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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传读书笔记摘抄(精选20篇)

《狼王梦》讲的是一匹叫做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可到了最后,不仅孩子没当上狼王,两自己的性命都赔上的一个故事。下面是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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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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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欢乐的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只有靠着这种精神,才能取得成功,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对昆虫的情有独钟。在他的笔下,那些小虫子都是有灵气的,它们是纺织家、音乐家、歌唱家、猎手、建筑师等。他的叙述既有科学性,又有趣味性,从而激发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所以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大。

今年寒假我去阿公家过年,发现阿婆还有老太太她们都在织毛衣,看着她们一针一针熟练地织着毛衣,我心想:织毛衣没什么大不了。于是心里有些痒痒,也想去学织毛线。自己就去抽屉里拿了两根针,还有一团毛线。然后拿着这两样东西兴致勃勃的去请教阿婆,阿婆耐心地对我说:“俗话说:站有站像,坐有坐像,织毛衣啊就应该有织毛衣的样。首先左右手各拿一根针搭在大姆指和食指中间,针要横着拿;再把右手的根针戳进左手针上两条毛线的中间;接着拿右手的那一段毛线在右针上绕一圈;最后将右针所绕的那圈往上一挑,这样一针就织好了。第二针第三针也是这么的依次往后织。”我谨遵阿婆教我的方法,可是学了老半天,还是织不出个所以然来,不是掉了一针,就是毛线没挑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失去了耐心,心想算了吧。但我突然想起了前两天读的《昆虫记》,主人公法布尔是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轻言放弃,最终才获得成功的。我也要向他学习,于是我就提起百倍信心再次拿起了针线。

经过几十次的失败,不断的尝试,我终于学会织毛线了!感谢你《昆虫记》,让我又学会了一样本领。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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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爱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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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闲暇时间读了英国着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作品《简爱》 ,文章的内容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简爱的从小到大的悲惨遭遇和与罗切斯特的爱情经历。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了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于是简爱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但是舅父却去世了,她受了10多年的虐待生活,她舅母不喜欢她,把她还自己的孩子分隔开来,表哥经常虐待他。最后,简爱被送进了孤儿院,她本以为这是一个解放,但是却只是进入了另一个惨景之中,她在孤儿院受到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院长是个冷酷的人,因此孤儿院的生活条件非常恶劣,因为一次简爱的好朋友海伦在一次伤寒中去世才使得条件有所改善,从而受到了六年的教育。就在简爱从孤儿院出来的时候,她去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的家庭中当教师,从此与罗切斯特开始了一段艰难的爱情。最后,简爱终于还是如愿以偿地和罗切斯特结婚了。

这篇小说是一本具有浪漫色彩的现实主义。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这篇小说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敢于抗争、不甘受辱、勇于追求爱情、不安于现状的女性形象。为我们展现了一场有尊严的爱情。简爱从小就生活坎坷不平,时常受到虐待,但她却依然倔强,勇于追求平等和幸福,她反抗强权,她敢于反抗她的舅母。敢于反抗摧残她们的教师和校长。呈现出了一个勇敢的女性伟大形象。而最终她成功了,获得了幸福。她那无辜的生活遭遇,更反映出了大多数英国下层人民的生活写照

读完这篇小说,我觉得简爱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强人,她拥有尊严,她拥有自己的立场。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有妻子的时候,她毅然离开了,毅然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尽管她身份地位。但她却从没有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她虽然经历不幸,但是却热爱生活,敢于追求。她离开罗切斯特后遇到了一位金发碧眼,个子高高的美男子圣约翰——传教士。这位传教士是位很狂热的信徒。他请求简爱能嫁给他并和他去印度传教的时候,简爱拒绝了。因为圣约翰只是为了找一个适合做传教士的妻子的女人。而当她回去再看看罗切斯特的时候,她发现罗切斯特已经受伤致残,庄园已经成为了废墟。但是她却毅然还是决定和他结婚对他不离不弃。简爱是一个追求真爱的人。她放弃了圣约翰,放弃了这段梦想的婚姻。毅然选择了罗切斯特。这是一场有尊严的爱情。我觉得,简爱最后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终于能和她深爱的人在一起。我觉得,这种淳朴单纯只有深深的爱不掺杂丝毫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爱情。

读完简爱这一篇小说,作者的心理描写和简爱勇于追求真爱的形象刻画,都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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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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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王朝,末,一百零八位好汉无奈被官府逼退无路,便径上梁山。各路好汉终在此聚义集结,其编为,一百单八将。以呼保义宋江为首,宣战敌对山寨和地方恶霸,呼“替天行道”起义朝廷,这就是一场农民起义。

作者施耐庵,向我细说了什么是江湖,又向我述说了什么是豪客。一卷《水浒传》,让我目睹了起义英雄们的满腔热血与豪情壮志,以及那些绿林英雄们的江湖义气,但同时,这也让我深刻地思索到从这场起义折射出的当时的社会问题和起义失败的根本所在……

而我思索前头得到的便是,几度无奈,几多挣扎,奈何官逼,民后反之。

在那个社会里,在那时的朝野之上,多少奸臣权倾朝野,尸位素餐。而高俅便是这股污流之中“最佳”的典范。他身为殿帅府太尉,却对自己的养子不加管教,反倒宠溺万分,纵容其养子胡作非为,甚至调戏林冲的娘子。他还次次与陆谦在背后设下圈套迫害林冲,活活将八十万禁军的教头逼上了绝路,才使林冲在山神庙外杀陆谦。更让我痛恨的是他的奸诈阴险,竟将水银滴在宋江与卢俊义赏得的御酒中,使得这两位好汉中毒身亡!令人愤恨。

可是我们再反观,替天行道的梁山泊实力强大而为何失败呢?我认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这场农民起义的局限性与不彻底。首先,起义顺利至成功将至时,宋江、吴用等头领不愿再继续做强盗与朝廷作对,最后低头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奉朝廷之命东征西伐,受朝廷差使去镇压别处的起义造反者。其实宋江已经坐上犯罪集团黑老大的这把交椅,决定造反朝廷,碍于口号响亮喊的是“替天行道”,所以只反贪官与恶霸,最后又不得不继续臣服天子脚下乖乖地做顺民,才导致了梁山好汉们最终的悲剧结局。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一味的妥协退步,是无用的,只有彻底地深掘根源,才能使自己得到真正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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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翌州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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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 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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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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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原来是那么单纯的少年——夏尔,是那么的单纯,对堂姐充满爱慕的夏尔那你去了?去印度的旅途,怎么让他忘了这么多?取而代之的是奸诈、贪婪,比葛朗台还变本加厉,难道他忘了苦难思念他的堂姐——欧也妮了呢?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的一吻定情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数个月的朝夕相处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不顾个人安危给他六千法郎了吗?是的,除了钱,他都忘了!回到巴黎,他多久了才和欧也妮通信啊!还编出花言巧语哄骗欧也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狼心狗肺的人啊!他为了区区的世袭领地和侯爵,就抛弃了苦苦等他七八年的欧也妮!试想,当他得知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的家产后,又有怎样的表情?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配得到欧也妮的爱!昨晚的祝福白写了,诅咒这样的人全部都下地狱!

