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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芬芳的作文(精选20篇)

行走在我们的校园内,到处可见各种明言警句,它们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也告诉我们许多人生哲理.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是"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是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关键,那就是相互关爱,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以爱的芬芳话题作文,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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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芬芳话题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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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拥有了一朵云,便拥有了整个天空。

爱是一首歌,使孤独的人得到心灵的慰藉,爱是一道阳光;使贫困交迫的人感到温暖。爱是人间最美的诗篇!

幼儿园里,阿姨允许小朋友们出来玩,我迫不及待的跑了出来,摇摇摆摆地像只快活的鸭子。一不小心跌了一跤,我立刻哇哇大哭起来,赖在地上不起来,这时小朋友们纷纷跑过来,七嘴八舌的说:“孩子是不哭的”“阿姨说好孩子要坚强!”“喏,给你糖,不要哭了哦!”抬头看见小朋友的笑脸,我乖乖的擦掉眼泪,甜甜的笑了。这源于童年纯真的爱。

一眨眼,我上小学了,父母也对我更操心了。总是把我的生活达理的井井有条。

午餐桌上,照例有我爱吃的红烧排骨、糖醋鱼、土豆丝。我顿时垂涎三尺,来到了饭桌旁,抓起排骨就往嘴里塞,那情景就像一个贪吃的小花猫。我抬起头,看到了一双慈祥和蔼的眼睛在望着我,那是怎样的眼神啊!就像是蓝天对白云的依恋;海浪对礁石的眷恋;大海对鱼儿的呵护。那眼神是那么细腻、无暇,那里饱含着母亲对孩子绵延无尽的爱啊!

“妈,你怎么不吃啊?”妈妈先是一愣,然后赶忙站起身,忙不叠的为我夹菜。一边夹一边说:“你多吃点,不用管妈妈吗,妈妈不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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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留在记忆里的芬芳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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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由回忆、往事所筑成的。时光的流逝中,一定有许多的情感、许多的记忆融在里面,便如同那融入水中的墨,散发出它独有的芬芳,值得我回味、思考。

六岁的我,第一次闻到那种气味。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饱含别样的意味,蕴含许多快乐的味道。那便是墨香。我瞧过毛笔笔锋柔舒地饱蘸她的情景,那一种黑色的神秘,就深深印在我幼小的心中。我第一次拾起笔,蘸墨汁时,心不禁抖了一抖,那顺滑的墨汁让我联想到了香醇无比的巧克力酱。用巧克力酱写字,多浪费呀!

于是,我便开始节省我的墨汁,用大量的水与几滴的它混合。笔中的一横一划,竟少了些韵味,墨缸中的香气也淡了许多。可我依然得意,得意于我保护好了我的墨汁,保护好了巧克力酱。然而,我的作品被老师看到后,老师却说这不像写书法,倒像是在画留白的水墨画。

渐渐地我就长大了,也早已改掉了节省墨水的“毛病”。但一回忆起来,便如同吃了笑剂,“嘻嘻”个不停。墨汁的味道又浓了起来,我学会了放飞地挥洒,大肆的书写。

我恋上了墨香在鼻尖萦绕的滋味。那时想,这种芬芳,我也许一辈子也忘不掉吧!

我的字体由于墨香的饱满而更加晶莹;我的信心,也日渐积累,书写的内容也欲渐丰富。对于行书的自由,我就开始随心所欲地跟随;对于楷书的端庄,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追求。

也许在前进的路上,在青春的回忆册中,我仍然可以看到我的汗水与墨水交织挥洒的情景。所以我留恋,我开始怀念起芬芳的墨香了。可是,我却离书法,离墨香越来越远了,离最美丽的时光也渐远了。当我再次回忆那芬芳时,心中有了一分惆怅。但我不会停止回忆,因为墨的芬芳,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哪怕是增上一层迷雾,附上时间的尘土,我也会记得那曾经芬芳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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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留在记忆里的芬芳作文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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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家小小的阳台是我儿时的天地。阳台虽然很小啊,可是花种多,一年四季家里总是青枝绿叶或姹紫嫣红,那些全部都是外公留下的。

栀子,夜来香都是些味道香甜的花儿。外婆喜欢,便在阳台上多插几支;君子兰,长寿花模样极好,且好养活,外婆也养了几棵。每当花儿盛放的时候,那种花的清香由风送到整个家里,好像就睡在花丛里,自己就是花仙子,做的梦也是香甜的。

夜来香分泌的香甜却不腻,有时我常常不顾外婆劝阻,沾几滴夜来香的蜜在手指上,然后偷偷地、极快地吸咙着手指,仿佛有什么稀世珍宝。I有时我会想怪不得蜜蜂喜欢采蜜呢,连人都喜欢的花蜜,虫又怎么经得起诱惑。外婆听我说完之后会哈哈一笑,将我揽进怀中,折一枝金桂插到我的头上,我晃晃脑袋。香气便冲进鼻中了。

冬日屋外飞雪,外婆的腊梅也开了。曲曲折折的枝条上绽放出惊人的花朵。将鼻子靠近,深吸一口,冬的傲骨体现的淋漓尽致,让人心生怜爱。外婆会将腊梅采下,自己缝制香包,把缝好的腊梅香包藏到我的枕头下,祈福保平安。

很多年来,我无法形容外婆的小阳台,直到什么时候学到这个词,便觉得外婆的小阳台也只能用此形容,那便是“芬芳”,直到长大,这些我仍记着。

初中学业繁忙,我们搬离外婆,母亲嫌房子太小,说计么也不肯收外婆的花,看着外婆转身抱着花离去,我分明感受到了落寞。那年栀子特别香,就是到了新家。鼻间仍是外婆的栀子香。

我再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看望外婆并在她的小阳台停留了。我还想再听外婆讲一讲牡丹斗金桂的故事,我还想再吮一次那香甜的花蜜,我还想让外婆将香包藏在我的枕头底下。我细教着让记忆里的芬芳,仿佛数不尽但是又明了。

所有芬芳,都织成了我对外婆的思念,但是留在记忆里的那些香甜与开心,终究是再回不去了。

“宝儿。花都开了,你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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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爱的芬芳为作文6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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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起来,推门而出。一股清香年扑面而来,寻香而去,发现一大把洁白的栀子花整齐地摆放在门边倒放的搓衣板上。这么早就有花送来,肯定是班上学生送来的,见我没起来就放在了门外。

好大一把花,大概有十几枝,有盛开的,洁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如玫瑰般丰满;有含苞欲放,嫩绿的花蕾从翠绿的叶片间探出头来,像孩子般顽皮。朵朵可人,枝枝娇嫩,枝叶间还滞留着清新的水滴,显然是刚刚用清水洗过连日天晴沾染在叶片间的灰尘。好细心的送花人!

