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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彩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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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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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姑娘刚走,美丽的秋姑娘边穿着秋雾凉衫,披着轻纱姗姗而来。秋天是个可爱的季节。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白天晴空万里,入夜银河璀璨,实在令人不得不喜欢。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

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遍地铺金。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秋天也是个丰收的季节。田野里的庄稼一派丰收的景象,有大大的白菜,绿绿的青菜,黄黄的玉米,沉甸甸的稻子像金色的大海,红红的高粱像一个个火把……农夫们看见自己种的庄稼丰收了心理甜滋滋得开心地不得了!在果园里的水果都成熟了,梨香香的,苹果红红的,菠箩甜甜的,还有黄黄的木瓜,橙红的橘子,红红的火龙果,橙橙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弯弯的香蕉像一条条小船……果园里来摘果子的人们东摘摘。西摘摘都眼花缭乱了,看也看不完,摘也摘不光。公园里,桂花开了,郁金香开了,菊花也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秋天,名副其实的是一个童话世界!

走进秋天,太阳更红更娇,空气更甜更好。路边,向日葵向我招手示意,阵阵秋风掠过我的脸庞。绵绵秋雨像一位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我并没有躲避,而是让秋雨尽情地在我身上跳跃狂欢……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洁净。不时有几群鸟儿在空中盘旋……啊!

秋天是一副多么美丽的图画,被各种风景渲染得多么亮丽多么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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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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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看到一本书叫《王梦》,我就随便翻了几页,感觉不错。就让妈妈给买了回来,回到家我爱不释手,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文中内容主要讲了: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野猪杀死了,紫岚为了圆他的狼王梦,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的梦想。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只强壮的狼和媚媚已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打动了,文中紫岚这位母亲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为了自己,也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这本书带给我们对于狼的一个全新认识——它也是有母性和母爱的,同样与人一样有感情的,至死都在为子女儿孙们操劳着。有多少父母不是像紫岚一样时时刻刻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求回报呢!狼子们也许还没有回过神来品味和回报母爱,可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自己的父母亲分忧吗!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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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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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寒冷的早上,红太叫灰太狼立刻去捉羊,叫他捉不到羊就不用回狼堡。

灰太狼来到羊村大门外,想尽一切办法但还是进不去。灰太狼垂头丧气地回了狼堡,它看到红太狼留下的一张离婚协议书,便放声大哭起来。灰太狼坚决地下了决心说:“喜羊羊,我吃不到你,我烦也要烦死你。”于是灰太狼就到羊村大门前大声喊叫。到了晚上村长叫所有的羊来开会,大家一致认同去狼堡住。大家从后面偷偷摸摸地来到了狼堡。喜羊羊发现了那张红太狼给灰太狼的离婚协议书,羊羊们就决定要帮助灰太狼。

第二天早上,喜羊羊来到灰太狼面前,对它说:“我可以帮你,让红太狼回来。”灰太狼高兴地说:“什么办法?”喜羊羊说:“你先写一封信给红太狼。说明天可以吃我。不一会儿,红太狼果然回来了,灰太狼眼睛泪汪汪地跑了过去,激动地把红太狼抱住了。“老婆!你可回来了。”红太狼却说:“老公,我的羊呢?”灰太狼骄傲地说:“别担心,羊明天会自动送上门来。”红太狼听了愤怒极了,拿起平底锅把灰太狼打出了狼堡,灰太狼愤恨地说:“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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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的自述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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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轻轻地踏着脚步,悄悄地靠近猎物,心里没有一点喜悦,就怕跟前的猎物惊醒而逃。打呼声,坚定了信心;朦胧的月光看清了猎物。黑衣漆黑的夜幕,完美的隐藏身影。蹲下身躯,飞扑,紧紧抓住猎物。有的时候会惊动猎物,那时就麻烦了。有的时候,被猎人发现了,他们会拿枪打我们,我们已经死了很多同伴了。

我是,我们是群居动物。我们都有着尖锐的爪子和锐利的牙。我不会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是让我生存的工具。别人说我狡猾奸诈,我很不以为然,要不是你们的警觉性高,要不是人类族群庞大,我为何不在你们睡觉时或你们落单时把你们吃了。不过你们有武器、有枪要是没有这种东西其实你们警觉性再高也逃不了。我是孤独的狼,族群只有狩猎时才聚在一起,偶尔望望月亮。我是受苦的狼,为了生存猎捕猎物,却受尽了人类的指责。

常常想着自己,为何来到世界?酷寒的冬天里,没有熊那庞大的身躯,可以储存能量过冬,没有蚂蚁温暖的巢穴,只能拖着干瘪的身躯,带着爪和牙,靠着训练来的速度,在白雪中,寻找猎物,我望着月亮,想着这个问题,会不会是造物者把我生错地方?还是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向月亮倾诉,它投射给我一道光,指引猎物,也许,过不久,就会有答案,希望这个世界会和平。

