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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汇编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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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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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王梦》有感在这三天假中,我看了一本关于动物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狼王,可是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为完成黑桑的遗愿所以想让黑仔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紫岚是一个有理想、有野心、望子成狼王的母亲。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在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时,希望用牙齿咬断捕兽夹为此她掉了好多牙齿,可是蓝魂儿还是死了。紫岚在救蓝魂儿时毁了容,她牺牲了自己的容貌,毁了她自己的一生,可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她不顾一切,这是多么深沉的母爱啊!紫岚和我们的母亲是一样的,她们都拥有高尚、无私奉献的母爱。而紫岚对双毛的爱是在我看来最独特的。因为双毛从小就很自卑,所以他的奴性十分明显。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可是双毛不明白紫岚的用意,在后来将紫岚的一条腿打折,紫岚并没有生气......这是全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因为紫岚用这种独特的方式让我知道母亲的严厉是为了我们的成长和我们的将来。她们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我们无论如合也报答不了她们对我们无私的爱,但是她们并不求我们的回报。

读完这本荡气回肠的书,让我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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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陈年旧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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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说起,才记得已是月末,这末端总让人莫名害怕起来,甚至担忧突然就老去,只需片刻,又该想到,那坟墓未必离得太远。

这一月一年的的惆怅须臾便已消散,突然看见自己掌心成的茧,想起年幼时稚嫩无力,到如今厚重有力,这一切该有着属于自己成长的故事,而这些一定是让我想着、忘着、念着,一并消散在时光深处。

无故的想象到多年之后的自己,忆起过往的陈年旧事,弥漫交织,难以名状的快乐和忧伤,这复杂的心境太过牵强。但我至始至终看到的是前方,而那些旧事,只是年份不对,有些快乐会想起,分外的怀念,想到如今的快乐似乎少了点,想的不那么简单了,这便又开始有点惴惴不安了。那些过去所经历过的所谓的忧伤,如今看来,却如陈年老酒,经久弥香。后来又想,这三三两两的日子拼接起来,总归有那么几天的浮躁。多半还是清净愉悦的心态。人的记忆是复杂的,记忆改变不了人的思维,但现实却总压迫人的思维。

五月一去,便是六一。对于六一,没有太多的记忆,小时候并没有对这个节日有特别的情怀。但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六一,是在我刚上小学那会,我收到的第一份来自母亲的礼物,是五块钱。当时心里乐开了花,那是第一次拿那么多钱,沉甸甸的厚重感,小心翼翼的藏在口袋里,舍不得用,因为当时五块钱可以买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而除了那一年,往后的六一便模糊了,也许那是第一次收到礼物吧,印象颇深。

儿时拍的照片保存下来的并不多,唯独一张六岁大的时候拍的照片,用精致的相框包裹好,这张照片便一直伴随着我,放在自己房间内。照片里的自己盘腿坐在草地上,学着佛主双手合十,脸上有儿时最纯真的笑容,分外可爱,每每看到,便会勾起一些潜藏已久的记忆,欣喜之余,也会感慨。唯一的遗憾是没有了六岁之前的照片,于是六岁之前的记忆只有些许残存在脑海里,在农村,有外婆的怀抱,还有一点点啼笑皆非的囧事。也许是太小,但总归还保留了些许,这记忆便还藕断丝连。

没有极度发达的头脑,一个普通人,和常人一样,生活在一个共同的世界里。一直不咸不淡的活着,偶尔忆起小时候的事,快乐着,奔跑着,然后长大。以后还要继续快乐,平凡的去奋斗,奋斗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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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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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是非常不错的,写得非常有诗意,写法也非常新颖,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觉还很好呢!

这篇文章先是写草,我觉得写草写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这一句写出了春的忽然到来,小草在无声无息中长了出来,说明了春来到了,到处都是,有一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

下面,就是开始写树了,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叫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携带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双眼,像星星,还眨呀眨的。这一段把花丛中的美景描写得淋漓尽致,尤其是第一句,我感觉写得最好,由于这一句话把桃、杏、梨这三种树描绘得简直跟人一样,在这一段里作者还用了不少的修辞手法。

最后就是最经典的一段:雨是最一般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这一段我觉得是整篇文章中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大伙常常模仿的一段。这一段描述用的修辞办法也不少,让看的仿佛也身临其中,屋外下着蒙蒙的细雨,密密斜斜的交错着,远处的房子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到处都是绿色。晚上,点上了灯,光芒在黑夜里变得很孤单,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大伙都在干我们的事情。朱自清的这篇文章,仿佛把大家领进了春的世界里,仿佛把一副春景图展示在大家的眼前,所有让一副春日的情景在大家眼前跳动

朱自清的散文很好,我还要多找一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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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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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回想起那头壮勇剽悍又充满慈爱的母紫岚。

母狼紫岚一直怀揣着一个梦想,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完成它丈夫黑桑的遗愿,紫岚在极大的危险之下,分娩出5只可爱的小狼崽,当时它正在与恶狠狠的猎狗搏斗。这段时间让我为紫岚捏了一把汗,生怕一个不小心,该死的猎狗便夺取了它的命。紫岚因为没有食物充饥,忍痛割爱将那只因高烧而死去的小狼崽吞食,获取奶水供其他狼崽喝奶。我的泪水往外涌,既为死去的狼崽感到惋惜,也为紫岚做出的抉择感到痛心!接下来,紫岚开始了漫长的培育狼崽的道途,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黑仔,这只曾经让紫岚为之骄傲的狼崽,被可恶的金雕叼了去,紫岚发了疯一样,又开始培育蓝魂儿。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实在解救不出,又不忍心自己的孩子被猎人活生生的解剖,竟咬断了孩子的喉管。这也是出于一种爱,一种特殊的爱。

我又哭了:这是多伟大的母亲啊!

