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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通用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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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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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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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从电视上看到一部好看的动画片,名叫《喜羊羊与灰太》。主人公喜羊羊智斗灰太狼,结果灰太狼别说吃羊了,他连羊毛都没摸着。

这是一部羊与狼之间的战斗。喜羊羊机智多谋,美羊羊可爱美丽,懒羊羊好吃懒做,沸羊羊喜爱锻炼,暖羊羊憨厚老实,慢羊羊博学多才,红太狼脾气暴躁,灰太狼诡计多端。在现实生活中,羊通常是打不过狼的,狼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吃到羊,但在这里,狼几乎整天被羊捉弄,羊用智慧打败了狼。

在动画片结束的时候,灰太狼总会说一句“我一定会回来的!”这表现出灰太狼虽然他每天捉不到羊,但是我认为他成功了。但他坚持不懈,对自己怀有信心。而羊不畏艰险,团结一致,用智慧打败了比自己更加强大的敌人。

如果我们做事像灰太狼一样坚持不懈,像喜羊羊他们团结一致、不畏强权。我相信什么事情都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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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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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羊儿的聪明难以想象……”,喜羊羊哼着小曲儿,从军事基地里走出来。它发明了一架战斗机和一种生化武器,准备在未来的羊大战中一展聪明羊的风采。灰太狼每次战斗都失败,他特别不甘心,就招集了很多狼兵狼将,指挥它们赶造了一辆超级坦克,决定在第二天开上它去羊村,它要与喜羊羊决一死战,一雪前耻,报仇雪恨!

喜羊羊看了战书,决定和灰太狼大战一场。这天一大早,狼军一齐向羊村冲过来,喜羊羊招集了一群武装到牙齿的羊军,它们全部配备了新型生化武器。羊军们来到战场,把生化武器向狼军身上喷了几下,三个狼军迅速倒下,其他狼军见状不妙,立刻逃回军营,向灰太狼报告。灰太狼决定亲自开着超级坦克,去炸喜羊羊的军事基地。而喜羊羊早有准备,他发明了一个大型机器人,就藏在基地的地下室里。这个机器人一脚就能踩掉一辆坦克,这是高级机密,谁也不知道。

喜羊羊先派出战斗机群去轰炸,没想到飞机被坦克击毁了。灰太狼得意地大笑:“哈哈,小羊们,你们这回死定了!”喜羊羊迅速冲回基地,派出机器人。机器人身高20米,双手是锋利的钢爪,一只脚大得像一间房屋。灰太狼见到这个恐怖的机器人,吓得心惊胆战,连忙向机器人开炮。机器人是由百炼金刚构成的,将子弹全部反弹回来,它迈出一脚,轻轻松松就踩烂了坦克。灰太狼赶紧逃跑,只丢下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我一定会回来的”。

小羊们在羊村高楼上看到了全过程,高兴地呼喊起来:“我们又赢啦,我们又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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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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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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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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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失利后的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无意间看到了一群金灿灿的“向日葵”,它们正在享受着那温柔的阳光的散射,看起来就像无忧无虑的小孩。

骤然,一阵暴雨来临,我连忙躲进别人的店铺里,不过还是被雨淋了一身湿。我苦笑,那些向日葵应该像我一样被淋湿了吧,不,应该还被雨水打得弯腰了吧。可当我回头看时,就被眼前这一幕给震惊住了。那是一群向日葵正与狂风暴雨作斗争,它们被狂风吹的腰都弯了,被雨压得都快贴到地面了,可是他们仍然很坚强的挺直起腰来,然而又被折磨得弯弯曲曲,可是它们仍在坚持……

直到暴雨过境后,太阳从云层中跃出来,照射着大地。此时,向日葵已被摧残的不像样,已经弯下它那纤细的腰,不能挺直起来。但是它们似乎很坚强,瞧,它们还活着。它们又沐浴在阳光中,继续享受温暖的日光。那脸上似是充满了笑意,自信,好像在说:风雨风雨不怕,意志顽强最重要,战胜风雨,不难不难!看到这,我心里不由得难过起来,连向日葵都勇于面对并克服困难了,我这个高级的动物居然就被一次“考试失利”打败!真是自愧不如啊。

从此,我便把向日葵记在心里,种在心里,把它那顽强,不服输的精神种在心中,发芽长大。我相信,日后有向日葵的陪伴,生活将是一片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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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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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认识灰太和喜羊羊吗?不用说,我也很爱看他们表演,可大家在一笑过后想去为灰太狼和羊儿们做评价吗?

