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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故事读后感汇集20篇

狼牙山五壮士的名字,多少年来在中华大地作为表现民族不可征服的英雄楷模而广为传扬。小编收集了白狼故事读后感,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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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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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母爱的伟大的,是无私的。但是我读完《王梦》后,我改变了我的想法,原来爱也可以是自私的,可以是悲惨的。

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段:"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这样是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吗?紫岚这样做应该也有她的道理,也许吧,如果这样能使黑仔成为新一代的狼王的话,那就是正确。但是紫岚万万没想到她的溺爱会成为黑仔致命的伤害。

虽然黑仔死了但她还不放弃,文中这么一段描写了:"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后来一个接一个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紫岚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身上。她为自己的狼孙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和杀害黑仔的那之老鹰同归于尽……

书本中描写的许多片段至今我都难以忘却,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也让我看清楚了动物之间的许多关系。所以我推荐大家去看《狼王梦》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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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革命英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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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31年那个刻骨铭心的“九一八”,一直到“对日寇最后一战”的1945年,在这场近代历史上中国人民反对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伟大战争中,为着民族大义与救亡真理,前赴后继,舍生忘死,无私奉献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

董存瑞1929年生于河北省怀来县的贫苦农民家庭。1945年7月参加八路军。194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5月25日,解放军攻打中华民国政府军驻守的隆化城。董存瑞所在连队负责守军防御重点隆化城,据说,在冲锋时,遭到一个桥型暗堡的猛烈火力封锁。董存瑞便抱起炸药包,准备进行爆破。冲至桥下后,发现桥型暗堡距地面过高,也没有地方可以旋转炸药包。董存瑞便用手托起炸药包,拉燃导火索,与暗堡同归于尽。他的行为,使得他成了中国共产党宣传的著名战斗英雄。在河北省隆化县北郊,有董存瑞的墓地和纪念碑,碑上刻着朱德的题词:“舍身为国,永垂不朽!”

赵一曼1905年出生四川,原名李坤泰。1926年中国共产党,是著名的女民族抗日英雄。1932年春,她被派到东北地区工作,更名为赵一曼,先后在奉天(沈阳)、哈尔滨领导工人斗争。翌年,为掩护与满洲总工会负责人老曹假称夫妻。1934年7月,她赴哈尔滨以东的抗日游击区,任珠河中心县委委员,后任珠河区委书记,一度被抗联战士误认为是赵尚总司令的妹妹。1935年秋,她兼任东北人民革命第三军一师二团政委,群众亲切地称她为“瘦车”、“李姐”,被当地战士们亲切地称为“我们的女政委”。日伪报也为之惊叹这位“红枪白马”的妇女。1935年11月,因养伤而不幸被捕。1936年8月2日,31岁的赵一曼英勇就义,把一腔热血洒在了远离家乡的白山黑水间。被捕期间,敌军对她用尽了酷刑,也没探露出半个字!赵一曼的精神永垂不朽!

……

逝去的不会再回来。点燃一支蜡烛寄托随风飘去的思念。在战火纷飞的岁月里,无数革命行列,仁人志士,为了人民的幸福,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的富强,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英勇战斗,直到战争的胜利,永远长眠在我们脚下的热土上。先烈用自己的身躯铸就了中国的铁长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抢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因而他们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人民永远怀念他们!

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是烈士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来之不易,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 个人被迫着发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的心中便充满了感慨!

此时此刻我只想说一句话:“革命烈士永垂不朽!你们是我们心中永远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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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戴小桥全传》长篇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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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著名作家梅子涵写的《戴小桥全传》。这本书的故事内容丰富多彩,扣人心弦、幽默搞笑……

这本书主要描写一群男孩子的故事。他们天天过得很开心:打闹、奔跑、犯错……吃饭抢汤,放学回家背错书包。一个个故事都让我哈哈大笑。

我读着读着,不禁思绪万千。书中的一个个生动活泼、有趣的故事,有时让我为他们开怀大笑,有时让我为他们骄傲,有时让我为他们叹息,有时……他们调皮、活泼、可爱,想象力很丰富,玩得也特别认真。要是他们的学习也这么认真,那说不定他们的成绩会出类拔萃呢!

书中逼真地描绘了他们调皮、喜欢打闹、踢足球。我们班的同学也有好多跟他们相似的地方。比如:给同学起外号,爱在教室里讲笑话,爱踢足球等等。

我真佩服书中的戴小桥。他虽然有时傻乎乎的,做出的每件事都会让人哭笑不得,也时常与伙伴拌嘴,吵架,但是他依然很快乐,每天总是朝气蓬勃的,给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书中的老师毛小弟和戴小桥他们都是称哥儿们。毛老师竟然能够从孩子的心理想法出发,理解学生,包容学生,这是个多么善解孩子之心的好老师呀!还有戴小桥的父亲戴豆豆对孩子特别好,一点也没有当父亲的架子,和儿子的关系像好朋友似的。

我希望所有的老师和家长都对孩子们多一点谅解和包容,还给孩子们自由快乐的童年,让他们在玩中学习,在玩中领悟道理,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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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你不可不知的中国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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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你不可不知的中国名人故事》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一章——领袖人物。

在这一章里,我认识了治水英雄——大禹,故事里说的是在治水时期,大禹为了完成治水重任,娶妻涂山女四天便离开家,在外13年,没有回过一次家。“三过家门而不入”已成为千古流传的佳话,这体现了大禹为民造福的可敬形象。《大禹治水》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早在上古时代,人们就已经认识到了水的特性,了解了洪水泛滥的规律,并用原始工具战胜了洪水。在书中,我还认识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则天,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也是一位有才能的君主,她赏罚分明、唯才是举,又能广开言路,善于纳谏。国家在武则天主政期间,政策稳当、兵略妥善、文化复兴、百姓富裕,故有“贞观遗风”的美誉,为其孙唐玄宗的开元之治打下了长治久安的基础,武则天对中国历史做出过了巨大的贡献,我非常敬佩武则天。同时,我还从书中认识了一位少年天子——康熙,康熙皇帝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很有才华的天子,他八岁就登上了皇位,少年时就挫败了权臣鳌拜,成年后先后取得了对三藩、明郑、准噶尔的战争胜利,在位六十年,真是太令人震惊了!

