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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最新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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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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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三天没有吃到新鲜的肉了。已经是冬天了。四下白雪茫茫,找不到任何一只较大的猎物,它们已经向暖和的地方迁移或冬眠了。偶尔有几只灰色野兔在雪地里奔跳。它们的动作轻快而敏捷,我抓不住。

我眼前晃动着羊的身影,那些撕咬起来带劲的大羊和香嫩可口的小羊,都是那么诱人。我的口中分泌出贪婪的液体,我的双眼因饥饿而变得墨绿,闪着荧荧的光:要活下去,就必须偷羊。

我来到羊圈旁,来来回回地踱步,在雪地里留下一圈圈细长地脚印:我在寻找适合地高度。终于,我选中了一块羊圈旁地大石,用爪子扒拉掉上面掉积雪,跃上去,企图借石头的高度跳入羊圈内。积雪化成的水在石头上,很滑,我一次又一次摔倒在雪地上。疼痛一次又一次地袭击着我,甚至有一次我重重跌下来,以为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摔碎了,我支撑着站起来,吃几口冰凉的雪水,再接着来。在最后一次我终于擦着被人削得尖尖的篱笆跃进去了,然后狠狠地跌落在地上,动弹不得,因为这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气力。我无力地瘫倒在地上。

这是我第一次冒险偷人类的羊,如果不是饿极了,我决不会这么做,因为同人类作对是很可怕的。我在潜意识里尽量避开心底的那幅画面,我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可我已无暇顾及。一瞬间,我看见了洁白可爱的小羊,健壮有力的公羊和母羊。它们离我如此的近,和那好闻的羊膻味一起。那些羊看见我,像见了魔鬼从天而降,惊诧和错愕从它们本应平静温柔的栗色眼睛里流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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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五月果园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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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果园桃花盛开的景色五月果园行——

“五一”假日,我没有去看名山大川,也没有去凭吊古迹神灵,久违了的故乡情,催促我一刻也不停的登上南去的列车。

我的故乡在辽南的苹果之乡——三十里堡。我家的果园就在一个山坡上;房舍被果树围绕,终年与果树为邻。自五七年我来到沈阳,至今已四十多年了,这期间虽几次回家探亲,但都还未遇到果树开花的季节。

下了火车,还有一段步行路,我不禁加快了脚步,把前来接我的二哥甩在了后边。近了!近了!突然,我眼前一亮,我家所住的山坡出现了。但奇怪的是这山坡没有了泥土的黄色和青草的绿色,远远望去,山坡一片粉白,像被一片巨大的白绸子覆盖着,二哥告诉我,那是桃林,眼下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再走近些,果园的轮廓分明了,果农把山坡修成梯田状,果树一排排整齐地顺着山势一直排到山顶。我沿着那条已经变宽了的路走进果园,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果农对果树进行了精心栽培与管理,树下泥土松软,无杂草,二哥告诉我,这山上的果树,由好几家果农承包,农忙季节,他们吃住在山上,够辛苦的了。

我最先看到的是一片苹果树,我发现我以前熟悉的果树,已所剩无几,不用问,它们都“老了”,必定是在奉献了 “甘甜”后而“退役”了,接替它们的是一茬新树,它们生机盎然,欣欣向荣,虽然树枝上还没长出叶子,但密密的幼芽依稀可见,看得出来,它们正在为开花、结果积蓄力量。二哥说:“这一茬树,都是引进的优质品种已经连续多年获得高产了。”

看完苹果树,我走进桃林,枝枝桃花在向我亲近,致意,我忍不住伸手去抚摸那些花枝﹑花瓣﹑花蕾,去闻那并不浓郁但沁人肺腑的淡淡的清香。不一会儿,我们已走入桃林深处,被层层叠叠的桃花所包围。

写到这里,我要问:你可能看到过桃花,但你看到过满山满坡的桃花吗?你可曾置身于桃林中去结识、赞美过桃花吗?如果你没有这种经历,那我告诉你,那种感觉岂止是赏心悦目,简直是无以言表的,它会让你一时间抹去头脑中所有的思考与记忆,更不消说那些烦恼的心绪,它会逼着你的大脑,只去反射一种图像,那就是桃花,桃花……此刻的我正是这样,在桃林中徜徉,在桃花中飘忽,如临仙境。

快到山腰二哥的家了,他见我兴致很高,便对我说:“这些年,党的政策让果农心中有了底,不但精心莳弄好每一棵树,还搞科学栽培,并根据市场需求,去决定栽培品种。如今各家的果园里,除苹果树、桃树外,还有枣、杏、梨、樱桃等,改变了以前‘国光’、‘红玉’一统天下的局面,果农生活怎能不富呢。”

等我走进二哥家的房门,一桌丰盛的酒席在等着我,但我要告诉我的亲人,我酒还没沾唇就已经醉了,那不是酒力的作用,而是美丽的大自然让我深深地陶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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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相逢一醉是前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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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最终还是遇见了。

腊月,他们在小城共同登上了回老家的汽车,他们要去的是同一个方向。他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看着她上了车,车上只剩了一个位置,就在他的旁边。她也看见了他,笑了笑,向他走来。他突然反常的坐到了那个原本属于她的位置上,而把自己原本喜欢的位置空给了她。她怔了怔,说了声谢谢,然后坐好。他还是了解她,他知道她晕车,很厉害的那种。

车启动了。她取出了耳机戴上,后背紧紧靠在椅背上,闭眼听歌。他透过她面前的一片空间看着车外的不断变换的风景。她也还是了解他,知道他喜欢看车窗外的风景。

下车了,他想替她付钱,她出手拦下了。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使他看见了她手上的手表,没错,是他送给她的,只是不知为何,时间没有走。他看见了那个时间——五点二十分。

突然,他的电话响了。她听见了,正在付钱的手抖了抖。因为,他的铃声依然是她最喜欢的那首歌——《如果爱下去》。

这只是一个故事,没有开头,没有结尾。

虚幻大千两茫茫,一邂逅,终难忘。相逢主人留一笑,既相识,又何妨。就这样,从此山水不相逢。生生的两端,我们由此站成了彼岸,遥遥相望。

相见得恨晚,相爱的太慢,进退让我两难。缘过了缘分,缘过了聚散,是否回头就能够上岸。有缘相遇,无缘相聚。有幸相知,无幸相守。天涯海角,但愿相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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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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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像雨,能帮助你洗掉烦躁,留下清凉;坚持像太阳,能帮助你驱除严寒,感受温暖;坚持像风,能帮助你扬起风帆,走向成功。

上了初三后,体育老师们加紧了跑步的练习。体育课时,大家都胸有成竹的站在起跑线上,这时,只听老师的一声哨响,大队人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奔出去,立马拉开了距离。心不在焉的我理所应当被落在最后,离群之鸟般在后面“悠闲地踱步”。我还想着如何华丽的扑倒并少跑几圈,唉,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思来想去,只有硬冲了。我立马加快了速度,与前面的人开始了拉力赛。猛追,可毕竟还是累呀!二人僵持了几分钟,我又退回到了“安全距离”外。

经过刚刚一通角逐,我四肢无力,大脑严重供血不足,更要命的是,我的腿有点抽筋了,汗如雨下。眼见一个个超我一圈的同学呼啸而过,对此时的我无疑是落井下石,顿时,我失去了信心,行尸走肉般颠了几步,便走了起来。我有了放弃的念头,体力透支与被人超圈的双重压力使我知难而退。突然,我看见同学们还在为我加油!霎时,泪水与汗水挥洒交织在一起,化为一股动能流入体内,也化为信心填补了心中的空虚。