会是谁呢?

自从班上学生知道我花之后,隔三差五的总有人偷偷给我送花。兰花初开时,办公室里的花瓶里突然插进一大把馨香的兰花;杜鹃红遍时,花瓶里又换上了灿烂的杜鹃;月季正开时,讲桌上又出现了艳丽的月季……今儿栀子香浓,又是谁给我送来了馨香呢?

以往有人给我送花之后,我在教室查问是谁时,可学生总是笑而不答。私下问时,他们一会儿说是这个,一会儿说是那个,可问及此人时,又都一口否认。久之也就不再问了,只是欣喜收下。弄得办公室里的同事一见新花出现,就打趣问又是哪个暗恋者送的。每每,我总是开心笑答:“哈哈,暗恋者?多着呢!班上学生都是!”

找好花瓶养好花,霎时屋子里弥漫了清香,心里清爽极了。到底是谁呢?这次一定要弄清楚,他们马上要毕业了,给我送那么久的花,应该向他(她)说声“谢谢”啊。于是决定一定要查出是谁。

这么早就有花可送,肯定是在校外食宿的学生,校内没有栀子花。于是找到班上生活委员要来在校外食宿的学生名单,一看,名单上一个叫陈静的同学一下引起了我的注意。难道是她?她是我班上成绩最差的一位同学。刚到我班时,除了能写一手干净整齐的字外,几乎不能答题。她从不和同学说话,也从不回答问题(一般老师也从不点她)。但是我发现她做事认真努力,我每次布置的作业,她虽不能答,但她总是以抄课文或作文代替,而且抄得一丝不苟。很喜欢她的踏实努力。于是特别关注她。偶尔提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有时表扬她字写得干净,有时夸她踏实努力……虽然她每次考试还是不及格,但是在我的鼓励下她从没放弃过学习。她的这种不放弃让我很感动。于是多次我以她为例教育班上其它学生:考上大学的可能是人才,考不上大学的未必不是人才。只要我们做任何事时肯努力,踏实去做,坚持到底,就一定有收获。而且这种踏实坚持的精神走到哪儿都是财富……因此班上许多同学虽然成绩不好,但她们都能努力如昔。为此我欣慰不己!

“一定是她!”于是自习时,我找到她笑着说:“谢谢你送的花!”“你怎么知道是我?”她羞涩一笑而惊异地问。“以往的花都是你送的吗?”我笑而再问。“哦,有的是,有的不是。”“那是哪些同学?”“嗯,他们不让说啊,我告诉你,你可别说是我说的,好吗?”她请求地问。“嗯。”接着她说出了几个同学的名字,原来全是班上几个成绩不好的同学。我有些诧异,于是:“你们为什么给我送花?”“我们感谢你从不把我们当差生看,这是我们读这么多年书没有过的。知道你爱花,所以我们商量轮流给你送花。”听罢,蓦然一惊:“这本是我们做老师应该做到的!可是……”无心的爱竟是如此芬芳!只是可惜我们很多时候忽略了这种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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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感受生命的芬芳

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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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从零开始,从乡村开始,从识字和算数开始。别人离开的时候,她留下来;别人收获的时候,她还在耕作。她挑着孩子沉甸甸的梦想,她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她是80后。”

还记得李灵吗?

她是2009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80后最美乡村女校长”。

2002年,刚从淮阳师范毕业的她,看到农村有大量留守儿童辍学在家,便萌生了在家乡办学的念头。

在父母和亲朋的支持下,她办起了周口淮阳许湾乡希望小学。

李灵的学校很小。从只有一间办公室的办公区穿过一道围墙到教学区,仅有十几步的距离。8间教室分属5个年级,却容纳了460多个孩子。

由于所有学生全部免费,学校无力为学生购置教辅读物和课外书籍。

7年来,李灵为建学校已欠下8万元外债。

“每次看到其他学校的孩子能坐在宽敞的阅览室里看书阅读,我真的很难受,我也想为自己的学生搭建一个阅览室,哪怕是最简易的。”李灵说,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

为了让自己学校的孩子们也能够像其他的孩子们那样有较开阔的视野,李灵趁着放暑假,向父亲要了200元只身来到郑州,买了一辆十分破旧的三轮车,沿街收购各种书籍。

“就像收废品一样,骑着车到处去转着叫。”李灵说,她的每顿饭都是两个烧饼。

烈日下,李灵骑着破三轮车穿过各条大街小巷,拿着秤一斤一斤地回收旧书本,满头大汗地装载着“精神食粮”,面对卖旧书的小孩露出天真的笑容……

这一幕幕的情景被网友拍成照片放到论坛上,感动了无数国人。

教学区最南端的一间屋子叫做“希望书屋”,里面存放着学校最近几个月受赠的数万册图书。

学校没有操场,教室门前一块三四百平方米的空地,就是学生们活动的场所。空地的角落里放着一个单杠、一个滑梯和一个旋转木马,它们都是李灵前几年收购的旧物件,也是学校日常使用的全部体育器械。

每当下课,学生们便会飞快地跑出教室。如果看见李灵站在操场上,就会犹如潮水般聚拢来,有的拉胳膊,有的抱着腿,“大姨、大姨”的叫喊声,在小小的校园上空久久回荡。

“这些学生哪,就是缠人。”好不容易“摆脱”了孩子们,“诉苦”的李灵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在这个学校里,孩子们不叫李灵“老师”或是“校长”,而叫她“大姨”。

按照当地民俗,“大姨”这个称呼几乎等同于“妈妈”。

27岁,已经是考虑结婚的年龄。可是,每当面对这个问题时,李灵总是苦笑着说:“我现在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个问题。现在的目标,还是要把这个阅览室建好,别的事情想都没想过。现在大家都关注起来了,虽然获得的捐赠也多了很多,但是我的压力也大了很多,生怕做不好,辜负了社会对这些孩子的期望。我的梦想没有变,其他都得靠边。”

这就是李灵。

就像于丹说的——在自己可以开花的年华上,李灵却做了孩子们的泥土,滋润更多花开。她用一个小女子的担当许给家乡孩子一片未来。

在那个偏远的山村学校,弥漫着久久不散的浓郁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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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芬芳迷人的秋姑娘作文_写人4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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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迈着轻盈地步伐走来了,她让天气越来越凉爽了。

一排排大雁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排成“人”字,正赶去南方修建新家呢!

