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休假(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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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24最新
全文共 974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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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员工公休假请假
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当然公休就不用写事由了,理所当然的。)
--(内容)要说明请假几天,从哪天到哪天。
尊敬公司领导:
兹有__________ 部门/单位,_____ (姓名)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需请假,共_____ 天,请假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望领导批准为盼!
请假人:部门/单位负责人: 主管领导:
日期: 日期: 日期:
员工公休假请假【篇三】
敬爱的所领导:
根据《国家公务员休假条例》,按规定本人参加工作的年限已满一年,可享有每年五天的年休假期。本人定于2011年9月26日~30日休年休假期。
请给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 20XX年9月20日
篇2:2024年全年公休假放假安排时间表
全文共 975 字
+ 加入清单2015年节假日具体日期:
2015年元旦时间:1月1日(农历十一月十一,星期四)
2015年除夕时间:2月18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星期一)
2015年春节时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一,星期二)
2015年清明节时间:4月5日(农历二月十七,星期日)
2015年劳动节时间:5月1日(农历三月十三,星期五)
2015年端午节时间:6月20日(农历五月初五,星期六)
2015年中秋节时间:9月27日(农历八月十五,星期日)
2015年国庆节时间:10月1日(农历九月十三,星期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
一、2015年元旦:1月1日放假,由于1月1日当天是周四,所以放假三天调休(1-3日)共3天,1月4日(周日)上班。
二、2015年春节:2015年春节是2月19日星期四。根据规定春节法定放假时间是除夕到初二。调休7天。2月18日至2月24日放假,共放假7天。
三、2015年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共三天。
四、2015年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5.1是周五所以不调休。
五、2015年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共三天
六、2015年中秋节:9月27日放假,共一天
七、2015年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上班。
篇3: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全文共 999 字
+ 加入清单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八、 在不影响生产任务和施工进度的情况下,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公司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并在年初做好当年年休假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和分公司综合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和分公司综合部做好员工年休假的动态管理工作。 1、待工期间应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要求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为:(员工本人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21.75天)×员工本人当年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300%。在公司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前述月平均工资不含加班工资。
4、公司安排员工年休假,因员工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九、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公司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员工本人提出辞职申请或自动离职的,取消其当年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且不予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十、上述按日历计算天数如无法记录到具体日期的,均以当月1 日为记录日期。 第二十六条 探亲假
一、工作满1年的员工,与配偶不在同一个市内生活,而又不能在休息日团聚(连续一年及以上);或者与父、母都不在同一个省内生活,而又不能在休息日团聚(连续一年及以上)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探望配偶,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享受20天或每两年享受45天探亲假;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享受20天探亲假。
二、探亲假期间发放其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年功津贴、生活补贴,绩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和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火车硬座的标准报销往返路程费用。 三、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探亲假假期。 四、探亲假当期有效,连续使用,不得跨期使用。
篇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休年休假补偿
全文共 471 字
+ 加入清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如某职工应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10天,9月30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其当年度可享受年休假天数为7.48天,即[(365天-92天)/365天]*10天-0天。其中折算后不足1整天部分的0.48天按规定不享受年休假,其当年度实际享受年休假天数为7天。
如其前12个月应得平均工资为2000元,加班工资为200元。日工资收入为82.76元,即(2000元-200元)/21.75天。其应休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支付年休假工资1738元,即82.76元*300%*7天。(文: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孙斌律师)
(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篇5:天休假模式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全文共 1310 字
+ 加入清单近期,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
2.5天短假该如何休?国家旅游局明确指出,要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将周五下午的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腾出来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而不是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假。
多省份出台意见鼓励2.5天休假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8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上述意见提出的“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引发热议,随后一些单位率先开始落实2.5天休假措施。中新网记者注意到,自11月份以来,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2.5天休假模式。
1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为职工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
11月2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公布,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弹性作息制度,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12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提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对中新网记者表示,鼓励推行“2.5天小长假”,有助于丰富假日体系,满足短途旅游需求。两天半的小长假灵活多元,只要企事业单位领导认同,是有操作性的,既可以让离家近的人常回家看看,又能刺激周边旅游消费。
2.5天休假仍需一周工作40小时
鼓励“2.5天小长假”,到底该如何休?是不是周五下午直接放假?这种休假模式有没有强制性?
