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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最新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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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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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高处何所有》是张晓风的一篇哲理散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赠给毕业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

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故事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

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近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

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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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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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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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写战狼的观后感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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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这是一部主旋律电影,故事及其简单,但是剧情极为紧凑。故事讲诉吴京饰演的冷锋在一次行动中违抗军令打死了片中倪大红饰演的大反派的弟弟,要被开除出队,却意外得到了神秘部队“战狼”的接纳,在新的特种部队中,结实了个性十足的战友,也喜欢上了有些冷酷的余男饰演的女队长。之后又与倪大红雇用的跨过边境线入侵中国雇佣兵进行战斗。最后作为超级英雄拯救了队友,杀死了雇佣兵,也抓到了大反派,也追上了女队长……

记得上一次看的这种类型的影片,就应是《冲出亚马逊》,该片在好多层面都超出了前者。该片采用3D技术,特技极为酷炫,绝对到达了国际水准,武打场面充分吸引眼球。电影的主题讲诉的是军人的战斗,很能展示军人的血性,作为女性观众的我,看的也很是过瘾,但是片中表现的爱国主义很是牵强,但是这是军人的职责,军人的人性透过几个事件也展现的很好。主角的父亲当兵时因为帮忙队友解脱而开枪,从此而深陷自责,而当他开枪时看似重走父亲的老路,却峰回路转救了副队长。

片中也有他勇敢追逐感情,最后抱得美人归。这些都充分展现了军人的人性。但是特种部队与跨境组织的斗智斗勇的剧情设置有些偏短,显得前面铺垫与主要资料搭配不协调,最大的反派剧情略少,剧情设置上存在不合理因素,和狼群打斗场面其实是鸡肋,完全能够剔除,太仓促并且科幻效果并不出彩。作为武打演员出身的吴京第一次做导演,可能是过于苛求了,但是片中展现的诚意绝对是值得认可的,绝对强于大部分前几年跨界导演执导的影片。片中的武打镜头很有好莱坞的感觉,虽然有些不贴合真实,但是绝对有超级英雄的范儿。余男作为唯一的女主角,演的还是不错的。反派中的雇佣兵演的也很是给力,特种部队的大BOSS也很有军人外的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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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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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沈石溪的《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生下五条小狼,死了一条,剩下三雄一雌。紫岚分别培养长子黑仔儿,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儿子双毛成为狼王,但是它的孩子纷纷丧命,最后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上。

我非常敬佩紫岚,她足智多谋,在她快要分娩时,大白狗要扑向她,她威吓大白狗,这样她的孩子才平安落地;她做事果断不含糊,为了更好的生存,它吃了即将死去的第五只小狼;她有着坚强的毅力,为了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她做了很多别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也很自私,为了培养黑仔,蓝魂儿和其他小狼只能吃半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都被黑仔挑去。作为母亲,她没有做到公平。但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仔成为狼王,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存活下来。

紫岚的爱是特别的,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她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爱是让人敬佩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麻雀》这篇课文,在小麻雀被猎狗攻击时,老麻雀像一块石头一样落下来,她的这份勇敢源于她对小麻雀的爱,连凶猛的猎狗都退缩了。猎狗没有想到小小麻雀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它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折服了。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尽管爱的方式不同,但是最能打动人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非常不错,大家快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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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狼王梦有感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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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刚看完一本名叫《》的书,使我感同身受,一下就想起了“父爱如山,母亲如水”这句老话。里面所讲的母狼是一位什么样的狼母亲,用着什么样的方式去爱着自己的孩子呢?

书中讲了一位刚怀孕的一只母狼在和自己的丈夫一起去争狼王时,丈夫死了,只剩下了她带着自己怀了孕了的肚子去捕食,为了让自己肚子里的狼宝宝活下来。在一次和敌人厮杀,风雨交加寒冷的夜晚,她生下了五个狼宝宝,一个一个的叼在嘴中送到洞中,就在她正想叼走最后一个狼宝宝时,狼宝宝提前了一步,死掉了。于是她就只能开始培养这些小狼们,想让他们成为狼王,她的爱只有溺爱,只给了一只小狼,只专心陪养一只小狼,不让别的小狼喝上奶。只有这只小狼喝饱了以后才让别的小狼喝,可就这样,她成为了一位极其失败,可耻的母亲,小狼们不是死了就是走了。她只是在溺爱她们,有狼和小狼打架时,她只会保护小狼。自己去捕食的食物给小狼们吃,从来不让他们去练习,学习怎样去捕食。

有时我们的妈妈说我们,骂我们,打我们,但她们都是为我们好,让我们长大以后有自己的成就,不像小狼一样因为不会自己生存而死掉。我们的母亲永远都是伟大的,爱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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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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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窗前,风吹着我的头发,细调皮地落在了我的脸上。伸出手淋湿了,我才缓过神来。不知咋的,身体突然一颤,唤起了我的思绪……

