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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汇总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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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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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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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转身,一辈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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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转身,或许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你我不再相见。

昨天突然接到小时候的一个伙伴电话,那个小时候天真活泼浪漫的女孩子,在前几天去世了。我听了之后,猛然一惊,为何?

“不堪工作的压力,自杀了!”

“工作的压力?怎么可能?”

“唉,在公司做财务室时,少做了一笔,上百万啊!整天害怕、担心,不堪压力就自杀了!”

电话挂断后,我惊愕了好一会,呆呆的站在窗前,看着不远处路上来去匆匆的车辆,人生不也是如此来去匆匆,长也不过百年。连孔子也会感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其实就是两场盛宴间的距离,欢喜相迎,悲伤而送。很多时候,我们一转身间,就是一辈子的光阴。那些曾经说过的“生死不相离”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在这一个转身间遗忘;那些曾经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的”,真的会在一转身之间,再也不会往来了。

时光如同沙漏,细细地流淌着,坐在书桌前,有几束阳光照射在手里,轻轻地想伸手握住,就这样看着阳光,静静地洒在手里,自以为抓住了时光,心里不仅有丝丝暗喜。时光一点一滴的从手中划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全部消失。恍然间懂得,时光如沙,任你如何挽留,都会毫不留下,你攥得越紧,流的越快。

一转身,一辈子!你来时,花初开;你转身,花已落。那个在你耳边千叮咛万嘱咐的母亲昨天还是满头黑丝,面如桃花;一转身,已经却是满头的银发,皱纹布满了脸。那个昨天还能让你骑在肩上奔跑自如的父亲昨天还是虎背熊腰,笑容满面;一转身,已经是弯要成了九十度的驼背,白发苍苍。

一转身,情感就会出现断点;一转身,或许就是一个世纪。昨天还在参加嘻嘻哈哈的红火婚礼,今天却是不胜哀嚎悲伤的素服葬礼。人生无常,没有永恒。

张爱玲说,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有些事一直没有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做了。有些话埋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了,却说不出口。有些爱一直没有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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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狼王梦有感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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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很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也可能因它燃烧起熊熊斗志,为它终身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题记

紫岚一直有个梦想——让孩子成为狼王,她用血的洗礼培养了自己的狼崽,铸造了它们嗜血的野性,虽然,她的梦想一次又一次化为泡影,但她从末放弃,为梦想不止一次努力。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

当我第一次拉小提琴,拿起那不听指挥的弓,我就知道,我不是音乐天才,我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很快,我就遇到了困难,我发现别人奏出可是涓涓细流的向前向前,最终汇入大海,我的却如常常断流的小河,坎坎坷坷。

于是,我开始努力尝试,我试着把曲子分成几小部分,一部分一部分的去练,把每小部分都练熟,最后连贯起来,就是一曲完整的歌。我努力地练,一段一段乐声融在空气里,一次一次忍着酸疼,一遍一遍执着地练。日复一日,我的小溪,断断续续居然也流入一片汪洋。

那一次次的努力尝试,连起一个个音符,把汗水变微笑。

可是后来,同学说我是连贯,曲调却毫无变化。甚至还有人嘲笑我,说我根本不懂拉小提琴。我难过,困惑,我的琴声好像少了一点重要的东西。直到看着岑老师拉琴时忧伤,欣喜,自我陶醉的表情,我突然懂得了什么。

拉琴,关键在于用心,把自己融入在曲中,还有多练。

我再次努力尝试,去表现作者的情感,如欣喜大笑就拉出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豪放;如果悠然就拉出“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卷明朝卖杏花”的闲适;……让心与作者的心贴近,去品味每个音符的情感。

就这样,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达到那阳光灿烂的远方。那时,那时,一路上的荆棘代成花朵。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我坚信,终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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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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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的路上,能否结伴而行,要看追求的东西是否相同。

朋友问我说你都看什么书,我说这可不好说,从罗曼罗兰到余秋雨,从郭敬明到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只要感兴趣的我都看。

我喜欢郭敬明的文字,一见钟情。他的文章饱含凄凉伤感的美。又不乏令人看下去的张力。

凄美也是一种美。我爱美。

看郭敬明文章的时候,我总感觉是在看自己。于是便把郭敬明

引以为知己。但是从几天前我就开始决定,我要做个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好孩子,不能动不动就把伤感孤独挂在嘴边,尽管孤独依然如影随形,但我也很幸福。

有的时候,心会在唱歌。多想想别人的笑容,想想开心的事情,想想美好的东西,仿佛世界全都是光芒。阳光普照的世界里,每一个细胞都是幸福的。

把自己沉浸在小说里吧,湿淋淋的,每个细胞都在兴奋,都在颤抖。已经忘记从什么时候起,小说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持久的动力,无论是看小说,还是写小说。

真实世界真可怕。每天都要警告自己,不要轻易动情,否则一不小心成了别人的小三,最后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还是一个人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想和谁做好朋友就和谁做好朋友。不必因为和某个异性走近了,被某个有心之人看在眼里,然后被贴上不守妇道的标签。

我思考了很久都没有结果,上辈子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事,所以才会让我这辈子投胎成一个女人呢?

