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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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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讲奉献有作为专题讨论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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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的道路上,雷锋执着地走着。他把对党的忠诚作为人生的最大的动力,得到群众的认可和赞美。可见,评价一个人不应当看他取得了什么,而应当看他贡献什么

人民群众最容易把领导干部的举止言行作为自己行为的标尺,各级领导干部要爱惜自己的名誉,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要有“甘为孺子牛”的精神,要敢于为“人梯”,要都能像雷锋、焦裕禄、杨善洲那样无私奉献,要发扬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上起好的舆论带动作用,为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奉献精神要求对本岗位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使命感,要有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决心。敬业是奉献的基础,勤业是奉献的根本,奉献要从天天发生的看似平凡的琐细的工作做起。雷锋注重从小事做起,干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开饭时,他主动给大伙读报,宣传党的政策;休息时,他教大家唱歌......他支持以恒的为大家做服务,从细节开始,从点滴开始,并追求进步,不断完善自身能力,刚开始练投手榴弹时不合格,但他并没有放弃,勤以练习,十几天后,他终于和其他同志一样,在实弹学习中得到了优秀,虽然他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是却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在今天,我们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告知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雷锋精神无论在什么年代,都不会过时,他所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将永远照耀大地。

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雷锋精神”,大力弘扬奉献精神,要继承优良传统,起带头示范作用;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点;要兼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学习“雷锋精神”,绝不是个人的事,要充分带动群众学习雷锋,提高争做雷锋的积极性。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各自的工作岗位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把远大的理想抱负和岗位职责化作励志图强、奉献人民的实际行动,这就是高尚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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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在品德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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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入党动机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经过长期学习和修养才能塑造;也并非一劳永逸,需要不断地锻炼和完善才能保持。列宁曾说:“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强调的就是正确入党动机的重要性,唯有此才能确保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入党的目标不正确、意志不坚定,即使入了党,也难免会在严峻的考验面前迷失方向,甚至走上错误的道路,不仅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而且毁了自己。近几年中央查处的“老虎”“苍蝇”违纪违法案件就是鲜活的反面教训。他们也曾经是合格的共产党员,但是随着位置的提升,手中权力的增加,心中党员的责任就忘记了,没有了顾忌,突破了底线,干出了损害党的形象、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每一名党员只有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时刻警醒自己,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经受住考验。

扎实学习促进党性修养持续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不仅决定着自己党性觉悟的高低,还直接影响着党的性质和战斗力。周恩来总理曾说:“每个党员从加入共产党起,就应该有这么一个认识:准备改造思想,一直改造到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 提高党性修养,离不开加强党建理论学习。

找准“着力点”强化理论学习。“两学一做”“学”是基础,通过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真正弄清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照自己是不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是不是把握住了一名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政治修养、道德修养、纪律修养、作风修养,审视自己思想上是否纯正、政治上是否过硬、行动上是否可靠。

学习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人,就是千千万万个共产党员中的突出代表,是每一名党员学习的榜样。我所在的市中心医院今年建院60周年,60年,是一个个共产党员扎根戈壁、无私奉献、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历程,医院的每一步发展无不凝结着他们爱岗敬业、顽强奋斗的汗水。每每学习他们的事迹,总是让我心生温暖、感动,找出在能力、本领方面与他们的差距,并产生不断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的动力。

坚持实践锤炼做合格党员。合格党员是个动态过程,党性锤炼要实实在在落实在行动上、实践中,落实在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上。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说:“共产党员的修养,要在革命的实践中修养和锻炼,而这种修养和锻炼的唯一目的又是为了人民,为了革命的实践”。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立足自己岗位,学习新本领,履职尽责应对挑战,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为临床一线做好服务工作。

锤炼党性要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是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不能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上,“党内没有特殊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参加“三会一课”,自觉接受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其他党员的监督,积极参加党内活动。爱岗敬业,带头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这一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真正做一名新时期政治合格、守纪合格、品德合格、履责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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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鉴于此,提出我个人认为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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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沟通不畅,执行力不足。部门沟通不畅、脱节以及工作和布置的任务偏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效率不高,在于执行力不强,究其原因在于标准、监督以及责任心的问题;工作中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在于企业凝聚力的打造,即人心的凝聚问题。如果各个部门主管以及公司管理层都无法凝聚成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那么整个公司的执行力就只能是空谈。

二、整顿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制度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主管责任、权利清晰定义,对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定位,对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清晰界定。如果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不清晰流畅、不严谨,便会出现各自推诿责任的弊病,任务布置下去没有效果,还是不可能有执行力和凝聚力。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及薪酬制度。要由过去的“用人管人”向“用制度管人”进行转变;从“以人为本”向以“执行为本”转变,两者兼容。实行统一的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才能形成客观公正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组织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它的管理作用主要是通过精神引导弥补管理制度的不足,是一种柔性的因素。培养企业的共同价值观,逐渐通过价值观形成对员工的行为规范,形成企业较强的凝聚力,最终对企业绩效发挥作用,并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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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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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内容要“全面”,群体也要“全面”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受访专家看来,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

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衡量和评判我们党,基层党员干部如若行为不廉不端,对党的影响最大、危害最深。

张希贤分析,当前在基层,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甚至买官卖官、大肆敛财;有的干部执法不公不明、执法犯法,胡作为、乱作为、不作为;有的干部官官相护,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祸害老百姓;有的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和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正义公平;有的干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有的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污染项目……这些问题存在,不但损害了广大群众利益,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风气,甚至给社会稳定也带来隐患,损害到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中央下大力气解决基层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大势所趋。

2015年全国共查处的8万多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表明,百姓身边的“苍蝇”式腐败仍然不少,上山“打虎”不可放松,基层“拍蝇”同样不能松懈。

竹立家曾多次前往基层调研,他认为,出现基层贪腐案件,大体有五方面原因:其一,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分配运行不透明;其二,基层组织结构不够完善;其三,民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不高、监督平台较少;其四,“一把手”权力缺少制约;其五,依法行政的观念较差。

“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薄弱不无关系。”竹立家说。

“‘全面’是从严治党的基础。不仅内容要‘全面’,群体也要‘全面’。”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党内不仅有领导干部,更有广大的普通党员和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针对少数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也要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

在受访专家眼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终目的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中,将党的执政根基筑牢在基层一线,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腐败,从而让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加强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至关重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狠抓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同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至关重要。

一方面,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当前,有的地方、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经常表达抓好主体责任的意愿,但嘴上说得多、落实行动少;出现问题后,在处理上也往往失之于宽、松、软。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无数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是“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际明确了基层党组织同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辛鸣说。

习近平总书记在本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要求,进一步凸显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如果主体责任落不了地,光靠纪委反腐是不全面、不完整的。这也是从实践中得出的一条宝贵经验。治理基层腐败,需要依靠全体党员。

另一方面,管住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至关重要。

“基层的权力资源虽然不多,但在运行过程中,资源分配有时并不透明,一些干部手中的权力集聚效应明显。且有些地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容易出现‘一言堂’的情况。”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截至2016年1月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分7次实名曝光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1355人中,包括776名违纪违法的村(居)干部,比例超过一半。

张希贤分析指出,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平均每个县近千名科级干部(局长、书记、主任及副职),抓住200多万基层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中枢环节;全国57万个行政村和10万个城市、农村社区,抓住这些村与社区书记、村委会主任与社区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将为基层实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必要条件。”庄德水说。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点

本刊记者在基层调研时,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曾表示,对于如何将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与推进基层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怎样更好服务群众感到困惑。

面对困惑,如何前行?

