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写狼的散文【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浏览

3663

作文

1000

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 加入清单

相信大家对《喜羊羊与灰太》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我起初认为这是一部毫无意义的电影。但当我去慢慢看它时,我却从小羊和灰太狼中学到了——

我从喜羊羊身上学到了:我们遇事要冷定镇静,决不能慌乱手脚——不论在什么地方,不论在什么时候。正因为喜羊羊每次都镇定下来处理事情,所以灰太狼每次都空手而归或临到最后关头让小羊逃跑了。

我从沸羊羊身上学到了:我们要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因为生命在于运动——特别是一些疾病爆发期,更加要坚持锻炼身体。

我从美羊羊身上学到了:我们要学会体贴别人、关心别人。美羊羊在剧中很关心别人,冬天还给各位小羊织围巾。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关心别人。

我从懒羊羊身上学到了:我们要保持充足的睡眠。在剧中,懒羊羊很爱睡觉。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为玩或学习而不注重充足的睡眠时间,这不但使身心疲劳,还会造成反应迟钝等症状。所以,我们应该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我从暖羊羊身上学到了:我们应该学会助人为乐这种精神。暖羊羊很喜欢帮助别人,并且不求回报。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精神。

我从灰太狼身上学到了:我们应该学习灰太狼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灰太狼每次都吃不到羊,但它没有放弃,反而坚持下去。这真值得我们学习。我也希望导演心生怜悯,让它吃到一次羊吧。

这些都是我看《喜羊羊与灰太狼》后的有感。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634 字

+ 加入清单

你们好,我是一只傲气的野,说到狼,你们一定吓了一跳吧!不用惊慌,因为我不饿也见不了面,所以你不用怕我咬你,今天我上书,是要澄清我们的清白!让你们明白我们也有优点,请看下文。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和同伴出去“打猎”,突然看见一只鹿在啃着小树,还有一只病鹿也在啃树,还是传染病。我们的首领分好“战术”,悄悄的逼近。突然,我们一个猛扑,逮住了病鹿,然后另一只跑了,我们埋伏在附近的同伴一下拦住围堵了他,美餐了一顿……等等,你们会想,这还没“罪”吗?不!因为病鹿本身就活不长了,还把病传染给鹿,该死!而且他们还吃小树?太不像话了!

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承认我们也有“坏”的时候。

有一次,我走了好长时间,饥肠辘辘,突然看见一只家猫,脖子上还系着铃铛,走起路来十分神气。我那时很饿,有羡慕他,心生歹念,猛的那一瞬间,前脚刚蹬出去,右脚和身子已经过去了,家猫看见了说:“喵呜,你有种把我吃了!”我看也没看就吃了,看见有人冲了过来,我在草原上疾驰起来,踏坏了麦子,吓到了人类,撞翻了摊子,弄的一片狼藉,警察来时我已经不见了,跑到鱼摊时还把鱼吃了,旅游的人见了,一片惊叫。真是所过之处,“片甲不留”啊!

这就是我狼,虽然有缺点,但是我也有优点,所以请不要怕我,怕我只是一种错觉,就像怕蛇一样。我没有宠物那么舒服,但我自由;没有宠物那么软弱,我很有毅力;我虽然很野蛮,但我从不乱扔骨头,毕竟“金无足赤,狼无完狼”嘛!所以我的“罪”,有的是“罪”,有的也不叫“罪”。请大家能够法眼识“罪”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87 字

+ 加入清单

公元207年,我,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去攻打东北方的大患乌桓。经过激烈的战斗,我军终于凯旋归来。今天,我的大军路过碣石山,我决定带几个随从前去欣赏美景。

我们登上碣石山,上面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一颗颗大树矗立在云雾间,像一个个巨人观望远方的边际。百花丛中,蝴蝶在花丛里飞舞,蜜蜂在花丛中嬉戏,一片生机勃勃。我吩咐随从拿来洒,准备一边欣赏一边喝酒。我眺望远方,只见沧海辽阔无比,一阵清风拂过背面,水面立刻泛起了一道道波纹。浪涛打击礁石,轰然作响;岛屿挺立中央,斗志昂扬。这是多么壮观的景象!想想以前,秦始皇、汉武帝都曾来过这里,居高临下,如今,我曹操也站在这里,想到中原地区已被平定,北伐乌桓也已取得胜利,我此时此刻万分激动!啊,这沧海宽阔无比,太阳、月亮都从这里升起,星星,亮光都从这里诞生!而现在,我也希望各路豪杰,英雄都来投奔我,住我一臂之力,好让我统一全国,实现梦想。

我心情越来越激动,边带着酒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观沧海》一诗: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崇拜的灰太狼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 加入清单

有人崇拜现实生活中的人,有人崇拜影视作品里的人,有人崇拜文学作品里的人……可我却崇拜动画里的反派人物——大灰

你一定会问我:你怎么会喜欢一个所有人都讨厌的角色呢?其实是灰太狼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我。

灰太狼刚开始来到青青草原时,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一到羊村,就满怀激情地准备捉羊,还没等做好充分的准备,便被喜羊羊炸回了狼堡,可它怀着永不放弃的精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溜回了羊村。一路上,它迈着小碎步哼着歌儿,不经意间碰见了懒羊羊。它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仿佛已经闻到了飘香的羊味,正当它在畅想美味佳肴的时候,懒羊羊一不小心却触发了机关,于是灰太狼哭着喊着跑回了家。第三次,灰太狼发现羊村的铁门没关好,它眼前一亮:只要进了羊村,它梦寐以求的时刻——肥美的羊肉就到嘴了!可一山更比一山高,小羊们挖了个陷阱,灰太狼被引诱掉入了陷阱里,接着又被机关拳套打回了家。第四次被铁门电飞,第五次被包包大人抓住,第六次……不知不觉,已经3000多次了,可灰太狼还是乐此不疲地去完成抓羊任务。它努力地想让自己的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难道灰太狼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灰太狼的故事还在上演着,我将陪伴着它完成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最后,我想送给灰太狼一句成功的秘诀:以恒心为良友,以经验为参谋,以小心为兄弟,永远保持着最初那颗奋斗的心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4:蔚蓝的天空下飘荡的白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600 字

+ 加入清单

氤氲的蓝天下,

飘荡着一朵孤独的白云

我问她要去哪儿?