小路上

中午时,我提着袋子上学。边走边欣赏路边的风景,尽管下着点小雨,但它们仍然显得那么生机勃勃。我并没有拿伞,觉得这点儿小雨难不到我什么。可能是心里有点自负了,于是上帝也给了我一个下马威。突然下起了大雨,就像特意针对我而下的,我被气得慢走着。看着身旁的同学都撑着花伞,唯独我最特别,我有点自责了。我又想起了袋子里的书,特别是那本日记本,于是便抱着它们狂跑。雨越下越大,我真想钻进一位同学的伞里躲躲,可这样很没有礼貌,我快如风似的跑着;雨水早已打湿了我全身。我的脚步慢了下来,认真想想,这也是让自己清醒清醒吧。回忆起开学时给自己定的目标,真是羞愧。

桃花旁

如霞的桃花是我去看望外婆的途中见到的两棵桃花树。下了车,我便迫不及待的举着伞来到它们面前。雨“嗒嗒”地落在了伞上,我真希望雨滴小声点,别把桃花妹妹们给惊醒了。我轻轻地走着,枝叶似乎看见了我,也叫醒了它的仙女——桃花,娇艳地笑着,让我着迷。我微笑着,因为这是我看见过最美的桃花树!我多么想要摘一枝带回去欣赏

,可那种行为是可耻的。为了满足自己自私的想法,破坏了景物,又使其他路人欣赏不到它们的美艳。世上的这类人多如牛毛,难道就不知道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吗?

桃花如同粉衣仙女一般站在枝头上,为大自然增添一份美丽。我轻轻地到退出了这地方,为它们祝福。

公园中

一位友约我出去玩,问我我家人在不在,我说不在,她兴奋的将我拉出来,带我来到了一个公园里。这里很少有人来,我们在细雨中跳着、跳着,“呵呵”的笑着。累了就在小路上

今天我没有烦恼,把爸妈的话抛在脑后,不去理睬面前的困难,将所有的压力统统推开,轻轻松松的多么自在啊!像鸟儿一样自由飞翔,这是我们都渴望的。

一个汽车的声响把我从另一个世界拉回。

雨还在下着,如丝、如娟、如雾、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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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谷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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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的孩子这一章中男孩那日苏和爷爷扎布在辽阔的草原上相依为命,他们有三只牧羊犬

巴努盖、丹克、白雪。寒冷冬日的夜晚,饥饿的狼群一又一次偷袭他们的营地,为保护羊群,巴努盖咆哮着,将狼死死地压在身下,撕裂它的喉管……反复激战中,巴努盖被狼挖去了双眼。失去双眼的巴努盖跌跌撞撞地循着狼的气味又一次冲过去,一口咬住一头狼不松口,任由其他狼在自己的身上撕扯蹂躏。在扎布放了一枪后,只剩牧羊犬巴努盖与一头颈骨断裂的狼,瘫躺在雪地上。扎布把巴努盖大块伤口缝好后就睡着了。巴努盖醒了一步一步地挪到毡包门口,卧到毡包东南一个舒缓的雪坡上,就那样冻硬了。那日苏跟着扛着巴努盖的扎布到山顶,扎布把巴努盖放下,离开了……

春天到了,扎布让那日苏去讨要小狗。那日苏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小狗,扎布给它取名巴努盖,和他们带去山顶那条死去的老狗一样的名字。一天夜晚巴努盖拖着勒勒车的木轮咬死了一头没有尾巴巨大的猫——猞猁。有一次,扎布陷进泥沼地,巴努盖一点一点地把扎布拽上来,因为在泥沼地里待了一夜,扎布着了凉,吃的越来越少。有一次,扎布在骑着黄马追赶黄羊时逝世了,他垂身低头地端坐着,仿佛只是睡着了。“那日苏,从狼谷来的孩子,牧神般俊美的少年。

在他爷爷逝世后,离开莫日格勒河的营地,带着自己的三头巨犬,投奔他的父亲塔拉。我就是那时认识他的,他是我童年时代最好的朋友。”

塔拉的家在“我”的隔壁。冬天狼进了村子,三头巨犬跳出院墙保护羊群,有一天,巴努盖与狼撕咬受了无法修复的重伤,死掉了。那日苏把白雪生的两只白色小狗送给了“我”,“两只是为了不让他们孤独,那日苏是这样说的”。某一天,有两个司机要求买那日苏的牧羊犬,他没有同意,其中一个便在撞坏塔那院子的铁门后开走了。那日苏骑上黑马追赶,不料卡车翻了,把黑马肚子里的油化了,肺炸了。那日苏在湖边刷洗黄马,回头看到了上次的那个司机,“那日苏竟然冲着那司机微笑,嘴角轻佻地挑起,像是挑衅般地邀请。”他骑上没有备鞍的黄马,和车赛跑,冲到了断面,因为没有马鞍,马跟着人一起摔了下去,黄马的两条前腿折断了,缩在马腹下的那日苏像是摔晕了。“我”带着那日苏送我的两只狗——阿尔斯楞和查干,去了火车站阿尔斯楞和查干没能上火车,直到火车开动了,他们还在奔跑,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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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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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清晨,我站在窗前,打开窗户。天才蒙蒙亮。