希望世界会和平,人类不再狩猎,让世界和平不要吃我们的肉体,不要伤害狼的孩子,假如你们的孩子受到伤害,你会让他伤害吗?其实人类和狼一样,会死去,他们也有孩子,假如死去的是你的孩子,心会愿意吗?我希望这是个和平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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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狼王梦有感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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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很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也可能因它燃烧起熊熊斗志,为它终身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题记

紫岚一直有个梦想——让孩子成为狼王,她用血的洗礼培养了自己的狼崽,铸造了它们嗜血的野性,虽然,她的梦想一次又一次化为泡影,但她从末放弃,为梦想不止一次努力。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

当我第一次拉小提琴,拿起那不听指挥的弓,我就知道,我不是音乐天才,我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很快,我就遇到了困难,我发现别人奏出可是涓涓细流的向前向前,最终汇入大海,我的却如常常断流的小河,坎坎坷坷。

于是,我开始努力尝试,我试着把曲子分成几小部分,一部分一部分的去练,把每小部分都练熟,最后连贯起来,就是一曲完整的歌。我努力地练,一段一段乐声融在空气里,一次一次忍着酸疼,一遍一遍执着地练。日复一日,我的小溪,断断续续居然也流入一片汪洋。

那一次次的努力尝试,连起一个个音符,把汗水变微笑。

可是后来,同学说我是连贯,曲调却毫无变化。甚至还有人嘲笑我,说我根本不懂拉小提琴。我难过,困惑,我的琴声好像少了一点重要的东西。直到看着岑老师拉琴时忧伤,欣喜,自我陶醉的表情,我突然懂得了什么。

拉琴,关键在于用心,把自己融入在曲中,还有多练。

我再次努力尝试,去表现作者的情感,如欣喜大笑就拉出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豪放;如果悠然就拉出“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卷明朝卖杏花”的闲适;……让心与作者的心贴近,去品味每个音符的情感。

就这样,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达到那阳光灿烂的远方。那时,那时,一路上的荆棘代成花朵。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我坚信,终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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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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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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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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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对此,我无法理解母爱有多么的伟大,无私,可是自从看了沈石溪写作的《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书的主人公主要讲了紫岚生了四个狼宝宝,它为了完成丈夫黑桑要做狼王的遗愿,而为此让自己的孩子去继承这样的梦想,可是天不随愿,公狼宝宝一个个的死去,最后它只能守护着自己的女儿所生的宝宝而勇敢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想想,一只狼能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更何况室人类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是也像紫岚一样一直守护着我嘛?她为了我能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失去了很多很多,不管走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熬了多少个夜晚,她总会一直陪伴我左右。

记得有一次,我的腿被玻璃划破了,鲜血一直往外流。于是妈妈一看,赶紧拿了一块布把我的伤口包住,背起我就送到医院。我知道,妈妈一直有腰疼的毛病,可是为了我却强忍着疼痛,到了医院妈妈还一直鼓励我,说;没事,缝针的时候只要你不看就一点也不疼,可是当妈妈看到医生清理伤口的时候,肉划的往外翻时,我悄悄地注意到妈妈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从中我能体会到妈妈对我的爱,就像紫岚一样它用一生的生命守护着狼外孙,为此所以说母爱室伟大的,无私的,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母爱,爱护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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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野驴送给狼的厚礼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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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里有好多奇妙的动物,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很爱动脑筋,所以逃过了一劫,让我们走进这篇文章吧。

有一天,几头刚刚吃饱的狮子在一块儿安静的草地上休息,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

有一头狮子说:“世界上所有的走兽属驴肉最好吃了,肉不仅鲜嫩,而且味道美味好消化。”有一头狮子说:“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嘛!”

在一旁听着了,狼暗暗思量:“狮子见识广,一定不会骗人,天下有这样的加油,如果不能亲口品尝,那不白活一回。”从此狼开始关心野驴的行踪,希望可以吃到驴肉。

有一天狼在山坡上转悠,真发现了一只正在吃草的野驴,然后安静下来,想找一个可带十斤把,驴吃掉。野驴早就发现了,野驴一机灵,计上心,马上装脚歪了一瘸一拐的向前走去。

狼很狐疑,只好从草丛里钻了出来,靠近野驴,假装关心地说:“野驴,你哪儿不舒服?怎么走起来一拐一拐的?”野驴假装很倒霉说:“我再过一个篱笆时,不小心脚上踩了一根尖刺,刺又尖又粗,令我疼痛不已。”

狼一想:如果直接吃会扎到嘴,不如先把刺拔了再说。狼对驴说:“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上,我帮你把刺拔出来好吗?”“太好了,我一定好好谢谢你,送你一份厚礼作为报答。”驴也假装高兴的说,还故意把厚礼两个字咬的特别重。

正当狼全神贯注的为野驴拔刺时候,野驴用那它“受伤”的脚狠狠的踢了过去。野驴这一脚真重,把狼满嘴的牙齿都踢掉了,狼痛苦地倒在地上。

野驴望着地上的狼,嘲讽的说:“朋友这下知道我送的礼是多么贵重!”说完,野驴放开试题,飞快地跑向远方。

狼望着远方的驴说:“我这是自作自受,谁让我总想着谋害别人的性命呢!”

