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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笔记四篇通用20篇

呼兰河传描写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小城呼兰的风土人情,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当地老百姓平凡、卑琐、落后的生活现状和平庸愚昧的精神状态。为此小编为你们整理了一些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笔记四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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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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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杨红樱的小说《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第一篇故事——“又见巨人阿空”。故事讲的是几个小伙伴马小跳、唐飞、毛超、张达和笑猫他们一起去张达的外婆家摘桃子。他们碰见了巨人阿空——一位个头很高的人,眼睛黑黑的,鼻子长长的,嘴巴非常大,长的很奇怪,可是他天天帮张达的外婆摘桃子,是一个爱帮助人的巨人。马小跳和他的伙伴们都非常喜欢他。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是长得漂亮,大家就喜欢你。最重要的是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才会有更多的人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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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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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笑猫日记之蓝色的兔耳朵草》这本书,它是笑猫系列丛书中的一本。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笑猫终于在钟楼找到了虎皮猫,可是虎皮猫却因为敲钟耳聋了。

笑猫听说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可以治疗虎皮猫的耳朵。于是笑猫踏上了去蓝山的路程。

经历了三道难关,终于找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在回去的路上,竟然草却被兔子吃了。

笑猫遗憾的回到家里,却惊奇的发现铁树开花了,虎皮猫的耳朵好了。

我喜欢主人公笑猫,它有一种顽强不屈的精神。为了给虎皮猫治耳朵不怕艰辛,历尽磨难,虽然找到的草被兔子吃了,但是寻找的过程让人感动,也许同时感动了上天,铁树开花使得虎皮猫的耳朵奇迹般的好了。我为他们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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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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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老师让我们去自学国学知识,建议我们先去背《三字经》、《弟子规》、《千家文》、《千家诗》这些国学典籍,今天,我就来说说我背弟子规的体会吧。

《弟子规》原名叫《训蒙文》,是清代李毓秀写的,主要讲的是要对父母孝敬、对兄弟友爱,言行谨慎,做人要诚实守信,对他人仁慈博爱,还要多学习,多读书,向圣人学习。《弟子规》中有一段话:“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意思是读书的方法是要注重心到、眼到和口到,要专心致志,一本书开才始读,不要又想看别的书。

而我读书时,总是忘了做到这三到,有时看书时不够专心,一边看书,一边想我家养的两只小白兔怎么样了?它们爱吃的萝卜吃光了没?它们现在是在睡觉还是在抢东西吃?想到这,我就坐不住了,忍不住要去兔笼边瞧瞧,结果,什么内容也没记到脑海里。

读了《弟子规》这段话后,让我更加体会到读书不专心,效率就很不高,花很多时间在学习上,结果仍学不好,今后我读书时一定要做到心到、眼到和口到,以较少的时间获得最好的学习效果。这就是我学习《弟子规》后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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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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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又读了一次《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妈妈讲了这本书的来历:因为作者刘易斯·卡罗尔非常喜欢一位叫爱丽丝的小朋友,就有了这本《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坚持自我、勇于探险的小姑娘。一天,爱丽丝与姐姐坐在池塘边玩。突然看到了一只的兔子从面前跑过,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一个大洞里,开始了仙境之旅。爱丽丝在仙境里遇见了许多奇怪的人物:“白兔先生,胆子很小,他把爱丽丝带去了仙境。柴郡猫,一只会笑的猫,是奇境中为数不多的清醒的生物。红心王后脾气暴躁的统治者,动不动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

爱丽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成长了。我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要学习爱丽丝善良、勇敢,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我的未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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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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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妈妈给我买回一套四大名著,我迫不及待地拿着《西游记》看了起来。我日也看,夜也看,吃饭睡觉都拿着书,妈妈笑着说:“你还真是废寝忘食呢!”

