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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经典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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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1000

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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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在山水间,静谧幽美,徐徐的凉风拂过脸颊,一丝清凉。慢慢向树林深处走去,日光被茂密的枝叶遮挡住,四周渐渐黑暗。这时,一阵银铃般的声音传入耳帘,清脆悦耳,不禁停下脚步,分辨声音传来的方向。顺着一条小径走到尽头,一条清澈的瀑布呈现眼前。从上而下洒落的水珠溅在河中的岩石上,拨出“叮咚”的声响,不禁听得入迷,抬头,此时的阳光又开始耀眼,倾洒在水面上,泛起金色的光芒。那条瀑布,就如同一个舞动的精灵,如此绚目,泉水的声响,仿佛是一章乐曲般,优美垢流水声给这个画面增添了生气。这声音,是大自然的声音,多美!

在家,手拿着一盘光碟,放入电脑中,耳边响起了贝多芬这位伟大作曲家的一章震撼人心的交响曲。原来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静静坐在椅子上,闭目倾听,那时而轻柔时而激烈的旋律演奏出了一个伟大音乐家的梦想。我听出了贝多芬对命运的不服,对生活的希望。这旋律,是一位伟大音乐家的追求,多美!

还记得很早以前,晚上我总是睡不着觉,呆呆地坐在床边,在黑暗中,显得茫然。这时,母亲总是会来到我的身边,哼着小时候那熟悉的曲调,突然变得那么安心,温暖,侧过头,沉沉进入梦乡。这是母亲的声音,多美!

听,你听,这些声音---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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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是一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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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

在沙漠中,我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曾经,我生活在一片美丽的森林里面,那里草木茂盛,鲜花诱人,动物们在里边欢快地生活着,我也在里面生活得有滋有味。

后来人类到这片森林里乱砍树木、杀害动物……没过多久,森林变成了黄土高原,没有了一草一木,许多动物由于缺少生活的条件,相继死亡了。

幸好我见识广,我带领我们狼群去了一个美丽的草原,那里有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还有小鸟在唱歌……我们在那里快活地生活着。

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人类又在草原上开了工厂,而且严重地破坏了大自然,蓝蓝的天空变成土黄色的天空,清清的湖水变浊了、变干了,唱歌的小鸟闻见难闻的烟味被熏死了,我的许多伙伴被人类打死了……草原变成了沙漠,我又四处流浪。

我这只狼饿得连狗都不如了,我每天都在祈祷:

“人类啊,请你们爱护大自然吧!为你们的后代和动物朋友保护好地球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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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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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听林清玄的名字以为是一位女士,但实际却是一位先生。初读《林清玄散文》后又觉得他是一位“女性”,每篇散文笔风婉转而细腻,柔美而智慧,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作者。读完《林清选散文》后觉得他是一位邻家“大哥”,普普通通的故事或生活经历娓娓道来,从未有说教的口吻,揭示的道理,总是让人虚心地接受,甚至有些共鸣。“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大概指的就是这样的吧。

在《林清玄散文》中我最深为感触的是一篇名为《枯萎的桃花心木》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过多的优美景物描写,也不似长篇大论的感悟,只是作者对乡下老家一位种树人种桃花心木方法的描写,揭示的却是发人省心的人生道理:独立自主,才能有所成就。

“如果我每天都来浇水,每天都定时浇一定的量,树苗就会养成依赖的心,根就会浮在地表上,无法探入地底,一旦我停止浇水,树苗就会枯萎得更多”,桃花心木需要面对不确定的环境,依靠本身的能力找到水源,深深扎根地下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抵抗狂风暴雨。我们更需要一种独立自主的心,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我们的本性。如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

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而深化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在生活中,我们总依靠父母,无论在做什么事,总是喜欢选择诉说,向父母说明困难,而不去自己动手解决。学习空间里,老师不停地督促,帮助我们批改作业、纠正错误。他们不就像辛勤的种树人吗?朴实无华的老师,往往日夜操劳,而我们也总依赖着他,让他总有操不完的心。桃花心木还在成长,而我们也渐渐长大。勤劳的“种树人”不能永远栽培着我们,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我们应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独自面对生命法则的不固定、不完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生命个体的优雅自在和无穷生机。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贡献自己一份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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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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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沈石溪的《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生下五条小狼,死了一条,剩下三雄一雌。紫岚分别培养长子黑仔儿,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儿子双毛成为狼王,但是它的孩子纷纷丧命,最后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上。

我非常敬佩紫岚,她足智多谋,在她快要分娩时,大白狗要扑向她,她威吓大白狗,这样她的孩子才平安落地;她做事果断不含糊,为了更好的生存,它吃了即将死去的第五只小狼;她有着坚强的毅力,为了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她做了很多别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也很自私,为了培养黑仔,蓝魂儿和其他小狼只能吃半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都被黑仔挑去。作为母亲,她没有做到公平。但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仔成为狼王,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存活下来。

紫岚的爱是特别的,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她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爱是让人敬佩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麻雀》这篇课文,在小麻雀被猎狗攻击时,老麻雀像一块石头一样落下来,她的这份勇敢源于她对小麻雀的爱,连凶猛的猎狗都退缩了。猎狗没有想到小小麻雀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它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折服了。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尽管爱的方式不同,但是最能打动人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非常不错,大家快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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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除却天边月,没人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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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相忆谁人懂,此情此计怎梳理?真真是: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爱着的你想着的你,可好?可好?在心里一遍遍只有这样的问着惦记着牵挂着

