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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的励志故事简短(精彩20篇)

爱的童话故事,是带着温度的。下面是相关的名人的励志故事简短,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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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读书小故事推荐_名人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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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用心灵去感受,就能领悟出其中的快乐。书像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天涯海角美丽诱人的风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名人读书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名人读书小故事一:苏洵发愤

苏洵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小时候很贪玩,直到二十七岁才认识到读书很重要,从此开始发愤读书,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有一年端午节,苏洵从早晨起来就扎在书房里读书,他的妻子端了一盘粽子和一碟白糖送进了书房。将近中午时,夫人收拾盘碟时,发现粽子已经吃完了,碟里的白糖却原封未动,而旁边砚台上竟有不少糯米粒。原来,苏洵只顾专心读书,误把砚台当成了糖碟。正是凭着这种认真刻苦的精神,苏洵成为了文学大家。

【感悟】从古至今,年老发奋学习的事例也比比皆是,青少年年老就不能学习了吗?当今知识爆炸的年代,现代科学文化迅猛发展,使知识的更新期大大缩短,活到老学到老是时代的要求,它要求人从幼年到垂暮都要不间断地学习,不用说人到中年,就是老年仍然需要坚持学习,否则赶不上时代的步伐。 名人读书小故事二:八十二岁的状元

梁灏是五代时期的人,却是宋太宗时期的状元郎。他从五代后晋天福三年(938年)起就不断地进京应试,历经后汉和后周两个短命朝代。虽然屡试不中,但他毫不在意,总是自我解嘲地说:“考一次,我就离状元近了一步。”直到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他才考中进士,被钦点为状元。他一共考了四十七年,参加会试四十场,中状元时已经是满头白发的老翁了。在大殿上,太宗问他的年岁,他自称:“皓首穷经,少伏生八岁;青云得路,多太公二年。”言明自己是八十二岁了。短短两句话,包含了多少考场上的艰苦和辛酸!

【感悟】梁灏八十二岁中状元是那个时代的悲哀,因为他生逢五代乱世,人生坎坷在所难免。但他的那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却是极为可贵的。在求学路上,如果人人都像梁灏那样孜孜不倦,为达到目标不惜追求到须发皆白,那么,即便最后不能功成名就,至少可以满腹经纶垂名后世。这种坚毅的求学精神值得每个人称颂和学习。大器晚成的故事告诉青少年:学习不在于年龄,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过程,只要正确对待,持之以恒,就能达到你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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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小时候的励志故事达尔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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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的博物学家、进化论先驱达尔文在他的日记中记载,他曾经做过一件“蠢事”。

19世纪中叶,达尔文周游世界。一次,他来到非洲的一个原始部落,那里的人住山洞,吃草根野果,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达尔文在那里住了几天,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气候恶劣人们找不到食物时,就将老弱病残的人分而食之。理由是,被吃掉的都是被认为没有用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达尔文很痛心:世界已经进入文明时代,而这里的人还这么野蛮残忍,一定要想办法改造他们。

他用高价买下一个当地的男婴,把他带回英国,他要用现代文明的教育方式,使这个非洲血统的小孩变成一个“文明人”。然后,再用这个“文明人”去改造他家乡人吃人的原始现状。16年之后,这个小男孩长成了“文明青年”,达尔文经熟人帮助,把他送回了非洲。

一年后,达尔文又来到非洲,想看看17年后的原始部落有多大进步。可是,他却找不到那个“文明青年”。当地人告诉他,他们把那个青年吃掉了。达尔文大惊:“那么好的人,为什么吃了?”“他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做,留下有什么用?”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无论他如何“高明”,都不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在人们还没觉醒的时候,想用自己认为是先进的文明的思想去“统帅”他人,结果只会徒劳无益。达尔文虽然是一位伟大的进化论者,但他违背了最起码的进化规律:一个人吃人的原始部落,你想在短时期内让他们进入高度文明的社会,那是不现实的,从野蛮进化到文明,这其中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这不是单靠一个或几个“文明人”就可以改造的。人类的进化是这样,推而广之,其他事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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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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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中外名人成才故事》一书中的(诸葛亮)一文,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敬仰诸葛亮的聪明才智,足智多谋,他不愧为是我国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

诸葛亮不但熟知天文地理,而且精通战术兵法,我最喜的是“草船借箭”周瑜让他在十天内造十万支箭,若是一般人肯定紧张的不得了,而他不慌不忙,开动脑筋,三天内“借”到了十几万支箭。

如果诸葛亮不博览群书,通晓古今,他不会在三天内弄到箭。从中我觉得我们现在学校读书,更要认真学习,将来要像诸葛亮一样,发挥自己的才能,报效我们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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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不能为金钱而活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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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洛克菲勒在他33岁那年赚到了他的第一个100万。到了43岁,他建立了一个世界最庞大的垄断企业———美国标准石油公司。那么,53岁时他又成就了什么呢?

不幸的是,53岁时,他却成了忧虑的俘虏。充满忧虑及压力的生活早已摧毁了他的健康,他的传记作者温格勒(Winkler)说,他在53岁时,看起来就像个僵硬的木乃伊。

洛克菲勒53岁时因为莫名的消化系统疾病,头发不断脱落,甚至连睫毛也无法幸免,最后只剩几根稀疏的眉毛。温格勒说:“他的情况极为恶劣,有一阵子他只得依赖酸奶为生。”医生们诊断他患了一种神经性脱毛症,后来,他不得不戴一顶扁帽。不久以后,他订做了一个500美金的假发,从此,一生都没有脱下来过。

洛克菲勒原本体魄强健,他是在农庄长大的,有宽阔的肩膀,迈着有力的步伐。可是,在多数人的巅峰岁月———53岁时,他却肩膀下垂、步履蹒跚。

他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却只能靠简单饮食为生。他每周收入高达几万美金———可是他一个星期能吃得下的食物却要不了两块钱。医生只允许他喝酸奶,吃几片苏打饼干。他的皮肤毫无血色,那只是包在骨头上的一层皮。他只能用钱买最好的医疗,使他不至于53岁就去世。

为什么?完全是因为忧虑、惊恐、压力及紧张。事实上,他已经把自己逼近坟墓的边缘。他永远无休止地、全身心地追求目标,据亲近他的人说,每次赚了大钱,他的庆祝方式也不过是把帽子丢到地板上,然后跳一阵土风舞。可是如果赔了钱,他会大病一场。一次,他运送一批价值4万美金的粮食取道太湖区水路,保险费需要150美元。他觉得太贵了!因此没有购买保险。可是,当晚伊利湖有飓风,洛克菲勒整夜担心货物受损,第二天一早,当他的合伙人跨进办公室时,发现洛克菲勒正来回踱步。

他叫道:“快去看看我们现在还来不来得及投保。”合伙人奔到城里找保险公司。可等他回到办公室时,发现洛克菲勒的心情更糟。因为他刚刚收到电报,货物已安全抵达,并未受损!于是,洛克菲勒更生气了,因为他们刚刚花了150美元投保。

事实上,是他自己把自己搞病了,他不得不回家,卧床休息。想想看,他的公司每年营业额达50万美元,他却为区区150美元把自己折腾得病倒在床上。他无暇游乐、休息,除了赚钱及教主日祈祷,他没有时间做其他任何事情。

他的合伙人贾德纳(GeorgeGardner)与其他人以2000美元合伙买了一艘游艇,洛克菲勒不但反对,而且拒绝坐游艇出游。

贾德纳发现洛克菲勒周末下午还在公司工作,就央求他说:“来嘛!约翰,我们一起出海,航行对你有益,忘掉你的生意吧!来点乐趣嘛!”

