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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作文(经典20篇)

导语: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1920年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一幢没落贵族府邸。下面是小编整理一些关于张爱玲的故事,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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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经典爱情语录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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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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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故事:世俗的张爱玲

全文共 4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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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这些与张爱玲交臂而过的人,就只能从她留下的文章去认识她。在散文里,她显得清晰和直接一些,小说则要隐晦与曲折一些。而说到底,认识张爱玲,是为了认识她的小说,因为于我们来说,唯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

先看张爱玲的散文。我在其中看见的,是一个世俗的张爱玲。她对日常生活,并且是现时日常生活的细节,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说:“我喜欢听市声。”城市中,挤挨着的人和事,她都非常留意。开电梯的工人,在后天井生个小风炉烧东西吃;听壁脚的仆人,将人家电话里的对话译成西文传给小东家听;谁家煨牛肉汤的气味。这样热腾腾的人气,是她喜欢的。在另一篇散文《道路以目》里,她写的街景,也是人间冷暖的:煮南瓜的气味与那种明亮的桔红,给她“暖老温贫”的感情;寒天早晨,有人在人行道上生小火炉,呛人得很,可是,“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一个绿衣邮差骑车载了他的老母亲,使她感动;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小红灯———在我们的时代,已经看不见了。小时候,有人在车轮上系彩色的绒线,大约是一样的意思———她认真地观赏着,赞道:“流丽之极”。在《谈画》中,她看塞尚的《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大感惊讶的是,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并且注意到,圣母并不是抱着基督,而是,“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抱着基督的则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而基督呢?没有使她联想起世间的任何一个人,“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于是,他就错过了她的兴趣。她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熟稔的,与她共时态,有贴肤之感的生活细节。这种细节里有着结实的生计,和一些放低了期望的兴致。

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兴趣与苏青不同。胡兰成对宁波人苏青的评价很对,他说宁波人过日子多是兴兴头头的,但是缺少回味,是真正入世的兴致。张爱玲却不是,她对现时生活的爱好是出于对人生的恐惧,她对世界的看法是虚无的。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饶有兴味地描述了一系列日常景致,忽然总结了一句:“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于是,这短促的人生,不如将它安在短视的快乐里,掐头去尾,因头尾两段是与“长的磨难”接在一起的。只看着鼻子底下的一点享受,做人才有了信心。以此来看,张爱玲在领略虚无的人生的同时,她又是富于感官,享乐主义的,这便解救了她。《道路以目》里,她写她上街买菜,遇到封锁,只得停留在封锁线以外的街道上。有一个女佣想冲过防线,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然后,“众人全都哈哈笑了”。这是合乎张爱玲人生观的地方,大难临头,回家烧饭的钟点却一丝不苟。在那无意识的女佣,是一种积极,但在张爱玲,却是消极。因她是要比女佣了解“封锁”的含义,了解这个时世里的灾难。她却又不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能够就事论事地面对现实。

她并不去追究事实的具体原因,只是笼统地以为,人生终是一场不幸,没有理由地一径走着下坡路,个人是无所作为的。像她在《更衣记》的末尾写的,一个小孩子,在收了摊的小菜场,满地的垃圾里面,骑了自行车,撒开把手,很灵活地掠过了。于是,她写道:“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就是在这轻盈地一掠之中,有了小小的冒险,终却是安全的,便小小地得意着。就是这么一点雕虫小技的手腕。张爱玲喜欢归喜欢,其实又是不相信它们的意义的,否则,她就是宁波人苏青了。否则,她就不会如此贪馋地抓住生活中的可触可感。

她在千古之遥,尸骨无存的长生殿里,都要找寻出人间的触手可及的温凉。在《我看苏青》里,写杨贵妃和唐明皇闹气,逐回娘家,“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她不喜欢小提琴,因为太抽象,而胡琴的声音却贴实得多,“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这是散文中,由自己直接告白出的张爱玲,在小说里,张爱玲就隐到了幕后。大约仅有一次,没藏好,显现出了真身。是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刚到香港,与范柳原的关系处于胶着,暗底里使着劲。

他们在浅水湾饭店分住两个客房,晚上范柳原将电话打进白流苏的房内,向她念起《诗经》:“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底下还附有一大篇解释。却像张爱玲在说话,而不是范柳原。

在张爱玲的小说里,是少有如此自觉到人生的苍茫,并且有诗情的人物,张爱玲从不曾将自己放进小说中,扮演一个角色。因连她本身都是虚无的,不适合作世俗的小说的材料和对象。在她的小说里扮演角色的,多是些俗世里的人———市民。最具俗世的特征的,怕就是上海了。香港也有一些,但比较夸张,更像是俗世的舞台,是戏剧化的俗世。《沉香屑第一炉香》与《沉香屑第二炉香》,这两则故事就要奇异一些。而发生在上海的故事,则更具有俗世的情调。

《花凋》里那家的女儿们,我以为是再真切不过的上海小姐。父亲是个轻佻不尽责的人,大约是像《金锁记》里的三少爷,妻子却不如三少奶的贤慧,无能且又无味。我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白玫瑰,烟鹂,老了以后,就是她。女儿们晓得谁也靠不上,只有靠自己,到社会上汲取养料,挣一份好生活。张爱玲写道:“小姐们穿不起丝质的新式衬衫,布褂子又嫌累赘,索性穿一件空心的棉袍夹袍,几个月之后,脱下来塞在箱子里,第二年生了霉,另做新的。”摩登里面粗陋的,泼辣的芯子,经得起折腾。姊妹多,也成了一个小社会,互相倾轧着,有些弱肉强食的意思。像川嫦这样老实,柔弱,带几分情致,命运就不济了。她生的是痨病,这也有着些哀婉的情致,可这情致却被病期的拖延,一点一点侵蚀掉了。学医的未婚夫自然早知结局,但算得上有耐心了,两年后才另有了人。然后,家里连买药的钱也计较起来,每日吃两个苹果成了家人的说嘴。最后,她想来个多情的了结,自杀,却买不来安药。她只得坐着黄包车兜一转,吃一顿西餐,看一场电影。这大约就是一个上海小姐闲暇中的全部乐趣,她要最后地享一享。这是相当感伤的一幕,可这感伤却被病期的拖沓又腐蚀了。川嫦还又做了两双绣花鞋,一双皮鞋,用一只脚试了鞋,很长远地说:“这种皮看上去倒很牢,总可以穿两三年。”三周之后,她方才谢世。这就是俗世里的人了,死都逼在眼前了,这世界早已经放弃她了,她却还愚顽地留意着一些小事,不自量力地挣一挣。

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真是很俗气的,傅雷曾批评其“恶俗”,并不言过。就像方才说的,她其实也是不相信这些俗事有着多大的救赎的意义,所以便带了刻薄的讥诮。而她又不自主地要在可触可摸的俗事中藏身,于是,她的眼界就只能这样的窄逼。《留情》里,米先生,敦凤,杨太太麻将桌上的一伙,可不是很无聊?《琉璃瓦》中的那一群小姐,也是无聊。《鸿鸾禧》呢,倘不是玉清告别闺阁的那一点急切与不甘交织起来的怅惘,通篇也尽是无聊的。在这里,反过来,是张爱玲的虚无挽救了俗世的庸碌之风,使这些无聊的人生有了一个苍凉的大背景。这些自私又盲目的蠢蠢欲动,就有了接近悲剧的严肃性质。比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始终在作着她丑陋而强悍的争取,手段是低下的,心底极其阴暗,所争取的那一点目标亦是卑琐的。当她的争取日益陷于无望,她便对这个世界起了报复之心。然而,她的世界是狭小的,仅只是她的亲人。于是,被她施加报复的,便是她的亲人了。在她扼杀自己的希望的同时,也扼杀了她周遭的人的希望。

生活就这样沉入黑暗,这黑暗是如此深入,以至粗鄙的曹七巧也泛起了些许感时伤怀的情绪,想到她抗争的不果与不值:她要是选中了与她同一阶层的粗作的男子,“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是,在张爱玲的笔下,这也已是三十年前的旧事了,连曹七巧的懊悔都已经死去了。如曹七巧这般积极的人生,最终又留下什么呢?逝者如斯,虚无覆盖了所有的欲望。而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爱好,为这苍茫的人生观作了具体,写实,生动的注脚,这一声哀叹便有了因果,有了头尾,有了故事,有了人形。于是,在此,张爱玲的虚无与务实,互为关照,契合,援手,造就了她的最好的小说。

《倾城之恋》也是她最好的小说之一。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时的男女,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做成了夫妻。这是张爱玲故事里,少有的圆满结局。如文中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可那也是不可琢磨的,凑巧了的,世界依然,甚至更加不可理喻。人生,还是苍茫的。在此,张爱玲也为这苍茫作了合情合理的注脚。白流苏和范柳原在各自的利欲推动下,迂回着,探试着,欲擒故纵着,却不料世事大变,生存之计为上,忽才珍惜起眼面前的一点慰藉,它给人一种盲目的安全感。在这里,张爱玲是与她的人物走得最近的一次,这故事还是包含她人生观最全部的一个,这含有着对虚无的人生略作妥协的姿态,是贴合张爱玲的思想的。就因走得太近,露了真身,人物略有些跑题,就像前边说过的,在月夜里,范柳原的喟叹。多亏白流苏说了句:“我不懂这些”,才将事情又拉回了情景。

就这样,张爱玲的世俗气是在那虚无的照耀之下,变得艺术了。

她写苏青,写到想与苏青谈“身世之感”,便想象苏青的眼神是:“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苏青是不“艺术”的,她的世俗后面没有背景。在此,可见得,张爱玲的人生观是走在了两个极端之上,一头是现时现刻中的具体可感,另一头则是人生奈何的虚无。在此之间,其实还有着漫长的过程,就是现实的理想与争取。

而张爱玲就如那骑车在菜场脏地上的小孩,“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这一“掠过”,自然是轻松的了。当她略一眺望到人生的虚无,便回缩到俗世之中,而终于放过了人生的更宽阔和深厚的蕴含。从俗世的细致描绘,直接跳入一个苍茫的结论,到底是简单了。