最难忍相思泪,滴滴泪儿可滴穿了桃花扇底风?还有蝶儿双双幽幽的梦

只道是滴碎了心儿一颗小玲珑。在这样的月夜里,我在远方遥望着你呀,多少牵挂多少话语,凝噎在心头

你呢?可也遥望着我的一方?将情息互送,将相思互相回应?将你的一切托风传递,转月儿倾诉

一颗流星飞转,让心儿随之牵动,慢慢的捻起一瓣梨花儿,白色的花瓣与星月辉映

玉指轻拨,琵琶声声如流水淙淙,似怨似思似一支离人的歌,夜夜思君,日日念,谁知天涯几时到,寻你去天边

一颗心儿,好似就如那天上的月儿,辗转反侧在你的梦里,寻遍天涯与海角,寻遍千山与万水

也许月儿听懂了我,挂在天边,总是挂在天边将我顾盼,将我遥遥的相陪伴

难到你竟不如那一弯弦月吗?月儿也有月圆时也有团圆意?难到你就不如那一弯月弦吗?也有翩翩舞也有轻轻的歌

也会来到我窗前,也会陪伴我夜夜思念,夜夜痴想,与你,到天明,又到天黑,月儿依然会再次来陪伴我,夜复一夜,年复一年

你知道吗?多么想让你知道,又多么怕你会知道,因为爱着,因为在乎,因为不想被你牵挂,因为不想让你为我操劳,所以才如此决绝

当转身的那刻,泪水早已打湿了情花一朵,那花儿就似一轮明月,在天边,在海水里沐浴的白天鹅一样

真情,在这世间,人人都说再也难处去寻,其实,真情就掩在人间深深处,就如紫燕飞进普通百姓家,不要去追求虚无缥缈,不要将爱束之高阁

真真实实爱一场吧,认认真真爱对方,爱,需要我们执着,需要我们爱无反顾,将爱进行到底

寂寂的夜里,我心儿比星月更加明亮,你顶的天空就是我的方向,我不再有什么犹疑,我要飞向你

恨不肋下生双翅,一飞飞到天尽头,何处有花开何处有美酒?你在的地方四季如春,是我最暖的港湾,是我美丽的家园

可是你知道吗?懂得吗?真怕那句除却天边月,无人知,无人知就无人知吧,我只要你知道,你知道,我就足了,心满意也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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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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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暖阳是珍贵的,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景,给四季以最为精彩的点缀。如丝春雨,滋润万物复苏,发芽生长;炎热的夏夜,凉风习习,狂风暴雨,一下子舒适了夏的闷热。秋天的美景,不仅尽收眼底,而且触动了人的味觉,枫叶红、菊花黄、桂花香,山野情趣萦绕游人陶醉;蟹肥鱼鲜,水果飘香,色香味美聚全。

冬日的暖阳,难得一见,偶尔的阳光明媚,使人精神清爽,一改冬日阴冷灰暗的天气,于是马上就有好的景观,行人见面互致问候,“今天太阳多好。”老太太晾出了衣被,老爷子太阳底下围起牌摊,小媳妇搬出晾晒的酱缸,公园里多了摩肩接踵的人群,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小时候冬天在农村上学,教室里经常有老师让学生踏步取暖的举动,一下课,学生马上去“晒暖暖”。

参加工作后的早些年,宿舍的冷,经常围着走廊的煤炉转。

冬日的暖阳,对农家衣衫单薄的孩子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享受。

深冬的季节,天气寒冷,冬日的暖阳弥足珍贵。有谚语道:“头九暖,二九冻破脸,三九冻了锅里的饭......九九八十一,老汉顺墙立(晒太阳)......”

如果纷飞的雪花、晶莹的冰雕是冬的主题,那么冬日的暖阳一定是冬的插曲,她给寒冷的冬天平添一丝暖意。

如果冬日阴沉沉的天,使人情绪低落,那么偶尔的冬日暖阳,无意之中调节了人的心态,蓝天白云全收眼底;

如果春夏秋冬四季如歌,雪和冰是冬的高潮,冬日的暖阳融化了雪和冰,那么春天会远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偶遇冬日的暖阳,我的心里顿生一股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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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散文流年花开浅喜深爱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300字

全文共 4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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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用清晰的笔迹模糊季节的变迁,摩挲出年复一年的遥远,也就是在这样一个似乎能让我梦见开的流年里,黑纸白字写下未完之期。 ——题记

我已经这样一动不动静静的望着雪白色墙壁上的时钟超过一分钟了,秒钟固有的摆动频率,滴答滴答,在60刻度的表盘上转了一个又一个圆周。恍惚中我定了下神,仿佛突然听到时间撞上什么东西,停了下来?

破镜破摔

一些曾给人们带来希望又让人失望的东西,在岁月匆匆走过后留下的脚印里,被践踏得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

倒映在瞳孔中无论是紧紧相挨的公寓楼,微微泛黄的青草地,还是偶尔满座的树下石凳,总在我往返宿舍与食堂的路上频繁而又重复的上映。如果不是同行的领饭大军,偶遇时的相互问候,浮光掠影的情侣耳语,难以想象这个世界多单调乏味。然而纵使这样这一切终究还是显得乏味的。假如如此重复景象可以叠加,那么我眼中早已生出厚厚的茧。

如果不是不经意间刮来一阵夹杂玉兰花香的微风,我就不会抬头发现零星挂在枝头上顽强开到这个季节的玉兰花瓣,也不会打开记忆盒子看到在过去的某段不同时间相同场所所上演多么生动的那一幕幕。我总是能够想象那一张张活在青葱岁月里鲜活的脸孔,它们像刻在广场石雕上的人物肖像,而我只能够看着它们渐渐被寒风刮得生硬和狰狞???

从来没有试着想过藕断了之后的思念还能坚持抑或挣扎多久,每当回忆里我对她排山倒海的期望反作用变成失望来伤害我自己的时候,我总是能感受到时间像一双缓缓拉动的双手把思念当成兰州拉面一样拉得很长很长,越来越细,直到丝断的瞬间,我终于像断了线的风筝干净利落地飘在空中,彻底的自由了???