听了我的述说,你们应该对这些历史人物有些了解了吧!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需要我们从书中去拜读。我们需要学习这些人物身上坚忍不拔、勤奋努力等等可贵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发扬团队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把好的一面发扬光大,这样我们的班级、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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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父母课堂》读后感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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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从学校回来给我一份杂志--《父母课堂》,说是学校推荐给家长阅读的,《父母课堂》读后感卢佳琪。我没有想到会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翻开杂志,犹如置身在充满教育知识的海洋,每一篇文章都值得我细细品味。这里面既有普通家长的心声,也有孩子们的心声;既有专家针对性的指导,还有生动感人的案例。它是一座搭在家长与孩子心灵之间的桥梁。

我读了《没有犯错的要惩罚》这一篇文章,它震撼了我的心灵,引起我的反思。在没有读到这篇文章之前,如果我的孩子做出了那些玩皮的事情,我不会像史密斯先生那样幽默睿智地去处理,一定会一边唠叨,一边收拾。然后把孩子叫到眼前,狠狠地批一顿,会在不知不觉中,扼杀掉她许多探索和创新的热情跟欲望。好在这篇文章点醒了我,以后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了。要用爱心、宽容去包容、允许孩子犯“错误“,要正确引导她,涌向知识的海洋。

非常感谢《父母课堂》,也非常感谢青岛文登路小学的老师,把这样好的杂志带到我们身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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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认同感用故事包装事实的艺术》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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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说:“我们无法通过智力去影响别人,情感却能做到这一点。”小时候,我们都爱听故事。曾有这么一个故事,即使我们听到感觉无聊之极,“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在讲故事,从前有座山……”其实,有科学数据统计,爱听故事是人类的天性,基于感官的求知,植根于脑海,深埋于心智,即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也不会改变爱听故事的习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即使很努力去做一件事,可还是不成功,要不就是离目标值相差太多,于是我们在论及成功与否的原因时,很多人会归结于命运、风势、人和、技艺等,事实上我们常常忽略了一点就是我们之所以失败是我们还不会讲故事而已。

“讲故事将会成为21世纪最应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著名作家丹尼皮克在《认同感用故事包装事实的艺术》一书中指出道。确实如此,会讲故事,代表个人口才能力强以及组织语言的逻辑思维好。会讲故事,代表着我们能地向这个世界较准确地表达我们的想法和创意。会讲故事,往往是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品质之一。未来社会精英人才的必备技能之一就是口才了。“故事最重要的目的不是告诉,而是引导我们去思考,所以才是影响与说服的最佳工具。”包括我们在营销产品的时候,说服客户和投资商,引导他们走进产品的创意过程以及营销策略。

品牌的打造也和讲故事有关。原因在于品牌的塑造是要挖掘出一个有生命的原型,并通过故事进行包装,从而达到自身影响力和客户的认同感。大多票房极高的电影,美国电影行业塑造的超级英雄系列为什么会受到那么多人的喜爱呢?就是因为他们会讲故事,塑造有生命力、有内容情节的电影品牌。

书中还有一个观点,“最好的故事从不教人新东西。相反,最好的故事认同读者的想法,使每个读者感觉到他们的想法是聪明的,可信的,还会提醒读者他们是最正确的。”会讲故事的人受到欢迎,在于讲的故事引起读者共鸣,在心理学上叫做共情现象,勾起读者相似的记忆和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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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国女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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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沈石溪,那可是我崇拜的偶像,他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笔下的动物充满灵性,有喜怒哀乐,既体现出动物的情感世界,也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善良与丑恶。今年暑假,我读的这本书叫《女王》。

就像他说的一样,我们的主人公--紫葡萄英姿飒爽,威风凛凛。虽然是只狼,但她却有老虎般的力量,狮子般的勇敢。

她,有勇有谋,面对狼群里强壮的公狼对她的挑衅,她能够先默不作声地忍让,然后找准时机进行反击,由最厉害的大公狼歪歪脖出演苦肉计,让她重塑狼王权威……那天,狼群在觅食,它们找到了一条娃娃鱼。按道理,应该是狼王紫葡萄先吃。当她找到位置安静坐下准备品尝时,歪歪脖突然冲过来,猛地一低头,用两个尖尖的牙刺入娃娃鱼的胸膛,然后一甩头,迈开前腿,带着食物像风一样地跑走了。此时,群狼眼里的女王看上去是被激怒了,她腾地跳起向歪歪脖追去。追上歪歪脖后,她又抓又咬,毫不留情,歪歪脖被她撕咬得招架不住,只得跪地求饶。从此以后,女王紫葡萄再也没受到挑衅。当然,女狼王的传奇绝不仅止这一个故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女狼王紫葡萄有值得我们思考学习的价值。她有责任心,对狼群负有完全的责任感。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在北斗沼泽大公狼黑三身陷沼泽之时,是紫葡萄拼了命把它救上来;在面对仇家狼群时,是紫葡萄放手留给他们一条生路,这才有最后两支狼群联手决战断牙血瘤虎的故事。正是她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带领整个狼群克服了重重困难,成就了她的王者之风,拥有了群狼的信任与支持。

我还认为,女狼王紫葡萄的伟大还在于她是一位母亲。母爱,是发自她内心的一股无坚不催的强大力量。为了她的孩子们,她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让孩子们挨饿。她对孩子的爱,是无可替代的。当她成为狼群首领时,她显然就成了群狼的母亲。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在困难时冲在第一线;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懂得宽容与忍耐;也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成为了真正的狼国女王!