我喜欢唐僧的善良和坚持不懈,喜欢猪八戒的能说会道,也喜欢沙和尚的吃苦耐劳。但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孙悟空,他不仅有火眼金睛,可以看破一切妖怪的伪装,还有筋斗云,可以让他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最厉害的是他会七十二变,可以随意变幻,他还有一根金箍棒,打败了所有妖魔鬼怪。

他们师徒四人经历千辛万苦,得到许多神仙的帮助,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

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团结一心不放弃,遇到困难不退缩,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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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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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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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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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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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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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这本书就讲了鲁滨孙他那坎坷不平的一生。

一六三二年鲁滨孙出生在约克市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有两个哥哥,大哥在与西班牙人作战时不幸身亡。二哥一直下落不明,鲁滨孙排行老三。父亲从小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他希望鲁滨孙学习法律,但是鲁滨孙不从父命,天生爱冒险,曾三次出海远游,可不幸的是他遇难漂上了荒岛。鲁滨孙在已经快支离破碎的船上找到了他在荒岛上生存的生活必需品,他以百折不挠的毅力,辛勤的劳动,不仅生存下来,而且还改变了生活环境,开垦出种植园和牧场,盖起了住所。24年后,鲁滨孙救下邻岛的一个野人,给他起名叫“星期五”做为自己的仆人。后来,鲁滨孙帮助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英国船的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鲁滨孙搭该船返回英国。

社会上有些人,他们不肯付出汗水,而且一心只想吃现成饭,总认为不付出行动,就可以获得财富。比如说那些街头的年轻乞丐,他们一味感叹自己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却不用自己的双手去拼搏,去奋斗!

这本书能告诉你们要乐观,要用自己的力量创造幸福,要考虑周全再做事……

这是一本好书,大家有空就读一读它吧!读了它你的收获一定远不止这些。我们要学习鲁滨孙那样的拼搏精神和对美好生活执著追求的信念。做好新世纪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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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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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每一个人都盼望领有一份纯洁的爱情,可是在残暴的道德观点和虚假的残害之下,那一段高贵纯洁的爱情却幻灭了,那段爱情就是出自《茶花女》这本书中。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漂亮仁慈的烟花女子,玛格丽特与诞生名门的男子阿芒彼此相爱的悲剧故事。

首先当我看到玛格丽特找借口推脱他们的约会,阿芒以为她诈骗了他,于是写一封断交信给她,我真为玛格丽特肉痛,阿芒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处境呢?她的也是身不禁己的啊!我多想跳出来对阿芒狠狠地说:你这个大傻瓜,你们如斯胡爱,却又伤害彼此,为什么这样做呢?我暗暗想,也许这就是嫉妒与虚荣心在捣乱吧!可接着又读到阿芒跟玛格丽特一起去乡间过圆满的田园生活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开端向往着将来美妙,要是两人能这样快活生涯在一起该多好啊!

可是我明白假如这样的话这本书就不会有了,后来又会产生什么变故呢?是缺钱用,仍是那老公爵不许他们在一起…可等我看完全书之后,才晓得是后来的变故让他们永别了,梦幻序列号领取中心。玛格丽特被阿芒所谓的正派父亲逼得与他断绝交往,可不明本相的阿芒却认为她变心了,一直找人耻辱她,我真不明确为什么不告知他真相呢?不是深爱对方吗?为何还要分开他,使两人苦楚呢?而阿芒也是那样激动,嫉妒像魔鬼深深地损害了她。两人诚挚的爱情得人们的祝愿,却由于他们身份的差异,没能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整书,《茶花女》让我看到了法国当时的社会,虽然他们的爱情是悲剧,但却让人看到了人间的真情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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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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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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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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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不久,王老师为了培养我们的阅读兴趣,特意送给我们一本书,书的名字《小巴掌童话》。

刚发下书的时候,我被它的封面吸引了,当我读到里面的故事的时候,更被里面的精彩内容吸引了。通过看书,我学会了许多生动的词语,比如:窃窃私语,陶醉,傍晚,茂密等,我还知道了什么叫比喻句,拟人句,排比句,这些都是妈妈跟我讲的,以后我写看图写话的时候也要学习用这些优美的句子。而且通过看书,我也了解到一些动物和植物的特点,太有趣了!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妈妈说:“读万卷书如行万里路。”

