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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作文【优秀20篇】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下面是农村党支部书记学习两学一做的心得,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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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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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前的我才不会这样认为呢,我倒是觉得,看书就是在浪费时间,没什么用。

二年级的时候,我不爱看书里的文字内容,只喜欢看书里那些精美的插图,只有在看折纸书和画画书时才有兴趣。后来我们班主任让我们每天读书半小时的时候,我也只是勉勉强强地读,还经常偷偷地瞟一眼插图,把喜欢的画下来,然后马上换下一本;有时候我根本不看书,打开放在旁边,吃点东西,画一会儿画,等妈妈来巡逻的时候,一眨眼的功夫我便把东西藏起来,假装在津津有味地读书。妈妈来看了看,等她说个好字转身迈开第一步的时候,我又马上拿出东西来写写画画,不一会儿我就可以画出一幅风味有趣的画来;还有时,我拿起书就盖在头上,趴在桌子上画画,一听到他们进房间,我便马上装睡,他们就把我抱到床上去睡觉。

三年级了,我们开始写作文了,还有循环日记。平时不爱看书的我,麻烦可大了,写出来的作文篇篇都像记流水账,妈妈的耐心完全到了极限,有时候甚至变成了她说一句我写一句,只有在写想象作文的时候我才自己动一动脑,独立地写一写作文。有一回,又要写作文了,我又去缠着我妈妈,你先看一看作文书,学一学写作方法,顺藤摸瓜不就得了,给你买了那么多书!妈妈厉声呵斥道。我也不耐烦地回到房间,拿了本《尖子生作文》看起来,看到里面一篇作文《哼,这个无底洞》,让我突然有了兴趣,细细看完,原来是讲作者的肚子能吃很多好吃的。

慢慢地,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西游记里那七十二变的百斗胜佛,三国里那狡猾的诸葛亮和水浒里的英雄豪杰,安徒生童话里的丑小鸭,查理九世里的精彩冒险......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领略了书的奥妙。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爱书,更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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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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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杰

有一种东西,它是静的,又是动的;有时活的,有的死的;它可能平淡无味,时而又蕴藏着无穷的知识;它有时令人悲伤,有时却令人感动……它就是

书能使你了解这个世界,从蒙古到埃及;从中国到美国;从欧洲到亚洲;从地球到太阳;从太阳系到银河系;银河系再到宇宙……它甚至能触及你生活中的每个角落。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一本书可以改变一个人。也许,它不能给你带来金钱,却能提升你的修养。又或者,它不能给你成功,但它可以带领你走向成功。一本书不是那么重要,但其所讲述的道理对一个人来说却是无比珍贵。

一本好书不只是字面意思,而真正打动人的是它藏在字里的深层含义。就像古代的诗词,仅仅几字,就表达出了多么深的情怀。这不正是好书所表达的含义吗?汉字是一门多彩的艺术,而书则展示了汉字多彩的一面。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它比机器更有感情;比动物更有灵魂;比金钱更有价值。它出自人之手,却远远超过人。它像一位智者,与其细细交谈,你就能体会到它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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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写我的人生路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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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好似一张答卷,有选择题,填空题,应用题,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瞧一瞧,这张答卷吧。

母亲赋予我们生命,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填空题,在那括号里你将填上你的姓名,你的爱好,和你在人生道路上认识的好朋友,亲戚,家人。

当你大学毕业的时候是选择题,在那时,你要选择你今后人生道路中,需要走的那条路,而且这条路要是你喜欢的,要是正确的。当你选择完之后,你在上班时要做的是应用题。

当你在做应用题的时候,你要联系生活中的事物,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应用题完美无缺。当你将应用题做完了,你该检查这张答卷,之后交给老天爷。