于是,很容易地,又回落到了低俗无聊之中。所以,我更加尊敬现实主义的鲁迅,因他是从现实的步骤上,结结实实地走来,所以,他就有了走向虚无的立足点,也有了勇敢。就如那个“过客”,一直向前走,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并不知道前边是什么。孩子说是鲜花,老人说是坟墓,可他依然要向前去看个明白,带着孩子给他裹伤的布片,人世的好意,走向不知名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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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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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1920年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一幢没落贵族府邸。

1. 一般的男人,喜欢把好女人教坏了,又喜欢感化坏的女人,使她变为好女人。

2.柳原看着她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侯在这堵墙根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3.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

4.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5.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6.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7.柳原倚着窗台,伸出一只手来撑在窗格子上,挡住了她的视线,只管望着她微笑。流苏低下头去。柳原笑道:“你知道么?你的特长是低头。”流苏抬头笑道:“什么?我不懂。”柳原道:“有的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流苏道:“我什么都不会。我是顶无用的人。”柳原笑道:“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8.流苏觉得自己就是对联上的一个字,虚飘飘的,不落实地。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因为每天都是一样的单调与无聊。流苏交叉着骼膊,抱住她自己的颈项。七八年一眨眼就过去了。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他们有的是青春——孩子一个个的被生出来,新的明亮的眼睛,新的红嫩的嘴,新的智慧。一年又一年的磨下来,眼睛钝了,人钝了,下一代又生出来了。这一代便被吸到朱红洒金的辉煌的背景里去,一点一点的淡金便是从前的人的怯怯的眼睛。

9.柳原道:“有的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流苏道:“我什么都不会。我是顶无用的人。”柳原笑道:“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10.一个礼拜往往比一年值得怀念…

11.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

12.范柳原在细雨迷蒙的码头上迎接她。他说她的绿色玻璃雨衣像一只瓶,又注了一句:“药瓶。”她以为他在那里讽嘲她的孱弱,然而他又附耳加了一句:“你是医我的药。”她红了脸,白了他一眼。

13.柳原叹道:“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流苏也怆然,半晌方道:“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柳原笑道:“你打算替我守节么?”他们两人都有点神经失常,无缘无故,齐声大笑。而且一笑便止不住。笑完了,浑身只打颤。

14.精神恋爱只有一个毛病:在恋爱过程中,女人往往听不懂男人的话。

15.柳原又道:“鬼使神差地,我们倒真的恋爱起来了!”流苏道:“你早就说过你爱我。”柳原笑道:“那不算。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

16.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

17.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

18.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19.精神恋爱的结果永远是结婚,而肉体之爱往往就停顿在某一阶段,很少结婚的希望。精神恋爱只有一个毛病:在恋爱过程中,女人往往听不懂男人的话。

20.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21.死生契约,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实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诗,死与生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开。”好像我们做得了主似的。

22.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23.我一直想从你的窗户里看月亮。这边屋里比那边看得清楚些。注:之前的遮遮掩掩缥缥缈缈其实都是那么撩人。只有这么躲躲闪闪地恋爱,才会让人觉得深刻。

24.一般的男人,喜欢把女人教坏了,又喜欢去感化坏女人,使她变为好女人

25.我们最怕的不是身处的环境怎样,遇见的人多么可耻,而是久而久之,我们已经无法将自己与他们界定开了

26.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那么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27.柳原道:“有的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流苏道:“我什么都不会。我是顶无用的人。”柳原笑道:“无用的女人是最厉害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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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爱玲的《沉香屑第二炉香》读后感

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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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屑第二炉香》是一个很特别的故事,张爱玲在描写时更多是通过外部环境的描写来阐述人物的命运,是一部值得推敲的小说。看完小说后肯定很多人会有像我一样的疑问。为何愫细会在结婚当夜逃跑?为何罗杰想尽快的离开学校?为何罗杰选择自杀?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张爱玲在小说里已经告诉了我们,只是写的非常的隐含。

故事的开头是由克荔门婷和“我”的对话展开的,张爱玲在描写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就像是张爱玲在香港听到的一个传奇故事。在我们的眼中一直误认为西方在性教育上一直是很开放的,所以在阅读克荔门婷和女主人公的对话时我并没有觉得什么稀奇的!但张爱玲小说中这样一句话告诉我们西方在当时的性教育的程度可能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小说是这样说的“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们很早就晓得了,也就无所谓神秘。我们的小说书比你们的直爽,我们看到这一类书的机会也比你们多些”。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当时英国淑女教育的流行,张爱玲写这部小说的意义是对所谓英国淑女教育的根本否定。

对于这样一个故事克荔门婷与张爱玲显然持着不同的价值观和评价。克荔门婷觉得这个故事是秽亵的故事,对于故事的男主人公没有一点的同情甚至是充满着鄙视。张爱玲却说这个故事是残酷的,他认为这个故事并没有秽亵。因为人总是脏的,沾着人就脏。从中可以看出张爱玲对于男主人公罗杰的遭遇是同情的,把罗杰称为淫贼更是可笑的。

在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罗杰与愫细是存在着很大的年龄差距的。但罗杰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不在意世俗人的眼光,他不介意别人说他“老马吃嫩草”。他只知道他爱愫细,但他却不知道蜜秋儿太太之所以答应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年龄过40岁的罗杰,只是她的一个圈套。蜜秋儿太太故意不对愫细进行性教育,让愫细把罗杰对她的爱看成性暴力。致使愫细在结婚当晚逃跑。这件事的发生使蜜秋儿太太收回女儿的计划获得成功,愫细可能再也不相信男人的爱了。也使罗杰失去了名誉。让全香港的人觉得罗杰是个性暴力者。

其实罗杰和愫细都是英国淑女教育的受害者,这件事的发生都使两人对“性”产生了恐惧。人们都认为“性”是脏的,就像张爱玲说的,人的出身就带着“脏”。没有“脏”又哪来你的出身与存在。当罗杰被认为是性暴力者后,他对女人变的小心谨慎,他只能压抑自己。但这一切已没有用了。因为他不仅要面对这些世俗人嘲讽与谩骂,他的生活也就此毁了,因为没有女人会愿意嫁给被别人说成是性暴力的男人。也没有人愿意让一个性暴力者来自己的学校公司工作。因为他们怕会损害他们的名誉。罗杰被他们逼上了绝路,他再也不能在社会上立足了,因此最后只有选择自杀这条路。

张爱玲在《沉香屑第二炉香》中对这种磨灭人性的做法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与讽刺,人们总认为性是肮脏不堪的,但如果他们自己不带着脏,他们又哪来的子女,他们又何以存在这个世界。他们又何以有资格说别人的性行为是脏的。但这些人依然固执的继续磨灭别人的人性,确实让人感到滑稽与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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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读后感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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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这一廓在我心中没有多少月光的月亮,读她的作品,就如在原本漆黑的夜里更品其平添的一份凄凉。

她在苍凉的基调中刻画一个个悲哀的女性。她极度不满“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的生存状况,于是,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考,把笔下的女性推向绝望。别人评价她做为一个职业女性,思想尚停留在“旧制度”间,认为结婚找个安乐窝比在社会上打拼更适合女性。而我认为,是当时的社会逼她产生无奈的思想,于是,她逼笔下的女主角一个一个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得往火坑里跳。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白流苏已经结过一次婚,已经从白公馆逃出过一次。张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可以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中不幸不仅仅自己感受到,而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三爷的另一段话中加以追究:“想当初你哭哭啼啼回家来,闹着要离婚,怪只怪我是个血性汉子,眼见你给他打成那个样子,心有不忍……”中更证实了所谓的婚姻安乐窝实际上鸡犬不宁。我们暂且不追究白在夫家为人处事如何,从“她一嫁到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来,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了——天生的扫帚星!”可以看出前夫的品性恶劣。那么,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亲人并没有给她多少安慰,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文中道:“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情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人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她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好在,出现了性格怪癖的范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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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爱玲文章优美段落

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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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条小路,银溪样地流去;两棵小白树,生出许多黄枝子,各各抖着,仿佛天刚亮。稍远还有两棵树,一个蓝色,一个棕色,潦草像中国画,只是没有格式。看风景的人像是远道而来,喘息未定,蓝糊的远山也波动不定。因为那候忽之感,又像是鸡初叫,席子嫌冷了的时候的迢遥的梦。

2.风景画里我最喜欢那张《破屋》,是中午的太阳下的一座白房子,有一只独眼样的黑洞洞的窗;从屋顶上往下裂开一条大缝,房子像在那里笑,一震一震,笑得要倒了。通到屋子的小路,已经看不大见了,四下里生着高高下下的草,在日光中极淡极淡,一片模糊。那哽噎的日色,使人想起“长安亩道音坐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可是这里并没有巍峨的过去,有的只是中产阶级的荒凉,更空虚的空虚。

3.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道,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

4.遇见你我便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

中毒里,洁尘说:所有的爱情里面都有卑微,份量不一而已!因为爱上一个人、在乎一个人,就有妥协,妥协自然就有卑微的感觉。在对等的情感关系中,这种卑微是相互的,是男女双方对一份情感的努力和付出。

可惜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并不是那么的对等。当你爱的更多,付出更多的时候,你自己都会发觉自己的卑微!

5.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不得不佩服她可以将男人的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6.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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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男人若爱上一个女人,如发现了自己一直寻找的光环!光环的美丽让他陶醉其中,他为她献出了很多的温柔,女人被男人的温柔所感,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献给了男人,终于这个光环紧紧的套在自己的身上……

时光漫漫的流逝了去,光环慢慢的变的灰暗,男人的脸也渐显些苍老,在光环的陪伴下,男人也渐成熟了读懂了很多世事!可是同时他也感觉到女人老了,失却了往日的光华!

好男人:他懂得女人的光华以紧紧的溶进了自己的生命!是女人的幸运!

