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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热门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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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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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是每个母亲愿望,她们会不惜一切的代价让孩子们的未来更好,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一样,也是其中一种。

母狼紫岚就是其中之一。她坚信她与公狼黑桑都是强壮而机敏的好狼种,只要流的是黑桑和她的血统,也是一头剽悍强壮的好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就如同黑桑一样超前,他一个多月就独自出门捕猎了,有时候还有可能捕捉到小鹿等等呢!一般的小狼一个多月还蜷缩在一个角落了呢!两个月独自驰骋草原,真让人佩服啊!两个月的小狼最多就是在洞里走走而已。如果意外不发生,命中注定,必是将来的狼王。紫岚给他最好的待遇:未断奶时,他一人就要霸占三个乳头呢!断奶后,他吃内脏和好肉,而另外的三只小狼只能吃皮和骨。一开始那三只小狼打抱不平,一直到被母亲撕下他的一点皮毛才算数呢!除了蓝魂儿。可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了意外:黑仔在洞口附近抓野兔,弟弟妹妹在洞里嬉戏,妈妈紫岚也出去捕猎了,没有母狼的保护,他独自在野外。不幸发生了,可怜的黑仔呀!就死在这样一个黑鹰的手里。未来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生命。紫岚精心培育的狼王啊!多么可惜啊!紫岚心里一定有说不出的痛。

紫岚并没有应此而泄气,她立刻脱离了痛苦、悲哀,他要让蓝魂儿成为狼王!蓝魂儿一开始可能是因为紫岚偏爱黑仔,所以对这样的待遇有点不习惯,他每要一口都抬头看母亲,似乎很警觉。紫岚却向他微笑,在心里念叨:吃吧!尽情的吃吧!它们属于你,爆发出狼残暴的本性吧!你是新一代的狼王!久而久之,蓝魂儿也习惯了,他开始认为自己吃好的是理所当然的。很快到冬天了,狼群开始群居了,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眉眉来到了狼群中,蓝魂儿很出众,他是少年狼团的团长呢!他甚至能比过公狼呢!那次,下着大雪天寒地冻,到处没有吃的,狼群就去找比他们凶猛几倍的狗熊吃。可狗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树洞狭窄,进去引熊出洞的狼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但哪匹狼愿意牺牲呢?大家都一筹莫展,唯有蓝魂儿愿意,他在熊鼻子上咬了一口,而后立刻跳到熊掌上,狗熊本能的抬起一只爪子,蓝魂儿就趁此机会跳出来了!这是聪明过狼呀!紫岚的狼王梦还没有结束,我也为紫岚、为蓝魂儿感到高兴呢!可是,没有生活经验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里。有一天,他禁不住美食的诱惑,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很难过,她的心血被捕兽夹夹碎了,她的心肝被捕兽夹夹疼了,为了不让心肝生不如死,她把心肝蓝魂儿的气管咬破了,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把他埋了……可惜呀可惜!一个狼王又死了。

最后的双毛了,他一开始很自卑,在紫岚的训练下,他也出众了,可在与狼王的战争中,将要胜利的那一刻,被狼王的一声气势十足的嚎叫唤出了自卑最后……最后死了!每个妈妈都是如此,费尽心血,不求回报,只有一个宿愿:让我们的将来更美好!妈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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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生感悟散文:时光的匆匆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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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时间的匆匆,怪不得光阴的短暂,万物都有轮回,世事都有复始。

如今,我觉得,人活着,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会迷失自我,去闯,别让自己留下遗憾,不要总是害怕,要相信自己,人活着就是为了走一场,去体验,何必太在意别人的说法,要知道,就算失败也不要留下遗憾,因为人生就是为了体验生活,所以,朋友,请不要逃避什么,勇于面对人生的每一个考验,因为那是上帝给你的财富,不要太在意物质享受,因为终有一天你会腻了。而精神享受才是一个人应该追求的!

弹指间世纪过半,如今的母亲已是步履蹒跚耄耋之年,白发也早已染上了我们的双鬓,为人父母自然有对儿女的疼爱,儿女又怎能忘却对父母的挂牵。人到中年,承担着生活的重负,战战兢兢哪敢有片刻的偷闲?

