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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故事读后感优秀19篇

狼牙山五壮士的名字,多少年来在中华大地作为表现民族不可征服的英雄楷模而广为传扬。小编收集了白狼故事读后感,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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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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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很想把玫瑰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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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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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个星期中,我看了一本关于母爱的书——《王梦 》。

书里讲了一个只名叫紫岚的母狼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她生了四条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 “ 超狼 ” 。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

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女儿而与狡猾可怕的金雕搏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 2008。5。12 汶川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 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 啊!上面有条短信!” 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 写的什么?快念念!” 那位搜救队员念道:“ 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其实,母爱是世界上做真挚的情感,母爱就如水一般,母亲就如源一样,无论你奔腾到哪里,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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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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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漫长而有趣的假期里,我在家认真的品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名字叫《吃奶的羊》。

刚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情不自禁地想:羊怎么会吃狼奶呢?这可不符合自然规律啊……

看完了这本书,我恍然大悟,原来书中讲述了狼文化和羊文化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的传奇故事!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虽然稍纵即逝,只是短暂的辉煌,但却让生活有了亮色,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由羊,我想到了人。这不正和人一样吗?我们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虽然是和平年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任由性格软弱,该需要正义公平的时候还是要和邪恶势力对抗。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虽然结局比较悲壮,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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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图腾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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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好看地都不知道怎么形容。

今天清晨,我顺手拿起一本书,认真地看了起来,起初这本书内容十分枯燥,真想直接翻到后面几页知道结局就好了。

过了十五分钟,故事渐渐地少了一点儿乏味,变得生动起来,故事内容跌荡起伏,时而欢喜,时而悲泣。让我感到如身临其境,我有时为主人公的保护动物的精神而敬畏;有时也为那些愚蠢的村民感到愤怒。假如我是一个村民的话,我一定会为主人公陈阵进行辩护,更要让那些村民改变对陈阵的看法。

我看着看着,我仿佛来到了那片一望无际、绿色的大草原。一个人走了出来,我定睛一看,原来是陈阵,他还让一个小孩站在门口,不许任何人进来。陈阵走后,来了一大批孩子,那个孩子死也不让他们进来,忽然一个小孩拿出来好几块牛扎糖给看门的孩子,此时我心里十分紧张,生怕让他们进去,可是大失所望,那个小孩子让他们进去了。陈阵这时回来了,却听到屋里传来一声尖叫,进去一看原来那个为首的小孩被他养的小咬了一口,闯了大祸。 我真恨那看门的人,假如看门的人是我,我肯定能不受诱惑,不让他们进去。

陈阵的那种保护动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以后要当一个动物学家,保护天下所有动物,不受人类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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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刀疤母狼读后感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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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刀疤豺母这本书当然也不例外。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八年前,雪娇被刀疤豺母率领豺群所杀。八年后,我和强巴再次遇到了这群金背豺,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豺群通通杀掉。经过了两个月的搏斗,豺群不敌人类,刀疤豺母带领领豺群离开了日曲卡雪山。但随后一年里,红毛雪兔快速繁殖,把整个草原啃得干干净净。强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和我请回豺群,使草原重复生机。最终,强巴和豺群一洗冤仇,重建了友谊,并把它们请回草原了。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并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大自然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食物链”,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容缺少。一旦缺少,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将被打破,会受到无法理喻的伤害。正如书中所说,红毛雪兔的天敌豺一旦消失,它们将像雪球一样繁殖,扩大,迅速啃食草原,而草原不久就变成了不毛之地。可是我们人类,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的平衡的打破视而不见,继续他们那愚蠢、无耻的杀戮。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可是,野外科学考察表明,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么愚笨。

非洲大猩猩会熟练地用石块砸开坚果取出里面的果仁;生活在城郊的乌鸦能准确无误地辨别红绿灯;母在天敌逼近时,会想方设法保护巢穴里的幼狼。

作者之所以热衷于写动物小说就是想告诉那些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动物的读者朋友,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但我想,于此同时,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儿生命的权利。

