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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实用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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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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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战狼2的观后感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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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锋去中国大使馆的路途上,遭到了红巾军的追杀。但中国大使一出面说了一句china,红巾军就开始让路,这证明了中国在外国人心目中的有多么的强大。

虽然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的国家,经济和军事比起西方某些国家不发达,还有很多方面的社会问题不太尽人意,但现在的中国在世界人民的眼里已经足够强大。祖国以7%的土地养活了占世界总人数22%的人口,;我们的科研水平在世界遥遥领先,高铁在世界遍地开花,时速4000公里/小时的超级高铁很快要面世了;中国的国球、体操、跳水打遍世界无敌手,“东亚病夫”的不雅称号早就甩到十万八千里了;刚刚竣工的港珠澳大桥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的.不可能的世界难题,成就了一个又一个的世界第一。大亚湾核电站为我国核电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后发追赶国际先进水平奠定了基础。

外面那些小国家,硝烟弥漫、战争不断,每天都有人失去生命,流离失所,没有一点安全感。什么飞机出事,客船出事,都是我们的祖国第一时间来把受苦受难的人民接到祖国温暖的怀抱。现在中国的带领下,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最强音,东方之珠越来越璀璨,中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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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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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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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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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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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愚蠢的老狼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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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子恒

一年一度的森林诗词大会又到了。这一天,小动物都早早地来到比赛场地——绿天广场。

比赛结束后,主持人猴子先生公布了获奖名次。小山羊又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而老也像往年一样——倒数第一名。

回家后,老狼决定把小山羊吃了!

于是,他来到小山羊家,对小山羊说:“我要把你吃了!”

“为什么?”小山羊问。

“因为你最聪明,我把你吃了,就等于把智慧吃了,这样我就可以成为最聪明的狼了。”老狼得意地说。

小山羊急中生智,对老狼说:“狼大哥,我还不算是最聪明的食物,人参才是呢!他今年都9999岁了,在这9999年中,他吸收了万物的精华,是当之无愧的智慧之果!”

老狼相信了小山羊的话,可他在森林里找来找去也没找到人参。老狼很生气,又跑去问小山羊:“小山羊,人参到底在什么地方?不老实交代,我就吃了你!”

小山羊说:“真正的人参是不容易找到,可你没听说萝卜赛人参吗?小白兔家的田里可都全是萝卜人参呀!”

老狼再一次相信了小山羊的话,他来到萝卜地里,吃了很多很多萝卜,连路都走不动了。路过的猎人看到这一幕,就轻易地抓住了老狼。

这,就是愚蠢的老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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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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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是一只傲气的野,说到狼,你们一定吓了一跳吧!不用惊慌,因为我不饿也见不了面,所以你不用怕我咬你,今天我上书,是要澄清我们的清白!让你们明白我们也有优点,请看下文。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和同伴出去“打猎”,突然看见一只鹿在啃着小树,还有一只病鹿也在啃树,还是传染病。我们的首领分好“战术”,悄悄的逼近。突然,我们一个猛扑,逮住了病鹿,然后另一只跑了,我们埋伏在附近的同伴一下拦住围堵了他,美餐了一顿……等等,你们会想,这还没“罪”吗?不!因为病鹿本身就活不长了,还把病传染给鹿,该死!而且他们还吃小树?太不像话了!

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承认我们也有“坏”的时候。

有一次,我走了好长时间,饥肠辘辘,突然看见一只家猫,脖子上还系着铃铛,走起路来十分神气。我那时很饿,有羡慕他,心生歹念,猛的那一瞬间,前脚刚蹬出去,右脚和身子已经过去了,家猫看见了说:“喵呜,你有种把我吃了!”我看也没看就吃了,看见有人冲了过来,我在草原上疾驰起来,踏坏了麦子,吓到了人类,撞翻了摊子,弄的一片狼藉,警察来时我已经不见了,跑到鱼摊时还把鱼吃了,旅游的人见了,一片惊叫。真是所过之处,“片甲不留”啊!