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有效覆盖”、“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日前正式发布的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即是王岐山报告精神在三农领域的体现。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是基层的责任和使命。”辛鸣说。

受访专家认为,在贯彻落实层面,应抓住几个关键点:

其一,抓问题。竹立家表示,基层党组织要在现实层面找准问题,结合实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正如王岐山所指出的,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其二,建制度。辛鸣建议,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将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模式进行量化。可参照政府部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工作开列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百姓一目了然,规范和明确基层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和责任。

其三,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

“基层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2015年10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其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需要践行的高标准和底线。”辛鸣说,每一位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培养风清气正、廉洁向上的政治生态,才能更好地服务百姓,履行基层权力。

其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受访专家指出,在基层,各级干部尤其要把作风建设与推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要始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严”和“实”的精神为群众服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让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干部作风转变的实效。

“还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庄德水说,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已提出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问责势必会成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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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班子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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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准则》内容,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一、深刻认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大意义

《准则》在吸收党的组织生活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基础上,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出系统规定、提出具体要求,这是一大创新亮点,对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党的组织生活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和载体

《准则》指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这就科学揭示了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原则。我们党在建党之初就强调,“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支部是党的政治达到群众的枢纽,支部生活是无产阶级党的基础”。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没有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党的工作任务的传达推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都将失去依托和载体。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最基础的就是组织引导每一名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有效载体就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从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具体组织生活制度做起,以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加强和规范。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解决党的组织生活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当前,党的组织生活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普遍存在着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随意化、庸俗化、平淡化的问题,“党味”不浓、政治性不强。有的党组织常年不开展组织生活,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有的领导干部对过双重组织生活缺乏自觉,没有形成习惯;有的用业务工作会议代替组织生活会,对党的组织生活缺乏正确认识;有的把党的组织生活等同于群团活动或文体活动,追求趣味性、娱乐性;有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成了表扬会,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起不到应有作用;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就在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起。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努力在党内形成人人遵守组织生活制度、人人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良好氛围,使党内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把党的好传统恢复和发扬好。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根本保障

党的组织生活质量高不高,严格制度标准是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党的组织生活是制度化的规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基本遵循。高质量的党的组织生活,要由严格的、高质量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供根本保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既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又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要坚持务实管用、高质高效的原则,围绕强化组织生活的规范性、计划性、系统性、实效性,进一步严格标准、完善规定、优化程序,努力形成健全的组织生活制度体系,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有规可依、便于执行。要强化党组织依规治党特别是用组织生活制度管理组织生活的意识,以认真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准确把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科学认识党的组织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切实把握关键环节和基本要求。

(一)增强党的意识

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是要在党组织的熔炉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党性不可能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也不可能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动增强,必须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反复锻炼、百炼成钢。《准则》强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就表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把增强党员党的意识作为首要目标,使党员真正懂得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关键在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从强化责任落实严起。《准则》强调:“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这就是对党组织履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执行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坚持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内生活方面,一个是坚持、一个是加强、一个是创新”,“不创新,那形式也巩固不住。”全会通过的新《准则》,既坚持继承了1980版《准则》的一些重大原则和基本精神,又根据新情况对党的组织生活作出新的概括,提出新的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好,发扬组织生活的固有优势。要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具体制度,总结党的组织生活的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丰富、细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使现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得到加强。同时,要根据党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的组织生活提出新的内涵和要求,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改革,使依规治党在党的组织生活领域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是要把党的组织生活搞得死板,而是要通过创新内容和形式,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气息。

(四)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央怎么做,上层怎么做,领导干部怎么做,全党都在看”,“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准则》特别强调“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这就凸显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党的组织生活中的特殊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要发挥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既是组织生活的参加者,又是组织生活的组织者。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好了,就抓住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关键,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就有了保证。

三、认真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主要任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抓住重点,统筹推进。《准则》根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需要,着重提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五项主要任务。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三会一课”制度经过发展完善,已经成为党的一项重要组织生活制度。新形势下要继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实内容、创新形式、细化规定,使之更好发挥作用。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缴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利于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任何党的组织和党员,都要按时召开和参加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不能搞特殊、搞例外。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是党组织了解、帮助、教育和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是党员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有效形式。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有助于在党组织与党员、上级与下级之间建立经常沟通联系的桥梁,为促进同志之间统一思想、加深了解、增进团结提供平台和保障。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要出于公心,有求团结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要讲究方式,增强针对性,根据不同人的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方法。通过谈心谈话了解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做好有关工作。

(四)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既是一项重要的党员队伍管理制度,又是一项重要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使党性分析过程成为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出党组织。要将评议结果与党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联系起来,发挥导向作用,确保评出公正、评出压力、评出动力。

(五)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增强各级党组织的组织性、强化广大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请示报告制度对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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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

全文共 2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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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月7日讯 去年12月30日,长沙市委中心组举行2014年第七次集体学习。中心组观看了由中纪委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四集电视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结合自己的体会作了学习总结。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程水泉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作了发言。通过这次专题学习,全体中心组成员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增强了责任。

一、引育结合强学习“内化于心”

通过学习,中心组成员认识到,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是一部反映我党作风建设的生动题材,一方面肯定了我党自推行八项规定和实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取得的巨大成效,另一方面也揭示了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较严重的“四风”问题。因此,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不可推卸的重要任务。全市上下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引领作风建设新常态,要以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长沙发展新跨越。一是必须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二是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防止曲终人散,使活动期间形成的反“四风”改作风良好势头戛然而止,改作风成为一阵风;防止束之高阁,对活动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再过问、不再落实;防止推诿扯皮,对整改任务无单位认领或者虽认领了却不牵头沟通、有解决方案却迟迟没有行动;防止反弹反复,活动一过一切照旧,“四风”卷土重来。三是总结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带头,坚持最讲认真精神,坚持开门改作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优良作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检验作风建设成效。四是要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全市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必须适应经济发展、作风建设、从严治党等新常态,必须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把严与实有机结合起来,一步一步、一事一事地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长沙社会转型发展创新。

二、务求实效严举措“强化于行”

