉我们,时光如水,岁月如流,更多的美丽风景,都将是瞬息即逝的烟花,我们无力去保留,谁也无法守住一成不变的温柔,无情的岁月不停地改变着我们,曾经奢望的天长地久,被无情的掩埋在落叶堆积的路口,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很多愁。

回望走过的路,那些一起长大的伙伴,已有了各自的追求,有的驻留在原地,有的选择了漂流,年少时代那份纯真的稚嫩,也不再与我们牵手,只有偶尔的相遇,谈起我们回望的时代,又想起那些年幼稚的欢笑,我们却突然有了无声的泪流,原来岁月苍老了我们的容颜,却没有改变心底的那份纯真,端起酒杯,千言万语溶入于酒,很喜欢就这样一醉方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怀旧。

生活的琐碎改变了我们很多,为生活操劳,为生存奔波,可不论如何改变,心中总会为当初的那份情感而挚热,也会为现在的情感淡薄而失落,一路走来,总是有更多的拾起,但真正能够放下的并不多,因为无法做到超越自己,做到不食人间烟火,那些印刻在灵魂深处的情感,总是无意间就被翻起,每一次翻阅,都是一种孤独,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脆弱。

人生就是一个奔跑的过程,不管如何努力,还是不停的被超越,在与时间的对峙中,我们都是失败者,最终都会被遗弃在无人问津的角落,就像一片落叶,飘零的那一刻,就走出了不属于自己的季节,岁月如歌,唱过了人生悲喜的交响乐,那一段旧韵就与自己无关了,偶尔的翻唱起一首老歌,突然泪流满面了,原来那段走过的岁月,蕴含着太多的不舍,突然发现自己,一直在乎的那么多!

年复一年,看落叶飘过,相同的景色,却有着不一样的感受,走过风雨旅程,总是感触太多,很多美好的风景,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就匆匆而过了,回首,只有模糊的背影。尘世的薄凉,莫过于太多的悲欢离合,经历了缘起缘灭,更懂得挽留不住的是人情,看多了花开花谢,明白了抓不住的是岁月。突然发现自己就是那一片落叶,却找不到恨秋的理由!

踏上人生路,就注定了要承受很多,有时候会被迷雾阻隔,看不清未来的方向,也会被现实冲击的七零八落而心存疑惑,但生存的规则,不会给予我们找到懦弱的借口,不断的承受中抹平了狂躁的锋芒,却坚毅了我们的性格,当跨越了荆棘坎坷,脚下踩着的是自信,肩头背起的是懂得,打破承受的底线,往往看到的是更清晰的脉络,突然发现,承受原来也是一种丰实的收获!

有些人需要放在心里,用灵魂去交流,空虚的时候我们都需要一个心灵上的知己,有些路却要有个人陪着一起走,相互的搀扶,才是真正的风雨同舟。生活的枯燥,会淡去了彼此间火热的情调,有时候也会感觉到孤独,一种莫名的寂寥,原来岁月带给我们的,不只是成熟后的缄默,还有一份情感的失落,突然发现,我们一直都渴望一种温柔!

总是心存感激,感激每一道路过身边的风景,是你,让我渲染了生命的色彩;感激每一个走近身边的人,是你,给了我一个微笑的理由;红尘路,每个人都在奔跑,虽不能成为彼此的守候,那一份感动也会在记忆中,偶尔的涟漪起一波激流,生命中总会有那一抹暖香,芬芳在流年的过往中,突然发现,自己不是一无所有,还有惊艳的回眸!

荒凉的秋,给我们带来了些许感伤,却给予我们更多的启迪,使我们更懂得了什么叫珍惜,什么是拥有,时光一错而过,不要说谁留下的遗憾太多,很多都是自己没有好好把握,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旅途中多一份珍重,就多一分收获,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多付出一份微笑,自己就拥有一份快乐,落叶飘舞,情系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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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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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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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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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如此稍纵即逝,世事又岂能尽如人意。似乎一切我都懂得,似乎一切于我来说又是如此费解。终归还是涉世未深吧。

珍惜,我不晓得我到底是明白还是不明白。洒脱,我不清楚我到底是在意还是无所谓。终归还是输给这个社会吧。

都说,没那么简单。我似乎明白,一切都不只是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假装。假装不在意,不在意别人对你的意见,不在意别人对你所谓尊严的所谓侮辱,不在意他人有意无意对你言语上的恶伤,不在意只言片语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在意一切,只为一点自我觉得值得的事情一再坚持。或许,放开,会收获很多。至少不需要在面对。

我本是乐观的,正如我每天的笑。可是,累的时候,我好想不顾一切的放纵自己。可是,似乎,没有我的空间和自由!难道,我不属于这个时空?哦,好吧,我是火星人,说着火星人听不懂,地球人不明白的水星语。我离太阳很近,所以我有一腔热血,或者说,一腔热水!

