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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通用20篇)

燕洵是西凉世子,冷静腹黑多疑,幼年眼见家族被魏皇灭门,身负血海深仇。与楚乔少年相识两小无猜,相互扶协忍辱负重,如履薄冰筹谋八年,一朝血洗真煌城称霸为帝,与楚乔因信仰不合分道扬镳,赢得江山失去了挚爱。接下来是开学吧为你们收集整理的关于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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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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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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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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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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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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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确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是窗含西岭千秋雪。下面是小编收集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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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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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网络原名《流水混账》)是八月长安的振华系列作品之一,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其以怀旧的笔触讲述了女主角耿耿和男主角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将怀旧记忆写到了极致,是80后青春校园纪念书。《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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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鬼吹灯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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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由什么小说改编?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介绍,小说《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完善《鬼吹灯》系列的重要环节,揭秘了大量该系列中读者感兴趣的疑点,对整个《鬼吹灯》系列而言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鬼吹灯小说结局,欢迎来参考!

可以说,这本书能够给之前留下的诸多问题作出很好的解释,是《鬼吹灯》的揭秘书。这将是《鬼吹灯》系列作品的完美里程碑,是对这个系列的一次总结。

而此次续写并改编成超级季播剧,除霸唱本人任剧本顾问外,更有田羽生的圣堂工作室一起合作开发剧本,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从开始到定稿经历了16稿。

讲的什么故事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该剧讲述了25岁的上京小地痞胡天,原来和如同亲妹妹一样的小金牙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是万万没想到,神秘女子冰轮则是为其带来了消失了20年的父母的消息。与此同时,口口声称是他父辈故交的后人雷厉,也是不怀好意的找上门来。

各种变故之下,胡天、小金牙和王耀等人整个陷入了其中,胡天决定带着小金牙和王耀,跟随着冰轮和其养父孙教授上路。去寻找父母的下落,但是就此没想到终极大BOSS,竟然就是冰轮的养父孙教授。

真相就此浮出水面,孙教授正是20年前引诱胡天父母去寻找霸王冢的坏人。其真正身份就此揭开,就是一直守墓的拘尸一派的叛徒。

他一心就是想利用摸金一门的人开启霸王冢,得到里面包含着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老胡等人彻底失踪后,就此盯上了可以摸金的后人胡天。

当胡天的身上再现了明月石现世,就此引发了拘尸法王注意后,就此派出了顶尖高手黎若花和掘子军,试图阻止胡天等人寻找霸王家。

孙教授不怀好意的利用之下,胡天等人经历了诡异的鬼市、恐怖的古宁村、凶险的剑陵。但是老胡等人是否真的如此,就一直活着被困在霸王冢中呢?

其实说白了,孙教授无疑就是想利用胡天的后人,进行开启盗墓的行动而已。但是胡八一真的在墓中待了10多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是什么

胡八一在霸王冢里得到了包含世间所有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里面的大秘密让胡八一有了新的想法,随后离开霸王墓去了下一站。

据悉,《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小说至是揭秘了大量的疑点。而电视剧则是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所以具体结局还要等到剧情的播出,以上只是猜测而已。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原著原本只是天下霸唱的随笔,改编成剧本后变动很大,天下霸唱介绍,自己监制的是文学剧本这一部分的内容。

而谈及这部剧最大的特点,他表示就是“青春范儿”,“新生代的观众更愿意接受一些年轻的故事,就像看他们自己一样。”

天下霸唱认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有一个所有影视作品共通的核心价值观“爱”,同时他笑称自己内心只有16岁,因此创作这些年轻化的内容没有隔阂,比如剧中“摸金二代”的设定。而对于演员们对角色的诠释,天下霸唱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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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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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各女主的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吧~

公主安嘉璐

人生若只如初见,安安代表初恋,美丽,纯洁,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最后一场案子开始的时候安安的表现让我觉着老常在设计一个仙子坠落凡间的结局,安安期待她的王子,她的骑士让她过得和公主一样耀眼,但是结果却是戈战旗是个骗子,骗的安妈倾家荡产,她妈的结局我没注意到,但是这类大规模集资的中间人根据过手的金额十年是可以判到的。解冰残废,母亲入狱,家庭破产,这就是公主的结局。当然我可能有点以恶意猜度老常的想法了。假如安妈没有出事儿,警觉了戈战旗的想法及时抽手甚至小赚一笔,解冰没有残废接过重案组的旗帜,最后或许成为总队长,安安和解冰结婚的话,诸位看官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结局?

解冰和安嘉璐的结局是求仁得仁,解冰得到了爱情,安嘉璐坠落凡间却找到了本心。

女强人肖梦琪

理智,科学,美丽。肖梦琪和我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女强人类似,但是更加走到一个极端,所以余罪永远不会选择她的,在她的眼里余罪和他的小伙伴只是升职的台阶,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对余罪产生了好感,但是这种好感永远低于她的官阶,所以在余罪毫不犹豫放弃国际刑警深造的机会时,肖警官“终于实现了她的心愿”,到北京深造了,或许可以说是因为余罪已经结婚了,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为了这份暧昧放弃她的追求。

美貌栗雅芳

栗总和余罪在一起纯粹是很多巧合造成的,呵呵不过从这个美貌的女人开始刁难余罪结果被给难堪到被余罪感动的时候我就心里偷乐——有戏。栗总会跟余罪“那个很多很多次”的原因大概是刺激吧,砸车,吐律师唾沫,给十万块,被救误会扇余罪一巴掌,到此基本火候够了,于是老常安排一出醉戏,两人搞个昏天黑地,然后刺激过了,这段感情难以维持的时候老常安排一出吸毒,于是顺理成章的,被余罪扇完送医院的栗总彻底沦陷了。

栗总这样生意成功的女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反正老常写的看着还挺合理,虽然结局不太合理,呵呵。我总以为栗总会是“这个寂寞难耐的女人,估计又有新欢了吧”,应该是这样,但是小女人一点,对余罪忠诚一点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实比小说更荒诞不是吗。

外柔内刚楚慧婕

黄三养女,这个女孩儿是外柔内刚,安安静静的做残疾学校老师,但是跟狗少出去一趟充分显示这个女人的江湖气质,最后心情好一点还给了狗少一个安慰的吻。总感觉这个女人也是有很多很多可以描写的,但是老常一笔带过了,不明原因,当然这样的女孩儿指望像栗总那样也是不可能的,两个人可以有一点小憧憬小暧昧。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黄三死的时候楚拽着余罪不放,后来还帮余罪办了些事儿,为啥慢慢就没影了涅,这个女人写出来最起码也是有《猫眼》里面小瞳那样的魅力啊。想不通。

最后一个,猪脚的老婆,林靖宇。

高大,强壮,美丽,性感,英气,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包容。安嘉璐的好感是因为她的花心,对解冰不够满意,而余罪却越来越优秀,当余罪还在警察学校的时候,安美女可曾有过一点关心?所以安嘉璐刺激林靖宇的时候会说“他只是因为不够优秀所以才会轮到你”,这话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内心的想法。是的余罪还没有优秀到能配的上她,所以安美女的结局我看着很爽。

中间有一段剧情我觉着老常是不是改大纲了,老常可能最初设计的不是让林靖宇和余罪结婚,所以来了个黑涩会情人的想法,但是突兀的又变成了老杜的问题。..反正我是没看懂,不过改过之后真是好,我喜欢林靖宇这样的,我也以为最适合余罪的就是林。只有她能够接受余罪那个不成器的老爸,能在余罪面临选择的时候告诉余罪要选择余满堂,能容忍余罪婚前糜烂的关系,能理解余罪不能陪伴她的苦衷。看着这辛苦还房贷的小两口最后能小赚一笔事业小成真是开心。

最后,老常的书很精彩啊,没觉着很虐啊,结局我感觉有点刻意的大圆满啊,虽然这种圆满看着很满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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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8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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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不尽的相思,我用脚下的路给你,一辈子走向你。那么,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以前十绝殿依附的家族,见到白山大帝被烈焰笼罩其中,纷纷惊声怒吼起来。

“白山兄!”

几名大帝惊声开口,已经不顾其它人阻拦,疯狂得冲向金阳大帝的放心。我看着眼中,也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

金阳大帝见到这么多人冲去,也没有硬凭,只是一脚将白山大帝从火焰中踢出,随后极速后退,同时开口道:“兽神,天凤,你们还不出来,还等何时?”

兽神!

我一边冲向白山大帝的放心,一边看向金阳的方向,只见太阳神功里飞出几人,其中一人便是天凤大帝,还有一人虎背熊腰,面容狰狞,踏虚而起的那一刻,气息非常强大。

而在两者身后,还又两人,一名妖帝,一名人族大帝。

四人。

而且一人是顶尖中得大帝,气息除了金阳之外,其它人难以比拟。

“白山大帝。”我也顾不得看来人,冲到白山大帝面前,只见白山大帝全身焦黑,不过一丝气息还在。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当即一掌落在白山大帝身上,磅礴的生命之力极速灌入其中。

白山大帝的周身的焦黑皮肤开始极速脱落,不过片刻之间,外表已经恢复,只是气息依旧极弱。

“金阳的烈焰可以伤到神魂。他得神魂受伤,短时间内很难痊愈,至少要休养半年以上,还得用滋养神魂得药物救治。”卢有涯冲过来,看着被众人守在中间的白山大帝急声开口道。

白山大帝还又意识,但是虚弱得厉害,这时候无法再战,甚至连送都无法送出去。

烈阳城四周得传送阵都被封闭,要离开只能在虚空飞行,可是早晚也会被追住得。

双方,大帝人数相当,可是在实力上,却有所欠缺。前面一个金阳大帝已经难以对付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兽神。

“嘿。十绝殿。”兽神咧嘴笑着,看着周围开口道:“李晓茹,就是你当日在蓝月湖之上,帮着云狐那个贱婢杀了我儿?虽然那个儿子,我的确不怎么喜欢。但是毕竟是本帝的骨肉,所以这仇不能不报。至于小云狐,你就先在一旁安心的待着吧,你放心,本帝不杀你,不过那小子没做到的事,本帝还是有兴趣尝尝的。”

当初那名皇子,一直窥视云狐得容貌,只是碍于云狐得身份,所以没有下手。而现在,眼前兽神帝国的大帝,居然也想对云狐下手。只是,这时候小白和云狐都极为虚弱,被移送到了后方,只能听见,却无法反驳。

金阳大帝位于虚空,看着我们开口道:“好了。我们的底牌都已经出了。你们的底牌也该出了吧,老皇甫,我知道你在这里,既然来了,就出来吧。让你儿子在前面,难道就不怕我一不小心杀了他。”

圣皇帝国还有大帝?