对此,国家旅游局曾明确指出,弹性作息需要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将周五下午的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腾出来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而不是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假。
国家旅游局还表示,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都是鼓励性和倡导性措施,不是强制性要求,也不能全国一刀切,各地各单位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不影响正常生产活动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执行。
记者注意到,对于2.5天休假,网友普遍持欢迎态度,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很多企业连周末双休、带薪休假都落实不了,更何谈两天半短假,这是一种奢望。还有网友担心“小短假会沦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
刘思敏表示,“鼓励”意味着不是强制,“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也表示不是全国统一实行,而且只在夏季两三个月的时间内,所以预计小短假惠及的群体应该不会很大,机关事业单位等有望率先受益。
“2.5天休假是假期安排的一种有益补充,它对于短途旅游休闲意义较大,但无法满足人们中远程的旅行和休闲需求。”在刘思敏看来,要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当务之急是落实带薪休假,并考虑增加长假的供给。
篇6:我国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全文共 349 字
+ 加入清单1、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2、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由上述的内容可知,如果劳动者在本年度内有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对于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的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
(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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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全文共 1758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条 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办法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
船员的年休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8:省份发文鼓励2.5天休假
全文共 273 字
+ 加入清单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2.5天休假。
此后,各地积极响应,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先后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等8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模式。
譬如,今年2月初公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夏季作息安排。有条件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可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实行2.5天的周末休假方案。
篇9:单位公休假请假条模板
全文共 854 字
+ 加入清单员工 _____申请公休假_____天,自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日,特此请假,谢谢!
签字: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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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假规定有哪些?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篇10: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
全文共 221 字
+ 加入清单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篇11:附:公务员请假、休假制度
全文共 1116 字
+ 加入清单一、请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二、休假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病、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2、对未经领导批准,又未通报给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视对工作影响的程度,给予警示教育、或通报批评;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篇12:这里,我们根据5-10天不等的年休假,设计了几套请假方案
全文共 264 字
+ 加入清单一、可以请3天假——9月28日到30日,这样就把中秋假期和国庆假期连起来,从9月26日到10月7日,共12天。这是被称为“性价比最高”的凑假方案。
二、如果想把5天假请满,可以在以上方案前或后,再多请两天,也就是9月24日到10月7日,或9月26日到10月9日,都是14天。
三、如果你是假期很多的“土豪”,则可以请上6天假,凑出个16天的假期。9月28日-30日和10月8日-10日请假,从9月26日休到10月11日,共16天。
四、还可以请8天假,分别是9月21日-25日和28日-30日,就从9月19日休到10月7日,共19天。
篇13:有的仍发三薪有的干脆休假
全文共 202 字
+ 加入清单记者还询问了多家酒店和酒楼的职员,五星级酒店大多数依照国家规定取消除夕三薪。民营餐饮服务业则相对灵活一些,各种应对都有,有的照旧发三薪,有的双薪,有的老板另外封红包奖励加班职员,还有的干脆关门全体休假去。有外企员工表示,公司严格执行规定,除夕双薪,初一到初三保证三薪。
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无三薪”转变对白领个人加班与否的决定影响不大,不少人表示为了长远保住饭碗和自我发展,“有没有三薪都要做好分内事”。
篇14: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么办?