母狼紫岚只剩下唯一一只公狼:双毛。紫岚又历经了种种磨难,不惜自己的腿被双毛摔断,最终把它培养的胆子大了起来。可在争夺王位时,双毛还是因一时的软弱被狼王洛戛咬死。成了瘸子的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媚媚这只母狼的狼崽身上,为了自己的孙子以后安全,它拼死与金雕搏斗,最后与金雕一同摔下乱石滩。

我再次被泪水模糊双眼。

原来世间还有这么一只狼,肯为了儿女,不惜“痛苦”的死去。但媚媚将自己的生母拒之门外,着实让我心头一惊:哪有儿女这样对待父母?但狼的世界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不讲孝道。

那人呢?

是啊!人与浪不同,人是高等生物,不会像媚媚那样绝情。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会有“全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这句话。母亲是那么爱自己的孩子,但孩子却一次次令母亲伤心,这是不是有违常理呢?“妈妈,洗脚。”每次想起这则耐人寻味的广告,便陷入沉思:“孝”向来是中国的传统美德,现如今又有多少人尽了孝道呢?如果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忽视了对孝的感触与认知,那么中国的“礼仪之邦”,是否是浪得虚名呢?

愿全天下的父母能心想事成!

愿全天下儿女能多尽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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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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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能够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比较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能够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朝花夕拾》里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明白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可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此刻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必须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此刻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此刻,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仅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朝花夕拾》里的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此刻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欢乐不起来。我正理解,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欢乐。

没想到一本普通的《朝花夕拾》,却能够在这么多生活中的小回忆引起我的反思,或许这就是平常生活中折射出的大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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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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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八百多年前著名的诗人辛弃疾,为了给我的好友陈亮鼓励,我大笔一挥,写下了《破阵子》。

在前一天,我喝醉了酒,夜里,我酒醒了,用针将油灯挑亮,抚摸着我朝夕相处的宝剑,心里燃烧着蓬勃的雄心。之后,我又睡了过去,在梦中,我听见了初晨时每个军营接连响起了雄壮的号角声,一声接着一声,显得绵长、悠扬……到了吃饭时间,所有的将士们都围在军旗下,互相打闹、交谈,吃着大块大块被烤熟的牛肉。听着由诸多乐器弹奏出来的那雄壮、悲凉的军歌,心中不禁一番惆怅。

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战场杀敌了。我方排好阵势,每位将军的脸上都充满了严肃,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就可能因为此次战争而一去不返,连一个正常的坟墓都没有,十分悲惨,战斗开始了,骏马在战场上飞快地奔驰,堪比三国时代的宝马的卢、弓箭齐齐地射出,宛如死神之镰刀伴随着“刷刷”声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将士的性命。所有的刀剑碰撞在一起,发出滋滋令人牙酸的令人从骨子里发冷的恐怖声音。

我们终于获胜了,斗志昂扬地回到军营,本想为当时的君王打回敌人的老巢,胜一场漂漂亮亮的仗,让生前和死亡之后的人都来赞扬我,为我赢得美名声,但我一觉醒来,对铜镜一照,却发现自己早已白发苍苍,再也不能上场杀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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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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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青青草原上的灰太,一心想吃到小肥羊们,苦思冥想却无计可施。

一天,红太狼给了灰太狼一个启示:设计一个让小肥羊们看不出是狼还是羊的服装或机器,骗过小肥羊们,混进羊村吃掉它们。之歌启示让灰太狼想起了太太太爷爷的一本书《恐怖机器》,这本书的第300页里有一个叫“迷惑服”的机器,之歌机器可以使狼变成羊族的亲戚,让小肥羊们一点都看不出来。

灰太狼看完介绍之后,急忙将这个衣服做出来,穿在了身上,红太狼一看也以为是真的小肥羊呢,差点把它吃掉。谁知道,马虎的灰太狼忘记看最重要的一句话:“必须得到羊的帮助才能脱下衣服”。

真巧,一个羊族的亲戚要来羊村参观,但由于路上堵车晚到了一会。这样就被灰太狼钻了个空子,灰太狼来到羊村叫门,懒羊羊一看是亲戚到了,就打开了大门。灰太狼没有直接去追懒羊羊,而是去羊村“参观参观”。慢羊羊听说亲戚来了,连忙领着大家来欢迎,并且请它去吃大餐:香草蛋糕、羊奶汁、青草汉堡。

