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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彩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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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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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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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暑假的第三天,灰太和红太狼去沙滩上晒太阳,村长和喜羊羊他/她们去吃肯德基。

过了一会儿红太狼和灰太狼到了沙滩上,拿起坐椅,躺了下来,戴着墨镜,拿起零食,正准备吃起来,可是他/她夫妇俩听到了有人喊救命,他/她们看了看,不理溺水的那个人。 包包大人看见其他动物都去救人,灰太狼和红太狼偏偏不去救溺水的那个人。

包包大人就对他/她们说:“灰太狼,红太狼你们怎么不去救人啊?”

灰太狼和红太狼说:“ 忘....忘记了,没...没..注意,对不起包包大人我们和您,一起救人。”

包包大人说:“好,真是好啊!” 包包大人说完,灰太狼夫妇和包包大人就去救人了。

过了一会儿,人救上来了,忙会儿了一天了。于是灰太狼夫妇回家了

这是候该是村长和小羊们吃肯德的晚餐的时候。

也是灰太狼找晚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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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天净沙秋思改写为散文40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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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瑟瑟,夕阳西下,残霞有气无力地挂在枯藤上。随着时间的流逝,残阳沿着枯藤一卷一卷地下降,沉落。身披晚霞的乌鸦正站在树上歇脚,打算欣赏欣赏周围的风光,再飞回自己的巢穴。

远处,一条小溪从桥下流过,潺潺地流向不远处一座冒着炊烟的人家。缕缕炊烟升起,缓缓地融入云间。走近一看,那家家户户正做着美味可口的菜肴,饭菜的香味随着溪水,流向远方,这一切、这一切都使我更加思念我那遥远的故乡!

我骑着一匹老而瘦的马,行走在一条幽幽古道上,马蹄声敲击着古道,“嗒嗒”、“嗒嗒”。几声燕子叫,送来更加凛冽的西风。西风迎面吹来,坐在马背上的我,顶着寒风,奔波在荒凉的古道上。

看,那西边的残阳也挪动了脚步,从天幕撤下,只剩下我孤身一人,没有人问我何时返回故乡。想到这里,我早已泪流满面,悲伤到了极点。可我依旧挪动着我的脚步,没有停歇。前不久一场无情的天灾,让我与家人生死相隔,他们都升入了天国,只留下我一个人在世上。我没有依靠,没有亲人,没有伙伴,又能做些什么呢?我又该去向何处呢?

大概只有流浪在天涯,徘徊在这没有尽头的人生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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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悲之后大爱只为更好地活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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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微蓝,白云飘荡在那遥远的天际,也飘荡在我的心头。抬头看着天空,看着这个另万千世人仰慕的地方,我在想;‘天堂,就在那上面吗?我能去天堂吗?天堂会接受我吗?’

漫步在校园里,看着周围的那些男男女女,行迹匆匆地与我擦肩而过。我们的相遇是那么的短暂,时间顺着指尖悄悄的划过,没有留下太多的回忆,太阳已经顺着天空的脸颊滑落山下,只留下了脸庞的一丝丝晕红。太阳逃出了校园的边角,临走前特意给情侣们留出了一片乐园,那是一种叫作青春的乐园!

大学时光的美妙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而那些曾经的过去也已经似乎不再重要。什么都没留下,或者说什么都留不下。我们会留下什么呢?是一缕对着阳光的微笑,还是一滴对着痛苦的眼泪。是谁曾伤害了你都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或许我们都已经错过。校园是“辽阔”的,尽管夜幕已经降临,笼罩着天空。小小的校园之所以辽阔,是因为它承载着无数个年轻的梦想。哪怕风吹雨打,哪怕日晒雨淋,这些年轻的梦想总会在青春的乐园里生长发芽。

今天的阳光很是灿烂,炙热的樟树叶在流着汗滴。穿梭在校园里的每一缕阳光都洋溢着青春的笑容,绽开在每个人的脸上。大学什么最常见?或许就属这平凡的微笑了。尽管笑,因为快乐,尽管笑!

趁着夜暮来到了图书馆,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摊开手里的书—《时光匆匆老去》,细细的品读起来。窗外静怡的天空透露着丝丝凉意,我把心藏进了书里。醉卧在静溢书香的世界,没有喧嚣,也没有迷茫。一颗平凡的心被文字牢牢地抓紧,吸允着这书中的乳汁。周围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时间在书中也停住了脚步。我是幼小的孩童,被文字妈妈悉心地照料着。熟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而我,更爱这书中的文字“母亲”。

书中的世界是那么的辽阔,我的心灵飞不到边际。把相思寄托在了文字里,寻那天国里的一方安宁。自是无忧无虑,从一颗平凡的心,守着文字里的寂静。谁都不曾打扰,不曾离开,也不曾离去。