说实话,蓬丰先生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除了长脚娜农和欧也妮逝世的母亲,对欧也妮最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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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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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讲了作者黑柳彻了小时候上学的事,那时作者的名字叫小豆豆。这本书向我展示了一个天真、活泼、可爱、有趣的小豆豆。

主要讲了作者小时候因为淘气被退了学,后来到巴学园,在校长小林宗作的关心和爱护下,小豆豆展开了她的新生活。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立刻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读了下去。当我看完后我不禁为林校长的作法而感动,他真是一位耐心的,有智慧的好老师好校长,我多么想也有一个这样的老师,还想有一个像巴学园那样神齐、有趣、快乐的学校,我经常在想如果我在这里上学一定会很快乐。

巴学园多么奇特的学校,在这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课程,还可以去散步郊游,就连教室都很奇特,竞是电车,老师都那么好,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一件事。

当初小豆豆被退学是因为淘气,而在巴学园时,校长并没有觉得她跟随其他人不同,反而还很喜欢小豆豆,耐心地听小豆豆说话,竟然长达四个小时,并且在这长时间内并没有显出不耐烦,而是认真地听着,并且很欢迎她来上学,还很关心爱护她让她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小孩……我真不敢相信,我现在好感动也为小豆豆高兴,她找到了一个好老师。

现在这本书我还在看,虽然看过一遍但仍留恋忘返、百看不厌,我爱看窗边的小豆豆,因为我也是幸运的,我庆幸我也有一位这样的好老师,她就是我的班主任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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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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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论语》是孔夫子在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其学生片片断断记录下来之后,又汇集编纂而成的经典语录。

在中学时代,提及《论语》总是感觉是一门深不可测的学问,很深奥的东西。记得那时,也曾背得几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等一些"之乎者也"的句子,但那时脑海里对这些"之乎者也"的句子却是很肤浅的理解,根本不知道这些句子的精华所在。

前些日子,在CCTV—10"百家讲坛"看到于丹教授讲的《论语》心得,感触颇深,索性买本书回家来细细品味,通过读于丹教授的这本《论语》心得,我了解到《论语》并非是以前想像中的那样深奥,《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说白了,《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

于丹教授"《论语》心得"这本书中,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以智慧诠释人生。她把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通过与《论语》完美结合后给予了的精辟阐释。

通过于丹教授在书中例举的一则则小故事,我读懂了,面对人生的遗憾,我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收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痛苦。如果你因为错过了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也读懂了,心灵中至为美好的一面是积极的心态、自信和勇敢。心灵的力量是无穷的,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面对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我们往往会感到无力应付,其实只要我们自己有一颗从容镇定的心,有一种心灵的勇敢,我们就可以变得坚强。

同时,我也深深的了解了孔夫子的伟大之处,知道了先贤们曾经说的话,穿越沧桑,时至今日,为什么仍然可以让我们后人受益匪浅。知道了几千年来,为什么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它是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友人,由它可以映射着我们的道德情操、品性修养,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让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建立起有效率、有价值的人生。让我们在生活中学会了多一份艺术和智慧,多一份清醒与闲暇,多一份享受生活馈赠的心情!

《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生活是美好的,幸福更是一种生活中美好的感觉,我们更要用良好的心态去体会幸福,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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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秦佳怡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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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本《皮皮鲁传》。还是老师推荐的呢!果然很好看。

里面介绍了主人公皮皮鲁由于太调皮,用好多的二踢脚做成炮弹,把自己送上了天。然后呢,又在天上改变了地球的时钟。结果回到地球以后,发现人们的生活全乱套了,原因都是自己太调皮引起的。皮皮鲁有了很大的内疚感。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去弥补过失。可是他却由此开始了很多的奇遇。比如奇特的运动会,尽然是比赛磕瓜子。最后皮皮鲁明白了,原来人们都是在梦游啊!

最后皮皮鲁经过努力终于让地球恢复了正常。这可是我读过的想象力最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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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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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古代浪漫的主义长篇小说的高峰,在世界文学,它也是浪漫的杰作。它是一部具有丰富内容和光辉想象的长篇小说。

《西游记》叙述了唐僧与徒弟四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过程。这部作品通过无数的战争的幻想情节,写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恶势力的反抗精神。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

孙悟空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 父被抓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师 父。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西游记》这一本书给人印象真的是太深刻了。我都看了几十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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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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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叫“紫岚”的狼,已经快生宝宝了。以前他的愿望就是自己的老公能当上狼王,可它的愿望破灭了,因为紫岚的老公不久便死了,所以他又把希望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

紫岚产下五只狼宝宝,因为它几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没有奶水,这样下去五只狼宝宝都得饿死,这时,他看到身体很虚弱,几乎活不成的老五,于是,它就狠下心来把老五吃了。这样,它就有足够的奶水喂其它孩子吃了,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先放到黑仔身上,因为黑仔勇敢,机智,但有一天黑仔正在玩耍时被一只金雕叼走了。于是,它有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有勇无谋,有一次上当被捕兽夹夹住,后来也死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老三双毛身上,起初双毛比较懦弱,胆小,紫岚就用激将法,经常让双毛寻找猎物但不让它吃,一次又一次的让恼怒,目的是把它培养的强壮,勇敢。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表现得很好,就在快要赢的时候,它犹豫了一下,结果狼王发出吼叫,狼群跑过来一块咬死了双毛。只剩下媚媚了,紫岚又给它找一个勇敢,优秀的老公,为了让它的孩子更优秀,实现它的“狼王梦”······

