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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彩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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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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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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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快去捉羊。”红太狼愤怒地对灰太狼喊道。灰太狼没办法只好去捉羊了。他慢吞吞地走出家,忽然,一个大锅盖朝灰太狼的头飞去,“砰!”的一声,灰太狼的头上起了一个又大又红的疱。他见事不妙,一溜烟儿地跑出家门。在路上,他心想:唉!我每天都抓不住羊,还被老婆吵,要不我给羊认输吧!他又自言自语道:“行,就这么办。”村长刚研制出一个机器,叫“善良吹风机”。喜羊羊问:“村长,这东西管用吗?”村长骄傲地说:“那当然,我研制出来的东西可是天下第一!”

“它有什么功能呢?”喜羊羊指着机器问。村长说:“假如灰太狼来了,我们直接用机器吹他,然后,他就和我们友好相处了!”喜羊羊听了,想出一条妙计,于是夺过村长手里的机器朝瞭望塔跑去,他一边跑一边说:“村长,我有事儿,借一下新机器!”喜羊羊走上瞭望塔,等待着灰太狼的到来。

不一会儿,灰太狼来了。只见他双腿跪地,两手抱拳,刚想说:“喜羊羊,我认输了”的时候,但是看到喜羊羊的一刹那,他的心里顿时又起了恶意。这时喜羊羊用“善良吹风机”吹了他一下,然后,灰太狼拉起喜羊羊的手,走进了足球场踢起了足球。踢着,踢着,喜羊羊想:“灰太狼变善良了,那红太狼呢?”于是喜羊羊说:“灰太狼先生,请您满足我一个要求好吗?”灰太狼不加思索地说:“什么事尽管说,我保证完成!”喜羊羊把他的愿望告诉了灰太狼,灰太狼听了像风一般跑回家。他轻轻地敲了一下门,红太狼开了门后,灰太狼以闪电般的速度用机器吹了一下红太狼,之后,红太狼满脸笑容地牵着灰太狼的手奔向羊村。到了羊村,灰太狼和红太狼快快乐乐地跟小羊们玩耍。从此,青青草原上又多了一对好朋友,它们是“喜羊羊与灰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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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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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对世界苛求太多,我的眼睛里总闪烁着被挫折打败的泪光,然而,在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到失败的气馁,它们是真正的王者。

此时此刻,正有一对绿色的眼睛注视着我,它是谁?我顿时开始好奇起来,也让我来享受这“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主人公陈阵从北京到边境牧场插队,他住在了毕力格老人的家中,之后他与毕力格老人,牧民们一起与蒙古狼创造了刻骨铭心的回忆。

还记得第一个镜头便是陈阵要把文件送往大队,他骑上大青马急冲在路上,他没有听毕力格老人的话,抄近路到大队。可等着他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蒙古狼,此时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此时,狼王正在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聪明的大青马假装没看到狼群,陈阵也学大青马镇静的撑着身架,可离狼群越来越近了,狼探子紧跟了过来,在紧急关头,陈阵在心里呼唤腾格里,又轻轻呼叫毕力格阿爸。突然,他想起狼最怕套马杆和铁器,之后他便用马镫狠狠敲打,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纷纷逃去。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陈阵脱险,而是狼群的撤退,狼群撤退时还保持着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此时此刻,陈阵也看呆了。草原狼身上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们的团队精神和智慧值得让人敬佩,他们便是是游牧民心中的“狼图腾”。

问什么说他们是真正的王者呢?我还记得一个精彩的片段,至今想起,眼前就会出现当时的情景,是那么的激烈壮观。早已策划好的狼群正埋伏着准备猎杀黄羊,狼群们知道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因此他们准备在黄羊吃饱时搞偷袭,打仗时,狼比人聪明,他们知道怎么布阵,怎么设陷阱。陈阵与毕力格老人在一旁埋伏着准备坐收渔翁之利。直至狼群开始总攻了,在狼王率领下,狼群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进攻,队伍中都是沉默的,也许他们知道自己终究会成功。撑的跑不动的黄羊们看到这阵势,吓得四处逃窜,尖利的狼牙已沾满鲜血,可见他们这可是大丰收啊,在一旁的陈阵可领教了草原狼的厉害。他们是草原上的王者,更是我心中的王者。

有时,总是会用泪水缓解自己心中的压力,即使自己一无所有,但我有勇气,我想去像草原狼一样寻找、发现、追求、获得。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是王者,狼可以被人敬仰,人有着比狼还要发达的头脑,为何不去尝试一切,看到草原狼为了获取猎物竭尽全力,为何有着很多机遇的我们不去行动起来。我们不妨尝试一下向狼学习,拥有顽强的求生意识,坚强的灵魂,去适应社会的发展。

我愿意以狼为师,有自信的接受自己的成功,把挫折当作磨练,抹去眼中的泪,勇敢向前,当一个王者。

让我们一起大声喊出来“我是王者,我可以去征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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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们彼此遗忘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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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流转,时光飞折,记忆中留下太多的痕迹或喜或悲或伤或痛,随着时间的流折都慢慢淡忘了。

曾经那些人在我的生命里留下很深刻的烙印,那时的自己根本不理解过客的含义,便肆无忌惮的挥霍着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那时候也根本不曾想到有一天我们会匆匆忙忙的各自天涯。

岁月真的是一把无情的刻刀,当年轮一圈一圈的回转时它便一刀一刀的在我们的生命里刻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沧桑的流年,吞没了我们曾经赋予彼此的绰号,那时候讨厌的称号,现在想想却为那时候天真的我们感到开心。无情的岁月,冲淡了我们曾经的美好年华,可傻傻的我们只是侧耳聆听着沦陷在红尘里的欢声笑语,却浑然不觉这一切已经远去。这一去便是十年,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好好珍惜一下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给彼此多留下点叮嘱,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多提醒一下,江湖险恶,照顾好自己,不让自己受伤。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告诉你,不管到了那里,不管有多难,都要替我好好的爱自己。

如今,夜深人静时想起那些年华,曾清晰的画面现在已经被风化的没有了形状、原本以为那样的年华会一直持续,直到我们老去,但是一切都偶然或必然的淡出了我们彼此的视线。现在我们各自继续着各自的生活但是生活里已经没有了彼此的身影。我们彼此遗忘着,痛心疾首。

曾经我们每天在彼此的生活里来来去去,是那样的必然,那样的理所当然,所以你的来你的去都不曾放在心上。现在才意识到,曾经在生命里存在过的人都是那样的无法取代。 我们的青春期姗姗而来,悻悻而去。

