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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合集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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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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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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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或许就是这一念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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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或许就是这一念,改写历史的路

一念 一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

一念起,是川端康成凌晨四点,看花未眠,发现美得真谛,生活的真谛。

一念起,更是李清照雨后探花,绿肥红瘦,见证生活的无奈,生命的悲哀。

一念灭,是项羽垓下兵败,自刎乌江,他不曾等待江东儿女才俊,卷土重来未知。

一念灭,更是海子手捧圣经,卧轨而死,他不曾实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人生不就是在一念之间奋斗,一念灭间堕落,须臾而吗?关键是我们对待人生的态度。

遥想古人,黄鹤不在,往事已矣,三江空流,忆滕王阁王勃文采飞扬,羡兰亭王羲之把酒言欢,宇宙无穷,人生苦短,有人便哀叹,终来只剩白首之心。

转念一想,何不学习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也何不学习王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成功与失败的抉择,是一念,伟大与渺小的抉择,是一念,生存与死亡的抉择,还是一念。

对正义的一念,是岳飞的精忠报国,以民族利益为己任,舍小我成大我的精神,鄙夷秦桧,空有一时的荣华,却留万世的骂名。

对伟大的一念,是谭嗣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该忆起,那个站着而死的伟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他流芳百世。

对生死的一念,是食指用冰冷的手指在布满尘灰的窗台上写下“相信未来”,呀成功了,他走出了那个尘封的铁窗,只因为他坚信,相信未来。

一念起,等待的,不只是辉煌,一念灭,失去的,也不只是辉煌,里面包容的,是一种人生,徘徊一念,也一念抉择。

包一荷月光,掬一捧溪水,赏一轮明月,饮一杯美酒,那是隐者的一念。

能见之所及,能闻之所及,能至之所及,能欲之所及,那是行者的一念。

将在外,为国为家,不战死沙场,就应马革裹尸,那是仕者的一念。

西风紧,谁见宋菊东篱,对酒当歌,谁今大江东去,仅是你我一念,思古今,鉴吾身。中流击水,谁主沉浮,月圆月缺,谁唱得失,仅是你我一念,惯看夕阳时,吾得人生真理。

一念,多么快得思想,穿越古今,到遍天涯海角,仅是一念,李白的放荡不羁,把酒赏月,秦皇的雄大略,横扫六国,现状眼前,斯巴达克愤怒的一吼,震撼心灵,李密诚挚的衷诉,感人肺腑。

一念起,我们迎着地平线,把心交付初开太阳,是一种前进态度,是一种积极人生。

一念灭,再好的基础抵不过散失的信念,它会让你步入失败,再大的雄心也熬不过时间的摧残,一念灭,生命便随之黯然失色。

在一念中沉浮,在一念中升华生命,一念,既是良药,也是毒药,不同的人,须对症下药,一念,可以是一线阳光,给濒危的人看到希望,可以是无边的绝望,让黑暗更加黑暗。

怎样的一念,是迥然不同的人生。

一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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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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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1953生,笔名秦情,林漓、林大悲等。读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而他的散文又带着些禅学的味道,看破俗世。

《无关风月》的布袋莲。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顽强。放羊的中年汉子的羊虽然将榕树叶和布袋莲吃得一干二净。可来年的春天,这生命意然又新生了!我喜欢:“当然,伤口的旧痕是不可能完全复合的,被吃掉的布袋莲也不可能重生,不能复合不表示不能痊愈,不能重生不表示不能新生,任何情感与岁月的挫败,总有可以排解的办法吧!逝去的岁月一去不复返,哭泣的时间,一日又可能悄悄溜走。为丢失的哭泣,不如珍惜眼前的。

时间,人类最热门的话题。《一只鸟又飞走了》以一个孩子的戏话,感悟时间的可贵。令我感概万分的是:“我每次想到时间宝贵,就会想起这件往事,生命里的每一秒都是一只宝贵的鸟,它不断地张开翅膀飞去,仿佛天上鹭鸶成行。”时间像鸟儿为谁停留,独属于谁。

《更恒久的价值》时代,一个创新的时代,更多的青年去追求时尚,不再珍惜过去的更朴实的东西,就这样被我们遗忘在角落。这世界虽然浮华短暂,但只要我们愿意坚持一些更恒久的价值,就会发现还是有许多事物愈久愈醇,愈陈愈香。如果我们细细发现,老人有许多旧东西是不愿意丢掉的,每一件物品中可能藏着故事或是还可以用,就算堆得满房子是,也不肯丢掉一件。

《喜悦的香》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挫折,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含笑,一种春天开的花,含苞花最香。它的花期很长,为人带来笑意。如果我们遇到了挫折,请像含笑一样,微笑面对。正如“愿我们也可以像含笑花,一年四季都带着微笑面对世界。”

林清玄一个用一生看人生,俗世的男子。他看破人生,感悟人生。

林清玄,禅学与散文的顶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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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战狼”诞生记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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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度过了一个意义非凡的暑假,因为我参加了萧山日报组织的“蓝军一号”特训营,在部队里体验了一把军人的味道。