我加快了脚步,一口气超过了前方的两个人。几圈后,我几乎就要一下子瘫在地上,可我还在跑。喘不上气,我坚持了;四肢无力,我坚持了;就算再大的困难,我都坚持了!最终,我顺利的完成了800米,跪倒在地,留下心中的喜悦与眼中的泪……

这次800米长跑,我虽然没有跑进3分20秒,但我坚持了下来。最重要的是我在这次长跑中懂得了坚持的含义。因为坚持,我获得了信心;因为坚持,我获得了勇气。坚持,我将与你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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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文章寒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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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舍是我在乡村的住所,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有20多年了。

寒舍是在拆除的老屋旧宅基地上建造的,方方正正,没有错落有致的复杂结构,像一块被放大无数倍的积木。由于建房时经济的紧张,房子做得面积不大,上下二层只有百余平方米,现在显得十分狭小、局促。但刚建成时在小小的村子里还是有几份模样的,让第一次住进砖混结构楼房的我心中升出无比的自豪感。起初,一家人居住寒舍中并不感到窄小、局促,略略紧凑的房子还营造出一份其乐融融的温馨氛围。

在寒舍只住了十余年时间,我就搬进了小城,寒舍从此变得空落、寂静。但闲暇之时,我会到寒舍小住,它成了我想念乡村时就能迅速融入其中的桥梁。刚进小城,城市涌动的人流、车流,鳞次栉比的房子,琳琅满目的商品,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着实让农村走出的我感到十分的新鲜、迷醉。但久而久之,就看出了城市的喧嚣声太强,房子太高,空间太狭窄,人们太吝啬自己的情感,以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等等不足,比不上农村的天地广阔,环境幽静,人心坦城、真挚。于是,心中就强烈怀念起乡村的日子。每到双休日或节假日便回到寒舍中体验乡村生活。尽管寒舍在时光的流逝中变得苍老了、陈旧了、外墙有的地方斑斑驳驳不太中看了,同旁边的新崛起的别墅似的住房相比更是相形见绌了,但在我的心目中它还是那样安祥、温馨、亲切,洋溢着家的味道,有着母亲般的宽厚,踏进其中就感到心里踏实,有归宿感。

在寒舍小住,我也不会闲着,在小院栽上些花卉,并时不时进行管理,培育宜人的绿色和花香萦绕在寒舍周围;对室内隔不了多久就打扫一次,保持其干净;对破旧的家具隔三差五的进行擦试,使之不染灰尘,让寒舍像一位衣着朴素的人,但看上去干净、整洁、熨帖,这样有人到寒舍小坐也不显邋遢。

只要我在寒舍小住,晚间左邻右舍见我堂屋的灯大亮着,他们就会走来和我唠嗑。三五人坐在一起,寒舍就不会寂寞,话闸一打开,满屋子里就热闹起来。乡邻们不会同我唠嗑像美国将要走向衰落,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世间风云变幻那样的国际形势,但乡音俚语中满是今昔生活时比的满足,对乡村人们命运变化的慨叹,做人处事的简朴道理,听来亲切、真实、中肯。那些话题游走在人生艰辛跋涉的岁月里,荡漾在做人善为本的体会中,穿梭在对未来生活的憧憬间,让思想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灵的煽动起来,去触摸往昔痛楚而快乐的生活,领悟善恶到头终有报的道理,心灵仿佛受到一次洗礼。和他们在一起,就能感受到农民身上的质朴、厚道、纯净的品德。

寒舍没有空调,冬日生一盆炭火,乡邻围坐在一起取暖、闲谈,儿时众人集聚烤火的热闹场面就会浮现出来。此刻,仿佛时光倒流了几十年,回到了没有浮华和奢望的年代;夏日里,乡村蚊子多得“聚蚊成雷”,但在乡村中长大的人早已习惯,坐在院子里的竹床和小凳子上,摇着小扇,摆开“龙门阵”,就什么都不顾及了,谈笑声溢荡小院,能看到快乐飞飏。

寒舍最宜月夜,偶尔没有乡邻来唠嗑的夜晚,我喜欢一个人在月下独享静谧,一轮满月从东方冉冉升起,把远山、旷野、小村染得一片焦黄的恬静,或一轮皎洁明月挂在中天的万里朗照,抑或一轮弯月在淡云中穿行洒下的一片朦胧,都能滤去沉淀心中已久的喧嚣和烦闷,留下久违的遐思和超脱萦回心间。若在菊月赏月,独坐院落,身临黄菊,拈一缕月色,掬一捧菊香洒于清茶中,就会品出淡淡的凄静和思念,心灵就会在亦真亦幻的情景中独品人生。

寒舍虽显寒碜,但我却敝帚自珍,从内心珍爱。它是我几十年前辛勤汗水的凝结,是我心情抑郁时情感的寄托,是我寻觅往昔生活的“源泉”。我人生的风筝不管飞得多高多远,只要一线牵着寒舍,心中就会感到踏实、安帖、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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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暇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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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泡杯香气扑鼻的花茶,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捧着自己心爱的书,静静的感受生活的美好。

很想在一个微风习习的清晨,简单的梳洗之后,踩着自己喜欢的单车,去享受一天浪漫的旅程。

有时候很喜欢一个个人静静的感觉,是否我的性格使然,是否我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从不奢求太多,从不留恋太多,很简单,很简单的活着。

有时候却也总是那么的耐不住寂寞,很想找个人陪自己度过闲暇时光,却更多的是把空闲的时间,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了属于自己的文字里。就这样,就这样的守候着。

喜欢淡然的感觉,喜欢遗失的美好,喜欢那无处安放的青春,喜欢傻傻的笑着,喜欢重复听着某首会让自己很动情的一首歌。

我是幸福的,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享受着爸妈的疼爱,幸福的我是一个90后的独生女。幸福的享受着全家人的关心。大大咧咧的花着钱,要求着爸妈为我买这买那,从不在乎他们的感受,办不到的总是会跟他们撒娇,最后他们只有无可奈何的满足我一切的要求。从不想太多,就那么傻的活着,突然间,好想他们了,马上就是端午节了,好想踏上回家的列车,

好想回家看看那日夜为我奔波的父母。好想跟他们一起吃端午节的粽子。

想了那么多,却发现自己做的是那么的差,感觉很对不起爸妈。很想在某个时刻,静静的和他们待在一起,或给爸爸捶捶后背,洗去一天的疲惫,或跟妈妈拉拉家常,在厨房帮帮妈妈的忙。好想在某一天,我会有能力带着爸妈出去浪漫的旅行。

记得大爹对我说过:“一个女孩子一定要学会做饭。”想想自己的回答挺搞笑的,我以后才不要下厨房,我以后找个会做饭的老公就是了,或者以后你们要是去我那玩,我都把你们带到餐馆里去吃。最后还是妈妈无可奈何的说,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养不养的活还把我们带去餐馆里吃,以后要是我们去,你买菜,我们自己做就是了。我知道爸妈是心疼我。

