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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最新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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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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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踏着轻快的步伐向我们走来,在我们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在我们迷茫的时候他已经悄悄的到来了。那么怎么度过青春呢?是玩物丧志,虚度光阴呢,还是挥霍享受,空渡年华呢,人生这条道路上躺着最舒服,所以享受的确比拼搏容易。可当暮年之时,蓦然回首却发现空空然毫无所得的时候,又是什么心情呢?

有一部电影叫做幸福来敲门。里面讲的是,一个很励志的故事。这个故事里面有一句话很触动我:“那些一事无成的人想告诉你,你自己也成不了才,想要你跟他们一样平庸。而那些走向成功的人会告诉你,你其实是一个人才,人人都是人才,引领你走向成功。”其实这两种说法都一样,只不过看待事情的观点不同,而结果却迥然不同。而在青春上也是如此,如果你自己已经否定了奋斗的价值的话,那么也很难再走向成功了。

我们为什么要奋斗?因为梦想,梦想是灯塔,指引我们前行的道路;梦想是船,载着我们到达遥远的彼岸;梦想是光,那是希望的光辉;梦想是路,载着我们前进的希望。我们如此是努力,就是因为我们有梦想,因为梦想我们才不平凡。所以如果你有梦想那就去捍卫它,如果你有梦想,那就去努力实现它。墨香那些平庸的人一生碌碌无为,因为他们放弃了梦想。只看到了实现梦想的艰辛,而没有看到梦想真正的意义。有了梦想我们才更要拼搏。

这世间本不公平,因此我们更加需要奋斗。这世间有些人带着天赋出生,有些人靠着汗水死撑,有些人觉得拥有太多是负担,有的人想拥有的负担不起。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身份,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事,这些是我们无可改变的。可至少我们还没有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那样,有才华却注定得不到施展,无庸之人却能得到高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氏族的局面。”但是我们要选择放弃,还是坚持梦想出生无法选择人生可以。梦想与幸福不可分离,只有我们有勇气有力气去追逐我们,才有去抓住幸福的机会。

奋斗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在这个路途上很多人因此就放弃了。“清华大学的路是用试卷拼成的。”而不是那些不奋斗的人能够触及的。只要走过这段最狭窄的地方,那些你吃过的苦,熬过的夜,做过的题,背过的单词。都会铺成一条宽阔的路,走到你想去的地方,见想见的人。所以,当你在学习上感到很满足了,你就很难再有进步了;当你觉得你一无所知的时候,你的进步空间很大。同样奋斗也是一样,当你觉得自己累的要死啦,几乎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那么你就有走向成功的资格了,你就有勇气说你的青春没有白费。人生的道路是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家长可能会催促你逼迫你,但是脚是长在我们自己身上的,如果我们不想走,没人能够逼迫我们。所以请不要为自己的空度年华再找借口,好吗?

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却拥有着不同的梦想,前往不同的道路。人生是一条独行道,偶尔会遇上不错的人就一起走一段,有些人走的长,有些人走的短,但你要知道的是,无论如何都是要道别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所以为了那些你想去的地方,想去做的工作,想去追的人,我们也没有资格再去浪费光阴啊!不要到了最后一事无成的时候再去追悔莫及。世界是残酷的,是充满竞争的,而不是我们看到的这般友好。我们已不再是孩子了,这个时代不努力就注定会被淘汰掉。所以无论在什么时期奋斗都很重要。大家都在拼击高考有多么多么的不好。可是如果没有高考,那些在大山深处的孩子该怎么改变自己的命运;那现在想离自己的父母打工城市更近一点的孩子,又怎么满足这个渺小的愿望。高考不应该取消,为了那贫困地区千百万学子,为了那乡村之中无尽的守望。

以我之魂当不违梦想。长城之上是故乡,星空之上是无尽的守望。我期待终有一天我能再次仰望星空,能够不负自己的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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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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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暑假的第三天,灰太和红太狼去沙滩上晒太阳,村长和喜羊羊他/她们去吃肯德基。

过了一会儿红太狼和灰太狼到了沙滩上,拿起坐椅,躺了下来,戴着墨镜,拿起零食,正准备吃起来,可是他/她夫妇俩听到了有人喊救命,他/她们看了看,不理溺水的那个人。 包包大人看见其他动物都去救人,灰太狼和红太狼偏偏不去救溺水的那个人。

包包大人就对他/她们说:“灰太狼,红太狼你们怎么不去救人啊?”

灰太狼和红太狼说:“ 忘....忘记了,没...没..注意,对不起包包大人我们和您,一起救人。”

包包大人说:“好,真是好啊!” 包包大人说完,灰太狼夫妇和包包大人就去救人了。

过了一会儿,人救上来了,忙会儿了一天了。于是灰太狼夫妇回家了

这是候该是村长和小羊们吃肯德的晚餐的时候。

也是灰太狼找晚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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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间小道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0字

全文共 5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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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小道

漫步在林间小道,润如心扉的淡淡花香,小鸟们在林间的树枝欢愉的跳动着,小草在微风中左右摇摆着向路人招手。

看那棵参天大树,那魁梧的树干,茂盛的树叶,向路人展示着它那悠久的岁月,树上的皮有部分已掉落,但没有因此失去它应有的坚韧意志,随着岁月的变迁,依旧挥洒着它的挺拔英姿。

淡淡的微风徐徐吹过,穿过林间,拂动着它那看似柔弱而坚韧的树枝,抚平它那点点的岁月痕迹,它微笑的摆动着。

微风带着片片的花香,一路上都能闻到。

走在林间小道上,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其实都一样,有的人生就像那棵大树,有着坚韧的意志,为了生存而努力着,为了展示人生的魅力而坚强;有的人生就像这棵小草,看似柔弱但是最坚强的,在无论多恶劣的条件下都能生存,都能融入全体中。

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只要你能坚持,就会有成功的一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成果的一天。