蓝蓝的天空中飘动着几朵白云被秋风吹拂着,在空中漂浮好象一个一个快乐的孩子在赛跑呢!

可是天空为什么那么蓝呢?我想一定是有人拿着蓝色墨水到天上去用扫帚把天空扫了一遍。

瞧!

地上也变了!

秋姑娘一来,她为大地送来了许多颜色。看!

那儿的菊花仙子得到的颜色最多,有白色、黄色、蓝色、紫色……真是五彩缤纷,美丽极了!

喔!

还有那树呢!

瞧!

他们的叶子都变黄了,被秋姑娘一片片撒向人间,就像一只只美丽的小蝴蝶似的,可爱极了!

一只可爱的小兔也跑来站在大树下欣赏这美丽的秋景,它的小嘴一动一动地,好象在说:“秋天的景色真美!

我要好好地看看这芬芳迷人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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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一样的年华,花一样的芬芳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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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我已经走过11个春秋,在这一样的年华一样的忧伤中,有许多让我骄傲、自豪、伤心、委屈、快乐。

每一个人都有一双羡慕、嫉妒眼,看着别人的优点,心里会非常嫉妒,而这样的你的自尊心会严重的受到破坏,但上天是公平的,每一个人多有自己的优点、都十分优秀看你是否去发现。有的人到了50岁去发现,而有些人一辈子也没发现,而有些人10几岁便发现了。

我们班就有一位才子。

她正是我们的中队长——张琪。她不但成绩优异,古筝也过了9级,拉丁舞也跳得十分好。我们班有许多人都羡慕她。我也不例外。一次中队活动,她用自己的“绝活”——古筝,征服了现场的所有人,也受到外校老师的好评。

回到家中,我便对妈妈说,我也想学习古筝,但学可以,必须答应妈妈3个要求,1、不能半途而废,2、每天必须练,3、必须认真学习,听了要求,我答应了,于是我去学了。

第一天去学,十分轻松,只见老师拿来一本厚厚的古筝书,书名是《新编古筝教程修订本(一)》,我十分好奇的看了看书的内容:古筝是中国最古老的弹拔乐器,早在公元前237年的战国时期,古筝已流行于陕西,它是以音而命名的乐器,因弹奏起来“zhengzheng”作响,故称之为古筝。

在我的不懈努力和老师的辛勤教导,我已经学会了《汉宫秋月》、《平湖秋月》、《苏武牧羊》、《竹排歌》……一日,老师给妈妈打电话想我去考四级,妈妈答应了并和我一起去报名。

为了能考过,老师让我天天谈那三首考级曲子,我板着手指头算了算,考级是7月份,而现在才3月,还要谈四个月。“长天啊!大地啊!天天谈那三首曲子,我都要崩溃了!”

今年夏天热得十分早,6月便有35摄氏度,我天天练琴,妈妈便在一旁为我打扇,一练就一个小时,妈妈一分钟打两次扇,一共要120次,为了考级考过,妈妈付出了多少汗水,不顾自己,而为我凉爽。

时间如流水般过去了,考级的日子一天天来临,七月十四日,我去一下艺校考级,考级时,我以熟练、优美的音乐打动了评委,并顺利考过。

那一天,我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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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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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不像大城市,想要看看天都得仰着头。这里屋舍稀疏,四野环抱,天色上自无穷,缓慢地降下,直到浸漫过土地,把大片大片的清新双手奉上才罢休。

遍地的油菜有些刚清醒的意味,也有些还在将明未明的晨光里混乱着的情绪,绵绵地跨过漫山遍野。我被它驱使,走下缓坡,漫无目的地寻找。

我经过几头牛——还隔着很远,它们应该没有注意到我——我停下来,又不明所以地俯身,像个偷鸡摸狗的贼,本能地躲正义凛然的眼神一样。

一共三头,有两头很是巨大,还有一头半大又大,都是一身用广漆漆出来的颜色,毛发平实地贴在光滑的脊背,身材还很好,甚至绷出了为数不多的线条,流畅而自然地在视野里一闪而过。我转而去看那只小的,它正依偎在它母亲脚下,四条蹄子撒成了一个极不美观的姿势,明显美梦正酣。大牛细细地用舌尖梳理孩子的毛发,缓慢而又温柔。

我试着走近了一点——也只是一小步而已。但这次不巧,那只小牛醒了,迷糊地起身的刹那和我眼对上了眼。

我有种想夺路而逃的冲动。但若是现在跑,动静一定会很大,那可能就不止是一头小牛的雄威了。于是我直接蹲坐在地上,从草缝里张望,把自己伪装成一只死去的菜鸡。

所幸那小牛的注意力很快被它父亲的叫声吸引了。我见那一家三口挨个起身,往离我更远的、更深的,也更接近东方的油菜地走去。他们站起来的时候,阳光会在那些光滑的毛发上映下一个个光圈,随着他们的移动而跳跃。

我慢慢地后退,然后又慢慢地起身,踏过腰高的油菜,爬上缓坡,站定抬头。

东方日出的轮廓里,三头牛——现在是三个黑点——在黄绿一片的丛中游动,时隐时显。天色依旧清亮,亘古不变的长空在宇宙尽头和银河之初缩成一点,融入这一片菜花田中,继而被无尽的温柔所取代。

