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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小伙伴作文【汇编20篇】

导语:在我认为,人的一生是有许多快乐的,而友情所带来的快乐占其中的四分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好的小伙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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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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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晴晴是我的邻居。我们虽不是同学,但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儿、一起做作业。

晴晴个子不高,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还有樱桃般的小嘴。她笑起来像绽放的花朵似的甜美。千万别小看她,他可是个“环保大使”呢!

有一次,我们去逛街,还买了些东西吃。吃完后,我随手一扔,扔到了街上。晴晴却捡起我的垃圾,对我说:“嘉琪,你怎么能乱丢垃圾呢?这样多不文明呀!”说完,她便拿着我的垃圾走向垃圾桶旁,我也羞愧地低下了头。“呀!怎么会这样啊!”我俩异口同声喊了起来。垃圾桶旁堆放了一袋袋的垃圾,垃圾桶却是空空的,偶尔问到一股臭臭的气味。晴晴二话不说马上用双手吊起几袋丢进垃圾桶里,然后又继续……我问:“晴晴,你不怕脏吗?”“没关系呀,这样坐,可以给人们带来干净,让大家生活在干净的环境下,所以,我很乐意呢!”她回答。我想了想,也跟上她的节拍,一起搞好这个垃圾桶的卫生。我们就这样一直捡、一直丢、直到垃圾桶干净为止。最后,我们高兴地回家了。

不仅仅是这样,她还有助人为乐的一面。

那次,我们在一起做作业。我遇到了难题,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好请教晴晴了,可见她很快就想出来了,她耐心地给我解说:“嘉琪,这题是先这样,然后就……嗯,就是这样了。”开始她没有告诉我怎样做,只是告诉我思路,让我自己思考、解答,这样子我也很快弄懂了。她还做过许多帮助他人的事情,在公车上给老人家让座,为游人指路……

能拥有这样一个讲文明、乐于助人的小伙伴,我倍感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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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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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小伙伴,大家知道她是谁吗?没错!就是阿若。

阿若是我四年级转学时的第一个好朋友。

初见她时,我就被她那双灵动的眼睛吸引住了,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黑白分明的,明明是充满宁静的,可你却似乎还看到那藏在深处的淘气顽皮。看到了我,她有点诧异,但那扬在嘴角的静谧笑容依然不变。那时我突然想到,一个那么安静的女孩怎么可能有那样的淘气的眼神呢?我又再次细细打量她:乌黑的齐肩头发,齐齐的刘海覆盖住饱满的额头,还有一对可爱的小酒窝,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那么宁静。我朝她走过去,对她说:“你好,我叫阿婷!”她疑惑地眨了眨眼睛,随后她说她叫阿若,当时我内心十分激动,因为我又认识了一个文静可爱的朋友。

可是过了不久,我就为了当初这个想法而感到欲哭无泪。

经过两年的相处,我渐渐发现阿若的性格一点儿也不安静,她的性格就如男孩子一般“野”!

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到公园的体能乐园游玩,刚到体能乐园,我就迫不及待地冲进去,可是我才跑出几步,就发现阿若还站在原地,她手托着下巴,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一会儿看看体能乐园里的吊桥,一会儿又看看我。我仿佛又看到她脑子上有只小魔鬼在嘲我笑,我背后冒起一股冷汗。突然。她走过来,手臂随意一挥,搭在我肩膀上,她朝我扬了扬下巴,说道:“阿婷,你敢不敢走过那座吊桥?”我看了看吊桥,又看了看她说道:“敢啊,怎么了?”

“那你去试试看!”她挑了挑眉。

我虽然心中有疑惑,但还是踏上了阶梯,去走吊桥,我安安稳稳地漫步到吊桥正中央,一回头,却发现阿若站在吊桥上,她向我扬起一个狡黠的笑容。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突然,像是山崩地裂的,又感觉整个天地都旋转起来了,阿若站在吊桥上,双手晃着护栏的绳子,脚下也不闲着,用力跺着木板,她的发丝在此刻显得有些凌乱,额头上冒着汗,但她的嘴角还是扬着得意洋洋的笑容。

我一个重心不稳,摔到草坪上,我哀嚎着爬起来,却被阿若一个猛扑,再次摔到草地上,我不甘心,在草地上与她打闹起来,过了一会儿,我们互相看着对方狼狈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我独一无二的野伙伴:阿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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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给灾区小伙伴们的一封信[250字]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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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灾区的朋友们:

你们好!