同学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一起保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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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图腾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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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献给草原的歌,一本赞美草原人的书,一幅描述草原生态的巨幅画卷,只是一切都已成种经,引人无限感伤、惆怅与失落。洋洋五十余万字的《狼图腾》,虽非字字珠巩,却颇有引人人胜、发人深省之处。同一本书,怯佣者读出恐惧.善思者读出优虑,从商者提炼“狼性法则”,历史学者重新勾勒五千年史家之脉络……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几点感悟,辑录于此,与诸位共享。

你的对手有多强,你的能力就有多强,感谢你的对手!书中一个个人狼相斗的例子—撕黄羊、咬马群令人胆战心惊,整个过程仿佛草原版的《孙子兵法》。蒙古狼太狡猾、太坚韧,捕捉战机组织有序、团队合作、舍小顾大……在年复一年的周旋中,人们从狼群中学到太多:战术谨慎、声东击西。“兵贵神速”、“兵者,诡道也”。在与对手的不断较量中,一个强悍、不屈的狼性民族逐渐形成。如今,孤独的人类放眼望去.草原主人血性渐失,猎狗已成宠物,绿地渐成荒漠。今昔对比,不禁感慨:草原狼,今何在?

人狼共存,和谐之道。俗语云:“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砍树.后人遭殃。”“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一个无所畏俱的民族,一个没有人文关怀的民族会加速生态环境的破坏.更会招致大自然抓狂的报复。所幸,那段时光渐渐远去,而今和谐之风大行.生态保护倍受重视。然,前车之鉴不可不警惕。

血,仍未冷;狼性,依然隐藏。抽走野狼链条的生态环境必然脆弱,抽走狼性基因的民族必然受辱。a良谦恭让的教化让我们的民族变得温顺,近代的积贫积弱让我们的国家饱受蹂颐。在列国争雄的时代,重新祭起狼图腾的大旗,让渐冷的血沸腾。让隐藏的狼性进发,复我汉唐气象,扬我大国风范,冷睁观察,稳住阵脚,和平崛起,“敢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作者并非专业作家,只是“我手写我口,我口表我心.的朴素表达而已。相对于前面生动的描述。最后的“理性挖掘”显得生硬、突兀.虽提供了充分的空间使姜戎(化名)先生淋漓尽致地表达自己的心声,却显示出作者在文字驾驭、章节安排方面的欠缺。然瑕不掩瑜,如林肯所言:缺点很少的人,优点也很少;书亦如此,一本伟大的小说往往富有争议。作为读者,我们尊重姜戎先生的劳动,对其表达的思想有取有弃,读毕心中有所获、有所思,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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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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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一直以为是一种凶残冷血的动物,可自从看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一方面我觉得狼虽然凶残,但是为了自己的子女它会付出所有的一切,另一方面是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还有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体捕食,变得互相团结。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胸怀大志,她的丈夫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想要取代狼王洛戛宝座的狼,可是他在就要当上狼王的时候,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

黑桑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可他的紫岚肚子里留下了狼种,紫岚生下了五只幼狼,她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想要将其中一个孩子培养成下一代狼王。可是命运并没有眷顾它,一只狼宝宝被洞外的寒风夺去了生命,黑毛被金雕吃掉了,蓝魂儿被猎人抓走了,双毛在和狼王比赛的时候被狼王杀死了。上天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的孩子从她身边夺走,她的希望也一次又一次地破灭,最后就只剩下它的女儿。虽然很伤心但它并没有放弃,他甚至为了保护它的下一代不惜和金雕同归于尽。

就这样,从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就因为为了培养它的孩子们,它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再婚,因而耗尽了自己的美好青春甚至生命。

看了紫岚的经历,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每次有什么好吃的,她最先想到的就是留给我,她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而每当我一有事,她又会第一个站出来问这问那,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她竭尽全力培养着我,为了我的美好生活,为了让我过得幸福,她每天都在努力地付出,无论付出多少艰辛也在所不惜,或许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母爱的无价,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他们都是有感情的,特别是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狼王梦》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还让我懂得了亲情的无价和母爱的伟大。我喜欢看《狼王梦》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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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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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列那狐的故事》的书。故事里的列那狐真是狡猾又聪明啊!它总是哄骗森林里的弱小动物,自己却在那里暗自偷笑,它真是坏极了。

