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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汇总19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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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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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朱自清的散文,清秀永,质朴厚,激进深邃,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显示出他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他继承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优秀传统,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之下,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朱自清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文学研究家、民主战士、语文教育家、学者。原名朱自华,号秋实,字佩弦,后改名朱自清。

在读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这样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是恰到好处——酣眠固然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树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在朱自清这么多的散文中,我非常喜欢他的这些散文;比如说《荷塘月色》;比如说《背影》;还比如说《圣诞节》。这些散文有的很优美,有的很激昂;有的很舒缓,有的很欢快。如果你们喜欢,你们也可以去找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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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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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日,我和爸爸一起去华亿国际影城看了一部现在非常火的电影——《战2》,这部电影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一句话的意思——犯我中国者,虽远必诛!

这部电影的主角是吴京饰演的冷锋,他原来是东亚战区战狼中队的一名队员。后来因为帮助他战友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打死了一个人,因为这件事,他坐了三年的牢,被军队辞退。就在他坐牢的期间,他的未婚妻龙小云在边界执行任务时被雇佣军用枪打死了。冷锋为了给龙小云报仇,他来到了非洲,寻找那颗打死龙小云子弹的主人。就在这期间,非洲爆发了一次内部战争。之后,电影为我们讲述了在非洲内战期间冷锋英勇救人的故事。最后,冷锋找到了那个杀死龙小云的人,并把他打败了。

这部电影最想要表达的就是:中国人不再像以前那么懦弱了!现在,中国是一个强大的国家,不再会受尽你们的欺凌了!再想要欺负我们中国人,没门!

在感受这部电影寓意的同时,我也被冷锋他那高贵的品格打动了!

在非洲发生内部战争的时候,冷锋完全可以坐上轮船,返回祖国。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他为了就出华资工厂四十多名中国员工和陈博士,他放弃了返回祖国的机会;他选择回到非洲,就回那四十多名中国华侨。你们说,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难道不令我们感到为之震撼吗?

看完了这部电影后,我更加坚信,我们,有一个强大的祖国!她是我们最坚固的保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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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饮酒其五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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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当代大诗人陶渊明早早地起了床,提起锄头扛在肩上,向自家田地里走去。

我辛勤地在田里耕作,任凭汗水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田地里。直到正午,我才回到家中时,夫人早已把饭菜端在桌子上。这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只可以品尝那仅有素菜的美食,却也可以品尝那自酿的菊花酒。

下午,当我躺在院门外的椅子上欣赏远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但,一个心远地自偏的人,何需理会那杂乱的声音?我看着天上嵌着的几朵白云,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其中,一旁是飞翔的鸟儿,一旁是那缓缓移动的云彩。我的心,仿佛也跟随着云彩随风飘荡。

片刻之后,我来到幽静的菊园中,看着那满园菊花,采摘着那丛菊花,不正是一件惬意之事吗?我捧起一簇菊花,嗅着那一丝淡淡的幽香。无意中,抬头望见了那高耸入云的南山,正巍巍地立于天地之间。

邻居家的年轻人曾经问我:“陶公,为何您身处如此喧闹的环境里,还如此的逍遥自在呢?”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样,那只能是因为我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这样,就自然深感幽静深远、逍遥自在。反之,如果终日被凡尘俗事所困惑,又怎会有如此感觉呢?

傍晚,夕阳西下,可我仍然沉浸在菊花的幽香中难以自拔。正当这时,那成群的倦鸟沐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南山的怀抱中。而我,依然在怡然自乐中沉醉,沉醉于这幽香的菊;沉醉于这醇香的酒;更沉醉于心灵深处的平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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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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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这本书,翻动着纸页,字里行间透露着深沉的韵味,一幅幅美丽的景象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一本书中,仿佛每一个字都有它独特的感情和意义。这本书便是《张晓风散文》。她的文章总能让我悲喜交加,让平凡的`事物都有了生命,各具自己的一番特色。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这选自书中的其中一篇:《画晴》。晴天可以画出来吗?当然可以了。就如这段,这是环境描写,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天空蓝得像宝石,山绿得像翡翠。洒在山谷上的阳光无比温柔,就如一盅稀薄的葡萄汁。立即,一种欢快,轻松,愉悦的心情油然而生。此时的心情不也如那阳光一般明媚、晴朗起来了,那“画晴”也画到了心中,原来晴天不仅是晴朗的天气,它还是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也是一个个奇妙的文字。可以生动地画在心中,也可以温柔地写在心里。此时,我就像与张晓风心连心,因为我读懂了她的内心。当进入她的写作世界时,便没有了自己的情感,一会儿为那无私奉献、生命力脆弱的昙花默然流泪,一会儿又为那浪漫、可爱、美丽的桃花飞舞的景象赞不绝口。就是这种悲喜结合,咖啡与方糖融合的感受,让我读懂了张晓风的散文。这种感觉是美妙的,因为它让我走进了另一个书的世界。