紫岚一次又一次的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只要心中有梦想,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就像我们,心中如果没有梦想和目标,永远都没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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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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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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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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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收录了我们最关注的问题,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奇不有。书中用简单、有趣的语言对一些问题给出科学、权威的回答。大量的精美图片及趣味漫画穿插其中,带给你全新的科普感受。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人的指纹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一旦形成,终生不变。有趣的是,每个人的指纹都和别人不一样,即使是双胞胎也如此。所以指纹可以帮助人们找出犯罪嫌疑人,协助破案。另外,指纹还被应用到银行系统、指纹身份证等高科技领域,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荷花为什么出淤泥而不染?”原来,荷花的表面覆盖着一层蜡质结晶,还有许多充满空气、突起的表皮细胞。当花芽从淤泥中抽出来时,由于表层的蜡质结晶能起到保护作用,污泥浊水很难渗进去。即使有少量的污泥附在花上,只要有流动的水珠就会把它们带走,达到自我洁净的效果。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宇航员如何在太空中行走?”原来,太空处于真空、失重的状态,没有氧气也没有地面,所以宇航员在太空中的行走实际上是离开飞船在太空中飘浮。他们身上穿的宇航服不仅供有氧气、无线电,还有一个喷气动力系统,宇航员通过该系统扶手上的开关控制方向和推力,在太空中自由移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上购物?”那是因为买家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商品信息,用网上银行支付货款,商家则通过邮递方式给买家发货。网上购物能让我们坐在家中,点击鼠标,便能获得大量的商品信息,足不出户便能买到心仪的物品。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了不少事情。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11

科学与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如果生活中没有了科学,那么一定会少去许多乐趣,增加许多烦恼。今年暑假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是一套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令我废寝忘食,爱不释手。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在太阳系里不单单只有地球一个天体,而是有水星、木星、金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和地球九大行星。而银河是由1000多亿颗恒星组成的盘状的恒星系统,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地球上的植物是如何起源的?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怎样的习性?海水为什么发蓝?鱼为什么睁着眼睛睡觉?什么是生活圈?什么是生物链等等,让我懂得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没有动物、植物,人类也就无法生存。

《十万个为什么》还告诉我一些有关人体的科普知识以及生活常识,例如人不停地呼吸是为了吸入空气中的氧,并把体内的二氧化碳排出去;人的头发颜色是由头发中的金属元素决定的,如果铁和铜一样多,头发就是黑色;钛多就是金黄色;钼多就是红褐色;睡前刷牙可以抑制细菌的活动,保持口腔卫生,同时有助于睡眠等等,让我学习到许多生活小窍门。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授予了我无穷的知识,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科学不断的发展,社会才会有更大的进步。同时它也让我知道在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让我们一起做个有心人,去探索人类未知的秘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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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二昆虫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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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万种风情。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人类的世界外,还有数量极多的昆虫们丰富多彩的世界。

《昆虫记》就是法布尔先生毕生对昆虫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取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书里有喜欢装死的大头黑步甲;钻地洞的蝉;脱皮的蝗虫;推粪的圣甲虫……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美妙的歌唱家蟋蟀。

蟋蟀们用来唱歌的“发音器”可以调节声音大小,迷惑敌人,把敌虫们迷的找不着东南西北。在蟋蟀们身上,最有力的就属那健壮的大腿了,只需要轻轻一蹬,就可以跳的又高又远,令人啧啧称奇。别看它的牙齿小小的,但是很有力!倘若你抓到了一只有血性的蟋蟀,那么你可要小心它那坚硬的牙齿把你的手臂给咬破啊。若被咬到了,一定要及时消毒,不然伤口被感染可就不好了啊。

大部分的蟋蟀们都很注重安全,喜欢在茂盛且非常隐秘的草地上的上流筑巢孵卵,而且非常弯曲,需要在地下挖好几寸才有可能找到它们的巢穴。因为只有这样自己的家才不会被雨水冲走,自己也不会因为家没了而流离失所了,也大大提高了自己的生存率。我们晚上在家听到的声音很有可能是蟋蟀们从地底发出的哦。

蟋蟀产卵量是不容小觑的。一产就是成百上千个。但是蟋蟀好像数量也不是特别的多,这是怎么回事呢?因为啊,许多昆虫都喜欢吃蟋蟀的卵,特别是可恶的蚂蚁们,把蟋蟀的卵吃的一颗不剩!但是许多人却把蚂蚁们捧上了天……

《昆虫记》这本书记述了有关昆虫的知识,也体现出了它对人生、生命、自然的感悟和态度,字里行间都流露着对生命和自然的热爱,是一部兼具学术价值和文学价值的巨著。看完后,不喜欢昆虫的我也慢慢开始喜欢上昆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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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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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的童话《灰姑娘》,被改编成电影,被改编成戏剧,以多种艺术形式继续感动着人们,而且被感动的对象已经不仅仅仅是孩子们。

灰姑娘有母亲,但不是亲生的。她的继母有两个女儿,她是母亲、有母爱。可她的母爱太自私了,全部用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

两个女儿对可怜的灰姑娘并不珍惜,让她去当奴隶,甚至连狗都不如。狗有温暖的住处,而她却只能在有灰烬的地方睡觉。每一天过着下人般的生活,早起打水,做饭,洗衣服……尽是粗活,脏活,累活。她本该住在自己的房间,穿着漂亮的衣服过着小姐的生活。但是继母来临,自己失去了一切。

灰姑娘坚强,没有放下对完美的追求。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帮忙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并且立即被王子注意……最终成为了王子的新娘,和王子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了一齐。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灰姑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灰姑娘坚强,应对继母和两个姐姐的虐待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选取坚强,勇敢的去应对困难,最终看见了“彩虹”!

风雨过后,便是彩虹。我起初不太相信,但是看了《灰姑娘》之后,我明白了。人生历经风雨才能见到彩虹。不坚强的应对困难,胜利的大门怎能向你敞开?风雨过去了,彩虹来临了,难道不是吗?