她冲我微笑着,并没有回答。

我又再次问道,

她冲我微笑着,依然没有回答。

我问她是不是要去远方?

她说整个蓝天都属于她!

我朝她挥了挥手,

目别在那夏日树影的婆娑下。

我问自己,何为婆娑?

这不禁让我想起——《问佛》(仓央嘉措诗集名篇):

我问佛∶世间为何有那麽多遗憾?

佛曰∶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即遗憾,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不会体会快乐!

我在想,什么是白云的快乐?

是那畅游天际的逍遥自在,

还是那碧海蓝天下的云淡风轻?

或许我的猜测都是错的,

只有白云才会知道,

什么是自己的快乐!

而我的快乐,或者说是众生的快乐,

永远只有体会快乐的人才会明白。

苍茫人海,漈譕扶摇。

屠休百里,天道沧桑。

千言万语,最难说破。

人间情真,何为明白?

白云走了,

去追寻属于她的那片蓝天,

独留一片素影在我的心间。

或许……

有一天我也该远离故土,

去追寻自己梦中的那片蓝天!

天空是遥远的,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

天空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摇曳在蓝天下的背影,

唤醒了多少忘穿流年?

多少穷尽一生的白头,

迷失在温柔富贵乡中!

天空是纯净的,

至少对于我来说,

天空是那么的清澈明亮!

风花在雪月里的孤独,

沉醉了多少快乐忧伤?

多少无尽岁月的悲哀,

书写在恩义情仇之中!

白云走了,

去那蔚蓝的天空下,

寻找自己梦中的天堂!

参杂着忧伤和快乐的心情,

随着天空的辽阔而遥远。

再见,那片云,

但愿我们再见的时候,

彼此都寻到了自己心中的那片蔚蓝天空!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249 字

+ 加入清单

我漫步在中,走在回家的路上。目光随意地落在街上的某一个角落。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 加入清单

一提起,人们想到的一定是残暴、奸恶和凶残。但是我看完《狼王梦》这本书,改变了对狼的一些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运用了大量的拟人手法描写了狼的生活习性和生活。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把三个小公狼的其中一只培养成狼王。但现实总是残酷的,紫岚一次次的失败,三只小公狼也一只只地死去,最后,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一环扣一环,把母狼对孩子深深的爱展现在我眼前。紫岚用了各种办法,把自己的孩子们慢慢培养成了真正的有血性的大公狼。它了用各种残忍的办法去培养孩子,这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狼王梦实现。但从这些片段中,我也看到了里面蕴藏的:其实狼也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感情的,在动物世界里,狼虽然凶猛无比,但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崽,即使面对危险,它也毫不畏惧,把生存的机会让给孩子,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其实狼的身上,总有一些知识和道理是值得人类去学习的,比如:在这个世界里,是弱肉强食的,只有经过努力、摔打和磨炼,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和称霸的资本。

从这本书,我不仅更加了解了狼这个动物,还知道了:我们评价一个事物时,不能用单一的眼光去看它,要从多方面的角度去看它,这样才能获得的更客观、更广泛。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 加入清单

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2803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一只北方土,飘泊在丛林与高山之间。我常常神出鬼没,令人猝不及防。猎人从来都抓不到我,因为我的身影时隐时现。我浪迹天涯,上过刀山下过火海,天南地北我都去过。我曾经是一个血腥的斗士,为了食物和家园斗争。无数的生命曾倒在我的脚下。大自然是我的朋友,森林是我的家人。我用过利爪打跑过敌人,也用耸人的嗥叫,吓跑过侵犯家园的敌人。

我是一只北方土狼,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的爹曾经是一只狼王,但是在一次公狼的挑战中,一向胜利的他,终于失败了。在狼族中,失败的狼王会被一拥而上的狼群吃掉。除非他逃出追捕。那次爹逃出了追捕,但因气力不足,倒在了地上,被一群豺狗吃掉了。我的娘是一只弱小的母狼,自从那次爹失败后,它被赶出了狼群,逃到了一个没有狼群的地方,在痛苦中生下了我们,这地方没有大型食肉动物。所以这很容易捕猎。不久,我们便长大了。娘教我们捕猎的技巧。每次我都蹲在鼠洞旁边静心等待,伏击老鼠,然后叼着猎物回家,妈妈一边用肚子轻抚我的脸,一边给我讲父亲的故事。

一个宁静地下午,我正追逐着一只野兔,就在我要扑到它身上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响,紧接着传来了一阵凄凉的惨叫,我惊呆了,迅速往家里跑。娘已焦急地等待着我们,娘告诉我们,我的三哥死在一种可怕的东西手里面,那种可怕的动物叫作,,他们手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叫作枪,会要了我的命。明天我们就要搬家,搬到一个没有人住的地方。夜晚万籁俱寂,娘先走出洞,然后是大哥,我们接连跳出洞。“呯”的一声,射中了娘的肚子,血喷了一地,接着又一枪,打穿了娘的脑壳,娘倒在血泊之中,我看见了娘的眼睛紧盯着爹逝去的地方,留下了一滴泪水,我悲哀地嗥叫了一声。然后我们四散奔逃,大姐和二哥被猎狗抓住了,大哥身中数枪身亡,我窜进了一片树林,在矮木从里我停了下来,钻进了树叶中。还没等我喘口气,一只猎狗就发现了我,我也又开始逃亡,前面突然冲出一条猎狗,我毫不客气的把利齿刺进了他的鼻头,他惨叫了几声夹着尾巴逃走了。我逃啊逃,一连翻过了七个山头,身后不断地传来了枪声。在那次劫难中,我的亲人全部离我而去。我发誓一定要报仇。

