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ld not connect to memcache and try to use file cache now!
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 开学吧

0

写狼的散文(精选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浏览

3531

作文

1000

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697 字

+ 加入清单

母爱,是伟大的。但母紫岚的母爱,实在算不上伟大。

母狼紫岚是一匹美丽的狼,是大公狼黑桑的妻子。黑桑死于非命。它因为实在太饿了,忍不住去偷人类豢养的马鹿,但她被一条狗发现了。狗紧追着她,她也快要分娩了。最终,她在绝境中分娩了,她终于打败了那条狗。但一只雄崽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山洪攫走了生命。紫岚悲痛万分,但是还有四只小狼崽空着肚子,期待着温暖呢。她只好忍痛吃掉死去的狼崽的尸体,这样才有乳汁喂四个狼崽。紫岚出于所谓的母爱,想让大儿子黑仔成为狼王,他总是能吃到最好的东西。就是因为他胆子太大,刚出洞就被捉住了。紫岚又把二儿子蓝魂儿当作培训对象,但蓝魂儿却被捕兽夹夹断了腰。双毛太懦弱了,在王位争夺上被咬得皮开肉绽。紫岚又把目标转向了女儿媚媚的狼儿——就是她的狼孙身上,她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个悲剧,也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但在人类社会中,这样的事经常发生。我姐姐才初一,作业也特别多。可姑姑还是不由分说地给她报了钢琴、中级口译、新概念三······她的每个周末都是在兴趣班里,或去兴趣班的路上。她还有一大堆的课外作业。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大致内容我已记不清,但有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兴趣班,越上越没兴趣。”我们也理解父母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但我们也是需要休息的呀!希望你们为我们减少一些负担,劳逸结合才是学习的好方法。如果我们长时间在题海中挣扎,那么我们的作文或许会缺少风趣的语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想对天下的父母说:“请你们让孩子少一点题目,多一份实践。这样的学习效果才会好。效率才会高。”作为孩子,我们应该多看看书,多出去实践一下。只要我们努力,不用担心成绩差!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89 字

+ 加入清单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有展现春的快乐的《笑猫日记》,夏的蓬勃的《暑假奇遇》,秋的多彩的《王梦》,冬的忧伤的《森林报》……其中令我感触非常深的要数《狼王梦》了。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母爱,关于梦想的感人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小狼,四只公的,一只母的,最后一只却不幸身亡了。慢慢的,母狼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一天长大,它觉得是时候要实现自己和黑桑多年没有实现的梦想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不被别人侮辱。但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因为自己的三个孩子都相继死去了:长子黑仔死在了凶神恶煞的金雕嘴里,二儿子蓝魂儿死在了富有心机的猎人手里,三儿子双毛却因和现在的狼王抢王位,被洛戛的一声吼叫而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让洛戛和众狼给咬死了。儿子们的相继离去,紫岚十分难过,实现当狼王的梦也更难了。自己慢慢老去,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女儿媚媚生下的小狼孙身上。

我无法想象动物们之间有多凶残,紫岚这个平凡的母亲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同胞的自相残杀,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强大起来,现在如果不狠心,吃亏的是他们。在狼群中,自己如果不努力学习本领,生存下来都很非常困难的。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们能够更好的生存,紫岚对他们进行了魔鬼训练。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训练小儿子双毛了,双毛很胆小,有食物也不敢上去抢。小时候的心理阴影很重。但是紫岚常常怂恿媚媚去戏弄和侮辱双毛。一次,媚媚抓到了一只青蛙,让双毛在火辣的太阳底下踩着它,既不可以让它逃走,也不可以把它踩死。因为是夏天,炽热的阳光差点把双毛的毛给烧焦掉。长时间的魔鬼训练,终于激怒了双毛的野心,在母狼紫岚的支持下,他去与现在的狼王洛戛决一死战,但是双毛最终还是因为自己的优柔寡断战死在洛戛手上。

读到这里,我十分惊讶和疑惑,这可是紫岚的亲骨肉哦,怎么能下的去这个狠心呢?可是我又一想,也许这就是母爱的另一种体现,为了使它们强大起来,更好的生存,紫岚别无选择。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的,父母为了让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变得强大,能够在当今这个现实残酷的社会上更好的生存,不断教育、鼓励我们,有的时候甚至会骂、打我们,但这何常不是种爱。

爱是无私的、是温暖的、是可以让一个人重振精神,继续努力奋斗的,世界上是因为有别样的爱,才会变得更加充实。不管父母给你什么样的爱,都记得和他们说一声:“谢谢你们!”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297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2月5日,参加了寒假里第一次社区活动,在社区活动室我们观看了爱国电影——《战》。