我们虽然没见过面,但是我很同情你们,因为我们心是相连的!

5月12日下午2:28,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夺去了你们的亲人,这场8级大地震给你们心中埋下了悲痛的种子。我知道你们的悲痛,我心里也很难过,因为大地震夺去了那么多同胞的生命。每当在电视上看到你们那血肉模糊的伤口时,我都禁不住流下同情的眼泪。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不要难过,一定要坚强,有党和政府以及我们这些关心你们的人在你们身后,相一定能战胜困难!相信已经去世的亲人能看到我们能坚强地活着,也会感到欣慰和骄傲!

我相信你们一定会不怕苦难,能勇敢地面对现实,重建美好家园!

你们的朋友: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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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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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小的瓜子脸,长长得眉毛一眨一眨的,脸颊有点红像是熟透的苹果,晶莹的眼睛扑闪扑闪像是能说话,她不管做什么事都充满自信。

她很喜欢看书。她家书柜里有许多书,她看起书来可不得了。有一次,在她家,我清清楚楚地看见而且现在也清清楚楚地记得,她坐在椅子上低着头,认真看书,突然她打了一下桌子猛地站了起来,不知她看见什么内容,她的眉头紧皱,脸色苍白,神情激动,脸上充满震惊,眼泪在眼睛里直打滚,像是要哭诉什么,手一直在颤抖着,看完这页她又翻了几页,这时候她的脸上不再是震撼的表情,而是那种快死的人看见希望的表情,如同饥饿的人看见面包的表情。她紧皱的脸缓缓放松了,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脸色恢复红润。当她看完这本书后,她的脸上充满敬佩,那种敬佩好似沸腾的岩浆,来时是那么凶猛,去时却平静无声,

说她琴艺好,那可不是盖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去古筝学习班,老师让她演奏一曲,只见她将手轻轻抚摸琴弦开始演奏了,她的脸上不再有微笑的样子,她变得严肃,像是上了战场。一个个音调从她弹得琴里蹦出来,她一会儿看着琴谱,一会儿看着琴弦,掌握着每根琴弦的位置,不落一个调,这时正处于打仗的重要时刻,她弹得琴声十分婉转,像小精灵围着我们转,我们沉入这琴声中,当她弹好曲子时,看见别人羡慕的目光,脸上绽放自豪的笑容。仿佛在说:“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当我问她弹好的秘诀时,她只是笑了笑说“只要你多练习一定能弹好。”对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这就是和我无话不谈的小伙伴——张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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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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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形影不离的小伙伴是胡钧杰。我们俩是表兄弟,他是哥哥,我是弟弟,长得又有几分相似,如果你是不熟悉我们的,可能就会认为我俩是双胞胎呢,再加上我俩又是一个班的,所以我俩个就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

在我眼中,他是个堂堂的男子汉,个子笔挺、神采飞扬,尤其是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这可能和他知识渊博有很大的关系。他的语文成绩很好,常常名列前茅,让我望尘莫及。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他其貌不扬,却是个大才子,绘画、英语和其语文一样,那可是样样在行,是家长口中最有说服力的“别人家的孩子”。

最让人佩服的是他的语文成绩顶呱呱。他很爱学习,每天早晨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读书。妈妈就拿他作榜样,每天早早地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来,不厌其烦地说道:“看看人家胡钧杰是怎么学习的,再看看你,懒猪,快起来读书。”唉,那时我真想找个线团把她的嘴堵住。

他很有绘画天分,画什么像什么。有一次,我让他画画,他寥寥几笔一个樱桃便出现在我眼前,它水灵灵的,让人想忍不住吃一口。接着他又画了一朵白云,那白云悠然自得的样子,引起我无限遐想。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胡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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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你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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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天晴的空气中掺杂着一丝泥土特有的芳香,明媚的阳光无私的照耀着每一个事物,天与地之间的一切都褪去了阴雨时的沉寂气息。而我和她初次相识,正是在雨过天晴的一棵桃树下。

她一头乌黑而又充满光泽的卷发,月牙形的带着灵气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小嘴很是惹人喜爱。

小时候的我一点也不灵活,当看见别的小朋友在双杠上灵活地翻身,心中便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而恰巧,在我和一群伙伴们玩耍时,路过一棵桃树,上面结了几个发青的小桃子,许多伙伴们一跳、一抓,又向上爬几步,便轻松地站到树顶,其中就包括聪明灵敏的她。看着小伙伴在桃树上耀武扬威,我也跃跃欲试,但当手触碰到冰冷的树皮时,我只能望而却步。

不一会儿,除我以外的所有人都坐在了桃树上,那三四个人手中也紧紧攥着未熟透的桃子。看着他们,那种不甘心、失落和自卑涌上心头,毕竟在这个本就该放肆玩闹的年纪,谁又想被人嘲笑呢?