在学习中,程水泉指出,从严要求应成为管理监督干部的新常态。李军提出,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从严管党治党切入点。所谓从严要求具有四层涵义:一是坚持从严选拔。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标准和市委“六用六不用”导向,严格执行市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发挥各级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二是坚持从严约束。即要切实避免重使用轻管理,要完善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实施细则,要规范谈心谈话制度,指出问题,提供帮助,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要切实解决好为官不为、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等问题。三是坚持从严监督。即要继续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6项重点问题,还要整治带病提拔、“逐名腐败”等问题。四是坚持从严问责。即要从严立规,建立有关干部管理监督制度,要从严守规,落实干部教育和考核,要严格贯彻“有错无为皆问责”等制度,对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

三、标本兼治抓根本“固化于制”

加强作风建设,最根本的是贯彻法治精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自觉,让优良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大家对长沙领导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现状进行了分析,一致认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提出的基本思路,即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加强教育。要抓好经常性的干部教育工作。要加强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树牢群众观点,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强化信仰之基。要抓好针对性的党内政治生活。要抓住贯彻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扭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这个关键,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要健全制度。作风建设要强调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制度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外部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三是要严格监督。要突出管好“一把手”。要坚持从严监督、从严问责,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化。推动党员干部习惯在遵纪守法中做好工作,习惯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习惯在规矩约束下干事创业。

大家表示,面对新的发展机遇,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局面,要切实增加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去。要时刻牢记和践行“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以我上、我来、我干的担当精神,真正实现两手抓、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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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的政治纪律存在问题

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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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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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组工干部讲奉献有作为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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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承担着考察、选任和培训干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等重要职责,组工干部作为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执行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相对于其他机关干部,组工干部更需要带头讲奉献,这既是党的事业的客观要求,更是每名组工干部应恪守的职业道德。而实际工作中,部分组工干部在带头奉献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少数组工干部信念滑坡,精神不振,积极性差;计较得失,心态消极,被动应付;畏难发愁,遇到困难绕道走;作风拖拉,效率低下,等等。这些问题,是组工干部奉献意识弱化的反映,不仅影响了组织工作成效,更损害了组织部门形象,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带头讲奉献,就要坚守信念,在为民服务中激情工作。信念是蕴藏在内心深处的巨大力量,它能让人勇敢坚定,富有活力。雷锋热情如火、忘我工作,因为他“以服务人民为最大幸福,以帮助他人为最大快乐”;扬善洲22年扎根大山植树造林,源于他一生对党忠诚的信念坚守。组工干部要带头讲奉献,就要寻求人生的信念支撑,找到工作的动力源泉。组工干部的动力是什么呢?那就是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组织部是党的重要职能机构,组工干部从事的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为此,每名组工干部要将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始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以坚定的信念,积极化解消极颓废情绪,培养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境界,做到仰无愧于天,俯无愧于地;要以坚定的信念,培养艰苦创业、真抓实干的作风,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干事;要以坚定的信念,培养光明磊落、无私无畏的品格,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的情怀,保持组工干部的铮铮铁骨和浩然正气,把组工队伍锻造成为一支风正气顺、团结干事的坚强团队。

带头讲奉献,就要苦干实干,在实践磨砺中锤炼作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组织工作要事多、压力大,诸如干部考察调整、县乡村换届等事项,牵扯面广、时间紧迫,并且这些工作一向敏感,容不得半点差错。在这种情况下,组工干部不仅要“五加二”、“白加黑”的忘我工作,还要时刻绷紧心弦,身心压力很大。“苦累面前多思得,工作当中多思责”,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要把工作中的苦与累,视为组织的考验和成长中的历练,以进一步丰富阅历、增长才干。古人讲:“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组织工作千头万绪,困难和挑战在所难免,要减少失误、避免挫折,首先要练就过硬的本领,正所谓“手中有粮心不慌”,“手中有金刚钻,才敢揽瓷器活”。在此基础上,要以永不放弃的信念和坚韧顽强的意志,顶住压力,排除阻力,用百折不挠的信心和愈挫愈勇的干劲,迎难而上,争创佳绩,真正在磨砺考验中锤炼出过硬的作风,靠苦干实干,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组工干部的信任和重托。

带头讲奉献,就要主动参与,在创新发展中积极作为。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当前,随着政治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组织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变化。在新的任务和挑战面前,如果循规蹈矩,墨守陈规,势必将阻滞工作发展,甚至窒息工作活力。而相反,如果能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就能迅速开创新局面、取得新业绩。对组工干部而言,带头讲奉献,就是要在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中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展示才华、贡献力量。积极作为,就要克服看摊守旧心理和畏难发愁情绪,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打破陈规束缚;积极作为,就要在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内,探索新办法,趟出新路子,使组织工作更加适应时代要求,贴近基层需求;积极作为,就要善于在常规中抓规范、在规范中创特色、在特色中树品牌,培育打造出一批可学可推、实用实效创新工作成果,引领组织工作提档升级,真正让党满意、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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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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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概括问责事项,明确提出与党的领导相对应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成果,具有突出的时代特色和现实指导意义。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就要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要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行问责。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问责工作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是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条例》第三条明确的“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是对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的明确规定,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这个责任不能替代。对我们党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支撑,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分级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从十八大以来巡视反馈的情况看,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缺位等问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还比较突出。凡此种种,都反映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不明显、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究其原因,就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来说,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主动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担当起来。要按照《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这条重要原则,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按照管理权限,从兵团到师(市)、团(镇)、连(队)等基层党组织,分级压实责任,一直压到基层,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是哪一级的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使每一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都要担起相应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要紧紧盯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进行问责。《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了问责对象,即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这次《条例》突出了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是问责的重中之重。之所以突出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就是要突显“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这个理念。《条例》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实现从“官多大权多大”到“官多大责多大”的转变,就是要告诫全党,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当前,兵团有的部门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对中央和兵团党委有关规定置若罔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失职失责,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贯彻执行《条例》,就是要盯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震慑效应;就是要把重心和重点放到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用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从而激发这些“关键少数”的担当意识,把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

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条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立了终身问责制度,规定“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贯彻落实《条例》中,要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把问责事项、方式、程序具体化,推动问责制度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敢于板起面孔,高擎问责利剑,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自身做起,勇于担当,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条例》规定的“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6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条例》规定的7种问责方式,铁面执纪、较真叫板,动真格、敢问责,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该问到谁就问到谁,该问到什么责任就问到什么责任,而且对不敢问责的也要问责,实行终身问责,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同时,要抓住典型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从而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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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表态发言稿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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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是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陵川是全市脱贫攻坚的主战场;陵川是全省首批贫困县摘帽的14个县之一。脱贫攻坚是陵川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陵川最大的民生工程,更是陵川难得的发展机遇。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但我们决心更坚定,横下一条心,立下军令状,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我们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略,坚持“六个精准”,推进“五个一批”,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二十项专项行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脱贫,经过努力,2016年,实现8069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51个贫困村有序退出,1806名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29元,增幅高于全省。2016年,陵川脱贫攻坚实现首战首胜。