一会儿忧伤,一会儿欢喜,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当我读它的时候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有一种陶然的幸福。”合上书,望着远处,我忽然对这些平凡的事物有了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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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老狼和鸡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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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到了,很多动物都冬眠了,没有冬眠的那些也窝在家里,极少出门。已经饿了好几天了。这不现在他正饿得哇哇大叫。

实在是饿得不行了,老狼打算出门碰碰运气,他边走边盘算着有哪些动物在附近。突然,他看见有一只从他眼前一闪而过,他一下子飞奔了起来。那只鸡没料到大冬天的还有狼出没,吓得连滚带爬的往前逃,两只翅膀快速地扇动着,恨不得让自己飞起来。鸡跑得越来越快,老狼呢,因为饿得慌,跑得越来越慢了。忽然,那只鸡看见了一个农夫在田野上堆土堆,便一个刹车绕到了土堆后面。老狼饿得头昏眼花,跑得气喘吁吁,一时不留神就“轰”的一声撞在了土堆上。农夫见了,一耙打死了老狼。

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任何时候不能掉以轻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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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披着羊皮的狼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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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只阴险的

草原霸主——狮子命令狼:“你狼太占我们的食物资源了,所以我任命你为后勤部,为我捕食食物。”狼被吓得不敢说话,只好照狮子的办。

每次狼捕到食物都要先献给狮子濡滑鲜嫩可口的内脏和上等的肉,自己只能吃下等的肉渣。一直到有一天,狼终于忍不住了,但是他对狮子也无可奈何,于是他想出了一个绝妙之计。

一天,他在自己家装睡,狮子大王肚子饿的直贴肚皮,只好找上门,“老狼,今天的食物呢?”“对不起,大王,我生病了,今天不能给你捕食了,但我知道哪里有食物。”“哪里?”狮子听了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那在距离我家30千米,有群羊,我都是在那里抓羊的。”狮子听了,心急如焚“快带我去!”“没问题!”狼阴险的笑了笑,“这狮子真笨,我生病了,还能走30千米吗?”

不一会儿,狼便领着狮子到了人看管的羊圈,狮子连忙扑了上去,狼趁机宰杀了一只大肥羊,把身上的血腥味洗掉,披着羊皮趁着混乱进入了羊圈,“啪——”随着一声枪响,狮子便倒在了血泊之中,放牧人过来,一看,开心的赞叹:“啧啧,虽然死了一只羊,但得到了一张色泽鲜美的狮子皮,也是不错滴。”

放牧人转身就走,这时狼假扮成羊,与羊亲近,渐渐羊把他当成了自己要好的同伴,狼博取了羊的信任,一场腥风血雨即将刮起。

第二天早上,放牧人哼着歌,“咦,不对,一,二,三……怎么少了一只?难道我数错了?再数一遍,一,二,三……真少了。”放牧人左思右想,“难道,昨天,有肉食动物来过。对,一定是这样,今晚加紧防守。”

晚上,放牧人巡视着,狼一看想:这还怎么下手,哦,有办法了。狼一直往另一只羊身上靠,放牧人因为注意力一直在外面,所以毫无察觉,狼不轻易间地想:人类还真是愚蠢的动物。

放牧人一看又少了一只,勃然大怒,“到底是谁干的,分明没有动物过来怎么还少!”放牧人慢慢冷静下来,想:这样的话,说明问题出在里面。他当时看了一眼狼,狼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牧羊人径直走向狼,狼顿时做好扑咬的动作,牧羊人感到危机感,拿起了枪慢慢走去,突然一个停顿,“怎么可能他是狼,是我想多了吧。”

晚上,狼知道现在自己已经暴露了便把羊圈里的羊趁着放牧人睡觉一只只运回去,但是他正运第一只羊,“别动!”狼顿时一惊,下意识的回过头,放牧人把枪已经对准它的脑门,这时狼才知道,他在和一个人,站在世界食物链顶端的动物,狼在死之前在悔恨,为什么自己会动歪脑筋,但这已经晚了,“啪——”随着一声枪响,狼便暴毙在羊圈里,眼睛还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后悔自己的行为。

从此,草原恢复了宁静,也少了一匹无恶不作的狼,与一只愚蠢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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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转身,一辈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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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转身,或许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你我不再相见。

昨天突然接到小时候的一个伙伴电话,那个小时候天真活泼浪漫的女孩子,在前几天去世了。我听了之后,猛然一惊,为何?

“不堪工作的压力,自杀了!”

“工作的压力?怎么可能?”

“唉,在公司做财务室时,少做了一笔,上百万啊!整天害怕、担心,不堪压力就自杀了!”