或许是应了水瓶座的完美主义,所以才会成全那些残缺零碎的美好,破镜破摔。还是应该流汗的夏天,我真的没有再流泪,只是隐约记得在某一次冲澡中,我好不容易擦完身子的香皂就又一次掉进了马桶里。

也许曾有一些事情真真切切地累积在我们过去的印象里,只是记不起它曾以何种方式存在着。像一个串门的客人,在你的屋子里留下一袋水果或者一束鲜花,你凭借着这些水果或者鲜花或许会想起有过这么一个访客,却忘了她是怎样走进和走出你的世界。

破茧重生

温度是个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把呼出的气体变成雾气,塞上耳麦,把外面冷色调的世界挡在外面,把自己封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面。感觉蜷缩在被子里的自己像只脆弱的蛹,再也经不起抽丝剥茧的数落。

阳光和风相互拉扯,像一场争夺温度的拔河,夏天的视觉,冬天的嗅觉,明明闻出了冬天,却在晒着夏天,而这冬夏之争终究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融中颠覆了人们的视线,模糊了整个季节。于是整个人随着紊乱的季节生活在臆造的假象世界里。

我想自己一定是在时间里沉睡了许久,搁浅了许久,以至于当我睁开朦胧的双眼,整个世界犹如经历几个世纪的变化,仿佛自己在古代丢尽了尊严,为赴红尘客死沙场。

我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试着穿过头顶折射着阳光的窟窿,准备迎接一场华美曼妙的破茧重生。温煦的光线,淡雅的草香,金黄的麦田,一切依旧那么美好!

原来一直躲在茧里的我只不过是做了一场飞蛾扑火的噩梦???

回首阑珊处

我们在电影里看着别人替我们过着梦里的人生,看着他们替我们爱,替我们死,动容之时流下眼泪——擦干之后,那不过是灰飞烟灭的幻象,生活仍然一无所有。

插在风衣口袋里是没人握住的双手,昂首微望,忽远忽近的天边漂浮着被风刮起和我一样自由的的白色塑料袋,身体的温热除了被胸膛包裹着活跃跳动的肌团外,只剩从指间滑落地上昏暗明灭的烟蒂。

印在瞳孔里灰白的天空,进出鼻孔里灰白的大气,似乎整个冬天都是灰白的,像被漂白过的世界,漂掉了所有的颜色。

如果不是偶然打开陈旧的抽屉,我就不会发现那罐布满灰尘盛满星星和信的玻璃瓶。也不会记得多久以前许久以后,我曾默默地用一根根塑料管子为你编织了整个银河系;如果不是那看似多余的转身,我也不会发现守护在我身后的你一直和我在仰望着同一个星座。

回忆就像小时候在地里挖的红薯,越往下挖就发现它变得越来越大,我细心地挖掘,好想把它整个连根拔起而不只是一部分。无论是枕边的相册,书架上的同学录,笔记本里背包里散乱的大头贴,都遗留着你的笑容你的文字你的心情。我努力的往回想,试图还原那些模糊的画面,于是整个苍白的冬天开始重新染回了颜色。

原来你一直都在我身后等待,像那首歌唱的一样,远远的观望,静静的守候。如果我们的过去是一部可以重新编排的电影,我不愿我们再是那安静的角色。

转角遇见

左眼皮跳跳,右眼皮跳跳,如果不是左右眼皮的交替跳动,我也不会悲喜交加,福祸轮回。

可惜肉眼看不到命运的牵绊,我们才会掉入一个又一个陷阱,才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许我们过去都太害怕过于安静,太过自由,所以想在生命中给自己找个寄托和依靠,并满怀期待地相信住在自己心里面的那个人会让自己变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们总是一张天真的脸,总是把自己放在无边无际的遐想与憧憬里面,然而这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又暗暗夹杂着残忍,当那些看似温和的风吹皱我们的脸,此后再没有人会看出我们眼角里的变化,才恍惚这就是所谓的的成长???

我们都曾喜欢寄望于流星,让它背负我们的梦想,把那些我们所憧憬的的美好高高的挂在天边,却也曾目睹搁在头顶的星星划破星空,带着长长的光尾,匆忙的陨落。我们的梦想也就跟着伤痕累累,面目全非?

我们曾爱过,恋过,欢笑过,纠结过;也曾痛过,伤过,坚信过,怀疑过。

而丫头你是否知道,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个人碰洒了,还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来,兑满,留给第二个人。她又碰洒了。我还是扶起,兑满,留给第三个人。感情是越来越淡,但是她们每个人,获得的都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而那最后也是最开始的一杯我最想要留给的人,是你。

原谅我把我们认识前的经历比喻成两条弯曲的小河,岩石林立总是阻挡我们的去路,悬崖末路哀悼我们的坠落,沙石堆积细数我们的哀伤,青草葱葱却指引着我们的流向,深深浅浅,匆匆缓缓,起起落落,跌跌撞撞。终于来到了交汇的三角洲,才发现我们来自于同一源头。希望在以后的季节更迭,岁月变迁里,我们能在一起看着日出日落载着满满的晶莹流向我们向往的那片海洋,不再分流。

但我们最终不是。

边走边爱

曾几何时。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楼梯拐角点着和我一样寂寞的烟草,看着烟气慢慢地渗透眼前的世界,远方的一切也开始逐渐变得模糊。

冒着绣气的废弃工厂,吞噬石油的杂牌车辆,铅华落尽的枯黄枝桠,无精打采的灰色天空。一切都像是被转角的通风口切割成约两平米的大屏幕里放映的黑白电影在重复上映,而观看这场电影的人却只有我一个?

那些夹在夏日里暖色调的画面,好想全抽出来重温一遍。夹在笔记本里二十多片玫瑰花瓣是你停留了两天之后从相距三个时辰的两座城市择回我把玫瑰插上一个星期后留下的标本。现在回想起那令人难堪的头发蓬松伶牙俐齿的卖花小女孩就像个下凡的丘比特,她像是那样执拗地向我们射下重重一箭,像促成前世某段契约,快递般地把我们的缘分送到。

当我独自一人回家的时候,沿途经历了两场雨,车载着我穿越一段又一段阴霾,然而就算没有你的短信陪伴,就算天色逐渐灰暗下来,我也能感受到手机背光倒映出字里行间的温暖。

当我很想很想你的时候,我会拿出藏在背包里专属于我仍带温存的黑色比兔手套,呆呆的望着我们那时傻傻的被定格的脸,狠狠地把当时的情节默默地复习一遍又一遍。

当我快要折返武汉的时候,我总是想抽出足够的时间整理一次家,把你以前送给我的小东西好好的整理一遍,生怕迁离的时候把它们给遗漏了,因为我要让它们陪着我过渡到陌生的世界。

当我和朋友去佰迪乐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的闭上眼睛,试着想象你就在我身边,不停的唱着周杰伦的《你听得到》,很认真很投入地唱,直到声音开始变得沙哑,泪眼开始变得模糊,才提醒自己你不在我身边。

当我看到满大街都是关于圣诞礼物的时候,当我听说你希望看我打篮球的时候,当你…当你想听我过去故事的时候???