这故事告诉我们,做人没必要不见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做人一定要拿的起,放的下不能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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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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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脸,长嘴巴,尖耳朵,长尾巴,牙齿锋利,眼光凌厉,四肢矫健,这就是我——一只的自画像。

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狼狈不堪,声名狼藉,……,长久以来,人类对我们有着很大的误解,凡是与狼字沾边的词基本上都是不好的。我们被描述成为阴险狡诈、凶狠残忍的形象,而人类却把同样食肉的虎大哥、狮大哥列为威风凛凛的兽类。在这,我要为我们狼簇鸣鸣冤了:是的,我们是以捕捉动物为生,但这是大自然的需要啊!我们也是在保持生态平衡啊!你们想象一下,这地球上如果没有我们、虎大哥、狮大哥和其它食肉兽,全是食草动物,会怎么样?地球上的花草树木肯定都会被食草动物吃光,地球会变得一片荒芜!有些人还斥责我们会把小动物们赶尽杀绝,可我们吃饱了就不去理会小动物,能叫赶尽杀绝吗?还有无知的人称我们“食人兽”,我们是因为你们闯入我们家园我们才防守的,你能忍受一群陌生人在你家里晃悠吗?况且,在人类面前我们是多么的脆弱,多么的不堪一击,你们没看到吗?人类越来越多,我们狼类却越来越少,我们的生存空间、我们的家园被挤压的越来越小。

你们给我们的形容词应该用到你们人类身上,你们一直拿着枪来杀我们和小动物们,你们人类知道亲人死去很难过,我们狼呢?也一样啊。我们也眼睁睁看着亲人死在你们脚下,我们不难过吗?你们考虑过我们的感受吗?况且,我们躲过了捕兽陷阱只能说明我们比一般动物聪明,你们却说我们狡猾,你们自己反省过为什么要放捕兽陷阱呢?还有,我们狼有团队精神,你们有吗?在我们狼看来,你们比我们凶残很多!

我们是动物,你们人类也是动物,尊重我们,好吗?让我们学会融洽相处,愉快共生,要不然我们消失了,你们人类生活在这个地球会多孤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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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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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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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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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名叫生命生命的课文,这篇文章是作家杏林子写的。

在“我”写作的时候,有一只飞蛾一直在骚扰我,趁它停下时被我抓住了,但飞蛾拼命的挣扎,飞蛾的那种求生欲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香瓜子掉进了墙缝中,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情况下,可香瓜子茁壮生长,即使它活了没几天。可见它的生命力多么顽强。“我”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当我读到这,我的心深受感动。

生命虽然短暂,有限,但你如果能好好利用,就不会白白流失,生命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好好的使用,就可以活的光彩有力。生命,才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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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散文流年花开浅喜深爱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300字

全文共 4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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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用清晰的笔迹模糊季节的变迁,摩挲出年复一年的遥远,也就是在这样一个似乎能让我梦见开的流年里,黑纸白字写下未完之期。 ——题记

我已经这样一动不动静静的望着雪白色墙壁上的时钟超过一分钟了,秒钟固有的摆动频率,滴答滴答,在60刻度的表盘上转了一个又一个圆周。恍惚中我定了下神,仿佛突然听到时间撞上什么东西,停了下来?

破镜破摔

一些曾给人们带来希望又让人失望的东西,在岁月匆匆走过后留下的脚印里,被践踏得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

倒映在瞳孔中无论是紧紧相挨的公寓楼,微微泛黄的青草地,还是偶尔满座的树下石凳,总在我往返宿舍与食堂的路上频繁而又重复的上映。如果不是同行的领饭大军,偶遇时的相互问候,浮光掠影的情侣耳语,难以想象这个世界多单调乏味。然而纵使这样这一切终究还是显得乏味的。假如如此重复景象可以叠加,那么我眼中早已生出厚厚的茧。

如果不是不经意间刮来一阵夹杂玉兰花香的微风,我就不会抬头发现零星挂在枝头上顽强开到这个季节的玉兰花瓣,也不会打开记忆盒子看到在过去的某段不同时间相同场所所上演多么生动的那一幕幕。我总是能够想象那一张张活在青葱岁月里鲜活的脸孔,它们像刻在广场石雕上的人物肖像,而我只能够看着它们渐渐被寒风刮得生硬和狰狞???

从来没有试着想过藕断了之后的思念还能坚持抑或挣扎多久,每当回忆里我对她排山倒海的期望反作用变成失望来伤害我自己的时候,我总是能感受到时间像一双缓缓拉动的双手把思念当成兰州拉面一样拉得很长很长,越来越细,直到丝断的瞬间,我终于像断了线的风筝干净利落地飘在空中,彻底的自由了???