两个人的世界,两颗年轻的心。相遇的时候是那么的偶然,离开的时候又是那么的动魄惊心。书中的她走了,离开了最爱她的他,而我只是一个空怀叹息的朋友。无法劝慰她们的分离,只能默默祝福彼此的幸福。她们悲伤的离去,而我似乎也要悲伤的离开。图书馆的门永远准时关闭,而我也只能暂时地离开他们,离开文字,离开静溢的书香世界。

她们从不会对我开口挽留,对我这位新识的朋友,离开或许也是给予她们独处的最好机会。她们留在了文字里,留在了我的回忆里。我们不曾分离,只是暂时地离开。离开,只是为了华丽地回来。我会回来看望他们的,她们的世界不曾孤独,因为他们永远相守在那紧密的文字里。

临走时,我从图书馆里借出了这本书。像怀揣着一个秘密,悄悄的回到了寝室。怕被人看见,静静地翻开来。突然,一张署着“大悲之后大爱,只为更好地活着”字迹的书签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不觉很有寓意,便以此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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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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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主要讲的是:紫岚一生的狼王梦。希望孩子们中能出现像他们的父亲黑桑一样强壮体魄、聪慧头脑和出众胆略的狼,战胜众狼,登上狼王宝座的梦想。

紫岚生下了五小狼,其中一只死了,剩下四只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三只公狼,媚媚是母狼。

素质紫岚先是希望黑仔能实现梦想。强忍母子温情,两次用巴掌扇向黑仔,培养黑仔狼的残忍和野蛮。可是后来黑仔出去玩的时候被雕叼走了;紫岚又把梦想放在蓝魂儿身上,她训练蓝魂儿自己去拼杀抢夺食物的生存能力。蓝魂儿每次捕猎都在狼群的第一个,有一次冬天狼群连一只兔子都没找到,好否容易才找到一块牛肉,蓝魂儿刚走一步就被铁夹夹住了;紫岚继而又把梦想放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自卑心,紫岚训练了好长时间才把双毛变成一只霸气的大公狼,可是,在争夺王位得时候,双毛又有了自卑心,结果被咬死了;紫岚最后把梦想放在媚媚的孩子身上,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孩子,跟老雕一起同归于尽了

我非常佩服紫岚对梦想坚持不懈地追求,直到死亡,依旧抱着美好的狼王梦。面对一次次地挫败,忍受巨大的失狼子之痛,梦想依然!她的坚定、勇敢、智慧、自傲、严格等品质深深地震憾了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各种困难与考验,我要拥有梦想,学习紫岚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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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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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灰太又在搞发明了,这这次他发明了什么?是隐身衣还是原子弹? “老婆,快来看,我发明的‘无敌黄金甲’成功了!”灰太狼高兴的叫喊到,喜羊羊与灰太狼600字作文。 “又发明了什么怪东西,快去抓羊!我三天前才吃了一只蟑螂,快饿死了!我要吃羊~~~~!!”红太狼吼道。 “等等,别这么急嘛!我先介绍一下它的功能。这件衣服刀枪不入,连原子弹都不怕,穿了他还可以变大......” “老娘我就要饿死了,快去抓羊!我要吃烤羊肉!”红太狼说完,把灰太狼打出狼堡。 “哎哟好痛啊!”灰太狼看了看,自己已经到羊村铁门外了。这时,暖羊羊看见了灰太狼,连忙向他发射子弹。 “叮叮当当”子弹打在灰太狼身上,溅出了火花。“嘻嘻,真舒服!”灰太狼高兴的叫喊道,顿时,便变大了。喜羊羊见了急忙向村长报信,并让暖羊羊来守住羊村铁门。村长给了喜羊羊一瓶药水,说:“这是一瓶变大药水,喝了可以变大5分钟。”喜羊羊赶紧喝了一口,“轰轰轰”喜羊羊变成了巨人,开始向灰太狼攻击。“乒砰”喜羊羊的攻击对灰太狼完全无效。“嘻嘻,你今天别想打败我!”灰太狼说道。“可恶~~~~!“喜羊羊想了一会儿,向灰太狼的头打去:“虽然你的身子是铁做的,可你的头是肉做的吧!”“哎哟!”灰太狼被打飞了,他又说道:“可恶的喜羊羊我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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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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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书架上那花花绿绿的封面,我开始犹豫了。”选哪本好呢?“忽地,我眼前一亮:大片大片的荷叶,碧绿碧绿的,再配上两朵含苞欲放的荷花,显得清新淡雅。”荷花?我喜欢!就这本了!“