你们不说我想说:首先我们来看羊,他们是永远的胜利者,可你们想一想,没了灰太狼羊儿们还会聪明吗?没了灰太狼羊儿们还会想办法吗?是不是都会变成贪吃、贪睡、笨呼呼的懒羊羊了呢?也许你们不同意,说我向着灰太狼,你们先别急,我们先说狼(们)吧!

灰太狼,表面看起来很笨,次次失败,每次总是十分倒霉,可他却为了吃羊的梦想而努力着,从来不会放弃,你们还记得他失败时常说:“我一定会回来了”吗?他有一种精神使他奋斗着。我们再来看他失败时没人安慰他,反而有人打他、骂他,可他抱怨了吗?他没有因不成功被打而放弃。如果说精神的话,灰太狼一定会胜利的!

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人上来就会赢(羊儿们除外)。如果这样的话,谁还有奋斗的目标?人生五味中谁都品尝过,可灰太狼没尝到过甜。我希望:让灰太狼成功一次,只有一只羊,不胖也可以,就让他们尝一口羊吧!如果你去可怜羊,那为什么不去可怜灰太狼呢?狼和羊天生是一对,它们战争是自然规律,你们为什么要去干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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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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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里收录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母亲的羽衣》等一些文章。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秘密。

《常常,我相想起那座山》中,让我们欣赏到她对大自然的那份狂爱和“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的那种率性。“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在她的脸庞上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张晓风眼中风景都是有性格的。可分为吓人的,静静的和令人怦然心动。一切水,投射到她的心境上便都有了感情。

另一篇散文《我喜欢》流露出了张晓风的真实性情。张晓风向我讲述着她喜欢的一切。她善于发现大自然社会中的真善美,向我们展示着生活中值得喜欢的种种。冬日清晨邻居的一声“早”,就会让她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如果我们也以一颗热情的,善于接纳的心对待万物,那么它们都将变成我所喜欢的。

由一尘不染而历经炎凉沧桑直逼人世内核,仿佛自风平浪静卷入狂风巨浪,张晓风有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那里因隐藏着百年忧患的海棠血痕而有一丝忧郁,几分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是担当,是困顿中不失安祥,凡常里有有庄严。浩大的场景。纷繁的群象,重大的事件,在张晓风散文中并不多见,但与那些浓墨重彩的长篇巨幅相比,张晓风的散文毫不逊色地具有令人震撼的情感经验和审美情趣。

如果你也想看的话,不妨去借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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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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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羊,而是,准确地说应该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很孤独,因为我混进了学校。那是一个只收小羊和一些小动物的学校。

开学典礼那天,我心血来潮,穿上了珍藏已久的羊皮,在学校附近闲逛。然后我被学校领导逮住,被误认为是在校学生。为此我还被罚写了五千字的检讨。我坚持说自己是一只狼,可校领导叹了口气“这是只充满幻想的小羊,总认为自己是狼,一定是被网络游戏深害了。”我拼命反抗,可老师们都觉得我是只冥顽不化的恶劣小羊,它们对我的惩罚就是——对我进行为期十五天的魔鬼训练。

我成功变成了一只温驯的小羊,对老师们言听计从。羊们都说:“老师的话即是圣旨,违者必斩之。”

我虽然变成了小羊,但骨子里仍然是只狼。我的行为与羊们格格不入。狼中的正常行为,在羊们眼中都是奇怪至极的,羊们说我:“这是只内向的‘非主流’,一点都不合群。”

虽然我是一只狼,但我却不得不继续伪装,藏起自己锋利的犬齿和修长的大尾巴,吃着令人作呕的青草和蔬菜。甚至现在连嚎叫都成了一种奢望——校规第1099条明确规定:校内严禁大声喧哗。

夜深入静之时,我偷偷地跑出寝室,坐在湖边,脱下羊皮,露出尾巴和犬齿,尾巴已经黯然失色,不再铮亮修长,犬齿已经很钝了,不再锋利。看着湖面上的倒影,我感觉自己的心跳越来越慢,呼吸越来越微弱……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一个阳光刺眼的下午,我脱下那束缚已久的羊皮,在操场上众目睽睽之下。校规第一条规定,狼和人不得出现在校园内。一瞬间,羊们都安静下来,半响之后,操场又闹起来了,羊们都说:“这是一只狗,这绝对是一只狗,有99。99%可能是只狼狗。”