这真的是一部荡气回肠的小说,一部女狼王的传奇。大家有兴趣可以认真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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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张海迪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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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张海迪的人,都把她当榜样,知道张海迪的事迹,人人都像她去努力学习。妈妈上中学的时候,就知道张海迪的事迹,一次,我在图书馆,找到一本张海迪的书。

从书中写到张海迪童年故事,在她五岁的时候,一次意外,让张海迪造成脊髓血管瘤高位截瘫,从此双腿不能走路。亲人都以为她要靠别人来生活,张海迪没有伤心,反而在生活中很快乐,她开始自学。张海迪先从小学课本学起,后来,又自学中学和高中课程。

张海迪爱帮助别人,在十五岁的时候,她随着下放的父母,来到莘县生活。在农村,生活条件差,患病的人有很多,她用零花钱,买来《针灸学》、《人体解剖学》、《内科学》等医学书,钻研苦读。后来张海迪成了一名乡村医生,为乡亲们治病,得到他们的好评。

1993年,张海迪又完成吉林大学哲学系研究生考试。张海迪又开始创作小说,至今出版作品有,《绝顶》、《轮椅上的梦》等等,还翻译一部部作品。

张海迪以自学的勇气证明自己,身上的障碍全然不顾,用生命的力量,实现自己的上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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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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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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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国女王读后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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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王,看到这个题目,我立刻觉得不可思议,狼王一向是雄性担任,怎么会有女王呢?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一匹名叫盔盔的大公狼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季,肆虐的暴风雪已下了四天四夜,帕雅丁狼群的所有狼也饿了四天四夜。好不容易等到大雪初霁,却还是一只猎物都找不到。

迎风送来血肉的香味,狼王盔盔跑去一看,发现一只孟加拉虎在撕食一头羚羊。这时,狼王盔盔和妻子紫葡萄的一只幼狼白燕燕已经饿晕了,盔盔为了不让自己的狼群和自己的儿女饿死,决定去抢夺孟加拉虎的食物。可是狼与虎的力量相差太悬殊,盔盔被咬杀了。

为了不让其他狼抢食盔盔的遗体,紫葡萄从三十米高的悬崖跳下并成功捕捉了一头幼鹿,给饥饿的狼群一顿饱食。正因为这个举动,让老狼朵朵菊认为它有当狼王的能力,而且狼王抢夺的混战会给狼群带来巨大的伤害,于是朵朵菊将它推上了王位。

紫葡萄带领着它的狼群,与大自然搏斗,克服了种种困难,种群继续延续。在一次争夺诺洛沙洲的战争中,紫葡萄率领的帕雅丁狼群包围了宛漠沙狼群的一只母狼和四只小狼,出于母性的仁慈,紫葡萄放了他们。

几个月后,一只老虎光顾了帕雅丁狼群,将留下来保护幼狼的两只狼咬死,而这只老虎正是一年前咬死盔盔的那只。

几天后,帕雅丁狼群很辛苦捕捉到一头野驴,咬死盔盔的老虎又窜出来,抢夺他们的食物。新仇旧恨交织一起,一场虎狼大战开始了。在战斗中,大公狼歪歪脖被咬杀了,斜斜眼也被咬成重伤。在帕雅丁狼群开始无力对抗老虎时,宛漠沙狼群跑来助战。老虎自知无力抵挡逃走了。

第二天,两个狼群合并了。宛漠沙狼群的狼王发冲,主动对紫葡萄露出了颈动脉,以狼群特有的方式让紫葡萄当上了两个狼群的狼王。原来,它看见过紫葡萄放走了自己狼群的五只狼,也看见紫葡萄带领帕雅丁狼群勇斗老虎。它觉得紫葡萄仁慈,遇大事不乱……

看完后,我站立着,心想:谁说狼王一定要冷酷、谁说狼王一定要雄性。你播种仁慈,一颗友谊的种子就会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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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成语故事精选读后感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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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故事》里的成语故事多不胜数,这本读物,它不止有对成语由来的小故事,对其中的生僻字做了详细的解说之外,还增设了历史典故,人物介绍和小知识等小栏目。让我们在认识成语的同时对当时的背景与学者的认识加深巩固。

“妒贤嫉能”这个故事写出了项羽的愚昧,他之所以不能得到天下,这便是最主要的原因,从古至今,不赏识人才的人,都是失败者。《成语故事》里关于三国的故事也有许多,还能够一边补充对三国的认识。

有个“名落孙山”的故事让我苦笑不得,讲述的是一个叫孙山的人和同乡去考科举,结果自我最后一名,而同乡没有居榜上,结果回到家,同乡的父亲问他儿子的成绩,孙山还委婉得意的说最后一名是自我,你儿子榜上无名。趁机显露了自我的才华,但其实在别人看来,滑稽了点。

“程门立雪”更是印象深刻,因为看了《恰同学少年》的缘故,看到了借鉴前人“袁门立雨”,在外人看来是可笑的,为什么必须要一动不动呢?个性是“程门立雪”,杨时和游酢,因为老师睡着了就一向站在门口,下雪也不进去,这种行为其实能够称为“愚昧”,其实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半对半错,毕竟是初次登门拜访,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而且古代的思想和我们不一样,因此评论的话还是少说为妙,他们的老师也都被这精神感动了。