林间小道上行人越来越多了,人们有说有笑的走来走去,但是没有人去伤害这些花花草草,因为这些看似弱小的植物,却是我们人类的生命源泉。

我走出了林间小道,回头望望,再闻闻这大自然的清香,相信明天会更好。

每一个人

在每一个婴儿刚出生时,在风吹佛着大地时,我们开始走向自已的人生,这是一次没有轨迹的人生,是一条走向不归之路的人生,里面的酸、甜、苦、辣自有自已能够体会,而自已就像一个靶子,任由里面的酸、甜、苦、辣折磨自已,宰割自已。但这是一个永久性的问题,因为没有人的人生是完美的,总有让自已不快乐事情,但伤心过后就是彩虹、就是太阳

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只知道如何去做自已比较喜欢做的事,而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当我们回过往事时,已然后悔不已,每一个心里都有着一个美好的梦想,希望梦想实现。然而命运总是去捉弄人,当你要实现时,路上遇到了各种过去从末有过困难,自已不知如何去面对,甚至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在这里我想我给自已信心、决心,努力去完成自已的梦想,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让失败走向黑暗,让光明走向美好的明天。

每一个人都有自已的故事,但每一个故事都要突破自已的心。为了让自已的生活的更精彩,在自已不愿的情况下,去寻找新的突破点,让自已从困惑中解脱。为了明天,我们努力的让自已的故事变得更完美、更动心、更动人。但这一切都需要自已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完成。

I do not want you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醒来睡前都会翻看手机是否有你的消息、未接来电;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想看到你,听到你的声音;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会看下曾经点点滴滴的回忆;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看着我们一起拍摄的照片傻笑;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习惯醒来有你在我身旁;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次旅行走带着你给我的信物;

I do not want you,I really do not want you, I just I do not think about at a time when you think of you

做真正的智者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用“聪明”和“愚蠢”来评判别人的为人处事成功与否。聪明人,智者,愚蠢人,愚者,做事的差距也就显而 易见,成功了也就聪明,失败了也就愚蠢,这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古人有云:不以成败论英雄,若是用一件事情的成败来衡量谁聪明谁愚蠢,这似乎有点草率。

很多人长者都希望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这孩子真聪明。可是人家孩子跟自己也不熟呀,这聪明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于是乎,第一印象就成了雷打不动的评判标准,长相漂亮的孩子也就成了人们口中的聪明孩子,自然而然,那些长的不怎么起眼的孩子也就成了笨小孩。不过这样的标准往往有失灵的时候,在学校里,成绩优异的往往不一定是那些长相漂亮的孩子。就算那些品学兼优又漂亮的孩子,家长也有不满意的时候。每当这样的孩子连一道家长自认为非常简单的题都做不出来的时候,家长往往会这样说:这孩子真笨。我倒是想问问:此时此刻的聪明孩子,到底是聪明了还是笨了?我们也曾在公众场合听到过类似这样的话:大家都是明白人。这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说的直观一点那就是:大家都是聪明人。可问题是,人究竟把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上才能算得上聪明人,聪明和愚蠢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我们都希望别人对自己赞美,赞美自己年轻,赞美自己富裕,赞美自己聪明。每当听到这样的赞美,我们都会心花怒放。谁也不希望别人说自己傻不啦叽,整天跟烂泥扶不上墙似的,这样自己会很难过,久而久之,容易产生自卑感。所以我们都渴望聪明,渴望别人夸赞我们聪明,不过在我看来,聪不聪明只有一个评判标准:那就是一定要用自己的智商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福利。聪明的反面那就是笨,我认为,有时笨反而还能成大事。如果说笨是一门艺术,那么装笨则是一们学问。走在大街上常常会看到这样一幕场景,女朋友拉着男朋友的手说:人家好象很喜欢吃必胜客哦。听完这样的话,你不会觉得这女孩笨吧,连自己喜欢吃什么都弄不清楚。这女孩就算平时再笨,那这会儿一定不笨,就算这会儿笨,那也是装出来的,她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自己很喜欢吃必胜客,就看男孩请不请自己吃,毕竟一顿必胜客得花不少钱呢,而男孩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都会慷慨解囊,这样一来,女孩装笨的效果就达到了。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太快,很多人都不跟自己客气,在给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不忘记说自己聪明,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所以,真笨的人越来越多,装笨的人越来越少,装聪明的越来越多,真聪明的越来越少。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你不认识的人站在你面前目中无人的说:我那么聪明,天底下能比过我的又有几人?你听到这样的话,是不是很想强烈的鄙视他,说的更严重点,恨不能立马上去抽他一个嘴巴,接着再踹上两脚,完了再指着他的鼻子说: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聪明人!当然我们只是假设而已,就算真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我们也不能动手打人,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人,没必要因为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与陌生人结下梁子。再说了,就算要教育别人,那我们也不能自己夸自己是聪明人呀,你此言一出,自己就成了被别人鄙视的人,会有更多的别人对你的说法嗤之以鼻:你说自己很聪明,凭什么呀,你有什么真凭实据呀?

要做一个真正的智者,得先做一个真正的愚者,哪怕这个“愚”是装出来的。这个社会千姿百态,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了解你,而自己又渴望立足社会赢得别人的尊重,那么你就得学会装笨。只要对自己有信心,那么旁人一时半会的评头论足可以根本不用去理会。因为别人不理解你,而自己却非常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争取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就叫装笨,这就叫以不变应万变。

我们公司老板看上去很赏识我,时不时找我谈论人生理想,可是我都三缄其口,不愿意把自己的奋斗目标告诉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说白了吧,我不信任他。我自己心里很清楚,他之所以比较欣赏我是因为我在公司为人处事个人形象他都还挺满意,而且在他的观念中平日里我也很少说话,也许正式因为这样的原因吧,所以每次我要离职之前他都会同我来一番长篇大论,这让我觉得很不适应。我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不希望别人太多的干涉,更重要的是,他给我感觉是很没有诚意,为什么每次都是直到我离职之前才同我聊这些诸如加工资长福利之类的话题呢?我心里很清楚,他若是真想重用我,完全可以在我上班期间给我加发额外的福利,让我看到他的诚意。每次聊天完毕,他对我的聊天内容评价不是很高,说真的,这就是我要的效果。作为老板,他是一个商人,所有的商人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经营宗旨:那就是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最小的投资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他之所以对我比较赏识,那是因为我于他还有利用价值,这点我很清楚。老板赏识员工跟男人赏识女人差不多,时间久了,发现你没有他期望中的那么好,那他一定能随便找个理由让你out。所以我要学会在这样的职场中实现自我增值。不要等到自己江郎才尽时才觉得别人的处事风格比较犀利,届时就来不及了,人,一定要学会hold住自己的命运。