坏男人:他会厌倦,很轻易的把光环从自己身上剥离,然后抛弃!是女人的不幸!这段话说的如此的形象和具体,一直被我所记住。

多余的话,我不想说了,只想问:你被光环套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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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名人张爱玲的故事

全文共 4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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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同事张爱玲,我知道的不多。她其他的同事知道的也并不比我多。原因是她几乎从来不见她的同事,包括她的助手。

在柏克莱大学,张爱玲几乎是一个隐形人。这首先与她的体形有关。台湾学者水晶说她像艾米莉·勃朗特。有一次,我坐在安德鲁(柏克莱大学东语系教授、张爱玲小说的英文译者)的车上,向旧金山一家小啤酒馆奋勇前进。我们谈起张爱玲。安德鲁指着路边走过的一个瘦小的老太太说,如果你能见到张爱玲,她就跟她一样。一个平常的老太太,毫不引人注意。

其次,张爱玲喜欢昼伏夜出,刻意地躲开人群。

据她的助手、台湾学者陈少聪介绍,张爱玲通常是下午到办公室,等大家都下班了,她仍留在那里。陈少聪与张爱玲同在一间办公室办公,只是中间隔了一层薄板。外间是助手的,张爱玲在里间,所以,张爱玲每天不可避免地要与陈少聪打一个照面,微笑一下,或者点头致意。后来,她们连此也嫌麻烦。每天下午张爱玲要来的时候,陈少聪干脆及时地躲开。

“我尽量识相地按捺住自己,不去骚扰她的清静,但是,身为她的助理,工作上我总不能不对她有所交代。有好几次我轻轻叩门进去,张先生便立刻腼腆不安地从她的坐椅上站了起来,眯眼看着我,却又不像看见我,于是我也不自在起来。她不说话,我只好自说自话。她静静地听我嗫嗫嚅嚅语焉不详地说了一会儿,然后神思恍惚答非所问地敷衍了我几句,我恍恍惚惚懵懵懂懂地点点头,最后狼狈地落荒而逃。”

1952年,张爱玲离开上海,只身来到深圳罗湖桥,准备由此进入香港。这里是上海到香港的陆上必经之途。罗湖桥的桥面由粗木铺成,桥的两端分别由中英两方的军、警把守。香港警察把入境证拿去检查时,张爱玲和从中国内地一起出走的人群眼巴巴地长时间等待。在他们的焦急与无奈面前,香港警察不失时机地表现了他们的傲慢。他们若无其事地踱步,心态悠闲。有一名中国士兵见状,走到张爱玲身边,说:“这些人大热天把你们搁在这儿,不如到背阴处去站着吧。”张爱玲转头看他,那个士兵穿着皱巴巴的制服,满脸孩子气。人们客气地笑了笑,包括张爱玲在内,没人采纳他的建议。她紧紧贴在栅栏上,担心会在另一端入境时掉了队。这是张爱玲最后一次体会来自同胞的温暖,那条看不见的边界,从此把她的生命分为两截。上海公寓里的流言与传奇,在她身后被铺天盖地的标语和口号迅速湮没。

如同默片里的人物,张爱玲很少发出声响。即使在办公室,她在与不在几乎没有区别。陈少聪说,每过几个星期,她会将一叠她做的资料卡用橡皮筋扣好,趁张爱玲不在的时候,放在她的桌上,上面加上小字条。“为了体恤她的心意,我又采取了一个新的对策:每天接近她到达之时刻,我便索性避开一下,暂时溜到图书室里去找别人闲聊,直到确定她已经平安稳妥地进入了她的孤独王国之后,我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来。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让她能够省掉应酬我的力气。”“除非她主动叫我做什么,否则我绝不进去打搅她。结果,她一直坚持着她那贯彻始终的沉寂。在我们‘共事’将近一年的日子里,张先生从来没对我有过任何吩咐或要求。我交给她的资料她后来用了没用我也不知道,因为不到一年我就离开了加州。”

对于柏克莱来说,张爱玲既存在,又不存在。她在柏克莱大学两年的时间内,完成她的研究工作,并撰写了论文,但很少有人看见过她。我询问过当年在中国研究中心和东语系工作过的教授,并得到印证。1971年,张爱玲的上司陈世骧去世,她参加他的葬礼,是她在柏克莱屈指可数的公开露面。但她只待了几分钟,就匆匆离去了。对于很多人而言,张爱玲只是一个名字,而不是真实存在的人。

张爱玲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字条爱好者。胡兰成第一次去见张爱玲,在上海静安寺路赫德路口192号公寓六楼六五室,张爱玲不见,胡兰成只得到她从门洞里递出的一张字条。他已经很幸运了,因为张爱玲连字条都十分吝啬。近30年后,水晶前往张爱玲在柏克莱的公寓拜访,张爱玲坚持不开门,后来几次打电话都不接,最后允诺会给他写张字条,而字条,也最终没有来。

在美国与她书信交往最多的是庄信正,是他介绍张爱玲来柏克莱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就职的。庄先生1966年在堪萨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初识张爱玲,自1969年张爱玲迁居加州,至她辞世的20多年间,举凡工作、搬家等重要事宜,都托由庄信正代为处理。即使如此,他们的联络也基本依靠书信维系。据庄先生透露,张爱玲使用的信纸通常是白色洋葱皮纸,当年主要为打字机用,最后有几封信的用纸是深黄色。或许应该庆幸,她的沉默反而使她的话语得以保留,那些信仿佛尘封已久的老唱片,使我们得以想象和重温她的声音。

张爱玲爱上了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并且为此而上瘾。锲而不舍的水晶最终成为为数不多的进入过她居所的人,他对她生存环境的描写如下:“她的起居室有如雪洞一般,墙上没有一丝装饰和照片,迎面一排落地玻璃长窗。”“张女士的起居室内,有餐桌和椅子,还有像是照相用的‘强光’灯泡,唯独缺少一张书桌,这对于一个以笔墨闻世的作家来说,实在不可思议。我问起她为什么没有书桌,她回说这样方便些,有了书桌,反显得过分正式,写不出东西来……我不止一次路过她的公寓,在杜伦特街上,有时透过密集的法国梧桐,望一眼她的窗。我没有前去叩门。窗亮着,但她不在。”

“第二天我去看张爱玲。她房里竟是华贵到使我不安,那陈设与家具简单,亦不见得很值钱,但竟是无价,一种现代的新鲜明亮几乎是带刺激性的。阳台外是全上海在天际云影日色里,底下电车当当地来去。张爱玲今天穿宝蓝绸袄裤,戴了嫩黄边框的眼镜,越显得脸儿像月亮。三国时东京最繁华,刘备到孙夫人房里竟然胆怯,张爱玲房里亦像这样的有兵气。”

这是胡兰成40多年前的话,像是说另一个人,也叫张爱玲。前半生的张爱玲对都市的繁华充满眷恋,而且这个都市只能是上海,张爱玲自己也说:“我不想出洋留学,住处我是喜欢上海。”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张爱玲把她对上海的眷恋如实招来:“公寓是最合理想的逃世地方。厌倦了大都会的人们往往记挂着和平幽静的乡村,心心念念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告老归田,养蜂种菜,享点清福。殊不知在乡下多买半斤腊肉便要引起许多闲言碎语,而在公寓房子的最上层,你就是站在窗前换衣服也不妨事!”

张爱玲最好的日子全部叫胡兰成带走了。他们最好的日子是在沪上的公寓里,“墙壁上一点斜阳,如梦如幻,两人像金箔银纸剪贴的人形。”1944年,张爱玲与胡兰成结婚,婚书上写:“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有点像决心书,对纷乱的世道同仇敌忾。这并不容易,何况胡兰成还是才子流氓帅哥官僚汉奸的混合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张爱玲却有“对人生的坚执”,她说:“那时你变姓名,可叫张牵,又或叫张招,天涯海角有我在牵你招你。”

后来胡兰成“飞”到温州躲起来,并迅速另觅新欢。张爱玲来了。“在船上望得见温州城了,想着你就在那里,这温州城就像含有珠宝在发光。”胡兰成照例逶迤周旋。张爱玲是描写心计的大师,但她从不具备实践经验,她的努力注定失败。第二天,失望的张爱玲乘船回上海。数日后,胡兰成接到张爱玲从上海寄来的信:“那天船将开时,你回岸上去了,我一人雨中撑伞在船舷边,对着滔滔黄浪,伫立涕泣久之。”

1955年秋天,张爱玲夹杂在一群难民中,坐船驶向一片未知的大陆。她在中国的全部影响被宣布过期作废。没有人知道这个瘦弱的中国女人身上发生过什么。凭借新罕布什尔州麦道伟文艺营提供的食宿,她度过了生命中最寒冷的冬天。她抓紧这几个月的时间进行写作,以换取稿费。不知这一境遇是否出乎张爱玲的预料,不过对此,张爱玲在小说中已早有预言:“人生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怯的愿望,我总觉得有无限的惨伤。”在此,她认识了她后来的丈夫、潦倒诗人赖雅。他们结婚,有了一个家,并维持着最低限度的生活。至少从表面上看,他们的婚姻是令人费解的,没有人相信他们的婚姻会成功。两人的差距一目了然:张爱玲36岁,赖雅已65岁;张爱玲理财精明,赖雅花钱如流水(他曾经资助过着名的布莱希特);张爱玲对左翼思想毫无兴趣,赖雅却是激进的社会主义者。两人的共同点只有一个:都没有固定收入。他们经济拮据到连买床单和窗帘都成了奢望,但他们始终相依为命,一直持续到1967年赖雅去世。赖雅瘫痪在床时,是张爱玲为他伺候大小便。此时,那个患有严重洁癖的贵族小姐已经去向不明。

她可能已忘记,就在十多年前,她曾对胡兰成表达她对西方人的恶感:“西洋人有一种阻隔,像月光下一只蝴蝶停在戴有白手套的手背上,真是隔得叫人难受。”