或许是应了水瓶座的完美主义,所以才会成全那些残缺零碎的美好,破镜破摔。还是应该流汗的夏天,我真的没有再流泪,只是隐约记得在某一次冲澡中,我好不容易擦完身子的香皂就又一次掉进了马桶里。

也许曾有一些事情真真切切地累积在我们过去的印象里,只是记不起它曾以何种方式存在着。像一个串门的客人,在你的屋子里留下一袋水果或者一束鲜花,你凭借着这些水果或者鲜花或许会想起有过这么一个访客,却忘了她是怎样走进和走出你的世界。

破茧重生

温度是个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把呼出的气体变成雾气,塞上耳麦,把外面冷色调的世界挡在外面,把自己封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面。感觉蜷缩在被子里的自己像只脆弱的蛹,再也经不起抽丝剥茧的数落。

阳光和风相互拉扯,像一场争夺温度的拔河,夏天的视觉,冬天的嗅觉,明明闻出了冬天,却在晒着夏天,而这冬夏之争终究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融中颠覆了人们的视线,模糊了整个季节。于是整个人随着紊乱的季节生活在臆造的假象世界里。

我想自己一定是在时间里沉睡了许久,搁浅了许久,以至于当我睁开朦胧的双眼,整个世界犹如经历几个世纪的变化,仿佛自己在古代丢尽了尊严,为赴红尘客死沙场。

我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试着穿过头顶折射着阳光的窟窿,准备迎接一场华美曼妙的破茧重生。温煦的光线,淡雅的草香,金黄的麦田,一切依旧那么美好!

原来一直躲在茧里的我只不过是做了一场飞蛾扑火的噩梦???

回首阑珊处

我们在电影里看着别人替我们过着梦里的人生,看着他们替我们爱,替我们死,动容之时流下眼泪——擦干之后,那不过是灰飞烟灭的幻象,生活仍然一无所有。

插在风衣口袋里是没人握住的双手,昂首微望,忽远忽近的天边漂浮着被风刮起和我一样自由的的白色塑料袋,身体的温热除了被胸膛包裹着活跃跳动的肌团外,只剩从指间滑落地上昏暗明灭的烟蒂。

印在瞳孔里灰白的天空,进出鼻孔里灰白的大气,似乎整个冬天都是灰白的,像被漂白过的世界,漂掉了所有的颜色。

如果不是偶然打开陈旧的抽屉,我就不会发现那罐布满灰尘盛满星星和信的玻璃瓶。也不会记得多久以前许久以后,我曾默默地用一根根塑料管子为你编织了整个银河系;如果不是那看似多余的转身,我也不会发现守护在我身后的你一直和我在仰望着同一个星座。

回忆就像小时候在地里挖的红薯,越往下挖就发现它变得越来越大,我细心地挖掘,好想把它整个连根拔起而不只是一部分。无论是枕边的相册,书架上的同学录,笔记本里背包里散乱的大头贴,都遗留着你的笑容你的文字你的心情。我努力的往回想,试图还原那些模糊的画面,于是整个苍白的冬天开始重新染回了颜色。

原来你一直都在我身后等待,像那首歌唱的一样,远远的观望,静静的守候。如果我们的过去是一部可以重新编排的电影,我不愿我们再是那安静的角色。

转角遇见

左眼皮跳跳,右眼皮跳跳,如果不是左右眼皮的交替跳动,我也不会悲喜交加,福祸轮回。

可惜肉眼看不到命运的牵绊,我们才会掉入一个又一个陷阱,才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许我们过去都太害怕过于安静,太过自由,所以想在生命中给自己找个寄托和依靠,并满怀期待地相信住在自己心里面的那个人会让自己变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们总是一张天真的脸,总是把自己放在无边无际的遐想与憧憬里面,然而这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又暗暗夹杂着残忍,当那些看似温和的风吹皱我们的脸,此后再没有人会看出我们眼角里的变化,才恍惚这就是所谓的的成长???

我们都曾喜欢寄望于流星,让它背负我们的梦想,把那些我们所憧憬的的美好高高的挂在天边,却也曾目睹搁在头顶的星星划破星空,带着长长的光尾,匆忙的陨落。我们的梦想也就跟着伤痕累累,面目全非?