洛克菲勒警告说:“乔治·贾德纳,你是我所见过最奢侈的人,你损害了你在银行的信用,连我的信用也受到牵连,你这样做,会拖垮我的生意。我绝不会坐你的游艇,我甚至连看都不想看。”结果他在办公室里待了整个下午。

后来,医生告诉他一个惊人的事实,他或者选择财富与忧虑,或者他的生命。他们警告他:再不退休,“就死路一条”。他终于退休了,可惜退休前,忧虑、贪婪与恐惧已经摧毁了他的身体。

医生竭尽全力挽救洛克菲勒的生命,他们要他遵守三项原则———这三项原则,终其一生,他都牢牢记住。这三项原则是:

(1)避免忧虑,绝不要在任何情况下为任何事烦恼。

(2)放轻松,多在户外从事温和的运动。

(3)注意饮食,每顿只吃七分饱。

洛克菲勒严格遵守这些原则,因此他捡回一条命。

他退休了,他开始学习打高尔夫球,从事园艺,与邻居聊天、玩牌,甚至唱歌。他开始想到别人。

这一生他终于不再只想着如何赚钱,而开始思考如何用钱去为人类造福。总而言之,洛克菲勒开始把他的亿万财富散播出去。

洛克菲勒基金会在人类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也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今天,你我都应该为盘尼西林和其他数十种使用他捐赠经费完成的发明,而真诚地感谢洛克菲勒。以前儿童患脑膜炎的死亡率曾高达五分之四,现在我们子女的生命不再受脑膜炎的威胁,这也是洛克菲勒的功劳。

洛克菲勒开心了,他彻底改变了自己,使自己成为毫无忧虑的人。事实上,后来当他遭受事业重创时,他也不肯因此而牺牲一晚睡眠。

这个重创是他一手创办的标准石油公司被勒令罚款,这是美国当时最大的一笔罚款。美国政府裁定标准石油公司垄断,直接违反了美国反托拉斯法。诉讼持续了五年,全美最杰出的法律精英都加入了这场历史最冗长的法庭战争,但最后,标准石油公司败诉了。

当法官宣判时,辩方律师都担心洛克菲勒无法承受———他们显然并不了解他的改变。

当天晚上,一位律师打电话通知洛克菲勒,他尽可能平静地叙述这个判决,接着他说出了心中的顾虑:“我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个判决而难过,洛克菲勒先生,希望你今晚能安心睡觉。”

洛克菲勒立即回答:“约翰森先生,不要担心,我决心好好睡一觉。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晚安!”

这几句话居然出自一位曾为150美元而失眠的人口中———洛克菲勒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学会克服忧虑。

53岁时,他差点丧命,最后却能活到9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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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名人励志故事6:兰姆的点金术

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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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个子不高,身体单薄,眼中散发出淡淡的忧郁,而他的性格就像他的姓氏——Lamb(羔羊)一样,羞涩、温和。他一生默默无闻,屡遭不幸,然而无论遇到多么大的挫折,他都能用他那特有的点金术化腐朽为神奇,化痛苦为欢乐——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兰姆(1775-1834)。

兰姆出生于伦敦一个贫穷家庭,父亲是法学院执事的助手兼仆人。执事家中有个小型图书馆,常和父亲到执事家玩耍的小兰姆得到执事的许可后,自幼便读遍了执事家的全部藏书。这是兰姆的第一个人生点金术:他用自己的勤奋好学,将一个出身贫穷、没有机会读书的懵懂少年,点化成了博览群书的青年才俊。

由于家庭贫困,兰姆14岁便不得不辍学谋生,先是在伦敦南海公司工作了几个月,然后在东印度公司工作。尽管工作兢兢业业,但他并不甘心一辈子做个整天和账目打交道的小职员,于是幻想着能用手中的那支鹅毛笔点石成金,改变命运。他每天在下班路上,便开始构思,有时走着走着便撞到了树上,但一首诗歌或是一篇随笔,便在这撞击中诞生了。

就在兰姆深深地沉浸于作家梦之际,1792年,父亲的雇主——那位可敬的执事去世,父亲随之失去了工作。然而这还不是最大的不幸,4年后,年长他10岁的姐姐玛利遗传的疯病发作,竟用刀子杀死了自己的母亲。这一年,兰姆2l岁,正是一个满怀抱负的年轻人向自己的理想冲刺的最宝贵时光。

为了赡养父亲、照顾姐姐,兰姆把家庭重担全都挑在了肩上。父亲去世后,姐弟二人更加相依为命。因为要养活姐姐,兰姆专业作家的梦想破灭了,但业余创作仍在继续。与此同时,他还鼓励姐姐和他一起写作。玛利不犯病时,一起读书、写作成了他们最快乐的时光。他们合写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现在已成为全世界莎剧初学者必读的入门书。

1825年,兰姆从供职了36年的东印度公司退休。这一年,他50岁。劳碌了一辈子,现在有时间安心创作了,但上帝似乎故意和他过不去,由于身体状况日益恶化,退休仅仅9年后,他便离开了人世。临死的时候,他最大的遗憾就是姐姐还活着,这意味着他照顾了一辈子的疯姐姐不知将如何度过余生。

为了照顾姐姐,兰姆终身未婚。他终生都在繁琐的工作和家庭的重负之间奔波,但仍坚持写下了包括诗歌、剧本、莎剧论文、美术评论等大量优秀作品,而他的《伊利亚随笔》更是穿越了漫长的时光隧道,以历久弥新的姿态展现在后世读者面前,并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屈指可数的经典随笔集之一。

兰姆笔下的主人公全部是一群和他一样的“小人物”,那些与他同时代的作家不屑涉猎的小职员、乞丐甚至小偷,经过他风趣、幽默的描写,立即变得生动起来。如果说兰姆拥有一支化腐朽为神奇的鹅毛笔让我们羡慕的话,那么他那化痛苦为欢乐的人生点金术,则不得不让我们感叹了:尽管兰姆最有资格倾诉命运对他的不公,但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他的随笔中,你竟然找不到一滴眼泪,看不到他对生活的一丝抱怨。

那么,兰姆是如何拥有这种点石成金的能力的呢?或许,我们可以从他致好友的一封信中找到答案:“伦敦所有的大街小巷全是纯金铺成的——至少说,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那就是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其实,兰姆的点金术并不复杂,那就是“爱”。这种能力也并非兰姆所特有,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它。

[经典名人励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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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短小励志的名人经典故事:有位姑娘在水一方

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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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活了42岁,事业如日中天,终其一生,没有披过婚纱。

不是没有人爱她—她公之于世的恋情就有六段;她逝去十多年后的今天,红极一时的主持人坦白当年对她有“非分之想”;某歌星追求者干脆买下她的旧宅,无限缠绵地说:“我和她,总算是在一个空间里生活了。”

大多数人爱她,源于她的歌声。

她的歌声以“甜”著称,甜到极致简直是蜜—词人庄奴想到她的模样,一挥而就写下《甜蜜蜜》,这首歌形容她,日后也代表了她。

从艺三十余年,歌曲三千多首,她被传唱、翻唱的曲目不计其数。有人称,“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上一个类似的称赞,发生在一千年前,宋人推崇柳永。

在大陆,她的歌声像一个符号。

自口号、语录、样板戏中走来的人们久违了对歌声的审美,她温婉的嗓音如泉叮咚,滴滴都滴在人们久旱干涸的心田;她的出现无疑打开了一扇窗,心窗和眼窗。

一位大学教授回忆:“上世纪70年代后期,我们这些半大不小的小青年初次接触到邓丽君的歌,不知怎么就被迷住了。”“听惯‘革命歌曲’的我们,可以说是新奇得如雷贯耳……它似乎偷偷暗示人们,应该大胆地歌唱友情、爱情和极其个人化的生命体验,那才是人性的光辉!”

