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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害怕唱情歌是哪部电视剧的插曲最新20篇

在疫情期间有很多让我们感动的人和事,《最美逆行者》电视剧以疫情期间的真实故事改编,令人感触很深。今天小编整理了最害怕唱情歌是哪部电视剧的插曲,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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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插曲作文55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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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长河如同一首错综复杂的歌曲,有时如同大海狂笑版宏伟,有时好像春风拂水般温暖,也有时似蝉鸣般惬意,而在这朵浪花随风飘去,融在心中的无疑是五颜六色的泥沙等他慢慢搁浅时,又磨成了一个个美丽的音符。

我永远不会忘记初次看见你们的紧张与兴奋,一个个如同快乐的天使在我的身边环绕着,四年来每个同学都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友情,用心来呵护着属于每个人的快乐,运动会上拔河的齐心协力,伤心是为他才去的眼泪,上课一句话引起的的哄堂大笑,无一不在我的脑海中渐渐浮现,这,构成了我插曲中的音符。

他们是那么的高尚,捧着一颗热心,还不带走半朵云彩。当我认真的上课聆听他们的教诲时,我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装满了丰富的知识的高大的城堡里面,被我抓了一大把,甜在那心里。老师对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私的,尽管自己犯了千百种错误,老师只是皱着眉头原谅我们,他们每个人都用汗水来浇灌我们,获得好成绩的喜悦,生病难受时的关心,批评时的动之以性,晓之以理。这,构成了我彻底中的五线谱

而我永远忘不掉的是这段时光,我从四年时光中获得了许多,我渐渐地成熟了起来。我每天尝试着更加努力地学习,我所经历的这段时光必然是我生命中的一段插曲,我也会拿起我说中的音乐棒敲击着,让他们在我的智慧下欢快的跳动起来!

当回忆的细沙渐飘渐远,我耳旁响起的依然是这段美丽的四年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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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周梅森《人民的名义》电视剧观后感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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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影视公司无法涉猎的独家稀缺珍品题材◆

人民的名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金盾影视中心等单位联合出品,业界人士表示,因为该剧涉及到中国政治生态,并要精准表现检察官查案办案、触目惊心的腐败幕后等绝密情况,并非一般编剧、普通影视公司可以涉猎这类题材,因此,该剧无疑是影视剧市场上“独树一帜”的稀缺珍品。

受最高检影视中心邀请,“中国政治小说第一人”周梅森、著名编剧陆天明等国内顶级作家,已经前往检察机关及收押腐败犯罪高官的监狱深入生活。截至目前,首位呈现出影视作品的便是周梅森。十年以前,反腐题材影视剧一度受到观众热烈追捧,周梅森凭借《绝对权力》《至高利益》《国家公诉》等一系列高收视、高口碑的反腐力作,被观众冠以“中国政治小说第一人”。

作为这类题材的顶级作家,周梅森此番蛰伏归来,显然把积蓄十年的洪荒之力都用在了这部亲自执笔编剧的《人民的名义》中,他自己表示“这是我创作生涯以来最好的作品,写得酣畅淋漓,全面超越了我过去的作品”。

最大尺度

◆首度涉及高级别“大老虎”腐败◆

十年前曾经有一大批反腐剧作受到广大观众的热议和追捧,譬如周梅森的《绝对权力》、陆天明的《苍天在上》《大雪无痕》《高纬度战栗》、张平的《生死抉择》,这些反腐力作中的腐败分子最高写到省部级领导干部为止。周梅森全新创作的这部《人民的名义》,首次涉及到副国级领导干部的贪腐问题,大大突破了这类题材以往“写到副省级为止”的红线,成为当今最大尺度。

该剧曾因反腐故事情节之剧烈,腐败分子职位之高,社会问题范围之广,犯罪手段之残忍而一度被业界猜测这部剧是受到高层支持。首次与周梅森搭档的导演李路,曾经导演过《老大的幸福》《山楂树之恋》《坐88路车回家》等作品,始终保持了关注现实、细腻入微的风格特征。作为总制作人,李路表示,能够执导这样一部题材稀缺、格局宏大、意义深远的作品,将成为他职业生涯中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故事震撼

◆直面大众对反腐幕后的高度期待◆

随着中纪委和央视联合摄制的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的播出和热议,网友对《人民的名义》也展开了追逐和讨论,截至目前,该剧的故事内容仍然保持着神秘面纱。

据悉,由周梅森亲自执笔创作的该剧剧本,在剧本研讨会上曾经获得最高检、广电总局领导和著名评论家的高度赞扬,这也是该剧从剧本创作到立项开机、投资拍摄、后期制作等“一路绿灯”的原因所在。

该剧故事环环相扣、情节曲折离奇、场面震撼人心,而且首度展现了省部级高官围绕从严治党开展的反腐倡廉斗争,深刻反思了“塌方式腐败”、“家族式腐败”等多重腐败的根源。就连剧组的司机、化妆师等工作人员都经常聚在一起讨论,认为呈现的故事精彩绝伦,令人拍案叫绝。

顶级高配

◆40位实力派演员凶猛斗戏◆

导演李路表示,对于这样高品质的故事内容,必须由一批戏骨级别的演员来呈现,最终凭借他对作品的独到见解和诚意,汇聚了陆毅、柯蓝、张丰毅、吴刚、许亚军、张凯丽、张志坚等多位影帝、视帝、视后级别演员集体加盟。40多位实力派演员在现场凶猛斗戏,有点让人应接不暇,让这一阵容被业界誉为“不可复制”、“难以重现”。

作为中国政治生态最全面最深入的一次揭秘,该剧凭借独门题材,已经先声夺人,加上编导演的超强集结,当然有理由未播先热。

2017年,我们有充分理由去期待,反腐剧《人民的名义》如何验证它成为 “2017年第一爆款”坊间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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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神话电视剧观后感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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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在中央台、江西台、河南台、广东台、湖南台等好多电视台同时热播的电视剧神话》已经引起了广大观众的很大反响。特别是各种媒体对其是热评如潮。这部大陆与香港合作拍摄的第一部穿越时空的电视剧,既是一部集爱情、亲情、友情的感情片,又是一部今人与古人对话的历史片。同时,也是对成龙大哥拍摄的电影《神话》的一种致敬。

凡是看过了电视剧《神话》的观众,无不心潮澎湃。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年轻人喜欢它的唯美爱情故事和跨越时空的神秘光环;中年人感叹它的亲情、友情和真情的美感;老年人回味它的人情冷暖世事沧桑。

对于爱好历史的我的来说,更加钟情于它那敢于与历史对话、而忠于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认知态度。特别是它利用人类最希望实现的梦想——跨越时空,通过蒙太奇的手法,让今人与古人对话见证历史,重现了千古一帝秦始皇和他所创造的帝国的毁灭,重现了楚汉相争的惨烈厮杀。将支离破碎的历史片段和无据可考的传说,恰到好处的镶嵌其中,向人们述说着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相、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赵高指鹿为马的淫威、楚汉相争的血雨腥风、汉胡民族的恩怨情仇,还有神秘的秦皇陵及兵马俑的来历、象棋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古人对长生不老药的祈求和现代人对世外桃源的渴望······。其描写手法颇有金庸先生在武侠小说里对待历史的风格。

这是一部令人不得不看的激情好片,这是一段令人不得不叹的凄婉历史,这是一个令人不得不信的美丽神话!