故事主要讲了列那狐装死骗取了鱼贩的鱼;用计谋耍弄了一群贪婪、自私自利的大臣贵族……读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狐狸列那凭借自己的聪明机智,面对比自己强大的猎人、狮子、狼、熊,它也丝毫不畏惧,而是靠着自己的智力捉弄他们,总是毫不客气。它经常用花言巧语哄骗小鸡、兔子、鸟儿,让它们成为自己腹中的美餐,真是太残忍了,太狡猾了,这一点我不喜欢。

虽然我从小就听妈妈讲狐狸是狡猾的让人憎恨的,但是,从列那狐身上,我学到了一种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而且我还懂得了面对紧急情况时,我们不能慌张要沉着应对,这样才能更好地想出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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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狼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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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只。它的名字叫滔滔,不知为什么,它从来不吃肉,还劝阻别的狼不再吃羊。狼群首领觉得这样的狼成不了大事,就下令别的狼把他驱逐出狼群。

滔滔很伤心,他觉得狼不应该吃羊。但自己现在无依无靠,只有——与羊交朋友。

他走进了羊村的大门,可还没有当他说一句话。羊村的小羊就把他打了出去。滔滔忍着剧痛,对铁门里的绵羊说:“你们别打我,我不吃羊肉的。我只想和你们交朋友。”“哼!别骗我!我不相信你!”小绵羊迅速的把门关上了。

晚上,下雨了。滔滔感觉全身像火烧似的痛,头好晕,好冷。“妈妈……妈妈……”他想起妈妈的怀抱了,但他不知狼群在哪儿。突然,它感觉有一个黑影在敲打着铁门。是狼!

滔滔不顾一切的跑过去,抱住了狼的双腿。那只狼愤怒地吼着:“你这个狼族败类!快放开我!”“不放!我不让你伤害小绵羊!小羊!快来啊,快把这只狼赶出去!”小绵羊听到喊声,拿着武器,飞一般的跑过来,把饿狼赶跑了。

村长想对涛涛说一声谢谢,可滔滔已经晕了过去。村长摸摸他的额头,说:“啊!好烫啊!他发烧了!”小绵羊把他送到了医院,当滔滔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所有小羊站在他的面前。他说:“小羊们,我可以与你们交朋友吗?”“好!我们很高兴能有你这样一个英勇的朋友!”

从此,滔滔就住在了羊村,和小绵羊们一起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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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雪野狼踪读后感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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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野踪》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六十多年前,十七岁的新兵欧阳孤身追捕女匪首“狼夹子”,在归途中遭遇雪崩,又被狼群围困。危急之中,女匪首托孤欧阳,冒死为车加满了油,让欧阳成功从狼群中逃脱。欧阳突围后,成了英雄,收养了“狼夹子”的孩子,把他抚养成人,送到了军队,在年老时当上了护林员,和狼和谐共处。

故事最惊心动魄的地方是欧阳被群狼攻击的时候。当狼群前仆后继扑向欧阳的汽车时,欧阳开了枪,让自己陷入了困境。欧阳后来才了解到,是什么原因造成狼群对人的袭击。原来,在深山中,狼曾是一时的霸主,可是由于战争和人类的捕杀,狼在枪炮下小心翼翼地活着,在极度的饥饿下,狼不得已才攻击人类。都说狼是饿狼,罪大恶极,可是在枪炮面前,狼才是弱者!这一切都是源于人类的杀戮。若是人类不大肆捕杀狼,那么生态圈就是平衡的,狼有充足的事物,怎么会攻击人类呢?

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懂得知恩图报。狼是动物中很聪明的一种。据说,从小被人养大的狼,忠诚堪比家养的狗。它们有狼的力量和敏捷,也有够的忠诚与可靠。现实中就有人救了狼一命,以后数月都能在家门口附近发现被咬死的野兔和山鸡。主人在暗处观察后发现,是狼叼着猎物送来的。

动物和人不应该成为敌人而应该是和谐共处的朋友。这本书讲述了人与狼之间的恩怨纠葛,更告诉我们,人和动物应该互相尊重,共同生活在大自然中!

