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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心动的你呀小说免费阅读(汇总19篇)

阅读,是培养价值观的开始,是陶冶情操的过程,是一种高尚的乐趣。阅读,让我们增长了知识,为我们指引了方向,让我们有了感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令我心动的你呀小说免费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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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阅读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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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是中国言情作家桐华所写的一本小说,是《大汉情缘》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三部小说的背景及人物有贯通和串联,但是彼此又是独立的故事。《云中歌》承接了上部作品《大漠谣》的故事背景,讲述西汉时期,霍去病与金玉的女儿霍云歌与汉昭帝刘弗陵和才子孟珏的爱情故事。

该书共分为三册,首版于2007年在作家出版社出版;2014年该书由于正工作室改编拍摄为《大汉情缘之云中歌》。

《第一部》

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

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刘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第二部》

牢狱中的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弗陵劫后重逢。因为无法立刻接受自己当年认错人,后来移情公子孟珏的事实,更不知如何面对真正的“陵哥哥”,遂与刘弗陵定下一年之约。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与刘弗陵日渐熟稔起来。在撮合刘弗陵与皇后上官小妹未果之后,云歌终于接受了刘弗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弗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弗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归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弗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会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他人。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第三部》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无奈;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折磨。

云歌与刘弗陵终结成夫妻,彼此情投意合,感情和睦,在刘弗陵的悉心安排下,上官小妹的协助下,历经与霍光的明争暗斗,皇位最终交接给流落民间的皇孙刘询,刘询成了这一场皇位之争的最大获益者,而刘贺则是这场皇位之争的最大受害者,红衣为了救他,身受重伤而亡,刘贺到最后才明白“同心结”的寓意,孟珏此时也明白了云歌心中的同心结所指。刘询登基后,看似是一个好的开始,其实一切的阴谋才真正开始从海面下浮出,云歌面对一个接一个残酷的真相,命垂一线,许平君身亡。纷纭往事俱过,当刘询打开封藏在树洞里,年少时大家许下的心愿时,不过淡淡几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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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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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名字,就明白这书必须很无聊。《海底两万里》,一看便不是我喜欢的书的类型,我更是不会好奇里面的资料,若不是该死的作业,我怎会买这样一本看起来如此枯燥的书。“忍耐一下,你是为了完成作业,你务必看这本书,不管它有多么糟糕。”我这样对自我说。

就这样,我翻开了第一页……

故事开始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怪物,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理解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才发现这怪物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邀请他们开始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经历了各种险情。最后,到达挪威海岸时,不辞而别的阿龙纳斯将海底的秘密公之于众。

书中人物寥寥,有名有姓的只有几个。但就是这么几个人,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尼摩,一个学富五车的科学家,在各种探险历程中,在将近一年的时光中,纵横海底两万里,为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惊险刺激画面,海底墓地,珊瑚谷,巨型章鱼……描述了他们周游各大洋的冒险经历,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

故事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十分吸引人的人物。他如大海一般兼具热情、冷酷、和善、危险、温和、暴躁、随和、任性……他根据自我的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但他的良心从没有被残酷的生活经历磨灭过。

他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心中充满痛苦,却仍是善良的……在南极缺氧的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最后一丝空气,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不惜牺牲自我生命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

合上了书,我的心仍停留在奇幻的海底。就是这以前被我无限排斥的书,竟然会如此好看,在漫长的旅行中,我时而被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被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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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语文小说阅读答题技巧情节类题型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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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题可以从两个大的角度考虑:一是内容上,二是结构上。内容上是指情节本身、情节对环境、情节对人物、情节对主题、情节对读者的作用;结构上是指对其他情节的作用。另外,要注意根据提问形式来确定答题角度,如果是单一角度,即给定了答题角度,就按照给定角度来答;如果是综合角度,即没有给出明确的角度,就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考虑:

1.从情节与小说环境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突出(烘托、交代)人物活动的环境,使环境更具典型性等;

2.从情节与其他情节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埋下伏笔,设置悬念,线索,铺垫,照应,推动情节发展,使情节曲折生动,对比,衬托,承上启下等;

3.从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塑造了……的人物形象,表现了人物……的性格或精神,刻画了人物……的心理,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充实等;

4.从情节与小说主题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揭示(表达、寄托、暗示)了……的主题,深化主题,突出主题,丰富主题等;

5.从情节与读者感受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设置悬念,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吸引读者注意力,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引发读者思考等。

这类题型的规范的答题格式一般为:作用点+体现点。所谓“作用点”是指作用是什么,一般要用术语来答;所谓“体现点”是指这个作用在文中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必须结合文本具体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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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如懿传小说阅读第6章_景仁宫

全文共 6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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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九月己亥,上即位于太和殿,以明年为乾隆元年。

——《清史稿高宗本纪》

寿康宫里静悄悄的。太妃们哭了许多日也尽累了,所有的昔年情意恩宠,随着泪水,也都殆尽了。余下的日子,也是活在富贵影里,然后那是数得清的富贵,望不尽的深宫离离,寂寞孤清。

前朝嫔妃们所住的寿康宫,安静得如同活死人墓一般。哪怕是才十几二十岁的先帝遗妃们,也被尘埃覆没了,再没有了一丝活气。

落在偌大的紫禁城内廷外西路的寿康宫,是不同于鲜活的东西六宫的,那是另一重天地,也是住着皇帝的女人们,也是帐帷流苏溢彩,阑干金粉红漆,宫闱里也垂着密密织就的云锦,提到手中沉甸甸绵密密的,照样是上贡的最好锦缎,最最吉祥如意的图案。但那锦缎不是欢喜天地,人月两圆,不是满心期许,空闱等待,而是断了的指望,死了的念想,枯萎尽了的时光,连最顾影自怜的凄清月光,都不稀罕透入半分。

福姑姑端了一盘剥好的柚子进来。才打了帘子进来,便觉得寿康宫内阴暗狭小,不比往日宫内的高大敞亮,连幽幽的檀香在袅袅散开,也觉得这里幽闭,未等散尽就消失了。加上先帝新丧,里头的布置也暗沉沉的只有七八成新,心下便忍不住发酸。她见太后盘腿坐在榻上,碰了一卷书出神,少不得忍了气闷,换了一脸笑容道:“福建进贡的柚子,酸甜凉润,又能去燥火,太后吃着正好。”

太后淡淡笑道:“难为你了,费这么大力气剥了,哀家又吃不上几口。”

福姑姑笑道:“能吃几口也算是这柚子的福气了。”

太后捏了捏手臂,福姑姑会意,立刻上前替她捶着肩膀,轻声道:“今日皇上在太和殿登基,您在大典上陪着,也是累了一天了。不如早点安置,好好歇息。”

太后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也是,一下子就成了太后了。皇帝登基,哀家的心思也定了。今日看着皇帝似模似样,大典上一丝不错,哀家真是欣慰。只是倒也不觉得困,想是日短夜长,这长夜漫漫的,有的睡呢。”

福姑姑见她如此神色,打量着狭小的正殿,欲言又止,“太后能安心就好,这些日子是委屈了。”

“委屈?”太后取了一片柚子拈在手中,“这片柚子若是被随意扔了出去,那才叫委屈,现在你拿了斗彩蝶纹盘装着它,已经有了安身的地方,怎么还叫委屈?”

福姑姑垂着脸站着,虽是一脸恭顺,却也未免染上了担忧之色,“太后,这柚子原该装在太后所用的斗彩凤纹盘里的,现在将就在这里,一切未能顾全,只能暂时用太妃们用的蝶纹盘将就,可不是委屈了?”

太后将柚子含在嘴里,慢慢吃了,方凝眸道:“福珈,哀家问你,这里是什么地方?”

福姑姑脸上忧色更重,更兼了几分愤愤不平之色,“这儿是寿康宫,太妃太嫔们居住的地方。正经您该住的慈宁宫,又轩亮又富丽,胜过这儿百倍。”

太后脸上一丝笑纹也没有,“是了。太妃太嫔们住的地方,用的是自然是太妃们该用的东西。”

福姑姑听到这一句,不觉抬高了声音,“太后!”太后轻轻“唔”一声,微微抬了抬眼皮,目光清和如平静无澜的古井,“什么?”

福姑姑浑身一凛,恰巧见鎏金蟠花烛台上的烛火被风带得扑了一扑,忙伸手护住,又取了小银剪子剪下一段焦黑蜷曲的烛芯,方才敢回话:“奴婢失言了,太后恕罪。”

太后平静地睁眸,伸手抚着紫檀小桌上暗绿金线绣的团花纹桌锦,淡淡道:“你跟了哀家多年,自然没有什么失言不失言的地方。只是哀家问你,历来后宫的女人熬到太后这个位子的,是凭着什么福气?”

福姑姑低缓了声音,沉吟着小心道:“这福气,不是诞育了新帝,就是先帝的皇后。”

太后的轻叹幽深而低回,如帘外西风,默然穿过暮气渐深的宫阙重重,“福珈,哀家并不是皇帝的亲生额娘,也从未被先帝册封为皇后。哀家所有的福气,不过是有幸抚育了皇帝而已。哀家这个被册封的太后,名不正言不顺,皇帝要不把哀家放在心上,哀家也是没有办法。”

福姑姑眉心一沉,正色道:“先帝在时,就宣称皇上是太后娘娘您亲生的,皇上不认您,难道还要回热河行宫找出宫女李金桂的骨骸奉为太后吗?也不怕天下人诟病?何况先帝虽有皇后,但后来那几年形同虚设,六宫之事全由太后打理。您殚精竭虑,扶着他登上九五至尊的位子,这个太后您若是名不正言不顺,还能有谁?”

太后徐徐抚着手上白银嵌翡翠粒团寿护甲,“这些话就是名正言顺了。可是皇帝心里是不是这么想,是不是念着哀家的抚育之恩,那就难说了。”

福姑姑问:“内务府也来请了好几回了,说慈宁宫已经收拾好了,请您挪宫。可您的意思……”

太后微微一笑,“挪宫总是要挪的,可是得皇帝自己想着,不能哀家嘴里说出来。所以皇帝一日不来请哀家挪宫到慈宁宫。只是内务府请,哀家也懒得动。”

福姑姑皱了皱眉,踌躇道:“先帝驾崩,皇上刚登基,外头的事千头万绪,皇上已经两日没来请安了。哪怕是来了,皇上要不提,难道咱们就僵在这儿?”

太后伸手用护甲挑了挑烛台上垂下的猩红烛泪,“皇帝宫里头的人虽不多,但从潜邸里一个个熬上来的,哪一个不是人精儿似的。总有一个聪明伶俐的,比别人警醒的,知道怎么去做了。哀家没有亲生儿子当皇帝,没有正室的身份,若是再连皇帝的孝心尊重、后宫的权柄一并没有了,那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新帝登基,青樱也是极欢喜。初到潜邸为新妇的日子,她是有些抱屈的,因为毕竟不是先帝最爱的儿子。然而她却也感激,感激她的夫君拉她出了是非之地。相处的时日久了,她也渐渐发现,她的夫君虽然谨慎小心,但却极有抱负与才华,更具耐心。一点一点地熬着,如冒尖的春笋,渐渐为先帝所注意,渐渐得到先帝的器重。他的努力不是白费的,终于有了今朝的喜悦荣光。那,也是她的喜悦荣光。

晚膳时青樱情不自禁地嘱咐了厨房多做了两道皇帝喜爱的小菜,虽然明知这样的夜里,皇帝是一定不会在后宫用膳的,前朝有着一场接一场的大宴,那是皇帝的欢欣,万民的欢腾。可是她看着那些他素日所喜欢的菜肴,也是欢喜的,好像她的心意陪着他一般,总是在一块儿。

用膳过后也是无事。皇帝的心思都在前朝,还顾不上后宫,顾不上尚无名分的她们。她的欢喜时光,也是寂寞。青樱只能遐想着,想着皇帝在前朝的意气风发,居万人之上。他有抱负,有激情,有对着这片山河热切的向往。她想得出他嘴角淡而隐的笑容底下是有怎样的雄心万丈。

这样痴想着,殿门被轻巧推开,阿箬瘦削的身子闪进来,轻灵得唯见青绿色的裙裾如荷叶轻卷。她在青樱耳边低语几句,青樱神色冷了又冷,强自镇定道:“谁告诉你的?”

阿箬的声音压得极低,语不传六耳,“老主子身边还有一个宫女叫绣儿的,是老主子带进宫的心腹。她偷偷跑来告诉奴婢,说老主子不大好,一定要见您一面。”她见青樱神色沉重如欲雨的天气,急忙劝道,“奴婢多嘴劝小主一句,不去也罢。”

青樱转着手指上的珐琅猫眼晶护甲,那猫眼晶上莹白的流光一漾,像是犹豫不定的一份心思。青樱迟疑着问:“怎么?”

阿箬蹙眉道:“老主子是太后的心腹大患。若是让太后知道,哪怕不是太后,是宫里任何一个人知道,对小主都是弥天大祸,在劫不复。何况老主子对小主您实在算不得好。”她沉吟又沉吟,还是说,“小主自重。”

青樱这位姑母,待青樱实在是算不上好。但,是她给了自己家族的荣华安逸,是她阴差阳错引了自己嫁了今日的郎君。青樱有成千上万个理由不去见她,但是最后,她还是迟疑着起身了。

夜路漫漫,她是第一次走在紫禁城夜色茫茫的长街里。阿箬在前头提着灯,青樱披着一身深莲青镶金丝洒梅花朵儿的斗篷,暗沉沉的颜色本不易让人发现。要真发现了,也不过以为她是看别的嫔妃罢了。

东一长街的尽头,过了景仁门,往石影壁内一转,就是景仁宫。角门边早有宫女候着,见她来了也只是一声不问,开了角门由她进去。阿箬自然是被留在外头了。青樱走进阔朗的院中,看着满壁熟悉的龙凤和玺彩画,眼中不由得一热。

这个地方,是曾经来熟了的。可是如今再来,备感凄凉。住在这儿的曾经最尊贵的女子早已了失了恩宠失了权势,如同阶下囚一般。她有万千个不踏进这里的理由,却还是来了。

因为她们的身上,流着一样的血。

她迟疑片刻,踏着满地月色悄然走进。身后有在地上啄食米粒的鸽子,像是跳跃着的白色幽灵,只顾着贪吃,并不在意她的到来。甚至,连一丝扑棱也没有。或者,比起殿中的人,它们才更像这景仁宫的主人。

青樱推开沉重的雕花红漆大门,宫室里立刻散发出一股久未修葺打扫的尘土气息,呛得她掩住了口鼻。

殿中并没有点过多的烛火,积了油灰的烛台上几个蜡烛头狼狈地燃着,火头摇摇欲坠,好像随时都会灭去。借着一缕清淡月光照进,她辨认片刻,才认出那个坐在凤座上的身影,似足了她的姑母。

她轻声唤道:“姑母。”

那人缓缓站起身来,如一阵阴影逼到她跟前,森森道:“原来你还肯来?”