在台湾,她则被视为另一种符号。

有台湾作家分析她的走红与台湾百万老兵的关联—大陆回不去了,此生就要在这个孤岛了结,身世飘摇、悲欢离合的感慨汇集聚积,需要一个出口,邓丽君的出现,尤其她老兵女儿的身份、典型中国味的形象、温婉的歌唱,都给这些“孤灯照残影、几回梦中归故里”的老兵们,带来了女性的、乡愁的慰藉。

“慰藉”,人们提到她时,总会用上这个词。音乐人黄霑曾试图解释这种“慰藉”:“有时在海外,工作疲倦的时候,非常渴望听到邓丽君的歌声,她的歌声有一种能够抚平我们情绪的东西,一种难以形容的中国味……”

黄霑破解了她万千宠爱集于一身、让人哭也让人笑的关键—“中国味”。

多年前,她唱《人约黄昏后》,影像资料中,她盘发,鬓插珠花,着唐装,提红灯笼,吟唱着“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她与旧诗词仿佛本来就是一体,你完全可以想象她是小宛,是清照,是淑真,是一切让人念念不忘、印象深刻的中国古典女性形象。

不只形象,她的曲风也媚而不腻,哀而不伤,其含蓄、迂回、婉转的特质,恰恰是中国美的精髓。人们传唱她,称颂她,其实是温习一段“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东方美。在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梅花梅花满天下,愈冷它愈开花”中,游子拾得乡愁,青年发现美好,老者的皱纹被一双温柔的手轻轻抚过。

人们从未停止对她的怀念。

她逝世15周年的忌日,在天津,上百名粉丝用歌声向她致敬;在台湾,老中青三代歌手与她隔空对唱;葬她的筠园,鲜花不断,终日萦绕着她的经典歌曲。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她只活了42岁。也许我们应该庆幸,这是上天对她的恩赐;我们更该庆幸,有华人的地方仍在纪念邓丽君,原来爆炸头、RAP,“超女”中与纯爷们儿相逢,“快男”中一再遇见艳女郎,并不意味着温婉的、“中国味”的被彻底遗忘。

人们唱着她的歌,怀念她—“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我愿顺流而下,找寻她的方向”。也许,每个华人心中都有一个“在水一方”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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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马尔康·坎培尔爵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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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的赛车选手,最热衷的兴趣是找寻宝物。提及美国空军最杰出人物艾迪。里肯贝克,就不禁令我想起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某次的晚餐会上,我坐在他们二人之间,他们的态度是那么的沉静,说话的语调也极为温和,但他们却都深深地沉迷于速度的魅力之中。

当初里肯贝克所以成为不怕死的赛车选手,是以赚钱为目的,那么坎培尔又是为了什么呢?坎培尔是属于富豪之士,根本毋须为赚钱而劳心卖命。

那么他为何选择充满危险的赛车选手呢?是为了名誉、名气?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纯粹只是为了享受才这么做的。”于是我转问艾迪。里肯贝克:“你看过马尔康。坎培尔爵士以彗星般的速度开快车的情形吗?”曾参加过200次以上赛车的里肯贝克的回答,着实令我大吃一惊。

“说实在话,我从未看过,而且将来也不打算看,以那种速度开车,死亡率将高达80%.”

在当时的晚宴上,没有一个人的开车速度及得上马尔康。坎培尔爵士,其时速高达300英里,等于每分钟跑5英里,从纽约到旧金山只要10小时就可跑完全程。在纪录上,时速超过200英里的曾有4个人,也就是塞古雷伯。洛克哈特、基奇及拜柏--这4个人都因速度太快而去世,目前还活着的只是坎培尔而已。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是个宿命论者,所以从不作多余的担心,当比赛结束步下车子时,他的态度冷静得就像刚从公司下班归来似的。

坎培尔爵士在16岁时,就决心要成为脚踏车赛的选手,他父亲知道后,马上把他送到伦敦着名的罗德保险公司上班,希望打消他这个念头。

据他本人说,在他服务的两年期间,一分钱也没领到,直到第三年才有一点收入,但今天他已是世界有名的罗德公司董事。

他以报社为对象,推销破坏名誉保险--这个构想是他19岁时想到的。在英国,有关破坏名誉的法律比美国严格,所以马上获得英国大部分报社的签约。21岁时,他已是极富有的资产家,不多久,就买了好几辆摩托车和汽车,开始参加竞速比赛。他用在这方面的钱超过5万英镑以上--换算成美金,约值25万元。这一切都是为了打破速度纪录。

为找寻可供最高速度飞驰的道路,他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例如丹麦、撒哈拉沙漠、南非、佛罗里达州等;终于发现最优秀的赛车跑道,地点是在美国犹他州,那儿有数万年前就已乾涸的上古湖泊的遗迹,湖底含有相当的盐分,因而显得既平坦又坚固,犹如冰面一般。

有一次他在丹麦参加比赛,时速高达140英里,途中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怪音,车子的前轮竟然脱离车身,直飞到观众席上,打死了一个男孩,然后又跃过观众的头上,弹到一英里外处才停下来。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本人感觉最刺激的事,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空战。当时他担任战斗机驾驶员,经常越过英法海峡在西部战线上空飞行。有时也驾驶着从未驾驶过的机种,飞向陌生的地方,在那儿也许完全看不到地面,而又必须降落在无法辨别东、西的地上。在此当中,也可能遭逢突然从云中冒出的德军战斗机机枪的攻击,但在4年期间,他从未受伤过。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最大的冒险却是在印度洋可可斯岛的寻宝。他将当时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根据书上的记载,他此行的目的是为找寻海盗所隐藏的一笔财宝。地球上可能没有一个地方像可可斯岛这般寂寞,在那儿看不到一栋房子,也找不到文明人的影子,当地的土着是从前以文化及财富夸耀一时的印加族后裔,他们白天都躲在山中,直到日落之后才悄悄地潜至海边,他们的行动比海边的椰子树影更为安静,所以白人很难察觉。在海边的岩岸及砂地上,有许多蜘蛛、螃蟹、蜈蚣、蚂蚁等,除此之外,还有苍蝇、蚊子在上空飞行,岛四周的海边则有鲨鱼在大肆活动。

据说,只要沿着溪流上溯,用铁锹插进一块大岩石的裂口,把大岩石敲开,就能找到海盗所藏价值数百万的黄金及灿烂无比的珠宝,就像“天方夜谭”阿拉丁所发现的珠宝一般。

岛上的所有溪流,坎培尔都曾沿溪上溯,甚至连已经干涸的溪流遗迹,他也不放过。在繁茂密林中,他曾敲开过无数的岩石,但始终不曾见到那些传闻中的珠宝。

有一天,他费力地拨开密生着的有刺草,希望在繁茂的草丛中开出一条进路,他突然发现这时吹的是北风,而他正要朝北方前进,如果放一把火,就能将那些挡路的野草烧光,而轻易地前进。他擦了一根火柴,密林立即以猛烈之势燃烧起来,5分钟后,四周变成一片火海,犹如置身于赤热的熔炉中一般。

眼看着火舌窜向四方,若再不逃跑,将会被烧成焦炭了,于是一行人就像被死神追赶般,没命地逃离这片密林。

终于逃到海边,但因为已被烟薰得差不多了,每个人都支撑不住地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回头看密林那端,只见熊熊的火焰几乎冲到云霄,四周的空气显得燥热无比,但又不能跳进海中,因为海中有许多食人鲨鱼在游动着;幸好,岸边绿油油的椰子树含有丰富的水分,不容易烧起来,才算保住这群人的生命。

为找寻那些根本不存在的财宝,吃苦耐劳地奋斗三个星期,所得到的却只是血迹斑斑的脚、磨破皮的手指及被火烤得红肿的背部而已,这位英国富翁如今就像狱中的犯人一般。他实在太累了,而且又罹患热病,在希望破灭之后,只好狼狈地回国。但他说,迟早还要再到可可斯岛走一遭,如果真的有财宝,他一定要把它们找回来。

“只要有冒险的机会,即使需绕地球半周,我也会不计一切地勇往直前,这就是我的个性。”他以他惯有的沉静态度说道。

〔补注--虽未有明显的记载,但马尔康。坎培尔的确是生于英国、死于英国的英国人。于1923年以赛车选手身份创出时速137英里的纪录后,又于1935年在美国犹他州创造时速300英里的纪录。两年后,因视力障碍而放弃赛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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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古代名人励志故事:悬梁刺股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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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著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 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 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 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 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

这就时孙敬悬梁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 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 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 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 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注〕:从孙敬和苏秦两个人读书的故事引申出悬梁刺股这句成语,用来比喻发奋读书,刻苦学习的精神。 他们这种努力学习的精神是好的,但是他们这种发奋学习的方式方法不必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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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卖身为奴的公主名人故事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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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当国破家亡之际,那些坚持活下去的公主,其不幸的遭遇则种种各异,离奇的程度超出我们想象,也超出史家记录的范围,我们所能了解的并不多。痛苦就像千百年前的流星。早在我们注目之前悄然滑落,永远沉寂。

但历史确也记载下来一件公主卖身为奴的事例,那便是西晋惠帝的次女临海公主曾有过这样一段噩梦般的经历。

晋惠帝的皇后贾后生有四个女儿,长女河东公主、次女清河公主(后来晋元帝改封临海公主)、三女始平公主及小女哀献皇女。其中,次女临海公主命最不济。

临海公主原被封为清河公主。西晋灭亡,洛阳大乱,皇族纷纷逃难。清河公主(临海公主)逃难途中与家人及姐妹失散。一名乡村野夫发现了落难的清河公主,他并不知道公主的真实身份,竞为几文钱将清河公主(临海公主)转卖给吴兴县的钱温作奴婢。