有一瞬间,心变得极其淡然。仿佛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可有可无,仿佛下一秒半空降落个,也懒得动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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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和兔子的故事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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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只大兔子它生下了一窝小白兔,可爱极了,随着时间岁月的流逝,长成了雪白的大兔子,其中有一只兔子十分乖巧懂事,特别善良,在那一带附近的森林中的小动物都有感触,因为它们也受到过小兔子的帮助,所以小兔子在小动物中特别受欢迎。只是它也有看自己的烦恼,因为从小的时候兔妈妈就告诉小兔子们不可以离开这座森林,外面有吃兔子的大灰。因为小兔子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大灰狼,所以兔妈妈便向小兔子们描述了大灰狼的样子,让小兔子们一定要记住。

可是小兔子从小在森林里长大,接触的也只有森林里的动物。长大之后就对外面的世界特别向往。想要去外面看一看。可是她妈妈说外边有大灰狼特别危险,不会让他们离开。所以小兔子就运行在森林里待着,直到有一天。兔妈妈因为有事要外出远门,带上了其余的小兔子,没有带我们乖巧懂事的小白兔,因为它很让妈妈放心,所以跟小兔子准备了好多食物,让小兔子们呆在家里。边收拾好出远门去了。小兔子心想妈妈出门了,我就可以出去玩啦,离开这座森林,在妈妈回来之前到家就可以了。在妈妈走后,小兔子也急忙出门了。

小兔子第一次见到了外面的世界。草长莺飞,硕果累累,连着空气都是清新的。与森林里的世界完全不同。小兔子开心极了,一边哼着歌一边向着远方走去。突然小兔子掉进了一个陷阱里面。这应该是猎人用来捕捉动物的陷阱吧。小兔子呼喊着,希望有小动物来救她。可是叫了许久都没有小动物来救它,陷阱太深了,小兔子爬不上去。只能呆在陷阱里面。过了好久,突然从上面有个阴影倒映下来。看见了陷阱里面的小白兔。原来这是一只小灰狼。小白兔看见终于有小动物了,可是他看见她的外表是它从没有见过的动物。可是没有关系,只要能救它出去就可以了。小灰狼找了一根树藤扔向陷阱里面。小兔子就抓住树藤。小灰狼把另一方拴在了树干上,自己则又把树藤使劲的往上拉,终于把小兔子救出来了。可是小兔子的脚受伤了。小灰狼便扶着小兔子去到了自己的家中。

小灰狼从后门悄悄的看了看,妈妈不在家。就把小兔子移到了自己的房间,便给小兔受伤的脚裹上了布条,包扎了一下。小兔子十分感激小灰狼。小灰狼真的是一只特别善良的狼,他不同于他的爸爸妈妈。他和小兔子一样,从小就特别善良。可是作为狼他不能够拥有这种善良。

从此以后小兔子就在小灰狼家养伤,并和小灰狼成为了特别要好的朋友,小兔子每天都藏在小灰狼的房间里。因为如果被小灰狼的爸爸妈妈看到的话,会被他吃掉。只是此时的小兔子并不知道,就是自己妈妈口中的大灰狼。

直到半个月之后,小兔子的伤也好了。有一天他从门缝中看见了狼爸爸和狼妈妈嘴里在吃着什么。小兔子定睛一看。才依稀辨出了他们的口中是只小鸟。可是转念一想,森林里的动物都不会伤害自己的伙伴呀。又仔细看了看他们的外形。和妈妈口中说的大灰狼很像。难道这就是大灰狼吗?就自己的也是大灰狼。此时此刻小兔子的心中十分不安,想要逃离这里。突然小灰狼回来了,小兔子就问他是不是狼,小灰狼此时此刻无法辩驳,因为他就是狼。这是怎样也无法改变的事实。小兔子看到小灰狼默认了,也猜到了他就是狼,眼中透露着伤心。可是转念一想,小灰狼救过自己的命。在这半个月的相处中,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即使他是狼,也是一只善良的狼。

如果自己就因为它是狼就忘记了小灰狼对自己的救命之恩的话。那自己岂不是成无情无义的动物了?这样一想,小兔子心中瞬间就好多了。小灰狼说,你快回家吧,不然的话要是被我爸妈发现了的话就走不了了。趁着狼爸狼妈出去猎食物的时候。小灰狼把小兔子送到了森林的入口,两只小动物挥着泪告别。即使再不舍也要离别,你我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但是以后我会想你的。

看着小兔子,走向森林深处。小灰狼也慢慢的走回家了,在夕阳的照射下,小灰狼的背影显得格外孤独。因为小兔子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她唯一的朋友。与小兔子相处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朋友的珍贵和美好。或许以后再也见不到,只要有这一段回忆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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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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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搽在刚睡醒的脸上,睡眼惺忪,刹时还睁不开眼睛。阳台上,晨光透过睡袍,悄悄流进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发丝在这温暖的沐浴下有种生长的冲动,有被唤醒的力量,似乎是泥土下沉睡的种子,一缕阳光的到来就可以告诉它是该伸展筋骨的时候了。伸出双手去触摸,去拥抱这一天的阳光,如同海伦凯勒一样用全身心去感受光明的到来。我不知道海伦是在什么时候哪个季节寻求光明的,可是在这好不容易刺破冷雨赶走北风的冬日暖阳到来之时,光明与温暖对于每个人都是弥足可贵的。