我的老板曾经同我聊过这样的话题,他说:你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其实我很想反问他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人与人做到交心掏心掏肺这个份儿上真的很难,哪怕夫妻之间都很难,也不是不存在掏心掏肺,那得看对谁掏心掏肺。因为掏心掏肺说出来的话质量一定比平时侃大山的话质量要高的多,而且吧,人无千日好,朋友之间一旦反目,那真有可能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的,这样一来,掏心掏肺的话无疑就成了自掘坟墓的利器,与其到时再追悔莫及还不如当初的时候不掏心掏肺,就算要交心那也一定要在聊天内容中有所保留,这是对自己最起码的尊重。退一万步讲,朋友就是要伤害你,那他也一定不能把你伤到体无完肤。

我特别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老板与我非亲非故的,为什么会帮助我?不过我挺谢谢他,看的出来,他也许真的很欣赏我。有一次,公司经理对我说:你知道吗,那么多员工,老板其实最喜欢你。听完这话,我当时很淡定,淡定的超出经理的想象。经理本以为我会惊讶,最好是合不拢嘴的那种,然后再反问道: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最后再跳上几跳,那就更好了。可是我只是浅浅的回应道:这点我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我当时想说的是:虽然我在公司不甚言语,可是并不代表我什么都看不出来,更不代表我不聪明,更重要的是,欣赏我的人,当下我的这位老板还不是第一位,而且我也没看出来,他有多么器重我,所以我用不着感恩戴德高兴到不行。

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比较注重细节的人,老板每次同我聊人生聊理想,都在人声喧哗的场所进行,我虽然嘴上不说,但这本身就让我从心理产生一种强烈的抵触情绪。把自己的理想公开化,这让我着实受不了,这就好比用饭碗喝红酒,穿西服配球鞋,怎么都感觉不搭。红酒一定要用高脚杯,西服一定要配皮鞋,这是最基本的礼仪常识,违背了就显得不伦不类。以前我在别的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也很器重我,他曾先后三次把我叫到咖啡厅聊天,虽然聊天最后的效果都不怎么明显,但是说真的,我挺喜欢那样的聊天场合的,相对密闭,是个谈事儿的好地方。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知道自己的优势和缺点,也有自己明确的努力方向,虽然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是不需要对别人大晒自己的理想,何必呢,自己做到心里有数就可以了。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我都可以一笑了之。也许有一天,你会面带愧色的对我说:原来智者就是这样练成的,到那时,我的智慧也就熬出头了。

正能量,我的梦

梦想是个很抽象名词,它可以很远,也可以很近,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梦吧,我的梦想在哪呢,它的的确确的存在着,在我心里,

生活太现实,就像老男孩里唱的“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未来在哪里平凡,谁能给我答案”

难道梦想真的只能被藏在心里,只能是一个梦吗?我们一次次的努力着,可又一次次的被生活打击着,

感觉梦想渐行渐远,可是我们又不愿放弃,一次次的爬起,

因为我们始终相信只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总有一天,一定会有属于我们的小小成就……

我靠谱,你随意

晚上夜聊,大家兴致很高。说谁谁谁又分手了,谁谁谁居然还在一起,谁谁谁结婚了,谁谁的同学孩子请满月酒,谁谁谁问谁谁谁现在的女朋友是谁,大家都摇头,表示说情况很不明了,大家都不知道。谁都没有问工作的事情,谁都没有问考研的事情,大家兴致很高,因为我们从头到尾,只聊感情。

我们看电视上的帅哥,杂志上的模特,我们说我们要找一个什么样子的男人,陪自己走一辈子。小时候说自己的白马王子要骑着一匹神马来到自己面前求婚,结果现在漫天飘着的,只有浮云。暧了无数的昧,恋了无数的爱,以为自己在找那个人,结果在过程当中,连自己都丢了。

没有男朋友的,看起来最悲催,但实际上却很幸福,因为还有做梦的权利;有男朋友的,大家都以为很幸福,但是谁又敢那么笃定地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不是还在心里盘算,眼前这个人,究竟适合不适合自己;暧昧的最揪心,走不近,跑不远,两个人一起玩一场益智的太极,以为对方不知道鹿死谁手,结果两人都不知道,究竟谁是鹿。当然,有很多暧昧的除外。

这个世界有很多理论,唯独没有一本权威的书,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情,怎样才是健康的婚姻。每次流星划过天空,就听见“我要男人”的呼喊划过半空之中。藏在心里的愿望,还是要通过呼喊,来向流星表达想要实现的迫切之情。

到了这个年纪,我们也不能不迫切。

小学时候还没有概念,看见男生女生觉得没有差别,大家手牵手过马路,是老师的要求。

上了初中,大家都开始发育,心里的小芽儿也开始冒头,我们被男生揪头发,乱捉弄,身边朋友们起哄,原本可能纠缠的小藤蔓,也在大家的围观当中烟消云散了。

终于上了高中,我们都已经成熟,但是高考制度更成熟。写满高考的沉重乌云凝聚在头上,挥之不去,两个人的空间里,我们呼吸着对方排出的二氧化碳,但最终还是都背过了身,因为越努力走近,越是喘不过气。

我们到了大学,看着这个终于允许爱情光明正大的地方,欣喜不已,耳边却听到父母说,不要恋爱哟,万一你们以后不在一个地方工作。

就这样,我们到了该结婚,却连恋爱应该是怎样都不知道的年纪。各种各样的相亲活动,势如破竹地插入到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爱情总是有各种外在原因,让那个就站在你面前的人,变成镜中月,水中花。但真正让爱情变得虚幻的,却是那个站在面前的人。

“你靠谱么?”每次有人站在面前的时候,这是无数次想要问的问题。

你心里觉得不靠谱的,或者在他的心里,头点得像鸡啄米;你觉得靠谱的,指不定人家眼里是你,心,早都不知道已经跑到了哪里去。

什么才是靠谱?我突然想起教堂结婚的誓词来: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说白了,所谓靠谱,就是我们可以跟他结婚那一个人。换句话说,“你靠谱么?”翻译过来就是“你会娶我么?”这个…太直白了。