妈妈评语:这本书是阳阳很喜欢的类型:有动物,有英雄,故事曲折生动,非常吸引人,所以这篇读后感算是有感而发。读后感先是简单概括全书内容,然后交代狼群为什么袭击人类,狼和人本应该和谐相处,最后呼吁人和动物应该和谐共处,条理上比较清楚,但后面狼的知恩图报有点跑题。

其实,这本书不仅讲述了人和动物的故事,还讲述了人和人之间的故事。女匪首“狼夹子”既有作为土匪的凶悍和狡猾,也有作为母亲的慈祥和伟大。这一点读后感中没有提及,算是一点小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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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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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沈石溪的《王梦》。在很多人的印象里,狼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狼也有它团结协作和母性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笔下描绘出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在丈夫去世后,希望丈夫的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实现。她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独自抚养四匹小狼。可是正当她的愿望快要实现的时候,美梦又一个个的破灭:头狼黑仔死于金雕的口中;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的手中;小狼双毛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占了下风,最终惨死在狼王口下。就是这般紫岚也没有气馁,她用生命保护了女儿媚媚的狼崽,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的狼孙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却自己的心愿。

读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一个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成才所付出的艰辛和不易。这何尝不是人类母亲的演绎,望子成龙成为天下母亲的所望。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使我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煞费苦心的把我送到离家远的学校学习。每天四趟的接送我上下学。她还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爱好,陪我学习我喜欢的各项特能,当我生活中无话不说的好友。教会我生活中如何和别人相处。当我受挫时,总是安慰我鼓励我。使我重拾信心!我所有的进步、成长都和妈妈密不可分。

从古至今,有多少名人歌颂母爱的伟大。正因母爱是一团火焰,她的燃烧让世间拥有了无尽的温暖,怎能不让人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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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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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是美丽的,一眼望去,是无边的牧草,时不时夹杂着散落的蒙古包,大群的牛羊悠闲地吃着草。姜戎老师30多年前作为一名知青自愿来到蒙古,开始了11年的蒙古生活。他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出了世界上唯一一部关于,研究狼的“旷世奇书”《狼图腾》。

在草原的生活,充满情趣。每天的事都很有趣,而且与草原精灵——狼有很多关系:抓狼,驱赶狼,与狼战斗,掏狼崽,还养了一只小狼。在没事的时候“阿爸”毕利格便给他讲狼的好处:狼会将草原的几害遏制住,给牛羊留出新鲜好草来,所以不能杀尽狼。

可是当中原领导来了以后却使劲地打狼,当把狼打跑后,又开始使劲地打旱獭,獭子山上的旱獭差不多都被打光了,就连一个百年老洞也没了动静了,不管毕利格老人怎么劝也不听……后来老人死了,知青们也回去了,很多年后,作者又来到了这片他曾喜爱的土地,只是变化太大了,很难再找出茂密的草丛了,只有冷清的沙地,他从蒙古好友口中得知许多农民在这里一养就养2000多只羊,草都被吃光了后,就卖了羊,搬到城市了。看着光秃秃的草原,作者实在太心痛了。

是啊,中原人民永远不会懂草原牧民和蒙古狼的规矩,什么资源都不能浪费的太绝了,不能那么贪婪,要有节制,才能有源源不断的资源给你用。也许就是中原人民的贪心导致了草原的沙化。

草原人民所有的经验都是向狼学习的,我们其实也有必要向草原以前的居民学习,不能再浪费资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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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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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黄色的封面,封面中右处写着“撒哈拉故事”,题目的下方印着作者的名字——三毛,左上角印着“三毛全集”的字样,除此之外再没有多余的图案和文字。可就是这本看似平凡无奇的小书里深藏着撒哈拉的秘密,令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撒哈拉的秘密令人惊奇。