“喂,你怎么不上来呀?上面好玩着呢!”一个伙伴问道。我红着眼圈,茫然地看着他。“就是呀,怕是上不来吧?哈哈哈,胆小鬼!”另一个伙伴似乎猜中了我的心思。兴许是那时年幼无知,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句句不经意间的玩笑与嘲讽,宛如一把把利刃,插进了我脆弱的心灵。我只有蹲在老桃树下,默然地哭泣。而她,也只是盯着我。突然,又好似下了决心,轻捷地跳下树,一把拉住我的手,发绳上的铃当欢快的摇动着。“我带你上去。”她坚定地说,树上的人都看呆了,而她不顾别人的眼神,拉着我,缓缓向上爬。中途好几次,笨拙的我踩空了,向下滑去,她不顾自己,用力拉住我,她抽出手用力抹了一下脸上的汗珠,冲我笑了笑。

从这以后,她便成为了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而我每当走过那棵桃树,脑海中便浮现出她热情洋溢的笑脸和伴着涔涔铃音的背影。那个不顾自己的女孩似乎又在树上坐着冲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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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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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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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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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伙伴”这个词,我脑海中总会掠过一个名字——“刘梦菲”,她可是我的最好的伙伴了。刘梦菲是那种大大咧咧的女孩儿,你没有必要怀疑她说的话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才说的。她的特点,说也说不尽,数也数不完,那我就举几个显著的特点说吧。

NO.1:热爱探索如果你给刘梦菲一道题,她不想出来不罢休,“钻研”这个词好像就是为她而造的,就是玩游戏,她也要自己找到方法。一次,刘梦菲来我家玩电脑,我们点开一个小游戏,内容就是设想玩家在一所房子里,必须找到钥匙才能逃出房子。刚开始,我们兴致勃勃,点点这,点点那,可疑的东西都不放过。很快我们就从楼上的房间里逃到了客厅,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怎么也找不到钥匙,这下可把我们急坏了,抓耳挠腮,一个拍桌子,一个皱眉头。哎!这样不是可以吗?我顿时眼前一亮。我的眉头舒展开来,叫住正在拍桌子的刘梦菲,说:“网上不是都有游戏攻略吗?我们看一下不就可以了吗?”看刘梦菲没反应,我自作主张,伸手又点开了一个网页,刚要输字,就被刘梦菲挡住,她有点生气地说:“你就不能再想想,咱俩一块儿找,不就可以了吗!”我听了,脸上有点烧,就没说话,和她一起找起钥匙来。结果,钥匙当然被刘梦菲找到了。就因为这件事,每次玩策略类游戏失误,我总会提醒自己,要自己找到答案,看别人的答案等于考试抄袭别人的卷子!

NO.2:表情搞怪刘梦菲的表情,在我的几个好伙伴中可是最好玩的一个。不知为什么,刘梦菲脸上的任何东西,只要随意的动动,就可以做出搞怪的表情。开始我们不知道(也许刘梦菲自己也不知道)她有这个神奇的能力,但到了一次好朋友聚会,她的这一才华就显露无疑了。那次好朋友聚会,总共来了四个人,都是我的好伙伴。聚会的高潮,一只蚊子跑到了刘梦菲的眉毛中间要吸血,我看见了,喊:“刘梦菲!你眉毛上有只蚊子!”刘梦菲连想都没想,眼睛就朝上看、眉毛皱紧,就连鼻子也缩成了一团,那样子,活像海绵宝宝受委屈想哭的样子,我们也顾不得拍蚊子,蹲到地上就哈哈大笑起来。刘梦菲不解地看着我们,又做出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笑得我们肚子都疼了。