钱温有一个女儿,从小娇生惯养,为人自私专横,尤其对身边的家僮侍婢。更是颐指气使,非打即骂。钱温买得公主后,便将她送给爱女当丫头。清河公主(临海公主)一生中最苦难最卑微的生活便由此开始了。

清河公主生得仪表端庄,因为身上带着皇室血统,一步一颦都极有韵致,那是一种非小家碧玉所能及的气度。这很使钱女妒忌,她套问公主被卖之前的身份,公主都避而不谈。

钱女对公主相当冷酷。动不动就差她做这做那,稍有不慎就用鞭子抽打,关在黑房间,几天几夜不供吃喝。公主孤苦伶仃,举目无亲。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清河公主(临海公主)心想,从前做皇女的时光再如何繁华,终究也是一场过眼烟云。她认了命。

晋元帝在江南恢复了晋朝,史称东晋。

清河公主(临海公主)听到这一消息,仿佛在黑暗中抓着了一线希望。钱女差她外出购买脂粉时,她乘人不备,逃出火坑,历尽千辛万苦,到达都城,求见当朝天子。然而门口的卫士见她衣衫褴褛,一身奴婢打扮,不相信她就是前任晋惠帝的女儿。在她赌咒发誓之后,卫士将信将疑,终于同意向上禀报。

在元帝面前,清河公主(临海公主)涕泪惧下,陈诉了这些年来的颠沛流离及所遭受的种种苦难。元帝感叹皇女的不幸,更愤怒钱温及其女儿如此虐待公主。他命人押来钱温及其女儿,送入死牢。

在不久的以后,晋元帝改封清河公主为临海公主,下嫁宗正曹统。公主的生活,终于云开雾散。临海公主作为公主曾被卖身为奴的经历也堪称史之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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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给钱的人才能吹口笛名人故事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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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阿凡提要去赶集。一群孩子围过来异口同声地求他道:“阿凡提大叔,给我带一支口笛吧!给我带一支口笛吧!”

其中一位小孩很有礼貌地把一些零钱恭恭敬敬地递到阿凡提跟前,说道:“阿凡提大叔,麻烦您给我带一支口笛吧!”

阿凡提接过孩子手中的钱,为使其他孩子也不扫兴,回答说:“好,好,我给你们带,给你们带。”

傍晚,孩子们到路口等阿凡提回来。阿凡提从口袋里取出一支口笛递给了那位给了钱的孩子。

“阿凡提大叔,我们的呢?难道没给我们带?”其他孩子叽叽喳喳地问道。

“孩子们,卖口笛的人说‘这口笛只有给了钱的人才能吹响,没给钱的人拿上口笛也吹不响’。所以,我没给你们买,懂了吗?”阿凡提笑了笑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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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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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认识张海迪吗?张海迪小时候五岁时患上了脊髓管瘤,最后使得她高位截瘫。因为下身瘫痪,由此她总羡慕别的孩子,心灵非常痛苦、脆弱。在父母的鼓励下振作起来。1970年张海迪自修学医,后来又从事文学创作。

张海迪就是这样一个身残志坚,时刻为人民服务的人。 当张海迪心灵受到创伤时,张海迪并没放弃,在父母的鼓励下,她决心振作起来,做一个生活的强者。当我读到最后一句时,让我感受到只要有一颗坚强的心,生命绝对是美丽的。当一些患上严重的病时的人,他们根本不知道生命是如此美丽,不像张海迪一样那么乐观,只会终日想着,我的生命就要到此结束了……可张海迪决不会这样,她仍然那么乐观,做一个生活上与正常人一样的心去面对生活。

在人生的道路上是坎坷不平的,在遇到生命的折磨时决不退缩,一定要迎难而上。张海迪虽然下半身已瘫痪,但她并没能对生命放弃过,她用百折不挠的意志夺得了生命的光辉,使她感到生命是多么的美丽,似花儿展开花瓣时美丽;似薄公英漫天飞舞时美丽;以毛毛虫变成蝴蝶时美丽。有了生命,就有了希望。鲁迅曾说过:人之所以值得活下去,是因为有一个灿烂的将来,一种伟大而永久的自由。的确张海迪就是这样为自己的前途而付出,不想现在,只顾未来,张海迪不但坚强起来,而且学习刻苦,没想到一个双腿瘫痪而且总是会发病的她并没有被病魔打倒,而是更加努力学习。在生活中我们都要努力学习,像张海迪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人的生命往往就是那么美丽,生命美丽固然要像张海迪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张海迪以坚强的生命为自己的人生创造一大笔“财富”。而这种精神正是我们从小必须锤力和培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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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之老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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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3岁那年,没了父亲,母亲靠给人洗衣服养活他。到9岁,他还不识字,后半生就将是一个提篮沿街卖樱桃的小贩吧。好心的刘大叔资助他。供老舍上学。中国多了一位作家。

刘大叔是有钱人,也是大善人。他办贫儿学校、粥厂,把钱都施舍出去。刘大叔后来出家为僧,人称宗月大师。他坐化后,烧出许多舍利子。

宗月有个女儿,小时候。老舍常去刘家玩,爱上了她。海棠花开的时候,两个小儿女说过一句两句没有意思而甜美的话。富小姐和胡同贫儿,身份相差太远,谈不上婚嫁,但知道她没有定亲,这让他安心。

后来,老舍出了国,刘小姐随父出家为尼。过了好些年,老舍回国了,刘小姐成了暗娼。其间,发生过什么事,无从推测。可能那尼姑庵本来就不干净,刘小姐错入了虎口:或许她是一向吃好的穿好的惯了,为满足肉体,还得利用肉体,身体是现成的本钱……总之,一个黄花大闺女,想伴着青灯古佛过一辈子,哪有那么容易。全世界都是嘿嘿冷笑的恶势力。

他千辛万苦地找到她。她剪了发,脸上有很多粉和油,洗净了,大概像一个病中的产妇。她始终不正眼看他,虽然脸上并没有羞愧的样子她应当有吗?

他还爱她,但这爱成了苦酒,折磨他。他们原本门不当户不对,现在仍如此,只是高低掉了个儿。朋友看出他的悲痛来,没直说,假装闹着玩地暗刺他,意思是,她不配他。

她不配?她本来不是大小姐吗?她沦为赤贫,不也因为她父亲的慷慨施舍吗?而老舍,其实也是受益人之一呀。不过,给是自愿的。得到的人,不欠他们家什么。反之,如果邀恩图报,那她就是无赖小人,受惠者会更加心安理得。

老舍没娶刘小姐是他想娶而刘小姐不肯,还是他根本没打算娶?他再爱她。大概也不能把一个暗娼用大花轿接回家。我们很难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他的记忆被打散了,放在他的小说里、散文里。一幅最美的画,碎纸机里走一遭,也就变成纸屑,什么也拼不出来。老舍34岁,才在朋友劝告下结了婚。

他一直记得她。她是为弟弟们给虎妞下跪的小福子,祥子爱过她,这爱情不因为一个是车夫一个是暗娼,而稍减其美或者震撼。她也是月牙儿,清清醒醒、明明白白地走另一条路,因为肚子饿是最大的真理,是女人得卖肉。她是他的记忆,一点点地融入到他的文学作品中。

老舍老在提海棠花,她家里的那株海棠花正开成一个粉白的雪球,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像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他想在死后,葬在海棠树下,或者……他什么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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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惜时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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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岛之所以成名,却并非由于他的英雄气概,而是由于他的苦吟。人们最熟悉的“推敲”的典故,便是出于此公身上。毫无疑问,写“僧敲月下门”当然比“僧推月下门”的句子要好得多。这几乎已经成了讲究炼字的一个最寻常的例证。可是,懂得这样一些起码的文字“推敲”的技巧,难道就可以称得起是一位苦吟的诗人了吗?问题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否则,成为一个大诗人也太容易了。

贾岛的苦吟,实际上是在炼意、炼句、炼字等方面都用了一番苦工夫。而这些又都是与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时代性分不开的。首先我们看到贾岛非常用力于炼意,因而他的作品具有引人入胜的意境。如果写一首诗而意境不佳,味同嚼蜡,叫人读了兴趣索然,那就不如无诗。有了好的意境,然后还必须保证这种意境能够在字句上充分表达出来。