看着影片一种身为中国人的骄傲就起来了!没有转弯,所有言语都很直白,坦荡荡的军人情,赤裸裸的中国魂。看完这部电影,我浑身热血沸腾,不由得为冷锋叫好,为中国军人叫好!正因为有了这些热血男儿,我们的.国家才这样安定,正因为有了这些一心保家卫国的战士,我们才能立于世界强国之列。

如果说祖国是个大花园,那么他们就是一颗颗高大威猛的大树,守护在花园的每个角落。他们将青春献给了祖国,他们从不后悔,他们没有忘记报效祖国的初心。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是啊,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或者将来,只要侵犯我中华的人,就一定会消灭!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511 字

+ 加入清单

它们惊慌失措,盲目地四散而逃,却无论如何也逃不出狭小的羊圈,只能恐惧地挤在一起,缩成白茸茸地一团,浑身打颤。它们惊恐地望着我,小心地观察着我的每一个动作,我的一举一动都让它们大幅度地抖动。我狞笑着看着这些受惊的羊,感到体内重又充满里力量。这些天来我隐忍着的终于得以发泄。

愚蠢的东西!只配成为我们的口中之物。我轻蔑地想着,一边疯了似的扑向惊恐万状的羊群,拼命撕咬着羊。羊哀伤地叫着,却没有引起我丝毫的同情:我们和人一样,是不需要同情的。

我把尖牙深深地插进它们的肉里,然后猛地拔出来,每一口下去都尝到了血腥。我的报复似的举动使很多羊身上都打上了我的烙印。羊撕心裂肺地哀叫。那汩汩流出的血液更加刺激了我,使我体内的勇敢者之血沸腾。我的身体燥热起来。我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白晃晃的光,像几十把尖锐的匕首。

我看着嘴下的一只几个月大的小羊由惊恐变为绝望,渐渐不动了,才满意地从羊身上扯下一大块肉。羊血顺着我的嘴角往下流,滴落到地上,渗入泥土中,羊骨在我的尖牙下咯咯作响,我满口的羊膻味,在刺眼的阳光和紧缩在一起的羊群的注视下撕扯吞吃着羊肉。羊身已被血染成鲜红,鲜血流过羊尚未闭上的双眼,那样子像极了红色眼泪,在强烈的阳光下闪着阴森的光。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23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学了一篇关于热爱生命的课文——《生命生命》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三个小故事:飞蛾求生、瓜苗生长、静听心跳。飞蛾知道自己躲不过人类的手掌,但还挣扎着求生,那种求生的欲望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瓜苗能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瓜苗这种顽强的生命力是多么值得我们敬佩;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声,是我们的生命,我们应该珍惜它。

学了这篇课文后,让我想到了我以前的一种做法:看到了一只小蚊子,把手生出来将它抓住,并将它捏死,这是一种多么残忍的做法啊,可我以前竟然不以为然,小小的动物都有顽强的生命力,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学了这篇课文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是有无限价值的,让我们好好地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0 字

+ 加入清单

这些天,把刚买来的《朱自清散文集》大致看了一遍。有许多文章都是一知半解,但读来读去才发现,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篇早已学过的《背影》。

一次普普通通的送行,让儿子改变了对父亲两个字的认识,更表现出那份伟大的父爱。

文中“我”虽然已经不小,也不是第一次出远门了,但并不放心的父亲还是执意要为我送行。到了车站,安排好了一切,还要嘱咐再三。父亲的一举一动让我不能理解,“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但接下来的一幕让“我”明白了父亲的伟大,让我感受到了深深的自责。这也就是文章中最令人感动和难忘的一幕,“登月台,买橘子”,父亲“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接着“他用双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是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的流下来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一个个简单的动作轻易的就能做到。但对于身材肥胖,腿脚蹒跚的“父亲”来说,这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但他还是做到了,是对孩子的那份爱便成了他源源不绝的动力。

这一幕,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这一幕,也同样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读者。

联系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父母有何常不是如此。即使儿女已从昔日的一棵小草长成了一颗苍天大树,但在他们的心目中,儿女永远是一棵长不大的小草,永远需要照顾。但无知的我们总是不能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总是嫌他们唠叨。殊不知,那一局局的唠叨是有点点滴滴的关爱凝聚而成的啊!

其实,在我们生活之中的“背影”还有许多,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地去发现。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地去感受,你会发现。其实,生活中的每一个点滴,每一次感动都能会集成一张张美丽的“背影”。

让我们用心去发掘那一张张“背影”用感恩的心去铭记他们,去报答他们!

