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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作文20篇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下面是农村党支部书记学习两学一做的心得,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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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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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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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读过的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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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为了让自己的课外知识更加丰富,为了让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我就在自己制订的暑假计划中,又添上一项:看五本课外书。

在这五本课外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得属《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顽皮好斗的小男孩——汤姆索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汤姆为了逃避大人的管制而和他的那两个朋友去当海盗,然后不知不觉中又当上了跟踪逃犯的工作,最后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的故事。汤姆那种顽皮好斗、偷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的那种性格固然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种行为刚好说明了汤姆的胆子很大,而且有一种独立自主的性格和属于自己的思维、思想。并不是像现在的“温室里的花朵”,整天只会听爸爸妈妈的,没有主见,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大彻大悟:我们不能老是听爸爸妈妈的话,应该要有主见,而且要养成那种独立自主的性格,不能老是依靠父母,应该靠着自己的力量生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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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汤姆索亚历险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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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洒的心——读《汤姆·索亚历险记》顽皮的小孩汤姆和他的姨妈生活在一起,他厌恶枯燥、死板的生活,追求自由、冒险。

他和他的朋友逃学到小岛上做“海盗”,却发生了出乎他们意料的事。故事中的汤姆,看似顽皮、不务正业,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但却有颗老师、牧师们没有的充满勇气与善良的心。当汤姆和哈克在深夜的牧场看到那场凶杀案后,小小的他们却义无反顾的冒着生命危险,救了那个无辜的人。

作者用这件事讽刺了哪些“正人君子”,也刻画出汤姆的勇敢和盈满内心的正义感,还有他不同于镇上那些“模范生”却让人感到可爱的行为。喜爱幻想的汤姆,在一群死板的学生,严格的家长中,显得无比突出。他就好像是黑暗中的星星,泥潭里的水晶,再多的污垢也埋没不了他内心的光亮。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孩子会在他人危难时不顾自身安危的站出来呢?又有多少孩子像汤姆一样纯真?有多少孩子,再遇见乞讨的老人时,通过这本书,让我明白遇到困难不气雷只是皱着眉像躲避老鼠那样。通过这本小说,让我明白遇到困难不气馁,要坚持下去。汤姆同样也告诉了我们,努力去追求梦想,就有成真的可能,只有笑着面对生活,像迎向太阳的葵花那样,才会拥有心灵的快乐。人就好像河对岸想渡河的蚂蚁,总会有专载你的树叶从水上漂来,只要我们真诚、勇敢、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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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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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真好!万里晴空,展翅翱翔;

鱼儿,真好!碧波万顷,如梦如幻;

马儿,真好!大地无垠,驰骋沙场。

读书真好,是我的天空网,书是我的大地,书是我的海洋!

书籍,收集了人类最美丽的灵魂。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把书籍看作为良师和益友,陪伴着我们,启迪着我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动小学生的100个故事》,这本书有一则《享受生命春光》的故事让我落泪,更让我震撼。

王飞越阿姨是一名护士,不幸身患绝症,她勇敢地与病魔作战,病痛中申请捐献自己的角膜。

当癌细胞肆虐地扩散,王飞越阿姨为了防止角膜也受到损伤,影响将来的移植手术,不肯使用止痛药。为保证自己眼球的完好无损,她请求在她停止呼吸之前就摘掉眼球。她的丈夫、女儿,在场所有医生、护士、和守护在一边的眼科专家们都哭了,一朵顽强的生命之花凋零了,只有她的眼角膜被完好地保留了下来,四位盲人因此重见光明。

王飞越阿姨留有一段录音说:“你好,我不知道你姓什么叫什么,我祝福你,希望你重见光明,尽情享受春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生命的伟大不在于索取,而在于无私的奉献。因为爱的奉献,世界才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父母的疼爱,老师的关爱,同学的友爱,而读书更让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智慧之爱,崇高的生命之爱。我爱读书,因为它们教会了我识别善与恶;教会了我去行为善事,去痛恨邪恶;我从书中学会了欣赏,学会了鉴别,更从书中学会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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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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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李俊轩

有一天妈妈做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妈妈发现儿子不在就让爸爸去看一下儿子在干什么,于是爸爸不紧不慢地走到儿子房间。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爸爸对他说:“孩子:快去吃饭再不去我就吃光了。”儿子不情愿地说:“好这就去吃,然后儿子慢吞吞走出房间爸爸却被那本书吸引住了他也看得很投入。等儿子刚要动筷子吃却发现爸爸没来妈妈指着房间让儿子去叫爸爸岀来吃饭。儿子进房间一看原来爸爸也在专心致志地看他刚刚看的那一本书。爸爸看见了,说:“儿子一起看吧,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儿子说:“当然了。”