青樱沉沉点头,“割开肉,掰开骨,我和姑母流着的血都是乌拉那拉氏的。”

那人笑了笑,声音如同夜枭一般嘶哑低沉,“好。不管从前怎么样,有你这句话,我叫你来是对的。”

青樱被她的笑声激起一身战栗,她仔细打量着眼前人,心下密匝匝地刺进无数的酸楚与感慨,低声道:“姑母,您见老了。这些年,叫您受苦了。”

可不是老了?当年乌拉那拉氏虽不算一等一的貌美,也是端然生华的六宫之主。

乌拉那拉氏干脆地笑了一声,冷道:“我虽老了,你还年轻,这才是最要紧的。”

青樱犹豫片刻,还是道:“姑母,今日登基的,是弘历。太后的养子。”

乌拉那拉氏仰天笑了片刻,笑得眼角都沁出泪来。“恭喜啊恭喜,你也算如愿以偿,修得善果了。”她脸上忽然一冷,面色有些凄厉的狰狞,“谁登基谁做皇帝,谁做太后谁做阶下囚,都不必你来说了。今日钮祜禄氏来见过我,她告诉我,新帝会追封我的姐姐,先帝前头的福晋为孝敬皇后,我一生所做的德行,都会记在她身上。钮祜禄氏是成全了先帝的心愿,我姐姐死了,只当她是活着。而我呢,而我呢,不入史册,不附太庙,来日以无名无姓的先帝嫔妃的身份下葬。无声无息,我就成了后宫里一介尘烟,风吹过就散了,半点不留下痕迹。好啊好,好狠毒的钮祜禄氏!这样的狠毒,青樱,你可要好好学着!”

青樱惊得背心寒毛阵阵竖起,整个人定在原地,只觉得冷汗涔涔而下,如细小的虫子慢悠悠爬过,所过之处,又是一阵惊寒。

乌拉那拉氏轻蔑地瞟她一眼,“这般无用,我是白费了心思叫你来了。看来还是如从前一般,心浮气躁,不成大器。”

青樱回过神来,勉强镇定着道:“成不成大器,我能有今日,是姑母的功劳。”

乌拉那拉氏看了青樱一眼,徐徐道:“功劳?当年三阿哥弘时一时糊涂,不肯娶你为福晋,让你受辱,你心中自然不忿。我要你暂忍屈辱,先居格格之位侍奉在侧,以图后算,你也以为受辱,不肯屈就。”

青樱默默片刻,沉声道:“虽然都是妾室,但三阿哥无意于我,只钟情先帝的瑛贵人,才招来弥天大祸。未曾嫁给三阿哥,是我的运气。嫁给四阿哥,我也从未后悔。”

乌拉那拉氏眼皮也不抬,“可是嫁个弘历为侧福晋,你就心满意足了吗?到底,侧福晋也好,格格也好,都只是妾室而已。”

青樱想起弘历,只觉万般郁结都松散开来,只余如蜜清甜。“皇上对我颇为钟爱,三阿哥只视我如无物。情分轻重,青樱自然懂得分辨。”

乌拉那拉氏笑了笑,语气酸涩。“身在帝王家,谈论情分,岂不可笑?”她见青樱只是不以为然的样子,不觉叹了口气,“你这个年纪,自然是不能明白的。也好,不明白总有不明白的好处,自以为安乐,何尝不也是一种安乐呢。只是青樱……从今日起,你可再不是王府的侧福晋了,皇宫深苑,又岂是区区一个王府可比?”

青樱想起这几日境遇,不觉也有些蹙眉。乌拉那拉氏打量她神色,淡淡道:“怎么?才进宫,名分尚未定,就波澜顿生了?”

青樱望着乌拉那拉氏,屏息敛神,郑重下拜,“青樱愚昧,还请姑母赐教。”

乌拉那拉氏冷笑,“难得,我这个败军之将,一个为先帝所厌弃至死的弃妇,还有人来请我赐教。”

青樱俯身,“姑母虽然无子无宠,但皇后之位多年不倒。若非因为太后,今日凤座之上或许是您。哪怕您今日困坐深宫,也一定有青樱百般难以企及之处。”

乌拉那拉氏别过头,“当年你姻缘不谐,成为宫中笑柄,难免不记恨我?如今你又是钮祜禄氏的儿媳妇,我又何必要教你?”

青樱沉吟片刻,诚恳望着乌拉那拉氏,“因为姑母与我,都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

乌拉那拉氏望着窗外,深黑的天色下,唯见她黯然面容。乌拉那拉氏声音微哑,“如今,我不是大清的国母,不是先帝的皇后,更不是谁的额娘。我剩下的唯一身份,只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她停一停,沉声说,“当年孝恭仁太后告诉我,乌拉那拉氏的女儿是一定要正位中宫的,如今我一样把这句话告诉你。你,敢不敢?”

心头的惊动乍然崛起,她被惊得后退几步,不免生了几分怯意,低低道:“青樱不敢妄求皇后之位,只求皇上恩爱长久,做个宠妃即可。”

乌拉那拉氏唇角扬起讥笑,“宠妃?除了拥有宠爱,还有什么?宠妃最大的优势不过是得宠,一个女人,得宠过后失宠,只会生不如死。”乌拉那拉氏冷冷扫她两眼,“咱们乌拉那拉氏怎么会有你这样目光短浅之人?”

青樱满脸都觉得烧了起来,讪讪地垂着手立着,不敢说话。

乌拉那拉氏道:“等你红颜迟暮,机心耗尽,你还能凭什么去争宠?姑母问你,宠爱是面子,权势是里子,你要哪一个?”

宠爱与权势,是开在心尖上最惊艳的花,哪一朵,都能艳了浮生,惊了人世。青樱思忖片刻,暗暗下了决心,“青樱贪心,自然希望两者皆得。但若不能,自然是里子最最要紧。”

乌拉那拉氏颔首,“这话还有点出息。人云宫门深似海,立足艰难。何况你又是我的侄女儿,要在后宫立足,只怕更是难上加难。”

青樱被说中心事,愈加低头。片刻,她抬起头来,大声道:“虽然难,但青樱没有退路,只能向前。”

乌拉那拉氏眼中精光一闪,终于露出几分欣慰的神色,缓缓伸出手扶起青樱,“要在后宫立足,恩宠、皇子,固然不可少。但是青樱,你要隐忍,更要狠心。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干净利落,不留把柄。你要爬得高,不是只高一点点。你高一点点,人人都会妒忌你谋害你;可是当你比别人胜出更多,筹谋更远,那么除了屈服和景仰,她们更会畏惧,不敢再害你。”

青樱有些懵懂,乌拉那拉氏看她一眼,并不理会,继续道:“后宫之中,人人都想有所得,不愿有所失。可是青樱,你要明白,当一个人什么都可以舍弃之时,才是她真正无所畏惧之时。”乌拉那拉氏颇为欷歔,“我的错失,就是太过于在乎后位,在乎先帝的情分,才会落得如此地步。”

青樱若有所悟,“姑母所言是无欲则刚?”

乌拉那拉氏略略点头,冷然道:“我所能教你的,只有这些了。败军之将的残言片语,你觉得有用就听,无用过耳即忘就是。时候不早,你走吧,惹人注目的话,明朝或许就是死期了。”

青樱起身告退,“青樱先走,将来若是方便,还会再来探望姑母。”

乌拉那拉氏漠然道:“不必了,再见也是彼此麻烦。”

青樱无言,“太后没有说如何处置姑母。姑母安心避居一些时日再说吧。”

乌拉那拉氏扬起下颌,骄傲道:“我是堂堂大清门走进的皇后,难道还要听她处置?还是你自己自求多福吧。”

青樱默默拜别,只身出去。快到殿门口时,乌拉那拉氏忽然唤了一声,“青樱。”那声音似乎有些凄厉,青樱心中一颤,立刻转过头去,乌拉那拉氏凄然欲落泪,“乌拉那拉氏已经出了一个弃妇,再不能出第二个弃妇了!你……”

那是一个女人一生的泣血之言啊!

青樱忍着泪,无比郑重,“青樱明白。”

乌拉那拉氏旋即如常般淡然,慢慢走上凤座,端坐其上,静静道:“你要永远记得,你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

青樱鼻中一酸,只觉无限慨然。宝座之上的乌拉那拉氏早已年华枯衰,却依然风姿端华,不减国母风采。青樱情不自禁拜身下去,叩首三次,转头离去。

阿箬候在长街深处,本是焦急得如猫儿挠心一般,见青樱出来,才松了一口气,“小主,你终于出来了。”

青樱忙问:“没人瞧见吧?”

阿箬点头,“没人。”她急急拿披风兜住青樱,扶住青樱的手往前走。

两人急急忙忙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才觉得提着的一颗心稍稍放了下来。阿箬才敢问:“老主子突然要见小主,到底是什么事?”

夜风幽幽,吹起飞扬的斗篷,恍若一只凄惶寻着枝头可以栖落的蝶。青樱缓住脚步,远远望见深冷天际寒星微芒,只觉无尽凄然,低低说:“这……恐怕是我和姑母的最后一面了。”

阿箬大惊,“老主子她……”

青樱含泪道:“姑母的性子怎肯屈居人下,又是折辱自己的人。宁肯玉碎,也绝不瓦全。”

她望着长街幽狭的墨色天空,极目远望,前朝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犹自热闹非凡,五颜六色的烟花绚烂飞起在紫禁城无边无尽的黑沉夜空里,整个夜空几乎被照得亮如白昼,连一轮明月亦黯然失色。不知哪来的一只寒鸦,怕是被绚丽的烟火受了惊,拍着乌沉沉的翅膀,呀呀地飞远了。

青樱忍不住落泪,俯下身体,朝着景仁宫方向深深拜倒。阿箬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搀住她,“小主,地上的砖凉,您小心身子。”青樱扶住她的手霍然起身,再不回顾。

阿箬悄悄看青樱,只见她神色清冷如霜,脸上再无一点泪痕。天际烟花绚烂缤纷的光彩照过重重赤红宫墙,千回百转照映在她脸上,愈显得她肤色如雪,沉静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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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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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外国小说阅读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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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散文这种常考文体之外,小说也是最近几年尤其是新课程高考中非常热门的一种文体。由于湖南省语文新课程实施中必选了一门《外国小说欣赏》,从而凸显了外国小说阅读在今后湖南省高考中的地位,需要引起广大考生的高度重视。《外国小说欣赏》由叙述场景主题人物情节结构情感和虚构等八个话题知识组成,因而这些话题知识很可能就是高考出题的八个考点,试题一般以主观简答题的形式出现。所以

在外国小说阅读的复习中,考生宜紧扣教材的八个话题知识展开,细密梳理八个话题知识及掌握答题要领,规范作答话语。具体而言:

1.理解叙述角度、人称及其表达效果

【考点梳理】

叙述角度有全知视角和有限视角两种。全知视角大多见于传统小说,叙述者如上帝一般俯瞰人间,对所发生的故事、各个人物都了如指掌,有时候还跳到前台对人物评头论足。如雨果的《一滴眼泪换一滴水》。全知视角不受时间空间和人物的限制,方便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

有限视角的特点是叙述讲究遮蔽作者意图,故意隐藏一些环节,留给读者自己去推理、判断与评价。完全依赖于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里的世界,完全靠叙述者带领读者走进情节的各个环节,让读者参与其中。这使得读者变得不像在阅读传统小说那样只是被动地听故事,而必须调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想象力。如海明威的《桥边的老人》。

全知视角与有限视角无优劣之分,选择怎样的视角完全依照小说的具体需要。一篇小说可以通篇都用全知视角或有限视角,也可能有视角的转换。如鲁迅的《祝福》。

叙述人称主要有第一人称我和第三人称他。第一人称的叙述只能局限于叙述人的所见所闻,与有限视角一样会受到一定的叙述限制,但它能使小说显得真实亲切,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同时便于抒发感情。相比较而言,第三人称叙述则更自由,与全知视角一样,对人物和故事无所不知,但它的叙述并不那么亲切没有距离感。小说家选择何种叙述人称完全是根据小说的具体叙述需要而定的,也无所谓孰优孰劣。

小说用第二人称你来叙述的情况很少见,严格上说不是一种叙述角度而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用你,倾注的是叙述者对这个人物一种抒情目光,将之当作朋友,更加拉近叙述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使得他们之间别有一种依恋和欣赏的意味。

【命题形式】

小说采用的是什么叙述视角(或人称)?这样的叙述视角(或人称)能够取到怎样的表达效果?等等。

【答题要领】

准确识别叙述视角与叙述人称,对叙述视角或人称的表达效果进行分点作答,要能结合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2.把握场景的功能

【考点梳理】

场景这个话题主要应把握场景的5点功能:①如果场景在小说开头,那么其功能是给全篇定调。或者定下情感的基调或者定下叙述基调,使得叙述更舒缓自然或顺理成章。②营造特定的意境与渲染特定的气氛,以感染读者或人物。③如果场景出现在人物出场前,那么其功能便是导引人物出场。如果置于小说的某个情节,其作用可能是推动情节发展。④如果场景置于人物的描写之中,那么其功能是揭示人物的性格。⑤如果某个场景作为小说的主背景,那么其作用很可能是作为一种象征。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大海,便是人生的象征,老人与海的斗争,是人与自己命运的斗争。

在大多情况下,小说中的某个场景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这要结合具体的小说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命题形式】

小说的描写了某某的场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等等。

【答题要领】

主要从场景对于氛围、情节和人物等角度切入思考,要结合具体文本的具体位置进行具体分析,最好分点作答。

3.探究复杂多义的小说主题

【考点梳理】

所有作品都是有主题的,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等是小说家写不厌的母题,作家试图通过小说来表达自己对婚姻、家庭和爱情的体悟,对人性弱点的悲悯与失望,或者对真善美的讴歌与追求。这样的小说主要以思想的深度来展示其独有的魅力,我们称之为思想小说。有些小说则主要以讲故事为目的,其魅力在于故事本身的曲折、离奇或者故事讲述的独特技巧。这样的小说,我们称之为故事性小说。

但凡优秀的小说,它的形象大于思想,它靠形象来揭示蕴含其中的深刻思想。小说最忌讳主题鲜明,好的小说总是赋予读者丰富的解读空间,让读者见出其中复杂多义的世界。从而充分展示其无穷魅力。罗兰·巴特说:作品一旦产生,作者就死了。说的正是小说主题具有复杂多义的特点,这就使得小说主题具有丰富的探究性。

但是小说主题的复杂性和多义性并不是无边界的,读者对小说主题的把握应该相对合理而不能离谱地误读。尽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读者读出的毕竟还应该是哈姆雷特。那么,如何把握小说相对合理而复杂多义的主题而不至于被认为是误读呢?