我们的回忆就像一盘百看不厌的影带,不停的被时光机器重复的放映着,而能拿到这场电影票的人只有我们三个。

很感谢你们搬进了我的心房,帮我赶走残留在里面的冰冷过去,我不再感觉冷,即使很多时候只身一人,即使正值寒风呼啸的冬季。那些你们所给过我最甜美的笑颜最温暖的关怀,是它们赋予我在这个世态炎凉的世界里苟且的能力,不弃不馁,边走边爱???

盛开浪漫

秒针走完“滴”,也仿佛过去了许久才传来了后半的“答”。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世界上有属蜗牛的,那么它一定是事先为我准备的。在你走进我的世界后我愈加的感觉到自己就像只蜗牛,拖着重重的壳,欲速则不达地爬行,而所到之处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变得五彩缤纷,金光闪闪。我想那个让我背负重壳的人就是你,是你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横冲直撞,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装在壳里赌气的,关怀的,撒娇的,感动的,忧虑的,无法释怀的,所有都是你赠予我最美好的负荷,不管我们以后走得多远,只要我们回头望一望,会发现身后一路走来的风景满满都是散发着光芒的回忆。

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忘了多少次这样地背离时间奔跑,努力地捡回我们遗失的记忆,当我以为时间就那样停下来的时候,表盘却突然加速了,活生生的把我从过去拉回。像个贪玩的小孩,一直想要追寻那清晨的阳光,却始终逃不掉黄昏那最后一缕光线的生拉硬拽。

庆幸的是我把回忆都捡了回来,把它们拼成了这篇文字,希望在这个紫色的生日前夜能为自己的生日送上最温暖的祝福。

细小美好

放在冬衣口袋里是一直想要握紧的你的双手,跳动在胸膛包裹下面的是一直想要温暖的你的心灵,而我所能给予你的只是隐隐约约字里行间的温热,所感受到的却是你真真切切冷暖自知的冰凉。

我也曾幻想乐此不疲地给你一些美好而华丽的承诺,只要你点点头我就会狠下心答应你那不是幻想而是可以实现的美好憧憬。

我们都在大大的幸福憧憬里小小的努力着,也相信在不停歇小小的努力之后会实现大大的幸福。不管以后我会遇上多么美好的人,而你始终是我愿意用所有暖色调来描摹的女孩,愿意用所有温度来温暖的女孩,愿意舍弃所有浮华牵手回家的女孩。你曾问我那几个字的含义,我本想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对你说。

最后引用一下小四的语录:

我希望在每一个冬天里,满世界都有暖气,我就不用穿的很厚,那样不帅,但你要穿得很厚;

我希望你做噩梦的时候,他正好在你旁边,也希望我睡不着的时候,能想着你在他身边睡得很熟。

我希望他陪你去世界的尽头,时间的尽头;

我希望他是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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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梦回几度谢幕繁华成云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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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来得及道别,就已离去。想重新寻回,却早已无迹可寻。——题记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佳同。

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你说,我们是蒲公英,等到时机成熟,我们便毫无预兆得随着风飘落到世界各地。再也寻不回彼此。

你说,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永远,有的,只是,你永远猜不透的变化。

你说,你想很简单的生活着,用自己的能力去保护你在乎的人,不需要太多的奢侈的华丽来伪装自己。

你说,你累了。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公平存在。你妥协了,你选择了放弃。

细数流年,岁月何其老去,那些追梦路上的故事,似乎永远都在回忆中停泊。时常;在一首旧曲悠扬中追思些许,即使在等待的日子里,依旧彷徨着太多无奈的心事,人生路上最美的风景,永远消失在离开的身后,太多的错过,注定成为一种难言的悲伤,亦如这落纸的文字,总有那么些字眼,让人感觉如此的心痛不已。

人生是一场没有尽头的旅行。 我们都曾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要与全世界背离。 你们是否都还记得吗?

梦中梦,梦境早已背离了现实,心中早已明了,却一直痴迷于此。痴人说梦,梦人泣泪。

倦鸟就此散,余花怎不乱?浮生蝼蚁,几缕尘心。动之间,爱恨两边。雪花盛开的季节我能否遇到你?在我还是年少的时节,在我还浪漫的时节,在我还相信爱情的时节?我曾在那个名为爱情的站台上停留过,不带任何情绪,只为看看那个站台上的天空,为什么那么清冽。坍塌的雪的庭院里,传来倦鸟经过的温暖,才明白,时光里的低眸,叫错过。

往事如风,记忆又掀起了时光的纱帘,在洁白的信笺上,与文字几经伤感的对话,指尖流露而出的,永远是往昔的惦念,惦念那段消逝的岁月,在风景的身后,飘渺着梦里的清音。的确如此;这样走走停停的日子里,似乎真的将自己沦陷了太多,寂寞中的城池,

分手,告别。只为下一次的遇见。我们都会很幸福。是吗?

梦想那么假,我们那么傻,是谁还坚信在云的那边也能听到风的故事?回忆的旧当铺里,你荒芜了谁的阵脚,谁的泪烫湿了骑士的铁骑,谁是谁的扑朔迷离,谁与谁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不期而遇?此时日光微澜,谁与共少年?

