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精彩20篇)

陪产假是男士陪伴妻子生产的假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希望对你有帮助。

浏览

3774

作文

162

产假请假条格式

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

1、标题

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产假两个字加上,注明产假请假条也是可以的。

2、向谁请假

3、正文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请假条,正文都是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很多请假人最不会写的部分。产假请假条格式产假请假条格式。第二步写完称呼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请假条的正文内容。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一般为90天,但也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可以参照注意事项。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应该写明预产期和具体的请假日期,譬如本人是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假期结束。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休产假请假条写作模板

全文共 447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医生鉴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1__年 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从201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

根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共计173天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重庆婚假拟增5天,产假拟增30天男方陪护假15天

全文共 1299 字

+ 加入清单

开放二胎之后,大家的婚假以及产假都有所减少,很多省市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重庆拟调婚假产假的相关消息。

3月2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汇报,修订草案对一些热点、焦点做了修改和完善。

修订草案删去了有关“增加晚婚假十个工作日”的规定,同时对婚假做出新规定,明确“在我市登记结婚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说,婚假是依法结婚夫妻的一种福利,如果不修改婚假规定,会造成我市婚假依据仅是16年前规定的5天,大幅降低了职工的婚假福利待遇。这次条例对婚假作出明确规定,既可以保持我市实际婚假政策的连续性,也使依法结婚夫妻享受婚假于法有据。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同时,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相关知识:

最新产假规定

2012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我国原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可以请产前假或保胎假,由医院出具证明,按照病假发放薪资。)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其次是广西,延长了50天。9地规定中产假延长时间最少的也有30天,如,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广西陪产假由以前晚育才享有的10天增加至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均有25天假。宁夏也明确,给予产妇配偶25天护理假。除这两地外,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教师产假请假条格式

全文共 237 字

+ 加入清单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下个礼拜就要到预产期,而且目前上班有好多不便的处所,所以今天特向单位请假90天,给单位工作带来不便还请引导谅解。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月日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添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长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实,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年假工资计算

全文共 442 字

+ 加入清单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529 字

+ 加入清单

本人于2008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08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2008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2008年____月____日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 月 日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请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某某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某某同志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名字)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检察官工资改革: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

全文共 494 字

+ 加入清单

检察官工资改革方案: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不再与级别挂钩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9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

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重磅消息重庆产假可休一整年!

全文共 2367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各省的计生条例的出台,重庆近日也出台了相关的方案,拟定产假休一整年。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并于2016年元旦起实行。随着计生法的修改,今年初各省份也相继开始修改地方计生条例。包括去年全国人大表决前率先修改条例的广东省在内,现共有25个省(市区)已完成对本省(市区)条例的修改,其中吉林、重庆等10个省份,都是在本周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对新版计生条例的修改。

已经修改了条例的这些省(市区)普遍取消了晚婚假,致使婚假呈现两极分化形势。而以生育奖励假取代原来的晚育假,使生育假得以保障。

山西甘肃可享超长婚假

此前计生法中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

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

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

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

增加“生育奖励假期”

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

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

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

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

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增加“生育奖励假期”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

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产假工资规定

全文共 349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产假——延长30到60天不等

全文共 482 字

+ 加入清单

新计生法还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于是,各地的产假怎么休,就成了外界关注的焦点。

目前,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计生条例中也已明确延长产假30日。

在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的省份中,安徽的产假延长天数最多,达到60天,其次是广西,达到了50天。

另外,北京早前公布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为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符合法律和该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吉林方面也在就“延长产假60天”在网上征求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3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地区数量已超去年

全文共 419 字

+ 加入清单

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广西、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广东、甘肃、山西、四川、内蒙古、云南、福建、河南、新疆、湖北、贵州、江西、浙江等23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北京,为18.7元。此外,安徽、江苏等地均已表示下半年将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还剩下3个多月的时间,预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还会增加。

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上调地区的数量超过去年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情况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反而增加,表明各地更加注重居民收入等民生指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收入是民生之源,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促进内需和消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觉得产假有些短,想延遭婉拒

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

去年底,尽管有想再生一个的愿望强烈,李女士却有些忐忑。“我们单位一个单独妈妈,明年4月份预产期,但产假就那么长,就想和领导商量着能不能多休半年,因为她怀的是双胞胎。我们领导说:你好不容易到了这个位置,咱们单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你想放弃?再说了,你要延长产假,她们后面都要求延长,咱们工作怎么开展?”

