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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汇总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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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战狼的观后感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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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主要讲了非洲红巾军叛乱,首领却被欧洲雇佣军杀害,我国的特种战部队的冷锋为了给妻子复仇,也为了非洲华侨的.生命安全,与红巾军血战血拼的事件。其中有许多令人深思的片段,让我印象深刻:由于非洲的战乱,非洲的普通百姓家破人亡,国不成国,家不成家。对他们来说,像我们这样幸福美满的家庭,是他们一辈子所追求,所向往的。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强国,哪有美满的家?这让我有了深深的自豪,自豪自己是一个中国人。

当雇佣军首领不听从红巾军首领的命令,甚至杀了他,并肆意残杀普通群众,鄙视中国人和黑人时,一把火燃起了我的愤怒“你也不看看现在。”对啊!就像冷锋说的那样,中国已经从落后走向了进步,谁也不能轻易触碰我们的底线,今天的中国已经今非昔比,已不再是那个低头弯腰的中国了。当冷锋在废墟下用手机拍下了雇佣军和红巾军对非洲普通工人和小孩的残杀证据,当海军指挥官看到冷锋传来的证据时,军舰上所有的人都沉默了,男军官热泪盈眶,女军官泪流满面,大家都被激怒了,当上层的指令一发布,一颗颗威力巨大的导弹飞向了战地,让红巾军和雇佣军损失惨重,原来的几乎不能扭转的局面在这一刻翻盘了,这让我热血沸腾,感受到了祖国强大的军事实力。这让我无比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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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怎么写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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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仅仅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我却阅读了一遍又一遍,感慨万分。

我对狼的认识彻底改变了。人们常说狼十分狡诈,“狼狈为奸”就常用来形容狼的本性。但如今,我却不这么认为了,书中的紫岚不是很伟大吗?它作为一个母亲,含辛茹苦地把自己的狼崽养大,教会他们狼生存应该掌握的本领;它为了让孩子们成为一匹顶天立地的“狼”,实现让孩子成为狼王的梦,不惜自己瘦成皮包骨头,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作为母亲,它出色地履行了它的职责。

动物亦然,何况于人。天下所有的妈妈,从她们的孩子出生开始,就满怀着一个神圣的梦:希望自己的儿女们,成为一个聪明、优秀的孩子!

我的妈妈,也是如此。从小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不仅在生活上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带我或鼓励我到处旅行,行千里路,长见识;妈妈还会设法给我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敞开买书,汲取精神食粮是妈妈给我最大的“权利”;炎炎夏日,妈妈还会盯着烈日,满头大汗地送我去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假日活动,每次回答家里,我总能感受到妈妈已经是筋疲力尽、腰酸背痛,可是,她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累、道过一字苦,却总是笑呵呵地看着我每一个细小的进步。

母爱,是天底下最无私的爱!《狼王梦》书中的故事,现实中一则则的故事,让我更明白了这两个字的真谛。妈妈是母爱的源泉,母爱从妈妈这里奔泻而出,母爱,就好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寻找未来的路;母爱,就如同清晨的露水,浇灌着我们成长,使得我们从小草长成参天大树;母爱,就好像一首悦耳的乐曲,温暖了我们的心房……

读懂母爱,让我们去试着理解每个母亲对于孩子神圣的梦,试着让我们跟母亲们一起,努力去实现自己和母亲对我们的梦,让每一个母亲的梦能实现,让每一个母亲为我们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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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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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挫折和感受的离散乃是人生的必然,这本书让我再挫折中学习智慧;在离散中学习成长。在书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和道理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其中在卷一:天真的心这里面的“挑水肥的人”,让我记忆最深。这是说他们乡间有一种专门挑水肥的人,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小孩子贪甜恶咸,喜香怨臭,所以每个人一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捏着鼻子往反方向跑,有一次他和爸爸同行,见到了挑水肥的人,又不能跑,所以把鼻子捏住,过去之后,他爸爸说了他,他以后,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深呼吸,在憋住气。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体会了,那个挑水肥的人是多么伟大呀!他为了“我们”,忍耐着臭气,再帮我们用这些水肥给农作物洒上。而我们还见到就跑了,那是多么的打击别人的自尊心呀!再加上他们也是人呀,“我们”应该对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要好,他在家中是人的儿子,也是他儿子的爸爸,我们大家应该尊重人、疼惜人。这样可以让别人心里舒服,也让我们有一种庄严之感。

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吃饭桌边,围满了,见到旁边奶奶没有上桌吃饭,我就在想:我是一个小孩,可以到边上吃。于是我就说:“奶奶你还没吃饭呀,上桌去吃吧!”奶奶就说我是个好孩子,就坐上去了。我下来后果真有一种庄严之感。感觉很自豪似得。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有体会——吹冷气的狗。