初入军营,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特别的新鲜,我感到既兴奋又紧张。在穿上迷彩服,听到教官一声令下“集合”的时候,我好像已经是一名真正的军人了,浑身充满了力量。在入营前,我问妈妈,军人都在部队里干些什么啊?妈妈说,军人在部队就是训练啊,队列训练,站军姿训练,还有体能训练等等。说实话,当初我听了有点小失望,觉得挺无聊的。可事实证明妈妈的话只对了一半,部队里的活动可是丰富多彩的呢,忙得我都没空想家了哈哈。

在特训营里,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我们进行的举轮胎和扛圆木的训练。举轮胎和扛圆木表面上看是训练人的臂力,但实际上它考验的是一个人的毅力和大家的团队合作力。当我们把轮胎举过头顶时,教官让我们坚持50秒,我觉得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手开始发抖,腿也发软了,可是看到周围的伙伴们都坚持着,我也不能放弃。于是我咬咬牙,在教官的鼓励下,坚持到了最后一秒,我成功了!

在军营里我们除了常规的训练外,还增加了不少其他的项目,比如“珠行万里”、“抱团训练”、“野外拉练”及“真人CS”等活动,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真人CS了,这也是我第一次用装着水晶弹的枪别提有多激动了。活动在教官的发令下开始了,我拿着枪一个箭步就跳过小坡,冲向前方,朝着我们的“敌军”射击。在“枪林弹雨“中我一方面要射击“敌人”,另一方面还要躲避“敌人”的子弹,这太考验一个人的反应能力了啊!因为躲避不及时,我的屁股被击中了好几次,差点就要开花了。

五天的军营生活一眨眼就结束了,捧着“优秀营员”的奖状,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部队。回到家,妈妈问我:“特训营苦不苦啊?“,我回答道:”男子汉大丈夫,流汗不流泪,吃点苦算什么!“妈妈听了,直夸我当了军人就是不一样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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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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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世界真奇怪,任何一种动物,无论它是纤小还是庞大、食草还是食肉、温顺还是凶残,只要成了一位母亲,她一定可以变得无限的智慧、勇敢和强大。正如著名作家沈石溪笔下《王梦》中的那头母狼——紫岚。

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她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追逐梦想的历程中,紫岚要用她的智慧去寻找食物让孩子们活下去。她自己饥饿万分,却要思索如何趁夜冒险去鹿场捉鹿,她用嘴衔着羊蹄甲花、在泥潭打滚的办法掩饰身上的血腥味。在鹿场捉鹿时被大白狗发现,为了不让孩子受到伤害,紫岚勇敢地将孩子藏在肚子之下,自己生生的被大白狗咬掉了一大块肉,这撕心裂肺的疼痛也没能击垮作为母亲的紫岚,这不得不让人动容。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一次又一次失败,她的孩子们一个个相继离去,把狼孙培养成狼王便成了紫岚活着的全部希望,以至于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她用自己的生命换取狼孙的平安。

从小妈妈就为我讲《狼和小羊》的故事,记忆中狼是凶狠、残忍的象征,但母狼紫岚的故事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她对孩子们无私的爱与天下所有的母亲又何其相似呀。《劝孝歌》里有一句经典诗句:“母苦儿未见,儿劳母不安”是啊,母岚为了儿女付出了一切。在生活中,哪位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成龙成凤呢?既要辛勤工作,还要照顾儿女的起居,关心儿女的学习,只为他们将来能出人头地!就像我的妈妈,她为了我,不是一样付出了所有吗?

记得一个周末的早上,我突然发起了高烧,足足39度。妈妈见状,二话不说,背起我就往医院赶。家里离医院有好长一段上坡路,平时空手爬坡都会喊累的妈妈,却突然变成了“女汉子”,背着我一路狂奔。到了医院,妈妈已经大汗淋漓,不停地喘着粗气!可她根本顾不上休息,又脚不沾地般带着我去做这样那样的检查。诊断结果是口腔溃疡引起的发烧,妈妈生怕我使用抗生素对身体不好,于是在朋友圈四海八荒地收集各种降温的方法。回到家,一脱了鞋,妈妈还没歇上一口气,又开始忙着用各种物理方法给我降温,一会儿泡澡,一会儿酒精擦拭,一会儿退烧贴……我反反复复地发了一整天烧,妈妈也被我反反复复地折腾了一整天。半夜醒来,我看到妈妈居然还没有回卧室休息,而是坐在我的床头边打盹。此情此景,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心里不住埋怨着自己为啥要生病,为啥总是给妈妈添麻烦……

因为无私而伟大的母爱,让母亲不断变得智慧、勇敢、强大!也正因为阅读《狼王梦》,让我们懂得了用心去感受和感恩这份无私而伟大的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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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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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名叫紫岚的母,它快要分娩。

它的小狼崽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生完了五只小狼崽。但来了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最后一只小狼崽死了。

它想起自己的丈夫—黑桑。黑桑为了当狼王,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紫岚决定,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它给狼崽都取了名字:长子称它黑仔;次子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称它双毛;唯一的母狼就叫它媚媚。

一只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玩耍的黑仔。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然而,蓝魂儿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拖着蓝魂儿的尸体,逃回了深洞。