人生如同一张答卷,我想告诉每一个人,把你自己的答卷做好,让你的人生答卷上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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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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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中,曾有那么一本,让我品尝了阅读的酸甜苦辣,那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酸:一天,上音乐课,我感到那首歌太难听了,就把《十万个为什么》立在音乐书里看了起来。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忽然感到背后有股“杀气”,凉飕飕的,回头一看,天啊,王老师正气冲冲地盯着我看。在王老师的“火眼金睛”下,我像一只小绵羊一样乖乖地交出了我的“宝贝”。看到同学们哈哈大笑的样子,我的心里就像打了醋瓶子似的,酸得……

甜:一次上科学课,老师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为什么下雨天先看见闪电后听见雷声呢?我心想,这不是《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知识之一吗?我立刻站起来回答了老师的问题。当我坐下时不但受到老师的表扬,而且同学们也都投来了羡慕的眼光。此时,我的心里似乎有一股甜蜜的洪流哗哗地流过。

苦:经过再三保证,从老师那拿回了《十万个为什么》后,我再也不敢在上课时看了。转眼,就是周末回家的时候啦,我把它也带了回去。傍晚,我躺在床上看,把妈妈叫我下去吃饭的话当作耳边风。妈妈连续喊了好几次,见我没反应,火了,跑上楼喊道:“快点下去吃饭,不下去就别吃!”“不吃就不吃!”我回答。骨气是保住了,可这漫漫长夜怎么过呀!苦啊!苦……

辣:这可是我自找的,一天,同桌向我借《十万个为什么》,我心想:上次有人向我借书看,结果弄丢了,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害得我心疼不已。我可不想再借书给人家,万一再弄丢了,怎么办?“不借!”我一口回绝了。第二天,我向他借笔记本,他二话不说立马借给了我。想到昨天,顿时,我的脸红通通的。

就这样,我在阅读中品味,也在书籍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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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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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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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趣的书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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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中学 二年级 李誉兴

晚上,妈妈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爸爸洗好了手问妈妈:“可以先吃一口吗?”妈妈说:“不可以,儿子没有来,一口都不能吃。”说完爸爸十分惭愧地离开桌子去找儿子。爸爸来到儿子屋子门前看儿子正在看,非常入神,他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儿子趴在门口看书,爸爸拍了拍他,他才有反应并说:“别摸我的书,别摸我的书。”像在做梦一样说的话,爸爸让他去吃饭,他就去了。

爸爸想了想:“什么书让我儿子那么入神?”说完他看了看那本书,看着看着他也入神了。

妈妈只看到儿子一人,又让儿子去找爸爸,儿子来到自己屋门口,生气地说:“谁让你看的我的书,我让你看了吗?”爸爸吓了一跳,赶紧跳了起来,眼睛又大又圆地看着儿子生气的表情,既高兴又害怕,于是父子两人一起看起来。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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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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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好

暑假里,我就看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我。今天,我要把它推荐给你们。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8岁的小豆豆因为十分淘气,一年级就被退了学,来到了一所名叫“巴学园”的学校。一进校园,小豆豆就对整个校园十分好奇。巴学园有矮矮的树做成的门,有由电车做成的电车教室。在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细心的教育和引导下,渐渐地,小豆豆学会了怎样应该关心别人,学会了和同学们打成一片,一起玩耍,并知道了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在“巴学园”里,每个孩子都保留了属于自己的童真;每个孩子都是好孩子,他们一心想为别人做一些好事;这里没有歧视和嘲笑;这里是孩子们自己的乐园!