我仍然只能待在这令人窒息的校园里,某天天刚破晓,我仍像往常一样坐在校墙上,望着远方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撕开羊皮,跳下校墙,激动地嚎叫一声,向着草原奔去——那里才是我的归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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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狼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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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眼中是执着、冷静、孤傲、威风凛凛的。在森林里,狼群总是会在晚上,对着月亮嚎叫。这并不是仇恨,而是一种对月亮的虔诚。

狼,是月亮的儿子,它们的叫声能使大地颤抖,连老虎、狮子都会避让三分,不敢靠近它们。

但是,我在动物园里见到的狼,却完全不一样。

那天,我去动物园玩。走的时候我们看见了狼。我满怀激动地跑去看狼,只见工作人员正在喂食。

那个工作人员扔起了一块肉,我本以为狼会不理不睬,等肉掉到地上后抢着吃。但没想到一群狼像狗一样,蹲在地上,张这嘴巴,吐着舌头,一脸讨好的样子。就这样让工作人员喂,吃饱了,便走到一边懒洋洋地晒太阳去了,或是去睡觉。

我惊呆了,狼的那份自尊心呢?狼的弱肉强食的规矩呢?去哪儿了?

有一只狼还算比较有野性和野心,时不时地去抢别的狼的食物,但每次都会被工作人员敲一下脑门。不过那只狼竟然也不会反击一下,任凭工作人员敲脑门,顶多也就躲闪一下,像狗被主人训斥一般。

我失望极了,狼那威风凛凛,孤傲的性格跑哪儿去了?只留下了温顺和屈服,看不到一丝斗志昂扬的影子。

还有一只狼像沙皮狗一样趴在地上,晒着太阳,不知是睡觉还是在乞讨,简直像一个垂死的老人。狼是那么的讨厌太阳,现在怎么还晒起了太阳?

那些狼已经丢失了狼的本性,就成了披着狼皮的狗了。任何的动物一定要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中,才能保持它们原本的强大技能。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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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阿尔法狼伴归途观后感800字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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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许多人都会想到它是凶恶、狠毒的化身。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狼都是一个样。今天,我就看了一部电影,里面有只狼和别的狼不一样。这部电影叫《阿尔法·狼伴归途》。

这部电影说的是10000年前,在一个部落里,部落首领的儿子科达在他们部落与野牛的战斗中跌下了悬崖。他醒后发现自己被一群狼围攻,他打伤了一只狼,后来又觉得它很可怜,就带着那条狼一起生活,并给它取名叫阿尔法。在科达回家的途中,他们两个不断合作,越来越默契:阿尔法从他身上学会了善良,而科达则从阿尔法身上学会了许多本领,从一个懦弱、胆小的男生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最后,他们回到了部落,阿尔法还生了一窝小狼崽,科达的部落成了唯一一个人与狼共存的部落。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时刻有两个:第一个是阿尔法和科达为了避开鬣狗而躲进了一个剑齿虎的洞里,阿尔法和科达一起齐心协力对付剑齿虎,为了对方愿意舍命一战,因为他俩合作,剑齿虎死了,可他们也受了伤。第二个是科达为了快点回家而在结了冰的湖面上跑,一不小心掉进了水里,阿尔法立刻跑过来跟着水下的科达在冰上跑。还用嘴巴拱冰,想救科达,因为它要报答科达没有杀它,还给它肉吃,给它伤口敷药。

首先,我们来说说阿尔法报恩,连一条狼都懂得感恩,那作为我们,更应该感恩父母、感恩社会、感恩国家。现在这个社会上,有许多空巢老人,他们缺少子女的陪伴,我觉得,我们应该对自己的父母好一点,要多陪陪他们,可以给他们按按摩,也可以给他们聊聊天,说说话。我们再来说说科达和阿尔法之间的合作精神。俗话“一根筷子容易折,一把筷子折不断”说的就是团结合作的精神。如果没有阿尔法,科达就学不会本领,抓不到猎物;如果没有科达,阿尔法的伤就好不了,也会没有东西吃。记得有一次,我的班主任成老师让我们班上的每一个小组用自己收集到的名人名言、好词好句做一张手抄报。我们组刚开始稀稀散散,自己玩自己的,可到后来,我和小颜认为这样子下去不行,要一起出力,每个人做好自己的事情:小兰负责设计我们组的口号,并设计好版面,小颜负责涂颜色,我负责写资料,小刘和小禹负责画画,小恺负责勾线,这不,一张手抄报一下子就做出来了。