六国一统空余恨,

千古一帝众纷纭,

楚汉相争霸王威,

胡虏也曾温婉怜。

爱恨情仇皆有因,

莫为烦恼空自扰,

寄忧谷酒解千愁,

穿越时空神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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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害怕错过这个世界散文

全文共 5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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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像中国人看着美国人,个个高头大马、深眸挺鼻,长得没有任何区别一样。我们看岁月时的心情亦然如此。看似平常,看是雷同,每年都过着的是同样的日子,每年见着的总是相同的那些人。其实,细分下来,对比之间,每年被你过完的日子形状和滋味又都各具不同。想一想,被平凡庸碌堆积起来的生活,总能被你发现出差距,感受到细微的区别,又体验着情与爱的起伏,这才是生活给你最真实的一昧味道,才是奇妙的生命带给每个人一剂极为美妙、动人心魄的乐趣。

乐趣和情感,让我们每一天都会不由自主,带着由衷的感激去热爱虽然平庸、匆忙,却又充满着与人与物与心相互观照的世界。原来,世界并不寂寞,只是我们的心遇到了寂寞。

活着活着之间,我就活出了岁月凄厉的沧桑,随之就我又看到了世界上悄然出现的美妙,这是我生活里最大的一份预期和收获,我学会了热爱生活。所以,尽管有很多不如意的事,很多的生死困苦的情,甚至是绝望透顶的爱,但是,我依然热爱着它,害怕错过这个丰富的世界。每一年,我怕错过的东西很多,不同的季节,到来的春分、夏露、秋霜、冬至和春节各不相同,日子会一天一天韵味无穷地穿行在错落不平的昼夜之间,带来每一早每一晚、每一人每一刻的时光,被瞬间地拥有了可以细细品赏的优雅。有时,我挺为一生都活在春城的人们、为没有冬天的南方倍感惋惜,终年绿色,四季不分,固然是好;可是,他们又怎能感受出北方人活着的鲜明和分界的欣喜,秋天的热烈和冬天的傲慢之间的区别,犹如南方人看到北方人永远缺失一份脉脉含情的温润一样。这就是我们都缺少并且需要相互补上对方的一堂人生课程。

读书,写作,吃饭,听课,徒步,摄影,音乐,舞蹈等等,我选择参加这些艺术的活动,就是喜欢交际一些有趣的人。世界上有意思、有想法的人很多,每一个充满了情趣、鲜明着性格的人,都会让我们彼此看到另外的精致,这是我们最缺少的东西,需要我们自己到不同的地方去一个个的找到;所以,我害怕错过,如果某一秒的分神和稍不经意,就会有最好的芬芳和感情,从岁月的缝隙间擦肩而过;错过了他们的微笑与握手言欢,失掉了人生初逢的美丽,都会令我的爱情与怀念终生不安。

我喜欢这方美丽的世界!

2

有一天,坐在一条小河边,绿色的草丛厚厚地铺满着岸边的泥土。我们就叉着双腿席地而坐,然后想到祝福夸张的说话和豪迈的喝酒。乡村的气息里有很多气味的信息,有青草、有烧草、还有经年的枯草,被堆垛在一起散放着久年不消的味道,迷离而且巫性。我们一人一瓶子啤酒,喝完再拿,酒的度数很低,想着事说着话然后喝着酒,这种醉是慢慢喝出来的醉,是带着感情一起上路,更是一种享受着体验和有心灵感应的过程;很像是农民在田野里慢条斯里种庄稼,女人在家里先怀孕再等着生孩子的熬劲。在新疆,男人之间常这样,时不时聚焦一起,爱喝这种不用肉菜佐料的野酒;喝这样方式的野酒,即使是不认识的人、路过的客人或是你以前的情敌,也会受到热情的邀请,自己拎着酒瓶子,主动跑来加入到喝酒的队伍;最后一起扶着搀着,然后轰然醉倒在地,第二天他们肯定就忘记前嫌成为一生的哥们。当然,这样的男人还会受到一些女人的嘲笑,尤其是一群大男人们仰着脑袋,一人一口地只喝度数低低的啤酒,而不是一人一碗、人手一瓶地喝烈酒,不被嘲笑就不是新疆,就不是生长在新疆的女人。

我们都喜欢喝野酒,没有人管着,自由;不需华丽的菜肴,轻松。从背着沉重的行囊出门起,到一屁股坐在田野的空旷里,开始喝酒,时光更是散漫,像是一条看无尽头、任人挥霍的小路。头顶着闪烁的星光,听着河水带着山谷的松涛,忽啦啦,像一群马驹子从身旁吆喝而过,当然,谁也不去理会它,让它们放纵地跑吧,爱咋样跑就咋样跑。

当然,我们常喝啤酒。喝到一瓶见底时,和我喝的这家伙才开始告诉我他的生活。他生活很不快乐,这是今天他要来喝酒的理由。所以,他也想在这里认识一些有趣的人,顺便让自己成为有趣的人。自然而然,我成了他心中极想结识的人,这样一来会让我们双方的寂寥生活,成为结伴归家的小牛犊,同时步调,并排而行,迎风而立地快乐着。

平时,我们都非常的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别人的幸福生活。有时,会认为别人过得都是自由散漫,都是浪漫无缘,类似于美国电影里天马行空的西部生活。他年纪轻轻却不用吃苦奋斗,父母早早就给他准备好了人生的一切;所以,他一点也不穷,屋子、金钱、车子和女人,什么也不缺少。可是,却少了一份能让他有张开膀子努力飞翔的激情。

他把这些不快,归罪于生命力的渐弱,归于人际之间渐渐而来的冰冷。其实,世界没有变过,依旧如故。只是我们改变了很多,离这个世界更远了,这样才给自己的身体制造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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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和心里,只要能同时看到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才会成为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全世界就是这个挺有意思的地方。你来到了世界,就得跟着身体的各种器官四处乱忙,就得用眼看、用耳听、用舌尝、用手触,然后用心去体验,世界有多少不同,你就有多少感觉的差异。经不同的季节,品异色的风光,交胖瘦的男女,听好坏的话,看大小不一的花开,闻昆虫鸟兽的啼呜低喑。仅仅是无意的一眼看去,满世界的纷繁,满天下的人,就会忙坏了眼睛,就会缭乱了视野,也会弄虚了膨胀的眼神;更何况需要你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嗅、用舌头去品、用心情的撩这个不同的世界。

我大大地喝下一口酒,差些呛上,咽下很久,才徐徐地告诉他,别人的是别人的经历,遇到的才是生活。人若是想不被错过地生活,就要想着如何学会接近世界,相信别人,像现在这样,你把手搭在我的肩头。世界上的万物,并非你看到的空虚,更非隔离人烟的寂寞。我说过,世界不寂寞,寂寞的是人。

我告诉他,我只想让自己去享受好过完的每一天,迟到早退,托故请假,甚至退休辞职,其实就是想找一些自由的时间供我挥霍。在不同的时间里,坐着看日升月落,躺着听风来云去,趴着看鸟忙虫碌,站着看田野大地上一片绿色的庄稼地。其实,我还是害怕,甚至夜秉红烛看花开,唯恐一眨眼的分神,我错过这个让人动情的世界。

我问他,你想吗,当然想和不想都是你自己的事,都与他人无关。

他手里攥着酒瓶,他用心地真的喝酒;我不是,这是我聪明的地方,我选择喝酒的方式只是喝酒,是想让我更多一些地放松这番紧张的心情,让一颗轻盈的灵魂,挽着花期的芬芳走得再远一些。

他茫然地看着我,像看透另一个世界的怪物。我觉得,他并未真的听懂我话里的意思。

对于世界上一直并不缺少上的那些偏执之人,就要学会懒得再说了。听不听,如何听,任由着他们自己去选择吧,这是他们喜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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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置身于人潮里,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早早的丢失。只有把自己放在世界之外时,才会突然发现,所谓的寂寞和孤独,其实就是自己制造出来给自己作对的怪物,类似于我们自己生孕、独自养育,然后被抛弃的儿女。

我记得,小时候连队里有过一个男知青,是上海人,长着一副消瘦硕长的体格,一点也不像真正的劳动人民。连队的女人们总是怀疑和喜欢他,他有一头微微卷曲的头发,被人猜测是烫出来的;然而,日子过久了,才知道他就是这种天生的卷发,放在人群里很洋气也挺漂亮。我的小叔和他同住过一间知青宿舍,我问过这事情。小叔说,他这人呀,算是全连队里顶无用处的男人。论力气,论体格,论吵架,矮小瘦弱、体力不支,扛不起半麻袋的小麦,甚至夜班浇地都拔不出自己陷在泥土里的一只脚,抵不上一个有些力气的娘们。可是,我叔叔却又羡慕他的快乐,因为他喜欢唱歌,会唱很多洋里洋气却很好听的歌。在一个没有剧院和乐器、没有电视的电影,甚至收音机都算是一种奢侈品的年代,他唱出的歌曲真能让没有文化的老职工们,疲劳之际拥有了一份精神的记忆。有人说他脑子不对头,神经上有病,也有人说这知青一定是疯子。可是,不管他们说了什么,一到时间还是提着板凳过来,坐下听他唱歌,听完了就抄起手来鼓掌。