贾岛的每句诗和每个字都经过反复的锤炼,用心推敲修改。但是到了他写成之后,却又使读者一点也看不出修改的痕迹,就好像完全出于自然,一气呵成的样子。由此可见,所谓苦吟只能是从作者用功的方面说的,至于从读者欣赏的方面说,却不应该看出作者的苦来。

贾岛有许多作品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例如《渡桑干河》的诗写道:“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于水,却望并州是故乡。”这首诗的意思很曲折,而字句却很平易。这样就显得诗意含蓄,使读者可以反复地咀嚼它的意味。如果多用一两倍的字句,把它的意思全都写尽,读起来就反而没有意思了。在贾岛的作品中,象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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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励志的成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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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一生里,会遇到挫折,会尝到快乐。我们不能失去正能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励志成语故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映雪囊(náng)萤】

晋朝时候,有一个人名叫孙康,非常好学。他家里很穷买不起灯油,夜晚不能读书,他就想尽办法刻苦地学习。冬天夜里,他常常不顾天寒地冻,在户外借着白雪的光亮读书。(孙康映雪苦读)

当时还有一个人,名叫车胤(yin),也和孙康一样,没有钱买灯油。夏天夜晚,他就捉了许多萤火虫,盛在纱袋里,用萤光照亮,夜以继日地学习。(车胤囊萤夜读)

(2)【负薪(xīn)挂角】

汉朝时候的朱买臣,小时候,家里很穷。为了维持生活,他每天都得上山砍柴,没有时间读书。但是他好学不倦,常常背着柴一边走,一边看书。(朱买臣负薪读书)

隋朝有一个叫李密的人,小时候给人家放牛。每天出去都要带几本书挂在牛角上,趁牛吃草的时候,他就坐在草地上用心读书。(李密牛角挂书)

(3)【悬梁刺股】

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着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孙敬悬梁苦读)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苏秦刺股苦学)

[注]:从孙敬和苏秦两个人读书的故事引申出“悬梁刺股”这句成语,用来比喻发奋读书,刻苦学习的精神。他们这种努力学习的精神是好的,但是他们这种发奋学习的方式方法不必效仿。

(4)【凿壁借光】

匡衡年轻时十分好学。他家里很穷,买不起蜡烛,匡衡晚上想读书的时候,常因没有亮光而发愁。后来,他想了一个办法,就在墙壁上悄悄地凿了一个小孔。让隔壁人家的烛光透过来。就这样,他经常学到深夜,后来成了西汉着名的学者,曾做过汉元帝的丞相。从凿壁借光的事例可看出:外因(环境和条件)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匡衡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和坚强毅力,终于一举成员。这就说明内因才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和第一位的原因,外头因只是影响事物变化的条件,它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匡衡凿壁偷光)

(5)【以荻画地】

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境贫寒,没有钱供他读书。太夫人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从小写的诗、赋文字,下笔就有成人的水平,那样高了。(欧阳修以荻画地)

(6)【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西汉时期,有一个着名将领叫李广,他精于骑马射箭,作战非常勇敢,被称为“飞将军”。有一次,他去冥山南麓打猎,忽然发现草丛中蹲伏着一只猛虎。李广急忙弯弓搭箭,全神贯注,用尽气力,一箭射去。李广箭法很好,他以为老虎一定中箭身亡,于是走近前去,仔细一看,未料被射中的竟是一块形状很像老虎的大石头。不仅箭头深深射入石头当中,而且箭尾也几乎全部射入石头中去了。李广很惊讶,他不相信自己能有这么大的力气,于是想再试一试,就往后退了几步,张弓搭箭,用力向石头射去。可是,一连几箭都没有射进去,有的箭头破碎了,有的箭杆折断了,而大石头一点儿也没有受到损伤。

人们对这件事情感到很惊奇,疑惑不解,于是就去请教学者扬雄。扬雄回答说:“如果诚心实意,即使像金石那样坚硬的东西也会被感动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一成语也便由此流传下来。

(7)【囫囵吞枣】

有个人曾经对人们说:“吃一点梨,对人的牙齿有好处,但是吃多了,会伤脾的;枣呢,正好与之相反,虽然可以健脾,但吃多了会对牙齿有害。”

听的人中一个人听了,想了想,说:“吃梨时,只嚼不咽,还会伤脾吗?吃枣时,我不嚼,一口吞下去,这不就可以保护牙齿了吗?”

另一个年轻人听他这么一说,就想开个玩笑:“你这不是囫囵吞下枣吗?”周围在场的人都笑了。

读后:我们学习知识时不能囫囵吞枣,首先把要学的知识理解清楚,然后再认真去掌握它。如果学知识只是笼统地学,就不会学到真正的知识。

(8)【狗猛酒酸】

宋国有个卖酒的人,为了招来生意,他总是将店堂打扫得干干净净,将酒壶、酒坛、酒杯之类的盛酒器皿收拾得清清爽爽,而且在门外还要高高挂起一面长长的酒幌子,上书“天下第一酒”几个大字。远远看去,这里的确像个会做生意的酒家。然而奇怪的是,他家的酒却很少有人问津,常常因卖不出去而使整坛整坛的酒搁酸了,变质了,十分可惜。

这个卖酒的宋国人百思不得其解,他于是向左邻右舍请教这好的酒竟然卖不出去的原因。邻居们告诉他:“这是因为你家养的狗太凶猛了的缘故。我们都亲眼看到过,有的人高高兴兴地提着酒壶准备到你家去买酒,可是还没等走到店门口,你家的狗就跳将出来狂吠不止,甚至还要扑上去撕咬人家。这样一来,又有谁还敢到你家去买酒呢?因此,你家的酒就只好放在家里等着发酸变质啊。”您看,一匹恶狗看门,就能把一个好端端的酒店弄得门庭冷落,客不敢入;如果一个国家让坏人控制了某些要害部门,其后果必然是忠奸颠倒,社会腐  败,百姓遭殃。

(9)【居安思危】

洪水未到先筑堤,豺狼未来先磨刀。

一只野狼卧在草上勤奋地磨牙,狐狸看到了,就对它说:“天气这么好,大家在休息娱乐,你也加入我们队伍中吧!”野狼没有说话,继续磨牙,把它的牙齿磨得又尖又利。狐狸奇怪地问道:“森林这么静,猎人和猎狗已经回家了,老虎也不在近处徘徊,又没有任何危险,你何必那么用劲磨牙呢?”野狼停下来回答说:“我磨牙并不是为了娱乐,你想想,如果有一天我被猎人或老虎追逐,到那时,我想磨牙也来不及了。而平时我就把牙磨好,到那时就可以保护自己了。”

提示:做事应该未雨绸缪,居安思危,这样在危险突然降临时,才不至于手忙脚乱。“书到用时方恨少”,平常若不充实学问,临时抱佛脚是来不及的。也有人抱怨没有机会,然而当升迁机会来临时,再叹自己平时没有积蓄足够的学识与能力,以致不能胜任,也只好后悔莫及。

(10)【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11)【卧冰求鲤】

晋朝的王祥,早年丧母,继母朱氏并不慈爱,常在其父面前数说王祥的是非,因而失去父亲之疼爱。继母朱氏时常想吃鲤鱼,但因天寒河水冰冻,无法捕捉,王祥便赤身卧于冰上祷告,忽然间冰裂,从裂缝处跃出两尾鲤鱼,王祥喜极,持归供奉继母。

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有诗颂曰: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12)【立木为信】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13)【一诺千金】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了浓厚的友情。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斤”的由来)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结果他的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缍使他免遭祸殃。一个人诚实有信,自然得道多助,能获得大家的尊重和友谊。反过来,如果贪图一时的安逸或小便宜,而失信于朋友,表面上是得到了“实惠”。但为了这点实惠他毁了自己的声誉而声誉相比于物质是重要得多的。所以,失信于朋友,无异于失去了西瓜捡芝麻,得不偿失的。