同学们,一条狼都具有感恩、善良、团结合作的好品质,难道我们还不如一条狼?更何况它还是后天学习过来的。所以,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有感恩之心、拥有合作精神的好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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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你即江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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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黏人恋,雨缠情绵。每一场醉梦江南的烟雨,都是昔日少年情怀的倾注。

当英伦风帆布鞋很小心地轻垫着青苔绿露的台阶。当泛黄油纸伞上的丹青绣花有意无意地沾满了多情的烟雨。当迎面拂来仍不改旧时清韵的古城和风……一展纵横千年的思恋,羁绊着茉莉花絮的芬芳,一滴一滴温柔地撒落,落在破旧的屋檐,沾湿了残断的垣壁,渗透曾枯黄的土地。凝汇成嫩叶羞花上晶莹的白露,滑落,惊惹湖面微泛的漪涟。而坐在渡船头听风的我,早已被沾湿了眸角。

独步,流浪。过客,匆匆。曾年少自狂地要收藏天下最好的风景,所以毫不犹豫地将你舍去,在孤独的途中流浪,不断地寻觅,寻那绿柳荫垂的妩媚,寻那黄昏夕下的柔光,庭院深锁一夜的花絮,旷古原野骋驰的野性。在绿水旁山处坐看镜面蔚天流云,在海角天涯处静赏戏水残月。可是,当我再蹋足江南,久违那也曾拂过你发梢的微风,穿过那熟悉而陌生的大街,越过清晰又依稀的小巷。恍然在那尽头的转角,我黯然回首,你年轻的笑靥,从未稍离。而渐行渐远的却是苍老的年华,和重门深锁的流年。

掩面,神伤。垂泪,哭泣。多想再活过那么一次,在有你的日夜,在不曾离散的江南,在还未休停的烟雨。我撑起纸伞,挽子之手,漫步于迷离的烟雨,跨过苔色斑斑的步阶。一起桨舟西湖,赏粼光夕霞,羡倦鸟归巢;一起登临重楼,看古城烟火,望流星飒沓。一起穿山渡水,痕迹天涯;一起粗茶淡饭,碎言细语。待流光逝时昙花谢,仍挽手并肩,看日起日落……

但,这一切都只能在空旷的心灵孤独地酝酿,只能在每个追悔的夜晚麻木地畅想,只能在这烟雨迷离的江南安静地忧伤!

江南,和风未改,柔雨未休。街上依旧过客匆匆,扔开纸伞,不知所措地穿街过巷,不知走过了多少个台阶,忘了绿水阶前的垂柳,来不及收藏闲庭落花的芬芳。我奔跑,我眺望,我期待,可却再也无法遇上昨天那匆匆的笑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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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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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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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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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在读《王梦》,读完之后,我深受感触。

《狼王梦》一书中有两个故事:《狼王梦》和《狼种》。

《狼王梦》这个故事让我感到了深深的母爱。母狼紫岚对孩子的爱体现在她在蓝魂儿就要死的时候。在蓝魂狼被铁疙瘩砸住的时候,紫岚可以说想尽了一切办法,但一切都是徒劳。为了让蓝魂儿不被枪和猎狗给害死。她只好暗中残忍地杀了蓝魂儿。为了让她的儿子当上狼主,她费了千辛万苦,但她的儿子却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为了让她的唯一的女儿产下未来的狼王,她与杀死她最勇猛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也说出了猎人为了猎取猎物而丧失了天良。

《狼种》里的主角不狼,而是一条一条狗。这只狗叫大灰,曾经受过警犬训练。但它却返祖了。外形酷似狼,这个故事写出了狗好主人的忠诚。

我想对全世界人民说:“一定要保护珍稀动物!”特别是野狼在我国现在不足1000余头,再不保护的话,就将濒临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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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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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荷塘月色——朱自清散文专集》。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朴素缜密、清隽沉郁、语言洗练、极富真实感,因此他的许多文章被列入学生的课本;他的作品充满了同情,表现出爱国、爱人民的精神,因此,他的一些作品,值得我们认真学习以及反复思考。