“害群之马”这个成语见的多,它的典故却是才了解,原先治理国家和放马的道理相似,只是除掉那些对马群有害的坏马罢了。朝廷上,只是将危害江山社稷的奸臣扫除而已。这个以小见大的道理,就那么简单。

一个又一个的成语,只是短短数十字,却全都蕴涵大道理,“勤能补拙”,既然我的基础不好,就要“亡羊补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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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和鹿的故事

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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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曾是美丽的森林。有许多动物在这里快乐的过日子,随时都可以听到鸟在合唱的声音。可是有一天人类打破了动物宁静快乐的生活。当人类把枪瞄准动物和把子弹射出去的一瞬间这里的一起就变了,人类不断的用电锯把树锯断,让鸟儿和松鼠无家可归。森林里生灵涂炭到处都是动物的惨叫声。森林里有着这样的两家动物,一家是小杰克的家庭,一家是小鹿斑比的家庭。它俩从小就听过父母讲这样的一个故事,就是渡过一条大河,翻过两座山,就是一片美丽的森林,那里没有人类。于是这两只幼小的动物在变成孤儿以后决定去找寻这片森林。

这两只动物在一条大河的岸边遇见了。小鹿本能的躲到了树后面,小狼也躲到了树后面,过了一阵,他俩转过头去,小鹿说:“你会伤害我吗?”小狼说:“不会。”小鹿说:“我叫斑比,你呢?”小狼说:“我叫杰克。”斑比说:“杰克你要去哪儿?”杰克说。“我听爸爸说,过一条大河,翻过两座山,就是一片美丽的森林,我就要去哪个地方。”斑比说:“我也要去哪,我们两一起去吧!”于是它俩就成了好朋友,可是看到这一条河,就傻眼了,斑比和杰克想该怎么过去呢?斑比看到了岸边被锯倒的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斑比把这个办法告诉了杰克,这个办法就是用木头做一条船。过了几个小时,一条船做好了,斑比和杰克登上了它们的小船。在过河的时候,一只鳄鱼听到了斑比和杰克的声音,于是潜到水底准备袭击它们。正当鳄鱼浮出水面准备袭击它们的时候,被杰克看到了,杰克用它锋利的牙齿,咬了鳄鱼的鼻子一口。斑比也很快反应过来,用它的角顶了鳄鱼的眼睛,鳄鱼一下沉到了水底。可是鳄鱼还没罢休,很快的再次进攻了它们,船被鳄鱼一头撞去,小鹿斑比掉进了河里,大喊:救救我呀杰克,我不会游泳。杰克反应神速,立刻拿起船桨伸向斑比,但距离太远,斑比根本够不到,杰克看看船上,立刻抓住了穿上的绳子,自己跳下了河,游向斑比,斑比你抓住我的尾巴,我拉你上船,杰克很快的游了回去,它们爬上船,立刻拼命的划桨,赶快甩掉致命的鳄鱼。因为鳄鱼被斑比顶伤了眼睛,看不清方向,也就没在追上来,他们俩终于安全的上了岸。

就这样它们又互相帮助着艰难的爬过了两座陡峭的山崖,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传说中美丽而安全的森林。此时它们已经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看到眼前的这一切,它们不约而同哭了,因为原本它们之前的家,也是这么的美丽,但是现在已经消失了,它们很伤心。它们希望现在的这一切的美好,不会再被人类破坏了。它们想在这里快乐平安的生活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关于狼和鹿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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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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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的人眼睛中,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因为狼有些人也受过伤,严重的话可能死去。但是狼也分好和坏,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凶残的,狼之间也有感情如友情、爱情、母爱。想到狼我就想到《狼王梦》这本书。

有一匹母狼叫做紫 岚 ,它 爱上了一匹公狼叫作黑桑。它们策划着想坐上狼王的位子上,但是后来在竟争里不幸去世了,紫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然后在危险中生下了五匹健康的小狼。

第一匹狼崽在寒冷的天气下被冻死了。第二匹狼崽黑仔对世界的好奇心死于金雕的嘴下。第三匹狼崽蓝魂儿倒是英武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下。第四匹狼崽在小时候受哥哥们的压迫留下了心里自卑的阴影占了下风,死于众狼口中。紫岗为了把这四匹狼崽培育成“超狼”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它总是擦肩而过,紫岗不顾一切生命保护了媚媚和它腹中的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为它的经历敢动,它把一生都放在了梦想上,不但没有成功还令自己的孩子死去。但也是出于对孩子的母爱吧!媚媚的孩子是否能成为狼王 ? 好期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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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父母课堂》读后感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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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人母感到幸福,深知责任重大,怎么才能教育好孩子,自己没有经验,只能凭父母那时怎么教育我的一些记忆,以及同事、朋友平时交流的一些育儿方法,来尝试教育孩子,总觉各有特点,不是十分满意。 读了《父母课堂》杂志后,感同身受,收获颇丰。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传身教至关重要。现在每个家庭一般都一个孩子,都深受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疼爱,惯着宠很普遍。具宠爱于一身的孩子教育,基本上落到父母肩上。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孩子,孩子善于模仿,孩子会学父母的言行和动作。有一次早上送孩子去幼儿园,为了赶时间,我看看两边都没有过往的车辆,便没有带孩子走斑马线,走过马路后,孩子问我:“妈妈,你怎么没带我走斑马线啊”。我的脸顿时红了,连忙给孩子道歉:“妈妈这次错了,下次咱们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平时跟孩子讲安全知识的时候说:“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孩子已经记住了父母所教的,但是看到父母没有按照所说的去做,就会问为什么?作为父母,给自己的孩子做出好的榜样。教会孩子正确地判断事物,引导孩子健康成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父母,一定要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树立正确的言行,给孩子作出他们为之骄傲的榜样。