这是讲在夏天,银行门前蹲着五只狗。我立刻感到迷惑。每只狗脸上都入出了幸福的表情,原来是因为银行门很大,进出人很多,只要有人,门就会开,里面冷气出来了,吹在野狗身上。

野狗的内心里,,也有着对幸福的向往。+这些狗虽然知道追求幸福,但是它没办法在自己家里装空调。而我们可以在家里装空调,所以我们真幸运呀!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本书真是对我大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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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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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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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守望你是我的歌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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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音乐。

我不知道这后半生还能不能见到你,再一次和你相遇。我在苦苦等待你的路上整整守候了二十九年,那是一万多个日日夜夜啊。思念如果堆集成山,它一定比喜马拉雅山还高,比太平洋还要深遂广阔。

真想坐在你的身旁,握住你的手,倾诉我心中无人探知的爱恋让你感受我的款款深情,那层峦叠嶂般的脉脉忧伤。

我要把万千的心事在你怀里放飞,我要把约定三生的渴望,放在你的脑海中让它悄然地绽放。我要让无尽的思念,张开翅膀带着你在蓝天一起飞翔。

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你并没有对我承诺过什么。泰戈尔有首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仍然清晰的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上高中的那年,我们同班,不约而同地坐到了一个教室里。你坐在我的前面,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瞳孔里。你很文静,一节课坐在凳子上几乎纹丝不动。课余时间,你会转过身来和我同桌的女同学说话,声音温柔甜美,触动放飞我的心情。

这时候我会看清楚你的庐山真面目,你有一张清秀美丽的脸庞,肤色皎白,眉毛像弯弯的月亮,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气质青山绿水特别吸引人。莞尔一笑,嘴唇轻启,不经意间会露出一排白白的牙齿,尤其嘴角处的那颗小虎牙,常常惹得我心生遐思…声音在口齿间来回穿梭,好似泉水叮咚,丝丝入耳,分外动听。说实话,班里也有长得比你好看的女同学,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偏偏我只喜欢你,只有你能入我的法眼,让我的心有些悸动,有些颤栗。

学校后面有一块大大的草场,边缘地带还有一块空地,那里杂草疯长,野花飘香。空地东边北边靠近围墙处有一条排水沟,沟的两旁长起一排粗壮的白杨。天气最热时,树下有阴凉,也很宁静,是一个能让人静下心来读书的好地方。晨曦中,夕阳下,许多同学会去那里背书,记单词。因此我会在那里遇见你。你搀扶着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女同学慢慢地走过来,和我擦肩而过时,你只是微微一笑,轻轻点一下头就走过去了。

也许是青舂的羞涩,这样无数次的见面,我们都没有太多地说过几句话。有几次你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会四处张望,心中产生一种莫名的惆怅,以后很长一段时光里,我完全被你的形象牵动着,甚至长夜无眠。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你了,这种感觉是那样的强烈,强烈的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思之再三,我准备鼓足勇气想对你表白。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中夹了一张纸条,约你在白杨树下见面。

可是你许多天都没有回应,是无意中弄丢了纸条还是其它原因,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我有些失望了,可是更让我失望的是不久之后,几乎是一夜之间,你就悄无声息消失在茫茫人海。从此一直到现在,再也没有你的消息,再也没有看见到你的身影。

那一年,我们刚刚读完高二。你向东,我向西,我们美丽的相遇竟然会是这样的结局,这是我永远也无法预料到的人生悲剧。

我们就像天空中划过的两颗流星,有一天相遇,再近也是最远的距离。你是不是为我而来我不知道,但这些年我的思念无比坚定的告诉我,我是为你而来,千真万确。重逢虽然杳无可期,但我是一个不悲观的人,假如我们注定只能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那么一场忧伤的戏剧又能说明什么呢?那么我思念的跋涉和流浪又有什么意义。

冥冥之中,也许上苍会眷顾我,再给我一次相遇,那又会是一个怎样完美的结尾呢?我无法回答自己。

你绝情的不辞而别,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思念和伤感为这种心境我写过许多首诗。有一首《与你牵手还有多远》,最能代表我对你的思念和期盼。

你是一片云,

听见你的声音,

却不见你的踪影。

你是一片雨,

浇透我的身心,

却扑入大地的怀中。

你就是一条相思的河流,

载着我苦苦的等待在漂走。

在我最忧伤时你关闭了心扉,

没有聆听我铺天盖地的呻吟。

我在禅院双手合十祈祷了二十年,

你是否听见我撕心裂肺的呼喊。

我夜晚枕着你的名字入睡,

黎明背起行囊再一次追寻。

我想问你一声,

你如果是相约的驿站,

请你告诉我,

与你牵手的路程还有多远?