《小巴掌童话》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里面有很多神奇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是《跳着听和跳着讲》,刚读完这个题目,我还以为真的跳着讲话和跳着听,那不是太累了吗?我读完整个故事后才知道,原来小刺猬上课不认真,把老师讲的话跳过去听,熊先生因为小刺猬跳着听课,它也跳着讲课,所以小刺猬只听到半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上课必须要认真听讲,不能开小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学会了很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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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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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张秋生爷爷写的,其中有一个"换西瓜"的故事让我感触最深。

河马生病了,它口干舌燥,非常想吃西瓜。他的好朋友--刺猬哥儿俩愿意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蘑菇、栗子和美丽的贝壳换犀牛大叔的西瓜,但犀牛大叔却拒绝了他们的请求。最后,刺猬兄弟却仅仅用"河马生病了,想吃西瓜"这个最简单最朴实的理由无偿换到了西瓜。

在这个小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犀牛大叔。在他的眼里,自己的西瓜比蘑菇、栗子和贝壳都要珍贵得多,但是最后为了帮助他人,犀牛大叔毫不犹豫选择了无偿奉献。

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原来,无私的爱心和乐于助人的品格才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想想以前,自己做事情有时会先计较个人得失,也不太愿意帮助别人,连最简单的家务有时也不愿意帮妈妈做,今后一定要向犀牛大叔和刺猬兄弟学习,做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小故事里面蕴藏着大道理,我们从中可以吸收智慧,学会分辨善、恶、美、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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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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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深深吸引,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

法布尔花一生的时间来观察昆虫,用二十八年的时间写出了《昆虫记》。全书图文并茂,系统地讲述了昆虫们的生活习性,描述了它们为了生存而斗争的惊人画面,展现了小昆虫们精彩纷呈的日常生活,更表现出了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热爱之情。

通过阅读我也体会到了法布尔一生坚持观察昆虫,从不抱怨,也从未想过要放弃的精神,正是这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让法布尔取得了成功,从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管是多大的困难,还是麻烦的事情,只要静下心来,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成功。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学习弹钢琴,我也喜欢弹钢琴,可是前一段时间我突然不想弹了,觉得弹钢琴好无聊,可是我又不敢放弃钢琴,觉得这样太可惜了,我就坚持了下来,慢慢去寻找这其中的乐趣。现在我也终于找到了弹钢琴的乐趣,每天中午我都蹦蹦跳跳地来到钢琴旁,坐在钢琴凳上用心地弹奏着,享受着一首首动听的乐曲。

读完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认为我要向法布尔学习,做事情要一心一意坚持到底,不要半途而废。在以前的生活中,我因为怕累、无聊或懒惰等原因放弃了很多事情,以后我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再也不会轻易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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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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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这是一篇赋有哲理的小说,意味深长,让人回味无穷。通过祥子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来自乡间,带者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者农民的质朴与固执。当他认准了拉车着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韧的精神,他用了三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但当时中国军阀混战的社会环境不容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慌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他心爱的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这便和骆驼搭上了干系。

但祥子并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克己,更加勤奋地拉车攒钱。但天意难料造化弄人,还没等他再买上新车,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成为了泡影,又加上生活上连番的打击,祥子在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不在象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他开始厌烦拉车,厌烦劳作。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来报复这个可恶的社会,他吃喝嫖赌并以出卖他人来换取生活的的来源,祥子彻底的堕落为城市的垃圾,成为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大兵抓去打杂。车子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又不得不卖掉洋车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后来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此,祥子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的命运,是旧中国广大城市贫民悲惨命运的缩影。祥子的堕落是令人心痛的,但这是对吃人的旧社会的有力控诉。祥子的三起三落,不免让人同情,真的。我们不该对祥子太苛刻,不是他的错,只能说他是社会病胎里的产儿。这是社会环境造就的。其实,有时候想到自己,又何常不像祥子呢?但,总不能太消极了,即使没有成功。做人总应该努力的。