阳光是一个随时走动、好奇的孩子,当他慢慢爬过整幢宿舍楼时,大楼里开始传来各种声音--呼唤室友起床声,洗漱声,洗衣声,但更多的还是那句“太阳出来了!”顷刻间,活跃的气氛已打破宁静充满神秘的清晨,一个饱含激情的上午的到来使大楼里的每个细胞随着阳光而跳跃。人们哼着小调在太阳留下足迹的地方晾上沾染上寒冷湿气的毯子,高兴地搓洗着浸泡了很多天的衣物,冬日暖阳带来了喜悦与希望……“桂林的冬天是这样子的,先是很冷,然后变暖,接着又变冷。所以我们老师说,在严寒的日子里,挺挺,就过去了……”不知是谁在小挂板上留下这么些话,也不知为什么我如此深刻地记住这些话语,对于初来桂林的我更不知道桂林的冬日是否真如这位无名人士所述,但这冬日暖阳的确是我们战胜严寒的战利品。一个人走在学校里,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还残存着些许积水,在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耀眼光芒。路上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往的学生,先是一个两个,再是一群,陆陆续续的,最后路上全是行路匆匆的人们。周末的学校没有了往日的冷淡,我想是这冬日暖阳的功劳吧!因为没有谁情愿在一个拥有温暖阳光的冬日还想赖在被褥里睡着阴冷懒觉……路边,阳光照开了紧缩的店门,店主从店里走出来也少了习惯的搓手动作,取而代之的是伸个懒腰满足地打个哈欠。宽广的校园被今早的微风揭下了阴郁缠绕的面纱,露出绽放阳光的笑容,仿佛一切都是新的,新生的教学楼,新生的篮球场和体育馆,给人一种清澈、明亮甚至圣洁的感觉。

冬日暖阳无疑也是最让人充满回忆与遐想的。阳台的藤椅、慵懒的猫咪、冒着热气的水杯,画面没有主角。微风拂过,可以清楚地看到热气飘动的方向,猫咪警觉地伸了伸头然后继续安睡。紧接着,隐约地透过风铃声听到阳台正对面不远的地方有熟悉的集合打铃声,那应该是所学校。慢慢地,可以看清孩子们穿着统一的服装在操场上笑着跑着,脸上看不出一丝的不情愿……思绪瞬时从隔着几千里的家中重新回到这间安静的自习教室,一个09级新生正在感受准备考研的师兄师姐的紧张备考气氛。讲台后那大大的黑板上写着考研倒计时49天。而此刻调皮的阳光似乎也要跑进来瞧一瞧,把窗边的桌椅照得透亮。无奈,拉起窗帘。这孩子撇撇嘴使劲地从帘缝中钻进来,让人忍俊不禁。

冬日暖阳没有春日让人犯困的妩媚,不是夏季炙热的烈日,不像和着凛冽秋风的秋日。他就是他,在严寒冬日偶尔跑出来玩的孩子,调皮、平凡、温暖、受人欢迎的孩子,让人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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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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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来自北美洲的野,我天性残暴,在人类眼里是可怕,凶残的象征,我是只浑身白色,,有点黑点,脸上,身上都有着被猎人打伤的.伤痕,尾巴上被猎人有火烧了半截。

一次,我连续两天没吃东西,准备去找羊吃,可是牧羊人又放我的天敌——牧羊犬来咬我,我当时认为我是世上最倒霉的狼,我开始怨天忧狼,我开始埋怨我的母亲,我开始讨厌这个世界,为什么我是狼,为什么我不能作上等的人,我为什么偏要来这个世界,我越想越烦,还相寻死,可是,一件事让我打断了这天真、无知的想法……

那天,我终于自己寻找食物,母亲带着我在深山中猎食,可是一猎人发现了我的妈妈,一枪打死了妈妈,我马上多了起来,猎人把母亲带回了家,我跟了上去,来到猎人家,看到猎人可怕的行为……

他将我母亲的皮拔了下来,便把皮拿去泡在水中,割开母亲的肚皮,把内脏拿了出来……我看不下去了,一下子跳上窗,一口咬死猎人。我心痛不已,我才知道我自前的想法多么可笑。

从那以后,我没有亲人,没有了当初的温暖,一日三餐吃不饱,冬天,自个儿在雪堆中孤单行走。

想到这,我不禁流下泪来,我才知道我活着是多么的幸福,我更不应该去寻死。

“呜——,呜——”我悲伤得叫着,这一切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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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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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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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狼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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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撒在野外地上,一脚踩下去,总能听到树枝咯吱咯吱的声音。现在已经很晚了。今天真是一个倒霉的日子,在傍晚才卖掉所有的肉,而市集离家却有几里路!这么想着,我不禁加快了脚步。孤寂把路无限延长,担子里的骨头好像越来越沉重。

当然在这个路途中,我并不是孤单的——身后两只早已跟我许久。

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时候跟着我的,只是当我发现的时候,它们已经在我身后。狼的凶狠人尽皆知,或许此时它们早就露出白牙,思量着如何把我撕个粉碎。周围静悄悄的,竟是没有一点人烟。

我想,狼也只是贪吃而已。于是,我给它们丢了点骨头,乞求它们放过我这个可怜的屠户。一只狼看见骨头,停了下来,但另一只却是继续跟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于是,我再扔了点骨头过去:“我的祖宗呦,别再跟着我了。”第二只狼果然也停了下来。但是,之前吃到骨头的狼竟然又跟了上来!我只得再取出一些骨头投给它。可是后一只狼又跟上来……如此反复,我始终无法摆脱它们。终于,当我准备继续扔骨头的时候,一摸,糟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又像以前那样一起跟着我。