在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朱自清先生智慧的结晶。虽然有一些文章使我们耳熟能详的,有一些却闻所未闻,但这些并不会妨碍我们去理解这些文章。这写文章的每一句句子,甚至每一个词,都可以指引我们在浩瀚无根的书海中行进,并“教”我们学会知识、得到灵感、感受友谊……在朱自清先生写的文章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人生中一个又一个经典文章,我们不仅可以获得到美的享受,还可以汲取其中的精华,去学习作者的思想与写作技巧,这样能使我们的写作能力大大提高。他的文章能使我们领略到阅读的乐趣。这些文章,不但有启迪的色彩,更有智慧的空间,帮助我们积蓄奋斗的力量,使我们鼓起力量的勇气,找到人生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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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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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那仿佛是春天哪。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的是那无边的寒冷,然而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没有漫漫的白雪、飕飕的冷风,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的天伦之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

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相信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被感染。“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平淡的小事,是一种非常平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很多文人都写不出这种感人的意境。“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这句话是全文最打动我的地方:即使自己的妻子已死了四年,但他的希望并未消失。

“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我想这就是他最真切的感受吧。朴素洁净的文字,暖人心灵的细节,略带写忧伤的情怀——这篇短短的散文凭借着这些细节让读者感动让心间充盈真情的暖流。朱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我很喜欢轻声细读他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品味那些辛酸往事。一切的底蕴只是淡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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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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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头生活在大兴安岭的一只,我自幼丧母,杀死我母亲的是一个人,一个猎人,我恨透了人类,他们很残忍。

那天,天气很晚,我和我弟弟、母亲一起走着,突然,一声枪响,把我吓坏了,一个猎人出现了。母亲带着我们跑,因为我们跑不快,所以母亲把猎人引到了山坡上,让我们躲起来,我和弟弟躲在骆驼粪下面,静静的躲着。伴随着一声枪响,母亲死了,但我们仍躲在骆驼粪下来,不敢出来。到了傍晚,我听到了一阵脚步声,白天那个人又过来了,他抓走了出来寻找母亲的弟弟。

我幸存了下来,找到了一个新的狼群,因为没有母亲保护,我经常被人欺负,常因为碍了他们的眼被他们用爪子挠,用牙齿咬我,让我伤痕累累。所以我就向不嫌弃我的老狼努力学习如何撕咬动物,怎样追赶猎物,把它扑打在地,我没日没夜的锻炼,还经常和大部队一起出去打猎,因为地位很低,就算是我杀死的猎物,我的食物也很少,这更加激发了我对人类的憎恨,所以,我刻苦锻炼,只为有一天,我能为我的母亲和弟弟报仇雪恨!

过了几年,我长大了,我的速度很快,力气也很大,很强壮。该报仇了。我带了几个兄弟,翻过人类建设的高墙,来到了他们的畜牧区。成群结队的羊在地上啃着青草,机会来了,我看准一个时机,追上了一只残疾的羊,用我的锋利的牙齿咬断了它的脖子,用爪子抓开它的肚子,我杀死了一只羊,又接着,我和兄弟们杀死了十几只羊,为我的母亲和弟弟报了仇。虽然羊是无辜的,但这是人类的东西,我恨人类,要让他们受损失。当我正要走的时候,一个人挡住住了我的去路,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就是当年的那个猎人,我二话没说,直接冲向了他,但他却说了一声对不起,让我停了下来,“为什么要说对不起,现在说有什么用?”他说:“从那天以后,我就不再打猎了,我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现在晚了,我的母亲和弟弟已经死了,他们从来都没有吃过你们的羊,你为什么要残忍的杀害他们,他们什么错都没有!”“既然这样,那你杀了我吧!”

我并没有杀他,他知错了,改错了,就原谅他吧,但这并不代表我不恨人类,因为我知道,杀了他一个,还会有无数个猎人过来猎杀我的族人,因为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他们的贪欲无止境,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屠杀我们。

也许是因为有太多的故事都在说狼的不好,才让人觉得狼很坏,但我们吃的都是野生的动物的老弱病残,还有一些病羊,是不会吃健康的羊的,但他们仍是为了一己私欲,不分青红皂白的猎杀我们,所以我恨透了人类!