赖雅死后,张爱玲得到了柏克莱的职务,那一年,她已49岁。

我比张爱玲晚37年到达柏克莱大学中国研究中心,所以,我没有见到过她。如果早来37年,我同样不可能见到她。这样想着,心里安慰了不少。但这并没有妨碍我向她靠近。我开始寻找与她有关的蛛丝马迹,我相信这样不会打扰她。我的成果是显着的——首先,我根据庄信正发表的张爱玲信中地址按图索骥,找到了她在杜伦特街的旧居;进而,找到了她当初在旧金山的旧居,地址是布什街645号,这令我大喜过望。很多当地人,包括研究中国文学的安德鲁,对此一无所知。所以,当我向他透露这一点的时候,心里多少有些自鸣得意。我们开车,呼啸着,从布什街上滑过。我透过后视镜往回看,有两个陌生的外地人就站在那幢红色公寓楼的门前,揿响门铃。他们身边的地上,放着大大小小数件行李。女人是中国人,身材纤细;男人是白人,行动迟缓,老,而且胖。

我找到那幢房子的时候,天已经开始黑下来。深秋季节,旧金山的黄昏来得早,似乎有意掩盖过去的细节。但是,当我看到布什街的路牌,我的心就踏实下来。对我来说,那个路牌并非指向一个上坡的狭窄街区,而是指向将近50年前的时光。建筑在黄昏中变得模糊,让人想起“30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轩信笺上落的泪珠般陈旧而迷糊的月亮。那幢红砖盖成的老式公寓很像旧上海的房子,有着简洁的窗饰与门饰。门是落地玻璃门,趴在门上会看到楼梯和走廊。门口有几级台阶,躲在门洞里,可以避雨。走廊简洁、朴素、雅致,正像张爱玲希望的。她将在此与她最后一个丈夫生活10年,然后,离开。

张爱玲在丈夫去世28年后死去。这意味着她独居了28年。那一年是1995年。我在上班的路上读到这个消息。我忘了自己当时想了些什么。回忆起来,这则消息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大波澜。一个旧日的作家死了,仅此而已。

《倾城之恋》之后的张爱玲,过着怎样的日子,对我们,并不重要。

胡兰成曾经对张爱玲的房间深为赞赏,说她喜欢刺激的颜色。“赵匡胤形容旭日:‘欲出未出光辣挞,千山万山如火发’,爱玲说的刺激是像这样辣挞的光辉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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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张爱玲的《连环套》读后感

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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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套》的主人公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这个名字是她的第三任丈夫赠送的,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她始终未曾出嫁。她十四岁上被养母卖到一个印度人的绸缎店,她和印度人过了10几年,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最终被印度人赶出了家门。正在走投无路时,同春堂药店的老板看上了她,接受了她们娘三,当时她二十五岁,药店窦老板已经57岁了,在药店她当了六年老板娘,又生下两个女孩,后来窦老板有病身亡,她们娘四个被窦家人净身赶了出来。这时在一姐妹家又被英国人汤姆生相中,她带着四个孩子又找到了下家,不久又生下了一个女孩,过了五、六年富裕的日子后,被汤姆生无情抛弃,她自己带着五个孩子又陷入了困顿中。

赛姆生太太一生不停的换男人,固然有它自身的原因,性格泼辣尖刻,人性轻浮虚荣,可她的内心并不歹毒,每次被抛弃都带着孩子,当时印度丈夫为了留下孩子,给他较为优厚的条件,可是她依然抱着一个,牵着一个离开了,虽然心中也有自己的一点小算盘,希望丈夫看在孩子的面上,把她叫回去。(她索索抖着,在地板上爬过去,搂住她八岁的儿子吉美与两岁的女儿瑟梨塔,一手楼住一个,紧紧贴在身上。她要孩子来证明这中间已经隔了12年了。她要孩子来挡住她的恐怖。在这一刹那,她是真心爱着孩子的,再苦些也得带着孩子走。少了孩子,她就是赤条条无牵挂的一个人,还是从前的她。……雅赫雅要把孩子留下,似乎他对子女有相当的感情。那么,如果她坚持要孩子,表示她是一个好母亲,他受了感动,竟许回心转意,也说不定,霓喜的手臂任然紧紧箍在儿女身上,心里却换了一番较为合适的打算了。)

他的第二任丈夫去世后,她为了争财产和窦家人打架撒泼,可最后却是带着孩子净身出户了。(她带着四个孩子走出同春堂,背一个,抱一个,一手牵一个,疲乏地向他的家人说道:“我走了,跟你们回乡下的话,只当我没说,可别赖我卷逃,我就走个光身子。事到如今,我就图个爽快了。)

她被第三任丈夫抛弃后,也哭过,也恐吓,也厮打过,也撒过赖,抱着孩子给他看,当着他的面掐得孩子鬼哭神嚎,故意使他心疼。什么招都派上了用场,唯一就是没有把孩子扔过去,最后她带着五个孩子艰难度日,虽然,赛姆生太太身上有很多毛病,但做为女人她身上有闪光的一点就是母性,她再怎么和丈夫打架撒泼,也没有把孩子扔给他们,在那个时代,不能想象一个没有经济基础的女人带着五个孩子怎样过?所以,她不得不一次次找男人,一次次被抛弃。

赛姆生太太的结局也有其客观的原因,当时社会封建落后,男女不平等,女人没有经济来源,就没有自尊和自我,更没有社会地位,依附男人生存,命好的嫁个好男人,一辈子不愁生计,命孬的,只有逆来顺受,纵然是女人再能干也是男人的附属品。假如赛姆生太太有自己的收入,她的命运完全可以改写。

看完《连环套》我有点怀疑故事的真实性,我总觉得是张爱玲实在是没啥可写坐在屋里凭空编撰的,现实中,一个女人别说带着几个拖油瓶,就是带一个拖油瓶,男人还得好好盘算一番,养你值不值?更别说赛姆生太太从小苦出身,没有绝代的姿色,没有文化,男人凭什么会供养,中国的男人才不会这么傻那!怪不得把故事的主人公编排到老外身上,莫不是老外比咱们国人傻几分,不如咱们精明。

总起来张爱玲的《连环套》故事情节我不敢恭维,不过赛姆生太太的人物刻画还是很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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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的优美句子

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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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的男人,喜欢把好女人教坏了,又喜欢感化坏的女人,使她变为好女人。

2、柳原看着她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侯在这堵墙根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3、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

4、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5、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6、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7、柳原倚着窗台,伸出一只手来撑在窗格子上,挡住了她的视线,只管望着她微笑。流苏低下头去。柳原笑道:“你知道么?你的特长是低头。”流苏抬头笑道:“什么?我不懂。”柳原道:“有的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流苏道:“我什么都不会。我是顶无用的人。”柳原笑道:“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8、流苏觉得自己就是对联上的一个字,虚飘飘的,不落实地。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因为每天都是一样的单调与无聊。流苏交叉着骼膊,抱住她自己的颈项。七八年一眨眼就过去了。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他们有的是青春——孩子一个个的被生出来,新的明亮的眼睛,新的红嫩的嘴,新的智慧。一年又一年的磨下来,眼睛钝了,人钝了,下一代又生出来了。这一代便被吸到朱红洒金的辉煌的背景里去,一点一点的淡金便是从前的人的怯怯的眼睛。

9、柳原道:“有的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流苏道:“我什么都不会。我是顶无用的人。”柳原笑道:“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10、一个礼拜往往比一年值得怀念…

11、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

12、范柳原在细雨迷蒙的码头上迎接她。他说她的绿色玻璃雨衣像一只瓶,又注了一句:“药瓶。”她以为他在那里讽嘲她的孱弱,然而他又附耳加了一句:“你是医我的药。”她红了脸,白了他一眼。

13、柳原叹道:“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流苏也怆然,半晌方道:“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柳原笑道:“你打算替我守节么?”他们两人都有点神经失常,无缘无故,齐声大笑。而且一笑便止不住。笑完了,浑身只打颤。

14、精神恋爱只有一个毛病:在恋爱过程中,女人往往听不懂男人的话。

15、柳原又道:“鬼使神差地,我们倒真的恋爱起来了!”流苏道:“你早就说过你爱我。”柳原笑道:“那不算。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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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张爱玲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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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是上海滩的传奇,用贾平凹的话说,她是个“会说是非的女狐子”“嘟嘟嘟地唠叨不已”。张的文笔也很不错,时而隽永,时而辛辣,哪一本书不是风靡全国几十年可是,为什么张爱玲直到今天都只是一个“著名作家”,而鲜有书评家尊其为“伟大作家”呢

我想,张氏的遗憾,缘于她自己为自己设定的小环境。

张爱玲的书多写些上海滩老弄堂里大家族的细屑小事,多写些白流苏们的爱情。而20世纪里,人世间的沧桑巨变,民族的大悲大喜,便都只成了搭建起来的一个个舞台背景,隐在这一段段儿女情长背后,只为证明这些传奇恋情足可以“倾城”。时代的大背景,民族的大环境,就这样隐隐约约、影影绰绰存在于遥远的地方,让人看得不真,觉得不深。而张爱玲,却沉溺在自己过去簪缨世家的小天地里,偶尔探出头看一眼外面的世界,便又缩回去,继续她小环境里琐细的感情描摹。

20世纪,文坛巨星们闪耀于天空,而这些文坛骄子们,正是把自己融入时代洪流向前的大环境中,正是把自己的才情与民族的命运相结合,才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

鲁迅为民族疗伤医疾,以尖锐的文匕刺向时弊,他是我们的“民族魂”夏衍敢为人先,一篇《包身工》,让人们关注更多的“芦柴棒”何其芳从重庆奔赴延安,摆脱了田园牧歌的空虚,把握住了民族的脉搏沈从文从古都遥望湘西,为纷乱的中国呼唤粹然的净土……他们,让自己置身于时代的大环境中,与最广大的民众一起沉浮,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而时代回馈他们的,是他们的千古文章,文采风流,是青史上的永垂美名,万人敬仰。

很显然,张爱玲没有这样做,终其一生,她也没有摆脱没落世家代言人的角色,她的心也没有走出过雕栏画栋的宅院。这个积蕴深厚的环境让她有“出名要趁早”的强烈意识,却把她的思想钳制了,限制了她取得更大的成就。张爱玲的杂文其实对人性的认识也是比较深刻的,只是囿于社会阅历的不足和接触人群的单一,她无法写出更多有深度的文章。不然,以张爱玲的才情,怕会有更多的经典传世。