林清散文集》。”林清玄?好名字!想必文章也不错吧!“《心田上的百合花》”夷?真奇怪百合花怎么不是长在土里的,而是长在心田上的?这怎么种得了花呢?“我小声的嘀咕着,于是带着好奇心,开始了阅读之旅。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当我读完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轻轻地合上了书。文章说的是一株百合花和一片的野草在一起生长,饱受野草和蜂蝶的鄙夷,而百合却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最终百合花绽开了美丽的的花朵,并把种子撒向大地,多年后漫山遍野都是野百合,引来了人们的观赏。

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又令人感动故事。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具体的记叙、细腻的描写,层层衬托,塑造了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作者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林清玄相信”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的体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读着林清玄优美的语句,和他一起追求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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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浅秋的思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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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又失眠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以为我的失眠症已经快被治愈了。哪知却又因你的离去而旧疾复发,辗转在“床”上,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睡着,又时寐时醒直至天亮;反正都睡不着了,躺在床上也是浪费时间,不如起来找点事情做,洗漱、收拾屋子、整理衣物,准备这几天出门远行用的东西。

不知不觉外面已经阳光灿烂,耀眼的阳光照得我头昏,精神不振,突觉倦困乏力,就又躺下睡去了,这次很快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一觉睡到差不多正午12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在白天睡懒觉,也许是因为觉得白天有阳光,没有黑暗,更能给我安全感吧,可以安然入睡,不怕醒来时面对的是黑暗。

一时贪晌 ,竟忘了今天的行程是去NN,匆忙起来拎起早已准备好的包包出门。

国庆,举国同庆,此时街上已热闹非凡,熙熙攘攘,X喜欢热闹,我要去接他,带他去玩,可是,事不如人愿,最终,还是不欢而散,回到那里,还是那样的场景,没有丝毫变化,唯一变化的只有我的心情……

再回到喧哗的街上时已是正当午,我身心疲惫,全身酸软乏力,就近找了一家餐馆坐下来休息,顺便把午饭也解决了。拿出沉静了一上午的手机,上了,刚好看到你的留言,你也贪晌至正午,难道你昨夜也无眠?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回复你的留言,只想此刻我不该打扰你,也不该让自己的坏情绪影响到你。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同学的留言,好几条,都是关心祝福之类的,问的最多的是今天国庆了,要去哪里玩。我随口说了:“NN”。同学问我去NN做什么,需不需要要司机,他可以送我。被同学这一问,我突然迷茫了,是啊,我要去NN做什么?一定要今天去吗?今天是国庆,很热闹,人山人海,更别说NN了。你喜清净,我也同样是的,走在喧哗的街上我倍感落寞,与欢庆的气氛太格格不入,我还是找个清净的地方享受独处吧。同学还不懈地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要回老家吗?我去接你?同学聚会,我们等你?”我一一谢绝了,我说我喜清净,习惯独来独往,随心随性,不善计划,你们不必把我计划在内,有事我会电话给你们。同学说:“这习惯不好!要改!以后去哪里叫上我,我保护你陪你!”听完这话,我冒汗了……,这话太熟悉了,曾经有多少个人多少次跟我说过这样的话,可结果呢?结果我还是觉得今天自己这样的状态最好,不是我喜欢独行,是没有志同道合的同行者,我宁可独行,那种灵魂的孤单有几人能懂?此刻,我想你了,你若在,会怎样?

NN,不去了。吃完饭,回到家听音乐、上淘宝、看《伏藏师》,宅了一天。

晚上,坐在电脑前等你的信息,得知你从一个城市又跑到了另一个城市。你的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大,我怎么追都追不上你的步伐,我喜爱旅行,想走遍天涯海角,但我最想走进的是你的心……

今晚你说你不开心,我不知如何安慰你,只知不能让你再为我担心,就故作轻快地告诉你:“我很好,所以,你也要好好的”。其实,我不好,我太想你了……

你能看见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落在键盘上的泪,相思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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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续写最后一匹狼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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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沅霖

猪芭比开着车,一路向南开着……

路上的景色越来越美,气候越来越暖和。走在一条翠绿的山谷里,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上挂着奇异的果子……许多七彩的小飞虫从车窗前面飞过。猪芭比看得心旷神怡,不自觉地哼起小曲。这一刻,猪芭比暂时忘记了失去亲人的痛苦,舒服地享受着大自然的美景。

忽然,砰地一声——打破了这宁静的气氛。猪芭比的车胎爆了——一定是跑得太久,车胎吃不消了。猪芭比无奈地站在路边,这可怎么办?眼看着太阳下山了,猪芭比犯愁了。

这时,从远处来了几个小小的黑点。走近一看,是几只小老鼠,他们浑身有深蓝色的毛,样子可爱极了。他们帮助猪芭比把车胎补好,还邀请猪芭比到他们家里做客。猪芭比把她的经历说给了小蓝鼠们听,他们很感动。小蓝鼠哥哥说:“如果你不介意,可以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猪芭比心想,也好,这样正好能好好弥补之前自己对鼠妈妈一家的亏欠。于是,猪芭比答应了……