时光静好,只是轮回了这一颗沧桑的心,那些曾美好的过去,在步履踉跄的光阴中,终究斑驳成了记忆的伤痕,我们回不去了,流逝的时光,打湿过眼角压抑不住的泪,曾经遥远了所有,曾经的那些人和事,永恒的烙印在记忆的掌纹里,我始终相信,这一些沉淀而出的情感,最后都是时光迁流的云烟

习惯了沉默,不再似以前那样聒噪不安。只因懂得,并非每人都懂得你所有,可以理解包容你的一切。

似水流年,浮世清欢,所有的故事都早已沉浸在岁月的变迁里,故事里的人,曾经的幸福,也都不过只是一晃而过的风景,或许我们都太过执着,太过牵挂,放不下那些已经流逝的岁月,以至于才会让自己一度的在回忆里挣扎,也许在记忆的碎梦里,只要重拾那颗破碎的心,才不会让悲伤蔓延,婉转牵绊,曾经在无数的执念里,写满了多少碎碎念的牵挂,而如今那些苍白无力的纸醉金迷都在流年荒芜的画卷里,一笑而过。一段岁月,一段无言,一份悲伤轮回了多少个春秋夏冬。等待了多少岁月,无眠了多少个夜,泪湿了多少回忆。才明白原来,缘来,远去,缘去。岁月终究离散了曾经牵着的手,成为故事的坟墓。心底的悲伤。

宁静的空洞里,心就像一扇关不上的窗子,不知在空缺什么?何时起,不敢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总在追求一份来自外界的安逸,让时光浅淡,叠影平凡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岁月如同流水,静静地流逝,时间的歌谣,放肆的在忧伤里卖唱,总在念念不忘的记忆里,勾画了过往的回忆,是想念的思情还是漂泊的淡然?任何思绪来不及觅想时,日子已经过半,烦恼的枷锁勒紧了更新的节奏,潜藏在寂寞的天空下,仰头,看着奔跑的云儿,渴望一双飞翔的羽翼。其实,我们是风,都是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我们是风,只能是孤独的,偶尔有一些人陪着你飞,但他们终会停下,只留你自己一个人继续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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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些年的春暖花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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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又是一年春暖花开季,斯人在何方?又有谁会明白春天有春天的快乐,春天也有春天的烦恼。

陪我度过那么多年的朋友们,你们是否依然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春天?你是又记得那些迎风而上的风筝?又是否记得那空旷的原野,那高高的蓝天白云?

时光匆匆,岁月流逝,回忆中的那些快乐早已随风而散,回想那些年的春暖花开,那些年的快乐,只剩下现在的留恋与徘徊,招之不来,挥之不去。

那时的天叫蓝天,那时的云叫白云。春风一度,新绿初出,百花争艳,这是多么美的一副画卷,让我们流连,让我们怀恋。每天迎着初升的太阳,看春风拂过卷起的涟漪,田垄上青青的小草,挂着晶莹的露珠,几个小伙伴凑在一起,拿出自己制作的风筝,欢快的在那里跑着,即使有些丑陋,却是无穷的欢乐,有时偶尔传来的阵阵呼声,原来是某个伙伴的风筝掉了下来,又是一阵手忙脚乱。那一张张充满稚嫩的脸庞上洋溢的笑容,顿时激起了旁边花儿的嫉妒,也竞相开放。

花谢又花开,花开何常在。时光的流逝带走了我们的青春年华,换来我们成长的烦恼。花开花落,那以前属于我们的季节,如今又有谁的身影?看着一群孩子从身边走过,看着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背着书包,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嬉戏依然。如今走在路上,时常扬起的尘土,让我们不自觉的加快着自己匆忙的步伐。偶尔响起的惊雷、倾盆的大雨,只剩下阳台上仰望着灰色天空陷入沉思的背影。

一笑,春风满面难自抑;一愁,万绪千愁自难当。或许活着的人应该要学会快乐。就像那些年的春暖花开,春风满面,姹紫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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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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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醉半醒之中,我拿起一根细细的银针,轻轻地挑掉了灯花,灯“腾”地亮了。在灯光下,我仔细端详着宝剑。剑口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着铮铮寒光。这真是一把好剑啊!真希望可以用它在战场奋杀敌人,保卫祖国哇!

这样想着,我不知不觉梦醒了,驻扎在一起的军营都吹响了号角,“——呜”的号角声在旷野中是那么地催人奋起。一旦想到我的祖国可以统一,心里就热血沸腾。谈笑风生时,我大刀切下了大块大块烤熟的牛肉,分发给我的部下们。各种各样的乐器演奏者军歌。不少诗人曾说军歌是悲凉的,可我却觉得,那是雄壮的,是给人信心的。秋风瑟瑟,战士们身后的山鲜红鲜红,而中间还藏着片片金黄。那意味着胆敢侵犯这片宝地的人,鲜血就会染红这片土地。战士们那必胜的表情,充满了无畏。是的,我们背水一战,破釜沉舟,决不能失手!

“蹬蹬蹬蹬……”马蹄掩映在飞扬的尘埃中,他们如同当年刘备所驾驭的的卢马那样,毫不畏惧地冲向敌人。我拉弓射箭,白羽箭飞出,射向了我的敌人,弓弦发出如惊雷一般的巨大响声。看着敌人一个个倒下,我的心中感慨万千。真想保住这片土地,帮助君王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啊!这赢得的不只是我自己生前死后的美好的名声,更是对大宋的一种抚救呀!当今皇上保和,一点也不知大宋之前的风光,更不懂祖国山河的宝贵。不小心看见铜镜,才发现那只是一种幻想。祖国,何日才能统一呢?