于是父子俩凑一块看起这本引人入胜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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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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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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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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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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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在书里找亲属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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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陪伴我的亲人,可能是父母,因为他们抚育着我成长。在学校。陪伴我的亲人,可能是老师,因为他们将指引我前进的方向。在社会,陪伴我的亲人,可能是祖国,因为它将使我更加强壮。但在中,陪伴我的亲人,可能是孙悟空。

小时候,我还是个迷茫的孩子。那时的我害怕困难,逃避困难,胆小又自私。这些恶习仿佛给我上了锁,怎么改也改不掉,直到那年暑假,我接触到了《西游记》这本书。

刚开始翻阅这本书的时候,我听妈妈说,这本书的主角是孙悟空,非常厉害。于是我便开始专心看他的一些细节,从书中去体会他的心情,了解他的性格。我对他的一切都非常感兴趣。

我发现他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他勇敢、善良、大方,喜欢帮人分担责任,从不害怕困难,也不逃避困难,他总是迎难而上。我记得他说过一句话,困难就是个纸老虎,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

之后,我觉得,我应该改变,变得和他一样勇敢、善良。那时,我觉得他就是我的偶像,我崇拜他,应该学习他。

从此,在家中,我学会了帮父母分担家务,学会收拾自己,少让他们操心,我想那应该是善良;在学校,我也学会了帮助同学解决数学难题,有好东西一起吃,我想,那应该是大方;在社会,我也学会了惩治坏人,惩恶扬善,我想,那应该是勇敢。

那个暑假,孙悟空对我的启示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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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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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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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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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古就有很多关于读书的古诗,如:“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等。很多名人名言都告诉我们要爱读书,多读书。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给我听各种各样的故事,让我对语言和文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妈妈又给我买了《山海经》、《资治通鉴》、《田野里的历史自然课》、《阿凡提》等图书,从而激发了我阅读神话,历史,科学等各类书的兴趣。

老师说:“语言和文字是一切学科的基础,读书不光要用眼睛和嘴巴读,更重要的是用心来读。每一篇文章就像一个完整的人。我们不能单凭一两个词语,一两句话或者一两段话,就给这篇文章下结论。只有用心读整篇文章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道理。这样才能把文章看活了。有的同学为了快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看起来很认真,但是心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这样的同学不会明白文章中的道理,也不会学好语文和其它功课”。

我们要养成每天认真读书的好习惯,让自己大脑变的更有智慧,让自己的理解能力更强,争取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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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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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

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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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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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来过我家,都会感叹这样一副景象:两面大大的柜倚着墙,里边挤满了书。几缕阳光钻进书缝里,光滑的书皮,映得满屋里亮堂堂的。几点“金涛”滚动,书页的翻动声,仿佛窗外落叶飘零之宁雅,整个柜前罩上了一抹书香。

不久前,打算搬新家,母亲专门择了个闲日,让我来挑些书走。我这一来,倒犯了难。这些书,有的是凑了几月零钱,敲了几个存钱罐买来的;有的是死皮赖脸从别人那借来忘还的;有的则是哪个挚友当礼物赠来的。此番看来落了哪本,都当属罪过。我想着想着,挑了两三本,习惯地坐在红色小孔椅上,指尖翻动,记忆却回溯从前。

小时候,我贪玩,不爱看书,知道得比人别人少,把母亲弄得都急了。好几次,母亲向语文老师提议,多让孩子看点书。在家里,也经常对我苦口婆心好言相劝,但也没见得几点成效。那是一年寒假,老师说,谁假日里看的书多,就会拿到奖励。那时还揣着颗娃娃心,一听到奖励就两眼放光。于是一放假,便去书店里买了一袋子书,想带回家应付几下,到时再在学校糊弄一番。谁想,店前那只招财猫晃手“欢迎光临”时,我便与书结下了缘。那一袋书,寒假里,我终是认认真真彻头彻尾的看完了。只是因为我无意间翻了几页,便被那诱人的书虫勾住了双眼。我竟发现,一个个曲折的故事,能带给我比在阳光下热汗盈头更多的乐趣。

母亲总跟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这书,看过了还是跟新买的似的。”她总告诫我,看书时要握根笔,随时批注,随时摘抄。

我没有写小记的习惯,更别提在书上批注。我总觉得看书就看书,写几个字打断读书的思绪,不如不写。现在想来倒还真有些后悔。有时,我看到一两段被母亲逼着评上的批注,还会笑上个半天,当时作为孩童天真无邪的见解。这番想来,我也体会了母亲当时的良苦用心。