灰太狼乐呵呵的走进餐厅,突然楞住了,原来这些大餐都是草做的,狼也不吃草啊,没办法,灰太狼只好“打肿脸充胖子”硬着头皮把香草蛋糕吃下去。没想到这个衣服还有个弊端,就是嘴唇不能碰到香草,否则衣服就会变成定时炸弹。灰太狼身上的衣服马上就要爆炸了,吓得灰太狼直喊救命,可衣服就是脱不下来。小肥羊们觉得灰太狼太可怜了,就帮他脱下了衣服。这次,灰太狼完全被感动了,为了感谢救命之恩,发誓以后再也不吃羊了。

就这样灰太狼和小肥羊们成了好朋友,一起在大草原上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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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学生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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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凶狠最残忍的动物,莫过于!但是,在中国,却有一群可爱的狼,在守卫。

当学校说要看电影时,我认为又将是一部纯粹的抗日神剧,殊不知他演绎了一场我军特种兵追杀入境来犯雇佣兵并将其歼灭的故事。

电影中的战斗场面开始于特种兵双方的一次演习。但是敌我之间发生的战斗是突如其来的,就在我军演习正酣,难分伯仲之时,来犯之敌出现了。在地势复杂、丛林茂密的边境山区用直升机将真枪实弹空投给演习部队,使他们即刻投入实战之中。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昨天晚上演习时还和自己谈笑着说自己的宝贝女儿、满脸洋溢幸福的朋友,兄弟。第二天就永远的躺在了自己的眼前!这预示着一个部队失去了一名优秀的战士,一个两岁多的小孩没有了爸爸,一个年轻的妻子没有了丈夫,一对满头白发的老人没有了儿子。此刻他们拿起自己的钢枪,穿上自己的盔甲,奔赴战场,为兄弟报仇!既然敌人点燃了导火线,那我们也奉陪到底!敌不犯我,我不犯敌,敌若犯我,我必诛之。有战争就有死亡,看着一个个战友的倒下更激起了冷锋胸中那团熊熊燃烧的烈火,终于他爆发了,一次次的在两秒内快速躲过对手的的子弹,踏过对手埋伏的炸弹,身负重伤依旧不抛弃不放弃。眼看敌人即将越过中国的边境,那样他就可以逍遥法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决定要与对手(老猫)决一死战!面对着在身材方面明显比自己高大威猛的敌人,他并没有退缩,反而与敌人开玩笑。最终,中国军人赢了!中国狼,胜利了!

最后那一刻是最庄重的!脚踩敌人的老大,面对着众敌,我们的中国军人,依旧面不改色,临危不惧,依旧飒爽英姿,保持着中国军人的尊严!坚守中国的立场。此刻无声胜有声,所有的这一切,都在向全世界宣誓着:犯我中华,虽远必诛。

感谢曾经出现在我生活里的每一位军人,也谢谢那些曾经是现在依旧是军人的你们!谢谢你们的守护!也是你们的守护,成就了我的执着,执着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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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黑狼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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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题目之后,你肯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写一只呢?其实“黑狼”不是一只狼,而是我好朋友徐佳琳家的一只黑狗。

黑狼的性格很多变,每当徐佳琳放学回家时,看门的它就会从打瞌睡的状态立马变成“欢迎小公主回家”的样子,一边摇尾巴一边叫着“汪汪”。如果徐佳琳家里来了陌生人,黑狼就会露出它那白白的尖牙狂犬起来,吓得那人直往后退。幸好黑狼的脖子被铁链拴住了,否则的话那人应该躺在病床上了。黑狼一到房间里就变得无比听话,一般就趴在桌子底下发呆,有的时候,黑狼也会睡觉或者是啃骨头。除非它饿的时候会去蹭徐佳琳的腿,仿佛在说:“小主人,我好饿呀,你能给我一点吃的吗?”

初次见到黑狼时,我就觉得它像狗族中的“黑狗王子”因为它身上的黑毛十分顺滑有光泽,每天雄赳赳气昂昂的。徐佳琳说:“黑狼本来不叫黑狼,之前叫什么我忘了,它有一个哥哥,有一天过马路时不小心遭遇车祸,离开了它,它的哥哥叫黑狼,黑狼是替它哥哥活的。”听完了徐佳琳的话,我马上又看向这可怜的黑狼,没想到它正得意地摇尾巴呢,我的心里不禁为它竖起了大拇指。