我悲愤欲绝,提笔写下了千古名词《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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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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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著作《王梦》,它让我感慨万千。

故事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丈夫不幸死后,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不断奋斗,最后死亡的故事。

紫岚艰难产下的狼崽一共有四个,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为了让黑仔成为狼王,从小给予了它最多的爱,却因为一次意外而惨死在金雕爪下。

第二只狼崽蓝魂儿,在紫岚的培养下,养成了过于自信、勇敢的性格,最后因中了猎人的陷阱,被紫岚一口咬死。

第三只狼崽双毛,经过紫岚精心培育,在与狼王对决的最后一刻,被狼王的怒吼勾起了自己的自卑,最后被狼王一口咬死。

最后一只狼崽媚媚,在成为母狼后,将紫岚逐出了洞穴,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女,最后,她也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联想到了自己生活边的人——妈妈。她也想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儿子出人头地,有足够的地位。

她和紫岚一样,望子成凤,不管付出多大努力、汗水,也在说不辞。看到最后,我不禁潜然泪下。

任何母亲都拥有伟大的母爱,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它们彼此全部相同。《狼王梦》告诉了我们母亲哺育、培养孩子的辛苦、不易,要让我们去感激自己的父母,感谢自己父母对自己的付出和养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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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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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头生活在大兴安岭的一只,我自幼丧母,杀死我母亲的是一个人,一个猎人,我恨透了人类,他们很残忍。

那天,天气很晚,我和我弟弟、母亲一起走着,突然,一声枪响,把我吓坏了,一个猎人出现了。母亲带着我们跑,因为我们跑不快,所以母亲把猎人引到了山坡上,让我们躲起来,我和弟弟躲在骆驼粪下面,静静的躲着。伴随着一声枪响,母亲死了,但我们仍躲在骆驼粪下来,不敢出来。到了傍晚,我听到了一阵脚步声,白天那个人又过来了,他抓走了出来寻找母亲的弟弟。

我幸存了下来,找到了一个新的狼群,因为没有母亲保护,我经常被人欺负,常因为碍了他们的眼被他们用爪子挠,用牙齿咬我,让我伤痕累累。所以我就向不嫌弃我的老狼努力学习如何撕咬动物,怎样追赶猎物,把它扑打在地,我没日没夜的锻炼,还经常和大部队一起出去打猎,因为地位很低,就算是我杀死的猎物,我的食物也很少,这更加激发了我对人类的憎恨,所以,我刻苦锻炼,只为有一天,我能为我的母亲和弟弟报仇雪恨!

过了几年,我长大了,我的速度很快,力气也很大,很强壮。该报仇了。我带了几个兄弟,翻过人类建设的高墙,来到了他们的畜牧区。成群结队的羊在地上啃着青草,机会来了,我看准一个时机,追上了一只残疾的羊,用我的锋利的牙齿咬断了它的脖子,用爪子抓开它的肚子,我杀死了一只羊,又接着,我和兄弟们杀死了十几只羊,为我的母亲和弟弟报了仇。虽然羊是无辜的,但这是人类的东西,我恨人类,要让他们受损失。当我正要走的时候,一个人挡住住了我的去路,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就是当年的那个猎人,我二话没说,直接冲向了他,但他却说了一声对不起,让我停了下来,“为什么要说对不起,现在说有什么用?”他说:“从那天以后,我就不再打猎了,我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现在晚了,我的母亲和弟弟已经死了,他们从来都没有吃过你们的羊,你为什么要残忍的杀害他们,他们什么错都没有!”“既然这样,那你杀了我吧!”

我并没有杀他,他知错了,改错了,就原谅他吧,但这并不代表我不恨人类,因为我知道,杀了他一个,还会有无数个猎人过来猎杀我的族人,因为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他们的贪欲无止境,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屠杀我们。

也许是因为有太多的故事都在说狼的不好,才让人觉得狼很坏,但我们吃的都是野生的动物的老弱病残,还有一些病羊,是不会吃健康的羊的,但他们仍是为了一己私欲,不分青红皂白的猎杀我们,所以我恨透了人类!

我是一只狼,一只勇敢的狼,一只恩仇必报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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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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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1953生,笔名秦情,林漓、林大悲等。读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而他的散文又带着些禅学的味道,看破俗世。

《无关风月》的布袋莲。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顽强。放羊的中年汉子的羊虽然将榕树叶和布袋莲吃得一干二净。可来年的春天,这生命意然又新生了!我喜欢:“当然,伤口的旧痕是不可能完全复合的,被吃掉的布袋莲也不可能重生,不能复合不表示不能痊愈,不能重生不表示不能新生,任何情感与岁月的挫败,总有可以排解的办法吧!逝去的岁月一去不复返,哭泣的时间,一日又可能悄悄溜走。为丢失的哭泣,不如珍惜眼前的。

时间,人类最热门的话题。《一只鸟又飞走了》以一个孩子的戏话,感悟时间的可贵。令我感概万分的是:“我每次想到时间宝贵,就会想起这件往事,生命里的每一秒都是一只宝贵的鸟,它不断地张开翅膀飞去,仿佛天上鹭鸶成行。”时间像鸟儿为谁停留,独属于谁。

《更恒久的价值》时代,一个创新的时代,更多的青年去追求时尚,不再珍惜过去的更朴实的东西,就这样被我们遗忘在角落。这世界虽然浮华短暂,但只要我们愿意坚持一些更恒久的价值,就会发现还是有许多事物愈久愈醇,愈陈愈香。如果我们细细发现,老人有许多旧东西是不愿意丢掉的,每一件物品中可能藏着故事或是还可以用,就算堆得满房子是,也不肯丢掉一件。

《喜悦的香》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挫折,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含笑,一种春天开的花,含苞花最香。它的花期很长,为人带来笑意。如果我们遇到了挫折,请像含笑一样,微笑面对。正如“愿我们也可以像含笑花,一年四季都带着微笑面对世界。”

林清玄一个用一生看人生,俗世的男子。他看破人生,感悟人生。

林清玄,禅学与散文的顶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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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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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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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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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女王》这本书,我心中满是感慨。在大多数人心中,狼是一种很坏的动物:狡诈、阴险,我原本也这样想。但《狼国女王》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在狼群这样一个大家庭里,充满了爱:长辈对晚辈的爱,母亲对孩子的爱等等,让人深感温暖。本书的主人公母狼紫葡萄,用爱创造了奇迹。

紫葡萄的丈夫是狼王盔盔。一年冬天,盔盔为了拯救濒临饿死的狼崽,不顾生命危险与老虎抢夺食物,最终牺牲。母狼紫葡萄不顾一切地防止饥饿狼群啃食她丈夫盔盔的尸体,无奈地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