就在这里,只在这里,路有多么长、目标有多么遥远已经不再重要,因为阳光的出现,也因为这一切的美好。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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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奉献话题爱心如莲,芬芳一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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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烈日炎炎,热浪滚滚。

学校里正进行着期末升级考试,我坐在教室里监场,考场在教学楼的阳面。午后的太阳面貌狰狞,肆虐地把光照在向阳的那排窗户上,明晃晃地令人炫目。闷热的考场像架在火上的蒸笼,考生们一个个热得汗流浃背。他们一边冥思苦想,一边不时地擦着额头上的汗珠。屋顶上的几个风扇焦躁地嗡嗡着,似乎在抱怨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和另一个监考教师也热得各拿起一本闲书,不停地扇着。这时巡视的副校长挺着将军肚,身子上的肉一颤一颤地迈进教室。他边擦汗边气喘吁吁地对我们小声说:“预报35度,我看足有37度,这天可真热呀!”他说完,摇着头叹息着走出教室。

每一个空气分子都是燥热的,虽然敞开了所有的窗户,但并不见一丝风。望着教室里50多个备受炎热煎熬的孩子们,我想:难道就束手无策了吗?突然那点残余的物理知识闪过脑海——蒸发吸热,吸热降温。灵机一动,我终于想出了一条锦囊妙计。

我迅速地从就进的水房里打来一大桶清水,然后用脸盆轻轻地把水泼洒在水泥地面上,地面立刻冒起一层淡淡的白烟,我再拿起墩布慢慢地在过道上来回拖。一盆、两盆,一会的功夫灰蒙蒙的水泥地面湿润起来。

忽然,一阵风探头探脑地闯了进来,教室里瞬间多了一丝清凉。考生们的表情渐渐沉静下来,嘴角边多了一丝轻松地微笑,偶尔间他们会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

那场考试风平浪静,没有一个同学违反纪律。考场下,湿润的水泥地一尘不染,光亮如镜,没有一个学生乱让纸屑。

在接下来的监场中,我不断地重复着那个简单的动作。像一个认真值日的孩子执着地,泼水,拖地;水泥地干了,就再泼水,再拖地。

当我站在湿润的水泥地面上,看着孩子们心平气和地答题时,我不但和学生们共享着劳动后的清凉,更收获了一份安然的心境。

那个炎热的下午,我被自己感动。因为我没有把爱的教育,只停留在语言上,而是让爱心绽放成一朵白莲,让学生们轻轻嗅到它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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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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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里,总有一堆火红的木炭,像一朵朵美丽的花朵,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散发着爱的芬芳

每次翻阅相册,我都会注视一会儿爷爷的照片,心也就不由自主地疼惜起来。

我喜欢吃烤玉米。

一进院门,就看到爷爷正在劈柴。他站在一个直径大约40厘米原木旁,两脚分开,两腿弯曲,蹲好马步,将斧头举过头顶,用力向下劈去。只听“咔嚓”一声,原木成了两半。我的心头也跟着一震。爷爷总能精准地将原木一分为二。一会儿功夫,地上就有一堆木柴了。爷爷脸上挂满了笑意,也挂满了晶莹的汗珠。

爷爷挑了一些木柴,堆成小小的一堆,上面铺一些枯草,之后再在上面放几块木柴。爷爷从怀里口袋掏出火镰,凑近枯草,熟练地擦了三下,顿时火星四溅,有几颗一落在枯草上,枯草就冒起了轻轻的青烟。爷爷鼓起腮帮子,轻轻地吹,黑色烟雾越来越浓,枯草中终于冒出了火花,再使劲吹,火苗就起来了。爷爷拿起旁边的蒲扇,不停地扇着,很快就引燃了木柴。火苗越来越高。不过,一会儿功夫,浓黑的烟雾就消失殆尽了,木头也渐渐变成了红红的木炭了。而那簇高傲狂妄的火焰顿时谦虚安静下来。

爷爷将玉米轻轻丢进红红的火堆,蹲下身体,因为腿脚不利索,一下子蹲坐在地上。我跑过去,将他扶起来,可他又蹲下来,不时用两根细木棍翻动着火中的玉米。他将玉米翻动一下,快速把手抽回来,然后换个位置翻动其他的玉米。我试图帮助爷爷,但总是被无情的火焰烧到手。风好似与我作对似的,无论我在哪,风总在我对面,火苗就扑面而来。爷爷并没有特别关照我,只是时不时对我微笑。爷爷额上的皱纹,在火光的映照下,就像是一道道黑红色的沟壑。

玉米终于烤好了。满院子弥漫着香喷喷的味道。火还没熄灭。爷爷拿着大铁钩子,慢慢地一个一个地将玉米棒子勾了出来。玉米通身金黄,夹杂着经木炭烤后特有的焦褐色。我顾不上烫手,便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外焦里嫩,浓浓的玉米香在唇齿间流连,回环,香得我禁不住边砸吧着嘴边向爷爷嘟囔着:“好吃,好吃。”爷爷笑了,连皱纹里都蓄满了笑意与满足,宠溺地帮我擦了擦嘴角的玉米粒,一边说:“慢点吃,什么时候馋了,爷爷再给你烤。”

在我十三岁时,爷爷去世了。现在,老家院子里烤玉米的痕迹早己褪去,我童年的美好记忆却永远褪不去。那堆火红的木炭,是爷爷爱的种子。那通身金黄,而又夹杂着经木炭烤后特有的焦褐色的玉米,像一朵朵美丽的花朵,成为我留在记忆中一份永久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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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写留在记忆里的芬芳小学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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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的夏日,骄阳格外刺眼,浮躁的心情慢慢在心中滋生,我漫步在小区的羊肠小道上,考试的失利使我心有余悸,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给我带来一丝不安的回忆。隐约间,缕缕淡雅的清香随风飘来,顿觉神清气爽。那,是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放眼望去,一片洁白如玉的鲜花映入我的眼帘,原来是栀子花。翠绿的花枝铺满一丛,一簇簇,挨挨挤挤的花骨朵,三三两两地张开花瓣,层次分明地镶嵌在淡黄色花蕊的四周,柔和安静,尽情地绽放!