2017年,我们坚决响应省委骆惠宁书记发出的再战再胜的号令。我们陵川再战再胜,要首先明确“怎么战”。就是要先难后易、倒排时间;就是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就是要做足成色、如期脱贫。确保2017年贫困县摘帽,50个贫困村退出,9000名贫困人口脱贫,4500名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贫困发生率降到1.5%以下,确保脱贫成效要经得起上级的严格检查,经得起第三方的专业评估,经得起群众面对面的评判,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我们陵川再战再胜,要重点打好“关键仗”。一是抓产业扶贫,以“一村一品一主体”为抓手,带动6000户贫困家庭,户均增收3000元;二是抓金融扶贫,强化“五位一体”,力争新增扶贫贷款1.5亿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亿元;三是抓易地搬迁扶贫,坚持集中、分散、兜底三种安置方式同步推进,不折不扣完成易地搬迁4500人;四是抓生态扶贫,坚持生态与生计统一、增绿与增收同步,让1800名贫困人口享受生态红利;五是抓教育扶贫,继续对贫困大中专学生应补尽补、应助尽助,实现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1000人;六是抓健康扶贫,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补充险、意外伤害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七是抓兜底扶贫,今年陵川县要实现低保线与脱贫线“两线合一”,达到3300元。

我们陵川再战再胜,要落实兑现“军令状”。就是要进一步压实县乡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压实村“两委”的主体责任,压实行业部门的工作责任,压实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压实督查部门的考核责任,以抓党建促脱贫为工作导向,以“三基”建设为抓手,以农村集体经济全部破零为突破口,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一件一件干,“五年任务三年完”,2016年首战首胜,2017年再战再胜,2018年决战决胜、决战完胜!

会后,我们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张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武市长的重要工作安排,把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和市直单位的好做法带回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防死守守底线、全力以赴保大局、改革创新出亮点、扎实工作创业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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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个人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文共 5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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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性,并强调全党同志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所以,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更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但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甚至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通过调查发现,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同时,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执行不力,违反组织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以下五个方面

1、理想信仰缺失,政令不畅。一是信仰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目前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二是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三是个别党员因违纪违法事发,企图外逃。一些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后,不是想到主动向有关机关主动坦白认识错误,而是先想到躲避,逃脱追究,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犯事之先就把自己的妻儿家属移民海外,“裸官”现象并不鲜见。四是个别党员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解不够,编造传播谣言。有些党员干部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五是个别党组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令不畅。有的党员领导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为了地方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

2、践踏公平民主,目无组织。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是“火箭提拔”,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如近年来连续查处的四起违规提拔案件:常德市石门县30岁的县委副书记刘琼、醴陵市25岁的团市委书记易翔、衡阳市雁峰区毕业四年升副区长的朱松泉、五年换七岗当选湘潭县副县长的徐韬,还有“湘潭神女”湘潭市岳塘区90后发改局副局长王茜等。这些“火箭提拔”的年轻干部都存在违规提拔任用的问题,均被免职,相关责任人都予以了严肃处理。但其背后隐藏的“权力世袭”亦或任人唯亲问题都应值得深思。二是徇私舞弊,破坏公招公平。公开招考本是公平、公开、公正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但个别党员干部却因一己私利,钻其中的空子,肆意破坏公平。三是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上不注重素质,只讲求听从其指挥,把个别组织观念淡漠、带动能力不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人列为培养对象。有的党支部为了获取外援,争引资金,乱开口子为外籍投资人员提供入党的机会。四是拉帮结派,非法操控选举。为了在选举中让自己或自己亲近的人当选,个别党员违背组织原则,采取拉帮结派、事前许诺、贿买选票等方式,从事非组织活动。

3、财务管理混乱,贪腐时生。近年来,各级虽然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频频发生,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不少违纪违规行为。一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个别部门单位为部门利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二是虚报套取项目资金,侵占国家财产。虚报套取项目资金是违反财金纪律最常见的问题。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三是巧立名目,滥发各类奖金、补贴。以发放班子成员奖、超任务奖、门面租金提成奖、出勤奖、绩效奖、津补贴、春节值班等各类补助,超标准补贴住房公积金、采购发放工作服等手段违规发放钱物。四是“借鸡生蛋”,利用国有资产为个人谋利。有的部门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挪用集体资金、国有资产,从事有偿放贷或赌博、炒股等,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利。五是借权谋利,行贿受贿是问题官员最常见的谋私手段。从所查处的具有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件来看,大多存在行贿受贿的违纪问题。

4、工作虚浮不实,自由散漫。当前党员干部中“庸、懒、散”、失职渎职、官僚作派、“索拿卡要”等现象仍是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效能,破坏党政形象的主要问题。一是在位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组织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二是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甚至个人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三是失职渎职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四是态度粗暴的问题破坏干部形象。个别党员干部对待群众和服务对象不是满腔热忱,而是简单的“动不动、三分钟”,甚至言语相向,对执法对象拳脚相加。

5、生活骄奢淫逸,腐化堕落。部分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对自己放松要求,追求奢华,沉迷享受,生活糜烂。一是道德沦丧,情色腐败。从近几年来我省查处的一些大案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是信念缺失,低级趣味浓厚。“网络反腐”“情妇反腐”,就是这种事例的一个反证。二是精神生活空虚,沉迷黄赌毒。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涉黄涉赌涉毒;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三是假公济私,用公款为个人消费买单。“三公消费”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却屡禁不绝,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驾、私用现象严重,公款旅游现象频发。四是大操大办酒宴。当前违规操办人情宴请之风严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喜宴敛财的现象屡禁不止。

二、原因分析

一是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是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是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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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个人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http://www.unjs.com)。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执行组织纪律的几点建议

坚持从严执纪,坚决查处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行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坚决维护党的政治和组织纪律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式下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加强执纪监督工作,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执行组织纪律,关键还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要强化党员意识,提高恪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习近平同志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党员干部要毫无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又要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所以,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要强化服从意识,坚决维护组织纪律的权威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对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所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同时,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保持遵守组织纪律的一贯性。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通常能够不断增强遵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能够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对己负责,自觉做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能够对组织忠诚老实,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查。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终身责任,作为一以贯之的党性追求,自觉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所以,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有责任意识,自觉作好表率,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要强化底线意识,增强执行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很多教训表明,腐化堕落往往是从漠视纪律开始的,纪律性不强的党员干部很容易跌入泥坑。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组织纪律更是碰不得的高压线。所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自觉做遵守纪律的表率,既在8小时内严守纪律,也在8小时外严守纪律,要把执行组织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五要强化查究问责意识,增强执行组织纪律实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所以,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同时,要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强化对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组织纪律;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组织纪律的人和事;此外,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组织纪律监督不力的,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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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领带干部四风问题心得体会