他每天都要唱,而且要唱很多不同歌曲,当然全是革命歌曲。在那个火红朝阳的年代,不唱这些又唱什么?只是,每一天都少不了要唱一首《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歌曲,时间长了,也就让我们这些孩子喜欢上了,慢慢地学会了这一首歌,省下了连队学校音乐女老师的不少功夫。

他唱《北京的金山上》时,我就会没理由地跟着他,然后带着别人一起在旋律里陶醉。我看到安静的天空立即会电闪雷鸣,我看到他肮脏黝黑的脸上,会闪现出泪水盈盈的双眸。这是对伟大领袖,伟大北京和天安门的无限敬仰之情,我一直都这样认为。可是又觉得,他这种超过年龄和特征的明亮,怎样又变成了一道转瞬即逝的光芒?也许,这里会埋有一份人间隐藏最深的心情。

到现在,我还是没弄明白,他为什么唱这首歌时会情愿如此投入,会像失恋的情人那般泪水迸发,他肯定瞒着我们一个比连队更大的世界。看来,每一个人都拥有着一剂深藏的秘密,这是上天赐给人类一颗心脏的同时,也以掩藏的方式给了他们一份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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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我就从学样毕业离开了连队,然后到外地上学,最后分配到地方上工作。地方政府部门不论如何,都要比兵团的条件优越,生活待遇也好,这让我轻易地成了一位态度坚定的逃离者;几十年下来,我一直在地方政府的部门间换来换去,快乐无比,乐不思蜀。

顺着岁月一路而过的人生里,自然就结识了很多当地的哈萨克人,这是一群我以前挺陌生的人。和他们成了同事,成了同学,成了朋友,最后熟悉之后,我还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发现,在我遇到的人群里,这些男男女女才是真正会享受日子的人。

每一天,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因为活着而饱满的好日子。他们过得有滋有味倒让我羡慕不已了:从早晨喝下第一口喷香的奶茶开始,叼一支冒着蓝色烟雾的香烟面对着阳光看大地红光铺开,然后去思考着生、思考着乐、思考着如何舒服过好这一天;中午时分,再吱吱地喝完一大碗浓香的奶茶,吃着松软可口的羊肉手抓饭,懒散地看着远方的天空,蓝色的天空,看那里堆成大垛小垛的云朵,看在云朵之间飞翔着一路嘈杂的鸟群;傍晚时分,用午觉睡醒的眼睛,看着归圈的羊群,看着羊羔子为了吃一口饱奶水,冲上前去把母羊拱得一晃一晃。

我算是其中之一,早早领教过这个民族生活热情的人了。

有一天早晨去急匆匆上班,在沿河的小路上看到两个哈萨克大妈迎面相逢,她们顿时遥遥地招手、拍掌声、笑声说话声和啧啧声,还有很多被她们热情制造出来的欢乐声,汇聚一起轰然地响成一片,凑成了一个巨大的世界。你都不敢想象,这俩位女人居然能制造了这么一大片喧哗热闹的响声。也许交好的她们很久没有遇到过了,乍一见面立即抓胳膊搂肩膀、帖胸脯、脸挨脸,拥抱接吻;接着是轮流着,互相亲着对方的额头、对方的脸庞和对方的嘴唇,轮流着,你先我后地挨个问一遍共同认识的人家。热烈得像恋人,亲密的如姐妹。我急忙闪过站在路中央的她们,我要赶着上单位,我的单位考勤要早点名,不能迟到,这是多年来机关养成不变的规矩。忙碌到下班,我又回家路过这里时,她们依然牵着手,坐在路过的木条凳上仍然喋喋不休地还在说话。我的天呀,她们若不幸福,世上有谁还幸福?

真正的人,是从来不会错过幸福每一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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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夏天,因为肺部肿瘤的手术感染,我被推进第二医院的抢救室里实施抢救。这一次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劫难点。说猛一些,就是差一点结束掉全部人生,彻底完蛋结帐走人。在病床上人躺着,不说不语不动,其实,到了这个地步,浑身插满了管子我根本就动不成了。看似睡着一般的昏迷,其实,生理上所有的知觉都在完好无损地敞门大开着,一点不剩地接受着来自身外的所有音讯;我觉得自己像没有长出翅膀的天使,独自悬浮在高高的空气里,心底却非常的清醒。事后,我只告诉过妻子:一个人在死去之前,他心中的一切知觉功能,都处在敞亮、清楚和警醒的状态,身边发生过什么事情都异常清楚、极其明白。

那时的潜意识,就把自己的想法很显露地现了出来,妈的,我这一次是真玩完了。想想,有很多未竟的事情,有的只做了一半、有些根本没有做完,还有很多的事却是想去做却没做。这一下全好了,全放弃吧。冥冥之中,我觉出了命运的残酷、生命的短促和人生的无奈。守着一旁的小护士看到后,却兴奋地大叫道,快看快看,患者醒了有意识了,都开始流泪了。胡说什么呀。一生从不流泪的我,这一次算不算是丢人现眼?

活着才能体验,活过了才是总结。生命之中,会有很多的事情让我们遇到,其中,很多遇到的、撞上的,甚至是迎面而来的事情和人,根本就不是你想着约来的、等来的,甚至是盼来的。

所以,我才害怕自己会错过,错过从身旁走过的人,错过从眼前流过的云,错过从时间里消失的缘份。因为害怕自己错过,我变得婆婆妈妈像个女人。不过,我觉得自己的变化,开始热爱这个世界了。物的可爱与人的趣味,世界的美丽与人间的情,由此,你才会极不愿意地承认,甚至拉扯着,生怕错过了这个精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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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不要害怕失败作文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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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处处都有挫折,处处都是失败,可在这背后,就是耀眼的成功。人生在世难免受到挫折,可只有坚强的心和难得的毅力,才能帮你度过这一个个泥潭。在世上,大多数人没有非常好的出身环境,这时,选择依靠自己,依靠自己的一身本领,考上好学校,进入好公司,拥有好伙伴,实现自己的一生,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在这过程中你必定遭受很多的挫折。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生只有短短的三万六千五百多天,如果你因为一个失败就一蹶不振,不停的浪费着你宝贵的生命,那么将来后悔的必定是你自己。人生本来就是由无数个挫折组成,无数个失败组成的,有挫折有努力才会成功。你的人生不会因为一次的失败而就此完结,只有当你不再积极的时候才算完结。李小龙说过,不要害怕失败。不是失败,而是低的目标,只有低的目标才是罪行。尝试伟大的事,即使失败也是辉煌的。不要去害怕失败,失败并不代表人生就此完结,但不尝试,你就什么机会也没有了。

一个人的信念将决定他的态度,而一个人的态度将决定了他的高度。我们的生命会变成怎样,态度决定了一切。一个人对于生活的态度认真与否,决定了他的一生。正视失败,正视挫折;挑战失败,挑战挫折。我们就会向成功迈进。

人生短暂,我还会变得非常美好,我们过的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不要让失败,淹没了你的初衷,更不要让小小的挫折,毁了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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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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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大约一周的时间,终于看完了《北京爱情故事》。在整部电视剧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侃侃的那首《滴答》。这首歌似乎印证了整部电视剧的大致内容。随时回顾着过去又时刻诠释着现实。在“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声中,在那首《再见,青春》中,如今,八零后最大的都已过而立之年,社会的圆滑渐渐磨平了我们的棱角,但是我仍然希望,我们能有我们的坚持,能有可以为之奋斗的梦想,能坚守最纯真的记忆,永远记住那段属于我们自己的青春岁月和永不褪色爱情故事。

当中的男主人公程峰,吴狄,石小猛在诠释着三种不同的人群在北京这颗中国心脏中的生活与命运。

被称作“疯子”的富二代程峰,整天泡在夜店中风花雪夜来回奔波伤害无数个女孩的心,一直被兄弟们恶骂!石小猛说过:“你一出生嘴里就含了一颗金钥匙,这辈子什么都不用愁,我们和你不一样,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得靠自己去奋斗。”吴狄一句话:“我真的不喜欢他对人对事那逻辑,永远散发着一股铜臭味。”这个难道不是当今社会最本质的现象吗?在这个家庭这个社会,他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大多也都是都家庭不满对社会的无知不满。可是当他发现自己想要的爱情想要的老婆时,却改变先前一些思想义无反顾的去追求,态度是那么诚恳,思想是那么单纯、自信!这让他对自己青春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吴狄,虽然他的身上没有什么特别出众的地方,但是这个人物形象大体上还是不错的。一个普通的白领,安于现状,特别讨厌他那个异父异母的哥哥吴魏,他的一套处世理论让他无法接受。但是我感觉吴魏的那句“车是一个男人的脸面,男人最不能让人打了自己的脸”说的很现实。对待兄弟那是随传随到,够义气。在片中似乎让大家感受到吴狄老是站在有钱人程峰这边,对小猛来说很少顾及,貌似吴狄很自私、很强势假哥们!我想这又是透露出当今社会苦于这种现象已经很痛苦、很反感了。社会,是人类的社会,它的发展如何不是一下子就能让整体去改变,而是从个人慢慢向传染病一样迅速感染整体,才能让社会焕然一新!其实把吴荻换成你我,我们大多数都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道理很简单,都是出于我们心里的片面信任而已!