活了十九年了,马上暑假来了就奔20了,却发现自己还是下不了厨房。每次都下定决心跟妈说,晚上我来做饭吧,可是每次到做饭时间了,妈都说,还是她自己来,要我一边玩去。好怀恋妈妈做的饭菜,妈做的饭菜是天下最好吃的。

记得去年过年,看着爸妈忙着做生意,中午我决定下厨房,记得当时炒了一盘香肠,一盘青椒炒瘦肉,感觉菜味太淡,所幸每份菜里放了三勺子盐,当时自我感觉品尝良好,去殊不知中午他们回来时家里饮水机里一桶水以喝了只剩大半桶了。妈说,你以后还是别做饭了,就在家里玩了我们回来中午做给你吃。

每次我回去的时候都是爸妈生意最忙的时候,每次回家都只能一个人静静的呆着,也许就这样我喜欢了安静,总想帮妈妈的忙,所以就帮妈妈洗了衣服,最初每天都起得很早洗衣服,却发现自己好懒,洗着洗着,早上就爬不起来了,还记得妈妈说,你给我们洗一次衣服每天给你5元,慢慢的我要求到每天洗下衣服给我10元,可惜,这样的时光我还是坚持不了多久,每天爸妈算账的时候照样找他们要钱,却一天什么都不干。我知道爸妈拿我没有办法,所以那成了我所认为的理所当然。

现在都已经大二了,却感觉自己还是那么的不懂事,还是那么刻薄的要求着爸妈为我做这做那,现在此时此刻好想她们哦。

爸爸说,我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他愿意用一切去换取我的幸福。我不想他们在为我担心。不想他们在时时刻刻为我牵挂。每个星期我都会跟家里打电话,有时因为没有我的电话,妈妈也会打过来。但是我知道了我要按时给他们电话,因为他们在家里牵挂着我。

最害怕的就是回家后的晚上,爸爸要跟我谈心,爸爸平常很少跟我说话,因为他对我说过:作为一个父亲,他知道什么该跟女儿说,什么不该说;他知道什么是为女儿好,什么不是为女儿好。他最喜欢问我每学期有什么所得,在学校怎么样?可是感觉每次那个时候都是我最内疚的时刻。我不想让内疚再继续。

暑假来了,我要开始新的人生征程了,在一起快要两年的室友,也许在明年某个时刻都要各奔东西了。

对自己好点,人的一辈子就那么短暂;对身边的人好点,下辈子我们不一定还会在相遇;对父母好点,这辈子是他们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最幸福的生活,给了我温暖的爱。

我要开始规划我的生活了,我要拟定以后的职业生涯了,我要开始努力的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了,心若在,梦就在。我要给爸妈我所能给的幸福的生活,我要好好的孝顺她们,好想自己早点出去工作,好想自己有能力挣钱。我要用我自己挣得钱给他们买衣服。我要带他们出去浪漫的旅行。我要让她们为有我这个女儿而骄傲。

爸妈,在此时此刻,我想你们了,很想很想!

很想一直听着陈红的《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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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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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清明时节,春雨滋润着万物,百花盛开,绽放的花朵给春天带来了勃勃生机,我也不想错过这生机,便踏着木屐,走到小院里转一转。我沐浴着春光,感觉自己和大自然合为了一体,我想蝴蝶一样四处游走。突然,我看见了一片荒地,荒地里有一个坟堆,坟堆旁还能看见一些刚烧不久的纸钱。望着那片地,我不知为什么,有一点伤感。

天突然变暗了,接着,一声春雷响起,这一声春雷惊动了大地,进行了冬眠的动物们,一阵大雨过后,小草仿佛更绿更柔了,一切仿佛更加艳丽。看着美景,我想到了两个故事。有一个齐国人,经常去坟里,偷偷地到坟头,大口地偷吃那些供奉给死人吃的食品,更可恶的是,他大饱口福后,居然还和自己妻子炫耀到:“我今天又当某个大官的朋友家去吃喝了。”我不禁为这种不要脸的人感到气愤,但想到第二则故事,我便感慨万分。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介子推。他机智而富有才华。他帮助晋文公建国以后,没有要任务高官厚禄,隐居在了山中,晋文公很想让他出山做官。有一天,他便下令放火烧山,想把他逼出来。可晋文公没想到,介子推宁可被烧死,也不想出来做官。我望着美景,想到:人总会死的,但有些人很伟大,严格遵守他的人格,死了也活在大家的心里。而有些人,却危害社会,活着大家也讨厌他。

想到这,我跑回家,提笔写下了《清明》:佳节清明桃花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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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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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中,专吃小动物,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个故事讲的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步入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中有一段写到,紫岚为了将双毛培养成狼王,开始对双毛进行训练,让他吃不好、睡不好,还故意在他口渴的时候把水弄脏,不让他喝水,以激发出他的狼性。紫岚成功了,不过她也成了一条跛腿狼。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难过,感动是的紫岚为了让双毛成为狼王,用尽了千方百计;难过的是双毛以为妈妈真的不爱自己,从此和妈妈成为了死对头。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平时她会为我做很多事情,但是在我犯错误的时候,她会严厉地教训我,屡教不改的时候,她甚至会用力打我,但是我知道,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爱我的,就像紫岚一样,无论用什么方式对待小狼,她都是爱她的孩子的。

母爱如海,包容、深沉。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健康、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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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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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人们是多么重要。在我们所读过的书中,大部分都表达了一个个深刻的道理。我们来看看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王梦》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雌狼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它的丈夫“黑桑”,但“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却并没有同它一起永远消逝:“紫岚”把它的亡夫黑桑的梦想交给了刚出生的儿子们来完成。“紫岚”先是选了酷似其父的老大“黑仔”来重点培养,给了它比别的幼狼多出三倍的奶量,并在它该吃肉时将好吃的内脏全部给了它,而自己却只吃骨头。因为“紫岚”的重点培养所以让“黑仔”成长的尤其快,迅速超过了别的同龄幼狼,在它还不到半岁时就已经可以去捕猎小野兔了。当“紫岚”认为狼王宝座很快就会得手时,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尽管“紫岚”已经十分谨慎动物的来袭,但还是被钻了空子:一只金雕当“黑仔”在外面捕捉小松鼠时叼走了它,将它当成了食物吃了。可是“黑仔”的离去并没有让紫岚放弃梦想,反而让“紫岚”让儿子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更加强烈了。于是,它将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又放在了老二“蓝魂儿”身上。它又把好吃的内脏全给了“蓝魂儿”,让它顺着“黑仔”已经给它做好榜样的路继续走下去,虽然“蓝魂儿”一直十分强壮,但好景不长,它最后也走了它大哥的路: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因为“蓝魂儿”太过饥饿,所以中了一个猎人的陷阱,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可“紫岚”还是不灰心接着又将当狼王的梦想放在了老三“双毛”身上,当“紫岚”好不容易才帮助懦弱的“双毛”重塑王者之心,又把它喂养的十分强壮后。但因为一次意外它也走了两个哥哥的路,倒在了获得狼王宝座的前面。尽管如此,它还是没有灰心丧气,沉浸于失去三个孩子的痛苦中,又将获得狼王宝座的梦想放在了自己孙一辈中仅剩的两只雄狼身上。

“紫岚”百折不挠,永不放弃培养狼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望子成王的心理更是无比高尚。我们要学习”紫岚”精神,有了目标就要去不停努力争取,不能半途而废,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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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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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1953生,笔名秦情,林漓、林大悲等。读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而他的散文又带着些禅学的味道,看破俗世。