(14)【不耻下问】

春秋时代,孔子被人们尊为“圣人”,他有弟子二千,大家都向他请教学问。他的《论语》是千百年来的传世之作。孔子学问渊博,可是仍虚心向别人求教。有一次,他到太庙去祭祖。他一进太庙,就觉得新奇,向别人问这问那。有人笑道:“孔子学问出众,为什么还要问?”孔子听了说:“每事必问,有什么不好?”他的弟子问他:“孔圉死后,为什么叫他孔文子?”孔子道:“聪明好学,不耻下问,才配叫‘文’。”弟子们想:“老师常向别人求教,也并不以为耻辱呀!”。

虚心好学,肯向一切人,包括向比自己地位低的人学习,叫“不耻下问”。

不耻下问的意思:不耻:不以为耻辱;下问:降低身份请教别人。不以向比自己学识差或地位低的人去请教为可耻。形容虚心求教。

现在我们用来形容一个人谦虚、好学,真诚地向别人提问请教,不耻下问。

(15)【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宋朝时,长沙有位高僧叫景岑(cén),号招贤大师,人们称他“长沙和尚”,他经常到各地去传道讲经。一天,招贤大师应邀到一座佛寺的法堂上讲经。大师讲得深入浅出,娓娓动听,听的人深受感染。招贤大师讲经完毕后,一名僧人站起来,向他提了几个问题,大师慢慢地作答起来。

那僧人听到不懂处,又向大师提问,于是两人一问一答,气氛亲切自然。他俩谈论的是有关佛教的最高境界——十方世界的内容。为了说明“十方世界”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招贤大师当场出示了一份偈帖。所谓偈帖,就是佛教中记载唱词的本子。但见大师指着上面的一段文字念唱到:

百尺竿头不动人,虽然得入未为真。百尺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

意为“百丈的竹竿并不算高,尚需更进一步,十方世界才算是真正的高峰”。

(16)【黄香温席】

黄香小时候,家中生活很艰苦。在他9岁时,母亲就去世了。黄香非常悲伤。他本就非常孝敬父母,在母亲生病期间,小黄香一直不离左右,守护在妈妈的病床前,母亲去世后,他对父亲更加关心、照顾,尽量让父亲少操心。

冬夜里,天气特别寒冷。那时,农户家里又没有任何取暖的设备,确实很难入睡。一天,黄香晚上读书时,感到特别冷,捧着书卷的手一会就冰凉冰凉的了。他想,这么冷的天气,爸爸一定很冷,他老人家白天干了一天的活,晚上还不能好好地睡觉。想到这里,小黄香心里很不安。为让父亲少挨冷受冻,他读完书便悄悄走进父亲的房里,给他铺好被,然后脱了衣服,钻进父亲的被窝里,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了冰冷的被窝之后,才招呼父亲睡下。黄香用自己的孝敬之心,暖了父亲的心。黄香温席的故事,就这样传开了,街坊邻居人人夸奖黄香。

夏天到了,黄香家低矮的房子显得格外闷热,而且蚊蝇很多。到了晚上,大家都在院里乘凉,尽管每人都不停地摇着手中的蒲扇,可仍不觉得凉快。入夜了,大家也都困了,准备睡觉去了,这时,大家才发现小黄香一直没有在这里。

“香儿,香儿。”父亲忙提高嗓门喊他。

“爸爸,我在这儿呢。”说着,黄香从父亲的房中走出来。满头的汗,手里还拿着一把大蒲扇。

“你干什么呢,怪热的天气,”爸爸心疼地说。

“屋里太热,蚊子又多,我用扇子使劲一扇,蚊虫就跑了,屋子也显得凉快些,您好睡觉。”黄香说。爸爸紧紧地搂住黄香,“我的好孩子,可你自己却出了一身汗呀!”

以后,黄香为了让父亲休息好,晚饭后,总是拿着扇了,把蚊蝇扇跑,还要扇凉父亲睡觉的床和枕头,使劳累了一天的父亲早些入睡。

(17)【开卷有益】

“开卷有益”这则成语的意思是打开书本,总有益处。常用以勉励人们勤奋好学,多读书就会有得益。

这个成语来源于《渑水燕谈录》,太宗日阅《御览》三卷,因事有缺,暇日追补之。尝曰:“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

宋朝初年,宋太宗赵光义命文臣李防等人编写一部规模宏大的分类百科全书——《太平总类》。

这部书收集摘录了一千六百多种古籍的重要内容,分类归成五十五门,全书共一千卷,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参考书。

这部书是宋太平兴国年间编成的,故定名为《太平总类》。对于这么一部巨着,宋太宗规定自己每天至少要看两、三卷,一年内全部看完,遂更名为《太平御览》。

当宋太宗下定决心花精力翻阅这部巨着时,曾有人觉得皇帝每天要处理那么多国家大事,还要去读这么部大书,太辛苦了,就去劝告他少看些,也不一定每天都得看,以免过度劳神。

可是,宋太宗却回答说:“我很喜欢读书,从书中常常能得到乐趣,多看些书,总会有益处,况且我并不觉得劳神。”

于是,他仍然坚持每天阅读三卷,有时因国事忙耽搁了,他也要抽空补上,并常对左右的人说:“只要打开书本,总会有好处的。”

宋太宗由于每天阅读三卷《太平御览》,学问十分渊博,处理国家大事也十分得心应手。当时的大臣们见皇帝如此勤奋读书,也纷纷努力读书,所以当时读书的风气很盛,连平常不读书的宰相赵普,也孜孜不倦的阅读《论语》,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谓。

后来,“开卷有益”便成了成语,形容只要打开书本读书,总有益处。

(18)【忍辱负重】

三国的时候,吴国有一位名将叫陆逊。他出身江南士族,豁达大度,善于谋略,孙权把他的兄长孙策的女儿许配给他为妻。

公元220年10月,曹丕让他的亲信联名  上书,劝汉献帝让位给魏王。于是,曹丕罢黜了汉献帝,自己做了皇帝,东汉王朝正式结束。大臣们认为既然汉献帝已经下位,刘备是汉家皇室后代,理应接替皇位。于是,公元221年,刘备在成都即位,就是汉昭烈帝。刘备即位之后,第一件要紧的事就是进攻东吴,报东吴占领荆州,关羽被杀之仇。

公元222年,刘备率军攻吴,陆逊被任命为大都督。刘备心急火燎,出兵没几个月,就攻占了东吴的五六百里的土地。他从秭归出发,急于向东继续进军。他要随军官员黄权守住江北,防备魏兵;自己率主力沿着长江南岸,翻山越岭一直进军到了猇亭。

蜀军从巫县到彝陵(今湖北宜昌东)沿路扎下了几十个大营,又用树木编成栅栏,把大营连成一片,前前后后长达七百里地。刘备以为这样好比布下天罗地网,只等东吴人来攻,就能把他们消灭。但是陆逊一直按兵不动,双方相持了半年。

东吴将士看到蜀军得寸进尺,步步紧迫,都摩拳擦掌,想和蜀军大战一场。可是大都督陆逊却不同意。

当时,东吴的诸将,有的是孙策的旧将,有的过去就是孙坚手下的人,有的则是宫室贵族。这些人不少都是打仗的能手,立过大功。对孙权派年青的书生陆逊当都督,本来已经不大服气。现在听到陆逊不同意他们出战,认为陆逊胆小怕打仗,更不满意,在背地里愤愤不平。

陆逊见众将如此粗鲁,不理解他的战略意图,心里很生气,便手拿孙权授予他的“尚方宝剑”严厉地说:“刘备天下知名,刚来的时候,士气旺盛,我们是不能轻易取胜的。我虽然是个书生,但是是奉主上的命令来行事的,你们只有服从。主上之所以委屈诸君派在我这儿,就是因为我有可取得地方,希望你们能够忍辱负重,遵守军令,不得违抗。”

一天,陆逊突然召集将士们,宣布要向蜀军进攻。将士们说:“要打刘备,早该动手了。现在让他进来了五六百里地,主要的关口要道,都让他占了。我们打过去,不会有好处。”

陆逊向他们解释说:“刘备刚来的时候,士气旺盛,我们是不能轻易取胜的。现在,他们在这儿呆了这多日子,一直占不到便宜,兵士们已经很疲劳了。我们要打胜仗,是时候了。”

当天晚上,陆逊命令将士每人各带一束茅草和火种,预先埋伏在南岸的密林里。到了三更,东吴四员大将率领几万兵士,冲近蜀营,用茅草点起火把,在蜀营的木栅栏边放起火来。那天晚上,风刮得很大,蜀军的营寨都是连在一起的,点着了一个营,附近的营也就一起延烧起来。一下子就攻破了刘备的四十多个大营。