冰雪化尽的时候,我成了一只孤狼。我无依无靠,只能在夜晚对着月亮倾诉我的痛苦。我想起了娘、爹,还有哥哥姐姐们……我捕食的时侯,总是避着猎狗,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恨不得冲上去撕烂了猎狗,即便我与他们同归于尽。

十天后的一个夜晚,飘起了鹅毛大雪,我站在山尖上仰天长嗥,山那头却突然传来一阵响声。记忆里小时候,娘给我讲故事。说带光亮和响声的东西叫鞭炮,人类过年会放鞭炮,那是我们的丧钟,人类要开始大屠杀了。

可怕的一天终于来到了。天还没亮,猎人就出来了。枪法准的猎人守在山头伏击,差的猎人会把猎物往山头那赶。全村最出色的猎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他的房间里挂满了狐狸皮,土豹皮,黑熊爪……二十岁时,他杀死了一头黑熊,村长把熊胆挂在猎人的胸前,敲着锣庆贺。村长让猎人选一位妻子,猎人选了全村最漂亮、歌声最动听的尼卡作妻子。尼卡和两只猎狗是猎人的.亲人,枪、猎刀和酒囊是猎人的朋友。

果然那天,好多猎人进了山林,一个猎人发现了我,十多只豺狗追赶我,我的肩、嘴、腿全部受了重伤。瘫倒在地上,狼群发现了了我。把我叼了回去。所有的狼一起攻击那些豺狗,他们受到了重创。十周以后,我的伤痊愈了,于是我又退出狼群。春天到了。所有的动物都出来了。有獐子,狍子、鹿、野兔、山鸡……遍地都是,我的食物又充足了。老猎人也出来了。一天晚上,我正在捕捉一只很大的野驴。第一次,我咬住了野驴的尾巴,结果被野驴的蹄子重重地踢了出去,然后我又站起来,找机会撕破了野驴的肚皮,让它眼睁睁地看自已是怎样被我吃掉的。还没等我吃到肉,一粒子弹射中了我的右腿,我踉跄着跌倒在地上,又没命地跑,感觉眼前一片漆黑,跌跌撞撞的跑,蒙眬中感觉自己翻过了五座山头,然后筋疲力尽倒在了一块石头上,醒来以后我发现有一只狼在舔着我的伤口,我想站起来,可是浑身酸疼,我们狼是噬血动物,无论遇到什么血,都会使我们疯狂。但是这只狼很安静,静静地偎依在我的身边。后来我才知道它叫卷卷。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身上有黑色的斑纹,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唯独它的尾巴和别的狼有区别,它的尾巴是向下卷曲的,她是一只很漂亮的母狼。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北风怒嚎的时候,我带着卷卷回到狼群,我昂着头从所有的狼面前走过然后冲着狼群嗥叫了三声。这是向狼王挑战的信号。在狼族中,挑战是公平的,所有的公狼都可以向狼王挑战。在一对一的战争中,其他狼漠然地观战,任何不公平行为,母狼会一起制止。失败的挑战者只有死路一条。一旦挑战成功,狼王也要死掉,除非他能及时逃脱。狼王冷冷的的看着我,他可能后悔几个月前没有杀死我。所有的狼围成半圆,毫无表情地等待着一场决斗,只有卷卷不安地摇着尾巴,树叶簌簌地响着,决斗开始了。老狼的动作很简单,总想切断我的喉咙,可我比他还敏捷,总能跳到另一边,然后从背后攻击他,重复了几次后,老狼的脸、脖子、后腿都受到轻伤,待他筋疲力尽的时候,我用肩撞倒了他,趁机咬断了他的喉咙。狼群一拥而上,狼王转眼成为了一堆白骨。我报了仇,但并不想当狼王,我带着卷卷离开了。

过了几个月,卷卷生下了三个崽子,由我来教它们捕猎的技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个残阳如血的晚上,我在家门口闻到冲满了血腥的味道,树丛里冲满着杀气,我小心翼翼的奔跑,"砰"的一声,卷卷倒在了我的面前,不!不不!我撕心烈肺地嗥叫,我叼着卷卷跑回了家,我们的崽子不见了,远处传来猎狗的叫声,我铭记住卷卷的那滴眼泪。眼泪转化成怒火,我失去理智地往山下冲去,还没等猎狗吠叫,我就咬断了它的喉咙,我过五关,斩六将,杀死了所有的猎狗,我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眼睛释放出怒火,我要报仇!强烈的欲望促使我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勇士,又让我成为了一个血腥的斗士,我跳进了羊群,切断了所有羊的喉咙,我要看到猎人失去羊群痛苦的样子,但是我恐怕再也不能看到那一幕了。我向绑着崽子的绳子冲了过去,咬断了绳子,把崽子们释放了。我完全知道,猎人的枪口早已对着我,随时会随时会开枪,我疯狂地破坏猎人的东西,终于我累得筋疲力尽,蹲坐在石头上,对着枪口,我再也不会害怕、恐惧。因为我早已做好属于我该做的事,面对死,我已死而无憾,我要去陪伴卷卷,和她一起唱歌。我想起了爹和娘还有哥哥和姐姐们,卷卷和崽子们,还有我杀死的无数猎物……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小战狼”诞生记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8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我度过了一个意义非凡的暑假,因为我参加了萧山日报组织的“蓝军一号”特训营,在部队里体验了一把军人的味道。