我是一只狼,一只勇敢的狼,一只恩仇必报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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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三散文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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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散文精逊中显得更为突出。虽然他写得是散文,但其中却蕴藏了诗的神韵。20世纪30年代,郁达夫在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散文成就时,这样评价朱自清:“朱自清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学之美,要算他了。”由此可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其实朱自清的散文又何止如此简单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之所以很高,从思想资料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如果你细看朱先生的散文,很易发现他写的只是一些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棒出来给读者看。像《背影》所写的只但是是父亲为朱自清送别,但是却透过了一些细节的描述,突出了父亲的爱。因为离去不知何时能与他相见才挂念他的背影。

据说这篇《背影》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就在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道:“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一个人的死,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可见朱自清把自己的感情无一破漏地表现给读者,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像《憎》则表现了当时腐-败的旧中国,揭露了十分丑恶的任命嘴脸;其实在《背影》中曾提到“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真是白托”也显露当时人民的丑恶嘴脸。

透过此等名篇又能够显出朱先生的文章结合时代背景,是真实存在的。而关于写景状物一类,像《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等,则将描述的景物,真切的表现出来,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写什么景物,作者追求“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

从艺术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第一,散文中写出了情致。朱自清能在散文领域取得成功,构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像《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久久不忘,这就在于写出了情致。

朱自清的老朋友叶圣陶先生就曾夸其作品不论叙述、描述,还是议论、抒情,都能到恰到好处,十分难得。第二,语言的清秀隽永。朱自清散文能有长久的生命力,语言好是一个重要条件。

他散文的语言,被他同时代作家们交头称赞,有人用“秀丽”,有人用“清秀”,也有人用“清幽”。都离不开一个“清”字,之后朱德熙用清秀隽永概括他的语言,十分恰当。

其实朱自清散文的语言,是由书面化渐渐转变为口语化的。这使文篇通俗易懂,善于表达思想感情。对于此等散文,望洋兴叹之不余,我也跃跃欲试,更原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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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欢歌笑语情无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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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了,宝贝女儿回来了!

一家人欢天喜地,一声声的问候,一双双滚烫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心灵的窗户——眼睛传递着彼此关爱的深情,……多少心里话,多少真情在涌动,千言万语汇成感情的激流,撞击着彼此的心扉,……亲人团聚一堂,浓郁的亲情凝聚成欢歌笑语,弥漫与厅堂中……

分手虽然仅仅两个月,仿佛多么旷久,天天期盼相聚,今朝终于如愿以偿,手挽手,心连心,四目相对,情感交融,无声胜似有声……和睦家庭,亲情无限的真实写照。

女儿回来了,团聚了,一家人沉浸在幸福快乐中,整个家庭的亲情氛围是那么的温馨,令人愉悦,令人赞叹不已。这才是和睦家庭凝聚力的核心动力。人生追求什么,难道不是这样和谐的幸福生活?不是这样的亲情交融,热血沸腾的天伦之乐的幸福生活场景吗?

短暂的人生旅行,几十年的光景,这样的幸福快乐的生活,值得崇尚,值得赞扬,更应该珍惜这宝贵的时光。这幸福快乐的生活是我们生命的组成部分,绽放着靓丽人生的光芒。当今世界,竞争激烈,每个人都很忙,日夜兼程,废寝忘食的忙碌生计,为理想的目标拼搏,一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不多,总是离多聚少,作为父母的十分注重家人团聚的宝贵时光。美好的时光,快乐的生活永远不会忘记,铭记于心中……

在这样的幸福时光里,让人想起那首经典歌曲“常回家看看”。歌词写的多么好啊,的确说出了老年人心里话——代表老人全部心意。老人不求什么,只求儿女平平安安,有时间常回家看看;只求儿女家家团团圆圆,幸福快乐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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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改写成白话故事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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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闹的集市渐渐静了下来,太阳将落下山头。在那寂静的夜里,那锋利的牙,正迫不及待地等待着。

“今日,生意甚好哉!”一个雄浑的声音,从集市里传来。对了,我就是那个脸上挂满笑容的屠夫,今天的肉都换成了大把大把的铜钱,听着这美好的东西碰撞发出的美妙音乐,我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那野味和美酒了!