这里常年干旱,当地的居民浑身上下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气味。直到一个名为“泉”的浴场出现,撒哈拉人洗澡的秘密才被作者挖掘:他们准备好冷水,在温度极高的房间用石片来回刮去身上的污泥再用冷水清洗。那浓稠的黑汁顺着皮肤滴落地板,形成一小块污块。更加无法想象的是他们用水管伸入体内来清洗身体内部。

这种特别的洗澡方式令我感到惊奇,我难以想象住在沙漠里的居民三到四年只是洗一次澡。这儿可是撒哈拉沙漠!阳光刺眼,黄沙漫天。试想下,在炎炎烈日下全身汗湿,黄沙飘到衣服里却不能洗澡,刺鼻汗臭味终年环绕全身。别说是三到四年,就连三到四天洗一次澡,都让人难以接受。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滴水是多么的珍贵,随随便便就把水浪费是多么可耻的一种行为。

撒哈拉的秘密丑陋无比。

这里的小女孩十岁就要结婚,父母像贩卖人口一样把女儿“嫁”出去。所谓的结婚初夜,仅仅是新郎通过暴力夺走小女孩的贞操,在女孩的心底划上一道不可磨灭的伤疤。

看到这里我感到心寒,闭塞落后的习俗下,每个人都是一副丑恶的嘴脸,就这样目睹着暴力的发生却没人阻止。也许是习惯了吧,习惯了这种事情的发生渐渐也就习以为常。这种行为已经和犯罪挂钩,但在撒哈拉,这种丑陋的习俗将继续延续下去。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我生活在一个法制的国家,这里和平安定,小女孩的经历不会在我的身边发生。

撒哈拉的秘密有趣可爱。

当三毛装修好她和荷西的家时,来拜访的客人源源不断——荷西的同事,周边的邻居,周边商店打工的小伙子……他们给这个沙漠带来无限的生机活力,也给三毛带来困扰。同事在家里尝到独一无二的美味中国菜,邻居无赖的借走生活用品,不仅如此还放羊踏破了三毛家的屋顶……

书中最有趣的描写是,邻居借不到东西时会故意流露出可怜的表情,那小眼睛里发出乞求的目光。但一旦把东西借出,它就如泼出去的水一样一去难回,真是无可奈何却又有趣。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撒哈拉居民的可爱,他们虽然有些无赖但却充满着当地的风情。

《撒哈拉的故事》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宝藏等待着人们来寻找,每个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就像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哈姆雷特一样。对我而言,它神秘,它悲伤,它有趣,它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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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成长故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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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成长故事》中写了许多伟人小时候的故事,诉说着他们是怎样成名的。

从莱特兄弟的:像小鸟一样飞翔一篇开始,我便被他们的执着和永不放弃的精神感动了。

很久以前,人类一直以为飞翔是小鸟的特权,而人是无法飞上天空的。小莱克兄弟却一直坚信自己可以创造出带人类飞上天空的发明,为人类文明进一大步。莱克兄弟每天只要一有空,就会到后山观察老鹰是怎样翱翔的,经过他们不断地努力,终于,为世界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我感受到了莱克兄弟的努力和坚持:做科学家不是嘴上说说,喊喊口号就可以的。光是宏伟目标而不脚踏实地去努力,要实现梦想只是痴人说梦。

卢瑟福:次次都拿奖学金。卢瑟福家里很穷,孩子又多,为了上学读书,他们全靠自己打工挣钱。卢瑟福把工作安排的满满的,赚够了学费钱。可是,打工太累了,卢瑟福在课堂上眼皮总是打架。下课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卢瑟福觉得他一定会被挨骂,没想到老师并没有责怪他,而是温和地说:“老师很欣赏你,你打工挣钱来读书,还要赚够家里的生活费,你很了不起,可是,你没有把精力和时间花在学习上,不就是本末倒置了吗?”从那次以后,卢瑟福开始刻苦读书,每次都拿到奖学金,一直读完大学为止。

我十分欣赏和看重卢瑟福的努力,正所谓“读律看书四十年,乌纱头上有青天”: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的机会,用汗水铸造成功。卢瑟福不但在物理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功实现了人工核反应,论证了原子的核模型,人们称他为物理学之父;在化学方面他的成就卓越。