李女士和那位单独妈妈都是单位不同科室的“小头目”,手底下带着3-4个人,“看样子如果想多休产假,就要放弃目前的位置了。”李女士说,她总觉得产假有点短,可如果养家糊口的担子放在一个人身上,压力也太大了,毕竟都是工薪阶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2024年9月3日上班劳动者可获双倍工资

全文共 335 字

+ 加入清单

记者昨从无锡市社保中心获悉,今年9月3日全国放假一天,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当天安排劳动者上班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无锡市相关部门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纪念活动,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明确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据此,9月3日到5日(周四到周六),全国调休放假,9月6日(周日)则正常上班。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公务员产假请假条模版

全文共 957 字

+ 加入清单

公务员产假请假条(一)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怀孕____个月,预产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妊娠后期反应较大,经医生建议,需提前休产假,回家调养身体并定期到医院做产检,公务员产假请假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领导申请休产假,请假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公务员产假请假条(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XXX同志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范文《公务员产假请假条》。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XXX

公务员产假请假条(三)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医生鉴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1__年__月 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从201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

根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共计173天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公务员产假请假条(四)

本人于20××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xx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2008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20××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2024年节假日加班工资相关规定

全文共 759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爷爷也领工资了作文

全文共 882 字

+ 加入清单

寒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建设幸福中国》这本书,看到了祖国翻天覆地的变化,熟悉到党的一系列富民政策让幸福中国的主人老百姓过上了舒心、安心、放心的幸福生活,其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我感触最深,因为这条好政策让爷爷也领工资了。

爷爷是乡下人,没有退休金。每一个月,并不富裕的姑姑、伯伯和爸爸都要给爷爷一些生活费。爷爷知道这每一分钱都是来之不易的,所以花钱精打细算,能少花绝不多花一分钱,恨不得一分钱分成两半花。买东西都要看好 几家店捡便宜的买。可是这样的生活在2009年发生了变化。

市里的人在八月初来到了爷爷家,递给爷爷一张工资卡,说道:您的退休金国家给你申请下来了,还给您发了养老金,再也不用花孩子们的钱了。爷爷听后热泪直流,用激动得发抖的手接过了工资折,嘴里念叨着:党的政策好哇,,国家对人民真好哇。代我回去感谢党和国家呀!爷爷平静了一下心情说:孩子,你看国家处处为咱们着想。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多为国家做贡献呀!我此时也激动地热泪盈眶,郑重的点了点头。

中午,我没进爷爷家大门,就发现了不寻常,平常人很少的爷爷家今天却充满了欢声笑语。咦?这是怎么回事呢?进了门才明白,原来,邻家的爷爷奶奶们也享受到了国家的富民政策。一个个都高兴地合不拢嘴,一起来爷爷家办庆祝会呢!我看到了爷爷平时舍不得吃的好东西,今天都出现在餐桌上。再看看爷爷的脸,脸上已没有以前的阴沉的愁容,取代而之的是阳光灿烂的笑容,脸上的皱纹都笑成了一朵菊花。

都说芝麻开花节节高,爷爷晚年的好事真是一桩接着一桩。爷爷享受到养老金和退休金不久,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了,每年只交10元参保费,就可以报销70%的医药费。爷爷有慢性肺病,以前担心花钱多,给儿女增加负担,不敢去大医院看病,轻则能忍就忍,病重只能在诊所里打打吊针。现在好了,爷爷入了医疗保险,可以到市医院住院系统治疗了。我们全家甭提有多高兴了。

国家强大了、富裕了,人民的生活质量才能提高,爷爷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感谢国家,感谢政府!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将来也会为建设幸福中国出一份力。现在能做的就是努力学习,打好基础,为不久的将来积蓄力量。

[爷爷也领工资了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基本工资,但非全部工资收入

全文共 639 字

+ 加入清单

记者:许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非常关注缴费基数,担心如果只按基本工资缴纳就亏大了。那么,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金维刚:个人缴费基数按照人员类型来划分,如果是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包括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方附加津贴)以及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是其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因此,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的津贴补贴并不包括个人领取的所有津贴,如改革性的津贴就暂时不在范围内。也就是说,改革后,个人缴费基数会高于基本工资,但低于个人的全部工资收入。至于单位缴费基数所依据的本单位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有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而不是本单位发放的全部工资总额。

贡森:《办法》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从制度执行时间来看,《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已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缴纳是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进行的,预计今年年内就将启动。尽管时间上有所推迟,但这并不会影响到参保人的福利。

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这与自愿建立的企业年金截然不同。12%的职业年金主要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待遇不会出现较大幅度降低的问题,是使双轨制并轨改革能够实现平稳过渡、消除阻力的重要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涨工资与幸福感

全文共 1864 字

+ 加入清单

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知道,涨工资一般是发生在物价上涨之后的。如果涨工资增进幸福感,那么物价上涨就是破坏幸福感。网上有人写道:“昨天去西单地下广场的那个豆花庄吃小吃,以前10块钱一碗的凉面竟然涨到了13块钱一碗,鸭血粉丝汤也涨到了7块钱一碗,可是那量却一点也没多。我旁边一个满头华发的老太太端着一碗豆花喃喃自语,怎么什么都涨价啊,前儿吃还7块钱呢。”