平日沉重的装满了骨头的担子,今日也十分轻松。与那高悬的明月相伴,我慢悠悠地踏在洒满月光的归路上。

天越来越黑了。漆黑的天空上,月亮仿佛变成了红色,像一只时刻注视着你的可怕的眼睛。疯婆呼啸着穿过那一堆妖魔似的张牙舞爪的树,像凶猛的野兽在咆啸。幽暗的峡谷里,仿佛有什么声音,恐怖的声音在回荡……

“喳!”

一个细微的声音忽然惊动了我:“原来天已经这么黑了,得赶快走!”我自言自语道。我感觉树林里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使我背后发凉。

伴随着轻微的声响,一个诡异的黑影掠过,我定睛一看,是眼冒凶光的!还是两只!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双腿发软,肩上的担子重千斤,狠狠的压在我的身上。那两只狼也发觉了,用冒着绿光的眼一刻不停的盯着我,嘴大张着,露出锋利的尖牙,嘴边还流着口水,发出恐怖的低吼声。这神情,让我感到下一秒就会被那两匹饥肠辘辘的狼当作晚餐。

我咽了一口唾沫,心知情况不妙。我虽是个屠户,但面前的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而是两匹狡猾凶恶的狼。现在要想的事,怎样摆脱它们!

眼珠一转,我有了主意。只能委屈一下我那可怜的骨头了。我头也不回,把担中的骨头扔在地上,希望能让它们争抢起来,然后趁机逃走。我紧张的向后瞟了一眼,一只狼停下,疯狂地啃着骨头,另一只狼依然紧紧地尾随着我。我心头一颤,又迅速丢了一根骨头在地上。这次跟着我的狼停了,可先得到骨头的那匹狼又紧跟了上来。骨头没有了,那两匹可恶的狼依然紧紧跟着我,像烦人的小鬼。

“怎么办?怎么办?怎样才能避免前后夹击呢?”

正想着,忽然看到一座小山似的东西,原来是一个打麦场,它的场主人将柴草堆积在里面,像个小山似的。对,那是个有利地形!突然,我箭似的跑向那里,我听到风声在我耳边呼啸。我丢下担子,拿起我唯一的武器——一把亮闪闪的屠刀,靠在柴草堆下面。那狼也风一般跟过来,但是不敢上前,只是用充满杀气的眼睛,一刻不停的瞪着我,露出狰狞的面孔,咬的牙咔咔作响,嘴里发出恐怖的低吼声,令人毛骨悚然!

我的汗直冒,流在我的脸上,连大气都不敢出,我只能咬紧牙关,紧锁眉头,全心全意观察狼的一举一动,做好防御的准备。

空气凝固了一会儿,其中的一只狼好像没了耐性,径直走开了。我的心中暗喜,可依然不敢松懈,紧紧用冒汗的手攥着屠刀,盯着剩下的那只。许久,那只狼在月光的照射下,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也很悠闲,完全丧失了野性,没有了杀意。

有破绽!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忽然跳起,将紧攥的屠刀,狠狠的劈向狼的脑袋,又像平日切肉般乱砍几刀,把它杀死了。滚烫的狼血溅到我的手上、衣服上和脸上,顿感头晕目眩。

我长舒了一口气,连汗也顾不及擦,想急忙离开,却看到在那柴草堆后面,好像有狼屁股模糊一团。它竟然在打洞!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忙把它的大腿砍断,狼血喷涌而出。一会儿就停止挣扎,死掉了!仔细思索一番,我才明白前面的狼是假装睡觉来迷惑我,而离开的那狼想从通道进入,攻击我的背后,真是狡猾!但禽兽的狡诈手段能有多少,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我再也不敢耽误了,飞快的朝家的方向跑去,背后只留下一片这惊心动魄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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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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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地记得十九岁以前我可以说是没记过什么日记,虽然老师也要求记日记但那只是为了应付学习。正真爱上记日记是二十六年前弟弟出了车祸以后的事了。记日记的人一般心中都有不愿别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因而,记日记的人也最不希望有谁来偷看。