全文共 2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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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刘云山同志: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人民日报〈集中解决“四问题〉的评论员文章,及参与我镇举办的“三联三讲”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联系群众、联系思想、联系工作”“三联”活动,查摆问题,通过“讲形象、讲党性、讲作风”“三讲”活动,转变思想作风,要以“三联三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走访群众等方式,全面加强自身的党性教育,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做好社会保障事业。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从这一要求可以看出,方法已经明确,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结合自身认真抓好落实。

照镜子,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一日三省吾身”,每天将自己的所作所为与党章规定进行对照,与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进行对照,看自己是否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做一名人民的公仆。

正衣冠。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时时以党章的规定和要求为镜,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警醒,对党和人民常怀一颗自律之心、一颗敬畏之心,用勤廉务实的个人形象和骄人的工作业绩,引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

洗洗澡。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永远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管身处何种环境、何种地位,都要始终做到洁身自好,同流而不合污。

治治病。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内监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别人的缺点或错误提出意见,针对自己的缺点或错误进行的自我揭露和剖析,使党的肌体更加健康,永葆党的青春与活力。

本人在这次活动通过自我剖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平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邓小平同志强有力的理论武器。

2、 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有时对待群众和自己的同事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尤其当手头工作稍多,稍忙时,服务总差一点,没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为群众所急。有时觉得自己是一个基层的普通党员也干不了什么大事,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的不够热情。

3、 业务知识钻研不够。

我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缺乏一种争当业务能手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有时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4、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我有时办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工作作风的严谨能带给群众的信任。

下来我按以下整改措施整改:

1、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学理论,要抓住实质,在提高理论素养上下功夫,加深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学业务,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素养水平。

2、遵守规章制度,遏制违法违纪问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把自己置于各项条规、禁令、制度的约束之下,最大限度地从制度上防止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牢固树立起自我约束、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三种观念,要增强纪律观念,切实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做遵守纪律的表率。

3、转变观念,改善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自己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增强优质服务意识。通过学习整改,做到自觉服务、主动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为事业的发展为实现自我价值不断努力。

通过“三联三讲”实践活动,使我深刻体会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久课题,作风题目具有反复性和固执性,必须常常抓、长时间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增入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除不适用的制度。制度一经构成,就要严格遵守,执行制度。在解决“四风”的制度题目上,最重要的恐怕还得在权利制约、监督机制上下工夫,真正限制、束缚公权利,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还要充分保障公众的权利,特别是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只有建立起这套充分的制度,才会让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永葆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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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领导干部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有底线心得体会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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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这四个词、十二个字各有深意、环环相扣,互为依托、互为促进。“走新路”是实战要求,是谋思路、干工作的基础;“有作为”是重要指向,是各级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价值追求;“创亮点”是近期目标,是走新路、有作为的现实检验;“守底线”是根本保障,是对各级干部抓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遵循。

走新路,与公安机关“护航发展、维护稳定”的主线异曲同工,护航发展就是走新路的一个实践;

有作为,要不断拓展“创净土、讲故事”两大战场的空间,讲究战术方法,把两个战场作为一盘棋,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创亮点,与“抓品牌”一脉相承,要立足于创亮点,挖掘优势,拉长长板,靠亮点来引领和推动工作发展;

守底线,一方面要切实守住思想上的“底线”,不越作风上的“红线”,不碰纪律上的“高压线”。另一方面要打牢基层基础,履行好公安职责,做好防范打击犯罪、公共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不出大的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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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领导干部立家规正家风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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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省体育总会秘书处全体党员去梅园新村参观学习,在周恩来总理的塑像前重温入党誓词,认真学习周总理的家规,他的家规共有十条,和大家分享一下:一是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二是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是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四是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是不许请客送礼;六是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是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是生活要艰苦朴素;九是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是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周总理的十条家规,不仅是对亲属的严格要求,更是作为党员干部立家规、树家风的极好教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从社会发展新常态看,家规是一个家庭的核心价值观。家规,国之基;国法,家之佑。以良好的家规引来清新的家风,带来清明的政风。从党员干部个人看,家规是党的政治组织纪律在家庭中的具体表现。“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家事牵着国事,家风连着政风;家风正则民风正,民风正则政风清。通过学习思考,个人认为,党员干部立家规正家风贵于立、重于行、成于传。

家规贵于立。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亦是如此。我出生在平常人家,爸爸是江苏省自行车队教练,妈妈是体院管理人员,爸爸妈妈都因为家庭成分问题没有入党,我们家也没有立明确的家风家规,但是他们以自己的言传身教教育着我们,有着无形的家规:要有教养修身、要诚实善良、要勤奋工作,要知足常乐。在我七岁的时候,举家下放到苏北农村,当时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爸爸妈妈都主动的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并且跟他们做朋友,为他们服务。爸爸自学《赤脚医生手册》,义务为乡亲们针灸、看病送药,有的时候半夜被叫起来去为乡亲们解除痛苦。爸爸妈妈是带薪下放,经常接济乡亲们,每到过年的时候,妈妈会给村里每家5块钱,有一年妈妈漏了一家,结果村民到家里来拿钱的时候,家里已经没钱了,妈妈就把家里准备过年的猪肉割了一半给他,全村都过了一个开心年。妈妈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和左邻右舍和睦相处,家里做了好吃的,都会和邻居们分享,陈彪主任的岳父岳母是我们的邻居,经常吃到妈妈做的包子和饺子。

家风重于行。家规是家庭的核心价值观,而家风是家规的外在表现。家风是无言的教育、无声的力量,是以身作则、亲力亲为、躬身示范的践行。家庭是人生成长过程中的“第一课堂”。妈妈爸爸虽不是党员,但是对共产党特别的崇敬,我在初一的时候,爸爸得知我入团了,特别开心,买了两斤糖到学校去发给我的同学们吃。当年周总理去世的时候把骨灰撒入了长江,融入了祖国大地,我爸爸当时就对我们说:“我们家以后所有人都不买墓地,把骨灰撒掉。”我们遵从爸爸的嘱托,在他去世后,把他的骨灰撒入了长江,我也和女儿约定,我以后的骨灰埋入大树,为枝繁叶茂提供营养。

家训成于传。家规既要精心制订,还要身体力行,更要形成世代传承的家训。家训是一个家庭内形成的特色文化,是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历史上《颜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训》、《钱氏家训》等,影响深远;国外著名的《哈佛家训》意义非凡,都被奉为治家教子的宝鉴。传承和发扬优秀家训是推动社会文明进度的正能量。从自己家庭来看,纯朴善良的父母寄希望我们善良做人、正直做事,大家可能知道,我的名字:一冰,来自王昌龄的诗句“一片冰心在玉壶”,就是父母让我要有纯洁的品格为人处事,我也为此尽力尽为实践着。