NO.3:想象力丰富我一向认为我的想象力之丰富,是无人能敌的,可是之后我才发现,我的想法错了,应该改为除刘梦菲之外,无人能敌的。我们总爱一起编童话故事,但比起童话故事,我们更爱编打油诗和给人起外号。一次遇见刘梦菲,我突发奇想,让我和刘梦菲举行一个对称比赛。我把这一想法给她说了,她很快就同意了。我们找来朋友,开始比赛。比赛很激烈,真可谓两位想象力大师尖锋对决,针尖儿对麦芒。到了最后一关,我突然想起赵本山演的一个电视剧《刘老根》,于是脱口而出,“刘老根!”我很得意,想:怎么样,看你怎么运用我的姓对上来!刘梦菲略作思索,说:“王老吉!”(我姓王),我听了愣到那儿了半天。那次比赛,我和刘梦菲不相上下,也就因为这次比赛,朋友们都叫我“王老吉”,叫刘梦菲“刘老根”。我听了真是哭笑不得。刘梦菲现在是我的好朋友,以后也会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是鱼离不开水,花离不开土一样,永远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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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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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我们俩在一个班,我们常常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她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

xx她的个子不是很高,头发乌黑亮丽,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下面一个高高的鼻梁,小巧玲珑的嘴巴,圆圆的脸,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

我和她是1年级认识的,一直到现在我已经6年级了,也就是说我们做了6年的朋友。

1年级,我们刚认识,她比我大,更像我的姐姐一样关心照顾我,不是姐妹胜似亲姐妹。那时候,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她都来帮助我;每当我伤心时,她总是来安慰我;每当我受到别人欺负时,她总是来帮我;每当我考试没有考好时,她总是来鼓励我;每当我遇到学习困难时,她总是来辅导我。我们的感情就从此建立了。

2年级依旧如此。

3年级有点小矛盾,但都化解了。

4年级,刚开学xx她没有来学校,后来听说她出了车祸,撞伤了腿,那时,我度一日如十年,一位女同学安慰了我,我们在一起玩了些时日,但我心里始终放不下xx。一天xx来了,却不理我,我知道:她吃醋了,以为我不和她玩了。我知道:她不希望我走,不希望我们分开。

5年级,开学分班,我们居然还能在一个班,真是万幸。我们的友情依旧很好。

一直到现在,6年级,我们的友情是浓密的,我们的友情如天上的星星,数不胜数。一件件往事,我们永生难忘,即使我们中学可能不在一起,但我的友情依旧不会散。

朋友---闺蜜----我会永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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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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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是谁?戴着黑框眼镜,让我想起了知识渊博的博士,头发是令我羡慕的自然卷,让我想起了温顺可爱的小绵羊;笑起来露出了两颗洁白的牙齿,让我想起了活泼可爱的小白兔,这是我的小伙伴——郑嘉怡。

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宅”。下课时,我们都热情地邀请她去玩,可她总是摇摇头,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我没空。”只要你细心观察,处处留意,就会发现,她总会“宅”在教室里,捧着书细细品味,她真是一个“书女”。她也经常坐在座位上,仔细地计算着一道道题,除了特殊情况,绝不离开座位,好像是屁股被强力胶粘在椅子上似的。我想,如果郑嘉怡是座雕像,那椅子就是她的底座吧。也可能因为她的“宅”,学习成绩总是很稳。

她看起来像个柔柔弱弱的小女生,可性格却很坚强,这可能是因为练了跆拳道的缘故,一件事,就让我彻底改变对她的看法。

这事发生在五年级,因为临近越野跑,宋老师便开始训练我们:“预备,跑!”一声令下,女生们便像一团火冲向前方,我也不例外。我铆足了劲,拼命奔跑着,可还是气喘吁吁,在跑步的过程中,我虽然累得气喘吁吁,但还咬紧牙关拼命跑着。一到终点,传来一声惊呼:“郑嘉怡,你的脸怎么了?”听见这声音,我赶紧拖着灌了铅似的腿跑去。呀,她正低声抽泣着,脸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我赶紧安慰她。一问,才知道她一开始就不小心被人挤倒,摔破了脸,可她不顾脸上的痛,坚持跑到了终点。愧疚像细小的绳索紧紧捆住了我的心,作为她的好朋友,我居然没发现!同时我意识到,这需要多大的力量和勇气啊!