前段时间流传的“虎妈狼爸”式的教育方法,孩子成才需要靠高压,父母的威信是靠吼、打、板面孔树立起来的。我觉得那只是个例,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育方法。基础教育阶段要强调学生自由地探索,主动地学习,健康地成长。父母赢得尊重,要靠与孩子平等交往,靠理解、尊重孩子来建立。父母同孩子面对面、目光平视着说话,特别能让孩子感受到平等的家庭氛围。孩子说话时,父母最好专心倾听,不要随便打断孩子的话题,让孩子感到父母和蔼可亲,可以信赖。孩子如果觉得父母像朋友,他就会无话不谈,无拘无束。在平等、宽松的环境里,孩子就会养成活泼开朗、自信和勇于创新的健康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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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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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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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讲出一个精彩故事读后感2000字

全文共 2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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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读过一些类似《讲出一个精彩故事》的书籍,例如《大师们的写作课》、《小说课》,但是我都没有做到一字一句从头到尾将他们读完,这次,又是一本指导类的书目摆在眼前,我翻开它之前就暗下决心,要认真把这本书读完。我很庆幸我这么做了,因为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许多。

这本书在结构上来说非常令人舒服。它就像一位耐心的教师,一步一步教我如何讲故事,他当然不会忘了用一些精彩的例子吸引我的注意力让我不要跑神,也会很贴心的在每一讲结束的时候帮我总结好这一节讲过的内容,甚至帮我把笔记都做好了。这样一来,就算这位老师中间有一些地方讲的太过于出彩,我也不至于忘记这节课的主要知识和要点。

当然,这本书让人能阅读下去的不仅仅是它的结构设计,作为一本教育指导类图书,作者的语言、用词、断句都非常恰当而到位。这样的例子俯仰皆是。例如“有些故事,浑然天成,不需要运用任何推展情节发展的技巧,硬是要使用技巧,只会窒息了故事。”作者的灵魂比喻更是为书本增色不少。“故事情节的发展就好像一个导引方向,假若将一个故事比作一个万象呈现的花园,讲故事者便是打开这扇窗子的人,故事的情节等就如路径,先后因果关系有没有散乱或者相悖呢?主要人物角色就是导游,有没有足够的魅力和亲和力,让你愿意专注投入聆听呢?故事的题材及细节相当于花园内的摆设和各类花木建筑,有没有相当的细致度和惊喜让你回味?”这一段巧妙的比喻生动而具体地说明了把故事讲出来、讲好一个故事能够带给读者的震撼和回味。最重要的,作者通俗易懂的解释让人大快人心,阅读起来丝毫不觉得有障碍或者疲劳。而作者对于一些日常生活中事物的留心再加上他独到的总结,总是能引起我的共鸣。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作者举的广告的例子“香水:约会成功的故事/白米:家庭和睦的故事/保险:渡过难关的故事/啤酒:都市奇遇的故事”这类广告生活中经常能看见,但是作者短小、整齐、又符合他的需要(“…的故事”)的总结,让我眼前一亮,同时又感到十分熟悉和亲切。

诚然,就算我读完了这样的一本书,我也不能说自己就一定能讲好故事了,“照葫芦画瓢”不一定是件好做的事情。书里面提到的那些基本的“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不是读完就能用好,而且生搬硬套肯定讲不出好故事。但是,反过来看,我从这“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来分析、鉴赏一个已经非常成功的故事,却显得十分恰当,更妙的是,无论小说电影,这些规律也好定理也罢,都能完美契合。因为,成功的故事一定符合这些以它们为样本总结出来的规律,而符合这些规律的却不一定是成功的故事。孙洙在《唐诗三百首》的序言中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想,在阅读完《讲出一个精彩故事》之后,我最大的收获或许不是能立马讲出一篇令人满意的故事(这显然也不可能,不然中考前我们早就集体抱着这本书读然后作文统统满分了),而是在对于小说、故事的鉴赏和分析能力的加强。作者在文中有一句用来讽刺的话,不知我把它引述到这里是否合适,“纸上谈兵的,只能做品论者”。我想,以下的内容主要是为了证明这“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能够而且足够用来分类、评价名著、斩获各类大奖的影片。

先说“五类情节”。我刚刚在文件夹里翻看了一下自己以前写的一些读书笔记,觉得还是缺乏了一些逻辑性,例如对于故事情节的分析,我可以从五类情节阶段展开,而不是依着自己脑子中“吱吱”的声音按着书的写作顺序(甚至不是时间顺序)来分析。

又例如,六种人格发展进程可以用来分析人物的变化以及发生的事情对人物的影响,我立马就想到了基督山伯爵(唐戴斯),从一个相信这世间美好的单纯年轻水手,变成了一个将自己曾经的敌人耍的云里雾里,主宰了他们的生死存亡的“魔法师”,而且越想越符合,简直就像为他量身定制的一样。这不只是个例,许多举世闻名的电影、小说都是如此,《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盖茨比(当然,盖茨比只挺到了“流浪者”的阶段就凉了);《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霍尔顿;《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十五岁的船长》里的迪克等等。谁说文学中没有公式?任何一个出色而成功的人物设计仿佛都离不开人格发展的六个阶段,有些(基督山伯爵、安迪等)走过了这六个阶段,而有些只经历了其中的一个或两个阶段,但是他们的故事依然在世界搅起轩然大波。