石小猛是典型的北漂。曾经的学生时代,曾经的草坪乐队,曾经他和沈冰的青梅竹马。其实后来的一切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怪不得任何人。一个看上去貌似很现实很无奈的石小猛,在面包与爱情之间竟然做出了抉择,抛弃多年投入至爱的爱情!当然人也是又脆弱的一面,他以为心痛几下,纠结几下就你能够成功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一样与时俱进从而的到所谓的公平!决定把爱情交易,遐想着成功后喜悦, (读后感 ) 再把爱情买回来,让人们知道这就是爱情交易的感受!幼稚天真的认为爱情就是金钱和物质的投入,放下手中的爱情,也许就能够让自己真正走出大山走出贫穷成为一位成功男人而此时也乐观的认为如果自己一直没有钱抬不起头,就连至爱的女人也会离他而去…可是最终的结果呢?还不是他过于现实,太物质,太想成功忘记了清醒的头脑走火入魔!他忽视了什么才叫爱,此时剧中有这么一句话:“能敢买走的东西不会留下,买不走的东西,谁也买不走!”

城市的繁华,人心的丑陋于险恶呗抒写的淋漓尽致,然而想走出喧哗的人群与争执,走出自我就必须拥有一个雷打不动的信念。也许这些都是当今社会比较凸显的现象。爱情,它是一种圣洁的东西,我们不能去玷污它的纯洁,更不能当它是一种儿戏当成交换品,伤人又伤己。如果真的想要拥有一份真正的爱,那么不管遇到了什么样的问题,千万不要气馁与妥协,爱情和面包都会有的,要怀着一颗赤诚的火热的心。

我们总是为了所谓的梦想去放弃最简单的幸福,可是梦想是可以靠双手创造的,不是依赖更不是贪图便宜、捷径,而幸福是老天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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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不害怕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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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兴趣爱好广泛,做菜便是其中之一。

可是有一次我炸荷包蛋时便“出了事”!那次,我差点被炸荷包蛋的油溅到,要不是我躲开了那油,不然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不过这事,让我从那以后留下了“心理阴影”,我也不想继续做菜了。

妈妈见我第N次罢工,就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头:一向爱做菜的女儿怎么又不做菜了?她就很奇怪。我后来解释给妈妈听,然后她说:“哦,原来是这样啊!”随后妈妈跟我解释了油遇到水为什么会溅起来的原理。我想,这不等于给我上课嘛!不过这可比上课好多了。接着她又拿出了今晚要做的菜,一边做一边给我演示:把有水和没水的菜分别给我看,我仿佛开启了智慧的大门,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然后妈妈还说,做菜哪儿和哪儿都不能有水,又完整地给我演示一遍。哇,真酷~我也自己尝试了一下,哇,太好了!我又可以做着许多美味佳肴了!

从此,我再也不怕做菜了。我反而感到了比以前做菜还快乐,我做的菜也更加好吃了。我做了许多高难度的菜,连妈妈也十分为我骄傲呢。

我对做菜已不再害怕,也不对其它的东西有所害怕。我认我我做菜都可以做得非常好,其它的呢?都不在话下。我也爱上了做菜,它渐渐成为了我最爱干的活儿。我的菜也成为了全家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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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观电视剧舞乐传奇有感

全文共 3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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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完了《舞乐传奇》这部电视剧,心绪一直不宁。其实,最初在央视看到它时,根本就没看好这部电视剧。只觉得是稀松平常的闹剧穿上比较正的名字罢了。

最初的几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少主苏决。当初的我可真是一点也没有料到他日后的种种剧变啊。当时那个身边陪伴两个武功高强的侍女,一副纨绔子弟模样的苏决,对兰玛珊蒂动心,敢从伽罗那刀口下救人的苏决,一股脑地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想,他应该是个有意思的人。光是恶猪王门口那就地落座的一套架势,就闪到了我娇弱的小眼睛。如此气派,才当真应了这少主的称号啊。

然而,还没等我看到他正式变脸之前,我就对这部戏失去了耐心。一个恶猪王的戏份拖来拖去演了那么多集,于是果断弃之。但万万没想到,我会再次拾起这部电视剧,并小心翼翼地看了下去。

这是因为,后来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血海滔滔,赤帝东来”这样一句话。然后上网百度,就发现了这样一个男子,那个红衣红伞,被称作长安第一人的大唐内卫总领——海东来。这个人迅速升起了我对他的好奇心。于是,继续往下看下去。当然,此时的海东来还只是象征性地出场几次,并没有露脸。

直到,苏决事发,海东来驿站疗伤,为内卫报仇那一刻,他才真正出场。我的唯一感触就是:天哪,海大人的声音真是太妙了。我瞬间就喜欢上了这样一个人,武功绝绝,睥睨天下,声音却随和理智,丝毫不见慌乱,也不过激。“你们的事我不想管,可这男人杀我驿站内卫,他的命我要了。”这是他第一次说话。印象,深刻。

及至后来,他的所作所为,都让我满心佩服喜爱。受人恩惠,必报。身为内卫,尽忠。海东来在我的眼里,似乎是没有缺点的。人们说他贪财凶狠,其实,他追求的也不过就是一种向上。在他随时可以丢掉的生命里,若是连这个追求都没有了,那还真是没有意义了。现在看来,他又是多么普通的男子,多么普通的人类。

海东来可以被称之为伟大,可是你又不会觉得他远在天边。这个孓然独立于人世间的男子,不用多言,却值得信赖,值得依靠。你可以想象,他就坐在你身边,带好白手套,举起一把红伞,用病入膏肓的身体,去为你打最后一仗。

“人生最后一次出手,此时此地,正当其时。”那笑容与依旧非凡的速度。

“有我在,再多的人也杀不过去。”这丝毫不是夸张,再重的伤,他也是海东来。

最后,他在墙上留下一个鲜红的血掌印,举着红伞,亦步亦趋,走向远方。其实,他是在走向自己生命的终结,走向死亡吧。但他仍然走的傲骨,这分明就应了月霜行最后的那句话“海大人,长安第一人,非你莫属。”

关于海大人,或是萌一点叫成海大叔,我对他的喜爱,不因为他大叔胡渣渣的脸而有丝毫减弱。值得一提的是,这部电视剧,很多角色并非找音容笑貌很好看的演员来演,而且有些角色的年纪也已经偏大。但是,这部剧却把这些人物都演活了。他们的言行举止飞出了血肉,生成了现在这副模样。有精神,有灵魂,让人觉得永垂。

说实话,较之大侠夏云仙,我还是更喜欢海东来的性子。但夏大侠当真不愧一个侠字。只不过他在情感方面却懦弱很多,总是躲藏,逃避,不敢面对。之于灵儿,之于宇文中,也之于兰玛珊蒂。

也许这便是铁汉最经不得锤炼的一面。夏云仙有情有义,可以为了一句承诺舍弃自己的性命,为了天下舍弃个人的利益。于荣光饰演的这个大唐第一游侠,正是为了宣扬和赞美这种精神。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当之无愧!