天井四方方,小鱼囿中央。只喝井里水,永远养不长。或许,张爱玲的遗憾正在于此。斯人已去,留给我们的,只是高墙庭院里,一个美丽但却苍凉而孤独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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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名人故事:世俗的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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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散文里,张爱玲显得清晰和直接一些,小说则要隐晦与曲折一些。而说到底,认识张爱玲,是为了认识她的小说,因为于我们来说,唯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

先看张爱玲的散文。我在其中看见的,是一个世俗的张爱玲。她对日常生活,并且是现时日常生活的细节,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说:“我喜欢听市声。”城市中,挤挨着的人和事,她都非常留意。开电梯的工人,在后天井生个小风炉烧东西吃;听壁脚的仆人,将人家电话里的对话译成西文传给小东家听;谁家煨牛肉汤的气味。这样热腾腾的人气,是她喜欢的。在另一篇散文《道路以目》里,她写的街景,也是人间冷暖的:煮南瓜的气味与那种明亮的桔红,给她“暖老温贫”的感情;寒天早晨,有人在人行道上生小火炉,呛人得很,可是,“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一个绿衣邮差骑车载了他的老母亲,使她感动;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小红灯———在我们的时代,已经看不见了。小时候,有人在车轮上系彩色的绒线,大约是一样的意思———她认真地观赏着,赞道:“流丽之极”。在《谈画》中,她看塞尚的《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大感惊讶的是,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并且注意到,圣母并不是抱着基督,而是,“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抱着基督的则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而基督呢?没有使她联想起世间的任何一个人,“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于是,他就错过了她的兴趣。她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熟稔的,与她共时态,有贴肤之感的生活细节。这种细节里有着结实的生计,和一些放低了期望的兴致。

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兴趣与苏青不同。胡兰成对宁波人苏青的评价很对,他说宁波人过日子多是兴兴头头的,但是缺少回味,是真正入世的兴致。张爱玲却不是,她对现时生活的爱好是出于对人生的恐惧,她对世界的看法是虚无的。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饶有兴味地描述了一系列日常景致,忽然总结了一句:“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于是,这短促的人生,不如将它安在短视的快乐里,掐头去尾,因头尾两段是与“长的磨难”接在一起的。只看着鼻子底下的一点享受,做人才有了信心。以此来看,张爱玲在领略虚无的人生的同时,她又是富于感官,享乐主义的,这便解救了她。《道路以目》里,她写她上街买菜,遇到封锁,只得停留在封锁线以外的街道上。有一个女佣想冲过防线,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然后,“众人全都哈哈笑了”。这是合乎张爱玲人生观的地方,大难临头,回家烧饭的钟点却一丝不苟。在那无意识的女佣,是一种积极,但在张爱玲,却是消极。因她是要比女佣了解“封锁”的含义,了解这个时世里的灾难。她却又不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能够就事论事地面对现实。

她并不去追究事实的具体原因,只是笼统地以为,人生终是一场不幸,没有理由地一径走着下坡路,个人是无所作为的。像她在《更衣记》的末尾写的,一个小孩子,在收了摊的小菜场,满地的垃圾里面,骑了自行车,撒开把手,很灵活地掠过了。于是,她写道:“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就是在这轻盈地一掠之中,有了小小的冒险,终却是安全的,便小小地得意着。就是这么一点雕虫小技的手腕。张爱玲喜欢归喜欢,其实又是不相信它们的意义的,否则,她就是宁波人苏青了。否则,她就不会如此贪馋地抓住生活中的可触可感。

她在千古之遥,尸骨无存的长生殿里,都要找寻出人间的触手可及的温凉。在《我看苏青》里,写杨贵妃和唐明皇闹气,逐回娘家,“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她不喜欢小提琴,因为太抽象,而胡琴的声音却贴实得多,“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这是散文中,由自己直接告白出的张爱玲,在小说里,张爱玲就隐到了幕后。大约仅有一次,没藏好,显现出了真身。是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刚到香港,与范柳原的关系处于胶着,暗底里使着劲。

他们在浅水湾饭店分住两个客房,晚上范柳原将电话打进白流苏的房内,向她念起《诗经》:“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底下还附有一大篇解释。却像张爱玲在说话,而不是范柳原。

在张爱玲的小说里,是少有如此自觉到人生的苍茫,并且有诗情的人物,张爱玲从不曾将自己放进小说中,扮演一个角色。因连她本身都是虚无的,不适合作世俗的小说的材料和对象。在她的小说里扮演角色的,多是些俗世里的人———市民。最具俗世的特征的,怕就是上海了。香港也有一些,但比较夸张,更像是俗世的舞台,是戏剧化的俗世。《沉香屑第一炉香》与《沉香屑第二炉香》,这两则故事就要奇异一些。而发生在上海的故事,则更具有俗世的情调。

《花凋》里那家的女儿们,我以为是再真切不过的上海小姐。父亲是个轻佻不尽责的人,大约是像《金锁记》里的三少爷,妻子却不如三少奶的贤慧,无能且又无味。我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白玫瑰,烟鹂,老了以后,就是她。女儿们晓得谁也靠不上,只有靠自己,到社会上汲取养料,挣一份好生活。张爱玲写道:“小姐们穿不起丝质的新式衬衫,布褂子又嫌累赘,索性穿一件空心的棉袍夹袍,几个月之后,脱下来塞在箱子里,第二年生了霉,另做新的。”摩登里面粗陋的,泼辣的芯子,经得起折腾。姊妹多,也成了一个小社会,互相倾轧着,有些弱肉强食的意思。像川嫦这样老实,柔弱,带几分情致,命运就不济了。她生的是痨病,这也有着些哀婉的情致,可这情致却被病期的拖延,一点一点侵蚀掉了。学医的未婚夫自然早知结局,但算得上有耐心了,两年后才另有了人。然后,家里连买药的钱也计较起来,每日吃两个苹果成了家人的说嘴。最后,她想来个多情的了结,自杀,却买不来安眠药。她只得坐着黄包车兜一转,吃一顿西餐,看一场电影。这大约就是一个上海小姐闲暇中的全部乐趣,她要最后地享一享。这是相当感伤的一幕,可这感伤却被病期的拖沓又腐蚀了。川嫦还又做了两双绣花鞋,一双皮鞋,用一只脚试了鞋,很长远地说:“这种皮看上去倒很牢,总可以穿两三年。”三周之后,她方才谢世。这就是俗世里的人了,死都逼在眼前了,这世界早已经放弃她了,她却还愚顽地留意着一些小事,不自量力地挣一挣。

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真是很俗气的,傅雷曾批评其“恶俗”,并不言过。就像方才说的,她其实也是不相信这些俗事有着多大的救赎的意义,所以便带了刻薄的讥诮。而她又不自主地要在可触可摸的俗事中藏身,于是,她的眼界就只能这样的窄逼。《留情》里,米先生,敦凤,杨太太麻将桌上的一伙,可不是很无聊?《琉璃瓦》中的那一群小姐,也是无聊。《鸿鸾禧》呢,倘不是玉清告别闺阁的那一点急切与不甘交织起来的怅惘,通篇也尽是无聊的。在这里,反过来,是张爱玲的虚无挽救了俗世的庸碌之风,使这些无聊的人生有了一个苍凉的大背景。这些自私又盲目的蠢蠢欲动,就有了接近悲剧的严肃性质。比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始终在作着她丑陋而强悍的争取,手段是低下的,心底极其阴暗,所争取的那一点目标亦是卑琐的。当她的争取日益陷于无望,她便对这个世界起了报复之心。然而,她的世界是狭小的,仅只是她的亲人。于是,被她施加报复的,便是她的亲人了。在她扼杀自己的希望的同时,也扼杀了她周遭的人的希望。

生活就这样沉入黑暗,这黑暗是如此深入,以至粗鄙的曹七巧也泛起了些许感时伤怀的情绪,想到她抗争的不果与不值:她要是选中了与她同一阶层的粗作的男子,“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是,在张爱玲的笔下,这也已是三十年前的旧事了,连曹七巧的懊悔都已经死去了。如曹七巧这般积极的人生,最终又留下什么呢?逝者如斯,虚无覆盖了所有的欲望。而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爱好,为这苍茫的人生观作了具体,写实,生动的注脚,这一声哀叹便有了因果,有了头尾,有了故事,有了人形。于是,在此,张爱玲的虚无与务实,互为关照,契合,援手,造就了她的最好的小说。

《倾城之恋》也是她最好的小说之一。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时的男女,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做成了夫妻。这是张爱玲故事里,少有的圆满结局。如文中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可那也是不可琢磨的,凑巧了的,世界依然,甚至更加不可理喻。人生,还是苍茫的。在此,张爱玲也为这苍茫作了合情合理的注脚。白流苏和范柳原在各自的利欲推动下,迂回着,探试着,欲擒故纵着,却不料世事大变,生存之计为上,忽才珍惜起眼面前的一点慰藉,它给人一种盲目的安全感。在这里,张爱玲是与她的人物走得最近的一次,这故事还是包含她人生观最全部的一个,这含有着对虚无的人生略作妥协的姿态,是贴合张爱玲的思想的。就因走得太近,露了真身,人物略有些跑题,就像前边说过的,在月夜里,范柳原的喟叹。多亏白流苏说了句:“我不懂这些”,才将事情又拉回了情景。

就这样,张爱玲的世俗气是在那虚无的照耀之下,变得艺术了。

她写苏青,写到想与苏青谈“身世之感”,便想象苏青的眼神是:“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苏青是不“艺术”的,她的世俗后面没有背景。在此,可见得,张爱玲的人生观是走在了两个极端之上,一头是现时现刻中的具体可感,另一头则是人生奈何的虚无。在此之间,其实还有着漫长的过程,就是现实的理想与争取。