可以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二是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典型的环境描写,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三是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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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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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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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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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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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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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国演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周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上奏后主刘禅自贬三等,从中我么可以看出人也有失败的时候。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普通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经常喝醉,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投靠东吴的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赤壁之战”了。当时,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与周瑜三万军士隔江相对。周瑜手下一员大将黄盖考虑到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献计苦肉计和火攻结合在一起的计策。首先,黄盖假装要让周瑜投降,接着周瑜罚黄盖一百军棍,后来,黄盖写了一封诈降信。曹操接到信后高兴极了。不但没有防备,反而大摆宴席来迎接黄盖。结果被黄盖的计策骗得团团转。这个故事就是以少胜多的典范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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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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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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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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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明白了很能多故事,如刘备、关羽、张飞、袁绍、曹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关羽温酒斩华雄》可是令我受益良多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董卓在汉山横行霸道,有一次令华雄到袁绍寨前挑战,袁绍派名将俞涉、潘凤出击,谁知都被斩了。关羽请战,却因关羽只是马弓手被袁绍大骂。曹操却酾上温酒让关羽壮胆,关羽要求先战后喝。关羽果然斩了华雄,并且回到寨时酒还尚温,曹操大喜。

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写的栩栩如生,仅用几个词就写出了当时的激烈场面,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天摧地塌,岳撼山崩,是这段的点眼之笔。酾提掷更写出了关云长的英勇、大胆。这也正是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可见关羽比那些认为厉害的人要强好多。

《关羽温酒斩华雄》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和他的职位定一个人的才能,并且不能只欣赏地位很高的人,因为他们不必须是最棒的,或者真正的人才。天才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可能他的才能比地位很高的人强记多了,却只是还没被人发掘出来。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做人就必须做像关羽一个勇敢、有胆识、有自信、雄心壮志,不能贪生怕死、胸无大志。让我们也来当上个小英雄!

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七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董卓大将华雄打败了十八路兵马的先锋孙坚,又在阵前杀了两员大将,十分得意。十八路诸侯都很惊慌,束手无策,袁绍说:可惜我的大将颜良、文丑不在,不然,就不怕华雄了。话音刚落,关羽高声叫道:小将愿意去砍下华雄的脑袋!

袁绍认为关羽可是是个马弓手,就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

关羽武艺高强,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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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花千骨小说全文阅读1水鬼拦路

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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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没有星子更没有月亮漆黑得像一个大洞让人有些颠倒分不清上下似乎一失脚就要坠进去。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一个莫约十二三岁的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在路上急的走着。右手握着一小串佛珠碎碎的念左手提着个油皮灯笼。

与其说她是走不如说是在跑因为那些东西一直在后面跟着她只是因为佛珠的原因不敢太靠近。周围漆黑一片只看得见灯笼荧荧鬼火一般在半空中飘移着。四野寂静得有些诡异连流声虫鸣声都听不见。

马上就要到村子里了进了村就好了小孩不断提醒自己苍白着脸冷汗直往下掉。腾出右手把身上披的八只黑狗皮拼制成的披风裹得更严实一点妄图不让自己的气味更多的散出去。

可是走到村头的小石拱桥上小孩还是傻那里了。一个打着纸伞的女人站在桥上正对着她伞面上绣的是红得耀眼的桃白色的衣裙上也是。伞打得很低看不见脸。明明是炎热酷闷得没有一点风可是那裙袂却激荡的上下翻飞着。

小孩吓得停在那里双腿直打颤完了遇上鬼拦路了。

“南无阿弥陀佛……”她继续低声念着侧过身子想从桥另一边过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她。却现她眨眼间又站在了她的面前。精致的白色绣花鞋上沾满了泥脚边是一滩的水还有各种绿色的水藻和贝壳。这时她才看清那裙摆上的哪是桃花分明是溅染的鲜血。

突然手中灯笼本应该温柔的黄光开始诡异的从青色变成红色好像也被血染过了一样。空气里满是刺鼻的河里的膻气与血的腥臭。

“南无阿弥陀佛……”硬着头皮把佛珠举到前面那女鬼退了两步小孩又前进两步那女鬼又退两步。快到桥头时却听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响起。

咣的一下面前的女鬼散裂了开来肢体断作无数截仿佛被硬生生砍碎一样一地都是血和蛆虫。

小孩吓得差点扔了手中的佛珠还有灯笼就往回跑两条腿抖个不行。

却见有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的从伞下滚了出来滚缠着黑色的长竟然是那个女人的头。小孩浑身上下如被冰冻半点都动不了了。一个声音不停的在心底喊快跑快跑可就是移不动一点步子。

那头皮球一般s型的左右乱串撞到桥栏又反弹回来一会儿就蹭到了小孩的脚边吓得她差点没整个瘫软的坐在地上。

静止了片刻小孩瞪着脚边那个突然不动的头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却见突然那个头一下翻转过来小孩这才看到她的脸脸上黑乎乎的两个大洞眼睛竟然被硬生生抠去。一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一只由一些血管、神经和组织牵连着半挂在脸上晃来晃去白惨惨的眼珠还飞快的转着向上直瞪着她。嘴唇似是被河里的鱼都咬烂了残缺不全得瑟瑟哆嗦似是要向她说些什么却只出风吹木头门一样嘎嘎的响声。

小孩忍住呕吐的冲动跨过那个头就往前跑顾不得正踩在一地的残肢上。突然间腿被抓住是一只半截的右手手指在水里泡涨了腐烂而白手臂肉端处可以看见森森的白骨。

惊恐当中现那个脑袋又飞快的像自己弹了过来张开大嘴就咬到了自己的右腿小腿上剧痛之中更加伴随的是刺骨的阴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小孩挥舞着佛珠向那头上打去然后听见一阵仿佛生肉放在烧红铁板上的嘶嘶响声好一半天那个头才松口脱落。小孩拔腿就跑却突然听见什么破裂的声音脚底下什么东西硌着自己。抬起来一看竟然是那女鬼的另一只眼球不小心被自己踩爆了正流出滚滚的脓水和蛆虫。

小孩一边干呕一边飞也似的逃下桥现那只手竟然还抓在自己腿上而那个脑袋还在桥上蹦呀蹦呀上下牙齿互相敲打着叫着“手手手……”声音又凄惨又恐怖只是下不了桥无法追来。惨死在水上的人灵魂只能永远困在那里。

小孩使劲把那残臂从腿上扯了下来用力的抛回桥上。然后转身不要命的往前跑。脸上早吓得半点血色都没有了。

村子里的人此时都睡了安静得连声鸡鸣狗叫都听不到。小孩在一家药店前疯狂敲门整村人却仿佛都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半点反应没有一家灯亮。小孩拼着命的敲了好半天里面才有了一点动静。

“谁啊……”

“张大夫张大夫我是小骨!快救救我爹他快死了!”叫小骨的孩子心急如焚的大声叫道。

“哦哦小骨啊你别急等我穿好衣服收拾好马上马上……”

不一会儿一个半白头的老男人提着药箱出来了和她一块匆匆往回赶去。

“你怎么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啊!没遇上什么吧?”

“刚刚在桥上有……没办法爹突然病得很重……”小骨拉住张大夫的衣服躲在他身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身子依然不停的抖。慢慢的走近小桥时偷偷探出头来却现刚刚那一地的残尸还有自己踩碎的眼球全都不见了。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

她的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即伴随着母亲的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也只是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携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披风掩住花千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只有鬼怪能闻到的异香。并嘱咐太阳落山后便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张大夫怜惜她小小年纪就受如此多的惊恐和磨难。一向对他父女俩多加照顾。他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牵着花千骨的手回到他们住的地方一路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

只是花秀才病得很厉害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张大夫一个劲的摇头叹息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花千骨跑进跑出的烧水煎药给花秀才抹身擦汗。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心里隐约知道所以一直担惊受怕。这是她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

花秀才终于还是没能挨到天亮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花千骨一个人该怎么办。张大夫安慰他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牵连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茅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连父亲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哭不要哭从小到大父亲唯一对她严厉的时候就是不准她哭。她知道一是因为她一流泪必定天有异相二是知道自己不能一直陪着她逼着她努力的学会独立和坚强。

张大夫帮她把腿上的伤处理了一下挤出黑的浓血洒上些许香灰又涂了点药膏包扎好。只是一点尸毒倒也并不严重。

第二天张大夫和村里几个热心人帮着她把丧事简单的办了。张大夫认为她年纪还太小不能一个人便外出去闯荡希望先收养她最起码先把腿上的伤养好。她却下定决心立马启程听从父命上茅山去学道。张大夫拗不过她只好帮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然后又资助了她些许银两。

第二日晚花千骨裹着狗皮披风听着屋外的大风还有鬼哭狼嚎在空荡荡的木屋中光光的床板上睁着双眼躺了一整夜。脑中蓄满了悲伤和对未来路途的迷惘。翌日大清早便告别村里人向着茅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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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好时光小说阅读_第一章

全文共 6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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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手足我穿他衣服!”

——张瑞对“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的解释********

五六月份,对于大学里面的世界,是个伤感的时段。整个校园都浸在这一种淡淡的伤感中。

东北栋梁大学的校园广播节目,栋梁之声,正在为送别这一届大四的同学们播放着一期的特别节目,喇叭里面传出的是一首熟悉而悲伤的乐曲。但是常看电影的人都知道这乐曲原本是来自一部著名电影,用在纳粹分子大规模屠杀尤太人的情景中,而在这里出现,伤感之外,多多少少又体现出了一些故作姿态的搞笑。

骆英还有一年才会毕业。本来这份伤感他现在是不该体会到的。不过他多多少少的还是赶上了。

“唉,学长,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哪。”张瑞晃着脑袋说道。“想不到我做学弟的反而先走一步。”

张瑞和骆英原来是一个高中的同学,高考的时候骆英成绩不理想,于是复读了一年,第二年才考到了东北栋梁大学。不成想见到了当年的同学张瑞,而且已经是大二了。张瑞因为年纪比骆英实际上还小一些,更是口口声声以“学弟”自居,对应的,骆英自然就是学长了。

“你放心的走好了,你还有什么后事,尽管交代下来。” 骆英干了一杯啤酒,乐呵呵的说。虽然说朋友分别有些伤感,不过男生不是那么容易在表面上表现。

“恩,学长……说起来,我还真的是有点事情……”张瑞突然面带羞涩。继续道:“学长,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和你们班几个一起去棋盘山去玩?有个叫陈菲菲的女生……”

“她?那可是我的红颜知己啊?你……你小子要打她的主意么?”骆英心中一惊。

“哈,学长果然聪明伶俐~”张瑞倒也不隐瞒。

骆英突然间觉得自己好象已经喝多了,有许多事儿需要重新想一想,随口说道:“恩,我可以答应你告诉一声,不过人家的想法我可就管不了啦。”

“只要学长帮我这个忙,其它一切都好说。这顿饭当然我请,事成之后,必定更有厚礼送上!”张瑞满脸堆笑的样子,又敬上来一杯。

骆英自然是答应着,心里却是比较混乱。嘴里不住骂道:“你个臭小子,学了四年没混上个女朋友,马上毕业想起来了~你这不是害人么?”

“哪里是害人,这是好事啊!就你班那帮女生,拯救谁不是扶贫帮困的性质啊?”