而夏大侠的死似乎也因此不可避免了。他们一家最后终于得以团聚,却是这样一个结局。不过,这样也许对夏大哥来说是种解脱。得而复失的女儿,让他刚刚尝试家庭温馨,心又裂满了口子。最后的最后,终于手刃仇敌,这么多年来支撑他活下去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我总觉得,那是他不想活了,不然,当年为了一句承诺身中剧毒也敢单枪匹马救人的夏云仙,如今怎么会就这样默默地躺下了呢。他的任务已完,他的留恋已经不存在了。他对小兰说,你继续说吧,我听着呢。然后就一直静静地听着,不再说话了。只不过又让小兰伤了心。

还有宇文中一家,也当真可悲。初见宇文中,我总觉得这个懒散却无所不知的女子真是个绝妙的设定,这让人很难不在意她。再者,与夏云仙有婚约!呵呵,我当时还想,最后会不会他们真的在一起了呢?当然,这必须要那种大团圆的结局才会演变成的结果。就像:小中帮他救灵儿身受重伤,差点死掉。最后灵儿的救,夏大侠内心感激。同时又想到这个女子为他蹉跎了那么多年华,内心又多了些愧疚。再者,时局太平,生活近了,接触多了,感情自然会越来越深,似一家人般。灵儿与小中恰能友好相处,最后小中就入主夏家了……

可是最难过的是,这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不说灵儿死了,小中死了,夏云仙死了!就是单单夏大侠这么个人,你就知道他绝对不会,他真是认死理的一个人。认准了发妻,那就只能她一个人是他的妻子。没人能改变,终日相伴的兰玛珊蒂不能,有十数年婚约的宇文中也不能。

最让我担心的就是宇文中居然也被关长岭控制住了,这个夏云仙完全信任的宇文中。情义忠孝,到最后,竟然没有一点可以做到。宇文中说自己只能拿命来还,拿命来还给她喜欢也等待了十多年的夏云仙。临死的那几句话里,也只有不停的道歉。她是真的骗了自己心爱的人啊!殊不知,就在此时此刻,她的父亲宇文录,也为了不再成为关长岭要挟她的筹码而自尽了。

宇文父女,连带侍从小红,被关长岭要挟折磨了这么久,又一起死去,不能不说真是一场悲剧。真是可惜了,父为女死,女为父亡。唯一可以宽慰人心的办法,只能在心里默念说她们终于得到了解脱。

灵儿这个小丫头,从她喝关长岭做的肉汤那刻起,就应该想到她会被下毒。从关长岭给她每日一粒的解药时,就该想到,她的结局。灵儿果真,是吐掉了一颗解药。那是一天不解毒就会致命的毒药。她是大唐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她是内卫千百人里的一个,但是她说一日内未,终生内卫。她不愿意成为别人要挟她生父的工具,也不愿意看见她的父亲夏云仙被迫做出违背道义的事。

她当真小,人也傻,却比宇文中更早地觉醒。她要死。是的,她自己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死在了父亲的怀里。这个背着小弩,才十七岁的女孩,为她的大唐尽了自己的力量。

整个乐队中,提到性格和背景,最平凡的居然是男一号骠国王子舒难陀了。他是主线,但是确实没有过大的魅力。不过后面几番舍生救夜莎罗,他们这个搭档倒是般配的很。夜莎罗也是,谁能想到,她,居然是伽罗那的女儿。只能说苏决其实更狠,不是一刀杀了她,而是留下了她的生命,却夺去了她生活中所有的希望,以及一切有关梦想的东西。说到这,不得不再插一句话,虽然不及关长岭丧尽天良,但苏决,真是内心极狠的一个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整部剧看下来,对大主角倒还没有那么深刻的印象。却被几乎每个次要角色都深深触动。

阿蛮,红泥,伽罗那,安平阳,宇文中,小红,月霜行,当然还有海大人。他们每一个人的设定都是太奇妙了。回忆全集,这个故事里似乎每一个人都是为了情义而活着的。有大情大义,也有小情小意,即使如关长岭那样的人,追根到底也是为自己追随的主子复仇。这部电视剧叫舞乐传奇,细细品来,也还有那么些道理。因为将一路这么多人的生生死死,情情义义都加入进来,很难说,这不是一部传奇。

舞乐之道,让兰玛珊蒂忘却了仇恨,拥有一颗强大的心。这也正是这部电视剧所想讴歌传颂的东西吧。忘却世间那些所谓的仇恨,拥有一颗平和友善的心。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如此,国与国之间的相处更是如此。舞乐传奇,也是经历了这场乐队之行人们的心路传奇。

当然,这里面不乏过分赞扬我大唐的片段,这其实也算是国产历史剧的通有桥段。换句话说,这是播给咱们老百姓看的,总不能讲我们国家弱,沦落到给别国献乐的事吧。更何况,大唐盛世,也算是咱们祖上可圈可点的荣耀时代了。所以,为了海大叔忍了。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骠国第一舞姬兰玛珊蒂。最初真是对这个角色提不起兴趣,总是一副满脸不高兴,自命清高的模样。但是自从夏云仙出事之后,她为夏大哥痛哭求情和做一系列傻事之后,我自己都没发现已对她有了那么大的改观。我开始注意她的一举一动,在意她的一言一行。果真,乐队的这些人里都没有笨人,兰玛珊蒂也是个极聪明的女子。我开始喜欢上了她。()及至后来,她为救人失明,又连遇灵儿和夏大哥在跟前死去。我不得不说,这也许是老天都在怜悯她,不舍得她亲眼见到这生死离别,痛苦煎熬。

好在兰玛珊蒂的结局不差。乐队那么多人,除了阿蛮得以报仇,舒难陀和夜莎罗顺利归国外,她的结局算是最好的了。留在了夏大哥和灵儿出生成长的地方,按灵儿死之前交代的帮她守护着夏大哥。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虽都不在身旁了,但是她还有舞道可去探寻,她的生命不孤单不寂寥。我甚至还羡慕她,也默默祝福她。其实,你们有没有发现,小兰和海大叔其实还蛮配的,只可惜,天下之大,赤帝何在?

最终的剧情自然是献乐圆满成功,两国友好邦交。只是,我突然怀念起他们最初的岁月,那些还在丛林密道中穿梭的身影们,那个时候,人们的心里如果真如倾泻林间的月光般纯净,那该多好啊。看了这样一部含了心计与大义的戏,内心晃晃而不得宁。想念海大叔的红伞,想念兰玛珊蒂的舞,想念曾经美好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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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害怕走夜路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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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城呀’”听!又是妈妈在呼唤我,“’城城!去你二姨家把你的衣服拿回来吧!”‘妈妈提高了嗓门说。“好’.我对妈妈说。

我飞一般的跑出家门,突然看见路边的东西,猛然间想起第一次走路的时候,自己和朋友出去玩,回来的时候已经是10:00了。天很黑,我的朋友一个个都回到了家中,只剩下我一个人,突然,路灯停了,周围一片漆黑,我脑袋里突然出现一个画面——僵尸先生就在我后面,我着实吓出一身冷汗,我哇的惊叫一声连忙跑起来,我又听到后面一阵脚步声,我就差没哭死了!后来听到有人在叫我,“城城!’”我心想一定是拐儿童的不法分子,我只顾着想,面前的一颗大石头把我绊了一下,我一个踉跄栽倒在地‘“城城,你发什么神经!叫你几遍了!越叫越跑得快!运动会上都没见你跑得这么快!’”悦儿跑过来扶起我就开始数落我。’”悦..悦..悦儿!这..这这..这小兔崽子腿腿..腿不长,跑得快...快.死啦‘“梦儿上气不接下气的说着,没想到的是,我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悦儿急切的问’”是不是很疼 ?要不要去医院?‘"我呜咽的说:”‘你们吓死我了!呜呜呜.....“’想起这件事,我就不自觉的笑了起来,固然,通过这件事之后,我也得到了一些教训,以后不要晚上出来。以后要学会坚强,勇敢。

因为以前爸爸妈妈的过度宠爱,导致我第一次走夜路的时候被吓的那么狼狈不堪。不过好在那次有两个朋友,使我突破心理障碍。破茧成蝶,从此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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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烦恼是支小插曲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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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很烦恼,烦得只想在家,烦得只想睡觉,烦得没有精神。那时,我没有想到,烦恼只是支小插曲啊!