就这样,猪芭比在南方的一个小镇和小蓝鼠一家生活在了一起。他们相亲相爱,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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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今夜,我又想起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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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我又想你了。一个人坐在电脑边,你像秋风,摇落我思念的愁绪。

我轻轻的敲打着键盘,敲打着思念的文字。

只是因为一个熟悉的头像,我就想起了你。其实,我心里知道,那并不是你。

或许,你早已把我相忘于江湖。而我,却还在原地,惆怅,彷徨。

缘分,如烟。我们之间的缘分,早已灰飞烟灭。

而我,不知道为何,总是不经意的想起你,好像,你在我的光阴里,一直看着我,向着我笑。

当我伸出我的双手,想拥抱你的时候,你却像空气一样,让我无法触摸。

我只能把深深的思念,种在心里,渴望开出诗一样的花来,温暖我流年的记忆。

今夜,我又想你了。每当想你的时候,我都会写一段文字,以寄托我对你的思念。

我们就像天上的两颗星星,看是很近,却永远没有交汇的轨迹。

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命运,让我们在今生的时光里邂逅,虽然,相逢的时光很短暂,却足以温暖我的梦。

是你,让我的文字有了生动的主题。

不是每一棵开花的树都能结果,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今生,能认识你,就是我最幸福的事情。

因为,思念,是一束温暖的花。

它开在我心里,温馨而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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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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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南通,我们就一定会想起。狼山位于南通市南郊,拥有“八小佛山”之一的美称。狼山的文化历史非常悠久,所以它还有一个美誉“南通第一山”。这个周末,我就与爸爸妈妈一起去了狼山。

刚进大门,就见几颗高大挺拔酷似士兵的树立在门旁,直入眼底的是一处小小的水流,它顺着山的轮廓流入底下的水池。向右看是一个个缆车,为了锻炼身体,我们选择爬山。

往里走,一路的美景让我赞叹。“哇,终于看到楼梯了。”我说道。对于爬过泰山的我来说,这狼山简直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刚开始我就迫不及待的快速地上楼梯,没爬多少,我就累得气喘吁吁。我后悔的说:“早知道就不爬这么快了。”之后我便匀速爬后面的楼梯。

来到了半山腰,这里有一块开阔的平地,平地中间有一座亭子,这座亭子有八个角,每个角都微微翘起,由于这里向南眺望是一望无际的长江,所以被称为“望江亭”。

我们在望江亭休息了一会儿后,向山顶进发。经过了四十五分钟的山路,我们终于来到了狼山山顶——大观台,听朋友说:这里原名位大观音台,因为四望无际,因此改名为大观台。站在上面,向下望去,汽车、树木、楼房……就如芝麻般大,仿佛伸手就能拿起它们,任意摆放。依伴狼山的其余四座山——军山、剑山、黄泥山、马鞍山,它们就像五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一起谈话。

狼山虽没有泰山那么高大,没有华山的雄伟,可它是南通的象征。王安石游狼山写下“遨游半是江湖里,始觉今朝眼界开”这样的诗句,我觉得更加突出狼山的美丽、壮观、流连忘返。

我们久久的坐在大观台上,欣赏这美丽的风景,只觉得已融入这景色中。

走下狼山,我们原路返回,绿树仍然挺拔,我们也仍然回味这一座山——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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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散文金色博弈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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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边拦截了一片黄叶。它打着旋儿从我眼前飘落,可能是想去湖面做一艘载梦的小船,只是被我误作了秋风捎来的信笺,才辗转来到我的手上。我把它翻来覆去地瞧,像小时候一样,很仔细,因为我期待从它清晰的脉络中读出一些故事。如果那些故事曾被记在笔记本上,估计现在也该像手中的这片落叶一样,泛黄了。

透过叶子,我把目光探向十几年前的远方,那里的星星很稠、很大、很闪亮,那里的月光很柔、很淡、很清爽,那里的太阳很毒、很辣、很张扬,那里的庄稼很沉、很厚、很硕壮。还有那种庄稼的人,很蛮,很黑,很豪放。现在,他们都被光阴染上一层暖融融的黄,重现于手中这枚黄叶之上。

记忆中,家乡的水稻要到八月上旬结束才能熟透。在这之前,它们一直不慌不忙地生长,任由青翠的稻穗一点一点变黄,这股从容劲儿,凭你种稻人再怎么望眼欲穿地等啊,盼啊,它们也不为所动。田里的水稻就这么矜持地成熟着,但不熟透,它们在等,等一场雨,这似乎是一种仪式,不经过雨水的洗礼,它们非得要拖上几天,绝不轻易熟透。雨水一催,太阳再一照,铺天盖地的金黄,那速度,那气势,让人不得不叹服于大自然的大手笔。