关于那七个基本情节,它真的好像如来佛的手掌,一切都逃脱不了他的范围(仅以我看过的为例,可能有误):像《地心游记》《环游地球八十天》《神秘岛》《鲁滨逊漂流记》和诸如《流浪地球》《星际穿越》《后天》的科幻大作和《空中浩劫》《深海浩劫》等一系列灾难片,都可以归入“战胜恶魔”这一类中;《传奇的诞生》(贝利的奋斗史)《一球成名》等各种传记,能算入“白手起家”这一类;《金银岛》《格列佛游记》《失落的世界》(这三本典范~)就属于“探索旅程”;《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是个另类的英雄吧)《平凡的世界》(孙少平最后又回煤场也算是一种回归吧)收入“远离与回归”;《追风筝的人》(阿米尔追到了他缺失的“风筝”)完美契合了“喜剧”的定义(但我觉得放到“重生”会更好);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仍然在追寻“那盏绿灯”却“逆流而上,而那倒退的潮流不断地把我们推向过去的岁月”)从开头就奠定了他悲剧的结尾;那《基督山伯爵》及听着名字就像的《肖申克的救赎》纳入“重生”这个听起来最帅气的类别里。

我说了这么多,举了这么些例子,显然不是为了凑字数我想表达的简单概括来说,就是这本书里面所传述的内容让我很震惊,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语文这个我认为最没有规律可循的学科里,我认为最没有规律可循的写作(或者叫讲故事),居然有这么强的一致性,震惊程度不亚于初三发现“缘”字的右上部分不是“夕”的时候。那么这样,这本书还起到了一个更加巨大的作用:他在告诉了我我有多么无知的同时,也帮助我理解如何才能将语言学好、用好——追寻前人的足迹,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本书甚至还有一点点激发了藏在我内心很深很深的地方的,讲故事的欲望,让我觉得自己应该开始写点什么,毕竟,“纸上谈兵的,只能做评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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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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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选择战死,也不会选择饿死!

《狼王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一只有着梦想与野心,为求一子能成为狼王的母狼紫岚的故事。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场景,每一幕悲喜交加的画面,让我情不自禁地佩服这只为了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而挥洒了大把青春、葬送了美好爱情、甚至放弃了宝贵生命的母狼紫岚。

《魂断捕兽夹》这一章令我牵肠挂肚,紫岚与蓝魂儿感人的母子之情,让我的心一阵悲怆一阵感伤。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个永恒不变的丛林法则,让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仍隐藏在心中。她的努力虽然一次次地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继续勇往直前。《追梦赤子心》里也有一句歌词令人震撼:“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她这为梦想而不顾一切的努力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也让我不禁想起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不仅在狼的社会是这样,在人的社会也是这样。就像我曾经有过的钢琴梦,那时我有多喜欢钢琴,几乎就差和钢琴一起睡觉了。但有一次,老师说我没有天赋,同伴说我简直乱弹,他们的话语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所以我忍痛放弃了。可现在我却深深地明白了,逐梦路上一定不可避免会遇到嘲笑与坎坷,我们一定要执著于梦想,如今我是后悔莫及了。倘若当初没有放弃,那我现在也一定能弹得一手好琴吧。两个不同的结果,无非是在梦想面前选择放弃抑或是至死不渝的追求。只有在失败、挫折的打击下仍不绝望,将梦想继续遥寄于渺茫,越挫越勇,直至梦想实现,相信命运不会让每一个懒惰之人得到宠幸,不会让每一个有心人白努力。

一本《狼王梦》,令我思绪万千,掩卷沉思,我仿佛明白了许多……

逐梦路上,不可避免伴随着嘲笑与讥讽,马云是这样奋斗过来的,马化腾也是这样拼搏过来的……只要我们执著追梦,并付诸努力,不定什么时候,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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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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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黄色的封面,封面中右处写着“撒哈拉故事”,题目的下方印着作者的名字——三毛,左上角印着“三毛全集”的字样,除此之外再没有多余的图案和文字。可就是这本看似平凡无奇的小书里深藏着撒哈拉的秘密,令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撒哈拉的秘密令人惊奇。

这里常年干旱,当地的居民浑身上下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气味。直到一个名为“泉”的浴场出现,撒哈拉人洗澡的秘密才被作者挖掘:他们准备好冷水,在温度极高的房间用石片来回刮去身上的污泥再用冷水清洗。那浓稠的黑汁顺着皮肤滴落地板,形成一小块污块。更加无法想象的是他们用水管伸入体内来清洗身体内部。

这种特别的洗澡方式令我感到惊奇,我难以想象住在沙漠里的居民三到四年只是洗一次澡。这儿可是撒哈拉沙漠!阳光刺眼,黄沙漫天。试想下,在炎炎烈日下全身汗湿,黄沙飘到衣服里却不能洗澡,刺鼻汗臭味终年环绕全身。别说是三到四年,就连三到四天洗一次澡,都让人难以接受。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滴水是多么的珍贵,随随便便就把水浪费是多么可耻的一种行为。

撒哈拉的秘密丑陋无比。

这里的小女孩十岁就要结婚,父母像贩卖人口一样把女儿“嫁”出去。所谓的结婚初夜,仅仅是新郎通过暴力夺走小女孩的贞操,在女孩的心底划上一道不可磨灭的伤疤。

看到这里我感到心寒,闭塞落后的习俗下,每个人都是一副丑恶的嘴脸,就这样目睹着暴力的发生却没人阻止。也许是习惯了吧,习惯了这种事情的发生渐渐也就习以为常。这种行为已经和犯罪挂钩,但在撒哈拉,这种丑陋的习俗将继续延续下去。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我生活在一个法制的国家,这里和平安定,小女孩的经历不会在我的身边发生。

撒哈拉的秘密有趣可爱。

当三毛装修好她和荷西的家时,来拜访的客人源源不断——荷西的同事,周边的邻居,周边商店打工的小伙子……他们给这个沙漠带来无限的生机活力,也给三毛带来困扰。同事在家里尝到独一无二的美味中国菜,邻居无赖的借走生活用品,不仅如此还放羊踏破了三毛家的屋顶……