现在,只能轮到双毛来实现狼王梦了。当紫岚扫视了一遍双毛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还过于瘦弱。最难容忍的是,它从不跟别的狼抗争。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了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缺陷彻底扫除。

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它联合媚媚,使双毛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在盛夏的一个中午,紫岚和媚媚终于把双毛的本性爆发出来了。但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它悲喜交加,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突变。

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洛戛一开始就力不从心。但它不甘心死于双毛的手里,发出一声声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神情。于是,洛戛将双毛咬死了。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它发现媚媚恋爱了,又有了希望。可以让子孙做狼王。紫岚发现配偶是没出息的吊吊,还胆小怕事。紫岚狠心杀死了吊吊。

媚媚同一匹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孤独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一天,紫岚想去看看媚媚,发现媚媚也即将要分娩了。金雕又想来叼狼崽,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时,媚媚的五只狼崽出生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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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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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应该知道《喜羊羊与灰太》这部动画片吧,下面,我就给没看过这部动画片的小朋友讲一遍,今天先讲第一集,看过的小朋友,也可以再听一遍,看我讲的怎么样。

羊历3131年,在羊羊一族里有一个小镇,所有羊羊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可是,在对岸的森林时,灰太狼带着他的妻子红太狼,却对着一群群的肥羊咽起了口水。红太狼看见对面的羊群,便垂涎三尺,可问题是灰太狼什么时候才能到对岸把肥羊抓回来,让她尝一尝羊羊大餐呢?

起初,灰太狼在桥上看到铁栅栏,便认为很容易把肥羊抓住,没想到铁栅栏每次都让喜羊羊暗中做了手脚,结果灰太狼和他的父亲武太狼一样,每次都是全身是伤地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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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和三只小猪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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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一只孝顺的狼。今天,是母亲节的前一天,我想给母亲做一个猪肉蛋糕。不过,家里没有猪肉了,所以,我决定去抓一只小猪来做成蛋糕。

我先来到猪大的稻草屋前,轻轻地吹了一口气,稻草屋就倒了。猪大急忙逃出稻草屋,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向猪二的砖头屋跑去。它一边跑一边大声喊:“大狼来啦,大狼来吃小猪啦!”

我一路追到猪二的砖头屋前,拿出了超级狼牙棒,一棒子把砖头屋砸成了碎砖块。猪大和猪二一看砖头屋都被砸烂了,立马飞奔向猪三的高科技屋里。我看着被砸烂的砖头屋,心想:“这砖头屋一定是劣质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边想着,我又来到了猪三家。走到门口,突然有一阵绿色的激光把我从上到下扫描了一遍,然后传来了一阵冰冷的声音:“大狼,已确认,开启入侵者清除程序。”紧接着,我就被一炮高压水柱轰到了一百米外。

我回到家,拿出我的百宝箱,从中取出了疾风鞋,飞到了猪三家门前,拿出模拟镜站在那里。又是一阵绿光扫描,不过这次的回答是:“主人,确定完毕!”随着声音结束,门自动打开了。

我走进门,踩到了一块地板,地板上刻着箭的图案。就在这时,一支箭从我头顶上飞过,我顿时寒毛乍起,小心翼翼地踩上了一块刻有斧头的地板。立即有一把尾端系着绳子的斧头向我当头劈来。我顺势躺下,才逃过一斧头,后背全是冷汗。太恐怖了,这房子太恐怖了,不过我要抓猪给妈妈做猪肉蛋糕呀,不能放弃。我想到这里,又重新有了勇气,开始走上了这条“死亡之路”。我先后踩到了刻有骷髅头、宝剑、锤子、滚石、火焰的地板。我差点被毒药毒死,宝剑砍死,锤子锤死,石头碾死,火焰烧死。同时,我也发现一个秘密,没有刻图案的地板踩上去是安全的。最后一排地砖只有一块是没有刻图案的,我便奋力一跳,稳稳地踩了上去。可是意外发生了,一个牢笼从天而降,把我困住了。这时,猪大,猪二,猪三走了过来,他们对我说:“大狼,你为什么要抓我们呢?”我说:“明天母亲节,我想做一只猪肉蛋糕送给母亲。”他们又说:“看来你是为了孝顺母亲的份上,饶你一命,我们送你一些水果,回去做水果蛋糕吧。”说完,给了我一袋子水果。然后,又是一炮高压水柱把我轰回了家。

回到家,我就开始制作蛋糕了。我先做好蛋糕,再涂上奶油,放上一些水果,一个精美的蛋糕就做好了。就这样,我和母亲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母亲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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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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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秋天又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人间,它一来就给大地换上了新装。岁岁月月,朝朝暮暮。秋天又到了,秋天落叶纷飞、果实累累,秋天的所有都是不一样的景色

秋天的落叶像早晨的露珠一样耀眼。湛蓝的天空,高飞的云雀,夕阳西下时,夕阳照着那澄清的溪水,发出耀眼的光芒。这一切给大地增添了一道道美不胜收的风景线。

随着秋天的到来,树叶渐渐地变黄,飘落,花儿渐渐凋落了。但一个个农民却露出了开心的笑脸。就在这时候秋天给玉米穿上了金光闪闪的外套,裂开了嘴大笑;如灯笼一般的柿子用叶子盖住自己的脸。秋天的鸭梨咬一口,又酸又甜,美味极了。这就是迷人的秋景。