我们曾爱过,恋过,欢笑过,纠结过;也曾痛过,伤过,坚信过,怀疑过。

而丫头你是否知道,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个人碰洒了,还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来,兑满,留给第二个人。她又碰洒了。我还是扶起,兑满,留给第三个人。感情是越来越淡,但是她们每个人,获得的都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而那最后也是最开始的一杯我最想要留给的人,是你。

原谅我把我们认识前的经历比喻成两条弯曲的小河,岩石林立总是阻挡我们的去路,悬崖末路哀悼我们的坠落,沙石堆积细数我们的哀伤,青草葱葱却指引着我们的流向,深深浅浅,匆匆缓缓,起起落落,跌跌撞撞。终于来到了交汇的三角洲,才发现我们来自于同一源头。希望在以后的季节更迭,岁月变迁里,我们能在一起看着日出日落载着满满的晶莹流向我们向往的那片海洋,不再分流。

但我们最终不是。

边走边爱

曾几何时。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楼梯拐角点着和我一样寂寞的烟草,看着烟气慢慢地渗透眼前的世界,远方的一切也开始逐渐变得模糊。

冒着绣气的废弃工厂,吞噬石油的杂牌车辆,铅华落尽的枯黄枝桠,无精打采的灰色天空。一切都像是被转角的通风口切割成约两平米的大屏幕里放映的黑白电影在重复上映,而观看这场电影的人却只有我一个?

那些夹在夏日里暖色调的画面,好想全抽出来重温一遍。夹在笔记本里二十多片玫瑰花瓣是你停留了两天之后从相距三个时辰的两座城市择回我把玫瑰插上一个星期后留下的标本。现在回想起那令人难堪的头发蓬松伶牙俐齿的卖花小女孩就像个下凡的丘比特,她像是那样执拗地向我们射下重重一箭,像促成前世某段契约,快递般地把我们的缘分送到。

当我独自一人回家的时候,沿途经历了两场雨,车载着我穿越一段又一段阴霾,然而就算没有你的短信陪伴,就算天色逐渐灰暗下来,我也能感受到手机背光倒映出字里行间的温暖。

当我很想很想你的时候,我会拿出藏在背包里专属于我仍带温存的黑色比兔手套,呆呆的望着我们那时傻傻的被定格的脸,狠狠地把当时的情节默默地复习一遍又一遍。

当我快要折返武汉的时候,我总是想抽出足够的时间整理一次家,把你以前送给我的小东西好好的整理一遍,生怕迁离的时候把它们给遗漏了,因为我要让它们陪着我过渡到陌生的世界。

当我和朋友去佰迪乐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的闭上眼睛,试着想象你就在我身边,不停的唱着周杰伦的《你听得到》,很认真很投入地唱,直到声音开始变得沙哑,泪眼开始变得模糊,才提醒自己你不在我身边。

当我看到满大街都是关于圣诞礼物的时候,当我听说你希望看我打篮球的时候,当你…当你想听我过去故事的时候???

我们的回忆就像一盘百看不厌的影带,不停的被时光机器重复的放映着,而能拿到这场电影票的人只有我们三个。

很感谢你们搬进了我的心房,帮我赶走残留在里面的冰冷过去,我不再感觉冷,即使很多时候只身一人,即使正值寒风呼啸的冬季。那些你们所给过我最甜美的笑颜最温暖的关怀,是它们赋予我在这个世态炎凉的世界里苟且的能力,不弃不馁,边走边爱???

盛开浪漫

秒针走完“滴”,也仿佛过去了许久才传来了后半的“答”。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世界上有属蜗牛的,那么它一定是事先为我准备的。在你走进我的世界后我愈加的感觉到自己就像只蜗牛,拖着重重的壳,欲速则不达地爬行,而所到之处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变得五彩缤纷,金光闪闪。我想那个让我背负重壳的人就是你,是你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横冲直撞,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装在壳里赌气的,关怀的,撒娇的,感动的,忧虑的,无法释怀的,所有都是你赠予我最美好的负荷,不管我们以后走得多远,只要我们回头望一望,会发现身后一路走来的风景满满都是散发着光芒的回忆。

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忘了多少次这样地背离时间奔跑,努力地捡回我们遗失的记忆,当我以为时间就那样停下来的时候,表盘却突然加速了,活生生的把我从过去拉回。像个贪玩的小孩,一直想要追寻那清晨的阳光,却始终逃不掉黄昏那最后一缕光线的生拉硬拽。

庆幸的是我把回忆都捡了回来,把它们拼成了这篇文字,希望在这个紫色的生日前夜能为自己的生日送上最温暖的祝福。

细小美好

放在冬衣口袋里是一直想要握紧的你的双手,跳动在胸膛包裹下面的是一直想要温暖的你的心灵,而我所能给予你的只是隐隐约约字里行间的温热,所感受到的却是你真真切切冷暖自知的冰凉。

我也曾幻想乐此不疲地给你一些美好而华丽的承诺,只要你点点头我就会狠下心答应你那不是幻想而是可以实现的美好憧憬。

我们都在大大的幸福憧憬里小小的努力着,也相信在不停歇小小的努力之后会实现大大的幸福。不管以后我会遇上多么美好的人,而你始终是我愿意用所有暖色调来描摹的女孩,愿意用所有温度来温暖的女孩,愿意舍弃所有浮华牵手回家的女孩。你曾问我那几个字的含义,我本想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对你说。

最后引用一下小四的语录:

我希望在每一个冬天里,满世界都有暖气,我就不用穿的很厚,那样不帅,但你要穿得很厚;