我也记得有本日记本的扉页清楚地写着:春不到,花不开,偷看日记不应该。偷看别人的日记也是不道德的,但在我的记日记二十多年里,却有几次日记被偷看的事。那时就像伤疤被人揭去一般难受,又难忘。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日,我的日记被同学偷看了,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再也无处藏身。那时我单恋着班上的一个女孩,随后才知是一场误解而让我初开情窦,我不知这件事对我是好是歹,因为一个同学的偷看,并且又让同宿舍的几个同学知道了。之后我的一个要好同学为了帮我走出那片泥淖,约那女孩向她说出了我对她的情愫。虽然随后几年我依然在那情网中不能自拔,虽然我不知道,如果那秘密一直能保持到现在或更长时间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那时日记被偷看对我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伤痛。

我也清晰的记得一九九二年四月的一天,日记被我的单位的同事偷看,并且被撕去。那时,我在供销社一门市部卖糖烟酒,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去理发,临走前也没想到把日记放起来,理发时才想起他会看我的日记,但我也没法再回去放了,随他看去吧。理完发回去时,看到日记本放在书上我就知道日记被偷看了。

随后他开始讲他的道理;讲卖烟酒多出的钱,给他的同学弥补卖亏的酒;讲他扣《远方》烟的七十元钱,说是以前老范等一起招待人花了不少钱的事;讲他看了日记后的气愤;说我把他俩写在日记中是有意的,想让经理知道;说我写的近乎遗书话是他们逼的;说他这两年来的所做所为也对得起我

他既然看了也好,不然也不会有今天的解释。之后,我说:把那撕了的日记还给我吧,你也看了也解释了,我也明白了,给我让我把这四页日记烧了。我可以烧了那几页日记却烧不去那一段日记被偷看被撕去的历史。撕掉的几页日记,我也无法完整的补充写下,即便不去补充,什么时候看到这不连贯的日记时,也会想到这段难忘的记忆。他还说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偷看同事的日记,并且撕毁。

称得上君子所为吗?这是侵权!我即便写了他的坏话,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也只是宣泄一下心中的郁闷。并没危害他,也没给他造成什么负面影响。但他的作为却让我不齿。我找不到可以信赖的朋友而把想说的话写在日记本里,这有罪吗?何况我的日记又不是公开的,也不准备公之于众。事情已过去近二十年,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只是想说每个人都要自重,自重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这事之后,没想到四年之后,又发生一件我的日记被偷看的事。

结了婚以后妻子知道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后,好奇心驱使她不知偷看了多少回我的日记。有时她会觉得看我的日记是一种享受,但也有因偷看了我的日记而与我生气,致使夫妻冷战多天,形同路人。知道了她会偷看我的日记之后,我又失去了一些乐趣。

因为我无法再随意宣泄我的苦闷、我的快乐、我的所思所想。夫妻之间许多时候,也有无法无话不说的时候,那也多是考虑到对方的不理解,说出来怕影响夫妻关系的和谐。自己的苦衷,自己的喜怒哀乐有时只能独享。自己的一些行为说出来怕对方接受不了而生气,那时只有写在日记里。

日记只是日记,不是小说,只是个人的思想的真实流露,日记是个人心灵的自由空间,只有在那里自己才可以无话不说,做一回真实的自我。每个人都应尊重他人的这一心灵乐土。也请人们尊重每个人的这片心灵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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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是金刚狼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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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金刚,我一生下来就被狼给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后长出了六根爪子。只要我一生气,就会出现六根爪子。我的身体里都是铁,变成了力大无穷的磁力王。手一挥,我就飞出十万八千里。

今天,我走在一条热闹非凡的街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强盗,他手里拿着菜刀,骑着马,在街上横扫千军,后面还有一帮警察,骑着摩托车在后面拼命地追。那个强盗喊道:“给老子让开,不然老子一刀砍死你!”我可是战无不胜的金刚狼,鼓起勇气对着他说:“我不让,我不让,我偏不让。”一名强盗奋力地扔出一把锋利无比的菜刀,不偏不倚地打中了我的脑门。我是金刚狼,很快就愈合了,刀掉在了地上。这时,另外一个强盗拿起一挺机枪,发射出豆大般的子弹,就朝我开来。可是这些子弹对我没有什么用,子弹反弹出去击中了他们,都纷纷倒下了。

这时,幻影赶到了。我们一起合作,把这些强盗都打败了。忽然,天上出现了一架直升机,我用金刚爪爬上了直升机。

这件事让我清楚地认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要团结在一起,才能战胜更大的困难,帮助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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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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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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