所以,感恩的心,从现在开始!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伊阙之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 加入清单

周末是肆无忌惮的。星期五晚上就想着,明天一定睡一个无法无天的觉,直到睡的烦了再起来。可结果总不是你理想中的那样,要么失眠到天亮,要么被电话叫醒。

这不,电话的铃声硬是打破了美梦,毫不留情。脑子里一片迷雾,总希望是闹铃响了,于是吃力的睁开眼睛看看,失望的是屏幕上没有显示“再睡10分钟”,而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在上面跳动着,是兄长。不敢怠慢,赶紧接通,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说了一句:“我快到你门口了,抓紧起来,一起出去玩”,电话就挂了。

啊?这是什么节奏啊,快起!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好衣服;牙刷吞在口中,视乎没有挤上牙膏,不管了;湿毛巾往脸上一蒙,擦两把,搞定。终于出门了,和老哥会合,车上顾不上讲话,向着目标飞奔而去。

此行打算翻越几座小山,找一下冬日里大汗淋漓的感觉。很快,到了预定的出发点,登山开始了。不孤单,同行的人很多,络绎不绝的行进在山路上。“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更何况兄弟在一起更加觉得尽兴。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没有疲惫,一路上谈笑风生,激扬诗词、感慨万千,不觉中,二分之一的路程已经被甩在身后。

风和日丽东风止,蓝天白云伸手及。登上山顶放眼望去,这座山虽然没有那种险峻、没有那种巍峨、没有那种苍翠,但是总有高瞻远瞩的视野、总有一览山下的豪情。继续前行,一路放歌,山路在不经意间就走完了。和老哥在一起玩的时间似乎比平时要快,可能是兄弟无间吧,总之彼此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所以才忽略了时间。

下山正是晌午,找个饭馆开吃,没有满汉全席盛,却有兄弟话桑麻。清茶加上几个小菜,就着米香,实实在在的舒坦。饭后,一起小走一段,谈谈将来,说说曾今。每一个话题都是兄弟的话题,从不参杂其他。

今后若离别,何日再相逢?“桃花潭水深千尺,兄弟情谊才词穷”!把酒言欢,你调我侃的时间越来越少,各奔东西的日子渐渐靠近,是矛盾、是怀念、是不舍!

“天下无不散宴席”,这句话过时了。这个时代改变了这个世界,世界小了,这不是离别时的安慰,要记得常联系,报平安。

不知经过了多少次这样的情景,默默无语两眼泪。知道了珍贵,才不敢懈怠、才不敢敷衍。山常在,望兄来;石不烂,共登台;松柏四季绿不改。

傍晚降临了,站在楼顶,望着天的西边。、夕阳烧红的云彩隐约可见,留下的痕迹形成了一片美丽的风景,让人陶醉,让人赞美。华灯初上先阑珊,前路悠悠定光明,相信我们都会好好的,能好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再相见时不要为彼此落泪。

“相见时难别亦难”,挥一挥衣袖,珍重千万!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散文金色博弈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135 字

+ 加入清单

我在湖边拦截了一片黄叶。它打着旋儿从我眼前飘落,可能是想去湖面做一艘载梦的小船,只是被我误作了秋风捎来的信笺,才辗转来到我的手上。我把它翻来覆去地瞧,像小时候一样,很仔细,因为我期待从它清晰的脉络中读出一些故事。如果那些故事曾被记在笔记本上,估计现在也该像手中的这片落叶一样,泛黄了。

透过叶子,我把目光探向十几年前的远方,那里的星星很稠、很大、很闪亮,那里的月光很柔、很淡、很清爽,那里的太阳很毒、很辣、很张扬,那里的庄稼很沉、很厚、很硕壮。还有那种庄稼的人,很蛮,很黑,很豪放。现在,他们都被光阴染上一层暖融融的黄,重现于手中这枚黄叶之上。

记忆中,家乡的水稻要到八月上旬结束才能熟透。在这之前,它们一直不慌不忙地生长,任由青翠的稻穗一点一点变黄,这股从容劲儿,凭你种稻人再怎么望眼欲穿地等啊,盼啊,它们也不为所动。田里的水稻就这么矜持地成熟着,但不熟透,它们在等,等一场雨,这似乎是一种仪式,不经过雨水的洗礼,它们非得要拖上几天,绝不轻易熟透。雨水一催,太阳再一照,铺天盖地的金黄,那速度,那气势,让人不得不叹服于大自然的大手笔。

秋天的太阳是很珍贵的,尤其是在秋收这大半个月里,庄稼人怕的就是下雨。如果是连绵不断的雨水,田里的水稻很可能收不回来,水稻收回来了,又要忙着将其晒干,但有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瞬间便能将人们之前的劳动成果化为乌有。此时,庄稼人敬天,畏天,也随时准备着和天进行一场博弈

叔叔就是那个时候把象棋带回来的。收割水稻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劳累了一个上午,中午本该是大伙儿午休的时候,怎奈中午也是太阳最好之时,叔叔得紧着那点太阳赶快把上午收回来的水稻晒干了,好腾出坝子来摊下午新收回来的水稻。此外,中午也是最容易变天的时候,叔叔得随时观察着天空的表情,稍有不对,立即招呼大家起来和老天爷抢粮食。没有象棋之前,叔叔一个人守天气,晒水稻,实在累及了就去床上躺会儿,有时一不小心睡过去了,醒来时坝子上的粮食已被雨水浇了个透。有象棋以后,我和爸爸陪叔叔一起晒粮食,观天象,从此,秋收在我的记忆中不再只是苦和累,还有趣味和感动。