果然,在圣皇大帝的目光之中,后方山中一名满头金发的老者缓缓飞起,一身金色锦袍,样貌威严,和圣皇大帝长得有几分相似。

“老夫是真不想出来。”老圣皇沉声开口道:“不过现在也不得不出来了。金阳,今天看来,我的确不是你得对手。想来兽神被你请过来,也是用来对付老夫的?”

金阳大帝嘴角冷笑,开口道:“你这人,总是虚伪的狠。不过应付你,的确还用不了我出手。兽神,这老家伙就交给你了。”

“老圣皇!早想领教圣皇帝国的帝王傲世诀了。”兽神全身一片片鳞甲出现,咧嘴笑道:“今天就让我来会会他吧。”

老圣皇眯着眼,看着兽神的方向,最后转过头看向我道:“李晓茹,本来我留在后方,只是以防万一,帮你们拖住金阳那个女人的。不过现在看来,我是托不住她了。早做决定吧,是战是逃。如果要逃,我们四散而走,或许能够活下几个。”

逃?

在场诸多人,脸色都动了一下。

所有人都知道,一旦败退,将没有几个能够活着除去,运气好,还能走出去几个,运气不好,都得留在这里。可是,这一刻,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似乎都在等待我得命令。

“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我看着金阳大地得方向,沉声开口道:“金阳交给我,我有一件法宝,可以吧我和她都困在里面一段时间。或许几个小时,也可能几天,甚至几个月。这一段时间,外面就交给你们了。”

老圣皇凝眉看向我道:“你能暂时困住她?如此也好,就算拼了这条老命,我会把兽神拿下,只要兽神一死,面对其它大帝,我们还又五成以上胜算。只要我们外面赢了,到时候金阳大帝出来,也可以和她慢慢周旋。”

“我那件法宝,进入之后,不分胜负,谁也不可能出来。”我开口道:“如果我在里面死了,外面就交给诸位了。”

在场人面色凝重。

白绝山开口道:“殿主,法宝交给我,我进去缠住她。只要外面赢了,我们就还又胜算。”

“不用了,这是我和金阳的一战。”我深吸一口气道:“再则短时间内,你也无法祭炼法宝。”

话音落下,我已经踏虚而起。

金阳大帝见到我们都已经准备迎战,顿时嘴角多了一抹笑容道:“本帝本来以为你们会逃呢。”

“我不会逃!”我摇头道:“金阳,我身上有什么,你应该很清楚。你身上有什么,我也知道。天衍书,五张在我手里,两张在你手里,只要七张凑齐,就有机会找到最后一张,成就完整天衍书之后,便有机会突破新的境界,成为一方主宰。”

金阳大帝显然没想到我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将事情都说出来。金阳大帝紧锁眉头,冷声笑道:“好啊。没想道你身上又五张,本帝倒是小看你了不过,倒是也该谢谢你,五张在你手,只要杀了你,也省得我去招了。”

“想杀我?”我手中取出一小小的石台,石台之上插着神兵,便开口道:“好,我给你机会,这是点将台,上去之后,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只要你赢了,我身上的东西自然会落入你手。”

金阳大帝眉头一动,开口道:“点将台。原来是这东西,当初十绝从天衍书里得到的法宝。好,不管你耍什么花样,你身上的东西我要定了。”

祭!

我听到金阳答应,随后一抬手,点将台已经极速变大,不过瞬间,已经占据了一方虚空。而我毫不犹豫的跳上了点将台,另一边金阳大帝二话不说,已经冲上了点将台。

呼。

只是,在我进入点将台的那一刻,我已经出现在了一个金属的房间之中。

“小主人。”圣天狱的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对我行礼道:“金阳也已经进入了圣天狱。”

我点头道:“我把点将台移到了圣天狱里面,为的就事暂时困住她。你想办法,暂时别让她靠近我,我要闭关一段时间。”

“明白。圣天狱本身就石用来困住大帝的。金阳虽然极为厉害,但是只要我在,她要找到主人,必然需要花费一段时间。”圣天狱器灵点头道:“不过,老奴最多能够阻止她一两天时间,当她知道了这里的结构之后,她会很快找到小主人。”

我轻轻点头,心里早已经有所准备。

与此同时,金阳大帝的声音也已经响起,开口道:“点将台,圣天狱,李晓茹,这两样东西你也想困住我?你应该知道,困不了我多久的。”

“我知道,一天时间,可能是极限了。”我沉声道:“不过,一天之后,谁生谁死,那可未必。”

金阳大帝大笑道:“好,我就看你还又什么新花样。”

时间之力。

我取出了那多蓝色的小花和花盆,放在房间里。

这一刻,我知道已经没有其它办法了,唯一能够做的,就事拼死突破。只有这样,才能战胜金阳,保住始源之地,保住所有人的性命。

破而后立!

我轻轻闭上眼睛,想着当初成就十绝之境见到得景象,随后将神识停留在自己阵盘上空。阵盘里的东向,都已经被我移出,只剩下了数十万里,一望无际的漆黑空间,而漆黑空间之中,十颗星辰悬于其中。

破。

我没有丝毫犹豫,极速收敛全身的力量,随着我心中一声爆喝。十颗星辰最外围的第一颗已经破碎。

轰!

随着第一颗星辰破碎,我感觉身体好像都要炸了一样,同时阵盘的力量瞬间消失了一成。还不够,再破,随着第二颗和第三颗星辰陆续破碎,我感觉自己的丹田要完全炸开一样,里面不满了星辰碎片。

一次次破碎,我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当第九颗星辰完全破碎之后,我本命阵盘的力量已经完全消失。而取而代之的是原来黑暗的空间之中,密密麻麻的都是些星辰碎片。

九颗星辰破碎,唯独中间还有生命之力的星辰。

爆。

在我得神识控制下,最后一颗星辰终于破碎,化作了万千生命的碎片冲向了其它星辰之上。其它力量是这个世界的根本,而生命之力却可以诞生生命。我此刻还剩下元婴的力量,而本命阵盘却已经完全破碎。

归一决!

我深吸了一口气,运转天衍书将归一决的整篇秘书呈现,随后利用始源大帝传授我得方法将元婴送到了本命阵盘之中。世界的雏形已经出现了,剩下的,便是创造生命,只有生命出现之后,整个世界才形成一个真正的循环,变得完整。

只有完整的世界,才能提供我远远不断的本源力量。

轰。

随着一声爆裂声,我得元婴破碎,上面的神魂力量也跟着破碎在了本命阵盘的空间之中。

混沌的世界里,充实着各种力量,我此刻身躯之中,已经毫无力量,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事阵盘空间世界里蕴含的各种力量。

“构建空间壁垒!”我感受着里面的力量,用自己的神魂引导着。

要想建造一个世界,首先要构建空间壁垒,空间壁垒无形,一道道构建,不断凝聚,很快整座阵盘空间世界已经都身处空间壁垒之中,而壁垒之外,已经开始凝结紫色的混沌石,不断吸收着空间之力。

空间壁垒出现,随后便是大地。

后土之力不断凝聚,大地不断形成,而大地之上,河流,树木,金属不断在加速生成,很快,一片绿茵茵的世界已经完全形成。

“生灵,只要创造出生灵,又了这个世界的文明,便算是真正的世界了。”我神识观察着整个世界,随后开始用归一决寻找自己散发的神魂和生命之力,开始凝聚各种生灵。

生命之力的作用之下,一个个稚嫩的生灵出现,这些生灵完全是我用生命之力和自己的元婴的神魂凝聚,形成了一个个刚出生般的柔嫩生物。随着各种动物越来越多,一颗颗星辰碎片之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个被兽类占据的森林世界。

而随着森林世界的出现,根本不需要我凝聚,我已经发现世界当中已经有灵类的身影出现。

“自动成灵!”我惊讶得看着自己创造世界里面居然有自动凝聚的另类,心中惊讶无比。

灵类出现了,根本无需我去构造,他们就好像我力量的本源,完全来自于这个世界。

动摇,灵类,虽然都有一定智慧,却没有完全成长。我得神识停留在虚空当中,开始最后一步,制造人类。

归一决。

昏暗的世界中,破碎的元婴碎片,浮现在空中,随着我的神识,这个世界的生命之力和神魂之力,不断得向着元婴碎片汇聚,本来化作点点尘埃得元婴,却慢慢在成长,转变为一个个人类,悬于半空之中。

生命,神魂,归一。

这便是归一决,让生命之力和神魂的力量重新合而为一。

数万人,同时落在了一片安静的草原之上,我将自己的一律神魂落在了其中一名女子的身上,开始教导他们文明。而这数万人,也是我世界的起源,一切都将从他们开始。

世界,诞生了。

可是这一刻,我本体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我慢慢睁开眼,外面的时间加速还没有停止。

“小主人,你醒了。”圣天狱的器灵看着我,眼神担忧道:“小主人,我为什么感受不到你身体里力量的存在?”

我看着圣天狱的器灵,无奈得笑道:“我创造了一个世界,可是我的力量都消失了,又或者,我得力量都在那片世界里。”

所有的力量都在你那片世界当中。

轰!

而就在这一刻,圣天狱已经开始颤抖起来,我感觉到一股让人心颤的力量将我完全笼罩。

“李晓茹,我找到你了。”金阳大帝冷漠的声音在圣天狱之中响起,开口道:“不用再躲了,再躲下去,你也不过死路一条。”

金阳大帝越来越接近了,甚至她得气息已经锁定了我。

失败了吗?

对于我来说,创造世界,有始源大帝的经验,还有十绝天阵,还有归一决,创造出一片世界并不算难事。可是,我唯一担心的,自己的力量失去之后,丹田的阵盘和元婴都化作世界之后,我的力量从何处来,又如何恢复。

可是现在,我身体力量已经空空如也,除了肉体还是帝君之外,却使用不了任何力量来战斗。

力量来自于世界。

这是大帝告诉我得答案,而现在,我只能静静等待着,等待着力量的苏醒。

“小主人,金阳已经到前面大殿里了,马上就能闯到这里来。”圣天狱器灵,满脸担忧得看着我。

我微微点头,无奈的站起,走向了房间的门口。

门打开了,我慢慢走过走廊,金阳大帝就站在走廊尽头的大厅之中。金阳大帝远远得看着我,眼神却突然透着一丝疑惑:“李晓茹,我怎么会感觉不到你的力量?”

“因为我已经成为了主宰,你感觉不到我得力量。”我轻声开口回应道。

主宰。

的确是主宰,我在那个世界,就是那个世界的主宰,可是现在我却在外面的世界,身体没有丝毫的力量。

金阳大帝听到我得话,眼神惊瞪道:“你突破了?你成为了主宰?”