现在能做的只有好好珍惜眼前的人,只是我不知道谁还会是我的下一个过客,,在我的生命了留下温情留下烂漫,留下温暖时,便在一个街角处,匆匆离去,连句告别的话也没来的急说。被动的自己只好默默安慰自己没有谁是应该留下。

我只是请求如果还会有谁要选择离开,把你的脚步放轻些,不要在我的心头那片柔软的沙滩上留下凌乱的脚印,不然你走后我不知道该如何细数如何摊平。

此时此刻静静的吊念,就算曾经的记忆模糊了,就算曾经的不够坚持的心触摸不到了,我们现在也要为彼此努力着活的更好。只有这样,就算岁月的长河让我们彼此遗忘了,也不会那么的牵肠挂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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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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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有梦想,有实力又坚强的母狼。她的丈夫没当上狼王,她培养她的孩子当狼王,可是她在绝境艰难的生存环境下产下了五匹狼崽,其中一匹狼崽在刚出生时,因为天气太冷,就被冻死了。后来紫岚孩子里的三匹公狼也都死了,紫岚身边最后只剩下了媚媚一个孩子,但是媚媚是一匹母狼,而且媚媚还看上了一只最低贱的公狼吊吊。但是吊吊是绝对不可能和媚媚一起把自己的小狼崽培养成为狼王的,因此紫岚亲自动手杀了吊吊。媚媚知道了吊吊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后,开始绝食。紫岚因为媚媚的绝食而担忧,紫岚所做的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母爱的体现,但这也有紫岚自己的私心。紫岚的五个狼崽只剩下媚媚一只小母狼,虽不能争夺王位,但媚媚的子女可以,所以紫岚才拆散了媚媚和吊吊。最后紫岚为了媚媚的孩子不被金雕叼食,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选择了和金雕同归于尽,牺牲了生命,这也体现了母爱的伟大。

通过读《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同是紫岚那种追逐梦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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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改写成白话文1000字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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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傍晚,我饿得皮包骨头,与我同行的伙伴也是,饿得眼冒金星。于是我俩一拍即合——找吃的去。

这时,一个运气极好的屠夫偏偏自投罗网。他看起来是毫无戒备的。不过满面的沧桑似乎诉说着他的身经百战,要想让他成为我们的盘中餐,必得大费周章。可我们已身处绝境,与他斗个你死我活是唯一的选择。

我们二对一,饿着肚皮,硬撑着跟了他不少路。

他时不时回头看我们,脸上流露出无限的恐惧。这时,他扔了一个骨头过来。我见了,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了上去。而同伴依然紧跟着屠夫。又一个骨头飞了过来——看来他是想用这些没有一点肉腥的骨头把我们打发走。“我们才没那么容易打发的呢!”同伴说,“我们死也不会放飞到手的鸭子!”于是解决了这些骨头,我们又紧跟了上去,屠夫肩上挂的担子已经见底了。“现在看他还能耍什么花招!”我说。我与同伴又和刚开始一样紧跟不放。

屠夫紧咬着下嘴唇,神情十分窘迫。我们愈发坚持,一心要把他逼入绝境。可这时我忽然瞥见那边麦场上堆着一大堆柴草,像小山一样高,简直是一道完美的天然屏障。几乎同时,屠夫也回头看见了。他立刻跑到那堆柴草下面,放下担子,拿起泛着银光,渍有血迹的刀,好像要与我们开战决斗。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他现在已经做好了防备,若贸然开战,我和同伴必有一伤。当然,我不想受伤,更不想失去同伴。

我们交换了眼神,可它却不以为然。只见它的眼中闪过狡黠的光芒,趴在我耳旁,将它的锦囊妙计徐徐道来:“他有刀又能怎样?听我说,你在他前面装睡,我去后面,挖洞来偷袭他。见机行事,他必成为我们的晚餐。”我听了他的计划,心中暗道:“屠夫,你这次完蛋了!”

夜深了,一切都寂静无声,黑暗中,我们的眼睛散发出的绿光如同幽灵一般,在这空旷的田野上,愈发可怖。同伴径直离开,我知道该行动了……

于是我开始诱敌懈怠,我像一只狗一样坐在屠夫前面,看着屠夫疑惑的面庞待了半天。我假装闭上眼睛,来放松屠夫的警惕。但这该死的睡意又爬了上来,连日的饥饿加上疲惫,不一会,我真的快要睡着了。我努力控制和提醒自己。就在我挣扎的时候,对面的屠夫突然冲了上来,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一刀劈中了我的头。我一下子就没了知觉,我明白自己活不成了,因为他还在手起刀落。

血泊之中,我又隐约听到一声凄凉的长嚎。不,是同伴!他也倒在了屠夫的刀下。

一切都是因为我的过失,可事实已无法改变,甚至连后悔的机会也没有……我不愿,但不得不,咽下这最后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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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衣带渐宽终不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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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实在是令我汗颜,原因是,我不但不瘦,而且看上去还很健壮。可是,除了这个题目之外,才疏学浅的我暂时还不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的题目来替换,所以题目暂且保留。我觉的吧,我要写的内容未必就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也是因此,我得弄个响亮点的名字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就像很多长得不怎么俊美的女子,网名会叫什么“嫣然”一样,权且用这个名字先遮遮丑。

就我所知,虽然胸无点墨如我。糊弄起大多数“文艺青年”来,这点东西就已经绰绰有余了,比如吧“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似秋风悲画扇”,你信不信,很多人都会自作多情不分青红皂白的吟唱这一句?不过,千万别误以为他们很有风情,很有学问,因为,他们就会这一句,后面诗人在写什么他们混然不知!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吟唱后面的“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古人心亦变”,如此,如此而已,我就会收到很多掌声,立刻赢来“饱读诗书”的美誉!嗟夫,中国人对于文化的热爱可知乎!