随着秋天的到来,田野间的稻谷笑弯了腰。果园里碧绿的葡萄变得紫红紫红,如一串串玛瑙挂在树上,好看极了。青青的橘子,秋给他穿上了一件橘黄的衬衫,顿时,橘子成熟了。啊,迷人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是人们所期盼的。

有时秋风跟着雨悄悄地来,它没有一点杂音,秋雨滴到树叶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而秋雨抚摸着孩子的脸上,落在手上,十分舒服。

秋天的确别有一番风味。秋天的溪水很凉,很清,把脚放入溪水中,那些不懂事的小鱼儿成群结队的在你脚边游来游去。

秋天蝴蝶和蜻蜓在天空中舞蹈。田园里五颜六色的野菊花都开了,红的似火,白的似雪,黄的似金。

到了秋天,我和伙伴常常到种着枫树的地方,远远望去,好像红色的火在燃烧。走到枫树下,弯腰拾起几片落叶,可以当标本。

秋天的景色让人回味无穷,不知怎么的,秋天不知不觉的过去了。秋之颂,冬之盼。于是我又天天盼望冬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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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闲着没事找乐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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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他们家水族箱里的热带鱼品种不多,只有绿河豚、黑魔鬼、象鼻子这么几种造型奇特、性情怪异、游姿优美的古代类热带鱼。

这几种古代类热带鱼,几亿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化,形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可以说是热带鱼种类当中比较突出的活化石。

平庸之所以喜欢养古代类热带鱼,说白了,并不是要去探索什么古代类热带鱼的根源和奥秘,只不过就是他的一种潜在的怀旧情结,在他的心灵深处作怪而已罢了。

那天晚上,平庸悠闲地坐在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默默地观看着热带鱼争吃红线虫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咦!谁跑到我家院子里来睡觉了?真是胆大包天,怎么连点王法也没有了。

“哎!老婆,咱家院子大门锁上了没有?”

平庸心里这么寻思着,就转过头去问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慧娘。

“早就锁上了。”

慧娘连头也没抬,一边看着她的书,一边回答着平庸。

平庸满腹疑问地站起身子,寻思着,锁上了怎么还有人在院子里睡觉呢?便站起身来,走到屋门前,伸手开开屋门,来到小院子里一看,他笑了。

“吓!原来是这个大耳朵睡觉打呼噜。有意思。”

平庸嘴里这么嘀咕着,便转过身来,回到了屋里。

慧娘见平庸进了屋,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说:“谁有毛病跑到你家院子里来睡觉,真是的,怎么想的呢。你的大耳朵最近这两天只要睡着了就打呼噜。可能是让我都给养的太胖了吧。”

慧娘说完,便低下头去又继续看她手里的那本百看不厌的周公解梦。

“小狗睡觉也打呼噜,音声还这么大,简直和人打的呼噜一模一样,真是挺奇怪的啊!”

平庸一边看着看书的慧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慧娘放下手中的周公解梦,抬起头来看着平庸,嗔怪地数落着说:“你的大耳朵就是这个样子,你这个人是个怪癖,养的小狗也就怪了点呗。”

慧娘的不满,平庸装作听不见。他微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身子,又坐到了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继续看他的热带鱼吃红线虫。

这个时候,大耳朵跑到了屋门前,用它的两只前爪子使劲地敲屋门不说,它还吱吱吱的娇声地朝着屋子里使劲地叫唤了起来。

“你的大耳朵就是听不得你一点动静,只要听到你的动静,它就急坏了,你赶快带它到外边撒撒欢,玩玩去吧。”

平庸没理会慧娘的话茬,他笑着站起身子,开开门就把大耳朵放进了屋里。

大耳朵是一条黑白花法国斗牛犬,性情灵慧,顽皮。身体粗壮,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全身的毛又短又粗,短短的尾巴摇晃起来就像个指南针,两支蝙蝠翅膀似的大耳朵竖立着,挺好看的。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让人看着就从心里头觉得挺舒服。

平庸十分钟爱他的大耳朵,大耳朵能用声音、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它的喜怒哀乐。

大耳朵把平庸当作了它的首领,它天天都逗得平庸笑哈哈地忘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烦恼。

说平庸养狗,那还真是冤枉了慧娘。说慧娘喜欢养狗,倒不如直白地说是因为慧娘爱平庸而不得不养这条小狗,爱屋及乌吗。

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大耳朵,慧娘有时候朝平庸发发脾气,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自从大耳朵来到平庸他们家里,平庸的任务,就是每天一早一晚地领着大耳朵出门玩玩。一天两顿饭,清理狗屎狗尿,给狗洗澡,等等琐碎的事情,早就成为慧娘的日常工作了。

平庸从小就喜欢狗,就喜欢养狗,因为他觉得狗对主人的忠诚和依恋性,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无法相比的。

这些年来,平庸养过的那一些小狗,从来就没有一条小狗咬过人。小狗给他带来过许多温馨,给他带来过许多温暖,给他带来过许多童趣,当然了,小狗也给他带来过许多麻烦和气恼。