“不错。我已经创造出了自己的世界,我已经成为了一方主宰。”我一步步走向金阳大帝。

金阳大帝凝眉看着我,突然冷笑道:“主宰?我到要看看,主宰的力量,到底有多强大。”

完了。

我看着金阳大帝突然向我攻来,心中充满了绝望,本来我以为还能拖延一段时间,可是金阳大帝却是如此果断,突然向我动手。只是金阳大帝突然动手的那一刻,我面前出现了一道金属墙。

圣天狱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开口道:“小主人,我来挡住她,你先逃。”

“逃?小小器灵也敢阻挡我。”金阳大帝一掌轰在金属墙上,却将金属墙瞬间融穿了一个洞,随后在此向我攻来。

这一次,圣天狱器灵也无法阻挡,我胸口被金阳大帝击中,瞬间横飞而出,装在了墙上,身体就好像炸开了一样,剧痛无比。我瘫倒在地上,金阳大帝在一侧大笑看着我道:“主宰?我明白了,你创造出了一方世界,你是那方世界的主宰,却不是大千世界的主宰,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力量。”

“不错。”我深吸了一口气。

金阳大帝冷笑道:“既然如此,东西自己交出来,我给你一个痛快。”

这一刻,我却没有了其它得选择。

我慢慢得撑起身子,神识控制之下,五页天衍书出现在掌心之中。金阳大帝眼神灼热,看着我手中的天衍书,只是一抬手,天衍书便受到一股力量的牵引,流落道了金阳大帝的手中。

“天衍书你得到了,你而已找到真正成为主宰的方法,你会成为这个世界真正的主宰。”我深吸一口气道:“始源之地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始源大帝的神魂也在里面,你放过它吧。”

金阳大帝手里拿着天衍书,满是激动,听到我得话,狰狞大笑起来开口道:“放过?我当然会放过他,我怎么舍得杀了他?我要让他看着我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会慢慢灭了十绝殿,慢慢撕裂始源之地的所有生灵,我要让他创造的一切,都化作焦土,我要让他承受这个世界所有的痛苦。而现在,我要先杀了你。”

疯子!

我听着金阳大帝的话,没想到她得到了一切,却依旧不肯放过始源之地。

金阳大帝一步步走到我面前,抬起手就掐住了我得脖子,将我高高拎起,身上散发的火焰慢慢向我笼罩。

“你很快就知道一个人被慢慢烤熟是什么滋味了。”金阳大帝冷笑看着我。

我感觉全身被火焰笼罩着,可是因为我是帝君的身躯,火焰灼热,我全身剧痛,却依旧死不了。我被火焰慢慢靠着,全身痛苦不堪,皮肤也渐渐变得焦黑一片,而火焰的力量正在慢慢渗入我得脉门,不断游走我得身体,好像要把我从里到外活活烧死一样。

剧烈的疼痛。

我甚至连想死都做不到。

火焰的力量不断侵蚀着我,很快冲入了我得丹田。金阳大帝似乎感觉到了我丹田世界的存在,眼神惊讶道:“真有一个世界,而且居然还有生灵,也好,我就先撕裂你得世界,把你的世界化作火海。”

呼。

爆燃的火焰瞬间钻入了我得体内,进入了我得丹田之中。

无尽火焰,努力冲破着我世界的壁垒,想要攻入我的世界,而我的世界却似乎在本能得抵抗着。只是金阳大帝的力量太大了,世界的壁垒愈来愈而薄弱,很快化作了透明的空间壁垒,似乎弹指可破。

“一个新生的世界,就这么灭了,想想就让人痛快。”金阳大帝大笑着,将烈焰之力瞬间攻向了透明的空间壁垒。

咔。

世界壁垒完全破碎了。

只是,在壁垒破碎的那一刻,火焰之力还未攻入,一股庞大的力量已经从世界里反扑而来。这股力量如同爆炸一般,瞬间冲入了我身体的所有脉门,本来充斥在我身体里的火焰之力,刹那被冲散。

“什么!”金阳大帝感受到这股力量的存在,惊瞪双眼,可是却瞬间被这股力量形成的劲气冲开,飞出数十米砸在了大厅的金属墙上。

力量。

我摔倒在地,却惊讶无比得看着自己的双手,我可以感觉到身体里的力量在极速恢复,而这股力量极为精纯,是世界的本源之力,却又不同于大千世界的本源之力。甚至,我感觉到我得身体和自己的世界链接在一起,可以感受到整个世界所有生灵散发出来最原始的力量。

主宰!

我震惊得站在原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世界的主宰。世界由我创造,我便是整个世界,世界的力量一切来自于我,我得力量也来自于那篇世界。

世界里的生灵越强大,我得力量便会越强大。

金阳大帝眼神惊骇得跌倒在地,却是一句话不说,怒吼一声再次向我攻来。只是,这一次她得速度在我眼中却是太慢了,仿佛我得一个念头就能从世界的一端到达另一端一般,而金阳大帝对我来说,只是一个需要在虚空中飞行的人类。

我抬起手,抓住了金阳大帝的胳膊,世界的寒冰之力极速蔓延,不等金阳大帝收回手,她得手臂已经应声而碎,化作冰屑。

“啊!”金阳大帝痛苦大叫起来,吓得步步后退,双眼惊恐得看着我:“主宰……这就事主宰的力量。”

我平静点头道:“这就事主宰的力量,也是我世界所有生灵得力量。你所面对的不只是我,而是我得整个世界。不过我要谢谢你,是你打破了我自己世界的壁垒,让他的力量完全和我联系在一起。”

“不可能!”金阳大帝吓得步步后退,摇头道:“不可能,我不可能输,你刚才已经败了,我要杀了你。”

金阳大帝疯了一样,在此向我冲来。

只是,她在靠近我那一刻,周围的寒冰之力已经汇聚,将她完全冰冻在其中。我看着冰块中得金阳大帝开口道:“如果刚才,你愿意留下始源之地,或许现在我也会留你一命。可是你只是一个疯子,所以我不会留你。”

咔。

冰块破碎了。

金阳大帝的身体也随着冰块支离破碎。

我看着金阳大帝的神魂慢慢消失在大千世界里,没有去追赶,大千世界的神魂都会进入六道轮回,她或许也会成为一个新的生命,只是她已经对我造不出任何影响了。

主宰。

我站在原地,恍然若梦,却在这一刻,却又突然全都明白了。我走到金阳大帝的尸体旁,捡起了所有的天衍书,七页天衍书,不过瞬间全部炼化,果然在炼化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最后一页的存在,甚至我感觉到了他得拥有者。

“恭喜你,新的主宰,我世界中诞生的主宰。”一个男子的声音,出现在我神识中,正是当日我得到那朵花时所听到的声音。

我感受到那个男子存在的位置,拨开层层禁止,圣神山上一个男子坐在小屋里,正在喝着茶水。我凝聚一缕神识出现在圣神山的山顶,看着带着淡淡笑容的男子道:“你就事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们会是敌人吗?我不是你得对手。”

男子大笑道:“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有时候就事多疑。放心吧,我们不是敌人,如若是敌人,我何须给你成长的时间?你才成为主宰,很多事你还不知道,处理完你的事,再来找我吧。”

“好。”我得神识消失,再次回到了圣天狱当中。

我知道,我们现在所在的世界,便是又那名男子创造出来的,而他就和现在的我一样。我没有再去想更多的缘由,知道的越多,我此刻却又变得迷茫起来。

圣天狱之外。

当我再次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看着我。

老圣皇和兽神两者停手,兽神似乎在等待金阳大帝出现,而老圣皇身上已经又了伤势,消耗的力量更多。

“李晓茹!”所有人见到我出现的那一刻,都惊讶无比的看着我。

我看着眼前的所有人,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兽神的身上,在抬手的瞬间,空间之力笼罩兽神,兽神身体瞬间被空间之力分割,化作了血雨。太阳神殿之前,所有人都惊恐的看着我,而老圣皇他们惊瞪双眼,显然不相信我的力量如此强大。

“金阳已经死了,都结束了,从今天开始,这里已经没有金阳帝国了,所有人都散了吧。”我话音落下之后,已经一步走出,消失在空中。

圣神山上。

青衣男子见到我,起身道:“王奇谆见过姑娘。”

“李晓茹见过主宰。”我恭敬道。

青衣男子随手抬起,对我道:“走吧。你是新世界的主宰,该去见一见其它主宰了!”

其它主宰?

我跟随着青衣男子,一步走过空间裂痕,已经出现在了一座满是枫叶的小岛之上。

小岛之中,一男一女正在下棋,两者在感知到我们出现的那一刻,都瞬间放下了手里的棋子,转过头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二哥,这位是新的主宰?”身穿绿衣的女子见到我,眼神惊讶道:“十年前,二哥才说他的世界即将诞生主宰,没想到这么快。”

王奇谆笑着对我介绍道:“这两位都是一方世界的主宰,我是诞生的第二位主宰,他们分别是第三个和第四个,按照顺序,你叫我二哥,叫她三姐,叫他四弟。”

“妹妹,我叫陈皎。”绿衣女子走过来,挽着我得胳膊。

另外一名白衣男子也笑道:“赵福生。见过五妹。”

我排第五个?

我惊讶的看着几人,只是没等我说话,身后不远处的小屋里,已经走出了一名高大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一身粗布衣,样貌俊朗,见到我笑道:“这就是大千说的五妹吧?没想到这么快,我们的枫叶岛上有新人了。”

在场几人见到中年男子纷纷恭敬行礼道:“大哥。”

大哥?

第一位主宰吗?

“见过大哥。”我恭敬行礼,随后好奇道:“大哥,这里只有我们五位主宰吗?”

中年男子笑着示意我们坐下,对我开口道:“我叫黄钊,叫我大哥就行了。多少位主宰,我也不知道,只是我诞生在一个荒芜的世界,在那里,我没有见到我世界的主宰出现。而二弟他们,其实都是我创造的世界里出现的主宰,已经又八十亿年了,诞生了他们三个。而你,却是二弟世界里出现的,他得世界,刚存在一亿多年。现在,你们在的就是我出生所在的荒芜世界,只是这里,被我改造了许多,也不算荒芜了。”

在场众人,脸色淡然了几分。

“或许就没有其它主宰了,这里应该是世界的尽头了。”绿衣女子陈姣开口道。

黄钊点点头,又摇摇头道:“谁知道呢?或许没有,或许还有无尽的世界,我们无法达到罢了。”

……

始源世界。

离开了荒芜世界的枫叶岛之后,王奇谆在我得要求之下,将始源之地交到了我手中。而我得世界,便以此为中心,成为了一个新的始源世界。

冥都大殿之前,我靠在林南天的身边,看着飞机在天空中飞过,心里满足无比。

“这个世界都乱了。”林南天看着飞机远去,无奈得看着我笑道。

我淡淡笑着回应道:“乱了才好。这才是我想要的科技世界。不信你问小溪,她也喜欢这样。”

“嗯。老妈说的对,我也喜欢这样。”小溪坐在我们身后不远处,玩着笔记本电脑,笑着开口道。

林南天点头道:“好吧。你们喜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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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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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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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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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沉默羔羊》是2013年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托马斯·哈里斯。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史达琳从上司那儿接受了缉拿性变态杀人犯“野牛比尔”的任务。为了了解案犯的心理,她向邪恶的天才莱克特医生寻找线索,与这个残忍的杀人犯展开殊死捕斗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在马库斯饭店,一名客房服务员手推车子从走廊厚厚的地毯上走过。

来到91号套房的门口时,他停了下来,弯着戴手套的手指在房门上轻轻叩动。他侧过头听了听,里面传出来音乐声——是巴赫的《二部和三部创意曲》,由格轮-古尔德演奏钢琴。他再次叩门以便里面的人能听到。

“进来。”

那位鼻子上缠着绷带的先生身穿晨衣,正伏在桌上写着什么。

“东西放在窗子边。酒拿过来我看看好吗?”