首先,谁涨了工资便意味着他的购买力得到提高,购买力与满足人的基本欲望直接相关。满足欲望正是一般人对“幸福”最本能的理解。这种推理带给人的其实是一种无奈的幸福幻觉。由于公共信息的缺失,一般老百姓很难弄清涨工资和涨物价之间真正的消长关系。

其次,谁涨了工资都会觉得自己有“运气”,而这种感觉比多买一碗凉面或鸭血粉丝汤更能让人觉得幸福。心理学家考斯米德斯和托比指出,“幸福来自某种意外的好事”。涨工资便是这样一种被视为“运气”的意外的好事。涨工资并非人人都涨或一样地涨,有的人涨,有的人不涨,有的涨得多,有的涨得少。这是有幸涨工资者觉得幸福的一个主要原因。“运气好”不只是自己觉得幸运,还会受到别人的羡慕。

心理学家列尔里说,“受到别人羡慕和赞扬特别能让人觉得幸福”。20世纪70年代,在工资长期停滞后涨工资,幅度比现在小得多,每个月涨5块钱就不得了了。然而,这区区5块钱却足以让人挤破头地去争。涨了工资的会觉得非常骄傲、光荣,在别人的羡慕和妒忌中享受到一种幸福感和优越感。

但是这种幸福感是极为脆弱的,并不能持久。那往往不过是一种“比下有余”的暂时的心理满足,因为它随时都在被“比上不足”的不幸福感所抵消。

就算是大家羡慕的公务员,工资涨在别人前面,但与某些“国企”人士一比(更不要说富豪大款们了),便觉得自己十分寒碜和委屈。他们仍然属于那些不能不为大蒜、大葱、凉面、豆花和猪肉涨价操心的人群。

涨工资的幸福感是收入带来的幸福感的一个部分。许多研究都发现,对于幸福感来说,收入是一个相对的因素。当人的生活基本欲望得到满足,且有了相当程度的保证时,收入对于幸福感的提高作用就会大大减弱。人们常说的“钱买不来幸福”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说的(当然也有那种钱越多越贪婪的变态的幸福)。那些因涨工资而觉得幸福的绝大多数人,他们的基本欲望满足还没有达到“钱买不来幸福”的程度。对他们来说,收入的多少会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活需要,柴米油盐、子女的教育、医疗、房贷,等等。因此无论他们自己觉得如何幸福,他们其实并不生活在哪怕还只是物质性的幸福之中。

美国的“加图研究所”有一项研究指出,不能孤立地看待经济收入与幸福的关系,必须同时考虑到大的制度环境。“社会公正”要比只是“碰运气”的涨工资更能带来具有普遍意义、真实意义的幸福感。该研究还指出,前东欧国家人民的收入在当时不能算低,但人民的幸福感却比不上一些虽然贫穷但却相对政治自由、人民可以批评不公正分配制度的国家。

哈佛大学教授、经济学家格里萨尔指出,幸福是包含价值目标的,因此,人们追求幸福的行为有时会显得是在降低自己的幸福。例如,有人觉得把钱花在别人身上比花在自己身上来得幸福(慈善捐款便是如此)。这种幸福是一种独立、自由选择的幸福。自由是幸福不可或缺的条件,不只是支配收入和金钱的自由,还包括运用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自由。

注重价值观是“德行伦理”思考幸福的特点。幸福不只是感到满足或快乐的情绪,更是一种关于“好生活”的理念。

好生活的“好”是用“幸福”这个概念来表述的,亚里士多德觉得幸福或者好生活不是一种静止的状态,而是一种进行中的生活方式,一种以德行为目的的行为,“幸福是一种完全合乎德行的现实活动”。许多人“以生活享受为满足”,更有许多人过着一种“明显奴性的生活,然而,却显得很是幸福”。

20世纪后期出现了一些对幸福进行计量统计的“幸福经济学”。例如,有的用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国民生产总值(GNP)作为指标,发现虽然富国比穷国的幸福度要高,但当人均值达到1.5万美元后,平均收入对个人的主观幸福感便几乎不再发生影响。中国人均收入远低于这个水平(至少对普通老百姓是如此),这成为涨工资特别能提升幸福感的一个原因。在收入之外,还有许多影响人们幸福感的因素,如免于焦虑和恐惧,人身、未来或食品安全有保障,有干净的环境、良好的医疗条件,政治权利、社会福利得到保障,等等。当人们感觉到这些因素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成为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时,涨工资便成为唯一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惠”。于是,它提升幸福感的作用也就带有讽刺性地,表现得特别明显和重要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浏阳河酒正式停产:曾被传资金链断发不出员工工资