初入军营,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特别的新鲜,我感到既兴奋又紧张。在穿上迷彩服,听到教官一声令下“集合”的时候,我好像已经是一名真正的军人了,浑身充满了力量。在入营前,我问妈妈,军人都在部队里干些什么啊?妈妈说,军人在部队就是训练啊,队列训练,站军姿训练,还有体能训练等等。说实话,当初我听了有点小失望,觉得挺无聊的。可事实证明妈妈的话只对了一半,部队里的活动可是丰富多彩的呢,忙得我都没空想家了哈哈。

在特训营里,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我们进行的举轮胎和扛圆木的训练。举轮胎和扛圆木表面上看是训练人的臂力,但实际上它考验的是一个人的毅力和大家的团队合作力。当我们把轮胎举过头顶时,教官让我们坚持50秒,我觉得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手开始发抖,腿也发软了,可是看到周围的伙伴们都坚持着,我也不能放弃。于是我咬咬牙,在教官的鼓励下,坚持到了最后一秒,我成功了!

在军营里我们除了常规的训练外,还增加了不少其他的项目,比如“珠行万里”、“抱团训练”、“野外拉练”及“真人CS”等活动,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真人CS了,这也是我第一次用装着水晶弹的枪别提有多激动了。活动在教官的发令下开始了,我拿着枪一个箭步就跳过小坡,冲向前方,朝着我们的“敌军”射击。在“枪林弹雨“中我一方面要射击“敌人”,另一方面还要躲避“敌人”的子弹,这太考验一个人的反应能力了啊!因为躲避不及时,我的屁股被击中了好几次,差点就要开花了。

五天的军营生活一眨眼就结束了,捧着“优秀营员”的奖状,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部队。回到家,妈妈问我:“特训营苦不苦啊?“,我回答道:”男子汉大丈夫,流汗不流泪,吃点苦算什么!“妈妈听了,直夸我当了军人就是不一样了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狼行成双叙事文_3100字

全文共 3053 字

+ 加入清单

厉风夹杂着天的怨泪,散布在天地间,如策马奔腾,如长空利剑,恶狠狠地抽击着大地。雪白的天地间,只有风在啸,雪在飘。苍白的世界没有一丝生气。

他与她相互依偎 在暖暖的爱窝中。他时时伸出淡红色的舌轻轻舔着她被冻得有着僵硬的鼻尖,对他进行温暖的安慰,有时时站起,走到窝边,远眺那苍茫的世界,双眼充满着迷惘。他嚎叫一声,转身又回到她的身边。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她又冷又饿,他也是。她萎靡地躺着,半睁着眼看着他。她想安慰他,告诉他:自己还能坚持住,等暴风雪过去再出去觅食。可暴风雪已坚持了三天,丝毫未有减弱的迹象。风的精灵在外面广阔的世界肆意奔跑着,洁白的雪作为它的嫁衣,它高兴地不得了。“咕——咕——咕”她的肚子又想起了悲鸣,她尽力去遏制不使肚子发出声音,可惜又失败了。他听到声音,变了脸色,他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她额上光洁的毛发,并告诉她:这就出去为她找食物。他的内心十分过意不去,作为丈夫不能好好呵护自己的妻子。他迈出了门口,对着天空大声嚎叫了几声,散发着自己的怨气。声音顷刻被厉风吹散了,未传向远方,而消失于苍白。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他眯着眼,冒着风雪,忍着寒风,他四处寻找,希望能找到一只雪狐,不,一只雪兔也行,只要能为她暂时果腹,他不祈求别的。风雪依旧无情,抽打着他的躯体,不一会,光亮的毛发被冰雪覆盖,像一身奇瑰的铠甲,给他总添了几分雄姿。他没有在意,一直寻找,脑海中还不是幻化出她弱小的身影。她一直在等他,他要快一点。

许久,一直雪兔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锐利的目光死死地盯住它。他如箭离弦、冲向它。未带雪兔做出反应,他已到了身前,将它捉住。他脸上露出了欢笑,他高傲的叫着,他希望她能听到。叼起兔子,踏着洁白的雪地,那是胜利的道路,他要回去,把它送给她,尽管他依旧很饿。

凛冽的寒风,他以不懈,弥天的雪,他已无视。他飞奔着,雪地上踏下一个个深深的脚印,他不停留,心早已飞回她的身边。

她双眼一直盯着雪地,看着那纷纷扬扬的雪花,看着那属于风和雪的天地。她一直担心他,担心他会在这苍白的天地失去方向,找不到回来的路:她担心他会遇到什么危险:担心他会找不到食物就不会回来,知道饿死。不,她不希望这样,与其死在窝里,不如留在他的身边,她愿与他死在一起。不,她告诉自己她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他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因为上帝始终是眷顾他的。

风雨中,一个矫健、凶猛的身影慢慢变得清楚了,她看到了,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发出一声长长的嗥叫。他听到了,放下兔子,回应着她。

她舍不得,不忍心独自吃下一只雪兔,她知道他一直未食,

一人独食她做不到。她在坚持,他也在坚持。雪兔在他与她之间不停移动。他不停安慰她:我不饿,我还能捕到食物。她不信,忍着泪,扭头不理他,她必须让他吃。他无奈。时间分分秒秒在他与她之间静静流过,风雪在此刻也安静下来了,默默注视着。他忍不住了,看见她消瘦的身躯,泪水浸满了双眼,他紧紧的闭上不让他们流下来,低下头,撕咬下一块肉,夹杂着种种情绪,滑落胃中,他叫喊着她。她看见他终于吃了,眼中闪过一道光彩,艰难的移动步伐,走向他身边,含着笑的眼泪吃下了剩余的大半块肉,他也笑了。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雪为之落寞,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静静地,无声无息地下着。皎洁的月亮不忍心,出来了,安抚着雪。不再凄冷、而是微凉。