想,思念

我想你

在最寂静的夜

透过点点光晕

看见你微笑的侧脸

我想你

在最晴朗的天

透过朵朵云

思念你明亮的眸

我想你

在最快乐的清晨

透过清新的空气

幻想你对我的思念

我想你

在最孤单的午后

透过欲坠的夕阳

想想你对我的爱恋

到现在才发现

我的心已经被你填的满满

我的眼再也看不见他人的亮点

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在想念

我的情绪随你起伏变幻

爱你

让我如此眷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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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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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高处何所有》是张晓风的一篇哲理散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赠给毕业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

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故事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

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近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

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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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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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爸爸推荐我读《图腾》这本书。没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目中对狼没有好感,我一直认为狼是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因为我经常听到诋毁它的很多故事,比如:狼和小羊、三只小猪等等。然而,阅读《狼图腾》时,随着故事情节深入,我不知不觉中明白了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无知,多么愚昧,现在我终于喜欢起狼来,为什么呢?

首先,狼是智慧的。本书中,狼围剿黄羊时,如果我是头狼定会全部包围住,但这样头羊便会带领强壮的公羊突围,到头来,只能捉到少半的羊。可狼群捉羊,却给羊留了个口子,让羊逃生,谁料,羊自以为安全的通道,却会让它们陷入一个大雪窝,而狼也会借助这个天然“冰箱"储存食物,真是聪明至极。其次,狼是勇敢的。狼群袭击军马时,一匹头狼不怕军马的踩踏,奋不顾身地与军马们同归于尽;与猎狗搏斗时,它们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死,也依然挺拔,在草原上它们是真真正正的王者,它们主宰着大草原。

最后,狼是团结的。它们是怎么越过高高的围栏,袭击羊圈中的羊群的?没错,它们就是一只狼踩着另一只狼,叠狼塔,依靠团结协作才吃到羊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排山倒海,勇不可挡。草原蒙古兵很多打仗的策略和方法都是从狼那里学来的,他们就靠狼的智慧,大破宋金,横扫欧洲。

现在,我已被狼的智慧、狼的勇敢、狼的团结所折服。有机会,我要去蒙古大草原领略一下草原的风光,拜访智慧的化身、勇敢的强者——草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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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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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作者以风趣的笔法戏谑的语言记叙了当年西南联大里的一个重要的日常生活组成部分——跑警报。

文章背景是抗战时期的昆明,由于华北地区的沦陷,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合并而成的西南联合大学就在昆明继续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但日本的军事力量已经深入到西南重镇——昆明,经常派出飞机对昆明进行轰炸,所以空袭警报在昆明城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的声音。为了躲避轰炸,每当拉响警报的时候,昆明全城的人就往城外转移,学生们也不例外,大家把这称作“跑警报”

这篇文章中,作者记叙了不少在“跑警报”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有能感知警报的侯姓同学,提着手提箱跑警报的金先生,也有不跑警报留在学校洗头和煮莲子的同学。作者还记叙了不少在“跑警报”中出现的有意思的事,跑警报时变成热闹集市的古驿道,如若下雨侯姓同学必会拿伞在校门口等候,将伞借给她们,以及跑警报时留下的经典的对联……

在作者的笔下,原本紧张的躲避空袭成了一件很平常甚至还带有一些乐趣的事情——跑警报。作者以仔细的观察,细腻的笔法去描述每一件发生在身边的趣事,并把他们放大,反映了中国人民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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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与被爱,都不及相爱幸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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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瓣最落一地,不是伤心难过最美的时光凋零的时刻,而是让所有寒风凛冽吹散累积如堆的灰尘,重生的希望沿着风的方向随处可生,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有过太多的忧虑,一生下来注定被爱遗漏,但手里还掌握着爱的权利,丝丝的薄雾捉摸不透远方的千变万化,为了好好活着等待一朵花的枯萎。

没有人能一直活在过去,尽管曾经多美,到了现实都会被割破,女孩爱慕的对象,乃是大学军训时训练自己比他大六岁的教官,她可以把一切不良的因素伪装起来,因为她已经决定让自己开朗的活在这一刻,不再想上一秒和下一秒,她的突出让教官印象深刻,在众多面孔中脱颖而出,短短的六天训练,即将告别教官的时候,她的心里微微颤动,原来这个男子早已住在她的心里,她不恋旧更加了解自己的不舍有多麽的冲动,她很勇敢尝试所以人眼里不可能发生的事。

她没发现她喜欢了这位并不英俊的教官,她想这位教官在每一天的每一秒里,尽管她每天都和他聊天,当所有神经膨胀的爆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的时候,她口里道出了她心里想法,可他并没有立马答应她,他是位军人不想牺牲别人的幸福来成全他的自私,顾虑着,犹豫着。但她终于说服了他,他们在一起了,每天关在蜜糖罐里的女孩会很幸福,但她还是在忧虑他是否喜欢自己,用尽所有的拐弯的词语也无法得到自己的答案,她在怀疑他是否在玩玩她,但总有一天,他说了那些关于他和他前女友的事,每个人都说,初恋对一个人的爱情观的影响深不可测,她理解他并问清楚了他是否喜欢她,她得到的答案是他从军训第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她。

一朵花的衰败,必定迎接着重生的欣喜,所有迎接阳光的事物都会看不见背影的孤独,他们相爱,亦有另一篇新的扉页续写他们的最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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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国女王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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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声声清脆的嗥叫依在然我耳中,久久不散。虽然已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我的思绪却还在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

翻开这本书,新奇的简介就好比磁铁吸铁,把我的目光牢牢的吸住了。群能由母狼称王?就算她当上了狼王,那不服气的大公狼,怎会放任不管?她又是怎么登上狼王宝座的呢?怀着满满的好奇,我翻开了第一页……