毕业以后,我隐约听到你当年缀学的原因是参加了工作,从此我再没有向任何人打听过你的信息,我想把这份最纯最真的爱恋藏在心底,因为它是我情感世界里的一个秘密。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就像一朵未曾绽放的花蕾,缺少阳光雨露的滋润,枯萎就是它的宿命。

我也对你做过无数次遐想。你到底来自何方?然后又去了那里?你结婚了吗?他对你好吗?你们有孩子了吗?你的家庭幸福吗?你现在生活过的好吗?这都是我想知道的答案。

我们相遇却没有相恋,就像人在旅途中的一次邂逅,前世的五百次回眸,你我换来的仅仅是今生的擦肩而过呀。

成年后,我爱过别人,别人也爱过我。一路走来。情路坎坷。每当感情失落时,你时常出现在我记忆的屏幕上,始终经年不退。

那场风华雪月的爱恋带给我的是苦苦的相思,都说相思苦,相思累。“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你是我一生的牵挂,你是我一切痛苦的原因呀。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和你再相见,从此开始我孤单思念……”

但是我不后悔,思念一个人,这么长时间从未感到倦歇,从未感到放弃,这是男人的倔犟与执着。

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痛苦并快乐着,这就是人生。

月园,是一幅画,而月缺,是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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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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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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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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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我读了《冰心散文集》这本书。其中的第一辑——回忆我觉得很好看。第一辑中有很多很多的散文一共有32篇。其中比较好看的有:《一只小鸟》,《画——诗》,《圈儿》,《除夕的梦》,《我》,《笑》等等的散文写得可好了。

我就介绍几篇好了。《一只小鸟》这篇散文是冰心偶然在大树下看见的一件事。一只鸟的巢搭在树枝上,它羽毛还不丰满,只能在巢里叫,和老鸟聊天,它很快乐!早晨他正在唱歌,树下小孩便想捉去玩玩,只听“嗖”一声,一颗子弹射过来,小鸟从树上跌了下来。老鸟见了把它接住,衔回了鸟巢,它的血一滴滴的落到地上。从此再也听不到那歌声了。《除夕的梦》介绍的是冰心和一个活泼勇敢的女孩,在梦中建立了一个未来的世界,但是那世界被一阵罡风破坏了,人声近了,似乎无路可走,无家可归。冰心站在人类中觉得很惭愧。后来冰心组织了罡气,但是也壮烈牺牲。

读了《冰心散文集》后我觉等冰心用家常事说明了很多道理。《一只小鸟》是告诉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动物。《除夕的梦》告诉我们要创造——奋斗——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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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2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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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北方土,飘泊在丛林与高山之间。我常常神出鬼没,令人猝不及防。猎人从来都抓不到我,因为我的身影时隐时现。我浪迹天涯,上过刀山下过火海,天南地北我都去过。我曾经是一个血腥的斗士,为了食物和家园斗争。无数的生命曾倒在我的脚下。大自然是我的朋友,森林是我的家人。我用过利爪打跑过敌人,也用耸人的嗥叫,吓跑过侵犯家园的敌人。

我是一只北方土狼,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的爹曾经是一只狼王,但是在一次公狼的挑战中,一向胜利的他,终于失败了。在狼族中,失败的狼王会被一拥而上的狼群吃掉。除非他逃出追捕。那次爹逃出了追捕,但因气力不足,倒在了地上,被一群豺狗吃掉了。我的娘是一只弱小的母狼,自从那次爹失败后,它被赶出了狼群,逃到了一个没有狼群的地方,在痛苦中生下了我们,这地方没有大型食肉动物。所以这很容易捕猎。不久,我们便长大了。娘教我们捕猎的技巧。每次我都蹲在鼠洞旁边静心等待,伏击老鼠,然后叼着猎物回家,妈妈一边用肚子轻抚我的脸,一边给我讲父亲的故事。

一个宁静地下午,我正追逐着一只野兔,就在我要扑到它身上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响,紧接着传来了一阵凄凉的惨叫,我惊呆了,迅速往家里跑。娘已焦急地等待着我们,娘告诉我们,我的三哥死在一种可怕的东西手里面,那种可怕的动物叫作,,他们手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叫作枪,会要了我的命。明天我们就要搬家,搬到一个没有人住的地方。夜晚万籁俱寂,娘先走出洞,然后是大哥,我们接连跳出洞。“呯”的一声,射中了娘的肚子,血喷了一地,接着又一枪,打穿了娘的脑壳,娘倒在血泊之中,我看见了娘的眼睛紧盯着爹逝去的地方,留下了一滴泪水,我悲哀地嗥叫了一声。然后我们四散奔逃,大姐和二哥被猎狗抓住了,大哥身中数枪身亡,我窜进了一片树林,在矮木从里我停了下来,钻进了树叶中。还没等我喘口气,一只猎狗就发现了我,我也又开始逃亡,前面突然冲出一条猎狗,我毫不客气的把利齿刺进了他的鼻头,他惨叫了几声夹着尾巴逃走了。我逃啊逃,一连翻过了七个山头,身后不断地传来了枪声。在那次劫难中,我的亲人全部离我而去。我发誓一定要报仇。