秋天的太阳是很珍贵的,尤其是在秋收这大半个月里,庄稼人怕的就是下雨。如果是连绵不断的雨水,田里的水稻很可能收不回来,水稻收回来了,又要忙着将其晒干,但有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瞬间便能将人们之前的劳动成果化为乌有。此时,庄稼人敬天,畏天,也随时准备着和天进行一场博弈

叔叔就是那个时候把象棋带回来的。收割水稻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劳累了一个上午,中午本该是大伙儿午休的时候,怎奈中午也是太阳最好之时,叔叔得紧着那点太阳赶快把上午收回来的水稻晒干了,好腾出坝子来摊下午新收回来的水稻。此外,中午也是最容易变天的时候,叔叔得随时观察着天空的表情,稍有不对,立即招呼大家起来和老天爷抢粮食。没有象棋之前,叔叔一个人守天气,晒水稻,实在累及了就去床上躺会儿,有时一不小心睡过去了,醒来时坝子上的粮食已被雨水浇了个透。有象棋以后,我和爸爸陪叔叔一起晒粮食,观天象,从此,秋收在我的记忆中不再只是苦和累,还有趣味和感动。

棋盘和棋子都是木头做的,也呈现出淡淡的黄,正好和这季节相得益彰。我们三人约定的规则是,两两对弈,谁输了谁就去翻晒晾在外面的水稻,顺便观察一下天气状况,赢的人和另一个人继续对弈。如果不出特殊情况,一局棋通常下半个小时,刚好可以翻晒水稻两次。

叔叔跟爸爸下棋和跟我下棋不一样。跟爸爸下棋他一定要争个输赢,有时争论得厉害了像吵架一样,百米外都能听见他们争辩的声音。和我下棋时,叔叔是很安静的,我也安静,两个人悄悄地就完成了一次对弈,也完成了叔叔落败爸爸替补的交接。

叔叔是我的象棋师傅,教我下棋时他说过一段话,让我一直对他佩服至今,叔叔说:“象棋起步无非四种:第一种是举炮,这种人优点是充满干劲,活力十足,一心只顾向前冲,缺点是冲动,沉不住气,容易坏事。第二种是上兵,这种人还不会下棋,见兵多,行动又有诸多限制,就随意弄几个去送死,美其名曰开路先锋,这样的人虽不懂算计,倒是狠得下心。第三种是上马,这种人谨慎保守,绝不轻易做没把握的事,但做事犹豫,缺乏果断。第四种是上象,更保守,像,蜗牛一样时刻背个保护壳在身上,只会防守,不懂进攻。”这段话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高深莫测了,所以后来的十几年里,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要去验证这段话的准确性。

单是从这段领悟就能知道叔叔是很聪明的,至于当初刚学下棋的我为什么总能赢过师傅,以我现在的理解来看,可能是叔叔想鼓励一下我这个徒弟,也可能是叔叔舍不得我去外面晒太阳。

我打败叔叔以后,就和爸爸在屋内讨论叔叔的棋艺,叔叔拿着竹耙在外面翻水稻,竹耙在水泥地上摩擦出哗哗的声响,混着水稻被翻动时的沙沙声,听着心里有种淡淡的喜悦和心安。不像烈日晒裂竹竿的声音,砰地一下,刺破空气中的热浪闯入耳际,尖锐而突兀。不过,太阳虽霸道,竹子更坚韧,就算被剖了腹,它也顽强地活着,只是那样的竹子走了形,用处不大,一般只能当柴烧。

在棋盘上,叔叔和爸爸都不是甘愿认输的人,叔叔输了会说:“这局是我让你的,再来!”爸爸输了会说:“都是你抽烟,熏得我眼花缭乱看不清楚,再来!”于是原本定好的规则打破了,我常常都只能当个意醉神迷的看客,暗暗在心里盘算他们下一步会怎么走,遇到困境了该怎么破,只是他们的招式往往都在我的意料之外。

“将军——”那时的我最爱听这两个字,以为谁先将军谁就占优势,本来看得迷糊,这俩字一出,我就“豁然开朗”了。后来我才知道,“将军”只是开始,真正的较量还在后面呢。叔叔很会设局,总能不经意间抛出一两个看似重要的棋子给爸爸,还一边装出一副心痛不已的样子,甚至假意闹悔棋,以此消除爸爸的防备之心,让骄傲大意的爸爸落入他早已设好的圈套。上了几次当的爸爸终于识破了叔叔的路数,变得更加小心翼翼。