前些年,平庸他们家在南关居住的时候,院子挺大的,他养狗的最高峰时期,一共养了七条小狗。

第一条小狗的名字叫‘无聊’。

那几年,平庸的生活和工作都挺无聊的,他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没事就好跟小狗们玩。

第二条小狗的名字叫‘调皮’。

小狗天生就是个不甘寂寞的小精灵,它一旦闲着无聊的时候,就要调皮。其实,不调皮的小狗也就不好玩了,不活泼的小狗也没有什么意思。

第三条小狗的名字叫‘讨厌’。

小狗一旦调起皮来,往往会弄得人们哭笑不得,啼笑皆非。但当小狗玩疯了,撕咬坏了家里的一些贵重东西的时候,那也是挺遭人讨厌的。

第四条小狗的名字叫‘挨打’。

整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败坏东西的小狗,不被一时气恼的主人打那么几下子,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五条小狗的名字叫‘难听’。

小狗挨了主人的打,它不大声的吱吱吱地使劲叫唤着给主人听听,那就奇怪了。

第六条狗和第七条狗,是平庸同时抱回家里来的二条京吧狗。

公的叫‘宝宝’,母的叫‘贝贝’。二条小狗合起来就是平庸的小宝贝。

那几年,平庸他们家满院子里都是狗,一群小狗整天相互打闹,吱哇乱叫,天天累得、烦得慧娘一天到晚怨天怨地的埋怨平庸,时不时地就好朝着平庸吼叫:“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嫁给了你这个不务正业的狗丈夫,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

那一群小狗整天惹祸得左邻右舍那些大姨大妈都不高兴,纷纷议论着说:“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最近怎么就变成了狗贩子。”

慧娘高兴的时候,什么活儿都愿意替平庸干,平庸下了班回到家里就轻松一些。慧娘不高兴的时候,平庸下了班,进了家门,那就得要为了那些可爱的小狗忙得不可开交了。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为了家里的生活实惠一些,小日子过得安逸一点,前两年,平庸夫妻俩不得不忍心卖掉他们家那套大宅院,购买了这一套周围环境都挺好的小房子来居住。

客观条件不允许了,小狗当然也就养不多了。

其实,就算是平庸他们家现在的房屋和院子大一些,他也不会像年青的时候养那么多条小狗来玩了。

他现在经常好跟慧娘说:“你看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再惹得老婆不高兴,弄得左邻右舍的人都跟着心烦,整天累得自己又不轻,那是何苦呢。”

去年,平庸内退了,没有什么能力到社会上去做点什么事业,从心里来讲,他也不想到社会上去挣什么钱了,可一个满头黑发的中年人整天憋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啊!那可怎么办呢?那就老实巴交地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写写字,养养鱼,再弄条小狗来找找乐子玩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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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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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我愿意送给陪伴了我九年的好朋友。

记忆中,我与他似乎一直在打打闹闹中度过,就这样,日子在我们的哭中,闹中,笑中,如水银泄地般流逝。然而,还是有一件我跟他吵架的那次,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在六年级的时候了。我与他开了个玩笑,如往常一样,他笑骂着跑过来说要打我。却不想口袋里的手机,滑了出来,他的衣服又被我拖拽了下,摔到地上,顿时,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个类似蜘蛛网的花纹,显然,已经摔坏了。

突然,空气像是凝固了一般,没有了声音,我怔怔地望着他,心里又是担心,又是懊悔。因为我知道他的家景不大好,弄坏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他的爸妈一定会打他。我已经忘了当时我们是如何各自走开,又是如何各自回到了家里。

只是后来,我们似乎有了隔膜,相处起来不像以前那么自如。后来我知道了,原来他是受到了家人的压力。这个也可以理解,像我这样的冒失鬼,总是不顾场合地与同学打闹,哪个家长会放心呢?然而,多年一起相处的默契,又岂是一件“事故”所能够阻拦的?我们终于还是和好如初了。

六年级暑假正值他的生日,他请了几个同学到他家里,当然也包括我在内。那天,我们玩得很开心,自然把蛋糕涂抹到各自的脸上这样的事也没少做。最后,我和他一同唱了《友谊地久天长》这首歌,那时我还在疑惑为什么要唱这首歌,因为这并不是我们最拿手的。唱着唱着,我们的手不自觉地就拉在一起,被那优美而略带凄美的旋律所感染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他要回老家念初中,这次聚会很有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初听这个消息,我不由得一阵眩晕!总以为时间还很长,长得不知道何时是终了。我们已经习惯了一起打闹,一起完成作业,一起互相戏谑。不觉就已经九年了。原来时间也可以这么快。

突然之间,明白了什么叫陪伴。陪伴就是在无数个平平常常的日子里,彼此相依相持。岁月静好,与子共同成长。

毫无疑问,我一定会经常想起他。感恩有他,伴我九年成长;感谢有他,让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感激有他,激励我成就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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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是狼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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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种非常高贵、优秀的动物——