“你他妈的什么人啊……”骆英当面骂他。其实心中已经混乱了,陈菲菲是她班上的女生,人长的很是标志,一直以来是他很要好的一个朋友。就因为张瑞和陈菲菲的关系,男寝的302和女寝的403才会结成友好寝室。当然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大家在一起游玩或者学习,并没有太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两人只是更加熟悉一些,也没有太多的想法。可当骆英听到张瑞说喜欢陈菲菲,想要霸占之而后快时,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油然而生——如果这个活生生的陈菲菲从此以后只属于了某一个人,那生活该是多么的无趣呢。

两人各怀心事,却是依旧不停的推杯换盏,一直快到半夜的时候,骆英才轻手轻脚的回到了寝室,结果不小心踩翻了脸盆,发出了巨大的响声,居然无人惊醒,都睡死了吧。躺在床上,才发现自己醉得已经无法思考了,索性昏了过去。

第二天,在醉酒的头疼中,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开始了。

在采矿馆的三楼,骆英的班级正在上课,课程是数字通信与逻辑。

“……那么这个波呢,我们就叫做‘基波’!这个‘基波’呀有这么几种需要记……”随着老师那清脆的声音,教室中充满了男同学那会心的微笑~。

“:)”陈菲菲也忍不住嘴角往上翘了翘笑了一小下,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了头,一瞥间见到旁边的骆英,正用直勾勾的眼睛盯着自己,居然没有笑的意思,感觉很奇怪。

“发什么楞呢?”陈菲菲小声问了句。

“啊?恩,是这样的……恩,有点儿事,我们下课说吧。”骆英支呜的回答。

“哦~”陈菲菲看见他那窘迫的样子,鬼机灵的笑了笑。

课间。

“什么事,说吧。”陈菲菲问。

“恩,是这样的,恩……我一个朋友托我问你……恩”骆英想起来了张瑞的嘱咐,第一个问题是:“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啊?”

陈菲菲笑了,“啊,那个,算是没有吧……你这还不知道啊,我们还没这么不熟悉吧?”

“哦……”骆英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替谁松的。“那个,恩我有个朋友,想和你更熟悉些,比如一起吃个饭什么的,你能不能……”

“……呵,真的假的呀?”陈菲菲脸上也红了起来,停了停,道:“那得看是谁了,还有看他帅不帅……”

“恩,是挺帅的,人很好,你也很熟悉的……”骆英边说着,边想,张瑞确实挺帅的啊,他和陈菲菲,还真的是很相配呢……

“你说谁呢?不会是说你自己吧?”陈菲菲突然这样说,也许她见过了许多男生类似的把戏。

“啊!?你……我……!”骆英突然定住了,脑子里面飞快的旋转,转是转了,好象什么也没想。

“……多接触倒是没什么不可以,一个大男人想说就说贝,中午一起吃个饭,没啥大不了。”陈菲菲道:“不过我可没说答应你什么!……好了,上课了,回坐去。”说罢连拉带拽的把骆英弄回到座位上。

这时间过得真是慢啊,往常这无聊的没几个人能懂的课程也是显得很漫长的,可今天怎么就突然好象过不完了一样?

“我们去二食堂吃饭啊?”下课了,陈菲菲问道。

“好哇好哇。”骆英在坐在座位上痛苦的进行了思考,终于在第二秒钟屈服,作出了自己的决定,其中的思想斗争经过类似如下:

“敌人严刑拷打我,我没有招!后来敌人用金钱诱惑我,我依然没有招!再后来,狡猾的敌人使出了美人计!……于是我将计就计……”

美女当前,朋友,丫去死吧。

食堂中。

陈菲菲,骆英二人端然稳坐,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

“你看我干什么,你吃啊~”陈菲菲道。

“你也没吃啊,我不好意思啊……”骆英紧张的道。

“哎~好了好了,那我先吃好了,你也吃吧”陈菲菲道。

“恩恩,好,我也吃了”……

……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吃着,骆英觉得这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决定缓解一下这个紧张的气氛,道:“你吃得不少啊?!”话一出口,立刻发觉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恩,所以我才长得高身体好啊!”陈菲菲似乎并不在意,她的身材确实很棒,个子也高,还是女生中不多的喜欢运动(篮球)的。

又是一阵无话。

“你怎么打了这么多汤啊?”陈菲菲问道。

“因为是免费的啊,所以多打,习惯了。”骆英回答。

“哦,那一定要喝掉哦,不然多不好意思啊。”陈菲菲笑着说。

“恩恩!你说的有道理!不全喝掉确实不好!”于是骆英开始全力喝汤。

静……

“恩,你有什么爱好吗?”陈菲菲早早就吃完了,放下餐具后,问道。

“好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也就是听听歌儿,踢踢球,看看片儿什么的。”骆英端着汤碗,说道。

“那也没什么特殊的嘛。”

“哦对了,我有个表哥,他最大的爱好居然是雕刻鸡蛋!怎么样,够怪异吧?”骆英道。

“真的呀!?我有个同学也是最喜欢雕刻鸡蛋壳的!”陈菲菲回答。

“可是呢,我却觉得雕刻鸡蛋非常无聊!”

“我也是啊,我对那东西也是一无所知!”

两个人脸上的虽然表情高兴了好久,却谁也说不出第二句了。

“……如果他们两个能见面,一定有许多可聊的了……”骆英停了好久,喝下了最后一口汤,同时说道。

陈菲菲噗的一声乐了出来,笑容还没结束,却看见骆英表情怪异的用手从嘴里拿出了一个东西,仔细一看,是只可怜的小强。

陈菲菲看到这里,立刻觉得刚吃下去的东西马上就要涌出,用手捂着嘴跑到外面的刷碗池边吐了起来,骆英急忙跟着跑出去,在旁边吁寒问暖,若来众人许多怪异的目光。

慢慢的有一些吃完饭经过的同学停了下来,驻足围观。

“哎,你说这美女是怎么了?莫非是……”

“你多大了,这还不懂么?”

“那旁边的是?……”

“哎呀,弱智也看出怎么回事了……

“太不象话了,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别看了,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怎么能这么不尊重别人捏~”

吐得差不多了,陈菲菲才看到周围已经有许多人在看着自己,隐约好象还有熟人,连忙拉着愣住了的骆英掩面夺路而逃。

“这好象是我们头一次两个人一起吃饭吧?”回寝室的路上,骆英小心翼翼的问。

“是啊。”陈菲菲手捂着嘴,又想起了那可怜的小强。

“唉……真是……说怎么呢!”骆英说都不会话了。

“真是经典啊。”陈菲菲喘了口气,平静的接到。

“那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一起吃饭啊?”骆英的语调中已经有哭腔了。

陈菲菲停了一会以加强气氛,然后严肃的表情突然转成微笑,道:“好吧,就再给你次机会。呵呵……”

骆英觉得这是他所见过的最灿烂的笑容,不禁心花怒放。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经典就这样诞生了。:)

下午又是上课,下课后各自回到寝室,一路无话。等到骆英回到寝室好一番梳洗打扮,充分准备,心里突然想起了他的学弟。

“唉,张瑞,他要是来电话,我该怎么答复呢?说一直没有机会同陈菲菲说?不行,天天都上课啊,谁信……说陈菲菲不答应?那……那不是太缺德了?”

就在他战战兢兢的当口,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吓得骆英差点蹦起来。

他接起电话,却是陈菲菲打来的,说同寝的唐丽病了,其它人都有事情不在寝室,只好自己帮忙照顾,并且一再道歉说两人的约会延期到明天。

“命运啊!我一定要和命运赛跑!”骆英放下电话后,清楚的意识到此役一定要速战速决,不然恐怕日久生变,旁边的张瑞可还虎视眈眈呢!

晚上,骆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啊,明天两个人再在一起的时候可不能象今天这样了,一定要有所突破。还不能破坏那美好的气氛!

骆英在上铺左滚右滚的,下铺的程远可受不了了,本来睡觉前就打了许久的游戏,大脑还处于兴奋状态中,上铺象茧蛹一样扭来扭去,总是把他从睡眠与清醒的纠节状态拉回来。

“大哥!你干什么呢,别人还睡不睡了?”

要说这程远,可绝对不是一般人。绝对的牛人一个,此人的种种先进事迹,在后文自有论述。骆英平日里对此人的态度,也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突然想到,我的下铺可是程远啊,此人自称“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安天下,下马可以立万言。诸子百家,无书不读,三教九流,无所不会,上可以致君于尧舜,下可以配德于孔颜。仰面知天文,俯察知地理,熟读兵书,饱览战策,三略六韬,无所不晓,攻杀战守,抽撤盘环……(暂时写到这里,后面的骆英也背不下来了)”问问他如何接触女生,岂不是能够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程远啊,那什么……你说我和一个美女一起吃饭,想非常合适的表达出我对她的好感,应该跟她说些什么呢?”骆英说罢静静倾听,知道程远只要出手,必定不同凡响。

只听见一片寂静中程远迷迷胡胡的说道:

“别说没用的了,咱们睡吧……!”

骆英大惊失色。

第二天。是周六。骆英睡了没多久,早上醒的得确又很早。泡了个方便面,加了个火腿肠,吃到半路,看见仍然在睡觉的程远,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又泡了一碗。

程远一边呼鲁呼鲁的吃着面,一边淡淡的道:

“你这面啊,八成是白泡了,别看哥我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

“大哥,我求你别再背这个了,你说事儿好不好……”

“哦~我还以为你爱听这个呢……我别的东西可能比较牛,但是对与小女生啊,我是搞不太明白的。这个是世界啊,是物质的,万事万物都有其运行的规律,但是女生的所做所为,就我观察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呈现出一种混沌状态……混沌你知道么?”

“吃过。”

“不是那个。就是是无规律可寻,无道理可讲,无踪迹可差啊。……三无!。”程远摇着脑袋继续道:“比如你刚才说的,你们一起吃的那顿饭,确实够经典了。但是人家居然还同意和你再出去,这不是脑子被球闷了么?”

“是啊,是够衰的。”小强的味道,真是回味无穷。

“不过就我的逻辑判断来看,基本说明此女生要么脑子有问题,要么就是真的看上你了。她既然考上了大学,也不象是走后门近来的,智商应该没什么问题,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教育部相信党嘛。也就是说……”

骆英听到这里不禁大喜。“她要真的喜欢我的话……”

“你也别美,近代量子力学认为事物的发展都是不可预测的,你要注意把握。看你们第一次吃饭的这个样来看,恐怕衰事还没完……”程远一边儿叭叽着嘴,一边道:“当然这么想有点不符合科学,不过就人们的感觉来说确实如此。……你有没听说过‘蛋糕落地猜想’?”

骆英摇头。

“这个著名的猜想,是我的同学白泉颐提出的,说的是蛋糕掉在地上的时候总是有奶油的那一面向下……形容的是事情如果变糟,那么往往会变的更糟的这样一种现象。”程远回答。白泉颐名字骆英也听程远提起过,好象他的高中同学。白泉颐现在好象是学医的,也是个不太正常的家伙。

骆英想了想,道:“我们正常人形容这个叫做‘祸不单行’。”

“恩是的,说的是一个事。”程远回答,突然他好象又想起了什么,继续道:“这个蛋糕落地猜想本来是没有证明的,不过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感觉从物理的观点考虑是有道理的,因奶油蛋糕的直径多在12.5CM至29CM,而桌子的通常高度大约是82CM-110CM,蛋糕从桌子上掉下来的时候通常是由于滑动,在重力作用下使蛋糕相对桌面产生旋转,而蛋糕的直径和桌子高度以及重力加速度的共同作用使得蛋糕只有旋转180度的空间……”

骆英就这样在旁边张着嘴听着程远喷着吐沫星子在哪儿胡扯……

“行了行了……程导,可以了,我们还是说说应该陈菲菲聊些啥吧……我求您别再跑题了行不行啊……”

程远对讲学中突然被打断似乎已经习惯了,立刻停了下来,想了想道:“送你八字箴言:——无为而治,水到渠成。”

骆英差点晕过去,这不和没说一样么。

“唉,你要是故意去聊什么,一定会显得很僵硬的。就如同武功招式,如果有形,必有破腚!你既然这么没有目标,大概给你限定一下好了,比如聊聊她小时候的经历呀,家里的人啊。最好能把她一些感动的事挖出来,能哭出来效果最好!经历过这些女生才可能对你印象深刻啊……”

程远的乌鸦嘴果然说中,经典二次出现。

中午,陈菲菲的电话如期而至,由于二食堂上次发生了由小强导致呕吐事件,两人决定换到一食堂。

骆英接到电话后,就早早的就来到了楼下。过了一会儿,陈菲菲蹦蹦跳跳的从楼上下来。

“走,一食堂!”陈菲菲笑着道。

“好哇好哇。”骆英开心的应答着。忽然然发现寝室楼403寝窗子中,一个女生正看着这里,正是陈菲菲同寝的唐丽。她发现骆英看见了自己,招了招手,回报以夸张的微笑。

骆英急忙招手回敬,陈菲菲看见了,不好意思的说到:“快走快走……”

两个人打完了饭,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有两前次出丑的经验,再加上骆英在程远的指导下,已经不那么慌张。两个人已经可以高兴的交谈,渐入佳境。从骆英的出生地特产沟帮子熏鸡说起,说到了陈菲菲家乡的锦州小菜……

正当二人吃得高兴聊得火热之即,突然食堂中的大喇叭响起,起先是一片高亢的“吱吱”的噪音。正往嘴里送饭的骆英心立刻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请立刻停止!立刻停止!”

同学们全都楞了,包括骆英和陈菲菲。只听得大喇叭继续道:

“根据可靠消息,我校一食堂的一名工作人员赵某,参加了珐沦宫邪教组织,虽在校领导的百般教导下仍身陷迷途,不知悔改……由于其深度仇恨社会,意图报复,在很有可能在今天上午,在我校一食堂实施了投毒活动……”

整个食堂一片骚动,同学们大惊。

“同学们不要慌张!请已经就餐的同学们立刻到一寝的外面集合,将会有老师组织你们集体去校医院进行观察……”

骆英和陈菲菲痛苦的互相看了一眼,陈菲菲忍不住道:

“和你在一块儿怎么这么倒霉啊!”