我希望你做噩梦的时候,他正好在你旁边,也希望我睡不着的时候,能想着你在他身边睡得很熟。

我希望他陪你去世界的尽头,时间的尽头;

我希望他是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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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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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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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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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出去随心所欲地逛街了,就跟领导请了一天假,决定出去放松放松,“潇洒”地走一回。

不上班就不用起得很早了,便很贪婪地计划着要睡到自然醒。翻翻眼皮,咂咂嘴巴,回味着梦中的美味佳肴,被人抢走了,急急地追赶着……追着追着,急醒了。眼睛被亮光刺中了,极不情愿地睁开了。明亮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挤进来,“懒丫头,还不起床吗?”噢,原来是你搅了我的好梦!

胡乱地吃了饭,就出门了。白色的朝阳高高地挂在天空,周围装饰着一圈橘红色的光环,很漂亮,更添温暖。难道你也特别地打扮了一番吗 ?阳光明媚,心情自然就愉快,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这种感觉就更加的强烈。不知不觉地竟边走边哼唱起来。

虽然我家距县城只有二十里的路程,可是要步行还是显得太远,骑车去又太冷了,于是坐上了一辆三轮车。其实,这里的人们早已习惯“打出租”进城了。

坐在车上,心里盘算着要买的零零碎碎的东西,三轮车就启动了。“怎么就拉我一个人走啊?” “进城办点儿事儿。”一个人占据着四个人的位子,等于我是坐了一回“专车”,心中不免窃喜。过了一会,就感到有点冷清了。

车子行到一个小村的路边停下了,有人在伸手拦车。车门打开,我看见一男一女两个人站在那里:三十多岁,男人比女人高出半个头,都是身材微胖,宽额头,阔下颌。就凭他们的长相,我就认定他们是一对夫妻。

“你先上吧。”男人嘟囔着,为女人撑住车门。女人伸出右手,向前伸伸,又向上探探,在努力寻找一个可以抓住的地方。车顶太高,另一侧的车门又太远……我这时才发现女人的左手用棉垫之类的东西包裹着,还用一根医用绷带挂在脖子上。见状,忙将我的右手伸过去,“来。”女人微笑着抓住了我的手。此时我看到女人的脸上开出两朵美丽的太阳花。

她上车后,坐在了我的对面,眼睛望着我说,谢谢你啊。我的嘴角咧了咧,目光落在她包扎的胳膊上,“怎么伤的?”“骑电动车接孩子放学摔的。”“已经快好了。”女人边补充便低头看那只受伤的胳膊。“孩子没事吧?”“孩子没事儿。”“啊,那就好。”“我受点儿罪不算啥。”不知为什么,鼻子有点发酸,再也不忍追问下去了。

我将目光挪向窗外,正好与一缕阳光相遇。原来那轮暖阳一直在跟随着我。

到了城里,看到街上的行人很多,有“女人帮”,有“夫妻档”,还有“老少群”,很是热闹。也许是女人的缘故吧,我的目光总是盯着女人,在他们的脸上和身上扫来扫去。我要在她们的身上找到今冬的“时尚”。

女人们抹着淡淡的脂粉,涂着浅浅的唇膏。嗯,我喜欢。心里自言自语着。上身穿着一件略短的小棉袄,下面露出蓬松的裙摆,脚下蹬着过膝的长靴,走起路来很轻盈,就像跳舞一般。好经典的打扮呀!心里赞叹着。转念一想,虽然漂亮,但不适合我。时尚的东西很美,但未必适合所有人。

没打算买什么“大件儿”,也不准备添置什么衣服,就漫无目地的逛着,潇潇洒洒地走着。偶尔看到哪家店铺的橱窗里衣服漂亮,就信步走进去,大大方方地欣赏一番,然后很满足地走开。碰到有商家在做宣传,也会挤进去凑凑热闹,为商家捧捧“人场”。

那轮冬日的暖阳还是被我弄丢了,再也寻不到她的笑脸。低头瞧瞧,脚下的影子还在呀,只是短了很多。太阳的高度决定影子的长度。她一定是在和我捉迷藏,暂时躲到哪幢高楼的后面去了。

看看周围,也有许多人很随便的逛着。也许他们和我一样,只是为了放慢脚步,放松心情,享受一回冬日的晴朗吧。

自由自在的逛着,任阳光暖暖地照着。忽然就想起来时的路上,曾看见一伙骑着自行车的老年人迎面错过。他们的车速不是很快,却很从容。阳光照耀着他们的脸庞,也照耀着他们的脊梁,阳光也会温暖他们的一路行程。也许他们早已知道,人生不是赛跑,而是散步;人生不需要对手,而是需要同行。没必要去你追我赶,没必要太在乎输与赢,只要不辜负这一路的阳光就好。

每天在家与工厂的路上来回奔波忙碌,害得自己身心疲惫。偶尔给自己放个假,接受一次阳光的洗礼,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呀。

静静地伸出手,默默地抬起头,任温暖的阳光在脸上和心里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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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山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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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国八小佛山之首,南通的骄傲,作为一个南通人,怎么能不去一睹为快呢?