这就是我狼,虽然有缺点,但是我也有优点,所以请不要怕我,怕我只是一种错觉,就像怕蛇一样。我没有宠物那么舒服,但我自由;没有宠物那么软弱,我很有毅力;我虽然很野蛮,但我从不乱扔骨头,毕竟“金无足赤,狼无完狼”嘛!所以我的“罪”,有的是“罪”,有的也不叫“罪”。请大家能够法眼识“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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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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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象伯伯开了一家超市,并请喜羊羊和灰太来参加它的宴会,第二天,他们穿着漂亮的衣服来到象伯伯家,灰太狼由于不懂规矩,就什么都没拿去参加宴会了,象伯伯非常生气,但不想当着众人的面去说他,大家都走了,象伯伯装作留住灰太狼和红太狼,红太狼非常高兴,以为还可以在象伯伯家吃一顿饭,就高兴的对灰太狼说:“老公呀,你用什么办法让象伯伯留住我们的?”灰太狼自豪的说:“我有魅力吗,你看我,多帅呀!象伯伯能不留我吗?哈哈。”到了超市,红太狼看见象伯伯还没有回来,就在那里精挑细选,衣服、食物、汽水、玩具、化妆品,都买了好多,她想:“老公那么有魅力,这一点东西象伯伯能在意吗?”象伯伯来了,红太狼赶紧跑来,对象伯伯说:“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了,知道吗?还有,食物准备好了吗?我可是等不及了。”红太狼像对待灰太狼一样说。本来就非常生气的象伯伯更加气愤了,说:“可恶的红太狼,你什么时候干命令我了?还有,你不懂规矩吗?别人有宴会是要送礼物的,我本来不想教训你们,但是你们太没教养了,我要收拾一下你们!”说着,就使劲的一踢,把他们他踢到了小河边,美羊羊正在那里采花,吓的“哇哇”直叫,这时,灰太狼抓起美羊羊就跑.这时,老虎也跑来了,他也喜欢吃羊肉,就和灰太狼争起了美羊羊,不一会儿,美羊羊就被撕烂了,死了,大家一看:死羊?死羊我们才不要呢!就走了。

到了晚上,喜羊羊去找美羊羊,发现美羊羊死了,就非常伤心就把她带回了回来,大家知道美羊羊死了,都哭了,这时,慢羊羊走出来说:“我发明了一个“人体吻合器”只要涂在伤口上就可以复活了,我们快点试试吧!”果然非常起效,没到十分钟美羊羊就醒来了,然后向他们说了这一件事,最后,他们决定把红太狼杀死,因为他们还想和灰太狼玩玩呢!夜晚,喜羊羊把他们的“秘密通道”打开,来到了灰太狼的卧室,把红太狼带到“秘密通道”,然后,把她捆住,带到羊村,他们使劲的争红太狼,直到把红太狼撕两半才罢休,就又把它送回家了,由于慢羊羊好忘事,就把吻合器忘带了,灰太狼醒了,发现红太狼死了,就哭了一整天。第二天,它困得受不了了,就去睡觉,突然发现了吻合器,试了试,红太狼高兴坏了,说:“老公,你又发明了什么?把我起死回生了?”“老婆,你醒了?你醒了就好,什么都不要说了,赶紧休息吧!我去抓羊。”“好”

喜羊羊怕灰太狼来搞乱,打扰美羊羊养伤,就在大门那里设了总总机关,一共弄了200个,当灰太狼闯过了第100个时,就累得没没气了,便大叫起:“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报仇的,说完,就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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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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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暑假最喜欢读的书是《女王》,因为这本书里有很多好词和好多优美的语句,里面的故事非常动人。

这本书讲的是,狼王盔盔在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身亡,母狼紫葡萄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危,为了整个狼群的安危,被迫当上了狼王,在与狼群围攻时,紫葡萄网开一面厮杀,关键时刻,却给对手一条生路,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和宽容,紫葡萄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狼王盔盔是只勇敢的,责任心很强的公狼,也是一个伟大的父亲。紫葡萄是只勇敢的,仁慈的,宽容的母狼王,也是个伟大的母亲。斜斜眼是只聪明强壮的大公狼,屡次挑畔狼王威信;歪歪勃是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狼,而且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这本书里的故事多么精彩啊,我建议大家都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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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轻舟已泛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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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距离是到达不了的,以及无法抵达的。

浩浩轻渺,如烟悠荡。大梦山在蛰伏,远处的云滚滚地涌来,不使你我靠近。密云,折射,逃离不出的太阳,光白肤肤,连接天与地的界限。哗,哗的破开一阵煞白,逼迫你,做出最后的抉择。压向下方,这貌不惊人的九霄,榨取尽你一丝不剩。好让黑夜尽快来临。变换着,变幻出空间张开的一面镜子,我怯怯走近,里面尽显你我的过往。

清晨,早饭已毕。我轻荡木浆,向身后你咧嘴微笑,挥臂等待,夕阳落下后,照进我眼中你的重影。顽疾,直插心肺,我强撑希望脸庞,悻悻离开。这最后一次诀别背影。芦荡,一茬一茬,黑秋秋,系着枝蔓,压的很重很重,疼在我的心里。天边的眼线,一道一道,轻描花开一类的季节里,淡写于我深沉的情绪。我摇啊摇,使劲地脱离,湖水缠绵船底的急迫,一如你看我远去的眼神:不舍,在赴一场生死之战、、、船坞上,何时来了兀鹫,穿着一身黑色戎装,高傲头颅,犀利嘴爪正时刻准备,兵气十足。对视中,它终以强大气场,喝止住草庵里,虎视眈眈的清溪。蜿绕着竹木,用蹁跹风韵,拖住我的所剩无几。生命就在这一刻,才弥显迷人和珍贵。