服务员把酒拿了过来。这位先生将它拿到台灯下面就着光看了看,又将酒瓶的瓶颈子在脸颊上碰了碰。

“打开来,但留那儿先不要放冰块。”他说着就在帐单的底部很大方地开出了一笔小费。“我现在还不想喝。”

他不想叫服务员将酒递给他喝——他发现那人的手表带的味道实在难闻。

莱克特医生的心情极好。他这一周过得很不错。新的形象就要成功地出现了,脸上几个小小的色点一褪干净,他立即就可以取下绷带,摆好姿势来拍护照照片。

实际的工作他都是自己在做——往鼻子里注射少剂量的硅酮。硅酮凝胶这东西并非要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得,但皮下注射液和局部ma醉药奴佛卡因却是的。为了克服这一困难,他上医院附近一家生意很忙的药店,从人家柜台上偷了一张处方就走。他用打字员用的改正液将合法正规医生那鸡爬似的字涂掉,然后对那张空白的处方单子进行翻拍。他开出的第一张处方,内容是他偷来的那张上的,他又拿回去还给了那家药店,因此人们发现并没有少什么东西。

他精细的五官上出来的那种粗汉似的效果并不让人满意,而且他也知道,一不小心那硅酮还会移动,不过这事儿等他到了里约热内卢就没问题了。

当莱克特医生刚开始被他的嗜好所吸引的时候——那还是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以前——他就已经为自己有朝一日可能要亡命国外作了准备。在萨斯奎哈纳河岸的一个度假村的墙壁里,他放了钱和另一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一本护照以及他为拍护照照片用过的一些化妆辅助用品。护照到如今是已经到期了,不过很快就可以重新更换。

因为他更愿意在胸前挂着块大大的旅游徽章夹在一群人中间通过海关,他已经报名参加了一个名字听起来很吓人的“壮游南美”的观光团,该观光团可以带他远至里约热内卢。

他没忘提醒自己以已故劳埃德-威曼之名开出一张支票付了饭店的帐,余下来五天的数额,他就让支票进银行从里边慢慢地走,他没有将美国捷运公司的信用卡送人电脑。

今天晚上他正在赶拖下来没有写的几封信,这些信他得通过轮敦一家转邮服务机构寄到收信人手上。

首先,他给巴尼寄了一笔慷慨的小费并短笺一封,感谢他在精神病院时给予他的诸多关照。

其次,他给在受着联邦政府保护的弗雷德里克-奇尔顿医生写了一封短信,信中暗示近期内他将去拜访奇尔顿医生。拜访之后,他写道,医院要给病人喂些什么,明智的做法是将指令刺到奇尔顿的额头上,这样也省却了文书的工作。

最后,他给自己倒上一杯巴达德蒙特拉谢白葡萄美酒,然后给克拉丽丝-史达琳写道:

嗨,克拉丽丝,羔羊停止尖叫了吗?

你还欠我一条消息呢,你知道,而我想要的就是那消息。

在国内版的《时代》周刊或任何一个月的第一期《国际先驱论坛报》上登则广告都很好。最好在《中国邮报》上也刊登一下。

如果你的回答既肯定又否定,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羔羊目前是不会再尖叫了。但是,克拉丽丝,你是以那地牢的种种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可衡量自己不能太苛刻了;要获得神圣的宁静,你得一次又一次地去争取。因为鞭策你前进的是困苦,看到困苦,困苦就不会有尽头,永远也不会有尽头。

我不打算拜访你,克拉丽丝,有你在,这个世界更精彩。务必同样善意地待我。

莱克特医生用钢笔碰了碰他的嘴唇。他看看外面的夜空,笑了。

我现在有窗户了。

猎户星座此时己出现在地平线上,它的附近是木星,二千年之前再不会有比这更灿烂的时刻。(我不打算告诉你现在是几点,那星有多高。)但我希望你也能看到它。我们的一些星球是并没有什么两样的。

克拉丽丝。

汉尼巴尔-莱克特

在遥远的东部,在切萨皮克湾海岸,猎户星座高悬在明洁的夜空,星座下面是一座很大的老房子,其中有一间房间的炉火已经封好准备过夜,火光却因为烟囱之上风的吹拂还在轻轻摇曳,在一张大床上是不少条被子,而被子上被子下又是好几条大狗。被子下面另外还有几处隆起,那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诺伯尔-皮尔切,四周这光线叫人无法确定,但是,枕头上那张在炉火光映照下如玫瑰花一般的脸,却无疑是克拉丽丝-史达琳,她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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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诸天万界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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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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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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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白死了、丁墨在微博里确认大结局花店老板是徐司白的助理小姚、具体等番外吧

白锦曦不是女主真正的名字 文案:“几个月前,她已恢复身份,当年的一些案件,也证明是真正的“白锦曦”所为。她也领了新的身份证。不过,身旁的一些老人,譬如江城档案馆的周老头,还是习惯叫她“小白”,她也懒得纠正。”

到后面说了叫苏眠 男主要找的未婚妻就是女主。

小说中,结局S,也就是徐司白死了,徐司白虽然是犯罪七人团的大boss,不过他是真的爱白锦曦(苏眠),所以有很多书迷很喜欢徐司白,可是,在《美人为馅》中小白和韩沉才是主角,这是属于他们俩的故事,徐司白只是个匆匆过客。

作者简介:

丁墨:

超人气作家,其作品文思巧妙大胆,以独特的甜宠悬爱风格自成一脉,被读者赞誉:“又甜又刺激,又萌又感动”、“开创了全新的言情小说模式”。

其所著作品多次横扫女性网络文学网站年度排行榜冠军、销售金榜冠军,并被多家知名读者论坛全民票选为年度十佳言情小说冠军。已出版十余本言情小说,拥有简体、繁体、越南多个版本。

2014年,《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三部网络大热作品出版上市,并雄踞各大图书排行榜,一举成为年度畅销图书。多家影视机构争购其作品影视改编权。

《美人为馅》在腾讯文学独家连载时就获得读者热烈追捧,横扫网站女生人气榜、读者推荐票选榜、月票榜冠军,成为2015年青春文学最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出版作品:《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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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琅琊榜小说林殊的结局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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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电视剧收官了,说好的林殊不会死的,到最后却死了,而之前爆料的彩蛋呢》也没有了。《琅琊榜》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小说都把网友虐得不要不要的。

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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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白鹿原》读后感

全文共 3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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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这本书是我的导师去年暑假推荐给我阅读的,当时只读了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却并没有把这本书放在心上。因为看过电影,觉得不过尔尔。最近听同专业的姐姐读说读起来不错,又没有心情做其他的事,不如拿来读读,权当消磨时间。

很多时候满心的期待会落空,而无心的偶遇却能撞出火花,恰如这本书,翻开以后简直停不下来。因为是在kindle上读的,我并不知道书有多厚,就一直读一直读,结果读了俩周才读完,百度了下说有50万字。不知道有多少字,却读完了,假如开头就知道书有这么厚,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开始读的勇气和读完的信心。所以说无知有时候真的会催生勇气,恰如我们老话说的“无知无畏”。

电影给我的印象就是白鹿原上所有的男人都围着田小娥一个女人转的荒诞,好像田小娥是主角,人们看完电影以后大概脑子里也只剩下田小娥这个勾人的女子。原著并不是这样,每个人的生平都是一条线,而很多线交织在一起结成了一面巨大的网络,在从清末到新中国解放的动荡背景里,白鹿原上白鹿两大家族的三代人的兴衰更替以及白鹿原相关人民的生活,反映出了当时不同阶层百姓的生活状况和意识形态的转变。真的,很震撼,直指人心。

下面就几个典型的角色,谈下自己的理解。先说男性吧

白嘉轩:作为白鹿原的族长,最典型的特征便是挺的太直的腰。所谓相由心生,腰杆子便是他的坚持和原则。作为族长他主持公道,作为家长严惩逆子,作为长辈又能在晚辈回头时表现出胸襟,遇事不慌,遭劫不乱,不围观热闹,不落井下石,活在自己的坚持里,非常值得人钦佩。甚至在在整个族人跪求为田小娥修庙时,他也能断然拒绝,改为建塔镇鬼,他相信邪不胜正,足够强大的信仰支持他经历种种磨难成为一位平和的老者,见证着白鹿原的兴衰,他为人做事的胸襟确值得我们去借鉴。

不过太直是不是真的好,如果当初他容得下黑娃和田小娥,让他们进祠堂祭拜,黑娃是否会成为土匪,田小娥是否落得人尽可夫的下场,惨死在窑洞里呢?