而张爱玲就如那骑车在菜场脏地上的小孩,“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这一“掠过”,自然是轻松的了。当她略一眺望到人生的虚无,便回缩到俗世之中,而终于放过了人生的更宽阔和深厚的蕴含。从俗世的细致描绘,直接跳入一个苍茫的结论,到底是简单了。

于是,很容易地,又回落到了低俗无聊之中。所以,我更加尊敬现实主义的鲁迅,因他是从现实的步骤上,结结实实地走来,所以,他就有了走向虚无的立足点,也有了勇敢。就如那个“过客”,一直向前走,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并不知道前边是什么。孩子说是鲜花,老人说是坟墓,可他依然要向前去看个明白,带着孩子给他裹伤的布片,人世的好意,走向不知名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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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上张爱玲作文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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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隔着一个世纪的门槛读她。她的文字如青春般馥郁芳香,可剥开后,却发现布满了伤痕。她的文字如晚秋凋零的花,或许也称之为残枝败叶,在飞舞着灰尘的黑暗走廊上盛开。

——题记

夜上海,纸醉金迷,暧昧的胭脂红,一如她精致旗袍上绽放的放肆玫瑰。她描上一支弯弯的黛眉,轻抿薄唇,带着一身傲气行走在那个荒芜的时代。继而宛然一笑,眉梢眼角是说不尽的风韵。着上一袭织锦旗袍,做一个平平淡淡的女子,以绝佳的才情,为无数世人写下挽歌。话里几分真诚,几分戏弄,终究是无人能懂,她便携着一个时代的悲凉,匆匆退场。

她是个传奇。她的文字,细腻华丽,却带着与生俱来的傲骨和冷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荒凉的句子,因为牵手之后是永久的放手。”爱玲这样说。一季繁华,一生荒凉。张爱玲画着精致的妆,却异常悲凉,低眉抬眸间随口咏出的句子,不锋芒毕露,却挑明世间冷暖,字字拨人心弦。一针见血,就如她的性子一般。

她出身名门,却高呼自己是小市民。她悲天悯人,却冷漠无情,不在意他人半分。她通晓世俗,却我行我素,自持清高。她细细与读者谈天,却总隔着一张薄薄的书笺,让人无法窥探她的内心,看不透她。或许她自己都看不透,张爱玲是个怎样的人?

矛盾?的确。或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和她,很像。

爱上张爱玲,似乎是为了某句话,从此便覆水难收再难自拔。依稀记得,偶尔翻到一本《张爱玲语录》,暗绯色的书皮上积了薄薄的一层灰,用手扫扫,便露出四边仔细描的细细花纹。翻开扉页,黄褐色的纸页上,短短浅浅的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人竟能洞察到芸芸众生背后空洞的悲哀仓惶,大声指责‘生命’的不是。这倒让我新奇不已——毕竟歌颂生命至上这种文章,那些迂腐的老夫子早就写了无数遍。

她的文字是伤痕,刻在心尖上的伤痕。在某个静谧的深夜,伤口撕裂开来,大片大片的血液涌出,绚丽的红,与记忆中那个黑暗的时代格格不入,在血液凝固后,露出的是眉心一点朱砂。她的文字是雕花的笼,是素宣上一点墨痕,是终生逃不开的宿命。此事,是缘是劫,自是我该受的,怨不得旁人。

瞬间都归于波澜不惊的一片朦胧里,把时间辗转,辗转便是流年。张爱玲,拂了拂肩上雪青丝绒披肩,扯起嘴角,月下的她,敛了眉眼,衣领上织金的花纹溢满了银色光辉。她的笑划碎那片为谁而完整的蔚蓝,树梢的花穗子剪了一地阳光碎片,汇成谁记忆中最皓大的温柔。她的美,像老旧的棉衣梅红里子上,毛绒线的一圈细碎的光晕,举手投足间,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一片韶光,过目难忘,低头不语,欠思量,终抵不过流年葬。爱玲伸手折一枝海棠,海棠怕被人窥了心思,舍了一身淡香。她的手指轻轻摩擦杯子上细细的金色花纹,眼眸深处满是化不开的温柔。

《流言》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不如她其他小说的文笔生动,这本书中的文章似乎丝毫没经过剪裁与润色,但是读起来,说不出的舒服。张爱玲总是轻易说出你心底最深处的触动,却又禁了声,只留抹不明的微笑在上扬的嘴角。

我站在一望无际的银河中,不哭不泣,那么多星星,没有一颗属于自己,却不妨携着韶光,带着些许细腻的质感,悄然离场。在谁的青春中留下最浓烈的一笔,不完美,却坚强。含了笑缓缓回头,轻言道:“没关系,这些日子,我与她一起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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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看张爱玲_800字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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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作家要算是张爱玲了。对她,我有莫名的感情。我应该离她很远,可她却很是真实地经常站在我的面前。那种表情冷漠。

认识她的开始并不是因为她的作品,而是那张充满异艳的照片,那时的她青春焕发,头发微卷,身穿一套华丽的衣裳,头轻轻向上昂,那么骄傲不羁,在那种年代这样的表情应有不同的故事。我欣赏一个女子拥有这样的表情。这张照片告诉我,这不是个普通的女子,她应该有她所值得傲慢,有她放任不羁的权力,有她独特的个性。在那个时代,这样的女子值得了解。于是我便知道了她——张爱玲。

一直以来我并不知道她的显赫家族,也不清楚她的感情纠葛。对我而言,张爱铃只是一个拥有独特性格离我不远的女子。她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她只是一个女子,偶尔写写文章,从她的眼睛看来的世界,有她独特的味道。我喜欢从她的眼睛去观视那个世界。那个我无法亲身经历过的世界。

最喜欢她的散文,那种独有女人的眼光去审视的大千世界,那种冷漠的表情,似乎就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后轻轻一笑。不知她到底是轻视还是骄傲。有时候我会想,她凭什么那么冷漠,她凭什么那么超然,她凭什么站在那个彼岸看着这里的喧闹繁杂。她到底凭些什么?

只是,虽然那么喜爱她,但真正读过她的作品却是少之又少。那个被黎明,张曼玉演绎的《半生缘》我却全然不知其内容,还有那些很负盛名的作品。听说,台湾把许多张爱玲的作品都搬上了银幕,我不知道是否买座,是否叫好。只是,那是她的故事,她对世界的看法,那些人的喧闹、娇情都是毫无关系。懂她的人,会默默看着她的任意,她的纵情。

也许我不应该说张爱玲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我对她的作品并不熟悉,也并不是为她的灵气所吸引。我只是欣赏她的个性,想去了解她,想明白她的世界为何那么荒凉,她的表情那么冷漠。我只是想通过她的文字了解她,她想象中的世界总是折射出她的世界。我只是因为欣赏她转入而欣赏她的文字。那可谓爱屋及乌了。

我心里的张爱玲张扬而不露声色,灵气而充满荒凉。我想看清她的一切,却只有一片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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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传奇女子张爱玲的短篇散文欣赏

全文共 3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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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是个传奇,她的细腻笔触,她对生活独特的领悟力,让人望尘莫及;张爱玲是个普通女子,她也曾爱过,恨过,在时代的夹缝中纠结于自己的幸福。张爱玲是个怎样的女子?你能读懂几分?

读过张爱玲的小说的人常有“此人文风苍凉、犀利甚而刻薄”的评价之语,却也不得不感叹她的巧妙文笔、苍凉心境。张爱玲的敏感与那个时代的悲凉格格不入,却又似相得益彰,谱下传奇。“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衣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这是张爱玲17岁时的惊世之言。本篇不谈小说,只选取十篇张爱玲散文,且都较为短小,看似闲笔,却也不失妙言,望与诸君闲庭信步,赏叶见森林,从另一个角度欣赏这袭华袍,感受那个已渐渐远去的时代。

一、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二、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三、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薰风的薰。《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四、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五、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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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张爱玲经典散文《中国的日夜》

全文共 2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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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地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

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

落时的爱

大的黄叶子朝下掉;

慢慢的,它经过风,

经过淡青的天,

经过天的刀光,

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

看得出它是要,

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

迎上来迎上来,

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

装出中年的漠然,

但是,一到地,

金焦的手掌

小心覆着个小黑影

如同捉蟋蟀——

“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

水门汀地上,

静静睡在一起,

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脆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额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哗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娟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刚!伙姬!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跳,不大能够相信就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呛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拖,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像摩登女人的两个小鬈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摸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简,“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

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续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梁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悯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地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朵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个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招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娟妓吧,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撂向耳后,脸上有眉目校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被着如同白色的磅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会,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地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可以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元济于事。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要勿)去讲伊(口老)……”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依阿哥囤两块肉皮依也搭伊去卖卖脱!”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媚媚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人情人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翅棚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姥姥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歌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

中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旬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庸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是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莱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在书桌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快地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改之后成为这样:——

中国的日夜

我的路

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

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

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摘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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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在书中读张爱玲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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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是一场烟火般的绚烂,华丽后却转瞬即逝。即便是孤傲的张爱玲,也在时光中掩上了风尘。可我还是喜欢她,虔诚地在一页又一页的页里寻她,觅她,知她。

喜欢她年少时的孤芳自赏。她出身于没落的贵族,父亲抽鸦片,纳妾。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生长环境,让她生性孤僻,很少与人交谈。在香港的大学里,她形单影只,薄弱的身段带着一种无言的坚韧。她是繁花的一抹纯白,是凡世喧嚣里的一份安然。她将自己年少的情感寄托在学校图书馆中,在这里让岁月缓慢流淌。文字是她的知己,寂寞与她相依偎。我喜欢这样的她,着一身旗袍,年少风华,文字冷艳,性情孤高。

喜欢她青年时的痴心不悔。恰好在人群里遇见了他——多情的胡兰成。她甘愿为他,落在低低的尘埃里,开出花来。只可惜流光不解风情,无端负了年华。胡兰成是一杯毒酒,她却偏偏要饮下。她在尘世里等他,等过了一场又一场的残雪,看惯一场又一场的离别,却没有等来那个男子。等到桃花灼灼,等到落梅纷纷,等到俩人淡漠了曾经的沧海誓言。最后的爱恋与离别不过化为烟尘,随风而散。我也喜欢这样的她,就一身旗袍,柔情万丈,文字深邃,奈何世事悲凉。