童年,像初夏的第一支水荷,洁白无瑕,淡雅芬芳;名人,如清晨的第一束阳光,催人奋进,引人向上,他们,是人类珍贵的宝藏,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当我们把他们奉为人生良师时,我知道,他们不是天才,不是神童。当他们睁开懵懂的双眼,看到了伟大的目标,一步一步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而他们即将成为我新的目标,向他们学习。

这本书,它告诉我:这些震惊世界的科学巨臂,如何用心创造奇迹;这些用人如神的管理奇才,如何用泪打造奇迹;这些富可敌国的理财高手,如何用梦想积累财富巨塔;这些妙笔生花的文艺泰斗,如何用灵感构造缪斯福堂!

读完这些,我发现:天赋,是看不见的翅膀,生在我们身上,只要努力打磨,就能抗风击浪!

我明白了:要相信自己,找到最适合的发光点,唤醒内心潜在的力量,小火柴也有燎原的光芒!

让我们一起锻造出坚强的翅膀,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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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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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这本书大家都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可是我们中国的动物小说大王,所以内容特别精彩。

书中主要有梦想当狼王的黑桑,他的妻子紫岚,还有他们的孩子黑仔、蓝魂、双毛、媚媚,以及狼王夏洛等。

大概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认为紫岚是书中的主角,而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黑桑是主角,虽然黑桑在第一章中就被野猪顶死了,而我认为他其实并没有死,虽然他的肉身没了,而他的愿望却被他的妻子紫岚永远记在心里,那就是当一名狼王。所以紫岚把完成黑桑的愿望都寄托在了自己后代的身上。

可天有不测风云,她的三个儿子陆续死掉了,只剩下媚媚,于是紫岚把黑桑的梦想又寄托在女儿媚媚孩子的身上,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在未来当上狼王。

紫岚梦到黑桑来接她,所以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为了不让黑仔被金雕抓走的悲剧再发生,紫岚决定用最后的生命换来狼崽们的安全,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但知道了许多关于狼的知识,更可贵的是为狼那种在充满挫折的环境中坚强不屈成长的经历所震撼,我们要像狼一样勇往直前、义无反顾,而且还要有牺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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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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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则是一只身体健壮,肌肉饱满的羊——流火云。它从小就是喝着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妈妈就不在了。而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了羊的妈妈,真是奇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乌云飞为了流火云可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火云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她,就勉强把流火云留了下来。好景不长,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的脚下。流火云逃出狼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是最终却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还是以前说的那句话,母爱很伟大。大家都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并没有这样做,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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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童话故事:笨狼上学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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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笨,独自在森林里呆得不耐烦了,就想去上学。学校里有那么多的小朋友,一定会很好玩。

笨狼来到学校,坐在小朋友们中间,听老师讲课。

第一节课,老师教大家学习词语。老师用红色的粉笔在黑板上写了“苹果”两个字,告诉大家说:“这是苹果。”

“不对,苹果是圆圆的、红红的、甜甜的。”笨狼第一个站起来反对说。

“是呀,笨狼说的没猎,我们都吃过苹果,知道它是什么样子。”其他的孩子齐声说。

“这是‘苹果’两个字,又不是真正的苹果。”老师生气地说。

“为什么苹果不是真正的苹果?”笨狼又问。

“是呀,不是真正的苹果,我们学了又有什么用?”别的孩子又齐声说。

“跟你们说不清楚,我们不学词语了,还是讲故事吧!”老师说。

于是,老师给孩子们讲小红帽的故事,孩子们安安静静地听着,听得非常认真,但是忽然一个尖利的嗓子愤怒地抗议:“不对,这全是造谣,我根本就没有吃过小红帽。”

“也许是你爸爸干的。”一个小朋友说。

“我爸爸不会干这种事!”

“也许是你爷爷?”

“也可能是你太爷爷?”

笨狼想了想,不再吭声了,因为他确实不知道爷爷和太爷爷究竟干没干过像吃小红帽这一类的坏事。

老师本来想告诉笨狼,故事并不一定都是真的,又怕他不明白,老师就说:“好了,现在我们不讲故事了,我们去上体育课吧!”