那天,妈妈带我去牙科医院,因为我的牙齿东倒西歪,长得非常难看。那时我很烦恼。但我烦恼的并不是牙齿长得难看,而是我想象我戴上牙套以后的场面。不仅牙齿难看,还戴着一个更丑的套子,别人看见了一定会笑话我的。烦恼的小插曲仿佛越吹越响。

装玩牙套以后,我一照镜子,天啊!那还是我的牙吗?比我想象的更大,更疼。牙套几乎要把我的牙给盖住了,我几乎要哭出来了。那天晚上,因为牙疼,我睡不着。因为有烦恼,上课时,我没认真听课。因为有烦恼,第二天我没有胃口吃饭。

当第三天时,我已经疼得受不了了。我只好想办法。我努力地向好的角度去想:不是别的同学也戴牙套吗?干嘛要害羞?可……可是我这个牙套看上去好丑。带牙套是为了你好。戴好了,牙就整齐了。但是带牙套很疼……我想着各种方法,但都不起作用。烦恼得小插曲仿佛到了高潮,用最疯狂的攻击折磨着我。

正当我无精打采地看着书的时候,一篇短文影响看我对带牙套的思想观念。那篇短文主要是这样说的:“一个女孩得了病,生命只有100多天了。她开始痛不欲生,但后来,她去养老院,与那里的老人快快乐乐地生活,以乐观的状态结束生命。”我想:我连一个小小的牙套也克服不了,别人可是即使生命垂危,还是那么乐观,我岂不是连个病人都不如吗?想到这儿,我的自信心又回来了。过了几天,我的牙不疼了,烦恼得的小插曲也就此结束了。

烦恼,就像是只纸老虎,只是样子可怕点,就像毛巾,看似已经挤到极限了,但是只要你愿意挤,还是能挤出水来的。而希望,便是战胜烦恼的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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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害怕失去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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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独自一人之时,我会很害怕。害怕什么?也许你会这样问我,是怕鬼怪?还是怕盗贼?不,我是怕失去。相信每个人都有深爱的人,也许是亲人,也许是朋友,也或是爱人,但是,你们是否想过,这些曾陪伴你的人,会一个个消失呢?人并不是永生的,死亡仿佛一个黑影,默默地跟在你身后,等待着命运疏忽的那一刻。你也许会说,现在我爱的人们都活着啊,是的,他们现在也许安好,但再过个十年八年,你还能坦然自若地说出这句话吗?十年能改变人的一生,而且甚至不需要十年,每一分钟都有人在失去着亲人朋友或爱人。这样说了之后,你有没有一种巨大的恐惧感了?有没有害怕突然失去些什么,害怕命运击碎现在幸福的幻影,害怕朝夕相处的人们会突然间凭空消失,只留你一个人?

我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我体验过失去家人的痛苦。2016年8月,我失去了我的爷爷,我的爷爷是一位正派坚强的老人,两年,两种能要人命的病接踵而至,先是胃癌,再是肠黏连;胃癌还好,爷爷凭着顽强的意志击退了病魔,全家都松了一口气,但爷爷也损失了很大的元气,变得骨瘦如柴,大家都以为养养身体就好了,于是,甲鱼乌鸡仿佛不要钱地送到了爷爷家,各路亲戚也都轮流来看望,也顺手带来了五花八门的补品。那段时间我真的很开心,有种一块石头落地了的感觉。然而,过了不到一年,爷爷又得了肠粘连。这下,可就不是死神在开玩笑了,而是真枪实刀地来了。爷爷再次入院,再次做手术。这次,爷爷已经没有力气反抗了,死神赢了,它把爷爷带走了,爷爷是幸福地死去的,他终于不用再与病痛作斗争了。爷爷当过解放军,他奋斗了一辈子,却没想到最后一个敌人竟是死亡。

不用说,我们自然是悲痛欲绝。足足一个月都没缓过来,我习惯了爷爷的存在,习惯了爷爷对我的好,还有爷爷奶奶两口俩每当我来给我做过的好吃的,我都一笔一划地刻在了心上,准备长大后报答爷爷奶奶,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想喝草莓汁,爷爷马上去超市里给我买,虽然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我却牢牢地记在心里,一刻都不曾忘记。还有爷爷给我买的我爱吃的炸鸡叉和我爱看的小画书……我记了好几年,结果爷爷却这么走了。

我说这么多,并不是想怀念过去,而是劝告大家珍惜现在。能和弟弟吵吵架就吵吧,能和爸妈撒撒娇就撒吧,要不然,等到若干年以后,就会后悔,为什么当时有些话没说出口啊!所以,大家,如果你看完恐惧了,不要犹豫,有什么话赶紧说,不要到了最后,连句说我爱你的时间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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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电视剧《老娘泪》观后感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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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电视剧老娘泪》,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和苦涩让我心里总是堵得慌。好沉。好沉。好痛。好痛。

也许是因为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也许是因为我有一个像雨来一样的家。有一个和程大娘差不多的妈妈。

在农村要想培养一个大学生。其艰难程度是可想而之的。我们有俩兄妹。哥只大我4岁。当哥上高中时。我就上了初中。当时的教育体制没有改革。学校利用各种借口乱收费。父母的负担越来越重。这时的妈妈并没有气馁。为了让我们好好读书。妈什么重活没干过?打工。养猪。做小本生意。有时累得实在不行。眼看要坚持不住了。我实在不忍心妈这个样子。我想放弃上学。让妈轻松一点。当我说出我的想法时。啪的一声。一个重重的耳光打在了我的脸上。我哭了。不为脸上灼热的痛。而是为妈妈的心痛。

我终于上大学了。妈更苦了。但我再也不会为了减轻妈一时的负担而放弃学业了。为了爸妈有个幸福的晚年。为了让自己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一定要珍惜。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触景生情。在这个时候看这个电视剧。我感慨万端。再联想到我身边有好几个走出去的大学生。当自己出息了。再回到家。妈做的饭菜不如从前好吃了。好象家里收拾也不如从前干静了的时候。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

程雨来有一个山一样的母亲。是母亲挽救了他。可当他获得新生从监狱走出来的时候。却再也见不到母亲了。他是个大孝子。我不知道站在母亲的坟前的他会是怎样的心情。又怎样去面对今后的人生。必有今日。何必当初。世上没有后悔药。我真的为他感到遗憾。

这部作品无疑是我们最好的教育题材。如果我们的父母都能像程大娘一样。用宽敞的胸怀。用特殊的母爱。去接纳。去疼爱自己的孩子……如果我们都懂得如何去珍惜。珍惜我们的工作。珍惜我们的拥有。我想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祖国一定会更美好。

我也明白了我该如何去爱我的家人。如何去对待我的人生。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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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从此我不再害怕了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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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征途上,我们有时会面临多个岔路口,究竟怎样抉择?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还是害怕失败,一味退缩?

曾经的我在面临这个问题时,会感到十分纠结。在小升初时,老师时刻教导我们:现在一定要努力学习,虽说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不需你们考上初中,但现在的学习是为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样以后的学习就会更加锦上添花、易如反掌。我虽然内心十分清楚,但是面临这即将的离别,同学们各自都将踏上属于自己的那班列车,寻找自己的人生轨迹。而我面对未来,感到那前方是无尽的黑暗,心里不自觉地便害怕了,于是我感到手足无措。

我把我此时的感受告诉了同学,她告诉我:“如果感到迷茫时,先不要想的太长远,只需要把眼前的事尽力做好,一步一个脚印。”她又补充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事情总有豁然开朗的那一天。现在我们的任务便是学习,让我们一同努力,共同进步,只有我们把学习这方面做好了,而未来也是围绕它展开的,因此,我们也不会有什么可畏惧的了。”我一下子明白了。是啊!对未来再畏惧,我们只要把眼前的事办好,未来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之后我顺利进入了初中,开始了崭新的初中生活。不久,我学到了一篇文章《走一步,再走一步》,它告诉我无论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我们只要把整个苦难拆解开来,一个个去解决,这样整个困难就解决了。同样,当你害怕去做一件事时,一开始,在精神上你就已经被打败了。因此,对未来我们要大胆地去尝试,失败不可怕,可怕地是我们永远不会迈出那第一步。