也曾难忘风华少年,心中充满了幻想和浪漫。追逐在喧闹的校园,汲取在知识的殿堂。

阳光下,张开臂膀迎着春风,到处是沐浴着幸福的笑脸;夜幕下,徜徉在高高的白杨树间,仰望着苍穹,数着天上的星星,理想早已挂在了弯弯的月亮之上。田野里有我们劳动的身影,辛劳并没有泯灭我们的欢笑;沟渠边留下了我们的戏耍和快乐。情窦初开的年轮,朦胧的双眼惊诧地打量着这个世界,原来世界是如此的多情、如此的美丽,懵懂中不敢去多看一眼花一样的伙伴儿,一个羞涩的眼神,都会让心砰砰地跳个不完,原本亲密的伙伴,却变成了陌生。

世事的疾风骤雨打湿了衣裳,寒冷的冰雪打湿了人的心灵,滚烫的热血在冷却中降温。世间不光是铺满鲜花,也有满目的冰雪寒霜。无情的摔打中,我们的筋骨更健。

置身在生活的世界里,人生就如同一叶小舟,游曳在茫茫的大海之中。风平浪静时,我们顺畅悠闲地游荡,心随大海在舒展,敞开了胸怀,吸纳着浩瀚的百川,惬意、满足、成功、胜利挂满了笑脸。狂风巨浪汹涌时,我们在拼尽了全身的力量,努力掌握着人生的航向。风浪的一次次吞噬,我们又一次次冲上了浪尖,前进一步是那样的艰难。

翻阅着人生的日历,历史写满了苦辣酸甜,品味着人生的滋味,不免发出一声感叹,不要去追求浮华与光艳,人生的真理只是藏于平淡之间。抱着一颗感恩的心,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心中永远记住那句禅语:感谢上苍我所拥有的,感谢上苍我所没有的。只要自觉心安,东西南北都好,时光会为我们焕发青春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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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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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伟大的作家,根据远古的传说写出了一本《荆棘鸟》。

这本书的引子讲的是传说远古时期,有一只与,它一生只唱一次歌。他永远不知疲劳,永远的飞行,寻找那一棵荆棘树。

也许有人会问:"一本书怎么可以给我快乐呢?我要回答你的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我瑛那金庸笔下武侠英雄小说时,我们可以感受到,那一个个英雄侠客的爱恨情仇,英勇无畏,爱憎分明,当我们读那《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那过程曲折,令人感动的儿女情长。

读王维的《人间闲话》中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又好像隔着时空与古人对话。“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和“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古之成大事者所具备的三种境界。

古语有云:“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不“是你受不了痛苦,而是你不愿去忍受痛苦,所以你小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而东西南北风!”

是的人生就需要坚忍不拔之毅力,努力向上。去体验书中的“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真正意义。

品一杯香茗,读一本好书,让我们与书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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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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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給女儿买了馅饼和八宝粥,看着她的笑脸,看着她吃得津津有味,我和她妈妈心里甜蜜蜜。

早餐后,我决定今天骑着女儿的变速自行车上班。走在路上,看到小河上已经结了一层微冰,似乎还微微冒着热气!很想随便捡起一块小石子,在冰上凿一个洞,如同儿时,心儿随时都在开心快乐之中!看到不结冰的小河,我们小伙伴经常捡起小石子,用力一扔,窜起片片涟漪,何等快乐!

我正沉浸在儿时往事回忆之中,蓦然听到几声啁啾,原来路旁的树上飞下来两只喜鹊,叽叽喳喳,喜气洋洋!此时,朝阳初升,其道大光!我豪情满怀吟诵起“天地之间,厚德载物,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朝晖夕阴,气象万千……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万物之逆旅!”又情不自禁地便哼起《栀子花开》这首歌,忽然,身旁一辆摩托车疾驶而来,又戛然而止,车主快速对我说,“你自行车上的东西掉了!”我心想,我自行车上什么东西也没有啊,便疑心此人不是好人,不为所动,继续前行,此人也疾驶而去。我回头一看,明白了,原来我自行车车座上给女儿放的一个柔软的车座垫掉下来了,掉在路上,而我只顾唱歌,没有觉察。我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暖流,伴着惭愧,心想,人家摩托车主好心提醒我,却差一点被我想象成坏人呢,真是惭愧!幸亏人家不跟我计较,没有看到我的脸红,呵呵!人们常常说,今天这个社会做好人难,做好事难,似乎好人不多,而我的感觉是社会上还是好人多哪!关键是我们是否善于发现,是否从自身做起哦。想起来那天和贾贤弟弟散步,他说有一次在路上看到一个骑摩托车的民工忽然停下来,把路上不知道谁扔的香蕉皮捡起来,放在路边的垃圾箱里,才骑着摩托车继续走了,他当时很感动,我听了也很受感动!总有很多人,令我们感动,总有一些行为,让我们感到温暖,朋友说,人能感动,就会幸福,有道理哦!