突然,就那么突然的身心疲惫,好想回家,找妈妈。累的时候,妈妈会给我很多无形的力量。我总说,我会为了我妈好好活着,活得好好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也有妈妈,妈妈是不是也会累?妈妈对妈妈的妈妈是不是有着无限的眷恋呢?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而我们却是自私的!自私到欲“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这世上,真心待己的人,寥寥无几——父母、兄弟还有那预备过上一生的另一半。可是,谁又真的会陪谁一生?不然,离婚率升高又说明着什么?难不成在过家家,闹着玩吗?开玩笑!!

我是在很认真的生活!所以,我会放松的好好的活着!

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但终究,在这世上,活着,才是好的。那是一个慰藉,一个借口,一种美德!只要活着,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去爱人,去被爱!只有活着,才能不让那些爱你的人伤心!

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这里,太深沉了,不想了。这一生,开心就好!这一生,不错过就好!这一生,不后悔便好!这一生,有一个依靠的人相伴一生就好!

开心吗?开心吧?!我应该是很开心才对!可,为什么……

我爱我的妈妈!开始工作前,我对爸爸有成见,很深很深,现在,好些了!现在我可以说,我爱我的爸妈!从小哥哥就是我的榜样,可是我学跑偏了!当时觉得对不起所有人!可是,我成长了!后来哥哥有了嫂子,再后来他们有了我可爱的小侄子!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我很开心!看着他们,很开心!我爱这一家人!我的嫂子,更是一个好人!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那是不是说,我们家很好呢?呵呵除了,没有大富大贵,我觉得还不错!我们,奋斗中的一家人!我感到骄傲!我相信,哥哥会给嫂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那是我从小仰慕的哥哥。因为,我们是很好的一家人!

家,好想家!家,哪里才是我的家!我的!家!

从小就没有安全感的我,很厌恶吵架。厌恶至极!非常厌恶!最近打电话回家,情况似乎还不错!记得妈妈说过,老伴老伴就是一个伴!所以我放手了,不再去管上一代人的琐碎。顺其自然!

最近,变动来了,变动近了。所以,我有受影响了。

开心一些吧。

听着越长大越孤单,突然好孤单,好无助!虽然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的梦想,我的坚持,但是却突然好无助,好孤单。

喜欢上一首歌,勿忘心安!那就心安吧!人心本就很拥挤!我只想找到属于我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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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可爱的四月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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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四月’。一如孩儿般的任性,乍晴还雨,乍暖还冷,热烈时如妩媚的桃花,绚烂芬芳,消沉时又如冷艳的梅蕾,孤傲枝头。

然而,毕竟春已归来,四月是温暖的,四月是纯洁的,看那广阔的原野上,万物都在萌生,姹紫千红、瞬息万变,看那柳枝在微风中轻轻飘拂,百花在阳光下争奇斗艳。四月就是让我如此地爱恋无限。

我尤其喜爱在四月清新的早晨,在鸟儿欣悦的歌声中,独自在初春的原野上漫步,看那斜倚在农舍篱笆傍粉色的桃花、冰白的李花与绿色嫩柳的缠绵,品味着蕴含小草清香和花卉芬芳的初春气息,恬静而含爱意,沈默而涵芸芳。

是呵,我爱四月的烂漫,四月的芬芳,我爱四月原野上的生机盎然,四月大自然中的美妙音乐。

在我的心中,四月就是温雅秀媚的你,就是旷世才女的你,在四月的怀抱里,我的心中有着满盈的爱,属于你的!也属于我的!