《无关风月》的布袋莲。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顽强。放羊的中年汉子的羊虽然将榕树叶和布袋莲吃得一干二净。可来年的春天,这生命意然又新生了!我喜欢:“当然,伤口的旧痕是不可能完全复合的,被吃掉的布袋莲也不可能重生,不能复合不表示不能痊愈,不能重生不表示不能新生,任何情感与岁月的挫败,总有可以排解的办法吧!逝去的岁月一去不复返,哭泣的时间,一日又可能悄悄溜走。为丢失的哭泣,不如珍惜眼前的。

时间,人类最热门的话题。《一只鸟又飞走了》以一个孩子的戏话,感悟时间的可贵。令我感概万分的是:“我每次想到时间宝贵,就会想起这件往事,生命里的每一秒都是一只宝贵的鸟,它不断地张开翅膀飞去,仿佛天上鹭鸶成行。”时间像鸟儿为谁停留,独属于谁。

《更恒久的价值》时代,一个创新的时代,更多的青年去追求时尚,不再珍惜过去的更朴实的东西,就这样被我们遗忘在角落。这世界虽然浮华短暂,但只要我们愿意坚持一些更恒久的价值,就会发现还是有许多事物愈久愈醇,愈陈愈香。如果我们细细发现,老人有许多旧东西是不愿意丢掉的,每一件物品中可能藏着故事或是还可以用,就算堆得满房子是,也不肯丢掉一件。

《喜悦的香》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挫折,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含笑,一种春天开的花,含苞花最香。它的花期很长,为人带来笑意。如果我们遇到了挫折,请像含笑一样,微笑面对。正如“愿我们也可以像含笑花,一年四季都带着微笑面对世界。”

林清玄一个用一生看人生,俗世的男子。他看破人生,感悟人生。

林清玄,禅学与散文的顶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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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行成双叙事文_3100字

全文共 3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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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风夹杂着天的怨泪,散布在天地间,如策马奔腾,如长空利剑,恶狠狠地抽击着大地。雪白的天地间,只有风在啸,雪在飘。苍白的世界没有一丝生气。

他与她相互依偎 在暖暖的爱窝中。他时时伸出淡红色的舌轻轻舔着她被冻得有着僵硬的鼻尖,对他进行温暖的安慰,有时时站起,走到窝边,远眺那苍茫的世界,双眼充满着迷惘。他嚎叫一声,转身又回到她的身边。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她又冷又饿,他也是。她萎靡地躺着,半睁着眼看着他。她想安慰他,告诉他:自己还能坚持住,等暴风雪过去再出去觅食。可暴风雪已坚持了三天,丝毫未有减弱的迹象。风的精灵在外面广阔的世界肆意奔跑着,洁白的雪作为它的嫁衣,它高兴地不得了。“咕——咕——咕”她的肚子又想起了悲鸣,她尽力去遏制不使肚子发出声音,可惜又失败了。他听到声音,变了脸色,他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她额上光洁的毛发,并告诉她:这就出去为她找食物。他的内心十分过意不去,作为丈夫不能好好呵护自己的妻子。他迈出了门口,对着天空大声嚎叫了几声,散发着自己的怨气。声音顷刻被厉风吹散了,未传向远方,而消失于苍白。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他眯着眼,冒着风雪,忍着寒风,他四处寻找,希望能找到一只雪狐,不,一只雪兔也行,只要能为她暂时果腹,他不祈求别的。风雪依旧无情,抽打着他的躯体,不一会,光亮的毛发被冰雪覆盖,像一身奇瑰的铠甲,给他总添了几分雄姿。他没有在意,一直寻找,脑海中还不是幻化出她弱小的身影。她一直在等他,他要快一点。

许久,一直雪兔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锐利的目光死死地盯住它。他如箭离弦、冲向它。未带雪兔做出反应,他已到了身前,将它捉住。他脸上露出了欢笑,他高傲的叫着,他希望她能听到。叼起兔子,踏着洁白的雪地,那是胜利的道路,他要回去,把它送给她,尽管他依旧很饿。

凛冽的寒风,他以不懈,弥天的雪,他已无视。他飞奔着,雪地上踏下一个个深深的脚印,他不停留,心早已飞回她的身边。

她双眼一直盯着雪地,看着那纷纷扬扬的雪花,看着那属于风和雪的天地。她一直担心他,担心他会在这苍白的天地失去方向,找不到回来的路:她担心他会遇到什么危险:担心他会找不到食物就不会回来,知道饿死。不,她不希望这样,与其死在窝里,不如留在他的身边,她愿与他死在一起。不,她告诉自己她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他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因为上帝始终是眷顾他的。

风雨中,一个矫健、凶猛的身影慢慢变得清楚了,她看到了,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发出一声长长的嗥叫。他听到了,放下兔子,回应着她。

她舍不得,不忍心独自吃下一只雪兔,她知道他一直未食,

一人独食她做不到。她在坚持,他也在坚持。雪兔在他与她之间不停移动。他不停安慰她:我不饿,我还能捕到食物。她不信,忍着泪,扭头不理他,她必须让他吃。他无奈。时间分分秒秒在他与她之间静静流过,风雪在此刻也安静下来了,默默注视着。他忍不住了,看见她消瘦的身躯,泪水浸满了双眼,他紧紧的闭上不让他们流下来,低下头,撕咬下一块肉,夹杂着种种情绪,滑落胃中,他叫喊着她。她看见他终于吃了,眼中闪过一道光彩,艰难的移动步伐,走向他身边,含着笑的眼泪吃下了剩余的大半块肉,他也笑了。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雪为之落寞,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静静地,无声无息地下着。皎洁的月亮不忍心,出来了,安抚着雪。不再凄冷、而是微凉。

他重新站起,抖擞全身灰白光亮的狼毛,比雄狮还要凶猛,比猛虎还要威武,他的目光锐利而坚韧,如一柄刺向长空的利剑,闪电般划过寂寞的夜空。他是一位英勇的战神,伫立在白色的荒原之上,主宰着它。他疾驰出穴,奔向远方,冲上高丘。仰头,对月长嗥,声音凄凉悠长,冲荡在天地间。他内心的忧伤在此刻释放。她依旧在熟睡。

他又要开始了他的觅食之旅,他要尽快,希望能在她醒来之前为她寻找到足够的食物。夜幕吞没了他的身影,月光为他做了完美的掩饰,一位老练的猎手又展开了精心的捕猎计划。

可惜,幼小的动物仿佛接到了危险通知,深深的藏起来了,他寻了好久,未果。他着急,他伤心,他有些不知所措。踏着无痕的白雪

他的视线模糊,但在此时,静夜下的森林边缘发出了丝丝的杂音,他听到了,头脑获得短暂的清醒,他小心翼翼地靠过去。夜幕下的森林,黑洞洞的,恐怖的气氛笼罩着整片森林,无风,唯有雪,满树的雪,满地的雪。尽管这样,明亮的月光始终无法驱尽黑暗。刚下完雪,无一丝痕迹,整个森林仿佛一个偌大的陷阱,等待着他的进入。他一步一步的靠近,越来越近,动作也越来越慢。能听到的只有他的呼吸声和雪被脚踩下去的细小的咯吱声。他灰白的身影与月下的白雪融为一体,他是一位杀手,蓄势待发。