他重新站起,抖擞全身灰白光亮的狼毛,比雄狮还要凶猛,比猛虎还要威武,他的目光锐利而坚韧,如一柄刺向长空的利剑,闪电般划过寂寞的夜空。他是一位英勇的战神,伫立在白色的荒原之上,主宰着它。他疾驰出穴,奔向远方,冲上高丘。仰头,对月长嗥,声音凄凉悠长,冲荡在天地间。他内心的忧伤在此刻释放。她依旧在熟睡。

他又要开始了他的觅食之旅,他要尽快,希望能在她醒来之前为她寻找到足够的食物。夜幕吞没了他的身影,月光为他做了完美的掩饰,一位老练的猎手又展开了精心的捕猎计划。

可惜,幼小的动物仿佛接到了危险通知,深深的藏起来了,他寻了好久,未果。他着急,他伤心,他有些不知所措。踏着无痕的白雪

他的视线模糊,但在此时,静夜下的森林边缘发出了丝丝的杂音,他听到了,头脑获得短暂的清醒,他小心翼翼地靠过去。夜幕下的森林,黑洞洞的,恐怖的气氛笼罩着整片森林,无风,唯有雪,满树的雪,满地的雪。尽管这样,明亮的月光始终无法驱尽黑暗。刚下完雪,无一丝痕迹,整个森林仿佛一个偌大的陷阱,等待着他的进入。他一步一步的靠近,越来越近,动作也越来越慢。能听到的只有他的呼吸声和雪被脚踩下去的细小的咯吱声。他灰白的身影与月下的白雪融为一体,他是一位杀手,蓄势待发。

丛林越来越响,突然,冲出一只野猪,粗大的身体、厚实的皮肤、凶猛的獠牙,是一只成年健壮的野猪。他有所震惊、有所犹豫。若在平时,他敢放手一搏,可现在他体力不支,如何搏斗?他的获胜几率太小太小,仿佛老天爷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想吃但不能。他依旧在犹豫,但面前又出现了她的身躯,她在受罪,他不忍心。

野猪慢慢向他走来,毫无防备。他如箭离弦,一道银光冲向野猪,狠狠地咬向它的脖子。可惜,不足十分之二的力气,连给予野猪重创的的机会都没有,留下的仅仅是一道小小的血沟。野猪顿时怒了,摇摆着脖子晃开他。他如一块垃圾被远远的甩出去,砸出一个深深地雪坑,幸亏有雪被的保护,没有受到重伤,但他却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饥饿侵袭他的身体,如一只只血吸虫布满了他的躯体,抽取着他的力气。他处境危急。

他与野猪相互怒目而视,在洁白的地上留下的是杂乱的脚印。他很愤怒,他很不甘心,狼的高傲血统容不得践踏。它冲向他,用那长长的獠牙撞击他,他想躲过,可动作太慢,身体一侧留下长长的血痕,鲜红的血液浸染了他的半只躯体,他不示弱,用锋利的前爪在它的头部留下五道深深血沟。他与它进行残酷的肉体搏斗,血与肉散落一地,分不清楚是它的还是他的。他喘着粗气,看着同样受伤的对方,眼中布满血丝,赤红,浑身布满鲜血,艳红。在冰冷的天气下,凝结成寸寸血红冰块,如同披着战甲,是一只来自地狱的魔神。它在僵持,它知道他快不行了。是的,他快了,一霎那,他倒下了,倒在自己身下的血泊中,眼睛半似半睁,他希望能看到她。野猪发出凶猛的攻击。

她恰好在此时找到了他。她动作华丽优美,如一名女神,却又不失凶气,她带着愤怒,举起锐利的前爪,如利剑,带着疾风般的速度,拍向野猪的脑袋,他暂时获救了。

她来到他的身旁,轻轻舔着他身上的血疖,呼唤着他。他半睡半醒。但知道她来了,很高兴,他艰难地想支撑起身体,一半,又摔倒了。她让他休息,他让她小心。

怒气如奔腾的江水,在她的体内流淌。她举起头对月长啸。月不忍再看,胆怯怯地藏到了云后。黑暗又布满天地间。无情的雪慢慢飘下来,飘下的是月的泪。她向野猪发起主动进攻,带着愤怒,用无比锋利的前爪,一次次重击它。它再次发怒,粗壮的后肢在雪地上留下可怕的脚印,催动着身体,风一般的速度。她未躲过,优美的身体留下两个深深血洞,血顷刻涌出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他看见了,心痛,迸出最后的力气,冲向野猪,咬向它的脖颈,他与它一同冲进一块洁白的雪地,巨大的冲击力使雪堆得老高,然后盖在他身上。他、它、她一动不动。时间在流逝,胆怯的月亮从云后露出头来,颤微微地看着。她缓慢摇动身体站起来,看到他躺在那一动不动,她冲他大叫,开始他无动于衷,后来,他仿佛听到生的呼唤,慢慢睁开眼,看向她。他晃悠悠地站起,轻轻抖落身上的积雪,松下口中的食物,踏出前脚踩在野猪头颅上,放生长啸,向天地显示他的英勇。她笑了,眼中夹杂着泪水笑了。是痛之泪!是爱之泪!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一转身,一辈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2 字

+ 加入清单

一个转身,或许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你我不再相见。

昨天突然接到小时候的一个伙伴电话,那个小时候天真活泼浪漫的女孩子,在前几天去世了。我听了之后,猛然一惊,为何?

“不堪工作的压力,自杀了!”

“工作的压力?怎么可能?”

“唉,在公司做财务室时,少做了一笔,上百万啊!整天害怕、担心,不堪压力就自杀了!”