冰雪化尽的时候,我成了一只孤狼。我无依无靠,只能在夜晚对着月亮倾诉我的痛苦。我想起了娘、爹,还有哥哥姐姐们……我捕食的时侯,总是避着猎狗,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恨不得冲上去撕烂了猎狗,即便我与他们同归于尽。

十天后的一个夜晚,飘起了鹅毛大雪,我站在山尖上仰天长嗥,山那头却突然传来一阵响声。记忆里小时候,娘给我讲故事。说带光亮和响声的东西叫鞭炮,人类过年会放鞭炮,那是我们的丧钟,人类要开始大屠杀了。

可怕的一天终于来到了。天还没亮,猎人就出来了。枪法准的猎人守在山头伏击,差的猎人会把猎物往山头那赶。全村最出色的猎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他的房间里挂满了狐狸皮,土豹皮,黑熊爪……二十岁时,他杀死了一头黑熊,村长把熊胆挂在猎人的胸前,敲着锣庆贺。村长让猎人选一位妻子,猎人选了全村最漂亮、歌声最动听的尼卡作妻子。尼卡和两只猎狗是猎人的.亲人,枪、猎刀和酒囊是猎人的朋友。

果然那天,好多猎人进了山林,一个猎人发现了我,十多只豺狗追赶我,我的肩、嘴、腿全部受了重伤。瘫倒在地上,狼群发现了了我。把我叼了回去。所有的狼一起攻击那些豺狗,他们受到了重创。十周以后,我的伤痊愈了,于是我又退出狼群。春天到了。所有的动物都出来了。有獐子,狍子、鹿、野兔、山鸡……遍地都是,我的食物又充足了。老猎人也出来了。一天晚上,我正在捕捉一只很大的野驴。第一次,我咬住了野驴的尾巴,结果被野驴的蹄子重重地踢了出去,然后我又站起来,找机会撕破了野驴的肚皮,让它眼睁睁地看自已是怎样被我吃掉的。还没等我吃到肉,一粒子弹射中了我的右腿,我踉跄着跌倒在地上,又没命地跑,感觉眼前一片漆黑,跌跌撞撞的跑,蒙眬中感觉自己翻过了五座山头,然后筋疲力尽倒在了一块石头上,醒来以后我发现有一只狼在舔着我的伤口,我想站起来,可是浑身酸疼,我们狼是噬血动物,无论遇到什么血,都会使我们疯狂。但是这只狼很安静,静静地偎依在我的身边。后来我才知道它叫卷卷。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身上有黑色的斑纹,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唯独它的尾巴和别的狼有区别,它的尾巴是向下卷曲的,她是一只很漂亮的母狼。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北风怒嚎的时候,我带着卷卷回到狼群,我昂着头从所有的狼面前走过然后冲着狼群嗥叫了三声。这是向狼王挑战的信号。在狼族中,挑战是公平的,所有的公狼都可以向狼王挑战。在一对一的战争中,其他狼漠然地观战,任何不公平行为,母狼会一起制止。失败的挑战者只有死路一条。一旦挑战成功,狼王也要死掉,除非他能及时逃脱。狼王冷冷的的看着我,他可能后悔几个月前没有杀死我。所有的狼围成半圆,毫无表情地等待着一场决斗,只有卷卷不安地摇着尾巴,树叶簌簌地响着,决斗开始了。老狼的动作很简单,总想切断我的喉咙,可我比他还敏捷,总能跳到另一边,然后从背后攻击他,重复了几次后,老狼的脸、脖子、后腿都受到轻伤,待他筋疲力尽的时候,我用肩撞倒了他,趁机咬断了他的喉咙。狼群一拥而上,狼王转眼成为了一堆白骨。我报了仇,但并不想当狼王,我带着卷卷离开了。