一局棋,三个人,三种心思。爸爸盘算着怎么赢叔叔,叔叔思索着怎么将爸爸打成光杆司令,我呢,感觉谁处于劣势就想要帮谁扭转乾坤,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当棋盘上双方棋子所剩无几的时候,我基本就能判断局势了。一次,在棋盘上僵持了很久的爸爸和叔叔终于开始进攻,相互连续吃掉对方一系列棋子以后,使得原本复杂难懂的局势一下子明了起来。双方士相不在,爸爸马踏中宫,三个卒子过河,其中两个齐头并进,相互照应,车在一旁虎视耽耽,叔叔的情况看起来不容乐观,幸好叔叔的车马炮尚存,且位置都不错,若心思缜密,攻击迅猛,还有机会赢棋,若是慢了一步也必输无疑。该到叔叔走棋了,叔叔却迟迟没有动手,思索间,习惯性地抽出一根烟点燃。瞧这剑拔弩张的气势,我不禁为叔叔捏了把汗,也积极思索着对策。这时,爸爸笑呵呵地说:“哥,不着急,慢慢想,我先去翻一翻谷子。”

爸爸刚起身伸了个懒腰,忽然大叫一声:“不好!”不知什么时候,天空明晃晃的太阳说不见就不见了,乌云黑压压的一片涌动而来,肆虐的狂风卷起竹叶漫天飞舞。

“快起来,抢天冬雨了。”爸爸一边操家伙收拢水稻,一边大声吆喝着。

这才是一场真正的战役,和老天爷比速度,可比观棋局惊心动魄多了。一家人,无论老少,只要使得上劲的,全部赶上战场。爷爷和婶婶负责清扫,爸爸负责装载,叔叔和大伯负责运送,屋内屋外顿时一片混乱,人来人往,脚步匆匆。我人小,不能担也不能抬,只能端个簸箕一点点地往箩筐里装粮食,装满了就让叔叔挑进屋里去。

“快点快点,雨马上就到了。”爷爷抬头看了看天,催促着。

“大嫂,去把遮雨篷准备好。”叔叔挑着满满一担水稻健步如飞,还不忘嘱咐婶婶做两手准备。

“雪雪,去把所有箩筐全部拿出来摆好。”爸爸扯着嗓门对我吼道。

风依旧毫无章法地刮着,四处尘土飞扬,落叶乱舞,竹林里不时传出噼里啪啦的竹竿断裂声,声声穿心而过。沉闷的黑暗中,轰鸣的雷声也由远及近,仿佛真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

快一点!再快一点!每个人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赶在大雨来临之前将粮食全部抢进屋里。

十几分钟后,斗大的雨点砸落下来,此时,屋外的粮食已经完全被我们转移到屋里,看着墙角下金灿灿的一堆粮食,大伙儿脸上都浮现出欣慰的笑容。与天斗,其乐无穷。斗赢了,更是振奋人心。

望着外面瓢泼似的大雨,爷爷感慨道:“幸亏我们动作快,要是慢了一步,这谷子也收不完啊!”爷爷本是自言自语,我却得意地把这最关键的一步之功记在了自己头上,心想:如果没有我帮忙,你们肯定收不完。高兴之余,我这才感觉到自己快累瘫了,于是懒懒地去打来凉水洗掉身上的灰尘,准备好好睡上一觉。

临睡着前,我似乎听见叔叔吼了声:“幺兄弟,走,将军去——”

爸爸和叔叔有没有继续下完那局棋我不知道,也忘了问。很多年后的今天,隔着这枚黄叶,去看那局棋,那场雨,和那次抢收的经历,它们都在记忆中闪着金黄色的光芒。

文/凌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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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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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酒以后,我醉了,在半醒的状态下,拿起打火针,“擦”一声,火星四溅。我点亮了面前油灯。宝剑在火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这把宝剑已经跟随了我多年,今晚也一样,我抱着剑,进入了梦乡。

酒醒时,只听那让人振奋的号角响了起来,美丽的太阳从东山上露出了半个脸,天还是有一点儿黑,扎在一起的军营里走出了英勇的战士们,我和一些部下正忙着给战士们分烤熟的牛肉,各种各样的乐器伴随着歌词,奏响了军歌。大家欢快地啃着自己的牛肉。

饭后,整齐地“唰唰”声响彻了中原,那是在检阅军队呢。

我骑上马,大喊一声“冲啊!”蹬了一下马屁股,那马像的卢一样飞快地跑着,踏起阵阵尘埃,卷地而来的秋风也掺和在里面,朝我扑来,大快人心,让我充满了必胜的决心。前面就是敌人了,“全军准备!”一声大吼。一秒,两秒,三秒,“放!”顿时,射手弯了弓,紧绷着的弦松了下来,一支支尖锐的箭“嗖”的一声划破了晨曦,划破了前来阻挡的风,直射敌人的心脏,大批的金兵倒下了,让我兴奋。