我爱可怜又勇敢的黑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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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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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人们是多么重要。在我们所读过的书中,大部分都表达了一个个深刻的道理。我们来看看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王梦》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雌狼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它的丈夫“黑桑”,但“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却并没有同它一起永远消逝:“紫岚”把它的亡夫黑桑的梦想交给了刚出生的儿子们来完成。“紫岚”先是选了酷似其父的老大“黑仔”来重点培养,给了它比别的幼狼多出三倍的奶量,并在它该吃肉时将好吃的内脏全部给了它,而自己却只吃骨头。因为“紫岚”的重点培养所以让“黑仔”成长的尤其快,迅速超过了别的同龄幼狼,在它还不到半岁时就已经可以去捕猎小野兔了。当“紫岚”认为狼王宝座很快就会得手时,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尽管“紫岚”已经十分谨慎动物的来袭,但还是被钻了空子:一只金雕当“黑仔”在外面捕捉小松鼠时叼走了它,将它当成了食物吃了。可是“黑仔”的离去并没有让紫岚放弃梦想,反而让“紫岚”让儿子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更加强烈了。于是,它将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又放在了老二“蓝魂儿”身上。它又把好吃的内脏全给了“蓝魂儿”,让它顺着“黑仔”已经给它做好榜样的路继续走下去,虽然“蓝魂儿”一直十分强壮,但好景不长,它最后也走了它大哥的路: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因为“蓝魂儿”太过饥饿,所以中了一个猎人的陷阱,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可“紫岚”还是不灰心接着又将当狼王的梦想放在了老三“双毛”身上,当“紫岚”好不容易才帮助懦弱的“双毛”重塑王者之心,又把它喂养的十分强壮后。但因为一次意外它也走了两个哥哥的路,倒在了获得狼王宝座的前面。尽管如此,它还是没有灰心丧气,沉浸于失去三个孩子的痛苦中,又将获得狼王宝座的梦想放在了自己孙一辈中仅剩的两只雄狼身上。

“紫岚”百折不挠,永不放弃培养狼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望子成王的心理更是无比高尚。我们要学习”紫岚”精神,有了目标就要去不停努力争取,不能半途而废,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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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诗散文之梦幻香山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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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逢周末。傍晚,聚友驾车,去一个充满神奇传说的地方。

铅灰色云层低得似乎就盖在了头顶,天色阴晦暗淡,郁闷得让人透不过气来,无论是驾车的,还是乘坐的,人人心头都感觉到了沉甸甸的压抑。

将遭遇夏季来临前难得一见的暴雨。天气预报又说,明天太阳。是真是假,准与不准,信与不信,这些都不重要,我们依然按期出行。

一道闪电照亮了黑沉沉的天地,云层被突降的闪电撕裂一道长长的缺口,倏忽,似水库闯开了大闸,在云层中积攒已久的雨水铺天盖地,倾泻而下,瓢泼如盆。

狂妄的风携着黄豆大小的雨滴迎面扑来,拍打着大地万物,拍打着车体车窗,车上的人都仿佛被拍打得睁不开眼睛。

一声接着一声,霹雳自高天降落,震人灵魄,一个又是一个,炸雷临头顶轰鸣,撼人心魂。车辆摇晃罢动,给人感觉已根本承受不住暴雨的冲击洗礼,却倔强地张大双眸,低着头,躬着身,在风雨中异常艰难地一点一点向前。

车灯发射出如剑光芒,剌透前方混沌,道路不再蒙胧。

暴风骤雨忽然就那么歇止,在不经意间移位换形。

来到一处小山边缘,车辆沿山边新修不久的油路上行,直至高耸的坝堤。倾刻,我们心胸豁然开朗,一湖绿水尽收眼底,环湖路向远方蜿蜒。

山谷中弥漫的云烟水雾,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被山风吹散,延绵不绝的群山终于显现出它的本来面目。

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稍作修整,我们随主人引领就餐。

从后山采摘的野厥,从竹林挖出的嫩笋;从田头抓的黄鳝泥鳅,从湖尾捞的细鱼小虾;自养的鸡,自喂的鸭;自做的干菜,自作的青蔬;自酿的谷酒,自打的豆花……摆出满满一桌自产佳肴。一半是大自然的清香,一半是黑土地的芬芳。我不忍举箸,你欲滴馋涎。

不住露营基地,夜宿寻常农家,只为咀嚼一番别样的自然滋味,那种禅味感触,愉悦爽心。

夜幕苍茫。地坪中,我们,你坐以竹杆制作的竹凳,我靠用幼松做成的木椅,望星月,窥波粼,观山影;听林涛,闻竹音,聆虫鸣。

山野是如此的宁静沉寂,暮春的夜晚仍有凉意袭人。

夜色仿佛从树梢间的蛛网下滑落,悄悄然,就主宰了整个世界。

峭壁悬崖已经看不分明,入目处都是黑魆魆的峰峦轮廓。数点孤星在犬齿一样的山巅闪烁。一轮薄冰一样的月亮,无声无息地从远方的峰峦旁缓缓升起。

明月当空,夜色正浓,皎洁的圆月用清晖笼罩庭院。室内橘黄的光芒透过门窗缝隙投射到外面,一条条,一片片,和银白的月色融合,分不清哪是灯火,哪是月光。

轻风,明月,静野,清幽,好一处人间仙境。

墨色的竹叶在头顶轻轻摇动,筛出无数斑驳的月影,如点点碎银。依稀仿佛,是谁在抚丝拨弦,琴声铮铮,有如涌泉流水,又似明月清风。

在我的脑海中,一幅旖旎影像慢慢地清晰呈现。白衣拂动,轻舞悠扬,一位裙袂飘飘的丽人,纤纤玉手拨动七弦神琴,盈盈飞往月亮中的广寒宫。

我想,如此动人天籁,此时,是否有几只神莺歪着小脑袋,迷醉琴旁?悠悠琴音飘荡四野,像风一样的呢喃,又有水一般的灵动,让人在不知不觉间心境平和恬淡,神安魂宁。

夜空,明月高悬,几颗疏星在离她远远的地方顽皮地眨动眼睛。

曲终人未散,万物却更显静寂,久久,久久……

乌云已经彻底散去,明日,会是一个朗朗晴天。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人儿有寄托。

我们去爬山,去呼吸城市里找不到的清新空气,净肺涤尘。

东方现出一片柔和的浅紫色和鱼肚白,青白色的曙光和淡淡的晨雾交融,喧染开山山水水,夜色悄然消融于晨曦之中。

黎明来临,天空中有一只鹰在盘旋,却始终没有降下来,当朝阳金色的光芒冲破晨霭的刹那,鹰终于彻底放弃了下落的打算,迎着朝阳的方向飞去,越升越高,越飞越远,在天际处化成一个黑色渐淡的小点……