桅杆,耷拉下水洗的帆布,时不时地轻摸我的肩头,怅怅然和当空神明把酒欢歌,日日夜夜,用汗水浸透过:一如雪白。透显出与眼前那诡异透亮的白昼,相交辉映。越来越和你拉开距离,就越和天地间那抹,不可名状的沙坝,逾越,向黑暗前行。船头,已没入渐渐拉起的黑幕,后台操控着剧目的开始,这是个早已备好的局,久等我的手,我的心,不住的颤抖。好再一次想剥夺,力量。

两岸旁,杵在风林间的柳树,高调迎向莫测的云暮,挺着枝干也不愿屈服,也只是弯下头冷眼旁侧。风云涌起,不知又要下雨了。这一池湖水丛集起对它冲击,头破血流也还慰藉自己:为何不逃离这场凶悍和怵惕的舞台。我的浆再次打破,它们之间的协议。充耳不闻两方的战火,我摇的更焦躁了,在病痛还未发作时,只想远离你我的爱人。

妻子你呦,难道还在等?我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心中所担心的。你娇小身躯,是生活中的伪装,你屈贵于我这飘摇的屋檐,折磨梦想,折磨心情,四季又一个四季,悲哀的同我踟蹰不前。而我的负担也在不想成为你的累赘。就让我悻悻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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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兄狼弟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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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兄狼弟》这是一本获奖的动物小说,字面情节也很感动。

文中主要讲一只名叫小青的猎犬生了一个儿子叫闪电,可就在闪电出生的一个星期,迷惑不解的事发生了,就在小青和它的主人――克雷老汉打猎回到家,却发现了一只母狼,准备叼着闪电逃走,幸好克雷老汉往天上开了一枪,吓得母狼惊慌失措,可它依旧叼着闪电逃,小青只好和母狼对战,不幸最终牺牲了。

过了四年,克雷老汉的部落突然对被狼群袭击,闪电硬着头皮站了出来和头狼大战实力,经过几个回合,不可思议的是,头狼竟被闪电打败了,最终头狼的位置被闪电夺走了,族长公鸭知道闪电那么厉害想除掉闪电,便杀掉了他的的主人――克雷老汉,闪电一心为了了替主人报仇,连老婆和孩子也被公鸭杀掉,闪电悲痛欲绝的冲向公鸭,咬伤他的腿,还把他弄进陷阱,最后人们把他救了上来送回家,公感觉闪电还会找上门来,便请来了鼎鼎有名的猎人(七爷)和闪电迎来了一场场战斗。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要有闪电这般的毅力,这样你才能完完整整把一件事做好,把一个个难题消灭,勇敢和毅力在生活上是王者,在学习上是刻苦,不管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得懂得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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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国女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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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一种冷酷,无情,凶残的动物。可自从我看了沈石溪作家写的《狼国女王》后,它已引人心弦的女王传奇,雄浑博大的母爱史诗,彻底改变了我对浪的看法。

小说讲述了: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天,肆虐的暴风雪连续下了四天四夜,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帕雅丁狼群因为饥饿,不得不“虎口夺食”,可没有成功,反之却让帕雅丁狼群失去了狼王。狼王一死,争抢狼王宝座的大战已拉开了帷幕,为了不让帕雅丁狼群灭亡,老母狼“朵朵菊”帮助雌狼“紫葡萄”登上王位,之后,“紫葡萄”带领狼群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的磨练。

“紫葡萄”在还未登上王位之前,曾宁可自己被撕碎咬死,也要守护狼王“盔盔”的遗体,不让其他狼来啃食它的遗体,我从心底暗暗的敬佩“紫葡萄”的忠贞与勇气,再从它不顾危险从高高的悬崖上跳下去猎杀幼鹿,使帕雅丁狼群绝境逢生的举动,更是深刻的映在了我的脑海中。

虽然,它当上了狼王,但它的臣民并不是十分敬重和信赖它,可它还是一次次用生命当赌注,在寒冷的冬天为狼群获取食物,在老公狼“黑三”陷入泥潭时,用尾巴救它上岸,而不惜尾巴被咬伤,在与宛莫沙狼群的战斗中毫不退缩,并在面临如何处置宛莫沙狼群的“红耳圈”和它的四个小狼时,用仁慈与宽容和爱的心灵,放走了它们,使帕雅丁狼群和宛莫沙狼群这两个不共戴天的狼群变成了两个友好共处的狼群。

直到最后,“紫葡萄”在与断牙血瘤虎战斗时,它的臣民们伤的伤,死的死,就快当它绝望时,宛莫沙狼群伸出援助之“爪”,帮助帕雅丁狼群共同战胜断牙血瘤虎,经过一夜,终于获得了胜利,最终,两群狼合并为一个大狼群。并还是由“紫葡萄”担任狼王。群狼长嗥,向山川大地,日月星空,宇宙苍穹庄严地宣告:新狼群诞生了!新狼王产生了!新的一章开始了!