在这个乐园里,有身患残疾的泰明和高桥君,有活泼可爱的美代,有精通英语的宫崎君,有爱欺负人的大荣君,还有懵懂机灵的小豆豆。虽然,他们有的很顽皮,有的有身体缺陷,但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身上有着别的孩子所没有的东西。

从书中,我们可以知道,小豆豆曾经想过要做一个了不起的芭蕾舞演员,要做让人崇拜的宣传艺人,要做朴实平淡的售票员,要做机警聪慧的间谍,但是这些“梦想”最终却都没有实现,但她仍然为自己感到高兴,这就是乐观、可爱的小豆豆。

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就是想让更多的人和我一起分享小豆豆成长中的欢乐,分享小豆豆成长中的悲欢离合,也是让大人们更加能理解孩子生活中的一切充满着童真的行为。请大人支持我们,理解并包容我们的小错误,这样才能成就一个个善良的孩子那颗纯真无邪的心。

相信你,一定会爱上这本《窗边的小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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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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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的名人高尔基的名言。书,在我的心里,就是一顿细嚼慢咽的宴席,是早上的营养品。我一走进书的世界,就会废寝忘食,什么事也不管。、我很小的时候就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那时,我的书就是小时候百听不厌的故事,例如《龟兔赛跑》、《狼来了》……这些故事教会了我做人道理。最开始我接触的是一本连环画《龟兔赛跑》,虽然里面的字很少,但它里面的内容和画面深深地吸引了我。等到我上小学时,我开始接触一些名著,《安妮日记》、《小鹿斑比》……

我读四年级时,在学校图书馆找资料,不过资料倒是没找到,倒是找到了一本名字奇怪的书——《惊魂街惊魂记》,他的封面上写着: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好奇的边翻边想:这封面上的字都那么有趣,岂不是里面的内容更有趣?我翻开了第一页,立刻就被那文字吸引了,决定把这本书借回去。

回到家,我仿仿佛两位主人公一样提心吊胆,好像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确实是呀,谁在惊魂街上逛来逛去不害怕呢?主人公可是一会儿遇到狼人,一会儿遇到蛤蟆精……我真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回了一声“哦!”又埋头继续看了。妈妈等不及了,一把抢过我的书,我只好去吃饭。今天的饭桌上有我最喜欢的鸡翅,但我心里一直在担心主人公的安危,又偷偷去看书。妈妈发怒了,对我吼道:“你去不去,再不去我就把这本书撕了!”我只好灰溜溜的跑去吃饭,因为我的心思都在书上,我胡乱扒了几口饭,连最喜爱的鸡翅都忘记了。

就像一位作家说的,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的小船,他载着你驶向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的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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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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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陪伴着我,一天不看书,就会使我浑身难受。

我的床头总是放着几本我最喜欢的书,我在睡觉前,总会抽出十几分钟的时间用来看书。没了它,我就无法入睡。

还记得有一次,我出门旅游,在旅游时,睡觉前还是得读书,我伸手一摸,“唉?我书哪去了?”这才想起来,我在酒店,可不是在家。我下床准备去行李箱里拿书本,又想起在另一个行李箱里,那个行李箱在车上。好吧,没办法,这个夜晚注定是一个空虚的夜晚。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呆若木鸡。像这样的夜晚,几乎睡不着。

突然,我望望四周,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本台历。台历,也可以读!我拿起台历,一页一页地看过来,竟是一本历史故事书!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的书,我就差不多可以安心去睡了。我转了个身,放下台历,很快就睡着了。

在每次阅读时,我都会在书的某个位置上写批注,当然,除了借阅的书。看完了一本书,就会做上一篇阅读笔记。我还要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重读一些我以前忽略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书,也就是包里必须得放的,那肯定是曹文轩叔叔的《我的儿子皮卡》了,在我的床边,都能看到它的身影。这套书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它成了最好的睡前陪伴。

书,一直在陪伴着我,还要继续陪我度过下面的时光。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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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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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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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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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写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故事的主人——汤姆是个天真可爱、活泼而又顽皮的美国少年。他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干出,许多有趣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的事情,让其他小孩甘心代替他工作。他为了正义,毅然挺身而出作证人,拯救无罪的彼得,并破解了一桩杀人案,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小英雄。