过了几个月,卷卷生下了三个崽子,由我来教它们捕猎的技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个残阳如血的晚上,我在家门口闻到冲满了血腥的味道,树丛里冲满着杀气,我小心翼翼的奔跑,"砰"的一声,卷卷倒在了我的面前,不!不不!我撕心烈肺地嗥叫,我叼着卷卷跑回了家,我们的崽子不见了,远处传来猎狗的叫声,我铭记住卷卷的那滴眼泪。眼泪转化成怒火,我失去理智地往山下冲去,还没等猎狗吠叫,我就咬断了它的喉咙,我过五关,斩六将,杀死了所有的猎狗,我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眼睛释放出怒火,我要报仇!强烈的欲望促使我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勇士,又让我成为了一个血腥的斗士,我跳进了羊群,切断了所有羊的喉咙,我要看到猎人失去羊群痛苦的样子,但是我恐怕再也不能看到那一幕了。我向绑着崽子的绳子冲了过去,咬断了绳子,把崽子们释放了。我完全知道,猎人的枪口早已对着我,随时会随时会开枪,我疯狂地破坏猎人的东西,终于我累得筋疲力尽,蹲坐在石头上,对着枪口,我再也不会害怕、恐惧。因为我早已做好属于我该做的事,面对死,我已死而无憾,我要去陪伴卷卷,和她一起唱歌。我想起了爹和娘还有哥哥和姐姐们,卷卷和崽子们,还有我杀死的无数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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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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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节前的周末,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看了电影《战2》,这部电影讲述了原战狼中队的特种兵冷锋,被开除军籍后来到非洲,遇上了非洲国家的叛乱,他始终记得自己作为军人的使命,为了营救陷入危难的同胞和难民,本来已经安全撤离的他独身一人勇闯战区,为同胞而战斗的故事。

以前在我的心中,变形金刚、蜘蛛侠、美国队长......才是我崇拜的大英雄,可是这部影片却改变了我的看法。影片中冷锋作为一名军人,在面对侮辱自己战友遗属的恶霸时毫不犹豫的出手;在面对暴乱分子时有勇有谋,空手擒拿一招制敌,飞檐走壁弹无虚发;在明知有生命危险时为了救人毅然以身犯险;在自己受了伤遇到围上来的灾民会微笑着把食物分给他们;在中病毒刚解就坚持返回工厂救被困的人。我看到了我们中国军人的正义、智慧、勇猛、坚强和善良,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敬仰的英雄。

影片中还有一个场景,军舰上的海军官兵,通过视频眼睁睁看着暴乱分子屠杀中国同胞时,泪流满脸,可是哪怕自责愧疚,直到接到上级的命令,“开火!”一声怒吼,数枚愤怒的导弹直奔战场而去,精准地消灭了敌军的坦克和人员,充分表现了我们中国军队是一支强大的但是同样有纪律的队伍!

影片中最让我难忘的镜头是当冷锋等人救出同胞途经战火激烈的主战区时,冷锋用胳膊做旗杆,撑起了鲜艳的中国国旗,车队向战区驶去,交战双方看到飘扬的五星红旗后,大叫:“不要射击,他们是中国人。”双方停止了开火,冷锋他们顺利通过战区!这证明了我们祖国的强大!不禁让人热血澎湃!

影片结尾,在中国护照后出现了一段话“当你在海外遇到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我心中涌起作为中国人浓浓的自豪感!也只有这样强大的国家才有这样强大的军队,有无数值得崇拜的英雄!

第二天在电视中看到建军90周年阅兵,在“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响亮的口号中,我们的军队向世界展示了我们齐整的军姿、先进的军备、昂扬的士气!更让我感受到了国家的繁荣昌盛!

“民强,国则盛;国强,民则安。”我为我是中国人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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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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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吴京自导自演的《战2》火爆上映了,爸爸也带我去看了,我被深深的振奋了。影片主要讲吴京饰演的冷锋在非洲某国寻找女友的过程中,卷入了这个国家的叛乱,因为在撤侨过程中,中国军队无法进入交战区营救侨民,而作为曾经特种兵的冷锋接受了中国大使的命令,返回交战区,历经万难帮助受困的中国人和非洲工人成功脱险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的是这部电影,为中国的崛起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

这让我不禁想到那扇门,圆明园的那扇快被侵略者烧没的大门。它,诉说着多么悲惨,多么耻辱的历史,多么不堪入目的故事。原本应该金碧辉煌的殿堂所立之处,应是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所立之处,竟是只有了一片废墟……而门,则只有那孤零零的两根柱子,上面精细雕琢的花纹,让人觉得更添了一份凄凉与沧桑,令人更觉惋惜。想挽留,想抓住,想其保留……而这一些都成了泡影。如果不是当时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未能将这门后头的大好风光与景致遗留到现在。可现在我们的一切已不是昔日,我们已变得强大,变得昌盛!