棋盘和棋子都是木头做的,也呈现出淡淡的黄,正好和这季节相得益彰。我们三人约定的规则是,两两对弈,谁输了谁就去翻晒晾在外面的水稻,顺便观察一下天气状况,赢的人和另一个人继续对弈。如果不出特殊情况,一局棋通常下半个小时,刚好可以翻晒水稻两次。

叔叔跟爸爸下棋和跟我下棋不一样。跟爸爸下棋他一定要争个输赢,有时争论得厉害了像吵架一样,百米外都能听见他们争辩的声音。和我下棋时,叔叔是很安静的,我也安静,两个人悄悄地就完成了一次对弈,也完成了叔叔落败爸爸替补的交接。

叔叔是我的象棋师傅,教我下棋时他说过一段话,让我一直对他佩服至今,叔叔说:“象棋起步无非四种:第一种是举炮,这种人优点是充满干劲,活力十足,一心只顾向前冲,缺点是冲动,沉不住气,容易坏事。第二种是上兵,这种人还不会下棋,见兵多,行动又有诸多限制,就随意弄几个去送死,美其名曰开路先锋,这样的人虽不懂算计,倒是狠得下心。第三种是上马,这种人谨慎保守,绝不轻易做没把握的事,但做事犹豫,缺乏果断。第四种是上象,更保守,像,蜗牛一样时刻背个保护壳在身上,只会防守,不懂进攻。”这段话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高深莫测了,所以后来的十几年里,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要去验证这段话的准确性。

单是从这段领悟就能知道叔叔是很聪明的,至于当初刚学下棋的我为什么总能赢过师傅,以我现在的理解来看,可能是叔叔想鼓励一下我这个徒弟,也可能是叔叔舍不得我去外面晒太阳。

我打败叔叔以后,就和爸爸在屋内讨论叔叔的棋艺,叔叔拿着竹耙在外面翻水稻,竹耙在水泥地上摩擦出哗哗的声响,混着水稻被翻动时的沙沙声,听着心里有种淡淡的喜悦和心安。不像烈日晒裂竹竿的声音,砰地一下,刺破空气中的热浪闯入耳际,尖锐而突兀。不过,太阳虽霸道,竹子更坚韧,就算被剖了腹,它也顽强地活着,只是那样的竹子走了形,用处不大,一般只能当柴烧。

在棋盘上,叔叔和爸爸都不是甘愿认输的人,叔叔输了会说:“这局是我让你的,再来!”爸爸输了会说:“都是你抽烟,熏得我眼花缭乱看不清楚,再来!”于是原本定好的规则打破了,我常常都只能当个意醉神迷的看客,暗暗在心里盘算他们下一步会怎么走,遇到困境了该怎么破,只是他们的招式往往都在我的意料之外。

“将军——”那时的我最爱听这两个字,以为谁先将军谁就占优势,本来看得迷糊,这俩字一出,我就“豁然开朗”了。后来我才知道,“将军”只是开始,真正的较量还在后面呢。叔叔很会设局,总能不经意间抛出一两个看似重要的棋子给爸爸,还一边装出一副心痛不已的样子,甚至假意闹悔棋,以此消除爸爸的防备之心,让骄傲大意的爸爸落入他早已设好的圈套。上了几次当的爸爸终于识破了叔叔的路数,变得更加小心翼翼。

一局棋,三个人,三种心思。爸爸盘算着怎么赢叔叔,叔叔思索着怎么将爸爸打成光杆司令,我呢,感觉谁处于劣势就想要帮谁扭转乾坤,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当棋盘上双方棋子所剩无几的时候,我基本就能判断局势了。一次,在棋盘上僵持了很久的爸爸和叔叔终于开始进攻,相互连续吃掉对方一系列棋子以后,使得原本复杂难懂的局势一下子明了起来。双方士相不在,爸爸马踏中宫,三个卒子过河,其中两个齐头并进,相互照应,车在一旁虎视耽耽,叔叔的情况看起来不容乐观,幸好叔叔的车马炮尚存,且位置都不错,若心思缜密,攻击迅猛,还有机会赢棋,若是慢了一步也必输无疑。该到叔叔走棋了,叔叔却迟迟没有动手,思索间,习惯性地抽出一根烟点燃。瞧这剑拔弩张的气势,我不禁为叔叔捏了把汗,也积极思索着对策。这时,爸爸笑呵呵地说:“哥,不着急,慢慢想,我先去翻一翻谷子。”