在暴风雨的洗礼下,我将学会了坚强,然而坚强过后,我看见了彩虹。在明净的镜子前,我看到的不是那华丽的外表,而是那质朴纯洁的心……往往有些人的华丽外表后却是一颗丑陋的心,然而那些不受关注、外表朴素的人们。却有一颗质朴纯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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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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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余,重新阅读了著名作巴金的《家》,感触颇深,一个个人物的形象再现我的脑海。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化、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最初的繁华到逐渐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书中令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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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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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了整个小说,给我只是三点让我感触最深。看到的第一封信,里面有一句话“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看到了这个,禁不住有一点感叹。现在的父母能够向自己的孩子道歉,主动承认自己的错,实在是很难得。

第二点我很有感触的是他可以跟自己的孩子交流在文学、音乐等上面的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能够及时的和自己的孩子分享彼此的得失,委实是很难得的!第三点就是能够坚持一直跟孩子通过书信的形式保持联系。

然后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就查查这本书的背景,最关键的是他所处的环境,还能够给孩子如此的鼓励。作为父母,傅雷夫妇不只重视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情操和传统文化修养方面的教育,同样时刻关注着他们的起居、饮食、冷暖、开支等日常生活以及婚姻家庭生活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家书中大量理性文字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也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看了有一点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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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师摘抄式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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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学习了一篇关于“课堂上教师如何用语言鼓励学生”的文章,深受启发。当教师 一个问题提出时,学生无人举手,这时教师可用:同学们,把你不同的看法告诉大 家好吗?相信你能行。

——读《教师,课堂上运用好你的语言》

我曾以蜻蜓点水的方式读过《古文观止》,除了提高了一点读文言文的兴趣外,最大 的得益是我觉得读这本书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我们国家古代的历史,因为我们的历史 书实在是枯燥得很。所以读此书既可以增进文言知识,又可以增进历史知识。但愿 “读点文言也好”能成为更多人的观点。

——读《古代文言,必修之课》

这是一本小书,谓其小是因为它几乎谈不上鸿篇巨制,只是由一篇篇日记组合而 成,;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它的作者是一位年仅9岁的孩子,但我却是一口气读完 3

的,虽然我没有流泪,课文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 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 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

——读《爱》

前段时间,我阅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读完这本书我发现,虽然现 在教育形势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苏霍姆林斯基那光辉的教育思想对现在的教育工作 者来说,丝毫不显过时。苏霍姆林斯基不愧为伟大的教育理论大师,针对教师们的 困惑和不解,好像与教师面对面地交流一样。读完后,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读《给教师的建议》

教师要有创造性地工作,他们教育的对象——儿童经常变化,所以教学的内容永远是 新的,今天同昨天不一样,我们的工作是培养人,这就使我们担负着一种无可比拟 的特殊任务。 ——读《浅谈教师的职责》

这套书不遗余力地宣扬美的教育和情感教育,这至少应与思想教育和文化科学教育 同等重要。如果一个人只是思想着的动物而缺少审美情调和情感,这种人的人格也 是不健全的,因为我们在培养“完人”的意识中,更要考虑到个中元素对人的成长与 生存的各种影响。 ——读小学卷《新人文读本》

我不禁想起同行中一位人士说过的话:“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优 秀教师的教师不是好教师。”首先你要敢想,那才有成为现实的可能性。

——读《怎样使自己成为教育工作行家》

[教师摘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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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挪威的森林读书笔记之经典语句摘抄100句

全文共 5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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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下面是相关的读书笔记,快来看看吧。

1) 我追求的是一种单纯的爱情,一种完美的真情。比方说,现在我跟你说我想吃草莓蛋糕,你就丢下一切,跑去为我买!然后喘着气回来对我说:”阿绿!你看!草莓蛋糕!放到我面前。但是我会说:“哼!现在我不想吃啦!然后就把蛋糕从窗子丢出去。我要的爱情是这样的。”

2) 我们最正常的地方,就是知道自己是不正常的。

3) 我们活着,只需考虑怎样活下去就够了。

4) 太麻烦了。譬如说半夜断烟时那个难受滋味吧,等等。所以戒了。我不情愿被某种东西束缚住。

5) 死不是生的对立,而是他的一部分。

6) 死不是生的对等,而是潜伏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7) 如果我给你留下伤口,那么我自己也会有伤口。

8) 人生苦短,看这些没有经过时间洗礼的书,完全是浪费生命。

9) 人生不需要理想,需要的是行动规范(做自己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

10) 能够这么确信的爱着某个人,应该很幸福吧!

11) 没有人愿意喜欢孤独,只是不想勉强交朋友。

12) 楼上的,我也赞同你的说法,说到这我也有话说,去年我也在杨嘟嘟那个麻将馆打过一次麻将,不过不知道那个时候李承西是否跟他在一起,不过我知道这个杨嘟嘟在圈里有点水性杨花,喜欢跟人家搞扯不清的关系,反正是很复杂的关系,不是我在说人家坏话,是因为我亲眼所见的。找朋友还是要找个有眼缘的在一起才……

13) 记忆这玩意儿真是不可思议,当我身临其境时,我是一点也不去留意那风景。

14) 方式都不能像太深,方式和自己都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

15) 绿子在电话的另一头久久默然不语,如同全世界的细雨落在全世界所有的草坪上一般的沉默在持续。

16)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走过,但它一直在那儿,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17) 人与人可以爱的那么深,实在很美妙。

18) 任凭怎么解释,世人也只能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越是拼命争扎,我们的处境越是狼狈。

19) 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总会一次次不知觉望向远方,对远方的道路充满憧憬,尽管忽隐忽现,充满迷茫。有时候身边就像被浓雾紧紧包围,那种迷茫和无助只有自己能懂。尽管有点孤独,尽管带着迷茫和无奈,但我依然勇敢地面对,因为这就是我的青春,不是别人的,只属于我的。

20)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遇的人会再相遇。

21) 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22) 或许我的心包有一层硬壳,能破壳而入的东西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我才不能对人一往情深。

23) 不会忘记的永远不会忘记,会忘记的留着也没有用!