等到刘备发现火起,已经无法抵抗。在蜀兵将士的保护下,刘备总算冲出了火网,逃上了马鞍山。这一战,刘备兵士死伤不计其数。一直战斗到夜里,刘备才带着残兵败将,突围逃走,最后逃到了白帝城(在今四川奉节县白帝山上)。

这一场大战,蜀军几乎全军覆没,船只、器械和军用物资,全部被吴军缴获。历史上把这场战争称作“猇亭之战”,也叫“彝陵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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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故事作文300字集合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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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中午放学,妈妈告诉我他给我买了一本新书叫《世界名人故事大全》。并告诉我下午放学回家把作业写完才让我看。

下午放学后,我赶紧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写完。就拿起了书,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其中,我读到了描写曹雪芹的那篇文章时,我被感动了。曹雪芹他生于1715年,他自幼接受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他家与朝廷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是个“百年望族”。有时候有很多文士名流都与曹家有过来往,出生在这样的书香门第里,对于提高曹雪芹的文化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他创作《红楼梦》时他家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红楼梦》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杰作,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是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有着珍藏于研究价值的奇书,为此,还有专门研究此书的学科,称为“红学”。

看《世界名人故事》,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并且使我觉得我更应该认真的去阅读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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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比尔盖茨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2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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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拥有好多个“世界之最”,例如: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第一富翁;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靠电脑软件积累亿万财富的先行者;他是首先开发利用高科技和高智商,创造巨大财富的典范……那么盖茨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的事迹有许多厚厚的书作了详细的介绍,这里单讲他几个小时候故事吧!

盖茨出生于1955年10月28日,他和两个姐妹一起在西雅图长大。他们的父亲William H.GatesII是西雅图的一名律师。他们的已故母亲Mary Gates曾任中学教师、华盛顿大学的校务委员以及United WayInternational的女主席。

比尔从小就精力过人,早在婴儿时期自己就能让摇篮晃动起来,从小就极爱思考,一迷上某事便能全身心投入。从外祖母循循善诱的启蒙教育到父母不辞辛苦地为比尔·盖茨寻找适合他天分发展的社团与学校,无不为他天赋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清新的空气。盖茨三四岁时,母亲外出总是把盖茨带在身边,当他在学校里向学生讲解西亚图的历史和博物馆的情况时,盖茨总是坐在全班最前面,尽管盖茨是个好动的孩子,但在教室里他表现得比其他学生还要专注、认真。盖茨从小酷爱读书,尽管他是个儿童,但他喜爱读成人的书。在自己家里,他可以随意翻阅父母的藏书。长着一头沙色头发的7岁男孩盖茨最喜欢反复看个没完的是那套《世界图书百科全书》。他经常几个小时地连续阅读这本几乎有他体重1/3的大书,一字一句地从头到尾地看。他常常陷入沉思,冥冥之中似乎强烈地感觉到,小小的文字和巨大的书本,里面藏着多么神奇和魔幻般的一个世界啊!文字的符号竟能把前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无数有趣的事情,记录下来,又传播出去。他又想,人类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越来越大而又笨重了吗!能有什么好办法造出一个魔盒来,只要小小的一个香烟盒那么大,就能包罗万象地把一大本大百科全书都收进去,该有多方便。这个奇妙的思想火花,后来竟给他实现了,而且比香烟盒还要小,只要一块小小的芯片就行了。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次忽然对他四年级的同学卡尔·爱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千株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常常如大人股的深思熟虑。他在另篇日记里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种“追赶生命”的意识,在同龄的孩子中是极少有的。

盖茨的外祖母特别喜欢和聪明的小盖茨一起做游戏,尤其是涉及一些智力的游戏。她教比尔下跳棋、玩筹码,还有打桥牌等她所喜欢玩的东西。玩游戏时,外祖母总爱对小比尔说:“使劲想!使劲想!”她也常常为比尔下一步好棋、打一张好牌而拍手叫好。外祖母还常常让比尔·盖茨读书,给他讲故事,比尔·盖茨从中受益匪浅。外祖母意识到比尔·盖茨在思维与记忆上的潜力,她总是不失时机地激活比尔这方面的潜能,有时祖孙俩到公园散步,外祖母常会与比尔·盖茨交流下棋的技术或看某篇佳作,让比尔寻找更新下法或表达更独到精辟的见解。

小盖茨的父母还尽可能鼓励和提供他各种机会,在他逐渐长大时,父母鼓励他参加童子军的野营活动,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穿了一双崭新的高筒靴,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每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脚后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夭晚上,他的脚红肿得非常厉害,开裂的皮肤还流了血。同伴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片服用,继续上路了。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站检查,当领队发现他的脚发炎的非常严重,下令医治,才中止了这次行军。盖茨的母亲从西雅图赶来,看到他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他说:“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

盖茨不论做任何事情他都会全心全意花上所有时间去最出色完成。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长达100页的神奇而又曲折无比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大家说他:“不管盖茨做什么事,他总喜欢来个登峰造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然他是不会甘心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家庭中的环境已无法满足比尔·盖茨天赋的进一步发挥。小比尔有时会责备母亲智力不足呢!于是,父母把目光投向社会,积极为比尔寻找属于他的空间。在一次活动中,比尔·盖茨给班上准备一份报告,叫《为盖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这篇报告几乎成了全家人的事,他的外祖母帮着弄封皮,连父亲也插手帮忙,气氛很活跃。

小学毕业后,父母在征求比尔·盖茨意见后,送他进了湖滨中学。在湖滨中学读书时,他常按自己的兴趣爱好来安排学习。比尔·盖茨在喜欢的课程上下功夫,学得非常棒,痴迷上令他今后倾注毕生精力的计算机。

中学毕业后,比尔·盖茨很想到哈佛大学去读书,这也正是父母们最大的心愿。幸好,比尔·盖茨的父母并没有像其他父母那样把孩子看做是自己的私产,必须让孩子们来完成父母喜欢的事。经过冷静思考后,父母放弃了让儿子当律师的想法,让比尔·盖茨在大学领域里自由发展。这一点帮了比尔·盖茨的大忙。

但一年后,更大的难题摆在了比尔·盖茨的父母面前:比尔·盖茨要离开哈佛,放弃锦秀学业,与别人一起创办计算机公司!比尔与父母多次交谈,平静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了解儿子秉性和志向的父母又能说什么呢!或许儿子的天赋与计算机事业是最佳的切合点吧!比尔·盖茨便毅然离开了令亿万学子向往的哈佛大学,开始在软件领域大展鸿图。1975年比尔正式创办微软公司,二十多年后,成为世界顶尖首富,个人资产近200亿美元!

比尔·盖茨的成功是个人天赋与家庭教育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尔的故事告诉我们:

其一、我们应不断激活孩子的天赋,注重对孩子天赋的培养与保护。

其二,培养孩子的专注力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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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古代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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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名人中,有很多人都喜欢去读一些书,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下面是小编整理了古代名人读书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顾炎武读破万卷书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童年非常不幸,天花病差点夺走了他的生命。虽然他体弱多病,但是在母亲的教导和鼓励下,顾炎武勤奋苦读,以过人的毅力手抄《资治通鉴》,终于成为一代大学者。

欧阳修借阅典籍

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自幼天资过人,但是,他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由于家境贫寒,家里无钱买纸买笔,欧阳修的母亲郑氏为了让儿子习文练字,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用荻草代替毛笔教小欧阳修写字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日以继夜、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欧阳修勤奋刻苦,练成了一手好字,成为远近闻名的神童,而这种刻苦精神也影响了他的小伙伴李尧辅,将李尧辅带上好学之路。

蒲松龄草亭路问

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路边搭建茅草凉亭,记录过路行人所讲的故事,经过几十年如一日地辛勤搜集,加上自己废寝忘食的创作,终于完成了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划时代的辉煌巨著《聊斋志异》。