这种童真过了儿童时代就很难在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小时候,我在一年级的时候。由我的小学教师——徐老师带领我三年,三年中有许多欢乐但也有痛苦,我十分的开心,开心地事情有许许多多,他有一个黑黑的脸,有时就插入一个古代俗语,令人十分敬佩,这就是被我们称之为——黑人孙乐涛,孙乐涛跑步的时候十分有趣,他跑一步,步子十分的小,没跑一步地上便看上去十分的陡,地上有许多脚印,每跑一步,地就会震动起来犹如地震。第二趣茅晨楷以前是我们班的,他要急得上厕所,马上跑到厕所,一不小心脚一打滑,马上滑倒在地上,四脚朝天的动作令人惊叹不已,但现在他不在,但我们对他还是十分怀念。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有这样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们是孩子。想象是我们的朋友,梦境是我们达成心愿的一条捷径。

谁有一个有趣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让我们留恋忘返。汤姆是一个机灵,是全世界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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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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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十九世纪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马克吐温是美国作家,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泥抜的一个小村庄,是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徒。他当过排字工人,南军士兵·密西西比河水手。他是最著名的工作,是当记者和写作幽默文学。自从1876年以来,一直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读者,尤其是少年的喜爱。这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经典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的是在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写的人物有调皮捣蛋的汤姆,一直在照顾他的波莉姨妈,贝奇,校长,还有汤姆的同学……

这篇小说作者以满腔热血和真挚的爱,去为读者塑造了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和他的一群捣蛋的小伙伴。他们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至今还可以给我们以深刻的印象和启示。我们了解到穷人与富人,教堂和学校,宗教与犯罪等当时美国生活的各个侧面。

汤姆·索亚和哈利贝里·芬,是小说里面着力刻画的俩个“调皮鬼”。他们正直勇敢,聪明活泼,在危险的情况下作出正确的判断。但是他们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而且也不喜欢学校那刻板的教育,更不喜欢那些循规蹈矩的大人和孩子们唱对台戏。他们会很热情地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同学,在必要的情况下挺身而出……

这本书是很值得我们读的,我们要学习汤姆在危险的情况下挺身而出而出。我的读后感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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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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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是一个已经上小学的小朋友了吧?那么你一定知道,大多数小朋友都会有十年以上在学校读的时间,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就是发布制作《昆虫记》。

昆虫记着一本书主要讲了13种昆虫的习性及生活物质需要,这本书是由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以毕生的精力详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六三然后以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录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变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法布尔,大家听这个名字是不是很耳熟,法布尔他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被誉为“昆虫界的荷马”,他出生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一户农家因为从小就喜欢乡间的蝴蝶,蝈蝈,这些昆虫毕业后开始了教学生涯,曾先后在卡尔特拉科学家的,雅克肖的教授自然科学是,物理的。

这本书不仅是名人之作而且书中还包含着词语积累,语意驿站,工具箱,我小心得,动脑想一想,照样写词语等栏目文章叫生僻的词语,重要语句,背景知识,中心要点等全方位解析确保小朋友们阅读全程无障碍。在最后还像做试卷一样来考你中,这样不仅能增强们记忆里还能丰富我们的理解力所以我们要向你推荐这本书。

读书应该学会更主动、更积极地读,做到品味经典、汲取精华、感悟真谛,最终为我们所用,我们要从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栩栩如生的形象中,读出书中所表达的独特情感、智慧和思想,从而结出属于自己的果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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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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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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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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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潺潺溪水前,抬头见树,低头见叶,微风吹起,中间一瞬,是他们在下落,终躺于地面。

初次见面,它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副美画,亦或是女人鲜红的舞衣罢,悟不出什么道理。

听闻古人云:“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枫落之美,古来共谈。虽不赞同其意,却传情穿意,出神入化。

枫叶的悲惨,生于西风残照,一叶知秋,落下,便成了永恒。红染一瞬,火红一片便是它们最后的年华。秋天的叶,在坠;秋天的夜,在醉;秋天的枫叶,蜕变成了一片火海,为秋意增添了些许生机。恰似古人“枫叶落纷纷。”