“我……我冤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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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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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大气磅礴,气势宏伟的赞歌拉开了三国的序幕。《三国演义》是我百看不厌的一部名著,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惊险曲折的故事,还让我认识了不少个性鲜明的英雄。

小说《三国演义》,以东汉末年灵武帝中平元年到晋武帝司马炎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讲述了从黄巾之乱开始,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再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三分天下,直至三国统一归晋的故事。故事中英雄云集: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赵子龙大战长坂坡,张翼德力拒当阳桥,勇马超兴兵复仇,黄汉升力劈夏侯渊……这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何等的豪情万丈!几百个人物形象,在罗贯中的笔下,都是那么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阴谋诡计都瞒不了他,他还能利用自然环境的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简直聪明赛神仙啊!当然,在书中机智聪明不止诸葛亮一个,比如吴国的大都督周瑜也是很有计谋的。

可是读完《草船借箭》,我才知道,聪明才智固然重要,但更需要你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由于诸葛亮才华横溢,料事如神,使周瑜非常嫉恨,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个借口害死他。于是周瑜便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要完不成,就按军法处死诸葛亮。

读到这里,我真替诸葛亮捏了一把汗。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着他的智慧和机智,在三天之内向曹操“借”了十万多支箭,完成了他的任务,把周瑜气得哑口无言。不过最让我佩服的,并非是诸葛亮凭着神机妙算,“借”来了十万支箭,而是诸葛亮看穿了周瑜想害他,却没有生气。他反而以大局为重,继续与吴国合作,最后才打败了实力强大的曹操,赢得了赤壁之战。试想,如果诸葛亮也心生怨气,与周瑜缠斗,那战役的结果,怕是要改写了呢。

《三国演义》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蕴藏了许多做人的智慧与道理,值得一读再读。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又心胸宽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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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外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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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原版小说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向更高英语水平迈进之阅读篇

阅读也是让我操心最多的技能之一。

一开始,词汇量不够,读起文章来总是磕磕碰碰。关键词不懂,凭你猜功再怎么好也白搭!好么,我就背单词,再阅读起来就好多了。记得最痛苦的经历是外教让我们读尼采的The Birth of Tragedy。好家伙,晦涩难懂的美学文章,又是英文,什么酒神啊,太阳神啊,很多同学都看不下去,我是硬着头皮,心里想着 “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会有的···”(什么和什么啊?!)查着字典啃了下来。读后的感觉啊,象是脑子里叫人灌了稀饭,玄而又玄,稀里糊涂的(说全是水么,不对,还有米;说全是米么,哪来这么多的水?!)反正是似懂非懂的,这才明白阅读的“难”!一般的文章,在词汇量达到1万时,已经是轻而易“读”了。

阅读没有什么诀窍,就是先过单词关,再涉猎广泛的材料,不要一味地读自己喜欢的东西,你不妨也去读读尼采的文章(最好是睡不着觉时读,呵呵)。

强烈推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国文化选本》和《美国文化选本》(杨自伍主编),有不少大家的作品,我打算全背下来(不知是不是痴人说梦),其中的议论很经典(写作时抄它几句,呵呵)。为了准备考研和专八的阅读,我做了一个月的GRE阅读理解,那本书上说1.3分钟一道题,那就做喽,错误率总很高。可是时间长了,错误就少了,很高兴速度有了保证,每次都能按时finish(比如,不论篇幅大小,共有20道阅读问题,就是20Ⅹ1.3=26分钟!)有种要飞的感觉。因此,速度的提高是强化出来的,不逼自己,别想速度能上一个台阶。当然,要保证质量。平时有空就读读英语,看看英文,临考时就能省下可观的时间用于理解。要是考试时还在研究这个定语从句,那个独立主格的,速度能快么!

想起当初考研时必须100分钟出头做完80道阅读问题就后怕,大部分比八级的题还难,现在叫我再做肯定不行了,这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英语真的要天天看,不看会生疏的。很多东西要是读了不理解,是对“英语”还不够熟,让你多看几遍就能做对,是不是?问问自己花在“读”的时间有多少。我曾经花了不知多少个“3小时”读枯燥的文学评论(是英文的哦!)你呢?

揭密英语阅读策略

阅读能力是英语考试中重点考查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以中、高考英语试题为例,阅读理解题在试题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同时听力、完形填空、书面表达、单项填空等题型的答题效果也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阅读能力。如完形填空,也叫缺词阅读,如果学生不能读懂短文的大意,就无法正确地填上所缺的单词。因此,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在英语学习中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中学英语教学历来重视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但由于传统的英语课堂教学过多地承担了词汇、语法等语言基础知识的教学任务,英语教师常把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知识点的传授、复习、掌握和操练上,专门的阅读训练,尤其是以语篇能力、思维能力和阅读技巧为核心的阅读能力训练不足,导致学生的阅读能力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其外在的表现是,学生参加英语考试时经常在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等题中失分过多。

从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途径看,学生的阅读训练与学习主要有两类:一类以开阔视野、欣赏鉴析为主;另一类是以阅读策略为主要目的的专项训练。仅从应试的角度看,与前者相比,后者更能够使学生在较短的学习时间内大幅度提高英语阅读能力,从而在英语测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阅读策略的内容主要包括阅读技巧、语篇能力和思维能力。从全国各地中高考英语试题的设计去分析,涉及阅读技巧和语篇能力方面的考点主要有:理解主旨大意与细节、根据上下文线索猜测生词词义、识别具体事实和抽象概念、把握全篇的结构与逻辑关系、理解文章的字面意思与深层含义、理解图表信息等。这方面的训练必须通过学生独立自主的阅读和有针对性的解题实践,才能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理解能力。

随着近年来中高考英语试题难度和阅读量的不断增加,思维能力的局限越来越成为阻碍学生提高英语考试成绩的一大障碍。如近年来完形填空题的考核已经不再以语法知识为主,而是重点考查学生对文章意思的理解,即所要填写的词只能从一定的语境中找出。这就要求学生学会根据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进行仔细的分析与判断。而阅读理解题更是越来越多地检测学生对文章的隐含意义、逻辑结构等的理解和对主旨大意的概括,例如推断作者的写作态度和意图、猜测生词的词义、确立文章的主题等,这些问题的答案多数隐藏在文章的脉络之中,学生通常无法直接从字面意思中获得,必须开动脑筋、激活思维。因此,要想在英语考试中取得高分,学生必须学会灵活运用分析、综合、归纳、判断、推理等思维方法。

由国际阅读协会资深专家Diane和James教授合著,华东师范大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吕良环副教授编注的《成功英语阅读策略》丛书,汇聚了中外英语教学专家多年的研究成果,为广大中学生提供了一条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考试成绩的捷径。该套丛书正是通过对阅读能力的核心--阅读策略的逐一揭示,让你感到,英语阅读原来并不神秘,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时机是那么近在咫尺。读完丛书,你将发现英语阅读的技巧原来是如此丰富,你将懂得如何巧妙地运用自己的思维去分析作者隐含在英语文字中的思想,你也将领悟从语篇的角度去把握文章的脉络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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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英语原版小说的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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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策略说实话,在原版小说的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与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劲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

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介词,连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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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芈月传小说全文阅读及介绍

全文共 6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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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25年秋,朔风飒飒,威武的槐树也抵不住秋风的扫荡,叶落纷纷,铺陈出一地的金黄。

此时,在风中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秦惠文王嬴驷,另一个是秦相国张仪。

两人望着宫墙外的一棵老槐树发呆。

嬴驷的脸有点儿发白,这使得他脸上的棱角越发分明,阳光透过树叶,映射在他的脸上,斑驳的光线让这张年轻的脸布满了沧桑。他伸出手摸了摸颌下的胡须,淡淡地道:“你看这些落叶,满地皆是,遍目所及,尽是金黄,像不像现在的秦国?”

张仪愣了一下,他看了眼这位怀揣雄心大志的秦王,此时他的神色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严肃,整张脸竟冷得像冰。张仪暗暗地打了个寒颤,一时不敢置言,只是两片薄薄的嘴唇一撇,从鼻孔里发出“哼”的一声,算是应和。

“五国攻秦,公孙衍着实厉害!”嬴驷发出一声冷笑后又道:“这满地的落叶,便如五国的甲士,把我大秦围得水泄不通啊。”

秦国自秦孝公和商鞅变法之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他们对内奖励耕种,以法治国,对外和楚联姻,与齐、韩、赵等国联盟,内修外治,国力日强,到了秦惠文王,已摘掉了“弱秦”的耻辱帽子,一跃成为列国之中的“强秦”。

特别是惠文王任公孙衍为秦国大良造之后,公孙衍率军伐魏,斩首魏军八万,迫使魏国割地求和,一举夺回了秦厉共公时被魏占据的河西之地,洗刷了百年之辱。

河西是秦国走向中原的重要门户,此门一开,秦国便有可能入主中原。然也正因如此,引起了各国的警惕。正值列国对秦虎视眈眈之时,张仪入秦,因其与公孙衍政见不合,将公孙衍排挤出秦。

公孙衍退出秦国后,回到了他的母国魏国任大将军,遂联合韩、赵、燕、中山等四国相王,欲借五国之力,攻击秦国,使秦国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张仪迎着风缩了缩脖子,他似乎还有些不习惯这突来的寒流。嬴驷瞄了他一眼,这位大秦的相国由于早年游走列国,饱经风霜,虽道只是而立之年,看上去却比同龄人老了几岁,若非穿了锦衣华服,却是活脱脱一个农夫。此时缩着脖子,两手拢在袖里,那形象越发不堪。嬴驷“嘿”地笑了一声,“相国不说话,是怕了吗?”

张仪搓了搓手,讪笑道:“怕倒也未必。适才臣想了想,公孙衍的合纵之策并非牢不可破。”

嬴驷“哦”的一声,转头望着张仪道:“倒是说来听听。”

“联合诸弱国以抗强国,是为合纵,公孙衍四处奔走,联合了韩、赵、燕、中山四国,势头凶猛,表面上看来确实吓人。”张仪微微一哂,“实际上这五国之间,各怀鬼胎,即便是有了盟约,也不过是一盘散沙而已。”

嬴驷饶有兴趣地问道:“如此说来,相国已有妙计!”

张仪自信地点了点头,然后伸出四根手指头,说道:“四个字,联齐盟楚。而且只需王上再入一次洞房,此危机便可解矣!”

嬴驷闻言,越发有兴趣了,笑道:“往下说。”

张仪道:“此大乱之世,虽道是诸国并列,然唯以秦、楚、齐为最强,只要我们与楚、齐联盟,五国相王,何足惧也。”

“此计大妙!”嬴驷笑道:“秦楚早有联姻之先例,若能成此好事,可解当下之危。唔…都说楚女腰细,如风中之柳,妙是妙也,不知相国有几分把握?”

“王上只管养好身子,做新郎便是!”

翌日,张仪离秦,他这一走,走出了大秦帝国一个新的时代,引出了一位奇女子。

楚国都郢。

是日晌午,演武堂内宾客满堂,堂下的人有的跷着二郎腿,在太阳底下悠闲地喝着茶,有的则围在演武台周围,大声疾呼。

演武台上正有两人在比武,台中央的照壁之下放着一桌子的金银,敢情是比武的赌资。

战国时期,各国尚武,因此朝野上下,无不以习武为荣,民间似这种比武之事,更是随处可见,有的时候官家的一些公子哥儿也要到这种地方来一试身手,出些风头,以便将来去军中任要职。

是时,台上便有一位公子哥儿,据说还是令尹的一个什么亲戚,一身拳脚功夫十分了得,不到三五十招,就把对手打下了台。

台下买了那公子哥儿胜的人高声欢呼,兴奋得不得了。那公子哥儿听得底下阵阵欢呼,也是十分兴奋,趾高气扬地在台上走了几圈,向下面大喊:“还有谁敢上来!”

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上去。

正值此时,突然有人喝了一声,走上台去。

那人体形魁梧,一脸的虬髯,上得台时,两眼一瞪,喝了声:“来吧!”便冲将上去,抡拳便打。那公子哥儿见对方若铁塔一般,一时心虚,被打得迭连后退。

这个大汉名叫魏冉,也就是后来名震战国的穰侯,在秦国称雄四十余年。不过此时他还是个小混混儿,与同母异父的姐姐芈氏相依为命。他天生神力,那手臂仿如铁制的一般,舞将起来,呼呼生风,不出十招,就把公子哥儿一脚踢下了台。

公子哥儿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起身后,一边大声咒骂,一边又上得台去。魏冉冷笑道:“还没被我揍够不成?”

“知道我是谁吗?”

“却是不知!”魏冉道:“我只知来此地把人揍倒了便能挣银子!”台下人一阵哄笑。公子哥儿气怒已极,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恶狠狠地道:“我叫昭雄,乃当今令尹大人昭阳的侄子。”

魏冉“呵”的一声,笑道:“好大的来头!你可是说你是令尹大人的亲戚,我便揍你不得?我且与你说,我到这里是来挣银子的,只认银子不认人,如今你被我揍倒了,那些银子便是我的了。”说话间,便走到桌前,要去拿银子。昭雄右腿一扬,“啪”的一声踢在桌子上,金银哗啦了一地。魏冉勃然大怒,喝道:“你究竟要如何?”

昭雄道:“想在这里挣银子可没那么容易。”话落间,抡拳又打。魏冉此时也被激怒了,“打坏了你,可怨不得人!”他的力气异于常人,昭雄根本不是他的敌手,但昭雄好面子,几次被打翻在地,依然强撑起来再战,最后让魏冉一记重拳,打得飞出台外,一命呜呼。

人命关天,非同小可,在场人等都着了慌。魏冉虽说生性好武,可毕竟从未打死过人,见那昭雄吐着血沫子死了,也不由得慌了神,拾了台上的银子就想跑,却被众人堵在了里面,脱不了身。不出多久,令尹府的人赶到,魏冉被一群带刀的甲士带走了。

楚都郊外,云梦泽。

所谓云梦泽,实际上是楚地洞庭湖一带由水洼变成的沼泽地。由于这一带依山带水,适宜耕种,便居住了不少人。

是日,一群姑娘正在山上采茶,突听见山下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跑过来,边跑边大声叫道:“出人命啦,魏冉让人抓了…”

山上的采茶姑娘均是闻言色变,当中有一位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听了这一声喊,花容失色,扔下茶篓子,飞一般地往山下跑。

少年跑到那姑娘近前,气急败坏地说:“芈姐姐,坏了,坏了,魏哥让人抓走了!”