24) 我们的正常之处,就在于自己懂得自己的不正常。

25) 少年时我们追求激情,成熟后却迷恋平庸,在我们寻找,伤害,背离之后,还能一如既往的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勇气。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26) 希望你可以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这样在你身边呆过。

27) 哪里有人喜欢孤独,只不过不乱交朋友罢了,那样只能落得失望。

28) 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

29) 我渐渐能意会到,深刻并不等于接近事实。

30) 死已不再是生的对立。死早已存在于我的体内,任你一再努力,你还是无法忘掉的。

31)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32) 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

33) 没有人喜欢孤独。只是不想勉强交朋友。要真那么做的话,恐怕只会失望而已。

34) 迷失的人就迷失了,相遇的人会再相遇。

35) 我就等于火柴盒边上那种叫磷纸的东西。不过我不介意,我并不讨厌这样的我。我喜欢当一流的火柴盒,胜于当二流的火柴棒。

36) 每次遇到麻烦我就总这样想:先把这个应付过去,往下就好过了。人生就是饼干罐。

37) 哪会有人喜欢孤独,只不过不想失望罢了。

38) 她所要的并不是我的臂膀,而是某个人的。她所要的也不是我的体温,而是某个人的。我觉着有些愧疚,为什么自己要是自己。

39) 而我只能站在那个不知名的地方,不停地呼唤阿绿的名字。

40) 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41) 俩就像在无人岛长大的光屁股孩子,肚子饿了吃香蕉,寂寞了就相抱而眠。

42)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污秽不堪的人。

43) 永远不要同情自己!

44) 我们总要这样或那样死去的,你也好我也好。

45) 没有人喜欢孤独,只是不愿失望。

46) 绅士就是: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的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

47) 我想起自己在过去的人生旅途中失却的许多东西——蹉跎的岁月,死去或离去的人们,无可追回的懊悔。

48)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即使是你最心爱的人,心中都会有一片你没有办法到达的森林。

49) 说不定我体内有个叫记忆安置所的昏暗场所,所有的宝贵记忆统统堆在哪里,化为一摊烂泥。

50)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51) 我俩就像在无人岛长大的光屁股孩子,肚子饿了吃香蕉,寂寞了就相抱而眠。

52) 我渐渐能意会到,深刻并不等于接近事实。

53) 我们总要这样或那样死去的,你也好我也好。

54)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污秽不堪的人。

55)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即使是你最心爱的人,心中都会有一片你没有办法到达的森林。

56) 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

57) 我们总要这样或那样死去的,你也好我也好。

58) 我们的正常之处,就在于自己懂得自己的不正常。

59) 希望你可以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这样在你身边呆过。

60) 我几次朝夜幕中伸出手去,指尖毫无所触,那小小的光点总是 同指尖保持一点不可触及的距离。

61) 只要有时间,我会忆起她的面容。

62) 世界一天变一个样儿,在我不知道的时间里。

63) 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

64) 不会忘记的永远不会忘记,会忘记的留着也没有用!

65) 只有在开始忘记的时候回忆才会渐渐出现。

66) 少年时我们追求激情,成熟后却迷恋平庸,在我们寻找,伤害,背离之后,还能一如既往的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勇气。

67) 没有人喜欢孤独。只是不想勉强交朋友。要真那么做的话,恐怕只会失望而已。

68) 孤零零一个人,觉得身体就像一点点腐烂下去似的。渐渐腐烂融化,最后变成一洼黏糊糊的绿色液体,再被吸进地底下去,剩下来的只是衣服。

69) 你总是蜷缩在你自己的世界里,而我却一个劲儿“咚咚”敲门,一个劲儿叫你。于是你悄悄抬一下眼皮,又即刻恢复原状。

70) 我扬起脸,望着北海上空阴沉沉的云层,浮想联翩。我想起自己在过去的人生旅途中失却的许多东西——蹉跎的岁月,失去或离去德人们,无可追回的懊悔。

71) 春天的原野里,你正一个人走着,对面走来一只可爱的小熊,浑身的毛好像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它这么对你说道:“你好,小姐,和我一块打滚玩好吗?”接着,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整整玩了一大天,你说棒不棒?

72) 一切都清晰得历历如昨的时候,反而不知如何着手,就像一张详尽的地图,有时反倒因其过于详尽而派不上用场。但我现在明白了:归根结蒂,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

73) 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总会一次次不知觉望向远方,对远方的道路充满憧憬,尽管忽隐忽现,充满迷茫。有时候身边就像被浓雾紧紧包围,那种迷茫和无助只有自己能懂。尽管有点孤独,尽管带着迷茫和无奈,但我依然勇敢地面对,因为这就是我的青春,不是别人的,只属于我的。

74) “最最喜欢你,绿子。”“什么程度?”“像喜欢春天的熊一样。”“春天的熊?”绿子再次扬起脸,“什么春天的熊?”“春天的原野里,你一个人正走着,对面走来一只可爱的小熊,浑身的毛活像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它这么对你说到:‘你好,小姐,和我一块打滚玩好么?’接着,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整整玩了一大天。你说棒不棒?”“太棒了。”“我就这么喜欢你。”

75) 在此以前,我是将死作为完全游离于生之外的独立存在来把握的。就是说:“死迟早会将我们俘获在手。但反言之,在死俘获我们之前,我们并未被死俘获。”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天经地义无懈可击的。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

76) 我扬起脸,望着北海上空阴沉沉的云层,浮想联翩。我想起自己在过去的人生旅途中失却的许多东西——蹉跎的岁月,失去或离去德人们,无可追回的懊悔。

77) 无论谙熟怎样的真理,也无以解除所爱之人的死带来的悲哀,

78) 无论怎样的哲理,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怎样的柔情,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并从中领悟某种哲理。而领悟后的任何哲理,在继之而来的意外悲哀面前,又是那样的软弱无力——我形影相吊地倾听这暗夜的涛声和风响,日复一日地如此冥思苦索。

79) 始终百无聊赖,以后也一个样,并非对此不满,只是无奈罢了。

80) 记忆到底还是一步步远离开去了。我忘却的东西委实太多了。在如此追踪着记忆的轨迹写这篇东西的时间里,我不时感到踹踹不安,甚至不由怀疑自己是不是连最关键的记忆都丧失了。说不定我体内有个叫记忆堆的昏暗场所,所有的宝贵记忆统统堆在那里,化为一滩烂泥。但不管怎样,它毕竟是我现在所能掌握的全部。于是我死命抓住这些已经模糊并且仍在时刻模糊下去的记忆残片,敲骨吸髓地利用它来继续我这篇东西的创作。