周围是静寂的,路灯还亮着,偶尔能听见几声鸟叫声和汽车飞驰而过的声响外,就再无别声了。我一看表,才五点十七。原来太阳还在睡懒觉啊,我有些失望。

快到六点的时候,天空泛起了鱼肚白,路灯灭了。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丁点红色,这颜色十分暗淡,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不过,我起了劲,继续观看。

六点二十多的时候,地平线上,缓缓升起了一个小小的红柿子,那就是太阳无疑了。太阳果真像巴金爷爷写得那样,像负着什么重荷似的,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向上攀爬着。真没有出息,我竟然有一点紧张,心提到噪子眼儿,生怕那看似小小的红柿子承受不住重压,从天上掉下去,变成某个人的红苹果。所幸,小红柿子坚持住了。随着它越爬越高,颜色也越来越浓,橘黄、橙红??可突然,一片云朵挡住了它,它不见了。我失望透顶,以为观日出泡汤了。但那小小的太阳并没有放弃,一点点地穿过云层,最后,它突然放出了耀眼的光芒,刺得我的眼睛也睁不开。

我一看时间,时光正好流到了六点四十五分,早晨开始了。

巴金爷爷说,日出,这不是很伟大地奇观么?

是的,大自然很伟大。我以后要更加仔细观察万物,发现它更多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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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春晚怎么出这样的神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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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很少看春节晚会了。前几天看到网上对今年春晚的报道推介,随除夕晚上留意正在播出节目。

从电脑间出来,刚好遇到直播蔡明,潘长江表演的《车站奇遇》。情节大概是说潘开一座车去车接在外国打工回业的儿子,蔡去接在外工作回来的女儿,遇到一起。蔡一个老大妈打扮,潘一个乡村老头装着。潘正开着破车,蔡座身边。对话也没有感到特别有味有意思,有几个离奇情节,让人着实不敢恭维。一个是车灯经常不亮,潘蔡大“啊”几声,车灯亮了。觉得他们具有特异功能。啊一声就能电路通电,或坏灯变好,估计将来电气修理工程师要失业了。一个情节是潘个小,为跑快动劲踩油门,人缩下座位,竞看不到人了,车还在飞跑,让人看得提心吊胆。车走走停停,两人吵吵嚷嚷,敢情这路是为这一辆修的,或路上没车,更是超出常情。警察发了他们争吵,上前盘问,还把两个陌生人盘问成了夫妻,唐突离谱。结尾处更是俗不可耐。两个毫不相干的家庭,仅仅搭车偶遇,一父一子,一母一女最后竞然凑到一起吃团年饭,过除夕夜。最可笑的是,警察还为他们送一碗饺子。还有相声《忍受不了》,拿胖子开涮逗乐,题材就不恰当合适。

看了这样的神剧,真让人无语。却又如骨鲠喉,不味不快。艺术来源生活,又高于生活。但不能违背基本的常识常情。好的文艺节目,不仅要能给人一种美的艺术享受,更要让人从中受到教益。用现在流话说,就是要积聚正能量。纵观这个节目,不知要向观众表达的是什么?你说主角行方便做好事新雷锋,若是车出状况,安全出了大事,是在做事还是坏事?你说为了增加笑料,插科打浑,但又语言剧情,陈俗老套,没有一点新鲜感和奇特之处。让人看了,反而觉得有些低俗不堪。编剧们拿出这样思想内容的作品,让大腕明星也形象大损。