记得川端康成曾经说过,‘每年春之将至,我必定做梦’这样的话,然而,我不喜欢做这样的春梦。我希望能够在‘四月’蔚蓝的晴空下,沐浴着‘四月’和煦的春风,与可爱的‘四月’手牵着手,让‘四月’春色永驻在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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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朗诵的轶事短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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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的事情了,只记得是一个月满风清的夜晚,是在一番小酌之后,我们几个人一起到大凌河边去散步。一轮银盘似的月亮悬在幽远深邃的天空上,远处重叠的山峦隐约在梦幻一般的的境界里,河水流出轻柔的细语,两位夜里拉网捕鱼的人的模糊的影子在水里晃动着,岸上,微微的风吹拂着树叶发出情人般的柔言蜜语,树上夜宿的鸟时而呢喃几声。很大一会儿,我们都静立无语。忽然,田秘书长轻轻地吟诵起一首诗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声音轻柔圆润抑扬顿挫,在微风中在潺潺的流水声中在朦胧的月色中在烟一样的树影中,梦幻一般地弥漫开来,使一切都沉浸在浓浓的诗意里。诗吟诵完毕,可是那声音那诗意那境界似乎还在月色里飘着,久久不能逝去。很大一会儿,几个听者才梦醒般地鼓起掌来。

“田老师,您再吟诵一首吧,真美呀!”小杨说。

田秘书长稍作停顿,随即吟诵道:

春江花月夜——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我的眼前出现了浩瀚无垠的江潮。广阔无际的大海。花草遍地的原野。葱笼的江树……一轮明月赋予了它们以共有的色彩朦胧的灵性。我想到了宇宙洪荒,想到了人生。哲理。爱情。友情……

田秘书长吟诵完毕,一阵掌声过后,田秘书长说,小杨,你吟诵一首吧,大家都来吟诵一首。于是小杨,我……一个接着一个地吟诵下去,不知吟诵了多少有关月的诗歌。一次即兴的夜游变成了一次诗歌朗诵会。夜游的时候很多,可是记忆最深刻的是这一次。

从那次以后,我喜欢上了朗读。我借住的单位的后面有一个无人管理的很大的荒园,里面似乎只有些杨柳桃树杏树之类,地上杂草丛生,有很多的枯枝败叶,夜里常有狐狸野猫出现,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每天早晨,园子里百鸟齐鸣的时候,我都挟着几本唐诗宋词之类的书漫步走到哪里去,胡乱打过一套拳,稍作休息,便开始朗读。每天都读十几首几十首,翻来覆去地读,久之,我记住了很多诗,许多原先读过不甚理解的诗句的意义也渐渐地明了了,写作时有时会信手拈来一句诗引进自己的文章里。有十几天,我发现有一位满头银发面容清矍的老人总是早我一步到园子里,静静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我朗读的时候,他还是一动不动,似乎对我的声音听而不闻。年轻人总是好奇心很浓,最后我忍不住地走近他。他很平和地对我点了点头,然后说:“现在年轻人能早起诵书,毕竟是一件好事。”我立刻就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马上弓身请教:“我读得不好,老人家一定懂得朗读,您就指教一二吧!”老人笑了,轻轻地清了一下嗓子,用歌吟一般的腔调吟诵起《三字经》来。老人的嗓音有些沙哑沧桑,开始我并没有被他的声音所吸引,后来心思却渐渐地融入老人的歌吟里了,虽然曲调似乎很单调,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一种旋律,但每一句似乎又有微妙的变化,重音轻音缓急顿挫都恰到好处……后来几天,老人又吟诵了许多的诗文,连《诗经》。《孟子》里面的篇章都是用歌吟一样的腔调读出来的。我问老人是不是读过私塾,他笑着默许了。我突然想起读高中时教导主任李尊严曾经为我们用歌吟似的腔调读古文,不过那时我们只顾得窃笑了,学富五车的老李只得微笑着无奈地摇摇头。十几天后,老人再也没有在荒园子里出现,就像一个惊叹号一样在我的读书生涯里偶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了。现在我感到遗憾,如果当时我能把老人的歌吟录下音来,说不定是一笔文化遗产呢。

朋友对我说,他的儿子才三岁半,已经把从小学到初中的全部古诗文背得流水般顺畅了。说这话的时候,朋友一脸的骄傲和得意。我不相信。他便硬拉我去了他家里。他的家很凌乱,床上地下扔满了书,墙上贴满了写满诗词的纸片。一个只穿着小短裤的顽童拱在大衣柜里的衣服堆里玩耍着。