紫葡萄本是一头微不足道的母狼,可是她的夫君——狼王盔盔却惨死虎口。在悲伤的同时,为了不让丈夫尸体成为饥狼的食物。她决定铤而走险,跳下满是积雪的山崖捕捉一头幼鹿!正当她松了一口气时,却又得知了一个噩耗——她的玄女白燕燕死了。悲痛欲绝的她却被老母狼朵朵菊给予了重任。朵朵菊竟然让她当狼王!无论是歪歪头的离群,还是无处寻找果腹之食。这一切的一切让紫葡萄措手不及。第一次狩猎的失败,却为她增添了信心。接下来的统治中,紫葡萄用事实证明了有一颗宽容的心,能解决很多问题。这也使得歪歪头归群,宛莫沙狼群狼王对她心存感激,使一次又一次争夺领地的血光之灾不再发生。可在这和谐的日子里,猎人却出动了,他以陷阱的方式,引诱紫葡萄的两只狼崽。两只狼崽信以为真,落入陷阱。朵朵菊为了狼群的安危,以牺牲自己为代价,保护狼群逃脱险境,而两只小狼一只在猎人的陷阱里,另一只被驱逐出群。

天有不测风云,紫葡萄还没从悲痛中缓过神来,那只曾让她丈夫惨死的老虎回来了,满腔怒火的紫葡萄好像只有一件不顺心的事就会爆炸似的。恰巧,那只不知趣的老虎趁狼群外出捕猎,杀死了留巣看守的两只狼。紫葡萄的怒火马上被点燃了。此时对于践踏狼群尊严的老虎,宛莫沙狼群也早已怒不可遏。在冰封的大湖上,就在紫葡萄奄奄一息,快要步盔盔的后尘时,宛莫沙狼群前去助战。对于这只早已怀恨在心的老虎,两狼群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在狼群联手下,老虎落荒而逃,狼群为了生存,合并了。紫葡萄因她惊人的胆魄和出人的智慧,继续当上了女王……

现实中,在我眼中,“狼国女王”的美誉非玛丽·居里莫属。作为巾帼不让须眉的代表,居里夫人两个诺贝尔奖可不是白拿的,她开创了放射性理论,发明分离放射性同位素技术,发现了钋和镭两种新元素,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所以,向狼国女王看起吧!向居里夫人看齐吧!向所有伟大的女性看起吧!让自己活的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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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匹狼的自述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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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住在国际森林公园里的一匹。和自己的狼群住在一起。

我在这里的生活很幸福。在群体里我是优秀的大公狼,每次都在普通狼前面吃饭,狼们的生活也很好,因为小溪对面的一群肥硕的鹿,它们就是我们的肉食仓库。

今天的捕猎行动开始了,我们一眼就看上了一匹大花鹿。我和狼王冲到了最前面,大花鹿仓忙逃窜。一会儿,我们就追到了大花鹿,我负责咬住鹿腿,狼王负责咬断鹿的脖子,一下就把大花鹿咬死了。在鹿的惊叫声中,狼们共进了晚餐,吃着美味的鹿肉,我想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几声人的谩骂。

我想,这毕竟是狼的天性,是谁也改不掉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谩骂越来越多,我的疑惑与不解也越来越多。

一天晚上,我被几声枪响吵醒了,我急忙叫醒了狼群,大批大批的军队朝狼群袭来,森林燃起了熊熊大火,我们马上排好阵形,准备背水一战。

人们拿起枪……

狼们在枪林弹雨中穿梭……

太阳升起来了,人和狼纷纷倒地,我舒了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夕阳,染得大地一片鲜红。

我死后,因鹿大量繁殖,总统只得专门请一群狼,去消灭鹿。

我在天国看着,想着,我到底有罪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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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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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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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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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的文章,能使我浮躁的心即刻间安定下来,因为他的文章有一种独特的韵味,虽然每篇文章都比较短小,但是却散发出无穷的魅力,含有深长的意味,使我一拿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去体会这个心思细密的人写出的有血有肉的文章。

其中,我最记忆犹新的一篇文章就是《让树转变的方法》。这篇文章以一个小有事引出了林清玄的一系列的感悟。主要写了林清玄的孩子做了一实验——让一棵树转弯曲。这是靠树的向上、向光性做的,把树倒吊着,它便会转个弯长上去,由此,林清玄便奉劝大家、我们人类不能不如一棵树,不能被外在环境击倒,失去自己原本的样子,要学习那棵树一样不会堕落。

这棵树被作者的孩子倒吊着,就好比是我们人类生活在逆境当中,而这棵树因为向上、向光性又顽强地长了上去,可我们人类呢?有些经得住风雨的人可能会和树一样也不积极向上的心态在逆境中激发出自己的潜能,不会堕落,成为胜利者。然而有些人却不会适应环境,自暴自弃,随着环境一起堕落,最终,成为了失败者,这方面,他们甚至不如一棵树。

显而易见,我们要当那些在逆境中也不会堕落,反而活得精彩的人。其实,人们有时都会有失败的时候,我们也不免因此而灰心丧气,对生活、对自己不抱希望,但是我们就要有超凡脱俗的精神,经历了失败过后,也培养了我们自己的人格、风骨,再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容易被外界环境所击垮了,就像树一样,无论绕几个弯,也要坚强地长上去,向上、有光的地方长,这才时我们所要做的,不与堕落妥协,以坚毅、刚强、乐观的心一直生活下去。

林清玄的文章就好像一条条鞭子,无时无刻不拍打着我,使我走向正确的道路,并把他所表达的一个个实在且有效的人生哲理铭记在心,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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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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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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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来了续写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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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位住在乡下的小孩儿,在山上放牧。

放羊的时候,他觉得很无趣,就想:“要不说来了捉弄他们,嘿,嘿。”于是在山顶上大喊:“不好啦!狼~来~了!”全村的村民把武器都带上,很快地冲上山。结果扑了一个大空,狼根本没有。大家很失望,于是去问那小孩儿,“小孩儿,你看见狼了吗?那狼呢?”小孩边笑边说:“我逗你们的!”那次村民已经有点不太相信这孩子了,但这小孩故伎重演,又来了一次。村民们又一次上当了,大家很生气。

后来狼真的来了,小孩想:大家应该不相信我了吧,所以我带上“牧羊犬”去和狼斗。之后再拿一只羊,放进麻袋。把狼吸引进麻袋后,再叫牧羊犬去叫一辆大马车把它运下山。将功补过!于是就开始行动了,而且羊的毛有点没了,但狼皮还是可以卖一口好价钱呢!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不能说谎,特别是对爸爸与妈妈、爷爷、奶奶等家人,都不能骗。