人生需要大胆尝试,害怕,不能成为退缩的理由。从此,我不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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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导语:青春是我们最美好的时光,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部电视剧,还记得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好像永远都生活在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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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里,在我们准备出发的路上,将会错过一些美好的风景,这是我们成长的代价。也终有一天,那些失去的,终究会以另一种特别的方式,回到我们身边,那些美好。也许有一天,我们不再是一无所有。

——题记

又是一年毕业季。校园的花开了,草绿了,可我们离分别又近了一步,那些充斥的美好就留在记忆里了。

每每想到我们要分离,心头就难免一阵酸楚,眼眶也不自觉的就润湿了。美丽的校园,亲爱的同学,美好的岁月,我们终究还是要分离。

我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了最好的你们,我亲爱的伙伴们。这四年,你们给了我最美好的快乐。

我有六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我们一起疯,一起笑,一起塑造最好的我们。

上体育课时,我们七个会坐在操场的木头长椅上玩游戏。有次玩“你来比划我来猜”的游戏,一个伙伴卖力的比划,我们其余的人分为两队来猜。一个伙伴答对了一道难度系数五颗星的题,我们一起尖叫,一起拍手叫好。叫声划破天际,划进岁月的轴线中。

每次放学,我总是收拾的最慢的一个,而她们也总是等着我,扯着嗓子喊“干啥呢?快点啊!就等你了。”我回应她们一个笑脸,便原谅了我所有的不美好,这就是亲密的友情吧。

时间教会了我们成长,却让我们变的害怕付出,害怕受伤。当我们七个中的任何一个受伤或有困难的时候,其他六个总会上来安慰,这种温暖无比美好。

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没一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还有一年,我们就要分离。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在最好的年华遇见最好的我们。初中这四年,我们互相见证了彼此的成长与蜕变,眼泪与伤痛,一起努力拼搏。

“天真岁月不忍欺,青春荒唐我不负你,离别也无法抹去,我们给彼此的回忆,今夕,何夕”。

校园里花开的香气,是我们的青春花季。那年青春会苍老,我希望记忆里的你们一直都好。

[那一年我们青春正好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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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不再害怕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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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对我说你想学溜冰吗?我说想;妈妈说溜冰要吃苦的,我说没问题。妈妈说那今天晚上我们就去商场买双溜冰鞋!

第二天,我妈妈把我还到楼下,我穿好溜冰的装备,妈妈先让我练习踏步。于是我站了起来,抓住了妈妈的手,小心翼翼地踏出了一步,没有摔倒。我又踏了几步,心里美滋滋的,感觉自己已经学会了,于是我放心地让妈妈松开了手。可我刚踏了两步,就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只听得我的一声哀嚎。妈妈说:“你才刚开始学,要慢慢来,急不得!”听了妈妈的话,我慢慢的站了起来,轻声的说:“好。”我比之前更认真了,不断的重复练习,终于踏步没有问题了,可以不用妈妈扶着踏步,而且还不会摔跤了。

第三天,我又问妈妈:“我能学滑了吗?”妈妈说:“可以了,你进步的很快哦!”听了妈妈的鼓励,我再一次坚定了信心。我扶着妈妈,慢慢的移动,一开始的时候,速度控制得不好,就感觉马上要摔倒一样,我心也砰砰的跳,幸亏我稳住了……终于,经过一番练习,我渐渐可以加快速度,并且不会摔倒了。但是,离熟练还差了那么一些。

第四天,我开始感觉到没那么害怕了,心中的顾虑一消而散,大概我已经克服了内心的恐惧了!以前都是看着那些大哥哥,大姐姐溜冰时优美流畅的身姿,让人羡慕不已,现在,我也终于体会到了滑冰的感觉!

失败是成功之母,摔跤就是失败,经历了失败,我不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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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电视剧梗概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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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大家庭从繁荣走向衰败的故事。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为中心。作者高明在于,他不是从表面地、简单地表现这个爱情悲剧而是从人物思想性格的深处,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去挖掘这一爱情悲剧的社会根源,从而充分地揭露了封建主义的残酷虚伪和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罪恶。

作者曹雪芹是举世公认的最伟大的中国文学家之一。可惜的是他生前和他死后相当一段时间却寂寞无闻,没有任何传记材料留下来。

现在人们说起的《红楼梦》,往往指的就是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合高鹗的后四十回的总称。着120回的本子,总字数达1075000字左右。

林黛玉、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王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 ,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林黛玉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哦!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元春、迎春、探春、惜春······等一系列人物为《红楼梦》增添了许多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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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课堂作文——我的课堂小插曲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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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特曾经说过:“人生中的荣华富贵,都不如一位真心的好朋友。”

——题记

“我终于知道烤鸭是怎么被烤出来的了!”我心里默想着,头上的汗珠不停地往下巴流去。教室里像个焖烧锅似的,同学们有的不停地扇垫板,有的则头顶手帕,有的则抓耳挠腮。体育课后的语文课就在这“焖烧锅”里进行着。

我正低头准备记笔记时,一滴水流在了我的本子上,起初我没太在意,看也没看一下,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水,而是一滴鲜红的血,而我的手上也都是血迹,鼻子滚烫滚烫的,一开始我拿湿巾纸擦净后,遮了一下我的鼻子。然而鼻血仍然不停地流着,终于我举起了手,把情况告诉了老师。安静的教室顿时炸开了锅。老师让小徐带我去医务室,小张紧随其后,一路上不停地问我感觉怎么样,问候声、桌椅声……汇成了课堂里的小插曲。医务室里不断有同学给我换上冰凉的毛巾,可那鼻血偏偏不停,怎么想办法它就是不肯停歇。炎热的夏天似乎更热了,可大伙都没感觉到。然而同学们的问候声却让我感觉好多了,教室里的同学则在帮忙准备纸巾,老师则一边看表,一边在黑板上不停地写着板书。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把这鼻血止住了,回到教室后,同学们让我坐在位子上休息。而老师则又开始上课了,这插曲算是结束了,尽管我仍担心着笔记,但我发现早已有同学帮我抄好了。但是大家的头上却又多了许多晶莹的汗水。一阵清风吹过,我的头发动了动,感觉凉快了许多。

清脆的下课铃响了,老师走过来问了问我的情况,说:“不用担心,你的同桌已经把你的笔记抄好了。”我的汗水早已没了,但泪水却在眼里打转,但我迟迟没有让它落下。中午老师为同学们准备了可口的冰激凌,小徐把冰激凌搁在一旁,跑到我身边又一次询问了我的情况后,帮我盖了块毛巾,可是等到小徐忙活完了以后,她的冰激凌却融化了。

朋友的力量是伟大的。俗话说,朋友是通向彼岸的帆船。是呀,只有朋友,在你遇到困难时,会尽全力来帮助你,助你一臂之力。课堂里有很多“美妙动听”的小插曲,特别是最温暖的。一股热风吹过,咦?怎么这么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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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电视剧《亮剑》观后感_650字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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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日在家,没有演出,我买个套电视剧亮剑》,本来想消磨一下时间,以前在电视里都是断断续续的看,没有想到一看不得了,从早上看到了凌晨3点看了整整21个小时,创造了我的历史之最了! 也许是因为当过兵的缘故,对战争题材的片子一直情有独衷,这次之所以创造了记录,看后感慨颇多,《亮剑》成功地塑造了李云龙这个角色,把他好战、善战、的精神显出的是一种久违的男人味道! 全剧以展现李云龙的命运为主,给我感动和震撼的还有那些无名英雄。骑兵连的奋勇杀敌、王喜奎的宁死不屈、小分队的自我牺牲几度让我落泪。这是《亮剑》的魅力,它的魅力在于壮烈,在于军人的胆识和骨气,在于充盈其中的英雄气,也就是剧中所说的“亮剑”精神。 这个李云龙,对国家、对民族、对抗日大业有着无比的忠诚。这个人的“老子老子”的“粗口”不仅不让人感觉反感,反而让人觉得亲切;这个人的大大咧咧也给人一种视死如归的大将风度。个人感觉,这才更像是一名骁勇善战的将军。相反,如果一味要照顾什么“高级干部的整体形象”,采取了与此相反的处理方式,那么,这部电视剧的魅力至少会降低一半。 有了以上几点达到“天时、地利、人和”的完美无缺的几要素,《亮剑》不亮都不行了。在韩剧当道的今天,国产电视剧《亮剑》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不是它的演员,也不是它的题材,而是它所塑造的一批让人看过后“血脉贲张”的男子汉形象,让人看完后大有“干净透彻,豪气万丈,荡气回肠”的感觉。 我是刚刚看完后才写这个心得的,就当作观后感吧!大家有时间也可以去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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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永远别害怕新的果实作文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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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别害怕新的果实,那是你走向世界的路。