“儿子,出来给你李大爷背诗!”朋友高声叫道。小孩从柜子里爬出来站在我们的面前。是一个很清秀的小孩。我看看孩子又看看朋友的秃头胖脸,忍不住地说了一句:“是不是你的种啊?”朋友哈哈大笑起来说:“孩子他妈说是,反正管我叫爸。”我说了一首短诗的名字,孩子不假思索地用还不太清晰的童声很流利地背了出来。我暗中渐渐地加大了难度,直到孩子居然能把《出师表》全文一字不爽地背诵出来我早已经惊讶不已了。“神童啊,神童!”我由衷地感叹。孩子的妈妈说:“他就是会背,不会写字,也不知道啥意思。”我说:“这已是奇迹了,长大了会明白的。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和朋友喝着酒,一边听孩子背诵诗文。孩子一边背诵一边在大衣柜里在酒柜里钻来钻去,手里抱着一个硕大的洋娃娃,童音在小小的房间里回响着。我突发奇想,要把这个记忆力超强的孩子培养成一代国学大师。我说:“明天开始,我教他《诗经》,然后《楚辞》,唐诗……”我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因为我对《诗经》里的篇目也仅仅是会背诵教科书里的那几首而已。但是朋友夫妻很高兴,当场敬了我酒。于是回到家里我翻出《诗经》一书,现趸现卖地给人家的孩子当起了启蒙教师,居然坚持了半年多,孩子背熟了六十多手“国风”,我也对诗经有了一点儿认识。可惜好景不长,我病了,跑到远处去治病,就把一个“伟大”的事业半途而废了。有几年没见那位朋友了,不知他的神童儿子怎样了。有时间打个电话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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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典散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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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部位认识尚浅,只知道有很多动作是收腰提臀的,也就是说,翘臀是人类的最爱!那么,每天都有锻炼,力求它的完美,但天生所占的比例较大,后天只能改观一些!网络里的美女,除了示胸,就是显臀!那造型,不论何种颜色,都是极具吸引力!于是,也跟着灵动,有的只是几条带,有的只是几个花边,我对很是在意,买了各种造型,在此花钱乐之不疲,但我相信,女人都有这个情素,喜欢夜晚更具魅力,给自己的老公看!

具说,臀部对身体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不是医生,说的可能不专业!说是跟心脏有关,对各器官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凭我一个没啥专业的人考虑,如果一个人注重锻炼了,臀部紧致了,那你的全身肌能都会改善!臀部脂肪累积,别的地方也不会少了,影响了脏器,运行也会有障碍!还有的说,丑臀对健康有益处,我不是很明了,我只是觉得,那部位大了,血流动畅快,有益于健康吧!无论谁对,立足于自己,大小也不能改变了,有时间练练吧!

电影里一个有意思的画面,一想起来就爆笑,舞厅里的美女,双方敌对,一方觉得对方臀部有假,故意在凳子上按了钉子,果然她坐上去没尖叫!真是爆棚了,臀部还可以按假体!好好笑!

一个女人从身边经过,你眼睛会瞄去什么部位,是臀部吧,特别是夏季,那魅力的部位配上各种妖娆妩媚的裙子,还有的超短,黑丝的袜子,显得那么神秘!臀与腰肢比邻,更是现实臀部的富有!左一动,右一闪,风光无限!你心动了吗!面对偌大世界,女人婀娜种种,希望你最关心的你自己家的女人,以及女人的臀部!外面眼花缭乱,只能远瞧,不可近视,更不可动手,心存邪念!男人对女人的心动要有节操!

我是看到网络里日日报道有感而发,那些精美的图片是摄影师的杰作,美的风景人人可观赏,我好怕被人误会是否自己,对于这个问题越描越黑,不去解释,因为我羡慕身姿曼妙的女人,一生可以不美,可以不是妖,但必须保持好自己固有的身材!当我闪现的时候,至少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是对世人的尊重!

无意中,我对有了个性的剥析,很业余!同事说我有时间办点正事,我能奔跑而去吗?我在等,等我内心里的期待!