从寓言里可以听到道理、读到道理和思考道理,我还有很多很多寓言故事敬请期待。希望对小朋友们有所启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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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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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命运的只有一个词:奋斗。——题记

每当读起《平凡的世界》总觉它有一种直触人心的力量,我想这正是因为同是十六、七岁的我们看到少平、少安等朴实勤奋的年轻人时,内心深处的震动,他们都为了各自的追求付出生命的气力去奋斗、去拥抱这个平凡的世界。

“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都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我们无法掌握自己生活在哪,却可以掌握自己怎样活着,而不断奋斗的生活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少平、少安、兰香以至于孙玉厚老汉,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不断奋斗着。

少安因为家庭原因,十二岁就退学回家务工,他是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已是家里的顶梁柱,里里外外都担着不少重任。起早贪黑、任劳任怨。或许他并不理解什么是“奋斗”,但他只知道在家里他要供养弟弟、妹妹上学,尽一个大哥的义务。在外,他要为众人谋福,尽一个大队长的职责。公社解散后,在发家致富的思想下,他又办起了烧砖窑,看着自己的小工厂如火如荼的运行,我想他深刻体味了奋斗后的喜悦。

少平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更是清楚为梦想执著奋斗的生活才是丰富充实的。他在给兰香的信中写道“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在这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心中充满着对外面大世界的向往,不去闯荡一番,不拥有一段奋斗的经历,青春是不完美的,生命似乎也无法精彩。他勇敢的开始书写自己追求梦想的奋斗史。揽活的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他毫不愉懒,卖力工作,很快便得到工头的认可。当上了班长,带头做最苦最累的活儿,乐此不疲,这便是奋斗的魅力。它让人仿佛有了出不完的力气,再苦再累,人的精神却是焕发的。

兰香更是通过奋斗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她是个老实听话,懂得为家庭分忧的好孩子,家里出事时,她也不多说话,不声不响地去喂了猪,还拾了几娄柴禾。在学校,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懂得唯有奋斗考上大学才能改变自己的处境,改变整个家庭多年来贫困艰苦的局面。皇天不负有心人,她如愿考上全国重点的北方工业大学,这是何等的惊喜啊!

奋斗在日新月异的当代,更是不可动摇的主旋律。但是当人人都喊出“奋斗”的口号时,

又有多少人做到日复一日地坚持呢?人总是有惰性,所谓不平凡者,总是能够克服人性中的弱点,战胜懒惰,后退,为着自己的追求而坚持奋斗。

活在当下,不论结果如何,我只要把今天过的精彩,过的充实。当日后回忆起自己的青春时,我可以光荣地称之为“峥嵘岁月”。只为自己可以自豪地说出:“我奋斗了,并且我始终坚持着。”

奋斗吧,在平凡的世界中奔跑,做一个执著坚守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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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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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难得清闲陪女儿一起阅读《林清散文集》,翻开一本书,和着淡淡墨香,如品茗般幽雅清韵。

没有多余的文字,一切仿佛是那么自然,却又充满了奇妙的联想,空灵流动。转换了时空,仿佛置身于那书中的情景,心灵却澄澈洞明。

林清玄在博大精深、烟波浩渺的佛教艺术和佛教哲学的海洋里潜游泅渡,将之化为气息,化为血脉。

我赞赏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正如《风铃》中,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再如《桃花心木》的启示,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人的本性,但是要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中深化了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对于简单的物质,更会有深刻理解。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读毕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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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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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但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也懂得爱孩子。虽然,它们野性十足,但并不是冷血动物,它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

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位母亲,她一心想实现“狼王梦”,她叫紫岚。故事发生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四只小狼,希望它们能成为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小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一开始,我不明白紫岚为什么为了“狼王梦”付出了生命,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的存在: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时不顾一切地咬捕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梦想,她才回与金雕同归于尽;因为有梦想,她才会以生命换取狼王的梦想……在紫岚伤心、绝望时,是爱和梦想支撑着紫岚,让紫岚勇敢地面对。渐渐地,“狼王梦”变成了一种渴望。紫岚却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苦受累,但想到丈夫黑桑,她就让自己的孩子不间断地训练。为了完成丈夫的心愿,紫岚丢弃了爱情、丢弃了颜容、甚至丢弃了一条腿……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伟大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发明性能更好的炸药,失去了弟弟,也失去了父亲的双腿,但诺贝尔没有放弃,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年轻时曾说过要当美国的一位参议员,为了完成梦想,他曾当过受人轻视的小职员……这些不都说明了拥有梦想是可贵的吗?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为了让世界更美好,让我们一起付出自己的爱,拥有自己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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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朗诵的轶事短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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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的事情了,只记得是一个月满风清的夜晚,是在一番小酌之后,我们几个人一起到大凌河边去散步。一轮银盘似的月亮悬在幽远深邃的天空上,远处重叠的山峦隐约在梦幻一般的的境界里,河水流出轻柔的细语,两位夜里拉网捕鱼的人的模糊的影子在水里晃动着,岸上,微微的风吹拂着树叶发出情人般的柔言蜜语,树上夜宿的鸟时而呢喃几声。很大一会儿,我们都静立无语。忽然,田秘书长轻轻地吟诵起一首诗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声音轻柔圆润抑扬顿挫,在微风中在潺潺的流水声中在朦胧的月色中在烟一样的树影中,梦幻一般地弥漫开来,使一切都沉浸在浓浓的诗意里。诗吟诵完毕,可是那声音那诗意那境界似乎还在月色里飘着,久久不能逝去。很大一会儿,几个听者才梦醒般地鼓起掌来。

“田老师,您再吟诵一首吧,真美呀!”小杨说。

田秘书长稍作停顿,随即吟诵道:

春江花月夜——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我的眼前出现了浩瀚无垠的江潮。广阔无际的大海。花草遍地的原野。葱笼的江树……一轮明月赋予了它们以共有的色彩朦胧的灵性。我想到了宇宙洪荒,想到了人生。哲理。爱情。友情……

田秘书长吟诵完毕,一阵掌声过后,田秘书长说,小杨,你吟诵一首吧,大家都来吟诵一首。于是小杨,我……一个接着一个地吟诵下去,不知吟诵了多少有关月的诗歌。一次即兴的夜游变成了一次诗歌朗诵会。夜游的时候很多,可是记忆最深刻的是这一次。