电话挂断后,我惊愕了好一会,呆呆的站在窗前,看着不远处路上来去匆匆的车辆,人生不也是如此来去匆匆,长也不过百年。连孔子也会感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其实就是两场盛宴间的距离,欢喜相迎,悲伤而送。很多时候,我们一转身间,就是一辈子的光阴。那些曾经说过的“生死不相离”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在这一个转身间遗忘;那些曾经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的”,真的会在一转身之间,再也不会往来了。

时光如同沙漏,细细地流淌着,坐在书桌前,有几束阳光照射在手里,轻轻地想伸手握住,就这样看着阳光,静静地洒在手里,自以为抓住了时光,心里不仅有丝丝暗喜。时光一点一滴的从手中划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全部消失。恍然间懂得,时光如沙,任你如何挽留,都会毫不留下,你攥得越紧,流的越快。

一转身,一辈子!你来时,花初开;你转身,花已落。那个在你耳边千叮咛万嘱咐的母亲昨天还是满头黑丝,面如桃花;一转身,已经却是满头的银发,皱纹布满了脸。那个昨天还能让你骑在肩上奔跑自如的父亲昨天还是虎背熊腰,笑容满面;一转身,已经是弯要成了九十度的驼背,白发苍苍。

一转身,情感就会出现断点;一转身,或许就是一个世纪。昨天还在参加嘻嘻哈哈的红火婚礼,今天却是不胜哀嚎悲伤的素服葬礼。人生无常,没有永恒。

张爱玲说,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有些事一直没有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做了。有些话埋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了,却说不出口。有些爱一直没有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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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披着羊皮的狼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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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森林中,住着美丽高傲的鹿,住着善良可爱的小羊,当然也少不了凶狠而悍壮的群了。

狼是大自然的“清道夫”,负担着维护大自然平衡的重任,但很多小动物都不这么认为,它们都认为:恶狼是坏蛋!这让小狼维尔很是伤心,因为他每次想和其他小动物玩时,大家眨眼就跑了。

一天,小狼维尔再一次失望的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发现大公牛竟然在抢小羊艾丽的草吃!小狼怒火难抑,冲上前去使了一招“饿狼扑食”,勇敢地和大公牛搏斗起来,终于,经过几个回和的搏斗,大公牛终于被赶路了,但维尔却浑身是伤,疼得昏了过去。

当小狼维尔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小羊的房子里,艾丽说:“谢谢你救了我,其实你们狼也不是那么坏!”“谢谢,但大家都不是这么认为的!”“那是因为你们吃肉,而他们吃素!”

维尔说:“我可以试着吃素!”于是,艾丽每天和维尔共进素食,一段日子后,他们已经忘记对方是自己的天敌了。维尔生日那天,艾丽上山去替维尔摘蘑菇,却去了很久都没有回来,维尔去找,发现艾丽躺在山脚,浑身是血,怀里还抱着一个大蘑菇。

几天后,艾丽伤好了,但她再也站不起来了——她从山上摔下来失去了双腿。从此,只要是晴天,人们就会看见一只披着羊皮的狼,那是因为维尔背着艾丽出来晒太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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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伫立在金狮石岽顶上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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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5那天,是我们赣县江口中学74届“同学会”聚会的日子,上午10:30分我便骑摩托车来到了10公里外的江口镇。聚会用餐的“阿香酒家”与江口镇知名的金狮石岽仅有百米之距离,想起在江口中学读书时经常到那里去玩,再看看时间也还早,便约了一位张姓同学一同登上了阔别了34年的金狮石岽……

金狮石岽的海拔高度并不算很高,却是整个圩镇的一个制高点。俯瞰、远眺皆可将整个镇子的风景尽收眼底。当我等上这座山顶的时候,真是心潮起伏、感概万千呵。首先要感概的是时间过的太快了,当时江口中学就在金狮石岽脚下,早上跑步或傍晚散步都可能到这座山上来,想不到一晃眼34年过去了;其次是感概时代的发展日新日异,当年这坐今有一条“河排头”老街和一个圩亭的为《封锁线上的交易》做出过杰出贡献的百年老圩镇,已经发展成“全国100个小城镇建设示范镇”了——如图所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里都还净是斜面黑瓦,现在全是平顶搂面了;还有就是,当初江口圩背及李屋的大片农田都“长出”高楼来了,“失地”的农民都洗脚上岸、适者生存的找到了自己的谋生道路,完全没有了“没有田土,怎么寻食?”之虞,的确是这个时代的伟大之体现哦。

呵呵,在冰雪初化、阳光露出些许笑脸的鼠年正月初5,我伫立在金狮石岽顶上、伫立在柔柔的和风中,聆听对面那条由兴国流经此地的小河静静流倘,我真的不知道古时的京华烟云对于我是一种怎样神秘的召唤?当年在这座山顶上也曾放飞青春的梦想和渴望着某种远大抱负的啊,可当我的梦想一步跨过长城,回首那星,那月,已然是关山月了,我衣领上,眉毛上,以及发丝上的霜雪似乎尚未曾融化。我打那混沌的边远的地方走来,循着千百年来芸芸书生的足印,踏踏的寻梦来了。我猜想,我也清楚的知道这是命运的安排,路的尽头就是你、我、他等等所有人来的方向,在上一个时空隧道,我们曾经一起画过同心圆,流动于指尖的是幸福与甜蜜……幸好,我没有把思绪定格在“我伫立在暮色中”,而是伫立在正月初5的金狮石岽顶上,“极目楚天舒”啊,我要向老天再借五百年……