鹿子霖:作为鹿姓的领头羊,白鹿原的乡约终在晚年落得一个疯癫的下场。他好色,好权,见机行事,是男人劣根性的一个集中体现,和白嘉轩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每一种选择都是一种人生,自己做下的孽没人揭发却终在自己心里溃堤,自食了恶果。

鹿三:白嘉轩的长工,亲如兄弟。正直,善良,仁义,有股子倔劲头,也正是这股子倔劲,他带领百姓闹事抗税,拒绝儿子和儿媳田小娥入家门,并最后杀死了田小娥。他心里是有愧的吧,田小娥的死终化成了他自己的疯癫以及老年的痴傻。

能伸能屈方得另一片天地。儿子黑娃在改过自新后,仍未得到父亲的原谅,是俩人的悲哀。

黑娃:从小调皮机灵,却不爱读书。长大后不想像父亲一样在别人眼皮子底下求生存,便外出做长工。在割麦时和主家的姨太偷情,被驱逐。回到家不被父亲和族里接纳,住进了村边废弃的窑洞。后来和共产党鹿兆鹏联系上,成为早期的农村武装斗争。这里携着自己的报复,将乡绅们进行了惩治。后来革命失败,落草为寇,并敲断了白嘉轩挺直的腰板,泄愤。再后来被招安,成为国民党的保安司令,却不再为非作歹。在娶了第二方媳妇儿后,收了性子跟随朱先生学读书,成为地下党,在革命后却被白孝文诬陷,没能躲过杀身之祸。

黑娃具有反叛意识,豪爽,和他爸爸鹿三一样耿直,最终也因为这耿直丢了性命。幸运的是这里有他的成长,从一名土匪到保家卫国的共产党,从泼皮无赖到严于律己的读书人,这一些列的蜕变非常可贵。从他的经历也可以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过程,略见一斑。

鹿兆鹏:早起的革命家,忠诚坚韧的共产党,也是具有坚定信仰的青年人的代表,因为自己的革命导致了家族的衰落和悲剧。其抗婚、后私自娶白灵等都可见当时现金青年的意识形态转变过程,有可敬也有可恨之处,毕竟太过自私,为了自己的信仰,牺牲了全家和媳妇儿的幸福。

鹿兆海:生性耿直,加入国民政府的军队,成长为一名军官,没倒在日本人的枪下,却倒在了两党内战的血泊里,对当时的时代背景有所映射。

白孝文:白嘉轩的大儿子,他和黑娃有共同点,都堕落过,又都重新做人,不同的是黑娃变得更加坦荡,严于修身,他却变的更加阴毒,只为夺权,可以做人上人。作为白家的长子,活在强大的父亲的阴影下,竟然不举,这是父亲留给的阴影。在受到田小娥的挑逗后,压抑的一面暴露出来,卖房卖地,抛妻弃子,只为和田小娥享受欲仙欲死的生活。在饥荒的年景,落了讨饭的下场,在被人羞辱后,却机缘巧合到了保安队。再生的机会,让他利用自己的才智迅速成长,只为雪耻。革命前投诚和黑娃一起投诚,胜利后却窃取了革命的果实,将真正的革命人杀害,阴毒至此,令人唏嘘。

本性不同,有人经过磨难的洗涤,更加磊落强大;有人却将疼痛刻在心里,更加阴险只为报复,同是成长,结果却终是殊途。

朱先生:关中大儒“牛兆濂”是其原型,在动荡的背景下,尽自己一力护相邻平安。能劝民从善,能使兵退策反,能投笔高呼宣战,能埋首乡野著书,他是关中知识分子的代表,高深的学识,在愚昧的众人里得到了神话。他的存在如白鹿原上的白鹿,是一种灵性的寄托,是无助栖遑的百姓的寄托。其做人做事,做学问的方法都值得借鉴。

正如关学领袖张载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修养与追求。

男性中还有药房的冷先生,白孝武、土匪头郑芒、叛变的岳国维、兔娃等不再展开来说,每个人都是当时时代背景下一类人的缩影,都是人性的体现,或好或坏引人深思。

书中最典型的,让读者印象深刻的女性大概田小娥莫属了,但是其他女性的存在同样值得深思。让我觉得遗憾的是,男人中有蜕变和成长,女性却没有,出场时的样子和离场时的样子是一样的,淫荡的依然淫荡,保守的仍旧保守,先进的始终先进,只是作为一种存在吧。

田小娥:是所有男人欲望宣泄的对象,是欲望的化身,死后还是婊子的代言人。可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她只是在当时的环境下,选择自己想要的幸福,女人就一定要等着被选择吗?从跟着老地主到跟黑娃偷情,从和黑娃在一起到不被接受,以至于黑娃逃走,和鹿子琳私通,勾搭白孝文等等,是一个苦命女人挣扎后的堕落。想救自己的丈夫不得,却只能委身他人,有自己欲望的满足,也有一个女人的无奈。

是低眉顺眼屈从女性,反抗的代表,却又是一个漂亮风尘女子的堕落。凡事有度,这是一个女人的悲剧,也是很多女人的悲剧。

白灵:白嘉轩的独女,从小被宠着护着,上学堂,读新学,机灵、英气的和其他女子不一样,不想围着锅台纺车旋转,自小便另辟一片天地。和父亲决裂、参加共产党,是新时期觉醒女性的代表,也是早起共产党人下场的代表。

有信仰,能坚持,这么有灵气的女子,被活埋了真是可惜。

鹿兆鹏的原配妻子:丈夫在被迫娶她回家后,生活便锁紧了这一方庭院。丈夫的拒绝和逃离,终铸成了她的悲剧。在被公公调戏后,终日的苦闷得不到宣泄,发疯后病死。

这是一个低眉顺眼的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女子的悲剧,一生都在等,等着丈夫归来,等着别人来解脱自己这种冷暴力的生活,却等疯了。等死了。如果她意识到兆鹏不想要她后,不在乎吃人的礼数,果断离开这个家,寻自己的幸福去,一切都会不同。

其他的女性还有白嘉轩的妻子、朱先生妻子、皮匠妻子、等这些传统女性,为家为夫操持辛劳的形象,也闪现了传统女子身上的光芒。

正如书里白嘉轩所说的,一个女人对家庭的影响很大,娶个贤惠的媳妇能领着男人走上正途,黑娃娶了田小娥日子过烂包了,娶了个识文断字、知书达理的女人竟然跟随朱先生念书。女子还是要提升自身的修养,能出主意,能有坚持,自然会影响到一个家庭的兴衰。

这是在白鹿原这片土地上铺陈开的画卷,几代人的更迭和兴衰,有他们的选择,有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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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解密小说容金珍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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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小说剧透的结局来看,容金珍的结局是一个悲剧,完成了任务的他没想到却疯了。不过从电视剧来看应该有所改编,现在的剧情人物也有所不一样,期待容金珍结局与小说不一样。

《解密》小说当中人物关系很复杂,男主角容金珍、沈鱼儿、翟莉之间也是三角恋。但小说剧情非常的虐心,尽管容金珍和沈鱼儿看上去很般配,沈鱼儿喜欢他,并且愿意为了她默默付出,不过最后的结局却是悲剧。

容金珍并不是真的喜欢她,他另有所爱喜欢翟莉,而一心痴情的沈鱼儿选择终身不嫁。而容金珍和翟莉也是一对cp。

和沈鱼儿不同的是翟莉一开始并不喜欢容金珍,还处处和他作对,两个人是在革命当中产生了感情,最终翟莉爱上了容金珍。容金珍和翟莉像是一对欢喜冤家,感情一步一步加深的。而《解密》小说结局容金珍当然和翟莉在一起了。

《解密》小说各个人物最后的结局——容金珍和翟莉在一起

容金珍爱的是谁一直很受关注,一个是勇敢个性的翟莉,一个是温柔妩媚的沈鱼儿,面对两个女人的爱,有些呆萌的容金珍会选谁?

虽然又是三角恋,不过故事最后的结局还是让人期待滴,《解密》小说当中容金珍最后选了翟莉,所以电视剧版的的结局不出意外,两人应该是在一起了。

沈鱼儿、翟莉和容金珍的三角恋成为《解密》小说当中的一大看点,不过最后沈鱼儿还是成为了炮灰,容金珍爱的是翟莉,最后沈鱼儿的痴情还是没有打动他,不过这个人物非常的痴情,最后还是为爱终身不嫁

《解密》剧中安能为了完成任务牺牲了,而容金珍最后和翟莉走到了一起,所以最后的故事是笑中带泪,还算圆满的。

解密安能喜欢翟莉吗?

翟莉之所以能够进入到701,完全是因为安能的赏识,在被安能带入到701之后,一直对翟莉关照有加,不过,在翟莉的心目中,安能一直就是自己的兄长,即便是事业上非常的有帮助,那也是师生之情。而对安能来说,翟莉也只是自己找到的一个天才而已,除了像妹妹一样的爱护她之外没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安能应该是不喜欢翟莉的。

解密安能结局是什么?安能死了吗?

36岁,701行动处副处长。心胸阔达,温情善良。安能身为行动处的副处长,对于任务和行动的执行能力和分析能力都算是非常厉害的,而且多次深处险境都能够化险为夷,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有魄力,有智慧又有胆识的男人。后来安能在与敌特交火过程中,为保护计算机而牺牲。

而由于安能的离世,让翟莉产生仇恨与容金珍水火不融,对于翟莉来说,安能是她亦兄亦父的人,更是安能把她带进了701这个组织,解密安能喜欢翟莉,每次执行任务,安能都会写遗书,而这些信都是给翟莉的。翟莉她对安能的感情如父如兄,所以当容金珍出现时,安能对容金珍的特别照顾,从而导致了翟莉处处针对容金珍。安能死后却与容金珍培养出不同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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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超级仙气小说结局

全文共 4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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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气是作家格子里的阳光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仙气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说,殇的尸骨埋在妖界、神界、人间交界的一处海滩上……那里是离殇的家乡最近的地方,所谓“越鸟巢南枝,狐死必守丘“大抵如此吧。

那片海滩名叫落潮滩,是妖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也是一个禁区。数万年来,很少有大神通者涉足其中。

一些半只脚踏入坟墓的妖界老古董说,那里有一座逆天大阵,凡是道行超过一千载的修行者步入那里,都会离奇的消失。”

“有这么牛逼的人物?故事不错。貌似我听过。”

顾仁微微一笑,其中他的一世轮回就在妖界,降落的出生点也就是那个落潮滩。

他们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之上。

“这不是故事,而是真事。你传过去的地方,就是当年人族神殿和兽族神殿征战的地方。不仅如此,包括这一枚破界符就是殇尊所留之物。”

呼延娇抬头望着天空……

“我相信,他一定回回来的!”