喜欢她暮年时的离群索居。她辗转四方,冷暖独尝。光阴将一切消磨殆尽,只剩下浅浅的一声叹息。最怕流光催人老,老到不能动弹之时,连回忆也是悲凉的。她放下了尘世的包袱,随心所欲开始流浪。她掩上心门,从此不问外界车轮滚滚,人海弥漫。数十年光阴,此后于她不过是几度花开花落罢了。她像旧式留声机般,重复旋转;像种在深深庭院的梧桐,守着残缺岁月,迟迟不肯老去。我还是喜欢这样的她,袭一身旗袍,远避尘嚣,文字平和,隐于红尘。

清绝如她,冷傲如她,世间曾有张爱玲,世间唯有张爱玲,她只有一生,她穷尽一生,在那个民国,用天才般的文字,书写了一段段冷艳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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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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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早被香港人拍成了电影,我没有看过,这是值得庆幸的好事:倘若之前先看了电影,看书时脑子里就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阅读的兴趣便减了大半。

相对于白流苏,我本人更喜欢范柳原,他在某些方面还是表现了较天真的一面的,最使我难忘的他在一天深夜给流苏打了四次电话,前两个电话是争吵的,最后一个电话柳原这样说:“流苏,你的窗子里看得见月亮吗?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支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

小说的尾部很耐人寻味。“四奶奶决定和四爷离婚,众人都派流苏的不是,流苏离了婚再嫁,竟有这样惊人的成就,难怪旁人要学她的榜样。”令人莞尔。

掩卷之余,我更惊叹作者的成熟与事故。写这部小说时,张爱玲只有二十三岁,难以置信!何以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子,竟有着如此老辣和冷酷的笔触!难怪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天才,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女作家。

不难看出,张爱玲的小说充满着小资情调和危险意味,王安忆曾说:张爱玲是虚无的。我在读张的小说时,更多的体会是现实的苍凉和生命的疑问。

一个浪漫主义者读张爱玲的小说,将会是一种极其痛苦的折磨:因为要承受从梦想的巅峰跌落至现实底谷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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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惆怅旧欢如梦——再读张爱玲_散文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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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怅望煞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

那是一只巨大低垂的眼帘,一个在时间中缓缓到来的悲凉眼神,一双惊怯的强作镇静的手,一副寡淡的远离尘世的笑容。

是的,这就是张爱玲,一个自与为“天才”,却又拥有“浮世悲哀”的张爱玲,一个扬言“出名要趁早,”却又宣称文思枯竭的女作家,一个嫌名字俗的可以,却总也放不下的小人物,一个惯写“情人与妻子”,却总也逃脱不了浮世命运的小女人。

还记得张爱玲第一次见到胡兰成先生的场景吗?那应该是个昏黄的略带窒息的午后,那是间洁净的略带空旷的房子,那是个娇艳略带苍白的女人,那是位白净略带失意的男人,她见到了他,于是她说“自己变的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其实一直挺羡慕这个小女人的。虽然她与胡先生的爱恋仅仅维持了4年,虽然胡兰成先生还没想好如何去呵护这位奇女子,但我想至少这4年,张是幸福的。这就象她自己在文章里所宣扬的那样“我想这个世界总有一个地方可以容得下一对夫妻,爱情最真实的快乐莫过于作一对平凡的夫妻了”(倾城之恋)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张爱玲一直在向人们描绘着“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理想。可那个唱着“孤灯落碎花”的女人并没有抓的住爱情,于是她说“女人的眼泪都是为了男人。”

就如同虞姬的眼泪,为了项羽。是那种即便狼烟四起也无所畏惧,生死离别,荡气回肠,金戈铁马中爱情的眼泪。

就如同卓文君的眼泪,为了司马相如,是那种一别之后两地相悬,望穿秋水,哀怨别离,宦海浮沉中爱情的眼泪。

张爱玲的眼泪,为了曹七巧,为了白流苏,为了素贞为了所有浮世沧桑中“因为懂得,所以悲哀”的女性。

张爱玲不会燃起火把泄尽自己胸中的无奈,她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咿呀呀如泣如诉的响着,于是她脸上总有疲倦,总有玩世的微笑。

没有城市的喧嚣浮华,没有尘世的使命叮咛。澄澈悲悯的眼光下,张爱玲俗的可以,但俗乃是对于无奈生命的一种达观和认同,享受生活,享受荣誉,享受繁华,于平常生活中,于柴米油盐中,于水与太阳施予的恩惠中寻找实际的人生!

这便是我心目中的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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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张爱玲散文一别一辈子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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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一直没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有些事一直没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再做了。

有些话埋藏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的时候,却说不出口了。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

有些人很多机会相见的,却总找借口推脱,想见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话有很多机会说的,却想着以后再说,要说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事有很多机会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没机会了。

有些爱给了你很多机会,却不在意没在乎,想重视的时候已经没机会爱了。

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

一转身可能就是一世。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当初是什么原因分开彼此的。

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

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风雨同船,天晴便各自散了。

也许只是赌气,也许只是因为小小的事。

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是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该是多美的画面。

没想到的是,一别竟是一辈子了。

于是,各有各的生活,各自爱着别的人。曾经相爱,现在已互不相干。

即使在同一个小小的城市,也不曾再相逢。

某一天某一刻,走在同一条街,也看不见对方。先是感叹,后来是无奈。

也许你很幸福,因为找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也许你不幸福,因为可能你这一生就只有那个人真正用心在你身上。

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是不想再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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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

全文共 2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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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音乐学院作曲系毕业,热爱文艺,喜欢表达的“性情中人”,我青春初年的择业选择基本上都受“感受”支配,感受决定一切。

大学毕业之后第一份工作在“滚石唱片”。

滚石当时雄霸华语流行乐坛超过半壁江山,是受到两岸三地文艺青年多年膜拜的超级品牌。

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要接触艺人,且半数都是一线巨星,少不经事,对世界的看待渐渐变得浮夸。又因为我的确工作非常努力,又有与生俱来的小聪明,很快交游广阔,业绩喜人,公司上下人等对我都不差。时间久了难免恃宠而骄,做所有决定都很随性。

工作才不过一年多,就有种“这个行业已做到头”的自满之感,决定暂别职场去美国游学。说是想学“艺人经纪”,畅想着未来成为唱片业首屈一指的专业人士。

等到了美国,通过对经纪专业粗略的了解,才发现美国演艺业的成熟程度远远超出我对“经纪”的那点认知,基本上那是属于法律范畴的学科,比我一时冲动的决定至少领先且完备了几十年。

没能“衣锦还乡”,有限的存款也快用完了,只能灰头土脸回来重新找工作。

基于在滚石“企宣”的背景和经验,以及我自己的确在创意策划上的热情和天分,我很快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在当时最大的 4“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故事广告公司 S“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ttchi &S“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ttchi 负责一些非常规投放的品牌。

在那年,帮哈根达斯冰淇淋做一个特别企划,成了我创业和成为写作人的契机。

哈根达斯刚进中国的时候走奢华路线,如果没记错的话似乎当时的广告语主要是“哈根达斯,皇后的选择”以及“哈根达斯是冰淇淋里的劳斯莱斯”。

本着曾经在滚石多个成功企划项目的经验,我对这个定义不太认同。

首先那时候既没有《芈月传》也没有《太子妃》这些热播宫廷戏,大家跟“皇后”这个概念之间没有什么特别的情感连接。另外的一条更加拗口,那是 1999 年,“劳斯莱斯”在国内也不是一个世人皆知的品牌,用一个夹生饭去带动另一个夹生饭显然阻力重重。

因而我力排众议,提出主攻当时方兴未艾的“小资”人群,把消费哈根达斯变成一种“生活态度”。

具体的方法就是写一本讲“生活态度”的书,在推广书的过程中,透过时尚杂志的文章和频繁的线下活动,让小资人群成为哈根达斯主要的拥趸。

公司和客户方同意了这个非主流的推广方式。接下来的问题是,这样的一本软性植入的书,谁来写。

在找了几个作者都无法让对方完全了解我的意图后,我决定自己写这本书,书中的图片由当年在滚石合作过的摄影师宁浩协助完成。

半年之后,我出版了人生中第一本杂文集《懒得哭》。

由于哈根达斯的赞助和包销,这本书竟然真的在所谓的小资人群中形成了一定的口碑。以至于后来跟我成为亲姐弟的刘同据说也是因为当年看了《懒得哭》才一定要找我帮他的第一本书写序。

哈根达斯对这个结果想必也是满意的,因此把接下来的系列品牌活动也交给我操持。 为了承办哈根达斯的活动,我从 S“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ttchi 辞职,注册了自己的公关公司。

这本书的这个阶段性的结果给了我两个错觉:1. 原来写书是很容易的;2. 原来创业是很容易的。

接下来,我用了之后的十几年,才逐渐发现,原来这真的是错觉。

我的公司主要做高端消费品公关, 核心竞争力有两个:一个是在滚石期间累积的艺人关系。那个时代,要找港台艺人来内地参与活动没有现在那么多渠道,因此这个“人脉资源”在短期之内确实显得十分有效。另一个竞争力是创意企划。然而创意这件事的评估标准就没那么具象了。

并且,个性总是把双刃剑,我的优点和短板是同一个,用好听的话说叫作“跨界”“复合型人才”,用不好听的话说就是目标不明确,定位不精准。

让今天的我给十几年前的自己提出什么建议的话,我会非常严肃地对她说:就你当时这种个性,真的不适合创业。

是啊,我的个性中几乎具备了阻碍创业的全部特征:清高、敏感、特立独行、过分注重感受。

这些元素放在一个艺术家身上,弄得好了,全都加分。 然而这些元素放在一个创业者身上,不仅是自己的不幸,更是合作人的不幸。

道理非常简单,清高的人打骨子里轻视钱财,一个轻视钱财的人还做什么生意。

再来,敏感。敏感是最不利于团队合作的个性特色。

不久前看了一篇乔布斯生前的演讲,题目就是《“张爱玲式的女子”秋微的故事 级人才的自尊心不需要你呵护》。于我的理解即是:“凡事就事论事,在达成结果的前提下个性要在团队中最大限度地有钝性。把‘我’放到最小。”