通过“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我反省自己的工作,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缺点和不足,面对繁杂的工作,学习的积累补充明显不够;面对改革的新形势,如何把工作做得更好、推进更快,往往经验不足。

今后,要围绕局中心工作,团结省体总秘书处全体同志,为体育社团服务、为大众服务,使百姓有更多获得感。让自己成为一个“三型”党员。一是勤奋刻苦,做“学习型”党员。要“真学、善思、会用”,深入学习,善于思考,注重总结,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扎实进取,做“实干型”党员。党员在平时就要像胖子减肥一样,“管住自己的嘴,迈开自己的腿”少说话,多做事,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实实在在的为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三是加强自律,做“修养型”党员。要牢记宗旨,敢于担当,守住底线,要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职务面前多思责,苦累面前多思德,全神贯注抓工作,一门心思干事业。

我曾看到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张杰的一段话,我把它作为我发言的结束语:“愿我们在岁月的磨砺中一直能有一份纯粹和坚韧,做仰望星空的思想者,做脚踏实地的实践者,拥有一个丰富、自由、高贵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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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领导干部干净干事创新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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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是市委、县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工作安排,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党课,谈一谈如何干净干事创新业,担当实干走前列。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讲政治,强信念,树“温溪先锋”新形象。深化思想教育,锤炼党性,提升修养,树立“温溪先锋”新形象。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反复学、深入学,真正入脑入心,拧紧思想“总开关”。二要补足精神之“钙”。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省、市、县委的各项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党性不强、规矩不严、担当不够等问题,补足精神之“钙”。三要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学习成果转换运用到工作实际中,立足岗位作贡献,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为民服务水平。

二、守纪律,做表率,建“温溪铁军”新方队。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全力打造政治忠诚、干事担当、做人干净、作风过硬、精神昂扬的“温溪铁军”新方队。一要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等相关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净化“工作圈”“生活圈”。二要恪守廉洁底线。自觉抵制“四风”,时刻以“四讲四有”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和党纪政纪权威。三要争当铁军标兵。全面塑造忠诚干净的政治品格,全力锻造担当干事的亮剑精神,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持高线,坚守底线,挺纪在前,争当标兵,努力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干好工作。

三、勇担当,有作为,创“温溪城市”新局面。抢抓小城市培育新机遇,创造新优势,实现温溪从“镇”到“城”转型跨越发展。一要精准定位谋发展。建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拓展城市空间,完善交通网络,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产业结构,争当全县生态经济发展的“领头雁”。二要抢抓机遇补短板。努力践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力”发展要求,结合温溪实际,着力发展“美丽经济”、建设“美丽城市”、打造“和美温溪”、创造“美好生活”,打造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滨江小城市。三要创新机制解难题。优化政府内设机构,完善科室功能,争取增加干部编制;探索农村房屋产权流转、村级集体经济综合性股份制改造、社会事业投融资体制建设等项目,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创新的实效继续走在全县前列。

同志们,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决定事业成败。我们要自觉增强思想上的“防腐性”和政治上的“免疫力”,带头践行“四讲四有”共产党员标准,干净干事创新业,担当实干走前列,为实现温溪从“镇”到“城”转型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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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领导干部观《榜样》观后感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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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节目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以“向榜样看齐、做合格党员”为主线,邀请部分今年表彰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到场,通过典型访谈、老党员现场讲述、先进事迹再现等形式,生动诠释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理想信念、为民实干担当、勤勉敬业奉献的精神风采,是开展党员教育的生动教材。视频播放过程中党员们聚精会神,认真观看。专题片中优秀党员的光荣事迹感染了大家,他们在各条战线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起着模范带头作用,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给人以穿透力、凝聚力、感染力,大家边看边做记录,观看的党员无不为之动容。

观看过后,支部党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支部副书记刘建忠同志首先进行了交流发言,他认为,《榜样》从信念、奉献、创新、坚守、担当、作为和责任七个方向,用十四个字诠释了何为普通共产党员的深刻内涵。如何做合格党员,理论上我们从《党章》中去寻求答案,而《榜样》则为我们提供了更真实、更鲜活的优秀党员样本,平凡中见伟大,这正是我们需要汲取的营养。做合格党员就是要在自己的实际工作岗位上,以《榜样》中的党员为标杆去实现一个普通党员的价值。支部党员纷纷表示看了榜样的事迹备受感动、深受鼓舞。《榜样》中的人物,很多人都是普通党员,他们的一言一行,使得人们愿意自觉地见德思齐,以榜样为鉴,做到心正、身正、言正、行正。我们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虚心学习的态度,向榜样学习,让榜样成为我们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道路上的一面旗帜,鼓舞斗志;成为一座灯塔,指引前行方向。向榜样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履职到位、服务到位、担当到位、创新到位,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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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党员干部发挥党员作用勇于担当作为发言稿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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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检察院和隆安县分别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表示,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勇于担当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发展实践中,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7月15日,市检察院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要在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提升能力,自觉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中争当先锋;要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想在前、干在先、多办事、办好事,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争当先锋;要在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诚实守信、乐观向上、助人为乐,以优良的党风引领民风,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中争当先锋;要在廉洁奉公上发挥模范作用,秉公用权,干净做事,先公后私,公私分明,在廉洁从检中争当先锋。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转化为实际行动,以检察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成效。

7月14日,隆安县委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学习发言。学习会要求,隆安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讲话精神转化为勇于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坚定的政治态度,积极投身于隆安的发展实践中。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具体思路,坚持干在实处,加快深化农村改革,推动贫困户分享发展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产业扶贫落到实处;加快生态乡村建设,推动新村扶贫见到实效,努力尽快让全县广大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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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班子在准则和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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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的颁行显示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衷心拥护并将坚决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坚定地身体力行。

郝宏奎院长说,我们党作为一个度过了95岁生日、正在迈向百岁的大的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十分必要,刻不容缓。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重蹈前苏联共产党的覆辙;才能避免重蹈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台湾两地失去政权的覆辙;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学院作为党的肌体一个的组成部分,《准则》和《条例》中所禁止的各种不良现象、习近平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所罗列的党风、党纪问题,在学院各级组织和党员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我们只有按照《准则》和《条例》认真加以纠正、加以克服,才能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教职员工迈向建设一流警察大学的目标。学院作为一个党员比重极大的组织,加强党建的意义尤为重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落细、落小。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中央的八项规定的进一步扩展,是对《党章》的补充,也是对十八大之后,从严治党经验成果的固化,我们对党充满希望和信心。

我们将结合学院实际,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学院党委将进一步研究部署,一定要把《准则》、《条例》落到实处:

一是把《准则》、《条例》的精神到渗透到校园文化体系、制度体系、机制体系的建设中去。在学院今年的党代会后,学院将进一步加大这三方面建设,增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速度。