小时候,爸爸妈妈忙于工作,我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乡村。晚饭后,爷爷总会搀着我的手,在乡间的小路上散步,每每见到栀子花,我都会停下脚步,静静地欣赏和享受。

爷爷见我对栀子花情有独钟,便去镇上买来树苗,在院子里种下。无需特别精心管理,只需一抔泥土,就长得枝叶葱茏了。一进六月,满树馥郁,像打翻了香料瓶一样,整个院内都染香了。

夜晚,我最爱在树旁玩耍,听爷爷讲过去的故事。月光洒落在树梢上,从细长的叶缝中一直流淌到地面上,汇聚成一片似水的银霜。一阵清风拂过,牵起树叶跳起了舞,似“沙沙”的小夜曲。

树下摆着一张摇椅,是爷爷的。而我,总会在月色正好的夜晚,乐颠颠地搬来一张小矮凳,偎在爷爷身边,听他串起一段段往事:“记得那时大跃进,全国盛行浮夸风,又遇到三年自然灾害,家里生活更加贫困……”

有时兴起,我还会和爷爷抢摇椅,爷爷总会笑而不语地让我躺上去,我总喜欢奋力跃起,又坐下让椅子摇摆起来。清风裹挟着栀子花的清香,调皮地往鼻子里窜,细细一嗅还有一丝泥土的芬芳。爷爷抚摸着我的头,手大而粗糙,布满了老茧,却很温柔,这是我童年生活不可或缺的手,是我心中最美的手。感受着爷爷的爱,我渐渐进入了梦乡,月光和树影交织,为我盖上一床被子,我入了梦,梦里有树,有爷爷……

时过境迁,栀子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随着树干上多了的年轮,我也慢慢地长大。每每看到院中的栀子树,总会想起夏夜共语的时光,想起温柔粗糙的大手,想起慈祥和蔼的脸庞……可惜再也没有机会了,只叹“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罢了。

只是不管身在何处,我的思念都在有月亮的夜晚升起,落花谢了晚霞,阳光消融冰雪,月色很美,月色很柔。月亮在我枕边做着故乡的梦,梦见的是爷爷,是那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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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成长,伴一路芬芳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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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却已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是什么时候,我踏上了成长的旅途……

——题记

在芳香四溢的旅途中,身体在茁壮成长。从开始的“咿咿呀呀”,到牙牙学语,再到如今的伶牙俐齿,这是生命多么伟大的一个进阶。刚出生的婴儿是不会说话的,当我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也不过是伸着手,咿咿呀呀的喊罢了。但是我没有放弃,我开始跟着家长学说话,刚开始只能从嘴里憋出四五个字,但我没有放弃,因为我坚信,谁成长的旅途都不是一帆风顺的。终于,在我不屑的努力下,我可以流利的说出一句话,可以和人们交流,可以和小伙伴们谈天说地。

在芳香四溢的旅途中,头脑在茁壮成长。从开始不知道“一”是多少,到九九乘法表,再到现在的不等式组,这是我成长最好的证据。知识从没离开过我,他陪了我十五年,第一次和他接触,是那么的枯燥而无味,他让我感到厌烦,对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对他的认识也一点点改变,他是最能让我受益的朋友,于是,他逐渐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他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原本黯淡无光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把一个幼稚无知的小孩“打造”成一个见多识广的知识分子。

在芳香四溢的旅途中,内心在茁壮成长。从开始遇到困难就哭着找人在芳香四溢的旅途中,内心在茁壮成长。从开始遇到困难就哭着找人帮助,到泪水在眼里打转转接着嚎啕大哭,再到冥思苦想永不放弃。成长的旅途中挫折和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它们曾打败过我,但我不曾放弃,也正是这些困难,不仅没打垮我,还把我锻炼成一个永不言败、不怕困难的男子汉,他让我遇到事可以冷静乐观的处理,可以独当一面。

成长路上的艰辛也好,快乐也罢,正是因为有了它们,才有了今天这样的我,成长,永不停歇!

所有的河流都朝着东方,不拒细流浩浩汤汤,只是为了汇入大海汪洋;所有的禾苗破土而出,不管酷暑还是严寒,都阻挡不住拔节向上;所有的力量都汇聚一堂,不管旅途有多跌宕,只是为了,成长……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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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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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3)班 顾宇轩

我的童年几乎是在农村中度过。

那时,我还小。家后的那片小园子,那里的芬芳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

那园子不大,但里边的景可毫不逊色于鲁迅先生的百草园。园子里的草一年四季都是平的,那时还没有割草机,是爷爷“咔嚓咔嚓”地用剪刀小心翼翼地修剪的。爷爷做什么都随意,但在修剪草坪这方面,却毫不含糊,有时到了该修剪的日子,他便会一天不吃不喝,直到修剪好,风雨无阻。

园子的东边有一方小池塘,春天的时候,我可以在池中捉蝌蚪;夏天,尤其到了晚上,我有时便会和爷爷在池边支起帐篷,枕着蛙和虫儿们的协奏曲入眠。

在园子的中间,是两棵高大的树,树荫下,有爷爷亲自做了一架秋千。每当爷爷在草地上坐下,捧起一本书的时候,我也跟着在园子里读起书来。书读累了,便便起身在秋千上荡一荡,好不快活!

在园子的西角,有一棵桂花树,每到秋天,金桂飘香,那浓浓的香气便会播得很远。我最盼望的是和爷爷一起摇桂花,因为在那之后,心灵手巧的奶奶就会用桂花做许多好吃的,比如桂花圆子,我永远吃不够,让人齿颊流芳。

又到秋天,我已离别童年,没有桂花,爷爷也已不在,但那片小园和园里的芬芳永远保存在我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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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回望自芬芳作文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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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外婆七十岁的寿辰。

正直下班高峰,车站人多得难以想象,很快我便被淹没在人群中。十几分钟过去了,车仍没有来,想想也是,人那么多,想必车也很堵吧。我从书包中拿出一本物理书,看不完的公式让我头脑昏昏沉沉。抬头一看,街道似乎被路灯映成了铁锈色,天色暗了。

“真是的,就不能周末再去吗,今晚得浪费多少时间啊!”心情低落的我开始抱怨。

终于,车来了,人群开始涌动,不知被谁一撞,匆忙之下我没找准重心,一个踉跄。当我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时,车已经开走,任凭我怎样大喊。

心情由低落转为恼怒。不过,刚刚那一下踉跄,我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

“哒哒哒”的脚步声总是伴随着稚嫩的童音。忽然,“咚”的一声,随后传来孩子的哭声,她也闻声赶来,扶起摔倒的孩子。

“不哭不哭,外婆带你去吃火锅吧?”