“王奕雯,一起走吧!”我的回忆戛然而止。抬头望去,郑嘉怡笑了,那温暖的笑容使我好像沐浴在春风里,那笑容把她脸上的伤痕融化了,那一刻的她,在我心中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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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写小伙伴的精彩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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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它成为了我的小伙伴。看着它那可爱的样子,禁不住把它带到了这篇作文里……

这只乌龟浑身都是绿色:头上戴着绿色的、中间有一点橘黄色的头盔,身上穿着镶着绿色花边的、中间有十三个“鳞片”的铠甲,就连四只脚和一条尾巴也是绿白相间的,从远处看,活像一块绿色的石头。

瞧!这只小乌龟翻过来了!看着它那黄棕相间的“护肚服”总是使我发笑。再看!这只小乌龟伸着脖子,将自己的鼻子顶着地,四肢撑着地,试图将自己再翻过来,可惜,它没有成功。快看快看!它有鼓足了劲,再一次试图将自己翻过来,太棒了!成功了!这对人来说,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可对乌龟来说,这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啊!

我又把它们放到了一个大大的水盆里,他们刚进去,等了一会,大概到水盆中间的位置时,他的四只爪子就开始有规律的摆动着:在前面的左爪和后边的右爪往外伸时,其它爪子都缩在壳里,然后前面的右爪和后边的左爪再伸出来,与此同时,刚刚伸出来的爪子又缩了进去。

“出来吧!小龟!”我边说边把他从盆子里拿了出来。它向四周看了看,慢慢地转了个身,像一个呈三角形的角落快速的奔去,那速度,哼!我看不比兔子差!都说乌龟走得慢,连我刚才也说了这样的话,看来人们是错怪他了!

不一会儿老妈拿了一块肉来,说要喂乌龟,我高兴极了,赶紧把乌龟放到盆子里,用小刀切下一小块肉,放在石头上。

过了一会儿,我看见这两只小乌龟嘴里分别叼着肉的两端,努力向后退,偶尔脚底下打滑,但它们又马上起来向后退,毫不相让。“砰”!两只小乌龟马上就把肉撕开了,撞在了盆子上。马上又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肉。好像三百年没吃肉一样,这时候你要是把手指放在它嘴前,你一定会被它咬得受不了!

说话的功夫它们已经把肉吃完了,还张着嘴巴看我,这分明是管我要肉嘛!没办法,给他呗!谁敢惹它呀!

你说,我的小伙伴可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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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作文550字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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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班同学张嘉璐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他就像沙漠中的甘泉,让我解除干渴;她就像盛夏中的绿荫,让我感到清凉。

张嘉璐很瘦,个子中等,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经常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辩,剪着齐刘海,盖住了那又细又长的柳叶眉,眉毛下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是樱桃般能说会道的小嘴。

我和张嘉璐现在是最好的朋友。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那是三年级的一天,张嘉璐第一次来到我们班,老师将她安排在我前面的位子上,由于张嘉璐是从别的学校转来的,我们学校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陌生的,所以,她对我说过最多的话是:“这个同学叫什么?”或是“这个老师是叫我们什么课的?”等,而我总是耐心的解答她的问题,慢慢地我们成了好朋友。后来张嘉璐搬进了我们小区住,我们之间的友谊就变得更加浓厚了。

随着三年我都在跟张嘉璐相处,慢慢地发现她十分乐于助人。有一次,天下着大雨我没有带伞,在教室的门口急得团团转,张嘉璐跟我一起回家,于是从书包里拿出一把伞,对我说道:“我的伞大可以遮住我们两个人,我们一起用吧!”我当时只想着回家,于是想都没想走到了她的伞下,我们一路小跑,到了家我的身上没有沾一点雨,而张嘉璐已经湿透了,原来她的伞没有那么大,一路上都在淋着雨,为我打着伞,我刚想道谢发现张嘉璐已经打着伞离开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张嘉璐,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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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写我的小伙伴的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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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有许多的好朋友,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朋友有很多可是李元基让我至今难忘。

他有一个外号叫“鸡子”所以我每天都叫他“鸡子”,时间久了就该不过啦。那一次我们在玩,干了一件坏事,老师问怎么了,我说:“我和鸡子在玩。”老师说:“你不知道它的名字叫什么?”我说:“知道。”老师又说:“知道为什么叫他‘鸡子’?”我说:“叫习惯了改不过来了。”

还有一次,我们在楼梯间玩,王浩哲来了,他掐这我不放,于是我叫李元基来帮我,王浩哲又掐住李元基了。我喊了一群朋友帮他,谁知他坐在李元基的身上。然后我们把他推翻,坐在他身上,当时他躺在李元基身上。