“走,下去!”同学张的一句吆喝,打断了我的梦呓,我们便下山了,顺其自然的融入了司空见惯的世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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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七绝·官亭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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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官亭

序:安徽省怀远县唐集镇山前村一处地名叫官亭,众人不解其名来由,问于余。余当年曾工作于斯,对此有过一些研究:发现这一地名与另一处古地名“魏阳城”有关联。这个“官亭”即是“魏阳城”的官亭,古有“十里官亭”之说,魏阳城与官亭当时相距约十里(秦汉时期的一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四百米,甚至更少一些)。

流行名号人人喊,

大众难知地几龄。

过往要员经宝处,

送迎重客历官亭。

九山俱是侯王地,

十里皆为霸主庭。

鼎盛前朝车马累,

誉留孤影对残青。

注:九山:指平阿山的九座山峰。

这一站奈何桥,下一站黄泉路

有谁会为谁誓言今生,有谁和谁一生相伴,我漠然地看着世界的苍茫,诺言今生只不过淡眼云烟。在这来来往往的世界,谁逃脱得了孟婆汤的轮回,谁会为谁奈何桥前守候一生。无言语着淡看着世间,独自踏上无尽的黄泉路,黑暗中回荡着我那沧桑的脚步声…

夜诉心里话,我也想家

夜深,静坐。

是在梦里,还是在心底?

如此真实,却又如此迷茫。

我又做梦了……

当人们在一次的决定新的一年

工作一个多月,我新的生活继续踏着新的梦想前行。夜的对面如此繁华,依稀感见窗内嘻嘻热闹的欢言。我底下头沉思着,却想起儿时父亲教我的那首《静夜思》,此刻,举头望无月,唉“底头思故乡”呐。我为什么,为什么留在客乡?我为那微薄的工钱,咽泪吞声也甘愿。

家是一个巢,溢满了温馨和厚爱,离家的时候,心情犹如行李一样沉重,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涌上了心头,我一步三回头,想在这暮然回首之际寻找一种真情。

远离故乡的偏僻与宁静,来到繁华喧闹的城市,想家的心情耐不住寂寞,于是三番两次想回家。

我独自走在这繁华而喧闹城市的大街上,看到每天上下班拥挤的人群,每天排着长队看不到边际的车辆,载满了整座城市,而我也必须在这样的地方等待我每天需要乘坐的公交车,在这瞬间又不知道我是否能上去这辆车,幻想着如果有一天能无阻碍的到家那就是十分开心的了。

然而,每当你抬头看看慰蓝的天空,不由的让我更想起告别已久的家乡,因为天是一样的天,人却不是一样的人,在那里有我童年的回忆,那里有我儿时的伙伴,在那里有每天担心和关爱我的白发父母亲,也有鼓励支持我的兄弟姐妹,在那里我才能感觉到温暖和依慰,想我的爸爸妈妈,看见他们年迈的步伐;看看他们沧白的头发,看看他们每天思念女儿的眼神,看看他们不停的为生活而奔波,我的心在流泪,我的心在痛……这时我多想回到从前,回到我的家乡。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落叶归根”

我现在最想唱的两首歌就是:

父亲

想想你的背影

我感受了坚韧

抚摸你的双手

我摸到了艰辛

不知不觉你鬓角露了白发

不声不响你眼角上添了皱纹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人间的甘甜有十分

您只尝了三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听听你的叮瞩

我接过了自信

凝望你的目光

我看到了爱心

有老有小你手里捧着笑声

再苦再累你脸上挂着温馨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你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你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母亲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