“紫葡萄”为了自己的臣民,做出了伟大的举动,它还具有很强的责任感,惊人的毅力,并富有同情心与爱心,在关键时候,永不退缩,勇敢的面对困难,这些恐怕是连我们有些人类都没有具有的,从这本书中我更体会到了许多的爱,有母子之爱,亲情之爱,臣民之爱,这些爱都是令人所深深的感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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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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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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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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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又来了一群凶恶的,他们足足有30个人,他们无家可归,他们的首领叫凶太狼,人长得挺帅气,就是脾气非常倔强,可凶了!他来到灰太狼家,看见有狼的印迹,就跑了进去,把灰太狼和红太狼挤出了床上,自己舒舒服服的睡了上去,然后命令其他29个人睡在地下,红太狼被激怒了,拿起它的平底锅就是一下,凶太狼的脸立刻变得肿起来,凶恶的看着红太狼,红太狼看着也害怕了,就说:“大大大哥哥哥哥,我们都都都是是一家家人吗!”

“好,既然这样,我们就要一起抓羊,这一次我就饶了你吧!哼!”对了,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红太狼站起来说:“我叫红太狼,秘密武器是平底锅,爱吃羊肉,个性暴躁,家里排行老大!”接着,灰太狼说:“本人名叫灰太狼,秘密武器无,喜欢挨打,个性胆小,爱做发明。”凶太狼一听说发明,就说:“那你快点做个发明去抓羊,听见了没有?”说着,灰太狼就去做发明,凶太狼还让红太狼给自己捶背,大概过了一个小时,灰太狼就把“隐形毒蜘蛛”做好了,他说:“这种蜘蛛的毒性十分大。。。还没等灰太狼把话说完,凶太狼就说:“不行,不行,我要吃活的。”灰太狼只好又去做实验了,又过了40分钟,灰太狼又跑出来了,说:“那就试试我的抓羊机器吧!它会自动抓羊,还会自动放入他的炉箱烤的。”“这一个不错,红太狼,你去帮助他吧!”

到了羊村,灰太狼准备上去驾驶车子,但红太狼却给他了一个平底锅——又被打了,“想偷懒是不是?我来驾驶!”然后就不由分说的上去了。

灰太狼先进去把羊引出来,然后说:“老婆,快按前进,再按抓羊键。”“老公,哪个按键是前进和抓羊啊?告诉我。”“自己看”。因为灰太狼忘记写上去了,所以红太狼并不知道怎样按,过了一会儿,红太狼就熟悉了,开始抓羊了,小羊们一个往这边跑,那个往那边跑,最后,眼看就要追上了,喜羊羊灵机一动,告诉大家披上灰太狼狼衣,这样,红太狼也傻眼了,哪个是羊呢?喜羊羊又偷偷告诉大家,然大家跑到车子上面,灰太狼就在车底那里跳,想告诉红太狼羊在这里,但红太狼却把它当成懒羊羊给抓了起来,灰太狼就大声叫到:“老婆,是我呀,到了炉箱里,红太狼才听见,把他放了,这时,喜羊羊已把车的每一个地方都粘住了,他们在前座里出不来了,然后羊羊们齐心协力的把灰太狼和红太狼扔到河里,让鱼儿们使劲的咬他。灰太狼叫道:“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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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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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

灰太狼坐在平时红太狼坐的宝座上,一脸得意的看着红太狼,说:“老婆,我想我有一个抓羊的好办法了。”“啪”平底锅砸在了灰太狼头上,红太狼说:“快给我滚下来!”

“老婆,你先别打我嘛,”灰太狼连滚带爬的把座位让给了红太狼,“老婆,你看这是什么。”灰太狼把一个小球放到红太狼面前,散发出一阵阵香味。“灰太狼,这是...”还没说完,红太狼就两眼冒桃心了:“老公,你不觉得你很帅吗?你简直是我们狼族的骄傲!”“嘿嘿,老婆,这是成分改造机...”灰太狼小声的说到。

羊村——

灰太狼走到铁门前,对正在巡逻的喜洋洋吼道:“喂,喜羊羊,快点出来送死吧!”喜羊羊迅速跑到灰太狼面前,说:“我傻啊。”“嘿嘿。今天不同了,我制造了成分改造机。”

喜洋洋撇过头去,不屑的说:“切,什么烂发明啊!”