我急得直转圈:“这下可怎么办呢?”忽然,眼角余光似乎看见了什么东西——定睛一看,居然是一个麦场。场主在里面堆积了一堆又一堆柴草,就像小丘一样。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不敢怠慢,赶紧跑了下去。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今天老子就与你们两歹狼来个鱼死网破!两只狼一见我这架势,立刻就住了脚,一个劲儿凶巴巴地盯着我看。

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一只狼扭头径直离去,另一只狼像只大狗似的坐了下来。我松了口气,但也不敢轻易松懈。又过了许久,那只狼像是闭上了眼睛,神情悠闲得像是睡着似的。我抓紧机会,一刀劈在它的头上,以攻它个出其不意。趁着它受创,我又连忙多补几刀,最终将它杀死了。

我刚要拿起担子拍拍屁股走人,扭头一看,好家伙!另一只狼竟然在我身后的柴草堆里挖着洞。看样子是想从通道攻击我的背后。狼的身子已经进去了半个,只露出了它的屁股和后腿。我立即从后面一刀断了它的大腿,又连砍数刀,把它也杀死了。

我心里紧绷着的线终于松开来,一身的疲惫把我累得坐在地上。看着两只狼的尸体,我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第一只狼在我面前假睡,原来是为了迷惑敌人。

狼虽然狡猾,但一下子两只狼就都被我干掉了。唉,禽兽的计谋又有多少呢?不过是为人们增加了茶余饭后的笑料罢了。这么想着,我再次踏上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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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天上的那颗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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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那颗星

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你是那么的有趣。窗外下着蒙蒙细雨,你如同落难的孩子一样在我家屋檐下避雨。

我借给你伞,你温柔的对我说【谢谢】【再见】【明天约好了】那一幕幕让我永远都忘不了。

你打着我的伞从雨中渐渐消失了,但从那一天开始你就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雨给了我们纯洁而又美丽的无尚缘分。

从那以后,是你一天一天的改变了我,让我每天都是笑口常开。

在我最伤心痛苦的日子里是你陪我一起度过。

在我最开心幸福的日子里是你与我一起欢乐。

当我最后悔落泪的日子里是你给我一缕阳光。

当我最想给你道歉的时候你却只说了一句【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两年后,你走了,给了我一句承诺的离开了我【我永远都是天上那颗陪伴你守护你的星星】。

你的离开使我撕心裂肺的哭了整整一晚,我不相信你离开了,我一个人孤独的在茫茫人海寻找着你的身影,但却不是你。

今生今世我的回忆,我的星星。

念奴娇——夜雨育才

案机孤灯试卷,楼台小径不见。轰隆巨响,电破苍穹雨声。

慌忙收衣借光,衣凉,衣凉,小小短信,千里泪儿郎。

风雨昏暗校园,疏影木桥倾寒。狂风突刮,奈何油伞吹翻。

急步狂奔回房,雨寒,雨寒,滴滴言语,关爱伊人妆。

当我们擦肩而过、回头还剩下什么

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往往等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错了、才想到回头、才想好好珍惜、可有的事只能经历过一次、所以我们都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事、否则。当我们回头。没有谁会在原地等待、回头还剩下什么、

那花儿开过

生命本是一场旅行,死亡即是终点。

如同秋风扫过,玫瑰花枯萎,它落在泥土里化成了大地中的一粒尘埃,春天来了,它依然会骄傲着它的芬芳,以一种更高贵的姿态。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既然已经走过人生,那么就潇洒的离开。

不必为逝去难过,忘掉她,如同忘掉一朵花。

老聃任周守藏室史三十余年,回到家时其母辞世,老聃悲痛欲绝,追忆母亲,席地而坐,沉思冥想忽发自己愚钝,顺理追索,恍然大悟,于是饱餐一顿倒头大睡。

家将、侍女皆感奇怪,待其醒来,问其缘故。老聃答道:“人生于世,有情有智。有情,故人伦谐和而相温相暖;有智,故明理通达而理事不乱。情者,智之附也;智者,情之主也。以情通智,则人昏庸而事颠倒;以智统情,则人聪慧而事合度。母亲生聃,恩重如山。今母辞聃而去,聃之情难断。情难断,人之常情也。难断而不以智统,则乱矣,故悲而不欲生。今聃端坐而沉思,忽然智来,以智统情,故情可节制而事可调理也。情得以制,事得以理,于是腹中饥而欲食,体滋倦而欲睡。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鼓盆而歌,送妻升遐。生不足喜,死不足悲,况且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

既然事物的轮回不是人为可以左右的,那么让一切随缘岂不是最好。

那日路过长城的遗迹,黄土斑驳。时值傍晚,阳光的余晖毫无保留的铺在了土地上,瞬间,自然散发出那种独有的磅礴大气的场景让你仿佛觉得岁月滞留在了那里。可是你能想象当年为了建造长城,多少丈夫离开妻子,多少儿子离开目前。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孟姜女哭长城仅仅只是传说,老百姓编出这样的故事哭诉命运的不公。然后呢?死者长已矣,活着且偷生。悲痛之后还要面对一日三餐。

沧海桑田,长城已被风雨侵蚀的再也看不到当年的雄姿,那些劳累死亡,那些尸横遍野,那些凄惨不满无可奈何的哭喊声谁也想象不到。狂风卷起了沙尘带走了历史。

记忆太多就会失去希冀,当容颜被年华剥落,你会发现,那故去的仿佛埋藏在记忆深处的残像,你忘记了情人的模样,忘记了路尽头的教堂,你甚至忘记了昨天中午是吃了米饭还是面条,现在的你,关心的只有日升日落。你或许感慨,今年花胜去年红。