苍翠的林竹依山势铺展去,参差不齐的山峦仿佛蒙上了一条绿色的披肩。

山路崎岖,前方的道路突然变得狭窄,已经无法容纳两人并肩而行,攀登者不得不依次通过,脚下或是溪水欢歌,或是沟壑渊涧,低头望去,云遮雾罩深不见底。

山风吹来,云雾聚拢在我们的周围,将这条曲折陡峭的山路遮掩得断断续续,即便是距离很近,前方同伴的轮廓也变得朦胧。

慢慢爬,缓缓行,流流汗,疏疏筋,一路赏玩,一路舒心。树木葱茏,竹海婆娑;莺飞草长,山花烂漫;瀑布湍急,山溪潺潺;昨日三国,驿道存今;棋盘石刻,楚汉分衡;响鼓沉潭,震耳欲聋;一线钻天,柳暗花明;楠木千年,挡雨遮风。

还不到漂流的季节,爬了山,赏了景,我们再去游湖。

环湖皆山。举目眺望,群山连绵起伏,山形不伟岸不奇绝,更无突兀险峰,圆圆润润,柔柔和和,娇媚婀娜。山上奇花异草,常年不谢;山间树青竹翠,左绕右环;山顶白云浮玉,光摇烟霞。真可谓受尽天地灵气,吸尽日月精华,美不胜收,让人由衷赞叹。

十里走廊,林蔽竹掩,寒暑难侵。

山在湖里,湖在山中,璧合珠联。

湖畔游人如织,有的特立独行,有的三五成群;湖面平整如镜,在午后的阳光照射下,黛碧如锦。一排排游船在湖心游弋,欢声笑语荡漾水云之间。

不时有鸥鹭从栖息的树枝间,从觅食的湖面上,飞起降落,舒展白色的羽翼,在春日温润的天空中,或似离弦利箭,迅捷划出一道道靓丽眩目的银色弧线,或如天外飞仙,连续完成一串串优雅曼妙的高难转体。

高天倒影入湖,鱼儿在白云里穿行,鸟儿在碧水中翱翔。

湘中,宁乡境内,嵇茄山下,那里,有一处钟灵毓秀、如梦如幻、恍若仙境的所在;那里,有一个让人如痴如醉、留连忘返、不忍归去的地方。她,有一个动人心魄的名字,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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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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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回到了原来的青青草原。

一天早上,灰太在家里一直睡到了10:00,红太狼怎么叫,怎么打,他也不醒,红太狼吓坏了,急忙给120打电话:“喂喂喂,120吗,这里有一只病狼,快来!”她刚把电话放下,救护车就把她拉上了救护车,不管她怎么叫。“哈哈,老婆终于走了。”灰太狼一骨碌爬起来,“这下我可以好好看看太太太太太太太爷爷的这本‘泡泡与羊肉’啦!”他急忙跑到实验室去,按照书上的制作方法也做了一个“泡泡与羊肉”,然后弄上包装纸,上面写上“青草牌果汁,让人百喝不厌”,然后躲到了石头后面。灰太狼想:“只要那些笨羊们一喝我的泡泡羊肉,就会昏倒,那样的话……哈哈哈!”

沸羊羊跟美羊羊一起去采集植物标本,灰太狼把“饮料”推进了羊村,美羊羊和沸羊羊喝了一口感到甜丝丝的,就叫喜羊羊他们来喝,灰太狼数着:“3!2!1!倒!”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和暖羊羊都昏倒了,灰太狼把他们带回了狼堡,可他万万没想到,贪吃的懒羊羊把泡泡与羊肉带了10多瓶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老婆,我回来了。”灰太狼一边说一边踢开门。“你这只蠢狼,还有脸回来!”“啊啊!老婆别打,我带了羊肉回来啊!”红太狼一看,高兴极了。灰太狼说:“老婆,在我们开荤之前来喝点滋补的饮料吧。”“都依你的。”红太狼说。喜羊羊看见懒羊羊手中的泡泡与羊肉,有了办法,他把手咬破了,在瓶子上调皮地写到:美味滋补养颜汤,是开荤前的必备饮品(也可以做儿童饮料)。喜羊羊把瓶子扔到地上,然后说:“哎呀,我的饮料!”灰太狼走过来,看了看瓶子,说:“喜羊羊,你这个还有多少,都给我拿出来,本大王最后一个吃你。”喜羊羊把藏在懒羊羊身后的饮料都拿了出来:“灰太狼先生,我们就这么多了。”灰太狼一把拿过所有的饮料,启开管子和红太狼“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一下子和了7、8瓶。