到了上课,我扭头一看,“‘鸡子’怎么哭了?”我问他同桌。她说:“你不要告诉别人,我就给你说。”我说:“哦,你快给我说。”她不紧不慢的说:“你们在楼梯间玩的时候王浩哲把他裤子压破了,于是他就哭了。”也没向老师报告王浩哲。

“鸡子”就是这样一个仗义、有时候婆婆妈妈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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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童年的小伙伴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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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欣

童年是我们每个人生命中最美好的。儿时的小伙伴给了我们自己纯真最美好的记忆。

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每当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可爱极了。她的鼻子高而挺,好吃的总是逃不过她的小鼻子。她的嘴巴小小的,却经常说一些有道理的话,让我很佩服。

春游时,我们一起爬山。我站在山脚,一看山很高,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我对她说不想去了,她就不停地鼓励我。我虽然不安,但还是往上爬了。一开始我们爬得很轻松,一大步一大步往山上爬。快到一半时,我的双腿像灌了铅一样,累得腰酸背疼。我朝她摆摆手,说:“我走不动了。”她对我说:“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我听了,咬咬牙,继续爬。可是我太累了,她就帮我背包。一路上我们一直坚持着,终于到了山顶!山上的风微微吹着,真舒服啊!下面的房子变得很小很小,淮河像一条碧绿的带子,山上的风景真是太美了。

童年的小伙伴,你真的给了我许多美好而又让我深刻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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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身边的小伙伴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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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读课上,教室里传来书声琅琅,大家都精神抖擞地读书。唯有一位女同学在劳动工具的角落里整理着扫把、拖把……

她便是我的同学兼好朋友——晴晴。说到她呀,我真想把自己心里的话一字不漏的说出来。先讲讲她的外貌吧!

她红彤彤的脸蛋上,镶嵌着一个秀气的鼻子。薄薄的嘴唇能说会道。嘴角弯弯地牵扯着一抹淡雅的笑容,水汪汪的眼中是浓浓的是一层笑意,都会传给人一股春天般的温暖。她还扎着一条辫子,走起路来精神饱满的。

她的优点可多啦!但是有一点是她最突出的,也是我最欣赏的——勤劳。

仅仅早读课是她最忙的?不,不是。最忙的还是要说每星期三的大清洁劳动了。

那一次,老师分配我和晴晴等人,负责擦五楼的瓷片。同学们都随意地擦了一下就不见踪影了,甚至有些不劳动就跑去玩了。而她就细心地对付那些污渍,擦了一下,又看一下干不干净,不干净的就重擦。应付顽固的污渍,她更是认真了,好像不铲除那些污渍就不能心安理得。过了一会儿后,我们终于擦完了。我兴高采烈地说:“晴晴,我们去玩吧!”我拉着她。

她看了看上面,说:“六楼还很脏,我们去擦吧!”

我心想:六楼?老师好像没有分配我们去的呀。我犹豫了一会儿,说:“不要去啦,老师有没有说。”我有点不愿意“走吧!去玩。”

“我也闲着没事干呀。一起去吧!”她把我拉上了楼。

回到教室,她看见了横七竖八的扫把,便走了过去……哎,我也拿她没有办法了。

她的勤劳让我欣赏、敬佩。我真为有这样一个好朋友而感到高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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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阳光校园我们的小伙伴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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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是我们最熟悉的地方,是我们的小伙伴。因为每天清晨,我和同学们背着书包,迎着金色的晨光高高兴兴地上学校,我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走在去学校的路上。路边的花儿在向我们微笑,周围的鸟儿在为我们歌唱,我们开始了新的一天。上下课的喇叭声在耳畔响起,琅琅的书声在塬头上空飘荡。走进这多次修缮建设的美丽校园,清风扑面,阳光沐浴着我们。我们是学生,是校园不可缺少的来宾,我们是这里的小主人,我们在这里学到了多方面的文化知识,交到了很多好朋友。校园我们一点都不陌生,这里有花花草草,这里有辛勤的老师给我们上课,有勤快的范大师给我们做饭,我们感到无比的快乐,万分喜悦。

春夏时节里,每天清晨,我们背诵着古诗和一些优美的课文,沉醉在优美的诗词里。课余,我们欣赏着校园美丽的景色:两棵高大碧绿的垂柳站立在学校大门两侧,就像两位战士在默默地守卫着校园;花园里的花争奇斗艳……我们的课间虽然只有十分钟,但热闹非凡。我们尽情地玩耍,处处洋溢着欢乐的气氛。有的涌向操场手拉手玩游戏,有的在花园旁边赏花,有的在树荫下玩耍,还有的端着凳子在校园里进行着小练笔活动,我们快乐极了!