本来是想去帮助君王打败所有的金兵,去收复中原,一统天下,去赢得生前和死后的美誉,得到我所应得的流传千古的名声。但是,当我醒来后,站在铜镜前看着我自己,满满的白发,已经不能再为君王战斗,就这样,一切的一切都只能是永久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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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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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余的散文。读余光中先生的散文总会从文里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蓝,这种被淡淡的蓝霭氤氲包裹的气息,又总能牵引我深深的走入文中,去感受作者的心里世界,随着他的文路去触摸他的天空、他的雪雨霁月、他的深深思乡情愁……

每篇散文里作者无论走在哪里,身在何方,都有他那颗炽热的思乡情怀总在系恋着祖国,思恋着故乡,无论夜里醒来的床前明月,还是梦里阳关的大道,无不是作者行途中执着的灯盏,引领作者的心回归故里田园,投入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正如杨克所说:“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借用杨克的话来对余光中先生的散文简评结笔,也正是抒出我对余先生的景仰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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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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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回味无穷的美酒。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就是《背影》,读得时候差一点就悄然落泪,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父亲那背影真让人心痛啊,在晚霞的照影下,父亲为即将远程的儿子买橘子这件感人的事,让大家看的清清楚楚的。而《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我才会细细品味着荷花的美,朱自清先生把荷花描述的那样美,想必你也动心了吧?

折服于朱自清的文字操控能力,我曾经也试着模仿他的文风,不过写出来的无非是无病呻吟的风花雪月,徒有其表却无内容,只好作罢,还是品读为佳品读朱自清散文,仿佛品读那一方绝唱,总能在字里行间收获满满的感动,让人在喧哗的都市中寻找片刻的宁静,仿佛找到了心灵的归属,着实是一场精神上的洗礼。而如今的的社会,很多人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渐偏离了如何读书的轨道,这时不妨读一下朱自清的作品,毕竟经典之所以为经典,还是有一定的价值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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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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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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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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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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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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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闲着没事,于是在书柜里翻出了一本我早就想看得书,叫《王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在其伴侣死后,艰苦奋斗,一直想让她的子孙成为狼王,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完成心愿,直到为了子孙付出生命。这只母狼的命运坎坷,遭到了天敌的攻击,子女的背叛,最后还为子女付出了生命。这只母狼虽然经历这些事,却从未放弃自己的梦。这种坚持的品质是很好的,我们要向这只母狼学习。

古今中外,发生过许多这样的故事,如果不是梦想,母狼早就因丧子之痛而丧生了。司马迁是西汉著名的史学家,《史记》就出自他手。可大家知道这名著背后的故事吗?为了创作史记,他忍受宫刑,为了梦想他活了下去。最终完成了这本史无前例的史学巨著——《史记》。作者沈石溪从动物的角度来说明发生在人们身上的道理,为了梦想而去拼搏,努力甚至牺牲。我们将来的时间将要去做这些事情,加油,我的梦想将要实现!

在我们生活中也发生过许多这样的事:我有一个梦想要成为历史学家,为了这一个梦想我可是付出了许多努力呢。我从小就喜欢看历史书,虽然我的记性不怎么样,当经过我的日夜研读,我已经掌握了很多历史知识,看过了许多历史古迹,现在虽然不再有人为了梦想而牺牲,但我们仍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

古今中外,还有不少关于这样的事例。他们要么是伟人,要么是高尚的人。我们要努力完成自己的每一个梦想,不要放弃,坚持就能结束这些风雨。

梦想,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东西,《狼王梦》作者沈石溪也是这样的人,他立志要成为动物学家,才有今天的成果。所以《狼王梦》,大家一定要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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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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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时光,静谧又安详。打开播放器,温柔的旋律伴着和暖的微风流入耳中,你的身影,同过去的点点滴滴一起,浮现于我眼前。一路行来,朋友,感谢你的陪伴

依稀记得,你我初次相遇时你整洁的白衬衫,看着你爽朗的笑脸,我很惊讶,惊讶于自己第一次如此迅速地与转校生建立了友谊。你的存在,让我感到说不出的安心。

于是,人生的旅途上,从此有你陪伴。

记得一次体育课上,我不慎受了伤。你第一个发现了我的异样,慌忙搀我去医务室。那时你脸上的焦急,至今仍刻在我的心头。

后来的日子里,你携着我,我携着你,跌得满身伤痕累累却满心喜悦、义无反顾地走了过来。你的陪伴,化作无穷的力量,给我前行的勇气。

还记得吗?测验时我为一个题目抓耳挠腮、不能确定答案时,你轻咳一声,装作无心地将答案的演草纸向我这边轻轻推了推;还记得吗?暑假里你应我之邀来教我打篮球,为一个我百练不成的动作示范了不知多少遍;还记得吗?放学后你我被班上几个“小混混”拦住,大打出手、将他们赶跑后两个人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与痛快地大笑;还记得吗?你我在校内科学知识竞赛中摘得桂冠,领奖时满心的骄傲、开心与自豪……