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野牦牛蹄下。深入沼泽猎杀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母狼羊踢踢为保护自己的孩子,被老虎咬成重伤,紫葡萄在羊踢踢濒临死亡时发了誓,永远把那几只狼崽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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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战狼2的观后感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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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部走的是比较标准的中国军旅片的路子,但反而比这一部好看,我个人觉得跟反派设定的好有直接关系,开篇倪大红的表演实在是好,有大毒枭的那种气质,同时上一部集中体现的就应是成长的过程,但是主角光环很强大,这是一个缺陷,直接影响了故事性,对于外国雇佣军的描述缺少一种连贯性,冷锋一个人的碾压根本无法体现出任何整体优势性,片名既然叫《战》,那么就应体现出的,是这个战狼中队的整体性,以及冷锋如何去融入战狼,而不是突出其个人,那还不如叫什么冷锋传奇得了,这个毛病在2里面更明显,而且更突出,无论是各种剧情安排,都是为了突出冷锋,这个路子玩了一遍就很令人厌烦了,变本加厉就是无耻了,也许是吴京思考的点就是政治正确,或者是小时候看《英雄儿女》看多了有些迷恋英雄个人主义,反正这一部有些太刻意的在政治宣传和个人主义上做文章,刻意到我都不能注意剧情了,但这种片子,绝对是能够被政府宣传部门拿来当好片子用的,也是会令政府部门满意度高涨的片子,但是很可惜,我觉得这种片子在深度和故事性上,都是负分滚粗的那一种。

上面说了个大框,这一段写写细节问题,我觉得中国的战争片,就是主旋律片子,根本玩不出各种花样来,从政治环境来看连弱化警察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就别提军队了,但是就是环境恶劣,也就应尽最大可能与强权抗争,做到尽可能真实化,合理化,不能一搞就是一部歌功颂德的主旋律,而且商业化电影也是这样,那真是自寻死路了。这一部中,开头冷锋在海中先是把船顶晃动,船上还有至少4个人,这种状况下其还能把人晃下来,然后在海中如同在陆地上一样简单搏斗,将4个人绑了一串,然后上船之后未经任何休息一枪狙中远方敌人,这一段如果是观影新手肯定觉得很燃,但是我觉得很傻,很不合理,甚至有些侮辱了我的智商。首先水下无镜,还是海水,眼睛能挺多久?就算经过训练,多说也就是1分半左右就能疼痛到不能视物。

这个不说就说闭气时间,冷锋也是反人类了,剧烈动作下氧气会急剧消耗,冷锋潜水搏斗时间绝对超过了4分钟,而且还能在水下把人直接用反关节技弄骨折,这只能让我想起主角光环而不能想起其它,这一段不涉及政治,完全能够更现实一些的拍,让片子起码有些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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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战狼2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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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是一部励志,热血,而且还有点感人的电影,主角冷锋在一开始杀了一个人,进了监狱。他出狱时,在印度做买卖,当时印度有一种反政府军队,叫红巾军。他们在印度烧杀抢掠,就算是印度政府,对他们也很头疼。突然,战争爆发了,冷锋逃到了商店,谁也没想到,那时的商店已经不成样子了,并且有大批红巾军冲了进来……冷锋在慌乱的人群中逃到了中国大使馆。中国军舰已经准备救援灾害人群了,但是,还有陈博士和48名中国同胞在一家医院里,冷锋在没人想去救人的时候,挺身而出。于是,冷锋救出来一些人,但此时,一种烈性病毒正拉曼拉正潜伏在冷锋的身体里……

最后,冷锋和受害人群逃到了华资工厂,和红巾军进行了殊死搏斗。全片以冷锋的胜利而结束。

个人感想:冷锋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大家无论怎么嫌弃他,赶走他,冷锋都没有害怕,反而意志力更加强大。就好比上次,我在公园里玩,突然来了一群小孩,我想和他们玩,他们不同意,并且骂我,然后我就跑开了。但是我的朋友安慰我,我就重回了开心的本性……

还有一次,我看见一群小孩正在欺负一个小孩,我上前阻止,他们边推走我,边说:关你什么事!幸运的是,他们好像很讲道理的样子,就把那个小孩放了,发现规律了吗?什么事都会有一个圆满结局的,就像《战狼2》这部电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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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八月桂花香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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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清凉,刮起了微冷的风,他出门加了一件外套,急速骑车奔向公司。路上的风景和人流都与他毫不相关,他只是奋力的骑着车,略带一点点饥饿和寒冷……

他快步走进公司,打卡,看到上面显示8:54分,今天没有迟到。而后坐在电脑前开始计划一天的工作流程……

电话铃声响起,项目组长叩他。他得到消息,这个项目就此停止,客户改变原有的初衷,合作已是遥不可及。对于其中所存在的变数和客户所表现出来的尖酸、刻薄、自私的人性特征,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悲喜人生经历,早已善意的给予提醒,然而也只能仅此而已。因为这个世界不可能会随他的意愿,变换花开叶落,他不能阻止任何结果的发生,只能带着滴血的伤口和旧有的伤痕,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

八月桂花开满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满月飘香。他拖着行李走出车站,行李很少,只有两个皮包。这是他很熟悉的城市,曾经在这里生活了整整四年,有很多快乐、痛苦、微笑的面孔留在他的记忆之中。

他更像是一个从北方城市跑来的逃亡者,没有精神,只有忧郁的面孔,而就在一个月之前,他还在这里尾随着列车径直跑向北方,在乌黑的车道上留下他落魄的背影,车里坐着他心爱的女人……

时至今日,每当这种情景显现于脑海,他的心便开始如刀割般疼痛,周围的空气向他逐渐的压迫过来,让他难于呼吸,接踵而来的是阵阵的头晕,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让他感到整个身心沉重,一种世间无形的重担向他缓缓的压下来,他的头已不能再次,哪怕是微微的抬起,一股殷红、粘稠的液体从他的鼻孔猛烈喷出……

路过挤满人群,排出蜿蜒长队的检票口,他停下来,放下手中的提包。那是在他记忆中异常熟悉又令他极为痛苦的故地。一个熟悉的倩影仿佛再次浮现他的眼前,站在长长的队列之中,那个女孩跨着提包,烫着微微的卷发,秀丽的面容下,是一双忧郁可人的眼神。