原来这少年每天跟在魏冉屁股后面厮混,魏冉在演武堂比武时,他就在台下观斗,魏冉被人带走后,他便跑来向芈氏报信。

芈氏听了演武堂之事后,惊叫了一声,“这死小子活腻了不成,如何就把人给打死了?”说话间便风风火火地赶去令尹府。

少年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芈氏边走边道:“去要人!”

少年知道令尹是楚国最高的官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楚怀王也要给他几分面子,魏冉落在他的手里,无疑是凶多吉少,倘若芈氏再赶去胡闹,不过多搭一条命进去而已。想到这一层,少年急得直跺脚,“魏哥杀人了,杀的是令尹的侄儿,你拿什么去要人?”

芈氏道:“若要不回我弟,我也不回了!”

令尹府外,芈氏刚到大门口,那边正好有一辆马车停下,从车里下来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他皮肤黝黑,一脸的风尘之色,倒有几分像是刚赶集回来的农夫。不过看其穿着打扮,以及所乘的马车,异于寻常百姓,该是个什么地方的官儿。

芈氏见他走上台阶去与看门人说话,心想要是叫他一耽搁,说不定我弟的命就没了。她忙冲了上去大呼道:“这位兄弟,见令尹大人须讲个先来后到,你停车之时,我已先到此处,劳烦你等一下,让我先见了。”

那中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见其穿了身杏黄色衣衫,且是民间布坊所出的最普通的粗布料,显然是一个民女,便说:“我有军国大事在身,烦请姑娘先等一等吧。”芈氏一听,顿时就急了,说道:“国家的事就是大事,老百姓的生死便不是大事了吗?”

在战国时期,社会风气奔放自由,人与人之间虽有官民之分,却是没有森严的等级之别,这中年人被她一番抢白后,也不生气,只是笑道:“原来姑娘也有大事,那一同去见如何?”

芈氏虽寄居乡野,实是望族之后,生来七窍玲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便生出一计,心想我要是硬闯进去,未必能见到令尹,与他一同去反倒便捷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我见你也是个斯文人,便不与你争吵,请!”

中年人道了个谢,向看门人报了名讳,叫其前去通禀。芈氏待门童进去后,把那中年人拉过一边,笑道:“原来你叫张仪,是秦国来的使者!”

“不错。”

“咱们在此相识,可算是有缘?”

张仪游走列国,凭的就是智谋和一张利嘴,他一听这姑娘口风,就知她有事相求,眼下五国围秦,他身负邦交重任,自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微哂道:“姑娘可是有求于张仪?张仪千里迢迢而来,饱经风霜,国事在身,姑娘的事还是自行解决吧。”

“你这人好没善心。”芈氏瞪了双大大的眼睛道:“当真见死不救吗?”

张仪讶然:“何人要死了?”

“我!你要是不帮我,我便一头撞死在这里,临死之前,用血在这墙上写下大大的四个字,张仪害我!”见张仪一脸惊恐,芈氏收起了激昂之色,却是突然咯咯一笑,“不瞒你说,那令尹蛮横霸道,抓了我弟,一会儿你只需带我进去,但要他们还了我弟,我马上就走,绝不会连累于你。”

张仪一来不明究竟,以为不过是小事一桩,二来实在是逃不脱纠缠,心想当是做了件好事罢了,就答应了下来。及至门童回禀,带着芈氏进了令尹府。

楚令尹昭阳是个清癯的老者,虽道形色消瘦,双目却炯炯有神,眼珠子转动间满是狡黠之光,见了张仪便要上去打招呼,芈氏怕他们一说开了便是没完没了的军国大事,抢身上去,挡在了两人之间,大声道:“两位且莫谈国事,把我的事先解决了再谈!”

昭阳不知此女是什么身份,看了张仪一眼,问道:“她是何人?”

芈氏哼的一声,“你可是有个叫昭雄的侄子?”

昭阳脸色一沉,说道:“正是!”

“你侄儿在比武时被我弟魏冉打败了,却依然胡搅蛮缠,不依不饶,结果我弟失手,不慎将其打死。虽说打死了人确实下手重了些,但事情须讲个因果,若不是你侄儿纠缠在先,自然也不会出了人命。”芈氏理直气壮地说了一通之后,把手指向张仪,继道:“他就是来为我主持公道的,你要打也好,要罚也罢,总之不能将我弟杀了抵命,不然的话,于理不公!”

张仪听完,脸色顿时就变了,他号称以一张利嘴称雄于天下,周旋于列国之间,今天倒好,话没说上一句,就摊上了人命官司。刚想要开口说话,就听见昭阳一声暴喝:“好你个泼妇啊,人都让你杀了,倒还像你占了理儿,我若是说个是非,讨个公论,却是于情不合了?”

昭阳越说越气,指着张仪说道:“还有你,你到楚国是来挑梁子的吗?”

“我…”张仪正要辩解,陡听芈氏也是一声暴喝,“我告诉你啊老头,其一,是你侄儿蛮缠在先,我弟才将其一拳打死了;其二,比武约斗,伤也罢,亡也罢,在所难免,总之,让我弟抵命,有失公允。”

昭阳虽官至令尹,但并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气恼之下要把张仪和芈氏两人都轰出去。

张仪忙道:“大人息怒啊,这事与张仪没什么干系,张仪是来联姻的!你要是不由分说,把我也轰了出去,可真就坏了大事了!”

昭阳虽在气头上,但仔细一想,张仪刚刚入楚,就算与芈氏一道来,也未必便是帮凶,若是就此将他赶了出去,与楚国无益。心念电转,让家丁把张仪留下,架了芈氏出去。

芈氏闹了半天,徒劳无功,眼看着就要被拖出府去,救弟无望,急中生智,就着张仪的话头接着说道:“既然是来联姻的,把我拖出去,就不怕坏了大事吗?”

昭阳怒斥道:“楚秦联姻,与你何干?”

“如何与我无干?他要联姻的人正是我!”芈氏指着张仪,信口便道:“来此之前,我们就已说好,我也答应了嫁去秦国,不然我如何会与他同道而来?”

张仪一听这话,脸色煞白,想他张仪纵横列国,无往不利,今天算是遇上克星了,她这信口一说,言之凿凿,他即便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二、张仪论时局,楚廷斗群臣

昭阳把一张老脸憋得通红,紧蹙着一对白眉,伸出干瘦的食指颤抖地指着张仪,抖了两下嘴,被气得硬是没说出话来。他觉得此事岂止是自己受了奇耻大辱,连楚国也一同受辱了。侄儿被杀,张仪上门问罪,是没把他令尹放在眼里;明知那疯丫头是凶手之姐姐,张仪却还暗中与之联姻,莫说他这个令尹不知此事,连楚王也一并儿蒙在鼓里,这是没把楚国放在眼里。故昭阳认定,张仪此行名为邦交,实为宣战。

昭阳跺脚低吼道:“秦国虽强,但楚国也非欺软怕硬之辈,你要宣战,何须这般辱我!来人啊,把他们给我轰出去!”

张仪和芈氏两人被一帮家丁轰出了令尹府,这样的事情在张仪的邦交史上实属首次。然叫人赶也好骂也罢,都是小事,他游走列国,阅尽人事,不会将这放在心上,眼下让他操心的是,五国围秦,倘若楚国也从中插一脚,六国大军挥师函谷关,秦国就真的危在旦夕了。

想到此处,张仪恨不得将那芈氏生吞活剥了。可是沉下心来仔细一想,那昭阳并非心胸豁达之人,事到如今,就算再进去辩解,也可能会越描越黑,无济于事。思忖间,看了旁边的芈氏两眼,心想此女野蛮泼辣,与大家闺秀截然不同,我王见惯了文弱温柔的女人,对那些名门闺秀未必会放在眼里,说不得此等野性十足的丫头反而会勾起其一时的涉猎之心,若果然如此的话,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张仪想到此处,暗地里把牙一咬,下了个决心,索性将错就错,把这疯丫头接去秦国,反正人并非这丫头所杀,昭阳还能不依不饶不成?眼下最关键的是去说通楚王,只要楚王那里不追究,此事便算是成功了。

思忖间,看了芈氏一眼,若有所思。芈氏情知闯了大祸,而且适才听昭阳的语气,似真有开战的意思,此时见张仪那眼神怪怪的,不由得缩了缩身子道:“你想怎样?”

张仪沉着脸问道:“你真想去秦国?”

芈氏一听这话,便知张仪不会拿她泄愤,心里的底气也就上来了,说道:“只要能救出我弟,何去何从,悉听尊便。”

“你须知道,适才你闯下了弥天大祸,倘若两国真的开战,便会有成千上万的将士战死沙场,无数的百姓流离失所,那样的场面你可愿看到?”张仪的这番话,把芈氏吓得花容失色,那双大眼睛里竟似有泪光在闪烁。张仪见状暗笑,又道:“要想止息两国之兵戈,救出你弟,须依我一件事,不然的话,莫说救不出你弟,便是你也会成为千古罪人!”

芈氏忙不迭地点头,殷切地看着张仪往下说。

张仪望了眼令尹府,说道:“等会儿你就跪在令尹府外,负荆请罪,若非令尹大人放了你弟,不然你就别起来。”

芈氏愕然道:“若是他不放了我弟,难不成我要永远跪在他家门前?”

张仪道:“我这便去见楚王,只要说通了楚王,可教你弟无忧也。”

“可有把握?”芈氏紧张地问道。

张仪不置可否,说道:“你只管去跪在令尹府外,把昭阳阻在府内,不叫他出门便是。”

事实上张仪也没有把握,对他来说,与楚联姻本是小事一桩,轻而易举之事,可如今与人命官司纠缠在一起,而且死的还是令尹的侄子,万一楚怀王与令尹一个鼻孔出气,非要让魏冉抵命,那么秦楚联姻之事也就泡汤了。

芈氏无奈,在一家客栈讨要了两根柴枝,插于后背,便走到令尹府前跪了下来。一时迎来路人围观,芈氏却道:“非我有罪,乃因家弟与令尹大人的侄儿赌斗,家弟不慎失手,打死了他家侄儿,奈何令尹大人要杀家弟抵罪,这才在门前负荆谢罪。”如此一来,众人七嘴八舌地说将开来,围观之众越来越多。

楚王宫内,两班文武赫然在列,楚怀王端坐王位之上,待张仪参拜之后,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只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免礼,便没了任何话语,整个楚廷也是鸦雀无声,氛围显得有些怪异。

这是张仪首次面见楚王,却是并不陌生。作为杰出的纵横家,对列国的那些主要人物他是了然于胸的,楚怀王的形象与他之前想象的相差无几,肥头大耳,白白胖胖,若非穿着国君的衣服,走到大街上,十有九人会认为这是位唯利是图的富商,一个贪字分明写在脸上。因此,即便是面对此时这种怪异的氛围,张仪也并不为意,提了一口气大声道:“张仪此行,乃为秦楚两国联姻而来,不知楚王看了国书后,意下如何?”

“呵!”楚王怪笑一声,阴阳怪气地道:“联姻吗?你是来挑衅的吧?”

“此话差矣!”张仪一听这语气,便知昭阳虽没到,却已然有人将令尹府发生之事告知楚王,当下淡淡一笑道:“敢问楚王,若为挑衅,秦国可会派一国之相来做此事?若为宣战,一纸战书足矣,何须千里迢迢赶来杀人?”

楚王“嘿”的一声,虽没接话,但语气显然少了些许敌意。张仪亢声道:“大王该知眼下公孙衍挑唆五国,合围秦国之事吧?”

“知道又如何?”楚怀王不由然接了话头。

“这便是了。秦国不傻,张仪自问也并非毫无头脑之辈,在五国围秦之际,张仪千里赶来,挑衅楚国,与秦何益?恐是再痴傻之人也断然做不出此等荒唐之事。”张仪两手一拱道:“张仪此行,诚心与楚结盟,天地可鉴!”