爸爸刚起身伸了个懒腰,忽然大叫一声:“不好!”不知什么时候,天空明晃晃的太阳说不见就不见了,乌云黑压压的一片涌动而来,肆虐的狂风卷起竹叶漫天飞舞。

“快起来,抢天冬雨了。”爸爸一边操家伙收拢水稻,一边大声吆喝着。

这才是一场真正的战役,和老天爷比速度,可比观棋局惊心动魄多了。一家人,无论老少,只要使得上劲的,全部赶上战场。爷爷和婶婶负责清扫,爸爸负责装载,叔叔和大伯负责运送,屋内屋外顿时一片混乱,人来人往,脚步匆匆。我人小,不能担也不能抬,只能端个簸箕一点点地往箩筐里装粮食,装满了就让叔叔挑进屋里去。

“快点快点,雨马上就到了。”爷爷抬头看了看天,催促着。

“大嫂,去把遮雨篷准备好。”叔叔挑着满满一担水稻健步如飞,还不忘嘱咐婶婶做两手准备。

“雪雪,去把所有箩筐全部拿出来摆好。”爸爸扯着嗓门对我吼道。

风依旧毫无章法地刮着,四处尘土飞扬,落叶乱舞,竹林里不时传出噼里啪啦的竹竿断裂声,声声穿心而过。沉闷的黑暗中,轰鸣的雷声也由远及近,仿佛真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

快一点!再快一点!每个人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赶在大雨来临之前将粮食全部抢进屋里。

十几分钟后,斗大的雨点砸落下来,此时,屋外的粮食已经完全被我们转移到屋里,看着墙角下金灿灿的一堆粮食,大伙儿脸上都浮现出欣慰的笑容。与天斗,其乐无穷。斗赢了,更是振奋人心。

望着外面瓢泼似的大雨,爷爷感慨道:“幸亏我们动作快,要是慢了一步,这谷子也收不完啊!”爷爷本是自言自语,我却得意地把这最关键的一步之功记在了自己头上,心想:如果没有我帮忙,你们肯定收不完。高兴之余,我这才感觉到自己快累瘫了,于是懒懒地去打来凉水洗掉身上的灰尘,准备好好睡上一觉。

临睡着前,我似乎听见叔叔吼了声:“幺兄弟,走,将军去——”

爸爸和叔叔有没有继续下完那局棋我不知道,也忘了问。很多年后的今天,隔着这枚黄叶,去看那局棋,那场雨,和那次抢收的经历,它们都在记忆中闪着金黄色的光芒。

文/凌江雪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781 字

+ 加入清单

8月4号的下午一点,许久不见的先生又来拜访青浦了。只不过这回来的却是行色匆匆,很突然的一刹那,漫天的雨就撒下来了,就好像有人拿了个盛满雨水的巨盆往下倒。伴随着的,还有狂风、还有渐渐雷声,三重奏打了个旁人措手不及。

这不下倒还好,一下就彻底解放了闷热的上海。上午还是桑拿,一下就凉快了下来,如果没有那么多雨水雷电和风,这自然空调的制冷效果还是相当优秀的。之后的一小会儿,整个天色是灰的,云也放低了姿态,开始和肉眼可见的高楼缠绵了。你不说那是云,谁都有可能以为那是冒着烟。

好久不见这样的天气,天空那么灰,云那么低,风又那么大。这一幕,好像是学生时代最期待的场景。时光回到那时,那个年少青涩的我坐在教室里。天气闷热,坐在靠着墙的那面课桌,昏昏欲睡,旁边的同桌也是同我一样,在尽力地让自己清醒着,听老师讲课。一下,仿佛老天也感到了天的沉闷和我的沉闷。话不多说地就把雨撒了下来,叫上了层层灰白相间的云、节奏明快的雷电和闲散已久的风儿,叫醒了即将睡过去的我,叫醒了整个城。开始清醒过来,心里又开始盼着,这雨啊风啊雷啊再大点吧,想放假的心试图拉着我走。

旁边的同桌也凑过来跟我聊,“你看这雨这么大,估计要放假吧”。我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学校老师也可以放个假。我目光聚焦在老师的神情上,期待下一秒做出决定,或者接到哪个领导的消息,告诉我们马上放假这一回事儿。诶,老师的嘴角开始舞动,眉眼间能品出有种要说事儿的味道,“那个,同学们,我刚……”

“轰隆”,突如其来的雷声,把我从思绪里抓了回来。风和雨开始小了,我还坐在办公室里,我还看着窗外,我还年轻。我知道我怀念的,不是这样乌黑的雨天,不是放的那一两天假期,那是我的青涩美好的青春呐。教过我的老师们,一起同窗的伙伴们,待过无数个日子的每一间教室,没有想过终有一天我还是跟他们不辞而别了。