女人其实对于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所拥有的感情要比男人们要深得多。男人们不过是寻求片刻触碰之后的美妙感觉罢了,但是女人却明白,想要有美好的身躯,是要如何好好保养。一直觉得,那并不仅仅是取悦男人那么简单,那是女人天性中对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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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经典散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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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0了,早早的和爷爷去喝完早茶后。坐车回家,看起来很平常的一件事,却被以外弄的一点都不平常。坐车的时候,我的右脚跟,被车轮中间的那钢丝搽到,当场不见了一大片肉(不是一大快肉)。我当时想的不是我的脚怎么样了,而是我刚刚交到的女友的第一次约会(她是我的第一位女友),我们虽然没约定时间,当男孩总不应该让女孩等吧,对不对。

回家后,仔细看了鞋子和脚。鞋子显破烂状,脚跟处的袜子被磨破,脚跟那处没血,但仔细的看,淤青了。虽然如此,我依然没有放弃去和女友约会的念头。毅然拿出活络油,狠狠的搽上去,那个痛啊,折磨啊。其实这鞋都不是最恐怖的,恐怖的是之后的2-3个小时,因为我穿的是牛仔裤(和女友约会,不帅点怎么行呢,对不对),大家都知道,牛仔裤的里面是很磨人的,而我的伤口,就正被裤子搽着,痛苦啊,折磨啊。

真不敢相信,我居然顶了2-3个小时,这段时间给我的,就是苦不堪言,痛不欲生,还有一个就是-强颜欢笑,以前一直不知道这成语的意思,没想到我明白的时候,居然是我即将和女友约会的时候。我一定要和大家解释强颜欢笑这成语,大家应该在电视上看过了,强颜欢笑,在我看来,亲身体验过后,才知道,强颜欢笑其实是精神和肉体一起折磨你,并不是精神或肉体单一的折磨你,脚上的痛,虽然痛,但我却不能叫出来,还得笑(不笑就得哭了咯),你们看着,好象没什么,但是,那种感觉,你们最好是不要体会,N恐怖的。

10。30冒着被骂的危险,坐车到了女友家,但令我失望的是,她不在家。总的来说,今天,我同时感受到了强颜欢笑,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三种感觉,不可以不说的是,每一次有重要的约会,我一定会发生一些事,这次就是我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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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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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狗,一只向往自由的狗!

我是一只小狗,我在人类中最喜欢的孩子就是小主人小王了,她不像别的孩子一样用脚来和我说话而是蹲下来,用和和气气的声音跟我说话,有一次她带我逛超市,竟然对我说:“狗呀,其实就是特殊的人。”我兴奋地汪汪叫了几声,扑向了她,要不是她弯腰躲开了,我会好好给她洗洗脸的。

又一次逛超市,我看见了七只,我认识他们,因为我在“七匹狼”中看到过他们。其中一只对我说:“可找到你了,你是我们大首领阿迪维斯的孩子,后来被他们逮到了,买走了你。快和我们走吧!”几句话,就说清楚了我的身世,我不禁佩服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可是,我还是不相信它的话,它似乎猜到了我的心事,就将我领到了小河边,说:“不相信,你自己看看。”我低头向水面望去,平日弱不禁风的小狗,竟然怎么看都像一匹狼!我本来想跟它们走,但是却想起了我的小主人,于是就学着它呜呜的叫声说:“对不起,我不能和你们走。”那只狼神情严肃的对我说:“那可由不得你了!”说完,向他的兄弟们打了一个手势。

那六匹狼团团包围住了我,我愤怒地叫着,冲上前去咬掉了领头的几搓毛。小王看见了我被包围,不顾自己,奋力的将几批狼踢伤了。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挂了彩,搏斗结束,我后来得知,是小王为了保护我才受伤的,而那七匹狼是被猎人吓跑的,他们并没有杀它们。看着躺在我身旁一受重伤的小主人,我的鼻子情不自禁的贴向了她的脸庞。今天与我浴血奋战的人,就将是我今生今世的兄弟!

我是一匹狼,一批甘愿做宠物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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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除却天边月,没人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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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相忆谁人懂,此情此计怎梳理?真真是: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爱着的你想着的你,可好?可好?在心里一遍遍只有这样的问着惦记着牵挂着