待我回过神来,时间也已经不早了。正午的金芒穿过玻璃,燃起房内的书海,耀眼的日光,卷起千丈书涛。顿时,我做了个决定:决心把两柜书保留下来,重新在新家里,积累新的书,记录关于书的新故事,守住我与书的从前。

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笑了,嘴角轻轻上扬,像是水面上的一道涟漪,镶嵌在眼波深处……

许久后的今天,我站在书柜前,将一本本刚批上注的新书存进柜里。

淡淡的暖阳挤进隙缝,投射着斑驳书影,谱写着,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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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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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时候,我只会玩玩小玩具,顶多就看点连环画什么的,可是自从上了小学后,我对读书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到《淘气包马小跳》,从《爱的教育》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草房子》领我走进了妙趣横生的小学生活;《科学野战营》用丰富多彩的内容向我们说明了科学发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让我们看到了“爸爸”千奇百怪的发明。多看书,知识一下子就把我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了,空虚单调的脑子一下子变得五彩缤纷起来。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好词好句,下课后,老师对我说:“你平时就该多看点课外书,书中有些好词好句就记在本子上,知识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不可能一口吃成大胖子。”我点点头,似懂非懂地离开了。

现在,书是我的好朋友,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拿起书如醉如痴地看起来。毛主席说过:“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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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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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本,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但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西游记》是四大名著的其中一个,《西游记》也是我今天要推荐的一本书,这本书你们也可以看一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师徒四人一起去西天取经。这本书主要人物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在取经的路上遇到了妖魔鬼怪,遇到困难,他们都没有放弃,打败妖魔鬼怪,突破了困难,他们最终取到了经。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坚持才是胜利,就像师徒四人一样,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他很勇敢,一路上不管师傅怎么样错怪他,他都不会扔下唐僧不管,最后还帮助唐僧取到了经。

只要团结起来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将师徒四人团结起来,最后取得了胜利。唐僧有取经的执念,孙悟空也有帮助他们打妖怪的能力,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但是他是每次都先去探路,沙和尚默默无闻地挑着他们衣服和日用品,只有他们团结合作才是最强取经四人组。

这就是我今天要推荐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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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是我的老师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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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没有性别。

它不会说话。

它不会做表情。

它,性格很多。

它得过各种奖项,长得方方正正,没有四肢。

而它,却是我的“老师”。

有一次,在我闲暇之时,这位“老师”便开始给我讲课,讲的是文学名著《草房子的故事》。老师,虽然不会说话,但我似乎看见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跟我分享这个有趣的故事。等这位老师读到洪水把房子淹没的时候,我似乎看见老师心情失望,情绪低落,不开心的下巴都快有三丈长了,我也忍不住抱怨不平,道:“太可怜了,上天太不公平了!”

还有一次,老师似乎又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课了。这回,他讲《三国演义》。讲到关羽立功时,我和老师开始高兴得手舞足蹈,可过了一会儿,又到关羽败走麦城时,我又差点没掉眼泪……

对,你们没猜错,我的这位老师就是——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可以让我了解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让我知道天涯海角的故事,我喜欢这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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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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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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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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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云,读使人充实,读史令人明智。余深以为然。书文者,字之碰撞,思想之迸发,气之所形也。印于竹帛而留痕于心也。凡乐读书,亦好为文,然文不可以学而能,则养而致气。所以致气者,读书也。亦读亦作,字字珠玑之妙,盈于心,见于行也。

所以击掌称快,自觉乐在其中者,盖读书也。余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居老武昌城西北隅。雉堞坍圮,榛莽荒杂。有小楼二间。春日将近,然余寒犹厉,冻风时作,作则飞砂走砾。居于一室之内,生檀香一炉而密雪骤至,碎玉声丁然。但宜读书尔,坐一隅之下而诵《诗》《书》《史记》,每遇有感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惊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余则自得于己,面有得意之色,常欣然忘食,不能自己。乐者,书之所与。

所以行之有素,谈吐不庸者,盖读书也。每遇硕师先达,欲援疑质理,则俯身倾耳以请,故鲜遇其叱咄。如此者,缘读书之时,常慕古之儒雅羽扇纶巾、长袍飘逸之形,亦仰其恭敬礼周之举。时效法矣。色恭,礼至,故余常有所得。又好作文,固不及宽厚宏博,冲乎天地之间,亦尚存些许疏荡,幸得以尘秽大方视听,尝得其指教。故余之所得,拜读书之赐也。