电话挂断后,我惊愕了好一会,呆呆的站在窗前,看着不远处路上来去匆匆的车辆,人生不也是如此来去匆匆,长也不过百年。连孔子也会感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其实就是两场盛宴间的距离,欢喜相迎,悲伤而送。很多时候,我们一转身间,就是一辈子的光阴。那些曾经说过的“生死不相离”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在这一个转身间遗忘;那些曾经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的”,真的会在一转身之间,再也不会往来了。

时光如同沙漏,细细地流淌着,坐在书桌前,有几束阳光照射在手里,轻轻地想伸手握住,就这样看着阳光,静静地洒在手里,自以为抓住了时光,心里不仅有丝丝暗喜。时光一点一滴的从手中划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全部消失。恍然间懂得,时光如沙,任你如何挽留,都会毫不留下,你攥得越紧,流的越快。

一转身,一辈子!你来时,花初开;你转身,花已落。那个在你耳边千叮咛万嘱咐的母亲昨天还是满头黑丝,面如桃花;一转身,已经却是满头的银发,皱纹布满了脸。那个昨天还能让你骑在肩上奔跑自如的父亲昨天还是虎背熊腰,笑容满面;一转身,已经是弯要成了九十度的驼背,白发苍苍。

一转身,情感就会出现断点;一转身,或许就是一个世纪。昨天还在参加嘻嘻哈哈的红火婚礼,今天却是不胜哀嚎悲伤的素服葬礼。人生无常,没有永恒。

张爱玲说,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有些事一直没有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做了。有些话埋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了,却说不出口。有些爱一直没有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笨狼的故事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笨故事》,其中有一篇故事令我印象深刻。

一天,笨狼一直盯着蛇小姐看,聪明兔很好奇,便问笨狼:“笨狼!笨狼!你为什么一直盯着蛇小姐看呀?”笨狼傻里傻气的说:“因为蛇小姐没有头发呀!”聪明兔很惊讶,很快,所有小动物都知道了。

第二天蛇小姐来给他们上课,全班的目光都放在蛇小姐的头上,不一会,全班都笑了,笑得很大声,中间还夹杂着“蛇小姐没有头发”的声音,蛇小姐伤心地跑出教室,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谁也不见。

鹅太太知道以后,非常着急,并且教训了笨狼,笨狼很惭愧,可蛇本来就没有头发呀?这该怎么办?笨狼想办法时,路过一家假发店。他想出了办法,他买了一顶假发送给了蛇小姐,可好景不长,天气越来越热,蛇小姐的头上都闷出痱子来了,笨狼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办法。

直到一天,牛博士给大家上自然课,发给他们每人一个草籽娃娃,笨狼每天给草籽娃娃浇水,过了几天细沙上长出,又尖又细的青草,这时,笨狼突然想出了办法,他把菜籽包在一块布里面,缝成一个发套的样子。上课时送给了蛇小姐。

蛇小姐每天小心翼翼的浇水,过了一个星期后,蛇小姐头上长出了青翠的头发。

读了这个小故事,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缺点,人无完人,可如果去嘲笑别人的缺点,就会伤害到别人的自尊心。我还发现,笨狼是一只知错能改、有责任心的小狼,他知道蛇小姐夏天热,长痱子,还坚持自己的想法。所以我们都要学习,笨狼的这些精神,做个知错能改、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居然爱上了狼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 加入清单

小时候,每当我不乖时,妈妈就会吓我:“大灰来了!”在成语词典里,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豺狼当道等等,这些带有狼字的成语都是贬义的。“狠”和“狼”就差了一点,意思是说再狠一点就是狼。在很多童话故事里,什么《中山狼》、《狼来了》、《小红帽》讲的都是狼很坏很恶,可见狼就是凶狠、残忍的“代言人”。

可是自从我看了《西顿动物小说》之后,对狼的看法就逐渐有了新的认识。狼的母爱令人感动:每当有猎人来时,母狼总会引开猎人远离狼窝,甚至为了保护它的狼宝宝宁愿牺牲自己,狼的母爱不亚于自然界任何一种动物。狼也不是“冷血动物”:小说中一只狼从小与小男孩吉姆一起长大、玩耍,彼此建立了很深的感情,但不幸吉姆因伤寒而死亡,而那只狼还一直想念着他……

后来,我又看了沈石溪的《狼王梦》、姜戎的《小狼小狼》,还有《狼图腾》以及电影,这些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狼的凶狠正是因为它要适应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狼具有自由独立、强悍卓越的特性,超常的智慧和才能,不屈不饶的生命力,坚不可摧的团队意识,还有狼的亲情和友情,都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狼是游牧民族的图腾,狼是勇敢智慧的象征,狼是草原的精灵。

狼其实对大自然也是有帮助的。我在四年级的《同步阅读》里读过一个《“天堂”里的鹿》的故事,讲的是动物保护区里有一群狼,每天都要吃鹿,鹿们忍受不了,而向人求助。于是人们愤怒地把狼都打死了,鹿们欢呼雀跃。可是好景不长,没有狼的追逐,鹿不用担惊受怕,不用东奔西跑了,它们的体质渐渐下降,生病的鹿越来越多。人们终于醒悟了,“过分舒适的生活比强敌造成的危险更危险!”于是不顾鹿们的反对,重新在保护区里放了一定数量的狼,鹿们的体质反而慢慢恢复了。

著名运动员姚明说他们篮球队就是一群狼,他是头狼,但所有的狼要一起布阵,一起进攻和防守。著名歌星齐秦也曾写了一首很流行的歌《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可见狼又是多么让人喜欢和崇敬。

有一天,我梦见自己也像《狼图腾》里的主人公陈阵一样,养了一只小狼,每天和它玩耍,和它成为了好朋友……

咦?我居然爱上了狼!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饮酒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6 字

+ 加入清单

瑟瑟秋风轻轻吹动满树火红的枫叶,宣告着秋日的降临;金黄的麦田随风摇摆,传达着收获的喜悦;八月的那一年弯月,叙说着无限心事……

就在两年前,我在南山附近的村庄建造了一所房子。小屋的周围篱笆种下了满满的菊花。这里背靠闹市,虽谈不上富丽华美,但有我钟情的这一份怡然自在。房屋四周人来人往,碰见几个熟人便聊一聊家常,虽说四周人来人往,但我的心却完全感受不到一丝闹市的喧嚣。要说我为什么能做到如此这般?那我只能用“心安即静”来回答,我心既安,又何苦为这尘世所扰?何惧这周围环境的动荡不安?