其实是这样的,大多数人时不时的吟唱一句时髦的诗句,实在是想证明一下,自己也是挺有学问,挺有内涵,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也无可厚非,作为一个青年,作为一个自诩文艺青年,怎么能被社会潮流抛弃呢!?可是呢,要想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文艺青年往往不是浅尝辄止就能做到的,他们没有恒心,更不愿弄个衣带渐宽的可怜样,于是以为只要自己会上那么一两句就很了不起!我又觉得,这样有好,也有不好!因为文艺青年怎能被社会流行的文艺抛弃?可是,中国历朝历代哪个时代出现了如此全民皆文艺的壮观场面呢?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吧。坦白来讲,真正的文艺其实不是躁动的,文艺的本身是安静的,只是到了后来,缄默中突然爆发出炽热的温度,立刻引来了火山的大爆发。

我似乎渐渐的坐不住了。我已经被自己的伙伴们远远的抛在后头,现在隐约还能看见他们的背影,那背影也已开始渐渐模糊,不出几年,我连他们的背影估计也看不到了吧。

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孔乙己,明明已经穷途末路还固执的以读书人自居,处处流露出可鄙的穷酸像,遭到所有“功成名就”读书人的痴笑。前几天,还有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劝我说,“你偏居一偶,做什么世外闲人?你连个女朋友都搞不定,还去读那些淘汰的书籍,想潦倒终身,还是想光棍到底呀?”。

我本想也说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之类的话,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被辱骂的次数已经数不胜数了吧。哎,被他们骂了多少次“幼稚”之后,我终于以自己的方式成熟了起来,我静默以对,你们就敞开了唾骂吧!

他们给我谈现实,我给他们谈梦想。他们终于给了我一个有些意思的答案,”我也曾经做过无数次梦,当梦想与现实照在一起就成了噩梦“。

汉朝有个董仲舒,读书废寝忘食,说废寝忘食那是我虚夸,他也吃饭,只是坐在床上吃饭,他也睡觉,只是穿着衣服睡觉。人家那是,卧室之中一睡塌,半做书桌半为床。我曾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怎么孕育出这样一位文化上的苦行僧。这样安安静静的吃,安安静静的睡,十年如一日手不释卷。那时候的流行文化是什么?是不是也像现在,“终日忙碌只为饥,才得温饱又思衣”?我深深佩服董仲舒,他也算是为了梦想而饱受吃喝拉撒的苦痛吧,我这样理解估计董仲舒未必同意,衣带渐宽终不悔嘛?人家自甘这样,只要是自甘的就未必是苦痛的,除了自甘堕落。在现在人的三观里,就连自甘堕落也未必就是贬义词,说不好,那是现实,是成熟的标志!

话说回来,中国的孩子小的时候多半都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是胸怀壮志的,以我看来,将来这群孩子里面把持朝政的,崭露头角的不可估量。上高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们的志气小多了,也就是想上个北大清华之类的名牌大学,最终当然是不可得。工作之后,颇让我感到意外,他们竟然都萎靡了,没有了志向,没有了梦想。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所谓“一把浮浊向红尘”。

小的时候,觉得外国人没出息,梦想竟然是做个鞋匠,做个裁缝。当我和外国的同龄小朋友一起长大之后,突然发现,他们竟然比我优秀的多。中国的孩子有伟大的父母,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们带到了山顶,于是,他们看到了日出,宏图伟业顿时从内心激发出来,真是有一种,奋父母之余烈,震长策而驭于内,甚至有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只是后来发现,久在山顶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时不时的有来至各个方向的狂风,时不时的有雨雪冰雹,算了,算了!还是下去吧,干脆到山脚下去,说不定还能打个盹,眯一会儿!慢慢长大后,那来自山顶的呼唤渐渐成了不可挖掘的记忆,再没有拥抱太阳,拥抱梦想的冲动,于是,他们说“梦醒了”。

我小时候,家里极为贫穷,父母养家糊口,奔波在外。我是长子,有一幼弟,长兄为父嘛!我除了把自己照顾好还要照顾好弟弟。没有灶台高的我,做饭可是一把高手,所以,我小的时候特想做一名厨师,做出最可口的饭菜给家人吃,我的梦想当然遭到伙伴们的嗤之以鼻。

出路当然是读书,于是我努力读书。家境好转之后,我带着梦想去市里读书,成绩一般,中考失败,高考喋血!念了一所连个像样名字都没有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没有女生的专业。有时候,我跟我的同学抱怨说,嗨,说不定哪天你开着宝马正好在菜市场遇见我,你光彩照人,衣着光鲜,我呢,穿着几代单传的旧衣服,嘴里嚼着根毛草,手里拎着只下蛋鸡换取柴米油盐钱。同学听后哈哈大笑说,哪里至于呢?

有一段时间,我很郁闷,想不通我到底该做些什么?金钱吧,觉得不是永恒,名誉吧,觉得太飘渺。后来就想,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努力读书吧,什么书都读!我那时就想,万不能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去慨叹“加我数载,五十以学艺亦可以无大过矣!”,孔子当然说的不是这个“艺”,他说的是《周易》的易,我想,我不必去皓首穷经学周易,最少应该有个一技之长,而且这个“技”即使不是谋生的工具,也要作为我的终生爱好,陪伴我一生。

有一次和一个高中好友通电话,当他得知我还在为了飘渺的梦想努力的时候,点拨我说,这个时代,唯有梦想最不值钱!似乎我也看到了那个必将潦倒终生的我,看到了那个一生清苦的我,霜染华发,面容憔悴,连个老婆都没有讨上的我。一盏孤灯独自明,半杯清茶映诗书。我下意识的认为,读书给了我快乐,也有可能毁了我。

我说我是幸运的。幸运在梦想最为奢侈的年代有了自己的梦想;幸运在当伙伴们对物质趋之若鹜的时候,我还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幸运在别人酒饱饭足搂着娇妻酣睡的时候,我竟然还能呵出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

痴狂的想法,呼啸之间的一气呵成,嘱以为文,送给在路上的自己,记住,既然选择了梦想,就要风雨如晦,日夜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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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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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见到了喜羊羊,我连忙向他打招呼:“嗨,喜羊羊,我是马璟睿。”喜羊羊说:“你好,马璟睿,我带你去羊村吧。”我说:“好啊,我期待以久了。”

在喜羊羊的带领下,我来到了羊村的实验室,慢羊羊正在做实验,喜羊羊说:“这是马璟睿,我们的新朋友。”慢羊羊说:“你好,马璟睿。”我说:“你好,慢羊羊,你在做什么实验呢?让我来帮你完成吧。”慢羊羊说:“好啊,我在做一个多功能机器人,是用来对付灰太的。”

实验完成后,慢羊羊把发明好的机器人送给了我,之后我就出发前往狼堡对付灰太狼。

我把机器人放在狼堡的后院,我躲在隐蔽的地方控制机器人发射导弹。发射完一枚导弹,灰太狼就被炸飞到天上,在天上,灰太狼遇到了黑大帅,灰太狼请求帮忙,黑大帅答应了,一场战争又爆发了。黑大帅向我的机器人发电,机器人向黑大帅发炮。这场战斗持续了一个小时,灰太狼他们被彻底击败了。