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

命运多舛的湖南浏阳河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浏阳河酒)正式宣告停产。《财经》记者获得一份由浏阳河酒下发的《紧急通知》,称“公司目前已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全面停滞,也无力继续维持公司员工的各项开销。自本月起,全体生产及管理员工无限期放假,并停止各项费用及工资的发放。因放假时间过长,建议员工另谋职业。”

上述《紧急通知》的落款日期为“2015年5月”,未注明具体时间。《财经》记者于2015年5月8日晚间获得上述《紧急通知》,据了解,浏阳河酒很多员工也是在5月8日听说“停产”一事。

浏阳河酒的前身为国营的“浏阳县酒厂”,其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56年。凭借多位奥运冠军与超级女声的代言,竭力打造“名人、名河、名酒、名歌”的文化内涵,浏阳河酒从全国“两会”指定用酒到奥运会庆功酒、博鳌亚洲论坛专用酒,一度是中国知名的二线品牌白酒生产企业。

在此次正式停产之前,浏阳河酒三次“借壳”上市未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2024年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全文共 1226 字

+ 加入清单

据介绍,国庆7天假,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若员工在10月1日、2日和3日加班,单位必须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300%的报酬,且不允许用补休代替。剩下的4日、5日、6日、7日加班,企业若安排补休则不需支付工资;若不能安排补休,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工资。换句话说,“国庆七天”前3天加班一定要“支付3倍工资”,后4天可以“补休”,如不安排补休则需支付双倍工资。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全部加班,可以用短短9天,换来一个月的薪水,想想就让人心动。”日前,网络上类似这样的消息可谓铺天盖地,让不少职工感到非常有诱惑力。

的确,从9月26日到10月7日,短短12天里出现了9个加班日。根据规定,9月27日中秋节和10月1、2、3日均为法定假期,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9月26日和10月4、5、6、7日则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因此,如果市民选择9天全部加班,就可以拿到22天的日工资收入,相当于一个月的钱在9天里就能赚到。

然而,市人社局指出,虽然看上去相当不错,但如果企业允许职工如此加班,则明显违反劳动法。按照现行劳动法规规定,如果公司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需要征得劳动者本人同意,且《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则指出,“对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如果本次中秋国庆9天全部加班,明显违反上述规定,属于超时加班,是劳动法规不允许的。除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等特殊情况之外,劳动者有权拒绝超时加班。

那么,有市民提出,如果本人就被加班工资所吸引,“自愿加班9天”,甚至愿意与企业签署加班自愿书,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免责吗?对此,劳动法专家明确指出,无论员工是否同意,超过法定加班时间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确实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劳动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无效的劳动合同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来确认的,无论当事人是否自愿。也就是说,企业只有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标准安排劳动者劳动才是合法的、有效的,即使劳动者自愿,超时加班也是违法的。

不仅如此,专家强调,“超时加班”的事实认定与支付加班费并不冲突,换言之,一旦发现企业允许职工“中秋国庆连续加9天班”,不仅需要支付“22天的日工资”,还得承担违法带来的处罚。

5.2015中秋国庆高速免费通行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2024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全国统

全文共 1474 字

+ 加入清单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习近平强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司法改革

鼓励办好案多办案法官检察官

会议内容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现实情况

检察官法官工资按级别和工作年限定

根据《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现行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均为十二级。最高法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最高检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二至十二级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检察官、法官等级确定,以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目前,除部分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检察院外,我国现行的法官和检察官工资制度和公务员一样,按行政级别和工作年限来确定收入。

北京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透露:“刚刚进入检察院的检察官是按照科员定级,然后是副科、正科、副处。”这位检察官坦言,一名普通的检察官按照科员或者副科的级别来算,一个月收入也就四五千元。虽然有极少量的级别津贴,但差别很小,刚参加工作的新人与检察长的津贴相比,差别可能不到200元。

据了解,十年前,北京一些基层检察院曾试行过办案奖励机制,工资固定,每办一个案子有工资绩效。一位检察官透露,虽然一个案子办完可能只有几十元钱绩效,但工作量和收入是成正比的。“后来,工资规范化,绩效制取消变成现行的工资制度。”这位检察官说。

某基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介绍,2002年,科员级检察人员的基本工资、办案绩效奖金、加班费等算下来有3000元左右。10多年过去了,检察官的工资只涨了不到1000元。和他那些从事律师或是到公司任职的同学相比,差异尤其明显。

来自北京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介绍,法院系统与检察系统一样,法官的工资也是与行政级别对应,法官之间的职级津贴也相差无几,甚至只有几十元的差别。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