我们智慧,机敏,意志顽强,生存能力极强。我们记忆力十分出色,相隔很久的事情也不会忘记。

我们的嗅觉异常灵敏,不仅能闻到很远的气味而且能分辨气细的细微不同。

我们体态轻盈,身手矫健,窜、腾、跳、跃,无所不能,我们的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我们虽然是食肉动物,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当我们做了妈妈时,不但要让宝宝吃饱喝足,还会把它的毛添得闪闪发亮,有时为了防止外来的侵害,会不辞辛苦的一次次叼着自己的宝宝,把它们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有人伤害了宝宝,我们就会和它决一死战。我们的家族等级分明,王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我们对王决对服从,俯首称臣。

我们在捕获猎物之后,组织严密,各有分工,有的负责追击,有的负责拦截,有的负责左右包抄,我们还会运用诱敌上钩,分片包围,等战略战术,人们称我们是“天才的军事家”。

我们适应环境的能力极强,即使在寒冷的北极,也能看到我们神出鬼没的身影。

我们象征着力量,象征着不屈。我们生来就是用强者的姿态去征服一切的。我们是靠自己的积极进取,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

爱我们吧,我们值得人类尊敬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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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人杀游戏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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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的游戏,“人杀”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这款游戏有多个角色,如预言家、狼人、平民、猎人等,它虚拟了现实生活中的人物身份,在游戏中体验现的活灵活现。它还分为好人身份与坏人身份。

预言家就是好人身份,他也是好人身份的领头者。每过一天就可以随意点开一个人的身份牌(仅自己知道),如果是好人,那就要在天亮告诉大家谁是好人;如果是坏人,那就要在天亮告诉人们谁是坏人,需要投票把这个人票出局。当然,狼人也会在夜晚偷下毒手,把预言家“杀”掉。

狼人是坏人身份,他的任务是:杀掉神职(神职是指预言家、猎人、女巫),这样狼人就会胜利。当预言家查到自己的身份时,我们就可以进行"对跳",也就是说,换成假身份为"预言家",骗取大家的信任,合起伙来把真预言家票出局,当然也有风险。狼人这种两面三刀的身份,使无数体验者心动。

女巫、平民还有猎人都是好人。女巫的功能是:每天晚上可以救一个人,或者毒一个人。平民没有功能,他要帮助好人一起寻找狼人。猎人如果被“杀死”了,他可以拿枪“带”走一个人。

有一次我在手机上玩狼人杀,抽到了一个狼人的身份,别提我当时有多开心了。我和其他两位"战友",准备一起"欺骗"其他几位玩家。不巧的是,我刚开局就被预言家抽中了,我尽量保持冷静,不慌不忙地当起了假预言家的身份,编了一堆的谎话,也由于其他两位玩家的帮助,我们狼人取得了胜利!

看到这里,你是否心动了呢?赶快去尝试一下吧!不过,游戏虽好玩,但可不要贪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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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三散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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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一支橙色玫瑰。

橙色玫瑰代表初恋更象征青春。在奶奶的言语中,父亲深邃的眼睛像玫瑰一样傲娇,年轻的父亲像玫瑰一样充满热情。贫苦的少年时代,在父亲的言语中是大量的欢乐,零星的困苦不时让我忽略;在母亲的言语中父亲像橙色的玫瑰充满浪漫与激情。

在我儿时的心中父亲确实如玫瑰一样。余香于我,教会我许多。玫瑰终归带着刺让人不敢随意采摘亲近。

也许从我拿筷子吃饭开始或是早在潜移默化的错误中,那时记忆中的饭桌上我总会时不时的抱着头,因为吃饭插嘴或是嘴中咀嚼饭菜却仍然说话,这样被父亲打过用筷子打过不知多少次才改掉。而后的成长中父亲也总用“栗子”打我,但每每都是在做人的问题上如此狠教育。

也因为父亲对我的教养要求很高,总之看见社会中那些品性差的总会想着他父母没教好等等。如是想来父亲从小对我的那些“刺”也似乎只是想我不被别人当了笑话看去。

岁月流逝,我已开始懵懂社会,熟知人事,父亲已将那份傲娇让给我。

也许是年轮让父亲慢住了脚步,也许是我们这些家人存在,让他像放下了那玫瑰的高傲,性子更为淡然了些。我想这些年大约没有改变父亲的唯有那双深邃的眼眸,可如今看来眼角隐出的皱纹不仅给他带来的是沉稳更多的是沧桑。

岁月的沉淀,将父亲变成了干结的玫瑰,不再有绚丽夺目的色彩,却多了朴实的质感。秋风拂过,如此落红在我心河荡起片片涟漪,缓缓波动心河永不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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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学生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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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凶狠最残忍的动物,莫过于!但是,在中国,却有一群可爱的狼,在守卫。