秋冬季节里,阳光体育运动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北风呼啸着,晶莹的雪花飘飘洒洒,同学们来到被大雪覆盖的操场,尽情地玩耍。有的滚雪球、堆雪人、玩雪球,感受冬天校园的另一番景色。同学们有的追逐着,有的欢呼着,校园里充满了沸腾的气氛。

我们每天都高高兴兴地来到学校,专心致志地听老师给我们讲课,跟着老师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学生们尽情地吸吮着知识的乳汁。我知道:“师恩如山,因为高山巍巍,使人敬畏。”我还知道:“师恩似海,因为海之浩瀚,无法估量。”我们的老师啊,他不是演员,却时时吸引着我们渴求真知的目光;我们的老师啊,他不是歌唱家,却能让知识的源泉叮咚作响,唱出迷人歌曲;我们的老师啊,他不是雕塑家,却“雕刻”了我们人类的灵魂。或许我们长大后,才能真正体会到老师的良苦用心。也许到那时,我们自己会为曾经的不勤奋、不认真而感到汗颜,也会为当时的错误行为感动羞耻。我们该怎样纪念我们的童年,又该用什么方式无悔我们的童年生活呢?我想,只有自己勤奋,只有自己努力,尽到我们百分之百的汗水,才能不辜负我们的童年生活。

我们现在是快乐的小学生,未来的路还很长很长,我们一定会遇到更大的挑战。所以,我们一定要勇往直前,在这美丽、欢乐、和谐的小学校园里利用好时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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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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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叫徐大容。他有一头黑色的短发,个子高高的。

我们在纽维思暑假托管班吃饭在一起,上课时也在一起,没有任何矛盾。有一次在下棋课上,没有人和我下棋,他主动离开他的棋盘,开始跟我下棋。还有一次,我饭盒打不开了,他也主动帮我把饭盒打开,我内心十分感动,对他说:“谢谢。”“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他经常这么回答我。我们课间活动踢球的时候,我帮徐大容进了一个球,第二场的时候,我没抢到球,他转过身,用力往对方的球门一踢,帮我们队又进了一个球。

他帮我的事情很多很多,都快数不清了,我们两个是永远的好朋友。

老师点评:天霖写了一位乐于助人的好朋友,写了三件小事来表现他热心的品质,结尾表达了对朋友的喜爱之情,但是文中的故事写的太过简略,应当详略结合,最少展开描写一件事情,外貌描写也更应该突出一下人物的特征,继续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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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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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着一张可爱的脸蛋,留着一头长发,弯月般的眉毛,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高高的鼻梁,红红的小嘴巴,人们经常说这是樱桃小嘴。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扬君。

记得有一次,上课铃响了,班主任走进教室,看见黑板没擦,便有点生气地说:“今天值日生都去干什么,怎么没擦黑板?”同学们都看看值日生,但值日生却不敢走出来。这时,扬君从座位上走了出来,她拿起黑板擦,擦起黑板来,扬君有点儿矮,所以擦黑板时,时常跳起来。有些同学看见扬君这个样子,便笑了起来。扬君好像一点儿也不知道似的,仔细地擦干净。擦完后,她红着脸,低着头走到老师的面前,吞吞吐吐地说:“老……师。对不起,我没有按时擦黑板,请原谅我!”老师大声地说:“好吧!那我就原谅你,下次你再这样就要批评了。”扬君微微地点头,然后走到座位,坐了下去。有一个同学说:“老师,今天不是扬君值日!”说完,便有一个女同学站起来说:“老师,今天是我值日,不是扬君,对不起。”老师向扬君投去了赞许的目光,然后对扬君说:“扬君,你做得很对,同学们要好好地向扬君学习。”

我的朋友扬君就是这样一个人,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我为有这样一个好伙伴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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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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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俺有何贵干,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真不好意思,失礼了。”只听后面有人笑道。今天我去她家玩。

这便是我认识的林梦,一双大眼睛,两弯柳叶掉梢眉,身量苗条,可爱极了。

有一回,我不小心把白衣服弄脏了,林梦要求送我回家,结果妈妈很生气,林梦见状不对,立刻抢先一步,并笑嘻嘻地说:“且慢!请阿姨大人息怒。俗话说的好‘君子动口不动手’,今天您要开了这个‘打劫’,是不是要为我们后人做个示范?”她那些俏皮话呀,把妈妈可逗乐了,像被人拔掉了气门嘴一样,“呵”地一声笑了,气也全没了。