陶弘景菜园求学

陶弘景菜园求学:古代的时候,对自然界产生很多误区,人们相信螺赢是将螟蛉变成自己的儿子这个荒唐的传说,还把领来的儿子叫做“螟蛉子”。陶弘景对此表示怀疑。他在村边的菜园子里找到一窝蜾蠃,蹲在菜地里聚精会神地整天观察。陶弘景发觉它们有雄也有雌,经过许多天细致的观察,陶弘景终于揭穿了蜾蠃衔螟蛉的秘密:原来蜾蠃也有自己的后代,螟蛉是被衔到窝里给幼虫当食物的,根本不存在“螟蛉义子”这回事!从此,陶弘景更感到,凡事最好亲自观察,绝不能人云亦云。

悬梁刺股

汉朝的孙敬刻苦好学,每天一早就起来就读书,直至深夜。因为疲劳瞌睡,常会不知不觉打起盹来。他就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后来,他终于成为儒学大师。战国时的苏秦因为游说秦国失败,家里人不理他,就发愤自学。每当瞌睡时,就拿锥子刺自己的股(大腿),直至鲜血淋漓。后来他成为有名的学问家。

后人将两人的事迹合在一起,用“悬梁刺股”形容刻苦自学。

凿壁偷光

汉朝元帝时的匡衡,从小喜好读书。可是家里很穷,连饭都吃不饱,哪有钱上学读书呢?他只好白天干活,晚上自己学习。家里没有钱买灯油,怎么办呢?匡衡没有向困难屈服,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墙壁上凿了个小洞,借邻居家照射过来的微弱灯光看书学习。他勤奋刻苦,学到了许多知识,后来做了宰相。

司马光警枕励志

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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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的励志成语故事字卧薪尝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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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hé lǚ派兵攻打越国,但被越国击败,阖闾也伤重身亡。两年后阖闾的儿子夫差chāi率兵击败越国,越王勾践被押yā送到吴国做奴隶,勾践忍辱负重伺候cì hòu吴王三年后,夫差才对他消除戒心并把他送回越国。其实勾践并没有放弃复仇之心,他表面上对吴王服从,但暗中训练精兵,强政励治并等待时机反击吴国。艰苦能锻炼意志,安逸反而会消磨意志。勾践害怕自己会贪图眼前的安逸,消磨报仇雪耻的意志,所以他为自己安排艰苦的生活环境。他晚上睡觉不用褥rù,只铺些柴草(古时叫薪),又在屋里挂了一只苦胆,他不时会尝尝苦胆的味道,为的就是不忘过去的耻辱。勾践为鼓励民众就和王后与人民一起参与劳动,在越人同心协力之下把越国强大起来,最后并找到时机,灭亡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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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故事天才源于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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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读过这样两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谢是晋代闻名遐迩的两大家族。王家是以王羲之为代表,是名流千古的一代书圣。“清风入袖,明月入怀”,人们用绝妙的比喻形容王羲之的书法,他作品的笔法、墨气、行款、神韵,无不为后人赞叹景仰。他是一个没有真迹存世的大书法家,然而后人对他的书法作品却是推崇备至,如痴如醉。他的故事也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王羲之7岁练习书法,勤奋好学。17岁时他把父亲秘藏的前代书法论著偷来阅读,看熟了就练着写,他每天坐在池子边练字,送走黄昏,迎来黎明,写完了多多少少的墨水,写烂了多多少少的笔头,每天练完字就在池水里洗笔,天长日久竟将一池水都洗成了墨色,这就是人们今天在绍兴看到的墨池。

王羲之练字专心致志,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吃饭走路也在揣摩字的结构,不断地用手在身上划字默写,久而久之,衣襟也磨破了。王羲之小的时候,有一次吃午饭,书童送来了他最爱吃的蒜泥和馍馍,几次催他快吃,他仍然连头也不抬,像没听见一样,专心致志地看帖、写字。饭都凉了,书童没有办法,只好去请王羲之的母亲来劝他吃饭。母亲来到书房,只见羲之手里正拿着一块沾了墨汁的馍馍往嘴里送呢,弄得满嘴乌黑。原来羲之在吃馍馍的时候,眼睛仍然看着字,脑子里也在想这个字怎么写才好,结果错把墨汁当蒜泥吃了。母亲看到这情景,憋不住放声笑了起来。王羲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听到母亲的笑声他还说:“今天的蒜泥可真香啊!”

提到王羲之不得不提到《兰亭序》,东晋有一个风俗,在每年阴历三月三,人们必须去河边玩一玩,以消除不祥。东晋永和九年的三月初三,王羲之邀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位文人雅士聚于会稽山阴的兰亭饮酒作诗。42位名士列坐溪边,由书僮将盛满酒的羽觞放入溪水中,随风而动,羽觞停在谁的位臵,此人就得赋诗一首,倘若是作不出来,就要罚酒三杯。正在众人沉醉在酒香诗美的回味之时,有人提议不如将当日所做的三十七首诗,汇编成集,这便是《兰亭集》。这时众家又推王羲之写一篇《兰亭集序》。王羲之酒意正浓,提笔在蚕纸上畅意挥毫,一气呵成,名噪天下的《兰亭序》由此而生。

每每提到王羲之,大家都会羡慕他的成就、惊叹他的天赋,但是他成功背后更多的是汗水与勤奋。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充分证明 “天道酬勤”φ飧鲎匀还媛桑它决不亏待勤奋的人。一个不愿付出艰苦劳动的人、一个甚至不肯挥洒汗水的人只能虚度年华空白少年头。人类历史创造了两类天才:一类聪明绝顶,一类终生勤奋。而历史对后者格外垂青。因此,你若立志创造一番事业,那么,勤奋之舟则是万万不能弃之不用的。

最后,我想用《周易》里的一句话作为结语,与大家共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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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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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祖籍山西,出生于祖国大西北的新疆乌鲁木齐。其父母六十年代大学毕业后响应党的号召志愿支援边疆建设。李阳中学的学习状况不很理想,高三期间因对学习失去信心曾几欲退学,自新疆实验中学勉强考入兰州大学工程力学系。大学一二年级李阳多次补考英语。

为了彻底改变英语学习失败的窘况,李阳开始奋起一博,他摒弃了偏重语法训练和阅读训练的传统,另辟蹊径,从口语突破,并独创性将考试题变成了朗朗上口的句子,然后脱口而出。经过四个月的艰苦努力,李阳在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一举获得全校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李阳,绝对是高中学生学习英语的榜样。基础差不要紧,笨鸟先飞嘛,关键是我们要引导学生树立起学好英语的自信心:人家可以讲一口流利、纯正、地道的英语,我们也一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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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名人故事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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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遗闻》和《清朝野史大观》都记载了同一个故事

乾隆弘历做太子的时候,一次因事进宫,看见父皇雍正的一位妃子正在梳妆,映在镜子里的她美眸清澈,娇艳无比。生性风流的弘历不觉砰然心动,便悄悄走过去,捂住了那个妃子的眼睛。妃子吓了一跳,不知就里,下意识地用手里的梳子朝后一打,正好打在了弘历的额头上,竟然把他的额头打出血来了。

恰在这时,弘历的母后刚好进来看见了这一幕。也许皇后在心里早就对这位妃子抱有成见,便认定是该妃子调戏太子,就赐帛命该妃子自尽。该妃子被迫自尽后,太子弘历非常内疚,觉得对不起这位妃子,就用朱砂在妃子的脖颈上点了一个红点,悲痛地说:“我害尔矣,魂而有灵,俟二十年后,其复与吾相聚乎?”

二十五年后,一位青年入宫侍驾,乾隆皇帝越看越觉得这个年轻人像那个因自己的轻佻而冤死的妃子,验其颈项,果有一点红色胎记,与当年他给那个妃子脖颈上点的的朱砂位置一样;又问其年龄,回答二十五岁,与那位妃子死去的时间也正好一致。乾隆愈发吃惊,认定该青年就是那个冤死的妃子再世,是向自己讨偿孽债来的。

从此,乾隆便对这个年轻人关爱有加,处处袒护,使他平步青云,连连高升,一直权倾朝野,作威作福长达二十余年。直到乾隆死后,嘉庆皇帝才将他扳倒,也是赐帛自尽,与冤死的那位妃子一般无二。这个人就是乾隆朝赫赫有名的和。

几百年来,这个故事一直被渲染得神乎其神,使人半信半疑,不得其解。倘若这个故事是真的,那么,和是那个冤死的妃子转世是不是真的呢?抑或这仅仅是一个巧合?也许,只是乾隆皇帝的负疚心理作祟,他就非得那样认定不可?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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