春节晚会是每年春节央视送给全国人民的一顿文化大餐。汇集了全国的文节艺精英,经过了长期的编排,经过了编导们的精心筛选,花费了不菲的国帑,观众期望一年的春晚,奉献的却是这样水平的节目,无论如何难收叫人喝彩鼓掌。这也是现在看春晚越来越少,过去一家大少守着春晚看到头,盛况不在的原因。当然,也有少数贴近生活,针贬时弊的节目,受到观众的欢迎。但总体上,未改几十年程式化,单调,呆板的印象,还不如一些地方台办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富有创意,与观众的期望,越来越大。这是全体春晚编导演艺人员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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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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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了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读完《张晓风散文》的感想,虽然没有大师般的水准,但至少是我用心写出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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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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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王梦》中,我经历了一场关于梦想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次情节的发展,都那么扣人心弦,描绘得栩栩如生,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地在一边观看,有时甚至害怕地闭上眼睛,不敢继续看。我也常常为故事中主人公的命运冒出一身冷汗。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黒桑的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产下四公一母的狼崽,其中一只公崽发烧死了,紫岚便付出巨大的努力把剩下的狼崽养大,而另外三只公狼却分别被金雕抓走,被捕兽夹夹住,被饥饿的狼群所吞食。悲伤欲绝的紫岚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却被自己的女儿赶出了家门,它在家门口游荡着,后来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在人们眼里是邪恶、狠毒的代言词,但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狼是一个理性、智慧、爱家的动物。紫岚是一只血统高贵的狼,同时又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她失去了性命,失去了爱情;紫岚身上有一种超人的母爱,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顽强的意志力。"绝境分娩"让我体会到紫岚的英勇与坚强,"魂断捕兽夹"让我感受到紫岚无情但令人刻骨铭心的母爱。"血洒碧空"让我再一次被紫岚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孩子的伟大母爱震撼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的伟大在于心甘情愿地奉献,在于不计后果地付出。虽然母亲的付出是不期待回报的,但是我们不会像狼一样,不懂得感恩。我们人类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所以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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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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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遍千山万水,唯有青春相伴。 ——题记

青春是什么呢?有人曾经说过:“青春是纵然梦想很远,踮起脚尖就能更进一步的成长历程。”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都曾置身于荒无人烟的沙漠中,那些受过的委屈、挫折,隐藏着多少不甘与迷茫,亦在我们的平淡岁月里勾勒出一幅幅记忆犹新的画面——即便伤痕累累也要有忍痛前行的毅力;即便艰难困苦也要有逆风而行的勇气,即便屡战屡败也要有迎难而上的坚持。

青春是我们奋斗的资本。趁着我们正值青春年少,不要一味地沉浸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之中,从而有了依赖性。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标,为之拼搏、奋斗,用实际行动去谱写自己的青春与未来。不要幻想人生能够一帆风顺,因为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老天不会眷顾你,自己所能做的便是在逆境中成长,在成长中坚强。的确,青春如同悬崖上盛开的花,是年轻生命的闪耀,亦是平淡岁月的转折点,所以我们应当努力奋斗,有所作为,在最好的年纪做最好的事。这样,我们就可以说,我们未曾虚度年华,并能在时间的沙滩上留下我们的足迹。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青春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曾经有两个人发表自己对待生活的不同看法。悲观的人说,他如同茶几,充满杯具;乐观的人说,他如同茶叶,在杯具中历经沉浮,留下人生幽香。青春也亦如此,每当提及它时,我们便会想到初升的太阳或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如此快乐美好!伴着晨曦时温暖的阳光、午后时婉转的歌声、夜深时微弱的灯光,静静地坐在某一个角落里,享受着青春时代所给予我们的快乐与希望。心就好似人的翅膀,心有多远你就能飞多远,无拘无束的心就可以翱翔于蓬蒿之间,无所顾忌。所以,我们应在平凡中寻找快乐,在磨难中寻求快乐。无论前路多么艰辛,只要心中常驻快乐,便是青春年少中那一抹绚丽的色彩!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多处地方做事时,都不受他人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甚为冷淡,瞧不起他。为了改变他人对待自己的看法,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人们早已进入梦乡,他却常常读书到深夜,为了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他便想出了一个办法,准备一把锤子,一打瞌睡,就敲自己一下。因此,就能够使自己有一个更好的学习学习状态。这就是苏秦刺股的故事。他告诉了我们“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青春必须珍惜时光,在短暂的时间做有意义的事,即便艰难险阻,也应不畏荆棘,坚持到底。踏着青春的气息,我们告别了年少的懵懂,迎来了未知的挑战,它等着我们在快乐中成长,在逆境中奋斗。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岁月仓促,然而青春的理想却不会因此而消退,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我们背负着对清春的承诺,一直都不曾停止脚步。风可以把一切都沉淀不见,却永远不能磨灭逐梦的恒心!

当抬头仰望天空时,望见翱翔的雄鹰,自由的在广阔无垠的蓝天白云下飞翔,没有束缚。正如我们一样在青春岁月里为梦想拼博、奋斗。在以后的回忆里,我们便可以笑着去品味那真挚的点点滴滴,然后大声的说一句:“青春,真好!”