我回到了羊村,我被评为了“捕狼高手”的称号。最后我抱着机器人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这一切都是我的一个美梦,在梦里灰太狼再也不能说“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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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和小鸟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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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一只狡猾的在路上一边走着,一边想着中午吃什么美味的大餐:是小羊羔呢?还是小白兔呢?正当它想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不留神就掉进了一个又黑又暗的陷阱里,怎么样也爬不上来。

正当狼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他突然看见陷阱上空有一只羽毛色彩斑斓的小鸟,嘴里叼着一只虫子,正要回去喂它的孩子。狼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对着小鸟大声叫喊着:“小鸟,你的羽毛真美丽呀!见你外表如此美丽,心肯定也特别善良,我已经在这里饿了三天三夜了,你快救救我吧!”小鸟既同情又害怕地说:“行,但是我把你救上来后,你不能吃我的同伴们。”“好,但你要先把我弄出去,我才能答应你。”狼好声好气地说。

小鸟还真相信了狼的话,叼来了许多的树枝和树叶,不一会儿,树枝和树叶被堆得高高的就像一座小山。狼两手扶着墙,两脚踩着树枝和树叶,成功地爬出了陷阱。小鸟紧张地说:“你该信守诺言了吧,你答应不吃我的同伴的。”狼满口答应,心里却暗自得意:这只笨鸟,其实我根本不会爬树,又怎么会吃它的同类呢?

我们不能像小鸟一样轻易相信陌生人说的话,一定要把事情考虑全面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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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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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如牛毛的蒙蒙细雨静静的飘着,一条窄窄的石子儿路旁,一片片桃李盛开着。粗壮的树枝上,娇艳的浅粉色桃花放佛一位披着薄裙的少女倚在鲜亮的绿叶上,密密层层的又如同一片轻盈的彩云。一位戴着乌纱帽、身着青色长袍,手里摇着一把绸面折扇的人信步走来,他就是我-宋代著名书法家黄庭坚。

此时正值清明节,一群群神情悲戚的人呜咽着悲痛地走过。他们手里拿着香烛、饭菜和一袋袋纸钱,他们是去就祭祀亲人的。他们如此地忧伤,全然顾不得欣赏原野上的美景。原野上芳草萋萋,凡有荒芜之处,便有一堆堆尖尖的黄土埋葬逝者。逝者长眠于地下,含笑九泉,但使活人感到无比难过。柳树细嫩的柔枝刚刚萌芽,在雨中轻轻摆动着,仿佛也要为逝者悼念。

活着,人们的人生也就大不相同。古时候,有个齐国人天天到墓地里去偷吃别人祭祀祖先的饭菜,吃得满嘴流油,满面红光地回到家里,而向自己的妻妾子女炫耀是某个上官贵人请他吃喝,吃了许多佳肴,主人如何盛情招待他。他的人生充满了欺骗和谎言,猥琐低下,令人不齿。而春秋战国时期有谋有略的介子推,虽然帮助晋文公建国、治国,却隐居山林,将别人求之不得的高官厚禄置之脑后,全然不顾。晋文公硬要他做官,他神定气闲。最后,晋文公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下令烧山,逼迫介子推出来做官。介子推和他的老母亲宁死不屈,在烈焰中抱树死在绵山中,他的高尚气节不仅令人敬佩,更使我们反省:自己是否能像介子推一样保持自己的气节、高尚的品质?

可是人生短短几十年,岂能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相匹敌?不论是愚是贤,是穷是富,是官是民,过了几十年,无人知晓你是谁了。到最后,所有人都终究落得黄土一堆。远远望去,隆起的土坡上长满了丛丛青翠的杂草,随风摇曳。

我心情沉重地回到家里,摆上文房四宝,提笔写下了千古绝句: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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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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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一首歌,谱写了我美丽的人生之音;青春是一幅画,泼洒了我灿烂的智慧之花;青春是一把火,点燃了我激昂的热烈之情。我赞美青春,青春给了我最璀璨的年华;我感悟青春,青春给了我最美丽的容颜;我拥抱青春,青春给了我最坚定的意志。青春,我最美的弧线!

我从小就喜欢“自古英雄出少年”这句话。因为这是我对青春的一种赞礼,对青春的一种放歌。是的,青春不言败,青春永无悔;青春是不固执,不保守,不僵化的时代;青春的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向着成功奋斗、向着成功搏击,做最好的自己,向着自已既定的目标往前冲!

__年9月,我心揣梦想和对未来的向往,带着年轻人所特有的朝气,带着对幼儿教育事业的挚爱,从最南端的古城,来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拉开了我青春五彩之梦,奏响了我青春最美的乐曲!在省城高等学府里,有优美的环境相依相伴,舒心开心;有同学间团结友爱,其乐融融;有名师们授业解惑,受益匪浅。在这片沃土上,我丝毫不敢懈怠,回首两年多的校园生活,在老师的谆谆教导和同学们的热情帮助下,经过自己的努力拼博,由青涩到成熟,由稚嫩到精彩,甘苦自知。因为我深知只要奋斗拼博,能画出最美的弧线。

当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时,我会打起十二分精神聆听专家教授的讲解,积极思考,刻苦钻研,课下认真复习,虚心求教。记得有一次,课堂笔记未记全,我硬是利用课下时间一点一点地补起来,班上许多同学表示不解,可我知道学习是来不得半点含糊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我的态度,我的韧劲,学习成绩从入学时班级排名第三十五名,到2017一2018学年度结束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第二,并分别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和合肥市二等励志奖学金。除此之外,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由安徽师范大学主考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课程的学习,现已开考八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均以“合格”通过;钢琴和书法也分别通过了六级和五级的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当课余时间为同学们服务时,我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乐于奉献,顾全大局。一、二年级,作为“学校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宣传部长的我,积极协助社长开展工作,使协会活动有声有色;自己主编的班级黑板报,在学前教育每月组织的评比中,多次获得满分奖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自己也被学前教育系授予“优秀团干”称号。三年级,作为“学校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的社长,在学校社团老师的指导下,我牢记协会工作宗旨,创新工作思路,为服务广大学生尽职尽力,深受好评。

在充满激情的奋斗过程中,让我更加理解青春真正的价值和青春的美丽;让我更加体会到青春因奋斗而精彩,因拼博而美丽。一路青春走来,虽然有酸辛、有坎坷,有劳累、有苦难,但我没退缩,没懈怠,因为只要我有同困难作斗争、同苦难作搏击、同自己拼意志的决心,就能去战胜一切,使青春散发出诱人的光彩;只要我在困难面前,不害怕,不气馁,挫折就是我成长的动力,就是我前进的方向。青春的年华也在一次次挫折的拼搏后才有了成功、有了意义、有了价值。拼搏是我的支点,奋斗是我的力量,青春的路上需要我不断地去拼搏奋斗,去收获属于我的精彩。