枫叶的清高,如同洁身自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落下,便独清独醒。枫落一瞬,戛然而止,离开大树坠落于树根是它最后的选择。明朝挂返去,沧海寄余生。放弃了盛况空前,离开了污浊世俗,远离了鲜红似火的大树,坠入石海里成为永恒,洁身自好。恰似屈原“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

枫叶的回归,恰似雄鸟高飞,翱翔于天地万物间,坠入,便成了新生。落叶归根,返璞归真,追本溯源,暮然回首,不经意闻却在石头碎子处发现了它。就像鱼儿回到海里,枯枝埋入土中,羽毛长回翅膀,大鸟飞回巢穴,兜兜转转,还是回到自己最初的地方——新生,它知道,自己的坠落是为了新的开始,所以它选择坠落,也甘愿坠落。

它们心想着;“我独自一人,靠自己,我要从头开始。”便一个个愿意像跳水一样,“扑通”地坠入树根。恰似古人云:“世事短如初梦,人情薄似秋衣。”

枫叶的自由就像《撒野》里的“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一样,无拘无束。它们在风中摇摆,它们驾着风,感受着世间的美好。仙人有带成黄鹤,枫叶有心随秋风。恰似古人云:“殷情谢红叶,好去到人间。”

枫为色,为生,亦为情;抬头见树,低头见叶,我听到一道“沙沙”声穿越过树林,心中不禁叹道: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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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吃饭看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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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妈妈刚把饭菜端上桌,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妈妈左看看右看看对爸爸说:“儿子去哪里了?”,爸爸抬头看了看说:“我去找找。”

爸爸走到客厅里、来到院子里转了一圈没找到,便上楼走到儿子的房间门口,还没进门就听见一阵阵嘻嘻的笑声,爸爸想:儿子在干嘛,这么开心?打开门一看,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漫画,不时发出阵阵高兴的笑声。爸爸笑着说:“宝贝,看书好认真啊!不过吃过饭再看吧。”儿子这才觉得肚子饿了,便下楼洗手吃饭,没有发现爸爸没跟上来。

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旁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爸爸下来,便对儿子说:“爸爸喊你吃饭,你下来了,爸爸又不见了!快去叫你爸爸吃饭。”

儿子刚跑到二楼就听到爸爸一阵阵开心的笑声,不由自主地笑了,推门进去就和爸爸一起看书了,而且两人不时地说着什么,完全忘记自己上来是干什么的。

妈妈在餐厅等了半天就是没见父子俩下来,就好奇地跑到儿子的房间,看到父子俩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书,转怒为喜:“真是爱看书的一对父子啊,吃过饭后我们一起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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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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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部罗曼·罗兰的名著《名人传》。

《名人传》包括三步传记,分别是《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以及《列夫托尔斯泰传》。这部小说叙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人苦难的一生和坎坷的经历,赞美了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

在这本书中,作者真实的再现了这三位伟人的生活,成功的塑造了他们的形象。

贝多芬,外表结实,目光犀利,毅力顽强,充满着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和创造力。他任何时候都不会向命运屈服,竭力为善,爱自由胜于一切。虽然他是一个不幸的人,但他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

米开朗琪罗,内心丰富,思想唯美,在艺术上的创造无与伦比。对于自己喜欢的一切,有独到的想法。但他却十分固执,内心孤独,多猜疑,有悲观主义倾向,但他面对困难却总是选择逃避。

托尔斯泰,他的相貌极其丑陋,勇于尽责,有一颗炙热的爱国之心,他是一个文学巨匠,想法独特,大胆。从不放弃艺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下定了摆脱贵族的决心。

从他们三人的经历来看,给人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面对困难的那种不屈不挠的态度,对自己理想的执着追求,忍受巨大压力生活的情况,这一切的一切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读完这本书,我们会获得很多人生的启迪,我们会理智的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磨难。