最难忍相思泪,滴滴泪儿可滴穿了桃花扇底风?还有蝶儿双双幽幽的梦

只道是滴碎了心儿一颗小玲珑。在这样的月夜里,我在远方遥望着你呀,多少牵挂多少话语,凝噎在心头

你呢?可也遥望着我的一方?将情息互送,将相思互相回应?将你的一切托风传递,转月儿倾诉

一颗流星飞转,让心儿随之牵动,慢慢的捻起一瓣梨花儿,白色的花瓣与星月辉映

玉指轻拨,琵琶声声如流水淙淙,似怨似思似一支离人的歌,夜夜思君,日日念,谁知天涯几时到,寻你去天边

一颗心儿,好似就如那天上的月儿,辗转反侧在你的梦里,寻遍天涯与海角,寻遍千山与万水

也许月儿听懂了我,挂在天边,总是挂在天边将我顾盼,将我遥遥的相陪伴

难到你竟不如那一弯弦月吗?月儿也有月圆时也有团圆意?难到你就不如那一弯月弦吗?也有翩翩舞也有轻轻的歌

也会来到我窗前,也会陪伴我夜夜思念,夜夜痴想,与你,到天明,又到天黑,月儿依然会再次来陪伴我,夜复一夜,年复一年

你知道吗?多么想让你知道,又多么怕你会知道,因为爱着,因为在乎,因为不想被你牵挂,因为不想让你为我操劳,所以才如此决绝

当转身的那刻,泪水早已打湿了情花一朵,那花儿就似一轮明月,在天边,在海水里沐浴的白天鹅一样

真情,在这世间,人人都说再也难处去寻,其实,真情就掩在人间深深处,就如紫燕飞进普通百姓家,不要去追求虚无缥缈,不要将爱束之高阁

真真实实爱一场吧,认认真真爱对方,爱,需要我们执着,需要我们爱无反顾,将爱进行到底

寂寂的夜里,我心儿比星月更加明亮,你顶的天空就是我的方向,我不再有什么犹疑,我要飞向你

恨不肋下生双翅,一飞飞到天尽头,何处有花开何处有美酒?你在的地方四季如春,是我最暖的港湾,是我美丽的家园

可是你知道吗?懂得吗?真怕那句除却天边月,无人知,无人知就无人知吧,我只要你知道,你知道,我就足了,心满意也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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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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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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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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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湘江徐徐向北流淌,令人心醉。在橘子洲的一座了望亭,站着一个人,他就是我——毛泽东。

我独自一个人站在亭中欣赏美景,此时山上摘中的枫树全都红了,展现出一种妖异的美,想熊熊燃烧的火焰,也像血液,它们将红像H7N9似的疯狂传播,将水彬乌拍全染红了。与山枫不同的是江水,水绿绿的玉一样美,一艘艘在其中行驶。天上的雄鹰奋展翅,自由翱翔。水中,鱼群摆动着锦尾,任意遨游。所有秋天的生灵都在竞争自由,我不禁一阵怅然,这么美丽的大地,谁来掌管?

我想起了曾经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来此游玩,当时我们的意气风发全被岁月掩盖那段峥嵘岁月是我们无法忘记的,在这个时间,我和我的兄弟们正值青春年少,才华横溢时。我们赞叹锦绣江山,赞美大好河山,去鄙视当时的军阀如粪土一样,曾经记得,我与同学们一起玩耍,在湖中游泳,打水仗,仿佛那一瞬间,我回到了那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在江边边划着小船边唱着动人的曲调。

曾几何时,我的心回到了现实,眼神也灰暗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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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散文欣赏:不想,就不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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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学的时候,我把老师当堂提问的造句作业,当成现在孩子的趣味脑筋急转弯来做,第一时间抢先造出精彩的句子。常常能得到老师的夸奖,同学的羡慕赞赏,快乐的心情如同打翻了的蜜罐,甜滋滋的。

最近,我发现,这一段时间,我没少用“不想......就不......”来造句。年龄大的女同事,面临职称考试,抱怨说:“年龄大了,刚看过的知识内容,就忘了,记不住啊!我真不想考了。”那语气,仿佛有人掂着棍棒在后面追赶。其实,她说的那个所谓的职称,也就是装装虚荣的门面,比别人多一个本本。只是她不知道删繁就简地硬撑着要画蛇添足,苦逼自己。我立即帮她抽刀断定:“不想考,就不考了。”她高兴地一脸轻松,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也许原本人家就已决定好了的,只是差烧这一把火了吧!还有一年轻女同事,喜欢文字,经常写些散文,也试图给报社投稿,她见到我就叹息:“石沉大海啊!”我说:“要多投稿,不沉几次,就浮不出水面。”她说:“不想写了。”这不是她的真心话,她那么地执着热情。在医院里,她是我唯一的同道,我怎能甘心她沉沦泥陷。于是就说:“不想写了,就不写了。放一放,再写,好酒需要久酿。”她颔首赞同,绷紧的意志力得到了暂时的缓解,也许,要不了多久,就会轻装上阵,我就又重新获得了一个文笔“战友”。