骑着车子,继续前行,我很想对摩托车主说一声“谢谢!”而他早已经不见踪影了,也许他是一个民工,忙着去建筑工地干活去了,可是他的形象在我心中愈发淳朴而高大起来,鲁迅先生尝谓“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诚哉!

骑着车子,继续前行,此时,东方红日,喷薄而出,美丽至极,冬日暖阳,温暖着我的心房,令我自由徜徉,一路芬芳……

上午8点半,适一中南校晓芸老师来我校给同学们做青春期健康成长心理教育讲座,讲得很真诚温馨,令我放佛又回到了中学时代,回到了那个青涩美好的青春期,多年之前,我也是一中南校的一名高中生呢!呵呵,一切如此美好,感恩生活!感恩天地!感恩祖先!感恩父母双亲!感恩大姐!感恩妻子女儿!感恩一切际遇!感恩一切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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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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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修以为善者,常好雅作时兴,亦以为众人之悦也,虽无常知,仍自乐也。自独好于夜路,虽无人与共,仍有星色之衬也,携独月,揽众星,亦群之乐也。自好独意于外,望而不为景之景,或落叶,或风动,或草盛,或行人,或圆日当月,或星暖只云,亦有发呆之时,断残折景亦有赏心动情之念。又自常叹,又自悲苦,愿寻一知音,可得无三人。但仍一人往来,无知心之友,无共事之人。又自常作孤寂之文,悲凉之章,叹独咏,诵独卷,亦自己悲凉,又何人能叹?

自有自意之时,自乐之刻,好似童真未泯,孤游自娱,天地之景使为玩物。非我不厚之也,乃我不忍之也,但不可不如此,令之只如此。虽是也,仍有闲心未果,又常作散文杂章以记童闲,亦最乐时未比童真也。虽无一人能共,可有万物之全;虽无暇事可观,可有自乐而叹。一切皆景,一切为情,情景相依,天人合一。又有几人能知,亦自知也。

愿不为此也,但常有所想。想之而获意乱,不忍之。孤自行之往来,叹世间人事,作世间之物,咏世间之情,一人亦有乐,何必苦求同?已足以,虽常不相见,但也有常想念。以知者而念者,一生足矣,何求多者?贪心未果,修而不足,亦自乐而修之,何况有之为伴,乃仅一人,一生亦自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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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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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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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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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溪边,偶然地发现几粒细碎的小白花,那便是春之信号罢。

流水依然无声地冷,悄然流去,不理不睬岸边的一切,怪道人说“流水无情”哩。冬天里的风,却有了这细细碎碎微不足道的春天的花。“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那词人在久远的宋朝,就已曾看见溪边这白花了。百千年过去,荠菜花仍是野地里的报春信使,但城中桃李倒是欢乐起来,似乎不再有风雨中的忧愁。

春之端倪,竟绽在这小小的荠菜花上?你或许怀疑,或许认定古人那诗词多少有些牵强附会。但你认真想一下,当那小白花绽开之后,随之而来的不就是漾漾无边草色?人们以一叶知秋,当然也会以一花知春了的。荠菜花和春天是有着某种潜在的机缘,还是并不相干的偶然巧合?天地万物,万缕契机,万种缘由,你能弄清是哪种契机或缘由,将两种看起来毫无关系的物事纠葛在一起?必然或是偶然所造成的奇巧,让人难以解透,你只有感知和相信的份儿。

有人可以因花与叶而知晓春秋,有人则昏昏然无论寒暑。世界在变,时代在变,人们的生活因素也都在变,而这些变化之初,往往都现出些端倪。你注意过、发现过、捕获过没有?你被醍醐灌顶地启示过么?当然,有人很敏锐地感知了,与时代和社会发展同步。他无疑抓住了契机,获得了成功。也有些人浑浑噩噩,在变化与变革中坐失良机。当然,聪明些的还会待机再起,愚拙者便只有哀声叹气的份儿。

人由草木而知春秋,草木又何以知春知秋的呢?或许是某种特别的灵性罢。荠菜花开,春回大地,愿你与春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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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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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时光,静谧又安详。打开播放器,温柔的旋律伴着和暖的微风流入耳中,你的身影,同过去的点点滴滴一起,浮现于我眼前。一路行来,朋友,感谢你的陪伴