丛林越来越响,突然,冲出一只野猪,粗大的身体、厚实的皮肤、凶猛的獠牙,是一只成年健壮的野猪。他有所震惊、有所犹豫。若在平时,他敢放手一搏,可现在他体力不支,如何搏斗?他的获胜几率太小太小,仿佛老天爷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想吃但不能。他依旧在犹豫,但面前又出现了她的身躯,她在受罪,他不忍心。

野猪慢慢向他走来,毫无防备。他如箭离弦,一道银光冲向野猪,狠狠地咬向它的脖子。可惜,不足十分之二的力气,连给予野猪重创的的机会都没有,留下的仅仅是一道小小的血沟。野猪顿时怒了,摇摆着脖子晃开他。他如一块垃圾被远远的甩出去,砸出一个深深地雪坑,幸亏有雪被的保护,没有受到重伤,但他却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饥饿侵袭他的身体,如一只只血吸虫布满了他的躯体,抽取着他的力气。他处境危急。

他与野猪相互怒目而视,在洁白的地上留下的是杂乱的脚印。他很愤怒,他很不甘心,狼的高傲血统容不得践踏。它冲向他,用那长长的獠牙撞击他,他想躲过,可动作太慢,身体一侧留下长长的血痕,鲜红的血液浸染了他的半只躯体,他不示弱,用锋利的前爪在它的头部留下五道深深血沟。他与它进行残酷的肉体搏斗,血与肉散落一地,分不清楚是它的还是他的。他喘着粗气,看着同样受伤的对方,眼中布满血丝,赤红,浑身布满鲜血,艳红。在冰冷的天气下,凝结成寸寸血红冰块,如同披着战甲,是一只来自地狱的魔神。它在僵持,它知道他快不行了。是的,他快了,一霎那,他倒下了,倒在自己身下的血泊中,眼睛半似半睁,他希望能看到她。野猪发出凶猛的攻击。

她恰好在此时找到了他。她动作华丽优美,如一名女神,却又不失凶气,她带着愤怒,举起锐利的前爪,如利剑,带着疾风般的速度,拍向野猪的脑袋,他暂时获救了。

她来到他的身旁,轻轻舔着他身上的血疖,呼唤着他。他半睡半醒。但知道她来了,很高兴,他艰难地想支撑起身体,一半,又摔倒了。她让他休息,他让她小心。

怒气如奔腾的江水,在她的体内流淌。她举起头对月长啸。月不忍再看,胆怯怯地藏到了云后。黑暗又布满天地间。无情的雪慢慢飘下来,飘下的是月的泪。她向野猪发起主动进攻,带着愤怒,用无比锋利的前爪,一次次重击它。它再次发怒,粗壮的后肢在雪地上留下可怕的脚印,催动着身体,风一般的速度。她未躲过,优美的身体留下两个深深血洞,血顷刻涌出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他看见了,心痛,迸出最后的力气,冲向野猪,咬向它的脖颈,他与它一同冲进一块洁白的雪地,巨大的冲击力使雪堆得老高,然后盖在他身上。他、它、她一动不动。时间在流逝,胆怯的月亮从云后露出头来,颤微微地看着。她缓慢摇动身体站起来,看到他躺在那一动不动,她冲他大叫,开始他无动于衷,后来,他仿佛听到生的呼唤,慢慢睁开眼,看向她。他晃悠悠地站起,轻轻抖落身上的积雪,松下口中的食物,踏出前脚踩在野猪头颅上,放生长啸,向天地显示他的英勇。她笑了,眼中夹杂着泪水笑了。是痛之泪!是爱之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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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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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记录了父亲对作者的关爱,也记录了作者对父亲的复杂情感:儿子长大了,但儿子仍然是父亲的牵挂;儿子远走他乡,父亲总是期望能给儿子多一点呵护;而父亲的衰老、父亲的坎坷、父亲的病痛又带来儿子心中不尽的感伤。

我由此想到了我的爸爸。他已经走了,离开我们整整20个年头。离世前也是一个略显臃肿的小老头,那一年他不到70岁。爸爸的一生从未有远大志向,也从未有惊天动地的人生阅历,他一生自豪不止的就是他有三个儿子。他爱他的儿子,并对儿子、对家庭倾注了他所有心力。我记得为了能回家有3个小时的相聚,他不惜来回花费6小时骑行70里的山路;我记得当两个哥哥都离开家了他拖着病躯每一天大汉淋漓地坚持给他们写信;我记得当我要走了他的难以割舍;为了我们的未来,他和妈妈的咬牙坚持。至今,爸爸留给我的最深印象是他柱着拐杖在大门外默默地送我离家远行。

我由此也想到了我的儿子,我也是儿子的爸爸。可能天下的爸爸对儿子都是同样的情感:期望儿子长大,可总感觉他不够“大”;期望儿子自立,可总感觉他还不能“立”;不算“望子成龙”,但毫无疑问都期望儿子有“出息”。儿子就是爸爸的心结:郁闷、生气、牵挂、满意、欢乐和幸福,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活的希冀。读完《背影》我在想,儿子会懂吗,你就是爸爸生命的意义。

儿子会懂的。儿子会有儿子,儿子会长大。父传子承,儿子以后也会承担做父亲的职责。我明白,到那时儿子也会有同样的心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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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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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部位认识尚浅,只知道有很多动作是收腰提臀的,也就是说,翘臀是人类的最爱!那么,每天都有锻炼,力求它的完美,但天生所占的比例较大,后天只能改观一些!网络里的美女,除了示胸,就是显臀!那造型,不论何种颜色,都是极具吸引力!于是,也跟着灵动,有的只是几条带,有的只是几个花边,我对很是在意,买了各种造型,在此花钱乐之不疲,但我相信,女人都有这个情素,喜欢夜晚更具魅力,给自己的老公看!

具说,臀部对身体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不是医生,说的可能不专业!说是跟心脏有关,对各器官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凭我一个没啥专业的人考虑,如果一个人注重锻炼了,臀部紧致了,那你的全身肌能都会改善!臀部脂肪累积,别的地方也不会少了,影响了脏器,运行也会有障碍!还有的说,丑臀对健康有益处,我不是很明了,我只是觉得,那部位大了,血流动畅快,有益于健康吧!无论谁对,立足于自己,大小也不能改变了,有时间练练吧!

电影里一个有意思的画面,一想起来就爆笑,舞厅里的美女,双方敌对,一方觉得对方臀部有假,故意在凳子上按了钉子,果然她坐上去没尖叫!真是爆棚了,臀部还可以按假体!好好笑!

一个女人从身边经过,你眼睛会瞄去什么部位,是臀部吧,特别是夏季,那魅力的部位配上各种妖娆妩媚的裙子,还有的超短,黑丝的袜子,显得那么神秘!臀与腰肢比邻,更是现实臀部的富有!左一动,右一闪,风光无限!你心动了吗!面对偌大世界,女人婀娜种种,希望你最关心的你自己家的女人,以及女人的臀部!外面眼花缭乱,只能远瞧,不可近视,更不可动手,心存邪念!男人对女人的心动要有节操!

我是看到网络里日日报道有感而发,那些精美的图片是摄影师的杰作,美的风景人人可观赏,我好怕被人误会是否自己,对于这个问题越描越黑,不去解释,因为我羡慕身姿曼妙的女人,一生可以不美,可以不是妖,但必须保持好自己固有的身材!当我闪现的时候,至少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是对世人的尊重!