青春,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徜徉,感受多彩的生命,编织人生的梦想!尚有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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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穿越人海的芬芳记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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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一消而散,十多年来,只有完整的你在记忆中挥之不去。

一路上有你,抚平我的忧伤,展开梦想的翅膀,伴我翱翔。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夹杂着你的歌声,似乎在寻求约定。

成长中,你是颗最美丽的恒星,一颗最灿烂的星。你温暖着我的心灵,仿佛在一瞬间升空,你是我世界最梦幻的一颗星。我张开双臂,和你一起,踏上梦想的旅程。每天晚上,我们一起看月亮爬上来,你也在思念着想你的未来。你问我,天地间何处是战场,何处是家园?要我珍惜美好的明天。你鼓励我,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一阵风吹过,吹的人心恍惚不定,你也是随这风而去的。你鼓舞我,到年轻的战场,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即使流言有一千分贝,也要勇敢面对。你知道我的梦,你知道我的痛,为了梦想,就算再大的风浪,也挡不住勇敢的冲动。依然记得你所提及的那轮最美的太阳,为我带来希望,伴随着一声“感谢”,带着一颗感恩之心,和你超越世俗的微笑,压在了记忆的最深层。

一路上有你,我带着感恩走向结局,清楚丝丝压抑。你告诉我,星并不远,梦并不远,只要你踮起脚尖。那一刻,我抓住理想的缰绳,朝未来挥手,朝未来微笑。你告诉我,明天过后,会看到没有星星的夜空;明天过后,没有话语能补充;明天过后,能享受一分钟的感动。你告诉我,自己过得不必太压抑;你告诉我,往事如风,顷刻即逝;你告诉我,勿忘心安,记忆思念;你告诉我,仰望星空,如影随形。太多太多感动,不及你的歌声。我的梦想,在每个醒来的早餐,敲打我的心房。正如你一样,陪在我的身旁,帮我驱走冬日里的寒冷,送来夏日里的清凉。伴随着一声“感谢”,渗透着你对所有歌迷的关怀,压在记忆的最深层。

一路上有你,梦想有了追求。你在左吗,感恩在右,点亮一盏灯,为梦想照亮,一路上,感谢有你的陪伴,让我不觉得孤单,哪怕是穿越人海,也会留下你的点点滴滴,收藏在感恩的记忆盒里,将一份温存留在心上,默默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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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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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我,宋代的大词人辛弃疾。夜晚,秋风凉凉。今夜我喝醉喝至子时。

我手拿一盏精美却有些暗淡的明灯看着我那已经有些破旧的宝剑,我的思想回到了以前。那用牛角吹出的号角声响彻云霄,仿佛一场能使人闻风丧胆的大战即将开始。军人们在军旗下面分吃着烤熟的牛乳,就好像占领敌军的领土指日可待。雄壮而又豪迈的军歌整齐地从军将口中发出。

相传刘备有一匹绝世好马名叫的卢,能瞬间飞跃湍急的河流。而我们的军剑宛如晴天霹雳,划破天际,让我军士气高涨。我们的军队犹如长龙一般冲向敌军,我们为首的大将军用手中大刀来劈斩敌人,不一会儿,对手们一个个都在他那浸透鲜血的“斩首大刀”下倒下,他们那无助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

我们的大军胜利了,那一阵阵欢呼声在军队中连绵起伏,在我耳中是如此地动听,让着我们收复的失地我满心欢喜,就在这时,天气刹那间变得阴晴不定,雷鸣声划破天际,临在我们的上空,不一会儿,大雨便倾盆而下。突然,一道雷电劈到了我的头上,我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之时,连个人影都没有发现,环顾四周,我发现我躺在床上,起身下床,我的铜镜映衬着我那苍老的面庞。我的内心充满了悲凉。这原来是一场梦,我有心报国却没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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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为你亮着盏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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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的婚姻走过了十五个年头。

她下班晚,总是他做饭,她洗碗。

她每晚走到楼下,总会仰望她的家。厨房的灯亮着,她的心异常温暖。

她总是快步回家,放下包,一头扎进厨房,帮他打个下手。

做饭的间隙,他和她通常啥也不说,他有条不紊地做饭,她静静地看着他做。

他胖,夏天,他在厨房挥汗如雨,她帮他递条毛巾,他随手擦一把。一顿饭做下来,毛巾湿漉漉的。

他喜欢吃辣、吃咸。她吃不了。他做的菜就不放辣子,口味清淡。

她会为他买些辣酱,他大口地吃着,很过瘾的样子。

他做了十五年饭,她洗了十五年碗。

有一天,他对她说,他想换个工作。她尊重他的选择。

工作在外地,他每半月才能回家一次。

她走到楼下,厨房的灯不再亮了。她的心空落落的。

她回家,手忙脚乱地做饭。做饭真累啊,她想。

她吃自己做的饭,食不甘味,总赶不上他的味道。

假如他不去外地,该有多好!