闻一多回到家时女儿已经离开,见到的只是萋萋的墓草,哀痛要席卷了他的灵魂,女儿的一举一动都历历在目,然而再也不会有那样的场景了。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听蟋蟀唱得多好,

看墓草长得多高

诗人只是安慰自己罢了。一朵美丽的花蕾却未等到开放,他怎么能不难过。女儿是春风里的一出梦,像梦里的一声钟。梦醒了,他睁开眼睛,一切变成的灰暗。你听,蟋蟀唱的多好啊,你看,那墓边的草长得有多高,一切都生机勃勃好像很美好。

她已经忘记你,她什么都记不起。离开的人把伤痛留给了活着的人,岁月这朋友真好啊,他明天就会让你老。如果有人要问,就说没有那个人。但是,父亲怎么会忘记女儿呢,伤到了极致就反而会释怀。就如同他在《也许》里写道“也许你真是哭的太累……我把黄土轻轻盖着你,我叫纸钱儿缓缓地飞”

忘掉她,就像忘掉一朵美丽的花。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

幸福使生命变得短暂,痛苦使生命变得漫长。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闻一多被杀害。

一朵花来到了这个世界,等到秋天,她凋谢了。

邂逅一场雨

淅淅沥沥天空又落起雨。思念的人应该又开始借着冷冷的冰雨的感伤从当初的原点开始回忆。曾经的烟雨朦朦。曾经的情意深深。

还有往昔的烟花易冷混杂着几度浓酒的烈劲从诗人的酒杯中逸出。曾记得有人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也许此时此刻在诗人的眼中晴天只是多余的勾勒。

思念不需要太多的白描也无需硬撑撑的赋予它刻人心骨的殇情。说不定只是思念无意中邂逅了悲欢所以就有了人们赋予思念断肠的力量。几度风声袭窗红颜依旧琵琶一曲换思念留长却无知音共赏。

夜半寒暄透衫远方伊人不知是否安好无恙。难眠不由皆是断肠遥思,徒留几度繁华红尘与落寞的伤感纠缠着一起邂逅着千年不变的江南烟雨的柔肠。

我与夏阳的约会

贪婪着绿荫里的享受,七月的阳光毫不 吝啬地编织着太阳网,以它特有的灼力喷射着火焰,烘烤着大地。

“七月的朝阳如火,七月的盛情横溢……”

记忆暮地掀开了几年前的备忘录,一场市级篮球赛招待会上,开场白的台词冒了出来。那时花开,青春与容颜相伴,文字与激情蹁跹,舞步与情谊合拍……

时间俨然白驹过隙,那时的我今依如故,那时的音容远去了何方?

不见了湖边路老槐芬芳的花朵,茂密的绿叶早已封住了树冠,丢弃了往日虬枝干叶的残缺,斜风中微微摇曳的礼节不知在努力地怀念什么还是在忘记什么。边走边拾,可以承装在行囊里的除了不可一触的敏感还有隐隐在绿海中的渴望,久违了南海边大红的凤凰树下那一朵迟迟不肯衰败的花朵,普陀寺里青烟虔诚的缭绕,鼓浪屿隔海相望的期盼……

习惯着迎来送往的日子,无论在过程中遗忘了什么还是丢掉了什么,抱在怀里的依然是那一份留给自己的美好回忆。

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

人生的无奈,你也许会明白,像时起时落的尘埃。我才到你门外,门却打不开,留下我一个人独自的发呆。

你给的关怀,不能够掩埋,是我冬天可以温暖的柴。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春光明媚是你带来。不愿意醒来,让我在梦里呆,有个梦幻也好过无奈。天使只能够,在梦里存在,梦幻一破天使会离开。

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春花似锦为你盛开。梦可以永远,现在是现在,梦里也可以开怀,是你让我散去了阴霾。人生的无奈,你也许会明白,只有想开才会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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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恋感谢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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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这算是情人节那天没有想好开场白所做的补偿吧!

看着你的头像发呆,你没来信我也没去问候,这是我们唯一默契的地方。为了那晚给你的承诺,彷徨好久不知道如何开头。努力回到当天晚上的心境,还没触及便条件式退缩了回来,看是就在眼前却模糊的不敢相信,不相信承诺,不相信你,更不相信自己。时间让我学会的不是爱,更多的是畏惧和退缩。此刻的你可怕的像魔鬼。

我努力让眼睛湿润起来,那里有更多的线索,那里有我们两个人的身影。记得那时的我们没有任何秘密,懂得分享不去猜疑。情感上有了细微的变化,便开始在键盘上敲敲停停,开始向阳光的方向走去。

初恋,元宵节快乐,情人节快乐!原谅我珊珊来迟的祝福,原谅我那晚贸贸然的坦然,原谅我放不下你,原谅我还爱着你。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第一眼看到你居然会对你有莫名的好感。对视的那1秒钟了,心跳加速乱了方寸转开了视线,从那以后我生活多了个影子,多了个梦,多了个你。那些日子做过好多傻事只为了博取你注意,只为你看我一眼。尽管每次都扑空,但从未气馁。那时候他们都逗着你,而我一直在较真。

初恋,我喜欢你,打一开始就喜欢你。我说过你是我的雅典娜,你是我的女神。你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我,我的情绪因你喜怒哀乐,平凡中透露不平凡。平凡的人,平凡的经历,平凡的爱,只因有你,一切都变的不平凡且弥足珍贵。认识你来,我生活过得未有过的充实,能傻傻对着你的头像发笑,能睡觉想到你,梦里见到你,醒来还是你,好奇怪的你居然占据了我的所有的时候感受到的是满满的幸福和爱!