无意中,我对有了个性的剥析,很业余!同事说我有时间办点正事,我能奔跑而去吗?我在等,等我内心里的期待!

女人其实对于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所拥有的感情要比男人们要深得多。男人们不过是寻求片刻触碰之后的美妙感觉罢了,但是女人却明白,想要有美好的身躯,是要如何好好保养。一直觉得,那并不仅仅是取悦男人那么简单,那是女人天性中对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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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来自童年记忆里的美妙味道——豆腐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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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很喜欢吃豆腐脑,一直都很迷恋它细腻纯白的样子和滋润爽滑的口感,当然还有那绵厚醇美的香味。豆腐脑的吃法很多样,若吃咸味的,加入一点切得碎碎的榨菜末,撒几粒葱花,再倒几滴麻油,若喜欢辣味,便来一点辣椒油。用小勺轻轻搅拌,把榨菜、葱花和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再舀起一勺送入嘴里,连同驻满口鼻的香味一同滑入腹中,那感觉,一个字:爽!还有一种吃法便是吃甜的。这就更简单了,只是将豆腐脑盛出来,不加任何作料,一眼看去,纯净无瑕,如同凝脂般的肌肤,一见便顿生食欲。再洒上一点糖,拌匀之后,待糖全部化在其中再入口。此时,是完全别于咸味的另一番感受――豆腐脑的原汁原味一齐散发出来,逼迫着你加快节奏,非一鼓作气完成不可。

很长时间都沉醉在甜味豆腐脑中不能自拔,享受那份润滑,享受那份真味。后来也接受了咸味,甚至于辣味,在那样的畅快淋漓中,挥洒着英雄般的豪气,于是,豆腐脑在我的饮食生活中得以完整。这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境界,面对那甜味豆腐脑容易让人联想到温婉多情的江南少女,娉娉婷婷,无一丝杂质,正是美艳如花娇似水,品尝时必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宁静与矜持;而那咸味豆腐脑却如同魁伟粗犷之北方大汉,叱咤风云间,直杀得昏天黑地,热汗飞扬。二种味道,二种情趣,二种人生。

对豆腐脑情有独钟,不仅源于它的味道,更是源于对过往岁月的感念,对童年生活片断的珍藏。记忆中,小时候常常去早市上买早点,而卖豆腐脑的地方是常常要光顾的。拿着一个瓷缸,到摊位前排队。装豆腐脑的是一个特别大的缸,当时总有一个问题解不开,这么大,是如何抬到这里,且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缸豆腐脑呢!至今仍是一个谜。

卖豆腐脑的是一个姓钱的老奶奶,体形肥胖,如同立在大缸边的另一个缸,圆圆的,壮壮的。打豆腐脑时,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摔倒,但终究没有,她的重心似乎很稳,左右转动着,像一个球。钱打豆腐脑的技术很是高超,要论级别,大概也是“特级”吧。一个小铁勺,大约手掌大小,不知是被哪个高超的铁匠敲得薄如蝉翼。豆腐脑是论勺卖的。所以,每当她一勺下去的时候,我那小小的心便莫名地紧张起来,似乎也在和她一起在舀,在用力,心里在念叨:用力些,再用力些!深些,再深些!可是,她总能贴着豆腐脑的表面作精彩的表演,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毫厘不差,每一勺都恰到好处。那勺在她的手上像是安装了感应器似的,切入得精准,滑动得平稳,收起得及时。看起来是满满的一勺,实际只是紧贴着铁勺的薄薄一层,充其量也只是半勺而已。并且,速度极快,就像是在激流中自由驰骋的船夫,驾轻就熟。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诗人阮元的诗作,“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

看来,她是深得其中之奥妙,这不深不浅的火候已被她演绎得登峰造极了。待轮到我买的时候,眼前满满一缸诱人的豆腐脑,空气中满是豆汁的香味,那味道沁入全身每个毛孔,及至血液,恍忽中竟想着跳进去吃个够。

端着买回来的一瓷缸豆腐脑回家,分到每一个碗里,一家人分享。每人能尝到一小碗,也就几勺的功夫便结束了。每每都觉得不过瘾,于是开始期待着第二天再次享受那美味。那时,小小的心里存着的大大的梦想竟就是能痛快地吃一顿豆腐脑,吃撑为止。至今都难以忘记那绝美的味道。如今,去过的饭馆很多,尝过的珍馐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一种菜肴比儿时吃的豆腐脑味道更美。这大概就是物以稀为贵,少吃多有味的道理吧。我想,更重要的还是那豆腐脑里蕴藉着我的童年,沉淀着过往的岁月。

童年是什么呢?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而是由一个个记忆碎片构成的印象,这些碎片有时是一段影像,有时是一个物件,有时是一种味道,有时就是一种感觉。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不可重现,不可复制,它是不可逆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它也是永恒的。珍视现在的每分每秒,便是为未来储蓄,明天的某个时刻会想到今天的某个影像,某个物件,某种味道,某种感觉,那便是一种快乐。而文字将这一切得以实现,所以书写的意义不仅仅是记录,它有更远大的意义:为幸福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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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任思绪纷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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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纷飞

“只有对死去的人有强烈思念的人,才能看到我,无法接受死亡的人能看到我。对逝者的思念单薄了的话,就看不到了……”——《天国邮递员》

如果真有天国,人们会不会见到自己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人,是不是就能完成自己生前所不能完成的事?如果真有通往天国的邮寄地方,那里会不会和电影中一样浪漫:一望无际的绿草地,一只红色的邮寄箱,箱中满满的是生者给死者送去的祝福和深深的思念?如果真有天国邮递员,是不是会真像影片中的那样温柔,那样懂得人的心思?我不知道。

小时候,抬起头,望望天,天上的云勾勒出脑海中想念的那个人。一样的慈祥,一样的微笑,一如以前我窝在她臂腕里玩耍时的和蔼可亲。瞬间,温热,涌上,流经发际。耳畔,回荡起她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回应她的呼唤:外婆,我想你了。可是,你在哪儿呢?我不知道。

是否真的存在那样温柔的天国邮递员?如若有,我定也愿意陪他替人们邮寄思念,陪他直到他的任务结束。

特别怕孤独,怕孤独侵蚀自己,吞没自己。每当自己在意的人一段时间不理我,不与我说话,我就想他会不会生气了呢?会不会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还是我在他的心里并没有占那么大的位置?我不知道。一个人站在寝室的阳台上黯然落泪,任凭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不顾形象。朋友问起,也不愿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她们会认为是我太过矫情,太过敏感神经?我不知道,只是不愿说罢了。

黑暗的夜空是最好的秘密藏身处。它能包容我所有天马行空的想法,它能静静地倾听我的心声,即使我不说,它也能懂。或许,它也会像天国邮递员那样,将我的想法传送到那人的梦中,在他耳边轻声诉说…后来,我们果真就和好了,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又兴许真的是它,那深邃的夜空,将我的心里话诉与他耳?我想。

最后,天国邮递员的身份被人看穿了;最后,他的任务终究还是到了尽头;最后,他不得不离开,离开自己真心爱着的人。但,人们往往倾向于美好的结局。于是,影片最后还是没有让男女主角忘记那份经历,还是让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的人,走到一起。