记得有一回,她跟我说:“大文豪家,鲁迅先生说过,当时的社会一片黑暗,人民连一点民主和自由也没有。如今好比家长遮住了天空,一片黑洞洞的,看不到一点光;家长又如同蚊子,在你耳边嗡嗡叫,说不定哪天生气了,还‘咬’你一口。”

放假了,林梦到我家住了几天,每天早上,老妈总是风风火火地叫我俩起床,我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打了个哈欠,揉揉睡眼,开始慢腾腾地穿衣服。我对林梦说:“听,我老妈又开始“虎吼”了。”林梦说:“那不是‘虎吼’而是超级女声在飙音。”

我这个小伙伴说话诙谐幽默,总保持着“疯疯癫癫”的样子,走路时大摇大摆,真像鸭子一样,还真能“以假乱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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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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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幼儿园同学。她是圆脸,黑黑的眉毛下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厚厚的嘴唇。长长的头发,梳着一个马尾辫。她很爱笑,她的笑容能使人莫名其妙的跟着笑,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一颗善良、乐于助人的心。

那天是星期二,学校放学,爸爸接我回家后,对我说:“今天我很忙,妈妈要七点才回来。家里已经煮好饭、菜,吃完了就好好学习啊!”我连忙点头,心想:真是太好啦!终于能自己一个人在家啦!爸爸拍了拍我肩膀,又说:“要注意安全!”我又点了点头后就直往家里跑,到了门口,我正想拿出钥匙,但却发现钥匙不见了,急急忙忙翻开书包找,还是不见,我自言自语:“不是吧!钥匙放在家了!怎么办!算了,在楼下等妈妈吧。”到了一楼,我坐在门口的石墩上,默默的等着妈妈回来。

这时,金凤回来啦,他看见我坐在石墩上,一动不动,便问我:“艺雅,你怎么在这啊?你不回家吗?”我叹了一口气,说:“我忘带钥匙了,我爸爸去加班了,妈妈还没下班,所以我想在这里坐着等妈妈回来。”金凤看着我,微笑地对我说:“那你不介意的话,就去我家等吧,反正这几天只有我和我的婆婆在家,再说,你一个人在这里等也不安全!走吧!”我连忙道谢:“谢谢你啊!金凤!”到了她家后,她提醒我:“现在我们可以一起写作业了,你有什么不懂就问我吧!我有什么不懂,我就问你!”我笑着点点头。转眼之间,已经有七点多了,我还浑然不知,直到金凤接了个电话后,对我说:“艺雅,你妈妈已经回家了。”

我才发现现在已经超过七点了。我收拾好准备回家时,我很激动地对金凤说了声:“谢谢!”金凤仍然微笑的对我说:“不用谢啦!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我就回家了……到家后,妈妈用担心的语气对我说:“哎呀!要不是我打电话给金凤,你这孩子可就忘了回家啦!不过,我很庆幸你有个这么好的朋友,你可要好好向她学习啊!”我永远都忘不了,她的帮助,她的笑脸……

每当我见到金凤时,都有种说不出的感谢,正是因为她,才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朋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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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乐于助人的小伙伴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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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幼儿园的小伙伴——张皖清,她非常喜欢帮助人。 她长着一对水灵灵的眼睛,眨起来非常可爱,一双红色的小嘴最爱问为什么,小小的鼻子高高的,她喜欢扎两个小辫子,左一个,右一个,她还喜欢穿白色的裙子和红色的小鞋。 正是有这么一件事让我忘不了她,那时,我在幼儿园最小,别人总是欺负我,只有她帮助我。 有一次,他们在地上放了一块香蕉皮,我没有看到,就摔了一跤,他们出来了,一起笑我,这时,我的“救星”——张皖清来了,她看见他们在笑我,就跑了过来,把我扶了起来,用自己的纸巾帮我擦干了泪水,然后双手叉腰,对他们说:“她比你们小,你们欺负她不害臊吗?”她说话的口气是严肃的,可是,当她跟别人辩论时,脸上的表情是可爱的,眼睛睁得像铜铃一样大,头还一摆一摆的,后面的两个小辫子有节奏地摆着,样子十分逗人,把我也逗笑了。 从那以后,我们变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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