电影中舰长命令发射导弹命中坏人以及他们的坦克,使人质得到营救的场景;冷锋手擎着鲜艳的五星红旗通过交战区域,交战双方相互停止射击的场景等等,这些都让我振奋,让我热泪盈眶。那扇屈辱的门,在霎时被推倒,看着那鲜艳的五星红旗,一股自豪感悠然而起,那曾经的屈辱被光荣、繁荣所抹去。

通过《战狼2》让我看到了中国人的热血精神,而我们是未来的希望,让我们继续努力发扬这种精神,继续开启祖国复兴的大门,努力学习,扛起民族崛起的大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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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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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毕业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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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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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学校组织在六楼多功能厅看电影。才开始我还在想会看什么,听同学说是战2,我还不相信。后来老师说就是《战狼2》,我万分激动,这部剧我已看过,但还想在看一遍真是如我所愿。但因时间关系只看了一半,所以只能根据我以前看的,回忆来写。

电影主要讲了:冷锋回到死去战友家里骨灰,却发现拆迁队正在驱赶他们一家。冷锋见不得他们这样欺负战友的家人,一时没沉住气,对拆迁人动手了。因此事被开除了军籍。在前不久他的女朋友被敌人杀害了,在视频中了龙小云坚定的眼神就好似在告诉冷锋不要向敌人屈服,这是冷锋更痛恨敌人。借这两件事他本想清静清静非洲遭受非洲叛乱,又被卷入了一场撤侨任务中,开始了一场激烈的斗争,冷锋又发现敌人的头,是杀害龙小云的人心中更恨了。最后我国胜利了。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处是:拆迁队要伤害冷风占有家人时,他战友家人紧紧抱着,小孩哭声哭碎了我的心。看得出来就算死,也要给去世的亲人一个交代。

让我敬佩的是冷锋:他不论是不是军人,但时刻都有军人的素质和表现。遇到困难不放弃、不退缩、不害怕。哪怕只剩一口气也要与敌人对战到底。

让我厌恶的人也有:就是超市老板,他就是势力,在红巾军在上时,说自己已不是中国人了,在中国人救援时有堪称自己是中国人,真是厌恶至极,不可理喻。

这部电影让我们知道了:我国变得强大了,中国之强大我国侨民不能伤害。我们要学好的不能学坏的,不能像超市老板那样。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也要给祖国做出贡献。时时刻刻记住正因为祖国以前的努力打拼,才会有现在我们安宁、美好的日子。也不要忘记我们背后还有一个伟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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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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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的文章,能使我浮躁的心即刻间安定下来,因为他的文章有一种独特的韵味,虽然每篇文章都比较短小,但是却散发出无穷的魅力,含有深长的意味,使我一拿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去体会这个心思细密的人写出的有血有肉的文章。

其中,我最记忆犹新的一篇文章就是《让树转变的方法》。这篇文章以一个小有事引出了林清玄的一系列的感悟。主要写了林清玄的孩子做了一实验——让一棵树转弯曲。这是靠树的向上、向光性做的,把树倒吊着,它便会转个弯长上去,由此,林清玄便奉劝大家、我们人类不能不如一棵树,不能被外在环境击倒,失去自己原本的样子,要学习那棵树一样不会堕落。

这棵树被作者的孩子倒吊着,就好比是我们人类生活在逆境当中,而这棵树因为向上、向光性又顽强地长了上去,可我们人类呢?有些经得住风雨的人可能会和树一样也不积极向上的心态在逆境中激发出自己的潜能,不会堕落,成为胜利者。然而有些人却不会适应环境,自暴自弃,随着环境一起堕落,最终,成为了失败者,这方面,他们甚至不如一棵树。

显而易见,我们要当那些在逆境中也不会堕落,反而活得精彩的人。其实,人们有时都会有失败的时候,我们也不免因此而灰心丧气,对生活、对自己不抱希望,但是我们就要有超凡脱俗的精神,经历了失败过后,也培养了我们自己的人格、风骨,再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容易被外界环境所击垮了,就像树一样,无论绕几个弯,也要坚强地长上去,向上、有光的地方长,这才时我们所要做的,不与堕落妥协,以坚毅、刚强、乐观的心一直生活下去。

林清玄的文章就好像一条条鞭子,无时无刻不拍打着我,使我走向正确的道路,并把他所表达的一个个实在且有效的人生哲理铭记在心,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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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图腾观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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呯,呯呯”。随着几声枪响,又有几只倒在了草原上,绿油油草地上又出现几具白色的尸体,我在观看,是我愤愤不平的《狼图腾》。故事主要讲了上世纪60年代,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了内蒙古额伦大草原插队,加入了蒙古族牧民生产队,从此开始若干年的防牧生活,在放牧中陈阵多次与狼打交道,他对狼十分好奇,便抓了一只小狼喂养。团队里的主人包顺贵为了一点儿小利益,多次侵犯狼群。狼群被逼无奈,只能偷家畜吃,发现后人们举起举行了大规模的猎杀行为。