爱过、吵过、分开过,走了好多弯路。这一年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没变,头像也还是因你而点亮,在一起期盼你的问候,分开都希望得到你的一丁点消息,现在依然如此。多少时候会想你而打湿了双眼,多少时候关心换回来的是责骂,多少时候想过去忘记,去淡忘。每次当我把你雪藏在心里的时候,总不那么难过的时候,一旦有你一丁点消息的时候,我所做的努力都变成徒劳,每次成功和失败的交替中,我体会到了爱是无法埋藏的,只会欲盖弥彰。所以,初恋,我现在开始直视那一份卑微的爱。

初恋,谢谢你!你让我忘了这是第几次这么天真可爱了!

初恋,谢谢你!我又要再走过一次以往走过的路!

初恋,谢谢你!我又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

初恋,感谢有你

初恋

初恋似雨露,晶莹,纯净,拥有最纯真的爱;初恋似幽兰,幽香,淡雅,拥有最甜美的爱;初恋似琴曲,悠扬,婉约,拥有最唯美的爱。

为什么我们喜欢听伤感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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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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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部很流行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我相信大家都在看吧。在

这部动画片中我最欢喜羊羊和灰太狼这两个人物。我很想做他们。

喜羊羊是一个很聪明,乐于助人而且热爱学习的好孩子。每当小羊们遇到困难时,他总是能发挥自已的聪明才智使大家能够渡过难关。每次小羊们遇到危险时,他总是能用自已的机智勇敢使大家能够化险为夷。所以我要把喜羊羊这种精神运用到学习上去,在遇到难题时要多动动脑子,千万不要被难题吓倒,而是应该勇敢的面对。只有这样才能使我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爱学习。

灰太狼虽然在这部片子当中扮演了一个坏人的角色,他经常去欺负那些天真可爱的小羊,因此大家都不喜欢他。但我却不这么认为,灰太狼虽然抓一次羊失败一次,虽然他从来没有吃到过梦寐以求的羊肉,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而是想尽一切办法继续他的抓羊之路。所以说他这种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在我们班级中,有的同学遇到一点小挫折就心灰意冷,在学习上也不怎么努力了,这一点,我们还是应该学习一下灰太狼大叔,他从来没有因为经常被喜羊羊他们捉弄或是嘲笑而变得消极,他总是很乐观地继续“战斗”。

这部动画片使我懂得了:既要做一个聪明能干的人,也要做一个乐观开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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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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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做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

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

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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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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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星期六,我和妈妈、外婆一起去神州影院观看《战2》这部电影。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一个代号叫“冷锋”的退伍军人,在非洲一个饱受战乱、瘟疫流行的国家,与反政府武装“红巾军”斗智斗勇,最后解救了华资工厂全体工人的事。

“冷锋”在华资工厂里不但帮助华侨和黑人工人们竖立活下去的信心,还帮助他们拿起武器向反政府武装“红巾军”进行了顽强斗争,最终取得了胜利。在帮助华资工厂全体工人脱离险境,撤离非洲时,“冷锋”用身体当旗杆,竖起了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那时,我热泪盈眶,“冷锋”这些爱国将士们表现出的不屈不挠,坚韧顽强的精神品质,多么值得我们敬佩。我还想到当代诗人王怀让的爱国诗歌《我骄傲,我是中国人》,在心中大声朗读着:

在无数双蓝色的眼睛和褐色的眼睛之中,我有着宝石般黑色的眼睛,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在无数白色皮肤和黑色皮肤之中,我有着大地般黄色的皮肤,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爱国是一种信仰,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只要你的学习、生活、工作对得起国家和人民,你就是爱国;只要你多做好事,不给国家和人民添乱,你就是爱国;只要你做对社会有用的人,你帮助国家和人民,你就是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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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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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我读了王老师推荐的一些好书,其中,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王梦》带给我的冲击力最大。

书中的母狼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完成公狼黑桑的遗愿。但是,自然界残酷的生存法则使得她的希望一次次被扑灭。最初,在分娩时受到猎犬的袭击,使得她不能在洞穴里安稳地分娩,导致一只小狼仔夭折了。于是她将自己的爱集中在长子身上,可惜有一次她出门去捕食时,长子出洞玩耍,不幸被金雕叼走了。

可她并没有因此放弃,又继续开始培养次子,但在一个冬季狼群合群时,小狼踩到捕兽夹,也不能存活下来。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三子双毛身上,就在双毛快要咬死狼王时,意外发生了,由于经验不足,被狡猾的狼王欺骗,狼王乘机反攻咬死了双毛。

虽然她已经没有儿子了,但是信念的仍支持着她,她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女儿的孩子身上。为了让自己的子孙后代有一块安全的土地,成功当上狼王,她最后靠着信念的力量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本书,带给我的冲击力可不是一般的大。一头狼凭借着“当上狼王”的这个信念,遇到挫折从不气馁,越挫越勇,为了这个信念,甚至不惜以生命换取“未来狼王”的生存空间,这种勇气和力量真令人钦佩。我想:连一头狼都能有如此强大的信念,更何况我们人呢?人只要有目标,就会有信念;有了信念,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走向成功!