笨狼和小朋友们来到大操场,在跑道上排好队伍。老师让大家跑步,谁跑得最快,谁就是体育最好的学生。

“预备,跑!”

老师的口令刚发出,笨狼就像箭一样朝前飞跑。他在跑道的拐弯处忘记了拐弯儿,因此,他笔直穿过大操场,越过田野,跑回大森林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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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雷锋的故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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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后,他的精神一直感动着我

雷锋是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成他的生活习惯,”雷锋出差1000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话一点儿也没错。他帮大娘找儿子,帮带小孩的中年妇女买车票……从这些事中我体会到了雷锋叔叔乐于助人的好品质。

雷锋在学习中十分善于挤时间:他在电影前看书,停车时在驾驶室里读书,熄灯后不休息,仍找地方读书……对照自己,我感到很惭愧。我不善于挤时间,读书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左右,在学校只有半个小时读书,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才行啊。

雷锋叔叔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能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他刻苦学习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今后学习上遇到问题,我们应该像雷锋叔叔一样反复思考,反复讨论,实在不懂的就去问老师。在和同学交往上,同学有困难应该帮助他一把,这样自己有困难的时候同学们也会帮助你的。

同学们,让我们时刻向雷锋叔叔学习,好好学习,好好锻炼身体,成为有用之才,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以雷锋叔叔为榜样,我们的学习成绩会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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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笨狼的故事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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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送花香红满地,雨滋春树碧连天”。是的。世界很美,不仅是因为它有春的烟波风船,有夏的朝云暮卷,有秋的云霞灿烂,有冬的冰肌玉骨,更是因为它有善良的滋润,有关爱的呵护,有理解的支撑,有祝福的陪伴。

这个星期,我读了《笨故事》这本书。

在故事里,我认识了一只叫笨狼的狼,这只狼刚出生时,全家都在帮它想名字,它的外婆就来看它,外婆觉得他很笨,就对它们说:“笨呢,狼的孩子肯定叫狼啦!”小狼的母亲觉得“笨呢狼”很好听,就提议把中间的呢去掉,叫笨狼,狼爸爸觉得生下小狼,狼妈妈的功劳最大,于是狼爸爸同意了,从此,世界上就有了一只叫笨狼的狼。

这本书围绕笨狼和它的朋友们之间发生的有趣的事进行描写,刚开始,我以为笨狼是一只很笨的狼,什么事都做不好,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发现它虽然有些笨,但是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许多优秀的品德,如:善良、乐于助人、团结友爱。这正是我们要向它学习的,这与其他作家笔下凶恶的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彻底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老鼠抢笨狼房子的片段,从这个片段里,我看到的是笨狼的天真,它还真的相信它的房子是老鼠的,坚决不去打扰老鼠,直到聪明兔把门上的“老鼠寓”改成“笨狼寓”,笨狼才相信那是它的公寓,从中,我也看到了笨狼和聪明兔深深的友情。

善良,不是容颜的闭月羞花。不是举止的温文尔雅,不是财富的腰缠万贯,更不是权力的叱咤风云。善良,是黑暗凄冷中的如豆星火,是不是干涸枯竭的点滴甘露,是迷惘徘徊时的一句话,是沉迷无助时的一把搀扶。真正的善良是来自心灵深处的真诚的同情与怜惜,无私的关爱与祝福。真正的善良,无须剪红刻柳,无须粉黛装饰,它本身就是人们内心最原始的一种淳朴的感情精华。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笨狼身上的有点是我们所需要的,如果人人都像笨狼一样,有一颗纯洁善良、热情帮助朋友的心,世界就会更美好!因为,我们身上都是优秀的品格。善良。是人生大厦的基础,是人性品质中的瑰丽珍宝。拥有善良的人才会懂得去感激,去回报,才会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才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而乐而乐”的高尚,才会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执着,才会有“知君有意凌寒色,羞共千花一样春”的坚韧与那份“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的气度与此同时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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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改写成白话故事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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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闹的集市渐渐静了下来,太阳将落下山头。在那寂静的夜里,那锋利的牙,正迫不及待地等待着。

“今日,生意甚好哉!”一个雄浑的声音,从集市里传来。对了,我就是那个脸上挂满笑容的屠夫,今天的肉都换成了大把大把的铜钱,听着这美好的东西碰撞发出的美妙音乐,我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那野味和美酒了!