“哼,我的成分改造机会让你们眼中的我,变成最完美的人,呵呵,到时候....”

“什么?可恶!”

灰太狼见喜羊羊准备逃跑,赶紧拿出了小球,喜羊羊闻到后,恭敬地打开了门,说:“灰太狼先生,您是我的偶像,请进吧。”

灰太狼洋洋得意的走了进去,正好沸羊羊看到了,他大声的问:“喜羊羊,你怎么…”不巧,沸羊羊也闻到了,“灰太狼先生,能教教我拳击吗?我可是一直很崇仰您的。”

灰太狼拿出小风扇,将香味吹到了更远的地方。

“哒哒哒哒”一阵脚步响了起来,以美羊羊为首的羊羊们,拿着签名本冲了过来。“灰太狼先生,签个名吧!”“灰太狼先生,能采访一下吗?”

从此,灰太狼饿了时,只要说一声我饿了,你们想让伟大的灰太狼饿死吗?就会有羊跳入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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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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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用他流畅而清新的文笔,写出篇篇沁人心脾的文章。字里行间总是透露出一种醇厚、浪漫的情感,平易,却又带着一股感人的力量。他的文章,总是令我爱不释手。

爱玉骨肉是清雅的爱好,但是一个人爱玉成痴,和玩股票不能自拔,和沉迷于逸乐又有什么不同呢?一句话,林清玄让《情困与物困》中爱玉成痴的朋友彻底醒悟,也点亮了读者的心。

本文记录了作者一位爱玉成痴的朋友,为了把任何一块自己所喜爱的上好的玉材占为己有而不惜一切代价。丢了房子,丢了车子,甚至也丢了工作。最终他家徒四壁,只好廉价出售自己一件件曾花了血本买来的玉器。作者颇为震撼,感慨连连。

爱玉成痴,这是多么可悲可叹。爱,原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可是爱到痴迷,便是被束缚在玉的世间里,无法自拔。

这或许看似可笑,可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是由刚开始的爱而到了痴迷的境界,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痴迷于股票的人数不胜数,沉醉于网络的人多如牛毛。他们就像是被困在茧子里的蛹,被紧紧束缚,看不见真正的自我。可是有多少人会明白,吐出厚厚的茧来包裹自己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啊!如果能够克制地适当玩股票也并非坏事,赚一些额外的钱,让心情更加愉悦。而多少人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亏得倾家荡产,却还执迷不悟。适当地使用网络也对自己有帮助,放松紧绷着的大脑,学习更多的课外知识。只是有多少人,把网络这个工具当玩具,昼夜不分地在电脑上浪费光阴。当那厚厚的茧在不知不觉间束缚了自己,又有多少人只会抱怨山重水复疑无路而又舍不得咬破那个茧呢?而又有多少人能够化蛹成蝶,破茧而出,看见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没有茧的包裹,没有痴迷的束缚,才是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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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冷月清欢淡薄如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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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幕昏,阳台上,凭栏望着远处那抹残阳。天际处,橘红色的晚霞带着夕阳的温存,照在脸上,抚平了自己内心那份说不出的怅惘。秋风吹干眼角的湿润,我不知道是季节的更迭让周围的空气都染上了苍凉,还是岁月本就如此。

十一月,转眼便是深秋,周围那股莫名的凉意愈发的清晰起来。每当自己失落的影子再次徘徊在十字路口时,似乎能听到薄凉的气息中那声略带怅惘的叹气。我不知道那是风声还是自己内心的那份纠结。脑海中,那抹灰色的色彩依旧漂浮着,挥之不去。

秋天,似乎在一夜间漫卷了一切的色彩,将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那道昏黄。我总以为时光裹足不前,一切依旧如故。回眸,才发现,时光已经离去了很远。许多曾经的记忆,很多经年的葱茏已经消失不见,留下的唯有当年的残缺和轻轻的叹息。

忘却了时光的流逝,朦胧中唯一没有遗失的只有脑海中的记忆而已。依旧记得某年的今天,我们还是一群单纯的学生,我们还未步入外面那个纷绕的外界,仍是生活在当初那个简单的小圈子里,过着自己简单的生活。如今,曾经的熟悉的场景都已经模糊,模糊了当年的单纯,模糊了那群在一起无数岁月的人。很多痕迹,很多人,都在慢慢的模糊中淡去。

怀念,莫名的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东西。忘记了多少匆匆的时光在指尖辗转流去,只记得了当年的那群最真的人,和那段最怀念的岁月而已。多少的遗憾,多少苍茫的爱恋都成了一种眷恋而已。习惯了在此时,看着夕阳慢慢沉去,静静的怀念着当初的青葱,想念着远方的那群人,怀念着当初的时光。