雨会停,天会晴,我怀念的心浪却不会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29 字

+ 加入清单

远处,空虚的村庄零零散散,散落在四周。只有几座已经破旧的不能再破旧的房屋,勉强撑起了腰。屋顶长了青苔,布满了可怕的蜘蛛网,没有热闹的赶集声,没有人们的喧闹声……什么,都没有。袅袅的薄烟在那落到山头的太阳前闪过,消失了。只留下一片淡淡的,寂寞的晚霞,将村庄照亮。清淡的光交织上树梢,苍老的树垂下了头。枯黄,发焦的叶子使人心碎,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只有几只乌鸦站在树梢,眺望远方,悲伤地鸣叫着,四周都回荡着齐唱的悲歌。

突如其来的一阵阵鸟鸣在天空中响起,大雁伸展着长如蒲扇的双翅,快速地在天空中掠过。几丝暖意涌上心头。暖了村,暖了树,还暖了霞。清风袭来,一抖,树枝颤动,“沙沙——沙沙——”叶上的露珠滴落,发出“叮咚”声,似钢琴的音键中传出音符。

云雾如纱,如海,如诗,如画,深深地映在心头。将山迷漫,扶出淡青,画出雄伟,凝出色彩。流水潺潺,将山托出。山映水,水绿;水映山,山动。鱼儿跳跃,“啪——啪——”甩尾巴,机灵地一转身,向太阳游去。湖旁芦苇弯腰,水泛起层层涟漪,波漾荡垂,在阳光下金光闪闪,清可见底。雾罩草,草……白了,白得如雪,如冰。将身一斜,“沙”,一声,弹奏出无字的歌谣。枫叶,如火,似果,铺成一条红路。一脚,发出悦耳的声音,引得路边一朵朵菊花竞相开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花开一期叶已落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84 字

+ 加入清单

你,再也见不到他了,他背着你远走他乡,过起了你不再是他生命里重要的人的生活,把重重的家抛给了

你,对你如人间蒸发似的不管不问,让你在每个深夜辗转反侧地回忆又回忆你们的点滴。那不泯的记忆让那历历往事如抽丝般的过滤。

22年前,你和他相识在长大后才扎根的这个北方小城,缘起老乡格外关照对方,慢慢的,开始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热恋,轰轰烈烈的爱情让你们用七年之久开始了婚姻,有人说婚姻是七年之痒,可你们用婚姻告别了七年的初恋,这样的感情是何种外力才能掰开的呀!

裸婚的你们用省吃俭用丰富着你们的幸福甜蜜,每天在小感动中心满意足的朝夕相处着,那时,你真的很幸福,常常暗自想:谢谢你,老公,我的今生有你来做主!那时,你以为你守住了他,就等于守住了自己的一片艳阳天。他主外,你主内,自力更生买了属于你们自己的房,自己又一手带女儿,日子清贫着,却也幸福着。

日子如流水带走了你十年的青春,你和他平淡地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你在满足中享受着婚姻的幸福,他却在奔波中有了更大的想法,弃去工作,告别平静,他瞒着你去外地做生意,说要赚更多的钱让你幸福,你懵懵懂懂的以为他会对你不离不弃。

你在家静守孩子和父亲,一日一月一年,电话少多了,再后来他真的消失了,不再有任何音信,整整三年无片言只语,你不能出去找他,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身在何处,你还得照顾体弱的孩子、瘫痪了的父亲,如果你从这个家里也走了,他们爷俩会失去依靠,你成了家里的一片天,无法摆脱的责任让你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照顾自己和这个家,每天操持着家务,还要应对着外界的重重压力,他欠下的债人家找你要。

你还呀还,可还了这个小债,那头又来找你对账,一头两头许多头的债让你害怕了,这么多年,他竟然背着你弄了这么大的动静,而你浑然不知,你一味相信的爱情给了你一个晴天霹雳,你快崩溃了,可你仍然幻想着他哪天一定会回到你身边,和你共同面对他的危机,信念一点点的淡化,无数次的祈祷在现实面前没有一丝的改变,你开始了绝望,不再期盼,只想着让自己的生命快点走到尽头,卸下包袱轻松的与世长辞。

可连这个心愿都无法了却,责任让你微笑着把泪水往肚子里流,你渐渐明白了,是自己太把他当回事了,以至于失去了你自己,今天的痛苦是往日的讨债,谁的生命都不能交付给另一个生命支配,今天的你只能尽力做好妈妈和女儿,给他们依靠和安全感,你的开了一期,他的叶已落,从此各奔东西,互不相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爬狼山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1 字

+ 加入清单

,真是一部大自然的杰作!