“灰太狼夫妇再见啦。”他们一边说一边逃出了狼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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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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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古朴的屋舍中,一张桌,一把藤椅,一位老人坐于藤椅之上,微仰着头,意态悠远。

他在回忆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这,都是纯粹的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我最喜欢《我的家乡》这篇文章,汪曾祺的家乡是水乡,碧波荡漾的水上,偶尔有一只,两只打鱼的小船划过,只需两点竹篙,便可到达。汪老那时看打鱼、看船、看西堤美景,不亦乐乎。黄昏时,最打动人的是天空上的紫。傍晚时分,江边一带的船,都点起橘红色的灯,星星点点地分布着……正如沈从文说的那样,这里真是一个圣地!好山好水好风光!

汪曾祺的散文中总有水,那水是平静而雅致,欢快并无拘束的,平平淡淡却又令人回味无穷,正如他家乡之水。他的文章就如清澈之泉,饱含了那些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令人读起来舒雅闲适……

或许我们都是匆匆生命中的过客,在办公室中两眼紧盯着电脑,接打着无休止的电话,开着无穷尽的会议……这些,竟将人与自然隔离,无法留心那些纯粹的美。但无论怎样,请保持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颗纯粹自然的心!

不觉间,耳边传来了慈祥的声音:看,孩子!那吸附在青草上的露珠,多美啊!摸摸它,像不像天上撒下来的甘露?好美,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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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浅秋的思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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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又失眠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以为我的失眠症已经快被治愈了。哪知却又因你的离去而旧疾复发,辗转在“床”上,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睡着,又时寐时醒直至天亮;反正都睡不着了,躺在床上也是浪费时间,不如起来找点事情做,洗漱、收拾屋子、整理衣物,准备这几天出门远行用的东西。

不知不觉外面已经阳光灿烂,耀眼的阳光照得我头昏,精神不振,突觉倦困乏力,就又躺下睡去了,这次很快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一觉睡到差不多正午12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在白天睡懒觉,也许是因为觉得白天有阳光,没有黑暗,更能给我安全感吧,可以安然入睡,不怕醒来时面对的是黑暗。

一时贪晌 ,竟忘了今天的行程是去NN,匆忙起来拎起早已准备好的包包出门。

国庆,举国同庆,此时街上已热闹非凡,熙熙攘攘,X喜欢热闹,我要去接他,带他去玩,可是,事不如人愿,最终,还是不欢而散,回到那里,还是那样的场景,没有丝毫变化,唯一变化的只有我的心情……

再回到喧哗的街上时已是正当午,我身心疲惫,全身酸软乏力,就近找了一家餐馆坐下来休息,顺便把午饭也解决了。拿出沉静了一上午的手机,上了,刚好看到你的留言,你也贪晌至正午,难道你昨夜也无眠?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回复你的留言,只想此刻我不该打扰你,也不该让自己的坏情绪影响到你。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同学的留言,好几条,都是关心祝福之类的,问的最多的是今天国庆了,要去哪里玩。我随口说了:“NN”。同学问我去NN做什么,需不需要要司机,他可以送我。被同学这一问,我突然迷茫了,是啊,我要去NN做什么?一定要今天去吗?今天是国庆,很热闹,人山人海,更别说NN了。你喜清净,我也同样是的,走在喧哗的街上我倍感落寞,与欢庆的气氛太格格不入,我还是找个清净的地方享受独处吧。同学还不懈地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要回老家吗?我去接你?同学聚会,我们等你?”我一一谢绝了,我说我喜清净,习惯独来独往,随心随性,不善计划,你们不必把我计划在内,有事我会电话给你们。同学说:“这习惯不好!要改!以后去哪里叫上我,我保护你陪你!”听完这话,我冒汗了……,这话太熟悉了,曾经有多少个人多少次跟我说过这样的话,可结果呢?结果我还是觉得今天自己这样的状态最好,不是我喜欢独行,是没有志同道合的同行者,我宁可独行,那种灵魂的孤单有几人能懂?此刻,我想你了,你若在,会怎样?

NN,不去了。吃完饭,回到家听音乐、上淘宝、看《伏藏师》,宅了一天。

晚上,坐在电脑前等你的信息,得知你从一个城市又跑到了另一个城市。你的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大,我怎么追都追不上你的步伐,我喜爱旅行,想走遍天涯海角,但我最想走进的是你的心……

今晚你说你不开心,我不知如何安慰你,只知不能让你再为我担心,就故作轻快地告诉你:“我很好,所以,你也要好好的”。其实,我不好,我太想你了……

你能看见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落在键盘上的泪,相思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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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来了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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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泽灏

很久很久以前,村子里有一个放羊的孩子,很诚实,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因为有一次,他和村子里的人玩恶作剧,说来了,结果狼没来,大家从此再也不信任他了。

“我再也不能像上次一样逗大家玩了,我得让大家了解我。”他扛着锄头来到农田。大家看他不顺眼,没人理他,可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起锄头帮大家干活,累得满头大汗,也不休息。有的人说:“这个臭小子竟然在帮我们干活。”有的人说:“肯定又有什么坏主意,还是让他早点回去吧。”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农民们回家吃午饭了,等到下午来到田里一看,发现田地里的草都锄完了。大家有的瞪大了眼睛,有的傻眼了,有的赞叹不已。

这时,一只狼从南山走了过来,大家都没有发现,他又喊:“狼来了!”大家连忙拿起工具,向狼杀了过去,把狼打死了。晚上为了庆祝,大家煮了一锅狼肉,也请他过来一起吃,他心想:“原来被人信任的感觉这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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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岁月无恙便安暖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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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千年有过一次回眸,才有了此生这样的遇见?