81) 我拿着听筒扬脸,飞快地环视电话亭四周我现在在哪里?我不知道这是哪里,我全然摸不着头脑这里究竟是哪里?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我在哪里也不是的场所的正中央,不断地呼唤着绿子。

82) 他背上自己的十字架,匍匐在生命的征途。

83) 我想起自己在过去人生旅途中失却的许多东西--蹉跎的岁月,死去或离去的人们,无可追回的懊悔。

84) 人理解某人是水到渠成的事,并非某人希望对方理解所使然。

85) 全世界的细雨落在全世界的青草地上。

86) 我已成为过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过是我往日的记忆残片。我心目中最宝贵的东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寿终正寝。

87) 有时我觉得自己似乎成了博物馆管理人——在连一个人也没有的空荡荡的博物馆里,我为我自己本身负责那里的管理。

88)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也会再相逢。

89) 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

90) 我们一边把死当作微尘般吸入肺里,一边活下去。

91) People are strange when you are stranger

92) 我仍愿作一流的火柴盒,也不作二流的火柴棒。

93) 是啊,我在哪里?

94) 在好端端的青春年代,居然凡事都以死为轴心旋转不休。

95) 我的房间干净的象太平间。

96) 她所要的并不是我的臂膀,而是某个人的。她所要的也不是我的体温,而是某个人的。我觉着有些愧疚,为什么自己要是自己。

97) 我努力让自己不深刻。火红的晚霞让人置身在火红的绚烂之中,置身在遥远的童年那天真烂漫的憧憬之中,置身在那从来未曾实现也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之中。

98) 我几次朝夜幕中伸出手去,指尖毫无所触,那小小的光点总是 同指尖保持一点不可触及的距离。

99) 如果读和别人雷同的东西,那么思考方式也雷同。

100) 我隐约感觉到,深刻未必是接近真实的同义语。但无论我怎样认为,死都是深刻的事实在这令人窒息般的悖反性当中,我重复着这种用永不休止的圆周式思考。

101) 我不是那样的强者,也并不认为不被任何人理解也无所谓,希望互相理解的对象也是有的。只不过对除此以外的人,觉得在某种程度上即使不被理解也无可奈何,这是不可强求的事。

102) 因此,我并不是像永泽君说的那样,以为人家不理解也不关紧要。

103) 我在别人身边到底在追求什么?别人又在我身边追求着什么?我说过要等她,却在最后的最后放弃了。死亡离得如此之近。带着宿命的悲哀和铅灰色的沉重。或许我,不该问,让你平静的心再起涟漪。你在我身边陪伴了一年的时间,对此我以我的方式表示感谢,这点无论如何请你相信。你没有伤我的心,伤我心的是我自己,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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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白鹿原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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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是本好书

这书还没读完的时候就有想写这个书评的打算了,之后一直在构思。读完后因为赶上返校的日子,来学校后又散漫了几天,今天终于开始着手写了。估计再不写之后会更加懒得写了。

我是去年才开始养成阅读这个习惯的,相较于刚开始读的一些畅销书,陈忠实先生这部荣获茅盾文学奖的不朽之作,更有一种魅力吸引着我。这本书简单的来说概括为:一部渭河平原五十年变迁的雄起史诗,一幅中国农村宗族式生活的斑斓画卷。

书的开头就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读下去:“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详。接着就是关于他七娶六丧的详情了,而同时也确定了本书的核心人物——白嘉轩。即便长辈同辈和一些后辈都相继离世,他最后还活着。估计作者是想用这人的眼睛来着这五十年的历史。再之后情节愈发的深入,就如同一幕幕鲜活的话剧上演着: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终究让人罢读不能。由于背景设定于落后的封建社会,因而有些事件为了推动情节而发展,其真实性就不是那么的考究了。整体来说这本书的内容是比较通俗的,即便有不少污言秽语和不可描述的香艳场面,也犯不上低俗一说,对于《白鹿原》中的性的描写,众口难调,或太过露骨,或恰到好处,鄙人之拙见还是以为对于此书的框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未太过出格。书中的人物个性分明,为人处世或圆滑,或刚正,或稳重,或轻浮。小说借由历史这条时间轴展开的,中间穿插着较多的回忆片段,但却并没有让我读着混乱。以白鹿原上的白鹿村里的两个大户之间的明争暗斗为主线,各个人物的命运为结局展开的。对于这些人物的刻画也是印象极为深刻的。我想要具体说说我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看法。

首先是白嘉轩,作为小说的主人公,他的人物特点是代表着广大的农民形象的。无论是皇帝没了,军阀来了,还是國民党和共产党谁能得天下,他大部分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去观望着,基本不掺和,老实本分的种自己的庄稼。只有当他作为庄稼人时的利益被侵害时,他才会反抗,所以闹出了鸡毛传帖这档子事。他的这份淡然处之的心态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同时作为族长,他对整个村子的人负责,什么事都想着要给大伙一个交代,监视着任何想坏了规矩的人。因此即便是他给予厚望的长子做了不耻的事情后,他也按族法处置。不过他的这种大公无私更多的是倾向于自己要脸面。他领乡亲们诵读乡约,也是为了维护自己族长的权威。白嘉轩同时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所以小说的开头才会说他对自己的六娶六丧是引以为豪的。他不顾那些女人的死活,只想能保住白家的香火。这也是受他父母的影响,他的父亲死前还交代他去把第五房娶了,不用为自己守孝,绝了后才是大逆不孝。母亲也说过女人不过是糊窗子的纸,破了烂了揭掉了再糊一层新的,家产花光了都值得。可见白嘉轩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他成为封建礼教的卫道士也不足为奇。虽然后面讲到他绞短辫子,不让女儿裹小脚这类顺应时代发展的举措,但却不能动摇其根本。即便失女丧妻,家破身残,他的文化信仰也不是能轻易撼动的。文中是这样提到的“凡是生在白鹿村炕脚地上的人们,只要是人,迟早都会跪倒在祠堂里头。”。但白嘉轩既然代表着农民的形象,作者在其身上还是展现了庄稼人应有的优良品德,兢兢业业,恪守本分。在小说的结尾看见几近疯癫的鹿子霖后,对于设计夺取他的风水宝地一事还是心存愧疚的。