乔布斯是著名的禅修大师,非常懂得如何让“空性”在产品研发和团队管理中起到最积极的作用。

而我丰沛的感受,和过于鲜明的爱憎,成为创业的最大阻碍。

从 1999 年我开始经营一个公司,撑了十三年,没有发展,没有扩大。

甚至公司多年以来也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划,公司唯一的特点我的员工都像我的亲人,几个人在这儿“很快乐”。

一度我还相当以此为傲。

人总是很习惯给自己找借口,用借口原谅自己的短板,比如我们常常听到软弱的人说自己“善良”;那些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口号从来都是“我这是为你好”。

我给自己的借口也很冠冕,自诩“有情怀,没贪图”。

忘了创业中另一个重要内容:一个创业的人有义务让你团队的人过得更好,跟你共同进步。

在创业同时,我还必须要拿出一部分时间主持,一部分时间写作,结果就是,三件我喜欢的事,都因为不够专注而未能达到我内心预期的目标。

重点是,这个过程,是一个工作量极大,非常辛苦,常年把自己累得半死,然而事倍功半的过程。

与此同时,“公关公司”这个行业由于门槛低,技术含量不明显, 开始进入靠压低成本打价格战的恶性循环中。

终于,我在对这个行业完全失去兴趣的时候,破釜沉舟,结束了公司经营,以赌一把的心情用了近一年时间专心写作。

就 在 第 二 年, 我 的 长 篇 小 说《 莫 失 莫 忘》 创 造 了 二十万的销量,超过之前十本书销量的总和。

在那个时候我才想明白一件事:当一个人在一个领域有所建树,再去做其他领域的尝试时,叫作“跨界”,而一个人同时在几个领域忙活 ,那就叫瞎忙。

媒体结构和供需关系在这几年中发生着巨变。我对我自己最大的感谢是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坚持两件事:一,不断自省;二,不断学习。

不久的将来,我又将会回到“创业”的行业中——在调整心态,总结教训之后。

一个人要做好一件事,有一半要善用自己的强项和优点,另外一半是如何认清自己的短板,有计划地自我完善。

我的一位挚友对我说过一句话:“作为一个律师,对我来说一切没有结果的事都是败诉。”

这句话成为我预备创业的座右铭,也送给像我一样生来就是性情中人并打算创业的艺术家和文艺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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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张爱玲的《心经》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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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经》是张爱玲继《第一炉香》、《第二炉香》后发表的第三篇小说。

张爱玲本身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她的短篇小说《心经》更是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或者说从心态上无法接受。甚至有部分人说根本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小说,一点儿都看不懂。其实,作品与读者之间是有互相选择的特性的,《心经》尤其体现了这一点。读《心经》,先要明白张爱玲那种不落俗套、天马行空、甚至带点儿偏执狂的女性的思维方式和心态。这一点上如果能通达了,那《心经》也就不难读了。就像题目暗示的,在这场畸形的爱恋中,每个人物心里都有一本经,人人有异,本本不同。 很明显,许小寒是一个非常聪明、早熟的女性。在文中可以看出来,小寒的身边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男孩子喜欢她,她非常有魅力。典型的代表就是龚海立。龚海立也不是一般的人物,学习、前途,样样都好,也有女生喜欢他。但是,在许小寒和龚海立二者的关系中,很明显,龚海立根本不是小寒的对手。张爱玲曾经说过:“我一向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这句话放在任何一个聪慧、有自我意识的年轻女性身上都不为过。因为一般来说,在年轻的时候,女性在心理、生理各方面都比男性发育的要早,也更加敏感,所以,一个20岁的男性的心理成熟度有可能只是是跟一个15、16岁左右的女性差不多。像小寒这样聪慧的女性不喜欢自己身边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是可以理解的。许小寒那么清灵、敏感、骄傲,而龚海立在相比之下那么迟钝、俗气、笨重。

而她周围的环境又为她的“畸恋”提供了可能性。首先就是时代的转变。在中国古代,一般的家庭里是不会发生这种事情的。而在张爱玲的时代就不一样了。这篇小说是1943年写的,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已经接触到了新型的家庭模式,许峰仪无疑也是。父亲不再是仅仅代表“严厉、父权、家长、尊敬”的符号。他可以以相对平等的姿态与女儿一起生活、玩乐。许小寒从小接触到的父亲是疼爱她的,亲近的,平等的,而不是像以前的父亲一样:严厉的,高高在上的、需要去敬重的。这其实就是瓦解了中国传统的“父”的形象。对传统父权的反叛在作者张爱玲身上体现的非常明显,张爱玲其实扮演了一个反叛者的形象,父亲在她心里没有任何权威可言。既然父亲不再是“不可触及的权威”,那“爱”也就有了可能。试想一下,如果张爱玲的父亲是传统型的父亲,拥有不可动摇的“父权”,那张爱玲有可能写出这样的文本吗?如果许小寒的父亲也是传统“父权”的代表,那小寒还有可能爱上他吗?其实,许峰仪在这篇文章中的地位已经下降了,不是一个“父亲”,而只是一位“男性”,因为他已经失去了“父性”。跟一个没有“父性”的、很优秀(文中说许峰仪有钱有权,且从字里行间可以推断出他应该很优秀)的男性一起生活那么久,有感情是符合情理的。

作为“父亲”,许峰仪无疑是不合格的。他明明知道女儿对他的感情,但还一直配合、纵容,这是许小寒不能自拔的直接原因。另外,作为一个纯粹的“男性”,他也是不合格的。从他对待三位女性的方式就可以看出。

第一是许太太。很多读者非常疼惜许太太,说她是伟大的母亲。但是对待这样一个很好的女性,他是怎么做的呢?随着许小寒渐渐长大,她把许太太比下去了,她更年轻、更漂亮、更聪明。所以,许峰仪渐渐的把爱移到了许小寒身上。文中许太太提到:“我三十岁以后,偶然穿件美丽点的衣裳,或是对他稍微露一点感情,你就笑我。……他也跟着笑……我怎么能恨你呢?你不过是一个天真的孩子!”所以,应该怪的是许峰仪。作为人夫,这种时候,这种行为,是他应该有的吗?

第二个便是许小寒。毫无疑问,许峰仪是爱过许小寒的。小寒真的很优秀。在这种关系毫无威胁的时候,他可以安然的享受。但是,许小寒是要长大的。一方面,他不能再欺骗自己了,许小寒在渐渐的脱离“孩子”这个概念,走向一个成熟的女性。文中有提到许峰仪意识到了:“小寒——那可爱的大孩子,有着丰泽的,象牙黄的肉体的大孩子……” 、“峰仪猛力掣回他的手,仿佛给火烫了一下,脸色都变了,掉过身去,不看她”。许峰仪还没有开放到可以与自己的女儿有什么结果的地步,许小寒也到了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的年纪,所以,他必须得放弃,为了她,更为了自己。小寒的爱那么狂烈,如果在这样下去,指不定会造成什么后果。他也想要健康、正常的生活。这种爱如此自私,必须要停留在不伤害他的利益的范围内。没有许小寒他照样可以过的很好。所以,放弃小寒的时候他没什么太大的痛苦。因为他找到了替身。

就是第三个:段绫卿。他对这个女性的伤害不言而喻。他自己也知道,绫卿是放弃了更合适的龚海立、出于对自己的爱而跟着他的。他对绫卿的需要就是对小寒的补充。绫卿与小寒长的很像,但,她不是许峰仪的女儿。所以,许峰仪想要怎样都可以。而补偿,就是金钱、物质。

这就是许小寒爱的人。那么不值。符合了张爱玲一贯的写作路子,世俗。 其实就像许峰仪在文中说小寒的一句话:“天下的天真的女孩子,大约都跟你差不多罢!”这是一句反讽的话,但很好的概括了许小寒的特色:天真又卑鄙。天真体现在她爱的纯粹以及对爱的坚持。她的爱是不掺杂任何别的成分的。比起许峰仪的自私、段绫卿的世故,她的爱无疑是最真诚的。她坚信许峰仪只会从许太太和许小寒中做选择,她以为她控制了许峰仪,但她真的是太天真了,不是许峰仪的对手。所以,当她得知许峰仪和段绫卿的关系时才会反应那么剧烈。从这一点来看,许小寒虽然比白流苏就更天真一些。但同时,她是那么自私、卑鄙。为了保住许峰仪的爱,她把自己的妈妈当做情敌,伤害了自己的朋友波兰(当然,波兰又报复回来了,这就是张爱玲的真实与世故),利用了龚海立,不惜撒谎、撒泼……这是张爱玲笔下又一个略带畸形的女性形象,与同年发表的《沉香屑》、《金锁记》、《倾城之恋》等作品中的女主角一样,可怜又可恨。

但在我看来许小寒的某些特质是受到作者的肯定的,从文章开头就可以看出来。许小寒出场时的气质其实跟张爱玲本人的气质很像,文中说她:“有一种奇异的令人不安的美”。她的价值在于她爱,她追求,她反抗。她有积极地热烈的世俗的生活方式,嚣张跋扈,就像张爱玲本人。“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相比之下,许太太就像是一个反面。她以前不阻止许小寒与许峰仪之间的感情,因为她不敢相信;后来,段绫卿出现了,她也不去反抗,因为在她看来,爱就那么几年,爱过去了就没了。她和许峰仪也是因为爱而结婚的,最后还不是沦落到这样一种地步。她所要求的只是一个能过得下去的生活,一个表面上还完整的家。就像许峰仪走之前她说的关于药的那番话,她只想安安静静的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等待着许峰仪爱完了之后回到她的平凡的生活中来。这也是一个悲剧女性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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