这一天的傍晚时分,我闲来无事,望见满院的菊花开得正旺盛,缓步走出房门到了东边的篱笆边。近看,那一朵朵菊花的花瓣向外缓缓舒展开来,夕日下的菊花宛若不谙世事的少年,向周围的一切投以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们。我不禁伸手折下一朵,靠近一闻,阵阵芳香扑入鼻中,使人通体舒爽。

一片落叶拂过,唤醒了沉迷花香中的我。我抬起头,远处连绵不断的南山不经意间映入眼帘。瞧,它静谧不语,似一位沉思的智者。山间的云气也是极好的,将山轻轻地笼罩着,为那稳重挺拔的山峦披上了一层朦胧的丝巾,使他距离我又近了许多。天空飞来一群晚归的鸟儿,时而相伴,时而追逐,偶尔传来几声婉转的鸣叫,那是他们唱响的归巢的小调。

这一幅田园画中暗藏着我所领悟的真理,我想自己分辨清楚,话到嘴边又不知道如何表达。愿有一知己,能懂其中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23 字

+ 加入清单

微风吹过,银杏树向我微微点头,一片银杏叶旋转着缓缓下落,在我眼前翩翩起舞,我下意识地托住了它,微微一笑,又让它随风而去。

如今,我已进入这银杏之森——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银杏是省奔中的校树,省奔中不仅处处种有银杏,而且建筑样式、布局也如银杏一般,走在这样的校园内,不禁让我潜移默化之间感受着银杏的沉稳、朴实,也接受着这些精神的熏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的长高、长大需吸收天地之精华,并保持向上的斗志,树人的培养也离不开老师的教诲,自身的努力,以及优良的校风、学风等。每天早晨,走过高三学长的教室,朗朗书声声声悦耳,从他们身旁经过,他们目不转睛,差劲在书海之中,他们用读书声传递着“锐意进取”的校风和“专心致志”的学风,让优良之风吹醒校园。课堂上,老师循循善诱,善待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走向成功,一个微笑,便活泼了课堂氛围,推动了课堂进程。这些正能量都在一点点地改变着我,“不待扬鞭自奋蹄”,为了追上他们的步伐,我还需加倍努力,珍惜年华,自强不息。

如今的我,只是银杏之森中的一个小小的芽儿,新的三年,充满了未知、新鲜,与无限的可能,让我欣喜又好奇。但正如初中三年转瞬即逝,高中三年也会很快过去,回首往昔,才发觉时光宝贵,新的生活,更要加倍珍惜,抓住云烟一般的年华,三年后,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今天我以学校为荣,三年后学校以我为荣。未来,长路漫漫,走过之后,才感到长路的飘渺,有志者,事竟成,当下的苦,会成就我未来的最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狼兄狼弟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76 字

+ 加入清单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兄狼弟》这是一本获奖的动物小说,字面情节也很感动。

文中主要讲一只名叫小青的猎犬生了一个儿子叫闪电,可就在闪电出生的一个星期,迷惑不解的事发生了,就在小青和它的主人――克雷老汉打猎回到家,却发现了一只母狼,准备叼着闪电逃走,幸好克雷老汉往天上开了一枪,吓得母狼惊慌失措,可它依旧叼着闪电逃,小青只好和母狼对战,不幸最终牺牲了。

过了四年,克雷老汉的部落突然对被狼群袭击,闪电硬着头皮站了出来和头狼大战实力,经过几个回合,不可思议的是,头狼竟被闪电打败了,最终头狼的位置被闪电夺走了,族长公鸭知道闪电那么厉害想除掉闪电,便杀掉了他的的主人――克雷老汉,闪电一心为了了替主人报仇,连老婆和孩子也被公鸭杀掉,闪电悲痛欲绝的冲向公鸭,咬伤他的腿,还把他弄进陷阱,最后人们把他救了上来送回家,公感觉闪电还会找上门来,便请来了鼎鼎有名的猎人(七爷)和闪电迎来了一场场战斗。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要有闪电这般的毅力,这样你才能完完整整把一件事做好,把一个个难题消灭,勇敢和毅力在生活上是王者,在学习上是刻苦,不管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得懂得知恩图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3 字

+ 加入清单

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 加入清单

读着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我感觉像是一阵舒心的清风迎面扑来。“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这是朱自清自己一直没办法解答的问题,也是留给大家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解答的难点。

“生活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突然而已。”这是庄子曾说的话。时间的确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了,课间玩耍的时候,时间从欢声笑语里过去,畅所欲言的时候,时间从嘴里过去,看书的时候,时间就从字里行间不见了。

古今中外真的把握今日的人也不乏少数,祖逖闻鸡起舞,不管刮风下雨从不间停,后来成为了名留千古的大将军,鲁迅先生一生都笔耕不息,用其他人喝咖啡的时间工作,成了每人敬仰的大文豪……

而我呢?只不过把这部分珍惜时间的名人事迹、格言警句熟悉而已,扪心自问我又为把握时间付出了些什么呢?我又得到了些什么收成呢?天天重复而机械的过着相同的日子,庸庸碌碌地过着乏味的生活。一年之计在于春,1日之计在于晨,早自学是学习的最好时间,有时我却让这宝贵的时间在与同学的闲聊间度过了。