而与其斗争的另一个家族里,鹿子霖这人就和白嘉轩截然不同。虽同为庄稼人,但这人却不是那么的讨喜。这人两面三刀,颇具城府,攻于心计。明面一套话,暗地又是另一套。我认为这个人不是个坏人,他只是个不能坚守本心的人,更是个软弱的人。他想光宗耀祖,不想输给白家,于是想着各种办法想对付白嘉轩。巧取风水地这一事件他以为是他自己占了便宜,之后又利用田小娥来色誘白孝文,让白嘉轩把他大儿子从家里赶了出去。再之后又借此买白孝文的地,拆他的房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白嘉轩颜面尽失。但结果是自己却过得并不那么顺心。大儿子因为包办婚姻的事和他闹翻,让他对亲家过意不去,同时又因为鹿兆鹏共产党的身份差点连坐罪名,之后二儿子也因为国共内斗而死。之前夺过来的田又都因为保释卖了回去,最后自己也落得个疯癫的结局,不过我并不认为他这人有多么值得同情。他落魄过也潇洒过,权当是报应罢了。整个白鹿原的人都知道他表面是个看似正派的人士,可私底下却是个禽兽。命苦的田小娥走投无路求他,他却把人家给潜规则了。还有本村的,邻村的一些女子也与他有染,最后又闹出个四处认自己私生子女为干儿子干女儿的笑话。这样的人实在无法多施舍一点同情予他。所以做人还是得本分为好,至少经历了多舛的命途之后还会值得人去怜悯的。

朱先生这个角色是我最欣赏的,之所以如此的喜爱这本书,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朱先生这个人物的存在。关于朱先生的原型貌似是真的有,并没有做太多了解,只是觉得此人是以一个上帝视角来观看着全局的。幽默这个词在他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言行举止间无不令人觉得风趣而又引人深思。因为他是“圣人”,“圣人能看透凡人的隐情隐秘,而凡人却看不透凡人的所作所为”白嘉轩是这样诠释这个圣人一词的。诚然,朱先生无论是生前只身一人劝退军阀的进攻,还是死后不用棺材一切从简戏弄后人的故事,无不充满传奇色彩。他是个睿智的人,他的双眼能看清眼前事物的本质,更能看到未来(一句有意的提醒让白嘉轩免遭土改的厄运)。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样的评价于他是不算过誉的。他一个儒学大家能成为白嘉轩眼中的圣人甚至是读者心中的圣人并不意外,因为他就是白鹿原上那一只庇佑着这原上生命的白鹿。“平生自愧无憾事,死后方敢对青天”,这幅挽联是对其最高的评价。他是一个角色,更是作者表达自己态度的媒介。文中不少地方作者都借朱先生之口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更多的是对于种种闹剧的批判,用个不那么恰当的词叫吐槽。作为一个读者,能感受到这本书不单单是为了写作而成书,更有作者对于这数十年里中国命运变迁的情感在其中。这种情感作者在当时不能表达出来,而将其寄于此处。

鹿兆谦,很陌生的一个名字,还是叫黑娃熟悉点。一个年少轻狂不爱上学的小子后来竟成为了朱先生的得意门生。黑娃虽然有不少出格的事,但其实根本算不上坏。黑娃是一个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斗争者,当然不只是他敢和田小娥偷情。他自小就很叛逆,他知道白家待他父子俩亲如一家,但他就是不喜在白家做事。他嫌“嘉轩叔腰杆太硬太直”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他坚持要去大村子里闯,可见他是一个富于冒险精神的人。后面闹农协,去打仗,当山贼,暗中帮助共产党,他从没有退缩过。他亦是重情重义之人,听闻小娥的死后便带着山贼弟兄去报仇,鹿兆鹏几次溃败他也都想法帮着他。在求学朱先生后也开始明事理了,对于以前所做的恶行也都表示了悔过。朱先生送他的四字“学为好人”是多少人能做到的?无奈的是这样一个人最后还是被陷害死了。他糊涂半生,混账半生,闯荡半生,而当一切都开始走向正轨后,在新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即将到来时却被当做共产党的敌人处决了。或许他的死是为了向我们揭露那个大时代背景下的真实,但我还是有点不太愿意接受的,可以说他的死比田小娥和白灵的死更让我为之触动。他的死也很讽刺,上学堂时和鹿兆鹏白孝文三人一起逃课看配种,而今却落得这光景。

现在开始说说鹿兆鹏和鹿兆海两兄弟,鹿兆鹏一直在挑战着封建礼教,从拒婚开始就注定了要和封建思想抗争到底。可是,他的革命成果代价却很大,农协失败,连累黑娃不说,之后的几次军事行动也都成了丧家犬,要不是黑娃和土匪大拇指,早就身首异处了。之后为了掩护身份,没想到和白灵假戏真做了,他弟弟和白灵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干系。盲目的革命就像不懂事的小孩到处屙屎却要别人擦干净尻子(这几个词汇我是从这书学到的,就借来用用)。可以说他的成功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成功的革命家。而他的弟弟鹿兆海,一个青年中的佼佼者,正是挥斥方遒,意气风发的年纪,却死于内战。而本来和白灵好上的他却因为与其政见不和,都不愿让步的双方最后却选择分手。一段战乱年代美好的爱情却被政治玷污了,确实有点惋惜,果然政治这东西害人匪浅啊。鹿兆海无疑是悲剧的,女朋友跟大哥睡了不说,最后死的都不是那么光荣(若是光荣也就没必要隐瞒事实了)。可怜他还发誓非白灵不娶,真可谓是自古多情空余恨。这这也让我讨厌白灵多一点理由了。

白孝文这个人很不喜,懒得说他了,直接跳过,接下来是此书中两位举足轻重的女性角色——田小娥和白灵。

田小娥,一个基本算做被卖了做洐奴的可怜人,想反抗命运却遭遇种种困难而终究无法逃离其魔掌的女子。她的死我并不惋惜,我觉得这对她何尝不是一种解脱。食不果腹,无依无靠,名声极其败坏,不被这个社会所容纳的她活着对她自己何尝是种煎熬。对于田小娥的不齿行径,我觉得并不能做太多批判。和黑娃偷情,是对命运反抗的第一步,不过却也是最后一步了。之后为了就黑娃不得已和鹿子霖不轨,之后勾引白孝文一开始是为了满足鹿子霖的要求,后面也不过是为了找个依托罢了。对当下社会最原始的反抗就得用最原始的方式——性。田小娥与《1984》里的茱莉亚的方式不谋而合。你可以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他们的行动,但你无法束缚他们追求最原始的自由。田小娥真的是放荡和堕落吗?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在用仅剩的资本反抗罢了。田小娥并不是应该是遭人唾弃的人,她只是个走投无路的人。