平日沉重的装满了骨头的担子,今日也十分轻松。与那高悬的明月相伴,我慢悠悠地踏在洒满月光的归路上。

天越来越黑了。漆黑的天空上,月亮仿佛变成了红色,像一只时刻注视着你的可怕的眼睛。疯婆呼啸着穿过那一堆妖魔似的张牙舞爪的树,像凶猛的野兽在咆啸。幽暗的峡谷里,仿佛有什么声音,恐怖的声音在回荡……

“喳!”

一个细微的声音忽然惊动了我:“原来天已经这么黑了,得赶快走!”我自言自语道。我感觉树林里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使我背后发凉。

伴随着轻微的声响,一个诡异的黑影掠过,我定睛一看,是眼冒凶光的!还是两只!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双腿发软,肩上的担子重千斤,狠狠的压在我的身上。那两只狼也发觉了,用冒着绿光的眼一刻不停的盯着我,嘴大张着,露出锋利的尖牙,嘴边还流着口水,发出恐怖的低吼声。这神情,让我感到下一秒就会被那两匹饥肠辘辘的狼当作晚餐。

我咽了一口唾沫,心知情况不妙。我虽是个屠户,但面前的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而是两匹狡猾凶恶的狼。现在要想的事,怎样摆脱它们!

眼珠一转,我有了主意。只能委屈一下我那可怜的骨头了。我头也不回,把担中的骨头扔在地上,希望能让它们争抢起来,然后趁机逃走。我紧张的向后瞟了一眼,一只狼停下,疯狂地啃着骨头,另一只狼依然紧紧地尾随着我。我心头一颤,又迅速丢了一根骨头在地上。这次跟着我的狼停了,可先得到骨头的那匹狼又紧跟了上来。骨头没有了,那两匹可恶的狼依然紧紧跟着我,像烦人的小鬼。

“怎么办?怎么办?怎样才能避免前后夹击呢?”

正想着,忽然看到一座小山似的东西,原来是一个打麦场,它的场主人将柴草堆积在里面,像个小山似的。对,那是个有利地形!突然,我箭似的跑向那里,我听到风声在我耳边呼啸。我丢下担子,拿起我唯一的武器——一把亮闪闪的屠刀,靠在柴草堆下面。那狼也风一般跟过来,但是不敢上前,只是用充满杀气的眼睛,一刻不停的瞪着我,露出狰狞的面孔,咬的牙咔咔作响,嘴里发出恐怖的低吼声,令人毛骨悚然!

我的汗直冒,流在我的脸上,连大气都不敢出,我只能咬紧牙关,紧锁眉头,全心全意观察狼的一举一动,做好防御的准备。

空气凝固了一会儿,其中的一只狼好像没了耐性,径直走开了。我的心中暗喜,可依然不敢松懈,紧紧用冒汗的手攥着屠刀,盯着剩下的那只。许久,那只狼在月光的照射下,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也很悠闲,完全丧失了野性,没有了杀意。

有破绽!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忽然跳起,将紧攥的屠刀,狠狠的劈向狼的脑袋,又像平日切肉般乱砍几刀,把它杀死了。滚烫的狼血溅到我的手上、衣服上和脸上,顿感头晕目眩。

我长舒了一口气,连汗也顾不及擦,想急忙离开,却看到在那柴草堆后面,好像有狼屁股模糊一团。它竟然在打洞!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忙把它的大腿砍断,狼血喷涌而出。一会儿就停止挣扎,死掉了!仔细思索一番,我才明白前面的狼是假装睡觉来迷惑我,而离开的那狼想从通道进入,攻击我的背后,真是狡猾!但禽兽的狡诈手段能有多少,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我再也不敢耽误了,飞快的朝家的方向跑去,背后只留下一片这惊心动魄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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