“哈哈…”楚怀王陡然仰天长笑,直笑得泪水都出来了。

张仪眉头一沉,问道:“大王因何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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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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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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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阅读题答题技巧

全文共 3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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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阅读题的解答往往要关于小说创作时的背景,下面小说阅读题答题技巧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环境描写

环境描写是小说艺术的一个重要内容,分析环境描写是全面理解小说的重要环节。环境是形成人物性格、促使人物行动的指定场所和范围。

小说中的环境描写,有时是为了表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社会条件,用于烘托人物活动的时代意义;有时是为了渲染气氛,从侧面表现人物的性格,它是整个作品中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对于增强故事的真实性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在分析人物形象的时候也要分析环境,要连带写景的部分一起分析。

⒈ 环境分类及作用

环境是人物活动的舞台,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说的环境描写跟人物的塑造与表现主旨有极其重要的关系。阅读中始终把环境、情节和人物联系起来,才能把握小说创作的真谛。

(1)社会环境——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

作用:

①交待人物活动及其成长的时代背景,揭示了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

②交代人物身份,表现人物性格;或影响或决定人物性格;

③揭示社会本质特征,揭示主题。

(2)自然环境——人物活动的具体场景,如时间、地点、气候、景色、场面等。

作用:

①自身的、独立的审美价值:表现地域风光,提示时间、季节和环境特点;

②渲染气氛,为后边刻画人物作铺垫;

③烘托人物性格,或某种心理;

④展开、推动情节发展;

⑤深化主旨;

⑥象征和暗示。

2.命题指向

(1)在文中准确地找出描写环境的句子;

(2) 就指定的环境描写说出其作用;

(3) 找出文中描写环境的句子,分析环境描写对塑造人物或表现主题所起到的作用;

(4)依据文章内容发挥想像续写一段环境描写。

⒊ 环境类考题类型示例

(08浙江卷)《乌米》19题:指出第5自然段中景物描写所采用的手法,并简析该段景物描写的作用。(5分)

【参考答案】手法:①衬托(以动写静,以景衬人);②分层写景,远近高低结合。作用:①烘托出肃穆静谧的气氛;②突出乌米孤独无助的处境;③暗示人物的命运。

4. 答题指要

(1)解题思路 明确环境描写必须为主题服务的宗旨,结合环境描写的作用:

①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暗示社会环境(背景、习俗、思想观念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

③揭示人物心境,表现人物身份、地位、性格;

④渲染气氛、奠定基调;

⑤推动情节的发展或作为情节线索;

⑥揭示或深化主旨;

⑦象征暗示,对比烘托

然后根据题目要求,结合文章作答。

(2) 答题规范:环境+人物+情节+主题

(3)环境类试题的答题思路:

①环境本身(交代……时间,交代……背景,营造……氛围,渲染……气氛→②情节(推动,暗示,铺垫……)→③人物(烘托,映衬……)→④主题(表达,寄托,暗示,揭示……)

根据要求还可以这样来组织语言表达:XX具体描写了……景色,营造(创设)了一种……气氛;渲染(定下)了……的抒情基调;烘托了人物的思想感情;为下文……情节展开作了铺垫,推动……的情节发展。

二、故事情节

情节是由人物之间的关系、矛盾和性格冲突所产生的一系列生活事件。情节一般是通过描写人物思想性格和情感欲望的冲突以及由此引起的人物关系、人物命运的变化来展开的。

在情节的展开中,通过人物的外貌、行为和心理状态,再现活生生的鲜明个性。因此,欣赏人物形象,应从情节入手,据情论人。

把握好故事情节,是读懂小说的关键,是欣赏小说艺术特点的基础,也是整体感知文章的起点。命题者在为小说命题时,也必定以此为出发点,先从整体上设置理解文章内容的试题。

分析小说的故事情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①抓住场面;

②寻找线索;

③理清小说的结构。

分析小说故事情节时要注意两点:

① 情节的发展变化是矛盾冲突发展的体现,分析小说的情节时必须抓住主要的矛盾冲突;

② 分析情节不是鉴赏小说的目的,而是手段,是为理解人物性格、把握小说主题服务的。所以,在分析情节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体会它对人物性格的形成及对揭示小说主题的作用。

⒈ 情节的作用

(1)交代人物活动的环境;

(2)设置悬念,引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3)侧面烘托,为后面的情节发展作铺垫或埋下伏笔。

(4)照应前文。

(5)线索或推动情节发展。

(6)刻画人物性格。

(7)表现主旨或深化主题。

2.情节的特点

(1)情节安排评价

① 就全文来说有一波三折式。作用是引人入胜,扣人心弦,增强故事的戏剧性、可读性。

② 就开头结尾来说有首尾呼应式。作用是使结构紧密、完整。

③ 就开头来说有倒叙式(把结局放到开头来写),如《祝福》,先写祥林嫂的死,然后再写祥林嫂是怎样一步步被封建礼教逼向死亡之地的。起到制造悬念的作用。

④ 就结尾来说有戛然而止,留下空白式。此外,有出人意料式、悲剧、喜剧式等。

⑤ 贯穿情节的线索,可作线索的有:事、物、人、情、时间、空间,如《药》中的“人血馒头”、《故乡》中的“我”等。

(2)情节安排基本技巧

① 顺叙:按时间(空间)顺序来写,情节发展脉络分明,层次清晰。

② 倒叙:不按时间先后顺序,而是把某些发生在后的情节或结局先行提出,然后再按顺序叙述下去的一种方法。造成悬念,引人入胜。

③ 插叙:在叙述主要事件的过程中,插入另一与之有关的事件,然后再接上原来的事件写。对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做必要补充说明,使情节更加完整,结构更加严密,内容更加充实丰满。

④ 补叙:在叙述主要事件的过程中,插入另一与之有关的事件,然后再接上原来的事件写。对上文内容加以补充解释,对下文做某些交代,照应上下文。

⑤ 平叙:(指叙述两件或多件同时发生的事)使头绪清楚,照应得体。

⒊ 考题示例

(1)情节类常规考题示例

(09辽宁)《遗璞》2、小说两次提到小孩的凉鞋,各有什么作用?

【参考答案】① 第一次出现,表达了遗璞村人对省城老贾的感激,省城老贾在县里当了书记之后并没有忘记他们;②第二次出现,说明遗璞村人的生活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和几年前一样,孩子有凉鞋穿仍然是他们的一种期待。

(2)情节类探究题示例

(09辽宁)《遗璞》4、小说最后描写了蛮儿一帮年轻人炸掉了遗璞,并用它去修水渠。作者在结局上的这种处理是否合理?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参考答案】

观点一:作者在结局上的处理是合理的。

①从情节上说,遗璞村人为之自豪的石头被一群年轻人突然炸掉,这样的处理可以产生出人意料的艺术效果;②从主题上说,“没有用”的遗璞是一种守旧思想与生活方式的象征,这样的处理有助于小说思想内蕴的表达;③从时代上说,这样的处理符合20世纪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精神,有现实意义。

观点二:作者在结局上的处理是不合理的。

①从情理上说,遗璞村人世世代代视为宝物的东西,被一群年轻人轻易的炸掉,不合情理,违背了生活的逻辑;②从叙事上看,炸掉遗璞修水渠的必要性并没有在小说中明确的交代出来,缺乏艺术上的逻辑性;③从现实上讲,这种结局也不符合保护文物、合理开发的现代观念。

4. 答题指要

(1)命题指向:

①用一句话或简明的语句概括故事情节,或文中共写了哪几件事,请依次加以概括,或用填空的形式概括小说的部分内容(包括指出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四部分中的某一方面);

②某一情节的特点和作用分析;

③情节的高潮或结尾作用的理解;

④小说的叙述故事情节过程中顺叙、倒叙、插叙等方法的使用;

⑤哪一个情节最吸引你;

⑥情节的合理性探究等。

(2)解题技巧

①找出情节线索,理清情节的来龙去脉。

②由事及人,看情节发展如何为塑造人物服务。

③见微知著,从场面和细节描写中分析情节对表现主题的意义。

④赏析技巧,注意发现作者组织情节的艺术匠心。

(3)答题思路

明确情节构思为表现人物的宗旨,结合情节的一般作用,然后根据题目要求,结合文章作答。

①情节(使情节波澜再起,引出另一个情节,制造悬念,情节更突出,照应前文情节)→②人物(丰富人物,表现人物性格,)→③主题(深化某种主题,突显某种主题)。

根据要求组织语言表达:XX情节(事物)在文中有……作用,突出了……,表现了……

三、揣摩人物形象

文学即人学,以叙事为主的小说更是以写人为中心。因而在阅读小说时,命题者自然会从分析人物形象这一角度设置试题。

1. 表现人物的手法:

(1) 正面描写——直接描写:描写人物的语言、行动、肖像、心理表现人物性格特征,如概括介绍、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细节描写、心理描写等。

(2) 侧面描写——间接描写:侧面描写,概括地说就是通过其他人物的言行,间接写主人公。如用有关人物的对话,心理活动,事件叙述等烘托所要描写的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在情节发展中展现人物性格特征;环境描写衬托或烘托。

2. 形象刻画基本技巧——各种描写手法的运用与作用

(1) 肖像、神态、动作描写:更好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及性格特征。

(2) 语言描写:言为心声,人物的语言也体现着人物的思想性格。

①刻画人物性格,反映人物心理活动,促进故事情节的发展。

②描摹人物的语态,使形象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3) 心理描写:直接表现人物思想和内在情感(矛盾/焦虑/担心/喜悦/兴奋等),表现人物思想品质,刻画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

分析人物的心理描写,能很好的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心理描写是对人物在一定环境中的思想活动描写,它往往和外貌、语言、行动交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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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如懿传小说阅读第4章_步步为艰

全文共 6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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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清晨起来,青樱匆匆梳洗完毕,便去富察氏宫中伺候。为了起居便于主持丧仪诸事,富察琅华便一直住在就近的偏殿。

青樱去时天色才放亮,茹心打了帘子迎了青樱进去,笑道:“小主来得好早。主子娘娘才起来呢。”

青樱谦和笑道:“我是该早些伺候主子娘娘起身的。”

里头帘子掀起,伺候洗漱的宫女捧着桎巾鱼贯而出。青樱知道富察氏洗漱已毕,该伺候梳妆了。

茹心朝里轻声道:“主子,青福晋来了。”

只闻得温婉一声:“请进来吧。”

两边侍女双手掀帘,半曲腰身,低眉颔首迎了青樱进去。青樱不觉暗赞,即便是国丧,富察氏这里的规矩也是丝毫不错。

青樱进去时,富察氏正端坐在镜前,由专门的梳头嬷嬷伺候着梳好了发髻。富察氏与皇帝年龄相当,自是端然生姿的华年。简单单一方青玉无缀饰的扁方,显得她格外清淡宜人,如一枝迎风的白木兰,素虽素,却庄静宜人。

青樱请了安,富察氏笑着回头,“起来吧。难得你来得早。”

青樱起身谢过,富察氏指着镜台上一盒盒打开的饰盒,道:“丧中不宜珠饰过多,但太清简了也叫人笑话。你向来眼力好,也来替我选选。”

青樱笑,“主子娘娘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不过是考考妾身眼力罢了。”

富察氏微笑不语。青樱拣了一枚点翠银凤含珠的步摇比了比,道:“今日是举哀的最后一日,明日就是正式的登基大典。主子娘娘虽是素装,也得戴些亮眼的首饰。这步摇凤带翠羽,凤凰的眼珠子也是蓝宝珠子,再配上几朵蓝宝的珍珠花儿,最端雅不过,也还素净。”

富察氏向梳头嬷嬷笑道:“还不按青福晋说的做。”

青樱退开一步守着,只在旁伺候着递东西。富察氏看在眼里,也不言语。待到梳妆完毕,才慢慢笑说:“好好的侧福晋,倒为我做起这些微末功夫,可委屈你了。”

青樱忙道:“妾身不敢。”

富察氏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笑道:“你配的珠饰,真真是挑不出错处来。若凡事为人处世,都能无可挑剔,那也算是福慧双修的人了。”富察氏闭目片刻,正色道,“你这个人,终究是委屈了。”

青樱不知富察氏所指,慌忙跪下道:“妾身愚钝,不明娘娘所指,还请娘娘指教。”

富察氏看了她两眼,慢慢说:“你怎么嫁进王府成了侧福晋的,你自己清楚。”

青樱跪在地上,终究不知该如何说起,只好低头不敢做声。

富察氏看她一味低头,慢慢露出笑意,道:“你我姐妹一场,我才这样问你。你这个人,终究是成也萧何,最怕败也萧何。也难怪高氏要处处抢你的风头。”

青樱勉强微笑,“妾身与高姐姐一同伺候皇上,说不上谁抢了谁的风头。妾身若有不如人的,高姐姐合该指教。”

富察氏淡淡笑一声,“指教?从前在王府里,她敢指教你吗?如今时移世易,你又该如何自处呢?”

青樱闻言,不觉冷汗涔涔,轻声道:“主子娘娘……”

富察氏凝视她片刻,又复了往日端雅贤惠的神色,柔声道:“好了。我不过提醒你一句罢了,事情也未必坏到如此地步。”富察氏略略自矜,“到底我也是皇后,皇上的结发嫡妻,若是你安分守己,我也不容高氏再欺负了你去。”

青樱听得如此,只得谢恩,“多谢主子娘娘。主子娘娘一向对我和姐姐一视同仁,我能倚仗的,也只有主子娘娘了。”

富察氏的目光悠悠在她手腕上一荡,看青樱洁白的皓腕上除了一串翡翠珠缠丝赤金莲花镯外,别无其他饰物,不由得暗暗颔首:“你手腕上这串镯子,还是皇上为皇子的时候安南国进贡的珍品,一共只有一对。当时先帝赐给了咱们府里。我想着你和高氏是平起平坐的,便一人一个给了你们。既是让你们彼此间存了亲好之心,也是要你们明白,同为侧福晋,应当不分彼此,不要凡事计较。如今你倒还肯天天戴着。”

这一只镯子,原是安南国极稀罕的贡品。安南本出好翡翠,但如这一对的,真真是罕见。一串碧绿翡翠珠颗颗一样大小,通透温润不说,更难得的是竟然均匀得没有半点杂色,碧幽幽得恍若一汪流动的绿水。若拿到阳光下照着,便会出现一纹一纹水波似的莹白光痕,如同孔雀翎羽一般。因这翡翠珠碧色沉沉,所以特配了赤金缠丝花叶护着珠子周身,每颗翡翠珠的两端各用薄薄的莲花状金箔裹住,更是一分匠心独运。

当年还是四皇子的皇帝得到这对镯子,也是欣喜异常,虽宠爱两位新婚的侧福晋,但还是送给了嫡福晋富察氏。富察氏体念皇帝的心意,收下不过几天,便转赠给了青樱和晞月。

青樱低首,抚着镯子一脸安分随和,“主子娘娘说的是。真是感念娘娘这份心意,所以如娘娘当年嘱咐,时时戴着时时警醒。”

富察氏柔和道:“你是个懂事的。我看高氏也天天戴着,却也未必记得这层意思了。”她顿一顿,“唉,昨夜高氏僭越,我不是不知,只是从今以后你也只得让着她了。”青樱心想着海兰昨夜所言,正要说话,却听富察氏道,“你来之前皇上已经有了口谕,为高氏抬旗,抬的可是镶黄旗,又赐姓高佳氏。大清开国近百年,能得皇上亲口抬旗,获此殊荣的,只有高氏一人,且只有正黄和镶黄两旗是天子亲信,这里面的分量,你可掂量清楚了吧。”

青樱心中悸动,想要说话,却只惊异得口舌麻木,一字也说不出来,只得喏喏含笑。

富察氏回转头在首饰匣里闲闲挑出一双玲珑蓝宝坠耳环,口中道:“从前府中,你的地位自然比高氏矜贵,如今看来,她竟是要跟你比肩了。唉……你先跪安吧。”

青樱慢慢走出富察氏殿中,只觉得口干舌燥,仿佛从未如此烦恼过。连当初……当初被三阿哥弘时回绝羞辱,也不曾如此。

她脑中想到“弘时”两字,只觉厌烦,用力摆了摆头,扶了惢心的手慢慢出去。

炎夏暑期退散,偶尔一两阵风来,也隐隐有了清凉之气。前头隐约有人说笑着过来,青樱皱了皱眉,正要说话,却见高晞月与金玉妍亲亲热热过来。见了青樱,金玉妍倒还是如常退开半步,屈膝行礼,高晞月却只笑吟吟望着青樱,“妹妹好早啊。”

青樱自知情势不同往日,先与高晞月见了个平礼,方含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主子娘娘梳洗完毕,进去正好呢。”

晞月点点头,笑道:“入宫这几日,妹妹都还住得惯吗?”