刚进园区,遥望四周,只见五山连绵起伏,在蓝天的掩映下,红墙黄瓦的支云塔显得格外神圣。

漫步在绿树成阴的石阶上,花儿傲然绽放,小鸟“叽叽”的歌唱,小走一会,小汗珠不由自主的冒了出来,这时清风拂面,只觉得一阵清凉。

登上山顶,神圣的圆通宝殿出现在我的眼前。刚入寺门,向两旁看去只见哼哈二将手持荡魔杵,紧锁厉眉瞪着“铜铃大眼”,一个张大嘴巴,另一个打着响鼻,弯着八字胡,肌肉隆起,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让我十分敬重。这时,“的的”的木鱼声和有韵味的诵经声传来,听着这一些美妙的梵声,我抛开烦恼,心灵淳静,十分安宁。向前看去,只见大圣菩萨正和蔼的坐在眼前,她穿着一身华丽的龙袍,戴着佛帽,弯美一对细细的蛾眉,半闭着双眼,微微的笑着,一副慈祥善良的样子。四周就是十八罗汉像子,只见他们有的手拿神器,有的张牙舞爪,还有的骑着神兽,不可侵犯。

走出寺庙,来到平台,凉风习习,一阵舒畅,向前远眺,只见滔滔江水奔涌而下,汇入东海,在阳光的映照下,波光粼粼,像银河中的小星星一闪一闪的尉为壮观,一阵鸣笛传来,船只又要去远航,但对于长江是多么的渺小。

匆匆告别狼山,是多么的依依不舍,希望下一次的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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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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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暑假的第三天,灰太和红太狼去沙滩上晒太阳,村长和喜羊羊他/她们去吃肯德基。

过了一会儿红太狼和灰太狼到了沙滩上,拿起坐椅,躺了下来,戴着墨镜,拿起零食,正准备吃起来,可是他/她夫妇俩听到了有人喊救命,他/她们看了看,不理溺水的那个人。 包包大人看见其他动物都去救人,灰太狼和红太狼偏偏不去救溺水的那个人。

包包大人就对他/她们说:“灰太狼,红太狼你们怎么不去救人啊?”

灰太狼和红太狼说:“ 忘....忘记了,没...没..注意,对不起包包大人我们和您,一起救人。”

包包大人说:“好,真是好啊!” 包包大人说完,灰太狼夫妇和包包大人就去救人了。

过了一会儿,人救上来了,忙会儿了一天了。于是灰太狼夫妇回家了

这是候该是村长和小羊们吃肯德的晚餐的时候。

也是灰太狼找晚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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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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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名叫紫岚的母,它快要分娩。

它的小狼崽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生完了五只小狼崽。但来了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最后一只小狼崽死了。

它想起自己的丈夫—黑桑。黑桑为了当狼王,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紫岚决定,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它给狼崽都取了名字:长子称它黑仔;次子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称它双毛;唯一的母狼就叫它媚媚。

一只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玩耍的黑仔。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然而,蓝魂儿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拖着蓝魂儿的尸体,逃回了深洞。

现在,只能轮到双毛来实现狼王梦了。当紫岚扫视了一遍双毛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还过于瘦弱。最难容忍的是,它从不跟别的狼抗争。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了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缺陷彻底扫除。

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它联合媚媚,使双毛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在盛夏的一个中午,紫岚和媚媚终于把双毛的本性爆发出来了。但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它悲喜交加,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突变。

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洛戛一开始就力不从心。但它不甘心死于双毛的手里,发出一声声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神情。于是,洛戛将双毛咬死了。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它发现媚媚恋爱了,又有了希望。可以让子孙做狼王。紫岚发现配偶是没出息的吊吊,还胆小怕事。紫岚狠心杀死了吊吊。

媚媚同一匹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孤独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一天,紫岚想去看看媚媚,发现媚媚也即将要分娩了。金雕又想来叼狼崽,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时,媚媚的五只狼崽出生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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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乡间的夜晚是我深情的回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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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常常回老家住几天,每当返回时,我要坐的那趟火车是凌晨5点发车;因此外公总是在凌晨3点把我叫起来,我还在睡梦中就跟着外公迷迷糊糊的赶路了。

经过好几个村子,走15里路才能到火车站。乡村的夜晚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月亮在灯火辉煌的城市显得又大又亮。不知为什么乡间小路上,感觉月亮显得是那么的暗。那黑暗的小路上只有我和外公的身影,我害怕的紧紧挽住外公的胳膊。

在经过村子的时候,我和外公的脚步声惊动了老乡家的小狗。小狗发出了汪汪的叫声,不知为什么在白天异常讨厌的狗叫声在夜晚却感到异常的亲切。仿佛感觉小狗在热情的和我们打着招呼,真的有一种温暖与惬意。