一直总觉得,爱的人,曾经留恋的人,会在沉淀的中,慢慢的淡化掉。漫漫的岁月也会将很多当初美好的诺言,很多美好的事物风化。无奈在风吹起衣角的刹那,当唇边残留着秋季的薄凉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只会守着当初的时光去安慰自己而已。

秋风,还是和过往一样依旧是那份萧瑟的味道,很多东西一如既往,很多人却都红尘纷扰中相继走散。或许一切的聚散,都已经注定,一切的悲伤,都已经写好,而我们都只能去习惯而已。习惯了外面的纷纷扰扰,看淡了那些离合悲伤,也许我们只能在内心留着一个位置,安放着流年里的过往,如此便好。

路边那些沾满尘土的绿色,在一阵阵萧瑟的秋风中褪去了曾经的旧颜,换上了新装。那抹暗黄的色彩摇曳在风中,那份孤独而又说不出的苍凉,让人莫名的感觉到了一种心酸。

对于这个季节,内心有一种所不清,道不明的喜欢。或许是喜欢秋季那种落叶纷飞,走向生命的尽头却依旧淡然处着的心境。万物随春而生,随秋而逝,经历春夏,经历了曾经的葱茏与繁华,最终走向消逝。或许,很多事,很多东西唯有走过了那段曾经岁月的辉煌,才能在故事的结局安逸的画上完美的句号。

夜依旧如以往的秋季一般,微凉。许久搁笔未动,许久没有写关于情感的文字。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已疲倦,以至于连敲打键盘的那份动力,都在很多时候消磨的无影无踪。亦或许是自己看淡了现实的很多时光如的薄凉,以至于对待很多事情都变得有些冷漠。

以往,自己对许多事情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热忱,对很多东西总有说不出希冀。当日子,在时光慢慢的捻转中,才知道自己已经被消磨了太多的东西。轻抚额前的发丝才发现,心里不知何时多了一种说不出的疲倦。原来,时光已经走远了,曾经的自己也已经不在。

其实,当日子变得索然无味时,我还是怀念当初的自己。怀念那个当初青涩的面庞,怀念那份当初清澈的情感,怀念那股当初的冲动。毕竟自己曾走过青春,曾年少轻狂过。

渐渐的明白了很多现实的东西就是如此,无论如何,终究无法逃避。该面对的离散,该失去的情感,该经历的磨难,始终会到来。而我只 能选择好好对待而已,对待该与不该的事,对待错于对的人。或许当自己真的疲倦内心,当自己真的难以找回以往的热忱时。我会选择走向下一段新的路程,开始新的追寻,追寻那些曾经遗失的旧梦。

人,总是复杂的纠结的情感的羁绊。当自己面对的东西是真的不想去挣扎时,放手也许是最好的结局,遗忘那段不开心的事,开始自己新的生活,才是懂得生活的人。

很多事情,只要看淡了就会明白,再多的是是非非,只要佯为不知,就会风轻云淡。只要懂得了过分的挣扎不如果断放手,就会明白,有些东西或许没有那么复杂。在这个寂静的日子里,在这个微凉的夜晚,任由窗外叶落,也能淡薄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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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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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这个主要看气质的时代,腹腔内有那么一点点墨水儿,都有底气与人交谈。开卷是否有益暂且不提,文学素养的层次正是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步提高的。

从小在书堆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我,对书有莫名的好感。从三岁时母亲第一次给我读《幼儿画报》开始,书从未离开过我的世界。据母亲说,因为儿时不识字,不能亲手捧着书阅览,我在幼儿园里发奋努力,缠住老师学习汉语拼音,到了四岁多的时候,就能自己阅读带拼音的书了。在学前班,开始提前进入识字期,坚持了一年,记住了不少汉字。上了小学,兴趣愈发浓厚,一边坚持阅读,一边努力识字。

生活使我拘泥于一方水土,不能浪迹天涯且随风行,不能领略大千世界尽享视觉之旅,但是跨越了时间超脱于空间的书籍却能使我随心所欲地融入任何一个场景。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不时之需,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共度良宵。书的功能是可以被拓展的,在不同场景下阅读不同书籍有不同感悟,这是一件幸福的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在中国简直是刻在心底的老话。书为良师,它不肤浅,它的内涵藏在每一缕墨香之中。人的一生如浩瀚穹宇,而书的作用,就像漫天繁星中的天狼星,高高闪耀。不读书就无法思考,无法交流,无法博得一份应有的尊重。

书山有路勤为径,读书人的生活是苦的,但就是在苦中作乐的生活中才能一品读书的道理。读书人不迂腐,恰恰相反,读书人反而是站在社会最前沿的。读书人的思维方式取决于书,书跟随了他们一辈子,能够懂他们的,恐怕也只有书了吧!