一听到火锅,孩子止住了,眨巴着带泪花的眼睛点点头。

于是他们来到那条不知去过多少次的小吃街,依旧是那家熟悉的火锅店,她点了一份羊肉火锅。

“不急不急,慢慢吃……”“外婆你也吃啊。”孩子用天真的眼神望了望她。

“好,我在吃呢。”她笑着回答,但目光从未离开孩子。

其实她不爱吃火锅,因为受不了羊肉的膻味。也许在她看来,只要孩子满足就足够了。

……

当我沉浸在回忆中时,猛然意识到天色晚了,而下一班车还没来,于是我在车站旁一家小吃店找了个空位。我点了一份羊肉火锅,却吃不出它的味道。

为什么?或许是后院那一群小鸡吸引了我的注意。天冷了,家禽也怕冻着,躲在笼子中不肯出来。多像啊,小时候孩子第一次入学,不知是因为怕生人还是害羞,躲在外婆身后不愿露面。转眼间,当年连进学校都不敢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而那时忙着安慰他的外婆已衰老成这般模样……

时间如烟,如此这般,或许我们都迷失在了时间里。

回望自芬芳,品足芬芳之后,我提起书包,带着满面的春风踏上了回外婆家的路,外婆,等我一句“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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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来自菊花的芬芳作文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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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远古而来。载着一缕清香;带着一丝悠闲;携着一抹忧伤。乘着陶渊明的傲然;乘着黄巢的气魄;乘着杜子美的伤感,渗入我的心灵深处。

陶渊明爱菊,是因为菊的淡雅幽香。他喜欢“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飘逸生活,他喜欢菊“宁可枝头报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的坚贞高洁。同样,菊也爱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魄,也同样喜欢恬静、淡然的桃源生活。陶渊明和菊如同“高山流水”一般的知音。他们一起在南山下过着恬静、飘逸、悠然的田园生活。

我不禁联想起唐朝时的黄巢——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在落第后赏菊,留下了“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壮美诗句。这哪里是在写满城开放的灿烂菊花啊?这分明就是黄巾起义军威风凛凛、战天斗地的英雄写照!黄巢的《题菊花》呈现出他内心的愤愤不平和造福黎明百姓的雄心壮志,他将要创建一个新的王朝!于是,菊花像他的一位贤内助兼军师,在军事和政治上全心全意地辅佐他,支持他,最终使中国历史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子美也爱菊“遥怜故乡菊,应傍战场开”的美丽的触目惊心。子美在《九日》一诗中,给菊花染上了一层浓郁厚重的忧愁色彩,但却令人触目惊心!子美凄苦的一生如同生长在残垣断壁之中摇曳在凄风苦雨中的秋菊特写一样凋零破败,但却令人心痛。于是的残菊和此时已老去的子美同病相怜,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知己。《九日》便已然成为亲密朋友之间的亲密交谈了。

菊,傲然存于世间。亘古不变的气节,顶天立地的气魄,浓郁厚重的忧愁。全全都化在着淡淡的芬芳之中,沁人心脾。

让我们跟随菊花芬芳的步伐,一起自由穿梭在文化海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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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留在记忆里的芬芳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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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记忆里的芬芳是陶醉自己的一缕悠香,让人常常回味,久久难忘。

我从小就非常喜欢狗狗,我还记得小时候爸爸养过一只很大的牧羊犬,它比我都大,还常抢我手中的零食。所以对大狗狗我还是不太喜欢的。后来我长大了,爸爸答应给我买一只可爱的小狗。

记得那是三年前十月份的一天,秋风中夹杂着些许夏日的热气。爸爸妈妈带我来到了一家宠物店,天知道我有多么激动!一进去店里,就传来了一阵狗叫和猫叫声。刚环视了一下宠物店,我马上便盯上了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狗,一个劲地朝我摇着它那又短又小的尾巴。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向着我眨巴着!它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抬起步子朝它小步跑了过去。毕竟是和自己不熟的狗,我还是不敢把手放过去的。我把手在笼子前晃了晃,它竟吐出了小舌头想要舔我的手,我见了慢慢把手伸了过去。那小舌头舔了一下我的食指,那一瞬间我的心都要化了。

这时店长走了过来,是一位非常温柔的年轻女孩,大概也是对狗狗毫无抵抗力吧!

她问我:“小妹妹,你喜欢哪只小狗啊?我们家的狗狗们都非常健康可爱哦!”

我指了指刚刚那只小狗,爸妈也很喜欢它!

就这样,我们家又多了一位仅两个月的新成员。我们苦思冥想为它取了名字——皮皮。皮皮非常可爱,也很调皮。它第一次穿上衣服的时候,有些不习惯,连走路都不会啦!

记得第一次带它出去玩,身上栓着小小的狗链,我牵着它没走几步,它竟然停下来,不愿意走!我一路生拉硬扯着那“小白球”。起初以为是它不喜欢拴着狗链,我便帮它取了下来。结果它一屁股坐在那里,我怎么叫它走它都不走,我是又气又想笑,原来是偷懒呢!