最后一个学期的最后一天,你拿到了与我不同学校的通知书。我与你交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笑着同你道别,转过身去却泪流满面——我以为我们就此离别。可在那初中第一次期中考试后的同学会上,你我仍如从前一般亲切的喊出了彼此名字的一刹那,我才忽然发现,两个人的心,一直在同一旅途上;你一直陪伴在我身旁,从未远离。

“啊——夜空中烟花绚烂,点燃整个夏天,总让我莫名伤感;时光像风儿一样,静静的逝去流淌……”你陪伴着我,走过人生最快乐的时光,让我不曾孤独、遗憾。感谢有你,亲爱的朋友,一路陪伴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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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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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情沉重。今天是它的生日,可伙伴们却提也不提这件事。是因为他们忘了没注意,忽略了我的存在吗?

它感到自己像个流浪的人,无人问津。打开门,屋里一片漆黑。伙伴们又去玩耍了。走进房间,甩下书包,喜羊羊趴在床上,真想痛苦一场。猛一抬头,它看见了一本书,忙拿过来,这不是我最想要的.《爱的教育》吗?

它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连忙坐起来,打开书,一张纸条出现在眼前:亲爱的喜羊羊:喜羊羊,生日快乐,我们存钱为你买了你最想要的书--《爱的教育》。祝你生日快乐,成绩步步高!永远爱你的伙伴即日看完这段话,它突然有了要流泪的冲动,一丝温暖的阳光正从心头慢慢升起。还为我买了我最想要的书。我曾抱怨过同伴们忽视了我。可面对这沉沉的爱,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喜羊羊紧紧地抱着这本书,全身流过一股暖流。喜羊羊明白了,亲情是永远的红线,。望窗外,天空无星,但喜羊羊却能感到它们在为我高兴。这一刻,不是亲情的淡忘,而是亲情的升华。因为,喜羊羊收到了一份厚礼,一份载满同伴爱的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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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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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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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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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世界真奇怪,任何一种动物,无论它是纤小还是庞大、食草还是食肉、温顺还是凶残,只要成了一位母亲,她一定可以变得无限的智慧、勇敢和强大。正如著名作家沈石溪笔下《王梦》中的那头母狼——紫岚。

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她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追逐梦想的历程中,紫岚要用她的智慧去寻找食物让孩子们活下去。她自己饥饿万分,却要思索如何趁夜冒险去鹿场捉鹿,她用嘴衔着羊蹄甲花、在泥潭打滚的办法掩饰身上的血腥味。在鹿场捉鹿时被大白狗发现,为了不让孩子受到伤害,紫岚勇敢地将孩子藏在肚子之下,自己生生的被大白狗咬掉了一大块肉,这撕心裂肺的疼痛也没能击垮作为母亲的紫岚,这不得不让人动容。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一次又一次失败,她的孩子们一个个相继离去,把狼孙培养成狼王便成了紫岚活着的全部希望,以至于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她用自己的生命换取狼孙的平安。

从小妈妈就为我讲《狼和小羊》的故事,记忆中狼是凶狠、残忍的象征,但母狼紫岚的故事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她对孩子们无私的爱与天下所有的母亲又何其相似呀。《劝孝歌》里有一句经典诗句:“母苦儿未见,儿劳母不安”是啊,母岚为了儿女付出了一切。在生活中,哪位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成龙成凤呢?既要辛勤工作,还要照顾儿女的起居,关心儿女的学习,只为他们将来能出人头地!就像我的妈妈,她为了我,不是一样付出了所有吗?

记得一个周末的早上,我突然发起了高烧,足足39度。妈妈见状,二话不说,背起我就往医院赶。家里离医院有好长一段上坡路,平时空手爬坡都会喊累的妈妈,却突然变成了“女汉子”,背着我一路狂奔。到了医院,妈妈已经大汗淋漓,不停地喘着粗气!可她根本顾不上休息,又脚不沾地般带着我去做这样那样的检查。诊断结果是口腔溃疡引起的发烧,妈妈生怕我使用抗生素对身体不好,于是在朋友圈四海八荒地收集各种降温的方法。回到家,一脱了鞋,妈妈还没歇上一口气,又开始忙着用各种物理方法给我降温,一会儿泡澡,一会儿酒精擦拭,一会儿退烧贴……我反反复复地发了一整天烧,妈妈也被我反反复复地折腾了一整天。半夜醒来,我看到妈妈居然还没有回卧室休息,而是坐在我的床头边打盹。此情此景,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心里不住埋怨着自己为啥要生病,为啥总是给妈妈添麻烦……

因为无私而伟大的母爱,让母亲不断变得智慧、勇敢、强大!也正因为阅读《狼王梦》,让我们懂得了用心去感受和感恩这份无私而伟大的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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