从那次以后,我喜欢上了朗读。我借住的单位的后面有一个无人管理的很大的荒园,里面似乎只有些杨柳桃树杏树之类,地上杂草丛生,有很多的枯枝败叶,夜里常有狐狸野猫出现,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每天早晨,园子里百鸟齐鸣的时候,我都挟着几本唐诗宋词之类的书漫步走到哪里去,胡乱打过一套拳,稍作休息,便开始朗读。每天都读十几首几十首,翻来覆去地读,久之,我记住了很多诗,许多原先读过不甚理解的诗句的意义也渐渐地明了了,写作时有时会信手拈来一句诗引进自己的文章里。有十几天,我发现有一位满头银发面容清矍的老人总是早我一步到园子里,静静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我朗读的时候,他还是一动不动,似乎对我的声音听而不闻。年轻人总是好奇心很浓,最后我忍不住地走近他。他很平和地对我点了点头,然后说:“现在年轻人能早起诵书,毕竟是一件好事。”我立刻就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马上弓身请教:“我读得不好,老人家一定懂得朗读,您就指教一二吧!”老人笑了,轻轻地清了一下嗓子,用歌吟一般的腔调吟诵起《三字经》来。老人的嗓音有些沙哑沧桑,开始我并没有被他的声音所吸引,后来心思却渐渐地融入老人的歌吟里了,虽然曲调似乎很单调,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一种旋律,但每一句似乎又有微妙的变化,重音轻音缓急顿挫都恰到好处……后来几天,老人又吟诵了许多的诗文,连《诗经》。《孟子》里面的篇章都是用歌吟一样的腔调读出来的。我问老人是不是读过私塾,他笑着默许了。我突然想起读高中时教导主任李尊严曾经为我们用歌吟似的腔调读古文,不过那时我们只顾得窃笑了,学富五车的老李只得微笑着无奈地摇摇头。十几天后,老人再也没有在荒园子里出现,就像一个惊叹号一样在我的读书生涯里偶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了。现在我感到遗憾,如果当时我能把老人的歌吟录下音来,说不定是一笔文化遗产呢。

朋友对我说,他的儿子才三岁半,已经把从小学到初中的全部古诗文背得流水般顺畅了。说这话的时候,朋友一脸的骄傲和得意。我不相信。他便硬拉我去了他家里。他的家很凌乱,床上地下扔满了书,墙上贴满了写满诗词的纸片。一个只穿着小短裤的顽童拱在大衣柜里的衣服堆里玩耍着。

“儿子,出来给你李大爷背诗!”朋友高声叫道。小孩从柜子里爬出来站在我们的面前。是一个很清秀的小孩。我看看孩子又看看朋友的秃头胖脸,忍不住地说了一句:“是不是你的种啊?”朋友哈哈大笑起来说:“孩子他妈说是,反正管我叫爸。”我说了一首短诗的名字,孩子不假思索地用还不太清晰的童声很流利地背了出来。我暗中渐渐地加大了难度,直到孩子居然能把《出师表》全文一字不爽地背诵出来我早已经惊讶不已了。“神童啊,神童!”我由衷地感叹。孩子的妈妈说:“他就是会背,不会写字,也不知道啥意思。”我说:“这已是奇迹了,长大了会明白的。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和朋友喝着酒,一边听孩子背诵诗文。孩子一边背诵一边在大衣柜里在酒柜里钻来钻去,手里抱着一个硕大的洋娃娃,童音在小小的房间里回响着。我突发奇想,要把这个记忆力超强的孩子培养成一代国学大师。我说:“明天开始,我教他《诗经》,然后《楚辞》,唐诗……”我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因为我对《诗经》里的篇目也仅仅是会背诵教科书里的那几首而已。但是朋友夫妻很高兴,当场敬了我酒。于是回到家里我翻出《诗经》一书,现趸现卖地给人家的孩子当起了启蒙教师,居然坚持了半年多,孩子背熟了六十多手“国风”,我也对诗经有了一点儿认识。可惜好景不长,我病了,跑到远处去治病,就把一个“伟大”的事业半途而废了。有几年没见那位朋友了,不知他的神童儿子怎样了。有时间打个电话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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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的尾巴可以摸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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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三十五世纪,动物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革变化。动物们人人平等,有些动物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个个都成了大富翁,发家致富了。

唯独只有白猛猛仗着自己凶猛、能和老虎、狮子混在一起,就自称是“狼之王”。猛猛好吃懒做,到现在还是两手空空,靠抢食物为生。有一天,猛猛去草地上嬉戏,他看见蚂蚁点点开着自己新买的“宝马”去兜风,就纳闷儿地想:连我瞧不起的蚂蚁点点也发财了,我是个“狼之王”,到现在还没攒到钱,还不如说是个穷光蛋,真丢人!猛猛决定去找个适合的工作。

第二天清早,猛猛就来到狗熊妈妈的纺织店,因为店里生意好得狗熊妈妈二十四小时都没休息,所以要招收学徒帮忙。狗熊妈妈抽空,教猛织布机器怎么操作。猛猛听得很认真,但一上手,自己锋利的指甲就割断了丝细,哎,没办法,谁叫自己天生长着一双锋利的爪子。狗熊妈妈不好意思得把猛猛辞了,并告诉他小狗闹闹的餐厅需要一位端盘子的服务员,猛猛听了,决定去小狗闹闹的餐厅。

到了餐厅,猛猛跟小狗闹闹说他要应聘端盘子的服务员,闹闹微笑着答应了。餐厅生意真的太好了,每天都有很多盘子要端。说狼很灵巧,但猛猛可是一个超级大的例子。他头上顶着一大叠盘子,左手右手各拿着几个杯子,鼻子上又顶着几把勺子,就是用瓷做的。猛猛小心翼翼,但也摆脱不了自己肥肥的身体的重量,还没走到洗碗槽前,猛猛就滑了一跤,“叮”一声,一堆的精美的美餐具变成了一堆无用的碎片。小狗闹闹看见了,不客气地对他说:“这些餐具你知道值多少钱?十万啊!你要滚蛋还是扣工资。”猛猛知道这里不需要他了,他就灰溜溜地离开了餐厅。