依稀记得,你我初次相遇时你整洁的白衬衫,看着你爽朗的笑脸,我很惊讶,惊讶于自己第一次如此迅速地与转校生建立了友谊。你的存在,让我感到说不出的安心。

于是,人生的旅途上,从此有你陪伴。

记得一次体育课上,我不慎受了伤。你第一个发现了我的异样,慌忙搀我去医务室。那时你脸上的焦急,至今仍刻在我的心头。

后来的日子里,你携着我,我携着你,跌得满身伤痕累累却满心喜悦、义无反顾地走了过来。你的陪伴,化作无穷的力量,给我前行的勇气。

还记得吗?测验时我为一个题目抓耳挠腮、不能确定答案时,你轻咳一声,装作无心地将答案的演草纸向我这边轻轻推了推;还记得吗?暑假里你应我之邀来教我打篮球,为一个我百练不成的动作示范了不知多少遍;还记得吗?放学后你我被班上几个“小混混”拦住,大打出手、将他们赶跑后两个人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与痛快地大笑;还记得吗?你我在校内科学知识竞赛中摘得桂冠,领奖时满心的骄傲、开心与自豪……

最后一个学期的最后一天,你拿到了与我不同学校的通知书。我与你交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笑着同你道别,转过身去却泪流满面——我以为我们就此离别。可在那初中第一次期中考试后的同学会上,你我仍如从前一般亲切的喊出了彼此名字的一刹那,我才忽然发现,两个人的心,一直在同一旅途上;你一直陪伴在我身旁,从未远离。

“啊——夜空中烟花绚烂,点燃整个夏天,总让我莫名伤感;时光像风儿一样,静静的逝去流淌……”你陪伴着我,走过人生最快乐的时光,让我不曾孤独、遗憾。感谢有你,亲爱的朋友,一路陪伴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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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战狼2观后感40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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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典礼上,我和老师同学们共同看了一部令人热血沸腾的电影。电影结束后,仍有一些精彩的片段在我脑中浮现……

《战2》讲述了正经历人生最低谷的冷锋,想在海上漂泊了此一生,却卷入了一场和非洲国家一起抗战的故事。在非洲附近的大海上,主人公冷锋遭遇人生滑铁卢,被“开除军籍”,本想漂泊一生的他,正当他打算这么做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他的计划,突然被卷入了一场非洲国家叛乱,本可以安全撤离,却因无法忘记曾经为军人的使命,孤身犯险冲回沦陷区,带领身陷屠杀中的同胞和难民,展开生死逃亡。随着斗争的持续,体内的狼性逐渐复苏,最终孤身闯入战乱区域,为同胞而战斗。

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是“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我的祖国有着战狼精神的军队保卫国家,不惜浴血奋战,胜利不属于这样的队伍,还会属于谁呢?

影片的最后,屏幕上出现一个中国护照,上面赫然写着:“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我不禁热泪盈眶,是的,我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我为我是中国人而骄傲,我为我是中国人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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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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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著名散文林清玄先生的《林清玄散文精选》,他的语言有时波澜不惊而妙趣横生,有时阅历深刻而深入浅出,散发出无尽的魅力,让人去细细品味和感受。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是《清欢》,它出自苏轼的词“人间有味是清欢。”这篇散文包含了林清玄对人生的感悟,他在里面写道:“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生活的一种热爱。”它的境界很高,它不同于李白那样的自我放逐或者尽情欢乐,也不同于杜甫的悲痛心事,更不同于文天祥的壮怀激烈。想要做到“清欢”是很难的,尤其是生活在现在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像嘈杂的咖啡厅,或者浓油赤酱的饭馆,还有拥挤的景区,别说清欢了,连欢也不剩了。在这个时代,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舌要清欢,找不到葱茸莴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作文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与其去拥挤,嘈杂的地方,不如静静地坐下来,泡一壶淡淡的香茗,心也会随着那香醇,变得豁然开朗,这就是“人间有味是清欢。”

在元丰七年岁暮,苏轼罢了汝州职,回宜兴修养。当时,苏轼与泗州刘倩叔同游南山,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细雨斜风天气微寒,淡淡的烟雾和稀疏的杨柳使初晴后的沙滩更加妩媚了。洛涧入淮后水势一片茫茫。苏轼与刘倩叔坐下来野餐。乳色鲜白的好茶伴着新鲜如翡翠般的春蔬,味道的确不错。但苏轼觉得人间真正有滋味的还是清淡的欢愉了,因为试吃野菜这种平凡的清欢,才使人间更有滋味。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尝试着做到“清欢”,文中提及盛大士说“凡人多熟一份事故,即多一份机智,多一份机智,则少一份高雅。”清欢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的一种热爱,我们也要在现在喧嚣嘈杂的社会里去维护这种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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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别到离别再说珍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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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万事物都是缘。

生命之缘千百轮回,历经万千苦难,凝结而成的精华,才能形成一个生命。生命的步伐,才能够在那人间走一遭。生命的光芒,才能如流星在天空飞逝。

相遇的缘分,又是生命缘分中的那万分之一。纵使红尘滚滚,人群如麻,能够与你相遇的人终究是少数。这就如同大漠里两粒尘土的相遇,广阔的天空中两颗星星交汇,我们随可以期待,可以猜想,但终需缘分才能够相遇的。

红尘中,最苦是情缘,最乐也是情缘。情缘总是容易逝去,总是来不及珍惜。记得林清玄的一篇文章里谈到,人生如茶,相遇一次,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情缘来时,握紧一点才好;情缘去了,松手随它而去吧!