青春是一种令人羡慕的资本,凭着健康的体魄,可以撑起一方蔚蓝的天空。青春是奋斗的号角,凭借春光勤耕耘,我已画出青春最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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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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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沈石溪笔下的一部长篇小说,主要讲述的就是如何成为狼王,如何在拼搏的道路上获得成功。许多人都渴望成功,那么成功的秘诀在哪里呢?勤能补拙?笨鸟先飞?读了《狼王梦》后,我告诉你:成功的秘诀就是在于懂得竞争!何谓懂得竞争呢?就是要学习如何谦虚,如何自信,同时需要区别谦虚与自卑,自信与自负。

一个人,不论你的天赋有多高,不论你的能力有多大,永远要学会谦虚。因为这个世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好比,你是贝加尔湖,人家是太平洋;你是乞力马扎罗山,人家就是珠穆朗玛峰。如果你不懂得以子之长补己之短,那么故事中黑仔就是最好的例子。它就是过于倚重自己的胆识,常常想表现自己与其它兄弟姐妹的不同,走出洞外,结果被大金雕给吃了。如果当初它能够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够保护自己,如果母亲不在时遭到敌人攻击会怎么样?那么他就不会遭此毒手了。当然,这是自然界弱肉强食的规律,但是其中涉及的道理就值得我们去三思。

想当年,我在小学的时候是怎样的辉煌,成绩拔尖。可是到了初中,与人一比,被别人比下来了。当时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我明白了,原来我一直都是和我自己的小学同学比,就如同井底之蛙,不知天空之辽阔。社会上高手如林,到时候我又会如何去面对自己与他人的差距呢?

但是谦虚不等于自卑,这一点一定得弄明白。像故事中,紫岚的第三个儿子双毛,因为之前不受宠爱被冷落,逐渐养成低人一等的思想意识。紫岚为了把这坨烂泥扶上墙去,费尽心思,用尽一切手段,在母女俩的刺激之下,终于把他的狼性激发了。

本以为这样就成功了,没想到双毛的自卑感并没有消除,只是被埋藏在内心的某个角落里而已。在最后的王位决战中,老狼王的一声嘶号触动了双毛内心始终无法摆脱的自卑感,双毛战败了,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不要觉得夸张,人类社会可比这悲剧多了。自卑,就像一只被封印的鬼,当我们害怕自己,看不起自己的时候,它便会冲破封印,将我们内心的恐惧放大数十倍……

如果自卑感无法摆脱,人就不会拥有自信,连自己都不相信又如何能把事情做好呢?看长远一点,我们没有信心,我们自卑,将来如何在工作上与别人竞争?竞争失败,我们将永远平平无奇,做一个平庸之人,糊糊涂涂地过日子。拥有自信,我们的内心就会出现一个不败的信念,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么自卑的阴影就会在自信的阳光下无所遁形,在我们的心中永远消失。

让我们挥洒奋斗的汗水,用谦虚、自信的泥土孕育希望的种子,让它开出灿烂的成功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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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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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落日携着一抹黯淡的云霞,悄然无声地向西山走去,几座简陋的小茅屋错落在河边,无声,也无生气。一缕轻烟不知何时升了起来,在夕阳的余晖中落寞孤单地变淡、变淡。“我”顺着枯树粗糙的枝干往上看,萧瑟的秋风中,枝头上一只披着黑羽的鸟——乌鸦,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远方,一片叶子悬在它脚下的枝上,在风中摇摇欲坠,一丝寒意爬上鼻尖。

秋,静得叫人发慌。

“咔——”一声低沉的叫声愈来愈近,一片影子投在了地上——是雁。“我”目送它在远方消失,脑海中不断唤起它扑棱棱羽翼,捎来的一点生气。

青翠的山川,被最后一抹光映得如翡翠般,碧绿的水则泛着鲜艳的波光。心中顿时豁然开朗——

秋,并不仅仅是孤寂的,而丰富的色彩才是它的代言词。

再细看履边似穿着水晶的草(结霜了),地上不起眼却每一片都精致无比的枫叶与傲着冷风绽开笑颜的菊花。每一个都是秋的精灵,每一个都富有秋的色彩。秋霜的白,枫叶的红,菊花的黄,还有那山的青,水的绿,都丰富多彩。

秋,美得令人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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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崇拜的灰太狼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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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崇拜现实生活中的人,有人崇拜影视作品里的人,有人崇拜文学作品里的人……可我却崇拜动画里的反派人物——大灰

你一定会问我:你怎么会喜欢一个所有人都讨厌的角色呢?其实是灰太狼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我。

灰太狼刚开始来到青青草原时,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一到羊村,就满怀激情地准备捉羊,还没等做好充分的准备,便被喜羊羊炸回了狼堡,可它怀着永不放弃的精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溜回了羊村。一路上,它迈着小碎步哼着歌儿,不经意间碰见了懒羊羊。它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仿佛已经闻到了飘香的羊味,正当它在畅想美味佳肴的时候,懒羊羊一不小心却触发了机关,于是灰太狼哭着喊着跑回了家。第三次,灰太狼发现羊村的铁门没关好,它眼前一亮:只要进了羊村,它梦寐以求的时刻——肥美的羊肉就到嘴了!可一山更比一山高,小羊们挖了个陷阱,灰太狼被引诱掉入了陷阱里,接着又被机关拳套打回了家。第四次被铁门电飞,第五次被包包大人抓住,第六次……不知不觉,已经3000多次了,可灰太狼还是乐此不疲地去完成抓羊任务。它努力地想让自己的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难道灰太狼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灰太狼的故事还在上演着,我将陪伴着它完成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最后,我想送给灰太狼一句成功的秘诀:以恒心为良友,以经验为参谋,以小心为兄弟,永远保持着最初那颗奋斗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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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上的那颗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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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那颗星

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你是那么的有趣。窗外下着蒙蒙细雨,你如同落难的孩子一样在我家屋檐下避雨。

我借给你伞,你温柔的对我说【谢谢】【再见】【明天约好了】那一幕幕让我永远都忘不了。

你打着我的伞从雨中渐渐消失了,但从那一天开始你就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雨给了我们纯洁而又美丽的无尚缘分。

从那以后,是你一天一天的改变了我,让我每天都是笑口常开。

在我最伤心痛苦的日子里是你陪我一起度过。

在我最开心幸福的日子里是你与我一起欢乐。

当我最后悔落泪的日子里是你给我一缕阳光。

当我最想给你道歉的时候你却只说了一句【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两年后,你走了,给了我一句承诺的离开了我【我永远都是天上那颗陪伴你守护你的星星】。