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

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他)给你包

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

啊,这个人就是娘

啊,这个人就是妈

这个人给了我生命

给我一个家

啊,不管你走多远

无论你在干啥

到什么时候也离不开

咱的妈

你身在(那)他乡住有人在牵挂

你回到(那)家里边有人沏热茶

你躺在(那)病床上有人(他)掉眼泪

你露出(那)笑容时有人乐开花

啊,不管你多富有

无论你官多大

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忘咱的妈

回乡偶语

风雨漂泊任逍遥,日月相伴度春秋。不觉已逝三两载,万般情愫让人愁。手捧青稞酒一杯,游子心酸泪涟漪。遥观东方明月夜,低头轻摇难入眠。

痴痴的忧郁

我不过是个踏过青草踢过露珠的路人,

偶尔也会瞥一眼远空的鸿雁

我也不过是在这样的空虚里走来走去,

看看你们游荡的灵魂在寂寞中的无聊

我只是在走远,

走出一个无聊而烦躁的圈子,去默看你们的琐事

看看远处的心情,听听远方的声音

想象远处跶跶的马蹄是否踏碎了一地的红尘,是否等待也寄予了一潭思念的春水

我只不过是很悲潦的思考着很多,思考很多的悲潦

于是,一度的凄凉就在不经意间洒落了一地,幻成漫天的忧伤

我想逃,却逃不脱那天网般的无奈,无奈于无奈

莫不在忽隙中钻进了文字,变成了一个一切的流浪儿,狼狈的穿梭在凡尘

抖抖紧握的半两文字,却如流沙般的握不住,一丝丝的眼睁睁看着流落

流落成一座荒芜的坟墓……

-左斜

此生有憾,还为谁美

错过了花季,错过了机会,错过了选择,一切已成定局,无法改变,后悔已是多余。

曾经因为傲慢,也因为自信,自信不错的容貌。便不屑一顾地,毫不在意的任由追求者一个个离开,从不曾仔细审视过,自认为好的还在后面,还有够我选择的,也因此走眼了我的“真命天子”,也许这就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过。最后,在寥寥无几的叩访者中随便选择一个定了终生,就这样,和人生开了如此大的一个玩笑。

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没有真正爱过,没有触电的感觉,不痛不痒的走到今天,甚至好像没有丈夫的感觉,只不过与一个合作者一起生活罢了,真没意思。

我像一个跳独脚舞的人一样,没有舞伴,没有人欣赏,心无依靠,孤独、落寞伴随着我。

曾经一段时间,懒于梳妆,衣着随便,不知为谁妆,为谁美,彷徨中迷失了自我。

没有我爱的人,没有爱我的人。

我还等吗?我的“真命天子”。就是等来了又何妨,他不是与我从零开始的,现在他的、我的生活中多了许多份子,即使遇见,还能怎样!

错过了,就永远错过,没有那个千年约会,永远无法相交、相识、相知,缘分已经擦肩而过!

只有独自梳理自己,随波逐流,荒芜一生罢了!

种在心里的花儿开了

等待的花儿开了,开在暖暖的心流里,开在夏季的午后。此花非自然届的花,而是种植在我内心的不朽之花。这朵花就是我们的爱情之花。

夜幕的傍晚,他发来短信,说明天将会有重大的惊喜。猜疑中,我想到了惊喜的礼物,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那一刻仿佛自己从未有过的平静,没有欢喜,没有雀跃。

从我们相恋的那天,注定了我们的爱情之花绽放。但绽放的芬芳需要我们彼此的精心呵护,需要我们彼此的虚心灌注。因为他身份的固定,我们别无选择。曾经,我也有想过放弃,想过逃避,想过从此不再联系。但内心永远欺负不了自己的行为,明明之中,我总是想起,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我们共同走过的风风雨雨。

分离的长久,没有隔断我们的感情,没有中断我们的心,更没有终结了我们的爱情之花。大雨过后定有阳光,长久的等待,他明儿就要回来。

坐在电脑前敲击文字,仿佛火车的汽笛声就在耳边,他随着火车向我渐渐地走来。

因为工作的关系,不能和他在车站的人群里寻找彼此的身影,不能在车站彼此相拥,不能给彼此的热吻。这一次的相聚也预示着分离,来了,又要去。不管未来如何,先珍惜他回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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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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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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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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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化妆?什么是生命的化妆?怎么样来为生命化妆呢?我带着这些疑问读完了《生命的化妆》这篇文章,细细品味,顿时恍然大悟……

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用三句简单的话来说明,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就像文章中说的一样,拙劣的化妆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了人的视线,但别人知道你是在写文章。最好的文章是作者心灵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种人生……

说的多好啊,最好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们不需要用语言、行动来伪装自己、粉饰自己,最美的自己就是真实的自己露出一个真实的自我。虽然生的化妆是最重要的,但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我们要从内在里改革。是的一个人就算是再美丽,却没有气质和内在美,那不是真正的美;一个人用太多的语言、行动来粉饰自己,会适得其反,让人觉得虚伪。

现在也不再是那个以貌取人的年代了,如果你有才华、气质和内在美,无论你是美丽还是丑陋,都会有人赏识你,不会“怀才不遇”的。生命就是表里如一,诚实无欺、心智纯正、灵魂纯净。不必花时间去思考别人眼中的自己,别人心中的自己……

我要我的自我,无须粉饰,更不需要华丽的伪装。

生命是一方待琢的玉,圣洁的雕刀,会把一切瑕疵雕落。

生命是一块冲浪的帆板,奋力拼搏,才不会被海水吞没。

来吧,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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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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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听林清玄的名字以为是一位女士,但实际却是一位先生。初读《林清玄散文》后又觉得他是一位“女性”,每篇散文笔风婉转而细腻,柔美而智慧,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作者。读完《林清选散文》后觉得他是一位邻家“大哥”,普普通通的故事或生活经历娓娓道来,从未有说教的口吻,揭示的道理,总是让人虚心地接受,甚至有些共鸣。“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大概指的就是这样的吧。