缘存,万物相遇。缘灭,万物相离。缘分如此少,总是得倍加珍惜才好。不能看到缘分不在,离别时分才说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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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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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多年前,清明时节。春雷万钧,惊醒万物,宇宙给郊外的大地带来了勃勃生机。清明佳节,桃花李花都已茂盛的开放,仿佛它们在笑;桃花梨花不都是白色之钧吗?白色不正是清明的颜色吗?郊外的田野上荒凉的一片片坟墓,让人有些悲伤、思念之情,我也情不自禁地伤心起来,我也想到了我的家人、我的老友、我的那些对我好过的亲人。

郊外雷惊动了天地,那些冬眠的动物已被这春雷万钧给惊醒,这雷和雨给郊外大地带来了,一片勃勃生机。这雨下的可真柔!郊外草原上的是花草树木是无比柔、美、滑呀!这雷雨足以让大地苏醒,足以表达人们对亲人朋友的怀念与思念与悲伤。野田荒芜之处,是埋藏着死者的墓地,死去的人们长眠地下,再也不会醒来,使活着的人心里难过。我突然想到清明美景,又随即想到我的亲朋好友,又从死想到了生,想到了人生的意义。啊!人生就是这样!人生就是各不相同!

当我看到人们为自己的亲人们祭奠为死去的亲人们摆上酒、菜、水果时,我由此想到了这样一个齐人──小人的故事:古代的某个齐人没有酒菜供去世的亲人祭奠,便同别人要,别人不给,他就在别人不在的时候,把别人家供亲人的酒菜全部都吃掉,回到家,他还对妻子和小妾撒谎吹嘘,在某个当大官的朋友家吃喝,所以嘴旁才很油嘴腻脸。这种小人的人生猥琐卑下,毫无人格尊严。这些小人都是卑鄙下流的。

当然,还另有一些高士,由此我想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的介子推:他帮助晋文公建国后,不要高官厚禄,宁可隐居山中。晋文公想让他做官,便下令放火烧山,但是介子推其志不可动摇,竟抱树焚死在绵山中。

我由清明的百花盛开想到荒原的逝者,想到人生的价值。

我感叹的说:“虽然无论智愚高低,最后都是蓬蒿一丘,但是人生的意义却大小相同。”我由此挥笔如下:

清明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

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

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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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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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种爱,但最最伟大和无私的是母爱!每位妈妈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奉献一切!

在我眼里,我妈妈就是最爱我的人,

也是我最爱的人。大部份时间,她对我都很宠爱。当然,有时也会“恨铁不成钢”,在我不听话的时候批评我,甚至打骂我。每当这时,我都会觉得妈妈不够爱我。但在反省之后,总能更深刻体会到什么叫“爱之深,母责之切“!

从我上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都是妈妈管我的学习。刚开始,为了让我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她不管上班多累,都会抽时间陪我做作业;为了让我提高口算能力,她给我收集很多题,每天和我比赛,让我在短时间内得到很大的进;为了让我学习奥数,她和我一起研究题目。

除了学习上的陪伴,妈妈也是我最好的玩伴。她会陪我一起做游戏,一起运动,每个暑假都会带我出去旅游。我们看过大海,爬过高山,观看过各种动物,也到过很多游乐场,总是让我的生活更多姿多彩!

妈妈还会用讲故事的方式让我明白一些道理,我记忆最深的是了个母爱的故事。一对很穷的母子,母亲年迈并生病了。儿子养不母亲,就想把她背上高山丢了。一天,他对妈妈说,要背她上山去看看,在途中休息时,他发现母亲一路上撒黄豆,于是非常生气,但当他知道原因后又非常的内疚!原来母亲一直都知道他的想法,而撒黄豆是为了让儿子一个人下山时不会迷路!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母爱啊!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想到的都是自己的孩子!