一杯香茗,一盏油灯,一缕墨香悠悠飘出窗外,正掩住一轮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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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东郭先生和狼有感45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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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言故事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里面有许多我喜欢看的故事,每次看后都会对我有新的启迪。

故事中有一位叫东郭先生的人,他在赶路时遇见一只奄奄一息的。狼说:"我受伤了,还被一个猎人追杀,求您大发慈悲救救我吧。"东郭先生不忍心看到狼那么惨,就答应帮它逃过猎人的追杀。东郭先生把狼塞进了麻袋里,不被猎人发现。猎人走远了,先生把狼放了出来。狼说:"我现在饿了,我要把你给吃了。"东郭先生被吓得赶紧跑了,多亏了路过的农民救了他,要不然死的就是东郭先生他自己了。

现实中我们也有类似狼这种狡猾的人,就拿最近新闻上每天都会播报堤防被的诈骗信息来说。可恶的诈骗成员通过电话诈骗。他们会伪装成诈骗对象的亲戚和朋友。他们会说:"你好某某,我是你的某某朋友,我的妈妈患了什么重病,急需大量资金,求求你借钱,帮帮忙。”甚至还有些骗子冒充警察,受害者往往被骗后无处申冤,更有可能把自己逼上绝路。之前就有新闻就报道过这么一则新闻。一贫困大学生被骗学费,(那可是他们家一年的收入),这位大学生因此走上绝路,令人悲痛不已。

我们应该做善良、有爱心的人,但是千万不要像东郭先生那样听信坏人的那些花言巧语,上他们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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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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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里收录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母亲的羽衣》等一些文章。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秘密。

《常常,我相想起那座山》中,让我们欣赏到她对大自然的那份狂爱和“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的那种率性。“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在她的脸庞上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张晓风眼中风景都是有性格的。可分为吓人的,静静的和令人怦然心动。一切水,投射到她的心境上便都有了感情。

另一篇散文《我喜欢》流露出了张晓风的真实性情。张晓风向我讲述着她喜欢的一切。她善于发现大自然社会中的真善美,向我们展示着生活中值得喜欢的种种。冬日清晨邻居的一声“早”,就会让她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如果我们也以一颗热情的,善于接纳的心对待万物,那么它们都将变成我所喜欢的。

由一尘不染而历经炎凉沧桑直逼人世内核,仿佛自风平浪静卷入狂风巨浪,张晓风有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那里因隐藏着百年忧患的海棠血痕而有一丝忧郁,几分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是担当,是困顿中不失安祥,凡常里有有庄严。浩大的场景。纷繁的群象,重大的事件,在张晓风散文中并不多见,但与那些浓墨重彩的长篇巨幅相比,张晓风的散文毫不逊色地具有令人震撼的情感经验和审美情趣。

如果你也想看的话,不妨去借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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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狼小狼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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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姜戎写的《小,小狼》。这是一本关于蒙古小狼的奇书。精灵一般的草原小狼随时随处都能从书中呼之欲出。顿时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和狼的习性、特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名叫陈阵的北京学生对狼起了好奇之心,便养狼、爱狼、斗狼……的生活,直到最后在小狼走了,陈阵看到了心中的狼图腾。

在书中,狼很勇敢、很聪明、很团结、很坚强……这几个优秀品质,给了我心灵强大的震撼。

我们现在每一个人可能都会一直把狼视为冷血动物,在书中里写着蒙古人却把狼当做神一样供起来,活着的时候学狼,死了还把尸体喂狼。从这里可以看出这都是因为狼的生存环境和它坚毅的性格让蒙古人信奉狼。把狼当做腾格里(天)派下的神。而且书中讲了一个“飞狼”的传说。在书中,母狼把陈阵他们几个人骗到了一个假的洞中,这就可以说明狼是十分的聪明的了。

在生活实际中,有一些人也是拥有狼的勇敢、聪明、坚强的品质的。他们无论有多困难,都会坚持下来,无论怎样辛苦都会坚持!