猛猛来到大街上四处游荡,他来到一家服装店前时,停了下来。原来啊,墙上的纸上写着:招收一名搬运礼服的搬运工。猛猛没有抱太大希望得走去。店长白猫夫人看了,说:“看你这强壮的身体,是要当搬运工的吧!”猛猛点了点头,夫人去让他搬那堆金丝绒礼服。猛猛撸起袖子抱着一堆礼服就往卡车上搬,没料到礼服被卡车的金属铁片勾到了。猫夫人一看,真骂猛猛:“这是我辛辛苦苦花了我三个月的时间做的礼服,你怎么可以这样笨手笨脚的,给我滚吧!”猛猛眼里含着泪珠跑了出去。

月亮升了起来,到了晚上。猛猛知道今天晚上没吃的了,就哭了起来。没注意到前面有一个牌子。“好疼呀,是谁把这个牌子立在这儿的!”猛猛痛苦的叫道。猛猛一看,是工作介绍所。猛猛一头进了店,就对老板说:“要容易发的,不累的工作!”老板想了想,决定了他适合什么工作,就对猛猛耳语了一句。

第二天,广播传出:在动物广场,白狼猛猛让大家摸他的尾巴,这可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啊!动物们来到广场半信半疑,最终让穿山甲去试探一下。穿山甲买了票,去摸猛猛的尾巴,踢了又踢,没什么事。就出来对大伙说没什么事。动物们个个买了票,大摸大样的走进去。然后又心满意足的出来了。忙了一天的猛猛数着钞票,非常满意。

从此以后猛猛成了一位大富翁,可动物们都不怕他了,以后猛猛想独立称王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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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独守红妆为君老君当许我三生好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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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与不见,心之所见。

念与不念,镜花水月。

食色性也,虚惘红尘。

静观如是,尘起缘灭。

……

彼岸花前,凋谢不了的岁月,尘世缘,如梦里落花三千。泛黄的纸页,为前世情缘续写,孤寂的夜,下起了漫天飞舞的雪,纵然海枯石烂,亦变了誓言。

朱砂点憔容,不醉流年佳梦,一朝花落,漫山谢去春红,那个没有暖意的冬,相约亭前,月色依旧朦胧。

一滩墨迹未干,谁人独影阑珊?曲尽犹彷徨,君可否,许我十里红妆?

独守红妆为君老,君当许我三生好。叹今朝,忆风流年少,一时倾尽多少妖娆?

流水唱山高,谁风华正茂,尽领风骚?

相思道不尽,恨那年芳草斜阳,伤秋几经别离。卷上诗语语成谜,书写前生今世秘密,宫墙似琉璃,我还记得,那年霸王曾别姬。

恩恩怨怨多少朝代,散散聚聚多少徘徊?

平平淡淡几经记载,起起落落几经成败。

墨色渲染悲哀,文人雅士叹那惊艳绝才,江山如画,河山大好,江浪滔滔澎湃。

画楼无眠,独守明月见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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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图腾读后感作文400字_动物作文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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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图腾》这本书,收获良多。

《狼图腾》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陈阵掏了一窝狼仔后,饲养了其中一只小狼,在把小狼养成了大狼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并发现了狼的许多优点的故事,这本书令我感触最深的有以下两方面:

首先,是狼的忍耐力。当一只狼盯上黄羊时,在白天,狼会先不动。一直等到了天黑,并守候一夜,直到第二天……为了捕获猎物,狼可以从白天等到天黑,又从天黑等到天亮,这种忍耐力是非常惊人的。看到这,我突然想到了自己练琴的事。平常,我在练钢琴时,经常会才弹了一会儿,就觉得很累,或觉得曲子难,于是总爱找各种借口离开琴凳,去吃吃东西啦、喝喝水啦,就是无法坚持连续一个小时持续地弹琴。看来,我今后得以狼为榜样,学习狼的毅力,做事情能够做到坚持不懈。

其次,是狼的团体精神。狼在捕食时通常都是团体出动的,捕获食物时从不会自私独吞,而是与大家分享。故事里说到:当狼群进攻黄羊时,在最西边的两条大狼在一条白脖白胸的狼王的带领下,闪电般地冲向靠近黄羊群的一个突出的山包,以最快的速度抢占了这个山包。然后,其他憋足了劲的狼群从草丛中一跃而起,纷纷从东、南、北三面向黄羊群猛冲过去,最终形成合围,成功地捕获了许多黄羊。这个情节让我想起我们上数学课时进行的小组合作讨论,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组员却丝毫不听,都只顾着自己做自己的事,结果我们这一组在课堂展示项目上成绩很一般。看了狼的故事,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学习狼的团体合作精神,既然要共同参加一个活动,就不能只顾自己做自己的事,而是要合作互助。

读完这本书,我特别欣赏狼超凡的忍耐力,紧密的团体合作精神。我要把它们运用到学习当中,这样才更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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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观战狼2有感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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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暑假!我和妈妈去观看《战2》,我的爱国之心如同一团干草,再一次被点燃了。

影片描述的是冷锋在非洲勇敢挺身,帮助中国撤侨的故事。此片由吴京导演,在国内受到了观众们的好评。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影片中枪战的片段,反政府军在大街小巷上任意轰炸,屠杀,无论民众怎么请求他们,下一秒还是会应声倒地。那是一些没有任性的人,在消灭一群无辜的群众,他们没有选择在这个国家,也没有人不希望去过上安稳的生活。没有子弹,没有火药,也没有硝烟。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现在的生活,自己经常抱怨这不好那不满足,可这会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啊。我们一定要珍惜当下的生活,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不需要在另一个国家做一个非常优秀的个体才会被尊重,就算我们做一个哪怕普普通通的中国人也会被善待。

相信令很多人感动的是最后一个片段吧。当冷锋一行人准备经过交战区时,冷风用胳膊当做旗杆,丢下枪支,向前驶去。而当交战双方看到这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时,都放下了手中的枪。“不要射击,他们是中国人,中国人是我们的朋友。”我顿时感觉到了祖国的强大与腾飞,一股爱国之心油然而生。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影片最后的那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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