所以心若止水,思之至深者,盖读书也。存书于心,又幸而遇时,尝假书于藏书之家,古之经达无所不读。又恐汩没陈迹之中,复随书指引,求字内之奇闻壮观以晓天地。恣观终南之秀,慨然如见古之豪士,细察畅春之婉,怅然如闻凄冷之音。

已东览高山大野以自广,北顾奔流黄河以自达,西过秦汉之都以自醒,南及儋州汩泉以自静。无复求绮绣,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烨然矣。见浮世之徒,自念不汲汲于富贵。又闻有功而谪者,吊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偶遇拥才不遇之人,劝之,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宠辱不惊,心若止水,思之至深,再拜读书也。

故读书之利,不可一而足也。个人之感,亦趣舍万殊。惟有手捧一卷,亲临其中,方见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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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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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岁高龄的贺知章辞去官职,决定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走进翠绿欲滴的竹林,快马加鞭的赶回故乡。

他刚一走进村子,就被一群天真浪漫的儿童给团团围住,像十万个为什么似的被追问:“你从哪里来啊?你的家乡是哪里啊?你叫什么啊……”贺知章,捋着胡须,摸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说:“我姓贺,叫贺知章。”孩子们说:“我们为什么不认识你呀?”贺知章捋着胡子说:“你们当然没见过,不过我可认识你们的爷爷,仔细想一下有没有一个姓贺的老爷爷。”孩子们用手挠着头发喃喃自语到:“姓贺的爷爷。”“哦----你是贺知章爷爷吧!”其中的一个小孩说道。贺知章点点头,小孩们撒了欢似的向村里一边跑一边喊:“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把老朋友招在一起,谈笑风声,心中无限感慨便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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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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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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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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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是人类文明与智慧的结晶,具有无穷的思想价值和艺术魅力,是每个人一生中都不应错过的灵魂驿站。它是经过了岁月的洗礼,沙里淘金留下的精华,是人类文化长河中一颗颗璀璨的珍珠。它们交相辉映,构筑起世界文学的殿堂。

高尔基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啊,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既然读书,就要读一本好的书。不仅能让自己的灵魂接受一次洗礼、经历一次成长的蜕变,也能给自己乏味的生活增添些乐趣。

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会让妈妈给我买许多有趣的故事书来讲给我听:从《养成好习惯》中,通过一个个生动、幽默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从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做起。从《丑小鸭》中,给我们讲述了一只丑陋甚至受人排挤的鸭子,为了梦想不屈的努力奋斗着,最后成为了一只受人喜爱的白天鹅。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跨入了小学阶段,不在读一些幼稚的故事书了,更多的把阅读融入到课本中去。学习过《将心比心》,我懂得了,如果我们能对老人多一份尊重,对孩子们多一份关爱。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学习过《弟子规》我更是受益颇多,做人要有一颗仁爱之心,应该孝顺长辈、尊重师长、诚实守信、谦虚礼让、发愤图强。

光阴似箭,如今我也成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不仅要掌握好课本上的知识,也要更多地阅读课外书,最重要的是了解更多地名著。从《西游记》中,我明白只有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一个好的结果。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体会到虽然主人公有身体上的缺陷,但她却并未向残酷的现实低头,而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努力。这一种品质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会读书迟。趁现在我们有着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读书,何不让书给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乐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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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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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是《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还蕴含着哲理。 The book I like is "The Story of Puppet Pinocao". This book not only has rich content, but also contains philosophy.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木匠制造了一个小木偶,并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匹诺曹”有一次,它出去玩了,迷了路。遇到了一位天使姐姐,匹诺曹生病了,天使姐姐给了它两颗糖果和一味苦药,告诉他喝药时吃,匹诺曹吃了糖,却不想再喝药了,就把药倒掉了。天使姐姐回来了,问他药吃了没有,他说吃了,鼻子就长长了一节,天使姐姐见状,又问他真的吃了吗,他支支吾吾的说吃了。这样,他的鼻子又长长了一截。匹诺曹有些害怕了,哇哇的大哭了起来,天使姐姐看了他一会,问,药你喝了吗?匹诺曹哭着摇了摇头,他的鼻子就“嗖”的一声缩了回去,匹诺曹也改正了错误。

在这本书里,我觉得匹诺曹虽然撒了谎,但却还十分可爱,他也为作业而苦恼,也为了游戏而欢笑。而天使姐姐呢,像一个会照顾人的“小阿姨”,在匹诺曹着急时,会安慰他,在匹诺曹任性时,会给他讲道理安慰他。除了他们,我还喜欢老实可爱的“红樱桃”木匠,亲切和蔼的“玉米糊”爷爷等人物。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做人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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