书中最有趣的描写是,邻居借不到东西时会故意流露出可怜的表情,那小眼睛里发出乞求的目光。但一旦把东西借出,它就如泼出去的水一样一去难回,真是无可奈何却又有趣。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撒哈拉居民的可爱,他们虽然有些无赖但却充满着当地的风情。

《撒哈拉的故事》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宝藏等待着人们来寻找,每个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就像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哈姆雷特一样。对我而言,它神秘,它悲伤,它有趣,它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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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吃狼奶的羊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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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自然界中,和羊是一对冤家,可是你听说吃狼奶长大的羊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完这本书。

故事中的主“羊”公,是一只名叫流火云的羊,他是吃狼奶长大的,身体里有一半是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羊血,却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有狼有影子。他既有羊的温柔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他勇敢,可以独自对抗强大的食肉动物。就连狗熊都吓不倒他。我就不一样,就是连一个过路人多跟我走几步,我都开始警惕,生怕他是坏人,可以说,我算是比较胆小的人。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是除了刚出生,连爪子、牙齿都没长出来的小狗,我都不敢摸,生怕被他们抓伤、咬伤。

他热心帮助别羊,救羊于水火之中,在伙伴要被吃掉的时候,帮他赶走了天敌。这点我就比较像他,在同学们有什么东西忘记带了,我总会借给他们?

他最大的有责任心,在狼群决定放走他时,他依然坚守在羊群的前面。我遇到比较麻烦的事,总爱推给别人做,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十分羞愧,以后一定要认真对街自己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流火云这只英雄羊,让我学习到他的勇敢,我所畏惧的精神;学习在别人陷入困境帮助别人;更学习到要有责任心,承担好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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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想象作文:狼和羊的故事

全文共 2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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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如果只有两种动物:和羊,区别就是你想做狼,还是被吃的羊,下面yuwenmi小编为大家分享一则想象作文:狼和羊的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在广袤的草原深处,一只狐狸抓住了一只叫白云的羊,羊预感到自己的末日即将到来,发出了绝望的哀号。此时,不远处突然又出现了两道凶残的目光,一只狼出现了,狐狸慌忙弃羊而逃。而羊却陷入了更大的恐慌,颤栗着发出无助的哀叫。那只狼望着羊蓄满泪水的目光,心中猛然一动,居然不舍得就这样将它吃掉。羊见狼迟迟都愣在原地,就试探地向后撤了一小步,见狼仍无动与衷,便发疯似地撒腿就跑。狼平生第一次眼睁睁看猎物就这样轻易的跑掉。

几天后,在一片微风拂面芳草地,一群羊正在欢快的嬉戏吃草,却不知道危险早已降临在它们头上。一只狼潜伏在暗处,目不转睛的盯着一只羊,却莫名的意乱心慌,竟然不敢向羊群靠的太近。而此时,突然窜出一只猎豹,像把利剑般刺向羊群。羊四散而逃,豹最终选择了一只皮毛洁净的小羊羔,疾扑上前,将它按倒在了地上。可怜的羊只能用凄惨的哀叫做为反抗。就在此时,一只狼出现了。豹只得放下嘴边的猎物与狼对峙。狼像是着了魔似,对豹发起了疯狂的进攻。豹节节败退,最终躲之不及,被狼一囗咬住了咽喉,血喷涌而出。狼又仰天怒号,将猎豹举到半空中,甩出了数丈远,猎豹应声瘫倒在了地上。搏斗的声响引来了方圆数十只狼赶来助战,它们歪着脑袋看着狼,似乎不相信是其所为。许久,它们便冲向了猎豹,分食尸体。而狼则舔舐着昏死过去的羊,眼里竟然满是哀伤。当羊缓缓睁开眼,看见的是一张血盆大嘴,惊恐之状无以言表,而更令它绝望的是远处还有七八双恶毒的目光在向它逼近。狼冲向了这群贪婪的同类,狼牙像锋利的大剪刀,剪下了一条条腿、脚爪还有皮毛,其余的则仓皇而逃。

狼又回到了羊身旁,当羊看见狼原本如此凶残的目光,此刻居然不敢正视自己时,羊终于懂了,可羊还是以为,自己是在梦中懂了,但是狼却一路护卫,将羊送回了羊群。狼因为斗败了猎豹而在草原上声名大震,狼族决定将它推选为王,这是狼梦寐以求的目标,不过每当羊最危急的时刻,狼还是会及时出现在它身旁。没有谁还敢再和狼争夺猎物,因为它是狼族未来的王。

羊则被狼一次次感动着,它相信,狼是真的爱上了它;羊终于将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家族,却遭到了空前得唾弃。羊家族责令羊,除非羊停止和狼交往,否则就将它驱逐出群。羊彻底绝望了,它知道,面对这样一段的恋情,它终将要做出一番抉择。羊最后选择了和狼在一起,因为它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狼。羊的举动被家族一致诅咒会得到报应,羊一无反顾。当狼再一次将羊解救后,羊含泪乞求狼能将它收留。狼喜出望外。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事在草原渐渐传开,所有的狼都认为这是奇耻大辱。而豹族却像是出了大喜事,到处奔走相告:狼族未来的王竟然爱上了自己的猎物。那些对狼族有不满情绪的动物顿时纷纷加入到了嘲讽的行列当中,使得在大草原上一向如日中天的狼族,瞬间抬不起头来。