全文共 239 字
+ 加入清单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篇15:公休假请假条该怎么写
全文共 917 字
+ 加入清单请假条是我们生活工作常用的一种应用文,YJBYS为您带来最新最有效的请假条范文。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范本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当然公休就不用写事由了,理所当然的。)
--(内容)要说明请假几天,从哪天到哪天。
范本二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当然公休就不用写事由了,理所当然的。)
--(内容)要说明请假几天,从哪天到哪天。
小资料:
请假条相当于公文中的“请示”,它是因事、因病或者因公请求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准许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的文书。它比请示简便、灵活,格式可以固定,也可以不固定。请假条因为请假的原因,分为请病假和请事假两种。它是公文写作的一个很重要、但经常被人们忽略的一个应用文写作,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我们都离不开请假条,请假条的意义可大可小,很多人往往不够重视,所以造成了很多笑话。请假条的内容包括“标题、上款、正文、请假时间、下款”。
请假条格式:
标题:居中写《请假条》,用来表明此文是用来请假的。
称呼:平时怎么称呼,这里就怎么写,后面加冒号。这个地方往往是领导、相关负责人等。
正文:请假理由。直接写请假的原因,起止时间。如果有什么事要交代,也可以在写完请假原因之后接着写要交代的事情。正文写完后要加祝颂语,祝福对方,这个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
署名:写在正文下右下方第三行处。如果是学生向老师请假,在名字前面加上“学生”二字。
日期:写在署名下面,另起一行。也可以不写年,最好在月日下面写上上午或者下午,也可以写上时分,必要时加上地点。
写作要求:请假条最重要的内容是写明“请假原因和日期”,一定要写明确,不能只写“因有事请假”。
篇16:符合规定生二孩也可以多休假
全文共 203 字
+ 加入清单为倡导按政策生育,新《条例》规定了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并且晚育的职工,享受原来只给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假(增加60天)和男方护理假(15天)的政策,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2012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修正案规定了“施行人工流产术的,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假15天;满4个月流产的,休假42天。”,较原《条例》的休假天数有所增加。
篇17:2024年休假的天数是多少?
全文共 211 字
+ 加入清单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篇18:年休假请假条
全文共 496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只选其一):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x-xxx年 月日休假 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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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期间工资不变《条例》规定了职工年休假天数(见右表),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休年假可获3倍工资补偿《条例》指出,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解读不让休假又不补偿,单位要受罚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工作1年以上就可享受年休假劳动者平等享有。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一年请20天事假不许休年假目前,我国职工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篇19:五四青年节作文:休假有感
全文共 1122 字
+ 加入清单五四青年节快到了!往年,五一“黄金周”的七天长假都能把“五·四”这个节日顺带着给“休了假”,但今年规矩变了,黄金周改成了“小黄金周”,五一节休假只到五月三号为止。从今年开始五四青年节放假半天,必须是14—28周岁之间的人才有权利享受此待遇!
这样的一个青年“标准”,不禁让人想到了“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当时都已经超过了28岁,有的已经接近40岁。由此可见,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并不是以14至28周岁为条件的。还有其他如青年教师、青年干部等,一般都把40岁以下的都当作青年。可是现在“青年节”放假,规定年龄为14至28周岁,这明显和一些部门因某时某地某种特殊需要而定义的“青年”相矛盾,与社会公众的惯常理解不吻合。有了这样的规定,也就意味着许多十大杰出青年、杰出青年教师,虽然有青年的称号,却没有青年节休假的权利,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笑话,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次定义青年的年龄段,是根据团章来的。什么样的年龄是青年,不应该只以团员年龄为标准,毕竟青年并不能和团员等同起来,应该多听听社会的意见。更不能对一个定义,不同部门给出不同的规定,如此只会增加各自的矛盾,让群众无所适从,更可笑的是,还会出现诸如“杰出青年”不是青年,没有休假权利的现象。
难道过了28周岁,咱就不能再当青年人了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对年龄有了新的认识,总觉得自己二十出头还算少年郎,三十左右才步入青年段,四十五十刚中年,七十八十还不算老!一直以来,都觉得这是种好心态,但凡一个人,只有自己觉得年轻,那才是真正的年轻。而且,随着现如今人们受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普遍在二十二三岁时才刚踏出校门走向工作岗位,而对于他们而言,所谓的人生,真正的人生,由此才刚刚开始!我们很难对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说:“嗨,小子,再过四五年,你可就是中年人!”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人会觉得这种说法匪夷所思,只因为他们还没有做好步入中年的心理准备。
以28岁为限劈开中青年的界限,显然,在目前中国显得有些保守!而这样的划分界限,更会加重一些年轻人的心理压力,谁都希望能够少年有成,于是也就希望能够可以“延长”一点年轻的时间,而你把青年的末限定在了28岁,无疑会令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剧急功近利的心态:眼看就不再“年轻”了。过了28岁,其实依然可以很年轻,依然可以很纯真。
可不论放假在家还是继续工作,也不论是“适龄”青年还是大龄青年,都应当以自己的方式来纪念“五四”的精神,五四精神代表着诚实的,进步的,积极的,自由的,平等的,创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相爱互助的,劳动而愉快的,全社会幸福的统一体。因为我们所不应忘记的恰恰是“五四”为之热切追求的,而非青年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