……

“兄弟们,杀上九重天,一统三界……哈哈……“

一个狂羁原始犹如野兽般的声音咆哮道。

“殇尊!殇尊!三界至尊!“

宛若九天响雷般厚重的斯歇底声震动长空,潮水一样的呼喊声久久的回荡在天地间。

忽然,这些声音就像卡在喉管上的鱼刺一样,戛然而止……死寂一样的安静像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世间所有生命。

“杀。“

一个冰冷沙哑的女子声音像黑暗中划过的一道寒芒,在每个人的心口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处,寒彻心扉。

“哐啷……!“

整齐到极致的拔刀声形成了一个爆破音,在半空中骤然爆裂……刺鼻的血腥气息宛若滔天巨浪席卷而起,杀意纵横……战,虽未起,但戚戚恶魂呜咽声早已经捷足先登。

一面百米高的巨大黑色旗帜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在黑压压的魔甲死士正前方,旗帜上刻画着一只巨大的猩红眼睛。这只眼睛紧紧的闭着,远远的望去,就像一个诡异的字符,莫名其妙的散发出无尽的杀戮和悲伤。

三万魔甲死士形如地狱来的魔煞,凌厉的眼神似尖锐的长矛,一个眼神就足可以捅破敌人的滚烫的胸膛。

三万魔甲死士正前方五百米处,宏伟高大的凌霄殿依旧散发出神圣庄严的神威。

只可惜,元突在门口的万余名天界兵将,神色黯淡,东依西扶,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黑云翻滚,凛冽的寒风像刀一样刺吹而来,那面百米高的旗帜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空气就像被拉紧的弓弦一样,充斥着一种压迫的气息,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人无法喘息。

“喀喇……喀喇……嘭!“

一个犹如巨大兽骨破裂声响,在两军正中央的空间里传出,空气像一抹平静的湖水被春风轻轻掠过,一圈圈波纹随意的扩散开来。

两道影蛇一样黑黄缠绕的光束猛然分开,黑光化成了一个轮廓分明身形高大的黑袍男子,这个男子,衣饰简单朴素,长发飘舞,负手而立,神态自若,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颠倒阴阳的磅礴气势。

黄光则化成了一个头戴紫金冠,面若冠玉,身披七彩霓裳手持八部天龙杖的中年男子。九条灵动的小金龙游曳环绕在他的周身,阵阵低沉的龙吟声不绝于耳。

……

“去吧!”

呼延娇把破解符递到顾仁手中,咔嚓一声捏碎了,轻轻一推。

眼前一个黑色的旋窝出现。

顾仁身不由自的被吸进去,四周的色彩不断变幻,一层层紫色的涟漪荡漾。

“轰隆隆……”

“咔嚓!”

天地间一声巨响。

“嗡……”

……

光芒渐渐散去,烟雾弥漫。

一明镜般明亮透彻的湖面上,站着一个人。

他通体如玉,长发如瀑,通体散发出一层层淡淡的紫色光晕,紧闭的双目骤然睁开,两道碗口粗的闪电从眸子里面飞了出去。

“嗷吼……”

闪电化成两条紫色长龙翱翔天地间。

紫色光晕渐渐散去,这个人影渐渐清晰,一缕缕大道法则飞速飘来,环绕周身,凝聚成一件紫色的长袍。

眸子也渐渐清澈。

“十世十轮回十印记,终究还是回来了。”

这男子平静的目光扫过四周,手掌缓缓一抚,前方颜色变幻,光芒闪烁,一条流光溢彩的通道出现。

他迈开脚步朝前走去。

走的很慢,但是迈出的每一步,就像穿过千万年,时间和空间在这一刻变成了河流。

他在逆流而上。

脚下有星辰,星辰碎裂新生。

脚下有一方又一方的世界,每一方世界芸芸众生。

“哗哗哗……”

四周迅速变幻。

他脚步平稳,神色宁静,面如止水,畅翔其中。

“何人!”

“大胆,敢闯神殿!”

两个洪亮的声音在前方出现,紧接着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飞速前来。

“呵,果然是你在搞鬼。”

紫袍男子手轻轻一拂,两道身影瞬间禁锢在原地,显化成两个侍卫。

“你……”

“神帝……”

两个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尽是难以置信之色。

“哗……”

两个男子就像波纹一样荡漾了一下,接着就消失在了空气中,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通道的色彩变幻越来越快,尽头处终于渐渐清晰了。

那是一道山岳般高大厚重的门,这通道在门里面。

门外面,人影重重,杀喊声滔天,血雾飞溅,残肢断臂就像雨点般在空中飞舞,一颗颗星辰嘭嘭嘭的爆成了碎片,一方又一方的空间再不断毁灭重生。

“哈哈哈……域门打开了!”

一个狂野的女人声音欣喜若狂的喊道。

杀喊声渐渐停息,浑浊的天空也渐渐清晰,悬浮在高空中的无数黑色小点白色小点迅速分开,一左一右。

领队在正前方的是一个身穿九龙长袍的男子和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

他们目光闪烁,有些惊慌。

在不远处的半空中,一个由一道道碗口粗的大道法则凝固成的天牢中,一个胖的让人惊恐的女人眼里闪烁着光芒,欣喜若狂。

方才那声音就是这胖女人喊出的。

“哗!”

通道里面的紫袍男子终于到了大门口,缓缓从里面了出来。

只是平静的看了一眼那个男子,缓缓抬起头,看着空中。

“我想,你该出来了。”

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的众人都有些狐疑,好奇的抬起头。

现场死一般寂静。

……

“哈哈哈,就算你回来了又能怎样?”

高空中一缕缕空间法则凝固在一起,缓缓显化成一个男子的模样,这模样赫然和紫袍男子一模一样。

他一脸冷漠倨傲不屑的盯着紫袍男子。

“奕,你还不知错?”

紫袍男子轻叹了一口气,平静的说道。

“错?我何错之有?凭什么我们都是父神生的,神力相同,神域和三千大小世界归你管?而我只能看守父神的墓地!凭什么!”

这男子眉头一皱,眼里瞬间射出两道黑色闪电,闪电在空中瞬间化成两道黑色的长龙,龙吟不断。

“仁,而今你的两个弟子黑暗和光明为了争夺神帝,都背叛了你,血战亿万载,生灵涂炭。此番恶业皆数落在了你的头上。纵然你经过十世轮回,重生归来,又能如何?哈哈哈……”

这男子忍不住大笑。

“是的,他们的罪业该落在我的头上。父神给予我的神力也所剩无几,但纵然这样你就认为你能胜我?”

紫袍男子嘴角露出几分微笑。

“都这样了,你觉得你有翻盘的机会?看来在蝼蚁的世界里轮回久了,思维也被污染了。仁,不用做无所谓的反抗了,只要你答应把父神的另外一半印记给我,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永世看守神墓。如何?”

那男子眼神里面多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奕,你知道当年为什么父神把神帝之位给了我吗?”

紫袍男子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平静的问道。

“老糊涂了呗!仁,你的时间不多了,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男子手掌间环绕着一缕缕黑色气流。

“时间不多的是你……奕,也许你再次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紫袍男子侧过头看向半空中那个天牢里面的胖女人。

“红莲,还不开启混沌殿!”

“遵神帝令!”

胖女人嘿嘿一笑,轰隆一声巨响,四周天道法则凝聚成的天牢瞬间炸开,于此同时,胖女人也炸开了,炸成了点点光斑。

“哗哗哗……”

天道法则再次凝聚,胖女人也重新凝聚。

“轰隆隆……”

一座巍峨磅礴的巨型宫殿在空中迅速形成,于此同时,一个婀娜多姿的红衣女子也缓缓凝聚成型。

远处的那个男子眼神愈发愈凝重,心里似乎有些不详预兆。

“混沌殿?不是已经放逐到无尽深渊了吗?”

“是已经放逐了,但又被我找回来了!”

紫袍男子淡淡说道。

“嗡……哗……”

随着一层层光芒散去,宫殿彻底凝聚成型,红衣女人也完全凝聚成了一个绝世倾城的美人模样。

“三妹四妹早就魂飞魄散,就算父神重生也不可能救活她们。”

那男子声音有点不自然。

“当年你觊觎神帝,趁着我去虚无境之际使用恶毒的伎俩害死三妹四妹,还骗我说三妹四妹互相残杀导致,你以为我真不知晓?若非父神包庇你,岂能让你苟活至今!父神担心使用神力救活她们,无力阻挡我杀了你,但没想到你这畜生连父神都暗算,夺走了他的神力!”

紫袍男子瞳孔微微收缩,明显愤怒了。

“我用了全部神力和半枚父神印记保住了三妹四妹神魂不散,这十世轮回除了恢复神力,也寻到了三妹四妹的所有灵魂碎片,而今,她们也能彻底复活了。你觉得,以你的神力,能挡住我和三妹四妹的携手之击?”

紫袍男子接着说道,手里两道光束飞出,飞向大殿。

“什么?你……”

那男子脸色骤变,瞬一下冲向大殿,但大殿四周一层层大道法则涟漪荡漾,直接弹开了他。显然,紫袍男子早已布了后手。

“嗡,轰!”

整个大殿荡漾出黑白交加的万缕光芒,大殿的上方,一个个女子画面飞速闪烁。

这些女子有孔怡赏,三七,幽纱,葬影,白灵儿,源木樱子,顾萱,紫嫣,还有精灵女王……

画面不停闪烁。

最后哗一下,化成两道光束没入了大殿,黑白两圈涟漪同时荡漾,两个女子缓缓凝聚而成。

“你……你疯了,居然把父神印记给了三妹四妹,你不知道没有了父神印记的你只要死了,就会彻底消失吗?难怪你这十世轮回,我始终找不到你!”

那男子瞪大眼睛,呢喃自语。

“如果三妹四妹死了,就算我成了神帝,万世不死不灭又能如何?”

紫袍男子嘴角一翘平静说道。

不远处大殿上空,已经凝聚成了人形的女子深情的凝望着紫袍男子。

听到这一句话时,眼角边不经意间泪光泛起。

“不……神帝是我的!我要杀了你们!”

那男子一声咆哮,身上骤然爆发出刺目耀眼的光芒,万千宇宙世界微微跟着战栗。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三个声音同时喊道,三到光束同时飞出,缠住了那个男子。

光芒璀璨,那男子瞬间被光芒湮灭。

来不及惨叫,身体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光点,嘭一下,化成齑粉,飘散开来。

光芒渐渐散去,天空恢复了安静,那男子就这样彻底消失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紫袍男子和那两个女子远远望着,三人的嘴角同时一翘,露出微笑。

“小清,小雪,我从人间找到神殿,历经十世轮回,总算找到你们了。”

紫袍男子的眼睛红红的。

“阿仁,我终于等到你了。”

“姐夫……没想到你真的成功了。”

两个女子说的时候,眼眶里再次汪满泪水。

这三人正是顾仁和夏清韩雪。

……

“好了,该处理这些叛徒了!”

顾仁猛的转过身,阴冷的目光盯着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万万千千神兵神将。

“帝神饶命!”

这两个男子以及所有的神兵神将全部跪在地上,全部瑟瑟发抖。

“阿仁,把两个神将囚入无尽炼狱,其它普通兵士就算了吧。”

夏清开口说道。

“姐夫,惩罚他们的事情就由我来吧!”

韩雪急忙说道。

“都多少世轮回了,你这丫头的性子还是这样。”

顾仁和夏清同时笑了。

“我永远是我,纵然万世轮回也是如此,好了,那我先去处理了,你们慢慢恩爱。”

韩雪假装不屑道,低着头几步离去,神色有些黯然。

“阿仁,你打算和小雪永远这样?”