时而还能看到有的人家窗棂上的灯光在一闪一闪的。那家人虽与我无关,但那灯光却让我感到家一样的温暖!可是只要走过村子之后,一种恐惧就袭上心头。乡间的小路都是在大野地里,漆黑的夜里一眼望不到边。小路上只有片片庄稼的陪伴,外公拿着一个手电不时照一下前面的路,我多么希望这小小的手电总是开着呀。哪怕是这么一点的光亮那时也显得格外的亮艳。几乎可以和城市的霓虹灯争相媲美。

我好像在用心呼唤:月亮,你再亮一点吧,干吗躲得那么远?星星你平时不是很亮吗?现在为什么那么暗?多希望它们能够听到我心中的呼唤。为我和外公把小路照亮,那该有多好啊。

可是,野地里依然是那么的黑暗。外公为了解除我的恐惧一路上陪我聊天。给我讲着有趣的故事,使我忘记了害怕,感受着一种开心一种快乐。不知道外公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故事好象总是讲不完,虽然有时外公对我说:我的故事都让你掏完了。但是后来他又讲了我没听过的故事。我想外公的故事都存放在心里吧。

夜晚乡间的小路,在我的心里是那么的不平凡。每当想起心里总是有一种怀念之感。真的好想念那些路过的小村还有小院里小狗的叫声,好想念村里小院里窗棂上的灯光,好想念弯弯的小路上那手电的光亮。

好想念在弯弯的小路上看到的遥远的月亮,好想念那星星微亮的摸样。使我更加想念的是外公慈祥的脸庞和与外公共同在夜间乡间小路的时光。人啊,就是这么无奈,曾经走过的时光,那些人,那些事,一去不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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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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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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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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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青青草原上的灰太,一心想吃到小肥羊们,苦思冥想却无计可施。

一天,红太狼给了灰太狼一个启示:设计一个让小肥羊们看不出是狼还是羊的服装或机器,骗过小肥羊们,混进羊村吃掉它们。之歌启示让灰太狼想起了太太太爷爷的一本书《恐怖机器》,这本书的第300页里有一个叫“迷惑服”的机器,之歌机器可以使狼变成羊族的亲戚,让小肥羊们一点都看不出来。

灰太狼看完介绍之后,急忙将这个衣服做出来,穿在了身上,红太狼一看也以为是真的小肥羊呢,差点把它吃掉。谁知道,马虎的灰太狼忘记看最重要的一句话:“必须得到羊的帮助才能脱下衣服”。

真巧,一个羊族的亲戚要来羊村参观,但由于路上堵车晚到了一会。这样就被灰太狼钻了个空子,灰太狼来到羊村叫门,懒羊羊一看是亲戚到了,就打开了大门。灰太狼没有直接去追懒羊羊,而是去羊村“参观参观”。慢羊羊听说亲戚来了,连忙领着大家来欢迎,并且请它去吃大餐:香草蛋糕、羊奶汁、青草汉堡。

灰太狼乐呵呵的走进餐厅,突然楞住了,原来这些大餐都是草做的,狼也不吃草啊,没办法,灰太狼只好“打肿脸充胖子”硬着头皮把香草蛋糕吃下去。没想到这个衣服还有个弊端,就是嘴唇不能碰到香草,否则衣服就会变成定时炸弹。灰太狼身上的衣服马上就要爆炸了,吓得灰太狼直喊救命,可衣服就是脱不下来。小肥羊们觉得灰太狼太可怜了,就帮他脱下了衣服。这次,灰太狼完全被感动了,为了感谢救命之恩,发誓以后再也不吃羊了。

就这样灰太狼和小肥羊们成了好朋友,一起在大草原上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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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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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对这种动物有偏见,认为它们都是冷雪凶狠、残忍恶毒的化身。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原来它们也有柔和温情的一面。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母狼在被大白狗追逐的困境下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这五只狼崽的命运非常的坎坷,首先冻死了一只,黑仔在母狼外出时被金雕抓走了,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被捕兽夹困住了。双毛在与狼王的打斗中被活活的咬死了,最后仅剩下小女儿媚媚。为了保护好这个仅存的孩子,不让金雕伤害女儿,母狼最终豁出了自己的性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所有的母亲都会像故事中的母狼一样,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孩子,守护着自己的宝宝。为了孩子的幸福,再大的付出她也无怨无悔。作者沈石溪正是把这种伟大的爱放到了母狼的身上,让我深深的领悟到:“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文明的人类。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母爱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出于动物本能的爱,这爱是多么的无私,多么的伟大!”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梦中,我无数次的看到,母狼因为自己一个个孩子的意外,而留下了悲伤的泪……每次看到这些,我也会情不自禁的红了眼眶。

母爱,有时是奋不顾身的壮举,但更多的是默默无闻的付出。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一切为了孩子!这令我不经联想起:“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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