但对于白灵,实在是喜欢不起来了。书中描写的白灵一开始是白鹿原上的精灵,活泼可爱的,国难当前义不容辞的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敢于追求爱情自由的她也是个刚烈女子。我本以为她和鹿兆海的爱情在经历父辈的阻挠后会修成正果,但作者不会这么这么俗套,这毕竟不是言情小说。在安排了她和鹿兆海的矛盾激化分手以及她和鹿兆鹏的结合后,白灵整个人都变了,成了一个狂热的革命者,她身上的灵性没了,我竟开始讨厌起这个角色来了。可能这也是我个人的偏见吧,不愿让任何东西玷染纯洁质朴的爱情。她的死最后还是让人不禁恻隐——为了省子弹将人活埋,死于她投身全部的共产党,她的死和黑娃一样不值。

《白鹿原》是我接触的第一本当代文学作品,相较于之后看过的《活着》,《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起来而更加的舒适——整本书都写活了。引人入胜的情节,幽默风趣的语言以及放荡不羁的措辞。而也正因为这本书,勾起了我对当代小说的兴趣。我很欣赏那个时代,那时的作家大部分都是真才实学,如今的所谓的畅销书作家难以望其项背;那是的物质生活虽不发达,但他们有我没有的信仰。更重要的是,那时的爱情,很多人都还是相信的。当然我不会真的想去那个时代,只是觉得我们应该正视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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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胡杨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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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童话大王”郑渊洁的《皮皮鲁传》。这本书既有合理的故事情节,又有丰富的想象力、无穷的趣味性。它讲述了许多故事:红塔乐园、驯兔记……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驯兔记”了。

“驯兔记”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上一年级的皮皮鲁生性活泼好动。一天,他看到一位同学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只兔子,老师看到后非常高兴,原来那个同学是太认真、乖巧了,所以变成了兔子。之后其他同学陆续变成了兔子,只有皮皮鲁没变。老师的孩子告诉皮皮鲁,他的妈妈连做梦都期盼着皮皮鲁变成兔子。皮皮鲁非常感动,他去商店里订做了一套兔子模型穿在身上,老师看到后很欣慰。

其实我很理解皮皮鲁的做法,有时,为了不让老师、家长失望,自己必须做出牺牲。皮皮鲁整天窝在兔子模型里,不管寒冬酷暑,都要忍受折磨。就像我,每次考试分数下来,只要低于 90 分,我就特别内疚,觉得辜负了老师、家长的期望,所以就很害怕考试。每当分数下来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战战兢兢的。

其实我觉得老师的愿望很好,可让同学们都变成了兔子一样的听话、乖巧,就没有了自己的主见,那怎样会有创造力呢?现在的社会需要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的人才,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特点、思想,不能总是人云亦云。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不可复制。我希望能成为一个学习上像兔子一样认真乖巧,在处理问题上像皮皮鲁一样有思想、有主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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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羊脂球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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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的活。”

——题记

季文婷

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最著名的作品莫过于世界名著《羊脂球》。暑假里我抱着浓厚的兴趣阅读了此书,实际上羊脂球一书当中实有28章短篇,而羊脂球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短篇而已,但仅仅是阅览了这个小短篇我也感觉到受益匪浅。

《羊脂球》的故事以普法战争为背景,通过对一辆逃难驿车上的乘客的描写,折射出法国社会各阶层对战争、危难的态度和立场。善良热心的妓女羊脂球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用作三天旅途之用的食物全部奉献出来,帮助其它旅客渡过难关,但是到了危难之时,所有所谓高贵的人为了过境,却想尽一切办法,以各种冠冕堂皇的伟大理由,要羊脂球与普鲁士军官过夜,坚守原则的羊脂球为了旅伴,为了国人,出卖了自己的身体,而之后这些乘客羞辱她,不理睬她。当饥饿又一次来临时,羊脂球挨饿了,但没有人管她。

作者通过一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妓女的角度描述了当时那个丑陋不堪的社会现象。入木三分地描写了以“正人君子”自居的上流社会资产阶级任务黑暗的一面,揭示了他们道貌岸然的外表下,一颗颗没有人性的肮脏的内心。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那些拥有高尚身份的人在利益前后那巨大的态度变化。当那些高贵的伯爵、富有的老板们需要羊脂球的帮助才能脱离德国军官的扣留时,他们“和蔼可亲。心平气和地跟她讲道理,用感情打动她,非常殷勤地恭维她,讨她的喜欢。赞扬她的牺牲将帮了大家大忙,大家将对她有多么感激。”而后,当羊脂球没有利用价值了,这些人“不约而同地掉转头去,好像没看见她一样。”高贵的伯爵挽起他的夫人,“对她避得远远的”老板的妻子傲慢地“瞪了她一眼”,“大家都离她远远的,如同她的裙子里带着什么传染病似的。”简洁的语言,强烈的对比,把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的假仁假意、虚伪做作刻画地如此精准而又深刻,把这些人高贵、雍荣外表遮盖下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出来,令我们每个读者不禁对这些伪君子嗤之以鼻。

这不仅仅是一部反侵略小说,也不仅仅是一部歌颂下层人民爱国精神的小说,它同时也是一部讽刺、批判上流社会与侵略者同流合污的小说。我为羊脂球的悲惨遭遇而难过,为这些老爷太太们感到羞愧。羊脂球虽然是一个“卑贱”的妓女,但是她同样是一个爱国的勇士,对自己的同胞,她奉献自己的一切,对入侵法国的敌人,她表现出作为一个法国人的骄傲和尊严。她“懂得在这遭遇中间每一人多少代表着祖国”,于是她在敌人面前显得又稳重又高傲。她是莫泊桑笔下一个被出卖的女英雄、一个有着贞德姑娘那样的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高大形象,那些与她通车的有钱或有权的“同胞”正像当年他们的祖先出卖了贞德一样抛弃了她。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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