妈妈也会陪我一起看书《王梦》就是其中一本,书中,狼妈妈也是对孩子充满了爱,为了孩子牺牲很多,最后还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母爱是伟大的,我也要以更多的爱回报我最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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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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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攻宿敌——宛莫沙群,关键时刻,紫葡萄动了母性的柔情,冒着王位被篡夺的危险,给对手留了一条生路。最终,宛莫沙狼群与帕雅丁狼群合并,紫葡萄被选举为连任狼王,与杀死盔盔的老虎展开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爱与宽容,紫葡萄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这是一份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一份多么无私的爱!我想紫葡萄一定能够胜任的。对于动物以及人类来说,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即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绝对会有一定的优势。

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包容以及爱心,它们融合在一起,难道不会更加坚不可摧吗?难道会被所谓的强者打败吗?在生活中,我们不要惧怕强者,拥有了美好的品质以及无私的爱 ,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学会包容,学会关爱,让我们一起用爱来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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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国女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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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沈石溪,那可是我崇拜的偶像,他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笔下的动物充满灵性,有喜怒哀乐,既体现出动物的情感世界,也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善良与丑恶。今年暑假,我读的这本书叫《女王》。

就像他说的一样,我们的主人公--紫葡萄英姿飒爽,威风凛凛。虽然是只狼,但她却有老虎般的力量,狮子般的勇敢。

她,有勇有谋,面对狼群里强壮的公狼对她的挑衅,她能够先默不作声地忍让,然后找准时机进行反击,由最厉害的大公狼歪歪脖出演苦肉计,让她重塑狼王权威……那天,狼群在觅食,它们找到了一条娃娃鱼。按道理,应该是狼王紫葡萄先吃。当她找到位置安静坐下准备品尝时,歪歪脖突然冲过来,猛地一低头,用两个尖尖的牙刺入娃娃鱼的胸膛,然后一甩头,迈开前腿,带着食物像风一样地跑走了。此时,群狼眼里的女王看上去是被激怒了,她腾地跳起向歪歪脖追去。追上歪歪脖后,她又抓又咬,毫不留情,歪歪脖被她撕咬得招架不住,只得跪地求饶。从此以后,女王紫葡萄再也没受到挑衅。当然,女狼王的传奇绝不仅止这一个故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女狼王紫葡萄有值得我们思考学习的价值。她有责任心,对狼群负有完全的责任感。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在北斗沼泽大公狼黑三身陷沼泽之时,是紫葡萄拼了命把它救上来;在面对仇家狼群时,是紫葡萄放手留给他们一条生路,这才有最后两支狼群联手决战断牙血瘤虎的故事。正是她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带领整个狼群克服了重重困难,成就了她的王者之风,拥有了群狼的信任与支持。

我还认为,女狼王紫葡萄的伟大还在于她是一位母亲。母爱,是发自她内心的一股无坚不催的强大力量。为了她的孩子们,她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让孩子们挨饿。她对孩子的爱,是无可替代的。当她成为狼群首领时,她显然就成了群狼的母亲。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在困难时冲在第一线;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懂得宽容与忍耐;也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成为了真正的狼国女王!

这真的是一部荡气回肠的小说,一部女狼王的传奇。大家有兴趣可以认真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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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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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情沉重。今天是它的生日,可伙伴们却提也不提这件事。是因为他们忘了没注意,忽略了我的存在吗?

它感到自己像个流浪的人,无人问津。打开门,屋里一片漆黑。伙伴们又去玩耍了。走进房间,甩下书包,喜羊羊趴在床上,真想痛苦一场。猛一抬头,它看见了一本书,忙拿过来,这不是我最想要的.《爱的教育》吗?

它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连忙坐起来,打开书,一张纸条出现在眼前:亲爱的喜羊羊:喜羊羊,生日快乐,我们存钱为你买了你最想要的书--《爱的教育》。祝你生日快乐,成绩步步高!永远爱你的伙伴即日看完这段话,它突然有了要流泪的冲动,一丝温暖的阳光正从心头慢慢升起。还为我买了我最想要的书。我曾抱怨过同伴们忽视了我。可面对这沉沉的爱,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喜羊羊紧紧地抱着这本书,全身流过一股暖流。喜羊羊明白了,亲情是永远的红线,。望窗外,天空无星,但喜羊羊却能感到它们在为我高兴。这一刻,不是亲情的淡忘,而是亲情的升华。因为,喜羊羊收到了一份厚礼,一份载满同伴爱的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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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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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名叫生命生命的课文,这篇文章是作家杏林子写的。

在“我”写作的时候,有一只飞蛾一直在骚扰我,趁它停下时被我抓住了,但飞蛾拼命的挣扎,飞蛾的那种求生欲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香瓜子掉进了墙缝中,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情况下,可香瓜子茁壮生长,即使它活了没几天。可见它的生命力多么顽强。“我”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当我读到这,我的心深受感动。