还未踏入狼山,我心里便有些疑问,狼山为什么叫做狼山呢?是因为山上有狼吗?后来,我才知道,狼山是因形状像狼,故此得名。

刚到达狼山脚下,我看着葱葱郁郁的山。心想,到达了狼山,上面的景色一定很秀丽动人。于是,我沿着参差不齐的石阶一直向上爬去,因为,登上狼山山顶,去大喝一声,一直是我的梦想,想到马上就能实现愿望了。我不由得加快脚步。绿树掩映间,透过缝隙,便到一座小亭,像一位少女,在绿林的环抱下舞蹈,供人休息。

休息过后,我们又来到一座假山前,它在树林的簇拥下,像一位王者,几只猴子在假山上爬上爬下,玩耍嬉戏。一道细流从假山旁流过,像一个活泼的孩子,在突起的岩石奔跑而过,猴子们玩累了,渴了,便去细流边休息喝水,梳理一下毛发,便又开始新一轮的玩乐。

狼山虽不如苏州虎丘那么有名气,但远比它充满活力,显得生机勃勃,枝繁叶茂,每一片树叶,每一朵小花,每一棵小草……仿佛都有了生命,风姑娘一吹,植物们都尽情的歌唱,尽情的舞蹈,听着他们歌唱,看着她们舞蹈,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乐林里,四周乐声奏鸣,人就像漂浮在一片声浪之中,每个细胞都充满了活力。

我们继续地爬着,任前方的路有多长。终于,我们到达了山顶,放眼望去,每一辆汽车好像都缩小了,像一条条小虫子,每一幢房子好像都被使了魔法,变得像一个个玩具积木大小。这时,我情不自禁的大喊一声:啊!狼山,我爱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809 字

+ 加入清单

春节前夕,刚刚从各地回到老家的人们坐在电视机旁准备迎接新的一年,人们笑着谈着,节日的气息无处不在。就这样,春节无声无息地溜进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天刚刚亮,新春的太阳仍未把昨夜的寒冷消释,空荡荡的街上只有扫帚在地上摩擦的声音。人们早已在马路上“排长龙”了,睡意未绝的我也被父母叫醒,早早地感受着二月的寒风。

我走在去往亲戚家的路上,打着呵欠,慢悠悠地跟着父亲,父亲用力地牵着我的手让我快点走,“年轻人啊,可不能走得这么慢,得有精气神。”一边牵着我的手一边示范着给我看。我扑哧一声笑了“快点走啦‘年轻人’!”就这样我们度过了一段清晨时光。

到了亲戚家前,我正无聊地走来走去,忽然一件薄薄的工作服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阿姨正穿着一身单薄的衣服在街上来回扫动,瘦弱的身躯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她来到另外一个清洁工的身边,她们互相交流着,互相祝福着,互相问候着,然后从自己的口袋中摸出一个薄薄的红包,“祝你事业顺利,早日发大财。”然后便再一次投入于自己的工作之中。

可她们知道这样下去有可能连自己都养不活,哪能谈得上孝敬父母。我轻轻走过去,问那个瘦小的背影:“你想家吗?”她似乎吃了一惊,然后慢慢答道:“恩。”“那你为什么还要留在这座城市里不回家呢?”她听了之后,坐在旁边的小花坛上,吸了一口冷气,

慢慢地说:“谁会有家不想回呢?如果清洁工人都回家了,那么谁又来装扮这座城市呢?”说完,抬了抬头上的帽子,用着深邃的眼神看着我,叹了口气,继续说:“唉,谁不想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见见自己的亲人呢……”她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也不忍心再折磨一个有着“回家难”问题的城市工作者。

在回家的路上,在这隆重的节日里,我再一次望见那个单薄的身影,寒风似乎可以马上吹垮这个小不点,躯体在繁闹的街上显得独特,直到影子离开我的视线。

为何我们不尝停下来,对一些隐藏在繁闹的街市中并且一心一意忠实地为人们无私奉献的人们问候,我们的心中并不是缺少爱,而是缺少对别人的关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3 字

+ 加入清单

五大本,共2000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 加入清单

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墨香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26 字

+ 加入清单

安静的女子,总是喜欢和文字缠绵。素衣,素颜,长发,与一笔水墨相知,一心诗,一幅画,一言呢喃。

------题记

轻轻的,牵起时光的手,回眸,红尘浮华,一笑而过。聆听一曲水云禅心,微醉,寂静。沏上一杯绿茶,袅袅茶烟,若有若无,一缕暗香,幽幽浮动。将所有的心事置于笔端,任一波云来,一霞落去,静静的,在心里种下一片春暖花开,绽放出生命的芳香绵长。 每个女子都喜欢一种温情。红尘相遇,不问对错,握紧彼此温暖的手掌,在温情里遨游,弹开紧锁的眉,一起笑看尘世烦忧。