狼族忍无可忍,它们警告狼,除非它能当着草原所有动物的面将羊活活吃掉,否则就休养成王。;狼也陷入了艰难的抉择,它并不曾料到事情会突然变得如此复杂,但它还是天天坚守在羊身旁,不许羊有任何的伤害。狼族妥协了,它们决定仍立狼为王,并让它到草原最高的土丘上接受众狼的膜拜。狼欣然前往,却万万没有想到这是狼族精心设定的阴谋。;等狼离开后,羊就被拖到了一片空旷的草地上,狼族要当着草原所有动物的面,将羊碎尸万段。羊看见,在它周围是千百张贪婪的血嘴,但羊的眼中仍流露出生存的希望。正当群狼狂扑向羊时,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王者归来般的吼叫。熟悉的身影狂奔向自己,羊的泪汹涌而出。没有谁敢阻拦它,因为它拥有震慑草原一切动物的吼叫,它具备了成为王者独有的威望,只可惜,它爱上了一只小羊羔。

狼顺利的救出了羊,但从此被狼族孤立,不过这使它们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

春天的早晨,狼带着羊到草原上最鲜嫩的草地上吃草。羊幸福地如同是草原上的公主,而狼则是羊最忠实的保镖。夏天的傍晚,狼带着羊到草原上最清澈的湖畔喝水,随后便相互依偎在晚风的爱抚中。夕阳下,狼许下了天荒地老的承诺,羊却泪光闪闪的摇了摇头。秋天的中午,狼带着羊来到草原上唯一的一颗果树旁,看着羊吃的津津有味,狼也尝了一囗,但立即就吐了出来。狼的心里泛起了一阵痛。

冬天来了,雪无穷无尽的撒向大地。狼出去捕食,越来越少的时间陪在羊身旁。羊很害怕,而更让它惊骇的是狼居然在吃草。这是在狼的一次呕吐中看到的,整根的枯草──狼已经变得很虚弱。

又是一个风雪交加的黄昏,狼捕食回来,全身都是血迹。羊急于想知道究竟,狼望着羊,终于道出了多日得苦衷。

原来,狼族料到狼会顾忌羊,不会去远地方捕食,就集中对周围的猎物大肆捕杀,使得狼一连数天都寻不到食物。它本想也能吃草来维持体力,不想一吃下去就呕吐不止。而周围的狼见它已无昔日王者的锐气,当即就对它发起了挑衅式的攻击。

狼历经千险才得以突围。但狼族却仍不依不饶,称今晚将发起更大规模的进攻,让所有动物都看一看,这次它们是怎样将羊撕成万块,共享草原上最鲜嫩地美餐的。

羊听的心惊肉跳,突然看见狼面对草原悲愤的嚎叫,羊开始落泪,等狼转过身时也已然泪流满面。狼告诉羊:狼就是狼,狼不可能去吃草。羊就是羊,羊永远是狼最好的猎物,而你,绝不能成为其它狼的猎物。希望你原谅我没有兑现承诺,但此刻如果让我用生命,能换你一生的幸福,我会说,我愿意。可是现在,我真的无能为力,;狼说完,万分无助的垂下头,羊却渐渐止住了眼泪,居然安慰狼道:你不要难过,不是谁的错,只因分手是必然的结果。我们能相爱,却注定不能生活。现在我终于懂得,爱可以没有界限,但爱情不能没有界限。否则真的会遭到报应。我知道,你有多么爱我,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像做梦一样的美好,但我终究要面对那张冰冷的床。

我没有接受你的承诺,就是因为承诺只会让我更加害怕结果。可是现在,我没有任何的后悔,因为;因为你已在我心中至高无上,你已是我心中永远的王。相信你一定能成王,就算一切都是是为了我。羊说完,眼中又蓄满泪水。朦胧中,它们仿佛又回到了初次相见。只是一阵寒风袭来,吹落了各自的眼泪。

许久,狼的眼睛里慢慢闪出了绿光,而双唇却在不停的抖动。突然,远处传来了一连串的嚎叫,霎那间,漫天遍野亮出了千百双恐怖的绿光。狼一声悲叫,终于不顾一切的扑了过去,羊闭上了双眼,没有做丝毫挣扎。

雪夜下,千百只狼正在围攻同一个目标,那是一只嘴里叼着羊的狼。只见它奋力突围,拼命的将嘴里的羊往肚里咽,只是眼角还停留着一滴不肯掉落的泪。与羊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历历浮现在眼前,狼开始发狂了。

冬去春来,风云变迁。狼终于成为了狼族至高无上的王,它已经变得比昔日更加勇猛而残暴。只是每到雪花飘零的夜晚,总会听见它呜咽的哀嚎。谁能说,狼不曾真心爱过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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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革命烈士的故事读后感——刘胡兰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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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了,这是无数勇敢的中华儿女的功劳,他们不怕惜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也要保卫祖国。正是因为他们,我们的祖国才有今天的辉煌和成就。刘胡兰就是其中之一。她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刘胡兰从小就参加了抗日儿童团,有一次,敌人来了,他们把刘胡兰抓到屠刀前,想让她说出共产党的秘密,可令敌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刘胡兰宁死不屈,就这样,刘胡兰仅仅15岁就壮烈牺牲了。敬爱的毛主席为她亲自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每天无忧无虑地生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多么自在啊!跟刘胡兰比比,我感到十分惭愧,刘胡兰姐姐只比我大3岁,我现在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从来不为父母分担家务,真是惭愧啊!

虽然刘胡兰牺牲了,但她的爱国爱民、不屈不挠的精神财富,一直鼓舞着我们前进,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没有战争,没有硝烟的时代,多么和平,那么悠闲,多么快乐。这是千千万万个勇敢战士,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我们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要向刘胡兰姐姐一样,保卫祖国,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让国家更强大,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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