他为啥要去外地呢?她边洗着碗,边想。

也许,他做饭做累了,他是不是也想尝尝她做的饭呢?也许,只是为了让她回味这十五年的做饭光阴?也许,什么都不为,那只是他的命运。

厨房的灯不再亮了。但是他在厨房忙里忙外的样子,却在她的记忆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是的,他做饭的样子,在她的心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那是一盏不灭的灯。

和煦的灯光,暖暖地照着。一切,都是那样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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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人杀游戏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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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段时间,我们班有一个流行的游戏————人杀。星期三上午上体活课的时侯,向思曼组织我们女生玩了狼人杀。

来欣玥是上帝,她先给我安排了一个天使的角色,但是我不太了解这个角色,所以我的角色就被换成平民。当来欣玥说“狼人请睁眼”的时侯,臭男生李侃轩在圈外大叫:“史李芯爱是狼人!史李芯爱是狼人!李心妍是狼人!李心妍是狼人!”当我听到他说这句话的时侯,立刻蒙着眼睛对着他大喊:“李侃轩!”吼完以后,游戏继续进行。“天亮了。”上帝来欣玥就宣布我和向思曼“死”了,随后我和向思曼就退出了游戏。我到四处去闲逛了。过了一会儿,来欣玥向我们公布村民赢了。

第一次狼人杀游戏结束了。第二、三次狼人杀,是星期五,也就是今天上午进行的。来欣玥还是上帝,我被分到的角色还是平民。当来欣玥告诉金圣喆她的角色时,金圣喆有点惊喜地“噢”了一下。我不禁怀疑起她来,直接质问她“你是不是女巫?”“不是!”“那你是不是狼人?”“不是!”“反正你肯定不是狼人就是女巫!”接着,游戏进行下去,没过多久,很多人都出局了。“战场”上只剩下我、周念佳、金圣喆和向思曼了。在最后一个“晚上”,金圣喆和向思曼把我和周念佳给“杀”了。我和周念佳都是平民,而金圣喆和向思曼都是狼人。好你个金圣喆!明明是狼人,却那么坚定地回答不是!

第三场狼人杀开始了,这次我的角色不错,是女巫!但是周念佳说她听到了我是谁,我白了她一眼。“夜幕”降临时,刚刚上任的上帝金圣喆问我要杀谁,我直接指向了周念佳,然后周念佳气愤地小声说“你这个女巫杀我干嘛!”金圣喆说“你偷看!”犯规了!我想。“第二天早上”,虽然金圣喆已经公布周念佳“死”了,但她还在圈外游荡游荡,不停地说我是女巫。我气死了,“这个周念佳!”然后我一直都在反驳别人,说“我不是女巫!”游戏很快就结束了,我举起双手,承认我是女巫。玩好了以后,我们又玩了一个别的游戏,体育老师就叫集合做操了。狼人杀的游戏也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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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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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学校布置的众多阅读作业中,读了《王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写的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如何培养三只狼崽争夺狼王的故事。

故事的起因是这样的,主人公母狼“紫岚” 原本配偶公狼“黑桑” ,原本是很有希望成为新一代狼王,但是一次意外事故,不幸暴死山谷,之后母狼“紫岚”为继承其遗志,把希望寄托在三只公狼崽的身上,想方设法的培训,使它们成为狼群中的佼佼者,新一代狼王。

在其产下的三只公狼崽中,母狼紫岚最喜欢的是长子“黑仔” ,因为“黑仔”不仅长得像死去的“黑桑” ,而且就连神情和动作也是如出一辙,这个时候的“紫岚”是喜出望外,把所有的心血都寄托在了“黑仔”身上,为了让培养黑仔的狼的野性,“紫岚”就从喂奶的时候就开始训练了,宁可受被狼崽咬破和划破奶头的痛苦,也要让“黑仔”变得野性十足,经过“紫岚”的精心培养,“黑仔”在体能上和胆魄上远远超过其它幼狼;小说看到这个时候,所有的读者都往故事完美结局渗透中,但是故事却来了个360度的大转折,突如其来的厄运将临,一只金雕趁母狼在外寻食之际,把“黑仔”双眼啄瞎抓走了,成了金雕的盘中大餐。

此时的紫岚虽然无奈,但马上把希望寄托在了另一只公狼崽“蓝魂儿”身上。蓝魂儿不负众望,勇敢、机智,可惜掉进了猎人的陷阱,惨死!!!

最后的希望是最后一只公狼崽双毛了,故事看到这边的时候,真的为母狼紫岚感动了,双毛自幼养成的奴性和自卑是很难成为一只优等狼,这个时候母狼是不惜牺牲自己的腿,演绎了一场场剧情,让双毛从自卑和怯懦中走出来,虽然最后还是失败了,但是母狼紫岚的用心良苦,着实让人感人肺腑!