二是要加强组织保证。进一步调整学院领导分工的基础上,要实行党委成员联系中层单位部门的制度。

三是要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督察部门的督促作用、问责作用、纠错作用,促进党的建设。郝宏奎院长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治党先治官,领导做表率。他表示,学院两个党政主要领导一定率先垂范,忠实地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绝对不走过场,绝对不打折扣,绝对不是会上一套会下一套,真心实意、心悦诚服地接受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全面监督。同时,也要对班子成员、基层、总支、支部的成员有更高的要求,要更加忠诚、担当、干净,要有更强的服务意识和行动,要有更多的付出和奉献。基层的支部成员要为党员做表率,党员要为非党人员做表率,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相信学院党风、校风必将得到极大的提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修订后的《条例》,再一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政党,也是最强大的政党,是与时俱进的政党,再一次证明我们党能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够解决我们党面临的问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承担起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带领中国人民伟大复兴的使命,能够把中国建设成世界上现代化强国。对于我们党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来纠正这些问题,阐述的特别充分。

学院目前存在的问题,都能在《准则》和《条例》中找到答案。《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和教师来说,应该是迎来一次党的建设发展的好机遇,迎来一次学院发展的机遇,给我们扫清了思想上的障碍和工作中的障碍,为我们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警察大学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余新民书记强调,全体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党章》、《准则》中规定不能做的坚决不做,要求做的坚决做到。他表示,对《准则》的学习和《条例》的认识,不是一次能够学深学透的,不是一次就能够在思想深处接受并且体现在行为中,应该是把它作为座佑铭放在书桌案头,有时间就要认真学习,遇到管党治党、遇到决策部署、遇到党的建设时都要对照。同时,过去以为党性修养是很难的事情,现在我们要按《准则》和《条例》来做,做好了党性修养就好了,党内政治生活按《准则》办事,就是加强修养的具体体现。

一是学院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这次理论学习只是第一次,全院各党总支和党支部都要组织学习,每个党员干部和教师一个不能少,都要参加学习,因公或因事因病没能参加的同志,要集中补课。

二是要对照《准则》和《条例》摆问题,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支部存在的问题、党委存在的问题,这项工作本月底前完成。他要求,党性教育决不能走空,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学习,给学院和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支部的学习查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学院党委成员将认真研究、消化、讨论,并认真整改。余新民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要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要切实解决个别院属党组织班子存在的问题。全体党员要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反思,要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共产党员的职责,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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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9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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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22日,巡视组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进行反馈,并召开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和一些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文件,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高举反腐败旗帜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至12月,全市共立案1157件,同比增长71.9%;结案1254件,同比增长9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12人,政纪处分389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市本级立案37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3人。

2.关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邵阳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传达工作压力。今年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对包括4名县市区委书记在内的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关于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查暗访组645个,抽调检查人员256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345次,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50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市纪委共发出典型案例通报9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强力纠治,全市机关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1至11月,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6.5%。

4.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配齐。今年7月以来,新配备10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名拟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待“凡提必核”完成即可研究到位,其他暂时空缺的15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尽快配备到位。

5.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责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30日前调整和清理规范到位。全市共清理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外工作37项,清理退出兼职各类项目指挥部42个。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市县两级纪委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上级纪委没有明确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到11月30日止,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236个减少到16个,县市区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1622个减少到175个。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上级政策有时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常委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发言稿并逐一发言。全市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185个单位对196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市委党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7.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实施办法》,并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分工协作、调查研究、协商通报、咨询听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党校围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专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在党建检查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8.关于2014年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邵阳市委和一些县区委没有制定的问题。市委认真学习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并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贯彻。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委均已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9.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开展自查。派出12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对没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干预城市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承诺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背书。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发包和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每名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

1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频发的问题。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专题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审计、监察部门对近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和审计,在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等环节核查是否有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切实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约谈。

13.关于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件404件,现已办结401件,办结率99.2%,涉及处理的村支部书记289人,村主任101人,村秘书75人。其中立案339人,给予党纪处分249人,政纪处分10人,并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期。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时间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贪腐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4.关于存在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范和遏制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批进场交易目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制定,力争明年完成原隶属于政府各部门分散建立的交易平台功能、人员、编制的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排查工作,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15.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31宗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目前县(市)18宗已整改到位,市本级13宗有7宗已整改到位,缴入财政土地价款3.0403亿元,暂未缴清价款的6宗地正在积极开展征缴。

16.关于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经开区抵押金额1亿元的抵押融资,已全部还清整改到位。城建投公司25批次、宝工区8批次整改抵押融资,已还款2.5亿元,剩余部分制定了整改计划,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出具了《关于土地抵押融资整改承诺书》,承诺在三年内将相关贷款全部还清,符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的整改要求。

17.关于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使用土地收益资金。邵东县和邵阳县共12宗地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出让金5032万元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市本级7宗地和隆回县1宗地符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不再追溯整改。

18.关于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商“多圈少建、圈而不建、囤积土地牟利”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处置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指出市本级存在9宗土地闲置问题,目前4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余5宗土地因被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暂时无法处置,纳入下步专项行动一并整改。

1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和各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纠正违规挪用截留行为,并督促归还挪用截留资金。涉及市财政局和城步县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对财政对外借款的申请、审批、日常管理、回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规范。截止11月30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亿元,已收回8.15亿元,其余部分根据情况在2017年前完成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不公开透明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城市维护费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年末编制收支决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制企业处置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已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坚持“七个不发文”原则,即没有依据不发文、未经审批不发文、内容重复不发文、升格行文不发文、越权行文不发文、减少联合发文、严控事务性发文。今年1至10月下发“邵市发”“邵市字”“邵市办发”“邵市办字”文件143个,月均发文14.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发文14个,相对减少发文7个。认真执行《邵阳市全市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管理,做到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压缩的会议一律压缩。今年1至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63个,月均开会6.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召开全市性会议5个,相对减少5个。

23.关于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比较多的问题。出台《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52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含领导小组、项目部)整合为19个,其中撤销9个、归并31个、调整11个、精简保留1个。严格落实《邵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精简力度,共调整、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4个,减少33.3%。

24.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本级共清理在职人员办公室超标204人,离退休人员17人,清腾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财政局、新邵县、绥宁县、北塔区几个单位少数干部超标未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很多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成立市办公用房清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整合利用整改方案》、《市直机关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目前,市本级清腾的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已调剂使用4266平方米,其他根据下步行政办公楼的调整再统筹调配。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车、违规借用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杜绝了违规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现象。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台违规购置的公车,已进行了公开拍卖。经常组织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27.关于全市超标车辆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对全市公务用车超标情况进行清理,市直机关清理出157辆超标车辆,已处理25辆,其他已通知未处理超标车辆的单位将车辆拍卖手续相关资料交至市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和两家拍卖公司,现已全部在媒体公示,争取年底前再处置一批超标车辆,2016年3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