我看着它一点点的长大、长胖,又看着他突然从圆圆的小白球变成一个瘦得皮包骨的狗狗。它一直生活在温暖的南方,那年寒假,我们一家便带着它回老家过年,老家的气温很低,非常寒冷。因为我没有认真照顾它,皮皮生病了,病得越来越厉害……没过几天,就去了天堂。

皮皮,对不起!我很自责没有照顾好你!感谢你曾经来过,我会记得,记得你带给我那么多的快乐,记得与你相伴的点点滴滴,都是留在我记忆里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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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撒下一路的芬芳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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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进的道路上,不要过于在意别人的评论,就如登山一样,你想要看到无限的风光,就得勇攀高峰.有时,别人的看法会阻挠你前进,想更出色就不应该在意别人的评论;欲穷千里目,须得更上一层楼;要想做好汉,就得登上长城;要想众山小,必须凌绝顶.

适合自己的路,才是最好的.老师和父母曾一再告诫儿时的我:"多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诚然,对于别人的建议,吸纳以完善自我是个好方法,但对于渐渐成长起来的我们,想要张显自自我的魅力,就应该做真实的自己,只要我们想得对,做得对,就要坚持去做,走适合自己成长的路.钱学森当年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习航空理论作为研究方向,师从冯?卡门教授,最终成为一代卓越的科学家,可见,适合自己的道路,才是最好的.

认准的事,要坚持不懈地做.爱迪生曾致力于发明灯泡,而谁知在灯泡发明之路上并不顺畅,灯丝的选材上使他困扰.无数次的实验,始终不得成功,反复实验近千次,初步用碳化的棉绳灯丝成功照亮了一个房间,但效果差强人意.许多朋友对他说:"你的发明已经成功了,无须再改进了."可他为了做出更完美的灯泡,又多次实验,终于亮度惊人,他也成为公认的"电灯之父".所以说,做任何事情,认准正确的要坚持不懈,方能登顶成功.

走别人的路让自己无路可走.瑞典化学家维勒,早在塞夫斯特穆发现钒的三年前,就发觉自己可能又发现了一个化学新元素.但他不敢肯定,向泰斗们请教,遭到了泰斗们的否定,维勒终于放弃了即将成功的研究,与幸运女神擦肩而过,令人惋惜.此时化学家塞夫斯特穆因为这一新元素来请教维勒,得到的是挖苦和讥讽.塞夫斯特穆没有放弃,把自己关进实验室继续研究.1830年,他终于发现了钒元素.因此说,坚持与创新才是成功的必经之路.

坚持是一棵会开花的树.只有懂得及时浇灌,悉心呵护,才会迎来鸟语花香,芳菲满树,馨香弥漫的馥郁,才能赢得累累硕果挂满枝头的喜悦.让我们背着适合、执着和创新的行囊,一路欢歌,一路播种,撒下一路芬芳.你会看见远方的天国,那璀璨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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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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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沛盈

“蝉时雨,化作淡墨渲染暮色,渗透着勾勒出足迹与车辙;欢笑声与空气中水汽饱和,一切如那些模糊身影的别离……”听到这首歌,我又想起那个多雨的夏天。因为有了她,那个夏天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散发着带有草叶清香的芬芳,永远鼓舞着我。

六月,正值最炎热多雨的季节,晃眼的阳光在草叶上蒸腾起一团团潮闷的水汽。校园里,考试将近,繁多的作业和枯燥的试卷更给人添了一层烦闷。下周四就要进行第一届的文艺汇演了,我们班的节目是一场舞蹈,我也是其中的一员。我们的排练一开始进行得非常顺利,可到后来,在一遍又一遍的练习之下,许多同学逐渐感到了疲倦。同学之间的矛盾不断增长,在聊天的话语里,多了些想要放弃的声音。这天下午,在原本应该开始训练的时间,我们的舞蹈室一片死气沉沉。

“第一届文艺汇演马上就要来了,你们十四个女生可要努力啊!”班主任试图鼓励我们。然而望着窗外又开始下雨的天空,我们有气无力地坐在地上。“你们全部给我起来!还剩一个星期不到你们这算什么样子!”一个高瘦的身影却出现在我们眼前,原来是领舞的丁玥。

她在平日的训练里总是最认真的一个,但毕竟她本就是领舞,我们一直认为理所应当。她站在我们面前,神情严肃,眼眶似乎因气愤而有些湿润。她看着我们,继续说道:“你们也许气愤舞蹈动作的幼稚,也许气愤自己拿不到主角的位置,但我想你们应该知道,我们是一个团体,代表着一个班级的希望!只要我们努力争取,一定能够取得好成绩!”

丁玥束着长长的马尾,脸上总是有着阳光的笑容。大家会以为她是个温和而有些柔弱的女孩,却想不到她今天为了班级与集体,挺身而出。我们听了丁玥说的话,看着她继续开始练习的身影,大家沉默片刻,精神重新振作。从窗外吹进房间里的风混合着雨水和青草的气味,为我们带来了丝丝凉爽。最后,我们的表演让家长和老师都赞不绝口。

后来,每当我身处集体,面对困难或挑战时,就会想起丁玥。正如同一滴水很快就会被炽热的太阳蒸发,但是无数的水滴汇聚在一起就能形成浩荡的大雨,滋润万物,一个团结的集体往往能发挥更强大的作用。

这是丁玥让我明白的道理,我们一同在那个夏天付出了努力,当我们各自将自己的部分做到了最好,合起来便是一场无比惊艳的舞蹈。当雨水流落土壤,即使被人所遗忘,但它们的贡献并不会就此消失。我愿意做一滴即使并不起眼,也甘愿奉献的水滴。

即使天空早已放晴,慵懒的阳光普照大地,即使光阴飞快流逝,我们不断地成长成熟,但我会永远记住那个多雨的、和丁玥一同起舞的夏天,还有那弥漫在空气中的带有草叶清香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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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若分享,才能芬芳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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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购得了优质的玉米种子,他丰收了。在邻人的慕羡和请求购买中,他拒绝了与他人的分享,他的自私导制了他的玉米年产量骤减。原来是自家的优质种子,接受了邻居劣质的玉米种子的花粉。在那种劣质种子横行的包围中,优质玉米想要独善其身,岂非“难比登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成长要学会分享,只有当周围的大环境都优雅亮丽起来,个体才有机会发扬光大,需知“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蓬生麻中,不扶自直。”

只有当一个人学会去爱与分享的时候,他的生命才有了意义和价值。

有多久了,我们没能静下心灵去聆听世界的声音?去听花开的叶落的旋律?我们总是习惯性地用功利化的目光去审视周围的人和事,变得自私自利而不愿与他人分享;我们总是习惯性地去和别人做比较,以得到多少来衡量自己是否幸福,这样又会不会太累了呢?