信步走在尘世间,满怀的痴恋于执念,在红尘深处翻转。彼岸很远,路不平坦。爱在天涯里浸润了双眼。百媚千红的花朵妖娆绽艳。那一朵才是想要的永远。柔情顾盼,雨笑嫣然,婉约的心旖旎静美的诗篇。

此时的夏日,阳光正暖。将一颗潮湿阴霾的心放逐于阳光下面。天空真的很高,云朵真的在变。此刻会有一种安详,空灵的感觉,如痴如醉,如梦如幻。简单的音乐,律动着缱绻。不知谁的模样在花影中若隐若现。莞尔一笑,明媚灿烂。隔着遥远的彼岸,云烟深处,一份相知,一份牵念。唯美了记忆,温暖了流年。

站在岁月的河畔,满积的心事,无奈的渲染。穿越时光的距离,在尘世的轮回里独舞清颜。谁的深情?谁的息叹?谁的回眸?谁的碎念?仿若远久久不肯离,又一抹清愁搁浅。指尖葱茏谢幕,人生之多聚散。如同风花落尽,寂然相伴。飞扬的思绪,不容拾捻。剪影里,流云、微风、碧空、阳光……微漾着,却没有波澜。

浅笑华年,花开夏满。细雨淋漓过后,如约而至晴天。总有一些美丽于心深镌,总有一段故事于怀情牵。拈一缕如梦的芬芳,尽是满山粉色的桃源;执一念花开的季节,笙萧和鸣云水之间。风沙画影里,恍若隔世颜。隐入红尘深处,渐行渐远。

一曲琴殇别梦寒,回眸一笑此经年。

静守一树花开时,岁月无恙便安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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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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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出自朱自清的散文

学了《春》之后让我对春又增加了一种说不出的喜爱文章一开始就用一组排比句把春天来到大地,带来的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展现无余。而结尾,又用三句连续的比喻句分别写出了春天崭新、美丽和充满活力这三个特点,完美地结束了全文。让人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使人又不禁捧起书再读几遍。

《春》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比喻、拟人、排比,又用了很多的优美词语,并且用到恰处,有一种锦上添花的美感。把这两者都结合起来,那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十分吸引人的,但如果像朱自清一样,把这两者发挥到极点,那么,就不只是吸引人了,而是给人一种无限享受,不由自主地爱上这篇文章。

就像《春》,这篇文章的题材可以说是很普通,就是我们经常在写的春天,可是,他就写得比别人更胜一筹,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那两大点。《春》让我得到了享受,还使我明白了一个写作之路上的闪光点,那就是要在平时多注意积累一些优美的好词佳句,有时候也要多去外面观察观察事物,积累一些写作素材。

《春》里面有许多句子是脱口而出的语言,既如口语,读起来很顺口,朴素中透着活力。就如同陈孝全和刘泰隆所说的一样:凭借丰富的想象力,使描写对象飞腾而起,于奇思妙想中,创造了气象万千风格个别的画面,把读者引入如诗似画的境界,获得无穷的美的享受。我爱《春》,更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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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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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能够说全文就是透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就应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能够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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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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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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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与被爱,都不及相爱幸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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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瓣最落一地,不是伤心难过最美的时光凋零的时刻,而是让所有寒风凛冽吹散累积如堆的灰尘,重生的希望沿着风的方向随处可生,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有过太多的忧虑,一生下来注定被爱遗漏,但手里还掌握着爱的权利,丝丝的薄雾捉摸不透远方的千变万化,为了好好活着等待一朵花的枯萎。

没有人能一直活在过去,尽管曾经多美,到了现实都会被割破,女孩爱慕的对象,乃是大学军训时训练自己比他大六岁的教官,她可以把一切不良的因素伪装起来,因为她已经决定让自己开朗的活在这一刻,不再想上一秒和下一秒,她的突出让教官印象深刻,在众多面孔中脱颖而出,短短的六天训练,即将告别教官的时候,她的心里微微颤动,原来这个男子早已住在她的心里,她不恋旧更加了解自己的不舍有多麽的冲动,她很勇敢尝试所以人眼里不可能发生的事。

她没发现她喜欢了这位并不英俊的教官,她想这位教官在每一天的每一秒里,尽管她每天都和他聊天,当所有神经膨胀的爆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的时候,她口里道出了她心里想法,可他并没有立马答应她,他是位军人不想牺牲别人的幸福来成全他的自私,顾虑着,犹豫着。但她终于说服了他,他们在一起了,每天关在蜜糖罐里的女孩会很幸福,但她还是在忧虑他是否喜欢自己,用尽所有的拐弯的词语也无法得到自己的答案,她在怀疑他是否在玩玩她,但总有一天,他说了那些关于他和他前女友的事,每个人都说,初恋对一个人的爱情观的影响深不可测,她理解他并问清楚了他是否喜欢她,她得到的答案是他从军训第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她。