28.关于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整治行动。9月20日,所有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违规所领酬款、补贴全部清退到位,并对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被免去职务。同时,巩固清理清退的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29.关于市、区县的奖励项目设置比较多、比较乱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外,市本级和县(市、区)只能增加两个奖励项目。没有按程序审批的,财政国库一律不予支付。拟在春节前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违反文件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0.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市财政局、市教育系统、原市物价局、市产权处、宝工区、邵东县规划局、邵阳县五峰铺镇政府等单位滥发津补贴、奖金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纪律追究和组织处理。

31.关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乱收费、索拿卡要行为的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整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的专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市教育系统的邵阳市华龙学校、隆回万和学校、邵阳县二中、邵阳师范学校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违规所收费用。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规划执法经费340万元已全额解缴县财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乱收费现象,先后两次对12个县市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整顿,共计乱收费金额172.7985万元,先后对六起违规收费案进行查处。

32.关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有参赌涉赌行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赌专项行动,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市已查获国家工作人员涉赌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5起,抓获涉赌国家工作人员36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7人。

33.关于一些单位干部作风不实,“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着重整治干部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全市因“庸懒散”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到“三个不凭”和“四个注重”,即不凭个人好恶用干部、不凭关系亲疏用干部、不凭籍贯地域用干部,注重选思想解放、敢闯敢干的干部,注重选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整体配套、优化结构的干部,注重选奋发向上、勤于学习的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实举必查、查实必究”。

3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2015年7月份,邵阳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91名、非领导职务188名,四个月来,邵阳市共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5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37名,已超额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消化处级消超任务80%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邵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巡视期间全市行政超编1162人,到目前已消化223人。

36.关于存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和规范违规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依法依规降低了违规提高的岗位职级,全面取消了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对超职数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

37.关于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程序,注重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党政群机关进人一律“凡进必考”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跨区域调入人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实行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关于带病提拔责任倒查相关规定,对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的提拔进行责任倒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违规用人进人问题,除3件纪检部门仍在立案调查的案件外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期未启动的问题。修订下发《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保障办法、资金来源和管理、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同步配套出台《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原来未计提的资金及缺口的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9.关于征地拆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出台《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安置地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的有关规定》和《邵阳市区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及交付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从城区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合法建房成本补差,要求大祥、北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建投、市宝工区等业主单位通过整合债券资金、相关的棚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力保障安置地建设。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4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邵阳市直机关100个对口扶贫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在全市推广了“武冈经验”,结合精准扶贫,整合各方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今年,省里下达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900户,到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00户,动工率、竣工率均已达到100%,已入住19007户,占总任务数的83%,农历年前所有改造户都能搬入新房入住。

41.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出台《关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联合建房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对补办施工许可、上缴配套费等提出了整改要求。9宗供地手续不完备的集资建房用地,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2016年一季度将整改到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5宗土地已有4宗缴清土地价款,追缴到位价款7118万元,另一宗已缴7000万元,其余2500万元正在办理缴款手续。同时,加大市区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收清理力度,到12月21日,欠税清理工作基本清理到位,清缴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款543万元。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整改落实的成果推动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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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查找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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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才能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但由于诸多原因,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现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与新时期党的要求不相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履行监督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是一至两人,有的只是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2.一些基层院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党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

3.一些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好。无论是监督院领导还是一般干警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监督机制不畅,对院领导班子监督比较薄弱,对普通干警的监督也难以严格认真,有时仅仅流于形式。同时,存在重视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事中监督,对重点的办案环节、办案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监督乏力。

二、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提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程度。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议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编制和人员福利待遇的发放收归上级检察院,建立由市级院纪检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上下一体化的大督察和违纪案件查办机制,发挥纪律的监督权威作用。

3.加强协作,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认真梳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拓宽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借助外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等外部监督,形成全方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八小时之外言行的倒逼机制。实行“阳光检务”,坚持办案、办公透明化,把检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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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优秀干部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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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既是职责所系,更是民心所向,作为乡镇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扛在肩上、拿在手上、放在心上。王岐山同志讲 “中不中看行动”,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关键是看行动,重点是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扭住关键,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一、突出“三转”,在聚力主业上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只有明确监督责任,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监督任务,抓好主责主业,才能做到守业有责、守岗负责、守职尽责。作为乡镇纪委,更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观念转变过来,把精力从复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紧跟、赶趟、对标、调焦。今年,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将纪委书记分工调整为主抓纪检业务,凡是财务、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纪委书记不能参与的,一律不再参与,做到了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突出监督检查,在纠正“四风”上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这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一是紧盯作风建设不放松。我们成立检查组,对上班纪律松散,工作日午间饮酒,同城吃请,带彩打牌,公车私用,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实行周巡查月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6例,问责4人,处理2人

二是紧盯监督重点不放松。针对镇纪委人员少、力量有限特点,配合党委在做好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转换和岗位“回归”基础上,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首先健全惩防体系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用制度制约有权的人,坚决查处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其次严格执行“五务”公开制度,做到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农村“三资”双代管,严格执行报账制度,工程项目建设、资产资源处置,全部实行招投标,惠农政策落实推行上报之前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三是紧盯“人情风”治理不放松。从今年春起,全镇党员干部带头抵制 “人情风”,通过治理,制止违规操办16起,制止大操大办5起,劝退违规办酒席4起,有效遏制了“人情风”蔓延。在此基础上,将治理“人情风”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社区)每个家庭,召开动员会,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建立人情台账,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强化惩处力度,从根本上扭转农村“人情风”泛滥的现状。

三、突出案件查办,在惩治腐败上下功夫。突出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这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所在。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乡镇纪委直接面对群众,更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一是严惩顶风违纪者。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由下至上逐级检查,实行严厉问责。今年查出违反八项规定、不执行工作纪律的6例,一律通报曝光。二是严查为官不为者。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今年己对3个村主职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个村主职干部予以免职处理。以问责的方式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监督干部。三是扭住关键岗位。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通过群众来信来访,深挖案件线索,查处党员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惠农资金以及截留、挪用、私分集体财产等违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四、突出抓早抓小,在筑牢防线上抓落实。抓监督责任落实,根本是让党员干部树立不想腐的思维,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重要形式。一是理论学习灌输。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上党课集中学和自学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新规定。锤炼党性、端正党风、严明党纪,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警示教育震慑。今年我们以“宣教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群众400余人在二堂学校操场举行党纪集中教育活动。聘请公、检、法机关组成的法制宣讲团给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上警示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通过一系列警示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三是岗前教育“打针”。对刚担任新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干部实行廉政承诺,加强教育管理,增强责任意识,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

沉甸甸的责任,响当当的承诺。下一步,镇纪委将按上级纪委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不辜负党章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嘱托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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