我想,每个人应该都期盼这样美好的结局,无论它是发生在电影中,还是在现实中实现,它都是美好的。我也同样明白了:千万要记得遥远的天涯有人在等你,有一颗执着的心跟随着你,无论你是否回头发现了它。尚好的青春飞逝就再也不会回来,所以无论前往幸福的路有多少阻碍,你也不要轻易放开那只紧握的手。纵使灯火阑珊,众里寻人,如若还未遇到,也不必急于看到那个人。终有一天,人人都会拥有,属于他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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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心灵的花香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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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晓月清风

幽静的山林绿树葱茏,花草遍地,阳光透过缝隙照射在绿叶丛中,那些还滴着清露的叶子愈加翠绿,光亮如洗,耳畔不时传来一串串婉转清脆的鸟鸣。 我们欢快地穿行在山林里,攀爬于一条条羊肠小道, 看那些不知名的花草,形形色色,郁郁葱葱,或红或绿的叶子,还有那些诱人的玛瑙似的小红果,小青果,总给人一次次小小的惊喜。

攀援至峰顶,已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站在峰上向下望去,远山含黛,烟霞缭绕,定睛再看,丛林里到处都晃动着着不同颜色服装的人影。 这座山,有多个山峰,每个峰顶都有一座寺庙,因而唤名“翠峰寺”,而每个山峰都是一样峻秀,无疑,这里是当地人休闲度假,心灵栖息的好去处。

站在顶峰,清风徐徐吹来,周身凉爽,不觉心旷神怡,此刻,心灵如刚被清扫过一般,抛却了尘世的纷扰,安然纯净,不染纤尘。

平日,忙碌于纷繁的尘世,整日奔波劳顿,许久不去接近山水自然,久而久之就像笼子里的倦鸟,只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挣扎,呼吸着有限的氧气,昨日一放假,今儿个就携亲唤友,驱车来到这座山脚下,从戴上旅行帽、背上背包的那刻起,忽而又觉得走在了朝拜的路上。

孩子们更是像刚出笼的小鸟,一路蹦蹦跳跳,叽叽喳喳,清幽的山林里传遍了她们的叫声。到了山顶,自然少不了一场野餐盛宴。

不多时,天空就黑云翻滚,飘来大滴的雨,人们都急匆匆沿着石阶向山下奔去,我却是不急不忙,不用撑伞,难得有这样一个美妙的机会,在清新凉快的山林里淋几滴雨何尝不是一种浪漫和惬意?索性摘掉帽子,雨,落在额头,清凉可人,极是舒服。不紧不慢,走走停停,看看这里,望望那边,虽不是初次来这里,却还是有不尽的欢喜。

雨中穿梭在丛林曲折的小径,不一会又是艳阳高照,红色的岩石被映照得像是一团团燃烧着的火焰。不知不觉就出了山门,来到山下盘山公路,忽然,哪个孩子一声惊喜的尖叫,发现路旁两边的野花更是众多而漂亮,眼前,一朵朵玲珑的乳白色花朵,宛如一只只白色精灵,显现着灵气,让人不甚喜爱。这是一种山野小白菊,我一株株折下她,新鲜的花朵在鼻翼边飘过一股股浓郁的香味,不禁想到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还有那种深紫色毛茸茸的花,一串串,似小松鼠的尾巴,花朵极小而又繁多,有些已经盛开,小小的深紫色花瓣内是极致的白色,未开的成一个极小的圆珠,似珍珠一般;看,还有那种,浅绿色的四角花瓣,上面有一种亮晶晶,粘乎乎的液体,惹得蜜蜂成群结队嗡嗡叫个不停;看,还有那种……

各色花儿在山风中影影绰绰,让人目不暇接,索性采下最喜欢的来,不大会就采得一大束黄、白、紫三色花,高雅,素净。真是 “花不知名分外娇” ,手捧花束,一股野花香漫过嗅觉,正陶醉其中,一个孩子玩笑,说我还有少女情怀,其实不论豆蔻年华的少女,亦或是两鬓斑白的老翁,人们都是自然的孩子,唯有在自然的怀抱里,才现出最真的本性。你看孩子们,更是看了这朵看那朵,在草丛里奔走相告,兴奋不已。不禁想起晚唐诗人方干的《春日》诗句:此时野客因花醉,醉卧花间应不知。

诗人方干在《山中即事》中还写道:“野花多异色,幽鸟少凡声”,“多异色”三个字道尽了“野花”的奥妙。 欧阳修的“野花诗”云:“野花向客开如笑,芳草留人意自闲”。野花,给人美丽,欢愉,又陶性怡情。

野芳无名,唯其无名,才令人心中荡起莫名的涟漪。“一路野花清养目,半沟流水静怡神,心中“自在”,野花才能养目、怡神。 ”唐代诗人许浑《沧浪峡》:“一声溪鸟暗云散,万片野花流水香”“万片野花”的景象足以拓宽胸襟。野花,又给人智慧的启迪,带给人们生命原味的体验。

下的山来,沿峡谷里一条溪水顺流徒步一段很长的路,向“南山莊园”前行,两旁山上蚂蚱一个气地叫,隐隐约约还会看见红色的山丹丹和不知名的花。大自然真是最好的理疗师,健身怡情,养气疗心。

以最休闲的状态坐在南山莊园亭台里木质椅子上,看水榭楼亭,湖光山色,一池碧水倒映着蓬绒垂柳,柳摇影动,水光潋滟。桌旁背包上那束野花依然散发着一股清幽而特别的气味,三色花相互映衬,相得益彰。 这一束野味为这顿山野饭菜增添了别样的味道,生命也在这淡淡花香里返璞归真,回到了最初的纯真。

闻香观花,品味到淡淡的香味,那应该是生活最真的味道,应是心灵需要的“野味”,跋涉在漫漫红尘的人们,谁不渴望回归心灵纯朴的家园?原来,淡淡的生活很纯,淡淡的花儿很鲜,淡淡的天空很高。不禁,思绪随山野之风飘得很远:人生,不经意间,度过了沧桑,看尽红尘繁华,时光一去不再复返,曾经那些倾注了真心和热情的日子,最终也只是那么闪亮的一瞬,在生命中留下的只是一幕幕回忆,在希望与失望中我们得到的是成熟的蜕变,所谓时光越老,人心越淡,日子其实很简单,心静如水,平淡是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而尘世中的我们,总是在滚滚红尘的车轮碾过,才更加渴望采菊东篱的超然,才能感受到灵魂超脱的清淡和坦然。

人生,梦总不够漫长,情总让人受伤,唯天地,山水,无限地包容你落下的泪,陪伴你绽放的笑颜,容纳你所有的世事沧桑;而这一束野花的清香,足以让你醒悟心灵真正的需要,那是心灵的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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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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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羊羊万圣节到了。羊羊都在外面玩,你猜它们为什么不怕灰太呢?因为它们有黄金小南瓜,黄金小南瓜可以保它们平平安安,可懒羊羊就没那么幸运了。

灰太狼听见了它们有黄金小南瓜,于是想了个办法把懒羊羊骗到了河边。它对懒羊羊说:“告诉我黄金小南瓜在哪儿?”懒羊羊说:“不知道,我是不会出卖朋友的。”“你不说我就把你吃了。”“我说,我说,它在羊村的地下密室里。”灰太狼穿上它新发明的黑影蝙蝠装,趁羊羊们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到地下密室把黄金小南瓜给偷了。