你的离开使我撕心裂肺的哭了整整一晚,我不相信你离开了,我一个人孤独的在茫茫人海寻找着你的身影,但却不是你。

今生今世我的回忆,我的星星。

念奴娇——夜雨育才

案机孤灯试卷,楼台小径不见。轰隆巨响,电破苍穹雨声。

慌忙收衣借光,衣凉,衣凉,小小短信,千里泪儿郎。

风雨昏暗校园,疏影木桥倾寒。狂风突刮,奈何油伞吹翻。

急步狂奔回房,雨寒,雨寒,滴滴言语,关爱伊人妆。

当我们擦肩而过、回头还剩下什么

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往往等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错了、才想到回头、才想好好珍惜、可有的事只能经历过一次、所以我们都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事、否则。当我们回头。没有谁会在原地等待、回头还剩下什么、

那花儿开过

生命本是一场旅行,死亡即是终点。

如同秋风扫过,玫瑰花枯萎,它落在泥土里化成了大地中的一粒尘埃,春天来了,它依然会骄傲着它的芬芳,以一种更高贵的姿态。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既然已经走过人生,那么就潇洒的离开。

不必为逝去难过,忘掉她,如同忘掉一朵花。

老聃任周守藏室史三十余年,回到家时其母辞世,老聃悲痛欲绝,追忆母亲,席地而坐,沉思冥想忽发自己愚钝,顺理追索,恍然大悟,于是饱餐一顿倒头大睡。

家将、侍女皆感奇怪,待其醒来,问其缘故。老聃答道:“人生于世,有情有智。有情,故人伦谐和而相温相暖;有智,故明理通达而理事不乱。情者,智之附也;智者,情之主也。以情通智,则人昏庸而事颠倒;以智统情,则人聪慧而事合度。母亲生聃,恩重如山。今母辞聃而去,聃之情难断。情难断,人之常情也。难断而不以智统,则乱矣,故悲而不欲生。今聃端坐而沉思,忽然智来,以智统情,故情可节制而事可调理也。情得以制,事得以理,于是腹中饥而欲食,体滋倦而欲睡。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鼓盆而歌,送妻升遐。生不足喜,死不足悲,况且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

既然事物的轮回不是人为可以左右的,那么让一切随缘岂不是最好。

那日路过长城的遗迹,黄土斑驳。时值傍晚,阳光的余晖毫无保留的铺在了土地上,瞬间,自然散发出那种独有的磅礴大气的场景让你仿佛觉得岁月滞留在了那里。可是你能想象当年为了建造长城,多少丈夫离开妻子,多少儿子离开目前。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孟姜女哭长城仅仅只是传说,老百姓编出这样的故事哭诉命运的不公。然后呢?死者长已矣,活着且偷生。悲痛之后还要面对一日三餐。

沧海桑田,长城已被风雨侵蚀的再也看不到当年的雄姿,那些劳累死亡,那些尸横遍野,那些凄惨不满无可奈何的哭喊声谁也想象不到。狂风卷起了沙尘带走了历史。

记忆太多就会失去希冀,当容颜被年华剥落,你会发现,那故去的仿佛埋藏在记忆深处的残像,你忘记了情人的模样,忘记了路尽头的教堂,你甚至忘记了昨天中午是吃了米饭还是面条,现在的你,关心的只有日升日落。你或许感慨,今年花胜去年红。

闻一多回到家时女儿已经离开,见到的只是萋萋的墓草,哀痛要席卷了他的灵魂,女儿的一举一动都历历在目,然而再也不会有那样的场景了。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听蟋蟀唱得多好,

看墓草长得多高

诗人只是安慰自己罢了。一朵美丽的花蕾却未等到开放,他怎么能不难过。女儿是春风里的一出梦,像梦里的一声钟。梦醒了,他睁开眼睛,一切变成的灰暗。你听,蟋蟀唱的多好啊,你看,那墓边的草长得有多高,一切都生机勃勃好像很美好。

她已经忘记你,她什么都记不起。离开的人把伤痛留给了活着的人,岁月这朋友真好啊,他明天就会让你老。如果有人要问,就说没有那个人。但是,父亲怎么会忘记女儿呢,伤到了极致就反而会释怀。就如同他在《也许》里写道“也许你真是哭的太累……我把黄土轻轻盖着你,我叫纸钱儿缓缓地飞”

忘掉她,就像忘掉一朵美丽的花。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

幸福使生命变得短暂,痛苦使生命变得漫长。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闻一多被杀害。

一朵花来到了这个世界,等到秋天,她凋谢了。

邂逅一场雨

淅淅沥沥天空又落起雨。思念的人应该又开始借着冷冷的冰雨的感伤从当初的原点开始回忆。曾经的烟雨朦朦。曾经的情意深深。

还有往昔的烟花易冷混杂着几度浓酒的烈劲从诗人的酒杯中逸出。曾记得有人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也许此时此刻在诗人的眼中晴天只是多余的勾勒。

思念不需要太多的白描也无需硬撑撑的赋予它刻人心骨的殇情。说不定只是思念无意中邂逅了悲欢所以就有了人们赋予思念断肠的力量。几度风声袭窗红颜依旧琵琶一曲换思念留长却无知音共赏。

夜半寒暄透衫远方伊人不知是否安好无恙。难眠不由皆是断肠遥思,徒留几度繁华红尘与落寞的伤感纠缠着一起邂逅着千年不变的江南烟雨的柔肠。

我与夏阳的约会

贪婪着绿荫里的享受,七月的阳光毫不 吝啬地编织着太阳网,以它特有的灼力喷射着火焰,烘烤着大地。

“七月的朝阳如火,七月的盛情横溢……”

记忆暮地掀开了几年前的备忘录,一场市级篮球赛招待会上,开场白的台词冒了出来。那时花开,青春与容颜相伴,文字与激情蹁跹,舞步与情谊合拍……

时间俨然白驹过隙,那时的我今依如故,那时的音容远去了何方?