联想到现实生活中,其实父母为儿女们做的点点滴滴,虽然没有小说《狼王梦》中的“紫岚”那么轰轰烈烈。但是他们却在无时无刻的关爱我的成长!比如说对于我的兴趣爱好来说,总是想方设法的帮我联系最适合自己的老师,而自已却是不肯努力,觉得他们付出的是理所当然。就拿这次的暑假学游泳来讲吧,主要是我胆小,动作慢,同班大部分同学都已经学会了,我还不会,爸爸今年说不论如何都要让去学会游泳,妈妈也说,游泳是基本的求生本领。我以前在的游泳馆见过游泳教练,都是很凶,又打又骂的,所以学游泳真的是很紧张。妈妈就为我排忧解难,不惜多化钱,帮我找了一位负责水平又高的一对一私教。当我没几课下来学会蛙泳之后,我开始有了信心和胆量,也就越学越好,现在都喜欢上游泳这项运动了。对于我的一点点进步,父母往往付出很多,他们不仅要顶着酷暑接送,还要陪我直到训练结束。

在我们新的班级(403)班,大都是独生子女,这篇小说中主人公“紫岚”产下五只狼崽,有一只夭折了,还有是四只是三雄一雌,可谓是有众多兄弟姐妹,相对来说独生子女,在性格上大都自私,任性;现在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另外一份收获和理解是:狼的本性贪婪、凶残,但是却能群而攻之,让强大对手丧失,其中的原因就是团队合作精神,狼群的默契合作,让自然界任何动物都能敬而远之,这让我联想到在学习、生活中团队精神的重要性,今年新学期我们是新老师,新同学,希望在老师的教导下,同学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让我们的各项学课都能在年段中名列前茅。

我个人对这篇小说的受益第一点是:一匹狼比它强的动物有很多,但二、三、四、五……几十匹狼团结在起的时候,却能成为动物界不可逾越的金刚。我想在现实中,同样的道理,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是403班每一位同学都能出点成绩,那就大成绩。本着“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的精神,要在北海小学四年级年段中独占鳌头,是完全没问题的。

受益的第二点是:让我领悟,对老师的感恩,是我们成长历程中的一座路标,指引一代、一代的人,向前、向前……对父母的感恩----只是给予,不求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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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猎人和狼续写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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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森林的深处,猎人静静的埋伏着。在猎人的前方不远处,借着月光,可以看到一只高大的母正悄悄的潜近一只豪无戒心的梅花鹿。就在母狼攻击的一瞬间,时机成熟了,猎人毫不犹豫的举起枪,对着母狼开了一枪,母狼应声倒下,猎人不由得欢呼一声,放下枪走向自己的猎物。

就在这时,母狼突然跳了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猎人不由的呆了一下,这母狼可真聪明,知道装死。可是再次端枪射击已经来不及了,猎人只好循着血迹追踪那匹受伤的母狼。他走着走着,忽然发现血迹不见了,眼前出现了一个半人高的山洞,猎人拿出手电筒,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山洞,进去没几步,猎人就看见了那只受伤的母狼,母狼凶狠瞪着他,却没有上前攻击,在凶狠眼神后却充满了悲伤、绝望。当猎人正准备开枪时,母狼的身后传来了细小的叫声,猎人仔细一看,母狼身后竟然有五六只幼小的狼崽子,猎人终于知道母狼为什么一定要回来了,他的心软了下来,他想:如果我打死了这只母狼,失去母狼保护的小狼们估计也是活不下去的!想到这里,猎人放下了手中的枪,转身默默的走了。

几年后的一天,猎人一早起来,打开大门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只死去的兔子,兔子的脖子处有明显的咬痕,这是谁咬死的兔子,还扔到了自己家门前呢?猎人有点疑惑。之后的时间里,猎人的门前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小猎物,猎人感觉好奇极了,他决定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

这天夜深了,猎人却没有睡,他躲在房间透过窗户死死得盯着门外,没多久,森林的边缘几只黑影向这边走来,慢慢的近了,他才看清,原来是一只母狼带着几只健壮的小狼,母狼的嘴里还叼着一只兔子。猎人这才明白了,原来是以前那母狼和它的孩子们报恩来了。猎人忍不住打开门走了出去,母狼和小狼们看到大门打开,警惕的向后退去,可当它们看到猎人眼里的善意后,又慢慢的向猎人靠近,母狼在猎人脚下小心的放下了叼着的小猎物。猎人的心中充满了温暖,他蹲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扶摸母狼的背部,小狼们看到母狼温顺的身影,也跑过来围在他身边欢快的跳跃着。

从此以后,森林里多了一个猎人带着几只狼捕猎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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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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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狗,一只向往自由的狗!