如果我们都学习狼的品质的话,那我们的心灵由此变得更加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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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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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沈石溪笔下的一部长篇小说,主要讲述的就是如何成为狼王,如何在拼搏的道路上获得成功。许多人都渴望成功,那么成功的秘诀在哪里呢?勤能补拙?笨鸟先飞?读了《狼王梦》后,我告诉你:成功的秘诀就是在于懂得竞争!何谓懂得竞争呢?就是要学习如何谦虚,如何自信,同时需要区别谦虚与自卑,自信与自负。

一个人,不论你的天赋有多高,不论你的能力有多大,永远要学会谦虚。因为这个世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好比,你是贝加尔湖,人家是太平洋;你是乞力马扎罗山,人家就是珠穆朗玛峰。如果你不懂得以子之长补己之短,那么故事中黑仔就是最好的例子。它就是过于倚重自己的胆识,常常想表现自己与其它兄弟姐妹的不同,走出洞外,结果被大金雕给吃了。如果当初它能够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够保护自己,如果母亲不在时遭到敌人攻击会怎么样?那么他就不会遭此毒手了。当然,这是自然界弱肉强食的规律,但是其中涉及的道理就值得我们去三思。

想当年,我在小学的时候是怎样的辉煌,成绩拔尖。可是到了初中,与人一比,被别人比下来了。当时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我明白了,原来我一直都是和我自己的小学同学比,就如同井底之蛙,不知天空之辽阔。社会上高手如林,到时候我又会如何去面对自己与他人的差距呢?

但是谦虚不等于自卑,这一点一定得弄明白。像故事中,紫岚的第三个儿子双毛,因为之前不受宠爱被冷落,逐渐养成低人一等的思想意识。紫岚为了把这坨烂泥扶上墙去,费尽心思,用尽一切手段,在母女俩的刺激之下,终于把他的狼性激发了。

本以为这样就成功了,没想到双毛的自卑感并没有消除,只是被埋藏在内心的某个角落里而已。在最后的王位决战中,老狼王的一声嘶号触动了双毛内心始终无法摆脱的自卑感,双毛战败了,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不要觉得夸张,人类社会可比这悲剧多了。自卑,就像一只被封印的鬼,当我们害怕自己,看不起自己的时候,它便会冲破封印,将我们内心的恐惧放大数十倍……

如果自卑感无法摆脱,人就不会拥有自信,连自己都不相信又如何能把事情做好呢?看长远一点,我们没有信心,我们自卑,将来如何在工作上与别人竞争?竞争失败,我们将永远平平无奇,做一个平庸之人,糊糊涂涂地过日子。拥有自信,我们的内心就会出现一个不败的信念,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么自卑的阴影就会在自信的阳光下无所遁形,在我们的心中永远消失。

让我们挥洒奋斗的汗水,用谦虚、自信的泥土孕育希望的种子,让它开出灿烂的成功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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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居然爱上了狼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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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每当我不乖时,妈妈就会吓我:“大灰来了!”在成语词典里,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豺狼当道等等,这些带有狼字的成语都是贬义的。“狠”和“狼”就差了一点,意思是说再狠一点就是狼。在很多童话故事里,什么《中山狼》、《狼来了》、《小红帽》讲的都是狼很坏很恶,可见狼就是凶狠、残忍的“代言人”。

可是自从我看了《西顿动物小说》之后,对狼的看法就逐渐有了新的认识。狼的母爱令人感动:每当有猎人来时,母狼总会引开猎人远离狼窝,甚至为了保护它的狼宝宝宁愿牺牲自己,狼的母爱不亚于自然界任何一种动物。狼也不是“冷血动物”:小说中一只狼从小与小男孩吉姆一起长大、玩耍,彼此建立了很深的感情,但不幸吉姆因伤寒而死亡,而那只狼还一直想念着他……

后来,我又看了沈石溪的《狼王梦》、姜戎的《小狼小狼》,还有《狼图腾》以及电影,这些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狼的凶狠正是因为它要适应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狼具有自由独立、强悍卓越的特性,超常的智慧和才能,不屈不饶的生命力,坚不可摧的团队意识,还有狼的亲情和友情,都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狼是游牧民族的图腾,狼是勇敢智慧的象征,狼是草原的精灵。

狼其实对大自然也是有帮助的。我在四年级的《同步阅读》里读过一个《“天堂”里的鹿》的故事,讲的是动物保护区里有一群狼,每天都要吃鹿,鹿们忍受不了,而向人求助。于是人们愤怒地把狼都打死了,鹿们欢呼雀跃。可是好景不长,没有狼的追逐,鹿不用担惊受怕,不用东奔西跑了,它们的体质渐渐下降,生病的鹿越来越多。人们终于醒悟了,“过分舒适的生活比强敌造成的危险更危险!”于是不顾鹿们的反对,重新在保护区里放了一定数量的狼,鹿们的体质反而慢慢恢复了。

著名运动员姚明说他们篮球队就是一群狼,他是头狼,但所有的狼要一起布阵,一起进攻和防守。著名歌星齐秦也曾写了一首很流行的歌《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可见狼又是多么让人喜欢和崇敬。

有一天,我梦见自己也像《狼图腾》里的主人公陈阵一样,养了一只小狼,每天和它玩耍,和它成为了好朋友……

咦?我居然爱上了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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