人们在追求成功的时候,都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武装成了圣斗士的模样。在一路狂奔的情况下,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有血有肉有骨架有灵魂的人,跑着跑着,把灵魂甩远了,只剩了一副空架子,累得大喘气地低着头,站在半道上,自怨自艾。所以,当你感觉累的时候,一定要检查检查自己背负的行囊,是否多了个没用的石头;当你感觉疲惫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停下来,歇一歇,等把这口气喘上来后,再高兴地继续呼吸新鲜的空气,在通往成功的路上,为自己加入更好的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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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战狼2观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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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开学典礼,学校让我们全校师生观看《战Ⅱ》这部电影,这是一部爱国题材的电影,其中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南军区特种作战旅战狼中队---冷锋,他坚决要完成本次的撤侨计划,本次任务没有支援,没有坦克、飞机……也没有武器,只有他一个人。

当他从陈博士的研究所里逃出来时,不幸翻车,右手手背不小心沾了拉曼拉患者的血液,于是那个女医生用了陈博士到死也未尝试的实验---那就是将帕莎的血液注入到冷锋的体内,因为帕莎的血液中自带抗体,但那时候女医生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最终上帝还是站在他们这边。

“一朝是战狼,终身是战狼,脱下军装,职责犹在”,这就是中国军人,冲上去被打死很容易,但是背负着使命和内疚继续活下去很难。而战狼做到了,战友爱人牺牲,他没有沉沦,而是选择做孤胆英雄,找到凶手,都没能让他放弃活下去,放弃战斗,因为他是战狼,他有想要和必须保护的人!

也就是有这样的中国军人,中国才能成就如此强大!

在冷锋他们车队前进的道路上碰见的交战区,冷锋率领大家把枪都扔掉,他把祖国的国旗套在自己的胳膊上,站在车上高高举起国旗,把交战区的敌人都给吓坏了,纷纷把枪放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

不要放弃!

请记住,

在你身后,

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当你拥有一个如此强大、伟大的国家,就一定是China。

是的,曾经中国是一条睡龙,被欺负被辱侵,连年的战火,百姓生灵涂炭。而如今在共产党人的领导下,我们强大了,我们自豪了!

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们伟大的祖国。

这部电影,充分激发出我的爱国情怀,我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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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乡间的夜晚是我深情的回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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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常常回老家住几天,每当返回时,我要坐的那趟火车是凌晨5点发车;因此外公总是在凌晨3点把我叫起来,我还在睡梦中就跟着外公迷迷糊糊的赶路了。

经过好几个村子,走15里路才能到火车站。乡村的夜晚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月亮在灯火辉煌的城市显得又大又亮。不知为什么乡间小路上,感觉月亮显得是那么的暗。那黑暗的小路上只有我和外公的身影,我害怕的紧紧挽住外公的胳膊。

在经过村子的时候,我和外公的脚步声惊动了老乡家的小狗。小狗发出了汪汪的叫声,不知为什么在白天异常讨厌的狗叫声在夜晚却感到异常的亲切。仿佛感觉小狗在热情的和我们打着招呼,真的有一种温暖与惬意。

时而还能看到有的人家窗棂上的灯光在一闪一闪的。那家人虽与我无关,但那灯光却让我感到家一样的温暖!可是只要走过村子之后,一种恐惧就袭上心头。乡间的小路都是在大野地里,漆黑的夜里一眼望不到边。小路上只有片片庄稼的陪伴,外公拿着一个手电不时照一下前面的路,我多么希望这小小的手电总是开着呀。哪怕是这么一点的光亮那时也显得格外的亮艳。几乎可以和城市的霓虹灯争相媲美。

我好像在用心呼唤:月亮,你再亮一点吧,干吗躲得那么远?星星你平时不是很亮吗?现在为什么那么暗?多希望它们能够听到我心中的呼唤。为我和外公把小路照亮,那该有多好啊。