一朵花的衰败,必定迎接着重生的欣喜,所有迎接阳光的事物都会看不见背影的孤独,他们相爱,亦有另一篇新的扉页续写他们的最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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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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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时蛀书是我的最大爱好。什么小说散文,什么寓言童话我都爱不释手。而我最爱读的还是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写的作品。他的作品以明朗而优美的语言、深沉的笔触,深深地感动了我,每一篇小说都能给我带来不同的感悟,《王梦》亦是如此。

初读《狼王梦》,我非常讨厌紫岚,觉得她既残酷又自私。为了完成丈夫想成为狼王的遗愿,紫岚一意孤行地操纵着孩子们的命运,最后不但害了3个孩子还赔上了自己的性命。或许,它认为这是一种“好”,可这种所谓的“好”孩子们接受吗?

再读《狼王梦》,反复体会故事背后的深意。渐渐地,我对母狼紫岚的态度,由最初的讨厌转而接受,到最后变成理解和感动。身为母亲,紫岚是残忍的,在必要时它可以毫不留情地吃掉自己的孩子;任凭爱子在搏杀中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但同时紫岚又是伟大的,为了维护“狼”的尊严,不让孩子死后遭受折磨和屈辱,决绝地咬断孩子的喉管;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毕生的幸福;甚至在生命的尾声,为了保护狼孙,选择与金雕同归于尽。

起初,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是她对孩子的爱。紫岚深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是狼族的生存法则。想要孩子们在狼族里站稳脚跟,就必须把他们训练得更加强大,甚至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这个梦,紫岚耗尽一生。虽然它只是一头狼,却用一生诠释了无私、执着、伟大、坚定、仁慈的母爱。正因为有着对孩子深深的爱,它才会做出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顿时飘向了几个月前的某一晚……

那天晚上,家中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果然,几分钟后妈妈大力推开门快速走到我面前,阴沉着脸对我说“姜宇嫣,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请你考虑清楚再回答我!这件事到底是不是你主动要求的?”我怯怯地抬起头,偷偷地快速看了一眼妈妈,又慌忙把头低了下去,强装镇定用略微发颤的声音说:“是……是我。”“啪!”清脆的声音响起,我的脸顿时像火烧一样,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第二个耳光又打在了我的脸上,第三个、第四个……我如梦初醒般嚎啕大哭起来“妈妈妈妈,不是我,不是我要求的,真的不是我!”外婆闻声赶紧跑过来,一边推开妈妈一边拉过我把我搂在怀里,冲着妈妈喊:“你疯啦,有事情不会好好说啊,打她干什么,你看看可可(我的小名)的脸,都肿了!”说完心疼地摸着我的脸,紧紧地抱着我。妈妈却像没有听见一样,“走过来跪下!”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发那么大的火,捂着滚烫的脸,走过去,跪下了……“姜宇嫣,帮朋友没有错,但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做究竟是帮她还是害她?真的为朋友好,是没有原则的为她承担责任,还是真诚地帮助她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呢?”听见这话,我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望着妈妈。“倘若日后朋友闯了大祸,你还挺身而出,非但救不了朋友,连你自己也将身陷囹圄!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好好想想妈妈的话,社会的残酷程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与其以后让现实狠狠地教训你,不如今天妈妈一次就让你长记性。”妈妈的话声声入耳,我的心仿佛被人抓在手里,肆意揉捏着。那种感觉无法用任何语言来形容。

不知跪了多久,经过外婆的多次求情,妈妈总算答应让我起来。可我哪还有力气起来啊,双腿又麻又痛不说,还一直发抖。经过一番折腾,我蹒跚着好不容易爬上了床,在抽泣中睡着了。恍惚间听见有人在哭,接着似乎有热水滴在我脸上,速度还越来越快。我微睁双眼---是妈妈!她轻轻摸着我的脸,喃喃自语地说:“可可对不起,是妈妈下手太重了。妈妈知道你是善良的孩子,但是……”妈妈哭得越来越厉害,我的鼻子也酸酸的,此时此刻我真正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这一切皆是因为妈妈对我那深厚无比的爱啊!闭上眼睛,感觉妈妈用热毛巾敷我的膝盖,接着妈妈小心翼翼地把脸贴在我的脸上,唯恐碰疼了我。妈妈的脸湿湿的,凉凉的,我原本火辣辣的脸颊似乎舒服多了……

这不就是伟大的母爱?不论动物还是人类,天底下的母爱都是一样的。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而又伟大的爱去对待它的孩子们,尽管这份爱中交织着偏执和残忍。妈妈虽然打我,但我能理解她的良苦用心。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和我的痛相比,妈妈承受的痛是我的十倍、百倍,甚至更多。

母爱是清风、暖阳,如甘露、沃土,似拐杖、灯塔……。母爱的深,母爱的浓,母爱的醇,母爱的久,足以令其他任何一种情感都黯然失色。母爱绝无仅有,不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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