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杀狼行动,汉人们把狼群杀的一个不剩。只是为了那珍贵的皮毛,还对外谎称狼吃了他们养的羊,所以要赶紧杀绝。眼看着一批批狼死在汉人的枪下,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而最残忍的是汉人,为了不让狼皮有抢眼就开车追饥肠辘辘的狼,把它累死为止。而有的狼为为了反抗,干脆自杀一了百了。看着一只只死狼被抬上车,我的心都碎了,明明是人们把狼群出储藏的食物全部偷光,并杀死了所有狼仔,难道狼群报复一下下不可以吗?如果狼死了,那么羊、鹿、兔子马等草食动物就没有了天敌,它们会一直吃草,把整个草原都吃没了。杀狼也是因为人类的贪婪,国家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动物以前都是欣欣向荣,因为人类的大量捕杀,才成了保护动物,人类的贪婪是无限的。是无法满足的不少生命就是死在人类的贪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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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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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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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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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我们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我们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今后,我要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读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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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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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么回事,这几天羊村里的小羊总是发脾气,这不喜羊羊和沸羊羊吵了起来,只是因为喜羊羊把足球踢进了沸羊羊的球门,沸羊羊却说这个球不算,所以就吵了起来。

可是他们不知道羊村门口灰太狼正在用声波望远镜看着里面的情况。(声波望远镜:即可以看见远方景色,又可以听见远方的声音。)他突然想到可以造一个怪物机器,于是他急忙溜回家,刚进家门就让红太狼的平底锅砸了个大包o(>﹏

怪物不见了,机器把灰太狼炸回了狼堡,“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报仇的!”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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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想家的时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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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安质部新婚不久的小伙子吴杰眼泪汪汪地跟我说:“书记我想妈妈啦想老婆啦……”让我忽然有了种热泪盈眶的冲动。可怜的孩纸,我又何尝不是呢?……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家,是那个小的时候想逃逃不掉、老了以后想回回不去的地方。想家,是人类最原始、最真挚的情感之一。

有的时候,想家是一种甘冽清醇、回味深久的享受。

想家,就像一缕阳春三月的微风细雨,深遂悠远、温顺安详;想家,就像一杯浓郁甘烈的陈年老酒,苦涩辛辣、回味绵长;想家,就像一山含苞怒放的烂漫鲜花,柔和静谧、淡雅醇香;想家,就像一叶海中游曳的远影孤帆,无论是风和日丽还是浪高水急,最终都会义无反顾地回向魂兮归来的心灵港湾。

有的时候,想家又是一种千回百转、痛并快乐着的折磨。

想家的时候,会忆起母亲携满沧桑的皱折里犹豫着的思念,妻子骤然增多的白发上飘舞着的愁绪,女儿已经长大的泪珠中摇曳着的恐慌,那一句依然脆嫩的“我长这么大都没离开过你”的略带哭腔的喟叹啊,让已经装满离愁别绪的心思不敢降临在月圆之夜。

想家的时候,独自伫立窗前,看着集市上潮水般涌动的人群,街巷里游鱼般穿梭的车辆,身处异乡的我感到无比孤单和落寞。往日团聚天伦含饴弄孙的幸福和欢乐仿佛过电影般出现在眼前,当你伸手去触摸,却幻化成风。

想家的时候,经常从梦中惊醒,痴痴地看着满屋的月光,想起儿时嬉戏的浮桥河、万鸡山,想起早春四月龟山上的万亩杜鹃红。家在很远的地方,触及了便会心痛,心痛时便会想着不如归去从此不再登程,想着那诉说不尽的故乡情思化作袅袅氳氤,踏着乡音,悠悠地飞回家去。

想家的时候,寂寥疲倦,孤苦无助。夏日的凉风拂过双颊,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眉眼装满一腔悲愁,悄然滚落下来的泪珠又大又亮,怦然砸痛已然干涸枯萎的心田。生的沉重,别的凄楚,陡然浮现出妻女送别的那日,颤栗挥动的双手瞬间弥漫作无法承重的山峰,屹立在归处。

想家的时候,默默地打开地图,很仔细地找寻家乡的位置,然后轻轻的把手指放在家乡的地方,慢慢的移动,静静的抚摸。多少日子以后,再次想家,再次打开地图,眼前赫然一亮,故乡在最干净最醒目的地方闪闪发光。