生命虽然短暂,有限,但你如果能好好利用,就不会白白流失,生命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好好的使用,就可以活的光彩有力。生命,才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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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屠夫与狼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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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屠夫,他一直靠卖肉为生,每天都会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宰一只猪,再带着猪肉到集市上去卖。而这一天,集市上的人不是很多,所以直到天黑他才勉强把肉卖完,只剩下了几根骨头。屠夫心里想:今天生意还算不错,剩下的几根骨头可以拿回家给孩子熬汤喝。对了,我要赶紧回去,他们还在等着我吃晚饭呢。想到这儿屠夫赶紧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

正当屠夫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悠闲的走着时,他突然听见背后有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屠夫下意识的回头一看,发现身后有四只绿色的眼睛盯着他看,原来是两匹呲牙咧嘴、饥肠辘辘的大恶。他吓坏了,连忙加快了脚步,可狼依旧穷追不舍,也加快了追赶的步伐。屠夫心想:完了完了,这次肯定死定了,哎。对啦,我可以把骨头丢给它们,趁着它们吃骨头的时间,我赶紧逃跑不就好了吗?屠夫一边想,一边顺手给它们丢去了一块骨头。果然,一匹狼停了下来,在那儿吃骨头,可是另一匹狼没抢到,还是一直追着屠夫。屠夫又丢了一块骨头给它,那匹狼留在原地吃骨头,可是后面那一匹狼又追了上来,还想要骨头。就这样反反复复,骨头都被狼吃完了,可两匹贪婪的狼还是追着屠夫。

屠夫恐惧极了,心想:我不能就这样死了呀,有没有什么人能救救我呀?他连忙左顾右盼,虽然没有发现能帮助他的人,但他看见田野里有一个麦场,场主把柴草堆的像小山一样。聪明的屠夫脑子转了一下,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紧接着他赶紧奔跑了过去,把担子放到一旁,拿起了担子里的屠刀,当防身武器。狼在一旁死死的瞪着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过了几分钟,其中的一匹狼好像厌倦了这样,朝天吼了一下就走了。而另一匹狼则像狗一样,蹲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屠夫。又过了一小会儿,蹲坐在那儿的那匹狼好像困了似的,把眼闭上了。屠夫试着把手抬了抬,发现那匹狼没有反应。于是悄悄地拿起了屠刀,站了起来,一刀挥了上去,狼被打的哇哇直叫,屠夫又砍了几刀,直到把这匹狼砍死了。屠夫弯下身拿起了担子,拍了拍身上的灰,如负重释地叹了口气,准备回家。忽然,他瞥见草堆后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便看了一眼,发现原来草堆后面是另一匹狼,这一匹狼正想从后面挖一个洞,通到前面去,这样屠夫也不会发现。可现在的狼屁股、尾巴和后腿还露在外边。屠夫一下子赶紧(重复)拿起了屠刀,把狼的一条后腿砍断了。狼大叫了一声,想蹿出来逃跑,可是草堆卡住了它的身体,现在动弹不得,屠夫挥起了屠刀又是几下,把狼砍死了。这时屠夫才知道前面那一匹狼假装睡觉,是为了诱惑住自己,好拖延时间让另一匹狼从后面攻击。

虽然狼十分的奸计狡猾,但是凭着屠夫的聪明、勇敢、机智,所以战胜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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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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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羊,而是,准确地说应该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很孤独,因为我混进了学校。那是一个只收小羊和一些小动物的学校。

开学典礼那天,我心血来潮,穿上了珍藏已久的羊皮,在学校附近闲逛。然后我被学校领导逮住,被误认为是在校学生。为此我还被罚写了五千字的检讨。我坚持说自己是一只狼,可校领导叹了口气“这是只充满幻想的小羊,总认为自己是狼,一定是被网络游戏深害了。”我拼命反抗,可老师们都觉得我是只冥顽不化的恶劣小羊,它们对我的惩罚就是——对我进行为期十五天的魔鬼训练。

我成功变成了一只温驯的小羊,对老师们言听计从。羊们都说:“老师的话即是圣旨,违者必斩之。”

我虽然变成了小羊,但骨子里仍然是只狼。我的行为与羊们格格不入。狼中的正常行为,在羊们眼中都是奇怪至极的,羊们说我:“这是只内向的‘非主流’,一点都不合群。”