后来,喜羊羊发现小南瓜和懒羊羊都不见了,于是想到一定又是灰太狼干的“好事”。喜羊羊就想了一个办法,扮成红太狼去了狼堡。它说:“老公,看你那么累的,我来煮羊吧,你去买调料。”灰太狼走后,喜羊羊赶紧把小南瓜和懒羊羊救走了。它们把灰太狼的黑影蝙蝠装一穿,飞回羊村去了。灰太狼回来一看,羊和小南瓜都不见了,大为恼火。它恶狠狠地说:“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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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寻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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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的风声,扑面的清新,梳理着发棱,停止不了飞行 。

淡云下一个沙汀。

斜身——花颤,叶轻翻,柳絮欢快地转——飘落轻点,不嗅花香漫。

嗡嗡的蜂影,摇曳的蝶线,“汩汩”的欢唱,蹁跹中不争的奏伴。

循声辗转层层的炫目——红红的亭柱!一瞥惊鸿,伴着喘息声向前移步。“咯咯”的笑声正随风往复。

身影中两个活泼纯情的少女与花不清,一个腼腆的青葱少男让绿意更浓,美妙的磁性萦绕园中。

抚亭柱,捻叶片,俯身闻芬芳,朱壁掩映着羞红,无不传幻化的柔情到另一端的倾慕。

“咯咯”的笑声如近旁的流水;如远山中的浣歌;也如流溢的芳香直往你的心眼里钻。你入了草原,入了桃花庵,入了甜美的梦乡。

粉嫩的花骨朵红润润,清爽的溪流汪汪闪,即使夜空也有了碎钻。那待露的枝芽,含苞的花,完美无瑕,青涩的味道如烟花。

这景好近,偶尔呓声碎语,微风拂过的水波隐隐地泛起。

哪里飘来的纱,引你入缥缈间,或碰触,涟漪微漾…

“呼——呼”,隧道在地铁的玻璃上飞驰,对面座上的两位少女依然彼此地打趣,回荡着“咯咯”的笑...

玻璃上映着陌生的你,麻木的嘴角悄然扬起。你,又去了哪里…

写作背景:

多年的北漂已苍老,怀念青葱年少。

长久的忧郁疲劳,珍惜偶尔来到真情的笑。

一切一切都市中的“好”,此刻都被“咯咯”的笑声向远远的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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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绵绵秋雨是情流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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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梦醒,细雨轻轻敲打我的窗,雨滴沿窗慢慢滑落,道道轨迹汇成串串文字,镌刻出心底里纷乱的浓浓思绪。情,一滴一滴地入侵;念,一丝一丝地浮起。

一层秋雨一层凉,在这细雨纷飞的日子,有你,这秋绵长不冷,时光深处的馨香依旧婉约如初;你在,时光深处的暖,自唇边柔柔滑过,婉约成涓涓柔情绽放于心间,香暖四溢。

时光随着细雨淡淡流走,回眸,在清浅的时光里相遇,携纯洁的心一路相伴,心田里开出绚丽的花摇曳芳菲,醉了蜂蝶,美了桑田。依偎着宁静的夜,轻轻融入你的温馨的空间里,静静地聆听,聆听你那湾或喜或忧的心语,用心体会,用情安暖,用爱慰籍。

采一缕秋雨为墨,画一幅水墨长卷:夏的莲亭亭玉立,秋的燕结伴南飞,冬的梅傲骨冰雪。

绵绵秋雨,是谁的一抹清愁泛滥了感伤中的清幽呀,就让这一抹清愁嫣然在秋的念里,将细碎的心语,凝结成旖旎的篇章,沾满淡淡的莲香,让语燕悄悄带去,洒满有你的城池。你在,便是美丽馥郁。

淅淅沥沥的细雨,于窗外缠缠绵绵地飘落,浓浓的情丝在心湖涟漪般荡开,携着桂香,挽着落红,细数生命中的过往,多少缘来缘去从熟悉变为陌生,一个转身便杳无音讯;多少秘密埋藏心中说不出口,成为一生难以割舍的痛;多少思念成河潺潺流淌,终抵不过岁月流逝无痕!

寂寥的雨日,总是令人思绪泛滥,那些记忆深处的美好与温暖,沿着长长的心路,在朦胧烟雨里弥漫,湿润了心灵深处的感动,总是禁不住潸然泪下。一幕幕一幅幅温馨的片段在脑海重演,甜蜜嫣然,温馨了内心深处绵绵的不舍。此时,惟愿相依相偎,静听雨的呢喃,雨的爱恋。

绵绵秋雨,是情在心海里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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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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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选择战死,也不会选择饿死!

《狼王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一只有着梦想与野心,为求一子能成为狼王的母狼紫岚的故事。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场景,每一幕悲喜交加的画面,让我情不自禁地佩服这只为了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而挥洒了大把青春、葬送了美好爱情、甚至放弃了宝贵生命的母狼紫岚。

《魂断捕兽夹》这一章令我牵肠挂肚,紫岚与蓝魂儿感人的母子之情,让我的心一阵悲怆一阵感伤。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个永恒不变的丛林法则,让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仍隐藏在心中。她的努力虽然一次次地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继续勇往直前。《追梦赤子心》里也有一句歌词令人震撼:“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她这为梦想而不顾一切的努力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也让我不禁想起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不仅在狼的社会是这样,在人的社会也是这样。就像我曾经有过的钢琴梦,那时我有多喜欢钢琴,几乎就差和钢琴一起睡觉了。但有一次,老师说我没有天赋,同伴说我简直乱弹,他们的话语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所以我忍痛放弃了。可现在我却深深地明白了,逐梦路上一定不可避免会遇到嘲笑与坎坷,我们一定要执著于梦想,如今我是后悔莫及了。倘若当初没有放弃,那我现在也一定能弹得一手好琴吧。两个不同的结果,无非是在梦想面前选择放弃抑或是至死不渝的追求。只有在失败、挫折的打击下仍不绝望,将梦想继续遥寄于渺茫,越挫越勇,直至梦想实现,相信命运不会让每一个懒惰之人得到宠幸,不会让每一个有心人白努力。

一本《狼王梦》,令我思绪万千,掩卷沉思,我仿佛明白了许多……

逐梦路上,不可避免伴随着嘲笑与讥讽,马云是这样奋斗过来的,马化腾也是这样拼搏过来的……只要我们执著追梦,并付诸努力,不定什么时候,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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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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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为了继承已故丈夫黑桑的遗愿,一直努力地把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不济,狼崽未出生,就遭到大白狗的围追堵截,战斗中又正好开始生产狼崽。

战走白狗,山洪来袭,一个狼崽丧命,紫岚痛不欲生。紫岚共生五只狼崽,死去一只,只剩三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是每当紫岚倾注全部的心血培养一只狼崽,狼崽就会死在各种因素下。长子黑仔命丧金雕下;次子蓝魂儿断魂捕兽夹;三子双毛决战失利,被群狼吃进腹中;女儿媚媚前途未知。尽管双毛懦弱无比,但是还紫岚还是费尽心思让最后一只狼摆脱奴性,重铸王者风范。尽管媚媚把她赶出家门,但是母狼仍然想着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的剧情扣人心弦,让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有人说母狼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母狼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紫岚为了这个梦想的背后,又有怎样伟大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崽培养成狼王,完成丈夫的遗愿,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

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倾注到了孩子们身上,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和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奋不顾身,与金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古人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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