青樱道:“劳姐姐费心,一切都好。”

晞月颔首,“住得惯就好。我生怕妹妹睡惯了王府的热炕头,不习惯紫禁城高床大枕,半夜醒来孤零零一个,冷不丁吓一跳呢。”

青樱眉心微微一蹙,面上倒还笑着,“高姐姐惯会说笑。皇上为先帝守孝,这些日都在养心殿住着,难不成姐姐还有皇上做伴吗?”

晞月居高临下瞥她一眼。“妹妹千伶百俐,以后可算棋逢敌手了。景仁宫的乌拉那拉皇后,大约会和妹妹一样有空,一同闲话家常呢。”她见青樱神色微微尴尬,走近一步低声道,“夹在皇太后和乌拉那拉皇后之间,妹妹与其有空争宠,不如想想该如何自处是好。”

高晞月向玉妍招了招手,亲热道:“杵在那儿做什么?还不跟我进去!”

玉妍答了声“是”,瞟了青樱一眼,得意地挽上晞月的手,亲亲热热进去了。

有风贴着面刮过。京中九月的风,原来有如此风沙隐隐的凉意,会吹迷了人的眼睛。

惢心待她们进去,扶住青樱的手慢慢往前走,低声愤愤道:“月福晋不过是和您一样的人,受了您的礼也不还礼,她……”

青樱淡淡道:“这样的日子,以后多着呢。我若连这点气都受不住,就白和她相处这几年了。”缓一口气,“何况,她到底年长我几岁,我敬她几分,听她教诲,也是应当的。只要她不过分也就是了。”

惢心欲言又止,青樱看她一眼,“你想说什么?”

惢心低眉顺眼,“小主这样说,也是知道晞月福晋那个人,不是我们让着,她就能不过分的。”

青樱眉毛一挑,沉声道:“知道的事一定要说出来么。讷于言敏于行是你的好处,怎么和阿箬一样心直口快了?”

惢心垂首不语,只伸出手来,“奴婢知错。小主,该去先帝灵前行礼了。”

这一日灵前哭丧,晞月理所当然跪在青樱之前。富察氏一句言语都没有,反而待高氏比寻常更客气。殿中人最擅见风使舵,一时间也改了昨日惊诧之情,待晞月更为恭敬。

过了辰时三刻,太妃们一一入殿,与新帝的嫔妃们分列左右两侧,戚戚举哀。殿中人虽多,然而一眼而去,皆是素服银器,白霜霜的一片哀色。仿佛再有魂灵的一个人,也成了那素色中单薄的一点。不过半个时辰,太后扶着福姑姑的手也过来了。因着连日举哀,太后的神色并太好。太后是先帝的熹贵妃,一向深得宠爱,养尊处优,于保养功夫上也十分尽心,望之如三十许人。如今因着心境哀伤,为着先帝过身伤心得数日水米未进,整个人顿时枯槁了许多。仿佛那红颜盛时,一朝就花叶零丁了。

琅华见太后进殿,忙领着众人行礼如仪。太后微微颔首,“行了。都是为先帝尽心尽孝的时候,也不必那么多规矩了。”

琅华忙应了“是”,起身搀住太后。青樱一向与琅华入宫觐见最多,便也踏出了一步想去扶住太后。哪知晞月往她手肘一撞,一步上前扶住了太后另一只手,婉声道:“太后连日来疲倦了,未免哀思伤身,也应当注意凤体。”

太后颔首,拍拍晞月手背,“你有心了。”

待得太后走近了,青樱才敢抬头看她。从前入宫相见,太后尚且是得宠的贵妃,虽有年轻的宁嫔与谦嫔后来居上,到底也陪伴先帝多年的可心人,总是脂光水腻的精致妆容,不见丝毫放松。如今细细打量去,到底岁月无情,伴着忧伤无声无息地爬过她的皮肤,在她眉梢眼角碾上了细细的痕迹。太后脂粉轻薄的容颜憔悴暗淡,仿佛再好的丝缎,经久了时光,亦染上了轻黄的岁月痕迹,不复光洁平滑。

因着先帝去世,太后的装扮也素淡了许多。服丧的白袍底下露着银底缎子绣白色竹叶的素服,最清淡哀戚的颜色,袖口落着精致绵密的玄色并深青二色丝线捻了银线错丝绣的缠枝佛手花。散缀于缺月形发髻上的玉钿色泽光华,越发衬得一把青丝里藏不住的白发如刺眼的蓬草,一丝丝扎着人的眼睛。

青樱心下恻然,随着太后与琅华跪在灵前,凄凄然哀哭不已。

哭灵的日子虽然乏倦,但真当自己是树在灵前的一支烛台,或是被金丝细绳扎进了饿素白帷幔,时光倒也过得快了许多。

到了午膳时分,因着绿筠诞育三阿哥未久,太后特意准了她回去照看。绿筠感激万分,立刻去了。便由着琅华、晞月和青樱到偏殿侍奉太后用午膳。

太后的午膳本是要回寿康宫中用的。本朝的规矩,新帝不能与先帝嫔妃同居东西六宫。所以先帝过世,匆忙将六宫中一众遗妃都挪去了寿康宫中安置。太后也暂居在寿康宫正殿,并未搬去本应由太后独居的慈宁宫中。而这一日,本是为先帝举哀的最后一日,太后不愿车辇劳动,情愿多些时候为先帝尽哀,便嘱咐了御膳房将午膳挪在了偏殿。

琅华本打算着趁着中午用膳去看看二阿哥,但太后在此,本着孝道,她也尽心侍奉,一丝不错。一时间膳食上来,琅华添饭,晞月布菜,青樱舀汤,伺候的人虽多,但一丝咳嗽声也不闻,静得如无人一般。

太后见琅华服侍在侧,不觉问:“二阿哥还年幼,怎么你不回宫照拂,还要留在这里伺候哀家?”

琅华端然一笑,“太后有所不知,臣妾为了能尽心照拂好后宫诸事,按着祖宗规矩,已经将二阿哥送去阿哥所由嬷嬷照拂了。”

太后微微一惊,似是意外,“怎么?你不自己先照拂他两天,也不怕他住不惯阿哥所?”

琅华眉目恬静,仿佛安然承受,“本朝的家法,一旦生下阿哥公主,若有旨意,低位的嫔妃所出交给高位的嫔妃抚养;若无旨意,则一律交由阿哥所的嬷嬷们照管,以免母子过于情深,既不能安心伺候皇上,也误了再诞育皇嗣的机会。臣妾不敢不以身作则,所以二阿哥和大阿哥都送去了。”

太后凝神片刻,缓声道:“那是难为你了。如此说来,苏氏的三阿哥也不宜留在身边教养了。福珈,吩咐下去,命格格苏氏尽快将三阿哥挪去阿哥所,也好让她专心伺候皇帝。”

福姑姑答应了一声,吩咐下去,又转回太后身边伺候。

太后用膳的规矩,一向是先饮一碗汤。青樱见桌上有一道火腿鲜笋汤,雪白笋片配着鲜红火腿,汤汁金灿,引得人颇有胃口,便用盛了如意头银勺舀了一勺在碗中,又夹了笋片递到太后身前放下。

太后喝了一口,微微颔首,“论到汤饮,没有比上好的金华火腿配了笋片更吊鲜味的了。这汤鲜是鲜,笋片也做得嫩。只是鲜味都在前头了,后头的菜再好,总也觉得食之无味了。”

伺候太后的福姑姑是经年的老嬷嬷了,忙笑道:“太后一向是喜欢这个汤的,但连日来为先帝哀思伤神,本就茶饭无味,如今鲜味一过嘴,后面怕更吃不下了。”

青樱吓了一跳,忙跪下道:“臣妾只惦记着太后素日喜欢,竟未察觉太后当下的胃口,实在是臣妾的过失了。”

晞月看青樱如此,忍不住冷笑一声,只作壁上观。

琅华亦道:“光是汤也罢了。笋片虽鲜嫩,但多食伤胃,于太后是不相宜的。”

太后摆摆手,倦怠道:“算了。你也是一分孝心,是哀家自己没胃口罢了。”太后瞟一眼桌上的膳食,懒懒道,“叫人撤下去吧。哀家看了也没胃口。”

晞月无声冷笑,徐徐道:“妹妹好一分孝心,太后这些日子饮食清减,好容易用些午膳,才喝一口汤就被妹妹败了胃口。今日下午还有好几个时辰的哀仪,妹妹是打算让太后饿着身子熬在那儿吗?”

青樱咬了咬唇,磕了头道:“还请太后恕罪,臣妾一时有失,不想连累了太后凤体。太后要责罚臣妾无怨无悔,但请太后保养身体,多进一些吧。”

太后神思懒懒,并不欲进食。琅华见状,忙舀了一碗熬得极稠的粥来,拿银匙舀了轻轻吹着,递到太后手中,“太后再没胃口,也请为了先帝着想,进一碗粥吧。”

太后扬眸看了一眼,又懒懒闭上眼睛,厌道:“哀家没有胃口。”

福姑姑微微蹙眉,轻声道:“主子娘娘,太后这几日胃口不好,顶多进些熬得极薄的粥水,这么厚稠的粥,太后实在是没胃口吃。”

琅华并不气馁,笑吟吟道:“这种熬粥的米是御田里新进的,粒粒饱满晶莹剔透,吃上去口感微甜,柔软却有嚼劲,最适宜熬得稠稠的,却入口即化。皇上这几日伤心先帝驾崩,又忙着前朝的事情,也是没有胃口。儿臣嘱咐了御膳房做这样的粥,皇上倒能吃几口。”

太后这才点点头,“你是皇帝的结发妻子,是该多多关心皇帝,免他操劳。”她顿一顿,“罢了,皇帝都在努力加餐饭,哀家再伤心,也得用一点了。就尝尝吧。”

琅华喜不自禁,看太后吃了两口,倒还落胃,便也放心些。晞月殷勤布菜,尽拣些清淡小菜,倒也看着太后将小半碗粥都喝了。

琅华方才露了几丝笑意,柔声道:“青樱妹妹的汤是鲜,配着淡粥小菜也能入口了,若是后面的菜还是浓鲜,那才真伤了胃口呢。”

太后回味片刻,“你们有心了。只是哀家喝着,这粥里有股淡淡的姜味,吃下去倒是暖胃,稍稍舒服些。”

琅华意料之外,实在不知,忙看了身后侍候的御膳房太监一眼,便问:“是什么缘故?”

太监打了个千儿,躬身答道:“娘娘的嘱咐是用御田新进的米做粥,但皇上从前儿夜里便有些胃寒。青樱小主知道了,特意吩咐奴才们加了少许嫩姜在粥里,可以温胃暖气。皇上用了一直觉得不错,所以今儿给太后进的粥也是如法炮制。”

太后轻叹一声,“我的儿!这才是用心用足了。”她看了青樱一眼,吩咐道,“在外头跪着,在哀家这里也跪着,也不怕伤了膝盖皇帝心疼,起来吧。”

青樱这才敢谢恩起身。太后扶了扶鬓边的银累丝珍珠凤钗,道:“哀家还想喝点汤,你选一碗给哀家吧。”

青樱不敢再轻举妄动,仔细斟酌了,才选了一碗“紫参雪鸡汤”舀了给太后。太后才看了一眼,眼圈便有些红了,“怎么选了这个汤?”

青樱谨慎道:“紫参提气,雪鸡补身,适宜太后凤体。而且先帝在时,臣妾侍奉先帝与太后用膳,便听先帝嘱咐过此汤适宜太后饮用。如今请太后再饮,只当是请太后顾念先帝苦心,善自保养。”

太后凝神片刻,拈过绢子拭泪道:“先帝在时,是最喜欢这道汤的,总说能提神补气,也常嘱咐哀家喝。如今看着,只是触景伤情罢了。何况先帝才走,这满桌的膳食,多半是荤腥,哀家哪里能入口?罢了吧。”

这几句话虽不是拒绝用膳,但却比方才更严重,青樱只觉得耳后根一阵比一阵烫,烧得头皮发痛,且御膳的汤饮,为怕凉了,都是拿紫铜吊子暖在那儿的。青樱捧着一碗滚烫的汤在手里,起先还觉得指尖又热又痛,如虫咬一般,渐渐失了知觉,捧着汤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十分尴尬。

晞月见机,忙殷勤夹了一筷子龙须菜在太后碗里,“这龙须菜还算清口,太后尝一尝,也是吃点素食,略尽对先帝的心吧。”

太后勉强吃了一口,拉过琅华与晞月的手叹道:“哀家也是看在你们的心罢了。其实一饮一食能有多大的讲究?无非是审时度势,别自作聪明罢了!”她瞟了青樱一眼,“好了,还端着那汤做什么?譬如那粥,皇帝适合添些姜,哀家却未必适合。用心是好,但别总拿着对旁人那一套来对如今的人,明白了吗?”

青樱本不知自己错在何处,但听得这句话,才知了原因所在,直如五雷轰顶一般,软软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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