夏清推了下顾仁肩膀。

“还能怎样……”

顾仁一时间不知所措。

“你有后退的余地吗?记得送你紫色风铃那个女子吗?她就是小雪冒着魂灭的代价分出的一缕神识。我没想到,她爱你爱的深到了如此境地。还有,林依依和苏晓,她们都为你付出了太多了。我们都在一起吧。”

夏清叹息了一口气。

“啊!她真是小雪?”

顾仁眼睛瞪的大大的。

“对了依依和苏晓她们在哪里?还有玉颜呢?她们应该都到神殿了吧……”

顾仁急忙问道。

“玉颜继承了兽神帝,依依和苏晓都在那边,我们稍后过去找她们……”

“好!”

“处理好了这里,我们一起回人间吧。”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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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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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2》将由原班人马倾力打造,刘涛、蒋欣、杨紫、王子文和乔欣将继续演绎22楼五美,而在第二季中也加入了新的角色,那么她们的感情归属到底是怎样呢?下面小编来给你们好好剧透一下:

小说中,五美的大姐安迪(刘涛饰演)是一位白富美,在经历跟三个男人(谭宗明、奇点、包奕凡)的感情纠结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那就是小包总——包奕凡!

两人未婚先孕,因为安迪的家族有精神病基因,所以遭到了包妈妈的反对,但又因包爸爸在外风流,急于跟包妈妈离婚,借用安迪之手气死了包妈妈,安迪和小包总在经历一波折的考验后,最终走到了一起!

再来就是家庭负债累累的樊胜美,在上一季中,外表光鲜亮丽的樊美眉终于撕下了装扮,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重男轻女,哥哥不争气且在外欠一身债,好在暗恋她许多年的王柏川愿意跟她一起承担。

但在第二季中,王妈妈知道樊家的情况后,就用王柏川的手机约樊胜美出来,要她离开王柏川,两人在经历一番波折又复合,准备买房结婚时,樊胜美遭到哥哥起诉,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为了避免房子被樊哥抢去,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导致两人彻底分手。而樊胜美最后跟帮她打官司的律师好上了!

而杨紫饰演的傻白甜邱莹莹,她的结局就比较幸福美满,是22楼五美中最早结婚的一个。

杨紫

她在接下来的剧情中,被曲筱绡无意说出不是处女,而她的男友应勤恰恰有处女情结,于是跟小蚯蚓分手,并很快和别人订婚!但未婚妻太过霸道,先后把应勤和邱莹莹打伤住院,这时应勤才知道心中所爱,克服处女情结,大胆跟邱莹莹求婚,两人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在上一季中,早就找到感情归属的就是曲妖精(王子文饰演),她对王凯饰演的赵医生可谓是一见钟情,用上了死缠烂打的招数才把赵医生这个唐憎收入怀中,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曲家遭遇破产,曲筱绡没了财富的支柱,不能再任性,一贯骄傲惯的她也自卑的觉得配不上赵医生,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而乖乖女关雎尔(乔欣)在对赵医生一见钟情后,就想方设法的拆撒赵医生和曲筱绡,可以说是性格大转变,但她也遇到了自己真命天子——摇滚男孩谢童(小说中是谢滨,警察)

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但是谢童又不好的童年,为人阴沉,前女友曾为他自杀,而曲筱绡在知道关关和谢童在一起后,就找人调查了他,但被谢童侦查出来,误认调查他的是安迪,而曲筱绡却把事情赖到关关头上,说是她指使的,导致两人分手!五美中也只有关关的感情没得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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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甄嬛传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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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宁宫殿宇开阔,秋风无尽吹来,微微蕴凉,卷着一缕缕花叶即将凋零的颓唐气息。初秋的晌午已有一丝清冷之意,半黄半绿的树叶开始在枝头颤动,那种欲留不能留的姿态,很像垂死挣扎的无奈。

鹂妃安氏是被匆促带来的。她显然未来得及认真梳洗,脸上还残留着那种颓败的神色,身体微微颤抖。因在病中,头发松散绾着,斜斜簪着一枚金镶玉蜻蜓簪,那蜻蜓是欲飞未飞的姿态,她穿一袭月白色水纹绫波裙,外罩一件莲青弹花子,才要跪下,膝下一软,似一朵被风吹落的花瓣,软软坐了下去。

玄凌看也不看她一眼,太后也不见怪,只道:“葛霁。”

葛霁拉过她手,两指扣了上去。安鹂容且惊且惧,手腕上还套着一枚金镶珠翠软手镯,中嵌翠环,环中有莲瓣氏金托,每瓣嵌南珠一颗,翠环背面八角形镂空托底,十分精巧,然而因着她病中憔悴瘦弱,那手镯愈宝光灿烂,愈显得她的手臂枯瘦如柴,了无生气。

葛霁很快复命,“娘娘体弱,但绝无半点服食五石散之象。”葛霁停一停,“恕微臣多嘴,这五石散的成分和纯色与当年傅婕妤所服的乃是一样的。”

贵妃轻轻一叹,如秋夜落索,“可惜了傅婕妤。”

皇后大惊,她脸上青红交替,最后被愤怒与震惊取代,“那些五石散是你给傅如吟的?!你……竟敢残害皇上龙体!”

安鹂容没有回答,她的目光接触到麝香和五石散之后,便是一种死寂的无望。

我从未见过皇后如此震怒的神情,仿佛有无数雷电在她的情绪中爆发。皇后厉声唤过剪秋,“给本宫狠狠掌她的嘴!”

皇后所谓的“掌嘴”并非打耳光,而是用木尺击打安鹂容的嘴唇与下颌部分。木尺击打在皮肤上有“噼啪”的脆响,耳错听见会以为是鞭炮喜悦的昂扬。很快,安鹂容鼻子以下的部分高高肿起,口中不断有鲜血溢出,直到她痛楚地吐出两颗牙齿。

玄凌伸手示意停止,厌恶地望着她,眸中厉色毕露,“淑妃的孩子、眉庄、梦笙、如吟的死是否都是因为你?”

她目光平静如死水,看不见一丝情感的涟漪,她正一正妆饰,敛衣叩拜,“既有当初,臣妾早已料想到今日。”

玄凌望着安鹂容的目光中有无尽悲悯、痛心于厌憎,“鹂妃,你陪了朕十余年,从未有忤逆朕的时候,谁知你竟这般狠毒!”

“臣妾不喜欢鹂妃这个称号。何况皇上从未真心爱过臣妾,您不过是宠我罢了,和宠一只小猫小狗有什么区别?臣妾算什么?鹂妃?不过是您韏养的一只鸟儿罢了。”她轻轻一笑,似一朵较弱的花绽开开唇边,风姿楚楚,“至于狠毒么?”她目光一一环视众人的面孔,经过太后,最后定格在玄凌面上,“在座之人,谁没有狠毒过?”

玄凌再问,“有无人指使你,你可有什么要分辨?”

她再度拜倒,语调淡漠而厌倦,“一切都是臣妾的错,请皇上赐罪。”

玄凌转过脸轻轻吐出两字,“赐死。”

“皇帝,让她活着。”太后缓缓起身,面容丝毫不改,转向鹂容,“人人都有狠毒之时,只为在这宫里人人都会身不由己。可你的狠毒,已经超过旁人百倍。哀家不让你死,还要保留你鹂妃的封号,景春殿便是你的冷宫。等你养好了身子,哀家会日日命人掌你的嘴,要你日日跪在佛前忏悔你的罪孽。有你做例,看宫中谁还敢放肆!”

鹂容轻轻一笑,漠然置之。太后唤过李长,“带她下去,禁足景春殿,再不许人伺候她。所有服饰过她的宫人,亲近者杖杀,余者全部变卖为奴,永世不许入京。哀家便要看她自生自灭,免得谁杀她脏了自己的手。”说罢喝道,“拖下去!”

秋色如妆,赭红之色的枫木燃起漫天凄美的红色火焰,如一叶残花的安鹂容,便被拖拽着消失于这片红色之中。她最后一片漫过玄凌的眼神,无一丝眷意。

尘埃落定之后,我在观音像前为我未曾出生的第一个孩子燃起一炷沉香。

我有些倦,靠在寝宫的妃榻上看花宜插着一束狐尾百合,它的花蕊曲若流霞,有妩媚的姿态,那种粉嫩的红色,像极了暖情香的颜色,那种粉红,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我仔细看着自己套着赤金镂空护甲的纤长手指,有一天,护甲中残余的一点明矾让我瞒天过海,以假乱真。又有一天,我用这双手指的指甲勾起一点暖香的香粉一点一点混入狐尾百合的花蕊,得闲合上花苞,再教给鸢羽在夜间时在盛开的花瓣上洒上一点水可以延长她美丽的花姿。我知道的,太医会检查花束,却不会打开含苞的花朵去检验它的花蕊。

我想起那一夜许太医的手,他的手上全是来自鹂容身体的热鲜血,我对着光线仔细分辨自己的手,我闻不起一丝血腥气,也看不到一丝血液的痕迹。

然而,我清楚地知道,我双手所沾染的血腥是永远也洗不去了。

景春殿一夜间人去楼空,同冷宫无异。安鹂容的败落让后宫嫔妃额手相庆之外,也格外感受到得宠与失宠之间常常变幻莫测。

景春殿的看守以及鹂妃的奉养事宜一律交给了李长,回想当年鹂妃对李长和槿汐一事的羞辱,李长自会将她照顾得“很好”,我只嘱咐一句,“不要教她死了。”

李长躬身诺诺而笑,“奴才晓得轻重。”他低声道,“皇上已下令诛杀安比槐,斩立诀,就在这两日了。”

我低头轻笑,“抽个合适的时候告诉她,父女一场,总要一哭以尽哀思。”

李长道:“奴才定会挑个好时候。”

长日徐徐,宫中因鹂妃的废黜而格外沉静。最初因她败落而生出的种种欢喜逐渐让人体味出君恩无常的哀凉。深宫岁月,大抵也难得有这般静谧的时光,唯有初入紫奥城不久的三位嫔妃的欢笑依旧有青春无惧的蓬勃。

这一晚玄凌歇在春嫔宫中,秋夜寂寂,唯见床前灯花爆了又爆,槿汐笑吟吟道:“可不知明日有什么喜事呢?”

早起向太后请安后亦是无事,我抱了予涵与灵犀在灯下识字为乐。外头小允子喜滋滋来通报道:“六王隐妃到,九王正妃到。”

话音未落,玉隐与玉娆欢欢喜喜带了一人进来,道:“姐姐看谁来了?”

视线中一蓝衣男子缓缓敛衫拜下,“淑妃娘娘。”

熟悉的声音如一根琴弦拨动我久违的温馨亲情,我疾步上前扶住他坐下,欲语,泪先落下了,泫然含泣,“哥哥,你可大好了?”