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一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祥子这一人物,他不是时代的产物,是社会的产物。小说令人惊心动魄地写出了魔般的社会环境,残酷地,一点一点地,不留余地地剥掉了祥子的农民美德,将他的性格不断的扭曲,直至变形,最后终将一个树一样执拗的祥子连根拔起,抛到了城市流氓无产者的行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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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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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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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舞会以后的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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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这个人物相信大家一定很熟悉吧!舞会以后的灰姑娘被王子接进富丽堂皇的皇宫,人们都说“灰姑娘和王子结婚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其实却不是这样的,当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事情的原由。

这本书主要写了灰姑娘进了王宫后开始接受一个王妃应有的知识教育和礼仪教育。但她总因为忘记自己现有高贵身份,去帮助侍女干活或者热情的去照顾别人,所以她的举止引来了一些皇室成员的不满。而灰姑娘万万没有想到连王子也不能理解她这么做的原因。在尽力了种.种事情后,灰姑娘突然发现,当初她那一见钟情的王子,英俊的外表后面竟掩藏一个贫乏无知、冷漠的灵魂。当灰姑娘向王子提出不结婚时,她被无情的关进了阴冷黑暗的地牢。经过自己的努力与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灰姑娘终于成功逃出了王宫。

灰姑娘在美国着名作家玛格丽特。海迪克斯的笔下变的失望、难过、悲伤。

什么是幸福?当初灰姑娘便以为吃好,穿好,和英俊的王子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可看见王子是个如此空虚的人,灰姑娘最终自己都觉得那种幸福很煎熬的了,生活都觉得很无聊,她觉得以前在自家干活比现在好多了。所以没有好的吃,好的穿,日子过的再艰苦,也是能过着幸福的生活。

玛格丽特。海迪克斯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一辈子能吃好穿好的人,也不一定有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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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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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当然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一双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也不是他的对手。

我觉得《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章节就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白骨精的诡计。即便是白骨精再狡猾,也一一被他识破。而唐僧却是个人妖不分的老好人,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性命,还把他赶回花果山。不过大家别看孙悟空平日里上跳下窜、大大咧咧,但他对师傅却是忠心耿耿,知恩图报。知道师傅遇险,不计前嫌,出手相救,这怎能不让我喜欢呢?

在品读《西游记》的日子里,我不但享受到了快乐,而且还悟了许多道理:只要齐心协力,再难的事也一定能做好。就像这次我们女子管乐队的同学们参加区里的艺术节比赛,为了取得好成绩,我们个个认真训练,萨克斯、黑管、长笛、号子、还有打击乐器,虽然是不同的乐器,但每位同学都能听从指挥,劲儿往一处使,合奏出了美妙的音章。我还明白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要轻言放弃,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就像我弹钢琴一样,今年暑假我就要考8级了,乐曲的难度加大了,练习的时间延长了。每当我坐在钢琴凳上感觉疲惫、枯燥时,我就暗暗对自己说:不要怕,咬咬牙,坚持下去,就是胜利!我相信有了我的执着和坚持,一定会顺利通过8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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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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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

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暑假期中,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

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大冒险》,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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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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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在这本书中,每个人物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孙悟空:顽皮、机制,他可没有亲生父母亲哦。孙悟空还会变“魔术”。有一次,唐僧误会了孙悟空,要赶孙悟空走。孙悟空就用七十二变,变出了许多猴子一起向唐僧认错。那场面让唐僧又气又恼,没有办法。孙悟空还有过人的勇气,他天不怕、地不怕,保护唐僧打败许多妖怪,而且对玉皇大帝也不屈服,是我心中的英雄。

唐僧:善良、诚恳。他即不像孙悟空一样天不怕、地不怕,也不像孙悟空一样顽皮。他即怕妖怪又怕见血,但他不会被财富和美女所迷惑。他对信念执着,努力和徒弟们一起西天取经,终于有了一番成就。