当学校说要看电影时,我认为又将是一部纯粹的抗日神剧,殊不知他演绎了一场我军特种兵追杀入境来犯雇佣兵并将其歼灭的故事。

电影中的战斗场面开始于特种兵双方的一次演习。但是敌我之间发生的战斗是突如其来的,就在我军演习正酣,难分伯仲之时,来犯之敌出现了。在地势复杂、丛林茂密的边境山区用直升机将真枪实弹空投给演习部队,使他们即刻投入实战之中。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昨天晚上演习时还和自己谈笑着说自己的宝贝女儿、满脸洋溢幸福的朋友,兄弟。第二天就永远的躺在了自己的眼前!这预示着一个部队失去了一名优秀的战士,一个两岁多的小孩没有了爸爸,一个年轻的妻子没有了丈夫,一对满头白发的老人没有了儿子。此刻他们拿起自己的钢枪,穿上自己的盔甲,奔赴战场,为兄弟报仇!既然敌人点燃了导火线,那我们也奉陪到底!敌不犯我,我不犯敌,敌若犯我,我必诛之。有战争就有死亡,看着一个个战友的倒下更激起了冷锋胸中那团熊熊燃烧的烈火,终于他爆发了,一次次的在两秒内快速躲过对手的的子弹,踏过对手埋伏的炸弹,身负重伤依旧不抛弃不放弃。眼看敌人即将越过中国的边境,那样他就可以逍遥法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决定要与对手(老猫)决一死战!面对着在身材方面明显比自己高大威猛的敌人,他并没有退缩,反而与敌人开玩笑。最终,中国军人赢了!中国狼,胜利了!

最后那一刻是最庄重的!脚踩敌人的老大,面对着众敌,我们的中国军人,依旧面不改色,临危不惧,依旧飒爽英姿,保持着中国军人的尊严!坚守中国的立场。此刻无声胜有声,所有的这一切,都在向全世界宣誓着:犯我中华,虽远必诛。

感谢曾经出现在我生活里的每一位军人,也谢谢那些曾经是现在依旧是军人的你们!谢谢你们的守护!也是你们的守护,成就了我的执着,执着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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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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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回来看望奶奶了,周围的建筑熟悉得竟有些陌生。

院子正中央那个大大的亭子仍然庄严地立在那里,只是更显得陈旧。原本红褐色的柱子有些发灰,两旁星星点点的野花簇拥在一起才使得那柱子不显得那么苍老。记得广场上的健身器材是孩子们的最爱,以前是,现在也是,一年四季都是院子里最热闹的地方,可现在却不断发出难听的“咯吱”声,小孩子们像听不见一般,毫不在意地坐在秋千上昂着脑袋哼着小曲,任凭它用沙哑的喉咙呻吟。

这刺耳的声音便是牵挂。

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便是晚饭时南二环上的车水马龙。奶奶和妈妈热火朝天地准备着晚饭,铲子接触锅底的声音和着没有间断的喇叭声一股脑儿传进我的耳朵,可我却毫不急躁,甚至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趴在窗台上直盯着来来往往的车辆。

这急促的声音便是牵挂。

那时奶奶常带我散步的广场还没有改变,我庆幸这里还是原来的样子,庆幸还可以找回些许记忆。

如今又一次和奶奶伴着夜光来到这里,碰巧,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伴着微风。那雨细细密密地打在车上,只有仔细去听,才能感觉到一丝“沙沙”的声音。它若是落在树叶上,无数水滴汇聚成一个晶莹的水珠,等到树叶再也承受不了它的重量,便重重地落下来,“嘭”的一声打在地上……

这温柔的声音便是牵挂。

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这个我不曾忘记的地方。我不知道用孤独来描述是否恰到好处,又或是无奈,还是应该为这里的改变欢喜。但我明白,有些东西就算消失不见,也会一直留在心底。

因为这里是家,这里是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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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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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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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假如我是灰太狼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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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我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小时侯,我过着贵族的生活,可自从跟了你,我一天都没吃饱过,你现在还不给我去抓羊,快去!"红太狼大吼到。

“老婆,我马上去!”

只听“嘭”的一声,我又被老婆那威力无比的平底锅打出了家门。

我就是灰太狼,每次因为小羊们太狡猾而以失败告终,想到这里,我不禁心一酸,唱起了我自编自导的歌:“我是一只小小小小狼,想要捉却捉也捉不到羊……”

唱到这里,我心头一震,想:我今天一定要捉几只羊给老婆吃!

于是我便坐在门外的石头上,沉思了起来……

“对了——”,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美羊羊最喜欢打扮,一定要在她的化妆品上做手脚;懒羊羊最喜欢睡觉,一定要在他的吊床上做手脚;至于那个笨笨的暖羊羊,哼哼!……

我便马上去做了,我先趁羊羊不在时,用螺丝刀在吊床上安装了一个卷屈系统,然后,我又配了一个遥控器,只要我一按,懒羊羊就到我家了!

于是,我一直躲在草丛里,等着懒羊羊出现。“啊,今天可真累呀!我可要好好休息休息,我亲爱的吊床,我来了!”