太阳从遥远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他发散出耀眼的光芒,带着希望的种子撒向了大地。一天又从现在开始。踏着轻快的步伐开始了新的征程。当到第三节课时,数学老师那严肃的脸,我发现不妙。同学们的卷子一张一张的发下,我的卷子在哪?这时数学老师大声的对我说:“还不来领你的卷子”!。当我拿下去时我被惊住了,我竟然在月考时只考了86分。下节课我看着同学们陆陆续续的走下楼去上体育课,我一人留在了教室,仿佛世界已与我无关,只有我一人躲在这黑暗的屋子,与泪水作伴。

缓缓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想着回到家父母的批评,速度不禁更慢了下来,心中如压着一块石头。我不愿接受这次考试成绩,更是不敢接受这次的分数。它是我初一以来学业藤蔓上新的果实。它是那么的独特,耀眼。我慢下来走却感觉走的很快,不一会到了家门口。身体如同灌满了铅,抬不起手,更是不敢敲门。我紧闭着眼“咚咚咚”。

爸爸打开了门,我十分害怕。我坐在了书房里,爸爸进来问我:“怎么了,是不是考试没考好?”。我轻轻的点点头。爸爸说:“我知道你这次月考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你的数学也下滑特别多,其实我们也不能不接受这次考试,因为每一次考试都会结出不同的果实,可能与往常一样,但当我们结出的是新的果实时,我们需要总结经验,胜不骄,败不馁。别害怕新的果实,那是你走向世界的路。”

果实让人喜悦也有可能悲伤。但永远别害怕新的果实,那是你走向世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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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写课堂插曲的作文:与虫同“学”的课堂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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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珂

那天中午,我刚进教室,只听见一阵“嗡嗡”声,四下一张望,原来是一只苍蝇,唉,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不一会儿,上课了,老师讲得绘声绘色,我们也听得专心致志,那只伏在墙上的苍蝇却开始不安分了,四处飞动,向同学们发射“干扰电波”。渐渐地,教室里开始骚动了,同学们的注意力集中在了苍蝇身上,再不也专心听课了。老师见苍蝇成了“热门”,自己的“生意”也萧条了,十分恼火,对大家说: “同学们,这只苍蝇太干扰我们学习了,大家将它赶走吧!”“好!”我们异口同声地答道。

怎么赶走呢?老师采用了一个笨办法——拿苍蝇拍赶它。老师拿起苍蝇拍来到墙角,对那只可恶的苍蝇挥了几下,它便落荒而逃了。“哼!”老师轻蔑地笑了一下。拿起课本准备继续讲课,这时,更令人气愤的事来了——那只苍蝇飞了回来,而且带了一个“庞然大物”来。定睛一看,原来是只大飞蛾。

这对“兄弟”伏在墙上,像是在睡觉,又好似在聊天。竟敢和我们老师作对,真是不怕死!我在心里为这对“打仗亲兄弟”的虫子捏了把汗。那对虫子又围着天花板追赶,好像在捉迷藏。老师想了一个更狠的招,等那对“兄弟”好不容易停了下来,老师拿了一块湿帕子,扶着课桌,站在椅子上,摇摇晃晃地,向“兄弟”俩扔去。可那只苍蝇好像事先有预感,通知了飞蛾,躲过了这致命一击。苍蝇飞到高处玩去了,飞蛾却转了一大圈回到了原地。 “哈哈哈……哈哈!”同学们一阵大笑。

“算了算了。同学们,看来这两只虫子也是来学习的,就让它们一起学吧!”

于是,课堂又恢复了宁静。

这真是,与虫同“学”,感觉真爽啊!

点评:这篇习作生动细致地描写了一只苍蝇干扰课堂一事。小作者用诙谐的语言刻画苍蝇和大飞蛾的一举一动,老师想方设法驱赶苍蝇,苍蝇未赶走,反招来大飞蛾,再次驱赶却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显得无奈,只好鸣鼓收兵,让它们与学生一起同“学”。这真是选材特别,趣味横生。

[写课堂插曲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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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电视剧观后感:《宫》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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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了三天时间,连早带晚的终于把35集《》全部看完。看完了,我的泪也浸一湿了裙摆。

八阿哥和晴川最终穿越了时空在一起了,真的为他们高兴。看到他们重逢而泣,我的泪也禁不止滑落了下来。一遍遍地聆听着《爱的供养》,画面定格在他们相依相拥的瞬间。而我脑海里回放的却是晴川和八阿哥在宗人府外诀别的场景:晴川拥着八阿哥千叮咛万嘱咐:"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照顾自己。""你好好的我就好好的。"胤禗泪流满面,无奈地双一腿跪地,看着心爱的人渐行渐远,撕心裂肺地重复着"我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此情此景,肝肠寸断,令人动容!

晴川随雍正走进寝宫,木偶般欲自己宽衣。雍正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朝思暮想的女人成了这般模样,澎湃着的喜悦之情顿时降至冰点。这难道就是那个他原本愿意放弃一切而想得到的那个善良小女人吗?不,朕不需要这样的胴一体,朕需要的是一颗同呼吸共畅怀的女人!雍正愣在那里,失望地拂袖而去。

是啊,没有谁天生就是冷血,每个人都可以为爱放弃一切,尤其会为一个懂他的女人。四阿哥就是这样的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他从小就远离亲生母亲德妃娘娘,体会不到母亲怀抱的温暖,不仅这样,深藏不露的母亲还伪装老好人,利用四阿哥的能力希望他能帮助母亲心中一直器重的十四阿哥成就帝位。从小就设定宏大目标的他怎会轻易放弃?四阿哥就这样在四面楚歌的冰冷环境里尝尽人间冷暖。渐渐地,他学会了隐忍,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假装笑容,也终于为自己的柔一弱内心打造了一副钢盔铁甲。在他越来越刀一槍一不入、百毒不侵的时候,他越来越频繁地去那个小亭子里弹奏一曲接着一曲的心事,这些心事素言不懂,金枝不懂,只有一个人能懂,她就是晴川。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毋须多言,此生拥有足矣。四阿哥的心融化了,只为晴川。他融化得那么干净,那么彻底,曾经的信仰、坚持全部崩塌,一点一点,流淌殆尽。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原来自己的生命里还可以有别的东西,原来他的世界之外还会有另一个世界,原来他也可以活得这么轻轻松松。想到这,他笑了,原来晴川才是他的世界!他决定为了晴川放弃全天下。

记得他俩关在宗人府里的那一幕,四阿哥问晴川:"你相信我吗?就是粉身碎骨我也要把你救出去。"晴川握着他的手问:"你感觉到力量了吗?"他深情地说:"我感到很温暖。"当金枝把那颗毒一药递给晴川希望她为了四阿哥服毒自尽时,四阿哥一把夺过那颗致命药丸,很坚定地对着晴川说:"如果你要去承担所有罪名,我立刻服下这颗毒一药。"此刻,曾经那个心如磐石的男人,眼里满是坚毅和爱恋,为了心爱的女人他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这份情还能值得怀疑吗?

我以为他们会一路走下去,哪知深爱着四阿哥的素言看着好友晴川深陷曾经想杀她的仇人的爱的"陷阱",心生妒忌的她就把四阿哥曾经的阴谋一一相告。晴川惊呆了,怒发冲冠,一巴掌打在四阿哥的脸上,然后决绝转身。四阿哥像个木桩一样愣在原地,心上人冷酷的背影浇了他一身冰凉,那种冰凉顺着血管的方向一直冷冻到心脏。晴川不给他解释的机会,不容他改过的时间!至此四阿哥心灰意冷,万念俱灰。悲怆地嚎叫:"你们怎么都这样,都喜欢把别人一棒子打死!所有人都好,额娘好,皇阿玛好,太子好,八阿哥好,你好,就我是坏人!从此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那个曾给他希望,给他温暖,最懂他的晴川丢下"那是你的事。"一句冰冷的话走远了。是啊,所有的一切好与不好都是自己的事,谁能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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