我在语文第一单元学习时,心思不集中,很浮躁,以致每一次作业都在倒数几名,考试也考得很差。卷子上的分数刺痛了我的神经,我暗暗下决心要学好第二单元,于是我静下心来,按老师的要求每次作业都认真完成,结果这个部分的考试比前一次提高了不少。学习没有捷径,只有通过努力和积累。现在,我已经能做到好好预习、练习、复习,我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要尽可能把写业的速度提高,只要我每天能超过一个同学,坚持不懈,那么我相信自己的语文积累的成果一定会超过前面两个单元的。我相信信念的力量。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用母狼紫岚的故事告诉我们:信念的力量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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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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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华人眼中,是种卑劣残忍,阴险狡诈的动物。“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鬼哭狼嚎”……种.种人对狼的抨击不胜枚举。但狼作为草原的孩子,作为大漠的雄主,更是民风骠勇的游牧民族的图腾,又怎会如此不堪?沈石溪先生的《狼王梦》,带我们走进了狼的世界,走进了那在月光下山坡上的孤独的背影。

书中阐述一位狼母亲秉承亡夫遗志,培养狼娃登顶狼王之位的辛酸一生。大儿子最为出众,大有在同龄狼中一狼独孤求败的气概,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大儿子趁母亲捕猎时出去玩耍,被雕抓走,徒留雕巢残骨。二儿子继长兄之位,本机敏聪慧,曾独入树洞诱出狗熊,颇大有承大统之风,却不幸贪恋口腹之食,为捕兽夹所害。三儿子软弱无能,后倾尽狼母心血培养可与狼王争权,但在决斗中畏首畏尾,被狼王分尸。狼母那时已老,心灰意冷,与杀子仇“人”老雕同归于尽。但文末小女得子,二子中一子像狼父,一子像狼母,希望它们中有狼可以了却狼王梦。

文中狼母可悲而可敬。悲在为了狼王之位,不惜眼睁睁看着一个个狼子前仆后继,先后死去,不惜枉费一生培养余子夺权。这一幕难道人没有吗?敬在“她”为亡夫遗愿奋斗不息,把这股精神一代代流传下来。坚忍,果决,勇敢,残忍,慈爱,多种性格体现在这位母亲身上,有冲突,有矛盾:是一心一意地争夺狼王位,还是让孩子们安稳地过一生?

“她”选了前者。的确,作为狼,是没有安稳过一生这种选择的。但人难道不能选吗?古来有多少人为了所谓的“成功”,抛妻弃子?为了所谓“上位”,先代几人六亲不认?若是抨击狼,难道人类自己就没有劣根性了?于狼而言“狼王梦”,于人而言“权贵梦”,可叹世间一场大梦,人生几度凉秋……

梦如镜花水月,梦如蓬莱蜃楼,可望而不可即。狼有情,狼有梦;人亦有情,人亦有梦。梦是邪?非邪?无人可辨,皆因辨梦是非,即辨己是非。

然,梦无论是非,皆是后话。人,贵在活在眼前,活在当下。非独人为然,世间万物皆然。

一场春秋大梦,君,醒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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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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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里收录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母亲的羽衣》等一些文章。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秘密。

《常常,我相想起那座山》中,让我们欣赏到她对大自然的那份狂爱和“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的那种率性。“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在她的脸庞上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张晓风眼中风景都是有性格的。可分为吓人的,静静的和令人怦然心动。一切水,投射到她的心境上便都有了感情。

另一篇散文《我喜欢》流露出了张晓风的真实性情。张晓风向我讲述着她喜欢的一切。她善于发现大自然社会中的真善美,向我们展示着生活中值得喜欢的种种。冬日清晨邻居的一声“早”,就会让她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如果我们也以一颗热情的,善于接纳的心对待万物,那么它们都将变成我所喜欢的。

由一尘不染而历经炎凉沧桑直逼人世内核,仿佛自风平浪静卷入狂风巨浪,张晓风有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那里因隐藏着百年忧患的海棠血痕而有一丝忧郁,几分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是担当,是困顿中不失安祥,凡常里有有庄严。浩大的场景。纷繁的群象,重大的事件,在张晓风散文中并不多见,但与那些浓墨重彩的长篇巨幅相比,张晓风的散文毫不逊色地具有令人震撼的情感经验和审美情趣。

如果你也想看的话,不妨去借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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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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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冷,人静。他蜷缩在破旧的草席上,不由转了转身子。

忽地,他猛然坐起身来,眼前一片模糊。摇摇摆摆地从木桌上拾起一根粗大的羊骨针,颤抖着一拨,顿时屋里亮堂了许多。他吐出一口酒气,在床边摸出一把长剑,在灯火的照耀下,善良的长剑反射着火光。冰冷,锋利。那光亮的青铜把,映照出他的脸。

一声鸟啼。辗转。

“呜——”浑厚的号角声响彻中原,打破了凝重的黑暗。将士们呼呼喝喝的声音霎时出现,大宋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眨眨眼,一个个满面洪红光,身材健硕的僵尸么,把着一杯小酒,谈笑风生。红光照在他们手中那一块块半熟的牛肉上,用牙撕开焦黑的外皮,淡红的嫩肉显现出来。火光,映得整个蒙古包生气勃勃,脚下的青草也格外夺目。将士们一个个端坐在檀木桌前,喷着酒气,欣赏着歌舞。面前,一个个每人身着飘飘纱裙,舞动着,歌唱着。坐在墙边的乐师们手持数十种乐器,琴瑟和鸣。他就坐在最中央,抚摸着长长的须髯。