猪八戒:好吃懒做,特别喜欢美女。可猪八戒对取经的成功也有贡献哦!孙悟空被唐僧撵回花果山时,他一边安排沙僧保护师父,一边冒着挨打的危险飞去花果山劝孙悟空回来。

沙僧:当然是忠厚老实、任劳任怨的小师弟形象。

他们并没有因为困难和诱惑,而停止了西天取经。最终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千辛万苦取得真经。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诱惑,我们也要向《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一样,不畏惧困难和诱惑,好好学习,掌握本领,为他人和社会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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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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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传奇曲折的故事,让你回味无穷,里面提心吊胆的情节,让你心潮澎湃。

《西游记》主要讲了金蝉子转世的唐僧——师傅,齐天大圣孙悟空——大师兄,天蓬元帅猪八戒——二师兄,卷帘大将沙僧——三师兄,四人结伴而行去西天雷音寺取经的故事。

让我颇有感触的是孙悟空因为唐僧的同情心和猪八戒的胡言乱语,从而误解他杀死了由白骨精三次分别变成的姑娘、老奶奶、老爷爷,便不要孙悟空做他的徒弟,而孙悟空也因赌气不随唐僧去西天取经了。可是当唐僧一行人遇到妖怪,猪八戒去请已回到花果山的孙悟空,孙悟空还是答应了去救唐僧,可见,孙悟空心里还是担心着师傅的。

唐僧的善良慈悲,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猪八戒的憨厚直率,沙和尚的兢兢业业,都值得我们敬佩与学习。在取经过程中,遇到困难,他们不怕;遇到妖魔鬼怪,他们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使出全身的解数,去和妖魔鬼怪战斗。我们生活学习不也是这样吗?遇到挫折,应该鼓起勇气去正视和面对;遇到成长道路的“妖魔鬼怪”,应该拿起手中的武器,去和他们战斗。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能够随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虽然唐僧不是他们的父亲,而且是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的人,但他们能像孝敬自己的父亲一样孝敬唐僧,可以看出他们是真心要保护唐僧到西天取经。

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雷音寺,取得了真经。大家坚持不懈,齐心协力,团结合作,互补互助才能完成一件事。

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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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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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热爱航海、勇于冒险的人。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身上那股坚强的毅力,以及永不言放弃的精神所打动。

书中讲述了鲁滨逊五次航海的神奇经历,其中重点描述了他的第四次航海冒险历程。在第四次航海中,鲁滨逊海上遇难,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在岛上坚持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竟神奇般地回到了原先生活的礼貌社会。

在十七世纪,航海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第四次航海时,鲁滨逊的船在海上遭遇风暴,不幸触礁,船员、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大难不死,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把船上的食物等日用品、工具运到小岛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居住下来。之后他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淡水,克服了最初的困难。

让我影响深刻的是,鲁滨逊还在无人岛上种植大麦,制作工具,加工出面粉,并烘拷出了简陋的面包;他驯化野山羊,让其繁殖……这一切都保证了他的日常生活所需。鲁滨逊还在荒岛上建起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过上了让现代人十分羡慕的海岛生活。

让我十分敬佩的是,虽然这样,鲁滨逊一向都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始终深信自我能够回到原先的礼貌社会。他一遍遍尝试各种能够离开无人岛的方法,但一次次都无功而返。就这样,潮起潮落,年复一年,鲁滨逊在岛上孤身生活了二十四年后,他迎来了第一个人类伙伴。一天,鲁滨逊机智勇敢地营救了一个被外岛野人准备杀死并被吃掉的俘虏。因为那一天刚好是星期五,鲁滨逊便把将救起的俘虏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不久有条英国航船在小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叛乱,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抓住机会,帮忙船长制服了那帮叛乱的水手,夺回船只。历经千辛万苦,鲁滨逊最终带上“星期五”和船长等人离开荒岛,平安地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又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用坚毅、刚强、机智、勇敢去迎接困难的挑战,决不向逆境低头;他心中永远都揣着航海的梦想,并在现实中持之以恒。这一切,最终成就了他一番精彩的人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梦想固然重要,但坚守梦想,并为之奋斗、拼搏的决心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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