想家的时候,夜静独坐阳台,月光如水,满月的光辉照耀得群星黯淡无色,月亮很圆,很大,白白胖胖,却怎么也装不下想家的心情。陡然间似是看破红尘大彻大悟,人生苦短,与妻儿老小一起共享天伦不才是人生最为宝贵的事吗?好想让泪水肆意流淌,可又怕眼泪会在月光冷风中凝结,只能折起一帆忧伤的思念,飘摇在记忆的恍惚中,长醉不醒。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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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吃狼奶的羊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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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的羊?看到这个题目你或许会疑惑,羊怎么可能吃狼奶呢?然而,就是这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在作者沈石溪的笔下却变得那么理所当然。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乌云飞不幸丧子,由于种种原因,乌云飞养育了偶遇的丧失母亲的小羊羔,并起名为“流火云”。但不幸被狼群发现,乌云飞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恼羞成怒的狼首咬死,最后被狼群分尸。在逃亡的过程中,流火云结识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两只羊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后来,流火云成为了羊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用自己从小在狼群中长大所得来的知识来保卫羊群,勇敢的与狼群抗衡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的妒忌心理作祟,趁流火云与狼群对抗时将它推下了蛤蟆岩。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流火云的身体虽然被分尸,但头颅还保存完好,不知怎么的就被带到神羊峰上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母爱是伟大的”,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的第一个感想。狼天生就是羊的天敌,按理说乌云飞在遇到自己最爱吃的小羊羔面前是可以一口吃了它的,但因为乌云飞丧失爱子,出于母爱,它决心养育这只失去母亲的小羊羔。其实,在狼群要吃了这只小羊羔时,它是可以完全不理睬的,对于它来说,能不吃小羊羔已经是尽了一只狼妈妈的爱了,可是乌云飞并没有这么做,直至后来,它宁愿自己冒着必死的风险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可见它是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

一只吃狼奶的羊,它即拥有了狼的基因,也有着羊的基因,它身体里淌着羊的血,却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从小受到了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又有着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这样的羊,绝对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善良、向往和平、追求公平,它用自己的正义与善良赢得了信任、友谊与尊重,虽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虽然,最终英雄羊以悲惨的结局告终,但它那追求正义与和平的精神犹如一盏明灯,打破宁静的黑暗,绽放璀璨的光辉,照耀着我们一片光明的路程。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习,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虽然结局有些悲壮,最终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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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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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他们把小婷婷带到羊村来。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他。懒羊羊插嘴说:“那你把小婷婷给我吧,我有办法处理。”喜羊羊顺手就给了他。

懒羊羊抱着他跑回家,用面粉把小婷婷的脸全部都摸白。再压扁一下。一个完美的小婷婷出来了。他自言自语地说:“重新给小婷婷取个名字吧。”他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

就跑到喜羊羊家问他。喜羊羊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他又跑到沸羊羊家问他。沸羊羊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他又跑到美羊羊家去问,美羊羊说:“叫蛋蛋吧。鸡蛋的脸是白色的,他的脸也是白色的。”

懒羊羊说:“叫蛋蛋不错,我就叫他蛋蛋了。”

蛋蛋一天跟着懒羊羊好吃懒做。懒羊羊只有一些零食,不能给蛋蛋吃。蛋蛋就呜呜的大哭起来了。懒羊羊只好把零食给他吃了。

懒羊羊只能一天天饿肚子。他每天去暖羊羊家要吃的,暖羊羊一天天的跟懒羊羊一样没有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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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三散文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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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和的阳光从参差的树叶中洒下来,在我的脸上洒下斑驳的花纹。沏一杯清名,捧一本好书。用手摩挲着树叶,闻着书页中散发出来的淡淡的油墨味,望着馥郁的馨香从茶杯中升腾开来。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在书中静静体会……

在读李清照“凄凄惨惨戚戚”时落泪;在读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时叹息;在读晏殊“人面不知何处去,绿波依然东流”时感慨。

阳光温热,岁月静好,在书中细细品味……

我会思考王之涣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他让我懂得进取;我会揣摩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让我学会为他人着想;我会推敲曹操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让我学会志存高远。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已经从书中学会了很多……

在我眼里,月亮已经不是单纯的月牙儿了,而是李白“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稚嫩;是苏东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福;是王安石“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期盼。花儿也不是单调的红颜,而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而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用心阅读,用心感受,在书中慢慢斟酌……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关爱亲人反是诗情更怯生;“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友情彼此呵护,才能地久天长;“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多少萍水相逢的人相互给予温暖。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如此悲壮;“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见犹怜;“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如此豪情壮志……

丝丝花语,淡淡茶香,抹抹日光,幽幽书情。

书海之中,我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树立了远大的志向,迈下了坚定的脚步。给自己的心灵多一份书香,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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