可是,野地里依然是那么的黑暗。外公为了解除我的恐惧一路上陪我聊天。给我讲着有趣的故事,使我忘记了害怕,感受着一种开心一种快乐。不知道外公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故事好象总是讲不完,虽然有时外公对我说:我的故事都让你掏完了。但是后来他又讲了我没听过的故事。我想外公的故事都存放在心里吧。

夜晚乡间的小路,在我的心里是那么的不平凡。每当想起心里总是有一种怀念之感。真的好想念那些路过的小村还有小院里小狗的叫声,好想念村里小院里窗棂上的灯光,好想念弯弯的小路上那手电的光亮。

好想念在弯弯的小路上看到的遥远的月亮,好想念那星星微亮的摸样。使我更加想念的是外公慈祥的脸庞和与外公共同在夜间乡间小路的时光。人啊,就是这么无奈,曾经走过的时光,那些人,那些事,一去不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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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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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喜羊羊他们正在踢足球,美羊羊忽然大叫,大家赶紧跑过去问:“美羊羊,怎么了?”美羊羊焦急的说“你们没看见灰太来了吗?”喜羊羊说:“美羊羊,那只是我们刚刚建的更好的灰太狼得稻草人。哎。”美羊羊说:“那就好。”

灰太狼正站在树上一边看一边流口水呢!红太狼见了就边拿一个平底锅一边说:“都几点了,你还在看!”灰太狼说:“是是是,老婆大人,我这就去研究东西去捉羊!”红太狼焦急的说:“那还不赶快去呀?”膨(打了灰太狼一下)。

( 晚上,在羊村。)灰太狼偷偷得翻过铁门,结果,被发现了。他拿着以前的发明碰的一下全发出去了,然后,红太狼来了。然后,站岗的喜羊羊一看就拉起了紧抱器。大家都赶来了,然后来了一个棒打灰太狼夫妇。结果,来了一场大战争。

最终,羊村以多比少把灰太狼夫妇打死了。

从此,小样们过期了幸福的生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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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尾蕨好久不见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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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直直地射下来,窗外蝉烦躁而刺耳的叫声已不知持续了多久。我不耐烦地丢下手中的水壶,站在阳台上冲一盆尾蕨瞪眼。

“咚”的一声,水壶滚落在地,水洒了一地。几滴水滴溅落在狼尾蕨的叶片上。叶片是枯黄的,仿佛自甘向火一般的骄阳认输了似的,毫无生机的叶片,甚至连头都不敢向骄阳抬起半分,完全像一个俯首称臣自甘示弱的败者。

哼,我辛苦养你,你倒说说,对的起我吗!我伸出手一抓,枯萎的狼尾蕨便可怜巴巴地被“贬”到阳台的角落里去了。我仍不解气,朝滚落的水壶狠狠踢去,却弄湿了鞋子。

一个星期过去了,狼尾蕨已渐渐被我淡忘。新的盆栽早已放满阳台,我又怎么会去理睬那毫无生机的狼尾蕨呢?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独自在阳台上侍弄花草。紫罗兰那俏丽的身姿,郁金香那妖艳的丽影,将我的视线填满。忽然,一抹绿,一抹清新的绿,一抹俏皮的绿,一抹夺目的绿,映入我的眼帘。

那是几片鲜嫩的羽状小叶,带给我无比的生机勃勃之意。之所以如此显眼,是因为它的身边,满是枯黄的耷拉的枯枝,然而,这一片生机勃勃的叶,就那样不屈地,勇敢地,蓬勃地钻了出来。

微风轻拂,小叶在风中轻轻颤动着,散发着它生命的魅力。它向我轻轻点头,传达自信与生气:“主人,好久不见。还认得我吗?”

我愣住了,我的心怦然一震——这,这不是早已被我抛弃的狼尾蕨吗?是的,不错。

放眼望去,那枯黄的身影,却充满了蓬勃的生机——那是因为有几片嫩绿的小叶,从枯黄中钻出,从蔫了的枝叶中挺身而出,诠释生命的真谛!

啊,狼尾蕨,好久不见!生命的惊喜,好久不见!

这一刻我才明白。这便是生命的不屈,这便是生命的蓬勃——我将不会忘记,这好久不见的狼尾蕨,这好久不见的蓬勃的生命!

阳光洒下来,照在几片嫩叶上,折射出耀眼的绿光。这美丽的生命,与这一切是如此和谐。我不禁冲小叶呐喊——“好久不见!”

是的,这份久别重逢的惊喜,我将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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