在《林清玄散文》中我最深为感触的是一篇名为《枯萎的桃花心木》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过多的优美景物描写,也不似长篇大论的感悟,只是作者对乡下老家一位种树人种桃花心木方法的描写,揭示的却是发人省心的人生道理:独立自主,才能有所成就。

“如果我每天都来浇水,每天都定时浇一定的量,树苗就会养成依赖的心,根就会浮在地表上,无法探入地底,一旦我停止浇水,树苗就会枯萎得更多”,桃花心木需要面对不确定的环境,依靠本身的能力找到水源,深深扎根地下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抵抗狂风暴雨。我们更需要一种独立自主的心,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我们的本性。如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

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而深化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在生活中,我们总依靠父母,无论在做什么事,总是喜欢选择诉说,向父母说明困难,而不去自己动手解决。学习空间里,老师不停地督促,帮助我们批改作业、纠正错误。他们不就像辛勤的种树人吗?朴实无华的老师,往往日夜操劳,而我们也总依赖着他,让他总有操不完的心。桃花心木还在成长,而我们也渐渐长大。勤劳的“种树人”不能永远栽培着我们,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我们应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独自面对生命法则的不固定、不完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生命个体的优雅自在和无穷生机。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贡献自己一份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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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谷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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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作家黑鹤的《谷的孩子》,这部作品是黑鹤近年来动物小说的荟萃,收录了他新近创作的7篇中短篇小说。黑鹤笔下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是“从狼谷来”的“狼谷的孩子”——自然之子。它们和人类的不同在于:它们各具各的物性,各有各的故事;在它们的身上所体现出的物性品格更具自然性、真实性,给我们带来情感的激荡和对生命的深刻思考,同时男孩那日苏的成长过程也让我们深思。

在这本书里的巴努盖和琴姆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寒冷冬日的夜晚,饥饿的狼群一次又一次偷袭他们的营地。在人狼大战之中,牧羊犬巴努盖,挺身而出。激战中巴努盖的眼睛都被狼叼了下来。它仍然没有放弃,第二次,狼又来袭击营地。这一次,巴努盖坚持着战斗,经过一场恶劣的战斗,巴努盖终于打赢这次战斗。琴姆且在和一只熊战斗的场面真是让人惊心动魄,它向熊的背猛扑过去,它一直不停地抓着,熊也不示弱,一直反抗,有时甚至用背撞树,因为它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最后终于打过了熊。这真是一只顽强的牧羊犬。琴姆且与主人柳霞的感情深厚,曾经好几次在柳霞身陷绝境时及时出现并救了她。

两只可爱的牧羊犬,不如直接说它们是英勇的战士,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们不顾一切的保护着羊群,守护着主人。动物与人一样,有着真挚的情感,懂得感恩报恩。

男孩那日苏艰辛的成长历程又让我们值得深思。那日苏面对狼群的侵袭,极寒的天气没有畏怯,以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持之以恒的毅力坚持着,最终成为了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年仅12岁的他在那达慕大会上获得了35公里长距离赛马冠军,他的纪录保持至今。读到这儿,不禁想起我们身边的孩子们,他们大都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是家中的小王子、小公主,他们是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旦遇到困难就会逃避,就会退缩。学校中有因畏惧寒冷而想出种.种理由不跑操的孩子,因经受不住挫折而自杀的孩子。

现在的孩子缺乏锻炼,缺乏坚强的意志力。所以让我们的孩子学学书中的主人公吧,让孩子多一些锻炼,多一些放手,适当的让他们吃点“苦”吧,吃苦之后有利于孩子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增强体力,让祖国的花朵能更加娇艳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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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屠夫与狼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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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屠夫,他一直靠卖肉为生,每天都会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宰一只猪,再带着猪肉到集市上去卖。而这一天,集市上的人不是很多,所以直到天黑他才勉强把肉卖完,只剩下了几根骨头。屠夫心里想:今天生意还算不错,剩下的几根骨头可以拿回家给孩子熬汤喝。对了,我要赶紧回去,他们还在等着我吃晚饭呢。想到这儿屠夫赶紧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