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让我们一起享受读书的喜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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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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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大文学家苏轼曾说过:“腹有诗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我国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也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苏联伟大的诗人高尔斯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连英国的作家、诗人莎士比亚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可见读书多么重要,这不我就和书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呢。

前不久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不可以输给自己》,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只要我有空就会拿出来看。一天爸爸带我坐公交车,上车时,我就从袋子里拿出那本书看了起来,我看的津津有味,这时车已经到站了,可我还沉醉在书的世界里,连车到站都不知道,爸爸还以为我跟在他后面,所以也没有叫我,下车后,爸爸想跟我说句话,回过头一看,我还在车上,就赶快叫了我一声,我这才知道该下车了。

当然了,关于读书,还发生在我身边很多有趣的事情,有空我向你一一道来。

从接触书开始,书就把我带到了另一个有趣的世界。读书点燃了我心中的激情,帮我插上青春的翅膀,载着我向未来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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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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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查理九世》,可近期却迷上了一本书——《斗罗大陆》。

我是伴着书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因此读书成了我一大嗜好。在我出生后不久,爸爸妈妈也像别的年轻夫妇一样,把我放在床上,让我去抓床上的东西。我没有抓五彩缤纷的糖果,没有抓亮着屏幕的手机,也没有抓红红的钞票,而是抓了一本叫做《儿童识字》的书本,因此我对书有了深深的不解之缘。尤其是《斗罗大陆》,这本书更让我爱不释手。

那一天,我买了这本书后,就从早到晚看了起来,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姥姥叫我AV吃饭,我没有听见,还沉醉在故事的情节之中。两个小时后,我才读完了书中的内容。

《斗罗大陆》一书的内容真精彩啊,我深深地被吸引了。在一片大陆上,所有人都有魂环,这代表了每个人的能力,最高的是九个魂环,封号斗罗,是最强大的。魂环上的颜色也代表着魂环的修为,白色是十年的,黄色是百年的,紫色是千年的。黑色是万年的,更高的,无人拥有。但有一位世界上最厉害的封号斗罗,是一名冰寒之翼的人,她拥有九个魂环,一个紫色的、三个黑色五个红色的。她是大陆上唯一拥有红色魂环的人,红色表明十万年修为。

而有一个人叫做唐舞麟,他小时候抽到的魂环是蓝银草。蓝银是废武魂,可唐舞麟却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学校——史莱克学校。

在这里,唐舞麟认识了许多朋友:谢谢、原恩夜辉、舞丝朵、古月……还有一个老师叫舞长空。舞长空也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他被人称之为冷傲男神,因为他长得帅,又有九环封号斗罗修为。古月的魂灵是不常见的元素侠,可以掌控金木水火土五种颜色,非常厉害,可以轻松地打败五环修为。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你的天赋多差,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时刻提醒着我要努力奋斗。这本书我很喜欢,请同学们有时间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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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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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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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次买书的经历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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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下午,我约妈妈一起去买

到了新华书店,琳琅满目的书让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时,一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我的眼球——《蓝鲸的眼睛》:封面是蓝色的,上面画着一个小女孩和一只大眼睛。我情不自禁翻阅起来。可再一看,40多元,好贵呀!我的心里开始不停地打鼓,偷偷瞄了一眼妈妈。妈妈也正专心地看书,似乎没有发现我的疑虑。这可怎么办?该怎么向妈妈开口呢?

算了,去别的书店看看吧,说不定有更便宜的。妈妈觉得莫名其妙,但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也来到了另一家书店。我在书架前,找呀找呀,终于找到了我要买的书。真是凑巧,这本书的内页有几页是粘在一起的,书店拿出来打折。妈妈看着我手里的书,却忽然压低了声音:“便宜没好货。你瞧,这本书是盗版呀!”我一听,顿时懵了: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这么便宜!妈妈突然发话了:“走,到刚才那家书店买正版书!”原来我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妈妈的火眼金睛!走出书店,天好晴,有这样的妈妈,真是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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