哈哈,终于躺在床上了,我马上按动了按钮,懒羊羊就这样被我抓获了。

接下来,我又要去捉美羊羊了,我打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行动。

“叽——叽——”,伴随着几声蝉叫,我偷偷摸摸地来到美羊羊的屋里,我在她的粉底里掺了迷魂药,等她早上一醒,擦粉底时,就会昏倒了,我又抓了一只。

接下来是暖羊羊了,趁她去采花时,我从背后攻击,用一个大麻袋把她抓了起来。

最后要解决的就是聪明过羊的喜羊羊,我做了几个机器羊,冒充其它羊,喜羊羊被我骗进了,于是也被我捕获了。

哈哈,我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最后,我把它们带回狼堡,和老婆大人吃了一顿美味的烛光晚餐。

我终于明白:成功的背后是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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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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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暖阳是珍贵的,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景,给四季以最为精彩的点缀。如丝春雨,滋润万物复苏,发芽生长;炎热的夏夜,凉风习习,狂风暴雨,一下子舒适了夏的闷热。秋天的美景,不仅尽收眼底,而且触动了人的味觉,枫叶红、菊花黄、桂花香,山野情趣萦绕游人陶醉;蟹肥鱼鲜,水果飘香,色香味美聚全。

冬日的暖阳,难得一见,偶尔的阳光明媚,使人精神清爽,一改冬日阴冷灰暗的天气,于是马上就有好的景观,行人见面互致问候,“今天太阳多好。”老太太晾出了衣被,老爷子太阳底下围起牌摊,小媳妇搬出晾晒的酱缸,公园里多了摩肩接踵的人群,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小时候冬天在农村上学,教室里经常有老师让学生踏步取暖的举动,一下课,学生马上去“晒暖暖”。

参加工作后的早些年,宿舍的冷,经常围着走廊的煤炉转。

冬日的暖阳,对农家衣衫单薄的孩子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享受。

深冬的季节,天气寒冷,冬日的暖阳弥足珍贵。有谚语道:“头九暖,二九冻破脸,三九冻了锅里的饭......九九八十一,老汉顺墙立(晒太阳)......”

如果纷飞的雪花、晶莹的冰雕是冬的主题,那么冬日的暖阳一定是冬的插曲,她给寒冷的冬天平添一丝暖意。

如果冬日阴沉沉的天,使人情绪低落,那么偶尔的冬日暖阳,无意之中调节了人的心态,蓝天白云全收眼底;

如果春夏秋冬四季如歌,雪和冰是冬的高潮,冬日的暖阳融化了雪和冰,那么春天会远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偶遇冬日的暖阳,我的心里顿生一股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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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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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作者以风趣的笔法戏谑的语言记叙了当年西南联大里的一个重要的日常生活组成部分——跑警报。

文章背景是抗战时期的昆明,由于华北地区的沦陷,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合并而成的西南联合大学就在昆明继续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但日本的军事力量已经深入到西南重镇——昆明,经常派出飞机对昆明进行轰炸,所以空袭警报在昆明城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的声音。为了躲避轰炸,每当拉响警报的时候,昆明全城的人就往城外转移,学生们也不例外,大家把这称作“跑警报”

这篇文章中,作者记叙了不少在“跑警报”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有能感知警报的侯姓同学,提着手提箱跑警报的金先生,也有不跑警报留在学校洗头和煮莲子的同学。作者还记叙了不少在“跑警报”中出现的有意思的事,跑警报时变成热闹集市的古驿道,如若下雨侯姓同学必会拿伞在校门口等候,将伞借给她们,以及跑警报时留下的经典的对联……

在作者的笔下,原本紧张的躲避空袭成了一件很平常甚至还带有一些乐趣的事情——跑警报。作者以仔细的观察,细腻的笔法去描述每一件发生在身边的趣事,并把他们放大,反映了中国人民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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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蔚蓝的天空下飘荡的白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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氤氲的蓝天下,

飘荡着一朵孤独的白云

我问她要去哪儿?

她冲我微笑着,并没有回答。

我又再次问道,

她冲我微笑着,依然没有回答。

我问她是不是要去远方?

她说整个蓝天都属于她!

我朝她挥了挥手,

目别在那夏日树影的婆娑下。

我问自己,何为婆娑?

这不禁让我想起——《问佛》(仓央嘉措诗集名篇):

我问佛∶世间为何有那麽多遗憾?

佛曰∶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即遗憾,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不会体会快乐!

我在想,什么是白云的快乐?

是那畅游天际的逍遥自在,

还是那碧海蓝天下的云淡风轻?

或许我的猜测都是错的,

只有白云才会知道,

什么是自己的快乐!

而我的快乐,或者说是众生的快乐,

永远只有体会快乐的人才会明白。

苍茫人海,漈譕扶摇。

屠休百里,天道沧桑。

千言万语,最难说破。

人间情真,何为明白?

白云走了,

去追寻属于她的那片蓝天,

独留一片素影在我的心间。

或许……

有一天我也该远离故土,

去追寻自己梦中的那片蓝天!

天空是遥远的,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

天空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摇曳在蓝天下的背影,

唤醒了多少忘穿流年?

多少穷尽一生的白头,

迷失在温柔富贵乡中!

天空是纯净的,

至少对于我来说,

天空是那么的清澈明亮!

风花在雪月里的孤独,

沉醉了多少快乐忧伤?

多少无尽岁月的悲哀,

书写在恩义情仇之中!

白云走了,

去那蔚蓝的天空下,

寻找自己梦中的天堂!

参杂着忧伤和快乐的心情,

随着天空的辽阔而遥远。

再见,那片云,

但愿我们再见的时候,

彼此都寻到了自己心中的那片蔚蓝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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