秋日,凌晨。浅浅的阳光拂过草原,大片大片金色的草穗摇晃着,好似波浪。整齐地方针,士兵们身佩宝剑,披戴盔甲,咚咚的脚步声惊动了大地。他站在最面前,面对着数百万人的军团,威严地点着兵。

战士们的嘶吼声与拼杀声染红了大地,震耳欲聋。匹匹骏马载着主人一跃数丈,塔死无数敌人。嗖嗖的弓箭飞出,敌人倒下。霹雳般的箭声,恍如雨点密集。

宝殿上,他身着锦绣长袍。帝王向他致意,赏赐丰厚的资产与赏金。塞外,一个小牧羊女自由自在地玩耍。走在路上,人们投来崇敬的目光。

黎明,梦醒。长嘘一口气,不经意,镜中的他,又有了一簇簇似雪白发。他,老了。起身,拾笔,俯首一挥:《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落笔,辛弃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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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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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这本书大家都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可是我们中国的动物小说大王,所以内容特别精彩。

书中主要有梦想当狼王的黑桑,他的妻子紫岚,还有他们的孩子黑仔、蓝魂、双毛、媚媚,以及狼王夏洛等。

大概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认为紫岚是书中的主角,而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黑桑是主角,虽然黑桑在第一章中就被野猪顶死了,而我认为他其实并没有死,虽然他的肉身没了,而他的愿望却被他的妻子紫岚永远记在心里,那就是当一名狼王。所以紫岚把完成黑桑的愿望都寄托在了自己后代的身上。

可天有不测风云,她的三个儿子陆续死掉了,只剩下媚媚,于是紫岚把黑桑的梦想又寄托在女儿媚媚孩子的身上,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在未来当上狼王。

紫岚梦到黑桑来接她,所以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为了不让黑仔被金雕抓走的悲剧再发生,紫岚决定用最后的生命换来狼崽们的安全,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但知道了许多关于狼的知识,更可贵的是为狼那种在充满挫折的环境中坚强不屈成长的经历所震撼,我们要像狼一样勇往直前、义无反顾,而且还要有牺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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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和狐狸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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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一只和一只狐狸是好朋友。

有一天,它们出去寻食时,不幸被猎人抓到。它们拼命挣扎,互相协作,终于逃出来了。劫后余生的它们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互相搀扶着,颤巍巍来到了一个热闹的小镇上。

热闹的大街上车水马龙、人头攒动。小吃一条街上,有的在卖臭豆腐,有的在卖棉花糖,还有的在卖糖葫芦……应有尽有,真是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狼和狐狸看得直流口水,狼说:“哎,狐狸,你有钱吗?“我……我……我没有,不过咱们可以偷东西吃呀!”狼听了,连声叫好。于是,它们偷偷溜进一家饭店的地下仓库。“哇,好丰盛呀!”狼情不自禁大叫起来。“嘘,小点儿声音,要是把人吵来了,就完蛋了。”狼赶紧闭上嘴巴。它迫不及待地抱了一堆食物,躲在角落里就开始大吃大喝。狐狸见它这样,料到人们迟早会发现的。于是,它提前找好出口,以备随时逃生。狼吃着吃着,喝着喝着,就醉了。它开始乱喊乱叫:“呀呀呀,这些东西好好吃啊!啦啦啦,好饱呀……”声音非常大。这时,狐狸听见楼上有脚步声,连忙小声说:“嘘,有人来了,有人来了!”“老板,有一只狼和一只狐狸在偷吃我们的食物!”狐狸见大事不妙,赶紧从早就瞄好的一扇侧门逃了出去。醉醺醺的狼被老板和店小二狠狠地揍了一顿,关起来了。狼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逃出来。

话说狐狸独自逃生后,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边走边哼着小曲儿:“啦啦啦!当当当!……”高兴得不得了。

谁知,它被一直追赶它们的猎人抓住了,“上次让你们给跑了,这次没人帮你,哈哈,你逃不掉了!”猎人兴奋地说道。狐狸大叫:“救命呀!救命呀!狼大哥,快来救救我吧……”狼闻声赶来。狐狸见狼来了,央求道:“上次是我不好,不该丢下你一个人跑了。你快行行好,救救我吧!”狼听了,冷酷地说:“你三番两次地骗我,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说完,狼头也不回地走了。狐狸心想: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狐狸后悔不已,可是,现在后悔还有什么用呢?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呀!狐狸可算是明白了……

同学们,你们知道狐狸明白了什么吗?善待朋友、诚信做人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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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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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将要登上狼王位子的黑桑在一场暴风雨中死于非命,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进行一系列的培训。

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但是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鹰王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的眼中,狼是一种残暴,而且冷酷、狡诈的动物, “ 狼心狗肺” 、“ 狼狈为奸”…… 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来从古到今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后来读了《狼王梦》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即使再狡猾、再残暴、再冷酷的狼也是有着伟大母爱的。

我非常的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她极力掩饰着自己,常常摆出一副严厉、冷漠、不在乎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母狼紫岚不爱儿女吗?错了,她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如果人类也向紫岚这样,恐怕也不会培育出我们这些娇滴滴、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小皇帝”、“小公主”了吧。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让我懂得了母爱我喜欢《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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