哥哥比病中精神了许多,神色虽还有些苍白,却也缓和了好些。他比从前略瘦些,一袭蓝色暗纹长袍中隐隐透出几许沧桑孤清之意。我上上下下看个不住。哥哥微微一笑,“我确是好了。实初也来帮我看过,已经无碍了。”他仔细看着我,“环儿,你比从前好看许多。”

我啐道:“哥哥就爱拿我玩笑,可见是真好了。”

哥哥见了予涵与灵犀,欢喜道:“可是我的一双外甥么?”

我含泪点头,“是,还没见过舅父呢。”说着一一抱到他怀中。哥哥一边一个,很是疼爱,灵犀久不见玉娆,伸开手臂便要她抱。

玉隐掩口笑道:“玉娆现在抱灵犀,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有自己的孩子了呢。”

玉娆红了脸,笑骂道:“二姐姐就会笑话我,我再不理你。”

哥哥抱着予涵小小的身体,欷虚道:“仿似大梦一场,噩梦不断,醒来时甄氏又是富贵鼎盛。”他吻一吻予涵,紧紧抱着予涵身子的手轻轻发颤,“致宁若还在,予涵也可多个表哥了。”

提起嫂嫂与致宁,哥哥饶是坚毅,眼中亦盈然有泪光,玉娆与玉隐不住别过头垂泪不已。

我忍泪坐下,轻轻道:“管氏已灭,但我还是很想知道,当日哥哥身在岭南,何以突然失常?”

哥哥垂眸片刻,“某日,有自云宫中内侍前来相见,将茜桃与致宁惨死情状告知于我。我能忍受放逐岭南的种种苦役,皆是因为挂念父母妻儿,我一直以为他们都还活首。”他以简短的言语将概况告知于我,然而我如何不知,这短短两句话之下有几多深情厚意。

四人相对垂泪不已,哥哥安慰地拍一拍我的手,“还好,环儿,你都好。”

都好么?身体自是养在金尊玉贵之地,而一颗心,早就在滚油冰水中煎熬翻滚了多年,早就破碎不堪了。

正说话间,却见外头人影一闪,却是李长进来,打了个千儿道:“给淑妃娘娘、王妃、隐妃、公子请安。”

我晓得他来自有不寻常事,果然他附在我耳边低语几句。

我略一思忖,问道:“太后在做什么?”

李长道:“此时怕是在佛堂念经呢。等用了午膳,怕还要睡两个时辰。”

我浅浅一笑,“玉娆和玉隐去看看玉姚吧,和且和哥哥说些话,太后最疼玉娆,等太后午睡醒了,该和玉隐一起去向太后请安。”我特特叮嘱玉隐,“太后必会问起尤静娴的事,怕你薄待了她,你必得一句句回得仔细,别叫太后多心。”

她俩携手而去,我见无人,方道:“有奴才嘴快,鹂妃知道你来了,想见你一见,你肯不肯?”

“鹂妃?”

“便是从前的安陵容,”我漠然道,“她已形同被废入冷宫,你可愿意去看她一看?”

哥哥一震,旋即垂下目光,思忖良久,轻轻道:“也好,有些话,我很想亲口问一问她。”

透明琉璃戗金盖碗里茶色如滟滟一酡胭脂,茶香袅袅,正是新贡的锡兰醉脂,那鲜艳的颜色似一颗艳毒的心,隐下无数心事。我颔首:“也好。”我转首吩咐李长,“悄悄儿地,别惊动了人。”

李长点头道:“一切有奴才。”他又道,“鹂妃说想吃甜杏仁。”

我点头,“太后说过,想吃什么给她。衣食供应不缺,她还是鹂妃娘娘。”

李长应了声“是”,引了哥哥出去。

我自留了玉隐与玉娆一起用午膳,闲话家常,又陪她们去太后处说话。

日影西斜,待到黄昏时分还未见哥哥回来的踪影,我不觉暗暗心惊。披上一件藻绿色的蹙金繁色脂艳海棠茜纱披风,我携过槿汐的手,向景春殿去。

昔日繁华似锦,承恩如欢的长杨宫,此刻杨柳衰烟,连那一带赫赫红墙亦成了一道颓败的红,似女子唇上隔夜残留的胭脂。在黄昏的幻境下,整座宫宇似一头苟延残喘的巨兽,僵伏在那里。

此时已是落日西坠,晚霞满天。天空中的落日已被昏暗吞没殆尽,半天的云层被无边的霞光渲染得格外的璀璨炫目、金红、娇紫、嫣蓝、虾黄、粉紫,诸多霞色调和成幻紫流金的天空,如辅开的七彩织锦从九天玄女手中无边抖落。

我驻足观望,这样的霞色,恰如当年我们入宫当选那一日。

同样的天空,同样的晚霞,同样的人,却不复当年少艾心境了。

此时此刻,如斯霞色。在我眼底映成的倒影不过就如一匹揉皱了的丝缎,再无动心处。

暮色中一道颀长的身影缓缓向我走来,夜凉的风掠起他袍子的边角一扑扑的,像欲飞又不能飞起的飞鸟的翅。

我上前几步,关切道:“哥哥,怎么这么久?”

他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哥哥,她对你说了什么?”

哥哥恍然摇头,轻声道:“没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她实在,也很可怜。”

哥哥停一停,问我道:“她很喜欢吃甜杏仁么?方才与我说话时她一直在吃。”

我摇头,“我并不晓得。”

哥哥在我近旁,轻轻道:“她很恨皇后么?”我无言,哥哥道:“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要我告诉你皇后,杀了皇后。”

天色yu晚,重重宫殿暗云披上了浓墨浑金的色彩,在暮霞的垂映下渐渐变成无数重叠的深色剪影,这样缓慢地陷没,格外给人一种压迫到无法喘息的感觉。有内监有声音骤然尖利爆发,“鹂妃娘娘殁了。”

哥哥一怔,迅疾转过脸,许是夕阳的余光仍旧灼烈,许是我看错了,哥哥的眼角竟有一丝晶莹之意。

我木然片刻,她死了,安陵容死了,我骤然大笑,笑得不可歇制,连自己也难以想象,我的喉咙里竟有这样畅快的笑声迸发。

耳边犹自响着当年我与眉庄的欢笑声,陵容娇怯怯的含羞不语。十余年岁月,终于,爱的,恨的,都离开了我。

寂寞如斯。

光摇朱户金铺地,雪照琼窗玉做宫,这样繁丽的紫奥城,不过是几道深深的寂寞身影辗转其中罢了。

良久,颊边缓缓滑落了一滴清泪。

泪落人亡,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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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夏有乔木雅望天堂1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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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籽月的小说,已出版了三部,2014年均由长沙大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第三部已在2014年7月上市。

小说主要讲述了舒雅望、夏木、曲蔚然、唐小天、夏彤和单单六人的爱恨交织。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1小说结局

最后是曲蔚然在夜店碰见了夏木,因为那时夏木看见雅望还留着唐小天的信,以为夏木还忘不了唐小天,所以后面他就离开了他。谁想到夏木碰见了曲蔚然,后面曲蔚然叫人把夏木打死了,最感人的是那段。医院给雅望打电话说你的朋友夏木于凌晨一点送进医院,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二十四确认死亡。

总结

第一部的结局很悲伤又很感人,看到这里有的小伙伴会流泪。看完哭得唏哩哗啦的。夏木为什么要死阿,为什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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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老九门》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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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九门短篇集》是南派三叔的个人作品合集。主要讲述的是关于老九门的九位盗墓者的故事。

老九门讲的是什么:

老九门的故事的核心场景,是长沙外一座矿山下的古墓,这座矿山从清朝开始开采,到民国前期被日本人收购,根据当年日本人的鸠山报告,在这座矿山深处的古墓中,藏有一颗陨石。

这一颗陨石是由一颗巨大的陨石分裂成三块而成,一块掉落在长白山,一块掉落在西王母国,还有一块掉落在长沙附近。皆被修建成特殊的古代建筑。

这块陨石有着巨大的力量,可以让人进入到陨石之内,看到亡者的世界。

老九门的结局小说结局曝光

目前还没有更完,目前的剧情是张启山、二月红、陈皮等人等没人死。不过据悉二月红会死。

因为有张启山在格尔木干休所感慨大家都死了的段子,尔后他又回忆起二月红当年的话,那么可以认定,这个时间段二月红肯定死了。但我们知道二月红其实也就死在02~04年,所以张启山理论上应该还活着的可能性非常大。(可能和张家人长寿传统有关系)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如果张启山就是“它”组织的一个重要领导的话,那么非常可能所谓的05年吴家老宅毛先生的棺材被烧,然后一切都结束了的原因就是张启山在那一天死了。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它路可以走。

《老九门》讲的虽然是盗墓的故事,但是里面也掺杂着民族大义,对抗日本民族的侵略。电视剧和小说之间还是会有些差异,还是经过改版的,看到现在已经看到的剧情而言,至少在颜值还是不用担心的,但是剧情的怎么发展和最后的结局还是要期待电视剧的播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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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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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第三季是《欢乐颂》的大结局,华彩之作。情节紧凑,张力十足,美剧风格十足,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22楼五朵金花,花落谁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希望大家多多阅读!

《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1、喜欢上了谢斌,在他与曲曲针锋相对的画面里,抛却所谓的世俗的绝对道德和正义,面对别人的挑衅敢于用同样强势的手段反击。就连安迪也会借助强权降级给自己带来威胁的谢斌,曲的种种手段更算不上光明,只不过谢败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或者说还未走出自己的局限。也许远渡大洋,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他能真正变成主角,期待那时的他与更加成熟后的关的相遇。

2、说起家庭背景,其实安迪和曲这两个五美中相对强势的人,成长的家庭都不能说是和谐美的,只不过在不在乎会不会以此故意欺瞒爱人罢了,曲的手从未伸向安迪和应勤,说到底关和谢的分离源于他们自己的心结,早坦诚,早面对,早成长,也早有结果。

3、对于关来说,安迪是偶像,在逐渐向安迪的强大逻辑思维靠近的时候,也渐渐远离了曾经单纯心大的好闺密邱。而同时对安迪的崇拜和安的强大实力(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也让她现在还无法与安迪平等的朋友,至少还不能如曲和安一样平等。经历此番变故,希望她能更加成长自信起来。曲费了那么大劲儿才让赵对她死心塌地,关的爱情才开始。

4、樊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桎梏,蜕变成美丽的自由的妖艳玫瑰,蝴蝶自来。豪车前秒杀小狐狸精反击哥哥的那段大快人心。

5、安和曲遇到的麻烦困境一点也不比其他人物少,但从不会给人以深深的无力感。内心独立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潇洒。

《欢乐颂》小说人物结果

据了解《欢乐颂》小说第三季是真正的结局,其中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莹莹,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筱绡,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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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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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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