我是一只小狗,我在人类中最喜欢的孩子就是小主人小王了,她不像别的孩子一样用脚来和我说话而是蹲下来,用和和气气的声音跟我说话,有一次她带我逛超市,竟然对我说:“狗呀,其实就是特殊的人。”我兴奋地汪汪叫了几声,扑向了她,要不是她弯腰躲开了,我会好好给她洗洗脸的。

又一次逛超市,我看见了七只,我认识他们,因为我在“七匹狼”中看到过他们。其中一只对我说:“可找到你了,你是我们大首领阿迪维斯的孩子,后来被他们逮到了,买走了你。快和我们走吧!”几句话,就说清楚了我的身世,我不禁佩服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可是,我还是不相信它的话,它似乎猜到了我的心事,就将我领到了小河边,说:“不相信,你自己看看。”我低头向水面望去,平日弱不禁风的小狗,竟然怎么看都像一匹狼!我本来想跟它们走,但是却想起了我的小主人,于是就学着它呜呜的叫声说:“对不起,我不能和你们走。”那只狼神情严肃的对我说:“那可由不得你了!”说完,向他的兄弟们打了一个手势。

那六匹狼团团包围住了我,我愤怒地叫着,冲上前去咬掉了领头的几搓毛。小王看见了我被包围,不顾自己,奋力的将几批狼踢伤了。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挂了彩,搏斗结束,我后来得知,是小王为了保护我才受伤的,而那七匹狼是被猎人吓跑的,他们并没有杀它们。看着躺在我身旁一受重伤的小主人,我的鼻子情不自禁的贴向了她的脸庞。今天与我浴血奋战的人,就将是我今生今世的兄弟!

我是一匹狼,一批甘愿做宠物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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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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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挑选了《朱自清散文集》阅读,这本书给了我些许感悟。

翻开书,在清秀隽永的文字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朱自清对人对景对情的真实的表现与表达,于平淡之处见其真性情,得到真正的艺术享受。

走进这本书,可以聆听浆声灯影里秦淮河上的歌声,驻足观赏荷塘月色的美景,伴随这美妙的文字,去迎接美丽的生命之春。每一篇文章都会让我们明白一些世间的真理,从而得到更好地成长。

《匆匆》一文,朱自清从燕子的去而,桃花的谢了又开,继而联想到早起中午天黑的时候,说明了时间在四季的交替,黑夜白昼的转换中逐渐逝去,警醒人们时光一去不复返,应当珍惜每一寸光阴。

《论气节》一文评古论今,阐述了气节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呼吁大家保持气节,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继续传承下去并要发扬光大。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了朱自清的人生历程崇高理想与远大志向伟大品质。

《朱自清散文集》有着清新优美的文笔,含蓄深远的思想。细心品读,就像穿越时光的隧道,与朱自清进行灵魂的碰撞,思想的交流。使我徜徉于书间,在文章中感悟人生的真谛。

读这本书,不仅陶冶了性情,还增长了见识。例如散文集中的伦敦杂记欧洲杂记,就向我们介绍了其它国家的景观风土人情,这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世界各地。

这本书同样也为我们展现了社会中的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揭示了世间的虚伪,赞扬了无私的爱诚信善良。

《朱自清散文集》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拂过我们心灵深处,把真善美的体验和心境传递给我们,让我从不同角度,去发现生活中的美,体味世界平凡中的美丽。

在读这本书的日子里,它成为我的良师益友,让我为自己树立远大的理想,励志做一个令国家骄傲的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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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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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醉半醒之中,我拿起一根细细的银针,轻轻地挑掉了灯花,灯“腾”地亮了。在灯光下,我仔细端详着宝剑。剑口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着铮铮寒光。这真是一把好剑啊!真希望可以用它在战场奋杀敌人,保卫祖国哇!

这样想着,我不知不觉梦醒了,驻扎在一起的军营都吹响了号角,“——呜”的号角声在旷野中是那么地催人奋起。一旦想到我的祖国可以统一,心里就热血沸腾。谈笑风生时,我大刀切下了大块大块烤熟的牛肉,分发给我的部下们。各种各样的乐器演奏者军歌。不少诗人曾说军歌是悲凉的,可我却觉得,那是雄壮的,是给人信心的。秋风瑟瑟,战士们身后的山鲜红鲜红,而中间还藏着片片金黄。那意味着胆敢侵犯这片宝地的人,鲜血就会染红这片土地。战士们那必胜的表情,充满了无畏。是的,我们背水一战,破釜沉舟,决不能失手!

“蹬蹬蹬蹬……”马蹄掩映在飞扬的尘埃中,他们如同当年刘备所驾驭的的卢马那样,毫不畏惧地冲向敌人。我拉弓射箭,白羽箭飞出,射向了我的敌人,弓弦发出如惊雷一般的巨大响声。看着敌人一个个倒下,我的心中感慨万千。真想保住这片土地,帮助君王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啊!这赢得的不只是我自己生前死后的美好的名声,更是对大宋的一种抚救呀!当今皇上保和,一点也不知大宋之前的风光,更不懂祖国山河的宝贵。不小心看见铜镜,才发现那只是一种幻想。祖国,何日才能统一呢?

我悲愤欲绝,提笔写下了千古名词《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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