不见了湖边路老槐芬芳的花朵,茂密的绿叶早已封住了树冠,丢弃了往日虬枝干叶的残缺,斜风中微微摇曳的礼节不知在努力地怀念什么还是在忘记什么。边走边拾,可以承装在行囊里的除了不可一触的敏感还有隐隐在绿海中的渴望,久违了南海边大红的凤凰树下那一朵迟迟不肯衰败的花朵,普陀寺里青烟虔诚的缭绕,鼓浪屿隔海相望的期盼……

习惯着迎来送往的日子,无论在过程中遗忘了什么还是丢掉了什么,抱在怀里的依然是那一份留给自己的美好回忆。

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

人生的无奈,你也许会明白,像时起时落的尘埃。我才到你门外,门却打不开,留下我一个人独自的发呆。

你给的关怀,不能够掩埋,是我冬天可以温暖的柴。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春光明媚是你带来。不愿意醒来,让我在梦里呆,有个梦幻也好过无奈。天使只能够,在梦里存在,梦幻一破天使会离开。

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春花似锦为你盛开。梦可以永远,现在是现在,梦里也可以开怀,是你让我散去了阴霾。人生的无奈,你也许会明白,只有想开才会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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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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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到这本散文集,我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他的散文很美很美,但重要的是其中蕴含的哲理才是他文章的亮点,特别是《生命的化妆》这篇散文, 化妆的最高境界可以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自然”,说得多好啊!

在书中,书中一位化妆师说:“化妆只是最末的一个枝节,它能改变的事实很少。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体质,让一个人改变生活方式、睡眠充足、注意运动与营养,这样她的皮肤改善、精神充足,比化妆有效得多。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上、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记住了三句话,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也很欣赏”精神的化妆与生命的化妆“!容颜易失,再昂贵的化妆品也留不住青春,而人的内在气质却与表相无关。也说得很好,谈得很有条理,说得让人只有点头的份。

林先生的文章从自己的认识谈起,经过自己的询问,化妆师巧妙作答,让全文主题一步一步凸现,让读者清楚的明白了化妆的内涵。全文很好的运用了类比的写法,让我们更好的接受了作者的看法,全文虽没有华丽的词藻,读来却给人一种流水样清凉的感受,让我们的心灵为之震撼,并真切想让我们的生命也变得像化妆手下的人一样靓丽起来!

那怎么才是对生命的化妆呢?学习!终身学习可以使你成为一流的人,终身学习就是生命的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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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东郭先生和狼后续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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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郭先生自从上回差点丢了性命后,就不敢再救了。为了不再惧怕狼,他便去学魔法。

东郭先生进哈利波特魔法学院,学了好多东西,如:把动物关进笼子里,可以看到背后所有的一切,可以把动物定身……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上次他打的那只狼,其实根本就没有死。他四处打听,打听到了东郭先生在哈利波特魔法学院。它便把自己装扮成了山林先生,你瞧,它一把大胡子,戴一副假眼镜。别说东郭先生认不出来,就连我们也可能认不出来。

那只狼到哈利波特魔法学院,说找东郭先生,代替他父母来探望他。东郭先生很纳闷,心想:我父母怎么会有一个叫山林先生的朋友?但还是带它进去了。来到东郭先生的卧室。那只狼转了下眼珠说:“东郭先生,我想看下你的学历。”在东郭先生找学历时,狼悄悄的张大血盆大口准备咬时,东郭先生向旁边一闪。原来,东郭先生使用了能看后面的一切的魔法。“嗦哆哆咪咪”东郭先生念了下咒语,狼立刻被锁在了笼子里。

狼可怜巴巴的说:“把我放了吧,我保证不吃你。”

“好”东郭先生说,“但是你必须守诚信!”话音未落,笼子没了。

狼又扑过来,东郭先生又念了咒语“咪咪嗦嗦咪”一下子把狼定住了。

这回,不论狼说了什么,东郭先生都不予理睬,立刻把这只恶狼送到了动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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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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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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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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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里那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在心中不由得佩服这位有着野心、梦想,为求一子成为王的母亲——紫岚。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为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浪费大量的青春,葬送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了宝贵的生命,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冲淡了它对狼王宝座的渴望,最后它走了,只留下了无限的遗憾和永久的梦。紫岚它的丈夫黑桑因被野猪的獠牙戳穿脑壳而失去狼王宝座,因此紫岚便把希望寄托在它的儿子身上,它做看重一只名叫黑仔的狼崽,果然黑仔没让紫岚失望,才半岁就已经有半只成年公狼一般大小,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黑仔因贪玩再捉金背小松鼠时,被天空上的金雕抓走,而丧失性命。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第二第三只狼崽身上,可命运之神总与它擦肩而过,相反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狼崽身上,但愿它那美好的梦能实现!

我们要向这匹母狼学习,学习它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和追求梦想那永不放弃的勇气。就像莱特兄弟的飞翔梦,最后不是创造出了飞机,像拿破仑凭借内在希望之星的引导,不是成为了真正的法国皇帝。我们也一样有梦想就要追求,可能追梦的路是坎坷的,但是,只要有一个可能,我们就要全力以赴的去实现它。而作家沈石溪为了要把这个想法扩大,就把这种想法套在了凶猛的狼身上。这匹母狼愿意为自己的梦想放弃一切,难道我们就不能吗?

再回头看看,这匹母狼的爱是不是很伟大!它希望自己的儿女在狼的世界中能成为一代之王,所以它把慈祥的一面深深的藏在了心底,把残冷的一面展现了出来去教育自己的儿女。我们的母亲也一样,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在这个社会中有用。就拿我们自己的母亲来说吧:我们的父母,在你嬉戏时,是不是来劝你来学习呢?可你有没有接受父母的劝告呢?是的,我们往往不懂父母的用心良苦——从不接受父母的劝告。我们应该懂得父母的一片用心,考出最好的成绩,让父母感到欣慰,感到自己的心血没有白白浪费。

狼王梦,这场梦,令人赞叹不已,这个梦,我曾无数次看到这匹母狼,曾为儿女的意外,留下属于母亲的悲泪,属于母亲的遗憾,可它没有为一匹死去的小狼而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继续坚持,这本书就是要让我们懂得有梦想就要追求,不管追梦的路有多坎坷,也要去实现它!但是,请相信母爱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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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心有亦无道,君可再安好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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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距离变得如此遥远,如此陌生,也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我们之间的关系,让我们失去了当初那最纯真的感情,每一次,不停的回忆我们从前那些快乐的时候,也控制不住自己不再去想起过去,心里窒息的痛苦难受,现在我们在也没有了相互之间的快乐。

伴随着你的离开,整个世界再一次的回到了黑暗,在黑暗的世界里,是那么的森冷与可怕,终于又再次的感觉到那种孤独的无助。

多少次希望曾经的那段时间能够在次回来,多少次希望自己一觉从梦中醒来能够再次回到过去,可是一次又一次的让自己陷入绝望中,曾经只要你在身边,都会非常的高兴,只要有你,什么都可以。