分享成果,带给人以快乐。玛丽.居里在发现了元素镭后,毅然决然地把提纯方法毫无保留地献给世界,高兴地把自己的成果与世界分享给。她坚信一个人的独享是片面的,自私自利的,人生毫无价值可言,只有将成果与人分享,社会才能共同进步;分享才是最无私最快乐的。像玛丽.居里这样的科学家,永远深受后人的尊敬与崇拜,因为,她推动了人类社会共同的进步与发展。

分享快乐,带给人以幸福。对于成功的渴望,是人心所向的,但真正的成功者却是寥若晨星,究其原因,我想大概就是人心的自私与冷漠了吧。人们总是把自己关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不去关心别人的生活,也不许别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听了太多冷漠的故事,开始觉得生活就是这样自私的。其实不然。2008年一场灾难打碎了多少汶川人心中的梦,七万人丧失了性命,无数家庭破碎。可在这危机时刻又涌现出了无数志愿者,他们叫做同胞,他们与全国人民一代,众志成城共同分担这份伤痛,这一份人心的温暖是用多少金钱都无法换来的。与人分享的爱都是幸福的,即便没有回报,即便素不相识。因为,这种爱是人间大爱,大爱是不需要回报与颂扬的。

分享需十足的勇气和智慧。分享二字,说起来轻如蝉翼,但做起来却需要十足的勇气和智慧。人类对于身处“社会旋涡”的孤独感,也源于不愿分享或者没有知己与之分享。海子便属后者。因为智者是孤独的,“天空一无所有,为何给我安慰?”这样一位具有天才式的孤独的独行者,在没有分享的人生中遗憾地走远,他的心窗开在一片晴空下,天空真的一无所有。没有伴奏的乐曲,再动听,又怎能感受出它的美妙旋律?

亲爱的朋友,让我们把那些所谓的利益看淡些吧!敞开胸怀,分享成功,你就能获得成功;分享感动,接受感动,你就能感动别人;脚踏实地,实际行动,分享生命中的美妙与精彩。因为,爱若分享,才能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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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留在记忆里的芬芳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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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微风拂过,我仿佛又闻到了那久违的芳香。——题记

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爷爷了,但爷爷的话却时时萦绕在耳边:“要珍惜土地,因为只要你肯播种,只要你勤劳,土地就会给你回报。”

我的故乡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爷爷是这其中的一员,过着世代耕种的生活。村子离县城很远,买东西也十分麻烦,所以我们家种了许多农作物,动物也养了不少。而这一切的代价,就是每天要从鸡叫开始劳作,很晚才能休息。不论刮风下雨,日复一日,爷爷的身影始终在忙碌。勤劳,应该是他身上最优秀的品质。

记忆里,爷爷身上似乎总有一种清香,这是他在田间劳作的证明,是一种农人独有的气味,自然、淳朴,没有花香的扑鼻,只是淡淡的,就像他一样平凡普通,但爷爷却是我心中重要的人。有时间我便缠着爷爷,跟他一起去田间,问东问西,爷爷总是耐心的回答。他带我漫步,给我讲故事,我闻着他身上的清香感觉很满足,很幸福,每当他挥舞着锄头耕种时,身影在黄土地的映衬下是那么的高大魁梧,我看着爷爷的眼神中充满崇拜。日子就这样恬静而又幸福的一天天过去了。

勤劳善良的爷爷,却并没有得到上天特殊的眷顾。他染上了重病,住进了医院。每天都要接受治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他昔日洋溢着喜悦的脸越来越憔悴,消瘦。每次到医院看望爷爷,我的心都会不由自主的紧缩,仿佛被一只大手抓住,担心,难过,心痛!

最后一次去医院看望爷爷时,他已经说不出话来,看着他瘦峭苍白的脸,我默默走出病房,眼泪却瞬间涌了出来……爷爷就这样离开了我……但是,爷爷身上那股特有的清香却永远的留在了我的心里,爷爷勤劳,朴实的美德和在田间劳作的身影,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

看着蔚蓝的天空,我怅然若失。一阵微风吹过,我仿佛又闻到那久违的芳香。心中立刻涌过一股暖流。爷爷,我会牢记您的教导:做人要勤劳,要对得起脚下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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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芬芳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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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起床的时候,总有一股清香飘到我的窗前。

——题记

原来春天快来了,草地上的小苗儿已经开始偷偷的露出了自己的脑袋,草地上也渐渐的变得有颜色了起来。怪不得每天早上总有一股清香在我床头围绕。

这股清香让我想起了一个对于我来说很重要的人,可惜现在我与她已经断了联系。

还记得以前的这个时候,她都会来我家找我玩。可是我们两个女汉子都是玩不了那些比较淑女的游戏和东西。

所以我们每次在家没玩多久,就跑出去了。我和她可以说是比亲姐妹还要亲的了,我们每天几乎都是在一起的。

为什么我们会那么亲的呢?因为在上学那一会儿,我总是受同班同学的欺负。我的同学们不知道为什么那么讨厌我,我一个人势单力薄,反抗不了她们。而且我每次被欺负都不敢和爸爸妈妈说。

就是因为我的胆小,让我当时在班上没几个好朋友。在我堕落的时候,是她出现在了我的世界,是她帮助我脱离苦海。是她,教会我怎么勇敢起来。

就是因为这样,才让我们两个相识相知。我和她当时已经缔结金兰,说过要当一辈子的好姐妹。

还记得和她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我们一起玩耍,一起上学,一起长大。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搬家都不告诉我。其实我知道她是怕我舍不得她,但她这样会让我更舍不得她。

即使我们现在身处异处,但我们的心是在一起的。只要这股清香还在,我就相信你一直都在,等哪一天你回来了,我会当第一个去迎接你的人。

这股清香是我们美好的回忆,我会尽我自己的能力不让别人破坏它。这股清香,也许就是世间的芬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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