虽然我是一只狼,但我却不得不继续伪装,藏起自己锋利的犬齿和修长的大尾巴,吃着令人作呕的青草和蔬菜。甚至现在连嚎叫都成了一种奢望——校规第1099条明确规定:校内严禁大声喧哗。

夜深入静之时,我偷偷地跑出寝室,坐在湖边,脱下羊皮,露出尾巴和犬齿,尾巴已经黯然失色,不再铮亮修长,犬齿已经很钝了,不再锋利。看着湖面上的倒影,我感觉自己的心跳越来越慢,呼吸越来越微弱……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一个阳光刺眼的下午,我脱下那束缚已久的羊皮,在操场上众目睽睽之下。校规第一条规定,狼和人不得出现在校园内。一瞬间,羊们都安静下来,半响之后,操场又闹起来了,羊们都说:“这是一只狗,这绝对是一只狗,有99。99%可能是只狼狗。”

我仍然只能待在这令人窒息的校园里,某天天刚破晓,我仍像往常一样坐在校墙上,望着远方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撕开羊皮,跳下校墙,激动地嚎叫一声,向着草原奔去——那里才是我的归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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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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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吴京自导自演的《战2》火爆上映了,爸爸也带我去看了,我被深深的振奋了。影片主要讲吴京饰演的冷锋在非洲某国寻找女友的过程中,卷入了这个国家的叛乱,因为在撤侨过程中,中国军队无法进入交战区营救侨民,而作为曾经特种兵的冷锋接受了中国大使的命令,返回交战区,历经万难帮助受困的中国人和非洲工人成功脱险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的是这部电影,为中国的崛起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

这让我不禁想到那扇门,圆明园的那扇快被侵略者烧没的大门。它,诉说着多么悲惨,多么耻辱的历史,多么不堪入目的故事。原本应该金碧辉煌的殿堂所立之处,应是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所立之处,竟是只有了一片废墟……而门,则只有那孤零零的两根柱子,上面精细雕琢的花纹,让人觉得更添了一份凄凉与沧桑,令人更觉惋惜。想挽留,想抓住,想其保留……而这一些都成了泡影。如果不是当时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未能将这门后头的大好风光与景致遗留到现在。可现在我们的一切已不是昔日,我们已变得强大,变得昌盛!

电影中舰长命令发射导弹命中坏人以及他们的坦克,使人质得到营救的场景;冷锋手擎着鲜艳的五星红旗通过交战区域,交战双方相互停止射击的场景等等,这些都让我振奋,让我热泪盈眶。那扇屈辱的门,在霎时被推倒,看着那鲜艳的五星红旗,一股自豪感悠然而起,那曾经的屈辱被光荣、繁荣所抹去。

通过《战狼2》让我看到了中国人的热血精神,而我们是未来的希望,让我们继续努力发扬这种精神,继续开启祖国复兴的大门,努力学习,扛起民族崛起的大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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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山羊与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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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山上,住着一个山羊家庭。那里空气清新,树木郁郁葱葱,小溪清澈见底,里面有许多可爱的小鱼在嬉戏。

有一天,山羊奶奶病了,妈妈知道后非常担心,它嘱咐小山羊给奶奶送一些糕点并照顾一下奶奶。在小山羊临走的时候,妈妈特别对它说:“路上一定要小心,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小山羊听完后蹦蹦跳跳地走出了家门。

在路上,小山羊和脚下的小草打招呼,和花朵互动,和周围的小树聊天。它还望着天上奇妙的白云,有的像一条杀气腾腾的神龙,有的像一头大象挥舞着自己的长鼻子,还有的像一只在丛林里奔跑的小鹿。正当小山羊自娱自乐玩得尽兴的时候,小山羊后面的草丛突然发出了奇怪的响动。小山羊往后一看,一只凶猛的大灰盯上了自己,小山羊想:如果硬拼只会失败,要靠智取。忽然,小山羊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办法,就在大灰狼张开血盆大口想吃小山羊的时候,小山羊及时躲开了危险,对狼说:“我可是玉帝派来的圣兽,如果你吃了我,就会犯下滔天大罪。”狼听了半信半疑地问:“你有什么能证明呢?”小山羊又说:“有本事你与我一起去小树林走一走,看看小树林里的动物是不是怕我。”“走就走。”狼坚定地说。

走进了小树林,几只小兔子一看到狼来了就四处逃散,小松鼠见到了就立刻爬到树上躲了起来,就连树林里的小霸王野猪见了也敬让三分。狼见了这样的状况连忙对小山羊说:“小弟有眼不识泰山,可真是对不起。”小山羊说:“如果下次再犯我就告诉玉帝把你判为死罪。”说完小山羊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经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不能过于冲动,要善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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