正当屠夫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悠闲的走着时,他突然听见背后有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屠夫下意识的回头一看,发现身后有四只绿色的眼睛盯着他看,原来是两匹呲牙咧嘴、饥肠辘辘的大恶。他吓坏了,连忙加快了脚步,可狼依旧穷追不舍,也加快了追赶的步伐。屠夫心想:完了完了,这次肯定死定了,哎。对啦,我可以把骨头丢给它们,趁着它们吃骨头的时间,我赶紧逃跑不就好了吗?屠夫一边想,一边顺手给它们丢去了一块骨头。果然,一匹狼停了下来,在那儿吃骨头,可是另一匹狼没抢到,还是一直追着屠夫。屠夫又丢了一块骨头给它,那匹狼留在原地吃骨头,可是后面那一匹狼又追了上来,还想要骨头。就这样反反复复,骨头都被狼吃完了,可两匹贪婪的狼还是追着屠夫。

屠夫恐惧极了,心想:我不能就这样死了呀,有没有什么人能救救我呀?他连忙左顾右盼,虽然没有发现能帮助他的人,但他看见田野里有一个麦场,场主把柴草堆的像小山一样。聪明的屠夫脑子转了一下,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紧接着他赶紧奔跑了过去,把担子放到一旁,拿起了担子里的屠刀,当防身武器。狼在一旁死死的瞪着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过了几分钟,其中的一匹狼好像厌倦了这样,朝天吼了一下就走了。而另一匹狼则像狗一样,蹲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屠夫。又过了一小会儿,蹲坐在那儿的那匹狼好像困了似的,把眼闭上了。屠夫试着把手抬了抬,发现那匹狼没有反应。于是悄悄地拿起了屠刀,站了起来,一刀挥了上去,狼被打的哇哇直叫,屠夫又砍了几刀,直到把这匹狼砍死了。屠夫弯下身拿起了担子,拍了拍身上的灰,如负重释地叹了口气,准备回家。忽然,他瞥见草堆后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便看了一眼,发现原来草堆后面是另一匹狼,这一匹狼正想从后面挖一个洞,通到前面去,这样屠夫也不会发现。可现在的狼屁股、尾巴和后腿还露在外边。屠夫一下子赶紧(重复)拿起了屠刀,把狼的一条后腿砍断了。狼大叫了一声,想蹿出来逃跑,可是草堆卡住了它的身体,现在动弹不得,屠夫挥起了屠刀又是几下,把狼砍死了。这时屠夫才知道前面那一匹狼假装睡觉,是为了诱惑住自己,好拖延时间让另一匹狼从后面攻击。

虽然狼十分的奸计狡猾,但是凭着屠夫的聪明、勇敢、机智,所以战胜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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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战狼2观后感40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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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典礼上,我和老师同学们共同看了一部令人热血沸腾的电影。电影结束后,仍有一些精彩的片段在我脑中浮现……

《战2》讲述了正经历人生最低谷的冷锋,想在海上漂泊了此一生,却卷入了一场和非洲国家一起抗战的故事。在非洲附近的大海上,主人公冷锋遭遇人生滑铁卢,被“开除军籍”,本想漂泊一生的他,正当他打算这么做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他的计划,突然被卷入了一场非洲国家叛乱,本可以安全撤离,却因无法忘记曾经为军人的使命,孤身犯险冲回沦陷区,带领身陷屠杀中的同胞和难民,展开生死逃亡。随着斗争的持续,体内的狼性逐渐复苏,最终孤身闯入战乱区域,为同胞而战斗。

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是“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我的祖国有着战狼精神的军队保卫国家,不惜浴血奋战,胜利不属于这样的队伍,还会属于谁呢?

影片的最后,屏幕上出现一个中国护照,上面赫然写着:“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我不禁热泪盈眶,是的,我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我为我是中国人而骄傲,我为我是中国人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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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尖角王与狼打打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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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豫

在森林的深处住着一只狡猾的老,名叫狼打打。他常常跟自己的弟弟狼傻傻一起用计谋抓羊。

狼的眼睛在黑夜闪着幽暗的寒光,一般人见了都会两腿发抖,而狼打打的耳朵比普通的狼要长很多,听力格外灵敏,即使两公里开外窸窸窣窣的猎物声音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在老狼身上最厉害的当数爪子,又大又尖的狼爪可以毫不费力的杀死猎物,哪怕猎物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也逃不出这又尖又利的大狼爪。

在森林的东边住着一群山羊,这群山羊的头羊是一位叫万思的羊,这只山羊与众不同,因为他有一对又尖又长的羊角,羊角仿佛可以刺穿青天,看着就让人心惊胆战。这头大山羊有个绰号,叫“尖角王”。听说“尖角王”以前打败过一只大老虎,这一战绩使他毫无意外的成为了头羊。

这一天清晨,狼打打和狼傻傻一起去捉山羊。山羊里有一位神医,他鼻子很灵,只要在一公里以内的一点食物渣他都能闻到。神医闻到了狼的气味,于是告诉大家赶快到地窖躲好。

狼一来发现,一只羊都没有。狼打打不死心,轻轻地推开一扇门,发现没羊,又推开了一扇,也没羊。等狼打打把所有的屋子都搜查完一遍,太阳已经下山了。饥肠辘辘的老狼不甘心,自从“尖角王”当上头羊之后,他们似乎很久没有开过“羊荤”了。于是他们一直在羊群旁边等着,蓝幽幽的眼睛闪着饥饿的光芒。