过去的日子如白云,被风吹散了,过去的日子如落叶,被尘埃掩埋了,过去的日子如流水,匆匆流逝了,过去的日子如水中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及。昨天已成为过去无可挽留,将来迷茫不可窥视,只有目前,只有今天是是大家的,不要再让时间从手中流逝,不要给明天留下无尽的悔恨,努力吧,奋斗吧,所有学会在自己手中,不要疑惑,不要犹豫,快点行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来自童年记忆里的美妙味道——豆腐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19 字

+ 加入清单

一直都很喜欢吃豆腐脑,一直都很迷恋它细腻纯白的样子和滋润爽滑的口感,当然还有那绵厚醇美的香味。豆腐脑的吃法很多样,若吃咸味的,加入一点切得碎碎的榨菜末,撒几粒葱花,再倒几滴麻油,若喜欢辣味,便来一点辣椒油。用小勺轻轻搅拌,把榨菜、葱花和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再舀起一勺送入嘴里,连同驻满口鼻的香味一同滑入腹中,那感觉,一个字:爽!还有一种吃法便是吃甜的。这就更简单了,只是将豆腐脑盛出来,不加任何作料,一眼看去,纯净无瑕,如同凝脂般的肌肤,一见便顿生食欲。再洒上一点糖,拌匀之后,待糖全部化在其中再入口。此时,是完全别于咸味的另一番感受――豆腐脑的原汁原味一齐散发出来,逼迫着你加快节奏,非一鼓作气完成不可。

很长时间都沉醉在甜味豆腐脑中不能自拔,享受那份润滑,享受那份真味。后来也接受了咸味,甚至于辣味,在那样的畅快淋漓中,挥洒着英雄般的豪气,于是,豆腐脑在我的饮食生活中得以完整。这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境界,面对那甜味豆腐脑容易让人联想到温婉多情的江南少女,娉娉婷婷,无一丝杂质,正是美艳如花娇似水,品尝时必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宁静与矜持;而那咸味豆腐脑却如同魁伟粗犷之北方大汉,叱咤风云间,直杀得昏天黑地,热汗飞扬。二种味道,二种情趣,二种人生。

对豆腐脑情有独钟,不仅源于它的味道,更是源于对过往岁月的感念,对童年生活片断的珍藏。记忆中,小时候常常去早市上买早点,而卖豆腐脑的地方是常常要光顾的。拿着一个瓷缸,到摊位前排队。装豆腐脑的是一个特别大的缸,当时总有一个问题解不开,这么大,是如何抬到这里,且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缸豆腐脑呢!至今仍是一个谜。

卖豆腐脑的是一个姓钱的老奶奶,体形肥胖,如同立在大缸边的另一个缸,圆圆的,壮壮的。打豆腐脑时,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摔倒,但终究没有,她的重心似乎很稳,左右转动着,像一个球。钱打豆腐脑的技术很是高超,要论级别,大概也是“特级”吧。一个小铁勺,大约手掌大小,不知是被哪个高超的铁匠敲得薄如蝉翼。豆腐脑是论勺卖的。所以,每当她一勺下去的时候,我那小小的心便莫名地紧张起来,似乎也在和她一起在舀,在用力,心里在念叨:用力些,再用力些!深些,再深些!可是,她总能贴着豆腐脑的表面作精彩的表演,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毫厘不差,每一勺都恰到好处。那勺在她的手上像是安装了感应器似的,切入得精准,滑动得平稳,收起得及时。看起来是满满的一勺,实际只是紧贴着铁勺的薄薄一层,充其量也只是半勺而已。并且,速度极快,就像是在激流中自由驰骋的船夫,驾轻就熟。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诗人阮元的诗作,“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

看来,她是深得其中之奥妙,这不深不浅的火候已被她演绎得登峰造极了。待轮到我买的时候,眼前满满一缸诱人的豆腐脑,空气中满是豆汁的香味,那味道沁入全身每个毛孔,及至血液,恍忽中竟想着跳进去吃个够。

端着买回来的一瓷缸豆腐脑回家,分到每一个碗里,一家人分享。每人能尝到一小碗,也就几勺的功夫便结束了。每每都觉得不过瘾,于是开始期待着第二天再次享受那美味。那时,小小的心里存着的大大的梦想竟就是能痛快地吃一顿豆腐脑,吃撑为止。至今都难以忘记那绝美的味道。如今,去过的饭馆很多,尝过的珍馐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一种菜肴比儿时吃的豆腐脑味道更美。这大概就是物以稀为贵,少吃多有味的道理吧。我想,更重要的还是那豆腐脑里蕴藉着我的童年,沉淀着过往的岁月。

童年是什么呢?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而是由一个个记忆碎片构成的印象,这些碎片有时是一段影像,有时是一个物件,有时是一种味道,有时就是一种感觉。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不可重现,不可复制,它是不可逆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它也是永恒的。珍视现在的每分每秒,便是为未来储蓄,明天的某个时刻会想到今天的某个影像,某个物件,某种味道,某种感觉,那便是一种快乐。而文字将这一切得以实现,所以书写的意义不仅仅是记录,它有更远大的意义:为幸福奠基。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上午,我收到了妈妈送给我的新书——《王梦》。于是,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只小狼和一只母狼的故事,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黑桑不幸丧命于鬼谷中。紫岚给黑桑生了五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被冻死。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为蓝魂儿,三儿子为双毛,小儿子为媚媚。因为黑仔长的非常像黑桑,所以紫岚十分宠爱它,想让他来完成黑桑临死前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于是,紫岚一开始训练它。在他这个年龄,别的狼仔还不敢出洞,可他却在大草原上奔跑,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紫岚只好训练蓝魂儿;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是狼群中的佼佼者,每次都是他带领着大家,可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把希望放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双毛因为胆怯,被狼王洛嘎咬死。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在一起,生了五只狼仔。但紫岚再也无法看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为了保护媚媚和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看孩子愿不愿意,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