如果,我是一朵花,那么,我愿做陌上万千花朵中的一朵向阳花,倚偎着阳光,美丽绽放,绽放进你的生命里,散发出芬芳与清香,不染纤尘,为你,独守一世温婉。 浅秋如水,依然以文字的温婉,守着一窗岁月静好,用心感悟着生命的良善本真。静静地,绽一缕芬芳于心,为你,为我,悄然欢颜,放一曲雅韵,心绪随着音乐的优柔或寂静或意兴,时光,就在微笑中安然,浅醉。如此,真好。暖暖的在心底,浅吟一句:时光,你好。

若,所有的一切都将变成曾经的永远,那么此刻,只想留半盏茶香,独自安暖。我,便是如此清欢的女子。采一朵微笑,用心底最美的柔情,串起念与念之间的感动。凝神,静坐,仿佛听到了花开的声音,那是呓语呢喃的芬芳,是一抹纯白爱恋的流淌,是一份眷恋凝作指尖不散的温暖,是我摇曳着明媚绽开的一束欢颜。

始终相信 ,一场旖旎的邂逅,是一种巧合,一种心灵的约念,当珍惜,珍重。朴素相依的日子,牵起一双不离不弃的手,如影相随,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是通往幸福的必经之路,历经风霜后的微笑,便是这一季最抒心的回忆。 撩开流年的窗纱,捻一脉心香,柔柔的呼吸。独倚窗台,用婉约的心弦,绽一树明媚,静静的,聆听岁月赋予的袅袅清韵。 流年无恙,青丝如常。用一笔素净的简约,将缠缠的心绪依着一帘沉香的诗意,写下四季温良。

岁月如花,人生况味尽藏在花开花谢间。收集一些温暖,收藏一缕沉香,与岁月相陪,相伴。 此刻,请许我在时光里享受安然,在流年里忘记花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狼和鹿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2 字

+ 加入清单

总统阁下,您好:

我是一只鹿,当时,你下令消灭了群,我知道你是为了我们鹿群好,是想让我们更快繁衍,但是,你不能让人类干涉我们的生活,因为大自然也有它们的规律,你不能破坏,更不能插入。

在我们的世界里,每天都会有规律。比如,每天,我们必须吃食物和喝水,在我们寻找食物的途中,经常会遭遇狼群的袭击,这个时候,我们只能躲,每天都提心吊胆的生活,每天心里都有着周围都有狼群出没的想法。但是,我们也有快乐的时候,有和伙伴一起玩耍的时候。我们总不能都想着担心吧!每天晚上,我们也要提防狼出没,特别是在傍晚,狼会一群一群的出来觅食。我们只能躲在一个洞里或灌木丛里。然后,这一天就算过去了。

我的生活只有自由自在,但是,自从人类来到了这个森林,我们就没有一天是安宁的。有时我们也会想着反驳,但是,我们害怕那猎人和他们手里的那几杆猎枪。虽然狼几乎都被消灭了,但是,由于我们繁殖的很快,一些草和一些灌木丛都被我们吃光了,我们也就没有东西可吃了。于是,我们只能生病,眼看着自己一天天的衰弱下去。

总统阁下,希望您能早日改变主意,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安宁。

一只生活没有安宁的鹿

201X年10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 加入清单

《朝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能够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比较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能够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朝花夕拾》里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明白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可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此刻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必须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此刻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此刻,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仅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朝花夕拾》里的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此刻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欢乐不起来。我正理解,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欢乐。

没想到一本普通的《朝花夕拾》,却能够在这么多生活中的小回忆引起我的反思,或许这就是平常生活中折射出的大道理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1001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完了《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假如我是一只狼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 加入清单

假如我是一只王,我会把我的部落发展得繁荣昌盛,带领部落南征北战,成为一个大区域的狼王。

一开始,我部落里的狼很少,只有十只。我先让我部落里最优秀的公狼和最优秀的母狼生仔,自己带着剩余的七只狼去打猎。

我不喜欢攻击追捕小型动物,我喜欢猎捕羚羊、马……我每次猎捕,基本上都能猎捕到动物,所以,尽管这次只有八只狼,我也一定会捕到动物。今天,我们的运气非常好,还没走很远,便看见了一群羚羊。我决定兵分两路来进攻,给他们个措手不及。我喊了三个很强壮的公狼,去前方埋伏,再令四个公狼去前方打草惊蛇。一切准备就绪,我们四只狼刚刚埋伏好便听见一阵惊天动地的声音,我们的机会来了。我喝令一声,我和三只公狼各扑倒一直羚羊,被我们捕到的羚羊不停地挣扎,有一只公狼甚至还从羊背上摔了下来,幸好没大碍。我们这三只狼中,我刚制服羚羊,另外那两只狼几乎同时制服羚羊,我们满载而归。

在这几年里,狼群的只数从十只加到了四十只。还有五只是一群狼投奔我的部落。最后,我带着我的狼群征服附近的狼群,成为一方霸主。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 加入清单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