可现在只剩下我独自一人留下,停留在过去的时光里,怀恋过去,回忆过去,不是因为我喜欢,而是因为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

面对不了于你之间那到长长隔阂,接受不了失去你的那种绝望和那痛不欲生的痛苦,对你的思恋真的达到止境,对你的感情也达到了唯一,把心里剩下的所有感情全部都给了你,现在已经没有了温暖,感觉不到心灵的跳动,对世界的一切几乎都已漠不关心。

以前从来不知道幸福是什么,快乐是什么,每当别人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回答他们的就是“只要自己高兴就是幸福,没有烦恼,没有顾及,自由自在,这就是幸福”

呵呵,现在才知道这有多么的可笑,也只有到了现在才知道幸福是什么,幸福原来就是满足,幸福就是自己爱的在自己身边陪着你,自己在乎的过的好好的,这就是幸福。

现在才知道幸福原来是如此的简单,当明白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曾经是幸福过,心里好恨自己,以前幸福就在身边的时候自己不知道,没有好好的珍惜,在人海中寻找的东西就在自己的身边,到最后失去了才明白,为了不该坚持,失去了不想放弃的。

人生也许最可悲的就是做错了失去了一切的时候才明白过来,自己错在哪儿了,也许这就是你们长大成熟的必经之路吧,心里好后悔,真的好后悔,很多人都说事情过了就不要后悔,呵呵,不后悔,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生从来都没有不后悔过的,那些嘴里说着不后悔的,其实都是骗人的,但是他们却找到了一个可以欺骗到自己的理由借口,所以他们可以说的理直气壮,可是遇到一些无法找到借口的事,那又应该用什么理由来欺骗自己,难道想快点长大成熟,就必须要失去自己最爱最在乎的吗,如果是这样,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可以让自己在做最后一次的选择,那我宁愿永远都不要长大,永远都不要失去你们,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如果,人生没有如果,过去的不会在回来,原本两个在一起的人就因为一个转身而形同陌路,为什么我们总是聪明的太慢,却又老的太快,这样感觉到好不公平。

可是心里再怎么的不甘也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因为不想因为我的受伤,而让你感觉到心痛,不管怎么样,保护你是我最大的责任,因为爱你,所以不能够伤害你,以前不明白幸福是什么,但现在明白,幸福就是让自己爱的人开心快乐,让爱的那个人满足,既然给不了你要的幸福,那我就让你去找自己的幸福,只要你能够幸福快乐在苦又有什么关系,真正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对方能幸福快乐吗?

不知道在远方的你还好吗?现在过的怎么样,是否会在某个不经意间想起我,想起有个爱你的我,没当看见你那一张张照片的时候心里总是会想起,想起当时的情景,高兴伤心,难过生气,或哭或笑,

思绪总是会不受控制,想起你伤心时候心里会非常难受,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也会这样,也会委屈。

记得以前你喜欢唱歌,歌声是那么动听,

心里很希望你能在为我唱一首歌,让我记住你的容颜,可惜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梦,一个让人沉醉的梦,梦里,你那清晰依旧微笑的脸庞,绽放出美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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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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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姥爷推荐我读了一本叫《王梦》的好书,它是动物故事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本小说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狼这种动物的许多知识,同时也被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失去了丈夫的母狼,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牺牲了自己的感情和生命来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一共生育了四只狼崽,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和双毛,一只母狼媚媚。

其中公狼黑仔最象她早已过世的丈夫黑桑,她最宠爱这只狼崽,结果这只狼崽还没有培养成狼王就因为擅自外出而被金雕吃掉了,读到了那里,我深深为紫岚感到惋惜,本来黑仔是最具备狼王气质的一只狼崽,结果因为太宠爱,反而葬送了黑仔的生命;

黑仔死后,紫岚将蓝魂作为第二个狼王的培养对象,蓝魂因为缺乏生活经验,葬送在了猎人的陷阱里面,当蓝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后,作为母亲的紫岚并没有随狼群离孩子而去,而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想办法救出蓝魂,但是天就要亮了,大批的猎人就要来了,蓝魂只有死路一条了,紫岚只有忍着失去孩子的痛苦选取咬死蓝魂,把他给安葬了,而不是眼睁睁的看着猎人将蓝魂的狼皮剥掉,读到那里我真的落泪了,为失去两个孩子的母亲而悲哀不已,而更为悲哀的是紫岚失去了两个精神支柱。

但是紫岚并没有放下自己的理想,开始专心的培养最没有狼王气质的双毛,为了激发双毛的狼性,不惜折断了自己的一条腿,双毛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的大公狼,并且完全具备了争夺狼王宝座的潜力,可惜的是在和老狼王争夺狼王位置的斗争中,他内心最深处的自卑感葬送了他的前程,成为了狼王洛嘎的食物。

读到那里,我简直是太为紫岚感到难过了,她连续失去了三个儿子,上天对她太残酷了,三个儿子不光没有成为狼王,就连生命也失去了。其实紫岚完全能够选取嫁给卡鲁鲁,过上安逸的生活,但是她为了培养孩子甚至放下了自己的感情,选取了最艰苦的生活来成全孩子的狼王前程,也只有母爱才能做出如此伟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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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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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沈石溪的作品。狼母紫岚梦想自己的狼崽可以成为今后的狼王。长子黑仔与父亲最像,紫岚太急于求成了,黑仔很小就让它出洞去,希望早日成为狼王,在一次玩耍途中,黑仔不幸被金雕抓走了。

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蓝魂儿在狼群聚集时就与比自己大三个月的黄犊抢食。在今后的捕食中,蓝魂儿更是大出风头,亲手捕杀比自己大好几倍的黑熊。可惜,天妒英才,在一次捕猎中,蓝魂儿中了猎人的捕兽夹,腰被夹断了。

紫岚只好把全部的心血放在最后的一只雄狼——双毛身上。在一次喝水中,紫岚和媚媚喝完了水后,故意把水搅浑并撒尿。这激怒了双毛,把它从软弱变得坚强。双毛有了当狼王的野心以后,决定除掉现任的狼王洛戛。可是,在打斗过程中,双毛被洛戛撕下一块皮肉,闻到血腥味的饥饿的狼群,立刻扑上去把双毛吃了。

紫岚的梦想彻底落空了,这三只狼崽耗光了她所有的心血,她原指望其中一只成为狼王,现在她绝望了。在一天,它选择了与一只老雕同归于尽——媚媚已经怀孕了,她不想要狼孙受伤了。

《狼王梦》中,被表现最深沉的是母子之爱,而无间的真情和温柔却扭曲地表现为无奈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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