等了许久,山羊以为狼走了,纷纷从地窖里出来了,结果一出来就看到了狼,山羊被吓得四处逃窜,只有“尖角王”一动不动,因为他准备与狼大干一场。

只见“尖角王”亮出尖角对着狼傻傻,后退了几步,又猛地冲了上去。狼打打看见了,想出来保护他的弟弟,只听狼打打大叫一声:“危险!快躲开!”,但是来不及了,他的弟弟已经吓傻了,老狼只有使出全身的力气跳过去,一把将他的弟弟推了出去,但是他自己的身体已被羊角戳穿了。

狼傻傻发疯似地朝“尖角王”扑过去了,竟然一口咬住了“尖角王”的脖子。“尖角王”不顾疼痛,使劲将羊角向上顶,戳穿了狼傻傻的心脏,但是“尖角王”自己也身受重伤,无力回天,他在临死前给羊群发出了自己的最后一道命令:“你们以后……小心……狼!让神医……当你们的头羊吧,它的鼻子……能……保羊族平安!”

勇士与勇士之间的战争,总是如此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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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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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暖阳是珍贵的,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景,给四季以最为精彩的点缀。如丝春雨,滋润万物复苏,发芽生长;炎热的夏夜,凉风习习,狂风暴雨,一下子舒适了夏的闷热。秋天的美景,不仅尽收眼底,而且触动了人的味觉,枫叶红、菊花黄、桂花香,山野情趣萦绕游人陶醉;蟹肥鱼鲜,水果飘香,色香味美聚全。

冬日的暖阳,难得一见,偶尔的阳光明媚,使人精神清爽,一改冬日阴冷灰暗的天气,于是马上就有好的景观,行人见面互致问候,“今天太阳多好。”老太太晾出了衣被,老爷子太阳底下围起牌摊,小媳妇搬出晾晒的酱缸,公园里多了摩肩接踵的人群,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小时候冬天在农村上学,教室里经常有老师让学生踏步取暖的举动,一下课,学生马上去“晒暖暖”。

参加工作后的早些年,宿舍的冷,经常围着走廊的煤炉转。

冬日的暖阳,对农家衣衫单薄的孩子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享受。

深冬的季节,天气寒冷,冬日的暖阳弥足珍贵。有谚语道:“头九暖,二九冻破脸,三九冻了锅里的饭......九九八十一,老汉顺墙立(晒太阳)......”

如果纷飞的雪花、晶莹的冰雕是冬的主题,那么冬日的暖阳一定是冬的插曲,她给寒冷的冬天平添一丝暖意。

如果冬日阴沉沉的天,使人情绪低落,那么偶尔的冬日暖阳,无意之中调节了人的心态,蓝天白云全收眼底;

如果春夏秋冬四季如歌,雪和冰是冬的高潮,冬日的暖阳融化了雪和冰,那么春天会远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偶遇冬日的暖阳,我的心里顿生一股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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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的自述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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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轻轻地踏着脚步,悄悄地靠近猎物,心里没有一点喜悦,就怕跟前的猎物惊醒而逃。打呼声,坚定了信心;朦胧的月光看清了猎物。黑衣漆黑的夜幕,完美的隐藏身影。蹲下身躯,飞扑,紧紧抓住猎物。有的时候会惊动猎物,那时就麻烦了。有的时候,被猎人发现了,他们会拿枪打我们,我们已经死了很多同伴了。

我是,我们是群居动物。我们都有着尖锐的爪子和锐利的牙。我不会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是让我生存的工具。别人说我狡猾奸诈,我很不以为然,要不是你们的警觉性高,要不是人类族群庞大,我为何不在你们睡觉时或你们落单时把你们吃了。不过你们有武器、有枪要是没有这种东西其实你们警觉性再高也逃不了。我是孤独的狼,族群只有狩猎时才聚在一起,偶尔望望月亮。我是受苦的狼,为了生存猎捕猎物,却受尽了人类的指责。

常常想着自己,为何来到世界?酷寒的冬天里,没有熊那庞大的身躯,可以储存能量过冬,没有蚂蚁温暖的巢穴,只能拖着干瘪的身躯,带着爪和牙,靠着训练来的速度,在白雪中,寻找猎物,我望着月亮,想着这个问题,会不会是造物者把我生错地方?还是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向月亮倾诉,它投射给我一道光,指引猎物,也许,过不久,就会有答案,希望这个世界会和平。

希望世界会和平,人类不再狩猎,让世界和平不要吃我们的肉体,不要伤害狼的孩子,假如你们的孩子受到伤害,你会让他伤害吗?其实人类和狼一样,会死去,他们也有孩子,假如死去的是你的孩子,心会愿意吗?我希望这是个和平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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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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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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