他从门口兴奋地跑进来,手中拿着两只冒着冷气的冰糕,女孩微笑的看着他,接过一只和他一起幸福的吃起来,在闷热的空气中散发着淡淡清凉的甜蜜……脑海中的场景离他是如此之近,恍如昨日,而真正日期也不过仅仅一个月之前。

那个和他一起在暑热的七月下品味甜甜冰糕的女孩,叫做林梦,卷发,戴一付浅蓝色的眼镜,他喜欢称呼她梦,现在他们天各一方,梦独自一人穿梭于北方那个繁华的都市,而他则选择在这个古老城市静静的抚平岁月的伤痕。

他们把四年的青春时光都献给了同一所大学,却又在这四年中擦肩而过,直到一次偶然的机遇,在朋友的介绍下于北方的那个城市,欣然相遇。

她的回眸一笑,在透过高大槐树的夏日阳光映衬下,显得格外美丽诱人,一眼便射穿他为海所冰冻起的心灵国度,割裂开了海给他留下的情感伤疤,他的心神为之一震,便再次情不自禁的陷入了又一段爱情之旅,再次轮回了失去爱人的哀伤,又加之了朋友背叛的苦痛……

那个城市的过往云烟和冷漠的面孔,已在岁月的沉寂下逐渐离他远去,至今他的记忆模糊,只有拥挤的人群,噪杂的汽笛声。那张可憎的笑脸和一双忧郁的眼神,若隐若现,时而让他哀伤、心痛不已。他挥手向遥远的北方云雾拼力抓去,却只在清晨的薄雾中,抓的片片零碎的清晰记忆……

北方城市的最后一个清晨,他拖着一夜未眠的疲惫,起床、洗漱、刷牙。他的面容憔悴,贴近冷漠的水龙头,在水开始流出之际,眼泪脱框而出,散发着浓烈的苦涩与无尽的忧伤。他用眼泪混合净水,清洗憔悴的面容,突然之间万念具焚,他感到这个城市所有属于他的一切皆为虚幻,他再次失去的爱情,还有那份已经得到的高薪职务……

他决定离开这个让他两次极度伤心的城市,永远的离去,不再回来,因为所有的梦已破碎,所有追寻的足迹,都被伤心绝望的泪水,静静洗去。他不明白年轻的生命里究竟做错了什么,要忍受爱情带来的如此巨大苦痛,或许爱情本没有对与错,拥有的只是痛苦和快乐。而他很不走运,只收获了无尽的痛苦,忘却了快乐。

他无精打采的来到公司,默默的辞掉工作,面对同事的挥手告别,努力地挤出淡淡的微笑,而后转身离开,径直奔向车站,买了一张离开这座城市的车票,他不确定将要去哪里,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离开。

他和梦约好,晚上在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见面。在早一些时候,他去车站接她,然后他们来到初次见面的老槐树下,默默相望。他为梦唱了第一只也是最后一只歌,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为女孩唱歌,歌声充满无限的忧伤、痛恨和彻底的失落,而后他们拥抱,彼此没有多余的言语,道一声再见,他轻轻的转身,离去……

他默默的通过检票口,准备上车,手机响起,是梦:可以留下来吗?真的不希望你走。他静静的看着屏幕上的信息,冷冷的笑着,这是他在昨晚说出再见时,还梦寐以求的话语。然而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已在他的记忆与睡梦中淡淡的老去……

他看到天空飘起了白雪,漫天飞舞着火红的樱花,整个世界苍白,雪舞着樱花,无边无垠,他感到无比的寒冷与孤独,裹紧衣领快步钻进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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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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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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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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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一次牛气冲天后。青青草原举行了一次跳舞比赛,要是成为了“舞王”就有机会环游世界,还可以领取一对金耳环,和一台高清彩电。这一个活动将在两天后举行,无论是什么动物即可参加。

正巧,美羊羊刚好学会芭蕾舞。听了这一个消息,美羊羊兴奋不已。就把她的那一套漂亮的裙子给洗干净。红太也想参加这个跳舞比赛,对灰太狼说:“老公,我也想参加跳舞比赛。”“去什么去呀,我还要去抓小羊呢。”红太狼二话不说,拿出6个平底锅“嗖嗖”地飞了过去,把灰太狼打得鼻青脸肿。灰太狼说:“别打了,我跟你去就是了”两天过去了,跳舞比赛开始了。美羊羊穿上了最漂亮的裙子挤进了人群中。这时,红太狼和灰太狼看到了美羊羊。就悄悄地走到美羊羊后面说:“今天的午餐就是你了。”美羊羊还没回过神来就被灰太狼打包回家了。只见,红太狼还在人群中,就说:“老婆,我先回家给你做午餐,你就等着吃涮羊肉吧!”真不巧,被暖羊羊看到了。暖羊羊就对喜羊羊说:“不好了,美羊羊被灰太狼给抓住了。”喜羊羊就跑回了村长的实验室拿出了村长发明的防狼喷雾。和暖羊羊他们一起商量计划。到了狼堡,喜羊羊设制好了陷阱。就敲了敲狼堡的门,灰太狼出来了说:“没想到,小羊们自己找上门了,那我就不客气了。”灰太狼一跃不慎落入陷阱中。没想到,灰太狼又爬了出来抓住了暖羊羊。喜羊羊很快拿出防狼喷雾,对灰太狼喷了一下。这时,灰太狼的眼睛看不清楚了。喜羊羊趁机跑上去,把暖羊羊和美羊羊救了出来。兴好还赶得上舞会。至于红太狼嘛就已经被淘汰了。美羊羊凭那优美的舞姿夺得了“舞王”的称号。红太狼回到了狼堡。灰太狼因为看不清楚。就把红太狼看成了美羊羊,就跑上去痛扁了红太狼一顿。红太狼发怒了,拿出一个大平底锅把灰太狼打飞了。

最终还是那一句老话:“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在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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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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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仔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可是,黑仔在独自觅食的时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心血付诸东流。她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有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兽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双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子孙们不会再被可怕的金雕所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独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比如说紫岚的母爱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维持家庭,晚上还要来辅导我们并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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